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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互联网的渗透与防范

浅析互联网的渗透与防范

直接性网络渗透,是指利用互联网采取输出价值观念,攻击、诋毁国家现行政治体制及社会制度,传播谣言,煽动、发起“街头政治”等方式推翻国家政权、变革社会制度的一种网络渗透形态,其表现为直接性的网络碰撞。首先,输出价值观念是直接性网络渗透的主要目的。冷战结束以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势力向全世界大肆鼓吹“自由、民主、人权”的思想,打着“传播民主”、“拯救世界”的幌子,借助互联网的发展开展有理论、有计划、有步骤的长期活动。此外,西方反华势力更是借助互联网的发展抓紧在意识形态领域向我国渗透分化。美国前国务卿奥尔布赖特曾经非常直白地说:“中国不会拒绝互联网这种技术,因为它要现代化。这是我们的可乘之机,我们要利用互联网把美国的价值观送到中国去。”[1]其次,攻击、诋毁国家现行政治制度是直接性网络渗透的舆论手段。一些西方国家利用互联网炒作其他国家的热点、敏感事件,通过大量发表反动言论和培植境内代言人的方式进行内外互动,将一个国家的内部矛盾放大为国家政治体制和政治制度的缺失,极力鼓吹民众实行西式制度,从而动摇国家的执政根基,最终达到颠覆国家政权的目的。近年来,美国借“谷歌退出中国事件”大肆攻击我国政府限制网络发展,遏制民众“自由”,并制造国际舆论对我国政府施加压力,要求我国政府放弃对互联网的管控,引入西方的民主思想。此外,美国还在网络上炒作我国当前发展中正在解决的社会矛盾,将通货膨胀、个别公职人员腐败等问题上升为政治体制落后和制度缺失的高度。这是美国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在互联网上的体现。最后,传播谣言,煽动、发起“街头政治”是直接性网络渗透的现实危害。互联网在信息传播方面具有迅速、及时的功效,其在重大事件和社会危机的发生与处理过程中极易扮演负面角色,将舆论进行激化,成为鼓动、组织网下活动的最主要工具,从而引发大规模的政治骚乱。例如,近年来格鲁吉亚、乌克兰、吉尔吉斯斯坦等国先后发生的“颜色革命”,都起源于网络,个别人利用网络传播谣言、煽动民众情绪,并在网络上策划“街头政治”活动,最终酿成社会动乱、政权更迭。

所谓间接性网络渗透,是指利用互联网进行渗透过程中一种不激烈的、隐蔽的形态,其潜在的危害十分巨大。因此,将这种抽象性的渗透方式进行具象就显得十分必要。笔者将间接性网络渗透归纳为两种形式,即“保障型渗透形式”和“机会型渗透形式”。“保障型渗透形式”,是指通过制度、技术等方面的确立,保障观念的传播和意识形态的扩展,其最明显的体现即为美国鼓吹的“网络自由”战略。近年来,美国政府在世界范围内大肆鼓吹“网络自由”思想,试图以美国的理念和标准塑造西式的互联网平台。2009年11月,美国总统奥巴马在访华期间极力推崇“网络自由”观念;2010年1月、2月,美国国务卿希拉里两次发表主题演说,向全世界鼓吹“网络自由”的好处,并敦促在世界范围内建立“网络自由”秩序;2011年5月,美国出台《网络空间国际战略》,明确“网络自由”战略的框架及其在世界范围内的推进步骤。美国的“网络自由”战略,表面上是为“鼓励全世界人民通过数字媒体表达观点、分享信息、监督选举、揭露腐败”,但其实质为美国政府利用其先进的网络技术手段和资本支持,向世界其他国家兜售“美式民主”思想,意图通过建立世界范围的网络自由制度延伸其国家利益,是霸权主义在虚拟世界的扩张与体现。[2]“网络自由”战略是以打破国家现有互联网管控边界为前提所确立的一种“网络无界化”模式,如其成为现实,将标志着世界上各国之间的舆论、思想无边界具有了制度性保障,将传统国家安全观念中的“边界”在网络空间进行开放,势必会使国家安全受到严重的威胁。“机会型渗透形式”,是指利用互联网平台向爆发政治危机的国际和地区提供“交流”平台,客观上助推社会动乱的发生与发展。例如,2011年初在突尼斯、埃及等北非中东国家的政治动荡中,所在国政府为了遏制社会动乱的持续和蔓延,对网络进行了管控。但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势力在国际上公开指责此举侵犯人权,并立即在TWITTER、FACEBOOK等互动式社交网站开通波斯语、阿拉伯语注册和发言服务,为反对派煽动、组织更大规模的暴动提供了舆论阵地和组织平台,最终导致动乱国家政权的更替。[3]

以“自由”为托辞的网络渗透手段

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公布的《第2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底,我国互联网用户排名全球第一,为5.13亿用户,互联网普及率达到38.3%。针对我国互联网用户基数大且增长快的现实,境外反华势力加快利用互联网对我国开展渗透,并不断变换形式和手段。因此,我们要在享受互联网带来生活便利的同时,正确认知反华势力利用互联网对我国进行渗透的方式、方法和特点,防微杜渐、趋利避害。首先,境外反华势力抨击我国互联网管控制度,向我境内灌输“网络自由”理念。2009年以来,美国总统奥巴马、前任总统克林顿以及国务卿希拉里都曾在公开场合指责我国的互联网审查制度,指责我国“剥夺网民的自由”,并大肆宣传所谓的“网络自由战略”。2010年初,谷歌公司在美国政府的支持下,以退出中国市场相威胁,要求我国政府取消对其搜索引擎的内容审查制度,其最终目的是迫使我国政府“解禁”网络,为反华势力、敌对势力以及邪教组织向我境内渗透提供自由的平台。[4]在我国政府拒绝谷歌公司的无理要求后,谷歌公司将服务器移到香港躲避我国政府的内容审查,并在继续传播有害信息的同时,煽动网民对我国的网络自由现状进行讨论,引起巨大反响。其次,抢占道德高地,培植形象代言,加强价值观念输出。近年来,随着国家网络审核制度的不断健全,境外反华势力由以往简单攻击我国政治体制和制度转向以吹捧西方价值观念、宣传“普世价值”等方式向我境内网民进行意识形态渗透,并以对比等方式影射我国人权和民主现状。此外,境外反华势力和敌对势力还通过网络热炒诸如刘晓波等人,树立所谓的“民主斗士”形象,煽动网民效仿、传播西方价值观念。第三,炒作我国热点、敏感事件,插手民族、宗教事务,夸大社会矛盾,挑唆群众的不满情绪。境外反华势力和敌对势力通过网络炒作我国重大事故、征地拆迁等热点敏感事件,攻击我国现行制度缺失;歪曲报道我国民族宗教政策,蓄意编造民族矛盾,并为达赖反动集团进行造势,直接插手我国境内事务。此外,反华势力和敌对势力长期关注我国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人民内部矛盾,刻意将其进行夸大、歪曲宣传,并妄图煽动民众情绪、激化社会内部矛盾。第四,积极利用合法身份和热点传播方式扩大影响,加紧负面舆论传播。近年来,反华势力和敌对组织成员依托境外驻华机构的合法身份开展网络活动,借助微博、QQ群、人人网、开心网等热点网络社区开展网络渗透,并大有负面舆论宣传对象低龄化的趋势。2011年以来,个别网民借助美国驻华使领馆的名义开通微博,大肆宣传将于2012年举行的美国总统大选,宣传美国的民主制度,鼓吹西方价值观的优越性,并频繁鼓动网民要求我国政府施行西方选举制度。2011年12月10日“世界人权日”期间,多名登记为西方驻华机构的人员在微博中传播所谓的西方人权观念,并煽动网民要求政府“归还人权”、开放言论。第五,开设中文网站和网页,加强技术研发,并利用新兴网络技术平台展开渗透。西方媒体和敌对网站针对我国网民开设中文网页,以淡化政治的口吻发表文章,吸引网民互动交流,用极其隐蔽的方式宣传有害观点和思想。为达到直接向境内网民传播有害信息的目的,反华势力和敌对组织还积极研发所谓的“翻墙软件”,用以躲避我国的互联网保护措施。此外,反华势力和敌对势力通过类似QQ群组、朋友圈子、视频语音聊天室等新兴网络技术平台组建网络虚拟群体,针对特定群体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渗透,并不断通过使用虚拟房间钥匙、密码设置等方式躲避审查。

防范网络渗透的国家安全思考

互联网的爆炸式发展,使世界范围内国与国之间、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也使现实社会与虚拟社会的界限越来越模糊,由此对国家安全带来新的威胁与挑战。冷战后非传统安全问题对于国家安全的威胁不断上升,而网络安全问题已成为非传统安全范畴内的突出情况。[5](P229)从国家非传统安全防范理论出发,笔者认为对于网络渗透所带来的国家安全威胁,应该从两个层面进行防范,即国家层面和公民个体层面。

1.国家层面的网络渗透防范

从国家层面来看,对互联网实行管控、防止网络渗透属于抵御非传统安全威胁的一种手段,是维护社会稳定与发展的基本职能,更是维护国家政权、防止其他国家干涉本国事务的正常行为。第一,不断完善和健全相关法律法规,落实互联网管控职能。对于基于互联网发展起来的虚拟社会,国家应遵照现实社会管控模式,不断完善和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并通过国家行政职能设立或明确执法机构和执法范围,加强虚拟社会管理。依法管理互联网,不仅能够有效防范网络渗透所带来的国家政权威胁,更是互联网良性发展的必然要求。首先,在法律上明确危害现实社会和企图以渗透方式危害国家安全的网络行为,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其次,设立或明确打击网络违法行为的执法机构和执法范围,按照国家基本法律规范和程序落实网络管控职能,真正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最后,管控方法应随着事物的发展而变化,法律法规也应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变化而不断完善,在有效防范网络渗透威胁的基础上规制互联网的健康发展。第二,加强主流意识形态宣传,凝聚核心价值理念。网络渗透的主要手段是一种意识形态向另外一种意识形态的侵入,造成主流意识形态模糊、社会秩序混乱,最终实现颠覆国家政权的目的。由此,根据国家的性质和政权组织形式,加强国家主流意识形态宣传,倡导符合国家稳定的社会主流思想,是防范网络渗透威胁的有效手段。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就是要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指导地位,注重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引领作用。正确认识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阶段和体制转型期存在的社会矛盾,从维护国家安全、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角度防止网络渗透对国家和社会造成的危害。第三,着力人才培养和技术研发,提高技术管控手段。互联网本身就是高技术发展的产物,因此对于互联网的管控和网络渗透的防范,理应在技术层面做好相应的准备。依现状进行分析,技术的发展应着眼于“防”渗透、“控”威胁,即利用技术手段对威胁国家安全的网络行为和渗透手段进行管控,建设主动发现、自动防御、客观禁止的网络技术手段。例如世界上很多国家建设网络防火墙,将有害内容以技术手段阻挡在本国网络之外,有效地防止了有害信息的传入和网络渗透的实施,并在国内进行严格的网络内容自动审查程序,使不利于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互联网言论难以被受众所接收。第四,关注社会舆论,打造权威信息平台,倡导良好网络行为。法律对民众的网络行为进行规制,民众的网络信息认知和行为习惯是对法律的有力补充。国家在落实社会管理职能时,应加强关注社会舆论热点,建立网络舆论监测、导控机制,引导舆论方向,及时制止有害信息和谣言的传播扩散。同时,打造权威的信息平台,及时、准确地对社会热点、敏感信息进行客观、正面报道和言论公开,以合理的信息公布机制推动社会舆论认知习惯,促进建立民众正确的信息获取途径。此外,应倡导良好的网络行为习惯,引导网民不信谣、不传谣,不参与热点、敏感事件的炒作,不发表有害社会稳定、发展和国家政权的信息,营造良好的虚拟社会秩序。

2.公民个体层面的网络渗透防范

作为社会的构成要素,公民有义务维护国家的安全和社会稳定,规范个人网络行为,提高敏感意识,推动建立合理、有序的虚拟社会秩序。一是自觉学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御有害信息的传播和扩散,警惕任何名义的非法网络组织,不参与任何网络组织的现实活动和非法集会。二是提高个人修养,合理利用网络资源,规范上网行为,杜绝使用非法软件窥探、传播境外不实及有害消息,不参与重大、敏感事件的网上炒作。三是相信主流媒体和政府信息平台,自觉抵制有害信息的传播和扩散,并引导周围人正确看待网络信息的传播,树立正确利用互联网资源的正面形象。四是主动向相关部门检举、揭发网络有害内容,并按要求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将净化网络环境、防御网络渗透危害作为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综上所述,认清并破除网络谣言等形式的网络渗透所带来的国家安全威胁,不仅需要公民提高个人素质,不信谣、不传谣,更需要国家制度、法律等方面的不断完善,在保障国家政权和社会稳定的基础上对互联网施行有效管控,使互联网真正发挥对人类有益的积极作用。(本文作者:王涛 单位:中国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