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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工业设计标准认识

当代工业设计标准认识

摘要:工业设计标准是发展工业设计的创新动力,笔者一直推动其作为国家发展工业设计地创新发展战略。工业设计标准统又是国家标准化战略不可或缺的部分。如何正确地认识工业设计标准与其他设计要素之间的关系是本文研究重点。本文从工业设计标准与创新、工业设计标准与技术、工业设计标准与审美以及工业设计标准与文化四个层面展开论证,阐释了工业设计标准与驱动工业设计创新的关键要素之间的关系,明确工业设计标准的创新内涵。

关键词:工业设计工业设计标准创新技术审美文化

引言

20世纪50年代,新中国建立之后,第一个大规模的标准化步骤,是推行关于构筑物及产品部件、机件、零件规格、品质的标准化,这是基于经济建设与工业生产需要而构建“物”的品质规范管理系统的标准化方向;第二个大规模的标准化步骤,是80年代前后关于生产过程管理的标准化,既是针对保证产品品质的全程管理,也是对企业生产行为之“事”的标准化管理;而进入第三阶段的“设计标准”,则是关于产品生产和“人”的关系、满足于人的安全使用、舒适使用、放心使用、温暖使用的标准化管理,因此,是把“人”的关系放到经济活动价值首位的现代管理意识的体现。而缺乏对“生产与人的关系的标准化”管理的现状,正是目前国产消费品在很多方面难以得到消费者认同、首肯、欢迎、偏爱的根本原因。尽管在众多设计师那里习惯于强调设计活动是“创造性”的活动,但对于缺乏工业设计标准的创新将会如何影响甚至破坏其创新的价值,仍然缺乏了解,但仍然有学者对建立工业设计标准的必要性、价值以及意义及时给予了充分肯定。柳冠中明确肯定了建立设计标准的必要性,对设计标准的边界也给予了相应的界定:“设计有一个标准化问题。标准化不是对多样化和个性化的排斥,它同时也要求设计师进行自由的艺术选择和概括,使想象与现实融合。产品的设计应是适用的、经济的、符合大生产要求的、符合人们的审美趣味的。”[1]许平提及设计标准以及设计标准的重要性,首次给予设计标准进行定义:如果从最简单的解释逻辑来理解,“设计标准”就是国家关于标准及标准化的理念、方法、规则及执行系统在产品及服务设计层次的创新、应用、推广及集成。但真正的“设计标准”工作目标却又不止于产品构件、服务行为品质均一化及管理效率化的本身,更重要的,是指涉标准化工程中所有关涉到“人”的产品及服务标准的“人性化”内涵建构,以及从有效使用到循环发展各个环节中“人文化”目标的总体实现”。[2]由此可见,工业设计标准与驱动工业设计创新的关键要素之间的关系,是明确工业设计标准的创新内涵的关键环节。

一、工业设计标准与创新

关于设计“标准”与设计“创新”两者关系的认识,是形成正确的“设计标准”内涵的重要前提。标准是一种“统一规定”,具有无差异、均质化和不同程度的“强制执行”的意味,因此,“标准”之中必然包含某种“约束”性内涵。王忠敏认为任何标准都包含某种形式的“约束”性要求。[3]标准可以在不同的层次上建立起对于产品品质性约束,同时也是保证产品和用户之间建立起可检测、可复制、可量化的服务承诺的方式,由此可以确保消费者利益的合法保障、生产者责任的合理实现,由此而建立起行业的、双向的健全规范。从这个意义上说,“标准”和“标准化”都是健康发展大规模、批量化工业经济的必要条件、必要环节。然而,工业设计在“标准与标准化”问题面前呈现出特殊性。从本质上说,“设计”是一种“破坏性创造”,任何设计都先天地包含着对现存秩序的不满批批判。这里的秩序,既包含有形层面的、产品外在形态的批判;也包含对无形层面,即性能与宜人关系的突破与改良。因而,任何“设计”都意味着对某种既定“标准”的反对和革命,它是反标准的、去标准化的,推陈而创新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设计就是“标准”的对立面,就是“标准与标准化”工作的天敌,事实上,破除现有秩序的设计可以理解为一种更高层面的“标准”的创立,是新的标准化确立程序的前奏环节。需明确两点:一,标准的“破旧立新”并非自然形成,也并非以改革的动作就是可以代替“标准化”论证和规范化、制度化的过程,因此,对于不断处于创新和变革过程中的设计而言,标准制度的研究与确立,仍然是一个不可忽视、不可缺少、不可回避的过程。二,处于动态过程中的标准变革,本身就代表着一种更加进步的标准常态,所以在发达国家的标准体度体系中,各种标准几年更新一次是一个衡量的指标;标准的制度体系缺乏相对的稳定性不好,但是缺乏灵敏、活跃、富有生气的及时更新意识,也是不可原谅的,在很多场合,制度的老化会比缺乏制度更具保守性和破坏性,这是推动设计的标准与标准化工作的一项基本约定。对于工业设计也同样如此。当下,一些敏税的未来学研究已经注意到全球经济正在迎来“第三次工业革命”的新潮流。第三次工业革命的典型特征就是互联网时代中分散的、个性化的用户“产消”需求的满足。随着“分散”型经济模式的逐渐成形,各生产单元、产品单元的标准化要求会更加细化与复杂,工业设计应当在这仲新的工业发展形势下寻找适合于发挥能量的立足点,在这一过程中,通过相应的标准平台的建设为更高水准的工业设计创新准备更加有利、更具优势的起点,就是十分现实的任务。目前仍有部分设计师对建立工业设计标准的必要性与合理性心存疑虑,这是把工业设计标准简单地理解成一种限制性条件、制度性约束的反映,事实上推动工业设计的相关标准,恰恰是提出作为前提条件的“有用性”性能要素的基础,以基础性条件平台作为更高创新水平的起点,其结果恰恰是推动了工业设计的高水平发展,而不是停留在连基本性能、包括安全性能、舒适性能、环保性能、审美性能这些基本条件都不能满足的、粗制滥造的创新或设计水平,这种标准要求下的创新平台是“设计创新”与“品质创新”双重高度叠加而成的平台,是设计的“人性化”服务指向的本质体现。工业设计标准不仅是工业设计的技术指标,更是工业设计的价值指标,它能够激起设计师对于设计工作人性价值的关注以及帮助设计师洞察和发现设计的本质需求。工业设计标准是工业设计技术规范和价值规范的整合性创新。是规定工业设计必须关注于人性本质需求和性能满足的技术指标体系。它的目的是规范工业设计的主体边界,规范设计的真实性以及与自然的协调性,是工业设计参与稳态社会制度构建的桥梁。

二、工业设计标准与技术

工业社会最大的特点就是机械化生产方式所激发的大规模技术进步,以及由技术创新所带来的物质的极大丰富。然而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仅仅只有物质生活的提升并不能满足人类文明的全部内涵。相反,在过度追求物质满足时表现出来的那些贪婪与无序,表明无止境的物质追求与人类应有的精神层面、道德层面的标准正相背反。诚然,工业社会与畸形的消费繁荣并非必然关联,但是工业社会所激发的大规模生产与大规模消费却是构成物质文明反向推动的重要条件,而由这种推动作用的历史成功,更加重了从经济扩展到政治、甚至扩展到文化领域的、整个社会对于技术的过分倚重与无所节制、加剧道德天平的失重。客观而论,二百多年以来的工业革命对促进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功不可没,但对于人类物质世界与精神世界平衡关系的冲击也是无可否认的事实,这正是工业社会这几百年间持续激起人们为失去精神座标而焦虑的原因之一。20世纪,不断有专家学者提出技术在促进社会发展的同时也造成了人类与自然关系的扭曲,德国著名哲学家阿诺德•盖伦说“假如我们把技术理解为人类认识自然的性质和规律……那么技术在这种高度普遍的意义上,就是人类自身本质的最重要的部分,它真正反映了人类。它和人自身是一样的聪明,它代表着本能上不可能的某些东西,它与自然界具有一种复杂的、扭曲的关系”。[4]“复杂的、扭曲的关系”,指的就是人类内心所拥有的一种无限制地利用自然、改变自然和征服自然的愿望,因为整个世界上只有人类拥有这种力量和可能,而技术恰恰正是使人类这种欲望可能成为现实的工具。因此,当阿诺德在评述人类对于自身拥有的技术所形成的那种复杂心理时所暗指的,正是要谨慎使用技术的一种警示。在讨论工业设计和技术的同时,我们必须认识清楚工业设计与技术的联系,学会辩证地看待人类的技术成果,既不能贬低科学技术,也不能过度乃至盲目地过高估计科学技术为人类文明带来的价值。人类的创新智慧需要人文之于信仰、道德、伦理等的引导、制约或者规范。工业设计标准隶属于技术范畴,但又是以“技术”标准的方式体现的创造性价值。英国艺术理论家拉斯金说“创造性劳动是人的道德本质”。从“道德本质”的观点来看,设计和技术都是创造性价值的体现方式,但它们的价值重心又各有不同。技术,是一种可重复使用、可控制后果、可由一定的方法形式操作的经验智慧。它体现的重复性、效率性与去人工化。而设计则是由具体对象而激发的、体现非常规性后果、不可重复的创造过程,体现的是自由性、独特性和在场性主体价值。因此,尽管总体上可以将工业设计归为一种技术,但作为这种技术的特殊形态,本质上体现的是不同的属性与特殊的规律。而工业设计的标准则恰好是将这种特殊性与一般性联接的中介与节点。换言之,工业设计作为一种创造性过程与手段,对于它所要创造的对象而言是工具性和技术性的,但它又是体现人的积极的、在场的思维智慧与人文特性的创造过程,具有脱离一般技术逻辑与规范的意义,而这两者的矛盾关系中,设计标准则既尊重和体现了人工思维智慧的价值,又体现出基础性技术规范的特征,因而成为体现工业设计本质特征与价值的有效标志。工业设计标准的构建及实现有赖于技术的支撑。另一方面又引导着产品的技术使用与服务人的需求,它是体现人的主体精神在场的技术性体现,是技术系统中的特殊形态。工业设计师总是从产品的功能逻辑和人使用行为那里延展出形态、尺度、色彩、符号的关系,完成这种关系的“技术-标准”组合是工业设计的创造过程,也是设计技术的人文方向,因为是设计标准在其中定义着、规范着技术和需求之间的适度关系、合理关系、舒适关系。工业设计标准的技术性意味着和“人”相关的技术以及功能建立合理合适的规范机制,包括但不限于共性技术和通用技术,而“规范”就是将技术的功能参数约定在一个合适的参量范围内。工业设计标准作为一门科学,既有完善的技术体系支撑,又有创意创新的视角,具有创造性和逻辑性并存的双重视角恰好可以弥补技术性标准的缺憾。工业设计标准既是沟通技术与产品的桥梁又是协调技术与用户关系的渠道,通过工业设计标准引导技术创新回归到“人”的真实需求是非常重要的。社会要可持续发展,有赖于合理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综合因素的影响,技术也是影响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然而技术并不一定正向地影响人类生活,造成技术破坏性效果的因素本身就取决于设计方案而非技术本身。工业设计标准的意义在于可以让技术的转化方向回归关注人类健康的生活方式的轨道上,从而将“人”从工业化、机械化的奴役下解放出来,而非盲目地助力产品技术迭代将功利主义等观念导入产品之中。显然,这也是建立一种规范工业设计产业自身发展的“约束”机制,发挥工业设计引导技术回归人性和自由的作用。在工业设计设计标准的规范下,工业设计师选择何种技术、如何实现这种技术、如何改进和升级技术等都是在产品规划之处必须思考和回答的问题。工业设计标准本身也需要建立技术体系。绝大部分的应用学科都有指导实践的基本理论体系,而工业设计最为缺乏的就是没有一个较为系统的知识平台,我们所开展的工业设计行为在创造性思维的引导下变得极为发散。工业设计标准的技术体系建立有赖于多学科知识的支撑、有赖于生产和管理技术的支撑、有赖于交叉学科支撑等。当工业设计标准成为工业设计知识积累与获取的关键平台时,在这个平台上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创造性工作则更有效果。比如人体工程学数据的积累就可以为工业设计方案提供有效支持,一些社会学积累的人文层面的研究又可以为技术和人的关系协调提供依据。随着工业设计标准技术的完善,工业设计标准和技术的关系也就突破了传统认识上美和功能的关系。邓周平认为“科学技术也需要人文智慧为之导航,更需要形而上学地信仰体系,人之德性本身也是一种智慧,一种节制的、自我束缚而又不失其想像力的智慧”。[5]如果技术是在产品设计中的科学智慧,那么无疑工业设计标准就是人文智慧。技术需要人类其他智慧的引导,我们更应该相信把科学和人文结合、把理性和信仰协调起来才能够正确处理技术和设计的关系。

三、工业设计标准与审美

工业化过程催生了代表时代特点的所谓“时尚”,而时尚的本质是在产品快速更新换代的过程中以强制性模仿和追随消费“标准”的行为而剥夺了真正的“美”。工业产品就其本来目的而言,是以满足人类基本生活需要的生活必需品研发、生产及销售为宗旨,是以提升人类的生活品质为目的,既包含了物理层而的质量与功能指标要求,也包含了人文层面的美学指标要求。因此,通过产品的审美标准来规范产品品质是工业设计标准研究的重要方向。标准的现实涵义就是提供一种“公认的原则”,只有构建起一种“公认的原则”,才有可能将日常生产、生活中的技术标准发展成一种自觉、自然的消费选择。苏联在研究和构建设计标准的实践中,注意把解决美的问题列为头等重要的“标准”构建目标,尽管有争议,但他们的经验对于建立“公认的”消费引导与选择原则仍然不无参考意义。建立一种准则,首先必须区分人为标准和自然标准的关系,研究工业设计标准关于“美的标准”同样要先厘清美与自然的关系。自然界本身就在大量的生产和复制由相同标准组成的特殊产品,这些产品无一例外被认为是自然界优化选择的最佳方案,比如蜂巢等,然而世界上也并不存在一模一样的两个蜂巢,大自然赋予物品永不相同的个性。工业化社会执行的是人为的标准化,人为的标准化如何最大限度地平衡产量与质量的关系、如何实现资源的最优化配置以及如何解决物品的实用性与美观性的统一?这里面既包含了与自然界万物构成有着相类似的共性即标准化的一面,又体现着万事万物不尽相同的个性化一面。无论如何,人为标准的美感体验应该与自然标准的美感体验一致。H•E•施帕拉描述“美感”的定义,“美感是一种深刻的思想情绪状态,这种状态是人在创造活动和现实生活现象的审美感知的过程中产生的。美感是一种形式、颜色、声音组合、和谐、节奏、比例关系、匀称等的美的感觉”。[6]“美的标准”是标准化不可回避重要技术。虽然产品的现代性特征已经让技术创新的幻象遮蔽,但是它终究掩盖不了现代工业产品标准中重技术轻审美的问题本质。工业产品不能脱离美学的范畴单独讨论技术驱动的创新。对于技术创新的追求是西方理性审美图式的必然结果,其发展结果就是审美走向科学,而我们又不得不面对这些没有自律的科学创新活动导致的目前全球化的资源危机的结果。在高度现代化工业文明的幻象中让产品涤除杂质而回归“产品本性之美”需要“礼失而求诸野”的过程。既然标准是构建产品质量体系的基础,而美的标准是产品标准构成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要解决产品的审美标准就要探本溯源,回到美的本源。苏联在研究和探索美学标准的方面十分关注模数、标准、系统三者与美学关系的关联性以及它们与自然法则的关联关系是:“虽然根据美学和人体测量的要求制定了大量的不同数列和模数制,但这些数列和模数制的应用受到了极大限制。在工业品艺术设计和建筑领域中,关于物品的美化问题还应根据自然界产品的形成原则作进一步的探索和进行基本的科学研究。”[7]1973年发现的新石器时代彩陶盆纹饰中,已经由写实的生动和多样化的生物的形象演化成抽象和规范的符号化形式,这些都是积淀了社会内容的自然形式。特别是研发而成的几何形的纹饰,从写实到象征的演化过程,人们不自觉地创造了审美的形式感,这种形式感正是来自于大自然的韵律、节奏、对称、杂陈、动静、粗细、多寡、重复都能等变化,人们掌握了这种规律,并使之提纯和凝固在器物的形式中,这种来自于自然的合乎规律的形式特征应该是人类对美的标准的一种定义。新石器时代的建筑(半坡遗址)其结构为方形,建筑采用土木方式,就如在诗经中提到“作庙翼翼”等语,当时的木建筑的审美特征已经很明显,“翼翼”显示了像自然中鸟的羽翼一样的张力和舒展。在工业设计标准中物品的实用性、适用性以及审美性都是建立在自然界标准的基础之上的,这也是研究工业设计标准和美学关系所必须要遵循的原则。在科学和技术领域人们从自然界中发现了部件、系统之间的关系,发现了模数在构建产品标准中的重要作用,但是美并不是相同或者不同的标准化部件重复的构建,物品的比例、色彩、尺度以及排列的节奏都是构成物品美的关键要素。既然审美活动也是一种心理活动,那么其必然具备生理适用性特征通过视觉、听觉、触觉或者其他生理要素就可以呈现出来“规律”。因此,美的要素并不是如同我们想象中的那样感性而无法触及和评估,只要细细研究依然会发现“规律”,把这些“规律”放到数学模型之中就能够形成规范。工业设计标准至少包含了产品的质量指标体系、人机工学和技术美学的指标,充分体现在产品的实用性和审美特性上。比如视觉适用性评价完全可以从“人”通过眼睛所看到的物品的造型、形式、色彩、材料等要素产生的心理感受切入,假如人的视觉灵敏度有从中心向周围扩散的特点,那么产品主操作区域的位置应设定在视觉主中心位置;人针对色彩的视觉感受反映在心理层面则呈现出不一样的情绪反映。因此,如果是危险和重要的产品警示色则不能采用蓝色(人眼对蓝色视觉灵敏度差、心理反应平静);人的心理反应情绪也受到听觉的影响,嘈杂的声音让人烦躁、连续重复的声音意味着警示,那么产品声音反馈的设计也必定要遵守这些“规律”;甚至于从产品的操作节奏、使用顺序、部件结构、形态的布局、图案的连续性以及材料的触感等方面都能够发现产品中的“美”,这也可以称之为“审美适用性”,审美适用性首先需要和产品功能的实用性一致,所谓“见物知其用”。工业社设计中的美学着眼于功能、关系、节奏和韵味等设计原则,在产品功能上则表现为实用、理智和和谐,即,让产品体现出一种协调、舒适的和谐之美,其结构的延展也是如数字般的节奏和规律。“美的标准”也是现代产品“质量标准”的一部分,工业设计标准中只有建立“美的评价原则”才能够研发设计出与“自然标准”接近的产品。以大规模制造为特征的现代化社会,大量的产品“被设计”和“被生产。国家对产品的评价往往局限于性能、功能、安全等物理性的指标,并且有专门的机构进行检测和验证。而像外观、色彩、图案、象征性等人文层面的指标国家却没有标准可以参考,以至于现代我们在评价现代工业化人造物产品的审美特征时仅能凭借“专家的经验”对审美层面的指标进行评价。朱良志先生提出“境作为审美标准”的理念,固然与传统的纯艺术鉴赏的审美标准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对于“人造物”的审美标注来讲,需要将审美标准由方法论转化成方法和工具。可以说,“美的”标准在工业设计标准中最难以量化却也有可以遵循的原则。

四、工业设计标准与文化

现代工业设计强调设计与文化之间的关联,文化的表达并非是在产品上叠加文化符号,产品所传达的文化属性是建立在产品本身所被赋予的精神价值层面。工业设计既是社会变革的推动者又是社会进步的反映者,现代工业设计一直以来所传达的都是工业制造的哲学,所以,工业设计将功能、审美、哲学符号等复杂的信息进行转化并在实践中进行重构从而形成特有的文化意识形态尤显重要。工业设计具有构建消费文化与企业文化的能力,设计中那些文化要素的相关原则、规则或者标准是这种能力构成的最有力保障。在消费文化的构成与传播中,工业设计将技术、美学、材料属性等因素整合在一起,使这些要素具有抽象意义并通过产品的流通进行传播。但是,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主流社会文化的观念也影响着工业设计实践,成为工业设计所要遵循的意识形态的准则,如果受此影响的产品大规模地被设计、生产、进入流通领域就会形成时代性的工业设计风格。这些所谓的“设计的风格”就与消费者的意识形态进行了沟通、连接并影响者消费者的价值观念,久而久之形成一种设计的原则、准则、规范或者标准。基于设计构建的价值观不断通过产品与服务流转,工业设计所传达的文化信息是传播的关键因素。企业品牌承载企业文化,它的构建也是如此。企业通过具有企业特定设计语言的产品在逐渐影响消费者的消费过程中形成产品自我定义的品牌认知。品牌是一种复杂的信息集成,既具备视觉的表现性又具备物质化的以及精神化的特征,也是工业设计更高层次的展现,体现着工业设计和经济集团的利益集合。产品是品牌的载体,品牌也就是消费者在不断地消费产品与服务的同时形成的一种生活经验,包含着工业设计所能给予的全部:物质的和文化的。工业设计中传达出来的“精神”层面的价值需要通过设计文化来沟通设计的其他技术要素。因此,由工业设计中的文化要素延伸出来的规范或者行为模式尤其显得重要。首先,文化价值的体现具有多层次、地域性、民族性以及时代性的特征,在工业设计标准中要界定“文化”要素就是为了有效提高产品适应不同用户和市场的能力。强调工业设计首先要了解“目标市场和目标用户”的需求,地域、民族等要素对用户的需求优质直接影响,这些影响因素集中表现在由生活方式形成的文化信仰中。比如在中国大部分地区消费者忌讳使用“青色”的产品,因为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普遍认为这种色彩只有在“丧葬”时出现,是“不吉利”的象征;比如在设计品牌名称的时候需要考虑某些地区的“俚语”以避免产生不良的影响等。不了解文化差异性而简单地提供设计解决方案往往会造成巨大的损失。其次,文化可以通过工业设计标准中的技术“约定”,影响和改变消费者的文化观念,引导消费者需求。技术越来越具有全球化转移的特征,信息技术的发展让地球变平,任何的文化和价值体系都有可能在技术的发展与冲击下变异,某些品类的产品可以通过产品的设计风格、技术或者材料等的象征性要素表现一种设计文化信息,向不同民族和地域的消费者传达同一种文化价值观念。工业设计是人为地对各类物质的和非物质的要素整合或者集成的过程,其最直接的目的之一是促进消费。“人”作为消费的主体,具有物质层面和精神层面的双重需求。比如,苹果手机这一全球性的产品平台,用户大多数是被苹果公司一代代手机所遵守的“简洁、人性化”的设计语言折服,设计语言通过产品表达为一种“风格”并通过尽可能多的产品载体拓展的时候就形成了“文化”输出。第三,人对于产品设计的体验已经完成了从工业革命之初的视觉体验(物品的客观物象)到功能性体验(有用)地转换,产品不但要有用而且要“好用”和“易用”,用户体验的过程综合了“人”除了视觉之外的其他感官功能的介入,这一转变标志着消费者对于产品文化价值的综合需求。工业设计标准中如果缺失产品文化要素的约定,势必造成产品功能规划的凌乱,具体表现在过度集中产品功能或过度简化产品功能的情况。比如洗衣机产品的功能设计:快速、节能的洗干净衣服是用户的基本需求。而企业为了追求所谓的“市场销售的差别化”往往在产品上过多地叠加很多不适用的产品功能,或者为了降低成本通过低价策略迅速占领市场一些企业会开发低价、单一功能产品,两者均没有合适的度量标准,工业设计为企业带来了商业上的成功,选择塑造什么样的产品文化是企业的行为。即使我们在惊叹工业设计为企业创造市场价值的同时,也为工业设计带来了极大的资源浪费感到震惊,同样也无法谴责企业以盈利为目的工业设计行为,因为至今还没有任何国家或行业标准乃至其他机制在这个层面上来约束企业。在工业设计标准中将产品的意义以一种抽象的文化符号表达出来就是文化的技术指标,也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文化“象征性”,当象征性要素形成规范或者标准之后就会衍生出抽象的文化价值或者信仰体系,对于国家则形成国家设计形象身份认同,在商业流通领域则形成消费文化,而表现在企业中则形成品牌。

结语

无论是从工业设计标准驱动创新的视角理解工业设计标准对于发展工业设计产业的作用,还是从工业设计标准与驱动工业设计发展的核心技术,诸如技术、审美和文化等,都足以表明工业设计标准是当下解决中国工业设计发展关键问题的有效手段。在我国要推动工业设计标准化战略的进展,需要相应的产业环境支撑、政府政策支持。也需要工业设计行业自主能动的推动工业设计标准创新体系的建设,系统、科学地建立相关工业设计标准的标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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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德]阿诺德•盖伦.何兆武、何冰译.技术时代的人类心灵[M].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8:4.

[5]邓周平.科学技术哲学新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37.

[6][苏]H•E•施帕拉.陈仲实,朱立人,杨慎,(译).技术美学与艺术设计原理[M].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986:4.

[7][苏]H•E•施帕拉.陈仲实、朱立人、杨慎译.技术美学与艺术设计原理[M].北京:科技文献出版社出版,1986:82.

[8]引自《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工业设计评价规则》审批稿[S].

作者:兰翠芹 单位:北京服装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