| 进行协会试点的方案》中,对行业协会的职能作出了明确规定。其基本职能将更为明确和有力。
这些规定包括:一、根据行业的特点,制订本行业的《行规行约》。政府部门要赋予行业协会制定、管理《行规行约》。政府部门要赋予行业协会制定、管理《行规行规》的权力和职能。二、对本行业新办工业企业申报进行前期调研,并由行业协会签署论证意见,作为工商管理部门审批的重要依据。三、参与本行业各类标准的制定工作,包括技术标准、经济标准、管理标准。组织推进标准的贯彻实施,开展行检、行评工作。承担本行业生产许可证发放的有关工作,对不符合质量标准和其标准的产品和企业,进行督促整顿,以至建议政府有关部让采取有关找施。四、进行行业内部的价格协调。对于同行业内的价格争议,组织同行议价。对行业内协定的商品进行指导、监督、协调。保护行业平等竞争,维护企业利益。五、按照本行业的实际要求,加强行业统计工作。布置、收集、管理、分析全行业统计资料,为政府制订产业政府提供依据,为企业经营决策服务。六、受政府或有关公司委托,对行业内重大的投资、改造、开发项目进行前期论证,并参与责任监督。组织国内、国际的行业技术协作和技术交流,推动行业内的高新技术、名牌产品和发展。组织行业技术成果的鉴定和推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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