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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出纳工作总结精选(九篇)

商场出纳工作总结

第1篇:商场出纳工作总结范文

摘要:目前,商业环节增值税收入逐年递减,其中存在的问题较集中地突出了我国现行增值税存在的税基和税负的监控、征管信息的获取、共享等深层次的税收征管问题。因此,建议加强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及小规模纳税人的管理,加强对分支机构的管理,实施纳税评估制度,强化对企业的税收监督和稽查,健全社会化的税收综合管理网络。

关键词:增值税;纳税评估;税收监督

自新税制建立以来,从福建省看,商业增值税收人随着经济增长而不断增长,但商业增值税收入增长幅度低于商业企业增加值的增长幅度。据统计,我省商业企业增加值1996~1999年分别比上年增长16.2%、18.3%、13.8%和14.5%,而同期我省商业增值税收入分别比上年增长7.5%、8.3%、5.5%和6.9%.商业增值税占国内增值税收入的比重也不理想,1997~1999年商业增值税收入占全省国内增值税收人的比重分别为24.9%、24.1%、23.6%.笔者认为,这除去商业经济结构变化、税源转移等因素外,也有税务机关日常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比如,对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只注重销售额,而忽视健全帐证要求;引导推进小规模纳税人健全帐证工作不力;重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轻普通发票管理;一般纳税人税负普遍下降,零税负或负税负的商业企业占一定比例;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商户普遍采取核定征税,并且核定额不足;征收机关日常监管和税务稽查没有突出重点,税款普遍流失,等等。这里从分析商业环节增值税问题的原因入手进行探讨,以寻求堵漏办法。

一、我国商业环节增值税存在问题的成因

(一)产业结构调整,造成商业税收正常的递减。

1.经济结构调整优先发展地方特色的第三产业,造成了商业税收正常的递减。各地优先发展有特色的第三产业,作为新的增长点加以培养,新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的形成和地方政府有意无意的引导,导致了税源结构变化,如,各级批发商业企业转制后改为有经济效益的文化娱乐场所;有经济实力的单位和企业热衷于投资经营宾馆、酒楼、餐馆、酒吧以及夜总会等非增值税的第三产业。这样,各地体现增值税税源不但没有增加,而且还不断减少,同时也体现了营业税收人增加,增值税收入减少。

2.小规模商业企业受东南亚金融危机冲击,濒临倒闭。近几年,受东南亚金融危机冲击,国内外经济形势滑坡,一蹶不振,致使许多小规模商业企业营销上不去。有的企业拖欠银行贷款,而被冻结户头,无法经营,被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有相当一部分企业为工业企业代销机构,工厂不景气,商业货源不畅,消费者购买力不强,进销差小,无利可图,被迫关闭停业。

3.市场竞争激烈,必然引起税收结构调整和商业税收减少。一是工业企业采取直销的营销策略,主动应对市场的竞争,减少了商业环节的销售额。工业企业为扩大其产品市场占有份额,同时也为减少销售费用、流通环节和经营风险,利用其对产品性能及市场比较熟悉的优势,直接在销售地设分支机构销售其产品,直接参与产品流通;特别是电子商务这一新型直销方式的出现,使得过去货物通过商业环节流通转移到了工业环节;二是激烈的竞争促使商业环节购销差额减少。据1999、2000两年度福建省税源普查资料显示,商业毛利率从10.3%下降为9.06%;特别是我国即将加入WT0,开放零售市场,世界知名大型超市凭借先进的管理经验所实行的低价销售的介入,加剧了国内商业企业的竞争,促使商业企业分化,价廉物美的大型超市日益占据商场的主要份额,使原本不是很高的商业环节的毛利率仍有下降趋势;此外,增值税购进扣税法有推迟实现税款因素,部分新开业的商业企业在经营生长期税收倒挂或者“零税负”现象严重。一些新开业的大型零售商业企业在经营初期大量取得进项专用发票,而在经营生长期间进项税款长期留抵,无税可收。当商业无利可图时,就关门不干了。

(二)商家偷税行为较为隐蔽,造成商业增值税非正常递减。

1.厂家各种名义的直接贴补返利等非正常手段严重侵蚀了增值税税基。如一些工商企业跨越中间经销环节通过报销费用、现金、实物奖励、销量提成等方式直接向经销商返利,经营者此部分收入又不作帐,规避了商业环节税收。

2.现金交易具有极大的隐蔽性、欺骗性,给商业环节偷税的查处增加了重重困难。特别是以零售为主的各商业企业,位于增值税链条的末端,由于缺乏与税收征管相配套的各种经济行政管理手段,现金销售,多头开户,销售不开发票,开“大头小尾”发票,大量采取“体外循环”手法进行偷税等,商业企业这些问题仍然相当严重。

(三)税基不宽,税源转移影响增值税增长的问题不可忽视。

增值税链条不完整,使建材、饮食、娱乐业等仍实行营业税,存在偷税隐患的问题突出。以建材商品为例,建筑业在生产过程中需消耗大量的货物,但由于该行业征收营业税,作为建材等物资最终消费者的施工单位,在购进上述货物不需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甚至发包单位也不需要取得普通发票,造成增值税管理链条中断。此外,受地方财政的干预,使税源发生转移。各地自行制定的名目繁多的地方财政税收返还优惠政策,影响了商业企业在不同销售环节和地区的正常定价,诱导商业企业利润跨地区间不正常收入转移,其中以企业外设经销机构商业增值税最为明显。

(四)商业增值税征管不是十分到位。

商业企业进项差价的减少和工业企业的直销行为仅会引起商业增值税税额的减少和税负的下降,但商业企业负税负等异常申报的增加,则要归结为企业不正常的偷逃税行为。因此,面对曾一度扩散的商业增值税异常申报,有必要审视目前的商业增值税征管情况。

1.商业企业的应纳税额监控不力。一是帐证健全是监测工作的重要前提。目前,企业帐证不全,有帐不作,作假帐或作两套帐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二是监控指标还不能反映企业的经营情况。各商业企业经营商品品种、商品价格以及经营规模差异较大,再加上融资渠道和营销方式的多样化,使得单一用某一户商业企业税负等指标推断其他商业企业的纳税情况缺乏可信度,尤其是应用在增值税纳税评估上,因缺少必要的佐证材料而收效不大。

2.征管手段相对滞后。一是征管信息来源渠道单一。目前,税务部门能取得的纳税人的有关信息,主要通过企业在纳税申报时提供的一些比较粗略的资料,其真实性完全取决于纳税人的诚实与否,在具体管理过程中,处于被动局面,在此基础上实施税务稽查必然也难以奏效。同时通过企业以外的信息渠道获取必要的商业企业经营情况和相关资料几乎无法保证。二是征管手段落后。目前商业企业管理开始广泛使用现代化的电子设备,越来越多的大型商场,特别是仓储超市收银记录、统计以及进销存等帐务处理已经使用电算化。而税务征收仍实行企业填报纳税申报表到申报服务厅录入计算机申报,事后下企业短时间检查的征收方式,数字化程度低,与企业管理电算化不相适应。三是征收方式呆板。对商业企业征收的方式有查帐征收、核定征收和定额征收三种方式,目前,没有严格地划分其适用范围,定额征收较查帐征收征税成本和税收负担要低已是公开的秘密,征收方式不易变,导致纳税人特别是小规模个体私营经济建帐没有积极性,使征管质量提高艰难。

3.税务稽查效果带有局限性。商业企业属中间流通环节,经营货物品类繁多,再加上直接发货制及跨地区间的仓库的设置以及各种灵活代销办法,用传统的征收方式盘存纳税人货物十分困难,也影响企业经营;同时,税务稽查部门查税不求质量,只求数量,直接影响了税务稽查的威慑作用。

4.发票使用不规范。长期以来由于我国消费者缺乏购物索取发票的习惯。商业企业,尤其是从事零售的商业企业,销售货物习惯于未按规定开具发票,或以自制调拨单或提货单等内部核算凭据代替发票,开具发票的销售额和实际销售额之间存在偏差,纳税人利用“移花接木”等手段隐瞒某些商品的销售收入,主管国税机关又无法监控纳税人的税基,造成增值税流失。

二、建议与对策

商业增值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较集中地突出了我国现有增值税存在的税基和税负的监控、征管信息的获取、共享等深层次的税收征管问题,因此,解决商业增值税的征管问题也决不能采取“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作法,除健全现行税制外,应用系统的现代的征收管理手段解决适应新形势下商业增值税的税收流失问题。

(一)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

1.严格执行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按现行税法规定年销售额和健全帐证的商业企业都应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但是,各地执行此规定有偏颇,如,批零企业为商品最终消费环节,消费者不需要也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分支机构推销产品既不开票,也不直接收款,因此,对以上一定规模商业企业不愿意纳入一般纳税人管理,然而,为了省事,税务机关也不按规定督促其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这个问题各地很普遍。笔者认为,各地税务机关必须严格执行一般纳税人认定规定,凡是年销售额达到180万元和帐证健全的商业企业都应按规定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对已具备条件的商业企业不申请一般纳税人,按规定以销项税额全额征收增值税,绝不姑息迁就。这是增值税管理的需要,也使增值税链条不会中断,从而,可以增加税收收入。

2,完善商业一般纳税人管理制度。应该看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制度具有约束纳税人的作用,而小规模纳税人税收政策则不具有此特性。一般纳税人,即使销售货物不申报纳税,但其购进货物时却以消费身份负担了购进货物应抵扣的税款,因此,规模较小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尤其是中小商业企业,保留其一般纳税人资格管理的意义大于税款征收的意义。为此:一是保持现有的商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规模的稳定。一经认定,除非纳税人偷税、关闭、破产,则不应轻易取消,对存在不良记录的商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则限期整改,在整改期间取消其进项抵扣权。二是对新认定的商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认定的初期(一年)实行暂认定一般纳税人管理,应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行“代管监开”。其进项发票在货票款一致情况下,才能给予抵扣。

(二)加强小规模纳税人税收管理。

1.继续推进小规模纳税人建帐建证。对小规模纳税人建帐建制,严格其财务会计核算,实行查帐征收,减少税收流失,是国务院和国家税务总局多年来工作部署的要求,但是,各地税务机关因抓小规模纳税人建帐建证工作难以奏效,而几乎放弃了这项工作,这对依法治税十分不利。因此,笔者认为,税务机关是收税的,收税的依据是什么?大量小规模纳税人继续使用“双定”征税肯定不行了,继续引导推进小规模纳税人建帐建证十分必要,而且,态度要坚决,措施要得力。应该做到建帐一户,成功一户,并及时改变征收方式。至于小规模纳税人建帐建证后税负低不可怕,税务机关还有最后一道防线,即加强税务稽查,要以税务稽查来确保建真帐。对查出小规模纳税人建假帐的,要依法补税和处罚,并公开曝光。同时,对小规模纳税人建真帐,纳税态度又好的,只要其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和条件,就可鼓励申请升格,按一般纳税人管理。

2.完善定期定额户的管理办法。在保持原定额基数的前提下,实行税务机关采用各种测定法估算出销售额,与同行业会互评定额相结合的做法,来确定“双定户”本期销售额,做到既公开透明,又相互监督;在定额的评定期限上,不宜过长,最好每半年调整一次。同时,在调整“双定户”销售额时,税务机关应讲究核定的销售额有升有降,合理又合法。此外,应加强对“双定户”会计基础知识的培训,引导其记帐规范,建帐符合标准。

3.加强商场柜台承包租赁户的征管。通过增强与出租方的信息联系沟通,掌握承包租赁户的开业、经营情况,同时,实行商场统一收银,代收代缴增值税管理办法,把承包租赁户的应纳税额及时、足额解缴入库,有利于征收机关与商场共同监管。

(三)加强分支机构的税收管理。

目前,为适应市场经济需要,工业企业的销售网点遍及全国各地,虽然国家税务总局有137号文件,但是,税务机关对分支机构的税收管理还不够规范,造成经营地税源大量流失。因此,本人认为,一是加强分支机构税务登记管理和发票管理。对于各类分支机构,不管是经营范围和形式如何,均应按《征管法》规定办理注册税务登记;在发票的领购管理上,实行发票保证金(人)和限期缴销发票等制度;二是完善分支机构增值税政策管理规定。分支机构不论是否开票或收取货款,原则上由其所在地税务机关征收增值税。分支机构需要总机构汇总缴纳增值税的由总机构提出,报有权税务机关审批,并建立纳税信息联系制度。同时,对汇总缴纳的分支机构采用按销售额依一定比例在其所在地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其预缴税款可在总机构应纳税额中进行抵减。

(四)实施增值税纳税评估制度。

增值税纳税评估制度旨在全面提高纳税人申报纳税的准确性和税务机关征收管理质量,突出对一般纳税人涉税行为的防范监控,及时发现并处理纳税申报情况,在纳税评估的操作过程中,应全面掌握一般纳税人的涉税资料,严格按照申报审核、案头评估、下户核查、税务处理等步骤进行。因此,为了做好增值税纳税评估,我们必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准确采集纳税资料,提高资料的利用效率。根据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选择收集、积累所需的纳税人的各种与纳税相关的,诸如销售情况、货物购人情况、发票使用情况以及财务变动情况等各种当年和历史资料,并对获得的纳税资料进行归类、汇总、相互对照,并运用适当的方法加以运算、分析、处理,充分发挥增值税进销之间相互稽核作用,加强货物进出企业监督,为税务机关提供案头评估参考数据。有条件的可以逐步通过税企联网实现。这对于日新月异的电子商务下增值税的征管有着现实意义。

2.建立增值税纳税评估的分析指标体系。包括细化筛选参照指标,如按国家统计局行业划分标准统计出本地商业系统的诸如平均税负率、销售额变动率、进项税额变动率、存货变动率、毛利率等纳税评估所需的各项指标。同时,收集本地(市)、省乃至全国同行业的财务指标参考资料,并进行比较、分析和修正,提高指标的准确性;同时设置具体企业考核资料指标,正确选择使用各种案头评估测定办法,能根据已收集掌握的有关企业货物、资金变动资料,通过恰当的运算,推算出纳税人本期大体销售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提高纳税评估质量。

3.设置纳税评估机构,充实评估专业人员。随着稽查机构设置转变,各地税务机关应设立专门的税收稽核或纳税评估机构,将原来的征管分局配备一级稽查人员改为税收稽核或纳税评估人员,合理调整岗位和明确职责,侧重于通过纳税人申报资料的评估分析,下户核查,堵塞漏洞。这样,可以转变增加税收依靠查补的传统做法,以增强税收管理专业化力度。

4.根据纳税人信誉评定纳税人的纳税评估频率。对纳税人的纳税行为进行记录,作为评定纳税人的分类管理定等次的标准,不同等次设置不同的纳税评估频率,合理分配征管力量,即实行稽核基础上的动态分类征管。在一个公历年度内对稽核后评选A级信誉等次的商业企业,可以实行一年免审优待;对评定B、C级信誉等次的商业企业可以实行定期的纳税评估,以鼓励商业企业遵章纳税,鞭策信誉不佳的企业改变形象,争取升级。

(五)强化商业企业税收监督。

1.完善发票使用制度。各地税务机关发票管理工作应从注重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转变到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并重管理上来,规定所有单位和个人购买货物有权利与义务索取发票,并禁止商业企业利用各种内部凭据替票,纳税人违反发票管理规定依法处理。对定期定额户亦实行定额发票管理制度。同时,在全国各地普遍开展发票摇奖和不开发票处罚活动。在各商家张贴公告,告知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有索取发票的权利和义务,形成消费者购物自觉索取发票的社会氛围。坚持尽快推广使用税控收银机及税控加油机,把纳税人销售收入纳入税务监督之列,同时,促进税收收入的增长。

2.对商业企业的财务管理等管理软件,税务机关如何介入管理,应尽快出台相关的办法。比如,商业企业有义务向征税机关提供使用电算化记帐的软件的共享信息,有义务按税务机关要求报送规范化纳税申报资料等,避免企业自行变更原始记录或利用现代化手段偷逃税款。

3.推行片管员制度。税务机关取消专管员以后,应推行商业企业片管员制度,确定片管员工作岗位和职责,督促其经常下户了解纳税人经营情况,催缴税款,指派下户进行货物盘点,主要应通过不定期分柜重点核查,掌握纳税人购销的来龙去脉;并加强对非正常损失进项税的管理。

(六)强化稽查功能,突出重点到位。

为了保证各项商业征管措施到位,促进纳税人健全帐证,依法纳税,强化税务稽查功能十分必要。首先,每年必须开展一次商业增值税专项检查,以查促管;其次,加强税务稽查的重点应放在连续异常申报户、纳税评估移送的嫌疑户,帐证不健全户、申报停歇业户和违章使用发票户。再次,按照税务稽查计划安排,有的放矢安排上述重点纳税户查深查透,检查发现问题,按规定程序及时查处,严惩不贷,并以一定形式予以暴光,让偷逃税分子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七)健全社会化的税收综合管理网络。

第2篇:商场出纳工作总结范文

7月14日,长城、王朝、威龙等葡萄酒企业联合发表声明,坚决反对将“解百纳”这一行业公有资产作为商标为张裕一家企业独占,并表示已经就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

1个多月前,商评委刚刚对“解百纳”商标争议案做出裁定:“解百纳”的商标所有权归属张裕。据了解,自6月19日收到商评委的裁定书后,长城、王朝、威龙等国内葡萄酒厂商就立即依法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讼,现已正式立案。

这意味着,新一轮“解百纳”商标争夺战已经拉开序幕。而在各大葡萄酒企业争夺商标所有权的背后,是“解百纳”代表的近10亿元葡萄酒市场。

“解百纳”之争

“解百纳”商标争夺战并非一朝一夕。

早在1937年,张裕就开始注册“解百纳”商标,不过并没有成功。建国之后,张裕又在1959年、1985年和1992年,先后申请注册并备案,但因种种原因,始终未能最终取得“解百纳”商标。

直到2001年5月,张裕再次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解百纳”商标注册,商标局在第二年4月下发了注册证书。很快,张裕的这一做法引起长城、威龙酒业、王朝酒业等同行的第一次反对。

2002年6月,威龙、长城等葡萄酒企业联合向商评委提交撤销注册申请书。1个月后,国家商标局认为“解百纳”是红葡萄酒原料品种的名称,作出《关于撤销第1748888号“解百纳”注册商标的决定》。

张裕不服,再上诉。于是,一场持续6年的商标争夺案延续至今。今年6月,商评委宣布将“解百纳”商标判属张裕,业界原以为这场持续多年的纠纷将暂告一段落。

“这事肯定没完,时间还会很久。这次只是商评委的决定,并不是最终裁决。”当时,威龙葡萄酒副总经理焦复润就如此表示。果不其然,长城、王朝、威龙等国内葡萄酒厂商迅速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讼。

到目前为止,双方纠缠不清的关键在于对解百纳的定义问题。张裕认为,“解百纳”是该公司70年的原创品牌,是几代张裕人的心血结晶,不仅如此,张裕方面还投入巨资打造这个品牌。据央视市场研究公司(CTR)《中国葡萄酒行业现状报告》显示,1998年以前,市场上生产解百纳的企业仅有张裕一家,解百纳为张裕首创,且从2002年到2007年9月,6年间,张裕投入的关于解百纳的广告费达2.43亿元。

长城等企业则认为,“解百纳”一词是由法文“Cabernet”翻译而来,为“Cabernet”这一酿酒原料的葡萄品系的中文名称。按照我国商标法的规定,直接表示商品主要原料的名称不能被注册为商标使用。“如果允许‘解百纳’商标注册,那么雷司令、霞多丽、长相思等葡萄品种是否也将会被允许申请注册呢?”长城葡萄酒一位负责人说。

长城方面表示,已聘请专业律师着手准备相关材料。据了解,长城、华夏等葡萄酒公司计划在7月16日,连同葡萄酒协会和一些专业机构共同商讨相关事宜。

对于长城、威龙等葡萄酒企业发起的新一轮,张裕方面发表声明称,其他企业商评委,张裕作为第三方,只能回到法律的框架内进行研究,并保留法律所赋予的包括追究相关企业商标侵权行为在内的一切权利。

10亿元蛋糕

“解百纳”商标为何备受国内葡萄酒企业青睐?

有券商估计,目前中国解百纳市场估值约10亿元人民币。据业内人士透露,目前全国99%以上的葡萄酒厂都有生产“解百纳”系列酒。据不完全统计,目前葡萄酒行业三分之一的销量都靠“解百纳”贡献。

“解百纳”之于张裕显得尤为重要。虽然长达6年的商标案令张裕非常困扰,但是,爆发商标案这6年来,张裕解百纳不但没有受到冲击,销量反而大增。对此,张裕总经理周洪江表示,2007年张裕解百纳的销量,已经是六年以前的六倍或者七倍。

不仅如此,有统计显示,在张裕2007年的业绩中,解百纳是该公司盈利增长的主要驱动之一,占到2007年总销售收入的10%。有分析师预测,到2008年,张裕解百纳的销量将同比增长25%至2100吨。甚至有专家评价,解百纳是张裕最重要的利润来源,其44%的年复合增长率为张裕业绩整体提升贡献至伟。

“我们解百纳的份额并不是很多,但我们很关心这个品系被注册后,赤霞珠这样的其他品系会不会面临同样的命运。”中粮酒业公关总监邹蔚说。据她介绍,长城旗下葡萄酒以赤霞珠这样的单品种酒居多。

尽管长城、威龙等葡萄酒商没有具体的解百纳销售数据出台,但是据知情人士透露,长城、威龙等葡萄酒商在解百纳高中低档市场都拥有不少份额。

除了10亿市场的诱惑,业内人士认为,已经形成品牌和规模多年的解百纳,还是支撑国内葡萄酒企业发力高端市场的重要因素。

第3篇:商场出纳工作总结范文

为全面客观地总结祁门县国税局的个体建账试点工作,探索“盯住大户”的有效方法,日前,**市国税局组织开展了对祁门局个体建账试点工作的专题调研。调研组通过调阅户籍资料、提取和分析数据、上门调查和召开税务人员座谈会等方式,广泛收集第一手资料,认真分析对比数据,直接听取纳税人和税务人员的意见,对试点工作进行了全面评估和理性思考,提出了完善试点的改进意见,为在全市推广个体建账工作奠定了基础。

一、试点的背景

个体工商户依法设置账簿、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是税收征管法规定的一项法定义务。1997年国务院《关于批转国家税务总局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强化查账征收工作意见的通知》下发后,我市个体建账工作曾一度展开,但由于方方面面的原因,工作难见成效,最终不了了之。2002年集贸市场税收专项整治期间,国家税务总局又下发了《关于大力开展个体工商户建账和强化查账征收工作的通知》,个体建账工作再次被提上议事日程。为避免重蹈覆辙,祁门县国税局积极谋划,认真落实,对个体建账工作的难点进行了深入的剖析:

一是税收政策欠公平,建真实账难。当前,商业领域经过充分竞争后,平均利润率(近似于增值率)一再降低,小规模纳税人4%的征收率大大高于本地一般纳税人的平均税负率,税负不公平的矛盾已十分尖锐。个体建账户大多是规模较大的商业经营户,在“双定”征收方式下,核定销售额一般不足实际销售额1/3,税负不公的矛盾尚能得以掩盖。一旦如实查账征收,建账户的税负会猛增,在竞争中将难以生存,因而抵触情绪很大。

二是经营管理层次低,建规范账难。个体工商户点多面广,现金交易多,经营方式灵活,且缺少合法有效的收付款凭证;参与经营者又以家庭成员为主,内部控制制度缺失;加上个体经营者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大多不会记账,即使聘请他人代账,多花钱不算,代账者也是接多少单据记多少账,会计信息真实程度很低。

三是征收管理手段少,遏制假账难。正因为个体经营信息难以监控,税务机关一直未能找到有效的控管手段。实行查账征收后,假账一度盛行,税务机关面对申报税款“滑坡”而束手无策,又不得不走“双定”征收的回头路。

在省局个体税收管理的16字原则,即“管理户籍、盯住大户、电脑定税、申报纳税”的指导下,该局认识到,推行个体建账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引导和帮助个体工商户建立健全会计核算是税务机关应尽的职责,应以积极的态度、求真的勇气和创新的思维努力攻克这个难关。为此,该局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国税局有关文件的精神,制定了《祁门县国税局个体工商户建账实施办法(试行)》,从2003年5月1日起,再次启动个体建账工作。

二、具体措施

(一)统一建账标准,明确建账要求。规定2人(含2人)以上合伙经营且注册资金达到10万元以上,或请帮工5人(含5人)以上的,或从事应税劳务月营业额在15000元以上,或者月销售收入在30000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应设置复式账;请帮工在2人以上5人以下或从事应税劳务月营业额在5000元至15000元,或者月销售收入在10000元至30000元的个体工商户应设置简易账;所有药品经营户均应按规定建立复式账或简易账。建立复式账的个体工商户应按《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试行)》的规定设置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日记账等,进行财务核算,如实记载财务收支情况;成本、费用列支及其他财务核算规定按照《个体工商户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执行。建立简易账的个体工商户应建立经营收入账,经营费用账、商品(材料)购进账、库存商品盘点表、利润表,以收支方式记录、反映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简易会计核算。考虑到个体经营者建账的实际困难,为方便业户建账,推行初期所有建账业户暂时只建立营业收入账,商品(材料)购进账,并编制库存商品盘点表。

(二)把握政策精髓,创新工作思路。根据国税发〔1997〕101号文件《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税务机关对建账户实行查账征收方式征收税款,建账初期,也可实行查账征收与定期定额征收相结合的征收方式征收税款。”该局根据此项规定,考虑到目前个体税户利润率低、征收率较高的现状,对如实建账户比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计税原理核定税款,采取查账与核定相结合的办法。即:以账面上反映的销售收入减去销售货物购进原价后的差额,乘以适用税率核定税款;应税劳务直接以销售收入乘以税务机关核定的毛利率,再乘以适用税率核定税款。纳税户实际申报时,以上述核定税款按适用征收率倒推销售收入额作为应税收入,进行申报征收。毛利率的核定和调整由该局按年组织调查测定。

(三)依托信息技术,合理设置流程。该局经过几个月试行后,发现核定的过程较繁琐且缺乏监控。在市局信息中心的支持下,开发应用了“个体税源管理系统”。该系统通过对原始申报数据的录入、审核、复审几个环节,测算出应纳税款,打印应纳税款核定通知书。同时将建账户“电脑定税”的税额录入“个体税源管理系统”,以“电脑定税”的税额作为最低控制标准,纳税户每月通过“个体税源管理系统”申报测定的税额如低于“电脑定税”的税额,系统自动按照电脑定税额核定应纳税款,并进入纳税评估环节。信息技术手段为查账与定额相结合的征收方式提供了一个操作平台。

(四)完善后续管理,提高建账质量。该局对使用收款机的超市、药店和建材商店,要求统一使用收款机专用发票,规定每天结束营业时必须从收款机内打印出销货清单,作为收入记账的原始凭证;每月申报销售收入都要与开具发票金额比对,开票金额超过申报收入一定比例的,列入超预警值范围进行纳税评估;对未按本办法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的纳税户,除按规定予以处罚外,并根据当地同行业、同等规模的纳税水平按月从高核定其应纳税额;对纳税人伪造、变造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一经查实,除对其实际经营额按照适用征收率进行查补外,并按照偷税处理。

三、工作绩效的评估

(一)建账工作力度较大。从2003年5月1日以来,该局通过宣传发动,学习辅导等方式,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将所有达到建账条件的个体经营者都纳入了建账管理。建账户数从开始时的16户发展到目前的77户,所有建账户均能按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申报表和库存商品盘点表,是我市个体建账工作推行力度最大的县局。

(二)税收收入增长较快。2004年个体固定业户实现税款104.45万元,其中建账户实现税款50.8万元,占个体税款总量的48.6%。从第一批建账的16户统计数据看,建账前平均月纳税合计为10120元,建账后平均月纳税合计为20104.83元,增长了98.67%(详见附表);从原实行“双定”征收的33户纳税情况看,2004年全年入库税款36.6万元,按原定额计算应纳税款为22.34万元,增长了63.8%;从分行业看,五户超市建账前平均月纳税合计为5600元,建账后平均月纳税合计为10030.93元,增长了79.1%,5户加工修理户建账前平均月纳税合计为2040元,建账后平均月纳税合计为4302.14元,增长了111%;3户五金建材户建账前平均月纳税合计为1200元,建账后平均月纳税合计为2921.24元,增长了143.49%。

(三)纳税人反映普遍较好。由于对达到建账标准的个体经营者一律采用了查账与定额相结合的征收方式,对规模较小的个体经营者普遍采用了“电脑定税”,既较好地抓住了大户,又适时地规范了中小户,因此该局个体税收管理已逐步走上公平、公正、合理的轨道,纳税人反映普遍良好。我们走访了部分建账的纳税人,都认为这种征收方式是实事求是的,对按实际申报核定能够承受的纳税额,感到公平合理。经营医药的王志华说,现在市场竞争激烈,生意越来越难做,药品进价高了,而售价反而低了,建账后税负比以前重了,但通过建账,自己对经营状况始终心里有底,对规范管理有好处。同时,他们也担心万一改变了这种征收方式,而销售收入的情况又让税务机关掌握,心中总有一种不安。

四、完善和推广试点的思路

推行个体建账工作是进一步规范个体税收征管的需要,更是促进个体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符合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方向。但是,这项工作推行困难,矛盾众多,突出地表现为:征收率较高与经营毛利率较低的承受能力的矛盾;商业一般纳税人税负较低与个体户税负较高的公平竞争的矛盾;免税者众与纳税者寡的心态不平的矛盾;个体经营者素质较低与建账要求较高反差大的矛盾。在这样一个矛盾交织的形势下推行个体建账,必须从实际出发,积极稳妥、突出重点、区别对待、分步推进。祁门局在推进个体建账工作方面进行的有益尝试和成功经验,值得全市其他地区借鉴,应认真总结,加以完善,全市推广。总体思路为:

(一)突出建账重点。重点是盯住个体大户,坚持个体大户建账要求不放松。当前建账的重点应为个体商业超市,汽车维修,文具,摩托车销售等使用收款机或发票使用大户。可适当提高复式账或简易账的标准,初期以建简易账为主,账簿中又以收入账为主,条件成熟时逐步向复式账过渡。

(二)实施分类管理。对按要求建立复式账的,税务机关应当摒弃歧视政策,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条件的,可报经省国税局审批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未按规定建账或建假账的业户,依法予以处罚,同时以行业最高税负水平核定税款;对建立简易账的,实行查账与定额相结合的征收方式,核定方法要依法、合理,比照一般纳税人计税原理核定的做法可借鉴,但面不宜过宽,应限定在进销凭证比较齐全、营业额较大而毛利较低的行业(如超市、家电、摩托车、建材、副食品批发等),核定的税款不得低于电脑定税核定的税额;对经核准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的其他纳税人,实行定期定额征收。同时,要建立查账征收户与“双定”户的税负比较制度,定期对建账户建账前后的税负水平及个体同行业、同规模的建账户与“双定”户税负水平进行对比分析,对税负明显偏低的,要作为调整税负或稽查的重点。

第4篇:商场出纳工作总结范文

大家好。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市地税局推广应用国标税控收款机动员大会。刚才,大会已宣布,自20*年*月*日起,凡是在本市缴纳营业税且具有固定经营场所的纳税人(未达到营业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除外),必须按照规定安装使用国标税控收款机。这次大会标志着国家税务总局等上级领导部门关于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国标税控收款机的指示精神,将在*市地税局得到实际有效的贯彻和坚决落实。此举对于利用科技手段和数字化技术维护和完善首都的税收经济秩序,对于加强我局的税收征收管理,对于在*开展经营活动的纳税人,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了全面地推动国标税控收款机的推广应用工作,使全局在战略上、战术上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我主要讲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推广应用国标税控收款机的形势背景和重要意义

**年为了保障新税制的有效实施,国务院领导指示有关部门,在全国选择若干城市进行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试点。*是当时全国七个试点城市之一,并且于5年前在全市推开。

2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重新修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23条明确规定“国家根据税收征收管理的需要,积极推广使用税控装置”。

20*年针对整顿和规范集贸市场秩序工作中发现的部分业户不开具发票、偷税逃税现象等突出问题,国务院领导同志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问题。

20*年*月*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信息产业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制发了《关于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加强税源监控的通知》。

20*年*月*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税务总局等四部局在*联合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对税控收款机的推广应用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

在此前后,国家税务总局等四部局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针对国标税控收款机的推广应用及有关税收政策在内的规范性文件和通告,从国家宏观管理角度,完成了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

国务院领导特别是国家税务总局的领导高度关注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工作,并为此进行了长时间的筹划和准备,足见推广应用国标税控收款机工作意义重大。

(一)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是推进依法治税的重要举措。在我国尚未基本建立公平有序、依法诚信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企业存在比较严重的偷逃税行为,造成这些状况的原因,除了部分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淡薄以外,缺乏有效的技术手段加强税源监控也是重要因素之一。新《征管法》为我们提供了相关法律依据,四部局联合《通知》对推广应用作出了具体规定,从而使我们的推广应用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是强化税源监控、堵塞税收征管漏洞的重要手段。针对发票管理上存在的真票假开、制售假票等问题,必须标本兼治,创新管理机制。要将对纳税人逐笔开具发票的宣传教育与实施有奖发票、真伪查询和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结合起来,形成税务监督、消费者监督和电子监督的发票管理新机制。税控收款机采用智能卡、数字加密和网络技术,将纳税人申报数据与税控记录数据进行比对,从而实现了对其经营情况的有效监控,同时为税务机关实施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三)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是整顿和规范经济秩序、加强税务和财务管理的有效措施。长期以来,一些单位和个人利用虚开发票、制售假票偷税骗税或虚列成本费用、侵蚀税基,或报销套现、化公为私等等。出现上述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大量手工填开发票和假发票的存在,使不法分子有机可乘。通过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一方面能够有效防止利用假发票或虚开发票的违法行为的发生;另一方面通过电子发票的查询功能,为企业财务管理和税务机关的税源监控提供有利手段,从而减少和逐步消除虚开发票、利用假票等违法犯罪的空间。

(四)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是加快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的需要。通过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可以拓展发票电子化的空间,将大多数纳税人纳入税源监控系统,使得税务机关能够利用信息化手段及时、准确地掌握纳税人的原始信息,促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二、五年来以着力推广使用税控装置为标志的发票改革,为我局全面推广应用国标税控收款机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早在**年,为了有效打击和遏制经济领域偷税逃税等不法行为,强化税收征管手段,建立开放有序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国务院领导指示有关部门,在全国选择若干城市进行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试点,其中包括*。我局积极响应上级领导部门指示精神,根据本市在发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税收征管工作的实际,制定了周密细致的改革方案,并于20*年*月*日在全市实施了建局以来涉及范围最广、力度最大的一次发票改革。

在这次改革中,我局除了采取简并票种、数码防伪、实行有奖发票、提供查询等一系列有效措施,最重要的就是全面推广使用了税控装置。由于当时国家的相关政策文件尚未出台,我局从实际出发,由纳税人自行选择使用税控装置开具机打发票或使用定额发票或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五年来,全市地税正常纳税户已增至5*万户,使用地税发票户数累计达到33万户,其中有1*万户纳税人安装使用了1*万台税控装置,其他为使用定额发票和代开发票的纳税人,分别为10万户和6万户。五年来,堵塞税收漏洞效果显著:20*年20亿元,20*年16亿元,20*年5亿元,20*年10亿元,五年共堵漏51亿元。通过以上数据表明,使用税控装置开具机打发票,已经被越来越多的纳税人所接受和认可,税控改革是我局从宏观上加强税收征管的第一大措施。与此同时,税控装置的普及应用,促进和提高了我局信息化水平和数据管理水平,为税收征管、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项工作,提供了真实有效的依据和技术手段。

随着发票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各项措施制度的逐步完善,我局各级税务机关在税控装置使用管理、销售与售后服务管理和税控安全管理等方面,都积累了十分宝贵的经验,同时在纳税人中的广泛使用和积极认可,都为我们全面推广应用国标税控收款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们充满信心,这次推广国标税控收款机工作一定会取得成功。

三、国家税务总局与*市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我局周密细致的前期准备工作,是实现推广应用国标税控收款机正式启动的前提条件

为了认真做好*地税推广应用国标税控收款机工作,我局严格遵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总体要求,从20*年下半年开始,紧锣密鼓、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在此期间,无论是遇到的难以解决的问题,还是工作中必要的程序上的管理与把关,我们都得到了国家税务总局,特别是得到总局信息中心、征管司、流转税司的大力支持,尤其是*副局长的大力支持和强有力的领导,得到市政府和有关委办局的有力支持和具体指导,使我们能够顺利地完成各项准备工作,并且按照预定计划召开了今天的动员大会。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地税局和全体税务干部,对总局领导和委办局的指导与帮助,对有关兄弟单位的支持和配合,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推广应用国标税控收款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牵涉到税控机具的生产商、税控机具的服务商、安全服务商;牵涉到纳税户、消费者、税务局,以及总局信息中心、征管司、流转税司、总参三部、银联等多个部门。对*地税来说,还要保持老机具的平稳运行和按期更换,涉及到信息系统的开发、完善、整合、改造,而且国标税控在全国还没有成功的模式。该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内容复杂、时间紧迫。为了确保推广应用工作扎实有效地顺利进行,实现新旧机具的平稳过渡和更换,在市局推广应用国标税控收款机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市局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积极主动做好推广应用前的各项准备,具体做了以下工作:

(一)在市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下,按照有关法律程序,完成了面向全国范围的国标税控收款机产品的选型招标工作,最终确定了6家生产企业(山东浪潮、深圳创华、深圳桑达、上海普天、深科技、航天信息)为本市国标税控收款机供应商。此外,根据实际需要,还完成了对系统软件开发商、税控安全服务商和硬件设备采购等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市的实际情况,报请市政府批准我局确定的国标税控推广应用范围。即:凡在本市缴纳营业税并且具有固定经营场所的纳税人(未达到营业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除外),必须按照规定安装使用国标税控收款机。

(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税控收款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精神,为减轻纳税人负担,促进国标税控收款机的推广应用工作,市局出台了《关于购置税控收款机抵免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了税收优惠政策和具体抵免方法和流程。

(四)根据推广应用工作中的管理要求,市局制定并印发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推广应用国标税控收款机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个包括:启用国标税控发票、简化行政许可、发票核定管理、实行行政审批、税控机具管理、销售与售后服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工作流程。

(五)在国家税务总局和总参三部的大力支持下,组织局内相关部门和系统开发商,认真研究国标税控系统功能,提出适应我局日常税收征收管理的系统改造业务需求,并完成系统开发、测试和硬件设备的部署、连通工作。目前已具备了上线条件。

(六)为配合国标税控收款机的推广应用工作,将同时启用新的国标税控发票。为此,市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设计制作了符合规格和要求的票样,并已安排批量印制,保证按时供应。

(七)为了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积极配合推广应用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局制定了具体的宣传方案,*月12日召开了“新闻会”,*月13日在《*日报》、《中国税务报》和《京华时报》三家报纸和*市地税局网站了《通告》,并且电视台报道了相关情况。市局还将通过公益广告、地税公告栏、宣传手册以及多渠道、多媒体进一步扩大宣传,提高全社会依法护税、依法纳税的意识。

四、有关工作要求

推广应用国标税控收款机工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强化税源监控,堵塞税收征管漏洞,规范社会经济秩序,加快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的重大举措,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该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内容复杂。不仅涉及到国家利益,也涉及到广大纳税人的利益,同时还会影响到社会方方面面。为了确保推广应用工作扎实有效地顺利进行,实现新旧机具的平稳过渡和更换,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必须从思想上提高对推广应用国标税控收款机工作的认识,并且把此项工作作为今年下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给予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在认真学习和深刻理解总局和市局有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一把手要担当起推广应用国标税控领导小组组长的责任,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决策职能,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周密的实施计划,研究工作中必然和可能遇到的问题的解决方法。同时要有效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职能,组织领导要到位。

(二)树立大局意识,加强协作配合。推广应用国标税控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综合性很强。因此,要增强全局观念,加强上下之间和部门之间的配合,按照工作职责和分管业务,建立联络渠道,以便出现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反映情况,解决问题,防止各自为政推委扯皮。要做到机制协调,运转高效。这是说全局内部要团结,不要把推广税控收款机认为就是窗口的事,就是征管的事,大家要一盘棋互相支持。

(三)认真抓好内部业务培训和对纳税人的政策辅导工作。税务窗口的干部和税控服务商一定要培训好,一定要和服务商、厂商、税务局的一线人员绑在一起,做好纳税人的工作。纳税人能否正常购置并使用国标税控收款机,关键在于税务机关和税控、安全服务商能否及时准确地提供各环节的引导和服务。因此,无论是市、区两级税务机关还是税控、安全服务商,必须有计划分层次地做好对自己内部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对纳税人的正确引导和服务工作。要熟练掌握系统操作和工作流程,全面了解国标税控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和具体工作要求,不能因为我们在推广工作中的组织不到位、培训不到位、工作不到位而影响纳税人正常开展经营、正常申报纳税、正常报数授权、正常领购发票。总之,要在不违反管理规定的条件下,采取一切简便有效的方法为纳税人办理相关事宜,以达到方便纳税服务,加强税收管理,强化税源监控,提高税收征管水平的目的。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为了加快本市国标税控收款机的普及应用,我局在推广范围上较之20*年发票改革的推广有了明显扩大,并带有一定的强制性。因此,各局要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和市局文件精神,利用各种媒体和多种渠道,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工作,最大限度地赢得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的充分理解、支持和配合。要在办税服务场所营造有利氛围,做好纳税人的引导教育工作。遇到个别强烈抵触或者过激行为时,在不失原则的前提下,要采取灵活方法解决问题,避免激化矛盾。这一点一定要注意,个案要妥善的解决好,不要因为一两件个案影响推广工作。

(五)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廉政建设。推广应用国标税控工作,涉及税控和安全服务商,衔接点多,政策性强。因此各单位要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要坚持依法行政,按照总局和市局的政策规定和规范化流程,有效落实推广应用国标税控的各项措施,防止行政执法不当的行为发生。特别是基层征管和税务部门,要与税控服务商建立正常的工作关系,严格监督,强化管理,坚决杜绝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六)各局要建立切实有效的快速反应机制和防风险预案。在推广国标税控的工作中,要深入实际、深入现场,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要注意收集纳税人的反映意见,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应变能力,所有工作要有预案。同时,要保持上下沟通和信息渠道畅通,出现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市局。

(七)要注意总结,积累经验,为下一步旧机具更换国标税控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市局计划通过在新办户推行使用国标税控收款机试点的基础上,适时对旧税控装置使用期已满5年的进行更换工作。为此,各单位要有足够的精神准备和物质准备。要在熟悉业务流程和掌握工作规律的基础上,发现不足,总结经验,健全制度,完善措施。

第5篇:商场出纳工作总结范文

关键词:资本运作 财务总监 创业公司

财务总监,也叫首席财务官(Chief Finance Officer)。在我国,许多人认为财会人员刻板保守,一辈子只能做个“账房先生”,财务总监的基本职责无外乎是做好资金调度、财务报表的编制和财务分析、确保公司及时足额纳税、进行成本和费用控制等。其实,恰恰相反,在国际上,财务总监是公司主要负责人的左膀右臂。对准备进入资本市场的初型公司来讲,财务总监如何发挥作用的确是个很值得研究的课题。对此,笔者结合亲身经历,就财务总监如何在初创型公司的资本运作过程中发挥作用谈谈个人的体会。

一、协助公司CEO进行公司战略和业务模式的梳理

对于很多初创型公司而言,尽快实现资本运作往往是其最核心的战略目标之一。而在众多上市条件之中,最基本的一条就是要求企业的业务模式清晰,具有持续经营能力。而很多创业型的公司恰恰最缺少的就是投资人、券商和监管机构都认可的、清晰的业务模式。因此,财务总监最紧要的任务往往是帮助企业梳理业务模式。

以A公司为例。A公司成立于2013年11月,是我国互联网+养老模式的开创者,是国内领先的养老行业O2O平台,拥有3 500家线下社区服务门店以及一个互联网线上交易平台,员工8 000人左右,总资产8.5亿元,年交易流水接近8亿元。这些门店和员工在公司注册之前,是以老板个人的名义进行管理和经营的。公司既没有纳税,也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保,商品的采销也没有发票,账目也都是老板自己在管理。为了以最快速度占领居家养老市场,老板决定注册公司,尽快登录资本市场,利用资本的力量撬动养老市场这个上万亿的产业。

在此之前,公司以不规范的组织形式运行了10年,60个经销商都是老板从农村老家带出来的亲朋好友,这些亲朋好友的开店资金也都是老板借给他们的,老板以为这60个经销商以及下属几千家门店和员工都是自己的。因此,在A公司成立运营初期,公司就把几千家门店及上万名店员,当作自己的资产入账和管理。然而经过核算,我们发现公司的合规成本非常之高,仅上万名店员的社保缴纳,即可吃掉公司全年利润;还有总部返还给60个经销商的佣金,按照税法规定,总部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约1亿多元(8亿销售额×60%返佣比例×20%个人所得税率);总部买断的商品如果卖不掉,造成库存商品2 000多万元的积压。这几项数据表明,A公司现有的业务模式在符合上市合规要求的情况下,必然产生巨亏,已经不能适应公司的发展需要。A公司的业务模式必须进行调整,才能达到既合规又实现盈利的要求。

为此,财务总监与业务部门一起调研公司的主要业务流程,了解企业的业务形态、企业文化,在与经销商、总部各业务部门进行无数次碰头会之后,终于认识到公司的业务模式必须全面调整为平台业务模式。所谓平台业务模式,即首先界定清楚A公司与老板60个亲朋好友的法律关系,虽然使用同一个品牌,认同同一个企业文化,但不是同一个法律和经济主体,而是确立A公司作为互联网平台与其60个亲朋好友是总部与经销商的法律关系;供应商变成了互联网平台上的商户;A公司是介于商户与经销商之间的一个互联网平台服务商。A公司按照双方成交金额收取约定比例的平台服务费,而非商品的买卖差价,公司流转税率从17%降为6%。

1.原业务模式(传统采销模式)(见图1)。

2.新的业务模式(020平台业务模式)(见图2)。

新的业务模式得到了券商、律师、审计机构的认可,现有业务模式所面临的一切看似无法解决的问题,迎刃而解。上万名店面员工属于经销商,A公司作为上市主体无需为经销商的员工缴纳社保,因为社保缴纳的义务在经销商而不是A公司;经销商的返佣无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因为缴纳个人所得税是经销商的法律义务;公司也不再承担库存成本,因为买卖双方分别是商户与经销商,而存在仓库的库存根据合同约定属于商户或者经销商,上市主体只是代为保管。

二、理账与合规

创业型公司的另一个重大问题是账务混乱,企业日常运营不规范,产品及经营行为经常触碰法律红线。究其主要原因,除了老板想多赚钱进行不规范的操作之外,更重要的是其业务模式不清晰;公私不分,很多法律关系没有清晰界定。会计主体和核算范围不明确造成财务人员不知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以A公司为例,由于老板没有搞清楚原来业务模式的弊端,也不了解门店直营还是加盟模式对公司资本运作有利,造成财务人员不知晓门店是归资本运作主体所有还是归经销商个人所有。财务人员不明白会计主体以及核算范围,不知道门店的人工、房租、税金要不要纳入公司账目统一核算,也搞不清楚收入确认是以批发价来入账还是以门店的零售价格来入账,造成收入、成本、费用的完全混乱。笔者上任之后,与律师、券商一起,重新梳理其商业模式,将企业的业务模式从批发零售模式转变为互联网平台业务模式,类似淘宝模式。公司是介于供应商与经销商门店之间的一个互联网交易平台。公司不是从货物的买卖过程中获取差价,而是按照交易流水收取一定比例的平台服务费。由于公司与经销商之间的法律关系已经明确,那么公司不再核算经销商的收入与支出,也规避了经销商返佣的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于供应商变成了商户,公司不是向供应商支付货款而是代经销商代付货款和代结算;仓库的库存所有权不属于公司而是属于供应商或经销商的。经销商缺少资金也不再从公司财务支取,而是从老板个人账户支出,记入老板的私账。

业务模式清晰,进而法律关系清晰,会计主体和核算范围明确,是公司正确进行财务会计处理的前提和基础。在此基础上,A公司财务部重新计算收入、成本、费用,重新编制会计报表,向税务局申请补缴税款,聘请拥有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进行审计,最终通过了审计。

三、 对接资本方,参与企业估值谈判,引进风险投资机构

在财务账目理清之后,财务总监还有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对接资本方,引入风险投资。一般情况之下,老板会基于自己在生意场上认识的朋友介绍而认识不少风险投资机构。这些风投机构有各种优势和劣势,这时财务总监要与老板对风投机构优劣进行分析。比如,如果公司要在香港或海外资本运作,那么选择外资投行背景的投资机构是首选;如果公司将来资本运作的地点是A股,选择国内背景的投资机构,特别是有政府背景的机构可能更加现实。

投资机构确定之后,接下来是估值水平的谈判。估值水平谈判是一项艺术性很强的工作,一般是企业老板亲自进行谈判,财务总监主要向老板提供财务数据、融资策略等方面的资料和信息,共同审核投资方案和合同,防范财务和法律风险,帮助老板进行决策。

四、 聘请和对接各中介机构,协调中介机构与老板、内部各部门的工作

一般在C轮融资之后,公司就要做好冲刺资本市场的准备了。这时,财务总监要参与选聘中介机构的工作,即券商、律师、会计师、评估师。其中,选择券商最为关键。规模大的券商名气大,与监管机构关系也相对较为密切,但审核相对严格;规模小一点的券商刚好相反,这就需要财务总监与老板进行密切的沟通和衡量,提出意见和建议。券商确定之后,通常由券商来推荐会计师、律师和资产评估机构,这样较为熟悉的几家中介机构之间便于沟通协调,有利于资本运作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财务总监在中介机构进场之后,一般要作为对接人,协调中介机构与公司内部各部门的工作对接。各中介机构所要求的资料提供清单以及问题清单通常都是先发给财务总监,由财务总监过目后,再转给各有关部门去回答或提供相应的资料。财务总监通常会与各部门总监沟通如何提供资料,如何回答券商的提问才有利于公司通过上市审计。在这个过程中,各中介机构通常会要求提供资料的规定截止日期,因此,如何按时、保质完成券商和各中介机构的工作,是非常考验财务总监的沟通协调能力的。财务总监要保持心平气和的心态,要坚信无论任务多么繁重,也无论出现多大的问题,都有解决问题的方案,这样才能够较为理性地对待出现的差错和问题,协调好各方的利益和关系。

当各中介机构的工作准备完成之后,券商就要向证监会报送审核资料,这时财务总监要在中介机构的帮助下,回答监管机构提出的各种专业问题,以打消证监会审核人员的疑虑。

五、做好财务预算与利润管理工作

公司盈利水平的高低和未碛利水平增长曲线,直接影响到公司的估值水平,进而影响到公司的股票发行价以及上市之后的股价表现。因此,财务预算对于拟上市的企业重要性不言而喻。通过财务预算,能够很清楚地了解各年度公司要实现多少利润,必须完成多少业务收入,同时将费用开支控制在一定水平。

财务预算和利润管理是财务总监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与老板密切沟通,各业务部门及支持管理部门应当通力合作,自上而下再自下而上,在各方利益的平衡中做好年度预算;财务部门要设立预算岗,严格按照预算来执行财务纪律,无预算项目不得支出。预算要每月跟进,确保年底不会有太大的偏离。

另外,财务预算也是人事部门对业务部门进行绩效考核的重要数据基础,绩效考核反过来也可以为财务预算的最终完成提供有力支持。因此,财务部门要与人事部门密切配合才能发挥财务预算控制的重要作用。人事部门依靠财务部门编制的、最终董事会确定下来的财务预算数据,制定各个业务板块及支持部门的领导的业绩考核指标。人事部定期根据年初制定的考核指标对各部门总监进行月度或季度的考核,确保业务数据、财务数据与财务预算是同步的,任何不利的偏差必须在下个月得到及时的纠正。

六、结语

总之,新时代的财务总监,是现代公司中最重要、最有价值的管理职位之一。随着经济发展和全球化的深入,传统的财务管理知识已远远不能适应现代企业的需要。一名现代意义上的财务总监,必须突破传统财务视野,从战略高度把握财务管理、公司治理、资本运营等方面的知识及其运作手段,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与时俱进,立于不败之地。J

第6篇:商场出纳工作总结范文

国税局个体建账试点工作总结为全面客观地总结*县国税局的个体建账试点工作,探索“盯住大户”的有效方法,日前,**市国税局组织开展了对*局个体建账试点工作的专题调研。调研组通过调阅户籍资料、提取和分析数据、上门调查和召开税务人员座谈会等方式,广泛收集第一手资料,认真分析对比数据,直接听取纳税人和税务人员的意见,对试点工作进行了全面评估和理性思考,提出了完善试点的改进意见,为在全市推广个体建账工作奠定了基础。

一、试点的背景个体工商户依法设置账簿、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是税收征管法规定的一项法定义务。1997年国务院《关于批转国家税务总局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强化查账征收工作意见的通知》下发后,我市个体建账工作曾一度展开,但由于方方面面的原因,工作难见成效,最终不了了之。2002年集贸市场税收专项整治期间,国家税务总局又下发了《关于大力开展个体工商户建账和强化查账征收工作的通知》,个体建账工作再次被提上议事日程。为避免重蹈覆辙,*县国税局积极谋划,认真落实,对个体建账工作的难点进行了深入的剖析:一是税收政策欠公平,建真实账难。当前,商业领域经过充分竞争后,平均利润率(近似于增值率)一再降低,小规模纳税人4的征收率大大高于本地一般纳税人的平均税负率,税负不公平的矛盾已十分尖锐。个体建账户大多是规模较大的商业经营户,在“双定”征收方式下,核定销售额一般不足实际销售额1/3,税负不公的矛盾尚能得以掩盖。一旦如实查账征收,建账户的税负会猛增,在竞争中将难以生存,因而抵触情绪很大。二是经营管理层次低,建规范账难。个体工商户点多面广,现金交易多,经营方式灵活,且缺少合法有效的收付款凭证;参与经营者又以家庭成员为主,内部控制制度缺失;加上个体经营者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大多不会记账,即使聘请他人代账,多花钱不算,代账者也是接多少单据记多少账,会计信息真实程度很低。三是征收管理手段少,遏制假账难。正因为个体经营信息难以监控,税务机关一直未能找到有效的控管手段。实行查账征收后,假账一度盛行,税务机关面对申报税款“滑坡”而束手无策,又不得不走“双定”征收的回头路。在省局个体税收管理的16字原则,即“管理户籍、盯住大户、电脑定税、申报纳税”的指导下,该局认识到,推行个体建账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引导和帮助个体工商户建立健全会计核算是税务机关应尽的职责,应以积极的态度、求真的勇气和创新的思维努力攻克这个难关。为此,该局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国税局有关文件的精神,制定了《*县国税局个体工商户建账实施办法(试行)》,从2003年5月1日起,再次启动个体建账工作。

二、具体措施(一)统一建账标准,明确建账要求。规定2人(含2人)以上合伙经营且注册资金达到10万元以上,或请帮工5人(含5人)以上的,或从事应税劳务月营业额在15000元以上,或者月销售收入在30000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应设置复式账;请帮工在2人以上5人以下或从事应税劳务月营业额在5000元至15000元,或者月销售收入在10000元至30000元的个体工商户应设置简易账;所有药品经营户均应按规定建立复式账或简易账。建立复式账的个体工商户应按《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试行)》的规定设置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日记账等,进行财务核算,如实记载财务收支情况;成本、费用列支及其他财务核算规定按照《个体工商户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执行。建立简易账的个体工商户应建立经营收入账,经营费用账、商品(材料)购进账、库存商品盘点表、利润表,以收支方式记录、反映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简易会计核算。考虑到个体经营者建账的实际困难,为方便业户建账,推行初期所有建账业户暂时只建立营业收入账,商品(材料)购进账,并编制库存商品盘点表。(二)把握政策精髓,创新工作思路。根据国税发〔1997〕101号文件《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税务机关对建账户实行查账征收方式征收税款,建账初期,也可实行查账征收与定期定额征收相结合的征收方式征收税款。”该局根据此项规定,考虑到目前个体税户利润率低、征收率较高的现状,对如实建账户比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计税原理核定税款,采取查账与核定相结合的办法。即:以账面上反映的销售收入减去销售货物购进原价后的差额,乘以适用税率核定税款;应税劳务直接以销售收入乘以税务机关核定的毛利率,再乘以适用税率核定税款。纳税户实际申报时,以上述核定税款按适用征收率倒推销售收入额作为应税收入,进行申报征收。毛利率的核定和调整由该局按年组织调查测定。(三)依托信息技术,合理设置流程。该局经过几个月试行后,发现核定的过程较繁琐且缺乏监控。在市局信息中心的支持下,开发应用了“个体税源管理系统”。该系统通过对原始申报数据的录入、审核、复审几个环节,测算出应纳税款,打印应纳税款核定通知书。同时将建账户“电脑定税”的税额录入“个体税源管理系统”,以“电脑定税”的税额作为最低控制标准,纳税户每月通过“个体税源管理系统”申报测定的税额如低于“电脑定税”的税额,系统自动按照电脑定税额核定应纳税款,并进入纳税评估环节。信息技术手段为查账与定额相结合的征收方式提供了一个操作平台。(四)完善后续管理,提高建账质量。该局对使用收款机的超市、药店和建材商店,要求统一使用收款机专用发票,规定每天结束营业时必须从收款机内打印出销货清单,作为收入记账的原始凭证;每月申报销售收入都要与开具发票金额比对,开票金额超过申报收入一定比例的,列入超预警值范围进行纳税评估;对未按本办法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的纳税户,除按规定予以处罚外,并根据当地同行业、同等规模的纳税水平按月从高核定其应纳税额;对纳税人伪造、变造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一经查实,除对其实际经营额按照适用征收率进行查补外,并按照偷税处理。

第7篇:商场出纳工作总结范文

关键词:大宗货物;增值税;问题;措施

近几年来,国内外经济环境发生诸多变化,许多企业集团为抵抗经营风险纷纷调整业务结构,或单一业务拓展为多元经营,或若干企业合并为更大的企业集团。而这些企业集团开展大宗货物购销业务非常普遍,典型的有生产企业、项目建设投资,还有利用自身资金优势等开展购销业务。企业随着成员单位数量、经营范围扩增,大宗货物购销已成为日常业务,大额增值税也成为需要面对的日常事项,企业感受到相伴而来的增值税纳税风险对生产经营的直接影响不容忽视。于是,很多企业通过设置税务专员以应对纳税风险,但因缺少系统的纳税管理而发生重大经营损失、造成不良影响的例子仍屡见不鲜,因此,增值税纳税管理被越来越多企业列为经营管理的重点之一,且迫切需要提升自身的纳税管理水平。[1]

一、企业大宗货物增值税纳税管理常见问题与分析

(一)发票问题引起纳税风险1.取得发票不及时引起多交税因增值税进项发票取得不及时引起的多交增值税的情况很常见。比如生产企业销售产品,增值税纳税义务已发生,当申报期已至却仍未取得或未足额取得与销售情况相匹配的进项发票进行抵扣,造成多交增值税。2.取得发票不合规引起多交税企业取得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中“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的内容,超出供应商营业执照中登记的经营范围,造成企业进项税发票认证异常无法抵扣,造成多交增值税。

(二)购销业务“三流”管控缺失受票方纳税人企业在购销业务开展过程中货物流、资金流、发票流不符合“三流合一”的原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9号)[2]规定的可以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的情形,未能抵扣进项税额,造成多交增值税。

(三)未建立健全相应制度相应管理制度缺失或不完善,直接影响购销业务开展未得到统一规划,业务流程、过程管控、工作质量要求、责任考核等不清晰,容易造成业务实施混乱,重要风险环节管控缺失进而出现重大管理漏洞,责任不清互相推诿,增加税务风险。例如A企业已开展购销业务一年却未制定相应制度,购销业务的开展往往仅凭会议纪要,还未签订合同就进行,开具销售发票的时间由客户说了算,而正式合同常常在货物交接及增值税申报已完成后一、两个月仍未签订,当出现市场价格波动大、相关人员变动、货物质量问题等情况,客户违约事件时有发生。而A企业已申报缴纳的增值税款却未能从客户收回,企业内部相关部门和人员互相推诿责任,极大损害了企业利益和士气。

(四)业务开展前未进行纳税测算企业集团具有下属企业多、经营规模大、业务发生地分散等特点,业务开展前未总体测算纳税期间涉税金额大小,各项购销业务进行过程中无法掌握纳税节奏,待纳税申报期来临,容易顾此失彼或发生纳税损失。例如,A企业采购和销售部门各自独立且分别与客商洽谈采购、销售合同,却从未进行动态的进项、销项税汇总匹配测算以指导商谈与增值税有关的合同条款;当月度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发现进项税远小于销项税,急急忙忙要求供应商开发票,但因未达合同约定开票条件无法取得进项票,引起多交税款。

(五)缺少业财综合人才很多企业虽设有税务专员,但因税务人员对购销业务流程缺少深入了解、对大宗货物购销财税政策理解不透、工作态度马虎、发现问题不及时报告等也会增加纳税风险。比如实操经验不足无法发现问题;涉及不同税率货物销售未分开核算,造成从高征税;相关收入、成本的原始凭据残缺不全,帐目混乱难以核查被税务机务处罚等。

二、大宗货物增值税纳税管理改进措施

(一)注重增值税相关税法的学习与宣贯企业经常组织购销业务流程涉及的岗位人员学习增值税相关法律法规,使其充分了解增值税相关政策、计算方式、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及可抵扣进项税的内容等。尤其注意学习税法原文,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使相关人员认识到,实务中应税销售行为发生的时间不仅是开具销售发票的当天,企业在收讫销售款或与客户确认销售结算表单的当天也是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又如,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3号“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合法有效的扣税凭证抵扣其进项税额”,再结合学习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9号,使相关人员明了应取得怎样的进项税发票为有效。

(二)建立健全购销业务管理制度大宗购销业务属“三重一大”事项,企业应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建立和完善购销业务管理制度,确保业务开展有充分的制度保障。例如A企业集团为改善纳税管理状况,组织总部各部门和各所属企业,深入调研企业特点和市场环境,建立起相应购销业务管理制度、业务方案审批办法、购销合同管理办法、业绩考核办法,这为开展购销活动明确了操作流程、审批权限、岗位职责、考核方法等,使企业的纳税管理有了制度保障和工作指引。

(三)纳税管理贯穿购销业务全过程相关人员要合理充分参与到整个购销业务流程中,使纳税管理落到实处,发现问题得到及时反馈和解决,有效避免纳税风险,经常总结经验和不断优化纳税管理工作。例如B企业为极具水、陆运输优势且现金流充足的大型物流企业,其下游某客户为大型制造业企业且对煤炭长年有采购需求,B企业利用物流优势对该客户开展煤炭购销业务,结算方式为,货物验收后B企业先开出销项发票,并给予该客户一定账期;上游供应商为若干中小企业,结算方式为,货物验收后B企业先付款后取得进项发票。B企业将与该客户的合作作为一个项目进行整体管理和项目纳税管理,并根据与客户每月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金额,灵活与各供应商约定交货和取得进项发票的时间。这使增值税的销项、进项高度匹配,且每月进行项目纳税情况分析和总结。B企业纳税管理贯穿购销业务全过程,不仅其增值税税负合理,还促进上下游整个供应链的良好运转,为自己和供应链中各企业赢得了更多商机。

(四)充分利用信息系统作为纳税管理工具,提高企业管理质量和效率1.选择适合业务特点的系统例如A企业针对其购销业务分布在若干地区、办公地点不集中的特点,选择了钉钉与简道云系统相结合,经办人员在电脑或手机上操作业务都非常便利,可将全部采购和销售业务录入特定数据库管理,实时掌握销项税与进项税的匹配情况,在进行购销业务洽谈时,即可对企业一个纳税期间增值税的税负情况进行模拟。购销、财务、内控等部门和企业领导能在线同时获取同样的信息,快速与客商协商、调整购销方案和做出决策,不但大大提高了购销合同达成效率,还有效避免了企业内各部门之间、企业与客商之间的纠纷。2.充分使用公开的信息系统了解供应商税务情况例如对供应商开展尽调时通过企查查、天眼查等信用信息查询工具了解其营业范围和法律诉讼情况;通过国家税务局网络纳税平台,了解供应商发票种类、每月最高领用发票数量、单份发票最高限额等发票信息及其纳税信用评级。如此可助力企业快速决策选择哪些供应商合作、决定采购订单的金额和采购频次等。

(五)关注增值税政策变化,及时与客商沟通近几年我国增值税政策普惠性减税与结构性减税并举,重点降低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收负担,对激发市场活力是重大举措。企业应抓住此利好政策,积极组织相关人员研究企业和客商具体情况,将原合同涉税条款及时与上下游客商进行沟通,就增值税税率变动、如何开具发票、合同金额变化等问题提前协商解决,推进合同继续顺利执行和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顺利过渡,保持与客商的良好合作关系。

(六)及时对增值税纳税管理进行分析和评价对增值税纳税管理的效果进行综合或专项考评,及时总结经验。比如每月纳税申报期进行一次综合自评,找出预算与实际情况的差异;每年聘请专业的中介机构对企业进行专项纳税管理风险审计,出具纳税管理建议书。通过内部和外部考评,深入分析增值税纳税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及时完善相应制度;给予获评优秀的项目和人员专项奖励并推广经验和方法,促进企业不断提升纳税管理水平。

第8篇:商场出纳工作总结范文

为进一步加强税源监控,堵塞税收漏洞,减少税收流失,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信息产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加强税源监控的通知》(国税发〔20*〕4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控收款机推广应用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110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我省税控收款机(含税控器)推广应用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的重要意义

随着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省税收收入稳定增长,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了有力保障。但在税收领域,依法纳税意识淡薄、偷税逃税现象依然存在;尤其是对财务核算不健全的纳税人,税务机关难以实施有效监控。这种状况不但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而且导致国家税收大量流失。推广使用税控收款机是加强税收征管,强化税源监控,提高征管质量与效率的重要措施,可以有效地推进依法治税,遏制偷逃税行为,为纳税人公平竞争、依法纳税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同时,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对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强税务和财务管理具有重要意义。通过税控收款机的推广应用,一方面可以通过使用带税控防伪码的机打发票代替手工发票,有效防止利用假发票或虚开发票隐瞒销售收入、偷逃税款;另一方面,可以利用税控发票便于查询真伪的功能,有效防止利用假发票或虚开发票多列成本费用、偷逃所得税或贪污公款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推广应用工作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

二、推广应用的原则

税控收款机的推广应用政策性强,涉及范围广,技术含量高,必须精心组织,认真实施。为此,我省税控收款机推广应用工作坚持统一标准、生产许可、政府推广、分步覆盖的原则;坚持公正、公开、公平、自由选择的原则;坚持服务与监管相结合的原则,确保税控收款机推广应用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推广范围和标准

(一)国税系统在商业零售行业(含批零兼营)的纳税人和其他行业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全面推行使用税控收款机。具体范围和标准为:(1)商业零售行业的所有企业(凡是使用POS系统、MIS系统进行企业管理、财务管理的大型零售商场、超市和大卖场除外,待国家相关标准出台后再实施税控改造);(2)其他行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企业;(3)城区专业市场内所有的个体工商户;(4)城区专业市场以外销售货物月销售额5000元(含)以上的、提供应税劳务的月销售额3000元(含)以上的个体工商户;(5)其他的个体工商户,按照自愿原则申请购置使用税控收款机。

(二)地税系统税控收款机的推广范围和标准。在饮食业、娱乐业、服务业、交通运输业全面推广使用税控收款机,并逐步扩大到房地产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等有必要实行税源控管的行业。具体标准为:月营业额5000元(含)以上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必须购置使用税控收款机,月营业额在5000元以下的按照自愿原则申请购置使用税控收款机。

四、推广应用步骤

(一)准备阶段。在总结前段经验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国税、地税分别制定税控收款机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同时,对税控收款机的功能、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因素综合考虑,提出税控收款机招标选型的条件。

(二)试点阶段。税控收款机产品选型招标完成后,国税、地税以市为单位选择试点地区,进行试点推行和经验总结。条件较为成熟的市也可不进行试点,直接进入推广阶段。

(三)推广阶段。按照先易后难、先大中城市后小城镇、先大户后小户的方式,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普及税控收款机。

五、选型招标

(一)我省税控收款机选型招标工作由省政府采购中心、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共同组织实施,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所有通过资质审查并获得税控收款机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二)招标选型一次进行,同时选定适应国税、地税推广所需税控收款机要求的企业进入山东市场(不多于10家)。

(三)招标选型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活动的若干意见》(〔20*〕56号)的有关规定,由受委托的招标公司组织实施。评标委员会由各部门有关人员及相关专家组成。

(四)《招标文件》由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和招标公司参照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税控收款机产品选型招标范本》制定。招标时间为国税、地税税控后台系统正式安装调试完成后进行。

六、销售、服务与监督管理

(一)中标企业产品的销售方式由生产企业自行确定,可采取自销或销售的方式,商由生产企业自行确定。未中标的产品不得在我省销售,纳税人也不得选购。税务机关不得采取任何手段指定品牌和机型,不得强制用户选购某种产品。

(二)中标企业及其销售服务商应按照确保24小时内服务响应到位的原则,合理设立服务网点。税控收款机三包期限为一年,后续服务费用可按年或按次确定收取标准,由用户自愿选择。

(三)各级税务机关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税控收款机售后服务的监督管理,定期检查其服务质量和维修记录,督促生产商和商完善服务,及时解决纳税人机器使用中出现的问题,保证纳税人的正常使用,方便纳税人开票和数据申报。

(四)质监部门要加强对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质量争议,需质量鉴定的,争议双方可向省以上质监部门提出,质监部门应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组织质量鉴定工作。

七、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第9篇:商场出纳工作总结范文

【关键词】企业;电子商务采纳;政策;产业

1前言

信息技术的发展和进步,推动电子商务在全球范围内兴起,该模式也被企业所采纳、推广和应用。电子商务采纳在实际工作中具有重要作用,有利于企业及时掌握市场信息动态,有效采取应对措施,推动企业的创新和发展。文章将探讨分析影响企业电子商务采纳的关键因素,并结合企业自身发展和现实需要,提出相应的改进和完善对策,希望能为实际工作开展提供启示。

2影响企业电子商务采纳的关键因素

采用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方法,就企业电子商务采纳的关键影响因素进行探讨分析。总结所得调查分析材料,其影响因素包括以下几项。

(1)人口因素。人口因素在电子商务采纳中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电子商务不仅仅是建立网站,而是向消费者展示产品,将产品有效推销给别人。只有人们愿意购买这些产品时,才能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因而采纳前应该做好调查研究工作,研究消费者的行为和习惯,有针对性的采取销售策略,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

(2)社会文化。电子商务采纳时必须考虑当地的社会文化因素,文化通过消费者的风险意识、主观规范、自我效能等因素,对消费者购买产品的行为产生重要影响。很多学者的调查研究也证实这一点,因此电子商务采纳时必须对社会文化因素进行综合全面考虑,让产品和服务得到更多消费者的认可,达到有效拓展市场的目的。

(3)政策措施。不同国家和地区对科技成果的政策措施是不一样的,宏观调控政策、政府参与商业活动程度、是否使用强制手段、对企业的政策支持措施等,都会影响电子商务采纳。

(4)基础设施。包括互联网基础设施、技术措施、物流配送系统的发达程度等,都会影响电子商务采纳活动。发达国家基础设施完善,为电子商务的创新发展创造良好条件。我国电子商务基础设施的区域性差异较大,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比较发达,而广大中西部地区比较落后,阻碍电子商务发展,这是今后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

(5)相关产业。例如,零售业、金融业、农业、交通运输业、旅游业、制造业等,他们的发达程度也会对电子商务采纳产生影响。应该结合具体需要,推动这些产业的发展与进步,为电子商务采纳顺利进行提供便利。

3企业电子商务采纳顺利进行的对策

为促进企业发展,推动电子商务采纳有效开展下去,笔者认为今后应该采取以下改进和完善对策。

(1)利用自身优势,挖掘潜力,营造有利于采纳的环境。综合考虑企业面临的市场竞争环境和内部环境,认识存在的不足,明确差距,采取改进和完善对策。同时,推动电子商务采纳有效开展需要发挥企业的主导作用,企业应该与时俱进,挖掘自身潜力,充分有效利用自身资源,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人才是关键因素,企业应该注重提高人才的综合素养,尤其是确保高级管理人才的质量,制定有效的战略计划,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优化组合资源,提高自身综合竞争力,更好应对各种挑战。做好企业对外宣传工作,提高企业工作人员的执行力,合理配备信息技术部门的工作人员,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做好货物配送工作,重视售后服务,增强服务意识,为企业电子商务采纳创造良好条件。

(2)把握外部环境特征,更好适应市场需要。积极利用政府提供的政策、税收、资金优惠措施。以美国为例,在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政府发挥了重要的引导和扶持作用。为此,应该健全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产业政策,为电子商务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企业电子商务采纳需要处理好与当地政府之间的关系,遵守法律法规,尽量规避风险,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损失。

(3)加强企业自身建设,促进企业综合实力提高。企业要注重提高自身综合能力,例如,引进和培养高级管理人才,采取成功的商务战略,对企业的财务、物流、产品等进行有效整合,坚持顾客至上理念,提高服务质量,并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等。从多个方面入手,采取有效的改进和完善对策,推动电子商务采购更好更快发展。

(4)做好其他相关工作,推动电子商务采纳顺利进行。健全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注重员工培训,增强员工的综合素质。重视市场调查研究,把握市场需求动态,制定有效的发展战略措施,解决资金短缺、技术落后、人才匮乏等问题,为企业电子商务采购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

4结语

通过分析企业电子商务采纳的影响因素,并有针对性的提出改进和完善对策,可为实际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借鉴和启示。实际工作中,企业应该提高自身综合实力,发挥自身优势,合理有效利用外部环境和有利条件,增强自身综合实力,为电子商务采纳创造便利。

参考文献:

[1]谭晓林.企业电子商务采纳的影响机制研究[J].中国软科学,2015(8),184~192.

[2]谢伟,李培馨.影响企业电子商务采纳的关键因素[J].经济管理,2012(2),150~158.

[3]谭晓林.影响企业电子商务采纳的关键因素研究[J].中国软科学,2013(1),182~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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