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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特色农业发展路径选择

现代特色农业发展路径选择

摘要: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在新常态背景下如何发挥金融的核心作用,支持榆林农业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对榆林经济稳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榆林特色农业的特点和现状进行分析,提出金融要从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拓宽融资渠道、设立专营机构、健全保险体系四个方面对现代特色农业进行支持。

关键词:TFP;农业投资;现代特色农业

一、榆林现代特色农业基本情况

(一)现代特色农业概念和发展情况

现代特色农业是指依托区域资源比较优势,将区域内特有的农业资源转化为现代特色商品的农业经营方式。榆林市位于陕西省最北部,地处黄土高原和毛乌素大沙漠的交界区和陕甘宁蒙晋五省(区)接壤地带,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光热资源丰富,是部级能源化工基地和陕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基地,目前共有各类农作物46种,其中23项优势农业资源占据陕西省第一位。随着榆林特色林果区、旱作农业区、特色种植业区、特色草畜区和农副产品加工带等“四区一带”产业布局的逐步形成,现代特色农业已呈现出区域化种植、规模化发展、专业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良好发展势头。然而,仅仅拥有良好的农业资源禀赋,而没有配套政策措施和金融资金的大力支持,发展现代特色农业仅仅是一句空话。近年来,中省市各级政府和金融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加快西部地区特色农业发展的意见》、《关于扶持农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大金融创新力度支持现代农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性文件和专题规划等政策保障措施促进榆林特色农业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和农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此外,在发展间接融资的同时榆林市鼓励和协助本土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债券市场、资本市场的发展,目前榆林已扶持三家特色农业企业在上海股交所挂牌。

(二)榆林现代特色农业的现状和特征

榆林地处毛乌素沙漠和黄土高原的过渡地带,属于典型农牧交错区域,不仅有广袤的黄土地,而且有丰富的沙地资源,非常适合现代农业的多样化规模经营,正在成为继八百里秦川之后陕西第二大粮仓,农业产能和农民人均收入稳居全省前列。2014年榆林粮食播种面积476.40公顷,其中特色产业规模覆盖面积达到80%;2014年榆林实现农业总产值134.78亿元,特色农业产值占到农业总产值的70%;2014年榆林农民人均纯收入9730元,其中特色农业对农民收入的贡献率达50%以上。

1.现代农业主体不断壮大,农业园区建设取得新进展

作为现代特色农业主体的主力军,榆林市已形成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31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3923个,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570个,农业经营主体居全省第一。此外,榆林还是全国唯一实行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整市推进的地级市,目前纳入追溯系统管理的企业或合作社达到123家,占全省总数的80%。从最初的示范带动到集中推广,榆林现代特色农业园区在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发展的基础上逐步发展壮大,截至2014年末共建成现代农业园区188个,其中省、市、县级分别为40个、56个和91个,基本实现了县区全覆盖,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榆林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也于2013年成功晋升为部级农业科技园区,定位于打造中国西部最大的现代特色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目前,各类园区入驻企业达到135家,形成基地45万亩,实现总产值23.9亿元。

2.现代农业产业项目势头强劲,特色农产品品牌效应凸显

依托现代特色农业发展优势,榆林已打造出了一批部级、省级名优农副产品,初步形成了榆林山地苹果、榆林羊肉、榆林红枣、大漠蔬菜、榆林马铃薯、榆林小杂粮等六大公共区域品牌,27个省级名牌产品或著名(驰名)商标,有力促进了农业产业升级晋档。特色农产品在国际国内市场份额明显,品牌影响力不断加大,其中红枣占国内市场份额的1/5,羊绒初加工产品占全省市场份额的4/5,羊肉占全省市场份额的3/4,“大明绿豆”占日本绿豆市场份额的1/3,现代特色农业逐步展示出广阔的发展前景。

3.农业投融资体系逐步完善,由单一化的政府投入向多元化社会融资转变

在“三农”投入方面,榆林政府每年将新增财力的30%用于“三农”发展,从2009年开始,省市共筹集3亿元设立了现代农业专项资金,促进专业化、特色化、品牌化和产业集群的建设。2014年与邮政储蓄银行签订了“深化金融合作,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框架协议,授信6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榆林市现代农业发展。此外,随着国际能源经济疲软和国内经济结构调整,榆林工商资本和民间资本开始从煤炭、房地产等行业转向投资现代农业,由于工商资本和民间资本在非农领域积累了一定资金和市场经验,在推动农业产业园建设、特色农业、设施农业规模化发展上敢于大手笔投入,多元化社会资本的注入有效助推榆林现代农产业发展。

二、支持榆林现代特色农业的路径选择

(一)加强金融支持力度,推动现代特色农业发展

一是继续强化以农商行为代表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支持。以农商行为代表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作为本土金融机构,一直是“三农”信贷投入的主力军,截至2014年末,榆林涉农贷款余额1001.72亿元,其中以农商行为代表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涉农贷款达444.45亿元,占全部涉农贷款的44.36%,主要投向农林牧渔、农用物资和农副产品流通贷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农产品加工贷款等,有力支持地方特色农业发展。二是加强以小额贷款公司为代表的准金融机构支持。自2008年榆林成立首家服务“三农”和支持“小微”的民间信用中介平台-神木惠民小额贷款公司以来,全市已经陆续成立65家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达64.52亿元,其中支农、支小贷款约占全部贷款的2/3,有力满足了“三农”和“小微”的贷款需求。

(二)逐步完善农业投融资体系,助力现代特色农业发展

随着近期国际能源经济疲软和国内经济结构调整,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在经济新常态下,榆林积极转变原有能源经济一枝独秀的发展方式,引导工商资本和民间资本开始从煤炭、房地产等行业撤出,转向投资现代特色农业,建立了以各级财政为主导,社会各界参与的多元化、多层次、全方位投入机制。例如:府谷煤炭行业巨头高乃则投资兴建了高庄则现代农业园区,靖边县石油老板投资建设了10万头生猪场,知名企业羊老大公司也开始投资农业园区建设和农业产业发展。在多元化社会融资发展的同时,积极鼓励和协助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债券市场、资本市场融资,逐步设立园区中小企业特殊联保贷款体系和小额贷款担保公司等融资平台,解决由于农业企业弱质性面临的资金难题。

(三)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带动现代特色农业发展

1998年,米脂县的“孟岔模式”开启了榆林市农村土地流转的序幕。通过多年发展,涌现出一批各具特点、可供借鉴的典型模式,例如定边县西关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经营模式”、“榆阳土地细碎化整合模式”、神木县尔林兔镇农户耕地互换规模经营模式等等,使“条条地”变成“整装田”,土地产出率和农业机械化水平明显提升。目前榆林市农村土地流转从最初的互换和转包逐步发展为转让、出租以及股份合作等形式,累计流转土地面积192万亩,占全省流转面积的32%,占据土地流转面积全省第一,主要流向种养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现代农业园区和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经营主体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通过建立农业生产基地,开展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经营,进一步推动了现代特色农业化发展。

(四)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园区建设,引领现代特色农业发展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园区是现代特色农业发展的重要载体,通过着力打造现代农业“500强”———重点建设“百强现代农业园区”、“百强龙头企业”、“百强家庭农场”、“百强专业合作社”和“百强一村一品示范村”充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园区引领、推动和示范效应,全面提升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通过农业产业化来实现农业现代化。

三、加强金融支持现代特色农业的政策和建议

(一)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信用体系建设,增强区域资金集聚力

一是充分利用资源型经济的资金积累优势,引导政府财政和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改造、品种开发等用途的投入,拓宽对农业产业投资的渠道,提高对农业产业的投资比例,为引导其他资金进入农业树立导向。二是以涉农金融机构为主体,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为平台,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将涉农信贷业务信息纳入征信系统进行专项监测。此外,还要大力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创建活动,加大对信用优良农村经济主体的授信额度和支持力度,通过改善当地金融生态和信用环境,解除金融机构信贷的后顾之忧,增强区域信贷资金集聚力。

(二)加强融资渠道建设,增强融资选择的多样性

首先,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以农商行为代表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要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在信贷、担保、审批、防控等环节,加大对农业经营主体信贷支持。其次,要引导、规范和管理工商业资本和民间借贷行为,通过正确引导工商业资本和民间资本向现代特色农业投资,开展产前、产中、产后的科技推广、生产加工、经营销售等服务。最后,增加中小金融机构数量,推进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建立,同时鼓励和支持民营资本设立中小金融机构,为现代特色农业发展提供更多的融资选择。

(三)财政金融合力设立专营机构,提升投资现代农业的信心

农村金融投资公司是立足现代特色农业发展,将金融融资和产业投资相结合,实现农村金融与农业产业一体化的新型金融组织。通过农村金融投资公司的平台,既能够引领社会资本、金融资金投向现代特色农业,又可将财政支农资金集中运作,通过资本投资和运营平台提高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率,借助“杠杆效应”,实现财政资金、金融融资和产业投资的良性互动,推进现代特色农业的发展。

(四)健全保险体系,解除现代农业的后顾之忧

设立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区别于传统的商业保险,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以政府财政补贴和农村产业主体支付小额保费为基础,实行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和市场化运作的模式,一方面能及时分散农业风险,补偿农村产业主体损失;另一方面有效解决商业保险趋利性强、覆盖面窄的问题。此外,以农村关联主体间互助性担保机构和民营商业性担保机构为基础,建立农业担保基金,并向上逐级建立再担保机构,通过开展一般再担保和强制再担保业务,为区域内以乡镇龙头企业为主的农村产业主体提供信用担保,解决农业融资中无担保和担保不力的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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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课题组.金融支持农业产业链发展研究[J].西部金融,2015(2)):43—46.

[3]刘洪,昌先宇.基于全要素生产率的中国GDP数据准确性的评估[C].2011第三届中国统计学年会论文.

作者:罗慧媛1 杨鹏亮2 刘锐1 单位:1.人民银行榆林市中心支行 2.榆林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