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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教学质量体系的构建

语文教学质量体系的构建

制定义务教育阶段语文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指标体系,必定应先思考语文教学的特点。具有针对性的进行指标体系的设定。目前我国语文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是按照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态度和教学效果等方面来制定评价体系的一级指标,再分别将这些指标的共性要求抽象出来作为二级指标,然后以之来评价不同的课程。

充分利用评价结果,促进教学质量提高

奖惩性教学评价,为了能够找出最好和最差的两个教师群体,要求评价结果采用定量的方式表示,最好以分数直接表示。由于评价结果与奖惩密切挂钩,评价总分有时甚至精确到小数点后4-5位,以示科学性和公平性。一些学校将语文教师的评价分数做一个全校性的总排队,在全校范围内张榜公布。这种极为简单粗暴的做法,使不少教师的自尊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不仅没有增强教师对评价的参与意识,反而引起他们对评价的极大反感;不仅没有调动和保护教师大胆改革教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反而打击和挫伤了他们尝试教改的信心与兴趣。对于评出少数的优秀者,不仅榜样的力量得不到发挥,反而成为被孤立的群体。不仅没有密切教师与干部、管理者以及学生的关系,反而容易引起乃至激化他们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发展性教学评价,为了能够使全体参评教师掌握自己教学状况充分的反馈信息,在评价结果的处理上,既有定量的表示,也有介于定量、定性之间的较为模糊的等级区间的文字表示,如,优、良、中、合格、不合格等,还有“原汁原味”的定性的评价结果。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定性的评价结果,应当尽可能的以原貌反馈给教师,使教师能够了解到原始的评价信息,以便他们提取对改进工作有用的信息。

不管以哪种方式处理评价结果,公布评价结果时必须注意保密性原则。发展性教师评价的成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师的积极参与和开诚布公,因此,确保教师评价报告等有关材料的保密性,是发展性教师评价的一个重要原则。评价者有义务使教师相信,未经教师本人允许,评价结果的信息是不对外泄漏的。当然,这个保密也是相对的。对于研究生管理部门,为了掌握全校教师的教学质量情况,应当享有知情权。

因此,作为评价组织者,一定要努力提高评价者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对评价结果的公布一定要慎之又慎,充分考虑教师的心理承受能力,应当先做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对于如何公布,是全部公布还是部分公布,是定量公布、定性公布还是模糊式公布,是面向全校师生公布还是在本专业的院系内公布等一系列细节问题,一定要考虑周密。

建立层级结合、上下贯通的教学质量评价运行机制

第一,纵向运行。职权责分明的教学质量评价组织是教学评价体系得以运行的基本保证。这一体系一般由县级教育局、学区以及教师所在学校组成。三级评价主体应当逐级负责,分工写作。县级教学评价主要侧重于全范围内的测评,学区测评主要重点主要放在教师具体的教学环节上,而校级应是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具体操作执行部门。

第二,横向运行。在教学的不同阶段,应施以不同层面、不同性质的评价。在教学过程的初始阶段,应主要由县级部门针对教学资源的配置、教学环境、师资水平、课程设置等进行诊断性评价,以便改进教学的“硬件”配置。教学过程中,则要加强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学生学习质量等的形成性评价,以便及时发现问题,改进教学质量。在学期末或者一门课程结束时,要对语文教师教学质量,学生学习质量以及院系课程管理和总体教学水平予以终结性评价,以总结工作,更好的开展以后的教学。

作者:姚荣花 单位: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团结学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