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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林业经济的持续发展金融需求

大兴安岭林业经济的持续发展金融需求

摘要:林业经济持续发展已迈入一个全新的历史时期,但大兴安岭林业经济的发展距离我们要求的质量和速度还有很大差距。现针对大兴安岭林业经济发展中投资及融资总量,林业经济发展投融资主体结构,林业经济资本市场的发展进行剖析,分析得出大兴安岭林业经济持续发展所需要的金融对策与扶持方向,并从组建林业经济发展银行发展政策性金融业务、创新信贷模式、引入新型金融融资模式等角度提出建议。

关键词:林业经济;投融资;持续;金融需求

大兴安岭处于内蒙古自治区东北部以及黑龙江省西北部,有着茂盛的原始森林,是中国重要的林业基地之一。目前,国家对大兴安岭林业经济的持续发展越来越重视,逐渐加大了林业经济发展中所需的金融扶持,以此推动大兴安岭林区经济的改革与发展。然而从目前情况来看,大兴安岭林业经济的持续发展和金融需求的关系有待进一步调整和平衡。

一、大兴安岭林业经济发展现状

林业经济在中国经济总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目前政府投资和社会公益性投资是支持大兴安岭林区经济持续发展的主要投资,真正到位用于发展的资金与发展需要的资金还存在较大差距,林区经济投资总量严重匮乏。从金融角度来说,为达到大兴安岭林业经济持续发展的目标,多元的融资渠道必不可少,而近年来中国居民的收入已经增长了几十倍,并仍保持着迅猛的增长态势,然而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还并未意识到引导人们将资金投资或融资于大兴安岭林区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

二、大兴安岭林区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投资总量严重匮乏

自20世纪90年代至今,尽管国家对大兴安岭林业经济的投入有明显增长,但是其在国家林业投资总量中所占的比例却呈现下降的趋向,林业投资存在较大缺口;森林维护和林业基础设备构建相对落后,设备的情况很大程度上影响林业的经济发展,落后的设备阻碍了林区经济的持续发展。另外,由于投资总量严重匮乏,使得林区不得不重视第一产业的发展,然而第一产业中木材采运占比过高,营林生产业薄弱,过度采运而忽视营林导致林木数量减少,森林质量下降。同时,资金的匮乏导致生产力落后进而使得第二产业中为生活用品、餐饮用品生产的比重过高,为金融服务的优质产品、精加工产品、高科技产品甚少。旅游业、对外贸易行业等需要资金支持与建设的第三产业对林区经济的贡献更是微弱,制约第三产业的发展。资金总量的匮乏从各个角度制约了大兴安岭林区经济的持续发展,更加无法适应林区建设的速度。

(二)资金结构不合理

当前能够到位用于林业经济构建与发展、林区经济发展系统建设的资金半数以上由国家预算内资金构成,而在国家预算内资金以外的国内放款、利用外资这两项资金的总数和比重并没有较大变化,自筹资金、其他资金的总数和比例有一定提升。这种现象阐明中国对林区经济的发展在不停地投入,然而也表明了太过于依靠国家的给予的大兴安岭林区建设,存在着资金来源渠道和社会资金投入总数比较匮乏的问题。从宏观经济情况分析,目前林区经济发展资金来源结构也不合理。第一,尽管国家经济实力不断提升,然而作为人口总数在世界上名列前茅的发展中国家,中国财政能够用于林区经济建设的资金还是有限的。第二,国家民间资本数额巨大,吸引外资数额巨大,而居民投资意识不断增强,如果加以引导,完全存在向林业经济流动的可能性。

(三)投融资主体单一

国家、地方各级政府和国有林业企业一直以来都是支持大兴安岭林业经济持续发展的最大投资方和融资方。参与WTO之后,尽管从整体上看林区经济投融资主体太少的情况没有得到本质上的改变,没有构成完全的多元化的投融资主体结构,投融资结构仍存在严重的歪曲情况,但是林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投融资主体正逐步向多元化过度。当下投向林业的非公有制资金投放速度慢,资金规模小,因此,还无法发挥其重要的用途。

(四)资本市场发展不均衡

“不完全资本市场”是对林区资本市场现状最好的概括,这种资本市场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流动性不强,市场运行机制不灵敏,林区经济融资渠道不顺畅,数额庞大的社会资金无法向林区延伸。林业经济资本市场主要由林业债券市场、林业信贷市场、林业股票市场、林业投资基金市场组成,且四大市场发展不平衡:第一,林业债券市场包括政府债券和公司债券,中国政府债券主要是国债,林业债券市场也以国债为主。第二,大兴安岭林区发展林业经济的贷款占比偏低且以政策性贴息贷款为主,商业贷款微乎其微。第三,中国证券投资市场总量较小,市场不稳定、市场发育不健全,且林业企业实力总体较弱,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能够到证券市场直接融资的林业企业还很有限。第四,政府基金的其中之一林业基金,是一项国家维护与支持林业经济发展的投资策略。中国现有林业基金制度目标与这一本质特征相契合,但实际运行的基金制度却与这个目标背道而驰。目前与市场运作机制相吻合的、非政府基金的“森林投资基金”还没有得以组建。

三、大兴安岭林区经济持续发展的金融对策

(一)组建主营林业的政策性金融机构

若要彻底施展大兴安岭林业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位置和作用,达到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目的,就需要站在国家宏观战略发展的角度,增加对林业经济的政策性金融支持强度。虽然,大兴安岭林区目前也在办理各项经济发展所需要的贷款,但他们均由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代办。这种制存在难以克服的严重缺陷,对林业经济扶持力度非常有限。由此可见,林业政策性银行的职能作用是其他金融机构不可替代的。

(二)改善金融融资模式

原本应该该由财政投资、公营机构投入发展的林业经济项目可以由政府通过转让权利的方式承包给国外商家和私营机构,得到政府授权的一方可以是世界各国的财团,也可以是中国的民营企业。这样的融资形式最突出的特征是“以物引资”。能够采纳这种融资形式来处理资金匮乏问题的可以是大兴安岭林区经济发展中的商品林,因为这一项工程涉猎林业经济中的构建、经营、转让三个阶段,投资者收回本金以及利润要经过长时间的建设和经营进程,因此,风险也相对较高,相应的投资者期望得到的回报也较大。若对商品林和生态公益林的发展进行比较,商品林恰恰有初步要求较低、经济效益相对突出、投资周期较长、同时具备生态效益等特征。商品林的发展对大兴安岭林区第二产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三)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经济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情形下,林业的非国有国营的所有制模式和运营模式称为“非公有制林业”。完成现阶段林业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一项首要工作就是加速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对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经济的意义应有明确的认知,加快林业经济架构整治,变更国家林业经济发展现状的重要手段即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经济。在林区产业的未来发展中,将非公有制林业经济的发展与建设大型林产加工企业的原料林基地紧密的联系在一起,使得市场前景良好的原料林得到经营者的充分重视。由此可见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经济可促进众多林区产业、产品市场的持续发展,进而吸引不同的投资主体进行投资,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

(四)完善资本市场体系

第一,建立能够促进大兴安岭林业经济持续发展的债券市场。国家应鼓励和扶持符合促进大兴安岭地区林业经济发展条件的林业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进行筹资。第二,加快林业经济发展中股票市场的发展,促进林业企业上市融资能有效缓解林业经济发展过程中资金匮乏的现象,足额的、权利性的发展资金可以通过上市企业发行股票、增资扩股或配股取得,获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也将明显加强,除此之外生产架构也会不停优化。第三,创建林业经济持续发展中的产业投资基金,主要投资给致力于林业经济发展的非上市公司,通过向多数投资者发售基金份额创建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投融资制度,共同促成大兴安岭林区经济可持续发展。大兴安岭林区经济的持续发展还要经过一段漫长的路程,而解决现阶段林区经济发展问题的根本离不开金融的扶持,而扶持的重点要从组建主营林业政策性金融业务的林业政策性银行、改善林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融资模式、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经济拓宽融资渠道、完善大兴安岭林区资本市场体系等方面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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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于冬梅 何牧 单位:哈尔滨金融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