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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会计对人才培养体系的课程设置

法务会计对人才培养体系的课程设置

一、法务会计复合型人才的培养目标

法务会计人才是一类复合型、应用型和技能型人才,该类人才涉及法学、会计学、审计学以及经济管理等知识,并将其有机的结合,综合的应用,并不是简单的拼凑,不是会计专业学生学点法律或者法律的学生学点基础会计就能成为法务会计人才。此类人才注重实用性,法务会计人才主要在经济案件的调查以及诉讼支持等领域发挥其应用的价值。对实践技能的要求较高,具体的技能包括审计基本方法和调查技能、财务会计的基本原理和操作过程、法律的仲裁和诉讼程序等等,并依靠此类技能服务于其对象。法务会计复合型人才的具体培养目标是,培养其成为具备基本的法学和会计学知识,综合应用审计方法及技巧,采用法律的程序和步骤去获得财务证据,并通过调查、诉讼或者作为专家出庭作证等方式服务于社会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二、法务会计复合型人才应具备的基本知识、能力及素质

若要达到前文所述法务会计的人才培养目标,需让培养对象具备基本的道德素质、知识和能力。张玲将法务会计人才的知识结构比喻成“三层大蛋糕”,会计专业背景为最底层,审计、内部控制以及欺诈调查为中层部分,对法律环境的了解为最小的上层部分,而沟通技巧就是蛋糕上的糖果。罗欢平等却将其比喻成“三明治”上下两层为会计知识和法律知识,中间为法务会计的核心知识。

法务会计人才应当具备知识及能力体系并不是简单地相加和拼凑,形成一个体系。首先,道德素质方面,基本应当达到正确的人生价值观、高尚的职业道德、独立的敬业精神以及专业的职业判断,还体现在职业上能够胜任、行为准则规范以及履行保密业务等方面,法务会计人员的道德素质是工作的准绳,起到方向导向作用,若其道德素质做得不好,不仅仅影响其法务会计工作质量,可能改变的是问题的性质和本质问题,对其知识应用将会产生颠覆性的影响。

其次是知识结构,包含会计、审计以及经济管理知识,法学知识和法务会计专业知识等。会计知识、会计档案和会计信息是法务会计人员工作的主要对象,必须对其会计所反映的信息以及信息的产生充分理解和分析。审计技术为法务会计人员提供基本的证据搜集方法工具和技巧等,同时必须了解企业的内部控制以及风险估计等。法务会计信息表现为表达专家意见和鉴定结论的书面报告,无疑使得其工作性质与注册会计师审计和律师的调查、取证与法庭辩护联系在一起,但是,法务会计并不是注册会计师和律师的简单相加,而是二者的完全融合。经济管理基本知识可以帮助法务会计人员充分理解会计所反映内容和核算经济内容。法学知识包含法律法规知识,诉讼知识和程序以及证据规则等,具体包含了民法、商法、刑法、经济法以及行政法等基本内容,各类法律的具体诉讼程序和如何举证等。明确证据的形式、获取、鉴定以及保全等内容。法务会计知识是知识结构的重心,需要有机融合会计审计以及法律知识同时并有其独特的内容,包含舞弊的甄别、经济案件的侦查、调查、诉讼支持、损失计量以及法务会计鉴定和专家证人制度等。

最后是基本的技能和能力,法务会计工作是一个应用性和专业性很强的职业,需具备综合的方法技能才能从事相关业务,并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技巧和能力包括与服务对象以及相关人员的沟通技巧、交流的语言工具、计算机信息处理能力以及相关的心理学知识。熟练地应用这些工具定能让法务会计工作事半功倍,更好的综合应用会计、法律以及法务会计专业知识。

三、法务会计复合型人才培养课程设置

根据法务会计的培养目标以及应具备的基本知识、能力及素质的分析,就其具体的课程进行设置,在设置时,充分考虑法务会计的服务性、技能性和应用性等特征。注意多学科知识之间的交融和合作。依据大学生课程类别的设置,具体课程体系为:

(一)公共必修课公共必修课,即大学通修课,主要是就道德素质、身体素质、语言和计算机等相关课程。具体包含法律职业道德、马克思基本原理、政治理论课、外语、计算机文化基础和计算机应用基础等。

(二)专业必修课程在专业课程中主要让学生具备基本的知识和传授基本的技能等。具体包含:经济数学、统计学、管理学、经济学、金融学、财政学等经济管理知识课程;基础会计学、财务会计学、财务管理、财务分析学、审计学、资产评估、成本与管理会计等基本会计、审计以及财务知识课程;除了国际法、国际商法、国际经济法以及宪法、中国法制史等以外的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法务会计学、会计法与会计准则、舞弊审计、经济案件侦查、法务会计鉴定等法务会计核心课程。

(三)专业选修课程为学有余力的同学丰富自己的知识结构或根据自己的爱好和个人发展需要,为专业继续深造或资格考试或实践应用等设置相应的选修模块,具体包含公司财务咨询模块、注册会计师模块、律师资格考试模块、经济法律模块以及法务会计师考试模块等。比如律师资格考试模块可以设置国际法、国际商法、国际经济法、宪法、中国法制史等律师资格考试但在必修未开设的课程。

(四)实践实训课程实践实训课程主要满足法学和会计等课程内容实践的需要以及基本方法和技能的训练。基本技能课程包含相关公文写作、数据库应用、沟通与谈判、心理学等;法学实践实训包含庭审观摩、模拟审判、司法机关见习等课程;会计实践实训包含会计模拟实训、会计软件应用、审计实训等课程;法务会计实训课程包含舞弊调查实务、诉讼支持实务、案例讨论等

四、可行的培养模式

我国现行教育管理体制的要求,高等院校各层次学历教育的专业设置由国家教育部认可,并列入专业目录,法务会计属新生事物,未被正式列入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尚处于高校自由开展时期。法学本科(法务会计方向)模式和会计学本科或财务管理本科(法务会计方向)模式进行专业招生存在一定的问题,比如法务会计方向的毕业生大多从事会计职业,从事法务会计工作的很少,学生认为法律、会计两方面的知识都有所了解,但都比较肤浅,难以胜任法务会计职业的要求,很难将其有效地结合应用。目前可行性较强、可供选择的培养模式主要有法务会计卓越人才实验班模式、会计学(法务会计方向)研究生培养模式、双学位模式以及法务会计职业培训模式等。

法务会计卓越人才实验班模式,法务会计复合型人才实验班是学分制改革的实验田;是复合性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实验区;是学校优才优育创立品牌和精英教育的重要途径,是学校单独组织的正式的专业方向教育,将精简相关专业课程,配置法务会计相关课程,实行严格的淘汰机制。不是一个专业的培养,是精英教育,培养的高素质人才,只有那些学有余力的同学,感兴趣的同学,才可以参加,实施严格的淘汰制度。

会计学(法务会计方向)研究生培养模式,可以以培养懂法律的会计人才为主要目标,学习基本的会计学课程和法学课程,考虑根据注册会计师的考试内容设置课程,要求学生考取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培养出的注册会计师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可从事法务会计工作。

双学位模式,法学或者会计学专业部分学生通过辅修第二专业(辅修会计学或法学)的方式进行培养,毕业时授予法学和管理学两个学位,但是主修一个专业。该模式若想达到预期的目标,必须开设与法务会计相关核心课程,比如法务会计基础、舞弊审计、经济案件侦查、法务会计鉴定等课程。法务会计职业培训模式,开展面向法律工作者、会计审计税务工作者、企业管理者、各类商务调查公司工作者等在职人员的法务会计培训,对其进行直接或者间接地法务课程培训,培训对象具备一定的法律或者会计以及财务基础和一定的实践经验等,主要就其薄弱环节以及知识点进行专门的教育,有一定的针对性,可以达到预期的效果。

作者:油永华 单位:山东政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