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残联财务工作计划范文

残联财务工作计划精选(九篇)

残联财务工作计划

第1篇:残联财务工作计划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生存发展条件、促进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为目标,不断满足残疾人托养服务基本需求、完善托养服务功能、提高托养服务水平为重点,坚持政府投入为主、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建立完善以专业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邻里为依托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着力改善处于就业年龄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健康状况;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因地制宜地推动任务目标和政策措施的落实;重在建设,强化服务,注重发挥受助机构和家庭的示范辐射作用;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缓解当前托养服务供需矛盾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建全制度,严格管理,确保项目实施公开公正、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三、任务目标

2012年为230名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重度残疾人员开展居家托养服务(任务分配表附后)。

四、资助标准以及资金筹措

(一)资助范围。具有本县常住户口,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享受城乡低保(持有低保证)、无业、二级及以上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家庭(以下简称“居家托养残疾人家庭”)。

(二)资助标准。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500元。资助资金用于补充残疾人职业康复训练、技能培训、无障碍环境、生产生活等服务设施设备;补贴残疾人生活困难费用,购买社会服务,培训项目管理和服务人员;用于集中托养机构和日间照料服务场所的扩建、改建等,其中用于补贴残疾人生活困难费用的比例不得低于资助标准的50%。

(三)资金来源。采取自治区财政补贴与市、县财政相应配套解决。自治区财政每人补贴1000元,市财政配套每人1000元,县财政配套每人500元。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所需的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安排相应的宣传摸底调查,跟踪随访服务等相应的工作经费。

五、资格审查

(一)申请资助的居家托养残疾人家庭,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属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符合政府有关规定标准的困难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家庭;

2.持有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年龄必须为男性16-60周岁,女性16-55周岁。优先安排多重残疾、一户多残及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人家庭。

3.托养服务对象或其家属(监护人)要与各乡镇残联或本村(社区)委会签订一年托养服务协议。

(二)资助的办理程序:

1.提出申请。由残疾人本人或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村(社区)委会提出申请,并填写《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服务家庭资助申请审批表》。

2.村(社区)委会初审。村(社区)委会收到相关申请后,逐一审核申请材料,并到残疾人家中实地核实,将符合资助条件要求的残疾人名单在本村(社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乡镇残联复审。

3.乡镇残联复审。乡镇残联收到相关申请后,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并签署意见,上报县残联核准。

4.县残联核准。县残联在收到乡镇残联的复审材料后,及时审查核准,确定受助对象。

六、托养形式

开展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要针对不同的残疾人类别和程度,实行分类服务,采取多种托养形式,以满足残疾人的个性化需求,努力实现残疾人困有所助、难有所帮、需有所应。

我县采取居家托养的方式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居家托养主要针对无自理能力、家庭有照料条件、适合在家庭托养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居家托养是根据残疾人的不同情况和不同需求,整合社区服务资源和结对关爱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定期上门和针对服务等形式,为居家残疾人提供家政服务(清洁居家卫生、生活用品购买或饮食生活服务等)、康复服务(简单康复、疾病护理等)、紧急援助等。

七、服务标准

居家托养。实行居家托养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必须有法定监护人、家人或邻里能正常提供生活保障,基本满足其生活照料需求。

八、工作程序

(一)提出资助申请

符合规定条件的居家托养残疾人家庭,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托养服务资助申请审批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履行审批手续

各乡镇残联负责受理管辖范围内的居家托养残疾人家庭的申请,逐一提出审核意见,汇总形成资助方案交县残联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及市残联。

(三)工作安排

1.各乡镇要完成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重度残疾人员的宣传发动、摸底调查、登记工作,并将有关情况汇总报到县残联办公室。

2.各乡镇残联将初步确定的受助残疾人名单上报到县残联办公室。6月30日前,县残联将确定的受助残疾人名单上报到市残联就业科,并将受助残疾人基本情况实时录入《中国残联阳光家园计划项目管理系统》。

3.市残联将联合有关部门对我县所确定的受助残疾人进行检查审核。

4.经审核确定的残疾人要全部得到托养服务。

5.县残联将受助残疾人家庭情况填写《阳光家园计划受助残疾人家庭汇总表》报送市残联就业科。

6.要全面完成托养服务任务。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实施“阳光家园”计划的组织领导,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成立县实施2012年“阳光家园”计划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计划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残联。

(二)明确责任

县人民政府负责领导和组织“阳光家园”计划的实施工作。加强工作的领导,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安排本县的工作、落实项目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按进度拨付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好“阳光家园”计划项目资金,做好受助残疾人的审查确定工作,组织项目的检查验收;组织县残联、卫生、民政等部门做好受助残疾人的跟踪回访和服务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阳光家园”计划任务。

县残联负责“阳光家园”计划的牵头工作,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安排、协调指导、组织验收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阳光家园”计划专项配套经费并按计划安排拨付资金,监督检查专项经费的使用,参与项目的检查验收工作。

县民政局要配合做好受助对象的审核工作,监督项目的公平、公正、公开,参与项目的检查验收工作。

县卫生局要配合做好对居家托养残疾人的监护人进行相应的康复知识培训和开展医疗、康复跟踪服务,参与项目的检查验收工作。

(三)加强监督管理

县人民政府要建立建全规章制度,严格履行申请审批手续,逐一审查核对申请材料,并通过实地查验、公示公告等形式严格把关。受理申请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资助方案确定后,应及时把资金发放到位,不得截留、挪用。县残联会同县财政部门,针对申请审批、资金拨付等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对弄虚作假、违反专款专用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四)建立汇报制度

各乡镇政府、县残联等有关部门要建立专门档案,完整反映项目执行的全过程,对本辖区内受助家庭、受益残疾人基本情况逐一登记,并实时录入《中国残联阳光家园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未录入的一律不计入考核成绩。年度终了和计划执行期满,要按期提交执行情况报告和统计报表。各乡镇残联要在每月20日前将本乡镇当月项目完成进度、资金到位情况、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等材料报县残联办公室,以便县残联按时汇总上报县人民政府。

(五)完善服务摸式

要以不断满足残疾人基本需求,改善残疾人状况为宗旨,努力解决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迫切需要、又有可能满足的庇护托养服务需求问题,减轻残疾人家庭负担,促进社会稳定和谐。把庇护托养服务工作纳入政府发展残疾人事业大局,摆上议程,制定长期稳定的政策措施,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长效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以不同形式参与公益性庇护托养服务工作。要突出残疾人托养服务的公益性,发挥各地优势,从实际出发进行多种形式的探索,公办与民办公助相结合,点与面相结合,建立不同性质、不同规模的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开展不同形式的残疾人托养服务,形成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有条件的地方要努力创办全日制残疾人集中托养服务机构,形成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骨干网络和托养服务技术资源中心;要积极开办以庇护托养为主,融生活技能训练、职业康复、能力培训、工(农)疗、文体活动等为一体的残疾人托养服务日间照料机构。要以社区为载体,家庭邻里为依托,广泛开展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

第2篇:残联财务工作计划范文

(一) 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残联财会人员应充分认识到会计这个职业在整个残联事业中的重要地位,财会工作不仅为残联理事会重大决策提供重要的会计信息,而且还担负着促进残联降低成本、改善管理、提高资金社会效益的任务。因此,要求财会人员要端正思想,明确“廉洁、服务、奉献”的残疾人职业道德,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财会工作。

(二)熟悉法规,依法办事。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任何单位的业务都要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会计工作来体现。从事残联财会工作的人员,要更好地履行财会核算和监督的职责。首先要认真学习和熟悉掌握财经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做到在处理各项业务时知法依法,知章依章,依法把关守口,维护单位规章制度的严肃性、科学性和完整性。残联财会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要敢于并善于执行各项法律、规章,坚决按国家法律、规章严格审查单位的各项财务收支,维护残疾人的合法的利益,决不能为个人或小团体的利益,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三)精通业务,客观公正。财会工作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这就要求残联会计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会计学是一门社会科学,其内涵十分丰富,知识面也相当宽广,而且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残疾人事业也提出了许多过去不曾遇到的新问题,会计也面临着许多新的课题,会计理论、会计知识等都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进行更新。因此,残联会计人员必须在实践中不断地学习,认真钻研残疾人业务技能,精通现代科学技术,熟练掌握会计核算管理技术,以适应会计工作发展的需要。客观公正是每个会计人员应该具备的职业品质。残联会计工作是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会计资料不仅是残疾人事业业务管理的依据,而且也是对各地残疾人事业进行宏观经济分析的重要依据。如果会计数据失真,不仅影响到残疾人事业的微观管理,而且还影响到残疾人事业的宏观决策。因此,残联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工作中,必须以实事求是的精神和客观公正的态度,完整、准确、如实地反映各项活动情况,不隐瞒歪曲,不弄虚作假,不搞假帐真算、真帐假算。切实维护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四)廉洁奉公,搞好服务。清正廉洁,不谋私利是残联会计职业道德的重要特征之一,也是衡量残联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基本尺度。财会工作是各方利益分配的关键,只有在财会工作中坚持原则,不谋私利,一心为公,才能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财会工作天天要与“钱”“物”打交道,如果没有廉洁奉公的品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就可能经不住“金钱”的诱惑,还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因此,残联财会人员必须以廉洁奉公、不谋私利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敢于抵制揭发各种损公肥私的不良行为和不正之风,大胆维护国家的财经纪律及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手提万贯,一尘不染。”

第3篇:残联财务工作计划范文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结合残疾人扶贫攻坚,有针对性地开展春节送温暖慰问活动。为使困难残疾人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我会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布置,通过统筹安排,缜密部署,多方筹措慰问资金,做好春节送温暖慰问活动。经过村、镇两级深入细致地摸底调查,重点从全县列入建档立卡残疾户筛查慰问对象,做到紧盯残疾人之需,急解残疾人之难,  月  日至  月  日,全区共慰问  名贫困残疾人,发放慰问金共计   万元,使贫困残疾人及其亲属切身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让他们和正常人一样过个祥和的春节。

(二)紧密配合民政部门实施“两项补贴”工作。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项目,主要是由民政部门牵头实施,我会的职责是配合民政部门做好配合审批工作。今年以来,我会积极做好“两项补贴”宣传工作,将符合“两项补贴”的名册分发至各乡镇,组织专门人员,每月月初做好审批工作,确实服务残疾人办理补贴工作。截止6月底,我区共有    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发放   ,共计     万元,    人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发放     元,共计     万元,让受助残疾人减轻家庭负担。

(三)结合“党员活动日”,开展 “全国助残日”慰问残疾人活动。为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集力、战斗力和号召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地开展“党员活动日”,    月  日,我会党支部结合第二十八个“全国助残日”,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帮扶点——岑松镇稿旁小学村开展慰问建档立卡户残疾人儿童和品学兼优儿童及“六一”活动,共慰问20名儿童,为每人送去学习及生活用品共计    元,并到5户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走访调研实施无障碍改造项目,通过活动,用实际行动给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帮扶点和贫困残疾人送上关怀和祝福,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四)举办“易地扶贫搬迁专场招聘会暨东西部劳务协作”就业招聘会,促进残疾人精准就业。6月19日,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县相关部门,在县阳光广场举行就业招聘会,招聘企业面向社会招聘多名残疾人工人。招聘现场气氛相当热烈,深受广大残疾人的欢迎。通过残疾人和公司面对面的交流,当天共有29名残疾人参加,接待残疾人100余人次,招聘现场有16名残疾人与用工单位达成就业意向。招聘会的胜利举办,能够让更多残疾人实现就业,增强他们的自信心。进一步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心和帮助。

(六)积极开展残疾人创业资助工作,帮助残疾人收获自力更生的第一桶金。为进一步提高残疾人的创业意识、创业能力和经营理念,鼓励残疾人走自主创业之路。  月份以来,我会整合省、州、县本级资金共计   万元,计划扶持   名有创业需求的残疾人自主创业,每人扶持    元至   元。为将该项工作落到实处,我会充分发动乡镇、村级残联的作用,对全县各行政村符合条件、有创业意向的残疾人进行拉网式的筛查,各乡镇正在上报符合资助条件的残疾人名单,下一步将在各乡镇和县一级进行公示,资助资金计划于  月底前划拨到受助残疾手中。通过资助残疾人创业工作,有利于培养残疾人自强自立精神,实现残疾劳动者的个人价值,在全社会形成助残扶残、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

(七)开展资助学龄残疾活动,为他们在求学路上保驾护航。为保障家庭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接受教育的权力,切实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我会整合补助资金  万元,帮助困难残疾家庭顺利完成学业。  月份以来,我会主动与县教育部门联系,广泛宣传残疾人新生入学的资助政策,积极安排专人进行调查摸底,彻底摸清幼儿或即将升入大学和中专就读的残疾人信息,做到应报尽报,确保不漏一人,按照要求最大限度让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新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享受到优惠政策,真正把党和政府对残疾学生的关爱落到实处。截止目前,县教育部门和县区域内的幼儿学龄教学点已上报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学生,下一步将进行公示和资金发放等工作。

(八)按时完成康复工作和残疾人运动员筛查工作。根据州残联《关于下达2018年度残疾人康复工作指标任务》和《残疾人运动员筛查任务的通知》的精神,为确保按时完成州下达给我县2018年度贫困成人残障者康复工程项目工作任务,   月底,我会将筛查任务和通知下发至各乡镇,积极做好筛查工作。本次筛查出助听器、人工耳蜗共计  人,假肢、矫形器  人,残疾运动员   人筛查名单均超额完成州残联下达的任务。

(九)规范做好我县残疾人“二代”证的核发工作。今年以来,为了防止腐败问题或滋生不稳定因素,我会加强了办证程序的规范化管理,要求办证人员严格把好二代残疾人证的办证关,严格按照残疾人证评定流程、评定原则和等级评定标准来评定核发残疾人证。对于不符合办证或等级评定不一致的人员,一律不予办理,并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对于对残疾等级、类别有争议者,按要求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残疾鉴定复核。坚决杜绝办理不符合残疾标准的“人情证”、“关系证”、“照顾证”,严防假冒、伪造残疾人证,真正做到零差错、零积压、零投诉。上半年,共为    名残疾人办理了第二代残疾人证,其中一级残疾   人,二级残疾   人,重度残疾人证占办证比例    %。

(十一)多路出击,多点开花,扎实推进残疾人扶贫项目。今年以来,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点、政府工作报告和州残联年初下达的指标任务,重点抓好残疾人扶贫项目,助力残疾人脱贫攻坚。

1、继续实施“剑河县扶持残疾人创业暂行办法”。 月  日,我会联合企业、合作社以N+的模式,全县  个行政村,以党建带残建参加结对帮扶,每个村支部指派一名党员或经济能人帮扶一名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全县共扶持残疾人   户,每户补助项目扶持资金   元,共   万元。截止6月份底,各乡镇的扶持对象已确定,扶持的项目也选好,申报、审批、收集档案材料和信息录入工作正在进行中,项目补助资金计划7月份通过银行系统划拨到残疾人手中。

    2、“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点”成效显著。为更好地充分发挥“创业就业示范点”辐射带动、帮扶残疾人脱贫致富的作用,我县在州残联的指导和实地考察及评估下,今年确定剑河县柳川李老六种养殖专业合作社为本年度“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点”项目单位,。。。。。。。通过“基地”的免费扶持,年内每户残疾人家庭可增加2000-3000元的纯收入。

    3、“阳光家园计划”项目助力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阳光家园计划”项目主要对就业年龄段(男16-59周岁,女16-54周岁)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进行居家托养服务补助,每人补助1500元。我县今年 “阳光家园计划”补助人数共   人,受助对象优先从列入建档立卡的符合条件残疾人中筛查,项目从   月份开展调查筛选比对工作,目前已确定本年度受补助的对象,有关档案材料收集和系统信息录入工作正在进行中,正在向县财政申请补助资金,计划6月底前将补助资金发放到受助残疾人手中,下半年主要做好跟踪服务、档案材料归档和检查验收等工作。

4、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项目改善残疾人居家环境。我县今年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任务 户,每户补助资金6000元,共计   万元,项目资金由中央、省财政直接下达。  月以来,我们将任务分解到全县13个乡镇(街道办),同时派出工作组对各乡镇上报的筛查对象进行入户调查,通过认真调查核实,按照“最迫切、最需要”的原则,对初步确定的改造家庭进行公示,确保公开透明,同时,积极与残疾人家庭沟通,力求做到改造工程符合残疾人的需求。目前各实施无改造的家庭已动工,部分工程进度较快的乡镇已验收完毕,项目补助资金计划6月底划拨到受助残疾人手中。

5、实施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项目,推进残疾人信访维权工作。本年度实施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任务数是由上一年度录入系统申请补贴的人数。今年州下达至我县任务   户,每户补贴260元,共计   万元,项目补贴资金已到位,目前正在审核拟补贴对象的资料和本年度新增人数的信息录入工作,补助资金计划8月份发放至受助残疾人手中。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县级财政在残疾人扶贫工作的投入少。我县目前残联系统所实施的各个扶残惠残项目资金和补助资金均为省、州级财政直接下达,县级财政投入残疾人扶贫专项资金非常少,全县年度得到扶持的残疾户人数共计   人,达不到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人数(   人)的三分之一,远远不能满足我县贫困残疾人扶贫脱贫的需要。

2.残疾人扶贫项目的工作经费短缺。由于残疾人扶助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和手续烦琐,所下资金全部通过银行系统统一划拨到受助残疾人账户或实施机构中,残疾人各大扶贫项目均没有落实工作经费,制约工作有效开展。

3.残疾人扶贫项目指标少,扶助面窄,补贴标准底。我县残疾人基数大,需要扶持和救助的人数多,得到扶持和救助的人数占的比例少,加上社会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而我们的扶贫项目虽然任务数较往年有所增加,但补助标准多年来不变,对于真正困难的残疾人来说杯水车薪,对于全体残疾人的脱贫致富奔小康的要求相差太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对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计划培训120名,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新安置残疾人就业78名,带动扶持农村有就业能力的残疾人稳定就业。

二是扶持1个县级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点,申报1个州级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基地,争取项目资金扶持,扩大县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点规模,解决更多的残疾人就业。

三是争取将残疾人教育扶贫、就业扶贫、康复医疗、残疾人保障办法等专项扶贫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四是是从突出特色、形成亮点出发,认真做好残疾人宣文工作。

五是继续抓好我县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六是帮助5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接受复明手术,帮助10名低视力残疾人配发助视器,为30名盲人进行行走导向训练。

七是帮助5名下肢残疾人免费装配假肢,帮助5名下肢残疾人及脑瘫儿免费接受康复训练,为60名残疾人免费发放轮椅。免费为15名聋童配发助听器。

八是走访慰问贫困残疾人家庭100户,做到把事办实和把实事办好。

九是畅通残疾人维权通道,认真做好残疾人来信来访工作,积极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广大残疾人的合法正当权益。

第4篇:残联财务工作计划范文

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残疾人劳动就业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令、法规,以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划建设为主题,采取“四种”方法,“五种”模式,大力开展残疾人培训、就业、执法工作,彰显“六大”特色,开创全县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新局面,为改善全县残疾人民生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目标任务

2013年,开展残疾人及家庭成员培训1500人,其中:特殊技能培训50人,职业技能培训200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1000人,实名制培训250人。安置残疾人就业120人,其中集中就业20人,分散安置20人,个体从业80人。依法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70万元。开展残疾人宣传、调研、、维权等工作。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理论学习,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政治业务综合素质。认真学习党的十精神实质;认真学习残疾人政策、法律、法令、法规;认真学习残疾人培训就业专业知识。全面提升全体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理论水平、业务技能和独挡一面的工作能力。

(二)加强规范化建设,整体推进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达标。根据宜市残联[2012]57号、宜市残就[2012]17号文件精神,积极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委、财政等部门,做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人员编制科学合理,工作经费保障及时,机构运行高效顺畅,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全面实现统一服务对象、统一业务流程、统一机构标识、统一人员标准和统一服务准则的“五统一”规范化建设。

(三)严明财经纪律,把有限的助残资金用到残疾人身上。加强扶残助残资金管理,做到年初有预算,年中有检查,年末有决算。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实行财务公开透明,倡导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压缩非生开支。强化扶残助残项目建设,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督办、年末有验收,项目扶持到户,资金扶持到人,影像资料齐全,做好跟踪服务。

(四)开展技能培训,提升残疾人就业竞争能力和生存能力。采取“特殊培训针对性、职业培训专业性、农技培训实用性、法律培训规范性”的方法,计划培训残疾人1500人。其中;特殊技能培训50人;职业技能培训200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1000人;实名制专项培训250人。通过特殊技能、职业技能、实用技术培训,提高残疾人科技文化水平;提升残疾人就业能力,改善残疾人的生存状况。

(五)着力安残就业,缩小残疾人与正常人生活质量的差距。采取“依山就源安置、集中就业安置、分散按比例安置、异地联合安置、个体从业安置”的方法,计划安置残疾人就业120人。其中:县内残福企业集中安置残疾人20人;县境内企业分散按比例安置残疾人20人;个体从业安置残疾人80人。真正达到“安置一人、幸福一家、和谐一片、稳定一方”的目的和效果。

第5篇:残联财务工作计划范文

第二条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是指向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征收的用于残疾人就业的政府性专项基金。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各单位),应按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应按规定缴纳保障金。

第四条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按差额人数每年以所在县级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足额缴纳保障金。

应缴纳保障金=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上年末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度实际安排残疾人人数]

第五条各单位交纳的保障金由其主管地方税务部门按属地原则征收。

第六条每年1月31日前,各单位到各级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领取《*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手册》,各级地方税务部门向同级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提供各纳税单位的名单和相关情况。

每年3月31日前,各单位持上一年度干部职工编制统计年报表或统计年报102表、残疾人证、劳动部门鉴证章的劳动合同书(或残疾人就业证)及法人签章的《*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手册》,到所在地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审核认定,确定本单位应缴纳的保障金数额,未到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年审手续的单位,按未安排残疾人计算应缴纳保障金数额,由地方税务部门按规定时间足额征收。

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在每年6月20日前,向地方税务部门提供应缴纳保障金的单位和数额。应缴纳保障金的各单位必须在当年7至9月的税收征期内到主管地方税务部门申报交纳保障金。

第七条保障金征收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监)制的专用票据,由地税部门逐级发放。

第八条对因为特殊原因缴纳保障金确有困难的单位,须在每年1月底前凭上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和书面申请,经本单位主管部门签署意见,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经同级人民政府或同级财政部门会同残联批准后,予以减缓。由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出具证明,凭该证明向地方税务部门办理减缓手续。

第九条除经批准予以减缓的单位外,对其他未按时缴纳保障金的单位,由地方税务部门通知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从每年9月1日起,按日收取5‰的滞纳金。滞纳金数额由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确定后,将缴款通知书送达该单位,并抄送地方税务部门,与保障金一并征收。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缴纳或者不足额缴纳保障金的单位,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条*年以前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保障金的单位应予以补缴,补缴金额由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核定,并通知地方税务部门征收。

第十一条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缴纳的保障金从单位经费或收支结余中列支,企业缴纳的保障金从管理费用中列支。

第十二条各级地方税务部门征收的保障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一律就地缴入国库,由各级国库逐级划解省国库省财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专项资金科目。由地方税务部门填写保障金征收进度年报表,地方税务部门和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逐级上报,于当年9月30日前,以设区市为单位,报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残疾人联合会。

每年10月30日前,省残疾人联合会对全省年度保障金进行核算,由省财政部门将保障金列入基金支出预算,其中将可供支出的80%按属地原则拨付设区市,20%留省专项用于残联管理支出,由省残疾人联合会按照有关规定调配使用。设区市残疾人联合会应于每年11月底前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向所辖县(市、区)拨付保障金。

第十三条各级地方税务部门将保障金纳入税务稽查范围,并会同财政、残疾人联合会、审计等有关部门定期对保障金征收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十四条各有关单位要如实向征收机关提供资料、报表等材料,各征收单位应认真做好保障金的征收工作。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违规操作等行为,要追究其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保障金按基金预算资金进行管理,以收定支。保障金的使用,由各级残疾人联合会按照保障金的规定用途,编制年度用款计划,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按编制的年度保障金支出预算拨入残疾人联合会账户,年终结余结转下年使用。

第十六条各级残疾人联合会必须建立健全保障金的财务管理制度,配备专门人员负责保障金的收支管理,并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十七条保障金专项用于下列开支:

(一)直接用于残疾人就业工作;

(二)补贴残疾人职业培训费用和特困残疾人补助;

(三)扶持残疾人集体从业、个体经营;

(四)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适当补助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经费开支;

(五)奖励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及为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

(六)与残疾人就业工作有关的其它支出。

第6篇:残联财务工作计划范文

为了更好地发挥税收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的切身利益,经国务院批准并商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同意,决定在全国统一实行新的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现将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安置残疾人单位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

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的办法。

(一)实际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年可退还的增值税或减征的营业税的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单位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

(二)主管国税机关应按月退还增值税,本月已交增值税额不足退还的,可在本年度(指纳税年度,下同)内以前月份已交增值税扣除已退增值税的余额中退还,仍不足退还的可结转本年度内以后月份退还。主管地税机关应按月减征营业税,本月应缴营业税不足减征的,可结转本年度内以后月份减征,但不得从以前月份已交营业税中退还。

(三)上述增值税优惠政策仅适用于生产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取得的收入占增值税业务和营业税业务收入之和达到50%的单位,但不适用于上述单位生产销售消费税应税货物和直接销售外购货物(包括商品批发和零售)以及销售委托外单位加工的货物取得的收入。上述营业税优惠政策仅适用于提供“服务业”税目(广告业除外)取得的收入占增值税业务和营业税业务收入之和达到50%的单位,但不适用于上述单位提供广告业劳务以及不属于“服务业”税目的营业税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

单位应当分别核算上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和不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业务的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不能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或营业税优惠政策。

(四)兼营本通知规定享受增值税和营业税税收优惠政策业务的单位,可自行选择退还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一经选定,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

(五)如果既适用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又适用下岗再就业、干部、随军家属等支持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单位可选择适用最优惠的政策,但不能累加执行。

(六)本条所述“单位”是指税务登记为各类所有制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经营户)、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对安置残疾人单位的企业所得税政策

(一)单位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单位实际支付给残疾人的工资加计扣除部分,如大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可准予扣除其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超过部分本年度和以后年度均不得扣除。亏损单位不适用上述工资加计扣除应纳税所得额的办法。

单位在执行上述工资加计扣除应纳税所得额办法的同时,可以享受其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二)对单位按照第一条规定取得的增值税退税或营业税减税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三)本条所述“单位”是指税务登记为各类所有制企业(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经营户)、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三、对残疾人个人就业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6号)第六条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93)财法字第40号]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对残疾人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和若干项目征免增值税的通知》[(94)财税字第004号]第三条的规定,对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

四、对残疾人个人就业的个人所得税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主席令第四十四号)第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142号)第十六条的规定,对残疾人个人取得的劳动所得,按照省(不含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减征幅度和期限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所得项目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和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单位的条件

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包括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工疗机构和其他单位),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并经过有关部门的认定后,均可申请享受本通知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单位实际上岗工作。

(二)月平均实际安置的残疾人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应高于25%(含25%),并且实际安置的残疾人人数多于10人(含10人)。

月平均实际安置的残疾人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低于25%(不含25%)但高于1.5%(含1.5%),并且实际安置的残疾人人数多于5人(含5人)的单位,可以享受本通知第二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但不得享受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增值税或营业税优惠政策。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单位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

六、其他有关规定

(一)经认定的符合上述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单位,应按月计算实际安置残疾人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平均比例,本月平均比例未达到要求的,暂停其本月相应的税收优惠。在一个年度内累计三个月平均比例未达到要求的,取消其次年度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的资格。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39号)第一条第7项规定的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是指设立的主要为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并由学校出资自办、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经营收入全部归学校所有的企业,上述企业只要符合第五条第(二)项条件,即可享受本通知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这类企业在计算残疾人人数时可将在企业实际上岗工作的特殊教育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计算在内,在计算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时也要将上述学生计算在内。

(三)在除*、*、*、*、*以外的其他地区,*年7月1日前已享受原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单位,凡不符合本通知第五条第(三)项规定的有关缴纳社会保险条件,但符合本通知第五条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主管税务机关可暂予认定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单位。上述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尽快为安置的残疾人足额缴纳有关社会保险。*年10月1日起,对仍不符合该项规定的单位,应停止执行本通知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四)对安置残疾人单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各项条件实行年审办法,具体年审办法由省级税务部门会同同级民政部门及残疾人联合会制定。

七、有关定义

(一)本通知所述“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上注明属于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的人员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

(二)本通知所述“个人”均指自然人。

(三)本通知所述“单位在职职工”是指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应当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

(四)本通知所述“工疗机构”是指集就业和康复为一体的福利性生产安置单位,通过组织精神残疾人员参加适当生产劳动和实施康复治疗与训练,达到安定情绪、缓解症状、提高技能和改善生活状况的目的,包括精神病院附设的康复车间、企业附设的工疗车间、基层政府和组织兴办的工疗站等。

八、对残疾人人数计算的规定

(一)允许将精神残疾人员计入残疾人人数享受本通知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仅限于工疗机构等适合安置精神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具体范围由省级税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民政部门及残疾人联合会规定。

(二)单位安置的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主席令第二十八号)及有关规定的劳动年龄的残疾人,不列入本通知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的安置比例及第一条规定的退税、减税限额和第二条规定的加计扣除额的计算。

九、单位和个人采用签订虚假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伪造或重复使用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残疾人挂名而不实际上岗工作、虚报残疾人安置比例、为残疾人不缴或少缴规定的社会保险、变相向残疾人收回支付的工资等方法骗取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除依照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外,其实际发生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年度内实际享受到的减(退)税款应全额追缴入库,并自其发生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年度起三年内取消其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资格。

十、本通知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另行制定。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比例和安置残疾人基本设施的认定管理办法由民政部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盲人按摩机构、工疗机构及其他单位安置残疾人比例和安置残疾人基本设施的认定管理办法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商财政部、民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十一、本通知自*年7月1日起施行,但外商投资企业适用本通知第二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规定自*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94)财税字第001]号第一条第(九)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福利企业、学校办企业征税问题的通知》[(94)财税字第00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政福利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5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利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3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现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财税[*]111号)、《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完善现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12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调整现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财税〔*〕135号)自*年7月1日起停止执行。

第7篇:残联财务工作计划范文

在××××年新春即将到来前夕,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我们聚集在这里,由机关干部、直属单位、退休老同志一起参加的机关迎新春工作总结大会,主要就××××年机关内部工作情况予以通报,并就××××年机关内部工作提出如下打算,欢迎同志们多提宝贵意见。

一年来,我会干部职工在市委、政府领导下,在省残联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的经济建设中心面向基层残联、面向基层残疾人,结合我市残联内部实际,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勇于创新,奋力工作,较好地完成全年工作任务,机关干部职工精神面貌、工作实绩很有起色,得到了省残联充分肯定与支持。

一、以改革精神,加强机关建设,树立良好学风,机关职工精神面貌有了较大改观

机关建设如何是做好机关各项工作重要保证。会党组、理事会把机关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措施,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以机关党支部为依托,制定××××年学习培训计划,狠抓党组中心理论学习小组的学习,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采用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形式增强党组对党的建设责任感和自觉性,会领导全年完成读书笔记万多字,撰写心理体会文章—篇,坚持周四下午政治业务学习制度,聘请聋人手语专家给机关干部上业务课、聘请市直机关工委领导来我会上党课,会党组书记陈新玲同志给机关干部、入党积极分子上党课一次,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思想理论业务水平,全年机关科级干部参加理论及普法培训班达人次,参加市法制办关于依法行政培训班多人次,为提高理论水平,参加市委党校培训达人次,参加省委党校培训人,参加中残联、省残联业务培训班达批次,全年投入培训经费达万多元,做到业务培训与理论培训两结合、两不误,为全年业务工作任务全面完成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是充分发挥机关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及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机关人数少情况,机关党支部学习工作计划结合各个时期党建特点,开展党建活动。五月初,按市委统一部署,开展“双创”(创学习型服务型机关)活动,机关党支部制定我会“双创”活动工作方案,要求机关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通读理论著作—篇,撰写心得体会—篇,完成读书笔记万字以上,通过抽查,落实效果良好。七月一日是建党节,组织机关党员到江西南昌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做合格共产党员”活动,使机关党员受到了一次良好党性教育。十月十五日,组织机关入党积极分子到大冶南山头参观革命纪念馆,缅怀革命先烈的丰功伟绩,十月二十五日,本是星期天,党支部发出“树立敬业奉献意识,开展“三访一献”活动后,机关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自发报名主动参加在大冶大箕铺镇举办的大型政策咨询活动,接受咨询残疾人达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多份,通过这次活动拉近了农民与残联之间的距离,扩大了残联在农村中影响,教育干部亲残、为残、爱残的奉献精神。

三是调动职工积极性,促进工作质量大提高。去年底机关中层干部通过竞争上岗,人员进行了调整,机关干部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人人斗志昂扬,个个意气风发。机关三科一室负责人通过一年艰巨努力,较好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教育就业成绩优异;组织宣传走在全省前列;康复培训成效明显;机关效率成倍提高,减少了行政成本,提高了行政效率。琢磨工作的人多了,搬弄是非的人少了,务实创新的人多了,讲价谈钱的人少了。思想状态有了较大转变,全年向机关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达人,参加各种学历考试达人,组宣科刘向春同志还参加了研究生学习,这些充分说明我会机关比学习、比干劲、比服务的人越来越多,与残疾人交朋友的人越来越多。

二、突出工作重点,促进各项业务工作开展,机关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我们紧紧围绕××××年残疾人工作主题,结合我会残联实际,创新工作思路,主要体现在:

⒈以“一法一办法”为贯彻实施重点,安残收金、文化体育做到了“两手抓、两不误”。一法一办法是我们做好残疾人工作法宝,是开展残疾人工作生命线,我们以“助残日”活动为主线,以“一法一办法”为主题,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基础,以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形式,大张旗鼓的宣传残疾人事业,做到了报纸有文、电台有声、电视有像,基本上做到每两个星期都有报道残疾方面到工作内容。在执行省政府号令工作中,对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法开展就业培训工作,全年分散按比例安置名,与去年同期增长,强调“三证”统一(残疾人证、合同鉴证、养老保险证),做到了“三个规范”(单位就业报表更加规范、具体操作程序更加规范、中心内部管理更加规范),全年完成征收就业保障金万元,创历史最高水平(历史上去年收金最高为万元,最低为万元)。集中就业增长强劲,我会下属家福利企业中集中安残达名。个体就业发展迅速,城区现有多个体就业大军,奋战在不同行业、不同岗位为我市经济发展贡献着自己的光与热。欧盟项目继续实施,教育培训继续开展,直属培训达名,成功承办省六运会残疾人类游泳项目及全国盲人门球项目比赛任务。

⒉康复是残疾人永恒主题。全年白内障复明、低视力配助视器、聋儿语训、智残儿童训练、肢体残疾人康复、脑瘫儿童康复、精神病康复、用品用具供应等各项康复任务全面完成。康复经费逐年增加,全年省残联下拨我市康复经费达万元,市财政对康复经费投入稳定在万元左右。残疾预防工作明显加快。×月×日爱耳日、×月×日爱眼日、×月×日精神病防治日等残疾人节日,市残联与民政、卫生、劳动、城建等部门开展了丰富多彩活动,有力促进残疾预防工作认识的全面提高。

⒊扶贫工作纳入政府大扶贫范围。农村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形式多样,城市贫困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下岗失业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优惠扶持。继续与市扶贫办联合争取扶贫资金万元,资助给阳新残联扶贫基地。全年争取康复扶贫贷款万元,有力推动全市扶贫工作,使全市贫困残疾人由原来万人下降到目前的多人左右,为明年扶贫工作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加强机关内部管理,保证机关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残联是“代表、管理、服务”残疾人组织,机关内部管理如何一定程序上反映了为残疾人服务水平,为此,会党组、理事会××××年把加强机关内部管理,壮大残联实力与块头作为优先发展重点。

⒈加大对国有资产管理力度。初步摸清了市残联资产、内外债情况,处置了住宿楼闲置资产,盘活了固定资产存量,使机关办公楼与住宿楼产权更加明晰,基建遗留欠款基本还清,办公用品得到有效控制。

⒉争取市财政对我会经费投入力度。财政部门对残疾人工作认识逐步到位,实现了事业经费“零”的突破,在××××年基础上××××年财政经费投入达到万元,主要体现在“六大加大”:

①人头经费投入加大。全年人头经费由原来的万元提高到现在万元,使残联干部职工收入情部逐年增加。

②办公经费投入加大。全年办公经费由原来万元提高到现在的万元,从某个侧面反映了事业发展的力度加大。

③事业经费投入加大。××××年市残联只有康复经费一项,多年来整个残疾人事业经费开支都依附分割这一块巴,严重制约事业发展,××××年通过上下共同努力财政将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万元,做到低起点高起步。

④专项经费投入加大。上级残联对我市残联经费投入在欧盟项目经费基础上再次投入万元,体育项目专项经费、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盲童项目教育补助费、扶残助学专项经费,从数量到质量都实现了新的飞跃,整体专项经费达多万元,有力促进我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⑤就业保障金管理加大。××××年月份,保障金按上级财政要求纳入财政预算内管理,做到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保障金累计达万元。

⑥财务管理力度加大。财务科目设置更加合理,报销手续更加完备。内部制约机制更加健全,浪费现象得到效遏制。

⒊办公条件不断改善,硬件建设进一步提高。为提高会机关办公自动化水平,加大信息工作投入力度,每个办公室在××××年添置电脑基础上,进一步更新升级电脑,充分发挥办公自动化的管理潜能,全机关教育就业、扶贫培训、残疾人证、康复报表等纳入电脑管理,同时为进一步适应信息社会发展需要,投入经费万多元,于××××年月建成机关内部局域网,实现内部联网,达到资源共享,在地级市中是第一家建成办公自动化网络,在省残联网络中增设我市残联网页,今后,我会可以通过网络将我市残疾人工作传到省残联,传遍全中国。

⒋加强内部安全管理。按市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在一楼办公区投入经费多元增添防盗装置,安装防盗门及防盗网。全年没有发现被盗案件,职工内部民事调解工作有所改善,家属大院内部没有发现因家庭矛盾引发的民事纠纷问题。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四、以开展“双评”活动为契机,关心职工生活,解决群众急需解决的问题

按市委要求,今年在机关内部组织了“评议机关党员,评议机关党支部”活动(简称为“两评”活动),在“两评”活动中制定了“两评”活动工作方案,以党小组为单位,收集意见与建议,借助党外力量,征求党内党外群众意见,针对提出的意见与建议,归纳分类列为十二个方面问题,印发给党组各成员。党组领导成员召开党组会,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对待群众批评与建议,会党组抓存在问题的解决,从职工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作为整改措施中优先解决重点,不能解决的也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⒈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投入加大。××××年月份,全市医疗制度改革后,我们及时做好机关及二级单位的医改工作,为减轻机关干部看病住院的经费困难,按上级文件要求,给每个职工垫入元不等的医疗基金,分别进入个人帐号,减轻了干部职工看病的经费投入,全年累计投入医疗基金达万元。

⒉职工住房补贴公积金加大。按上级文件要求,单位与个人住房公积金补贴一直未能到位,××××年会党组理事会从关心职工角度提高了单位对职工个人补贴标准,由原来提高到现在的,全年累计投入经费达万元。

⒊全年节假日对职工补贴经费与去年相比也有所增长。由去年人均元,提高到今年人均元。

⒋二级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工作实现了统一。由于历史原因就业中心工作人员同一单位、同一用工性质,单位与个人缴纳保险金数额比例不同,会党组、理事会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对同一类人员实行统一标准,即由个人缴纳,单位缴纳,单位给职工投入经费每年就达万元。

⒌给机关大院家属提供了网络服务。会党组理事会从关心职工出发,在不增加单位经费负担前提下,单位牵头,职工需要安装电脑网络的给予提供便利,省去每月元上网费开支,既减轻了职工家属经费负担,又提高了干部职工电脑操作水平。

⒍为机关大院职工安装防盗门。为减轻大院住家安全之忧,理事会投入经费,采取职工拿一点,单位贴一点办法,为职工大楼安装防盗门,单位投入经费达壹仟多元,解决了职工后顾之忧,实现了安全、网络的全方位服务。

五、发挥机关群团作用,丰富职工文化生活

会机关工会、青年团、妇联、计划生育部门在会党组、理事会直接领导下,在机关党支部带领下,积极参加市直机关工委等党政工团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

⒈先后参加工会干部的《工会法》宣传培训学习班,计生干部参加的计划生育工作培训班。我会计生干部徐凤英同志被评为优秀计生干部,受到上级有关部门表彰。

⒉继续在就业中心开展“巾帼创建文明示范岗”活动。组织爱好象棋干部参加全市组织的象棋比赛活动,取得团体总分达分以上的较好成绩了。

⒊×月×日,组队参加市委组织部举办的英语赛活动。

⒋跃了职工文化体育活动。×月×日,单位投入经费在机关活动室组织麻将、扑克比赛,产生一、二、三等奖,晚上在活动室开展职工跳舞联谊活动。通过这些活动活跃了职工文化体育活动,又提高了职工的工作热情,交流了思想感情,增进了职工团结,为全年残疾人各项任务完成注入新的活力。

总之,通过一年工作,市残联干部职工在会党组、理事会领导下,取得了一些成绩,得到上级残联及广大残疾人的肯定与支持,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机关活力不强、机制不新、协调配合不够、思想政治工作不力等问题。我相信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有会党组、理事会的坚强领导,有干部职工的同心协力与支持,我市残联机关工作一定会取得更大成绩。

××××年如何加强机关内部管理呢?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行:

⒈加强会党组中心理论学习小组的政策引导与政治业务学习。制定会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机关党建工作计划,制定理事会议事规则,提高会党组、理事会组织领导能力及驾驭全局能力。

⒉强化机关内部管理,堵塞漏洞,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加强政务公开,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过程、公开办事结果,增加残联政务工作透明度。制定全市扶残助残实施细则。

⒊继续开展创建学习型、服务型机关活动。制定市残联《关于创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职工、学习型家庭的若干暂行规定》,建立奖励约束机制,促进机关工作作风、业务素质的全面提高。

⒋培养残疾人体育文艺人才。发展一批、培养一批、成长一批,促进全市文艺体育人才健康成长。

⒌再次启动全市白内障复明工程。社区康复抓点带面,精防工作抓好示范点,聋儿康复加大改革力度,各项康复工作全面发展。

⒍召开全市第四次残疾人代表大会。认真总结第三届代表大会以来残疾人事业发展经验,深入研究残疾人事业发展中新思路、新办法,确定今后一段时期残疾人工作目标任务。

⒎完善残疾人服务设施。力争市残疾人康复教育中心定点工作有实质性进展,解决就业中心办公场地,妥善解决中心人员编制、经费问题,力争纳入财政预算内管理。

⒏充分利用国家赋予残疾人优惠政策,状大残联经济,实现产业自立。做大做强社会福利企业,进一步扩大集中安残的主渠道。

、探索专门协会工作方式方法。按上级要求对会属四个专门协会依法进行社团法人登记,使基层残联协会工作更具有活力,更适应残疾人、适应残疾人事业、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与市人大、市法制办开展“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用法制手段维护残联与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整体推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培训、扶贫、文化体育等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第8篇:残联财务工作计划范文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全文第一条 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过程中,一些地方法规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一定比例的,要交纳残疾人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为了规范和加强保障金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保障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

专项资金。保障金按属地原则交纳,中央部门所属单位按照所在地地方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达到规定的安排比例。

第三条 企业、城乡集体经济组织交纳的保障金从管理费用中列支,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交纳的保障金从单位预算经费包干结余或收支结余中列支。

第四条 保障金的收取、使用和管理,由县级以上(含县级)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具体负责,并接受本地区残疾人联合会的领导。

第五条 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因经费困难,企业因政策性亏损等原因,确需减免保障金的,由单位提出申请,报同级财政部门和残疾人联合会,经财政部门会同残疾人联合会审批后,可以给予减免照顾。未经批准,逾期不交者,可对逾期不交的部分按日加收5滞纳金。

第六条 保障金专项用于下列开支:

(一)补贴残疾人职业培训费用;

(二)奖励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及为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

(三)有偿扶持残疾人集体从业、个体经营;

(四)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适当补助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经费开支。

(五)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直接用于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其他开支。

保障金必须按照上述规定用途使用,任何部门不得平调或挪作他用。

第七条 各级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保障金的财务管理制度,配备专门人员负责保障金的收支管理,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八条 收取保障金,必须使用财政部统一制定,省级财政部门印制发放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专用票据》,并加盖本地区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印章。

第九条 保障金暂按预算外资金进行管理,实行财政专户储存,计划管理,严格审批。保障金的存款利息收入计入保障金。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收取的保障金,应按规定交存财政专户,并按规定编制保障金年度使用计划,报经财政部门审批后,由财政部门将资金

划拨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帐户,并严格按计划使用。保障金年终结余结转下年安排使用。

第十条 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应编制保障金年度收支预决算,经同级残疾人联合会审核、财政部门批准后,报同级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和上一级残疾人联合会备案。

第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备案。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之日起执行。

浙江为残疾人保障出新政:细化补贴 扩大受益人群贯彻落实浙江省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视频会议在杭州召开,部署启动浙江省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与此前相比,新政提高了补贴标准,扩大了受益人群。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浙江将补贴对象扩大到低保边缘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浙江将补贴范围扩大到非重度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

根据20xx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结果,浙江省共有残疾人311.8万人。目前,该省共有持证残疾人111.5万人,与普通人相比,残疾人劳动创收能力弱,获取收入困难。

在此背景下,浙江省政府出台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

当日会议上,对于残疾人两项补贴具体发放对象,浙江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是为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下的残疾人或本人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下的劳动年龄段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是为残疾人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以及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

该制度相比浙江省原有制度,覆盖对象更广,受益人更多,补贴标准水平还走在全国前列。浙江省民政厅副厅长苏长聪如此表示。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浙江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首先在补贴范围上有突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浙江将补贴对象扩大到低保边缘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浙江将补贴范围扩大到非重度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扩大了补助对象范围。

第9篇:残联财务工作计划范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各司其职,资源共享,紧紧围绕残疾人的康复需求,加强政策法规和康复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康复技术和服务能力,为残疾人提供全方位的康复服务。

二、组织机构

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区残联、区卫生和人口计生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公安分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区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审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评审工作小组,办公地点设在区残联。办公室负责制定社区康复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会议,交流工作情况,协调解决问题,督导检查工作,发挥职能作用,共同做好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评审工作小组,负责对各街道、园区残疾人康复工作进行审评。各街道、园区要建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组织管理本辖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

三、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区残联:制定实施方案,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各项康复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指导、协调残疾人康复机构开展业务;组织实施康复管理人员业务培训;负责对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组织评审工作。

区卫生和人口计生局:负责行业监督管理,建立考核评价标准,落实各级卫生服务机构的康复项目,加强对设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康复训练室的管理,配备专(兼)职康复指导员;组织开展康复指导员专业培训;抓好残疾儿童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康复,预防残疾发生;开展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普及工作。

区民政局:将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社区建设规划,社区服务中心要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和活动场所;社会福利机构,为孤残儿童和老年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为符合条件的低保和处于低保边缘的贫困残疾人提供生活和医疗救助。

区财政局:将残疾人康复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大重点康复项目和康复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配套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对城乡低收入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给予补助;支持和参与残疾人康复保障方面的政策措施的制定。

区教育局:把安全知识教育和残疾预防、康复知识纳入课程内容,普及康复基础知识。加强特教中心残疾学生的康复及评估工作。

公安分局:负责牵头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处置工作,依法做好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司法鉴定工作,按程序送定点医院强制治疗及解除强制治疗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至2012年7月)各街道分别制定实施方案,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召开动员会,做好宣传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2年7月-8月)各街道、园区、各有关部门依据任务指标分解要求,落实各自职责,协调解决问题,做好建档立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分别对本区六类残疾人康复技术指导中心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进行检查;在检查评估基础上,8月底前完成本区自查报告。

(三)整改阶段。(2012年9月)查漏补缺,逐个整改,巩固提高。

(四)迎检阶段。(2012年10月)迎接省审评领导小组对本区的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