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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制度革新状况与途径

养老保险制度革新状况与途径

本文作者:屈希阳 单位:九台市营城矿区离退休管理中心

新时期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目前,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主要覆盖正规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但某些进城务工人员没有被覆盖;某些省份实行了省级统筹,绝大部分地区停留在市级统筹,有些地区甚至停留在县级统筹,与全国统筹的目标相差甚远。统筹层次低的问题表现在如下几点:一是有悖于“大数法则”,养老保险基金的调剂范围小,地区间调剂不畅,抗风险能力差,限制了其互济功能;二是不利于实现各级政府的责任分担,基金存在安全风险。资金有结余的县(市)不上缴,反而变着方式向上级政府申请补助;由统筹地区分散管理基金,降低了管理效率,挤占挪用贪污现象时有发生,容易酿成经济损失和社会风险;三是不利于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各地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差别很大;劳动力流动带来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和权益记录上的困难。

笔者总结认为,造成个人账户“空账”运行、制度改革偏离目标的主要原因如下:一是转制成本没有建立相应的补偿机制是造成“空账”的历史原因;二是未富先老的不对称结构是造成“空账”的社会原因;三是统账基金混账管理模式是造成空账的制度原因。相关数据表明,2010年,我国养老金个人账户“空账”规模约为1.3万亿。比上万亿的“空账”规模更严重的是“空账”缺口的不断扩大,与2004年的7400亿相比,6年时间内“空账”规模已经扩大了将近一倍。

首先,养老保险制度历史责任和现实责任迄今未划分清楚,这主要针对传统的现收现付制向现行的统账结合转变所产生的转轨成本偿还机制尚未形成;其次,政府、市场与个人的权责不清。政府的责任处于非规则状态;市场在基金运营、服务供给、发展补充养老保险方面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参保者由于名义工资与实际工资的差别,所担责任不同;最后,不同层级政府之间、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权责还未能够真正理顺。

各地费基和费率不一,差距大,高低相差15%左右;企业和职工没有缴费积极性,普遍缩短缴费期限,2011年约有400万名参保职工非正常中断缴费。由于基金混账管理,统筹基金未按收支需要实行有效管理和监控,造成隐性损失;个人账户基金没有形成资本,实施投资运营且高额计息,加大了“空账”规模和政府负债。由于法定退休年龄偏低,计发基数和系数、保障项目和水平、待遇调整时间和标准等管理不规范,一些地方擅自决定、自行作出调整和安排,一些企业为减员增效,鼓励和支持职工提前退休,大大增加了基金的支付压力。

问题的解决对策

全国统筹的内容包括缴费基数的统一、劳资双方缴费比例的统一、养老金计发办法的统一、监督管理体制的统一。其中,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已有条件如下: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实施为全国统筹提供了现实可能性。第二,雄厚的国家财力为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推进提供了保证。第三,社会保障信息化管理和服务供给网络建设为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推进提供了信息化资源。第四,部分省级统筹的成功经验为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推广提供了借鉴。另外,在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时还要注意克服如下问题带来的障碍:首先,管理体制“条块分割”与财政“分灶吃饭”制约养老基金调剂使用的问题;其次,各地基本养老保险状况差异显著的问题;最后,地方利益保护阻碍统筹层次提高的问题。

相关数据表明,一个替代率为50%,不断有“新人”加进来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统筹账户缴费率17%、个人账户缴费率3%,总缴费率达到20%,劳资双方个承担10%时,可以维持这一制度在2049年前的收支平衡。提高劳动者的缴费率应以提高劳动者收入为前提条件,由于劳动者收入的提高幅度将远远高于个人缴费率的提高幅度,提高缴费率在总体上不会对职工即期收入产生显著影响。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源于国有企业改革,相关制度安排相对重视短期问题,忽略了长效机制的建设,这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方式,严重影响了制度运行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因此,应通过建立核心长效机制确保制度稳定高效运行,而确保制度稳定高效运行的核心长效机制主要包括如下内容:一是可以实现财务可持续的统筹机制;二是运作高效的监管机制;三是待遇公平的待遇确定机制;四是服务质量高的社会化服务机制

通过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可以合理划分政府、企业和个人的责任,发挥个人及家庭、企业与市场在解决养老问题的积极作用。从国际经验和我国传统出发,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应由家庭保障、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以及商业保险四个由下至上的层次组成,其中层次越低,比重越大。

结束语

我国当前的养老保险体制基本上是符合我国的实际国情的。由于改革方案很难做到尽善尽美,因此,在我国当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践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也只有在改革的过程中不断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才能获得最终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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