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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加强专项资金管理2篇

论加强专项资金管理2篇

(一)

一、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方法

(一)完善考核指标

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能够规范单位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行为,保证专项资金的完整性、规范性、安全性以及高效性,并对专项资金发挥的效益做出合理的绩效评判。专项资金的考核指标必须按照“一户一定”的原则进行拟定,即:每个项目都拥有特定的指标体系,这样才能够保证指标体系的科学性与合理性。除此之外,各部门的指标体系还必须要囊括对项目本身的考核指标体系,要对项目本身的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以及立项目标的具体完成情况、项目竣工后的验收情况等,都要进行全方位考核,这些考核指标都会对财政专项资金的有效管理产生重要影响。

(二)全面开展专项资金使用的审计工作

首先,负责专项资金管理工作专职部门利用计算法与查阅法,对需要注入专项资金项目的合规性、可靠性、真实性进行审核,一旦发现单位有巧立名目套取专项资金的情况、侵占专项资金的情况以及挪用专项资金的情况,必须进行严肃处理。其次,要对单位帐户进行检查,查阅会计账簿、凭证,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抽查。在专项资金拨付、使用过程中,出现对专项资金挤占、挪用、滞留以及改项等情况,必须要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从而为专项资金的合理使用扫清障碍。最后,利用访谈法与查阅法,对专项资金的会计核算、内部控制等工作进行审查,保证各单位能够认真对待专项资金。

(三)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完善专项资金的监督机制,是保证专款专用,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的重要基础。一是在单位内部组建专项资金领导小组,负责对专项资金使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并且定期对检查的结果进行公示,以提高专项资金管理的透明度。二是加大对项目实施单位在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的审核监督力度,严厉打击专项资金在管理与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使各单位重视专项资金的使用。三是完善单位内部监督机制。单位内部必须要具有一套完善的内部监督机制,而且这一机制必须要从始至终贯穿于资金的到位、保管以及使用的全过程,这样才能够保证财政专项资金的有效利用。

(四)对专项资金的支出结构进行优化整合

建立专项项目库管理制度。首先,财政部门需要对用款单位或部门的“专项资金申请”进行严格的筛选与审查,挑选出符合规定的项目纳入项目库。其次,要对这些符合规定的项目按照轻重缓急的程度加以排序。最后,财政部门根据实际可用财力,对项目库中的项目进行科学合理的安排。近几年,部分地区的大部分专项资金均用在了基本建设方面,其他项目的比重都低于基本建设,这样的分配模式会令专项资金的使用太过分散,从而无法真正的发挥出专项资金的使用效力。这就需要各部门在专项资金使用方面要积极配合,完善专项资金专户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专项资金使用监察机制,对专项资金使用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监督,从而使专项资金真正的做到专款专用,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力。

二、结论

综上所述,财政专项资金在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以及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均有着巨大意义。目前,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还存在着预算编制不科学、预算编制与执行脱节、多头申报、专项资金安排过于分散等问题,需要我们从完善考核指标、全面开展专项资金使用的审计工作、对专项资金实施全过程管理、完善监督机制、对专项资金的支出结构进行优化整合等方面入手,切实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水平。

作者:王蕴岚 单位:河北省黄骅市财政局

(二)

一、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资金量大,投入渠道多,资金分散。近年来,中央下拨的各种专项资金都将近2万亿,涉及基础设施、农林水、国土气象、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社保等多个领域,约有287项,名目繁多,撒胡椒面,使财政资金难以形成合力,使用效率较低。

(2)申报门槛较高,地方配套资金压力较大。中央拨付的专项资金,先决条件几乎都要求省、市、县承诺拿出地方配套资金,比例大多为30%—40%,有的高达70%。目前一些欠发达地区对争取上级专项资金的热情一直很高,想方设法包装项目争取资金,但大部分区县无法迈过配套资金的高门槛,有的举债搞配套,有的搞假配、虚配。配套资金跟不上,造成了很多半拉子工程,甚至豆腐渣工程。上级部门对此心知肚明,心照不宣,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3)拨付时间和数额极不确定,严重影响地方预算编制和执行。由于专项资金具有不确定性,地方不能确定什么时候能拿到钱、能拿到多少钱,不好安排下一年的工作。在预算编制和执行时,也就不把这部分资金全部编制进去,在编制预算时尽量把一些项目压缩,到年中如果有多的专项资金再增加项目。

(4)专款专用,条件苛刻,地方政府不能统筹使用,不利于集中财力办大事。专款专用,通俗说就是“买醋的钱不能打酱油”,如果碰到项目有问题,资金只能一直停在账上,地方政府(主要是区县一级)不能统筹挪作他用。

(5)环节多,链条长,资金拨付到位慢。专项资金先是由中央各部委与财政部研究确定支出项目,下达到省级财政,再由省级有关部门与省级财政部门研究,下达到市、县财政,工作量大,环节多,链条长,往往将近年末资金才拨付到位,贻误项目最佳实施时机。一些专项资金从国家部委到基层乡村、社区,经历多重拨付环节,很容易被截留或挪作他用,使用过程中跑、冒、滴、漏现象较为严重。

(6)资金分配过程不够公开透明,盲目性和随意性较大,易产生“跑部钱进”、暗箱操作等管理黑洞。在现有资金分配机制下,资金的分配权掌握在各部门手中,中央有些部委、地方有些厅局,一个处长手握上亿元的资金审批权。在分配管理上也是一个项目一个办法,其中不少缺乏规范性、透明性和公正性。资金分配给谁、分配多少,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单位与主管部门、上级与下级部门的关系,取决于“跑资金”、“争项目”的频率。所以,省跑中央,市跑省,县跑市,有能耐的县直接跑中央部委。“跑部钱进”现象给权力寻租创造了空间,一直饱受社会非议。

(7)项目设置不科学,支出无科学标准。专项资金的设置涉及发改、财政、农林水、国土气象、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社保等多个项目,各专项又是由诸多子项目构成。项目支出必须有科学的标准,没有合理的标准,就会支出无度。比如5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都可以建一所学校。而审计调查发现,一些专项政策本身设置就不科学,或偏离目标,或过度超前,或脱离实际,政策目标难以实现,造成资金损失或浪费。

(8)缺乏统一的申报规划,各部门各自为政,分散、重复和交叉申报现象时有发生。专项资金原本是为解决某类特定的经济社会问题而制定的政策。目前许多地方缺乏统一的申报规划,部门之间事先没有沟通协调,项目申报时随意性较大,在一些内容相似的建设项目(如土地整理、标准化粮田建设、巩固退耕还林中的基本口粮田建设等)上存在分散、重复和交叉申报现象,或递交申报材料后缺乏持续跟进,项目资金获批的机会较小。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1)财政体制还不够完善。现行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核心是分级,强调一级政府一级财权,财权和事权要相统一,包括专项资金在内的转移支付制度是为了解决地区收支均衡问题采取的一个修正机制,解决的是体制内微调过程中的问题。由于现在的财政体制不尽合理,事权划分不清,财权划分不合理,中央与地方之间财政分配权力与支出责任不相匹配,造成专项转移比重过大,使转移支付制度实际成为了一种应急机制、一种主导机制,演变为解决热点问题、覆盖广泛的救助性资金,承载了一些它无法承载的功能。这些深层次问题应当通过深化改革包括财政体制改革来解决。

(2)资金分配出现部门化、利益化现象。各种专项资金实质上是各个部门履行职责的手段,同时也是各个部门权力的体现、利益的载体。没有专项资金的审批特权,部门的权力和地位就会被削弱,就会触动部门的核心利益。

(3)重资金分配、轻资金监管。在管理部门内部,项目申请、审查把关等关键环节往往是少数人说了算,上级管理部门的监督主要是通过书面、报表等形式进行审查把关,缺少可操作性的监督措施。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渠道不多,系统监督和地方政府监管也不到位,缺少内部监督制约机制。2011年审计署审计报告显示,在287项专项中,有33项没有管理办法,有188项没有资产考评机制。2012年审计署审计报告也显示,2012年专项转移支付中有33项没有制定管理办法,只有10项专门出台了办法,还有16项处于“正在研究”状态。

(4)地方生存和发展压力大,争跑上级专项资金。近些年,专项资金都近2万亿元,有20多个大项,200多个小项。各地驻京办几乎等同于各地驻京财政局,部分专项资金的拨付带有较大的随意性,尤其需要“跑部钱进”。对相关部门而言,给谁不是给?听话了,跑到位了,多给点;不听话不跑,就少给点;跑到了就意味着当地经济发展有了资金,有了增长点,也有了政绩。有一些地方的财政基本属于“讨饭财政”,如果不去上面跑要专项资金,就会“揭不开锅”。现在中央严禁地方出现财政赤字,地方保吃饭、保运转的压力越来越大。跑项目没有本钱不行,上面没有熟人不行,关系不铁不行,时机不对不行。为了适应这种大环境,一些地方跑专项的成本开支,甚至能占到专项资金的30%—40%。

三、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建议

(1)加快财政体制改革,完善分税制和转移支付制度。结合外部环境变化和转变职能要求,遵循财力与事权合理匹配原则,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和结构调整,突出重点,仅对涉及重大国计民生的事项设立,规范专项设置;对性质和用途相近的专项进行整合,取消零星专项,减少专项个数,改变专项资金分散繁杂的现状;及时清理到期和一次性项目;取消补助数额小的项目;优先安排重点项目和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的项目;将政策稳定规模固定且具有长期性的项目调整成一般性转移支付。

(2)科学、合理的确定专项资金的规模、支出标准以及支出的轻重缓急,规范现有的专项转移支付名目。规范专项资金配套政策和支出标准,对属于中央事权的项目,不再要求地方配套;对属于中央与地方共同事权的项目,充分考虑地方的承受能力区别对待,制定不同的配套政策;对属于地方事权的项目,采取按地方实绩予以奖励或适当补助的办法,充分发挥杠杆激励作用。

(3)扩大地方对专项资金的统筹和自主权,因地制宜地决定项目的资金分配。中国这么大,中央部委哪知道基层最需要支持什么?建议扩大地方尤其是县一级政府的自主权和资金整合能力,集中财力办大事、办急事。总理曾说过:“国务院部门管得过多过细了,既管不了也管不好。各级政府要按照各自的事权分级管理,尤其是涉及改善民生的具体事项,要尽可能实行就地管理,不能什么事都到北京来批。”他还要求要充分发挥好地方政府贴近基层的优势,从有利于地方政府更好履职的要求出发,把一些确需审批但由地方实施更方便有效的投资审批事项,以及量大面广的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坚决下放给地方。

(4)强化改革,改变专项资金分配条块管理现状。目前几乎所有的政府支出科目都有专项资金,这主要是由各部委按照“条条”管理转移到下级政府,强化了部门利益,必然导致资金管理不规范。建议中央和国务院牵头统筹,加强部委之间沟通,冲破“部门利益至上”的困扰,改变专项资金分配条块管理现状。中央不下决心去解决,各部委是不愿主动放弃专项资金分配权力的,因为这触及了部门的核心利益。

(5)改革财政资金分配机制,建立科学、规范、透明的分配方法,遏制“跑部钱进”、“跑省钱进”等不良风气。资金分配是一种责任,不是用来换取好处的资本,专项资金单纯由政府部门来操作显然不够完善。建议项目上报并由政府评审通过后,在网站或财政年鉴上公开各地区获得的各类专项资金项目和数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资金拨付前后,组织专家、媒体、受益者本身和其他公众来参与监督,提高申请、审批、分配过程的透明度。通过对财政资金分配机制的改革,建立科学、规范、透明的分配方法,有效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降低资金分配中的廉政风险,遏制“跑部钱进”、“跑省钱进”等不良风气。

(6)加强资金申请、审批、拨付、使用全过程跟踪监管,研究建立绩效评价体系和信息反馈机制,逐步实现动态监控。数据显示,2013年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数为1.93万亿元,这么多的资金通过立项、审批的模式在国家发改委和相关部委间协调,最后由财政部拨款,在各级政府间转移,难以保障资金的使用效率,易导致各种问题。完善专项资金的监督机制,要规范项目申报条件和评审过程,确保程序公开和机会均等;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效果的跟踪检查,要看资金是否划拨到施工单位,是否切实用在了项目上,实施效果如何。

作者:李清维 单位:陕西省西安市户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