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李玉赋主持会议。 在听取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8个督查组的情况汇报后,何勇指出,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大决策以来,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贯彻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全面展开,发现和解决了一些突出问题;办案力度不断加大,突破了一批重要的商业贿赂案件;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建设稳步推进,取得了新的成效。总的看,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展顺利,保持了健康有序的发展态势。 何勇强调,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艰巨而繁重。目前,专项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但对成绩不能估计过高,专项治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些地方和部门思想认识上有偏差,工作不够主动;个别地方自查自纠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情况;有些商业贿赂案件未能及时移送,存在以罚代刑的现象,等等。各地区各部门要予以高度重视,认真梳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整改措施,按照职能分工,明确各自的整改责任和要求,认真扎实地改进工作,进一步提高专项治理的效率和质量。 何勇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六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部署和要求落实到治理商业贿赂的各项工作中去。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要更加扎实,务求取得明显成效。对工作抓得不力的、不实的,要督促其认真改进;对一些非公企业尚未开展自查自纠的,要责令其“补课”,立即组织自查;查处商业贿赂案件要有新突破,保持打击违法犯罪的强劲声势。要加大案件线索排查力度,加快办案进度,对社会普遍关注的案件要加强督办,再突破一批重要案件,严惩违法犯罪分子。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建设要加快步伐,结合贯彻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推进源头治理工作,逐步铲除商业贿赂滋生的土壤和条件。要深入进行理论政策研究,力求有所突破、有所创新,增强专项治理工作的科学性和前瞻性。要重视和加强督促检查工作,扩大督查范围、突出督查重点、改进督查方式,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措施,推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据悉,9月中下旬,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工商总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8个督查组,分别对中央国家机关20个部门和6个省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督查。(钟纪闻、 刘熙颖) 4.何勇:突破一批商业贿赂大案 严查七领域
重点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领域发生的案件,坚决查处严重破坏市场秩序、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 新华社北京 6月12日电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12日召开执纪执法部门负责人座谈会,研究如何充分发挥执纪执法部门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工作的力度。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组长何勇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各执纪执法部门要坚决贯彻中央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加强和做好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工作。 据悉,今年以来,各执纪执法部门按照中央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进行周密部署,把查办商业贿赂案件摆上重要日程,依法查处了一批有影响的商业贿赂案件,严惩了违法犯罪分子,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何勇指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是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一些违法犯罪分子为谋取非法利益,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不择手段,肆意妄为,造成了严重危害和恶劣影响。对这些违法犯罪分子必须坚决予以惩处。各执纪执法部门肩负着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要高度重视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工作,进一步加大力度,坚决惩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遏制商业贿赂滋生蔓延的势头,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人民群众,为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何勇强调,当前要集中力量查办一批商业贿赂案件,尤其要下大力气突破一批涉案金额大、涉案范围广、涉案人员多的大案要案。重点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领域发生的案件,坚决查处严重破坏市场秩序、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要积极拓宽案件来源渠道,认真受理人民群众的投诉和举报,善于从部门和行业自查自纠中发现问题,注意新闻媒体热议和披露的涉及商业贿赂的信息,运用各种途径和手段深入挖掘案件线索;对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及时立案侦查,力争尽快突破;正在查办的案件要加强力量,加大力度,从速查结,依法惩处,形成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的强劲声势,有力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各地区各部门都要继续选择一批重大、典型的商业贿赂案件,实行挂牌督办。 何勇要求,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和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通力合作,加强联系和协调,增强查处案件的整体效能。要严格依法办案,讲究办案的方式方法,严明办案纪律和工作纪律。要正确把握政策法律界限,做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使少数犯罪分子依法受到惩处,使大多数人受到教育和警示,努力达到查办案件的政治效果、经济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要强化对查处案件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办案工作责任制,对瞒案不报、压案不办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对商业贿赂案件,不管涉及哪个单位、哪个人,都要敢于碰硬,一查到底,决不手软、决不姑息。 5.何勇:采取有力措施再突破一批商业贿赂大案要案
中新网11月24日电 据人民日报报道,11月23日,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在京召开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工作座谈会。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组长何勇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再突破一批商业贿赂大案要案,形成强劲声势,推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深入开展,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在听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工商总局、审计署、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负责同志的情况介绍后,何勇指出,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以来,各级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依法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集中突破了一批大案要案,社会反应良好。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何勇强调,只有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严惩违法犯罪分子,才能有效遏制商业贿赂滋生蔓延的势头,才能取信于人民群众。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在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严惩违法犯罪分子方面负有重要责任。 何勇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继续扩大案源,重点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六大领域以及银行信贷、证券期货、商业保险等九个方面的商业贿赂案件。要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落实情况通报、联席会议、重要案件协查等制度,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办案的整体合力。要针对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中存在的政策法律问题,深入进行调查研究,明确政策法律界限。要积极运用已查结的商业贿赂典型案例,加强对党员干部和企业事业单位从业人员的警示教育,进一步扩大宣传,有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要研究把握商业贿赂案件的特点和规律,剖析深层次原因,推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姜洁)
相关本报综合报道>>>
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日前在中国人民银行调研时强调,要切实加强金融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领导,扎实推进金融系统反腐倡廉工作。 何勇指出,要紧密联系金融业发展实际,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不断推进金融系统反腐倡廉工作。 何勇说,必须加强制度建设、深化金融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要加强金融系统内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建立健全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