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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平台研究

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平台研究

摘要: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体系是现代大学制度的保障机制,清正廉洁的人文精神传承是构建现代大学制度的载体,低廉政风险的大学是现代大学制度构建的道德守则,上述三个层面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和现代大学制度完全契合,廉政风险防范机制是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重要基础。

关键词:廉政风险防范机制;现代大学制度;清正廉洁;道德守则

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体系是现代大学制度的保障机制

风险是由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风险损失等要素组成。风险有两种定义:一种定义强调了风险表现为不确定性;而另一种定义则强调风险表现为损失的不确定性。廉政风险管理是引入风险的概念对影响廉政建设的要素精细化、系统化、流程化、标准化的过程。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涉及到风险量度、风险评估、风险预警以及风险应对等一系列活动,这一系列活动构成了廉政风险管理的工作流程。工作流程中的各构成要素之间既前后有序,又相互连接;既层层推进,又主次分明,从而形成了以“一个核心、四类风险、三大环节、六种机制”为架构的四大板块,这四大板块构成了一个完整的风险防范体系。一个核心是指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四类风险包括:伦理性风险———由于主体思想意识、道德倾向、文化取向而导致的风险;结构性风险———由于制度规制、制度规范及制度认知而导致的风险;功能性风险———由于职位属性、岗位内容、责任范围导致的风险;关联性风险———由于政策变化、社会环境导致的风险。三大环节体现在廉政风险管理流程上,即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以及与之对应和匹配的预测分析、廉政教育、决策管理、监审督查、奖励惩处和恢复修正六大机制。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一个核心、四类风险、三大环节、六种机制”是一个循环运行的体系,它以规范权力运行为起点,以修复风险为终点,完成一次操作,整个体系将以年度为单位,周期运行,循环往复。现代大学制度建设需要诸多保障机制。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跨越式发展,学校可调配的各类资源明显增加,加之社会不良现象对高校的影响及渗透,使得高校管理过程中出现了诸多因社会转型而带来的高风险量度,廉政风险就是影响现代大学制度构建的主要因素之一。因此没有一套科学有效的风险防范体制和机制,就很难保证高校管理按照科学发展的轨道发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对于现代大学制度构建至关重要。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重点关注高等学校廉政建设工作的特点、内涵、风险几率以及风险防范的有效模式,科学合理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可以为中国高校建构现代大学的法人治理制度提供良好的政治人文环境。

二、清正廉洁的人文精神传承是构建现代大学制度的载体

仅有技术层面的维护,没有人文精神的传承,并不符合现代大学制度的发展要求。大学是一个文化组织,现代大学的制度建设不同于现代企业制度,充分体现和保障大学的人文精神才是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取向。《大学》有云: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人文精神是人类文化最根本的精神,它是人类信念、理想和道德等精神品格的结晶。人文精神是特定文化所推崇的基本价值,是对人的生存意义的最高追求,是对真善美的极度渴望。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中国高等教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大学人文精神的滑坡尤其是清正廉洁精神的丧失以及高校贪污腐败的抬头和蔓延却令人担忧。大学是知识传承的殿堂,更应是自律廉洁的载体。清正廉洁作为人类的一种美德,作为一种人文精神,是构建现代大学制度的精神载体。高尚的人文精神承载是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内在精髓。廉洁自律并不是空洞的口号,作为一种精神要想发挥应有作用,必须要有相应的制度建设。因此,为实现高校廉洁自律,就要建立权力制约机制,确保高校权力廉洁高效运行。建立权力制约机制、确保权力廉洁高效运行是激发高校办学活力的根本保证。只有权力廉洁高效运行,才能有效配置办学资源,最大限度地防止出现内耗现象和腐败行为。美国著名高等教育专家伯顿•克拉克认为:“高等教育最佳的端点在基层。”在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中,如何规范学校权力以及基层单位和学院的权力界限及其运行,对于清正廉洁的人文精神在高校的实现就显得异常重要。高校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机制就是这样一种制度,通过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机制的建立和运行,可以超前化解权力运行过程中各种容易诱发腐败的风险,最大限度地降低高等院校腐败和不正之风发生的概率,从制度上保证清正廉洁精神在高等院校得以传承和发展。

三、低廉政风险的大学是现代大学制度构建的道德守则

低廉政风险作为道德依托与现代大学制度是相互依存的。高等院校建立廉政防范体系的目的就是要使高等院校在低廉政风险的情况下顺畅运行,低廉政风险作为廉政风险防范机制的理念性价值判断,它凝聚了道德的力量;廉政风险防范机制作为具体的行为规范,经系统化后,上升为一种有形的制度;这种无形的道德价值和有形的制度规范共同构筑了高等院校现代大学制度的基础,在这一基础层面,作为道德依托的低廉政风险理念与现代大学制度是相互依存的,它强调的是制度的内在性与人的行为的内在契合。没有道德观念的大学制度决不是现代大学制度,仅仅停留在道德水平,而没有相应的制度设计,现代大学制度不免沦为空洞的躯壳。低廉政风险的道德依托与现代大学制度在功能上都着眼于规范高校与社会的关系,都着眼于规范高校内部各组成部分的关系,并通过规范这两种关系来确立特定的高校秩序,使得高校能够在物质层面和精神层面完成其作为教育科研机构的社会责任。低廉政风险作为道德依托与现代大学制度是相互促进的。在高等院校自身的发展中,制度与道德两者是互相促进的。不论是制度与道德本身的发展,还是各自功能的实现,都离不开对方的支持。现代大学制度的发展和演化要以低廉政风险的道德要求为标尺,并接受这一标尺的导引和评判。现代大学制度在完整意义上不仅包括一系列规则,而且包括规则背后的理念和价值观。理念和价值观是制度规则体现出来的价值判断和目标定位,不同理念指导下的制度就会体现出不同的性质,每一制度的具体安排都要受一定理念的支配,不存在没有理念指向的制度。现代大学制度的发展和实践表明,没有低廉政风险的道德依托,就会导致高校的道德滑坡和学术腐败,就会使最民主和自由的地方丧失民主和自由。低廉政风险的道德依托对现代大学制度的促进作用还表现在制度运行的成本方面。任何制度的运行都需要成本,现代大学制度也不例外。通过道德的导引,可以激发人们对于制度的内在认同和自觉践行,化解制度实施中的各种阻力,可以降低制度实施的成本。道德引领—制度认同—降低成本,反映的正是道德对制度的促进。但是道德并不是刚性的,因此道德的践行必须有制度的支持,并且通过制度得以实现和强化。低廉政风险作为道德依托,要想在高等院校得以实现,必须有现代大学制度作为支持。低廉政风险作为道德依托与现代大学制度是相互转化的。制度与道德的相互转化是逻辑上的,而不是形态和功能上的。低廉政风险的道德在充分发挥自己本质特点的前提下,逻辑地走向了现代大学制度;现代大学制度在充分发挥自身功能的同时,也逻辑地走向了低廉政风险的道德价值。这种转化是制度与道德内在规定的一种必然状态。

四、结语

现代大学制度是外在规范高等院校的各种规则。这一制度在长期实行后,就会对高等院校产生有效的规范作用,因此,它便在不同范围和不同层次上成为高等院校共同接受的习惯做法,这一习惯做法经过多次重复,便自然而然地演变为高等院校的行为模式和思维方式,进而成为高等院校的价值观念、态度和道德要求。道德就像一只手,当某种道德为某个人或某个群体所接受时,它就会用其巨大的力量,把人的行为纳入道德的轨道。低廉政风险的道德价值一旦深入人心,所产生的力量就不是外在的,而是自发的。在这种自发的力量作用下,高等院校的行为效果就会具有强烈的规范意味,在这种情况下,作为道德价值的低廉政风险理念实际上已经制度化了,道德起到了制度能够起到,甚至是制度不能够起到的作用。有鉴于此,高等院校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和现代大学制度的建设同等重要,在道德和制度领域,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和现代大学制度是完全契合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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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广东 单位:黑龙江大学政府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