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年度村委会工作计划范文

年度村委会工作计划精选(九篇)

年度村委会工作计划

第1篇:年度村委会工作计划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及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关于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工作部署,着力在提高参合率、保障水平、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上下功夫,进一步巩固成果,规范制度,强化管理,创新工作运行机制,切实做到为民、便民、利民,为构建和谐安康的新林州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进一步巩固新农合覆盖面,全市农民参合率继续稳定在99%以上,实现农村常住人口应保尽保。

(二)加强新农合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建立基金运行分析和风险预警制度,控制基金结余,提高使用效率,统筹基金当年结余率控制在15%以内,累计结余不超过当年统筹基金的25%。

(三)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力争达到60%左右,全市参合农民受益率达到50%以上。

(四)加强经办机构管理及服务能力建设。做好纸质合作医疗证更换磁卡的前期准备工作。加强异地就医结算能力建设,全面推进省内就医即时结报工作,最大限度地便民利民。

(五)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加大对套取新农合基金行为的处罚力度。

(六)完善新农合门诊统筹制度,提高参合农民门诊就的保障水平。

(七)逐步扩大参合农民重症慢性病和特殊病种及儿童大病救助范围,探索开展按病种付费支付方式改革试点。提高参合农民受益水平。

三、主要工作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农民知情,安排专人抓好宣传工作,把党中央的惠民政策以及我市政策调整内容宣传到位,采取多种途径,不同的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更新宣传方法,做到宣传不留死角,宣传不定时间,把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经常性的工作来抓,抓好特色,抓出成效。

2、推动新农合由“保基本、保基层、保小病”原则向“保大病、保小病相结合”原则转变,逐步扩大儿童大病救助范围,逐步扩大重症慢性病保障范围及鉴定审核工作。以及建立对基层医疗机构新农合倾斜政策的长郊机制,并完善对乡镇卫生院的监管体系,打造一个规范化,程序化,格式化的网络服务监管平台。

3、积级探索新农合医疗价格及成本控制机制,一是加快医院付费方式改革创新,推动实行乡级(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定点医疗机构30种常见病按病种限价管理的起付线以上全免费治疗,二是通过广泛调查、深入论证,积极探索“按病种付费”的支付新模式,进一步减轻农民就医负担。

4、加快完善即时结报制度,方便农民。2012年我市将在实现河南省范围内省、市级医疗机构跨区即时结报的基础上,全面推进林州市范围内各定点医疗机构出院即时结报,实现参合农民无论到省内哪家医院看病,都能在出院时报销费用。

5、加强监管,让农民受益。随着即时结报工作的全面推进,2012年我办监管工作的重心将由事后监管转移到事前、事中监管上来,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更新监管方法,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加强网络化实时监管,随时发现问题,随时检查就地处理,第一时间到位,第一时间处理,切实强化监管与检查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6、积极推进新农合纸质合作医疗证更换磁卡工作,实现由“一证通”向“一卡通”的转变,使参合农民在全省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直接刷卡报销。

第2篇:年度村委会工作计划范文

人口控制思想并不是现代社会独有的专利。费孝通先生在《江村经济》中就曾描述过20世纪30年代江苏江村村民们自发进行人口控制的情景。在江村,尽管“结成婚姻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传宗接代”,但是“必须要有足够的劳动对象来利用这些劳动力。由于拥有土地面积有限,能养多少人也有限度,家里多余的成员成了沉重的负担”:“按照当地的习惯,孩子长大后就要分家产。有限的土地如果一分为二,就意味着两个儿子都要贫困”:“通常的办法是溺婴或流产……杀害女婴就更为经常”:“从儿童的总数就可以看到这个结果:16岁以下的儿童总共只有47名,平均每家1.3个”{1}.

费孝通先生描述的江村是中国农村即将面临重大社会变革前的真实写照。自民国南京政府成立后,就一直致力于将农村纳入国家政权的直接管辖范围。这在《江村经济》中国民政府推行保甲制可以反映出来。按照国家-社会二分法,这是国家权力不断深入到乡村生活、干预乡村现代化进程的表现,也是杜赞奇所认为的国家政权内卷化的进程。但是,这种体制在江村遇到了抵抗,并没有被村民认同。这使我们有理由相信江村仍处在传统的村民自治中。

不过,这种村民自治与封建社会时期的村民自治已有了根本性的不同,宗族势力已逐渐走向衰败,但是新的国家-社会关系的建立尚待时日。这一结论对我们认识当前村民自治状态下计划生育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本文意在从制度层面剖析村民自治与计划生育之间的关系,并对今后计划生育工作提出制度性建设意见。

二、村民自治下的村庄与村民

村民自治是作为一种草根民主显现在村民的日常生活中的。《宪法》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有学者由此推导出村民自治的定义:“中国农村村民自治是农村基层人民群众自治,即村民通过自治组织依法办理与村民利益相关的村内事物,实现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2}

作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村民自治,与改革开放以前以人民公社为代表的政社合一的管理方式相比,它是在国家政权逐步退出农村过程中,在传统的国家-社会二分中加入了法的因素。这必将对村庄与乡镇政权、村庄与村民的关系产生巨大的影响。

在村庄与乡镇政权的关系上,依《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从法的意义上讲,村民委员会依法只需对村民及村民大会负责,村民委员会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也只对本村村民有效力。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看到,村庄与乡镇政权由此却开始了新一轮的权力博弈。此中类型繁多,不再列举。但是如何处理乡镇政权与村庄的关系却已不再是可以回避的话题。

从乡镇一方来看,随着乡镇政府对农村社会管理的职责和权能的增多,需要村民委员会的直接参与,这必然导致对村委会工作的干预,如计划生育政策、教育普九计划等等。乡镇政府自觉或不自觉地与法律规定相悖,在自己的潜意识中仍认为村委会是乡镇政府的“腿”,是自己的行政下属,和过去的隶属关系没有什么不一样,只是叫法不同罢了。徐勇认为,这种现象与以下三个方面的影响因素有关:从宏观层面看,人民公社解体后,实行“政社分开”,乡政府不再直接管理经济、组织生产,村组织的行政化色彩也较浓,所以乡政管理较为顺利。

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村的宏观环境有所改变,乡政管理的职能迅速增多;从中观层面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制定贯彻与分权式改革有关。这种分权除了国家与社会分权外,还包括中央与地方,地方与地方的分权。各个地方和各个部门在获得自主权的同时,也有其相对独立的利益和意志;从微观层面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制定贯彻之际正处于市场经济初步发育之时。人民公社解体后,随着农村商品经济发展和向市场经济过渡,农村基层干部的谋利意识和行为迅速增长,且得不到相应的约制。分权式改革赋予农村基层干部更大权限,但分权没有与制约相匹配,以致于不少农村基层干部运用其权力获取不正当利益。其重要方式就是“搭便车”行为{3}.

在村庄与村民的关系方面,焦点在于村民对村民自治的态度及对村内公共事务的参与热情。客观地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贯彻实施,使得村民的民主意识增强,要求通过村民委员会这一群众自治组织维护其合法权益。这也是近几年来村民委员会能够迅速被广大村民认可的根本原因。但是在参与的热情和如何参与等问题上,村民们之间却有着明显的差异,存在很多研究者所诟病的农民参与意识不强问题。村民在村庄治理中扮演着不同角色,呈现出阶层分化的趋势:一部分掌握村庄社会资源的群体,成为影响村民自治的最直接力量,这些成员包括村庄一部分先富裕起来的村民、在任或者已卸任的村干部和党员等;另一部分是普通村民,村级公共事务参与少。有研究者举例某乡的选举情况说:“一位原乡党委书记说:”如果我们通知一万个农民到指定的投票点投票,实际到达的最多只有一千人,多数农民对选举抱无所谓的、事不关己的态度。‘几位村党支部书记谈到,为了确保大多数选民能够参加选举大会,他们不得不给每一个参加会议的农民发一天工资。有时候,村里的几个主要干部还得拿着投票箱分片跑到农民家中,’请‘他们在选票上划几个圈。“{4}

三、计划生育与村民自治的政策推动进程

当前我国计划生育与村民自治的实施主要是由政府起推动作用。所以本文所分析的计划生育与村民自治基于当前广大村庄的一种实践行为,而不仅仅局限于学者们基于法理等观念所提出的理想型。计划生育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在基层还必须要依靠一套专门的计划生育干部队伍来做工作。理想中的“三结合”的状态即“与发展经济相结合,与帮助农民勤劳致富奔小康相结合,与建设文明幸福小家庭相结合”,在农业近几年来增产不增收的现实生活中处境难免有些尴尬。而村民自治在处理乡镇政权、村民之间的关系时,其优势尚待观察,这些都是我们在考察制度时不可忽视的制约因素。不过,从村民自治与计划生育的推动进程来看,二者都是我国由政府出面,由上至下逐步推行的。但是,计划生育虽历经坎坷,却因中央的高度重视,已经建立了一套相对独立的工作体制。村民自治由于对村民委员会的定位等问题未能合理解决,离村民们的要求还有一段距离,有待于政治体制改革进一步的深化,似乎仍然处在“普及”阶段。

从发展历史来看,计划生育制度的实行要早于村民自治制度。以1962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联合《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的指示》为标志,“计划生育”一词正式推向社会。1971年以国发51号文件为标志开始大力推行计划生育工作,提出了“晚、稀、少”的政策要求。

1978年把“国家提倡和推行计划生育”列入了新宪法。1980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要求全国人民为民族的未来、国家的未来着想,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党员、团员和各级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响应这一号召{5}.1981年,国家设立了计划生育委员会,其职责包括拟定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起草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草案;协助有关部门制定相关的社会经济政策,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等等。从计划生育政策来看,经历了下列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49~1953年,鼓励生育政策阶段。第二阶段,1954~1959年,政策转变酝酿阶段。第三阶段,1960~当今,实施限制生育阶段。其中1980年秋~1984年春,由“晚、稀、少”政策调整为“晚、一孩”政策;1984年春~1991年,完善生育政策,形成地方计划生育条例;1991~当今,是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稳定阶段{6}.当前我国计划生育工作处于历史上最好的时期。“在经济还不发达的情况下,有效地控制了人口过快增长,使生育水平下降到更替水平以下,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从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历史性转变”{7}.中国计划生育工作体制可以说已经走上了一条良性循环的道路。但是应该注意到,尽管人们的生育行为大多能与法律和政策相吻合,但是人们的生育意愿距离政策要求尚有距离。如有学者1997年在广西资源县和浙江温岭市农村对计划生育户中的育龄妇女做调查时,发现资源县被调查的计划生育户家庭认为“二孩为最理想数”的比例为82.5%,温岭市为69.7%{8}.性别偏好在农村依然普遍存在,计划生育率还有可能出现反弹。弄不好,还会出现80年代初计划生育的强烈反弹事态。

村民自治在理论上并不是新鲜事物,在农村实际生活中更是一直存在。有人就认为,我国村民自治的历史至少可追溯到元明时期{9}.建国后,我国村民自治的起点应该从20世纪80年代算起。1982年12月,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新宪法,总结了各地农村的实践经验,确认了村民委员会的法律地位。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才正式宣告工农商学兵"五位一体"的人民公社制的终结。1987年11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并规定自1988年6月1日起正式生效。1998年11月4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修改后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在法律意义上完成了村民自治的立法进程。村民自治的实施若以村民委员会选举为标准来算,那么按民政部有关官员的说法,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启动阶段,可以说是“普及胜于规范”的阶段。这个阶段从1988年到1992年,不管是真选举还是假选举,村民代表选举还是户代表选举,定下村委会任期开展选举,比说什么都重要。第二阶段从1992年到1995年,是“边普及边提高”阶段,到1995年、1996年,程序性的、比较规范的选举在全国就推开了。1996年以后,村委会选举进入第三个阶段。在全国出现了闻名于世的“海选”{10}.但是村民委员会开展民主选举并不能代表一切,也并不能解决一切问题。村民选举的制度建设、农村两委的关系(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与乡镇政权的关系、村民委员会的功能等问题,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都没能说清楚,这种模糊化的处理方式必将对村民自治带来负面影响。

四、计划生育与村民自治制度融合

经过对计划生育与村民自治的历程对比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计划生育工作虽然曾被视为“天下第一难”,但是由于较好地考虑了城乡差别,尊重了农民的利益和意愿,还是能得到村民们的理解和支持。越来越多的调查资料显示,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青年受教育水平越高,理想子女数愈呈下降趋势。村民自治在我国虽然有史可寻,但是受建国后土地改革、建农业合作社、人民公社等因素的冲击,传统村民自治的基础已基本消失殆尽,村民自治已没有更多的历史资源可以借鉴,广大农村基本上还处于村民自治道路探索之中。

笔者在此借用两个对立的概念来描述计划生育与村民自治制度间的融合关系:亲和机制与张力机制。亲和机制类似于根本利益与特殊利益之间的利益关系,反映了制度间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一面;张力机制主要反映在制度的功能上。任何社会制度都既存在正功能,也存在负功能,张力机制反映的是制度间相互冲突、相互斗争的一面。

从亲和机制的角度来看,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存在以下共同点:

第一,法律日益成为调节国家、集体与个人的主要手段,是村民根本利益的体现。从人口控制角度来看,当前我国仍面临着巨大的人口压力。农民越穷越生,越生越穷的现象仍然存在。依照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同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1990年7月1日零时的113368万人相比,十年零四个月共增加了13215万人,增长11.66%。平均每年增加1279万人,年平均增长率为1.07%{11}.人口再生产类型在实现历史性的转变后,人口控制仍然任重而道远,稳定低生育水平是今后一个时期重大而艰巨的任务。从村民自治方面看,自1983年起撤销人民公社制后,农村家庭经济的重要性日益凸现,由此引发了村民自治及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的需求。村民委员会直选和实行村民自治,一方面坚持了党的政府对农村的领导,维护了政治权威,同时,由村民直接选举村领导的形式,满足了村民管理自己的要求,因而得到了党和政府,以及广大村民的支持。这些政策都体现了农民的根本利益的要求。

第二,尊重文化传统,重视农民利益。这个也是计划生育与村民自治的共同点,但在当前工作中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有许多研究者对当前农村地区超生现象严重、重男轻女的思想困惑不解,总以农民思想落后等观念来解释。但是如果考虑到农村社区封闭性强的特征,考虑到传统习俗的影响仍然存在,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特别是养老体系尚未建立的事实,那么,对农民来说多生育一个孩子,确实能减轻养老的负担,确实能够增加农业生产力水平。

相信这些都是80年代计划生育实行“堵大口、开小口”的原因。从管理成本来说,计划生育与村民自治相结合有利于降低管理成本。村民自治要求农村实行村务公开制度,其中就包括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这必将增强计划生育工作以人为本的思想,促进“三为主”方针的落实(即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这将减少计划生育工作中的暗箱操作,减少寻租行为,有利于农民对计划生育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从张力机制来看,计划生育与村民自治的结合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计划生育与村民自治的时间差问题。计划生育若以1971年国发51号文件为标志开始算起已有30年的历史。村民自治若从198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开始实施算起也有13年的历史。但是二者在农村的落实情况不可同日而语。计划生育工作已形成了一个相对独立、系统的体系,得到上从国家领导,下至普通百姓的关注和拥护。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央政府每年召开一次关于人口发展问题的座谈会,研究分析重大问题,制定重大决策和措施{12},对地方政府的考核实行的是一票否决制。但是村民自治从其诞生之日起就面临着激烈的争议。时至今日,对村民自治仍有很多地方领导并不支持。当前推行的村民自治问题也不少,最关键的是村民对村民自治的评价并不高,三农问题突出。有研究者指出,目前的主要问题是,参与的实践进程明显滞后。对于村级事务,村民缺乏参与感,对于村级干部,村民缺乏信任感,而且村民评价的趋势性变化是越来越低。

这是当前村级组织面临的重要困境。有些村民自治只是走走形式。从长远来看,这将进一步导致村民对村委会不信任,将有害于村民自治的进程,这种情况下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也不可能真正实现。

第二,计划生育与村民自治容忍度问题。尽管计划生育与村民自治主要由政府来推动,但是,这两者之间还是存在巨大的差别。我们可以视计划生育为硬控制——每年基层都要向上级汇报计划生育工作,申请生育指标,编制人口计划,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村民要予以相关处罚。而村民自治则可以视为一种软控制——村民是村民自治的主体,村民委员会依法处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包括计划生育工作。那么这两种控制手段应该如何结合在一起呢?是通过村委会与村民签订协议书,由此来约束村民的生育行为?还是像以前一样,通过简单划一的工作方式来解决?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究竟是计划生育管理程序上的一种调整还是一种新的管理方式?这恐怕还有待于对村庄集体的再定义与土地所有制的改革的进行程度。要实行二者完全的融合,恐怕需要等到户籍制度被打破,城乡一体化才可能实现。

五、村民自治下人口控制的基本设想

应该说,现行的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尚有潜力可挖。本文所说的基本设想基于在村民自治环境下国家的可能作为,并将人口控制与社区发展结合起来,进而将人口控制转到社区控制上来。对社区控制而言,一方面,社区控制具有硬控制和外控制的特性,代表政府完成计划生育的“政务”;另一方面,社区是基层群众共同利益的代表,具有“软控制”和“内控制”的特性,能够唤醒大家的自觉性、责任心和参与感,可以成为村民自治环境下计划生育工作思路。

第一,重视村庄生育文化的建设。对于村民自治环境下的村民而言,他们实际上是生活在农村这样一个特定的文化场内,在这个场内,村民们的生育行为有很强的趋同心理。村内文化观念是村民生育选择的重要坐标。与费孝通描述的30年代江村的人口控制不同的是,当前我国农村大部分农民已经摆脱了贫困,正步入小康生活,生儿育女并非完全是经济上的追求,而是村庄文化氛围的影响。新型生育观念按照国家计生委宣传司所说,即“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男女平等、生男生女一样好,女儿也是传后人;男性参与,计划生育,丈夫有责”。

在村落生育文化的建设中,要注意的有两点:一是妇女的参与;一是对外来信息的引入。妇女参与有助于改善妇女在农村生活中的地位,有提高对女性价值的认识,改变以前重男轻女的思想。对外来信息的引入有助于开阔村民的视野,有助于更新生育价值观。

第二,消除影响人口控制的政策因素的影响,将个人的生育行为转变为可预期的理性行为。从经济学的观点来看,村民生育的特点是无直接受害人,这极易触发村民的搭便车行为。

特别是在土地集体所有的情况下更是如此。在此,就必须增强村民生育选择中的理性选择观念。除了加大对计划生育进行利益导向,还必须提高生育行为的机会成本。当前我国一些政策性的因素事实上是起着刺激人口增长的作用的。有学者就曾分析过当代中国土地制度对人口生育的影响,认为传统的土地集体所有制刺激人口增长;而改革开放以来集体所有的包干到户土地制度,使得人口增长的机制得以保留{13}.贵州湄潭试验区为了利于分配固定的耕地给农户,定期重新分配耕地的做法于1987年停止,代之以“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新的土地制度,使得多数家庭降低了生育意愿。当前我国农村养老保障采用的是家庭养老为主体,社会养老为辅。事实上起到了鼓励农民多生的效应,对人口的控制极为不利。这也是我们实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时应该考虑到的因素。其他诸如城乡间社会保障的差异等都影响了人口从农村往城市迁移,使得农村流动人口的控制加大了难度。使得城市化进程减慢,计划生育也随之受影响。但是,这些都是人口控制与社会发展的系统工程,并非单单依靠村民自治就能解决的,值得我们今后在村民自治中重视。

注:

1费孝通:《江村经济》第44~47页,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

2徐勇:《中国农村村民自治》,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3徐勇:“论乡政管理与村民自治的有机衔接”,《华中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7年第1期。

4张乐天:“公社制度终结后的浙北农村政治与经济——浙北农村调查引发的思考”,《战略与管理》1997年第3期。

5赵德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计划生育工作的思考”,《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5年第3期。

6“中国人口政策的过去、现在与未来”,《人口研究》2000年第4期。

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2000年3月2日)。

8周长洪、徐长醒:“农民生育意愿与动机及其成因的调查分析”,《人口与经济》1998年第6期。

9张军:“关于村民自治的思考”,《中国农村观察》2000年第1期。

10王振耀:“中国的村民自治与民主化发展道路”,《战略与管理》2000年第2期。

11“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人民日报》2001年3月29日。

第3篇:年度村委会工作计划范文

村务公开自从在我国农村自发产生之后,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完善,时至今日,其已经成为我国农村民主监督的一项不可或缺的重要制度和村民自治的健康发展的积极保障。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1村务新年工作计划报告》,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21村务新年工作计划报告

___纪委和村党总支的领导下,

__年度按照党章和村民自治管理规定的任务和责任,总结工作经验,经会议讨论后,将一、民族理财工作计划

20__年工作计划制定如下:1、每月5日集中对本村上月全部的收支单据、财务报表进行逐笔检查、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予以退回,对有疑问的要求解释,并提出修改意见,对符合规定的确认入账,并在村委公开栏中公开。2、检查资产、资金的库存情况,审核年终的收益分配方案,配合上级部门对村级财务工作的审计。3、监督村不合理开支,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向村监会或两委会汇报;参与村群众对财务管理信访问题的调查,反映、解释、参与村干部任中离任的审计。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1、每月6日全部小组成员到村民家中走访,听取建议和意见,认真分析发现的问题,对带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早掌握情况、予以疏导。2、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例会,汇报三个月以来村党风廉政工作建设和村干部勤政廉政的监督情况,及其大事项公开情况。3、每半年末参与村廉政勤政“双述”

、“双评”活动,对村干部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和个人事项方面进行监督。三、党务村务公开计划1、每月8日对村级财务进行公布,监督检查内容的真实性,对公开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改正。2、对村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资产出售出租,进行全程监督,对工程验收、审核和资金的拨付、追加等情况进行监督,发现不规范行为及时向镇纪委反映。3、年终时对本村本年度财务收支决赛方案、财务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村务财务工作的执行情况。为确保村务监督委员会正确行使权利义务,切实发挥监督作用,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健康发展,南贾各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现制定

20__年的工作计划。一要对财务进行清算。村务监督委员会将对难贾各庄村过往财务进行一次彻底清算。二要加强对村集体财务监管。村务监督委员根据实际情况,每半年对财务进行一次核查,

今年共进行2次清算核查。三要加强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对新当选的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培训,引导他们积极发挥作用。组织他们对监委会的职责、权利及义务,国家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村务公开的内容要求和基本程序,农村财务管理的基础知识以及开展监督工作的办法步骤等内容进行系统的学习,提高监委会成员素质,保证监委会成员正确履行职责

,引导他们对村级事务决策的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程监督,实现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构建向村级组织延伸。四要健全各项制度。逐步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责任制度、监督报告制度、工作督导制度、人员培训制度、奖惩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监委会运作。进一步健全监委会的管理考核制度,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考核机制。讨论通过的制度及时在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五要做好本职工作。作为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成员,要严格按照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相关制度履行好以下职责:一是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本村村务流程化管理制度落实

情况实行监督; 二是对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事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三是对村集体资金收支、资产资源处置进行监督对村干部权力行使实施监督

;四是

;五是配合支持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正确履行职责,引导村民支持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

2021村务新年工作计划报告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村各项村务公开制度,认真在全村范围内全面地开展村务公开工作,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保障村民对村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村民自治,促进农村经济协调发展和社会稳定,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11年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依据,按照“规范、创新、提高、落实”的基本工作思路,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通过树立典型、总结经验、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完善机制,进一步提高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整体水平,推进基层民主建设。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

(二)加强调查研究,切实推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一是积极配合红雁街道有关部门做好村民自治的执法检查工作,认真总结近些年我村好的经验、做法,分析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注重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提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培养农民群众民主习惯等方面的有效策

略和措施。二是积极探索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新办法、新制度、新机制和新模式,积极拓展村务公开内容,将新的惠农政策,新农村建设、农村集体资产和资源处置情况、村干部民主评议、考核和审计结果等事项,及时纳入村务公开范围。根据民政部要求,认真做好村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加强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内容和档案资料的规范管理,确保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

(三)推进规范化建设。一是根据《村委会组织法》规定,继续深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后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有关组织调整建立、有关制度衔接完善工作。逐步使村级自治组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更加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力争到年底我村达到规范化建设的标准要求。进一步研究制定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方法措施,适时召开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巩固规范化成果、建立规范化建设长效机制的各项工作。

三、我村会继续深化村务公开,推动农村工作的全面发展,实行村务公开是新形势下的安民之策,落实民主管理是促进自我发展的治村之本。由于扎实开展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坚定不移地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开展村民自治,大力推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调动村民参与村务公开的积极性,总结经验,常抓不懈,推动我村村务公开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进一步明确村“两委”班子任务和岗位责任,提高“两委”班子素质,充分发挥村党支部在农村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村委会的村民自治作用,以及村民代表作用。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两委班子的工作程序,加大对村委会主任和村级干部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村干部的思想文化素质和工作水平,为村务公开提供组织保证。

2011年我们要紧跟社会发展的新形式,全面系统的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加强学习,提高政治水平,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充分发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将我村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做好,保持我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而努力。

2021村务新年工作计划报告

我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在___纪委和村党总支的领导下,按照党章和村民自治管理规定的任务和责任,总结2014年度工作经验,经会议讨论后,将2015年工作计划制定如下:

一、民族理财工作计划

1、每月5日集中对本村上月全部的收支单据、财务报表进行逐笔检查、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予以退回,对有疑问的要求解释,并提出修改意见,对符合规定的确认入账,并在村委公开栏中公开。

2、检查资产、资金的库存情况,审核年终的收益分配方案,配合上级部门对村级财务工作的审计。

3、监督村不合理开支,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向村监会或两委会汇报;参与村群众对财务管理信访问题的调查,反映、解释、参与村干部任中离任的审计。

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1、每月6日全部小组成员到村民家中走访,听取建议和意见,认真分析发现的问题,对带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早掌握情况、予以疏导。

2、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例会,汇报三个月以来村党风廉政工作建设和村干部勤政廉政的监督情况,及其大事项公开情况。

3、每半年末参与村廉政勤政“双述”、“双评”活动,对村干部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和个人事项方面进行监督。 三、党务村务公开计划

1、每月8日对村级财务进行公布,监督检查内容的真实性,对公开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改正。

第4篇:年度村委会工作计划范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湖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及省、市政府召开的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在全镇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实现计生工作的重心下移,建立起县指导、镇负责、村自治、户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村级规范化管理、乡镇监督服务、县调控指导的工作格局,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镇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整体推进,经研究决定成立鸭田镇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领导小组。

政 委:邹黎亮

组 长:彭 军

副组长:王柏林

成 员:罗孝良 郑雪珍 夏卫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开展日常工作,由王柏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

全镇出动两辆宣传车,上村入户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重大意义。在主要公路悬挂不少于二十条宣传横幅,各村(居)也要张贴五十条以上标语。通过开展声势洁大的宣传活动,在全镇形成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执潮。

(二)制定实施方案

各村要从自己的实际出发,制定关于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村民自治的内容、要求、方法、步骤与标准条件,切实在推行村民自治工作中做到有章可循,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严格操作程序

1、确定类型。各村按村民自治的创建村、合格村、先进村、模范村四个类型自定一个类型,并于5月18日前报镇计生办。

2、制定章程。村(居)委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负责起草《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章程》初稿,提请村(居)两委、协会理事会和村(居)干部讨论修改,形成《章程》讨论稿,然后将讨论稿印发各户,由村(居)民提出意见,户主签字后交回村(居)民代表大会宣读《章程》修订稿,由村(居)民集体表决,通过后,报镇人民政府备案,将《章程》印发全体村(居)民执行,完成时间为6月21日—6月30日;

3、签订合同。由村委会与村民直接签订《计划生育合同》,明确双方承计划生育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时间安排为7月1日至7月10日;

4、组织实施。在全村范围内认真组织实施《村(居)民自治章程》。

(四)规范各项制度

1、大力推行村(居)计划生育专干民主推荐、镇聘村用制度。村(居)计划生育专干原则上由村(居)委会委员担任。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由村(居)民直接推举产生。村计生专干的基本条件: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有本领,拥护并带头执行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45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的女同志;

2、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民主决策制度。凡是村(居)民普遍关心和涉及他们切身利益的计划生育有关事项,都应如实公开,维护群众的知情权。村(居)民直接参与村级计划生育事务的决策,村(居)的计划生育奖励、处罚等重大事项,都要提交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和走群众路线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不同意见,让广大村(民)民通过村(居)民大会或村(居)民代表会议依法决定;

3、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制度。要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依据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居)实际,讨论制定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村规民约、计划生育合同,明确村(居)民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和义务,让村(居)民依章依制管理好本村(居)的计划生育事务;

4、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民主监督制度。要重点推行计划生育村(居)务公开和民主评议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出生人口名单,申请再生育村(居)居名单,违法生育处理及执行情况,享受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奖励优待政策人员名单及落实情况,流动人口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情况,计划生育收费项目标准,基本生育政策,免费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奖励优待政策和计划生育办事程序等。民主评议村级计划生育工作,由镇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可采取村(居)民委员会向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听取村(居)民或村(居)民代表评议意见、走访座谈,问卷调查和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进行。民主评议可以根据需要每年组织1—2次,其结果作为镇人民政府对村人口计生工作评估的依据。要把群众满意与否作为衡量村委会主要成员和计划生育专职工作人员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之一,评估结果要与村有关干部的使用和工资挂钩。

(五)分类指导带动

全镇要培植出3个以上样板村(居)。按照创建、合格、先进、模范村(居)四种类型在全镇推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

四、配套措施

(一)加强计生协会建设

推行村民自治前,各行政村要针对本村计生协会的状况,通过直选的方式,优化协会机构,强化协会组织建设。主要抓三点:

1、突出抓好会长、常务副会长和会员小组长选配。

2、健全宣传教育和生育、生产、生活四个服务组,切实发挥其直接为群众服务和指导会员小组开展活动职能。

3、按照地缘接近、关系亲近、专业相近的原则,建立好会员联系户,督导会员和联系户签定并落实联系协议,真正发挥好会员联系户的作用。

在强化协会组织建设的同时,要充分挥协会作用。计生协会在村民自治的作用,主要有五个方面:

1、村级协会要发挥组织网络优势,成为起草、制定、落实《章程》、《计划生育合同》的骨干。特别是在《章程》、《计划生育合同》起草和修改中,应十分注重发挥计生协会员小组和会员联系户的作用。

2、发挥会员的带头作用,并带动群众遵章守约。

3、积极搞好宣传教育,突出宣传科技文化、法律法规和《章程》、《计划生育合同》,帮助村民提高自治能力。

4、努力搞好多种形式的的“三生”服务,增强村民的自治内在动力。

5、认真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真正落实会长列席村委会议、计划生育民主会、会员小组民主讲评会等项制度;监督村委会搞好计划生育村务公开;通过设立意见箱和各种会议等形式,及时收集群众意见。

(二)加强村支两委建设。

为实施好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要充分发挥村支两委在村民自治建设中的作用,村支两委突出办好五件事情:

1、在决策和管理计划生育村务时,应注重听取村计生协会的意见,并应采取切实措施,保证协会事前参与、事中介入、事后评议活动的落实。

2、保障协会活动经费,并落实好会长的补助。

3、建好会员之家和会员小组活动场所。

4、在时间、场地等方面给予协会有力支持,保障协会活动开展。

5、在实施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过程中,及时做好各种记录和资料的留存归档,以备检查。活动记录和资料主要包括:推行起草小组的有关记录;《章程》、《计划生育合同》的草稿和征求意见稿;召开各种会议的记录;协会活动记录等。

五、监督和指导

(一)镇协助村级抓好《章程》、《计划生育合同》的制定。

(二)实施过程中,认真抓好四项制度的落实。村级召开会议时,镇计生办(协)要派人员列席参加,对出现的问题搞好协调工作。

(三)实施过程中,县人口计生局、计生协对其《章程》、《计划生育合同》的制定等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对走过场的村要推到重来。

六、标准及要求

(一)、明确工作要求

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的基本要求是“六好、四有、三落实”,即:队伍建设好、政策落实好、宣传教育好、管理服务好、制度执行好、干群关系好;有一个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有一支素质优良的计生工作队伍、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有一个设施齐备的的服务阵地;做到人员、报酬、经费三落实。

(二)统一实施标准

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要严格标准,分不同水平划定不同类型组织实施。具体分本(居)民自治模范村、村(居)自治先进村、村(居)民自治合格村和村(居)民自治创建村四种类型。其具体评估标准如下:

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合格村(居)的标准:(1)连续3年累计出生人口计划生育率达90%以上;(2)育龄妇女综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在98%以上;(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同签订率100%;(4)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100%;(5)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满意率90%以上。

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先进村的标准:(1)达到合格村的标准;(2)连续2年达到“六无”要求。即无违法生育,无大月份引产,无非医学需要的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无出生瞒报、错报、无违反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的行为,无严重的计划生育民事纠纷和恶性案件。

计划生育自治模范村的标准:(1)达到先进村的标准要求;(2)全面推行避孕方法知情选择;(3)连续3年达到“六无”要求;(4)“三生”服务特色鲜明,卓有成效。

社区和居委会,在坚持以上标准基础上,还要突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优质服务等特色工作。对暂达不到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标准的,视为正在创建的村民自治村。非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全部纳入县、镇两级重点帮促范围,采取行政、经济、法律、教育等综合措施,层层落实领导包转化责任制,按照合格村的要求,进行重点帮促指导,力促转化升级,加快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进程。

(三)工作验收评估

镇政府将在年末适时组织计生、民政、计生协会等部门对不同类型的村(居)民自治村进行评估验收和授牌。其验收结果将记入年终总成绩,并纳入年终评估排队。验收结果将记入年终总成绩,并纳入年终评估排队。

中国共产党鸭田镇委员会

第5篇:年度村委会工作计划范文

回顾我村一年来的工作,2010年即将结束。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今年来我村完成的工作概括起来:突出可三个重点(1.一村一品经济建设,2.计划生育,3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狠抓实施了三建设(1.党建工作,2.基层党风廉政建设,3.社会和谐建设);实施了三大工程(1.建设50口沼气工程,2六个组人畜饮水工程,3.土岭、枣园两组农网改造扫尾和新一组变压器建设工程);干好三项工作(安全稳定工作、防汛森林防火工作、防疫和技术培训前工作)具体特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坚持政治学习,不断提高两委会成员思想素质和文化素质。我们始终把思想政治学习放在第一位,组织两委会成员和广大党员学习了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完成了乡党委规定的学习篇目。两委会班子成员记学习笔记10000字以上,写心得体会两篇,办学习园地一期,写自我检查材料六份,校验报告两份。通过学提高了两委会班子成员的思想觉悟,为干好村务工作奠定了思想基础。

二、加强党组织建设。围绕“升级晋档、科学发展”这个中心开展各项工作。

1.做好党组织建设。今年共发展新党员两名,组织党员集体学习十次,利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党员中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大大提高了党员的思想觉悟,强了党支部的执政能力。

2.实行了“支部+协会+党员示范户”的经济发展模式,成立“林果协会”一个,建立党组织科技示范基地一个,并实现了挂牌管理,评选党员示范户两户,红星党员一名,真正使党支部成为经济发展的领导者和示范者。

3.突出抓好“升级晋档,科学发展”工作,坚持村干部坐班制度。

(1)抓经济发展,促农民增收。首先,抓好“一村一品”核桃、板栗基地建设,新栽核桃300余亩,实施科学管理400余亩,嫁接板栗60亩。仅核桃、板栗主导产业,年收入人均达到2210元。其次,狠抓了养殖业的发展。实行大户饲养和各户散养相结合的办法,创建50头以上的养猪大户2户,全村生猪存栏656头,出栏1100头。

再次,积极扶持劳务输出,全方位安排闲散劳力就业。今年,全村劳务输出共110人,323人次,人均出收入1100元。利用武赵公路修复工程,安排闲散劳力就业200余人次,共创收8万余元。加上粮食等农副产品收入,今年全村人均纯收入已达3200元。达到了四类村升三类村的经济指标要求。

(2)坚持干部坐班制度。做到了全年有工作计划,每月有工作安排,每周做好工作任务分配。并进行月小结、季度小评、年终总评,使整个村务工作任务明确,条理清楚。

三、顺利完成集体林权改革任务。按照乡政府的安排,我村从2010年3月开始到2010年11月结束全乡第一个完成了林权改革任务。经过宣传动员业务培训、勘界确权、勾图填表、审核录入、建档发证、自查验收、总结验收等五个阶段的大量工作。对全村21856.4亩林地1071快宗地的集体林地承包到225户,全村共颁发林权证书281本。

四、狠抓计划生育管理,优化计生服务环境。我村今年计划生育工作坚持做到了“六个有”:全年有计划生育工作安排,每月有计划生育措施,每次有计划生育内容,每季度有对三查对象的上站检查,每个村民小组有两委会包抓人,每个服务对象有两委会监管人。始终把计划生育工作贯穿于整个村务工作的始终。同时,在乡政府的统一安排下首先在我村示范建立了标准化计生服务室,建立健全了各种计划生育规章制度。规范了各种档案管理,明确了计划生育职责要求,优化了计生服务环境。全村今年计划内出生11人(一孩8人,二孩3人)采取各类手术22例(上环13例,收环5例,人流2人,女扎2人)自然死亡15人,各类指标符合上级有关规定要求。

五、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群众生活环境。主要完成了五项工程:第一,完成了土岺、枣园3.4公里农网改造的架线扫尾和新一组变压器的架设工程。在全村彻底完成了农网改造任务,增大了输出功率,确保全村足量、稳定用电。第二,实施了新二、新一、路沟、明厂、土岺、枣园六个组100户900人口(含乡机关)的人畜饮水工程。修建蓄水池和净化池各7个,节水池100个,埋设通水管道7000余米,解决了全村大部分群众的饮水困难。第三,修复水毁工程。修补新二组水毁公路河边石堤62米,修复公路0.5公里,确保了群众通行畅通。第四,硬化武赵公路沿线住户操场工程。为配合武赵公路验收,我村及时对所辖武赵公路沿线住户的操场进行了全部硬化,共投资水泥53吨,硬化了60户,约3600平方米的场面,确保了群众场面与公路接轨。第五,落实了五十户“四改一建”工程。在全村规划修建沼气50个,现正在紧张的施工之中,计划在年内完成沼气池主体工程。

六、坚持不懈地做好平安创建工作,保稳定,求发展。

安全稳定是全村发展的基本保证,为此,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保障了全村安全稳定:一是大力宣传,增加干群的安全意识,我们逢会必讲安全,为全村278户,送平安创建宣传卡423份,让每个群众都知道平安创建的重要性和五个目标,以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形成人人讲安全,事事求安全的局面。二是,实行平安创建包片负责制度,村两委会成员每人包抓一个组的平安创建工作,使平安创建工作不留死角。三是加强对农用车的管理,村两委会和农用车主签订了安全责任合同,严禁农用车载人,并对每辆农用车指定一名两委会班子成员负责管理。随时提醒车主遵守安全职责。四是随时调处矛盾,每季度都要进行一次矛盾排查,做到了随时发现,随时调处。全年共排查民事纠纷12起,调处矛盾8起,调处率达100%。全年未出现一例因矛盾调处不到位而发生不安全事故和上访事件。五是保证了汛期安全,在汛期坚持值班,及时通报汛情,制定防汛预案等一系列防汛安全措施,保证了今年全村安全渡汛。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行阳光执政。一是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坚持党政领导双签字而不管钱,报账员报账领现金,出纳管钱,会计管账的多层监督财务管理制度。二是坚持党务村务公开制度,对全村的大事小情,特别是对低保的评定、计划生育,各类贫困救助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都做到了及时公布,全年共公布党务村务各四期。三是增强监督机制,选举产生了枣园村监督委员会,对党务政务工作实行监督,选举产生了枣园村民代表议事会、民主理财小组和民主监督小组,召开村民代表议事会一次,审议通过了“林改经费筹集办法”议案。

第6篇:年度村委会工作计划范文

[关键词] 村民组织; 计划生育; 村民自治;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 R169[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5-0515(2011)-03-246-01

笔者认为,要做到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必须充分发动群众,激发村干部和广大村民参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积极性和民主参与意识。

1 存在的问题。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已提了多年了,但根据我们在一些农村调查了解的情况看,这项工作在推行过程中还遇到不少困难,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1 认识上的误区。一些人认为目前我国农村地区不具备普遍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条件。他们认为我国农村大部分地区村民文化水平普遍不高、民主意识不强、自治的自觉性没那么高,由于受几千年封建思想的影响,“老百姓天生就服管,没人管他们反而不适应”,而计划生育工作又是“天下第一难”的群众性工作,群众的生育意愿和国家的生育政策之间本来就存在着一定差距,我国多年来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的成绩,主要是通过强有力的行政手段取得的,群众的生育观念未从根本上转变。

1.2 管理体制和机制不健全。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不彻底,从某种程度上阻碍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推行。现实生活中,由于名目繁多的检查、评比、验收,涉及的指标又多、又细,完成这些具体指标的任务只能由村委会来完成,农村村民委员会实际上成了乡镇人民政府的下级行政单位,它很难自主决定做什么,不做什么。

1.3 村民的积极性不高、自主性不强。大部分村民和乡村干部均误把村委会当作是乡政府的下级行政单位,上面讲要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村干部就跟着喊,上面需要什么样典型,他就有哪方面的典型。村里工作以前是怎么抓,现在仍然是怎么抓,没多少实质性变化,仅仅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贴上“村民自治”的标签,如此而已。

1.4 村规民约、计划生育合同存在不少问题。有的村虽然制定了计划生育村规民约,但村规民约的内容的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规范较为普遍,有些规定程序不合法,有的规定村委会与村民享受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极不平等,对村民规定的义务多、限制、制约多,享受的奖励、优惠政策少,对村委会如何为村民落实责任和义务规定的少,行使计划生育管理权规定得多;村委会与村民间签定的计划生育合同规定的双方权利与义务也很不平等。

2 把握的几个问题。

2.1 认识到村民是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主体。离开了村民实行的计划生育自治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必须是广大村民的全面参与,因此,必须全面提高广大村民的文化素质和法律素质,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与普及,做好计划生育“四五”普法工作,以确保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质量和效果。

2.2 加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各种自治载体建设。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重在建立健全村民自治的各种活动载体,村青年团、妇联、计划生育协会等组织是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重要载体。为此,必须建立健全村青年团、妇联、计划生育协会等组织,充分发挥村青年团、妇联、计划生育协会组织的作用,广泛发动群众关心、支持计划生育工作,参与计划生育管理和监督,提供各种条件和机会,让群众在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2.3 制度建设是根本。计划生育村民自治重点是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的民主选举制度,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为主要形式的民主议事制度,以村务公开、民主评议和村民委员会定期报告工作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制度,计划生育合同管理制度等。

2.4 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必须依法自治。制定和修订村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村规民约是村民会议的一项重要职权,但村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讨论决定的事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必须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不得有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不得有违反计划生育“七个不准”规定的内容。

2.5 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必须完善相关配套改革。要想使这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必须完善相关配套改革,大力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大力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改革,改革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考核评估体系,简化考核指标,减少考核次数,扫除阻碍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各种障碍,优化政策环境,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提供一个真正能自治的空间。

2.6 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必须正确处理好两个关系。实践中,我们必须正确处理好二者的关系,既要体现真正实现村民自治,又要体现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支持和帮助。二是要处理好村委会与村党支部的关系。我国村民自治是在坚持党的领导的原则下的农村村民群众自治,而非地方自治;村党组织是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承担着对农村社区的政治领导职责,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2.7 转变对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错误认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既是一个目标,又是一个过程,应当有一个逐步推进,不断丰富、不断完善的发展过程。我们必须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认真研究,不断探索总结,大胆推行,使《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切实得到很好地贯彻落实。

推行村民自治使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形成了以村为主体,村干部依据自治章程、合同、制度管理,村民积极参与和监督的村民自治计划生育工作模式和运行机制。这种运行机制进一步增强了村委会的自治职能和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能力。

参考文献

[1]《贵州省村民组织法》《贵州省村民自治章程》

第7篇:年度村委会工作计划范文

日前,桥南街召开2009年度计划生育工作总结暨创“两无”工作会议。街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区人口计生局及区挂钩联系单位区民政局有关领导、街计生办全体成员、各村(居)委书记、主任、妇女主任、计生信息员等近150人参加了会议。

区人口计生局副局长对该街2009年计划生育工作取得的优异成绩表示祝贺,并要求该街全力做好2010年计划生育工作计划。(一)结合亚运会的举办抓好计生维稳工作。(二)要充分发挥现有优势,力争实现无政策外多孩出生率达100%,村(居)无政策外出生率达80%。(三)要积极配合区有关部署开展打击“两非”工作。(四)要加大计生工作力度,全面夯实工作基础,以抓好长效节育措施的落实为突破口,继续清理库存数,把计生各项工作抓实、抓好、抓到位。

桥南街党工委书记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该街2009年计划生育工作取得的成绩,认为该街全体计划生育工作者能以自豪、自信、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积极全面开展各项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不畏难、不怕苦,为该街全面完成全年计划生育工作指标任务作出了重要贡献。并勉励全体计生工作者在新的一年继续团结奋进,克服困难,再创佳绩。同时结合该街计生工作实际情况,围绕完成新一年创“两无”工作任务,要求计生工作者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落实创“两无”工作责任;重点抓好薄弱环节,力促计生工作各项措施到位。

会议还总结了该街2009年度计生工作情况,对2010年个人工作计划进行了部署。

该街一直以来都高度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从加强领导、资金保障、队伍建设等方面确保计生工作措施的落实,连续8年荣获“番禺区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广州市模范达标单位”称号。2009年,该街圆满完成了区下达的各项计生工作指标和任务,街道被评为“番禺区二九年无政策外多孩出生镇(街)”,南郊村、草河村被评为“番禺区二九年度达广州市计划生育先进村标准的单位(无政策外出生村)”,绣品居委、福景居委、华荟居委、番奥居委、新世纪居委被评为“番禺区二九度计划生育五好社区居委(无政策外出生社区居委)”,其中绣品居委、华景居委亦被评为“五好模范社区居委”。

第8篇:年度村委会工作计划范文

合同管理结硕果村民自治见实效-九资河镇在全市计划生育会上的典型发言2009年3月15日九资河镇地处罗田北部山区,下辖34个行政村,总人口3.2万,已婚育龄妇女6290人。去年以来,我镇全面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积极推行合同化管理。到目前,全镇已出台《村民自治章程》34个,共签订《村民自治合同书》2200份,签字率达100%。通过积极实行合同化管理,实现了计划生育由“官治”向“民治”的转变,群众由受控对象变成了计划生育的主人,极大的提高了群众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使全镇妇检率较往年上升了十个百分点,节育率上升了十五个百分点,出生婴儿性别比下降了二十六个百分点,促使全镇计划生育水平跃上一个新台阶。我们主要作法是:

一、重在认识,强化领导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民主意识的逐步提高以及国家不断加大依法行政的力度,特别是《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对现行的计生工作造成一定的影响。过去那种以单一行政强制手段为主的计生工作方式已越来越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导致许多基层干部存在这样那样的想法,有的认为现在计生工作太难搞了,软的不行,硬的不能,存在畏难情绪;有的认为现行的计生政策弱化了,对群众无约束了。针对种种思想认识,镇党委、镇政府审时度势,从镇情民意出发,着眼于从源头抓起,以实行合同化管理为突破口,把广大干部群众思想统一到村民自治管理合同上来,变不利为有利,变强制执行为自我约束,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计生服务理念,从而真正开创我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服务”的村民自治新局面。思想认识统一后,我们又强化了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住点干部、各村负责人为成员的指导小组,建立起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干部合力抓的工作机制。此外,我们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和措施制度,建立了相应的考核机制,将任务细分到每个干部身上,形成了上下一条心,各级一个声,齐抓共管的格局,从而有力推动了我镇村民自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宣传发动,营造声势为了村民自治政策家喻户晓、妇女皆知,我们通过各种形式加强了宣传力度。先后召开党政联席会、国家干部会、村干部会。首先在镇村干部身上统一思想,消除杂念,形成共识。同时开展全方位、立体宣传,先后发放宣传资料7000多份,刷写宣传标语100多条,办固定宣传栏37块,基本做到村村有专栏、组组垸垸有标语,户户有资料。为使广大基层干部深刻领会精神,吃透政策,我们还举办由住点国家干部,村两委委员、计生协会成员等参加的业务骨干培训班,并将一些重大政策编印成册,分发到人,以利于指导工作。不仅如此,全镇还充分发挥村两委和计生协会的骨干作用,采取召开村民代表、群众代表会和个别座谈等多种形式与群众面对面交流沟通,把政策原原本本地交给群众,使农民正确认识村民自治,真心拥护村民自治,自觉参与签订自治合同。

三、落实队伍,健全网络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如果没有强有力的组织网络作保证,很难使这项工作顺利开展。因此,我们把加强计生队伍建设,健全自治网络作为村民自治的重要工作加以落实。一是成立了由村党总支部书任组长,村委会副主任、村两委委员、计生管理员、计生协会专职副会长组成5-7人的村民自治领导小组;二是以“双创”活动为载体,加强计生协会建设转摘于wenmi.,各村选配1名热心于计生工作,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望的协会专职副会长,配强一支乐于奉献、群众信赖的协会小组中心户长,培养一批计生协会骨干会员,充分发挥协会队伍的带头作用;三是成立了计划生育评议监督小组,确定7-9名有思想觉悟、有群众基础、有工作能力的各界人士为评议监督成员。组成了有党员、团员、妇女、老年协会、计生协会、计生管理员和育龄积极分子参与的计生管理服务网络,完善了联系户制度,初步形成了“村两委负总责,计生协会当骨干,育龄小组当重任、育龄群众当主人”的村民自治管理新格局。

四、把握关键,突出重点在推行村民自治合同化管理过程中,我们牢牢抓住合同起草制订,合同签订、合同结帐兑现三个关键环节,确保村民自治工作依法、依规、有序进行。一是狠抓了合同章程的起草制订工作。群众愿意不愿意、答应不答应、高兴不高兴始终是我们搞好村民自治工作的关键所在。为了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提高合同的可信度、认知度,我们组织干部进村串户,广泛倾听群众意见,反复征求群众有益的建议和想法。在此基础上,我们还指导各村相继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计划生育自治章程》,在充分权衡考虑权利和义务两者利益后,起草制定并通过了《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及《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同》,整个过程充分体现了以群众自愿参与为主、以群众集体智慧为主、以合法程序为主的“三为主”做法,得到群众一致拥护。二是狠抓了合同签订工作。为了保证合同有一个较高的签字率,我们一方面充分发挥村两委、计生协会、育龄小组“三位一体”的网络组织作用,让计生协会唱主角,让计生协会做好群众思想工作,使群众主动签订村民自治合同;另一方面及时向全镇所有外出务工的育龄对象统一发函,要求她们本人及时返乡签订合同,或电话委托其直属家属代签,待其返乡后再补签的办法,使全镇2200名已婚育龄妇女都签订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同书,117名孕妇签订了孕情跟踪管理合同书,934名重点流出对象与村委会签订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合同书》,并按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的规定向村委会交纳500元以上的担保金,全镇共收保证金198500元。全镇计划生育工作进入了实质性的合同管理阶段。三是狠抓了合同结帐兑现。每个季度初,我们按照村民自治合同的规定,要求在家的育龄妇女及时到计生服务站进行妇检,对外出务工育龄对象致信发函,要求她们按时到所在地妇检,并及时寄回妇检证明。否则将依据《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同书》的规定,收取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为了维护《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同》的严肃性,在今年春季合同结算兑现中,全镇共有53人受到了违约处理,共收取违约金15300元。通过合同管理,不仅使妇检、“四术”等计生工作步入了制度化、科学化和法制化道路,而且有效解决了外出对象管理难问题。总之,我镇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中,虽然取得一定成效,积累了一些经验,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实现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不能一劳永逸,必须常抓不懈。在今后的工作,我们将再加力度,再上措施,推动计生工作整体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第9篇:年度村委会工作计划范文

一、最难干的事让最能干的人来干

长期以来,计划生育工作在基层是一个谁也不想干、能推则推、能躲就躲的事。这直接导致计生干部队伍的青黄不接。有能力的人不愿干、看不到前途,有门路的人都想方设法调换工作了,整个计生队伍的状况是:年龄偏大、文化偏低、业务不熟、待遇偏少、整体素质不高,尤其是一些村(居)委会基层组织战斗力差,对"天下第一难事"干部不敢抓。据统计,2002年全县镇、村两级计生专干883人,其中初中文化程度以下的占64%,45岁以上的占48%。造成这种现状的主要原因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群众的生育愿望与计生政策有一定距离,干群矛盾突出,管理方式上主要依靠强制执行,很多人不愿意抓计生工作,只好挑选一批身强力壮、文化程度不甚高的人员做计生工作。九十年代后期至今,这种队伍素质和管理水平已无法适应形势发展要求,从而造成计生工作底数不清,统计不实,管理混乱,规范化建设无法开展。新一届县委、县政府对症下药,下决心从根本上解决队伍建设问题,并采取了几条措施:

一是强化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组织保证。县委决定由分管组织的副书记兼管计划生育工作,这样既便于让组织部门把握全局,从计划生育工作的好坏来考察、了解乡镇领导的能力,又便于及时调整乡镇干部,让计划生育工作成为锻炼干部的试金石。2004年,县委还做出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考一批年青党员干部,任命为乡镇副书记,专管计生工作;对政绩突出、留任分管计生工作的副乡镇长全部提拔为副书记。同时,选拔了一批年轻有为、大中专文化程度以上的国家公务员担任乡镇计生办主任。

二是实行公开招考,择优录用镇、村计生干部。2004年和2005年,我县先后两次招考450名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安排到村(居)委会,使每个村(居)委会大中专文化程度的计生专干达到2至3名;招考17名大中专毕业的妇幼医生安排到乡镇计生服务所,使每个乡镇计生服务所医技人员达到3人以上;2004年,又从村级计生专干中招考17人安排到乡镇计生办;对28名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的计生人员实行离岗退养。2004年,县里根据村级大中专毕业生专干招考、调动、提拔后岗位缺人的状况,补招85名大中专毕业生充实了村级专干岗位,使镇、村两级计生工作人员大中专文化程度的达到60%,高中以上的达到81%,平均年龄从40.5岁下降到32.3岁,计生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如南山镇龙埚村计生专干黎秀程,父亲久病去世后,家境贫寒,但她吃苦耐劳、尽心尽职、深入群众,使所任职过的村委会从"三类村委会"跃上"一类村委会"。

三是提高镇、村两级计生干部的待遇。几年来,县委、县政府为了解决计生干部的待遇问题,想方设法从人员编制、经济待遇等方面给予解决,先后将18名事业编制的计生办主任全部转为公务员;非行政编制的计生服务所、服务中队人员,享受行政工资,由县拨款400-600元,不足部分由乡镇补发,与包干任务挂钩;县招考的大中专毕业的计生专干工资由县、乡镇、村三级按5:3:2的比例分担,乡镇负担的三成工资先由财政部门拨付,年终再从乡镇财政包干基数中扣除,确保每个专干工资待遇达到750-850元;乡镇自聘的村级专干工资由县、乡镇、村委会分担,达到400元以上。这既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又消除了他们"放水养鱼"、靠征收社会抚养费发工资的思想。

四是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的办法,提高计生干部的业务素质。三年来,我县先后将分管计生的乡镇领导、计生办主任、统计员和村专干250人,分四批送到南京人口干部学院学习;邀请省、市计生部门领导到我县举办培训班12次;县自办培训班8次。参加学习的县、乡镇、村三级计生干部达12000人次,使各级计生干部理论、业务水平都得到明显提高。

二、建立一套奖罚分明、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

一是建立一套激励干部成才的良好机制。我县公开招考计生干部的举措,不但解决了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又使他们在最基层、最艰苦的地方得到锻炼。为了激发村级计生专干的工作积极性,县里规定:凡被国家、省、市、县评为计生先进工作者的,在招考县、镇计生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时,在总分基础上分别给予加15分、10分、6分和3分的奖励。三年来,在村(居)委会工作的计生专干,有15人通过招考或经推选当上乡镇和县直单位副科以上领导,如2005年县招考录用的3名副科级干部就有2名是村级计生专干;85人考上乡镇和各级机关公务员,如2004年县招考录用的25名公务员中就有23名是村级计生专干;18人考上乡镇事业编制计生干部,其中12人是计生先进工作者而得到加分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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