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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远程教育质量声誉影响因素分析

现代远程教育质量声誉影响因素分析

摘要:质量更多的是被构建,它不容易被测量。质量与质量声誉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质量声誉是一种评价或预期,它基于质量并影响质量。本文突破了单纯从机构办学行为影响质量因素的局限,从时代背景、行业声誉和自身因素三个视角分析了影响中国现代远程教育质量声誉的因素,提出了提升现代远程教育质量声誉的建议。

关键词:现代远程教育;质量声誉;影响因素;建议

中国现代远程教育“质量低”一直是悬在参与高校头顶之上的达摩克里斯之剑,刺痛着行业机构及其从业者的神经,也深刻影响着人们对现代远程教育的认知。问题在于,我国现代远程教育从来没有出台任何维度、任何层面的教育质量标准,人们又根据什么来评判现代远程教育质量的高低呢?尤其是人们逐渐认识到“质量”是不断变化和发展的,而“质量标准”又是一个多维度、多层次的构成时,对质量的直接评判显然相对困难,现代远程教育质量低很可能是一种缺乏实证的主观判断和猜测。显然,在社会大众眼中的现代远程教育质量低,其“质量”一词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远程教育机构的办学质量,而是与办学质量关系密切或者能够反应办学质量水平的概念——质量声誉。产品质量一定会影响产品的声誉,声誉也是反应产品质量的重要信号和指标,但声誉有时不能完全反应产品的真实质量或全部质量。根据产品地位信号理论,产品声誉是反应产品质量的重要信号。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产品实际质量和人们感知到的质量之间存在着差异,由于人们掌握的信息不同,可能会对同一产品做出不同的质量猜测和判断,其中就有可能对产品的质量估计不足。很明显,人们观念中的现代远程教育质量低实质上是指目前远程教育的质量声誉低,并不一定真的代表远程教育的质量低。目前我国现代远程教育质量声誉低,是行业整体面临的现实状况,而不是单一机构面临的问题。其原因在于现阶段我国远程教育校际间办学特色差异不大,品牌化程度相对不高,因此单一机构的质量声誉发展不明显,只能呈现出行业集体声誉的特征。同时,学习者很难对单一办学主体的实际办学质量做出评判,能获得的只是由所有办学机构的教育服务共同决定的行业集体声誉。因此,人们关于现代远程教育质量声誉低的认知,是关于远程教育行业整体的模糊认知,而较少涉及到每一个具体办学机构的质量声誉,这就很有可能存在着对具体办学机构实际办学质量的错误认知。但集体声誉是一种共同标识(陈艳莹,2012),它毕竟反应了人们对行业产品质量在一定阶段内的认知,而且大学的质量声誉在大学的服务质量和学习者的满意度之间发挥着调节作用(ShahzadiSaimaSaleem,2017)。分析影响现代远程教育质量声誉的因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提升质量声誉,对我国现代远程教育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十分必要。通过文献研究发现,已有研究容易简单地把现代远程教育质量声誉低归咎于个别办学及服务主体行为的失范,缺少一种纵向的历史视角、横向的时代视角和整体的行业视角。一种现象的出现必有其过去的积淀、时代的背景以及全体参与者的责任。因此,反思现代远程教育质量声誉低,就要突破思维局限,以整体的视角从发展的脉络和广阔的时代背景中进行。

一、影响中国现代远程教育质量声誉的历史背景

分析影响中国现代远程教育质量声誉的历史背景,一个需要认真对待的问题即是高校扩招。中国现代远程教育与高校扩招发端于同一时期,都被共同写入《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并且同期快速发展,中国现代远程教育规模快速发展的时期也是中国高等教育招生急剧扩张的阶段。从发端时间来看,1999年教育部首批批准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和湖南大学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同年中国高校开始扩招,当年扩招接近48%。从发展过程来看,从1999年到2016年中国高等学校的招生规模和在校生规模持续扩大,虽然年度招生增长率在持续下降,但2006年之前一直维持在12%以上的增长。而同期中国现代远程教育的发展也呈现出相同的趋势,招生规模和在校生规模持续增长,招生规模从2001年的45.6万增长到2016年的229.61万,增长4倍多;在校生规模从2001年的67.55万,增长到2016年的644.93万,增长8.5倍。从年度招生规模增长幅度的数据看,现代远程教育年度招生增长比率整体高于普通高等教育的年度招生增长率,较长时间内呈现出上升的趋势。高等教育由于资源供给与教育规模之间的突出矛盾产生了相当长时期关于教育质量的争论。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急速扩张后,2012年教育部出台了《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稳定规模和全面加强高等教育质量建设成为主论调。作为高等教育重要组成部分高等继续教育中的一种教育形式,现代远程教育也不可能脱离这一特定发展历史带给它的时代烙印,所以从一开始现代远程教育就具备了教育质量争论的时代色彩。尽管开展现代远程教育有着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和探索新型教育服务模式的内生动力与价值追求,但这一“产品信息”同样难以被社会大众充分感知,反而湮没在关于高等教育质量的长期争论和质疑中。

二、影响中国现代远程教育质量声誉的时代环境

影响中国现代远程教育质量声誉的时代环境有两个维度:一是当前我国教育领域的主要矛盾维度;二是现代远程教育所处继续教育领域的时代困境维度。当前我国教育领域的主要矛盾是教育供给方式同教育需求之间的矛盾。人民满意的教育是从需求角度定义的教育发展程度,无论是好的教育过程还是好的教育产出,都是从学习者的角度进行衡量,而不是从教育提供者的视角进行判断。从教育供给端来看,当前我国的教育组织模式、服务模式都是基于大工业生产的逻辑进行设计的,统一化、标准化是其典型特征。虽然教与学领域进行的持续改革,在方法、资源、评价等维度上探索了学习层面的个性化选择,但远远满足不了社会大众对学习途径多元、学习制度灵活等的更高要求。也就是说,统一、标准化的教育供给方式同多元化、个性化的教育需求之间的矛盾是当前我国教育领域主要矛盾的集中体现。教育供给侧改革是要通过教育综合改革,构建新的教育供给方式和服务模式,实现教育资源的开放和互联互通,更好满足社会大众对教育的多元化和个性化需求。其实质是学习者需求推动的教育改革,通过改革提升教育供给能力,以匹配学习者的学习需求。一方面是教育供给方式系统性改革的迟缓,一方面是社会大众对满意的教育的不同需求和衡量标准,新时代教育的主要矛盾决定了教育领域面临的需求驱动的“质量压力”格外巨大。作为教育领域的一部分,现代远程教育也要面临社会大众需求驱动的压力,同样要面对学习者关于“满意供给质量”的期望和“现行供给质量”的质疑。作为中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一种形式,现代远程教育不可能脱离整个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总体环境影响。尽管没有明确的文件和证据表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可以使用不同于或者低于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的标准,但在实际的运行和管理过程中,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演化出了不同于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的标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虽然在学历上与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具有同等效力,但在实际的使用上大打折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质量声誉低于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人们在处理产品信息时,经常会通过事物的类型归属做出估计,而忽视同一类型事物的内部差异(闫凤桥,2012)。由此导致作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形式之一的现代远程教育被天然地贴上了“质量声誉低”的标签,至于其实际质量水平如何,人们很难做出正确的评估和判断。而这种被归类很可能导致现代远程教育办学主体的“自我实现预言”行为的出现,高校或机构按照社会的预期和判断来确定自己的办学行为和价值取向,不恰当的自我实现预言带来了严重的消极影响,不得不说这是一种恶性循环。

三、影响中国现代远程教育质量声誉的行业因素

(一)高校办学自主性缺失

伯顿•克拉克曾把高等教育系统的协调看作是国家、市场和学术三股力量之间博弈、制衡的三角关系,并构建了学术权威、国家权力以及市场三足鼎立的“三角协调模型”(吴佳妮,2012)。长期以来,我国高校和国家之间的关系呈现出典型的国家控制特征,教育行政部门努力把高校纳入行政的管理范畴,规定高校按照其要求进行办学。尽管近年来教育治理体系改革在探索构建政府、学校和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并写入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开始重新分配政府和高校之间的权力,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但受长期以来国家控制模式的影响,我国高校办学自主权的落实还有较长的一段路要走,高校办学自主性体现的还不十分充分。大学声誉的形成最重要的是高校办学的自主性(闫凤桥,2012)。办学自主性的缺乏使得高校在办学过程中更多地关注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要求,对学校与社会之间良性关系的建立积极性不高,对社会需求的关切程度不够。这就进一步加剧高校和社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而声誉的形成依赖于信息的传递,当公众无法有效感知高校教育服务的质量信息时,就容易对教育质量做出错误的猜测。

(二)质量保证顶层设计缺位

越是创新性较强的工作越需要顶层的系统设计。虽然《关于发展我国现代远程教育的意见》制订了“统筹规划、需求推动、扩大开放、提高质量”的发展指导方针,并提出了要“积极完善开放教育的质量保证体系”,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开放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的顶层设计和建设一直缺失,突出表现在质量保证标准的缺失,以及质量保证机制的不完善。虽然对参与试点高校采取审批方式,后来又陆续采取了年报年检制度、网络统考制度、招生管理制度、学习中心管理制度等外部质量保证制度,以此来规范和引导高校的办学行为。但审批制度缺乏明确清晰的标准,两份涉及试点学校条件的通知,其都属于下行意见型公文,只是提供了试点条件的指导性原则,而没有形成确定的试点条件标准。年报年检作为教育行政部门主导、远程教育行业组织实施的一项制度,建立了学校自检、学校撰写并提交自评报告、教育部审查年报材料、专家组实地检查抽查、做出年检结论的运行机制;这项制度本是引导高校自律、提升行业整体声誉的创新举措,但由于年报年检信息和结果不公开,其放弃了沟通社会公众和办学主体信息的功能。而以几门公共课为核心的网络统考制度很难说是一种质量评价的制度,对于高校办学行为的引导十分有限,并且由于考试组织和实施过程中被动出现的一些问题又直接影响了现代远程教育的质量声誉。招生管理制度、学习中心管理制度更多的是一种补漏洞式管理,而且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之间沟通衔接机制不顺畅(林世员等,2016),其在提升现代远程教育质量声誉方面也作用有限。

(三)试点力度大引起认识上的争论

现代远程教育是以教育改革创新的探索者角色出现在中国教育实践领域的,为了支持高校探索网络教学模式、网络教学工作管理机制,以及开展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和建设网上教学资源,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在招生、考试、收费、毕业等方面给予了高校相对宽松、灵活的政策。有好多政策突破了原有政策的限制,如招生规模由高校根据学校办学实力自主确定,招生考试由高校自行组织,招生专业由高校根据学校实力和水平自主设置,学校可以自主颁发学历文凭和证书等等。教育系统作为社会的文化系统,具有内在的保守性(范国睿,2008)。这种保守性的特征让教育的改革创新要面对人们认识水平的影响。针对以上试点政策,连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内部不同业务司局之间也存在着争议和不同意见,这种争议或许存在管理规则和管理传统的问题,但更多的还是对质量的担忧。甚至于上述创新政策成为一些机构宣传的噱头,尤其是自主招生考试的政策成为宣传卖点,后来的发展也证明,个别高校的办学失范问题集中凸显在招生、考试等环节。这也导致社会公众在试点政策的理解上产生严重的偏差,极大影响了现代远程教育的质量声誉。

(四)部分机构行为失范

现代远程教育行业的主体构成较为复杂,既有远程教育的办学主体高校,更有提供远程教育支持服务的各类机构,如专业技术公司、课程资源建设机构、学习中心等等。这其中每一类主体的行为失范,都会对远程教育行业的整体声誉产生影响。声誉具有外部性特征,在同一行业内,某一主体的声誉好坏对同行业内其他主体的声誉具有较强的影响。从远程教育办学主体的角度看,试点过程中个别高校出现了办学行为的失范问题,严重影响了行业的整体声誉。为此国家教育行政部门也采取了相应处罚措施,有些高校被停止招生,甚至被取消试点资格。问题在于,这一系列处罚措施的信息传播范围非常有限,教育行政部门似乎没有为这一社会行为赋予清晰的社会意义和目的,没有认识到它在提升行业整体声誉中的价值。而且远程教育办学的两大类主体,普通高等学校和开放大学、广播电视大学系统,在试点过程中并没有出于共同维护现代远程教育行业声誉的角度发挥彼此优势,开展深度合作,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相当大的内耗。从提供远程教育支持服务主体的角度看,这类主体构成复杂,利益诉求多样,多头管理的格局以及监管权限界限很难形成监管合力,其行为失范的可能性更大,造成办学主体的“被违规”,对行业整体声誉的影响也较大。

四、提升现代远程教育质量声誉的建议

(一)给予高校更充分的办学自主权

继续教育是与市场结合较为紧密的教育领域。作为继续教育的一种形式,我国的现代远程教育与市场有着天然的紧密联系,这内在的规定现代远程教育办学主体要面向市场灵活地提供教育服务。而密切对接市场提供灵活教育服务的前提基础是高校要具有充分的办学自主权。机构的自主权对机构持续提升其产品质量是最基础的条件(JudithS.Eaton,2015),只有高校具有充分的办学自主权,才能真正对市场的需求做出及时回应,才能逐渐赢得市场的认可,并建立自身的质量声誉。应进一步协调政府、高校和市场之间的关系,让高校对市场负责,而不仅仅是对政府负责;制度设计要更具开放性与包容性,在引导高校规范办学的同时也要给予探索空间。

(二)建立沟通协调机制

继续教育涉及多个部门,覆盖范围较广,是最为复杂和多元的教育领域。加强政府领导和统筹是健全继续教育机制体制、推动继续教育科学发展的根本保证。尽管《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政府成立跨部门继续教育协调机构,统筹指导继续教育发展。”但长期以来国家层面跨部门协调机构缺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也没有单独设置的专门管理机构,多头管理、职责不明、力量分散、监管缺位的问题十分突出。正是由于宏观统筹、规划的缺位,使得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的继续教育呈现出了一定程度的商业化倾向,突出表现在一些办学机构招生规模发展过快,导致了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跟不上、不到位的被动局面。尤其是面对一些现代远程教育服务机构的违规问题时,教育部门和高校很难做出有效回应,因此应该尝试以一种沟通协调机制的建立解决多头管理的问题和监管难的问题。

(三)建立完善远程教育质量保证制度

首先,要尽快制订我国现代远程教育质量的国家标准,作为最基础的质量标准,在质量保障中发挥基础性和引导性的作用。要明确内容标准、评价标准、质量保证标准和现代远程教育质量标准间的关系,达成不同维度标准之间的衔接、配合。制订最低质量标准,能够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促进高校提升办学质量,也提升学习者和社会大众的信心。其次,要探索建立我国现代远程教育质量保障运行机制。基于“管办评分离”原则,建立政府依法管理、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社会各界依法参与和监督的格局,明确规则与程序,实现彼此间的分工、协作和对接,尤其要注重加强和发挥第三方机构的作用。质量保证的实施要充分发挥各利益相关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机构的角度看需要协调政府、学校、行业组织、用人单位、专门机构的合力;从个体的角度看,需要教师、管理者、研究专家、学习者、企业雇主等充分参与。

(四)加快建立健全现代远程教育的制度体系

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的总结性评估,全面总结20年来试点工作的成绩、经验、问题、趋势,并对试点工作给出结论性评价,结束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允许具备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开办现代远程教育。首先,要成立现代远程教育办学机构资格评审认证专家机构,在原有政策文件关于试点条件规定的基础上,研究制订现代远程教育办学机构的准入、评估和退出制度与机制。其次,应尽快出台关于加强现代远程教育教学工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专门文件,对涉及质量的关键环节如师资、课程建设、教学管理、支持服务、学习评价等进行涉及规定,引导各高校加强教学,并引导高校在现代远程教育教学模式、学习模式、管理模式以及支持服务模式等方面的改革与创新。再次,建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逐步建立现代远程教育或继续教育的年度报告制度,一方面加强对办学机构和服务机构的监管,另一方面通过年度报告搭建起高校和社会大众的沟通渠道,努力改善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逐渐提升社会对现代远程教育的信心。

(五)健全宣传渠道,加强宣传力度

要提升现代远程教育在社会公众中的声誉,就必须要改变社会公众对现代远程教育的声誉感知。根据Manfred关于影响企业声誉因素的指标体系,质量、责任感、吸引力和业绩四类企业特征感知因素是影响企业声誉的重要因素,其下又对应着18个具体测量指标(ManfredSchwaiger,2004)。在质量这个因素中,虽然直接的教育服务质量很难被测量,但是现代远程教育机构应该专注于不断改进产品质量与服务水平,并及时让社会公众感知到自身的努力;在责任感这个因素中,现代远程教育机构应该注意办学相关信息的公开,让社会公众及时了解机构的办学使命、社会责任;在吸引力这个因素中,办学机构要及时让社会公众了解自身在优秀员工队伍建设以及办学业绩等方面的信息;在业绩这个因素中,办学机构应及时让社会公众了解自身在发展计划制订、办学条件提升等方面的信息。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宣传,提升社会公众对现代远程教育的情感认知,进而改善其行为倾向。在宣传过程中要注意采取品牌延伸策略。目前参与现代远程教育的高校多是国内知名的高校,在加强现代远程教育宣传的过程借助高校本身形成的社会声誉,逐渐提升高校现代远程教育的质量声誉。

参考文献

[1]陈艳莹,杨文璐.集体声誉下最低质量标准的福利效应[J].南开经济研究,2012(1).

[2]闫凤桥.大学的办学质量与声誉机制[J].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12(12).

[3]范国睿.教育系统的变革与人的发展[M].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8.

[4]林世员,陈丽,彭义平.我国高校现代远程教育外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现状、反思与建议[J].中国远程教育2016(5)

作者:林世员 单位: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终身学习与可持续发展教育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