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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高校会计制度的思考探究

民办高校会计制度的思考探究

摘要:随着公共教育体制和民办高校教育体制的不断深化和改革,现行的民办高校会计制度已经很难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本文针对民办高校会计制度的建设现状和存在的问题,阐述了民办高校会计制度改革的必要性以及完善民办高校会计制度的建议。

关键词:民办高校;会计制度;改革

一、引言

近些年来,我国民办高校发展迅速,据相关数据统计,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学校占教育部批准的高校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以上。随着民办高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其在会计制度的选择和建设上也出现了很大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主要是由于没有统一的标准加以约束。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民办高校主要采用民间非营利组织或者公办高校的会计制度,这些会计制度都没有结合民办高校自身的发展特点,给民办高校自身的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阻碍和困难,因此,为了适应自身的发展需求,民办高校有必要对现行的会计制度加以改良。本文主要针对现阶段我国民办高校会计制度建设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分析和探讨了民办高校会计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和相关可行性改革建议和对策,以期为民办高校会计制度的建立和选择提供一定的理论指导。

二、民办高校会计制度建设现状

民办高校会计制度建设最大的困惑在于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民办高校应该采取何种会计制度。当前,很多民办高校主要借鉴公办高校的会计制度建设方法,在遵守教学特点的前提下,为了实现和公办高校的横向比较,选择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但民办高校本身的教育体制和业务活动与公办高校存在很大的不同,若简单地照搬公办高校的会计制度,会存在一系列的问题和困难。

1.资产状况不真实

民办高校资产状况不真实主要面现在其资产出现严重的账实不符现象,总资产受到了人为的夸大。根据《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在进行固定资产核算时,不考虑其的损耗和折旧,仅反映固定资产的原值而不是净值,对于报废的固定资产,则从固定资产中一次性减少其原值。

2.成本核算不准确

由于民办高校在会计成本核算过程中不考虑固定资产的损耗和折旧,因此,其教育成本的核算就是不准确、不完整的,对于民办高校的投资方而言,获得科学合理的投资回报成果也是不可能的。此外,由于固定资产的购入成本会一次性计入到购买期的消费支出账目上,会给每年的会计结余账目带来很大的波动和影响。

3.收支确认不合理

民办高校在执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过程中,主要采取收付实现制,即收入和支出费用的记录主要以实际款项的到账为基准,相比其他会计制度而言,其核算过程相对简单,但忽略了对跨期收入和支出费用的反映。例如,民办高校每学年初会依据收付实现制的原则收取学生的基本学费、专业培养费以及住宿费等,这些费用一般都是跨学年收取的,且很多费用的支出也是在下半年才有体现。对于部分欠费学生而言,其应收学费的总额也是无法计入到当前的收入总额之中的。因此,收付实现制原则在很大程度上掩盖了不同时期民办高校的真实收入支出费用,满足不了不断加强教育成本管理控制的需求。这种将教育成本和相应绩效进行配比的方式,很难评判民办高校的办学效率,由于计算结余没有统一的标准和依据,甚至有可能会出现人为改动年终结余的情况。

4.基建核算不完整

依据《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相关原则,民办高校在执行基建项目会计核算过程中,会对其进行单独处理,使基建项目会计核算独立于预算会计体系。对于民办高校而言,其大部分的基建项目资金来源于银行贷款,在分开核算过程中,基建项目的贷款项目会作为高校的基本业务体现在预算会计核算体系中,并最终转入到基建会计中。因此,民办高校的预算会计体系和基建会计都不能如实地体现基建项目的真实消费成本,给民办高校的资产和负债情况带来了很大问题。

三、民办高校会计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1.适应当前教育体制改革的需要

在改革开放以前,高等学校属于国家政府机关的附属机构,在经济和财政的收支管理上主要采取集中式的管理方式。高等学校的会计部门属于政府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高等学校会计部门主要负责定期向上级会计管理部门呈递会计报表。在高校的教育和基建资金来源上主要依靠国家财政的同一拨款,高等学校的一系列管理活动都属于国家政府的管理范畴之内。在当前教育体制改革的大环境下,传统的高校财政管理方式很难解决高等学校资源的有限性和需求的无限性之间的矛盾。

2.适应当前预算会计改革的需要

早在2006年,国家财政部就起草了相关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草案,并逐渐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和实施。因此,民办高等教育学校也必须紧跟改革的潮流,抓住国家财政收支分类改革的良好契机,对其会计制度进行相应的改革和修订。

3.适应当前财务会计环境的需要

近些年来,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民办高校改革不断深入,民办高校的会计核算和业务环境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随着国家财政会计制度体系的不断完善和改进,我国相继颁布了一系列新的会计准则,其会计核算方式逐渐趋向于国际化。因此,给民办高校会计制度的改革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促进着民办高校会计制度的改革和升级。

四、民办高校会计制度改革的建议

1.建立资本金核算制度

民办高校属于民营性质的企业,其自身发展、建设、运营费用及其他相关支出主要由相应的投资方和民办机制提供。根据相关民办教育机构法律规定,投资方可从民办高校扣除相关办学成本支出,预留事业发展基金和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扣除各项其他费用后,提取相应的投资回报。因此,对民办高校产权的界定是建立合理会计核算的基础和前提。否则一旦学校规模和办学实力发展到一定阶段,很容易引起学校管理方和投资方之间的产权争执。建立科学合理的资本金核算制度是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必然要求,也是民办高校适应高等教育投资多元化的要求。民办高校资本金核算制度的建立,可在“限定性净资产”科目下增设“投入资本”和“捐赠基金”两个二级科目。其中,“投入资本”属于民办高校投资方所有,主要用于核算投资方的最初投入资本及其变动情况。“捐赠基金”属于民办高校本身,主要用于对受捐赠的各项资金进行核算。此外,在“非限定性净资产”科目下增设“一般基金”和“结余分配”两个二级科目。主要用于对民办高校的办学结余资金和投资方的分配资金进行核算和记录。在民办高校会计制度改革中,对“资金本”概念的引入,可以明确民办高校的产权关系,保障民办高校和投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

2.细分费用支出

当前,很多民办高校的会计制度中将费用简单地划分为办学活动成本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内容,这种划分方式造成了会计信息质量差,不具备很好的可比性。因此,在民办高校会计制度改革中,应结合高校的自身发展特点,对相应的费用支出加以细化和说明。其具体细化说明如下:(1)办学活动成本费用:主要是指民办高校在教学、科研等业务活动中出现的各种费用。可以在“办学活动成本”科目下设置“教学业务活动成本”和“科研业务活动成本”两个二级科目。其中,“教学业务活动成本”主要用于核算为实现教学等相关业务目标所进行的一系列活动所产生的费用。“科研业务活动成本”主要用于核算民办高校为了实现相关科研目标所进行的一系列活动产生的费用。此外,各个不同民办高校可结合自身的发展状况。设置用于核算教学和科研工作人员的相关工资费用支出以及学生相应的补助奖学金等支出的三级科目。(2)管理费用:主要是指民办高校在管理和组织其他办学业务活动过程中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其中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物品和服务支出”、“其他相关补助”等。其中,“工资福利支出”主要用于核算民办高校相关行政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其他津贴补助费用以及部分权力机构日常活动经费等。“物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对行政管理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办公费用和设备维修费用等进行核算。“其他相关补助”包括对个人的退休费以及家庭补助费用的核算。(3)财务费用:主要是指民办高校为了筹集资金而发生的一系列相关费用。对于民办高校为了筹集捐赠资金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当计入到当期的借款费用之中,以便日后的结算。(4)其他相关费:主要指民办高校产生的无法计入上述费用的支出。其中主要包括固定资产的折旧和损害费用,无形资产的净损失处置,以及对外捐赠产生的费用等。

3.完善信息披露的内容

民办高校会计制度的建立是为了完整、真实、准确地反映民办高校的实际财务情况,因此,会计信息必须要改进对信息内容的披露,提供更多有效直观的会计信息。因此,民办高校的会计信息公开内容中不仅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办学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还要结合民办高校的实际情况,相应地公开教育成本明细表、基建投资明细表、资金规划表等报表及其附注。此外,在坚持会计信息为主题的条件下,也要完善对非会计信息的披露和公开,如对学校办学规模、发展规划、相关部门的管理评价分析、特色专业介绍、毕业生的就业状况等相关信息的公开。

五、结束语

总之,民办高校要根据自身发展的特点和市场发展的需求,结合学校发展的理念,强调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结合,不断提高对各类资源的高效利用,创造更多的会计制度改革经验,并认真总结形成制度,才能促进民办高校的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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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高福贵.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固定资产核算的变化探析[J].中国经贸,2015(20):246-246.

[3]张赛彬,黄东平.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下对高职院校代建制项目会计核算的探讨[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4(12):34-35.

作者:李佳 单位:广东理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