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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风险防控及化解

金融风险防控及化解

一、金融会计及金融会计风险

金融会计是我国会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按照会计的基本原理、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以货币为计量单位,对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准确、完整、连续、综合的核算和监督,并对于金融机构财务信息进行衡量、加工和传送的特殊的专业会计。金融会计是金融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会计的重要性,要求其对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活动的核算监督及其所反映的财务信息必须准确,不允许有虚假情况,要符合客观实际。但是,金融会计也面临着复杂的环境和人为因素所带来的各种风险。所谓风险,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如风险为可测定的不确定性;风险是对特定情况下未来结果的客观疑虑;风险是损失出现的机会或概率等等。所谓金融会计风险,就是金融机构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由于会计核算错误或会计信息提供失误而导致的决策失误,以及因为主客观条件恶化或其他情况,使金融机构的资金、财产、信誉等蒙受损失的可能性。

二、金融会计风险的防范与化解

1.逐步建立适应商业化经营特点的管理型金融会计新体系

在防范与化解金融会计风险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会计的管理职能,切实运用现代管理会计的理论与方法,对银行的业务经营,特别是对高风险经营的信贷业务,进行全过程的跟踪与监控,积极参与银行经营决策,逐步建立起能适应商业化经营特点的管理型金融会计新体系。首先,要尽快建立集中统一管理与分级授权核算相结合的会计核算体系,全面整顿会计工作秩序,加强会计的基础管理工作,积极治理假凭证、假账簿、假报表等“三假”现象。其次,要尽快实施统一的会计管理体制,杜绝违规经营、账外经营。目前我国银行业存在的许多风险与损失在很大程度上与违规经营和账外经营有关,影响到会计职能的发挥,使得正常的会计信息难以及时获得,致使金融会计信息失真。只有尽快实现金融机构内部统一的会计管理体制,才能有效地遏制违规和账外经营,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金融会计风险。

2.加强和改善金融会计的信息揭示与披露系统

离开了来自银行内部和外部及时、可靠、完整的会计信息,金融风险的防范与控制就根本无从谈起。为此,对来自银行外部借款单位的会计信息应就其真实性、全面性和相关性提出相应要求。从银行内部来看,全面、客观地揭示银行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及时提供有关金融风险的会计信息,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加强和改善金融会计的信息揭示与披露系统。一是为弥补会计报表项目设置较为粗糙的不足,可以考虑要求银行在现有会计报表的基础上,再单独编制一张能够反映风险资产总额及资本充足率、逾期贷款平均余额及资本风险比率、备付金及备付金比率、贷款风险集中度、短期及中长期贷款、逾期贷款及不良资产状况等内容的补充报表,以便更为集中、全面、真实地披露有关金融风险信息。二是由于银行表外业务仅在业务状况表下以会计报表附注的形式予以反映,故银行表外业务具有自由度大、连续性弱、透明度差、风险性强等特点。因此,要恰当揭示表外业务所带来的各种风险,完善金融会计信息揭示制度和对表外业务风险防范的信息需要,可以考虑要求银行编制一张“表外业务情况表”,以全面反映表外业务的潜在风险。同时,银行应借助网络技术,或借助特定的企业信息查询系统,将借款企业的情况,包括企业的会计报表及补充会计信息、担保抵押和信用度及开户状况等录入计算机,建立完整和连续的银行信贷信息数据库,从而实现银行对企业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的完整、连续、动态的监控,以便及时发现企业异常,防止企业重复抵押、连环担保、多头贷款等不规范行为和高负债经营现象的发生,充分保障银行信贷资产的安全。

3.进一步改进金融会计制度,使之充分体现谨慎性会计原则

(1)改进呆账准备金计提方法,提高计提比例,扩大计提范围,简化核销审批手续。一是可以考虑采用能够按照贷款的风险程度计提呆账准备金,即将现行呆账准备金的计提方法改为每月按实际发生的贷款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一般呆账准备金”;对出现有问题贷款,应立即按其发生呆账可能性的大小,依据预先确定的计提比例再计提“特别呆账准备金”。当这两项呆账准备金累积到一定的数额,足以完全化解所有有问题贷款可能发生的呆账损失风险以后,可不再计提呆账准备金。银行及金融机构按上述方法计提的呆账准备金应允许其在税前扣除。二是进一步放宽呆账准备金计提的范围,使计提呆账准备金的范围不能只局限于信用贷款,还应包括同样存在风险的透支、融资租赁和存放同业款等。三是放宽对呆账确认的条件限制,改革现行制度中一些过于苛刻的呆账确认规定,使许多实际发生的呆账能够及时核销,可考虑允许银行将超过一定期限的逾期贷款一律确认为呆账予以核销。此外,还应简化对呆账核销的审批程序,赋予银行一定的核销呆账的自主权。

(2)应允许银行对长期持有的金融资产与一些非金融资产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的规则计价。银行可在每个会计期末对诸如贵金属、抵押贷款、拆放资金、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等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公允市价或可变现净值进行比较,当这些资产的公允市价或可变现净值跌至账面成本以下时,或有较为明显的证据表明银行所持有的资产可能蒙受损失时,应对其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并将公允市价与账面价值之差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着力构建全面有效的金融会计风险监督保障系统

金融会计风险的监督保障系统应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三个部分。事前监督,主要应包括对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的制定与考核。即反映流动性风险指标体系、反映资产风险指标体系、反映金融市场风险指标体系、反映损益状况指标体系、反映贷款对象财务状况指标体系等。事中监督,主要应包括对银行稳健经营的动态监控。银行的决策部门应将上述反映金融风险的一系列指标,作为需要考核的责任指标落实到各有关责任部门。会计部门要将来自各方面反映金融风险的各项指标与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的警戒值相对比,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反馈信号,敦促并监督各有关部门及时采取修正措施,以确保银行经营始终遵循稳健与安全的原则。此外,事中监督还应包括对银行业务规范和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防止违规违法行为带来的风险损失。事后监督,主要应通过对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账簿和各种报表的检查分析,全面复审检查,考核有关控制金融风险责任指标的执行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与措施,以进一步防范金融风险。此外,在银行内部还应建立和健全严密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稽核制度,以便有效地在银行经营的各个工作环节上堵住金融风险的漏洞,形成防范金融会计风险的有效屏障。

5.努力实现从决策实施到管理监督的较为完善的金融风险监控机制

一要建立独立的会计及核算体制。金融会计人员在业务上只接受会计主管的领导,会计人员进行账务处理的惟一依据是有效的会计凭证。积极推行统一的核算软件,实行账务集中核算、业务处理和会计处理相分离的会计资产负债表、财务报表,由系统自动生成汇总上报,这样才有利于防止和杜绝银行“三假”的产生。二要抓好内控中重要风险环节的控制。要遵循双人、双岗、双职的原则,健全会计制度,推行会计委派制,强化财务核算,加强对会计流程、印、押证机、联行清算、承兑汇票、内部往来、现金出纳和财务的管理。同时,要强化内控风险管理系统,通过风险识别、评估、分析、报告等措施,对会计风险和经营风险进行全面防范和有效控制;建立合理的授权分类和担保业务的会计控制制度,健全和完善各种审批手续,严格各项操作程序,严格担保行为,增强内部管理的时效性和针对性,防范潜在的金融会计风险。

三、结论

在我国经济日益呈现多元化趋势的情况下,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绝不能仅仅停留在信贷与支付的风险上,而要多方面、全方位看待金融风险。金融风险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金融会计风险就是金融风险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其危害程度并不亚于信贷风险。因此,防范与化解金融会计风险是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