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论文中心 正文

预算会计问题及对策(3篇)

预算会计问题及对策(3篇)

第一篇:预算会计问题及对策分析

1预算会计概况

1.1预算会计的定义

一般而言,会计按照其核算和监督的对象以及其适应范围进行划分,可以将其分为企业会计(即营利性会计)和预算会计(即政府、事业单位与非营利组织会计)。可见,所谓预算会计就是用于核算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非营利组织的预算资金流动过程和结果的一种会计体系。预算会计是以政府、事业单位和非营利性组织预算管理为中心,以促进社会经济和事业的发展为目的。

1.2预算会计的特点

与企业会计相比较,预算会计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预算会计具有非营利性;二是以政府、事业单位与非营利组织会计核算、监督为基础,以预算收支为主要核算内容;三是专款专用;四是它的基础是对收入或支出的确认与记录。

1.3预算会计的重要性

预算会计作为一种非营利性的预算会计体系,是为国家预算管理工作和国家系统、全面、完整地反映其预算及其执行情况、财务状况和运营结果服务的,为政府、事业和非营利性组织进行相关的政治的、经济和社会的决策提供信息保障。

2我国现阶段预算会计存在的不足

2.1不能够真实、全面地反映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非营利性组织的债权债务信息

近几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发行了大量的国债,同时也从世界银行和西方发达国家银行等借入或者买入了许多外债。一般而言,这些债务都要求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清晰、明确地体现出来,但是,目前我国的预算会计只是以收入实现制为核算的基础,财政支出报告中没有明确表现出当期的利息支出和负担数量金额,也没有计算和表明出以后年度需要偿还的利息数。我国当前的这种预算会计核算方式存在的缺陷,导致不能够真实、全面地反映我国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非营利性组织的债权债务信息,这样对于相关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非营利性组织监控自身的财政风险是十分不利的。

2.2真实、准确反映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非营利性组织资金的收支和采购新业务欠缺

我国现阶段实行财政集中支付制度,导致许多财政资金流向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比如现在我国的一些事业单位用于购买物资和发放工资的财政资金是由当地财政部门通过统一账户直接拨付给事业单位,这就导致各事业单位开展会计核算是十分不利的。又比如,在我国当前施行收付实现制的条件下,一些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非营利性组织只能够在当地财政部门实际拨款后,按照拨款金额确认本部门、本单位的财政支出,但是假如在年末采购一些必需的物资时,一些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或者非营利性组织就很有可能存在一些款项还没有付清情况,这时这些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或者非营利性组织就形成资金结余,导致这种预算会计处理方式就没有办法准确、真实地反映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或者非营利性组织的业务进展情况。

2.3核算科目存在设置不完整性

总体上来说,近年来,我国很多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或者非营利性组织的预算会计核算科目有了很大程度的改进和完善,但是,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目前我国很多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或者非营利性组织进行会计核算的核算科目显得单一,过于简单,不能满足自身单位的实际情况需要,这就要求增设新的会计核算的核算科目;另一方面,我国目前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或者非营利性组织目前仍然按以前的标准分类进行会计科目设置,这就导致很多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或者非营利性组织的资金流入和流出没有得到合理、有效地预算控制。

2.4预算制度不完善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市场化程度的不断加快,虽然目前我国不断对金融体制加以完善和改革,但是仍然存在预算制度不完善、存在制度空白等缺陷。比较起西方一些发达国家,我国的预算会计制度建设和发展速度是比较迟缓的,我国于1998年才出台了针对事业单位试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一部规范、全面的预算会计基本准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预算会计的发展与规范。

3解决现阶段我国预算会计存在不足的对策

3.1向权责发生制的核算方式转变

由于当前我国运用的预算会计不能够真实、全面地反映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非营利性组织的债权债务信息,在此,建议我国的预算会计逐渐向权责发生制的核算方式转变,即收入只在提供服务时才确认,如果是接受服务则确认为当期费用,并将其列为负债反映,这种核算方式就可以真实地反映出真实的财务状况。向权责发生制的核算方式转变时,一方面,要建立和健全相关的法规与制度,为权责发生制的实施提供有力保障;另一方面,资产和负债都应该按照权责发生制进行核算,尤其是在负债方面,对所有可确认和可计量的负债项目都应该按照权责发生制正确、真实地反映出来。

3.2重新构造预算会计核算体系

由于我国现阶段实行财政集中支付制度,带来的真实、准确反映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非营利性组织资金的收支和采购新业务欠缺等问题,建议我国预算会计体系的改革学习西方一些成功经验做法的国家,比如可以将我国预算会计体系设置成为政府会计体系和非营利组织会计,其中政府会计包括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另外,政府预算会计也应该准确反映出政府相关部门的收入和支出,要准确、及时编制预算,并按照年度所有因素和相关收入支出来进行准确核算。

3.3改革和完善预算会计科目

针对上面我国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或者非营利性组织预算会计科目核算存在设计过于简单、“一刀切”的问题,我国今后在预算会计科目的改革上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改革。第一,可以将核算一级科目改为按部门、单位或者非营利性组织来设置,从而有效体现出他们的维持性收入和支出,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设置二级、三级核算会计科目,从而准确、具体地反映出预算会计的核算实质。第二,在编制预算会计时,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非营利性组织应该尽可能地结合自身特点、性质和未来发展规划,来对预算会计科目进行设置。

3.4加强会计预算制度建设,加快建成一部规范、全面的预算会计基本准则

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预算会计基本准则,影响了我国预算会计的发展与规范,因此,从我国长远发展来看,为了完善我国的会计法规体系,促进我国预算会计的发展与规范,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建议我国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尽快制定预算会计基本准则,加快建成一部规范、全面的预算会计基本准则的进程,并且争取尽快规范我国政府预算会计的核算。

4总结

综上所述,我国现阶段的预算会计中存在的这些不足之处,需要大家冷静、客观地进行思量,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一方面要向权责发生制的核算方式转变,重新构造预算会计核算体系,能准确反映部门的收入和支出,改革和完善预算会计科目,另一方面要加强会计预算制度建设,加快建成一部规范、全面的预算会计基本准则的进程,为我国预算会计的发展建立坚实、有效的保障,从而为我国做出正确的决策提供真实、全面信息,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作者:李志 单位: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第二篇:预算会计集中核算问题分析

1会计集中核算制的特点

总地来说,会计集中核算制具有三大特点,即集中性、独立性以及综合性。首先,集中性是这一新型模式与其他会计形式最不同的特点。经委托单位处理的每一笔收支都需要以会计核算中心为载体进行,与之有关联的单位则借助信息管理网络将全部的收支都托付给核算中心进行管理。通过核算中心集中管理预算单位的会计审核权,相关部门便能够实时掌握本单位的具体资金收入与支出。预算会计核算制的独立性则是指核算中心所扮演的角色与自身的职能是相对独立的。实际上会计核算中心的建立是得到了上级部门的批准,而且它和行政事业单位两者间有着委托和的关系,同时还有监督和服务的关系。这一新型模式的综合性主要体现在把政府在行政事业中的会计监督与资金监督进行结合。与此同时,以资金监督为前提,为会计监督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2会计集中核算制存在的问题

现今,会计集中核算制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其一,会计集中核算工作开展的不平衡。会计集中核算制刚被提出后,不论是政府部门还是广大群众都对此进行了激烈的讨论。为数不少的部门领导都在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这一制度问题上表示出了自己的迷惑,即这不是财政的越位吗?与此同时,部分研究学者也表示这一模式的主体十分不明确,而且该模式的实施是一种发展中的后退。其二,由于会计集中核算设有“三性”标准,一经发现原始凭证不符合标准就一律拒付。对此,很多领导人员认为这对他们的权利的行使造成了很大的阻碍,也是对他们工作能力的怀疑。最终有些领导就在工作中表现出了十分明显的懈怠与抵触,这为会计集中核算模式的实施造成了障碍。其三,报账员的素质与单位财务管理水平较低。实施会计集中审核模式之后,报账员成为连接会计核算中心和预算单位的重要绳索。但是实际工作中报账员自身素质水平高低不同,加之预算单位也没有加强对报账员的培养,最终导致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整体偏低。

3会计集中核算制完善建议

3.1提高核算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要想提高核算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就要首先对其进行思想教育,如服务精神与政治思想等。具体措施如定期进行各种形式的政治方面与业务方面的培训工作,以此来培养核算中心工作人员的全面素质。与此同时,还可以进一步加深核算中心和核算单位两者之间的关系,使得核算中心人员能够充分地掌握核算单位的业务流程,以此来为更好地完成核算工作提供有利的条件。

3.2统一单位领导的认识

统一单位领导对集中核算工作的认识是整个模式得以顺利进行的重中之重。我国中央政府早已肯定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模式在我国财政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各级政府就要在这一风潮下对自身的工作性质有一个全新的认识。单位领导必须要认识到预算会计集中核算模式并非是一种削弱他们权力的手段,却是促使他们明确自身的职责,并能够合理、合法使用所拥有的权利,以免滥用职权问题的出现,从而加快我国廉政文化建设的有效方法。

3.3培养高素质的报账员

报账员不仅要完全掌握相关的报账流程,能够熟练、准确地填好财务报销单据,同时还要做好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在日常工作中,报账员要仔细分析会计核算中心发出的会计信息,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报告。不仅如此,报账员还要努力做好单位资产实物账的登记工作,尽一切可能地避免纰漏的出现,还要每隔一段时间与会计核算中心的工作人员做好账目核实工作,从而提高我国财政资产的安全性与完整性。预算单位在选择报账员时也要特别注意人员的专业素质水平,尽可能挑选自身全面素质较高的人员担任报账员一职。

4结语

预算会计集中核算工作是我国财政工作中一个十分重要的内容,它集技术性与专业性于一身,能够促进会计监督制度,还能约束工作人员的行为。要想做好这项工作,就必须提高预算单位与核算会计中心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与全面素质,还要促使预算单位正确看待这一新型会计制度,从而发挥自身的领导作用,投入到我国财政事业的发展中。

作者:孔艳华单位: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篇:预算会计与政府会计改革问题的研究

我国现行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基本是在新中国成立后,以苏联的会计为基准建立的。虽然几经改革,但仍然没有改变预算会计体系,还是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采用制度模式,事业单位会计采用准则加制度的模式;虽然实行预算内外资金统一平衡,确立了新的会计要素,提出了会计报告目标,但仍然是一套预算会计体系,提供的是预算会计信息,没有同国际趋同,仍然是计划经济的产物,不能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管理的信息需求。从总体说来,这套预算会计制度,为我国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发展起到良好的作用,并保证了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但在目前的世界经济发展环境下,面对中国的国情,预算会计制度的缺陷越来越明显可见,难以适应国民经济的发展需要,也与国际潮流不符。为此,本文提出一些预算会计的不足与缺陷,提出建立政府会计的理由和设想。但这些观点均为笔者个人浅见,供大家探讨。

一、改革会计核算基础

目前我国预算会计除事业单位经营性收支业务核算和财政总预算会计中个别事项可采用权责发生制外几乎全部使用的是单一收付实现制。收付实现制无法全面地反映政府债务和资产情况,无法有效地分析政府的资金运用效果,在该基础上的预算会计忽视年度经济事项的连续性,不能真实完整地反映政府的财务状况。在收付实现制基础上,政府拥有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不利于固定资产使用的管理,容易造成政府机关随意更换固定资产,不利于成本效益原则的运用。因此要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以充分反映政府的财务状况和受托责任为目标,对政府会计的改革可以采取分步推进和逐渐扩展相结合的渐进地向强式改革模式推进。在改革的过程中,要注意到过程的渐进性,会计基础向权责发生制的转变不仅需要会计科目和报表的修改,还需要在立法、人员培训、软件设计等多方面协调配套,需要逐步创造条件,采用渐进式改革,以利于保证核算的正常秩序和改革的顺利进行。

二、改进我国政府财务报告的主体设置

随着我国会计模式逐步向基金会计模式的转变,我国政府财务报告的主体要改变目前仅以预算缴拨款关系和行政隶属关系作为确认标准的现状,就要紧密结合我国特殊的社会政治经济制度。首先,要结合我国正在进行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将事业单位分情况区别对待,对于其中继续需要财政拨款、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可逐步并入行政单位会计核算体系;对于其中全面走向市场、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可逐步纳入企业会计核算体系。另外,我国正在实行的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政府采购制度以及部门预算改革,对我国现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所产生的冲击将是革命性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改革,将趋向于以一级政府为中心,核算整个政府的财务状况与收支情况。其次,今后如果我国政府会计逐步转变为基金会计模式,基金理所当然地就作为政府会计与财务报告主体,按基金编制财务报表,然后将基金财务报表汇总、合并为政府会计与财务报表,直至将政府单位财务报表汇总、合并为政府财务报告。最后,还应考虑到我国庞大的国有资产体系,如果不纳入政府财务报告体系,无法反映政府受托管理国有资产是否保值、增值,很容易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如果将其作为政府财务报告主体,不仅类型多、数量大,而且与其他组成单位差别悬殊,不宜完全作为政府财务报告的组成单位,建议可设立国有资产基金,专门用来核算国家所享有的国有资产权益(包括产权和收益权)。

三、增加我国政府财务报告所涵盖的内容

我国现行的政府财务报告,不仅范围狭窄局限于预算收支或财政性资金活动,而且内容单一,在一定程度上充其量只能算是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现阶段我国政府财务报告为了满足广大信息使用者日益扩大的信息需求,充分揭示履行公共资金受托责任的情况,防止出现潜伏的财政危机,在现有内容的基础上,应增加对相关内容的表内列报和表外披露。首先,在我国政府财务报告中应充分揭示我国政府所拥有的债权债务。其次,在我国政府财务报告中应增加反映政府承担管理社会保障资金的有关内容。最后,在我国政府财务报告中还应增加反映各级人民政府对国有资产产权及收益权管理履行受托责任的状况,即把国有资产的价值运动纳入政府财务报告体系。

四、统一我国政府财务报表附注

鉴于财务报表附注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比财务报表本身更为重要的财务信息,因为孤立的报表信息往往使使用者难以理解及作出判断,在会计环境日益复杂化和会计理论及会计技术日益丰富的条件下尤其如此。因此,我国政府财务报告对财务报表附注应作出统一规定:财务报表附注除了对重大会计政策、期后重大事项的披露以及财务报表各项目的详细说明外,应结合政府单位业务运营活动和财务会计方面的特点,披露报告主体组成单位的确定标准、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及与预算之间差异的说明、各级政府代表国家管理和监督的国有资产保值和增值情况的特别说明以及政府承担的或有负债的说明等。此外,基于目前我国政府财务报告在报表汇总上主要采用自下而上逐级汇总的方式,使大量的重复项目没有得到完全的消除,我国政府财务报告组成单位及政府的财政部门应当对各项预算收支及经费收支活动分细目核算、记录和报告,以便在报表汇总时消除。

五、选择现行会计规范模式

目前,在我国会计学界,无论是企业会计还是政府会计,关于会计规范模式的选择———准则或制度,争议相当大。一种观点认为,会计制度是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产物,应制定会计准则取代会计制度;另一种观点认为,会计制度是我国会计界最熟悉的会计规范形式,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在内容上并无不必要的重复,而是各有侧重,仅是略有交叉而已,因而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应并存。对于目前政府会计规范模式的选择,对第二种观点较为赞同,因为首先,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两者相辅相成,各有侧重,可以结合使用。会计准则主要规范政府单位有关会计事项的确认、计量和报告,一般不涉及账户的设置、使用和账务处理。全面核算某会计事项所涉及的账户(科目)及其使用,仍应借助于会计制度。其次,在我国,考虑到多个预算会计单位一般规模较小,会计人员业务素质相对较低,并且会计制度是我国会计界最熟悉的会计规范形式,取消会计制度目前尚有困难,暂时还是采用“准则+制度”规范形式为宜。最后,从发展趋势上看,顺应国际潮流,与企业会计规范的发展保持一致,我国预算会计最终也要过渡到准则规范的形式上去,但现阶段应有一个充足的缓冲期,为此积极创造条件,即逐步更新会计观念,加强政府会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借鉴和吸收国外适合于中国的现成的政府会计准则的相关内容,尽快建立与国际接轨且具有中国特色的预算会计准则体系。

作者:孙茜 单位:济南高新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