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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组长述职报告精选(九篇)

巡察组长述职报告

第1篇:巡察组长述职报告范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莛忍少”为你整理了这篇巡视巡察发现共性问题提级整改工作情况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巡视巡察发现共性问题提级整改工作情况报告

为深入贯彻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要求,按《中共城步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开展巡视巡察发现共性问题提级整改的通知》(城办字〔2021〕1号)文件要求,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开展巡视巡察发现共性问题提级整改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巡视巡察发现共性问题提级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其剑;副组长:杨小刚(常务)、伍振连、王荣庚、杨松仁;成员:张植英、杨进宏、朱海斌、李林辅、饶兴智、杨书婷,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杨进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巡视巡察发现共性问题提级整改日常工作。

二、加强责任分工

根据《关于印发巡视巡察发现共性问题提级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城巡办〔2021〕1号)文件精神,分别制定了《城步苗族自治县审计局关于开展巡视巡察发现共性问题提级整改的通知》(城审发〔2021〕2号)、《城步苗族自治县审计局关于印发巡视巡察发现共性问题提级整改实施方案》等文件,做好责任分工,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逐条逐项抓好落实,确定提级整改时间为2021年1月至2021年4月20日,确保同类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推动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严格整改自查

按文件分工,提及整改工作主要为四个方面: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约法三章”问题提级整改 、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门面及门面租金管理不规范问题提级整改、关于开展干部职工借用公款长期未归还问题提级整改、关于开展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建私房问题提级整改。

我局于1月13日召开局党组会,专题部署巡视巡察发现共性问题提级整改工作,成立巡视巡察发现共性问题提级整改工作领导小组。1月14日召开党组扩大会,制定了《城步苗族自治县审计局关于开展巡视巡察发现共性问题提级整改的通知》,做到了早部署,早安排,扎实推进提级整改工作。对照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约法三章”问题提级整改问题,通过自查自纠, 对办公用房进行了重新调整,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整改到位;对照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门面及门面租金管理不规范问题提级整改问题,对局属四个门面进行了自查自纠,按要求向相关部门报送了自查表;对照关于开展干部职工借用公款长期未归还问题提级整改问题,进行了自查,我局没有干部职工借用公款长期未归还问题;对照关于开展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建私房问题提级整改问题,进行了自查,每名干部职工填写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建私房问题自查表,截止目前,我局没有发现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建私房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认真对照《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提级整改问题实施方案》,一是明确时间节点;二是确保整改时效;三是做好联动和协调配合工作;四是及时报送相关资料。

第2篇:巡察组长述职报告范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szdc100”为你整理了这篇机场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机场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根据县委部署,2020年10月9日至11月7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内蒙古凉城县岱海机场有限公司进行了巡察。根据《关于巡察县属企业联合党支部的反馈意见》的通知,我公司高度重视,对巡察组反馈的6个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和深入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落实了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为确保公司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推进工作,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安排部署情况

针对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我公司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打赢整改“攻坚战”,以巡察问题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推动工作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董事长任组长,2020年12月份以来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会议3次、干部职工会议2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二)抓实责任分解。经多次完善,形成了《关于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根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领导班子主动辨析问题,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制定巡察整改问题台账,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推动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践行党的初心使命,做到“两个维护”方面。

1.存在问题:学习制度不健全,对重要思想和全面扩大开放重要指示精神缺乏系统全面的学习,没有制定学习计划,未撰写学习心得。

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健全学习制度,围绕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感和主动性,用好“学习强国”等教育平台,有针对性地抓好党员学习培训,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读原文、悟原理,用党的最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整改完成情况:有计划的组织了党的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现已全部整改完成。

2.存在问题: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部署要求行动迟缓。

整改措施:贯彻落实《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整改完成情况:认真深入的学习了《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现已全部整改完成。

3.存在问题: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总体规划部署。

整改措施: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学习、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内容,党组定期研究、定期向县委意识形态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抓好意识形态舆论引导工作,旗帜鲜明针对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开展监管。

整改完成情况:成立了意识形态领导小组,严格认真的向县委领导小组定期报告工作,现已全部整改完成。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方面

4.存在问题:公司法人结构不合理。

整改措施:协助企业完善企业法及相关制度,推进董事会责权归位工作,完善公司“四会一层”议事管理规则,提高董(监)事履职能力,提升公司决策效率,形成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全面推进企业依法治企。

整改完成情况:规范管人用人,加大人才管理力度。现已全部整改完成。

5.存在问题: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措施:指派专人负责“主题党日”活动的开展和记录。指派专人定期参加组织部开展的党建业务培训会。健全党支部“三会一课”的会议记录。

整改完成情况: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完善“三会一课”的会议记录,现已全部整改完成。

6.存在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有力,党支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整改措施: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定期研究廉政工作。拟定近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从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整改完成情况:召开专题会议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公司存在的廉政风险点进行了排查,现已全部整改完成。

第3篇:巡察组长述职报告范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gushoukai”为你整理了这篇市教育局党委关于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8月17日至9月16日,**市委巡察一组对市教育局、昭阳街道、通泰街道、市委编办、市直机关党工委、市委老干部局、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市统计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残联等10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专项巡察。2020年11月18日,**市委巡察办印发《市委巡察一组关于对市教育局党委开展专项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邵委巡办〔2020〕66号)。反馈意见指出市教育局党委在巡察整改“两个责任”落实、巡察整改完成情况、巡察整改成效等三个方面存在11个具体问题。市教育局党委对市委专项巡察反馈的意见高度重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一条一条深入研究,逐条抓好落实,制定整改措施14条,批评教育4人次,谈话提醒3人次,有效推进了各项整改工作的落实。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治站位再提高,全力推进专项巡察整改

1.高度重视严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抓好专项巡察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为当前的首要任务和中心工作之一。市教育局党委收到市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后,积极组织召开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成立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有关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其他局班子成员和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及全市校(园)长、书记为成员。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负责统筹安排各相关股(室)和学校开展专项巡察整改的各项工作。坚持一手抓教育教学,一手抓巡察整改,召开2次局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2次局党委会议、2次局专项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及1次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研究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认真落实整改举措,以整改成效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2.细化分工压责任。坚持按照“党委主导、小组统筹、分口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和领导班子“高位推动、分兵把口、一岗双责”的要求,严格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层层压实责任,落实整改任务。按照“时间期限往前赶、整改任务往前做”的高标准要求,制定印发了《中共**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市委巡察一组对市教育局党委专项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责任分解的通知》(邵教委〔2020〕63号),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三个方面11个具体问题都明确了责任领导、主抓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局党委主动延伸整改、扩大范围,要求其他学校、股室对照清单所列问题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

3.强化督查保实效。始终坚持把抓好整改落实、务求整改实效作为局党委贯彻市委巡察组要求的根本着力点。局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听取汇报、查看材料等方式,全力督促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抓好整改落实。由局领导汇报牵头任务整改情况,研究突出问题,提出具体要求,加快整改落实。按照“一问题、一整改、一报告、一归档”要求,建立巡察整改台账,梳理归集有关资料,要求每项整改工作完成后,及时将相关佐证材料报局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解决问题的进度、质量、效果进行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真正做到认真改、彻底改。

二、专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巡察整改“两个责任”落实方面

关于党委抓基层党建意识仍不强的问题

(1)反馈问题:会议记录不规范。如,昭阳小学党支部2020年6月支委会会议记录仅2句话,7月支委会会议记录仅4个字。

整改措施:一是对照检查。通过自查核实,上述问题确实存在,照单全收,全面认领。二是积极整改。2020年12月21日,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法规条例文件的通知》,要求各党支部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明确职责,切实做到会议记录内容完整。每月组织责任督学到各党(总)支部督查党建工作,督促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并以教育局党委名义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督促其限期整改。制定印发《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考评细则》(邵教委〔2020〕34号),强化支部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并将“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学校干部职工岗位绩效考评中的重要内容。昭阳中心小学党支部已认真进行了整改,完善对“三会一课”以及其他党建工作资料的审核机制,规范了“三会一课”的会议记录。三是组织处理。2020年12月21日,昭阳中心小学党支部书记黄新凯对支委会记录人薛英进行谈话提醒,并提出整改意见,记录人诚恳接受,并表示立行立改,做到会议记录详细、完整。

(2)反馈问题:组织生活会开展不严肃。如,水北幼儿园2019年12月专题组织生活会2名党员的会前谈心谈话记录表中谈话人与被谈话人未签字。

整改措施:一是对照检查。通过自查核实,上述问题确实存在,照单全收,全面认领。二是积极整改。2020年12月21日,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法规条例文件的通知》,要求各党支部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明确职责,切实做到组织生活会等党建工作资料规范。年终将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落实各党(总)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会情况,并纳入2020年度各基层党(总)支部抓党建工作考评。水北幼儿园党支部已认真进行了整改,完善对组织生活会以及其他党建工作资料的审核机制,规范谈心谈话记录。三是组织处理。2020年12月11日,水北幼儿园党支部书记李敏对未签字的两名谈话人谭文婷、张景霞进行谈话提醒,要求认真落实组织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制度,两名党员均诚恳接受,并表示立行立改,今后将深入开展谈心谈话,规范谈心谈话记录。

(二)巡察整改完成情况方面

反馈问题:党委整改工作不够认真。如,巡察反馈意见指出“关于党委书记及班子其他成员与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负责人谈话次数偏少,日常廉政提醒谈话没有常态化开展”问题,局党委在该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中分管领导未签字。

整改措施:一是对照检查。通过自查核实,上述问题确实存在,照单全收,全面认领。二是积极整改。2020年12月29日,教育局党委组织党委委员、局班子成员学习《关于实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提醒的暂行办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深刻领会领导干部日常廉政提醒谈话的必要性,明确职责和谈话次数,切实做到廉政提醒谈话常态化、程序合规、格式规范。

(三)巡察整改成效方面

1.关于整改工作不够彻底的问题。

(1)反馈问题:心得体会雷同情况仍存在。如,第六中学党支部2019年2月第五党小组1名党员与3月第四党小组1名党员交流心得体会雷同。

整改措施:一是对照检查。通过自查核实,上述问题确实存在,照单全收,全面认领。二是积极整改。强化学习教育,2020年12月21日,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法规条例文件的通知》,要求各党(总)支部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加强党员的党性锻炼,进一步增强党性修养。落实责任督学每月督查党建机制,要求党(总)支部建立党员学习心得体会等党建材料审核机制。三是组织处理。2020年12月29日,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王其忠对六中党支部书记张正平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提出整改意见。2020年12月18日,六中党支部副书记许碧英对张祥梅进行了批评教育。张正平、张祥梅两位同志诚恳接受,并作了书面检查,表示今后将加强党性修养,认真撰写个人心得体会及发言材料。

(2)反馈问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仍不到位。如,实验幼儿园2019—2020学年度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本单位干部年度绩效考评工作责任制。

整改措施:一是对照检查。通过自查核实,上述问题确实存在,照单全收,全面认领。二是积极整改。2020年6月18日,教育局党委印发《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评细则》(邵教委〔2020〕35号),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评结果纳入学校教职工岗位绩效考评及文明单位创建测评工作。每月组织责任督学到各党(总)支部督查党建工作,明确要求各校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纳入本单位干部职工年度绩效考评工作责任制。三是完善制度。根据《中共**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评细则>的通知》(邵教委〔2020〕35号)文件精神,实验幼儿园党支部完善了《**市实验幼儿园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市实验幼儿园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教职工年度考核,进一步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完善教职工综合考核评价机制。四是组织处理。2020年12月23日,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王其忠对实验幼儿园党支部书记查晓芳进行批评教育,并提出整改意见,查晓芳同志诚恳接受,并表示立行立改,坚决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2.关于财务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1)反馈问题:附件不全。如,通泰小学2020年7月支付背胶制作安装等9190元未附制作清单。

整改措施:一是对照检查。通过自查核实,上述问题确实存在,照单全收,全面认领。二是积极整改。2020年12月21日,市教育局印发通知,要求全市各学校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市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制度及报销实施细则(试行)》(邵教综〔2019〕9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做好票据附件齐全的报销审核工作,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2020年12月4日,通泰小学召开整改工作校委会议,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问题整改工作。三是自我批评。通泰小学校长、支部书记在整改工作校委会议上,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深入自我剖析,深刻自我批评,表示今后一定要加强财务审核、完善审批制度,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公物品采购、经费审批、票据审核等各项流程,同时要求财务人员要严格按照程序把关。

(2)反馈问题:办公用品采购不规范。如,通泰小学2020年7月购置演讲台、条桌等办公用具2笔共计7万元未附询价单。

整改措施:一是对照检查。通过自查核实,上述问题确实存在,照单全收,全面认领。二是积极整改。2020年12月21日,市教育局印发通知,全市各学校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市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制度及报销实施细则(试行)》(邵教综〔2019〕9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做好票据附件齐全的报销审核工作,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2020年12月4日,通泰小学召开整改工作校委会议,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问题整改工作,按照要求将原有的询价单作为附件补附在票据后面。三是自我批评。通泰小学校长、支部书记在整改工作校委会议上,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深入自我剖析,深刻自我批评,表示今后一定要加强财务审核、完善审批制度,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公物品采购、经费审批、票据审核等各项流程,同时要求财务人员要严格按照程序把关。

(3)反馈问题:固定资产未列入资产核算。教育局2018年11月支付1台惠普双面打印器4000元未列入固定资产核算。

整改措施:一是对照检查。通过自查核实,上述问题确实存在,照单全收,全面认领。二是积极整改。调整2018年11月的41号凭证,把遗漏的惠普双面打印器4000元列入固定资产核算,并登入“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系统”增加资产价值。同时,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理管理办法的通知》(邵政综〔2018〕144号)要求,执行日常账务处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形成长效机制。

3.关于教职人员外出交流培训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反馈问题:第四中学2019年6月2名干部仅凭青岛罗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邀请函前往该公司考察罗博智写板纸笔智慧互动课堂并订购设备。

整改措施:一是对照检查。通过自查核实,上述问题确实存在,照单全收,全面认领。二是积极整改。2020年12月21日,市教育局印发通知,要求全市学校认真学习《**市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制度及报销实施细则(试行)》(邵教〔2019〕91号),严格执行文件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教职工外出学习交流活动,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2020年12月8日,**第四中学召开整改工作校委会议,成立了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问题整改工作。组织学习《**市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制度及报销实施细则(试行)》(邵教综〔2019〕91号),明确教职人员外出交流培训管理规定。三是组织处理。2020年12月22日,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陈生良对时任**第四中学校长黄国辉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并提出整改意见。黄国辉同志诚恳接受,并表示今后一定严格遵守教师外出和采购的相关规定。

4.关于职称评定存在弄虚作假的问题。

反馈问题:职业中专1位教师在高级讲师申报中提供虚假材料。

整改措施:一是对照检查。通过自查核实,上述问题确实存在,照单全收,全面认领。二是积极整改。未巡先改,2020年8月25日,召开教育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集中学习《**市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暂行规定(试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2020年8月27日,印发《**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的通知》(邵教人〔2020〕54号),要求各校在全体教师开学工作会上集中学习以上三个文件,促进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同时,要求各校持续开展“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将《明纪释法》等典型案例纳入“三会一课”、教职工大会学习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学习,开展研讨交流,并将此项教育活动常态化、制度化,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切实增强党员干部、教师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三是完善制度。2020年8月27日,**市教育局印发了《**市教育系统教师职称评审公示制度》、《**市教育系统学校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市教育系统教师业绩备案制度》以及《职称申报审核各类人员岗位职责》(邵教综〔2020〕60号),进一步规范了教师评聘工作过程公示、业绩备案、学校公章使用等工作,明确了审核人员岗位职责。四是组织处理。市教育局取消了林敏老师2019年参评高级讲师资格,并在两年内不得送审参评。2020年8月6日,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陈生良对时任职业中专校长肖道祥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对职业中专办公室负责人葛俊、教师林敏进行诫勉谈话,并提出整改意见。肖道祥、葛俊、林敏三位同志诚恳接受,并表示立行立改,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规范学校公章使用,严格审核教师职称评审材料,防止弄虚作假现象再次发生。

5.关于防治学生欺凌工作还存在差距和薄弱环节问题。

反馈问题:对重点人群的关注还不够,对特殊时段的防治力度有待加强,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如,2020年8月18日发生学生欺凌事件。

整改措施:一是对照检查。通过自查核实,上述问题确实存在,照单全收,全面认领。二是积极整改。未巡先改,2020年8月20日,市教育局召开涉事学校校长紧急会议,按照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和《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要求,指导学校按规定流程正确合理处置。2020年8月26日,召开教育局党委扩大会议,针对8月18日发生的学生欺凌事件,要求举一反三,引以为戒。2020年11月10日,再次召开教育局党委扩大会议,讨论研究加强防范学生欺凌有关问题,进一步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制度和综合治理长效机制。三是完善制度。2020年10月12日,市教育局印发了《**市学生养成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邵教综〔2020〕66号),要求学校加强德育工作,强化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养成教育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不断丰富育人课程、优化育人环境,促进养成教育常态化开展。2020年11月9日,市教育局印发了《**市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邵教综〔2020〕72号),进一步加强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制度和考评机制,切实加强重点学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四是组织处理。2020年9月25日,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陈生良对六中校长潘鲁章、时任七中校长游才全、实验小学校长吴良洲、实小新天地分校校长郑伙亮、越王小学校长张志东、通泰中心小学副校长李胜等6位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提出整改意见。潘鲁章等6位同志诚恳接受,并表示立行立改,不断加强学校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强化学生品德教育。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讲政治要旗帜鲜明。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推动全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抓作风要驰而不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坚持不懈抓作风建设。发扬钉钉子精神,扭住不放,寸步不让,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加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作每个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行为习惯。

3.管干部要从严从实。坚持把功夫下在平时,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好监督职责,对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重点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学校一把手的管理监督,突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的关键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以“创先争优 打雷比武”、教师岗位大练兵等活动为契机,有效提升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调动和保护干部担当有为、锐意进取的积极性,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

4.建机制要立足长效。以此次市委专项巡察整改为契机,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对教育改革发展实践中检验行之有效的,长期坚持,深入推进;对不能满足新时代要求的,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及时研究,修订完善;对一些方面确实需要制订的,必须研究建立新制度,严格规范各项工作行为。牢固树立有制度不执行比没制度更严重的意识,强化制度执行力,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维护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良好局面。

第4篇:巡察组长述职报告范文

增强“四个意识”,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上下功夫,推动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如何提高县区巡察发现问题能力【认识与体会,希望大家喜欢!

X市X区于20XX年X月启动了为期二个多月的首轮巡察工作,完成了阶段性的目标任务,取得一定实效。为总结提炼做法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探索对策措施,构建中心城区巡察工作规范化运行机制,有效指导和不断推进今后的巡察工作,结合X区首轮巡察工作情况,经过深入调研和思考,紧扣巡察工作“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核心任务和要求,以如何提高县区巡察发现问题能力为主题,谈谈粗浅认识和体会。

一、当前巡察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容乐观

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核心内容,也是巡察监督的重要手段,切实增强巡察工作发现问题的能力,是提升巡察监督实效的必然要求。从实际情况看,发现问题既是巡察工作的重点,又是巡察工作的难点,巡察中能不能真正发现问题,这是对巡察机构和巡察干部的最大考量。发现问题的能力强则效果好,震慑、遏制、治本作用就发挥明显;能力弱则效果差,会弱化巡察工作质量,使之流于形式。因而,如何发现质量高、价值大的问题,直接影响着巡察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从我区现阶段巡察发现的问题情况来看,具体表现为四个方面:

一是了解面上整体情况较多,深挖细究突出问题少。巡察中发现,个别被巡察单位难以听到反映问题的真话、实话,摸不清问题所在。在个别谈话中,普遍存在讲总体工作多、讲具体问题少,讲成绩多、讲缺点少,讲工作业务多、对领导班子评价少的现象,要碰触到核心的、要害的问题,难度很大。在对巡察对象的发放问卷测评时,多半存在“一勾到底”的现象,测评结果失真,有参考性的问题不多。在延伸了解情况时,对社区干部和群众发放测评表回收率不高,群众关注、参与巡察工作热情不高。

二是关注业务方面的问题较多,发现党风廉政方面的问题较少。巡察发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经济社会发展和业务职能方面,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数量少、比例低。而作为巡察监督本职应着重关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面的问题则不多,花费大量人力时间成本,所获“干货”较少,巡察效能得不到体现。

三是反映一般性问题较多,揭露违纪违法线索较少。巡察发现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线索的成效还不够明显,有的单位长期班子和队伍建设薄弱、内部管理混乱、工作秩序不顺不清,干部普遍负面情绪大,工作氛围较差,单项工作长期推进不力,巡察工作却难以深入发现实质性问题。

四是巡察方式创新不足,难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巡察组目前巡察的主要方式还是采取听汇报、做测评、查资料、个别谈话、抽查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对《巡察工作条例》中13种方式方法灵活运用不好,创新方式不足。

二、原因分析

制约发现问题能力的因素是复杂的,主要反映在三个方面:

(一)巡察组对巡察的定位把握不够清晰准确

县区巡察是政治巡察,是巡视工作在基层的延伸,是补齐党内监督在基层的短板,巡察监督是县区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发现问题是保证巡察工作深入开展的前提条件。一是巡察内容对发现违纪违法线索这个主业不够突出,发现问题的聚焦点不够集中,巡察监督范围指向性不够明确具体,针对性不强,导致精力和焦点分散,难以触及实质性问题;

二是巡察人员对巡察工作新要求学习不够,综合能力储备不足,知识更新滞后,存在边巡边学,对重大环节和关键措施摸索、疑惑的情况。从区委首轮巡察来看,时间紧、任务重、经验少,巡察工作快速推向一线,准备环节明显“弹药”不足,存在巡察准备协调不力的情况。

纪检、案管、审计、信访、检察部门提供的问题线索不充分,数量有限、质量不高,可查性较低,有的部门甚至没有,不掌握巡察对象的情况,没能有的放矢,带着问题去巡察,使巡察处于被动境地,无备而战,攻击方向不明,只有在巡察了解环节发现多少算多少;三是巡察过程中,容易受到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和信访举报发现问题的误导,偏离巡察主业的方向和重点。

巡察组巡察手段单一,办法简单,执行巡察任务尚处于传统的一张嘴(谈话)、一支笔(记录)、一双眼(看材料)、两条腿(调研)的状态,对于巡察的方式,仅限于采用专题汇报、个别谈话、来信来电来访、查阅资料、座谈会、列席会议、问卷调查7种方式,其他方式采用的少之又少。

(二)巡察干部队伍履职能力和监督能力不足

县区的巡察组一般采取临时抽调全区在职人员配置巡察干部,存在人员经验水平、系统业务知识、专业结构、能力搭配与巡察需求有差距的情况。面对不同的巡察对象,主体不适应客体,成为导致巡察监督能力弱化的核心要素。在开展巡察工作时,个别巡察组人员也存在不敢碰硬,怕得罪人,只求走完程序的思想。在实际巡察工作中走访调研时,工作不够深入、不细致;

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多,延伸调查、明察暗访、有针对性求证问题线索少;对如何扩展问题信息,精准发现问题,研究判断、甄别筛选问题时间、精力投入不足等。因此,巡察队伍的配置、管理、保障、激励、考评机制亟待加强,需打破原来僵化的干部选配方式。

(三)被巡察单位民主参与不高,对巡察工作存有“观望”态度

巡察工作的外部环境存在好人主义盛行,普遍存在不愿讲,不敢讲,不便讲,不肯讲的现象,有的对巡察组缺乏信任,担心受到打击报复。了解实情也抱着少说为佳、明哲保身、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有的干部本身就是违法既得利益的一员,对有问题的人和事故意袒护和隐瞒;有的单位缺乏民主氛围,公平公正受到一定压抑,长期没有讲真话的氛围;知情人存在持疑、观望、犹豫情绪,对巡察的公信力信心不足,错过有限的巡察进驻反映问题时机。

县区开展巡察工作善属首次,在开展巡察前,虽然我们通过放置举报箱、粘贴巡察公告、开通短信、举报专用联系电话、在被巡察单位开设巡察信访接待点、在“廉洁X”微信公众号内开设“扫码举报”等方式,切实加强了对巡察工作的宣传报道,但在实际工作中,全区干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都不高,公布的举报电话基本上没有接到群众的来电,也很少有群众主动上门反映问题,干部群众对巡察这样的新的党内监督形势、反腐执纪方法不够了解和信任,都抱有一种观望的心态。

三、对策建议

(一)突出“着力点”,转变和坚定巡察职能定位。

县区的巡察工作要坚持政治巡察的导向,增强“四个意识”,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上下功夫,推动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建设和纯洁性建设。巡察对象上主要针对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巡察内容要突出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适应基层特点,回应群众诉求,重点盯住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官贪腐、黑恶势力、乱收费乱摊派等背后的违纪违规问题,以及基层党员干部处事不公,在征地拆迁、扶贫惠农等工作中优亲厚友、暗箱操作,贪污、挪用专项资金等方面问题,紧盯“三大问题”,紧抓“三个重点”,灵活运用各种形式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研究分析,着力查找被巡察单位党员干部突出问题,形成震慑。

(二)找准“突破口”,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

巡察组要切实提高搜集问题线索能力、谈话能力、延伸了解能力、协作配合能力、明察暗访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科学判断能力、恰当运用政策法规纪律能力、文字综合表达能力等。一是用好谈话手段发现问题。注重用好个别谈话这一发现问题主要手段,力求听到真话、谈出实情。

积极做好访谈前的各项准备,掌握谈话对象基本情况,拟定访谈提纲,确定谈话重点,要求每位谈话对象在谈话时,必须谈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成员存在的问题,必须谈自身在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中存在的不足,必须谈自己改进的方向和打算,切实改变过去谈工作多谈廉政少、谈成绩多谈问题少的情况,避免泛泛而谈,使访谈真正成为发现和反映问题的重要手段。围绕谈话中发现的问题,约谈部分重点对象和重要信访人,提高发现问题的广度和深度;二是强化明察暗访发现问题。

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民意、了解民情的基础上,有计划、有重点地精心组织暗访,深入群众反映强烈、矛盾比较突出、问题相对集中的地方和单位,近距离接触群众,掌握第一手资料。集中调阅被巡察地区和单位的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有关事项报告、信访反映、审计报告,以及工作总结、述职述廉报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等材料,全面掌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情况。针对查阅资料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努力从中挖掘问题线索。

(三)把好“人员关”,选优和配强巡察干部队伍

科学选配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形象好、能够适应时代要求的干部队伍,是巡视工作顺利开展的组织保证。探索、建立和完善适应新形势的巡察干部管理机制,不定期对巡察人才库进行调整充实,选配党性强、业务精,熟悉纪检、组织工作业务,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群众工作能力、谈话能力和发现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过硬的干部从事巡察工作。通过加强系统业务培训,在实战中不断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实现震慑效果常态化。

第5篇:巡察组长述职报告范文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制止私搭乱建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管理,切实维护城市规划建设依法有序进行,依据城市规划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原则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建立完善制止私搭乱建工作机制,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加大私搭乱建成本,增强属地责任意识,加强普法宣传和教育,树立全社会依法建设观念,保持制止私搭乱建高压态势,实现全市私搭乱建有效治理。

(二)主要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党政同责;坚持依法拆除,确保稳定;坚持分级督查,责任追究。

二、管理范围

本意见所称私搭乱建,是指个人及单位组织未经批准,擅自建设建筑物、构筑物的行为。制止私搭乱建的重点区域为城市规划区(主城区和新区)及市政府确定的其他区域,主要包括区、东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县社区、镇、镇、乡、镇。

三、明确责任

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及县(以下简称“三区一县”)、新区、相关局委及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市规划监察支队、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市城建执法监察支队、市城管执法监察支队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

“三区一县”职责:县(区)是制止私搭乱建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县(区)党委(党工委)、政府(管委会)负总责;县(区)党委(党工委)、政府(管委会)主要领导是制止私搭乱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对辖区内的私搭乱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拆除;负责做好维护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出现因制止私搭乱建引起群众越级上访和,杜绝安全事故。乡(镇、办)职责:乡(镇、办)是制止私搭乱建工作的直接责任单位,其党政正职为主要责任人。要对本辖区开展经常性排查,及时发现私搭乱建行为,做好制止和监控,具体组织私搭乱建的日常拆除;做好村(居)民稳定工作,排除安全隐患;按照全市应急联动要求及上级部门指令,全天侯处置辖区内的私搭乱建事务。

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结合各职能,依法依规对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转报及所属执法队伍上报的私搭乱建进行认定。

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职责:负责私搭乱建信息采集工作,组织数字化信息采集队伍巡查发现私搭乱建行为;对“三区一县”政府(管委会)以及属地乡(镇、办)制止私搭乱建工作情况巡视、暗访,对私搭乱建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

市规划监察支队职责:成立制止私搭乱建核查大队,负责对“三区一县”政府(管委会)以及属地乡(镇、办)制止私搭乱建拆除情况巡视、暗访,按照市制止私搭乱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私搭乱建情况开展抽查、核查工作,同时发现私搭乱建行为及时认定并报告。

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职责:负责对“三区一县”政府(管委会)以及属地乡(镇、办)辖区涉及违法用地的制止私搭乱建拆除情况进行巡视、暗访和督查,同时依照工作职责发现私搭乱建行为及时认定并报告。市城建执法监察支队职责:负责对“三区一县”政府(管委会)以及属地乡(镇、办)辖区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私搭乱建情况进行巡视、暗访和督查,同时依照工作职责发现私搭乱建行为及时认定并报告。

市城管执法监察支队职责:负责对“三区一县”政府(管委会)以及属地乡(镇、办)辖区影响市容市貌的私搭乱建行为进行巡视、暗访和督查,同时依照工作职责发现私搭乱建行为及时认定并报告。

新区管委会职责:负责对新区主中心范围内相关县(区)政府(管委会)以及属地乡(镇、办)制止私搭乱建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发现私搭乱建行为及时责成属地政府组织拆除,定期向市制止私搭乱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四、建立机制

(一)巡查报告机制

建立市、县(区)、乡(镇、办)制止私搭乱建三级日常巡查报告制度,确保及时发现、及时拆除。

1.乡(镇、办)要根据所辖村(社区)规模大小,每村(社区)派驻1—2名巡查员全天候巡查,对发现的私搭乱建要及时制止、及时报告、督促拆除,巡查情况每2日向县(区)报告。

2.县(区)要加强辖区内的日常巡查工作,发现私搭乱建行为,及时督查属地乡(镇、办)进行制止、监控和拆除;对涉及非法占地、违法乱纪等问题的,要责成国土资源、公安、纪检监察、司法部门严肃处理。县(区)要建立台账,将辖区巡查拆除情况每3日报告市制止私搭乱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3.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要对信息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确保及时发现私搭乱建、及时上报,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每日汇总,同时报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进行认定,认定后每周报告市制止私搭乱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拆除机制

县(区)、乡(镇、办)应明确制止私搭乱建主体责任单位及直接责任单位的工作职责,加大私搭乱建的拆除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私搭乱建行为。

1.对辖区内发生的私搭乱建,当事人不拆除的,由乡(镇、办)负责在2日内拆除;在上述期限内未拆除的,属地县(区)要督查其在3日内拆除完毕。

2.乡(镇、办)在前文规定期限内不能拆除完毕的,属地县(区)应当在3日内组织集中拆除。

(三)经济补偿机制

建立妨害城市建设经济补偿金制度,以弥补私搭乱建对城市建设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实行月核定月扣缴,扣缴基数按当月累计未拆除面积计算。对已认定的私搭乱建面积,由市规划监察支队测量,按每平方米300元的标准,经市制止私搭乱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并作出《关于扣缴妨害城市建设经济补偿金决定书》,市财政局根据决定书对相关县(区)财政扣款,所扣款项专户管理,专门用于制止私搭乱建工作。市制止私搭乱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25日核定累计未拆除面积,市财政局每月月底扣缴到位。

(四)考评机制

市制止私搭乱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县(区)制止私搭乱建工作情况进行考评,依据考评结果,实行经济奖惩,切实增强责任单位的成本意识和责任意识。

1.考评工作采取定期考评与随机考评相结合的办法,原则上每月开展一次。对县(区)超过规定期限仍未拆除完毕的,向责任单位下达《督办通知书》,明确拆除时限,逾期未报告或未按要求拆除的,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

2.根据考评结果,每半年对考评成绩排在前2名的县(区)进行奖励。

(五)问责机制

“三区一县”、乡(镇、办)制止私搭乱建工作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及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1.乡(镇、办)巡查中未能及时发现私搭乱建或漏报、瞒报私搭乱建情况,每周出现3起以下的,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对其进行通报批评,责令相关责任人员写出书面检查;乡(镇、办)巡查中未能及时发现私搭乱建或漏报、瞒报私搭乱建情况,每周超过3起的,由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对乡(镇、办)党政领导及责任人员进行效能告诫。私搭乱建发生后,乡(镇、办)未能按照要求期限组织拆除且累计达到5起及以上的,县(区)党委(党工委)、政府(管委会)应责成乡(镇、办)党委、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对乡(镇、办)党政正职进行诫勉谈话,分管领导按有关规定予以免职,并在市级新闻媒体通报。

2.县(区)未能及时发现私搭乱建或漏报、瞒报私搭乱建情况,累计出现5起以下,由市制止私搭乱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县(区)制止私搭乱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进行约谈;累计出现10起以上的,对县(区)政府分管领导约谈;累计出现15起以上的,责令该县(区)党委、政府(管委会)向市委、市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并由市纪检监察机关对县(区)及责任人员进行效能告诫。

私搭乱建发生后,县(区)未能按照要求期限组织拆除的,由市纪检监察机关对责任单位及其人员进行效能告诫。

通报批评、责令书面检查、效能告诫超过两次的,依照《市重大督察事项办理效能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市创建工作效能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媒体曝光机制

日报、晨报、电台、电视台开辟专栏,设立曝光台,对私搭乱建及制止私搭乱建不力的典型予以报道。依据每月考评结果,由排名末位的县(区)、乡(镇、办)领导在媒体表态,并对影响恶劣的重大案件处理情况进行曝光。(七)投诉举报机制市、县、乡三级要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接到举报投诉或媒体曝光的私搭乱建行为,及时查处。对通过群众投诉举报、媒体曝光监督等方式发现相关工作人员纵容私搭乱建行为、从中牟利的,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进行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立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奖励资金在妨害城市建设经济补偿金专项资金中安排。

五、保障措施

健全市、县(区)、乡(镇、办)制止私搭乱建三级管理制度,夯实基层,打牢基础,形成完整的制止私搭乱建工作体系和强有力的工作力量。

(一)建立完善机构

市政府成立主管副市长任组长,主管副秘书长任副组长的市制止私搭乱建工作领导小组,市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公安局、财政局、监察局、局及“三区一县”行政主要负责人,市委宣传部、新区管委会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管副秘书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从成员单位选调,具体负责督查、考评、奖惩等日常事务。

县(区)政府、管委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制止私搭乱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月工作例会制度。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一名专职办公室主任。要按照“专群结合”的办法,组建充实制止私搭乱建专业队伍,选调人员,保障经费。

各属地乡(镇、办)实行党政同责,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制止私搭乱建工作机构,组建10人以上的专职制止私搭乱建执法队伍,保障工作经费。

(二)建立完善预防监控制度

一是加大对制止私搭乱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利用新闻媒体报道、宣传进社区等形式,加大对土地、规划、建设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使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二是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要对规划区内的城中村、棚户区、农村居民点定期集中拍照存档案,作为制止私搭乱建的工作依据。三是县(区)、乡(镇、办)要对制止私搭乱建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情况进行调查、测量和拍照,建立居民住房管理档案,对已认定属于私搭乱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在拆迁中按照国家规定一律不予补偿。四是乡(镇、办)要采取多种防范措施,对拟进行城中村改造、老城区改造等重点区域以及私搭乱建频发的区域,采取必要措施,加强对建筑材料运输车辆的管理;对堆放建筑材料的当事人,要限期进行清理,从源头制止私搭乱建行为。五是县(区)、乡(镇、办)组织拆除活动要制定预案,做细工作,确保稳定;对确属因拆除私搭乱建引发的行为,部门要耐心接访,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并主动与上级部门和有关县(区)沟通。

第6篇:巡察组长述职报告范文

一、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

(一)以职业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为重点,广泛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

全市法院在廉政教育宣传工作中,以增强干警的公民道德意识、职业道德意识、纪律作风意识、司法为民意识和科学发展观为反腐倡廉教育的重点。采取正面灌输与反面警示相结合、经常性教育与专题教育相结合、普遍教育与典型引导教育相结合的方法,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通过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电教片、学习有关案例通报、举行专题报告会、选树先进典型等有效形式,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效果。结合学习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全市法院组织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忠诚党的事业,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教育活动和党纪国法教育。将廉洁守法教育,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内容,纳入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纳入干警全年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市法院各级各类培训的教学内容。坚持不懈地抓好警示教育,每年在全市法院都要利用一个月时间,集中开展一次以司法廉洁为主题的警示教育活动,每半年组织一次专题教育,每季度组织观看一次警示教育片。去年11月份,按照省高院要求我们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及时开展了集中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干警学习了最高法院印发的《关于对近期发生的几起不当使用司法强制措施事件的通报》、《关于对三起法院干警违章驾车肇事致人死亡事件的通报》、《关于对两起在刑事审判工作中违规收费案件的通报》、《关于集中开展一次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的通知》、《关于严禁在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审计、拍卖等活动中收取中介机构佣金的通知》等通报通知。观看了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原院长郭生贵受贿腐败案警示教育录像片,专门订购了由最高人民法院编辑的《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发到每位干警手中,要求干警通读《案例选编》,组织中层干部撰写个人剖析材料44份,并辑印成册。深入剖析这些案例以及身边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产生的原因、教训和危害,引导干警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发挥好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组织广大干警认真厘清思想,查摆问题。并将全市法院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情况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评比的重要内容。注重抓典型,用典型指导推动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宣传法院工作和法官队伍的先进事迹,在全市法院印发了《关于深化向张晓磊同志学习的安排意见》,开展了向桥东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张晓磊学习活动。领导干部坚持上廉政党课,做到市中院每半年上一次廉政党课,基层法院每季度上一次廉政党课,各支部每月上一次廉政党课。继续落实诫勉谈话制度,对干警出现违法违纪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逐级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实行“廉政建设评优一票否决制”。对5名初任助理审判员和4名新任审判员进行了廉政谈话。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通过开展演讲比赛、知识竞赛、书法绘画、摄影展览、述职述廉、廉政誓词宣誓、廉洁自律承诺、设立廉洁提示牌、开展家庭助廉等活动,广泛宣传法官职业道德规范和从业理念。崔院长还在新年之际,向全院干警及家属们发出了一封亲情助廉公开信。同时,制作了38块有教育意义的警示教育牌,组织全院干警进行了党规党纪知识考核,在全市法院形成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

认真搞好警示教育培训,市中院连续两年举办了全市法院廉政警示教育培训班,通过领导授课、观看录像、学习讨论、参观反腐教育基地、廉政宣誓、签字承诺等方法,分四期对全市法院380余名从事审判和执行的干警进行了培训。崔存利院长多次到会指导工作,常务副院长刘志亮亲自进行动员,市纪委及院领导亲自进行讲课。参加廉政警示教育培训班的人员都是审判一线从事审判和执行的院、局、庭领导及审判执行人员,都是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培训内容紧密结合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用干警身边的人和身边的事教育大家。期间,不仅安排了讲课,看光盘,而且还组织参观张家口市沙岭子监狱(市反腐教育基地),实地感受服刑人员教育、生活改造的全过程。培训结束时组织了隆重的廉政宣誓和签名承诺活动,现场考试了“五个严禁”和“四条纪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掌握情况,每人都上交了自己亲自撰写的学习体会。

(二)不断创新约束机制,建立完善制度体系

严格落实党组(支部)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干警诫勉谈话和中层干部 述职述廉制度。完善了院务公开、审务公开、审判公开、执行公开、人事任免程序公开、重大事项决策公开制度。健全完善了干警司法档案和廉政档案,将每名干警的审判、执行等执法情况和遵纪守法情况记录在案,加强对法院干警和为审判权力运行全过程的监督。健全完善《审判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和《瑕疵案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进一步抓好案件质量评查,认真落实违法审判、违法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在此基础上,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安排和部署,在全省法院率先建立了廉政监察员制度,专门组织人员到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考察,在学习借鉴他们的经验基础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人民法院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的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在审判执行部门设立了10名廉政监察员,明确了廉政监察员的6条主要职责、4条责任和义务及3条奖惩办法,制定了23项考核细则。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廉政监察员每季书面报告一次本部门情况,每年要就本人履行廉政监察员职责的情况向本院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述职。年底我们结合《市中院机关人员岗位目标考核细则》和《廉政监察员考核细则》,从廉政教育、制度建设、权力监督、信访举报及其他五个方面对廉政监察员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实行一票否决制,凡被评为不称职的,取消院内其他评先资格。这一做法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臧胜业专门作出批示,给予了高度评价。臧书记的批示是:“张家口市中院的做法很有好处,一方面可以保证依法公平、公正审判;另一方面将避免干部少犯错误,一举两得”。,经过对近年来各项规章制度进行集中梳理和修订,辑印了《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规章制度汇编》。《汇编》分审判管理、队伍建设和综合管理三大部分共55篇,20余万字,基本涵盖了法院工作的各个方面。在此基础上,重点充实和完善了《党组会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案件审判流程管理规定》、《关于关于进一步规范对外委托工作的意见》、《审判监督工作规程》等制度。做到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

(三)建立全方位监督机制,确保公正司法

通过公开录音电话、中院网址、电子邮箱及寄信地址等方式,并在市中院网站以及其他公众媒体,设立举报查处、信访投诉、舆论监督、网络建言四条“民声通道”,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法院的意见、建议。加强新闻媒体监督,实行大案要案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法院工作重要信息。继续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坚持院领导定期走访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制度,支持人大代表评议庭审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执法监督员视察工作、出席信访听证会。认真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和意见建议落实、反馈工作。坚持行风建设“免评不免建”,诚恳接受行风评议员、执法监督员、社会公众及新闻媒体的监督,有效改进法院工作。两次召开行风评议员、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三次走进市广播电台参加行风热线,听取行风评议员及市民的意见建议,并深入到县区走访了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积极开展“下评上”活动,对市中院中层干部及法官进行了民主测评,促进了法官公平、公正、廉洁办案。充分利用现代化的电子网络系统将能够公开的立案、排期、庭审和宣判等全部通过网络公开。实现各种法律文书网上制作,网上签发,通知、公告网上,各种资料网上查阅,使案件公开化、透明化,增强法院工作透明度。6月,又聘请了37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评议员及社会各界人士为我院的“特邀司法监督员”。“特邀司法监督员”的权利:一是当面制止或者以口头、电话、书面等形式向本院领导或上级法院检举干警在办案过程中吃请、收礼、受贿等不廉洁行为、滥施强制措施等违反审判纪律的行为;二是制止或检举干警耍特权、欺压群众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三是向法院领导检举干警以权谋私,违法办案或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行为;四是对法院工作提出批评、意见或建议。同时,为司法监督员制作了通行证,他们可以直接到各审判庭旁听案件审理。市中院还把中层以上干部的办公电话、手机号码制成了通信录,向司法监督员们发放随时接受监督。强化对基层法院的监督。结合全市法院实际,制定了《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巡察工作的暂行办法(试行)》。成立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明确了4条巡察内容、5条巡察办法、3条巡察责任和3条纪律要求。《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巡察中发现被巡察法院没有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在全市法院范围内进行通报;发现被巡察法院干警有违法违纪现象的,必要时市中院纪检监察部门可直查直处;对不配合巡察组工作,故意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对主要责任人在全市法院范围内进行通报。强化对法官社会交往的监督。为进一步规范法官及工作人员与律师或法律工作者业内外交往活动,制定了《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法官及工作人员与律师交往的规定》,明确了法官及工作人员与律师或法律工作者交往必须严格执行《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以及最高院“五个严禁”和省委政法委“四条纪律”,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或法律工作者进行不正当交往等7条规定。加大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把干警的“生活圈”、“社交圈”纳入监督范围。同时,由院领导带队组织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作客市电台“市民与社会”直播间倾听社会各界对法院审判工作、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回答群众提出的各种问题,有效地扩大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范围。

(四)从严治警,加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

全市法院把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作为从严治警和惩治司法腐败,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进一步加大了查处案件的工作力度。通过受理群众举报,对违法审判线索的审查,走访社会各界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广辟案源,积极查处。,我们仍然把利用审判权和执行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违法执行、拖延办案等以权谋私的案件作为查处的重点。截止到去年12月,纪检监察部门通过录音电话、电子信箱、行风热线共接收来信来访41人次,市中院纪检组监察室直接立案调查处理19件,其中,上报省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办公室、省法院、市效能办要结果案件12件,函转基层法院22件,对3个基层法院提出了做好上访人息诉罢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加大对落实“五个严禁”和“四条纪律”的督导检查力度。按照院党组要求,将这些内容制作成牌匾悬挂在中院每个审判庭和窗口庭室,并在办公楼大厅屏幕上来回滚动,将具有录音接听功能的举报电话号码及电子邮箱地址张贴在审判大厅醒目位置上,并将其在“两报、两台”上刊登、播放,向社会公开承诺,24小时接受举报。制作印有“五个严禁”及“四条纪律”内容的监督卡余份在立案大厅向当事人或诉讼人发放,编印了《廉政与效能建设制度汇编》发至中院全体干警和基层法院党组成员,制定了查处违反“五个严禁”案件操作规程。分3次在全市法院开展了以国庆安保和“整治庭审纪律和庭审行为,树立人民法官良好形象”为目的的明查暗访活动。先后派出15个督导检查组,通过实地检查、个别抽查等方式,对干警工作日中午饮酒、上下班时间、着装、庭审纪律、卫生状况等情况进行了明查暗访活动。并以信息简报的形式,将每次明查暗访情况及时向全市法院进行通报,这一做法《人民法院报》进行了报道。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第7篇:巡察组长述职报告范文

今年以来,县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X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狠抓“两个责任”不放松,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化理论武装,牢固树立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责任意识

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不断增强反腐败的战略定力和政治定力,切实提升反腐倡廉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县委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县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先后组织各类学习次,重点学习了新修订的《党章》、党的精神、《中国共产党巡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邀请省市理论专家辅导场次,开展各类理论辅导、理论宣讲、理论对谈、理论研讨等活动共计场次,参加宣讲人数达到万人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做到管党治党不放松、正风肃纪不停步、反腐惩恶不手软,不断巩固和发展全县良好的政治生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推进标本兼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维护好党内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不断强化党支部的主体作用,重点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不断创新“两学一做进行时”栏目,全面推广学习教育动态、书记“谈党建亮承诺”和“一把手谈作风”等内容,定期在县电视台、微信平台进行展播,切实形成了转作风促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突出“一岗双责”,抓紧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

一是坚持高位部署,进一步压实从严管党治党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六抓六改三报告”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做到管党治党党委(党组)班子“不松手”,主要负责人“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形成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制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今年以来,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次;坚持以“定责、亮责、述责、评责”为抓手,与各乡镇、县直单位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执行“三述”、约谈等监督制度,层层传导压力,召开了全县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集体约谈会,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对个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落实“两个责任”进行集体约谈。同时,其他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负责人就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集体约谈。坚持县级领导带头履行职责,分组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安排开展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违纪违规问题处理等专题督查次,推动全县各级党组织建立完善权责分明、履职到位、问责有据的责任落实体系,确保具体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创新工作机制,推动党风廉政责任制有效落实。县委书记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专题研究、专门分工、专项检查、专题汇报,对班子成员履行职责情况定期过问,督促全面履职尽责。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部门和所联系乡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指导督促,强化对部门、乡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管,推动了反腐倡廉工作取得实效。今年以来,县委书记约谈班子成员人次,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健全完善了检查考核、约谈、诫免谈话、“三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相关制度,推行了“五个不直接分管”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履责报告机制,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报告制度,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报告了履行第一责任情况,班子成员向党委(党组)报告了个人履责情况。

三是加强党内监督,净化政治生态。全面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党纪党规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把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持续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党章党规党纪特别是“两准则、四条例”和《监察法》作为理论学习的必修课和“三会一课”必学内容,教育党员干部把党纪法规内化于心、外化于形。督促各级党组织严肃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严格执行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党内制度,坚决维护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高度警惕“七个有之”问题,紧盯“关键少数”,对各级党组织尊崇党章、遵守政治纪律、学习贯彻党的精神情况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今年以来,谈话函询人,诫勉谈话人,谈话提醒人,提醒、告诫约谈人,通报批评人。

四是坚持压力递增,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到位。坚持逐级推动落实。召开了全县基层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工作部署会议,严格按照《推动全县基层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靠实工作责任,要求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党组织及时学习传达会议精神,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持督查倒逼问效。不断加强工作督查指导,充分发挥“两个责任”督导组督查检查作用,深入各乡镇和县直单位进行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帮助各级党组织理思路、找措施、补短板,有效促进全县基层党组织“两个责任”的深度落实。坚持细化责任清单。修订细化了主体责任清单、监督责任清单和《县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兑现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签订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明确了工作任务,对县委部门负责人、政府系统负责人、扶贫部门负责人和年度党风廉政考核排名靠后乡镇进行了约谈,构建了党委主导、书记主责,纪委监督、部门协调配合的“两个责任”落实体系。

五是强化问题整改,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抓实见效。紧盯省、市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牢固树立“整改永远在路上”的理念,持续深入查找在制度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的不足,坚持在巩固、拓展、深化巡视巡察整改成果的基础上,切实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抓牢做实。县委常委会多次专题研究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落实省委第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制定了《落实省委第巡视组关于巡视县巡视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巡视组反馈的七个方面条问题细化为条具体问题,逐条明确整改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认真组织召开县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扣省委巡视反馈的个方面问题,紧密联系县委常委班子和个人实际认领查摆问题、剖析问题根源、提出整改措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强化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至目前,县委向省委巡视组报告整改落实情况次,对即知即改、短期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对需长期整改落实的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对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件,现已处置巡视范围内移交问题线索件,办结件。对于已经整改到位的,及时开展“回头看”专项检查核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

六是紧盯关键领域,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以“市扶贫领域精准监督法”为有力抓手,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通过专项监督检查、联合督查检查、专项巡察、市县乡三级联动全覆盖检查和随机抽查等方式扎实开展全方位、多轮次监督检查。开展轮次专项监督检查,反馈整改问题条,发现问题线索条。成立个脱贫攻坚暗访小组,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已暗访贫困村个、非贫困村个,下发暗访通报期。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面开展县委巡察,及时成立县委巡察办,选优配强了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配全了办公设施设备,确保巡察办正常有序运转。切实抓好村社巡察问题整改,启动了县委第二轮常规巡察暨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对个“”扶贫部门和个乡镇进行巡察,充分彰显了巡察利剑作用。巡察办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回头看”等方式不定期督查检查第一轮村级巡察问题整改和线索办理情况,反馈的条问题全部整改到位,确保了巡察“后半篇文章”扎实有序推进。

七是突出选人用人,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断规范干部选任用程序,强化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全面推进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县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实行领导干部自然退出制、任期退出制、淘汰退出制、主动退出制,推进干部“能上能下”。严把动议关、推荐关、考察关、决策关、任职关,对名新提拔和进一步使用的干部开展了任前公示、任前谈话和廉政测试,切实增强了新提拔任职干部履职尽责、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加强改进干部作风建设,制定出台《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管理办法》,大力开展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年,共调整干部次,涉及人,其中提拔任职人,进一步使用人,交流调整人,试用期满正式任职人。通过干部调整,全县各级领导班子结构更趋合理,干部队伍素质明显增强,为整县脱贫和决胜全面小康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三、强化执纪问责,从严从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落实

县纪委聚焦监督主责,强化工作措施,持续正风肃纪,严厉惩贪治腐,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让监督无处不在。

一是聚焦主业主责,全面强化组织协调。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召开后,召开县纪委全会,细化责任目标,制定了《县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县纪委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分工方案》,下发了《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县关于乡镇纪委、县纪委派驻机构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考核办法》等一系列办法措施。认真履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加强同法院、检察院、公安、审计、金融等单位的协调配合,形成信息互通、协作反腐的工作格局。

二是严明工作纪律,持续纠治“四风”。坚守职责定位,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执行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拿出新对策、硬措施,在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更大功夫,密切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紧盯重要时间节点,严明纪律要求通知份、开展机动式监督检查轮次,通报本地违纪违规典型案例期人,查处违纪违规问题件,给予党政纪处分人。督促各级党组织修订《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实施办法》,坚决防止“四风”回潮复燃,真正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化风成俗,以实际成效将作风建设“金色名片”越擦越亮。

三是丰富宣传载体,营造廉政氛围。督促各级党组织常态化开展廉政宣传教育和警示教育。县乡纪检机关确定廉政信息员名,新建廉政文化墙处,廉政宣传专栏余个;向上级报送信息篇,县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平台推送信息余篇,发送廉政提醒短信万余条,各级党组织负责人上廉政党课余场次,各单位召开警示教育会余场次。召开了全县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对年以来县纪委监委查处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通报剖析,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

四是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惩贪治腐。创新建立了“善用请、真用心”来访接待工作法,一年来,受理信访举报件,接待非业务范围来访件次,有效发挥了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主渠道作用。认真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要求,严格落实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全程留痕,逐步实现问题线索处置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严格落实请示报备制度,对重要问题线索和立案案件及时向市纪委请示报备,向市纪委上报审理及初核请示件,上报线索件。全年处置问题线索件,立案审查调查件,增长%,审结件,给予党政纪处分人,增长%。移送起诉件人,增长%。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并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今年以来,函询人,发出检查(监察)建议书份,运用“四种形态”处理人次,增长%,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人次、增长%,第二种形态人次、增长%,第三种形态人次、下降%,第四种形态人次、下降%。较好实现了执纪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五是狠抓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按照省委巡视工作要求,及时成立了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快速评估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对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快速处置、优先办理。省委第巡视组移交县纪委问题线索和信访件件。现已处置巡视范围内移交问题线索件,办结件,其中立案审查调查件,审结件(移送司法机关件人,党政纪处分人,组织处理人),予以了结件(对人进行谈话提醒,对人进行诫勉谈话);正在初核件,市纪委提级办理件。处置非巡视受理范围信访件件,办结件,其中予以了结件(诫勉谈话人,谈话提醒人)、立案件、办理待请示件。正在办理件。牵头整改的条问题已整改到位,在反馈整改问题中梳理问题线索件,办结件,立案件。

六是明确目标任务,扎实开展三项行动。扎实开展“三纠三促”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和整治党员干部履行职责不担当、为民服务不作为、落实任务弄虚作假等问题。各级党组织自查问题个,督促完成整改个;个重点推进工作,已完成整改个。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给予党政纪处分人,组织处理人,通报批评单位个,通报曝光起。深入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将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与纪律作风大整治活动紧密结合,重点聚焦“八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和自查梳理的“五种”地方病,从严履行执纪考核组工作职责。切实强化监督检查,开展作风专项督查检查次,联动和交叉监督检查次,明察暗访次,给予组织处理人,责令书面检查人。着力查找作风方面问题线索,严肃执纪问责,排摸出问题线索条,初核件,立案件,给予党政纪处分人,组织处理人。切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履行执纪问责和严查“保护伞”职责,把扫黑除恶列入“两个责任”督导清单和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实行月报告制度,健全与政法机关各部门问题线索移送反馈机制。止目前,移送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件、受理件,经初核了结件,立案审查调查件;结案件,给予党政纪处分人、组织处理人;正在审查件。

七是深化体制改革,提高治理效能。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解读、分组办案等措施,纪检监察干部互帮互学、取长补短,有效促进了工作融合。按照统计要求,全县统计监察对象人,增加比例为%。使用谈话措施人次,讯问措施人次,询问措施人次,查询措施次,调取有关单位或个人财物和相关资料次;扣押有关财务、文件和资料次,委托有关单位勘验检查次。协调公检法司部门结合职能职责分别出台了支持配合监察委查办案件《工作办法》《工作规定》和《工作流程》等制度机制,有效加强了政法部门和监察委的衔接配合。一年来,法院移送件人,公安移送件人,县纪委监委给予党政纪处分件人,监委移送件人。结合派驻纪检组运行情况,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派驻机构工作的意见》《派驻机构职责清单》等制度规定,为派驻机构工作进一步细化了措施,明确了方向,压实了责任。

第8篇:巡察组长述职报告范文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不断取得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成效

——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XX县第X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X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也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纪委X次全会、省纪委X届X次全会、市纪委X届X次全会精神,按照县委X届X次全体(扩大)会议的安排部署,回顾总结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20年任务。

一、聚焦主业,严格监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2019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在市纪委和县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两落实、两持续、两加强、两深化,即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持续正风肃纪和惩治腐败、加强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深化廉政教育和队伍建设”的工作思路,聚焦中心任务,坚持纪在法前,突出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敢腐”的效果进一步显现,“四风”问题和腐败蔓延势头得到一定遏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强化压力传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县委带头落实主体责任。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按照省委“主体责任落实年”的要求,研究制定《县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工作职责。通过县委中心组学习、落实主体责任廉政谈话会等形式开展宣讲活动。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不断增强遵规守纪意识。县委常委会全年X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组织X个重点单位负责人与县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办事处和县属各单位向县委签订廉政承诺书,X名领导干部和X名机关干部签订廉政承诺书。改进责任制检查方式,将落实主体责任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实行一年两考核并全县通报。

纪委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建立完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制度,县纪委领导班子听取了X个县属单位主要领导述责述廉。深入实施廉政约谈制度,县纪委领导班子约请县属单位党政“一把手”廉政谈话X人,两次集中约谈办事处纪工委书记、派驻机构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纪律检查员)。坚持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县纪委对X名新任科级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督促明

明确责任、落实责任。制定下发《纪工委(纪检组)监督责任负面清单》(第一批、第二批),为监督责任落实划出红线,依据清单部署开展监督检查。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备案制度,受理重大事项报告X项,资金总额X万元,备案率X%;发放《重大事项廉政提示函》X件。县纪委通过多种形式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持“一案双查。共查办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案件X起,给予党政纪处分X人,组织处理X人。

(二)坚持纪在法前,持续正风肃纪和惩治腐败

严明党纪党规,持续正风肃纪。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围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懒政怠政为官不为、涉医领域、重信重访、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等“五个专项治理”,共处理问题X起,处理X人,责任追究X人。坚决纠正“四风。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问题,抓住重要节点,组织在大型商场、高档消费场所等明察暗访X余次,上报公款吃请和公车私用问题线索X条;开展专项检查X次,对X处宾馆、饭店和小学门前停入的X台车辆进行了拍照比对,处理违规在公务灶公款吃喝事件X起;清理并纠正党员干部经商办企业X人,给予政纪处分X人;开展对领导干部参与和违规操办婚丧嫁娶等廉洁自律问题监督检查X次,制止婚丧嫁娶大操大办X人次。全县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X起,给予党政纪处分X人,组织处理X人。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下发典型案例通报X期,以案说纪,警钟长鸣。通过试点带动,加强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制度和机制建设,探索形成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三督四查五保障”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X项制度,开展月巡查X余次,下发督查通报X期,诫勉谈话X人,劝退或解除劳动关系X人。

坚持抓早抓小,持续惩治腐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X件(次),处置问题线索X件,初核X件,立案X起,处分X人,包括X名科级干部。县纪委进一步完善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和纪律审查协作县制度。制定《规范市管、县管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办法》,对干部问题线索实行统一集中管理。规范案件管理,制定《案件管理流程图》,对案件环节逐一加强管理。制定《纪律审查谈话流程图》,确保查办案件工作实现“双零”目标。实行案件主办人负责制,案件主办人对所查办案件的程序、质量、安全负总责。每周召开案件分析会,对复杂疑难案件进行集中分析研判。严格审查各类文书的关联性、各个环节的时限性和各种证据的合法性。注重抓早抓小,加大谈话函询力度,对党员干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充分发挥纪律审查的警示震慑作用。

(三)创新方式方法,加强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

加强派驻监督,实现全面覆盖。研究制定《关于加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新设立派驻机构X个,调整补充X名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纪律检查员),实现了全县派驻机构和派驻人员全覆盖。制定《县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对派驻机构工作职责、工作关系、工作纪律等提出指导性要求。出台《县纪委领导联系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完善了县纪委领导班子联系、监督、指导派驻机构工作机制。派驻机构加强与驻在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建立了工作规范、行为规范、廉政约谈等制度。我县派驻机构建设成果得到了市纪委的充分肯定,经验文章先后通过《中国纪检监察报》、《XX日报》等媒体宣传推广。

加强巡察监督,震慑作用凸显。县委高度重视并加强巡察工作,成立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一办两组”常设机构,配备X名科级干部、抽调X名专职人员,甄选X名干部组建专业人才库。制定《关于建立健全县委巡察工作若干制度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县委巡察机构工作作风的实施细则》,明确巡察工作任务和要求。在“XX清风”网站、微信平台“清风XX”以及XX要闻、XX县政府网站、XX手机报等媒体巡察工作信息。运用《整改通知书》、《情况说明通知书》等促使巡察单位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巡察组分别对周山办、郑州办开展了常规巡察,共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信访举报X件(次),下发整改书X份,上报情况说明书X份,转办问题事项X件,处理当事人X人,移交问题线索X件。

(四)聚焦主责主业,深化廉政教育和队伍建设

坚持正面引导,深化廉政教育。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公仆情怀、担当精神,凝聚干事创业正能量。抓好廉政夜校,持续打造廉政警示夜校品牌,各单位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夜校X场,受教育党员干部X余人。抓好日常教育,开展专题廉政党课X余场,受教育党员干部X余人。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六个一”活动,党员干部阅读勤廉文章X余篇、组织学习讨论X余场,X个单位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X余部,开展廉政演讲比赛X余场,举办廉政书法绘画展X次,举办廉政文艺演出X场。加强廉政宣传报道,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刊登党风廉政建设理论文章X篇,其中国家媒体X篇、省级媒体X篇、市级媒体X篇。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作用,建成官方网站、微博、微信、手机报“四位一体”宣传平台,使党风廉政建设宣传的覆盖面更广、渗透力更强。加强制度建设,在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制约等方面,建立健全了党政主要负责人“五不直接分管''等制度机制,通过召开推进会督导、专项督导检查等形式,推动制度措施向制度成果转化。

严格监督管理,深化队伍建设。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专题辅导、集中上党课、学习研讨等形式深化学习成果,查找整改存在问题,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加强教育培训,认真组织学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通过集中业务培训、专题讲座等形式,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共组织集中培训X次,参加中纪委、省纪委培训X批X人,我县成为全市首个集中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省纪委业务培训的县(市)县。健全纪检监察干部岗位责任体系和工作规程、标准,严格执行请销假、公务外出“双报告”等制度,严肃查处跑风漏气、违规办案等行为。

2019年,我县被市纪委监委评为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上级党委、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得益于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勤付出。回顾过去一年工作所取得的成效,我们深切感到:

一是必须认真研判形势,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关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任务依然艰巨繁重,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乎人心向背、关乎党的生死存亡,是最大的政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重中之重,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这个关键,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落实责任以上率下,一级抓一级,把压力向基层传导,对履行责任不力的严肃追究。我们只有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责任,有效组织和动员各方面力量,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才能取得更大成效。

二是必须准确定位职责,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中心任务。纪律检查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维护党纪是根本,必须聚焦中心任务,守住主业主责不发散。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的鲜明立场。要坚持惩前庞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把握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调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要突出纪律审查重点,重点查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我们只有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持续深化“三转”,聚焦主业不发散,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强劲势头,就能实现遏制腐败滋生蔓延的目标,履行好党章赋予的监督责任。

三是必须始终维护群众利益,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反对腐败是党心民心所向,离不开党的坚强领导,离不开群众的支持和参与。人民群众对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作风和廉洁问题反映最突出,必须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回应群众的期盼,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坚定群众对党的信心和信任,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要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加强群众监督,让“四风”无处藏身;要进一步畅通和拓宽信访举报渠道,为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提供有力支撑。正是由于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正风反腐才取得了今天的成果。我们必须依靠群众力量,保持与群众的密切联系,提高工作透明度,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四是必须加强自身建设,打造作风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纪检监察机关职能地位越凸显,就越不能放松自身建设。我们始终坚持抓业务必先抓队伍、抓队伍必先强自身。通过系列专题教育,组织业务培训,加强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围绕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严格内部管理,严查严办违规违纪行为,打造了一支立场坚定、值得信赖、能打硬仗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我们只要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落实监督责任,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做忠诚干净担当的表率,就能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力军的重任。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少数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紧迫性认识不深,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向基层办事处和学校传导压力不够。刹“四风”抓作风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仍有发生。有的纪检监察组织推进“三转”不平衡,聚焦中心不够,监督乏力、执纪不严,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依然存在。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对“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学习领会不到位,以法代纪的思维定势尚未根本转变。面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在责任担当、方法措施、能力素质等方面还存在不小差距等等。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明确任务,加压发力,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

2020年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县委全会的安排部署,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深化标本兼治,把纪律挺在前面,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严明党的纪律规矩,夯实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保持高压反腐态势,发挥巡察震慑作用,严厉查处基层贪腐,打造过硬干部队伍,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

(一)加强纪律建设,严明党的纪律规矩

严明政治纪律。在党的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说到底都是破坏政治纪律,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要抓住“关键少数”,紧紧围绕对党忠诚、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遵守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严肃查处各行其是、阳奉阴违,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相互勾连,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对抗组织审查等问题。要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上级党委和县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严肃查处利用微博、微信等网络信息平台传播或发表妄议中央大政方针、违背中央政策和要求的言论等问题。要强化行政监察工作,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查处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督促职能部门有效履职,保证政令畅通。在换届工作中,要严格把好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严格制度执行。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已经实施。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把两部法规纳入党员干部培训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法规知识测试的重要内容,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把党规党纪要求牢牢刻印在心上。要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加强道德示范和案例警示教育,促使党员干部坚守道德高标准、把牢纪律底线。以“六项纪律”为尺子,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劲儿,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

(二)推进改革创新,夯实管党治党责任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省委“主体责任深化年”的要求,突出“全面”,强化“从严”,进一步传导压力、合力共促。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全面推进从严治党若干意见,落实好“X+X+X”党建制度体系,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项监督检查,把责任压力向基层党组织传导。严格落实述责述廉制度,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要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巡察整改不落实的,严肃进行责任追究。坚持“一案双查”,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情况要定期报告。加大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力度,问责一个、警醒一片,使问责形成制度、成为常态。

加强派驻机构建设。认真落实《县委加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强化派驻机构监督职责。派驻机构要聚焦主业,坚守职责担当,提高发现和处置问题能力,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要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监督,从问题线索抓起,发现苗头及时提醒,有了问题谈话诫勉,严重违纪必须立案查处。对重大问题该发现没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就是渎职,都要追究责任。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纪律检查员)要经常与驻在部门党组(党委)书记交换意见、通报问题。派驻干部要强化派驻意识,无私无畏,敢于监督。要落实好纪律审查协作制度,整合利用好资源,提升执紀监督的能力和水平。要不断总结派驻管理和充分发挥派驻机构作用的好经验,关心派驻干部成长,协调解决好派驻机构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深化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坚决查纠“四风”问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实施意见,必须坚持坚持再坚持,对“四风”问题一抓到底、严防死守、一寸不让。要紧盯重要节点,管住重要环节,看住“关键少数”,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对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的一律从严查处,对参加聚会的要找本人谈话,令其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对在执纪审查中发

现的“四风”问题线索,要深挖细查、决不放过。要密切注意“四风”新动向新表现,积极探索发现和防范的新办法新举措,对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从重处理,绝不能让“四风”反弹回潮。要强化源头治理,严肃查处借会议、培训、项目实施等名目套取资金、收取费用用于各种违规支出等问题。要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调动激发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坚持从小错、小案、小节抓起,加大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力度。

以良好党风引导社会风尚。各级党组织要把贯彻廉洁自律准则作为改进作风的重要抓手,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抵制不良风气。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摆在党的宣传教育格局中部署和推进,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形成合力,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思想保证、舆论引导和文化支撑。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介平台,加强思想理论、形势任务、党规党纟己、文化传统、正面典型的宣传,及时应对和引导舆论,把握工作主导权。党员领导干部要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使一个个家庭的好家风,带出并形成良好的社会新风尚。要通过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汲取家规家风、乡规民约中的精华,打造一批优秀廉政文化作品。

(四)践行“四种形态”,保持高压反腐态势

加大惩腐力度。要保持反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按照“四种形态”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清理暂存线索,坚决把存量减下来;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红脸出汗要成为常态,党纪处分、组织处理要经常使用,坚决把增量遏制住。要突出惩治重点,防止带病提拔,以下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重: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要形成持续威慑,努力实现不敢腐的目标;标本兼治,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强化不能腐;坚定理想信念宗旨,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标准选对人、用好人,强化不想腐。

改进审查方式。执纪审查是严肃的政治任务,必须从政治和全局上把握。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线索处置、执纪审查、执纪审理都要用纪律的尺子衡量,用纪律的语言描述。对巡察、司法、审计、信访发现的问题线索要按照五种处置方式进行处置。执纪审查要在确保质量前提下缩短时间,快查快结、快进快出,把违反纪律的主要问题查清,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审查和审理报告不仅要列明违纪事实,还要反映其对所犯错误的认识。要认真执行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制度,加强对上报情况的综合分析和监督指导,防止“只报不管”。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把个人私欲与工作失误县别开来,保护改革者、宽容失误者,问责慵懒者、严惩贪腐者。

严格审查纪律。严格执行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审查制度,对私存线索、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的,对违反审查程序规定、违规使用审查措施、不按规定请示报告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规范审查场所建设和借用人员管理,加强对审查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审查人员零违纪、审查安全零事故。县反腐败协调小组要严格落实工作规则,加强组织协调,发挥整体合力。

(五)坚持震慑常在,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中央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发现和揭露问题,负责任地报告问题,下功夫推动问题解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科学谋划,统筹安排,扎实推进。要建立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核心,以明确“四个责任人”为重点,以抓好“五责”为支撑的巡察工作责任体系。巡察办要加强综合协调、政策研究、制度建设、人员培训等方面工作力度,指导巡察工作有序、有效开展。要主动接受上级巡察机构的领导和指导,建立完善联动机制,同频共振,推动巡察工作深入开展。

聚焦工作重点。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深化“四个着力”,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是否维护党章权威、贯彻从严治党方针、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是否存在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督促其担负起管党治党责任。要以“六项纪律”为尺子,重点检查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着力发现腐败、纪律、作风和选人用人方面的突出问题,着力发现侵害群众利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贪腐问题,更好发挥震慑遏制治本作用。建立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机动灵活,精准发现,定点突破,提高效率。

用好巡察成果。严格落实县委巡察工作机制,充分运用巡察成果,在落实责任、督促整改上下功夫、见实效。巡察组反馈意见要明确具体,把问题讲透、要害点明。被巡察党组织要落实整改责任,敢于直面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整改情况要公开、接受监督。对敷衍整改、责任不落实的要抓住典型,严肃问责。

(六)强化责任落实,严厉查处基层贪腐

突出查处重点。强化落实责任的措施,把责任压实到基层。各办事处党工委、纪工委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工作任务,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管理监督,对失职渎职的要严肃问责。认真落实市纪委和县委的要求,县纪委要做好问题线索排查,办事处纪工委要对县纪委交办的问题线索直接查办。深入开展基层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查处和纠正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突出问题;集体“三资”管理、强农惠农补贴、低保医保等领域贪污挪用等严重问题。严肃处理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甚至欺压群众的行为。

完善工作机制。要结合实际,对症下药,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要建立健全重点问题线索直查、督办机制,定期梳理评估问题线索,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进行挂牌督办、限期办结。加大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曝光力度,加强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要认真总结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示范点建设经验,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基层权力规范廉洁运行。

三、严格管理,转变作风,着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一)持续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四种形态。全面履行职责。要在巩固“三转"成果基础上,进一步改革县纪委内设机构,清理议事协调机构,转变理念思路,紧盯主业主责,把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担起来。按照上级党委的统一部署,配合县委做好纪委换届工作,把政治强、作风硬、德才兼备、敢于担当的干部选拔进纪委领导班子。按照市纪委要求,研究制定办事处纪工委、派驻机构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纪律检查员)提名考察办法,确保选拔出来的纪检领导干部过得硬、立得住,经得起考验、担得起重任。

(二)推进作风转变,夯实基础工作。要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发挥机关党组织的作用,以党的建设带动各项工作。狠抓作风转变,进一步锤炼“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不断强化服务基层的意识,切实做到对基层主动服务、热情服务、周到服务。加大培训力度,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干部培训,增强培训针对性,提高培训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政治水准和把握政策的能力、开展纪律审查的能力、发现解决问题的能力、依纪依规履职尽责的能力。要适应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的需要,积极推进理念思路、机制制度、方式方法创新,不断激发纪检监察工作活力。

(三)坚持严字当头,做到打铁自身硬。纪律检查组织要强化自我监督,加强党内监督,接受社会监督。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干事要担当,管人也要担当,对干部既要考验、锻炼、培养,又要言传、身教、严管,领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党内法规学习,督促和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带头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牢固树立率先守纪、依规执纪的意识。要健全完善监督执纪工作程序,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和回避、保密等制度,落实好机关介绍信、因公授权联系工作程序等规定。要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着力解决作风霸道、纪律规矩意识淡薄、社交圈不干净、利用监督执纪问责权谋取私利问题,对执纪违纪、以权谋私的乱作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不作为、不善为的,要批评教育、组织调整,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给予纪律处分,以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于党、让人民放心的纪检监察队伍。

第9篇:巡察组长述职报告范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yufengdj”为你整理了这篇机关工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机关工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6月5日至7月20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直机关工委进行了巡察。2020年11月9日,区委巡察组向区直机关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存在四类问题,并提出4项意见建议。机关工委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区委巡察组的巡察意见,高度重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共梳理整改事项11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1个,整改成果中需长期坚持的11个,已修订完善规章制度11项,制定整改措施48条,组织处理0人,批评教育1人。切实把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力抓紧抓好。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11月9日反馈会议后,认真整理了巡察反馈问题清单,明确责任人、分管责任人、完成时限等,按照班子成员职责一一对应抓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11月10日召开区直机关工委整改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反馈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整改责任分工,对巡察反馈意见和问题清单进行剖析,研究确定了区直机关工委《关于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确保整改工作高质量完成。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机关工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班子成员严格按照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抓实抓细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认真研究完善有关制度规定,严抓有关规定制度落实,扎实推进各项整改工作取得成效。

三是强化整改落实。1月18日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就问题谈问题,进行了问题剖析和检查,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加强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建立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进展情况台账,每两周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整理汇总,确保每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四是抓好成果运用。及时对整改工作好的做法进行总结,不断扩大工作成果。特别是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工委通过微信公众号,为加强巡察整改工作宣传、弘扬社会正能量、更好推进意识形态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上级工作要求不到位,与机关党建工作结合不紧密

1.学习贯彻党的精神及上级关于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的讲话精神不深入。

一是理论学习不扎实。机关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对学习重视不够,有的班子成员无学习笔记,有的学习记录不全理论学习不扎实。机关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对学习重视不够,有的班子成员无学习笔记,有的学习记录不全。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组织班子成员专题学习了关于加强学习的重要指示精神,针对巡察中发现问题,举一反三,认真反思,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通过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工作能力和精神境界。2021年1 月15日,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的《领导干部要认认真真学习》、《领导干部要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等重要论述,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选编》部分章节等内容。

②按照区委年度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2020年11月20日、2020年12月18日,先后两次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讲话》、《把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等关于脱贫攻坚、全面小康的重要论述;学习了关于坚持党对一切工作领导的重要论述;学习了党的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等内容。

③2021年1月18日,修订完善了机关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对学习的内容、形式、考核与问责进行了进一步规范,自巡察以来,理论中心组成员累计参加集体学习6次。

二是贯彻落实有差距。省委省直机关工委于2019年8月出台了《关于指导督促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意见(试行)》后,机关工委在指导督促区直机关党组织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方面,没有转化为谋划、推动工作的本领和举措;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存在不足,未定期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11月29日,召开班子会议,认真学习研究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关于指导督促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意见(试行)》精神的贯彻实施意见,领会精神,吃透要义。

②结合城阳机关党建实际,拟定我区《关于指导督促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意见(试行)》。

③将《意见》(讨论稿)下发区委区直机关工委所属共20个机关党委党组织负责人征求意见,在汇总大家提出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了《意见》终稿,于2020年12月18日下发各单位组织实施。

④2020年11月17日,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了新修订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认真总结经验,针对前期巡察中发现问题,全面把握当前社会意识形态领域态势,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⑤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积极打造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并按照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指示要求,抓好各项制度规定落实。

⑥对机关工委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自查,总结了经验,查找了问题和不足,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

2.抓机关党建工作缺乏实招。新形势下,缺乏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量的实招;在对标先进、学赶深圳方面没有确定学赶深圳的目标,没有破解抓促党建工作的难题;针对部分区直机关党组织多次存在的学习党的精神在线答题参与率不高等问题,机关工委解决问题的魄力不足。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12月9日,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学习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②研究制定机关工委班子成员联系指导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

③拟定下发提报各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对各单位提报的两个述职报告进行审核,把握基层党组织落实党建制度实施情况。

④强化督导,对工委所属70个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报告进行了审阅、对灯塔“岛城e支部”平台上各单位申报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党费收缴等进行了逐条审核,确保党建规章制度落实落地,督促各单位提高认识、强化措施,确保达到要求。

⑤制定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学深圳、赶深圳创新创优目标两项,一是借助升国旗仪式微讲坛,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打造“三述”活动新平台。二是以“燃烧激情,建功青岛”技能比武为契机,提升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和工作效能,助力重点工作推进和短板问题破解,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目前国旗下的微宣讲已争取市直机关工委试点,在行政中心开展情况良好。岗位大练兵、技能比武活动在各街道、区委各部门、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和各国有企业60余个单位参加。

⑥通过机关工委微信公众号区直机关“三述”典型事迹材料8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⑦全年组织机关工委全体人员撰写改革创新建议18篇,全部提交至区委改革办,充分调动工委干部改革创新意识。通过机关工委微信公众号文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例行)》。

3.开拓创新意识欠缺。作为区直机关党建工作的主责部门,机关工委更多的是“上传下达”“按部就班”,创新性开展活动的主动性和原创力不够,与指出的党建“模范机关”还有差距。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将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9年7月9日)列入工委班子中心组学习内容,于2021年1 月15日,组织进行了认真学习领会,并在班子民主生活会上针对问题深刻反思、举一反三、提高认识。

②在前期“燃烧激情、建功青岛”主题演讲比赛评选的基础上,组织了演讲比赛优秀作品展示会的彩排工作。

③11月24日,组织了“燃烧激情、建功青岛”主题演讲优秀作品展示会,会上有9个单位的获奖代表进行了汇报演讲。

④根据《关于在全区开展“学深圳、赶深圳”先进典型培树活动的通知》的要求,收集整理全区各单位提报的典型材料,并进行审核。12月7日,区委区直机关工委班子召开会议,研究业务标兵及为民服务示范岗名单,形成初步意见,12月15日将整理完善的业务标兵和为民服务示范岗名单报区委组织部审核。

(二)强化履职尽责的政治担当不够

4.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仍然存在,开展调研工作不深不透。针对各党组织存在的组织生活未正常开展、“三会一课”变“两会一课”等问题,机关工委未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规范、解决。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12月18日,班子成员集体学习关于力戒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集体学习后,班子成员在工作之余进一步自主学习,提升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在机关工委存在的根源性认识,提升改进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②按照区委组织部统一部署,加大对灯塔“岛城e支部”平台申报活动项目进行审核,到12月底完成第四季度的项目审核工作。共审核活动信息520余条,退回活动信息22条,电话提醒6个单位。

③对“岛城e支部”平台存在的使用照片重复负有具体工作职责的工作人员提出批评教育,要求提高责任心和准确率,确保提高信息录入质量。

④拟定机关工委领导班子调查研究工作制度,将机关工委领导班子调查研究工作制度(讨论稿)发班子成员征求意见。形成领导班子调查研究工作制度,班子会议研究通过后实施。制度明确要求,领导班子成员每年根据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和职责分工,至少确定一项重点调研课题。领导班子成员应根据调研主题,组织制定调研提纲,细化调研方案,确定调研形式、内容、人员组成和时间安排。

5.责任意识有待加强,在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上力度不够。近年来,针对个别区直机关党组织存在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不到位、“四簿一册”档案不健全甚至丢失以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脱节等问题,机关工委履职尽责、压力传导不够,缺少具体管用的办法。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11月29日,领导班子及副处级以上干部集体学习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树立“书记抓、抓书记”意识。集体学习之后,班子成员根据各自情况自主学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党中央、总书记对机关党建的指示要求,把机关党建的精髓入脑入心。

②制定区直机关落实机关党建“三张清单”工作制度,依靠清单制度指导机关党建落地落实。在具体操作中,为了增强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的针对性,将工作制度调整为工作清单,并直接对应区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强调区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形成压力传导机制,便于各单位在具体工作中将责任落实落地,也便于机关工委的督促指导。

③根据工作安排,拟定下发提报各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两个报告,对报告进行汇总、梳理、审核。撰写区委区直机关工委2020年度抓基层党建述职报告,经区委组织部审核通过后报区委。

④强化督导检查,通过“岛城e支部”平台强化对“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审核力度,确定每半年通报一次,连续被通报的约谈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并在评先树优、党建考核等方面予以体现。

6.内控管理制度存在薄弱环节,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不规范。

一是个别财务原始凭证不齐全。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全面梳理机关工委财务管理各个环节和程序,修订完善《城阳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财务管理规定》、《城阳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公务卡管理规定》《城阳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固定资产管理使用办法》《城阳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经费报销流程》,经区直机关工委领导班子研究通过,于2021年1月4日以正式文件形式下发至机关工委全体人员。

②2020年11月25日开展机关工委财务制度专题培训,加强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的学习,教育干部职工进一步明确各项费用的报销规定,提高规矩意识,真正做到知规矩、守规矩。

③修订完善《城阳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经费报销流程》,规范经费报销流程,层层落实审核把关责任,报销凭证不齐全,不符合规定,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二是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不规范。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进一步修订完善《城阳区委区直机关工委车辆管理制度》。

②2020年11月26日,组织工委党员干部学习青岛市公务用车管理监督平台的使用。并在平时日常工作用车和派车中严格执行《城阳区委区直机关工委车辆管理制度》和青岛市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的规定。

(三)机关党建工作核心作用发挥不突出

7.党内政治生活不严不实。

一是民主生活会走过场。“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及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中,班子成员仅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查摆、分析,并提出了整改措施,但未进行互相批评;2018年度班子民主生活会中互相批评的意见仅有一条且辣味不足。二是党课质量不高。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结合单位实际,于12月18日按照要求制定《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明确民主生活的主题和要解决的重点问题,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

②班子成员按照巡察提出的问题,按照责任分工“对号入座”认真认领各自需要整改的问题,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宋琳同志对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个人的对照检查材料进行了审核把关,确保问题找得准,剖析原因透,整改措施实。

③按照方案要求,会前班子成员之间进行思想沟通,就拟在会上提出的批评意见进行了交流,坚决杜绝“好人思想”,批评意见有辣味,真正达到红脸出汗的目的。

④1月18日上午,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在区工委106室召开,工委班子成员参加了会议,大家按照议程首先由宋琳同志代表班子做对照检查发言,之后班子成员逐个进行发言,并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会议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

⑤制定年度上党课计划,书记带头,班子成员每年至少一次党课,课题内容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分工综合研判后确定。

8.执行民主集中制不规范。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提高思想认识,健全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11月27日,工委班子成员利用中心组学习时机学习了《党章》《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有关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有关章节,针对问题反思了不足,讨论制定机关工委“三重一大”制度。

②加强制度建设,对“三重一大”制度反复进行酝酿、修改,期间,于11月27日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了机关工委采购和财务相关规定。

③12月3日,召开机关工委党委会议研究通过“三重一大”制度,并于12月11日以正式文件形式下发执行;12月29日,研究通过《财务管理工作规定》《经费报销流程》《公务卡管理规定》《固定资产管理使用办法》等4个文件,于2021年1月4日以正式文件形式下发执行。

④12月9日,利用党员大会时机,对“三重一大”会议记录内容规范进行了学习培训,引导会议记录人真实记录与会成员发言内容、决议形成等,确保会议记录详实、准确,真实反映会议进程。

9.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劲头和精气神不足。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11月25日区直机关工委全体人员108会议室开展主题“三述”,王立涛、陈波作为主述人进行了发言,宋琳书记点评讲话,其余人员进行了交流发言,通过此次“三述”,提振了士气,营造了勇于担当,奋力干事的氛围。

②经区委区直机关工委班子研究,已完成干部职责分工调整。

③《城阳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办公例会制度》经领导审核后,于12月9日利用党员大会时机组织所有人员进行学习,并将长期贯彻执行。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力度不够

10.党风廉政建设职能弱化。组织指导区直机关党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机关工委开展工作较少,对区直机关党支部的党员干部管理不严格,开展警示教育不够。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12月9日,班子成员集体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重要讲话精神和中纪委常委会第十八次集体学习精神,交流反思工委存在的相应不足。

②教育引导所属党组织和全体同志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化党风廉政和群众路线教育宣传。12月9日,机关工委书记宋琳同志按照领导干部定期讲党课要求,为全体党员讲授了“做党的纪律规矩的严格遵守者”为主要内容的警示性党课;组织全体党员以书面形式汇报了近期思想工作情况。

③日常工作中注重经常性警示教育,积极开展“走出去”接受教育,于2020年12月14日组织参观了“清廉之岛”廉政文化展。

④大力传导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和压力,积极开展自查,督导所属各党组织书记认真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述职,于近期相继提交了述职报告。

11.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较为松散。机关工委一直未规范执行请销假及考勤制度,无请销假审批及台账等档案资料。机关工委对党员干部交任务、压担子的力度有欠缺,缺乏鼓励干部担当作为的激励机制,“三化一型”干部素质能力有待提升。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非坚持。

整改情况:

①2020年6月3日,制定和完善区委区直机关工委日常考勤、请销假规定。并从2020年6月4日起开始执行,目前制度运行良好,单位人员严格遵守。

②2020年11月25日,召开区委区直机关工委请销假、考勤制度相关会议。单位领导在会议上对制度进行强调,要求大家认真遵守。提高大家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和规范性。

③根据制定的日常考勤和请销假规定,建立日常请销假审批和台账。

④2020年11月20日,一把手主持召开年轻干部交任务、压担子座谈会。⑤建立年轻干部锻炼成长“导师激励制”,为每一名年轻干部委派一位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老党员担任“导师”,发挥传帮带作用。建立《新进人员导师聘任登记表》,并颁发导师聘书。

⑤鼓励党员干部尤其是注重选派年轻干部到区直部门锻炼、积极参加学习和外出培训。3月份前后,孙悦同志到改革办学习锻炼两个月,10月12日-14日,孙悦同志参加全区科级干部培训,11月2日—11月6日,李章星同志参加区政治理论和意识形态工作培训班,11月9日—12月4日,李雷同志参加“三化一型”领导干部培训班。12月25日,抽调陈波同志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机场和海港管控部工作,主要承担机场分流转运任务。

⑥11月25日区直机关工委全体人员开展主题“三述”,开展“勇于担当作为,奋力创业争先”大讨论。

⑦举办“燃烧激情建功青岛”系列活动(区直机关足球赛、全区机关演讲比赛、全区机关岗位大练兵活动)、组织城阳区“学深圳,赶深圳”典型选树中“业务标兵”“为民服务示范岗”评选。目前,整理完善的业务标兵和为民服务示范岗名单已报区委组织部审核。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阶段性整改成效,但对照区委第四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仍然还需要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巡察成果,加力、加劲、加措施,以整改为契机全面推进机关工委工作再上新台阶。在下一步工作中,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坚持党管全面,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始终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全力抓好党的建设。严格按照制定的“清单”,坚持问题导向,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按照“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机关党建、组织推动、宣传教育、监督检查,持续传导压力,着力确保责任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落实,认真抓好整改工作长期坚持事项。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层层压实主体责任,举一反三,深入查找问题整改工作中的不足,牢树“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意识,认真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中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落实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坚决把问题整改彻底,把有关措施、制度落实到位,确保长期坚持事项取得成效。

(三)注重整改实效,深化整改后续工作。坚持常检查、常督促,切实把整改工作形成的制度成果、实践成果长期落实好,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和事项,适时进行“回头看”,认真梳理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需要深化的或有差距的,要责任到人、到事,明确责任目标,从严从实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坚决防止问题反弹,持续巩固整改成果。

(四)推进成果运用,推进区直机关党的建设更好发展。在今后工作中,着重对整改工作好的做法进行总结和研究,加大对整改成果的宣传和运用。切实把整改成果运用到区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中,推动区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见更多成效、出优秀成果,扎实推进区直机关党的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