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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的国际贸易创新探究

互联网的国际贸易创新探究

摘要:国际贸易在全球经济危机之后发生了重大转变,从其格局演变可以看出其在互联网平台下向多样化发展的趋势。这一转变一方面促进了各国在国际贸易中对于电子商务的运用,另一方面有效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创新发展。分析互联网时代国际贸易创新的前提、必要性以及创新的可能路径,以期为我国国际贸易创新做出一些贡献。

关键词:互联网;国际贸易;创新;研究

以我国为出发点探讨基于互联网的国际贸易创新主题,首先要明确它的前提条件、必要性,即对该主题的探讨必然要求以全球性质的国际贸易对互联网技术的普遍应用作为支点,从而搭建一个比较体系,以探索我国在互联网基础上建立国际贸易新体系的“架子”。然后以此作为结构逻辑从序列角度对主题做出由理论向实践过渡的创新路径分析。

一、基于互联网的国际贸易创新前提及必要性

(一)基于互联网的国际贸易创新前提

近年来,世界范围内发生的黑客案件已经越来越受到信息技术界的关注,如以“5•12勒索病毒”“银行卡全球无限额度取款”两大基于互联网的黑客事件。这种犯罪行为的发生并不会导致人们放弃对互联网的应用,而是加强了对它的技术监控。一些发达国家在进行国际贸易电子商务活动时,利用“国家网络”与“全球网络”构建这种电子商务模式下的国际贸易体系。这是一种创新的体系。电子商务模式在国际贸易中是自成一体的独立体系,并通过这种国际贸易方式带动一系列的“环节扩展”。在电子商务模式下的国际贸易中,任何一个环节的细化与专门化都可以衍生新的服务类型与专门化业务。这是当前国际贸易中应用电子商务模式的一个重要动机,它能在促进国际贸易获得效率的同时,完成国内经济产业的转型发展。为了确保这种效能的发挥,一些发达国家已经设立了技术监控部门,通过多样化的手段,进行这种国际贸易电子商务模式下的技术监控与风险预防。因此,当前要实现互联网基础上的国际贸易创新发展,前提是解决技术监控,国家通过顶层设计构建一个网络系统,再进行整体上的网络管理,如中国拟定的“5G网络”计划就是具体的创新实践尝试及应用。

(二)基于互联网的国际贸易创新必要性

技术是国际贸易创新的前提,实施技术基础上的转型发展即是推进国际贸易创新发展的关键。在我国发展互联网平台上的国际贸易的必要性:一是我国的互联网技术与普遍化的电子商务模式基本成型,并且已参与到国际贸易的电子商务体系之内;二是我国政府提出了“互联网+”的新思维,鼓励企业在自身发展与“走出去”过程中通过新思维进行改革与转型发展;三是我国的国际贸易已经失去了人口红利与资源红利,已不适应现代化的国际贸易市场需求,需要在这方面创新发展。明确了基于互联网的国际贸易创新必要性之后,可以通过其功能与价值进行实证。比如,在应用“互联网+国际贸易”之后,中国的企业可以通过这种方式更加高效地“做生意”。企业借助互联网平台进行接单、数据处理、生产加工、直接派发完成运作,同时在数据化、云计算的推动下,企业可以通过建立信息技术部门,实施数据的收集、分析。这种新形式是当前互联网进入3.0发展阶段的重要成果,也是“互联网+企业”之后获得了实际利益。

二、基于互联网的国际贸易创新路径分析

(一)思维创新路径

从国际贸易发展的传统时期过渡到电子商务时期之后,大多数国家对于该模式的认知有所不足,认为它属于一种单纯的技术应用,只能实现贸易效率的提升。经过几年发展之后发现“互联网+国际贸易”的电子商务模式有其自成一体的独立性,能够在其产业链条的各个部门分化出诸多服务行业。进一步以国际贸易为主线,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带动国内企业的转型与发展,其最典型的特征是催生了产业链上的服务业。这种经验表明,在实践“互联网+国际贸易”的过程中,既要懂得技术应用的功能,也应该对其背后所承载的互联网思维加以理解与平移式的应用。我国在运用这种模式进行国际贸易创新实践时,就可以挖掘其中的系统思维、分工思维、融合思维以进一步推进贸易发展。系统思维即是要通过对电子商务模式的研究,在系统论的思维模式或框架结构中构建一个互联网路径下的国际贸易新体系,使电子商务模式下的国际贸易可以自成一体,独立生长。分工思维则是指要懂得电子商务模式中的产业链分工,利用产业链的微笑曲线,按照上游、中游、下游开展整条产业链上的部分专业化,以此实现大体系+小体系的新形态。融合思维则是指要在国际贸易创新发展中,应用互联网的资源对接、融合思路,将国际贸易、互联网技术、国内经济、企业转型等多项要素进行大体系下的要素整合,从而实现优势之间的有效对接、融合,共同促进国际贸易的创新发展。

(二)工具创新路径

工具创新路径指的是在互联网平台上理解互联网的更大应用范围,将其注意力转移到PC端与移动客户端,从而构建多路径下的国际贸易网络。PC端即是要求在计算机方面建立起有线路保护的互联网络平台,与其他国家统一标准,在同一平台实施交易。我国在这个方面的优势非常明显,如全球性的阿里巴巴淘宝、天猫两大平台就可以完全胜任这种需求,而且也可以促进其他平台的发展,使其更好地为国际贸易服务。再如,借助移动客户端的智能手机,可以将微信平台、支付宝以及其他软件进行关联,使国际贸易变成“掌上贸易”,能快速开展下单、订货、发货等业务。从当前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信息反馈就可以了解到他们在应用这两种平台时的便利性与有效性。这些属于普遍化的应用,而要真正实现工具路径下的快速发展,就要求技术标准的统一化。中国是“一带一路”倡议国,在这种新型国际贸易格局之下要尽可能快速完成技术创新,快速在沿线设置一系列的网络平台标准与操作系统标准,以完成国际贸易的一体化进程。一体化中包括多样化,多样化在一体化的框架内获得实现。

(三)国际贸易创新路径

一方面,应将国内的“互联网+企业”做到普遍化,大力发展中小企业与互联网技术的融合,使其能够“以小搏大”,在国际贸易中发挥优势。另一方面,国际贸易战略要注重贸易对象的技术应用程度。如,要调研中国“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于这种互联网技术的运用程度,帮助他们借助中国技术,建立一些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利用这种设点的方式建设互联网站,全面推进这种贸易形式。将经济战略、能源战略、国内战略与国际战略在国际贸易战略体系的框架进行配置优化,进一步促进我国的国际贸易向着高、精、尖技术产品方面推进。

三、结语

基于互联网的国际贸易创新发展表面看只是一种技术手段或技术工具的运用,它本质上是对技术背后思维的改变。在这种思维之下按照对接、融合等建立了一系列“大体系+小体系”的新结构。要真正在互联网平台上实现国际贸易的创新发展,还应注重对其所承载的思维加以研究与运用。应制定相关政策激励技术创新,争取在技术发明与产业构建方面形成一种良性的互动关系,为我国在国际贸易中的技术创新提供原动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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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彭艳 单位: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