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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与规划建设分析

城市管理与规划建设分析

摘要:本文在简要概述城市管理与城市规划含义的基础上,探讨分析现阶段城市管理与城市规划建设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与不足,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一些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城市管理;城市规划;建设;探讨

城市管理包括前期规划管理、中期建设管理与后期运行管理三个部分。大家所熟知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三段论中的管理,实际上指的就是运行管理。城市规划是以发展眼光、科学论证、专家决策为前提,对城市经济结构、空间结构、社会结构发展进行规划。它具有指导和规范城市建设的重要作用,是城市综合管理的前期工作,是城市管理的龙头。城市的复杂及系统特性决定了城市规划是随城市发展与运行状况长期调整、不断修订,持续改进和完善的复杂的连续决策过程。当然,目前城市管理与城市规划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笔者对此提出一些对策,希望能够对城市管理与城市规划建设有所帮助。

一、城市管理与城市规划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缺乏法制保障,导致规划和管理缺位。在我国城市管理和规划没有悠久的历史,很多方面还处于探索阶段。其中最主要的就是法制的保障,现阶段城市管理和规划这一块比较严重的问题是缺乏法制保障,导致规划和管理缺位。缺乏法制的保障对于城市管理和规划来说是一个巨大的阻碍,很多时候很多事情必须要依靠法律去解决,并且有法律依据会让人们更加放心。

2、城市管理和规划缺乏大众监督。城市管理和规划是一个囊括了众多因素的庞大而复杂系统,在很多人的常识里认为城市管理和规划是政府的职责,其实这是有待商榷的,毕竟人民才是城市管理和规划的直接关系者,人民才是城市的主人。城市管理和规划是政府与人民大众共同的责任与义务,但是在现阶段城市管理和规划中严重缺乏大众监督,大众这方面的意识缺乏,政府部门这方面的宣传也没有到位。

二、城市管理和城市规划建设建议

1、完善城市规划和管理法规。法律法规是社会维持正常运转的保障,也是制约不法行为的规范。完善规划与管理方面的法规,一方面有利于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健全和发展;另一方面也可以促进城市管理和城市规划建设的依法行政。

2、加强城市管理和规划实施的监督,建立规划管理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国家由各个城市和广大的农村地区组成,因此需要不断加强城市管理和规划实施的监督,建立规划管理行政责任追究制度。这主要可以从两方面着手进行,第一,政府需要大力宣传人民的监督权利,使人民具有监督的思想意识,同时使得大众知晓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第二,人民大众需要提高自己的权利意识,维护自己的权利,保障自己的利益。

3、加强公众参与,完善城市管理和城市规划行政许可听证制度。深入推行“阳光规划”,全面实施规划委员会制度,重大城乡规划事项必须经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依法公开公示城乡规划编制、修改、规划许可、违法建设查处等信息,使公众了解城市管理和城市规划实施情况,以便公众参与,接受公众监督。同时,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城市规划行政许可听证制度,它是体现政府尊重大众意愿的有效措施,可以有效防止政府决策的片面性,提高管理和规划实施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为其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4、加强对城市管理和城市规划人员的培训。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终身学习是永恒的主题,也是不被时代抛弃的必然。城市管理和城市规划建设作为新时展的产物之一,必须紧紧依附时代的主题。在此过程中,培训是其中一个十分值得且必要的方法之一。在培训过程中,值得注意的是,需要同时进行思想意识和工作方面的培训,二者配合在一起,才能最后表现出更完美的结果。

三、结语

总而言之,城市管理和城市规划建设是新形势下的重头戏,它从起源发展至今,一直在不断前进,呈现出螺旋式上升的态势。但不容忽视的是现阶段城市管理和城市规划建设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例如缺乏法制保障,导致规划和管理缺位、城市管理和规划缺乏大众监督等等。若将相应的建议落到实处,并且在时间和实践的检验下不断地更新完善,相信城市管理和城市规划建设将会走向一个更加光明的未来。

参考文献:

[1]孙施文.城市规划不能承受之重——城市规划的价值观之辨[J].城市规划学刊.2006(01).

[2]梁晓农,赵民.论城市规划公共政策中的“协调原则”[J].城市规划学刊.2007(05).

[3]赵民,汪军.重构我国城市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及控制体系的探讨[J].城市规划学刊.2007(06).

作者:陈学军 单位:山东省平度市城乡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