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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中小学武术课程改革思考

我国中小学武术课程改革思考

摘要:运用文献资料法、访谈法、逻辑分析法对当前我国中小学武术课程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进而提出课程改革的思路,以期推动学校武术教育发展。研究认为:武术课程目标应该是学生通过学习武术所达到的结果,包括认知、情感、技能和行为目标;武术课程内容应该注重知识性与技术性、教育性与趣味性;武术课程评价应该包括对学生学习结果的评价和对课程本身的评价。

关键词:武术;武术课程;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评价

武术教育对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培育民族精神、弘扬传统文化等方面具有其他学科教育所不可替代的作用。“体育课应适量增加中国武术的内容”[1]。2010年,教育部联合国家体育总局组织开展了《全国中小学生系列武术健身操》进校园的活动。近年来,学校武术教育受到了一定的重视和关注。“武术进校园”“一校一拳”“武术段位制进校园”等活动的开展推动了学校武术教育的发展,丰富了学校武术教育的内容和资源。回顾学校武术教育百年来的发展历程,从1915年“教育部”明令“各学校应添授中国旧有武技”起,武术正式被纳入学校教育的范畴。新中国成立初期,武术在学校教育中基本占有一席之地。随着学校教育向“应试化”的方向逐渐偏离,武术在学校教育中的地位岌岌可危,曾几乎销声匿迹。进入新世纪以来,学校武术教育受到各方面的关注,随之而来的是武术课程改革逐渐深入。当我们再次意识到武术教育在学校教育中理应具有重要地位的时候,却发现“学生喜欢武术而不喜欢上武术课”,武术教育面临着“谁来教、教什么、怎么教”的基本问题。而中小学武术课程设置的不合理是导致当前学校武术教育面临困境的重要原因。具体表现为武术课程目标定位不准确、武术课程内容设置不合理、武术课程评价不完善。

1中小学武术课程目标的定位与分类

1.1对于武术课程目标的理解

对于课程目标概念的定义,至今学界并没有形成一致的认识,而是随着课程论、教学论等学科研究的不断深入,处于发展和变化之中。美国学者约翰•富兰克林•博比特的专著《课程论》被认为是掀起课程研究的发端。运用“活动分析”理论来强调从分析人们社会活动的结果中确定课程目标。现代课程理论的奠基人拉尔夫•泰勒认为,应该从研究“学习者本身”“当代生活”“学科专家建议”[1]三个方面综合考虑课程目标的选择。但是他并没有区分课程目标与教育目标的关系,而是在同一层面互用这两个概念。尽管如此,这并不影响泰勒的观点成为后续课程研究认同的课程目标的主要来源。当代学者奥利弗将课程目标定义为:“课程规划者预设的学生学习的取向或结果”[2]。我国学者靳玉乐提出:“所谓课程目标,就是指一定教育阶段的学校课程力图促进该阶段学生的身心发展所要达到的预期程度”[3]。尽管国内外众多学者对课程目标的阐述和表达不尽相同,但是共性之处在于他们都将课程目标理解为“学生学习所要达到的结果”。据此,我们认为武术课程目标应该是学生通过学习武术所达到的结果。

1.2中小学武术课程目标的定位

美国课程理论专家蔡斯将课程目标划分为三个分层,即“课程宗旨”“课程目的”和“课程目标”。第一个层次的“课程宗旨”其实是指课程的总目标,等同于教育目标,是教育目的的具体化。当总体目标在各个教育阶段或不同的教育类型具体表述时与一般意义的培养目标具有同一含义。因此,武术课程的总目标应该等同于武术教育目标,即“培养具有武术素养的人”;[5]蔡斯研究的第二个层次的“课程目的”应该是学科领域的课程目标,与课程宗旨相比更适合于一定阶段的具体课程,是课程的总体目标在特定学科课程领域中的表现。中小学武术课程目标即属于这一层次的目标。理应把武术作为一门独立的课程在中小学开设,而不仅是作为体育课程的部分教学内容。因此,我们可以认为中小学武术课程目标应该是通过武术学习,养成终身习武的习惯。掌握武术的理论知识与技能,以及在身体、心理和社会适应等方面展现出因习武而产生的良好状态。得出这一结论是基于我们对武术课程的理解,以及当前我国的总体教育目标及教育价值取向;第三个层次的“课程目标”是指课堂教学的目标,是对学科课程目标的进一步具体化。

1.3中小学武术课程目标的分类

当前在有关课程目标分类的研究中,主要是从“垂直”与“水平”两个维度进行探讨。例如布卢姆,将课程目标分为认知、情感和动作技能三个领域,再按照由简到繁的顺序把每个目标领域细分为多个水平。因此,我们可以将中小学武术课程目标分为“领域目标”和“水平目标”。在中小学武术课程目标分类时,我们必须着眼于武术课程的总目标,分类结果符合武术课程的内涵,并且力求具体、明晰、系统。对于本研究而言,尽管美国教育心理学家布卢姆的课程目标分类方式给了我们很大的启发,但是我们更倾向于采用另一位美国学者霍恩斯坦的课程目标分类体系。霍恩斯坦将课程目标划分为认知、情感、动作技能和行为四个领域,每个领域又包括五个相应的层次,这些层次下又对应若干亚类目标。在此,我们根据霍恩斯特的理论,将中小学武术课程目标分解为四个领域目标:(1)认知领域的武术课程目标。认知是主观反映客观,使客观之于主观中。任何知识的获得和技能的习得都是认知过程。武术课程的实施是学习者对武术知识与技能的认知过程,是武术概念化的过程。即明确武术是什么?什么是武术?从而判断、应用以及评价与武术相关的信息。认知是把握一切事物的前提,也是培养智力、发展智能的基础。(2)情感领域的武术课程目标。情感对于个体行为的影响具有普遍作用,虽然并不直接所用于知识本身,但是对于认知过程产生重要的影响。武术课程的实施要使学习者产生良好的情感体验,从而更好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与动机。使学习者通过武术练习产生良好的情绪,并进一步提升武术学习的兴趣。(3)动作技能领域的武术课程目标。技能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指技术;二是指使用这种技术的能力。武术既是一种关于攻防格斗的技术,同时也是一种蕴含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特殊的肢体语言。动作技术是武术存在的基本形态。(4)行为领域的武术课程目标。行为领域是认知、情感和动作技能领域的综合体现,具有较强的综合性。武术课程的实施在于对学习者行为习惯的培养。首先,习武是行之惟艰的过程,习惯的养成始终居于重要地位;其次,因习武而形成的武术素养必将转化为实际的行动。

2中小学武术课程内容设置存在的问题与选择

2.1当前中小学武术课程内容设置存在的问题

当前,在复兴传统文化的历史背景下,传统武术进校园已经成为教育界,乃至整个社会的共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武术进校园“进什么”?通过调查我们发现,现阶段中小学武术课程内容主要是以“武术操”为主,极少数学校将跆拳道作为武术课程内容。武术操是将武术基本动作与节拍体操结合起来的一种锻炼形式。运动量较一般广播体操略大,适合于青少年武术入门学习,以提高基本功练习的趣味性。武术操对于青少年进行武术启蒙教学具有一定的意义。然而,仅以武术操作为中小学武术课程内容显然是不合适的。武术课程内容的选择要以课程目标为依据,以实现课程目标为目的。操化的武术并不能表达真实的武术,仅能部分地实现武术课程目标。而将跆拳道作为武术课程内容更是“指鹿为马”,造成学生对武术认知的混乱,对于实现武术课程的情感目标更是无从谈起。看似一个课程内容选择的失误,其实反映出的是课程设计者对学生的不负责和对教育工作的不作为。

2.2中小学武术课程内容的选择

课程内容选择是根据特定的教育价值观及相应的课程目标从学科知识、当代社会生活经验或学习者的经验中选择课程要素的过程。[6]中小学武术课程内容选择应该是在一定的教育价值观指引下,以实现武术课程目标为目的,要充分考虑课程内容的知识性与技术性、教育性与趣味性。武术课程以培养具有武术素养的人为目标,知识与技术教学应贯穿于课程内容的始终;武术是一门实践性非常强的学科,技术是武术一切形态的载体,也是武术存在的根本。同时,武术技术又与武术知识紧密相连。只有掌握了相关的武术知识,才能更准确地表达武术技术。在武术课程中知识与技术教学应相辅相成,互为依托。因此武术课程内容的选择既要有基本技术,也要有基本知识。“不学礼,无以立”。武术课程内容的选择要重视对学习者的道德教育。“武术作为道德教化的有效素材,要以核心价值观为出发点,使武德教育贯穿于学校武术教育的始终,实践于生活之中,使学生终身受用。”[7]自古以来的武术教育都将武德置于首要位置。中小学武术课程应将武术礼文化作为课程内容,将礼的文化与精神渗透和体现在武术课程之中,以教育学生“未曾学艺先学礼,未曾习武先习德”;“武德比山重,名利草芥轻”。在武术课程内容的选择上需要引起注意的是,我们强调武术课程的教育性,但不能把武术课等同于德育课。德育课程更多的是传授有关于道德的知识,而武术课程是通过武德教育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更多的是要重视习惯的养成,做到“以礼始,以礼终”。

3建立以目标为导向的中小学武术课程评价体系

当前的武术课程评价多是对学生的学习结果进行评价,通过学生的武术学习结果反映教学效果,从而检验课程目标的实现程度。从课程评价的角度来说,这样的评价方式很难做到客观、全面,并不能实现课程评价的功能与作用。一般认为,课程评价是根据某种标准,以一定的方法对课程计划、活动及其结果等进行描述和价值判断的过程。课程评价应该充分考虑课程内容的设置情况,力求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课程情况,有助于课程的实施和课程目标的实现。武术课程评价应该包括两个方面,即对学生学习结果的评价和对课程本身的评价两个部分。首先就学生学习结果的评价而言,目前所采用的单一结果评价方式。这种“学习结束后的考核是评价学生所演练的套路是否规范和熟练,此种评价对拥有多重教育功能的武术教学无法做出全面而客观的衡量”[8]。武术课程内容涉及武术的知识技能、武德、行为规范等;武术课程目标包括武术认知、情感、技能以及行为等方面的目标。如果是以动作演练的熟练程度来评价武术课程的实施效果显然是非常片面的。第一,武术课程评价内容应该包含对武术知识认识的考核。中国武术博大精深,蕴含了深邃的古代哲学思想。在中小学武术课程中应该普及基本的武术知识,使学生了解武术基本理论与发展历史。第二,武术课程评价内容应该包含武术情感的考核。“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加强武术情感教育有助于弘扬武术礼文化,培养武德和尚武精神。第三,武术课程评价内容应该包含武术技能的考核。技术始终是武术存在的基础,对于掌握武术技术是武术认知的前提,否则武术情感也无从谈起。第四,武术课程评价内容应该包含武术行为习惯的考核。学生通过武术学习所掌握的知识技能,对武术的情感必须落实在实践当中,形成习惯。针对以往武术课程评价过多关注对教学的评价,今后我们也应该注重对课程本身的评价。这样就要涉及到对课程标准、课程执行情况等方面的评价。总之,课程评价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要想让课程评价真正发挥其重要作用,就要全面地考虑评价内容,设计评价指标体系,采用恰当的方式进行评价。

4结语

武术课程改革其实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但又不得不谈。课程改革必须与时展相适应,针对学校教育的实际情况随时做出调整和修正。武术课程在学校教育领域有其特殊性。由于武术自身发展的原因以及受到西方体育的冲击,造成了学校武术教育面临多重困境。尽管武术课程改革任务艰巨,但只要遵循了课程发展规律,把握武术、武术教育的本质,明确中小学武术课程目标,选择适当的课程内容,将课程评价纳入课程实施过程,才可充分发挥武术对于青少年的教育功能与价值。

参考文献:

[1]TylerRW.BasicPrinciplesofCurriculumandInstruction[M].Chicago:TheUniversityofChicagoPress,1949.

[2]杨明全.课程概论[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

[3]靳玉乐.现代课程论[M].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

[4]ZaisRS.Curriculum:PrincipleandFoundation[M].NewYork:HarperCollinsPublish,1976.

[5]宿继光.学校武术教育困境与出路[D].太原:山西大学,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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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刘卫华,张继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背景下武术教育的历史使命:以德育人[J].体育研究与教育,2017(4):65~68,88.

[8]洪浩,田文波.现代化进程中武术教育新理念与体系重构[J].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13(11):52~58.

[9]邱丕相.中国武术文化散论[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

[10]赵光圣,戴国斌.我国学校武术教育现实困境与改革路径选择[J].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14(1):84~88.

作者:金馨瑜 宿继光 单位:中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