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论文中心 正文

高校信息教育思考

高校信息教育思考

一、我国高等学校信息素质教育研究概述

(一)信息素质的定义和信息素质的内涵。国际上,信息素养也称为信息素质或信息能力,其概念最早由美国信息产业协会主席PaulZurkowski于1974年在给美国全国图书馆和信息科学委员会的一份报告中提出,他认为,具有信息素质的人,是那些经过训练,掌握了利用大量信息工具及主要信息源的技术与技能,并能将其用于解决实际问题的人。其基本的思想是:信息素质是利用大量信息工具及主要信息源来解决实际问题的技术与技能。这一基本思想一直影响着人们对于信息素质的研究,人们认同信息素质是信息用户根据学习、工作、生活的需求,为解决实际问题对信息获取、处理和利用的技能。国内学者对信息素质内涵的研究各有特色,又具有一定程度的一致性。陈爱璞将国内关于信息素质概念内涵研究归结为二要素(信息意识、信息能力)、三要素、四要素、六要素等方面。2周均兵总结国内外的研究成果,提出,除去语言表述上的分歧以及“语义”意义上的重叠,国内学者基于内容特征的信息素质概念建构可大致归纳为以下6个相辅相成、互为基础且关联紧密的部分,即信息意识、信息观念、信息知识、信息能力、信息法律和信息道德(伦理)。[33对信息素质内涵的认识是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发展的。2003年9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美国国家图书馆学与信息科学委员会、国家信息论坛在布拉格召开了信息能力专家会议,讨论并发表的《迎接有信息素养的社会》的布拉格宣言认为:“信息素养包括人对信息重要性和需要的知识,以及为解决面临的问题确定、查询、评价、组织和有效生产、使用与交流信息的能力,这是有效进入信息社会的前提条件,是终身学习的基本人权的一部分”。这是一个值得人们关注的信息素质的描述,它向我们传达了关于信息素质更为深刻的内涵,即对信息素质的理解已不仅是人所具备的信息意识、信息知识、信息技能和信息道德等,而且是人(信息主体)所拥有的进入信息社会所应当具备的前提条件。

(二)信息素质教育的课程设计。国内学者普遍认为信息素质教育应该针对不同对象划分为多个层次进行。刘崇欣与安娜都提出,应根据信息素质的构成要素,将信息素质教育分为信息意识、信息能力和信息道德三个层次,分别针对不同学习阶段的学生进行教育。曾晓牧提出由基础信息素质教育、通用信息素质教育和专业信息素质教育组成高校信息素质教育体系。。涂颖哲提出从理论、实践和应用三个层次来进行信息素质教育。杨勇提出,应用构建主义来策划大学生的信息素质教育内容,初级层次构建学生的信息意识,中级层次构建学生的专业信息知识体系、形成相应的信息能力,高级层次构建综合性信息知识体系。¨具体到信息素质教育的内容,国内学者的研究基本集中在针对高等学校的教育、图书馆的馆藏资源等。这与我国的信息素质教育主要集中于高校,并依托于高校图书馆的特点密不可分。如符绍宏提出,在科学技术高速发展、信息环境改变和社会竞争日趋激烈、人们的信息需求日渐提高的今天,信息素质的培养已远远超越了传统“图书馆利用教育”以及一般的“文献检索与利用”的范围。_6杨勇则提出,要让大学生懂得作为一个数字时代的人,不能仅满足于课堂教学内容,更应当学会具备走出校门后仍能继续发展的知识和能力。

(三)信息素质教育的教学方法。目前我国高校的信息素质教育中,普遍应用的是传统教学设计的基本模式,即单纯的“灌输型”、“模仿型”简单化教学;在知识的教学中,重视结论的直接呈现、求同思维的培养;在实习中,要求学生反复进行模仿练习,使其熟练化为一种定势的思维模式。国内的信息素质教育的实践和研究也尝试引入新技术和新理论。杨丽认为,在线信息素质教育已经成为图书馆用户教育的趋势。涂颖哲则提出了信息素质教育与专业课程整合的教学模式,并以华南理工大学的信息素质与《船舶结构设计》专业课程整合式教学实践作为案例进行了实证研究。黄如花与张建国等提出了泛在学习环境下的信息素质教育的新思路。

二、与信息素质教育相关的知识理论

(一)知识的构成要素

关于知识的构成要素,自古以来便是众说纷纭。陈洪澜综合多个学派的研究,提出知识的构成要素包括经验、信念和信息。¨9皿七。知识的作用之一就是能够消除人对事物的不确定性,消除了“不确定性”的信息也就是我们所追求的知识。知识和信息在内容上有共性,作为认识对象的信息和作为认识结果的知识,前者具有客观性,后者具有主观性,二者都是对客观事物的属性及其关系的反映。由于受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客体发出的信息并非能完全为主体所接收,接收到的信息也并不一定都能转化为知识,只有当主体理解了信息的意义和内涵时才能把信息称之为知识。简单地说,知识是从信息提炼中得到的精华部分,提炼的过程就会有经验与信念参与其中。_9信息素质教育中,教师向学生传达的是信息,这些信息需要被学生接收并转化为知识,才能达到教育目的。但这个过程的发生需要很多条件的配合,首先学生需要产生参与信息素质教育的需求,也就是说,学生必须切身理解信息素质教育的必要性。有了这样的信念,学生才有可能从信息生活的经验中进行学习和总结,从而提高自己的信息素质,这才是信息素质教育的终极目标。

(二)知识的分类

1.依据知识效用分类。知识分类的理论与方法多种多样,早期的知识分类大多是按照知识的用途进行分类的。因此,我们研究信息素质教育的内容,应该从更广泛的领域选取教学素材。早在2003年的《布拉格宣言》中就曾经提出,信息素质是终生学习的基本人权的一部分,所以,我们应该从“人”的角度出发来考虑学生的信息需求,并以此为基础进行基于不同层次的信息素质教育。

2.依据知识表征分类。知识表征是人类认知的基础,讨论的是信息如何转化为符号并与已经存储在大脑中的其他事物相结合的问题¨0l。在考察人类知识本质、起源和局限的哲学分支——认识论中,对“知道是什么”和“知道怎样做”进行了区分,也就是我们经常提到的陈述性知识和程序性知识。在信息加工心理学中,对陈述性知识和程序性知识所进行的更为深入的研究认为,程序性知识是个体掌握了一套能够支配其行为的程序。在两者的关系方面,概念和规则既是陈述性知识的核心成分,也是程序性知识的核心成分。前者侧重于说明由概念和命题构成的认知结构的形成,后者重在阐述概念和规则如何支配人的行为,使概念和规则由陈述性形式转化为支配人的行为的程序。陈述性知识向程序性知识的转化过程就是程序性知识的学习过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知道某一规则并能陈述该规则,就是学习者了解自己将要掌握的规则并能将其陈述出来的过程。第二阶段,通过应用规则的变式练习,使规则由陈述性形式向程序性形式转化。第三阶段,是程序性知识发展的最高阶段,规则完全支配人的行为,技能达到相对自动化。表现为规则不必挂在嘴边,而是高度内化,自如地指导人的操作。我们首先需要明确,信息素质教育的内容更侧重于哪一个类型的知识。从信息素质的定义和内涵我们可以看出,信息素质是一种技术或者技能,它更侧重于概念和规则的运用。因此,信息素质教育应该充分考虑到这一特点,在课程设计等方面突出程序性知识学习的特点,以避免刻板的照本宣科,从而使教学过程止步于陈述性知识的教授,而更重视程序性知识转化的过程。

三、提高信息素质教育效果的几点认识

(一)帮助学生建立学习信念

首先,作为信源的教师,或者说信息素质教育任务的承担者,将自己的知识以信息的形式传递给信宿,即学生,学生在信念的支持下接收信息,并通过一系列思维活动,将信息转化为知识。在此过程中需要有两种信念的支持,即相信信息素质教育中所传授的知识是有用的信念和接受信息素质教育能够掌握相关知识的实际使用技能的信念。最后,受教育者接受信息素质教育后,掌握相应的技能,在日后的学习和生活中能够从经验中不断总结,并将经验转化为知识。在信念部分,“相信有用”和“学会使用”两个信念的建立直接影响了学生对信息素质教育的理解和重视程度。要使学生建立“相信有用”的信念,就要在教学内容上进行改进,为学生提供切实有用的信息,使学生产生迫切需要学习的信念,并对信息进行积极的思维加工,从而形成知识。同时,要使学生建立“学会使用”的信念,在教学方法上充分考虑到信息素质教育最终要完成程序性知识教育的教学任务,建立起完整的由陈述性知识向程序性知识转化的过程,从而使学生能够在学习中有针对性地接收信息,有目标地进行思维加工,以完成有效的学习过程。

(二)改进课程设计

目前我国的信息素质教育课主要开设在大学,这一现状一方面使教育者容易将教学内容集中于高校图书馆中的信息资源和高校学生学习中可能产生的信息需求上,另一方面也使学生缺乏完善的、体系化的信息素质教育,使信息素质水平参差不齐。这两种现象在现行的信息素质教育的实践中发生冲突,学生需要的不是教师传授的,从而造成学生对信息素质教育缺乏重视。另外,从目前信息素质的研究来看,很多学者将信息素质的内涵和信息素质教育的内容视为同一概念,比如将信息意识、信息道德、信息能力等作为教育内容,并根据高校学生的年级进行分层次的教育,这也是造成学生忽视信息素质教育重要性的原因。我们探讨的信息素质的内涵,不论分为二要素、四要素甚至二十要素,这些都是构成信息素质内涵的构成要素,它们的意义在于作为客观的评价指标对信息素质进行评价,而并非能够作为独立的教学单元,亦非能够按照层次来进行排列的教学体系。因此,在信息素质教育中,应该充分考虑到信息素质作为终生学习的基本人权的一部分,以此为起点来理解学生的信息需求。对此,可以参考知识效用的分类,从实用知识、学术知识、闲谈与消遣知识等不同层面来安排教学内容,打破当下信息素质教育仅仅局限于学术知识的局限。一方面通过对知识效用的分类,还能够对教学内容进行更加有效的层次划分。另一方面对低年级学生进行实用和休闲生活方面的信息素质教育,使学生从生活的层面体会到信息素质教育的实用性,由浅入深地建立起提高信息素质的坚定信念。只有以此信念为支撑进入相对繁琐、抽象的高年级的学术知识的信息素质教育阶段,学生才能以更加认真的心态进行学习,从而保证信息素质教育的成效。

(三)改变传统的教学方法

目前的信息素质教育所采用的教学方法比较简单,基本都是教师单方面的传授知识,有条件的学校会安排一定的实习时间,但学生缺乏积极性,往往造成实习的效果不佳。一些研究提出通过信息技术的引入改变目前信息素质教育现状,但是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传统的教育理念。在应试教育占据压倒性优势的中国,传统的模仿式教育成为教育者默认的教育方式。这种简单的模仿并不适合程序性知识的学习,它仅仅完成了陈述性知识的学习阶段,有些也许实践了程序性知识学习的第二阶段,但是并没有达到第二阶段应该达到的学习效果,因此更无法达到第三个阶段。这是因为,不论是教育者还是受教育者都没有将信息素质教育作为一种能力和技能加以理解,或者说,不认为信息素质教育的任务是让学生掌握程序性知识,而单纯地将其理解为以陈述性知识学习为主、简单的实践操作为辅的学习模式,因而采取了一种舍本逐末的教学方法。事实上应该从起点就明确教学任务、学习任务,明确学习的过程有不同阶段,明确教育的目标在于独立的使用,而并非简单的模仿,从而使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在学习过程中有目标、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习,并在某种程度上能够独立进行信息检索、信息评价等相关操作,切身体会到信息素质的可塑性和有用性。在这样的信念支持下,学生在日后的学习中会更加重视信息素质,并投入更多的精力和关注。

总之,要保障信息素质教育的效果,就要从根源出发,从教育本身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皮亚杰的认识论到当代教育中对认知心理学理论的广泛借鉴,都体现了发掘知识本身的规律对教育的意义。我国的信息素质教育正在不断发展,问题很多,发展很快。信息素质教育不是一个孤立的教育体系,它和其他任何学科的教育都有着可以相互借鉴的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