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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食品安全报道的问题与对策

我国食品安全报道的问题与对策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早在两千多年前,孔子在《论语》中就提出了著名的“十不食”原则:如“食不厌精,脍不厌细。食噎而谒,鱼馁而肉败,不食。色恶,不食。失饪,不食。不时,不食。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酱,不食。沽酒市脯不食。”[1]食品安全与群众生活密切相连,食品安全问题是人民关注的重点问题。“安全、健康和文明,是现代社会人们认知和传播食品安全三个重要的伦理维度。”[2]在全媒体时代,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社会化媒体的兴起,信息的传播也越来越简单便捷,一根网线一台电脑便能无拘无促地连接到世界各地,信息的传播也随着社会化媒体的普及而降低门槛,现如今人人都是自媒体,人人都是传播者。这如同哈罗德•英尼斯(HaroldAdamsInnis)所认为的那样,现阶段的传播技术呈现了“偏倚时间”到“偏倚空间”的转向。在传播技术飞速发展的大环境下,我国的食品安全报道也呈现出了新的面貌与形式,在新闻的时效性与深度性等多方面都有了全面的提升。然而从“蛆虫橘子”“、红墨水西瓜”及“僵尸肉”等虚假或有失偏颇的报道上,我们依然能够看到现阶段我国食品安全报道还存在很多问题。

1全媒体时代我国食品安全报道的问题

我国早期的食品安全报道问题主要集中在报道报喜不报忧,报道仅仅是党和政府的传声筒,没能很好的起到监督员的作用。然而,相比于早年我国的食品安全报道,现阶段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报道则存在着三个新的突出问题,既报道的噱头化、报道的污名化和虚假消息传播报道严重。

1.1食品安全报道的噱头化

现如今,有些媒体为了夺取眼球经济,骗取点击量和流量,往往用拼贴、演绎、夸大的手法炮制一些危言耸听的标题来制造噱头,充当“标题党”,以此制造轰动效应。比如前段时间闹得满城风雨“僵尸肉”事件。本来“僵尸肉”仅仅为走私冻肉,然而从新华社《走私“僵尸肉”窜上餐桌,谁之过》这篇报道提出“僵尸肉”一词算起,关于“僵尸肉”的相关报道便持续发酵,一时间“僵尸肉”成为了人们讨论的热点话题,人们“谈肉色变”。然而仅隔数日,一则《“僵尸肉”是假新闻》的帖子让整个剧情出现了戏剧性地反转,整个事件成为了一个扑朔迷离的乌龙事件。这里先抛开“僵尸肉”事件的真假不谈,实际上“僵尸肉”事件折射的就是当今食品安全报道的噱头化问题。在《走私“僵尸肉”窜上餐桌,谁之过》这篇文章中,一句语焉不详的“甚至冷冻三十四年的肉”就被作者“巧妙的”形象化为僵尸肉,这无疑引起了广大人民的好奇与恐慌。而北京科技报记者洪广玉的质疑文章武断地使用《“僵尸肉”是假新闻》这一标题,“假新闻”一词又将这个事件推向了另一个高潮。食品安全报道本来需要做到客观真实,然而一些媒体为了迎合公众的好奇心,贪图私利,炮制一些耸人听闻的噱头,这无疑为当今我国食品安全传播的一大问题。

1.2食品安全报道的污名化

“污名化是著名社会学家埃利亚斯在研究胡格诺教徒时发现的,是指一个群体将人性的低劣强加在另一个群体之上并加以维持的动态过程,它是将群体的偏向负面的特征刻板印象化,并由此掩盖其他特征,成为在本质意义上与群体特征对应的指标物。”[3]在全媒体时代,很多未经证实的消息,通过网络、报纸、广播电视等大众媒介广泛传播,尽管这一消息是虚假的消息,但是大众媒介强大的舆论导向与公信力使得广大受众对此深信不疑,食品安全问题的污名化报道令不少企业和农民蒙受了巨大的损失。如2006年7月19日广州《信息时报》一篇《广州市面出现注水西瓜被注射红药水根本不能吃》,记者在没有调查的情况下,轻信西瓜被注射红药水的谣言,便刊发了这篇文章,结果令无数瓜农西瓜滞销,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再如“当科研人员发现日常广泛使用的一种食品原料可能会致癌时,媒体在传播中往往会直接得出‘某某东西致癌’的结论,却没有考虑到这种原料的致癌几率、在摄取量多大情况下可能致癌,或许这种物质对生命的危害比吸一口汽车尾气还小。”[4]如是这种污名化的报道,数不胜数。从轰然倒下的三株口服液到欲哭无泪的四川橘农再到谈之色变的金华火腿和陷入塑化剂疑云的酒鬼酒,我们都能看到污名化报道对企业和农民造成的巨大伤害。大众媒介越界进行不负责任的媒介审判。媒体俨然从食品安全的“守望者”摇身一变成为了食品企业的“终结者”。

1.3食品安全报道的虚假化

现如今,食品安全报道的另一个问题就是报道的虚假化。报道的虚假化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有些媒体从业人员,为了谋得个人利益,追求所谓的业绩炮制假新闻。如2007年的纸馅包子事件,这一虚假食品安全报道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不良影响。另一个方面是食品安全问题传播,传谣现象十分严重。这一问题尤其在微信、微博等新兴社会化媒体上表现尤为严重。在微信朋友圈,以“××食品有害,千万别吃”为主题的文章阅读率高居不下。据相关统计,微信每天拦截“谣言”多达210万次,内容一般涉及食品安全、人身安全、健康养生等。“注意,几种食品千万不能吃!”、“天哪!以前竟然不知道,快告诉身边的朋友”这种用夸张、警示、绝对的语气,标题很吸引人,还有图片和数据,内容涉及大家关心的健康、安全方面的文章,很容易引起关注,也会引发很多不明真相小伙伴的转发和@。[5]食品安全报道虚假消息在以微信、微博内广泛传播,与这些平台的营销账号疏于管理,处罚力度小有很大的关系,所以在新媒体的发展下,食品安全报道的传谣现象有抬头之势。

2全媒体时代我国食品安全报道的对策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到,全媒体时代我国食品安全报道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传播者需践行新闻专业主义,另一方面政府应该严加管控。

2.1传播者需践行新闻专业主义

“新闻专业主义的目标是服务于全体人民,而不是某一利益团体。它最突出的特点,是对新闻客观性的信念,相信可以从非党派的、非团体的立场准确报道新闻事实。”[6]食品安全报道的传播者在新闻专业主义上应该注重两个方面的培养。一是要提高自己食品安全相关的专业知识,因为食品安全报道的传播者如同科技传播者,都需要一定的理论基础作为业务支撑,只有这样,在传播消息、报道新闻时才会有良好的鉴别能力,才能对食品安全报道进行客观准确的传播。另一方面,食品安全报道的传播者,传播信息时应该时刻做到客观化、真实化和专业化。正所谓铁肩担道义,妙笔著文章。传播者不能为了一己私利炮制一些噱头,应该时刻恪守自己的职业道德,做好把关人的职责,这样食品安全的报道才会有序。

2.2政府应该进行严加管控

对于食品安全报道的管控,依靠传播者的自治是一个方面,但更为重要的是政府应该进行严加管控,尤其是对微信、微博之类的新型社会化媒体进行严加管控。所以对于食品安全问题,一方面政府更应该完善自己的应急体制,对食品安全问题要有前瞻性与预警性。对已经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应该积极引导舆论,解决人民疑惑,这样才不会处于被动地位。另一方面,还应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为了私利传谣的媒体,更应该加大处罚力度,对微信、微博等社会化媒体要加强舆情控制,完善舆情预警。这样,食品安全报道的管控才会更为完善。

3结论

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认为,“在现代社会中包括食品安全在内的风险,所引致的市场崩溃、资本贬值等等,是现代化发展进程所带来的无法避免的一种副作用。”[7]所以,综上所言,在社会转型时期,我们不能刻意规避食品安全问题,而是应该坦然面对。对于食品安全的报道,传播者应该严格把关,从自身做起,树立好找正确价值观,时刻恪守新闻专业主义。此外,在社会转型这个特殊的时期,“政府的监督和积极参与是促进食品安全和消费者信心的关键”,[8]只有这样三管齐下,我国食品安全报道的问题才会得到有效解决,促进我国食品安全的健康发展。

作者:罗威 单位: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