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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法心得体会精选(九篇)

审计法心得体会

第1篇:审计法心得体会范文

2010年2月2日国务院第100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全文共7章58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审计法实施条例)颁布实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的有关规定予以了明确和细化,使审计监督机制更加健全,审计监督职责更加明了,这对于规范审计监督行为,强化审计监督指导和推动审计事业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目前,各地审计机关正在普遍宣传、学习贯彻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法实施条例2010年5月1日就将正式实施,如何正确贯彻实施,是摆在各级审计机关面前的一件大事,本人通过学习审计法实施条例及以往的审计工作情况,针对几个具体问题谈点自已的体会供同仁参考。

一、审计依据问题

目前各地审计机关在编制审计方案、制发审计通知书和审计报告中审计依据有两种操作方式:一是以审计法第三章16条至30条规定的相关内容为审计依据,二是除以审计法第16条至30条规定外,将各级政府批转审计机关年度项目审计计划文件作为补充依据。

上述两种操作方式,谁对谁错有待明确,笔者倾向第二种做法,依据是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

新审计法第五章审计程序第38条规定“审计根据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审计事项组成审计组,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遇有特殊情况,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审计机关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实施条例第五章审计程序第三十四条“审计机关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按照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确定年度审计工作重点,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通过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中可以看出审计机关执法依据除法律、法规规定外,还应按照本级政府的要求确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遇有特殊情况的须经本级政府批准才可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依据审计法的相关规定作为审计依据就存在不完整性。

二、审计查出违纪违规问题定性、处理、处罚依据问题

目前,各级审计机关项目审计结束后对被审计单位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作为审计定性的依据,审计处理、处罚依据有两种表现:一是依据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相关规章中明确审计机关及其审计人员具有执法主体资格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二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作为审计处理、处罚依据。

上述两种做法和表现形式都存在与新修订的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相衔接和完善的问题。

新审计法第四十一条“审计机关按照审计署规定的程序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进行审议,并对被审计对象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一并研究后,提出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处理、处罚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意见”。

审计法实施条例第5条第二款“审计机关依照有关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政策、标准、项目目标等方面的规定进行审计评价,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处理、处罚的决定”。

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区别情况采取审计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处理措施,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审计机关认为应当给予处分的,向有关主管机关、单位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处理、处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目前,相关部门起草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都明确有执法主体单位,直接借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条款作为审计处理处罚的依据就存在执法体资格不合法的问题。

三、审计救济途径及受理单位问题

新审计法第四十八条“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有关财务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有关财政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请审计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裁决,本级人民政府的裁决为最终决定”。

新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审计机关根据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隶属关系,确定审计管辖范围;不能根据财政、财务隶属关系确定审计管辖范围的,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确定审计管辖范围”。

根据法律和法规规定,审计机关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有本级政府安排的和上级审计机关授权或委托的审计项目,审计决定中告之的被审计单位救济途径的受理机关有待进一步明确。

如何正确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审计法实施条例,更好地运用实施条例,推动审计工作更好更快发展,为地方经济建设保驾护航,是当前和今后各级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一件大事。针对上述情况,笔者提出如下建议,供同仁参考:

一、审计依据

应依据审计法相关条款规定和各级政府批转的审计机关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完整表述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x条规定和《xxx人民政府批转xxx局关于xxxx年审计工作计划安排意见的通知》(xx政发[xxxx]xx号)……

二、审计查出违纪违规问题定性、处理、处罚依据问题

审计定性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作为审计定性的依据,审计处理、处罚公两种情况:一是若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无明确的处理、处罚意见的,依照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作为审计处理、处罚依据,二是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有明确的处理、处罚意见的,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理、处罚种类及幅度,依照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条款规定进行处理、处罚;需移送或由相关主管机关处理的制发移送处理和审计建议书。

第2篇:审计法心得体会范文

【关键词】 理念;对象;方法;变革

温家宝总理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是“服务中心、服务大局”,要求突出抓好四个方面,一是推动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落实,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是查处大案要案,深入推进廉政建设;三是关注民生和社会建设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四是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建设性作用。前任审计长李金华提出“民本审计”理念。现任审计长刘家义提出了国家审计发挥“免疫系统”功能的重要理论。这一切的一切意味着审计工作转型时代的到来,审计干部面临变革时代的到来,也意味着审计本质的自然回归。

一、审计理念的变革——由查账到服务

传统审计的理念认为,审计就是查会计;审计就是查错误、查舞弊;审计就是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审计就是查处大案要案。换句话说,审计就是抓贼,抓得越多越好,审计没有抓住贼,或抓得少,就是没有成绩。

笔者的观点:审计是经授权的专业人员用特定的程序和方法搜集相关可靠的证据,按照确定的标准对受托责任进行独立的调查和评价,向有关方面提出报告,用以查错纠弊、改善管理、提高效益,确保受托责任完成的控制系统。WWw.133229.cOm

什么是受托责任?我国已故著名会计学家杨时展教授曾经指出:任何个人和单位,接受了委托人的资金、资源,就具有代他保管和运用这些资金和资源的权利,就应对委托人负起下列责任:以最大的忠诚,最使委托人满意的方式,运用这些受托的资金和资源完成委托人托付,向他们报告,请求解除责任。这种责任是因受托引起的,就叫受托责任。所谓的委托人就是人民、股东、捐款人、其他各种出资人。而受托人则是政府、董事、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其他各种受资人。

受托责任的内容在逐渐发展变化。在民主启蒙时期,人民只要求取之于民的能有所限度,过此限度,人民有权拒绝。至于取之于民的如何花费,人民就不过问。随着社会的发展,民主意识的增强,人民逐渐要求一切取之于民的,必须用之于民,不按照人民意志来使用,人民就要求他负政治责任;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民主权力的进一步增长,人民又进而要求,一切取之于民的,必须经济而有效地用之于民。用于民而不经济,用于民而没有达到人民预期的效果,政府仍要负责任。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寓监督于服务之中。审计应服务于科学发展,服务于宏观经济,服务于社会公共管理。政府审计要有病治病,消除腐败,防范舞弊与风险;无病健身,增强自身免疫功能。现代审计理念在审计目的上,由以财务收支真实性为主向以国家经济安全性和提高社会综合效益为主的转变。审计干部应该由“警察”转为“顾问”、“参谋”和“保健医生”。审计工作应该是“摸清家底、揭露隐患、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审计为谁服务呢?审计为党委政府服务,关注公共政策的制定与执行;审计为人民群众服务,关注民生审计,积极开展教育、医疗卫生、住房、社保、环境等领域审计;审计为各个被审计单位服务,帮助被审计单位健全制度、完善管理、防范风险、提高效益。见图1。

二、审计对象的变革——由财政财务收支到宏观公共政策

传统审计只关注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与合法,今天的审计更应该关注宏观管理中的公共政策。公共政策是公共管理的基础和起点,它贯穿于公共管理的全过程。公共政策从层次上划分由总政策、基本政策和具体政策构成。从涉及领域可以划分为政治政策、经济政策、社会政策和文化政策。公共政策的运行由政策制定、政策执行、政策评估、政策监控和政策终结五个环节构成。具体见图2。

经济政策是政府处理经济问题或调整人们经济利益关系的手段,包括财税、金融、产业、投资、贸易、分配等方面。社会政策是政府用来处理社会问题所采取的行动或行为规范,包括人口、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社会保障与社会救济等方面。文化政策是政府用来处理文化问题以及发展文化事业方面的政策,包括科技、文教、体育、卫生等方面。

转型期政府审计对象概括起来是: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国家经济的安全性、政策制度的合法性与经营管理的效益性。审计对象的创新主要体现在国家安全审计与民生审计两个方面。

转型期政府审计应关注国家安全。国家安全包括财政资金安全、金融安全、能源与资源安全、环境安全、信息安全等方面。关注财政安全,防范财政风险;关注金融安全,防范金融风险;关注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安全,防止其流失;关注民生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关注环境安全,防止生态恶化。

转型期政府审计关注民生是审计对象的又一创新。审计应关注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促进改善民生、建设和谐社会。对收入分配、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各类民生政策合理性与落实情况开展审计,是重中之重,是维护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

政府审计=真实性+安全性+合法性+效益性

从现行体制考虑,我国政府审计只能关注具体政策,关注经济政策、社会政策和文化政策,只能开展政策评估。但是,政府审计不能关注全部公共政策,这主要是受到审计法律地位的制约与影响。根据我国审计法规定,政府审计机关的基本审计对象还是定位在政府预算、财政收支与财务收支。审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审计机关有权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向有关地方、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报告审计调查结果。由此看来,即使是专项审计调查,也离不开财政收支。所以,政府审计关注公共政策,只能是关注与财政收支相关的公共政策,否则就会出现越位现象。

三、审计干部自身知识的变革——由单一知识到综合知识

传统审计就是查账,所以审计干部只需要会计知识和审计知识就可以满足工作需要了。而今天的审计是服务,全心全意为党委政府、为人民群众、为各个被审计单位服务,这就需要审计人员具有渊博的知识体系,具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公共管理学知识。公共管理是关于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处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活动。政府审计属于公共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审计要服务于宏观经济,要为党委政府提供有价值的公共政策建议,要为提高政府管理绩效服务。政府审计在财政、金融、医疗保险、公共卫生、文化教育、交通、能源、住宅、失业、犯罪、市政、环境保护、资源开发与利用等方面应发挥重要作用。审计干部的视野拓宽了,责任也就加大了。

心理学知识。心理学是研究人的心理现象发生、发展变化规律的科学。在审计工作中,审计人员和被审计人员之间,存在大量的心理活动,审计人员要及时把握被审计人员在不同阶段的不同心态,并且及时调整自己的心态,才能做好审计工作。

人际关系学知识。人际关系学是研究人际交往的技术、方法与规律的一门科学。审计人员在工作中,要与各个党委政府机关沟通交流,要与各个被审计单位沟通交流,要与形形色色的人员打交道,在调查了解、审计取证和意见交换中,沟通与协调显得非常重要。

逻辑学知识。逻辑学是研究分析、判断和推理的一门思维规律的科学。审计工作本身就是一个逻辑推理的过程,审计证据取舍、审计标准的选择、审计重要性水平的确定、审计结论的得出等都需要分析、判断和推理。

侦查学知识。侦查学是关于收集证据、审查证据、揭露违纪违法行为人的责任而采用专门方法和特殊手段的科学。审计工作中大量取证就是侦查工作的一部分,在取证中,需要常规的取证方法,也需要非常规的取证方法,但取证方式与方法必须合法,如何在复杂恶劣的环境下取得有力证据,显得格外重要。

四、审计思维方式的变革——由一元思维到多元思维

传统的审计思维就是查账,审计干部的工作就是千方百计寻找问题和漏洞,获取各种各样的证据。审计证据的充分性有余、相关性不足。审计就事论事,只注重当前的表面现象,而不关注现象的背后,不关注被审计单位未来的发展变化。

审计人员的多元思维包括:

(一)“一分为二”的辩证思维

审计干部对待被审计事项,既要如实揭露存在的问题和违纪违法行为,又要辩证分析存在问题的环境因素和客观条件,不要把问题简单归咎于被审计单位。同时要充分肯定被审计单位取得的成绩,肯定被审计单位在加强管理中取得的成效和进步,肯定被审计单位对待审计意见的积极态度、整改情况和行动方案。

(二)透过现象看本质的思维

审计干部对待审计事项,在揭露问题的同时,更要注重分析深层次问题,从体制上、机制上查找原因,从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上寻找对策。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制度环境,分析公司治理结构的缺陷和内部控制的缺陷,分析宏观经济政策制定的合理性与执行的有效性,进一步推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加强整改,从根本上杜绝屡查屡犯的怪圈,从源头上规范社会经济行为,推进制度建设,服务宏观大局。

(三)发散思维

发散思维是指,让思考活动从一个基点开始发散,力求衍生出众多的新设想。在根据不充分的情况下,尽可能地敞开思路,对问题作出一定的试探性的估计和设想,为进一步思考问题开辟思路。发散思维不是随便的猜测,要以事实和科学知识为依据;发散思维不需要等到有关的事实材料充分积累起来以后才进行;发散思维不要受到传统观念的束缚,不要被思维定势所束缚。例如发现现金的巨额支出,应该有多种考虑:归还债务、采购物资、支付费用、对外投资、挪用资金等等。有效利用发散思维,可以为审计工作提供许多新的思路和有价值的信息。审计工作中职业怀疑就是要充分利用发散思维方式。

(四)反向思维

反向思维是指当从一个方向思考和解决问题受阻时,可以从相反的方向加以考虑。反向思维的具体做法有:把事物的作用过程倒过来思考,把事物的重要结果倒过来思考,把事物的某个条件倒过来思考,把某种方式倒过来思考等等。在审计过程中,当从一个渠道无法取得审计证据时,可以考虑从其他渠道取证;当审计人员无法取得审计证据时,可以考虑让被审计单位提供直接证据支持已有结论。例如,1998年大洪水过后,武汉特派办对工程审计中,当书面资料无法证实已有的事实时,运用“审山审船审老天”的办法,就是典型的反向思维方式。

(五)换位思维

换位思维是把对同一事物或现象从另外的角度加以观察和思考,以求获得新的认识或设想的思考方法。学会换位思考,首先要避免自我封闭;其次要注意选择新视角,思考角度不同,就可以看到事物的不同方面。“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就是这个道理。审计干部对待审计事项,不要总是站在自己的立场看问题,经常要换位思考,从党委政府的决策和管理角度思考问题,从被审计单位的执行和管理角度思考问题,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需求角度考虑问题。这样一来,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调查才有力度、深度和广度。

以上思维都涉及到一个打破思维定势的问题。所谓思维定势是指,人们在反复思考一个问题时,会习惯地依据自己已有的知识和经验,按照一种固定的思考程序,重复同样的思路。审计人员的思维定势一般是:寻找证据——揭露问题——得出结论。找不出问题誓不罢休,审计报告一定要显示问题和缺陷。这就是审计干部的常规思维定势,这种定势一定要打破。

审计思维方式的变革促使审计报告要注重理性分析,主要体现: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的概述、审计工作基本情况概述、审计对象的基本肯定评价、发现问题的披露、产生问题原因的剖析、加强管理的建议、被审计单位的行动计划。

总之,要跳出圈子、抓住点子、体现效益;体现审计的整体性、宏观性和建设性;深化审计成果,提升审计报告的思想内涵。

五、审计行为方法的变革——由单一取证方法到方法体系构建

传统审计方法往往认为就是审计取证方法,包括检查、监盘、询问、查询、函证、计算、分析性复核等方法。其实这是片面的,随着审计免疫系统理论的提出和绩效审计的全面推行,传统审计方法的实践显得力不从心,审计方法体系整合力量的发挥,才能真正发挥免疫作用,才能开展好绩效审计。审计方法是一个体系,包括书面资料审阅方法、客观实物证实方法、审计调查方法、逻辑思维方法、分析判断方法、审计评价方法、审计报告方法、审计沟通方法、制度建设方法、审计心理分析等十大方法。

审计现场的大量工作应该是在审计调查上而不是在审计取证上。目前审计干部把大量时间花在审计取证上,对于审计调查只是走过场图形式,这是本末倒置。无论是审计前的准备、审计实施过程还是审计结果沟通,都需要大量的、反复的审计调查。

审计是一种高智商的工作,经常要运用取证、判断、推理来核定事实,在一定程度上审计与被审计之间是一种智慧的较量。审计判断是审计人员根据专业知识和经验,通过识别和比较对审计事项和自身行为所做的估计、断定或选择。审计判断具有目标性、主观性、经验性、风险性和连续性。

由于审计人员与其他人员的角色地位不同以及角色的转化形成了人际关系的冲突。冲突的产生来自于:各自价值观、利益观的不一致,来自于职业道德信念的差异,来自于对同一经济事项的认识分歧,来自于相关信息的不畅通。因此,审计沟通显得十分重要。

总之,审计干部一定要:牢固树立服务理念,积极变革服务方式,创建良好、宽松、和谐的审计环境。一位审计局长说得好,审计要“审出水平、审出形象、审出效益、审出感情”。所谓“审出水平”,不仅体现出审计部门的业务水平,还要通过审计工作体现党委政府的管理水平;所谓“审出形象”,不仅是审计工作、审计干部本身要有工作水平和工作能力,而且通过审计工作,防微杜渐,消除腐败和管理漏洞,提升党委政府的整体形象;所谓“审出效益”是审计工作本身要讲究效益,同时,经过审计工作以后,党委政府和单位组织内部也产生巨大效益;所谓“审出感情”,是指审计人员与被审计者的关系,要从对立面转化为朋友、亲人、爱人关系,设身处地为被审计单位考虑,一心一意为党委政府和组织发展考虑,一个当好家,一个看好门,在共同的事业中培养出深厚感情。审计的结果应该是:和谐共存、实现双赢。

第3篇:审计法心得体会范文

刘家义审计长提出的当代中国青年审计人的核心价值观:“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这“十二字”既高度概括了审计工作长期以来的实践探索,又体现了当代中国青年审计人的精神追求和价值取向,是刘家义审计长对当代中国青年审计人提出的要求,也是当代中国青年审计人的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

(一)青年审计人核心价值观内容 包括:(1)责任。审计人员作为审计主体的具体物象,对被审计单位的项目计划、管理和实施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审查鉴证,其严肃性和权威性使得审计人员要全身心地投入,以高度负责任的态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当好经济运行的“卫士”,切实维护人民利益和国家安全,推动和完善国家治理和国家审计,保障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2)忠诚。审计人员同样要具备职业操守,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忠诚于党国、人民、审计事业,特别是审计的坚定理想信念,矢志不渝地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八不准”的审计意识,切实审计为民的要求,具体地落实到审计工作中去。始终坚持真理和正义,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维护法纪,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无愧于党和人民对审计人员的重任和期望。(3)清廉。审计人员要坚持自警、自省、自律,坚持用党纪国法严格约束自己,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把廉洁从审作为基本准则,真正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筑牢思想防线,守好精神家园,时时以人民利益为重,处处严守党纪国法,在情与法、是与非面前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真正赢得社会和群众的信任。(4)依法。法治是现代国家审计的基础与目标,国家审计是法治的产物。宪法赋予审计部门进行经济监督的权力,同时也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制定了审计工作的规则。刘家义审计长曾指出:“依法审计是审计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的法理精神”,审计人员应遵纪守法,严格依照法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审计监督,防范审计风险,规范审计行为,对审计对象的违法乱纪现象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既捍卫法律的尊严,不断提高审计的严肃性和威慑力,又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5)独立。独立性是指审计人员不受那些危及、或按理性预期会危及其作出无偏见审计决策能力的压力及其它因素的影响。为实现审计人员的社会价值,就必须时刻把独立性视为其自身的核心价值,并将其培养成一种基本的职业意识。所以,审计人员必须独立思考,从党和人民的至高利益出发,坚持原则,敢于碰硬,经得住外界因素的影响和干扰,客观公正,秉公办事,真正从形式上和精神上独立,保证审计工作顺利进行。(6)奉献。奉献精神审计精神体现在审计奋斗的历程中,反映在社会经济健康运行的秩序中,反映在审计的一切成果中。审计人员要把审计工作当成一项事业来热爱和完成,不计轻重,不计得失,不计报酬,勤勉敬业,恪尽职守,奋发向上,无怨无悔,一心一意为审计事业发展贡献力量,以工作实绩羸得党和政府的肯定、人民群众的信任和社会各界的赞誉。因此,审计人员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非观、权利观,甘于寂寞,乐于清贫,无私奉献,保持良好的审计形象。

(二)青年审计人核心价值观内在体系 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彼此之间保持高度的相互联系,并形成了一个有机整体。责任是实现青年审计人核心价值观的基础,是衡量人生观和价值观的重要内容。青年审计人既然是要干审计这门事业,那就要把审计工作尽力做到最好,做出亮点。要“把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看得比泰山还重”,这就要求审计干部要爱岗敬业,专业精业,在其位谋其政,履其职尽其责。忠诚是实现青年审计人核心价值观的前提。只有对党国、人民、审计忠诚的人才能产生与之荣辱与共、休戚相关的感情,只有对党国、人民、审计忠诚的人才能与之风雨同舟,患难与共,才会有归属感、荣誉感,才会促使审计人员在思想上、行动上严格要求自己。只有这样的审计人才能成为审计的一把好手,最终达到理想的目标。清廉是实现青年审计人核心价值观的保障。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的日益成熟和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各类社会群体和广大群众对审计工作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其工作的合法性、工作效率以及个人形象直接影响党委、政府威信。这就要求广大审计干部强化自律意识,做到依法守规、廉洁奉公。在思想上要高筑反腐倡廉,拒腐防变的长城,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对于权力和利益,始终保持清醒、清正、清廉、清静。在审计执法中,严格遵照各项规定,慎独、慎微,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政策不走样,要做到信息透明,公正、公开、公平,杜绝暗箱操作。依法是实现青年审计人核心价值观的关键。依法审计是实行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依法行政的具体组成部分,也是审计监督的基本原则之一,要求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行使审计监督权,开展各项审计活动。审计人员只有切实做到学法依法守法,正确运用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依法审计能力和水平,才能够顺利地开展审计工作,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审计人员。独立是实现青年审计人核心价值观的核心。独立是审计的根本,是审计核心价值中最重要、最能反映审计本职特征的精神元素。审计必须独立于经济责任受托人,否则无法站在公正的立场对审计事项做出客观的评价,直接导致审计报告不能如实(真实性)表述被审计事项。奉献是青年审计人核心价值观的集中体现。奉献既包含着崇高的境界,也蕴含着不同的层次,是价值观的升华,审计人员以事业为重,不断地开拓、进取和奉献,才能把全部精力投入到审计工作中,把为人民服务落实到审计事业上。

二、青年审计人核心价值观实现路径

(一)加强学习 青年审计人要做到对审计工作的责任、忠诚,就离不开学习。审计的专业性强,法律性高,对审计人员的知识水平相应要求高。审计人员如果不注重学习,无法对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建议,更不能充分掌握理解审计的的法律法规,就不具备胜任工作的技能。审计人员要有勤于学习的决心、耐心、恒心,学习不能走形式,过表面。没有时间学习,甚至认为不学习同样能够把工作干好,对学习缺乏应有的兴趣和热情,缺乏刻苦钻研精神,审计人员的审计生命就会终止。此外,重点要加强审计人员自我学习为切入点,让审计人员自己给自己当老师,自我加压,从而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深入推动审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坚持原则 审计人员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决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和放松。要始终做到审计为公,决不“以审谋私”,保持清廉、依法、独立的审计精神。刘家义审计长曾撰文指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依法办事,按规矩办事,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做人做事,对人对事,都得讲原则。一方面,敢于坚持原则,遇事先问法;另一方面,善于坚持原则,讲究灵活性。”审计人员必须清廉,在相关原则问题和纪律、作风要求上做到是非分明和风清气正,不能发生以情废审、不敢碰硬等背弃审计职责,不能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收受馈赠、贿赂以及索贿;同时,要做到自己遵纪守法,在审计权力范围内做份内事,做到依法审计。此外,要坚持保持审计的独立性,排除各种不利因素和干忧,依靠自己的能力、素质、技术和职业判断等做好审计分工事项,缺乏独立性的审计没有任何价值。要求做一个在非原则问题上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在原则问题上是非分明、公道正派的审计人。

第4篇:审计法心得体会范文

【关键词】 审计判断;审计行为主体;动因;能力;心理

审计行为研究是审计研究领域中很重要的一个课题,审计行为主体作为其中一个重要因素更是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与此同时,审计判断作为审计行为过程中最核心的部分,其绩效直接反映出审计行为的规范程度。审计的行为研究即对审计人员的行为和审计相关人员行为的研究,审计相关人员包括审计服务的使用者,审计委员会成员等其他参与者,他们共同受到审计行为和审计报告的影响。而对审计行为主体的研究即是对审计人员行为的研究。

一、审计行为的研究意义

审计行为研究作为审计研究中的一部分,近几年日益受到学术界的关注。这主要是由于人们越来越意识到审计行为研究无论在理论还是在实践中都有其重要的意义。

(一)有利于完善审计理论研究

从目前我国的审计理论研究来看,各种审计理论结构都把审计准则作为其中的一部分。一般而言审计准则是由审计假设或审计本质推导得出,这是典型的通过逻辑推理得出的结论,但是逻辑推理并不能保证其结果的正确性,因为逻辑推理的结果的正确性,还受其起点等因素的影响。人的活动规律难以用简单的逻辑推理来导出。很明显审计活动作为人类活动之一也必然受这些人的内在因素的影响,因此在对审计准则进行研究时必须避免产生同样的错误逻辑推理。作为审计主体的行为约束体系的审计准则的导出,必然要考虑这些因素的影响。

作为审计主体行为准则的审计准则,如果不考虑审计主体行为的规律,就不可能很好地对主体行为起到其应有的约束作用,这样的审计准则必然难以同审计人员的行为规律相吻合,其结果就会导致按审计准则指导之下的审计活动难以有效地达到审计目标。而开展审计行为研究对上述问题的明晰显然有重要作用。

(二)有利于提高审计执业效率

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审计业务进行管理的过程中要采取一系列的决策,而在作出这一系列决策的过程中,不同的审计人员在不同的审计环境下所作出的职业判断也是不同的。作为审计行为科学,主要研究审计活动中各行为主体的行为规律,一方面约束各行为主体按照自身的行为规律去进行审计判断并进行审计活动;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协调自身与其他各行为主体在进行审计活动过程中的关系,提高集体判断质量,最大程度地提高审计执业效率。

(三)有利于完善审计工作质量

1.审计行为科学的研究有利于控制审计风险。审计风险是指审计人员对实质上误报的财务信息提供不适当审计意见的可能程度,即审计人员在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事实上存在重大错误的情况下,却认为其公允表达,并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一种可能性。审计人员应控制审计风险,使其保持在适当的程度。这既有赖于审计人员强化审计风险意识,采取有力的审计风险控制措施,也有赖于创造一个良好的审计环境。审计活动中各行为主体的规范行为及其有效的相互协调和配合,便是这种所依赖内容的具体表现。

2.审计行为科学的研究和运用,可以调动审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优化审计程序和方法,规范职业行为,强化职业道德,明确法律责任,从而多角度地控制和提高审计质量。

鉴于审计主体行为研究是审计行为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对审计判断起到决定性的作用,本文将审计判断绩效和审计主体动因、审计主体心理、审计主体能力的关系表达为:审计判断绩效

=f(动因,心理,能力)。下面将对其逐一进行阐述。

二、审计行为主体的动因视角分析

产生行为的直接原因是动机,而动机又有其产生的基础,基础之一是内在需要,之二是外在影响。动机所产生的行为是有其特定的目标的,这种目标一旦得到实现,便会产生新的动机;若目标未能得到实现,便会调整需要,调整动机。这就构成了某种个体行为的循环过程。在审计活动中,各种个体行为都有其特定的动机,有其内在的需要。本文主要从经济学视角对审计行为主体动因进行分析。

(一)有限理性经济人假设

1.有限理性经济人假设

“经济人”是古典经济学经典假设之一,而在新古典经济学的传统中,“经济人”的假设与“理性”的假设通常是密切联系的,即经济理性观念或理性的经济人。

理性的经济人包括两层含义,即理性意识和理性能力。经济人主观上都有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愿望,称为理性意识,而理性能力,则是经济人客观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能力。

审计人是理性的经济个体。在一个完整的审计活动中的关系人――所有人、管理人、审计人中,他们都追求着各自的利益。审计人员作为一个理性的经济个体,也必然要使自身的个人效用最大化:一是个人的经济财富最大化,即个人产生的未来现金流入现值量最大化;二是与未来的现金流入相关的风险最小化。审计人员其实就在这种收益与风险的权衡中选择相应的审计策略,以实现自己的效用最大化。但审计人员的这种权衡与选择在短期中和长期中存在着显著的区别:从短期上看,管理人要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他和审计人“合谋”,共同对付所有人是一个理性的选择,审计人可以不对管理人编制的财务报表进行认真审查,甚至完全予以信赖,最大限度地减少审计成本;而从长期上看,一个理性的审计人员应该珍视自己的声誉,较好地保证审计的独立性,从而实现个人效用最大化。

但实际上,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国外,注册会计师参与舞弊、欺诈的现象屡见不鲜。就连美国这样一个高度成熟完善的市场经济国家,近两年来也发生了诸如“安然”与“安达信”事件。从这些事件来看,审计人员并没有保持独立性。究其原因就是审计人员无法从长远的角度考量自己的个人效用,只是从短期着眼,即审计人员的理性是有限的。

2.有限理性经济人假设的现实意义

研究审计主体的有限理性假设,要求对审计人员的行为加以规范,约束审计人员的有限理性。从法律规范上,建立健全独立审计的职业规范体系,尽量减少法律、规范的漏洞;从制度建设上,培育和发展独立的公平的审计市场,推进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市场化,将会计师事务所的咨询与审计业务分离;从组织设计上,推广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制和有限合伙制度,将审计人员的荣辱同会计师事务所的兴衰紧密联系在一起。

(二)信息不对称假设

1.信息不对称假设是经济学的另一个经典假设,它也存在于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

信息不对称是指每个人掌握着私人信息,这些信息不为他人所知,从而占有某方面的信息优势地位,但也正处于其他方面的信息劣势地位。在审计的三个关系人当中,就所有人与管理人这一对关系而言,有关企业管理人经营能力、经营工作努力程度的信息是呈不对称分布的,企业股东不知道,而企业经营者则非常清楚,是其私人信息。在所有人与审计人这一对关系中,有关审计人审计质量、审计工作努力程度的信息是呈不对称分布的,企业股东不知道,而审计人则清楚,是其私人信息。

信息不对称分布是有限理性的经济人这个基本假设合乎逻辑的延伸。信息不对称分布是以现代经济学研究为基础的重要假设。如果信息是对称分布的,那么,人们进行交易时的成本必定为零,人的行为的外部性也会被全部内在化,人们也无法搭便车,激励与约束问题不复存在,自然会计也无存在之必要,从而基于会计基础上的审计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审计人员之所以舞弊,根源其实就在于所有人、管理人、审计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2.信息不对称假设的现实意义

研究审计主体的信息不对称假设,要求在审计的委托关系框架中,强化所有者(委托者)对审计师(受托者)的监督与约束,减少审计中的信息不对称;要将审计师或者会计师事务所的选择权切实赋予所有者,从根本上改变许多上市公司中会计师事务所的选择实际上由管理层掌控的局面。

三、审计行为主体的能力视角分析

审计主体的知识、经验与能力是决定审计判断绩效的重要因素。审计职业标准对审计师的知识和经验都有严格的要求。在实务中,对于复杂的任务一般也由有较多经验的审计人员承担,一般认为有经验者具备丰富的知识储备,而且能够组织和运用这些知识有效地解决复杂的专业问题。

(一)审计人员的知识和经验

大量研究发现,有经验的审计人员与新手之间无论是在知识结构、知识的组织方式方面,还是判断绩效方面存在着巨大的差别,任务的复杂程度和不同任务对知识的不同要求就能够检验出二者的差别。曾有学者通过变化实验任务、增加实验任务对不同知识的需求,对专家效应进行了一系列的检验。研究表明:

在一般任务中,如研究和评价内部控制,需要的知识都是一般领域的知识,有经验者和新手都具备,二者的判断没有根本性的差别;而在分析性复核任务中,有经验者的判断绩效要好于新手。Frederick就通过记忆测试的方法直接检验了这种知识效应,如有经验的审计师在记忆内部控制的成绩要优于学生。

(二)行业审计专家效应

除审计专业领域的经验外,行业特殊知识也确实有助于提高审计专家的判断绩效。如具有生产、批发或零售存货经验的审计人员,在辨析与存货相关的错报时表现的更优秀。因此,现在许多跨国会计事务所越来越青睐并开始培养具有行业专长的审计专家,他们不但具备一般审计领域知识,而且还必须具备与特定行业或特定客户相关的知识。

四、审计行为主体的心理学视角分析

(一)审计行为主体判断过程中的启发式捷径与偏差

卡尼曼在有关决策过程的 “启发式捷径”中说明:当涉及对经济和概率的判断时,从总体上说人们常常不能完整地分析这一形势。因而,决策主体的判断是基于一些特定的捷径或某种启发诱因,使得实际决策有可能系统性地偏离理性的逻辑预测。这也从另一方面佐证了审计行为主体的有限理性经济假设。

根据启发式方法和偏误的观点,人们在作出判断时往往采用启发式的方法,这是一种十分有用的判断方式,但由于它往往忽视事件的基准概率和先验概率的影响,就可能出现判断错误。启发式方法主要有三种:代表性启发法、可得性启发法、锚定和调整启发法。

代表性启发法是指人们倾向于根据样本是否代表(或类似)总体来判断其出现的概率,越有代表性的,被判断为越常出现;可得性启发法是指人们倾向于根据一个客体或事件在知觉或记忆中的可得程度来评估其相对频率,容易知觉到的、会想起的被判定为更常出现;锚定和调整法是指以最初信息为参照来调整对事件的估计。

(二)审计行为心理过程分析

基于上述审计主体在判断过程中的启发式捷径与偏差,笔者认为,有必要对审计行为过程中各阶段的审计心理因素进行进一步的阐述与分析。研究心理因素对审计行为的影响主要研究个体行为是怎样受到他的认识、情感、意志、气质、性格、态度、价值观等心理过程及特性的影响。审计心理过程是心理现象的不同形式对审计实践过程中的动态反映,审计心理过程可分为三个阶段:

1.审计认识过程

审计认识过程是审计人员对审计本质、审计职能与审计工作由表及里,从现象到本质的感觉、知觉、记忆、思维和想象。反映在审计工作中,首先是通过感觉将审计资料的初步特征反映到人的大脑中;然后用大脑中早已存在的审计原则和标准进行衡量、对照和检验,经过分析、判断抓住其本质性的东西,从而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

2.审计情感过程

审计情感过程是审计人员在审计实践活动中产生和反映出来的一种主观体验的心理活动。与情感相联系的是情绪,情绪是较强的情感。积极的情绪,能够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而消极的情绪则影响审计工作的开展。

3.审计意志过程

审计意志过程是审计人员在一定审计职业理想的激励下,有意识地对行为和心理进行调节,排除外界干扰,克服各种困难,从而实现审计目标的能动性表现。

(三)审计行为主体心理学分析的现实意义

研究心理因素对审计行为的影响就是通过探索人的心理活动提高审计主体适应内部和外部环境的心理素质,从而对审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对审计职业具有较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建立良好的审计人际关系,形成坚毅豁达、成熟稳定、积极向上的健康心理,遇到任何障碍和困难心理都不会失调,且能采取社会所需要的正确态度和行为应对,不管碰到什么困难和阻力,都能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正视审计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阻力,以充沛的精力、满腔的热情、顽强的意志达到审计目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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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审计法心得体会范文

一、审计文化核心价值观涵义

《辞海》关于“文化”的解释是:从广义来说,指人类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从狭义来说,指社会的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和组织机构。笔者认为,文化具有明显的时代特征,不同的时代具有不同的内涵,当代文化是建设和谐社会、培育文明风尚、达成民族思想共识、弘扬中华精神所体现的行为规范、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等,体现为一种时代精神。

(一)审计文化的内涵 对于审计文化,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定论。石爱中认为审计文化是人类社会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从事经济监督和经济证明性质的管理活动所形成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大多数学者认为审计文化由审计物质文化、审计制度文化、审计精神文化三部分组成。笔者认为,审计是项目性很强的活动,审计文化与审计事业相伴而生,它是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审计监督行为、审计鉴证行为、审计评价行为在实践活动中的反映,因此,审计文化还应包括审计行为文化。那么,审计文化概括起来就是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在审计实践过程中逐步培育形成的共同认可、遵循、倡导的,以审计人员群体价值观为其核心内容的,带有审计特色的价值取向,包括审计制度文化、审计物质文化、审计行为文化和审计精神文化等,其中,审计精神文化处于核心地位。

(二)审计文化核心价值观 核心价值观,简单来说就是某一社会群体判断社会事务时依据的是非标准及遵循的行为准则。核心价值观体现的是一种价值判断,受社会环境、时展的影响,即使是同一种文化,不同社会环境、不同时代也有不同的核心价值观。党的十报告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即“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最新概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一个总要求和总框架,审计文化的研究和实践必须要在这个总要求和总框架内进行。审计文化核心价值观是审计文化中最基础、最核心的部分,是审计实践的行为指向和行为准则,表明了国家审计提倡什么、反对什么。根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总体要求,当代审计文化核心价值观就是科学发展观思想指导下,审计机关及审计人员在长期审计实践过程中所形成的、占主导地位的、共同认可和遵循的价值观念。包括审计指导思想、审计精神和审计职业道德三部分内容。审计指导思想即刘家义审计长提出的:“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二十字工作方针;审计精神结合总理在视察审计署工作时对审计人员提出的要求:“坚持原则,敢于碰硬;严谨细致,客观公正;廉洁自律,甘于奉献;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审计职业道德包括审计人员的职业品德、职业纪律、职业胜任能力和职业责任。

二、审计文化核心价值理念历史溯源

中国古代审计文化博大精深,上至西周时期的官计审计文化,下至元明清时期的科道审计文化,审计官吏中的佼佼者所体现的思想、品格、气质和为人准则,是中国古代审计文化中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他们在国与家、人与己、荣与辱、生与死、廉与贪、俭与奢、善与恶、勤与惰的选择上,都具有崇高的人生目标及价值取向,并且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了中国古代审计文化核心价值理念的历史光辉。

(一)忠诚事业 忠诚事业就是要求审计人员忠诚于审计事业,对国家忠诚、对集体忠诚、对审计事业忠诚。在古代“忠诚”的根本要求就是真心诚意、尽心竭力地积极做人做事。追溯“忠诚”的传统文化根源,古人把它区分开来,分为“忠”和“诚”。“忠”可以追溯到春秋时代,《论语》、《左传》、《国语》就有不少关于忠的论述。《左传》中有“临患不忘国,忠也”,强调的就是对国家的忠。战国后期的著作,如《管子》、《商君书》、《荀子》、《韩非子》等大量讲的是臣对君的忠,以及忠君的具体要求。到了近代“道德革命”,孙中山主张在否定忠君之德后,将忠的对象移于国家、民族、人民和事业,给忠赋予了时代新意。而早在春秋时期,古人就以诚为美德。在先秦最早提倡诚并做论述的是《孟子》,后来《中庸》对诚做了系统的论述。诚既是道德规范,也是道德修养的态度和方法。诚的最基本要求是“真”。中国古代思想家认为,诚是天道,天真实不欺,永远按客观规律运行,故能成就万物。

(二)独立公正 “独立”是指审计主体不受被审计单位经济利益等方面的支配,具有独立性,独立是审计的灵魂。早在距今3000年前的西周时期,中国出现了带有审计职能的官职——宰夫,专门对国家进行审计;隋唐时期,在刑部之下设“比部”,建立了比较独立的审计机构;宋代设立审计院专门从事国家审计事务。“公正”是指审计人员公平正直,在审计工作中没有私心和偏见。中国自古视公正为美德,在《尚书》、《诗经》、《左传》、《管子》、《荀子》等先秦典籍中就多次出现“公正”、“公平”等词,并不乏对其进行明确定义:认为公正不仅是一般人的处事之道,而且是执政者的为政之道。因此,古代审计独立公正、依法办事保证了审计工作的权威。

(三)诚信为本 诚信是现代会计职业的道德支柱,也是审计人员必须信奉的道德准则。《孟子·万章》记载:“孔子尝为委吏矣,曰:‘会计当而已矣’。”孔子根据亲身的经验体会,提出了财务伦理原则“当”。“当”的伦理内涵深刻而丰富,会计“当”的内涵之一就是喻意关系人之间的和谐,从理论上阐述钱粮保管、会计和主管会计等所有相关关系人之间的关系,以达到关系人共生共荣、和谐和睦的状态。作为国家经济卫士的审计人员应当把诚信作为行业的立足之本、立业之道。

(四)清正廉洁 审计主体的廉洁与否,决定了审计机关是否能正确、全面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古代审计工作的性质是进行经济监督,要求审计官吏要正身守道。有守者乃能监督,无瑕者方可律人,己之不廉,而欲正人之贪污,自古及今未之能行。如《旧唐书·韩传》载“性持节俭,志在奉公,衣裘茵衽,十年一易,居处陋薄,才蔽风雨。弟洄常于里宅增修廊宇,自江南至,即命撤去之,曰:‘先公容焉,吾辈奉之,常恐失坠,所有摧圮,葺之则已,岂敢改作,以伤俭德。’自居重位,愈清俭嫉恶,弥缝阙漏,知无不为,家人资产,未尝在意。”正因为韩具有这样自律奉公、以身作则的品德,而在中国审计史上留名。以史为镜,可以知兴衰;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中国古代优秀的审计文化对于当代审计文化核心价值观的构建起着一定的引领作用。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文化核心价值内容体系构建

根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涵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文化核心价值体系包括指导思想、审计精神和审计职业道德三个层面:

(一)指导思想 党的十明确了党将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朝着什么样的目标继续前进这些重大问题,把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审计工作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为奋斗目标,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大力弘扬和积极践行“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为审计事业发展提供思想基础、精神动力、行为引领和人才支撑。

(二)审计精神 审计精神就是审计人员应当具有的与审计职业身份相适应的意识、思维活动及心理状态。审计精神是审计文化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审计文化的灵魂。审计精神反映审计群体意识,是群体意识中主导意识的凝聚和表现。当代审计人应该坚持的审计精神是坚持原则,敢于碰硬;严谨细致,客观公正;廉洁自律,甘于奉献;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1)坚持原则,敢于碰硬的审计精神。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首先要坚持原则。要有坚定不移的信念,忠于自己的职守,以法律为准绳,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进行工作,敢于向违法犯罪行为、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作斗争,不回避矛盾,敢于揭露问题,敢于查处问题,不看领导或客户的脸色行事,不掂量权衡自己的利弊得失。如果一味地去当老好人,那就是审计监督职能的缺失,也是审计人员的失职。其次要敢于碰硬。由于审计性质的特殊性,审计发现经济案件线索时,都会遇到一些障碍和干扰,特别是本地审计阻力会更大一些。审计人员一定要有敢于碰硬的精神,虽然有时会有一些不理解和反对的声音,但更多的是理解和支持。

(2)严谨细致,客观公正的审计精神。严谨细致是审计行业的鲜明特点,也是对国家审计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审计工作相当繁杂琐碎,工作量大,责任重,工作中一点小的疏忽就可能会导致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群众利益受损,这就要求审计人员必须勤勉尽职、严谨细致,将审计风险降至最低水平。客观公正就是公平正当、不偏不倚。国家审计机关是执法监督机关,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对有关事项的调查、评价和判断,既不能掺杂个人的好恶,也不能受审计对象的干扰和左右,更不能以牺牲一方利益为条件而使另一方受益。在分析问题、处理问题时,应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规为准绳,绝不能先入为主、主观臆断。只有做到客观公正,才能得出正确的审计结论,提出合理的审计建议,确保审计工作的质量。

(3)廉洁自律,甘于奉献的审计精神。廉洁自律即是坚持自警、自省、自律,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大力弘扬清正廉洁的传统美德,廉洁自律,不徇私情,不谋私利,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只有自己做到了清正廉洁,才有资格去履行监督职能、评价职能。尽职奉献,即是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计监督职责,以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勤勉敬业,恪尽职守,无怨无悔,不求回报。审计人员既然选择了审计事业,就必须热爱审计事业,强化敬业意识,把工作放在第一位,充分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作用,当好公共财政的“卫士”。

(4)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审计精神。审计的创新精神更是审计一切工作的首要问题。审计工作不断面临新情况、新问题,审计人员要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就必须善于在实践中不断开拓新视野,研究和探索先进的审计方法与审计手段。只有不断提高自己获取和运用新知识的能力、收集整理和处理新信息的能力、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才能在工作中脱颖而出,实现工作的新突破和自身的新飞跃。

(三)审计职业道德 作为审计文化最基本的内容,审计职业道德是一种软性约束,它在道德观念上促使审计人员自觉保持审计职业应有的态度和风范。审计职业道德是审计人员在长期审计活动中信守的、具有继承性和舆论性的审计行为原则与审计行为规范的总和,包括独立公正的职业纪律、诚信文明的职业品德、专业的职业胜任能力等内容。

(1)独立公正的职业纪律。独立是审计的灵魂。审计是对经济事务的监督、鉴证和评价,涉及相关各方的利益,这就要求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作为独立的主体,在执行审计公务时独立于利益相关各方,排除权、情、利等因素的干扰,也不受个人好恶的影响,依据收集到的客观证据,客观公正地做出职业判断,得出合理的审计结论。如果丧失了独立性,审计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就会受到质疑,审计权威性和鉴证作用都将不复存在。

(2)诚信文明的职业品德。诚实守信是国家审计的职业纪律。审计活动所要探求的是确定性的事务,而不是捕风捉影、道听途说的问题,所要证明的是已经存在的事实,而不是人们编造的故事。所以,审计人员应该以诚实的态度,坦然地面对被审计单位及相关人员,赢得审计对象及社会各界的充分信赖。同时,要按照文明审计和低调行事的作风来开展审计工作。文明审计就是要做到依法按程序、遇事讲道理,要用审计别人的标准来要求自己、用理解自己的心情来理解别人,做到言谈举止文明。低调行事就是要谦虚谨慎,不事张扬,不炒作问题,不越权办事。

(3)专业的职业胜任能力。审计工作的知识性、专业性和综合性很强,要求审计人员掌握先进的审计理论和方法,积累丰富的审计经验和适用的技巧,能够运用“专业”的眼光,按照“专业”的规范和标准开展工作,做出“专业”的判断,得出“专业”的结论。对于审计人员来说,这种“专业”的水准和精神就是审计职业道德的一种具体体现。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文化核心价值观践行路径

通过我国审计文化的历史渊源可发现,我国古今审计文化一脉相承。因此,培育和构建新时期我国审计文化,要在继承传统优秀的历史文化基础上,把我国审计文化建设同现实社会环境联系起来,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培育具有中国特色的当代社会主义审计文化核心价值观。

(一)以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整合审计文化核心价值观 一是要统一思想。以科学发展观、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理论体系为指导,把审计文化建设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当中,在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同时推进审计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因此,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要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同时要根据审计工作的特点,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和审计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贯穿于审计工作的全过程。二是要整合核心价值观。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为引领,形成审计文化中的核心价值理念,一方面将核心价值观灌输于每个审计人员,让审计人员熟知核心价值观内容,将其内化成为一种习惯和行为准则;另一方面,应通过一定的措施,将核心价值观予以不断强化,从而使核心价值观念为全体审计人员所接受,推动审计人员个人价值观和审计文化核心价值观的融合。

(二)以教育培训为主导,培育审计文化核心价值观 审计文化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必须依靠教育。通过教育培育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审计文化意识,让其受到审计文化的熏陶,并在审计工作实践中贯之以行,薪火相传。一是开展审计文化意识教育。结合审计机关和审计工作特点,针对审计人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场合,在审计机关开展的各类教育和培训中融入审计文化相关内容,适时进行审计文化意识教育。反复强调审计文化建设的意义,积极宣讲审计文化的主要内涵,使广大审计人员在理论水平、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得到提高的同时,对审计文化的历史沿革、优良传统、宗旨目标以及价值观念、行为规范等有比较系统的了解和掌握,增强其审计文化意识。二是开展审计文化理念教育。通过各种载体和形式,宣传当代审计文化理念,坚持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审计机关教育的重要位置,弘杨爱党爱国、爱岗敬业精神,进一步增强审计人员献身审计事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三是开展审计职业道德教育。审计职业道德的形成和发展不可能是完全自发的,审计机关应当有计划地组织系统的审计职业道德教育,使审计人员全面理解“独立、公正、诚信、文明、专业胜任能力”等审计职业道德要求,自觉规范职业行为。

(三)以实践活动为载体,推广审计文化核心价值观 我国传统文化中有着丰富的“人为贵”和“民本”思想。文化是一种精神层面的现象,文化建设是做人的工作,审计文化建设要以具体的审计活动为载体,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审计活动是推广审计文化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一是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创建文明机关”、“表彰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等创先争优活动,树立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典型,总结一批审计工作者的先进事迹,加大对典型事例的宣传力度,在全系统营造学习先进、宣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发审计人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审计机关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氛围,形成并展现良好的审计精神风貌,增强审计文化的导向力。二是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加强审计人员建设学习型机关的自觉意识,通过教育引导、机制激励、活动促进,营造学习的氛围,使学习成为审计人员的习惯。通过学习使审计人员受到审计文化的熏陶,承担起审计文化传承的重任。三是开展各类主题活动。如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审计理论与实践征文、摄影、书画展览,以及知识竞赛、体育比赛和文艺汇演等活动,强化审计文化意识,营造健康向上的环境和氛围,引导审计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育和宣示审计文化。

(四)以人为本,发展审计文化核心价值观 人是文化生成与承载的第一要素,文化应以人为载体。在我国审计事业近30年的发展进程中,无不凸显出审计人员睿智、执着、创新、奉献的身影。审计人员是审计文化的创造者,同时又是审计文化的传播者和发展者。审计文化建设中要强调关心人、尊重人、理解人和信任人。审计文化建设必须强化“以人为本”的意识,注重人性管理,通过一定形式和途径,加大对审计人员的“感情投入”,关心审计人员的生活、关爱审计人员的身心健康,使他们有精力、有时间去发展审计文化。同时,审计文化建设是一项基础工作。文化建设不可能在短时间内见效,其建设周期长,是一项长期工程,需要扎扎实实地推进。审计文化的形成和发展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也是一个渐进发展的过程。审计事业发展任重道远,支撑其发展的审计文化需要逐步培养,循序渐进地在广大审计人员中树立起共同追求的核心价值观,以促进审计事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审计文化建设首先要制定发展战略,纳入长期发展规划之中,并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抓住日常生活中的典型事件,作为文化建设的契机。

参考文献:

[1]石爱中:《寻绎审计文化》,《审计研究》2005年第1期。

[2]方宝璋:《略论中国古代审计文化》,《现代审计与经济》2006年第5期。

[3]王金平、冉登峰:《审计文化的主要价值取向探析》,《中国审计报》2005年第1226期。

第6篇:审计法心得体会范文

上述、法规、规章的颁布,形成了我国以宪法为根本依据,以审计法为核心,以审计实施条例和国家审计基本准则为主、地方性审计法规为辅的审计法律体系。经过近20年来的审计实践表明,国家审计在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国家财经法纪、推进国家财税体制改革、加强廉政建设和保障国民健康发展等方面,都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也应该清醒的看到国家审计机关在审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一、审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新情况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发展,行政执法正成为公众日趋关心的重要生活,作为我国专司经济监督职能的国家审计机关,在审计执法中不同程度的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审计法律体系不够完备;审计处理处罚法规不完善;审计程序过于繁琐,审计效益难以体现;加入W T O后面临着诸多新情况、新问题。

(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是审计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由于我国国家审计机关隶属于各级政府领导之下,所以行政首长和各行政机关之间对审计执法存在不同程度的干预。如审计对象的确定,由于领导"打招呼"后便进行了调整;对审计查出的某些问题,领导给予"关照"后,便减轻或放弃对问题的处理处罚。由于审计机关同其他国家机关,同属一级行政机关,机关部门之间的"说情风"不断,往往使查出的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另外,由于审计人员本身法律素质不高,对某些查出的问题,习惯于从违规问题角度未看待处理处罚查出的问题,没有上升到法律的高度和行政执法的高度,未检查和处理某些问题。上述各方面,都从不同的角度影响了审计机关执法的严肃性,不同程度的造成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状况。

(二)审计法律体系不够完备。作为审计体系核心的《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的内容其针对性和操作性,大部分是对审计机关的权力和审计程序的界定,而对于法律体系中应当具备的违法行为性质的界定,以及应当给予的相应审计处理处罚条文涉及的却很少。这两项法规只能说是国家审计工作的组织法和程序法。如在审计处罚程序方面,《审计法》与《》的规定也有一定的差距。随着我国国家审计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如经济责任审计现行法律、法规几乎没有涉及,《审计法》的修订和进一步完善势在必行。

(三)审计处理处罚法规不完善。现行的审计法律、法规对目前大量出现的违反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的定性和处理处罚规定得很少,绝大多数问题的处理,都要依据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来定性和进行处理处罚,往往导致国家审计机关工作的被动,遇到某些界限不清的问题,审计机关也无权进行解释。如同样是对企业行为实施的检查监督处理的方式却是不一样的,税务机关依据《税收征管法》所进行的处罚远比审计机关的处罚要更有约束力而又易于操作。从近几年来一些地方审计机关审计决定实际执行情况看,执行收缴的难度确实是比较大的。现行的《国务院关于违反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必须尽快进行修改和颁布,以利于维护和整顿经济秩序。

(四)审计程序过于繁琐,审计效益难以体现。根据《审计法》规定:在实施审计3日前要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审计报告报送审计机关前,应当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被审计单位应当自接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O日内,将其书面意见送交审计机关。在《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对执行审计决定又作出了进一步规定:被审计单位应当自审计决定生效起30日内,将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书面报告审计机关。审计机关自审计决定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检查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对不执行的,人院强制执行。如果遇到对地方审计机关作出的审计决定不服申请复议的,复议期间审计决定如何执行也无明确规定。审计法与新的税收征管法相比,税收征管法所规定的检查处罚程序简便易行,较大的提高了工作效率。

(五)加入W T O后审计执法面临的新情况。第一,对审计观念的影响。审计机关将由国有经济监护人的角色为主,逐渐向政府监督人角色为主转化。并且审计机关由以查错纠弊为主,向以信息披露为主转化,要树立审计是独立人的角色,树立审计机关是公众委托人的观念和意识。第二,对审计范围的影响。入世后随着国有经济比重的不断下降,这部分工作比重将会下降,但对政府支出的审计要求将不断提高。并且收支审计将不断减少,而绩效审计则会不断加强,还将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审计组织的监督力度。第三,对审计方法的影响。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发表整体评价意见将逐渐取代目前摆问题式的审计结论。随着部门预算细化之后,要求审计机关对各部门的决算草案发表意见,部门决算草案的审签越来越重要,并会逐渐代替查大案要案的主手地位。审计调查的重要性将不断提高,将日益成为一种重要的审计工作内容。

二、积极推进审计工作法制化建设

做好审计执法工作,首先要进一步完备审计法律体系,并加大力度尽快完善审计处理处罚法规的制订工作,以利于审计工作有法可依,严肃财经法纪。

(一)进一步完备审计法律体系。《审计法》颁布近10年来,我国的经济建设和经济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特别是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面,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怎样未规范整个社会经济建设的行为,作为履行经济监督职能的审计机关,怎样更充分的发挥作用,都需要在法律上进一步给予明确。如过去,我国比较重视税收的征管工作,有一段时间审计机关到企业去审计,主要是检查有无偷漏各项税收,而对征缴的税收支出即对政府的各项财政支出审计得很浅。今后,随着"纳税人"意识的不断增强,公众必然会不断增强对财政支出"知情权"的要求,进而使得政府不断提高财政支出的能力,而审计机关在这方面要有所作为,必然会涉及至1目前我国的法律体系。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利益主体的日渐多元化,审计机关要为多主体提供服务。从目前国际情况看,国家审计机关的隶属关系有三种:第一种是隶属议会,第二种是隶属政府,第三种是独立性。归属议会是国际趋势,因为审计的主要职能是对政府进行监督,因此审计机构设在政府内部是不合适的。中国目前的条件还不成熟,这涉及国家整个法律体系和法治建设的进一步深入发展。从近期来看,我国国家审计机关还应设在政府内部,但对审计结果可采取"报告双送"制度,即审计工作报告在向国务院总理提交的同时,还独立地向全国人大报告工作,使我国的审计法律体系日臻完备。另外,建议审计署通过制订审计规章来弥补审计法律体系的不足,未完备与相关部门法律法规的衔接问题。审计署可通过对某些审计事项的批复,未进一步完善审计工作中的一些法律问题,批复实际也是一种解释,通过批复来解释和规范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

(二)加大力度尽快完善审计处理处罚法规。现在,我国各级审计机关对违法违规问题的处理处罚,主要还是依据l 987年6月国务院的《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但是l 5年过去了,现在的经济体制和环境已经发生巨大的变化,继续沿用原来的处理处罚规定,已经很不符合实际情况了。不得已,审计机关对查出违法违规问题的处理处罚,依据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未定性和进行处理处罚,导致国家审计机关工作被动,产生很大的,有些行政复议案件的发生,也是由此而产生。因此建议国家应尽快修订《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同时,建议审计署,建立健全相对独立完善的审计处理处罚体系。如,将一些常见的违法违规行为加以分类,排列出若干种违法违规形式,并明确规定相应的处理处罚条文和措施。对某些不宜归类的违法违规行为,设立相应的主客观要件,只要符合这些主客观要件的,都是违法违规行为,都要设定相应的处理处罚措施,以利于审计处理处罚工作的顺利进行,严肃国家财经法纪。

三、解决执法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国家审计机关要正确履行审计职责,必须认真学法、用法强化意识,特别是加入W T O后国家审计应采取积极的相应的对策,并加大对审计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审计未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一)认真学法用法,强化法律意识。严格依法办事、依法是我国法制建设的关键,也是审计机关在行政执法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首先,国家审计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颁布的各项法律,特别是认真学习《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准确掌握律赋予国家审计人员的各项权利和职责,正确而又充分的运用审计监督的各项权利,切实做到在审计检查的执法过程中,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第二,适当增加法律专业人员的比例。在西方发达国家,国家审计机关中,法律专业的人员占整个审计人员的比例都超过30%,财会专业的人员占整个审计人员的比例不到30%,而在我国审计机关中财会专业的人员占整个审计人员的70%以上,法律专业的人员只占整个审计人员的3%左右。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入,国家审计机关应需要大批法律专业人员,应加快培养在职审计人员,使一部分审计人员具备大专以上法律专业的学历。特别是应从大专院校中招收一部分法律专业毕业生,尽快充实到国家审计机关中去,以调整国家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第三,各级政府行政领导,应减少对审计机关在履行审计职责时的干预,充分发挥国家审计机关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职能,使国家审计机关名符其实的做到不受其他行政机关、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7篇:审计法心得体会范文

回顾历史,陕西省审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全省审计机关在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省经济建设中心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部署,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方针,把推进法治、维护民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截至2008年10月底,全省共审计项目和单位17万余个(次),查出违纪违规金额1 084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940.3亿元,查出损失浪费金额39.4亿元,应上缴财政72亿元。同时,向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移送案件线索和经济领域违法违纪违规问题502件,涉案人员614人。审计工作在严肃财经纪律、促进依法行政、加强廉政建设、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审计监督充分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不断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同级审”与“上审下”相结合,向政府提交审计结果报告,并受政府委托,向人大作好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报告,规范了预算收支管理、财政分配秩序和转移支付,促进了财政资金安全运行和财税体制改革的深化。二是着力加强对重点国有大中型企业和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的审计,促进了企业和金融机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防范金融风险和提高经济效益。三是加大对宏观调控部门、有资金分配权、有预算外收入和罚没收入的单位进行审计,促进了国家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实施宏观调控和实现“收支两条线”等政策的落实。四是着力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和外资项目审计,促进了西部大开发和项目带动战略顺利实施。五是高度关注民生问题,加强对“三农”、教育卫生、社会保障、救灾扶贫等专项资金的审计,开展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专项审计,确保专项资金的合理安排和规范使用,促进惠民惠农政策的落实,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六是全面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加强了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强化了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同时,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全省内部审计工作在各行各业加强内控、促进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审计执法能力不断得到加强和提高。各级审计机关加强“人、法、技”建设,努力提高审计执总能力和工作水平。一是推进审计法规制度建设。结合贯彻落实《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及审计规范和审计准则,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强化了审计职能,加大了审计执法的力度。二是改进审计业务管理。结合各个时期的工作实际,加强基础工作,完善审计项目管理办法,严格规范审计程序。全面推行审计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认真开展审计执法质量检查,加强和完善审计会议审定和三级复核制度,不断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建立计划立项、审理稽核等分权制约机制,严格审计过程管理和质量控制,确保事实准确、处理得当、程序规范,经得起历史检验。三是加强审计成果利用。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分析研究,注重挖掘深层次原因,把审计查处问题与促进改革、完善制度、强化管理有机结合起来。调整审计报告发送范围,出具针对性强、有情况、有分析、有价值的宏观综合报告,为政府决策和改进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四是以审计信息化建设为依托,加大对审计人员计算机操作技能培训,将计算机审计工作作为目标责任制的考核指标,推进计算机审计。

打造了一支过硬的审计干部队伍。审计机关在自身建设中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为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执怯公正、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审计干部队伍奠定了良好基础。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强化审计业务建设,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强化机关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总结经验,努力开创审计工作新局面

回顾陕西省审计事业不断发展的实践,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积累了不少值得总结的丰富经验,获得了许多重要启示。

(一)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不断推动审计工作创新发展。在这个思想路线指导下,我们对审计的认识和思路不断深化和升华:一是审计理念从查错纠弊、注重微观审计,向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解决宏观深层次问题和矛盾转化;二是审计领域从企业审计和行政事业单位审计,向以不断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审计、金融审计、企业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为主的“3+1”审计模式转化;三是审计内容从真实性、合法性,向真实性、合总性、效益性并重转化;四是审计手段从传统审计的手工作业审计向计算机审计转化;五是审计重点从揭露问题为主,向揭示问题、查处大案要案、公告审计结果和促进审计整改并重转化;六是审计理论研究从组建初期单纯的理论探讨,向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注重实务研究,提升研究成果方面转化。

(二)必须坚持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工作中心开展审计监督,有效发挥审计监督在推进法治、维护民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在组建以来的各个历史时期,审计机关坚定不移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增强大局意识、宏观意识,始终围绕党委、政府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安排部署审计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提供了卓有成效的监督服务。

(三)必须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审计工作方针,认真履行审计监督的法定职责。多年来,我们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依法独立履职尽责,发挥职能作用。在审计工作总体安排上突出对影响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国计民生、涉及宏观调控、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西部强省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审计。

(四)必须坚持执审为民的宗旨,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审计监督的根本目标。各级审计机关多次组织对涉及“三农”、土地、粮食、教育、卫生、电力、社会保障、救灾扶贫等各类专项资金和行业审计,加强对涉及国计民生的城镇建设、道路建设、水利建设等重点投资项目和重点行业审计。

(五)必须坚持增强宏观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建设性作用。从组建至今,我们坚持从全省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大局出发,从微观审计入手,从宏观政策着眼,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建设性作用。在大量审计成果的基础上,注重抓住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加强分析研究、归纳提炼,从管理及体制、机制上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牢固树立科学审计理念,不断推进审计事业科学发展

(一)实践科学审计,坚持把促进发展作为审计监督的第一要务。审计机关要紧紧围绕十七大各项战略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各项重大任务,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把推进法治、维护民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审计保障经济社会安全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加大力度,把握规律,改进方法,更加有效地开展审计监督。

(二)实践科学审计,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审计监督的最高目标。审计机关必须牢固树立“民本审计”的理念,坚持执审为民,把促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审计工作的最高目标。要高度关注民生问题,始终把民生审计作为审计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财政支出的审计力度,加大对涉及国计民生的重点投资项目和专项建设资金审计力度,突出对涉农、社保、教育、医疗、住房、扶贫、救灾、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等“民生工程”专项资金的审计,切实搞好“5・1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审计,推动十七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农村改革发展政策的落实。确保各类民生资金的安排使用和效能效益,揭露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促进惠民政策的落实。大力加强和改进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大力推进公共财政体制改革,促进财政服务于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目标,真正体现公共财政的要求。

(三)实践科学审计,坚持把促进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为审计监督的基本要求。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审计实践的领域已超出传统的经济监督范畴。审计监督必须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基本要求,实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等各个领域的全覆盖,促进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重点关注影响和制约陕西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突出问题,切实推进财政体制、投融资体制以及国有企业等重点领域的改革,促进陕西省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发展方式的转变。在坚持“3+1”审计模式的同时,加大对重大投资项目、科教文卫事业投入效益、重点产业扶持政策等方面的审计力度。促进以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为重点的可持续发展,加强资源环境审计,围绕陕北能源化工基地节能减排、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渭河流域治理和陕南水环境保护生态补偿等环境生态建设,开展审计监督,推动加强资源管理与环境保护。全面推进绩效审计,着力构建符合陕西省实际的绩效审计评价及方法体系,力争尽快在所有项目中同时开展绩效审计。

第8篇:审计法心得体会范文

一、政府审计的产生与发展

现代政府审计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一方面,政府审计与国家这一概念的产生、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国家的范围远大于人类传统聚集形式,如村庄,因而需要设立多个机构分管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政府机构对国家日常事务的管理活动中,受托经济责任关系形成,进而考察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成为必然,政府审计也就应运而生。另一方面,近代资产阶级革命后,民主与法制观念深入人心。纳税人作为国家财政收入最重要的提供者,有权知道政府各机构如何使用财政资金,财政资金是否得到高效合理利用,国有企业是否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然而,个人的力量相对于具有公权力的政府机构而言太过渺小,使其无法单凭一己之力对政府受托责任履行状况进行考察。此时,需要一个独立机制对受托责任进行考察。综上,政府审计制度的出现是社会经济政治发展的必然。国家的稳定与发展离不开政府审计制度。

二、审计体制类型划分

审计工作的开展离不开审计体制这一载体,学界对审计体制这一概念分歧较少,大体上可以将审计体制定义为关于政府审计的机构设置、隶属关系、人员配备、经费来源、职权范围的组织形式和制度。根据现有研究结果,现行世界各国政府审计体制一般被划分为立法型、司法型、行政型和独立型四种。

立法型是最早的政府审计体制形式。这一形式起源于英国。1866年,英国议会颁布《国库和审计部门法》,宣告现代国家审计体制的建立,这也是立法型审计体制形成的标志。目前,这一形式为世界大多数国家采用,英美当中典型。该形式的特点主要有:首先,国家审计机关受到议会的直接领导。第二,政府审计机关具有检查权,报告权和建议权,但不能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罚,不具备处罚权。第三,组织与人员配备上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司法型审计体制主要在法国、意大利等国当中实行。在这些国家中,国家审计机关被命名为“审计法院”。从名称可以发现,立法型审计体制独有的特征:被赋予了审计与司法审判双重权力。审计机关可以就可能存在违法行为的事件进行调查并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处罚。此外,审计法官享有终身制,极大保证了政府审计的独立性。

独立型审计体制目前仅有德日两国采用。在这种体制下,审计机关不是立法、司法、行政传统“三权”的领导对象,只依据法律规定,进行相关审计工作,兼具立法。司法、行政权力。因而,这种模式形式上的独立性最强。但在实践中,离不开传统“三权”的互动。

行政型审计模式,顾名思义,即国家审计部门属于行政机构,行使行政权力。我国的政府审计体制即是该种模式。在该种模式下,审计部门具有行政性质,是行政机关的组成部分。

三、我国审计体制发展

探讨我国政府审计体制,首先要对我国政府审计的发展历程做一个梳理。我国政府审计最早可以追溯至西周,之后历代封建王朝和民国时期均有设立具有政府审计职能的部门。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1983年期间,我国一直未设立专门的政府审计机构,审计工作多是由财政、税务等部门联合开展,这种形式虽然谈不上政府审计的独立性,但是与我国当时的国情相适应,发挥了积极作用。

改革开放后,国民经济飞速发展,政府财政收入大幅上涨,原有的政府审计制度已经无法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因而,我国政府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着手设立政府审计部门。结合当时国情,我国将行政性模式作为政府审计体制类型。

我国现行政府审计机关主要分为四级:在中央设审计署,向国务院负责,受到国务院总理领导;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审计厅;在省辖市、自治州以及县等设立审计局。地方审计机关接受上级审计机关和地方政府双重领导。审计机关依法开展财务审计、绩效审计、专题审计等工作;具有调查权、检查权、处理权、报告权、建议权等职责权限。审计署审计长由总理提名,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决定;副审计长任免由国务院决定。地方审计机关正副领导人依法定程序任免,但应当征求上级审计机关意见。审计机关经费来源由法律规定,这是其特殊的工作性质所决定的。

四、我国现行审计体制存在问题

我国政府审计体制于1983年成立,到今天已历经三十年的发展历程,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从1982年建立政府审计至今,我国已颁布审计法律规范两百多部。以《审计法》为核心,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法律体系基本建立,审计工作逐步实现了规范化和法制化。另外,根据政府审计根据审计署2014年第一号公告,截至2013年10月底,各被审计单位整改问题资金3578.52亿元,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389.64亿元。此外,在预防与打击职务犯罪方面,审计机关发挥着重要作用。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案线索即是在审计工作中露出端倪。

但是,我国政府审计在取得卓越成绩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特别是近些年来,社会政治经济环境发生相当大的变化,原有政府审计体制也显现其固有的缺陷。

首先,现行政府审计体制独立性有限。总所周知,独立性是审计的本质特征,是其与其他经济监督形式最根本的区别,毫不夸张的说,独立性是审计的生命线。但是,受限于当前审计体制,我国政府审计机关独立性较弱。首先,机构组织形式缺乏独立性。我国的政府审计模式是行政型,因而审计机构作为行政机关而存在。出于政绩等因素考虑,行政力量有对审计机关施加压力的冲动,使得审计机关在实践中难以发现审计线索,发现审计线索难以深入调查,调查结果难以全面对外公布,违规违法行为难以进行后续监督。其次,审计机关人事安排易受外界干扰。在实践中,人事任免权实际掌握在政府行政人员中,并没有特定法律规定要求审计人员人事安排须经特殊程序。此外,审计机关经费来源缺乏保障。根据《审计法》规定,审计机关所需经费列入同级人民政府预算,由其保证。这使得财政部门通过控制经费来源左右审计机关审计工作成为可能。

其次,审计内容还是局限于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审计,绩效审计仅限个别领域,尚未做到大范围开展。以2012年审计署审计公告为例,通过分析公告我们可以发现,审计工作重心仍在财政收支是否真实合法,对资金运用的效益性并未有太多着墨。

第三,政府审计公告内容透明度有待提高。根据《审计法》的规定,审计机关“可以”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换句话说,法律并没有对审计结果公布做出强制性要求,对外公布是审计机关的权利,而非义务。此外,历年报告中,对一些违规单位不点名也为外界所诟病。

综上所述,由于审计体制的问题,审计机关极易受到外界干扰。前审计长李金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审计署在审计时常会受到多方压力,干扰审计工作正常进行。审计署尚且如此,地方审计机关在审计过程中受到的压力可想而知。本应成为独立第三方监督者的审计机关也被戏称为“政府的内部审计”。因而,政府审计改革势在必行。

五、我国审计体制改革对策

针对上述问题和改革难点,提出以下几点对策:

第一,在挖掘现有体制发展潜力的基础之上,推进政府审计体制改革,最终实现立法型审计模式。现行行政型审计模式并非一无是处,在这种模式下,审计机关在开展受到政府行政部门支持的审计工作时,效率较高。而且,当前模式并非已经走到发展的死胡同,仍然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此外,立法型审计模式所需要的制度环境并不成熟。因此,激进式地推进审计模式转型可能会适得其反,循序渐进会取得不错的效果。首先,应立法保障经费来源不受影响,可由人大指派专门机构对审计机关预算进行审核。第二,审计机关领导人任免权直接交由上一级审计机关。审计署审计长的任免可参照美国政府审计的经验,国家主席提名,之后交由人大决定。

第二,审计重心逐步转向绩效审计。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政府财政收入连年增长,社会公众注意力不在仅限于对政府财政收支合法性的关注上,更加关注政府履行经济责任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因而,政府审计也应当加快推进以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为评价原则的绩效审计。一方面,加强绩效审计实践,为理论研究提供实践支持;同时将理论研究成果实际运用到实际审计工作中。另一方面,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绩效审计法规体系。美国在绩效审计方面走在了世界的前面。目前,绩效审计已占到美国政府问责局审计工作总量的85%。我国可以充分借鉴美国在绩效审计方面先进经验,如,制订完善的“绩效审计准则”,有助于绩效审计步入规范化轨道。

第三,完善披露制度。对审计工作报告披露时间,内容等应做出强制性规定。一方面,应当规定对出现问题的单位进行“点名”式披露,对问题内容和性质要做做出明确说明。另一方面,还应当对问题整改情况要求强制性披露。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第9篇:审计法心得体会范文

关键词:建筑工程审计;风险控制;过程控制

近几年来,我国建筑工程行业越来越膨胀,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比如工程质量不高、施工工期拖延、工程造价变高等等。所以,开展建筑工程审计工作是一件迫在眉睫的事情。工程审计对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影响,是企业加强成本控制、增加利润的基础和保障。

一、工程审计及其风险的概述

工程审计是指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及其相关的审计准则,独立的审计机构及其审计人员通过审计技术对建造工程的过程中有关工程造价的活动和审查、监督及评价一系列与之相关的工作的活动。检查建筑工程中涉及的投资额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以及价格结算的准确性,检查是否有投机取巧、弄虚作假的行为是工程审计的主要目标。工程审计风险是指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没有遵循相关的规定和标准、没有按照正确、真实的资料,从而得出错误的工程结论的风险。工程审计风险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种是审计人员自身素质欠缺带来的风险,另一种是施工过程中的突发风险。工程审计的结果不仅影响到项目投资收益,也关系到和项目有直接联系的各个主体的直接利益,所以工程审计风险存在于建筑工程项目的整个过程。

二、存在建筑工程审计风险的原因

1.管理体制不够健全、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在进行审计工作之前,一些审计人员没有做好充分的调查、查证准备工作,没有及时的把一些审计资料进行梳理、归档,没有遵循相应的审计准则如没有执行三级审核制度等,审计记录也不够全面,这都为工程审计风险的出现创造了条件。由于不健全的管理体制和不规范的项目管理,使得工程审计越来越表面化,为了应对检查而审计,使审计具有风险性。

目前,我国出台了很多与工程造价有关的法律法规,例如《审计法实施条例》、《建筑法》、《审计法》等等。这些法律法规有利于工程审计工作的顺利展开、推动了我国建筑市场的规范化、对提升建筑工程投资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当前的法律法规并没有对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的法律地位作出明确的指示。

2.不能有效的对施工过程中的不确定量进行判断。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会出现许多不确定量。比如自行对施工材料的供应价格进行查找,这是建筑工程的一个核心环节。在施工过程中,时常会有一些材料是特殊的型号,这些材料的价格又无处可查,这就为审计风险埋下了不利的因素。再或者,在长时间的合作过程中,供应商和施工单位之间形成了一种互惠互利的关系,但在实际的结算过程中需要遵循当前的市场价格,这就导致的价格的不一致,风险出现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3.审计人员综合素质过低。随着我国社会的进步、科技的发展,工程审计在建筑行业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这就对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审计人员是整个审计活动的核心人物,其综合素质和道德水平的高低会直接影响审计的质量。与此同时,内部审计也是工程审计的方式之一,其审计程序不规范、独立性比较弱,这都是造成审计人员素质问题的重要原因。在缺乏独立性时,审计人员与被审计人员会有比较密切的关系,这使得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往往会由于人情关系而影响公正、公平的审计。

造成审计人员综合素质过低的因素有许多,比如审计经常与会计相混淆,审计人员的专业知识不够扎实,相关知识匮乏,发现不了审计材料中存在的问题进而影响审计质量,阻碍工程审计的发展。不但专业的审计人才稀缺,审计人员的继续教育也相当缺乏。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审计人员的觉悟能力较弱,对审计公正性没有概念,这一系列的问题都将导致审计风险的出现。因此,在这个建筑行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需要提升审计人员的素质。

三、建筑工程审计风险的控制与防范

1.完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完善法律法规,使得工程审计有法可循。有了法律的约束,审计工作就会变得井然有序,减少了不确定性的出现,审计单位获得的信息就会更具有真实性,降低了审计风险。因此,完善法律法规,建设全面的审计法律环境是预防审计风险的有效措施之一。

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重视工程审计的质量,可以通过三级复核制度和管理档案等方式。这样一来,使工程审计不再为了检查而审计,使审计工作更具有真实性、可靠性和专业性。所以,应该规范审计单位的建设,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

2.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工程审计的核心人物就是审计人员,因此审计人员在整个审计过程中是非常重要的。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包括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职业素质。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根据不同的审计人员具有的不同的自身特点和需求,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和职业道德规范的培养,引导进行审计人员学习的自主性和创新性,同时巩固审计人员的专业知识、提升审计人员的能力以适应时展的需求。其次,加强审计人员对审计风险的认识,了解审计风险的防范和控制措施。最后,审计单位可以设立惩罚机制,对表现优秀者进行鼓励,对职业道德败坏者进行严惩。努力提升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工程审计队伍。

3.采用科学、先进的审计方法。审计质量是整个审计活动的关键,只有较高的质量才能使其行业得到持久的发展。因此,采用科学、先进的审计方法是十分有必要的,可以采用这样一些方法,比如风险导向型的风险基础审计模式、动态的控制工程造价等方法,这都有利于审计质量的提高。另外,根据工程审计的特点,在审计时还可以灵活运用多种审计方法,将不同的方法进行有效的结合,对风险的控制具有重要的作用。

四、结语

建筑工程审计是建筑行业的一项重要的环节,是我国审计监督体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实际工作的过程中,加强审计风险的控制与防范,是审计工作的一个前提。完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采用科学的审计方法,从而有效的防范和控制风险,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

参考文献:

[1]董清波,张建设.工程造价审计风险及其防范对策解析[J].科技展望,2015,25(3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