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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整合论文:矿业常态化整合探讨

矿业整合论文:矿业常态化整合探讨

本文作者:洪榆峰、宋焕斌 单位:昆明理工大学国土资源工程学院

笔者认为2005年以前为第1阶段,是我国矿山的“问题”时期;2005—2010年为第2阶段,是以政府为主导的大规模的矿山整合阶段;2011年以后为第3阶段,是以市场为导向的矿山常态化整合阶段。本文重点探讨第2阶段整合形成的国有大型矿业主体在向第3阶段过渡过程中,如何遵循《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要求进行常态化整合管理,明晰常态化整合指导思想,确立常态化整合内容、对象、远景目标以及模式,以期为我国西部矿业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借鉴。

西部矿业在整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矿业安全问题严峻

我国第2阶段的矿业整合主要是依靠政府的高压政策和隐形财政支持来减少存在安全隐患的市场主体,将退出市场的资源转给留在市场的企业而走向集中开发,最终通过提高矿业集中度来实现矿业安全。但由于整合速度过快,未进行前期试点工作就全面铺开,未能实现规模经济与矿业安全的有机统一。在投入成本不变的情况下,矿山企业经常错误地以经济目标代替矿山安全的社会目标,导致矿难频发,屡禁不止。近年来,虽然我国煤矿事故的数量和死亡人数都呈现明显下降趋势,但我国仍是煤矿事故高发的国家(表1),重大、特大事故频繁发生,事故死亡人数占到世界矿难死亡总人数的70%。据统计,2006—2008年,全国工矿商贸企业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34422起,死亡41163人,其中矿山事故12469起,死亡18280人,所占比例分别为362%和444%;全国共发生特大事故24起,死亡1237人,其中矿山事故16起,死亡904人,所占比例分别为667%和731%;全国共发生重大事故254起,死亡4071人,其中矿山事故96起,死亡1538人,所占比例均为378%[2]。矿难遏而不止,矿业安全问题严峻,说明整合过程中存在着更深层次的矛盾。

2产业结构单一,产业链不完整

我国第2阶段的矿业整合主要是从矿山企业内部出发寻求升级,其实质是国企利用行政力强行整合民企,央企再运用行政力强行整合地方国企的过程,是以减少矿山数量和保障生产安全为重点的粗放式产能扩张,致使我国矿业产业结构单一,产业链不完整。

对民营矿业的歧视和偏见根深蒂固,加之整合门槛逐步抬高,一旦出现矿山安全事故,首先受到停产整顿甚至关闭的往往是民营矿山企业,因此,在规划打造大型矿业集团过程中,形成了西部矿业产业结构单一的局面,这造成了诸多问题:1)民营中小型矿山吸纳城乡就业以及对地方财政输血功能减弱,导致参与整合的相关主体积极性减小,常态化整合工作难以持续。2)我国矿产资源分布不均,贫矿多,富矿少,多为伴生矿,一些资源储量较少、开采附加值较低的小型矿山或大矿开采后的边角资源往往不符合大矿开采标准,国有大中型企业不愿意投入勘探和开采,同时又无民营矿产企业经营,造成矿产资源堆积浪费。我国的矿产资源总回收率为30%左右,比西方国家平均水平低20%;单位资源产出率仅相当于日本的1/20、美国的1/10、德国的1/6,与西方国家相比存在较大差距;有色金属再生利用量仅占产量的15%~20%,而西方国家达到30%~40%;金属矿山采选回收率比国际平均水平低10%~20%;约有2/3具有共生、伴生有用组分的矿山未综合利用;已综合利用的矿山中尾矿利用率仅为10%,资源综合利用率还不足20%[3-4]。3)目前针对我国国有大型矿山企业矿产资源开发的法律、法规不完善,民营矿山企业的缺失催化了资源垄断的形成,造成矿产品价格高涨,垄断利润丰厚。国有矿山企业只解决了135%的人员就业,上缴20%的利润给中央,仅2010年就留存1万多亿元,是上缴利润的4倍,并出现了矿产资源经济收益向矿区外不合理及过度转移的苗头(如矿业国企异地房地产投资),反哺矿区农业和生态功能弱化,矿山国企“垄二代”、“官二代”等深层次社会矛盾日益突出,不利于整合工作的巩固和继续推进。

整合采取的“矿区为点,矿种为线,以点串线,以线带面”的工作模式,仍是以省(市、县)为主战场,区域利益分割明显,成矿带内的资源难以统筹规划和连续开采,造成矿区经济初级要素禀赋优势难以持续,区域创新缺乏外部牵引力,产业链低端重复且不完整。目前西部矿产企业可能包括完整的生产过程和多条价值链,但都不能完成最终产品价值链上的所有活动,其中单环节的企业产业区未纳入全球有竞争力的价值链中,仍属于块状经济[5]。产业区之间没有形成真正的专业化分工和基于共同地域文化背景之上的相互认同和协同关系,也没有形成上、下游产业及支撑产业的互补作用效应,更缺乏既竞争又合作的创新动力,自我发展能力弱,产业竞争力严重不足。目前虽然区域性矿产企业集群雏形已经初步显现,但区域界线明显,多以本地矿产资源为纽带,集群类型多属于原生型,潜入型极少;集群内成员间的关系呈现直线式而不是网状的组织结构;集群规模不大,产业集中度不高,缺乏适宜产业集群形成的制度环境;个别企业较早进入矿业服务全球化,但竞争力差,缺乏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品牌。西部矿业发展面临着产业链升级和提高竞争力的双重压力,依靠常态化整合来完善西部矿业产业链结构,改善产业环境,增强产业竞争能力,是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必然,也是现实的选择。

3矿业文化价值观缺位

整合工作第2阶段的初期,在保障生产安全方面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效果,但随着工作的推进,重大矿难事故始终“遏而不止”。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计,2009年全国共发生重大矿难事故8起,死亡330人(占当年矿难死亡人数的13%),2010年全国共发生重大矿难事故24起,死亡536人(占当年矿难死亡人数的35%),其中人为因素所导致的矿难占矿难总数的9767%,且都发生在国有大型矿山企业[2]。学术界从侧重技术、制度和环境的研究,转向更注重个体因素的研究,试图通过控制个人行为来减少伤亡,获得更好的安全管理效果。然而研究较多停留在对自然人的人性特点分析上,倾向于用教育、培训、管理的办法加以解决,忽视了作为社会人的文化背景的研究,矿业文化的探寻尤为薄弱。张以诚曾指出,我国矿业的文艺活动、文艺作品和教育活动等显性文化载体偏弱,矿业产品、建筑和人的行为等中性载体强而不优,道德规范、社会制度等隐性载体无特色,矿业文化的3种存在形式(艺术、知识和观念)和3个层次(物质、制度和精神)都有待进一步发展[6]。如何创新矿业文化,通过增强矿业文化力来长效遏止矿难,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西部矿业常态化整合发展路径与对策

西部能源与矿产资源的开局,对于构建国土空间开发战略格局至关重要。常态化整合应以《规划》为基石,以矿业文化为指导思想,对前期整合工作进行思路突破、视角延伸以及内容拓展。

1主体功能区框架下常态化整合政策研究

1)功能区规划是西部矿业常态化整合的灵魂。《规划》中明确指出,能源和矿产资源的开局要在对所在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综合评价的基础上,按照减少大规模长距离输送加工转化的原则,引导各类生产要素集聚,支持产业集群发展,促进大中型矿产地整体勘查和整装开发,实现有序勘查开发、规模开采和集约利用,形成矿产资源稳定供给和创新资源开发模式的重要区域[7]。因此,西部能源和矿产资源基地的布局规划应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核心,引导资源向大型、特大型现代化矿山企业集中,促进形成集约、高效、协调的矿山开发格局。

2)符合西部地域特点的矿业集成理论研究是西部矿业常态化整合的前提。国内外学者从不同角度对矿业集群进行了研究,但大部分论著都是针对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发育比较成熟的企业集群[8-10],并不能很好地解释所有地区的企业集群现象,尤其是欠发达地区的资源型产业集群,其跨越式发展路径的研究仍处在起步阶段,理论研究大大落后于矿产企业实际的发展。例如西部欠发达地区经济基础薄弱,市场需求小,人才匮乏,产业链培育程度低,其外部环境和内部发展动力都无法与发达地区相比,然而就在这样的条件下有的区域却孕育了一些较好的企业集群,如广西柳州和云南个旧的锡矿业,这是传统企业集群理论所不能解释的。探索西部矿业集群化发展路径,可以形成具有中国西部特色的产业集群竞争力理论,指导西部矿业常态化整合工作的开展,也为西部大开发战略推进提供理论参考。

2全球最终产品价值链下的产业链整合

第2阶段整合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形成了一些国有大型矿业集团,完成了原始产业经济和创新社会文化的积累,为培育更高层次矿业集成奠定了基础。今后应从国家和西部各省级主体功能区建设需要出发,以国有大型矿业集团为整合主体,分析不同矿种的产业链分布特点、成因和聚集程度,研究各省产业结构的优势、竞争力差异以及产业政策的效度(包括产业结构水平及其演进动因分析、产业结构演进的阶段性与经济成长周期的评价分析、区域产业结构调整乏力的症结分析),突破以往划定区域内企业间资源、资产整合思路,从全球最终产品价值链视角对国有大型矿山企业进行纵向产业链整合。要使单个企业的国际竞争转变为价值链竞争,争取早日在省(区)域间的某一矿种上寻求突破,形成一般区域性供应链所缺乏的外部经济效应,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为西部矿业探寻一条持续性发展和阶跃式升级的道路。

3探究矿业开发负面效应的“边际”成因

受经济基础、社会发展程度、文化背景和政策差异、供需关系、开发历史等的影响,西部各地不同矿种开发负面效应情况错综复杂。国有大型矿业企业作为整合的主体和受益者,应承担起维护矿业秩序的社会责任,但由于规制国有企业的经济、法律制度的不完善,个人或集团利益至上,其对矿业开发负面效应的认识产生偏差,治理效果下降,矿难如梦魇般一次次挑战着社会文明的底线,整合工作的意义遭到质疑[11-13]。新的阶段,我们应突破常规视角的限制,剖析不同背景下矿难形成的“边际”原因,分析“边际”成因与矿难、“边际”成因之间以及“边际”成因内部关系与矿难之间的作用机理。要充分认识“边际”成因作为矿业负效应源头的时代阶段性特征,以及其催化矿难发生的动态复杂性。在常规安全要求常备不懈的同时,克服工业文明的思维定势和惯性,有针对性地预防西部矿业开发所引起的负面效应,促进西部矿业常态化整合的健康、有序开展。

4构建矿业文化价值体系

矿业文化作为主体功能区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矿业常态化整合顺利进行的保证,在遏止矿难、建立长效安全机制等方面起着治本的作用。我国矿业文化发展严重滞后,不能适应西部矿业生产力和社会文明发展的需要,存在隐瞒矿难、伪造矿难、违法垄断、“炒矿”、矿业腐败、受贿护黑等一系列问题,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矿业秩序。分析西部矿业文化内涵,研究矿业文化艺术、知识和观念在物质、制度以及精神层面的转型路径,构建基于共同地域背景的西部矿业文化价值体系,充分发挥文化在矿业常态化整合中的作用。

5解决西部少数民族地区贫困问题

西部多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由于各种原因其社会经济发展严重滞后,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不利于“两横三纵”为主体的城市化战略格局构建。西部少数民族贫困地区远离经济发展中心,呈点式分布,与矿藏、矿业城市地理位置关系紧密(如广西罗城县、云南富源县等)。西部矿业常态化整合应以矿业城市为点,交通干线为轴,以线串点,以点带面,积极稳妥推进山地城镇建设,实现城市组团型发展,形成城市连绵带,对周边贫困村起到辐射和带动作用。利用整合产业链上民营矿山(或非矿山)企业所创造的大量就业机会,加快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巩固少数民族和睦相处的良好局面。贫困村城镇化又反过来为矿业集群产业结构升级提供了依托和良好契机,有利于形成新的区域性城市群格局,帮助西部少数民族欠发达地区脱贫致富。

结语

前期矿业整合工作引发的诸多负面效应,大多具有综合性、地域性、动态性的特点,治理工作牵涉到体制、法规、技术规范与标准、民族政策、市场机制等多方面问题,难度大,长期以来未能得到有效解决,并且旧账未了又添新账。今后如何通过矿产资源的常态化整合,实现西部矿业持续性发展和矿业文化的建设,形成优化的功能区格局,不仅是西部大开发成功与否的关键,更是中国矿产资源是否安全乃至国民经济能否可持续发展的核心问题。它对于推进形成人口、经济和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长远目标,具有重要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