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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保险发展途径研讨

网络保险发展途径研讨

新型的保险中介提供保险产品的一站式服务平台。保险中介把有关联的所有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信息放在一个网站平台上进行介绍,让用户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选择所需要的保险产品,将用户与保险公司联系起来,从中收取较低的佣金或手续费。对于新用户来说,他可以准确的找到每个保险公司的各种保险产品信息。这种模式做到了以顾客为中心,使顾客选择权最大化。受保险和金融监管政策的约束,信息平台一般由一些非保险公司类机构创办,这些机构一般有很深的保险业背景,比如保险学会、保险协会、保险监管组织等作为后盾,有强大的信息优势和社会公信力。信息平台模式的保险网站首先是提供一个综合性的信息平台,涵盖了包括保险业的政策法规、理论研究、国内国际保险业新闻消息、数据资料、培训信息以及有关各保险公司、保险人、保险经纪人在内的大量信息。这种模式是基于因特网进行多种定期产品经纪销售的网站。这也是新型保险中介公司建立的供经纪人展业的虚拟网上交易平台。网上经纪人与传统经纪人相比,主要在于能为顾客提供有吸引力的产品。这种模式是传统经纪人的网络化。网上保险经纪人相比于传统的保险经纪人给了客户更大的选择空间,客户可以通过多方咨询比较。而且这种方式省去了相当多的时间和精力成本,避免了传统保险经纪人的道德风险。

我国网络保险业务存在的问题

1公众认知度不高

由于国内保险公司营销意识的缺乏,导致对公众的保险知识宣传和教育不足,再加上传统的消费习惯和观念的制约,要让普通投保人认识并接受保险电子商务,难度可想而知。首先,我国互联网的覆盖率低。虽然目前中国是世界上互联网市场增长最快的国家之一,但从总体来看,网络覆盖度仍不高,消费群体比例较小,不利于保险电子商务的大规模开展。其次,中国人传统的消费观念仍根深蒂固。大多数消费者还是习惯于面对面的交易,通过网络购物时,主要还是集中于一些价格不高的有形商品,消费者也宁愿选择“网上咨询,网下付钱”的购买模式,对网络保险的发展非常不利。另外,网络诚信问题是目前网络保险快速发展的瓶颈所在。诚信已经成为企业和公众在网上交易时普遍担忧的问题。

2网络保险技术不够成熟

保险电子商务的流程是:客户在网上填写投保单,通过网络传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实时或延时核保后,以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向客户确认,客户正式签名后,合同成立;客户通过电子银行转账或信用卡支付,保单正式生效。从以上流程中,保险公司对保险标的有较为详细的核保标准和核保要求,包括核保标的金额、核保标的范围和核保险种范围等有关内容。对风险较大、技术含量较高、保险金额较大的标的要求做到现场查勘,而这些都是在线核保所不具备的。

3法律法规尚不完善

国内电子商务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也是困扰保险公司的一个难题。目前,中国已经颁布了不少有关互联网的法律法规,但是有关电子商务的立法还比较滞后,没有一个比较完整的电子商务法律框架。网上交易的法律效力及电子商务过程中诸如网上安全、客户隐私保护的有效性等法律问题无法解决,形成无法可依的局面,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保险电子商务的长足发展。在线保险交易过程涉及到保险标的风险状况等商业机密、人身隐私和有关支付方面诸如银行帐号、密码等隐私问题,一旦这些信息被泄露,对消费者的安全是非常大的威胁。国家应该从立法角度完善网络保险,保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4产品设计不够完善

保险产品的设计还不够完善,保险公司对网络保险的产品设计没有根据网购的需要来设计,只是单纯借助网络平台进行销售,很难满足网购者的消费需要。同时,网络销售的保险产品雷同性强,单一,消费者可选择的余地少。虽然有些保险公司对网络产品进行了创新,但由于尚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很多不足。比如,华泰的淘宝运费保险产品是网络保险的创新,取得了很大成绩,但现在实现的是“收费按货物件数,赔付按快递包裹数”的规则,这确实有助于防止道德风险,遵守了保险的损失补偿原则,但却造成了消费者给付保费时的损失。并且,该保险产生的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问题较为严重,在给买家提供利益保障的同时也给一些卖家带来了困扰。同时,现有的保费计算方法还过于简化,考虑到电子商务保险的专业性,它在精算定价方面实则比传统的保险产品有更高的要求。

5缺乏专业人才

网络保险是个全新的概念,在保险专业和网络技术上有很高的要求,由于网络保险处于起步发展阶段,目前这方面的专业人才较缺乏,对网络保险的发展也是一个瓶颈,需要加大对保险知识和网络技术综合型人才的培养才能满足网络保险的发展需要。

发展网络保险的对策

1加大网络保险的宣传力度

消费者对网络保险的认可度对网络保险的发展非常重要,应该积极宣传保险电子商务的知识,普及保险常识。除此之外,针对投保人普遍反映的保险电子商务过程繁琐、使用不便等问题,保险公司应尽快完善网上支付手段,拓宽支付途径,为投保人提供更多的便利。如今,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与银行合作,增加投保人可以用来进行在线支付的信用卡和借记卡的种类。保险公司还应该开发各种多元化、个性化的组合险种来吸引消费者,使保险产品可按保障范围拆散成一个个零件,由网上客户自行选择,保险公司即时将众多零件组合成客户所需要的整机。只有让客户认可了这种保险消费模式才能带动消费者的消费需求。

2提高网络保险技术水平

保险公司的信息化水平是保险电子商务技术背景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保险电子商务的价值创造有正相关关系,因此提高保险公司信息化水平对我国保险业的发展战略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目前我国保险公司的信息化程度不高,陈旧的设备无法支持网络服务器和保险公司管理系统之间的信息互动,也无法适应不断升级的软件对硬件设备快速更新的要求,加快我国保险公司的信息化建设迫在眉睫。同时,研发和推广电子商务安全技术,保证保险电子商务的安全性。

3完善保险立法

支持性的监管环境作为环境背景的重要方面,对保险电子商务的价值创造有积极的影响,而良好的监管环境离不开健全的保险电子商务法律的支持。所以作为保险业的监督管理部门首先要加强这方面的研究,与保险公司、保险学专家以及法学专家通力合作,尽快制定出保险电子商务管理及技术标准,以切实方法保险电子商务应用过程中的风险。一方面建立和健全各种相关的法律和管制措施,另一方面要形成确保这些法律及管制措施得以执行的执法系统,这样保险电子商务的业务运作和风险防范才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我国必须根据本国国情尽快制定与之配套的法律法规,为保险电子商务的发展创造一个健康的外部环境。

4培养适应市场需要的专业综合型人才

随着我国保险企业走向国际化道路,保险企业员工必须增强运用网络保险来处理保险业务和管理企业的能力。这就需要我们的保险公司和各大高校培养既懂保险专业知识,又懂电子商务技术的复合型人才。(本文作者:朱丽莎 单位:浙江工商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