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心服务 创造品牌

首页 | 公务员 | 报关员 | 计算机 | 证券师 | 研究生 | 成考 | 自考 | 高考 | MBA | 英语 | 会计师 | 导游 | 医师 | 精算师 | 经纪师

您现在的位置: 21世纪考试网 >> 公务员考试 >> 公安警察考试 >> 招警考试经验技巧 >> 正文 21世纪考试网助你一臂之力!

   招警考试经验技巧

《规定》中所确定的劳动教养的对象

来源:www.21ks.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08-5-27 17:19:04


《规定》中所确定的劳动教养的对象
依照《规定》第9条,对于年满16周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决定劳动教养:
一、危害国家安全情节显著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二、结伙杀人、抢劫、强奸、放火、绑架、爆炸或者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团伙中,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三、有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猥亵儿童,聚众淫乱,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非法拘禁,盗窃,诈骗,伪造、倒卖发票,倒卖车票、船票,伪造有价票证,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抢夺,聚众哄抢,敲诈勒索,招摇撞骗,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以及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的违法犯罪行为,被依法判处刑罚执行期满后五年内又实施前述行为之一,或者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罚款、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劳动教养执行期满后三年内又实施前述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四、制造恐怖气氛、造成公众心理恐慌、危害公共安全,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煽动闹事,强买强卖、欺行霸市,或者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恶习较深、扰乱社会治安秩序,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五、无理取闹,扰乱生产秩序、工作秩序、教学科研秩序或者生活秩序,且拒绝、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
六、教唆他人违法犯罪,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七、介绍、容留他人卖淫、嫖娟,引诱他人卖淫,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制作、复制、出售、出租或者传播淫秽物品,情节较重,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八、因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警告、罚款或者行政拘留后又卖淫、嫖娼的。
九、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经过强制戒除后又吸食、注射毒品的。 
十、有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劳动教养情形的。对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财产、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行为的人,因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不起诉、人民法院免予刑事处罚,符合劳动教养条件的,可以依法决定劳动教养。
以上可以看出,根据《规定》所确定的劳动教养的对象主要是指故意实施了一定的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人。所谓不够刑事处罚,是指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尚未达到触犯刑律而应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度。这类行为主要包括《刑法》中所规定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行为,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所规定的一部分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等,主要是屡次违法者。再有就是已构成犯罪,但免予刑事处罚者。这一类主要是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不起诉或人民法院免予刑事处罚的。

VIP俱乐部 | 我们优势 | 联系我们 | 学习问题 | 会员好评

公务员考试辅导科目 公务员考试精讲班 公务员考试报名
主 讲 课 时 讲座
  最新公务员行政能力测试热点公务员 姚裕群 30小时

免费试听

  最新公务员申论热点公务员 高增霞 8小时 免费试听

公务员录入:小雪老师    责任编辑:小雪老师 

《《规定》中所确定的劳动教养的对象》来源于21世纪考试网,欢迎阅读《规定》中所确定的劳动教养的对象精华版。
   报考公务员所需要的全套资料     收藏全套公务员考试资料 更多>>
  最新公务员考试新闻 ·2008年公务员考试资讯·公务员网校辅导最新公务员
  最新公务员行政能力 ·2008年行政能力测试指南·行政职业能力测试题库·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真题最新公务员
  最新公务员申论考试 ·2008年申论考试热点·申论考试写作要领·申论考试全真试题最新公务员
  最新公务员面试考试 ·2008年面试知识·面试自我介绍·面试考试题库最新公务员
  最新公务员基础知识 ·2008年公共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试题·领导共选考试题库·领导共选考试真题最新公务员
  最新公务员招警考试 ·2008年招警考试指南·招警考试模拟试题·招警考试题库最新公务员
   热 门 资 料 更多>>
 《规定》中所确定的劳动教养的对象
 
   推 荐 资 料 更多>>

 《规定》中所确定的劳动教养的对象

   考 试 辅 导 更多>>

   会 员 评 价(关于《规定》中所确定的劳动教养的对象的评价)
    网站介绍∶小陈老师的21世纪考试网,办的非常成功,极具口碑。全站拥有超过40G教学视频,八百套真题,三千篇模拟测试题,四万套学习资料和全面系统的教学文章。与一般公务员考试相比,我们无须注册、 永久免费提供学习帮助,非常值得备战公务员考试的朋友们学习和参考。
  收藏本站 | 会员好评 | VIP俱乐部 | 联系我们
   相 关 资 料 更多>>
招警考试经验技巧《规定》中所确定的劳动教养的对象
河南开封市招收大学生士官时间和报考条件确定
浙江杭州公安警察6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人员1
2006年辽宁公考招警面试真题
商丘招警考试面试真题
郑州招警考试面试真题
新乡招警考试面试真题
鹤壁招警考试面试真题
南阳招警考试面试真题
河南信阳市公务员考试招警面试真题
2006年河南省鹤壁招警面试真题
2006年河南省郑州招警面试真题
2006年河南省新乡招警面试真题
湖北2004年下半年招考人民警察考试面试题
2006年安阳面试真题
2006年4月9日上午湖北省招警面试真题
四川省7月29日考监狱警察面试真题
广州监狱6月10号上午面试真题
河池市交警面试真题
北海公安局特警的面试真题
2004辽宁公安面试真题
2008年《规定》中所确定的劳动教养的对象
   资料搜索一点通
   课 程 学 习 更多>>

   网 站 辅 导 更多>>
公务员考试: 新闻·政策·申论范文·精彩面式·行政能力·基础知识·招警考试
认证类考试: 计算机等级·计算机软件·微软认证·Cisco认证
学历类考试: 研究生考试·成人高考·自学考试·普通高考·MBA(MPA)考试·英语资料
资格类考试: 注册会计师·导游证·统一司法·执业医师·精算师·保险经纪人·证券分析师·报关员考试
   热 门 专 题 更多>>

   会 员 帮 助 更多>>

《规定》中所确定的劳动教养的对象
小雪客服/小艳客服(30分钟 内回答问题)
QQ咨询业务咨询:569921419 代写文章业务咨询:点击留言 (上午8:30-晚上22:00)

【查看留言】 【发表留言】


备案:蜀ICP备05030541号 电话:0825-6699035 (0)13982585788 欢迎批评指正
VIP俱乐部 | 我们优势 | 联系我们 | 支付平台 | 会员好评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 | 会员注册 | 常见问题
CopyRight © 2006~2010 www.21k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荣誉出品:公务员之家 世纪秘书网 世纪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