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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环境下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

网络环境下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

摘要: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对于著作权法来说又将是一个机遇和挑战。面对目前网络技术的兴起,作为能够有效平衡著作权的有利武器,也就是著作权法,在复杂的网络环境下似乎失去了它应该具备的平衡。以往的技术水平下,不管是对新的作品类型进行创设,还是再产生新的传播载体,著作权法总能在这些现有的制度与规则上巧妙地进行技术性的有效处理。基于此,本文将对网络环境下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展开新一步的研究。

关键词:网络环境;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

众所周知,网络自身具备有无国界、信息高流动性的特点,这也使得传统合理的使用制度难以做到平衡人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在各国对著作权的立法过程中,利益的平衡是目前各国首要考虑的根本性原则之一,而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则又是利益平衡原则在著作权领域上的有效具体化的表现。因此,在网络环境的大背景下,需要有关部门做到对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具体内涵的重新确定,做好有效维护著作权人和著作使用者之间的平衡。

一、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使用制度的现状

著作权使用制度中最为关注的是个人的使用以及非盈利性为目的使用,这对于有效评判当事人的行为是否涉及到侵权做出了一个较为中观的标准。这一项合理使用的制度从侧面来看,典型的体现出了作品著作权法的双重性目的,也就是对著作权者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有效的促进信息传播。目前来看,著作权使用制度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著作权法主要是以保护著作权者自身权益为核心的,而且对于著作权者权益的保护一直以来都是各国的著作权法的重要实施目的,第二,著作权法的总体制度设计都对信息的广泛传播提出了要求,期望能够让社会文化和社会全体民众的视野得到一个新的进步。这两个方面看似矛盾,但如果能够得到良好和有效的调节,通过有效的制度设计手段来加以合理的解决,将会给社会的发展打好坚实的地基,从而促进人类社会的繁荣和进步。再者,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制定也正是代表了这样类型的思想机制,不仅在合理的角度上给著作权者在面对信息传播中的公共利益问题上找到一个平衡支点,而且也让著作权中体现的思想和信息在社会发展中得到有效传播。

二、网络环境下关于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争论

根据世界上各个国家对于著作权立法,以及相关国际公约上对于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有效规定,我们可以从中了解到,一个合理且有效的著作权使用制度作为维系社会公平和保护著作权者自身利益的手段,在社会的稳定性发展中具备有特殊的意义。但是关于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却仍旧存在有争论,从传统的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上来看,其主要是关注以个人为主体的使用,以及不作为直接盈利性的使用。这明显不能很好的适用于如今复杂的网络环境,再加上新技术的不断出现和发展也给作品的著作者们带来了更多挑战。比方说,文字和音乐等涉及到著作权的作品常常以比特的手段在我们飞速发展的互联网上进行随意的传播,各种恶意登陆和信息的交换,导致了版权和侵权事件的泛滥,这些不良的行为都对著作权者的个人利益造成了一系列损害。因此,在网络环境愈加复杂化的背景下,学术界的各位大拿们针对著作权合理使用的范围是否应该进行有效扩大展开了激烈的争论。

三、网络环境下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中的价值分析

(一)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制度在宪法学上的分析

在如今的时代,网络技术的发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给合理使用制度带来了猛烈性的冲击,使得本来难以控制的智力成果遭到不同程度上的毁坏,但是对于目前快速发展的网络技术,合理使用制度的实施也有其重要的作用。从著作权者的角度上来看,宪法能够保护他们的个人言论上的自由、作品出版上的自由,以及个人隐私上的利益,而人权的保护也正是宪法的基础所在,在我们国家出版的《宪法》法案第47条内容中,就做到对我国公民享有科研自由和文艺创作自由,以及文化活动自由的权利明确。当然,作品著作权的保护也随之而来。值得一提的是,人权作为一个开放性的概念,它不仅代表着作者自身的智慧成果应该要受到保护,同样也让其他的人拥有学习的权利,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它也强调了对公民们信息自由和民主辩论自由的保护。再者,当代的法律保护,趋向于在保护个体利益的基础上,对他人和全体社会的利益也同样进行不同程度上的保护。因此,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出现,在一个角度上是对作者权益的保护,同时,也是对社会文化生活和大众利益的有效保护。

(二)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制度在经济学上的分析

在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过程中,著作权的权利合理使用制度是市场整体运行机制的必然性要求。所以,在网络环境如此复杂的今天,著作权人普遍要求对自身创作的作品资源能够进行合理有效的最优化配置,以便达到总体效益的最大化目的。诚然,为了能够实现效益的最大化,著作权法给予了著作者对自己作品的专有性权利,这项权利在给著作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社会的总体效益提供了较大的好处。首先,作者所创造的智力成果在市场的经济环境下,通过转让和许可的方式可以给自身带来一定的经济上的效益,但是如果没能做到很好的保护,将会对作者的创作积极性造成一定程度上的影响。使其不愿将作品公布于社会来让更多的民众来阅读和使用,这也就间接性的对社会文化和信息的传播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其次,如果著作者占有作品的意识过于严重,通过提高市场上专有权的价格,那么需求者对作品的需求也会随之下降,这明显将会对社会文化的发展产生一定的阻碍作用。基于这一层面,为了能够确保社会公众们对作品的使用,以及确保社会文化和知识的传播,我国的宪法法律应该要做好对著作权的有效制定,让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通过对作品创造者、作品传播者,以及作品使用者之间的权利合理划分,在著作权得到保护的基础上找到三者间合适的平衡点,同时,也对这三者的权利进行适当且符合实际情况的限制,让著作品得到很好的产权保护的同时,也让公众们能够更好的深入了解社会文化,学习到对自身发展有促进性作用的信息。

四、网络环境下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具体有效性运用

面对愈发复杂的网络环境,一部分的群众对于受法律保护的作品进行免费使用觉得是合理的,不得不说这是错误的观点,是对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曲解,这里所说的合理使用,是指在不影响著作者合法权益的特定性权益上对著作品的正常使用。比方说,当著作者通过网络发表的手段对自己所创造的作品进行展示时,可以通过与相关网站制定好一份契约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犯。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也不会因为作品在网络传播上的特殊性而丧失掉它本身所具有的效应,同时。我们传统意义上的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也应该在运用上进行合理有效的创新,使其更加适应如今这个多变的时代,从而能够更好的保护著作者和全体社会公众们的利益。

五、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网络环境复杂化的大背景下,针对于著作者对自身著作权的有效保护,我们展开了深一步的探讨。针对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使用制度下的现状问题,有关部门不仅需要找到作品著作权人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平衡点,而且在网络环境的背景下也能够对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进行有效运用,以促进社会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为目标。虽然学术界对于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仍旧具有一定的争论,但是通过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在宪法学和经济学领域上的分析,我们也发现了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在社会的发展中是存在有一定价值的。因此,有关部门应该要做好对网络环境下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具体有效性运用,积极促进社会的进步,为国家的文化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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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迟晓婕 单位:重庆工商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