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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企业“营改增”后的纳税选择

PE企业“营改增”后的纳税选择

【摘要】该文认为,PE企业属于金融服务业,“营改增”以后,由于大部分业务不属于增值税的纳税范围,因此就面临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选择问题。特别是在集团化运作下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进行股权投资时,两者之间的差异对于企业的损益影响较大。该文仅就这方面的内容进行分析和论证,提出了PE企业“营改增”后选择一般纳税人进行业务核算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准确测算评估增值率,减少投资决策中的税收支出;准确研判市场走向,合理配置业务权重;)组建专业团队,研究分析财税政策。

【关键字】PE;营改增;选择

一、引言

关于PE及非货币性资产1、PEPE是PrivateEquity的英文缩写,即股权投资,在我国又称私募股权投资,是有别于VentureCapital(简称“VC”)即风险投资的一种投资形式,是各类经济组织通过私募的形式对非上市实体进行投资,将来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收购等方式进行投资退出的权益性资本投资。2、非货币性资产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的货币收取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以及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是指除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非货币性资产有别于货币性资产的最基本特征是,其在将来为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PE企业属于金融服务业,在“营改增”以前是不缴纳增值税的,因此“营改增”之初,许多PE企业是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登记的。“营改增”以后,国家陆续了一系列规范金融服务业增值税方面的政策法规,对PE企业的增值税纳税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

二、分析的背景及目的

1、背景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金融市场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和扩大,PE企业作为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的主体,这几年也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在自身发展壮大的同时,为我国实体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市场竞争愈演愈烈,“产融结合”已成为业界发展的共识,PE企业业务遍地开花,投资规模、出资形式、退出渠道出现了多样化发展的趋势。企业在投资决策时,既要考虑投资的稳健和安全,更要考虑投资的风险和收益。特别是“营改增”以后,PE企业成为增值税的纳税主体,税收影响就成为企业投资决策时不容忽视的关键因素,特别是在集团化运作下,为了减少投资风险,提高集团整体的运营效益,既要考虑发挥PE企业专业化投资主体优势,也要考虑PE企业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对外投资时在税率、计税基础方面存在的较大差异,以评估这些差异对企业集团整体的影响。

2、目的

传统的PE企业的经营范围一般有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在“营改增”前缴纳营业税,“营改增”以后缴纳增值税。除增值税外,PE企业其他税费的纳税义务在“营改增”前后变化不大。因此本文仅就PE企业“营改增”后在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出资时增值税的税收影响进行分析和探讨。本文共分为六部分。第一部分引言,主要讲述了PE及非货币性资产的定义,并对“营改增”后PE企业的纳税变化进行了概括。第二部分分析的背景及目的,主要讲述了“营改增”对PE企业的纳税变化以及本文分析的主要内容和目的。第三部分理论分析,主要对“营改增”后PE企业选择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出资时的增值税影响进行了分析。第四部分实力论证,对A公司分别作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情况下以专用设备对外出资转让的财务核算和纳税影响进行了对比分析,论证了“营改增”PE企业选择一般纳税人缴纳增值税的有益之处。第五部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了“营改增”后PE企业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面临的问题及可以采取的对策。第六部分结论,阐述了“营改增”后PE企业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会计核算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三、理论分析

“营改增”以前,PE企业日常经营很少涉及增值税纳税义务,因此“营改增”后一般都登记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3%。由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进行税额,在日常核算时对企业的经营损益和现金流就会产生较大的影响。尤其在集团化运作下,如果PE企业以非货币性淄川出资,就会面临下述问题的选择:1、如果PE企业登记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以外购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时,由于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在评估增值额小于应缴税额时,就会因需要缴纳增值税而产生现金流出,也会因资产计价问题形成账面损失。2、如果PE企业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不采用“简易计税”办法,发生上述业务时,由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如果投资行为和外购行为间隔时间小于12个月的话就不需要重新评估,既可以避免因缴纳增值税所产生的现金流出,同时也不会出现因资产计价问题而造成的账面损失。

四、实例论证

X公司是一家专业的铁路信号供应商,其经营范围为光电测试与制造、通讯传输、酒店服务等。公司技术部门与J大学经过长期合作,研发成功x系列数字面板表,该产品广泛应用于光电显示、航空航天等领域,市场前景广阔。J大学就此技术申请了实用新型专利,双方各占50%。由于X公司生产能力有限,很难完全消化这部分业务,因此决定成立专业的数字面板表制造公司。根据初步测算,新公司预计两年内可实现“新三板”上市。A公司为X公司直属的股权投资企业(PE),主要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201x年3月,X公司与J大学签订合作意向,由A公司与J大学研究所联合组建D公司。其中A公司以专利技术、专用设备和货币出资。该项专用设备评估价值4000万元。D公司注册成立后半年内,X公司将该项专用设备通过A公司注入D公司。A公司相关账务处理如下(以万元为单位):1、A公司登记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A公司收到X公司转入专用设备1.借:固定资产20002.贷:相关会计科目2000•A公司向D公司投资转出专用设备借:长期股权投资2000营业外支出58.25贷:固定资产2000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58.25这种情况下,A公司不但要缴纳58.25万元的增值税,而且会产生账面损失58.25万元。2、A公司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A公司收到X公司转入专用设备借:固定资产1709.4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90.60贷:相关会计科目2000(2)A公司向D公司投资转出专用设备借:长期股权投资2000贷:固定资产1709.40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290.60在这种情况下,A公司不仅不需要缴纳增值税,而且也不会因资产计价问题产生账面损失。

五、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存在的问题

一旦PE企业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就会由原来的3%变为相应的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6%、11%、13%、17%)。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在PE企业开展的现有业务中,股权投资业务及非固定收益类投资业务因不属于增值税纳税范围而不缴纳增值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业务根据上述分析因可以抵扣进项税额而影响甚微;只有固定收益类项目如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贷款投资等因税率变动而影响较大。

2、采取的对策

(1)准确测算评估增值率,减少投资决策中的税收支出。一般来说,在税率为17%的情况下,只要非货币性资产评估增值率(转让价值和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与计税基础的比率)低于17.13%;在税率为6%时,评估增值率低于48.54%时;在税率为11%时,评估增值率低于26.48%时,企业由小规模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纳税方面都是有利的。一般情况下,PE企业如果以外购非货币性资产对外出资的话,由于持有时间较短(一般短于12个月),因此很难出现评估增值率倍增的现象。这就要求PE企业在投资决策时要准确测算资产评估增值率,通过合理的操作尽量减少评估增值的税收影响,充分享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政策优惠和便利。(2)准确研判市场走向,合理配置业务权重。根据我国现行税法规定,金融服务业非固定收益类业务不缴纳增值税。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今后我国金融市场中非固定收益类的业务成为行业发展的主流,固定收益类业务所占的比重会越来越少。因此,PE企业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后,其增值税税负将会明显降低。PE企业在投资决策时,既要有效地管理各类业务,准确预测市场趋势、合理搭配非税业务和应税业务种类,也要充分利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计税、计价方面的政策和规定,以达到有效规避和降低企业税收支出的目的。(3)组建专业团队,研究分析财税政策。在目前情况下,建立一支高效、专业的财税政策研究团队,对于PE企业来说至关重要。这些人可以由企业内部风控、财务、内审部门的人员兼任。这样以来,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就能做到得心应手,既可以运用最新的政策法规,减少税收影响,同时也可以做到有效稽核,提高投资决策的效率和效果。

六、结论

经过近一年来的运行,我国“营改增”工作取得了初步的成效,尽管仍有部分企业税负略有增加,但总体来说,达到了这次财税改革的目的。PE企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可能也会出现税负增加的问题,但随着我过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以及国家规范和促进金融服务业发展的相关法规政策的不断出台,PE企业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优势将会越来越明显。因此,PE企业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企业自身发展的必然趋势。

【参考文献】

[1]刘兵全.企业非货币性资产交易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内蒙古教育(职教版),2014.

[2]张建军.对我国非货币性交易会计处理的思考[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3.

[3]王蔼,刘阳.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劳务交换的会计处理[J].会计之友,2013.

作者:田驰 单位:陕西延长石油投资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