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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卫生类校企合作双元联合体研究

医药卫生类校企合作双元联合体研究

摘要:“双元联合体”是高职院校积极探索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具体实践,是以缔约章程为基础,以趋同目标、共建组织、不断改进、齐心管理、合作发展为特征,紧密合作、相互借鉴、相互促进的“利益—责任”平衡型团体。通过增加校企合作动力、减小校企合作阻力,使产生动力的各因素相互趋近利责平衡线附近等措施,增加“双元联合体”合作凝聚力,将学校和合作单位双方定位为人才培养的共同承担者,充分发挥各自优势,齐心培养合格的技术技能人才。

关键词:校企合作;双元联合体;利责平衡线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把行业企业看成高职教育的办学主体之一,是职业教育领域的理念创新。多年来,参与高职教育的行业企业长期扮演志愿者、协助者角色,把校企合作看成是在为高职教育帮忙,认为行业企业在校企合作过程中做多做少、做好做差甚至不做都是无可厚非的。

1校企合作面临的问题

随着经济社会转型、产业结构升级、人才结构变化、职业岗位变迁,高等职业教育面临巨大挑战。校企合作已成为高等职业教育提升内涵和质量、推动转型发展的重要途径。然而,校企合作遇到了一些阻力和瓶颈。目前,医药类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存在理想与现实差距较大的现象。学校所想与医院和企业(以下简称医药类企业)所需不一致。主要原因:(1)校企合作机制缺乏可操作性。政府虽然大力提倡学校与医药类企业合作,但保障措施很少。我国现行高职教育尤其医药类高职教育的多头领导、多元体制、多层次运行机制,使得内部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与市场经济条件下医药卫生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相互交织、错综复杂。校企合作中“学校一头热”“工学两层皮”“官企校三分离”等问题未能得到有效解决[1]。(2)医药类企业和学校组织目标不一致。医院应该以救死扶伤、提高社会效益为目标;企业的根本目的是追求利润、提高经济效益;而医药类高职院校以追求育人效果和社会效益为目标。学校与医药类企业之间的价值取向差异明显,合作双方在合作责任和合作利益的认知上存在差距,尚未找到共同合作的“利益—责任”平衡点。(3)未能结合行业、专业、地域及经济的特殊性开展深入探究,期望照搬现成的模式(如德国的“双元制”、英国的“三明治”式、法国的“学徒培训中心”等)或用一个模式要求全校所有专业,结果与设想差距明显,忽略了我国医院的非公益性及社会发展现状,尤其是学校内部各专业的差异,直接影响了校企合作的积极性,无法发挥院(系)或专业参与校企合作的能动性。

2校企“双元联合体”

“双元联合体”是探索校企合作的有效途径之一,其强调高职院校和行业企业的主动联合、积极合作、深度融合,体现合作双方的“双元主体”地位,使教学及管理主体具有多元性,学生具有学习和工作双重性,教学人员具有教师和研发人员等多重身份。“双元联合体”是高职院校积极探索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具体实践,有助于研究解决高职院校办学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推动高职教育可持续发展。校企“双元联合体”的内涵可表述为:在学校整体校企合作框架下,以科学理论为指导[2],学校的某个专业与相应的医药类企业以合作发展为目的,合作多方以缔约章程为基础,以趋同目标、共建组织、不断改进、齐心管理、合作发展为特征,紧密合作、相互借鉴、相互促进的“利益—责任”平衡型团体。“双元联合体”突出了学校与合作单位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双主体”地位,改变既往校企合作中企业的辅助和配合者角色,学校和企业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共同决策、共同实践、共同育人。“双元联合体”突破了“学校本位”,将学校和合作单位定位为人才培养的共同承担者,充分发挥各自优势,齐心培养合格的技术技能型人才。

3影响“双元联合体”能动性的要素

高职院校的办学特点,决定了其办学过程必须坚持校企合作。为了确保校企合作有效运转,就需要合作各方具有足够的动力,减少不必要的阻力并沿着正确的方向齐头并进。校企合作的效率即为加速度a,在影响校企合作能动性内在因素m一定的情况下,主要由校企合作的合力F合决定a的大小和方向。F合越大,校企合作达成目标的有效性越高。增加F合的途径有3个:增加校企合作的动力F动,减小校企合作的阻力F阻,努力使产生动力的各因素相互趋近。

4对策

4.1增加校企合作的动力

高职院校、医药类企业、政府在校企合作“双元联合体”中扮演不同的角色、承担不同任务,影响校企联合体能动性的因素不尽相同,主要有4方面:校企双方共有的动力因素、高职院校的动力因素、医药类企业的动力因素和政府的动力因素。为了寻找并分析校企合作双方共同的主要需求及各自的主要需求,以便针对性地增加校企合作动力,我们对参与校企合作的医药类企业管理人员、高职院校教学及管理人员、政府管理人员进行访谈后发现,校企双方共有的需求主要包括经济利益、行业竞争、政策导向、合格人才。其中,医药类企业对校企“双元联合体”的核心需求是经济利益,高职院校对校企“双元联合体”的核心需求是合格人才培养。高职院校的内在需求主要包括顶岗实习基地建设、行业企业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学校发展、科技成果转化;医药类企业的内在需求主要包括人才储备、节约成本、产品研发、企业自身发展;政府的内在需求主要包括增加就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校企“双元联合体”需努力在上述需求中寻求共识,通过趋同目标、共建组织等措施,最大限度提升合作动力。

(1)趋同目标。这是学校、医药类企业对校企“双元联合体”共同规划的发展目标,其核心要素包括方向目标、价值目标、责任目标。方向目标是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医学技术人才为着力点,以合作研究及成果转化为路径,提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价值目标是共同为本地医药卫生事业培养高素质医学技术人才。责任目标是对“双元联合体”具有责任感,并努力推动实现目标。只有方向目标、价值目标和责任目标融为一体,才能推动“双元联合体”健康发展。

(2)共建组织。系统科学的整体原理指出,系统只有通过相互联系,形成整体结构,才能发挥作用;反之,只有结构的孤立部分,要发挥整体功能是不可能的。一个系统结构化的过程是借助内部力量形成耗散结构,从无序、低级发展为有序、高级的过程,即系统内部具有各主体之间建立的某种组织关系,是组织演变的前提。校企“双元联合体”是在学校整体校企合作框架下的组织形式创新,是合作单位之间为达到趋同目标而创建的一种组织形式,是实现目标的组织保障。为此,需组建管理团队(如管委会、理事会等),协商、协调、解决相关事宜,找到“利益—责任”平衡点,确保“双元联合体”正常运行。在“双元联合体”框架下,学校与医药类企业共同参与课程开发、教育教学、质量监控、评价反馈等,推动学校文化与医药卫生类行业文化的有机融合,推动合作的可持续发展。

4.2减小校企合作的阻力

(1)不断改进。系统科学的有序原理指出,任何系统只有开放、涨落、远离平衡态,才能走向有序;反之,没有开放、没有涨落、处于平衡态的系统,要走向有序是不可能的。系统可以对随机涨落进行主动选择,对于有利于自身发展的涨落予以放大,形成正反馈机制;对于不利于自身发展的涨落则予以排除,形成负反馈机制。主动选择的本质就是改革。“双元联合体”是校企合作的具体形式之一,不仅有着趋同目标和决策顺畅的组织,而且要在确保日常管理的基础上,结合学生状况、行业特点、地区经济发展等,对课程、实验实训基地、教学团队、研发中心、在职员工培训等进行不断开发和建设,使局部的微涨落向整体扩展,从而以新的系统取代旧的系统。

(2)齐心管理。系统科学的反馈原理指出,任何系统只有通过信息反馈才可能实现有效控制,从而达到预期目的;反之,没有信息反馈系统,要实现有效控制,从而达到预期目的是不可能的。为了提升信息反馈的有效性,合作双方需要结合各自行业或单位的运行流程,围绕趋同目标进行“双元联合体”流程再造,这样的管理流程根植于合作单位原有的文化和制度,易被合作方的各类人员接纳,操作性强。在此基础上合作各方共同制定教学、实验实训制度,开发课程、教材,进行质量监控,努力提高管理效率。

(3)合作发展。“双元联合体”共建组织、同步建设、齐心管理,必然要求合作双方享有相应的人才培养、社会服务、成果转化合作成果,为各自单位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多种支撑。例如,在尊重学生意愿的前提下,学校向合作医院或企业推荐优秀毕业生,合作医院和企业优先录用符合需求的毕业生来提升人员素质。

4.3使产生动力的各要素尽可能趋近

增加校企合作动力,减小校企合作的阻力,能推动校企合作向前发展。如果使产生动力的各要素尽可能趋近,则可以减少内耗,使校企合作以较快速度和较高水平高效运行。努力推动校企合作相关方的利益和责任均衡是有效途径之一。在校企“双元联合体”成长过程中,核心合作目标、内部需求、外部需求是相互影响的。为了弄清校企合作双方关心的合作目标、内部需求、外部需求等,我们对参与校企合作的行业企业管理人员、高职院校教学及管理人员进行问卷调查。调查发现:

(1)如何培养合格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是高职院校关心的核心合作目标,如何通过校企合作提升效益和加快发展是企业关心的核心合作目标。

(2)教学质量、教学资源、服务社会、学生就业是高职院校最主要的内部需求,产品质量、生产资源、技术创新、管理决策是企业最主要的内部需求。

(3)政策法规、人才需求、社会育人环境、学生职业意识是高职院校的外部需求,法律法规、产品需求、社会责任、社会生存环境是企业的外部需求。只有合作双方主动探求协同的核心合作目标,寻找共同的内部需求以及适应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的外部需求,减少损耗,才能增强校企合作动力、提升合作效率。合作双方的共同利益和责任是合作动力的形成基础,如果合作双方对利益和责任的认识存在较大偏差,就会增大校企合作的内耗,减小合力。只有当利益和责任趋近时,校企合作的合力才会趋向最大值,使校企合作的效率最大。合作双方利益和责任两大变量之间的关系主要有以下两种:

(1)利责趋近型。当处于第Ⅰ、Ⅲ象限时,校企双方构成了利益和风险共同体。这种共同体不强调合作双方承担责任及风险完全相同,获得的利益完全相等;而强调合作双方根据自身特点承担相应的责任,获得相应的利益。例如,企业可多承担一些实验实训设施的资金投入责任,学校可多承担一些在职员工继续教育培训责任,学校可以把合作产生的经济效益较多地转让给企业,企业可以把优秀员工派往学校承担教学任务等。只要合作双方在利、责两方面合成的结果无限趋近于“利责平衡线”,双方的合作目标、内部需求和外部需求就会趋近,从而推动校企双方高效合作。当双方利益和责任无限趋近于第Ⅰ象限的“利责平衡线”时,合作产生的合力和效率趋近于阶段最大值,这是理想的“利责共同体”。

(2)利责失衡型。当合作双方的利益和责任处于第Ⅱ、Ⅳ两象限时,利益、责任严重失衡而远离“利责平衡线”,处于失衡状态的校企合作只强调合作一方的利益,或者只强调另一合作方承担责任,而未能兼顾双方的利益与责任,这种合作不会持续长久。利益和责任的协调是合作双方的动力源,虽然有各种障碍存在于合作过程始终,但只要动力大于阻力,校企合作就会始终朝预定方向发展。校企合作的过程就是合作双方不断增强合作动力,克服内部损耗和阻力,推动合作项目以较快速度和较高水平运行的过程。所以,要找到双方合作的“利责平衡线”。建立在“利责平衡线”上的“双元联合体”合作双方是一种互利互惠、平等的关系。为了这种合作的可持续发展,合作双方需要不断在体制机制等方面有所改革和创新。通过创新与“双元联合体”相适应的内部体制机制、学校主动提高参与“双元联合体”的医药类企业的积极性、共同推进参与“双元联合体”合作方之间的文化融合、因地制宜创建校企合作实体等措施,突出学校与合作单位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双主体”地位,将学校和合作单位定位为人培养的共同承担者,充分发挥各自优势,齐心培养合格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双元联合体”办学方式有助于增强校企合作的内生动力,通过搭建趋同目标、共建组织、同步建设、齐心管理、合作发展为特征的联合体建设平台,可避开“政府干预、行政驱动”的原有机制,形成良好的发展内生动力机制,提高院(系)、专业及合作相关方的参与积极性,实现有形资源和无形资源共享,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取得多方满意的效果。

参考文献:

[1]叶鉴铭,梁宁森,周小海.破解高职校企合作“五大瓶颈”的路径与策略[J].中国高教研究,2011(12):76-79.

[2]王德华,吕俊峰.用系统科学思想指导高职院校教学质量管理[J].教育与职业,2009(12):34-35.

作者:王德华 单位: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