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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市场机制下大学生就业创业

研究市场机制下大学生就业创业

一、市场机制与大学生就业市场的内涵

(1)市场主体的特殊性。有市场,就会有商品的供求。在大学生就业市场中,市场就业主体是高等院校大学毕业生,他们接受过高等教育,有较强的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综合素质较高,具有高附加值和良好的可塑性,是一种特殊商品。大学生与培养人才的高校是这个市场的商品供应方,用人单位则是商品需求方,三者共受市场价值规律的制约,相互联系和互动,形成供求不断变化的市场。

(2)竞争的激烈性。大学生就业具有一定的季节性,我国每年都有几百万大学生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内同时进入社会求职,加之学历层次差别不大,年龄又相仿,使得市场竞争尤其激烈。优胜劣汰是市场经济的运行法则。毕业生要想在就业市场中取胜,只能依靠自身的竞争实力,否则就业困难,甚至被淘汰出局。这就迫使商品供应方即高校和大学生迎合市场需求,不断调整专业知识结构,增强实力,以提高就业竞争力。

(3)就业配置的区域性。大学生就业市场分为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有形市场主要包括高校独办或高校联合的毕业生就业市场、各地教育主管部门或各人事局举办的就业市场。无论谁举办,这些就业市场的用人单位一般是本地区的,所招聘对象也大多是本地区的大学毕业生,区域性较强。在无形市场方面,我国还没有建立全国性大学生就业信息平台,中央就业部门与各地就业机构、各地就业机构之间关于就业信息的沟通和共享还很欠缺,加剧了大学生就业配置的区域性,并且区域的失衡性也愈显突出。

二、大学生就业创业的市场机制障碍分析

1.大学生就业市场条块分割

信息不畅就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都十分重视。各省市劳动部门、教育部门、各高校纷纷举办大学生招聘,形成大小不一、类型多样的就业市场。但这些就业市场却是各自为阵,造成大学生就业市场信息流通不畅,信息辐射力和扩散力不强,学校与企业、学生与企业之间缺乏充分的沟通和协调,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疲于奔命,毕业生求职和用人单位的寻才都带有一定的盲目性和偶然性。大学生就业市场的信号指示作用不强,供求交换难以形成。

2.大学生就业市场的环境缺乏支持和保障

市场规范运行,是解决大学毕业生市场化就业问题的必由之路,但目前毕业生就业市场中还存在着一些秩序混乱、缺乏监督的情况,不利于就业市场充分发挥资源配置作用。首先,劳动人事及户籍管理等相关制度依然保持旧有传统。很多地区实行地方保护主义,对外地生源毕业生设置诸多限制条件,毕业生报到程序和落户手续繁琐,造成毕业生跨省市流动渠道不畅,与毕业生市场化的择业机制不相适应。其次,大学生就业中介机构缺乏规划和鼓励政策。一方面,存在非法中介机构对求职大学生进行欺诈活动,另一方面,政府对其缺乏足够的政策支持,财税减免力度不大,这对于以盈利为目的的中介机构来说缺乏利益刺激作用,就业服务质量和服务范围都受到限制。第三,自主创业的市场环境有待优化。大学生创业是今后大学生就业的新方向,但目前社会对大学生自主创业缺乏基本的社会认同和社会支持,创业教育支持不够,创业文化氛围不足,大学生自主创业时面临融资难、高风险、低回报的窘况,高校毕业生创业之路举步维艰。

3.大学生专业结构设置与市场需求脱节

高等院校很多专业设置没有面向市场需求,仅仅是以现有师资力量或传统产业为依据。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办学方向和专业设置的调整滞后,导致毕业生的知识结构与社会需求不适应。不少高校的教育管理过于强调统一规划的培养要求,忽略了对学生个性的培养和实践能力、创新意识的提升,限制了高素质人才的培养,影响了大学生的供给与就业机会的有效匹配。

4.大学生就业观念滞后

就业市场的变化随着我国高校就业制度的改革,高校毕业生就业方式由原有的“统招统分”转变为“自主择业,双向选择”。就业方式的变化必然要求就业观念随之转变,但是现状却并不乐观。大多数毕业生或是对自我评价较高或是对社会现实缺乏了解,就业期望值偏高,“高薪”是许多大学生求职的主要考虑因素。在地域选择上,更多地考虑京、沪、穗等经济发达的城市,不愿到中西部小城市和偏远贫困地区;在行业选择上,偏好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外资企业,不愿到中小企业和农村乡镇;在职位选择上,偏向于所谓的“管理岗”、办公室,不愿到基层一线。这种不良的就业心态导致少数部门和职位竞争相当激烈,人为造成就业困难,客观上阻碍了大学生在更大范围和更大空间内就业。

三、大学生就业创业市场机制的完善

大学毕业生就业难的本质原因是毕业生就业的市场机制还未真正形成并发挥有效作用。解决毕业生就业是一项系统工程,在大学生就业的市场化道路上,需要政府、社会、学校以及学生自身的相互配合。只有这四方联动,共同努力,才能有效促进大学生就业。

1.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

(1)做好政策引导,加强宏观调控。市场自身的盲目性和局限性,造成目前大学生就业市场的供求失衡,这需要政府运用经济杠杆,对人才资源配置加以引导和调节,对于到城乡基层、中小企业、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大学生,在待遇和生活条件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鼓励和吸引人才去工作。政府在进行政策引导时,尤其要加大对大学生创业的支持力度。政府应实行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创业的财政税收政策、金融支持政策、社会保障政策,扩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贷款规模,逐步缓解和解决小型微型企业融资难问题;放宽市场准入、简化审批手续,营造有利于创业的环境,形成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导向机制及其各种政策配套措施,激发高校毕业生的创业动力。

(2)完善法律法规,保护大学生切身利益。政府应该按照市场体制的要求,消除旧有的人事管理制度,简化毕业生报到程序和落户手续,加大毕业生择业在地域上的自由度,消除高校大学生就业的区域壁垒。要尽快制定关于毕业生就业市场开设条件、交易规则、大学生就业市场主体行为等方面的法规和政策,明确市场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反对不正当竞争,制止欺诈行为,规范就业市场秩序,明确供求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使大学生就业市场运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为大学生就业市场的供求均衡铺平道路。

2.加强社会支持和服务

大学生的就业问题是一个社会问题,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对毕业生家庭而言,家长应该克服传统就业观念的影响,帮助和鼓励自己的子女树立自强自立意识,积极参与竞争,依靠自身实力去找工作,敢于尝试自主创业。对用人单位而言,要摒弃招聘过程中过分强调工作经验和借机压价的行为,注重大学毕业生的能力和职业发展道路上的可塑造性,利用现在充分的大学毕业生资源,加强人才储备,给予招聘的毕业生合理报酬;同时,密切与高校的合作,进入校园开设职业指导讲座,提供实习岗位等,为高校人才培养贡献力量。对毕业生就业市场中介而言,要规范自身组织管理,建立自律、诚信的自我监督机制,使自身在推动大学生就业市场健康发展方面发挥切实有效的作用。整个社会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和广泛的社会支持网络,共同促进大学生就业。

3.改革高校教育管理体制

(1)进行课程改革,完善教育教学体系。高校要以市场为导向,通过调研,了解市场对人才资源的需求状况,再结合自身师资、特色等资源,找准定位,适时调整专业方向和课程体系,合理减少就业率较低专业的招生规模,适当增设符合社会需求的课程。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高校教学与市场人才需求相吻合,发挥出高校在大学生就业市场中的应有作用。

(2)重视素质拓展,提高就业能力。高校除了要教授给学生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外,还要重视对学生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动手操作能力等综合素养的培养。学校应注重营造校园文化活动,利用“第二课堂”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大学生就业创业教育,举办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丰富学生就业技能,提升学生的创新意识和综合素质。同时,高校还要与用人单位密切联系,建立校外实习就业基地,了解企业人才需求,建立广泛的合作关系,搭建大学生与用人单位交流的平台。

(3)建立就业指导机制,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引导。第一,加强就业指导教师队伍的培训。一支职业化、专家化的大学生就业指导教师队伍是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关键,学校就业职能部门应该予以重视,提高就业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和学院辅导员的素质,以帮助学生分析就业形势、指点求职技巧、开展个性化就业指导等。其次,推行职业生涯规划项目。从认知阶段起步,将职业指导贯穿于高等教育的全过程,对学生进行分类分阶段教育,引导学生做好面对将来就业创业挑战的准备。第三,进一步完善职业指导课程。除了开设“大学生就业指导”等一般性的传授求职择业方法的课程外,还应结合现阶段实际,增设大学生创业教育的课程,比如KAB、SYB创业实训课程,推进大学生就业指导的系统化。

4.增强学生就业竞争力的自我培养

(1)更新择业观念,拓展就业空间。大学生要抛弃“等、靠、要”的惰性思想和就业身份等级观念,合理调整就业期望值,不盲目自信,也不妄自菲薄,不好高骛远,也不攀比从众,珍惜就业机会,主动到基层就业,施展自身才华;要树立“先就业,后择业,再创业”的新型就业观,在实践中调适,科学地评价自我,科学地定位自我,找准个人期望与社会需求的契合点,科学择业,积极创业。

(2)增强主动意识,提升综合能力。大学生在校期间要不断优化和完善自身知识结构,学精专业知识,并注意学以致用,加深对专业知识的掌握与灵活运用;要通过参加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培养自己的吃苦耐劳、团结合作的精神,提高组织协调、人际交往的能力,强化不畏挫折、创新创业的意识,以积极融入社会。

作者:闫志华 郑万秋 单位:南京工业大学法律与行政学院分团委 南京工业大学法律与行政学院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