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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中的构成艺术解析

建筑设计中的构成艺术解析

摘要:“构成”一词源自20世纪初俄国的构成主义和荷兰风格派运动,作为理论体系形成于包豪斯学院,其将构成艺术作为包豪斯的基础课程,旨在对抽象的艺术元素进行形、色、质等造型方法上的研究与创新。现代建筑便是构成艺术所催育成就的重要方面。本文着重探讨构成艺术在建筑设计中的应用,以期得到更多的启发。

关键词:建筑;现代;构成

为什么构成艺术产生于19世纪与20世纪之交的历史时期,为什么它主张把所有的视觉元素简化为点、线、面、几何体等抽象的视觉语言,毫无疑问这是与那个时期的时代背景所息息相关的。

1构成艺术

1.1构成艺术的背景与来源

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国家科学技术发展迅速是推动国家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产业从以手工业转变为机器化大生产条件下的大工业,新的阶层、新的产业在城市中不断涌现,城市居民日发迫切需要能够满足他们生活所必需的产品。俄国构成主义和同时期的荷兰风格派都主张以更纯粹、更美好的直线设计世界,没有装饰但追求点、线、面元素的视觉平衡。在包豪斯学院成立之后,在格罗皮乌斯提出的“艺术与技术的统一”口号下,由他和伊顿、康定斯基、蒙德里安共同研究下,以这些抽象艺术元素作为崭新视觉语言,把视觉语言推向了现代,从此奠定了现代设计的理论基础。

1.2建筑与构成艺术

自构成艺术理论产生之日便于建筑发生密切的关联。俄国构成主义代表人物塔特林设计的第三国际纪念碑,就是以简单的几何形式结合金属材质的运用,表达了现代主义的设计语言。荷兰风格派主张“一切作品都要尽量简化为最简单的几何图形”从绘画到建筑都应如此。而由里特维尔德设计的施罗德住宅正是“风格派”的代表性建筑作品,从建筑的正立面构图上看,都是简单几何体、水平和垂直线,整体运用原色体系,使建筑内外在视觉上显得统一协调。

2建筑设计的中的构成原理

2.1形式美法则

2.1.1单纯齐一

单纯齐一是对象没有明显差异和对立因素,体现的是一种纯粹、和谐,具有高度秩序型的形态,明净、纯洁是其美感的主要特征。

2.1.2对称与均衡

对称是指对象有明显的中轴线,且左右两边具有相同的形态:包括体量、形状、色彩等;均衡是同样有轴线,但其左右两端形态不对称,同样因为视觉和心理感觉,其量相似而形成的平衡现象。

2.1.3对比与调和

对比是指对象造型中造成要素产生对抗因素,调和则强调构成要素的共性因素。对比与调和是构成艺术中是形态生动、活泼的重要美学规律,往往在设计中要体现出两者的对立与统一的关系。

2.1.4比例与尺度

比例是指对象的局部与整体之间的关于数的一种比值关系,从而建立秩序感与和谐感。人与建筑之间的对比可展现建筑是否崇高而雄伟、是否小巧而精致。

2.1.5节奏与韵律

节奏是指对象形态要素有秩序的、有规律的连续体现,以在心理上产生节奏感;韵律是节奏的变化,呈现为几何级数的变化,节奏和韵律都可使建筑呈现美感。

2.2造型要素

2.2.1点

点是构成中相对较小而集中的立体形态,具有形态大小方向位置的特征,点可以显现出视觉的中心,也会起到定位和平衡的作用。点的连续可产生虚线,进而构成虚面,使对象具有节奏感和韵律的美感,如摩洛哥哈桑清真寺的宣礼塔和石柱。

2.2.2线

线是构成空间立体的基础,能够在视觉上表现方向、运动速度和生长。线的长度与宽度比值越大,线的特征越强。按方向分线有垂直水平倾斜三种,按形态分线有直线和曲线,这些不同的线形态可塑造不一样的视觉美感。

2.2.3面

构成中的面是二维特征明显,薄的形体,具有长度、宽度、无厚度。面有平面、折面、曲面三种基本类型,它带有方向性、运动性和变化性,由于形状不同使对象具有不同的表现力。

2.2.4体

体具有三维空间,由长度、宽度和深度共同构成,具有量感、凹凸、虚实等特点。体可以分成几何体和自由体。几何体有棱柱、棱锥、圆球、圆柱等。

2.3构成应用

构成应用是指造型要素进行表面构成的方法,这些方法包括重复、近似、渐变、特异等。2.3.1重复构成重复是基本组成单元。按骨骼规律进行重复,形成统一感、节奏感。重复构成又包含基本型重复、方向重复、形状重复等。

2.3.2近似构成

近似构成指基本组成单元近似又不完全一样,在形状、大小、色彩、肌理等方面有共同特征。它是重复构成的一种轻度变化,同时求得对象在对比与微差中统一。

2.3.3特异构成

特异构成指在重复构成中的某一部分突然打破规律,采取不同的单元形式以突出于原基本单元形式之外,其对比所带来的视觉效果更为明显。

2.3.4渐变构成

渐变构成是基本单元有秩序变动地集合表现,显示出渐增或渐减的运动感,可以在形状、图案等方面渐变使对象具有节奏感。

3结语

构成艺术是开创现代设计的理论基础,是研究对象形式上美的规律,这对于建筑而言更为重要。这些构成原理基本概括了建筑设计中的一些方法和手段,但建筑是充满复杂性和矛盾性的,构成艺术也仅是探索一些在建筑设计方面的美学规律属于形式范畴,而它更应回归并依附于建筑的使用功能,做到形式和内容的统一。

参考文献

[1]刘浪.立体构成与应用[M].湖南大学出版社,2004.

[2]潘定祥.建筑美的构成[M].东方出版社,2010.

[3]顾馥保.建筑形态构成[M].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8.

作者:彭莉 杨星月 程鑫玉 单位:辽宁工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