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31 19:42:00
第1篇:房地产企业税务管理范文
关键词: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风险防范;税务管理
房地产企业的发展带有自身的特点,其资金投入较大,流动周期较长,回款慢,具有较高的税务风险。这就要求房地产企业要正视自身的发展目的,树立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将税务风险科学合理的降低,才能保证房地产企业的长远发展。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是指房地产企业在涉税活动中面临的一种不确定性而使其涉税行为未能准确有效遵守税收法规,最终导致企业未来利益的可能损失[1]。因此,房地产企业必须通过税务风险管理,实施税收筹划、风险评估等对税务风险进行科学的管理,才能实现房地产企业的发展目标。可见,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防范管理已经成为房地产企业必须解决的实际问题。
一、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防范管理的必要性
房地产企业税务管理成为房地产企业不可缺少的管理内容。然而在税务管理中,涉及到一个税务风险问题,对房地产企业的发展特点而言,税务风险无可避免,只能降低。那么,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防范管理就成为企业发展降低风险的必要条件。2009年5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2]。依靠《指引》,房地产企业能够有效防范税务风险。那么,从反面也证明了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防范管理的必要性。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是指合理控制税务风险,防范税务违法行为,避免因没有遵循税法可能遭受的法律制裁、财务损失或声誉害[3]。
二、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的影响因素
房地产企业生产经营的过程中,涉及的税务种类相对来说较多,据统计涉及11项税费(10个税种、1项涉税费用)[4],如此之多的税种,对于房地产税务管理来说并不容易。无论哪一类税务处理不当,都会产生较大的税务风险,给房地产企业带来经济上的损失。因此,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责任重大,必须认真分析税务风险的影响因素,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1.非公允关联交易增加税务风险
表1 S公司2012年期末买入关联交易情况表
表2 S公司2012年期末销售关联交易情况表
非公允关联交易是房地产企业经营中较为常见的违规行为,其业绩虚报,利润不实,损害少数股东及债权人权利或权益[5],使得国家税收减少。以S公司2012年期末关联交易为例,其详情见表1和表2。由表可见,截止2012年末,S公司购买关联方材料项目金额合计为230500万元,向关联企业销售金额合计为 118000万元。2012年关联方较多。总计10个。关联交易额较大,无论是买入还是销售合计金额,排名第一位的都是远东公司,金额为128000万元。该公司是S主要的建筑材料供应商,同时又购买S公司的房产。并且从S公司2012年财务报告中还看出,S公司2012年期末对该企业的应付账款高达7000万元,应付账款长期挂账且金额较人,说明收入的真实性有问题,很可能被税务机关认定其通过转让定价,多列成本费用,从而增加税务风险。
2.利率变动引发的税务风险
由于房地产企业经营期长,资金投入大,回款较慢,而在银行的贷款数额较高,成为负债经营企业。在负债经营期间,市场经济存在货币膨胀因素,此时,就会影响贷款利率而提高,使得房地产企业的利润再度缩减,给房地产企业带来更大的经营压力。利率变动风险在某种意义上是房地产企业面临的诸多风险中最为致命的不测风险[6]。这种利率变动引发的税务风险是不可测的,房地产企业税务管理中非常有必要针对这种风险提前做好应急预案,以备不时之需。
3.房地产企业管理制度不健全而产生税务风险
房地产企业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直接影响到税务风险的高低。国家要求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需要专业的财务人员,而且需要专设财务管理部门,配套专业的财务管理制度来保证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管理,从而降低其税务风险。然而,部分房地产企业并未真正意识到税务风险防范的重要意义,没有专门的财务人员进行税务管理,大大增加了税务风险的比率。另外,房地产企业为了提高业绩,应用违法手段,减少纳税比例,使自身面临重大的税务风险[7]。
此外,房地产企业财务核算水平低、法人对纳税的认识不够、税务风险评估能力不足以及税务部门执法不规范等原因同样对造成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的增大。
三、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防范管理的有效措施
1.构建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预警系统
为了在税务风险发生之前做好风险应对的方案和准备,有必要在房地产企业内部构建税务风险预警系统。就是由具有风险评估能力的财务人员、有风险意识的上层领导人员和信息收集人员组成的一个税务风险预警系统。这个系统能够依靠以往税务风险总结的经验,对目前的经济信息或动向进行税务风险预测,并将风险的信息传送到房地产各部门,使得房地产从上到下做好充足的准备,以把税务风险引发的损害降至最低。
2.加强房地产企业与税务部门的沟通
由于税务管理部门在税收的管理上具有较大的自由性,征收何种税,征收比率在哪个范围,是用最高比例还是最低比例等等,这种自由掌握的度能否被房地产企业所应用,主要靠房地产企业与税务部门的沟通。所以,房地产企业在税务风险防范上有必要加强与税务部门之间的联系,从而详细了解税务机关工作程序基础上,以便在理解税法这一方面与税务机关具有相同的看法,从而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化解企业税务风险[8]。
3.优化房地产企业资本组成结构
企业负债经营会给企业带来杠杆效益,加大企业的经济效益,但要把握好度,不是负债越大,利益越高。为了降低企业税务风险,房主产企业可以利用本身的良好信用以及土地抵押进行银行贷款以增加资金来源,充分发挥财务杠杆的作用, 利用杠杆效益抵消财务风险带来的消极影响;另一方面应把债务风险控制在集团可以接受的范围内。通过合理安排产权资本和债务资本的比例关系,寻求最佳的资本结构,将财务风险降到最低。
另外,房地产企业还要建立完善的税务风险防范管理制度,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加强对项目的内部控制,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才能更好的做好风险防范。
四、总结语
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防范管理是房地产企业账务管理的重要内容,房地产企业要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做好风险评估,才能将税务风险控制在最低水平,促进房地产企业的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1]刘建民,安长英.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实证分析[J].会计之友,2012,(35):13~19.
[2]盛立中.企业税务风险防范与管控[J].上海国资,2009,(06):50~51.
[3]武向辉.企业税务风险防范与控制浅议[J].中国商界(下半月):2010,(04):34~35.
[4]张义春.房地产企业如何防范税务风险[J].当代经济,2012,(19):18~19.
[5]朱力.房地产上市公司税务风险管理研究[D].中央民族大学,2013.
[6]赵莹.房地产企业财务风险管理及其防范[J].大众商务,2009,(04):54~55.
第2篇:房地产企业税务管理范文
关键词:会计收益与应税收益的差异 审计费用
房地产业连续数年被国家税务总局列为税务专项检点行业,每年被查出偷税金额巨大。商业类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不是简单的问题,需要统筹考虑各个税种的税收政策,并且渗透进商业类房地产规划、建设施工、销售的每一个环节。税务筹划在商业类房地产企业中的发展已经日臻成熟,但是也日益暴露出问题。本文对商业类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管理问题进行分析,
一、商业类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界定和特征分析
(一)商业类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界定 目前理论界与实务界对商业类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还没有相关的界定,但是商业类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从属于一般意义上的税务筹划的范畴,因此在某些方面它们有着共通的地方。商业类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也是房地产企业对经营活动的事先安排,是一种活动,更是一种企业财务管理的战略;而且商业类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的目的也是利用一切合法手段,来推迟或少缴税款,从而实现税负最小化。此外,商业类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合法性:这是税务筹划最本质的特点。税务筹划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纳税人为少缴税款而置法律于不顾的行为是偷税、漏税行为,是会受到法律制裁的。合法性的另一层意思是指税务筹划还应符合国家的立法意图。税收是国家调节生产者、消费者行为的经济杠杆,也是国家调控宏观经济的一种有效手段。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不同的税率等都是为了实现国家不同的调控目标。因此,税务筹划也要对国家的调控意图作出积极反应,将国家的政策导向转化为纳税人的具体的税收方案。第二,预测性:税务筹划具有事前性。纳税人必须把税收作为影响最终利润的一个重要因素来考虑,在安排投资、经营活动之前,事先进行筹划,确定最优纳税方案,从而调整自己的各项活动至适用相关的税法规定。等到经济业务已经完成、纳税义务已经确定之后再考虑如何减轻税负,则违背了税务筹划的本意,并且更易导致偷税、漏税行为的产生。第三,时效性:我国税收制度正处于不断建设、完善的状态,税收政策变化较快,这就要求企业时刻关注会计、税务等相关政策法规的修改,使税务筹划方案符合最新的政策规定。第四,整体综合性:税务筹划应具有全局性,兼顾短期和长期效益,统筹局部和整体利益。有效的税务筹划应着眼于企业收益的长期稳定增长和企业的长远发展。同时,税务筹划并不是孤立的,它贯穿于企业理财活动的全过程,与会计、财务管理、进出口贸易等领域紧密联系。从理论上说,房地产企业减少税收的方法除了税务筹划之外,还有其他的手段和方法。在现实中,偷税、漏税、逃税、骗税、欠税这些行为虽然可以达到减轻税负的行为,但是违反了税收法律法规,违反了国家的立法意图。企业运用这类不正当的手段可能会面临更大的税收成本和风险。
(二)商业类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的特殊性 商业类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有自己特殊的地方,必须更好地符合和有利于商业类房地产企业的财务特征。第一,商业类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需要满足房地产企业精细财务管理的需要。房地产企业经营业务多元化,主要开发、经营活动包括:设计规划、用地批租、房屋建造、竣工验收、销售出租、物业管理、保修服务等。商业类房地产横跨商业和写字楼两个领域,经营内容广泛,业务复杂,投资主体多元化。税务筹划综合性的特征在房地产企业表现得更为明显,税务筹划需要对企业的各项业务做全盘的考虑,与企业规范的管理流程和精细的管理模式相适应。第二,商业类房地产企业筹资环节的税务筹划是整个筹划中不容忽视的重点。房地产企业资金筹集渠道多样化,现金流转复杂,企业主要通过预收购房定金、预收代建工程款、银行贷款、发行债券、获得其他经济实体的投资、在资本市场发行股票等渠道来筹集资金。企业在筹划过程中要谨慎考虑各种筹资方式的税收利益。第三,商业类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应更关注成本、费用的筹划。房地产企业成本、费用庞大,房地产开发成本如征地拆迁费、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开发间接费用等;房地产经营成本如房屋销售成本、出租成本等;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等。成本、费用名目繁多,数额巨大,税务筹划空间大。第四,商业类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涉及到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筹划时间长。房地产企业开发周期长,回收资金时间长。从最初规划征地到最终出售出租往往要经历几年的时间,资金的回收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这一特点决定了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筹划具有持续性,筹划过程中需要考虑收入、费用的分摊,考虑不同的会计核算方法对损益的影响。第五,商业类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涉及开发、交易、占用、所得分配等多个纳税环节,涉及税种较多,税率较高,税负明显高于其他行业。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的重点主要是针对营业税、土地增值或、企业所得税三大税。对商业类房地产企业涉及税种归纳如表(1)。
二、商业类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存在问题分析
(一)商业类房地产业税务筹划风险偏高 房地产业尤其是商业类房地产业是一个税务筹划风险偏高的特殊领域。一家商业类房地产企业一个项目所获得收入规模相当大,其要上缴的各种税金也非常多,往往是少则上千万元,多则上亿元,税负高达25%-30%。因此,房地产企业比任何一个其他行业的企业更希望争取更多的税务筹划空间,常常需要在税收法律、法规的边缘操作,这就会造成商业类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筹划风险远高于其他行业。税务筹划之所以有风险,原因主要是商业类房地产税务筹划环境的多变性。这种多变性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税收政策的多变性。商业类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筹划是要立足于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有利于自身发展的税收政策,规避不利于自身的税收政策。国家调控房地产的政策总是处在不断变化之中,相关的税收政策也会发生变动。企业如果没有及时运用新的、适用于本企业的有利的税收政策,则会错过了税务筹划的好时机;或者企业原本依据的税收政策发生了变化甚至取消,企业在不知道的情况下继续执行,势必会演变成偷税漏税的行为,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税收政策的频繁变化必然会增加企业税务筹划的风险,使企业对税务筹划持保守、谨慎的态度。二是商业类房地产企业自身经营业务的多变性。虽然房地产企业只是建设施工并处理自己的开发产品,但这个过程中企业可以有多种业务的选择。对于开发产品的处理,企业可以选择销售或自持;对于开发商品的转让,企业可以选择有偿转让、受托代建或投资入股。而企业的选择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会根据竞争对手的情况、市场的发展、突发的状况及时作出变化。税务筹划需要房地产企业对自身的各项活动作出预见性的安排,而房地产业又具有经营周期长的特点,这就导致税务筹划方案执行的困难,增加了税务筹划的风险。
(二)企业会计核算不健全影响税务筹划效果 商业类房地产企业复杂的业务需要精细的财务管理,很多企业没有复杂而精细的企业会计制度与之相匹配。在商业类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的跨期摊派较为常见,收入、成本的确认、摊销对损益的影响直接而明显。不健全的会计核算制度直接影响了税务筹划的效果。目前在商业类房地产企业常见的会计核算问题主要有:一是偷逃隐匿应税收入。如:价外收费等按合同约定应计入房产总值的未按规定合并收入,多以代收费用的形式挂往来账户;产品已完工或者已经投入使用,预收款不及时结转销售,不按完工产品进行税务处理,仍按预征率缴纳所得税;开发的会所等产权不明确,就转给物业,不按开发产品进行税务处理,或者将不需要办理房地产证的停车位、地下室等公共配套设施对外出售不计收入;按揭销售,首付款实际收到时或余款在银行按揭贷款办理转账后不及时入账,形成账外收入,或将收到的按揭款项记入“短期借款”等科目;以房抵工程款、以房抵广告费、以房抵银行贷款本息、以动迁补偿费抵顶购房款等业务,不记收入等。二是虚列多列成本费用。包括:多预提施工费用,虚列开发成本;在结转经营成本时,无依据低估销售单价,虚增销售面积,多摊经营成本;滚动开发项目,故意混淆前后项目之间的成本,提前列支成本支出,如有的企业将正在开发的未完工项目应负担的成本费用记入已经结算或即将结算的项目,造成已完工项目成本费用增大,减少当期利润;向关联企业支付高于银行同期利率的利息费用;或向关联企业支付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金50%部分的利息费用,未按规定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将开发期间财务费用列入期间费用,多转当期经营成本;有的开发企业将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评估,将增值巨大的评估价作为土地成本入账等。
(三)企业人员税务筹划水平良莠不齐 企业在税务筹划过程中对税收政策整体把握不够,都会影响税务筹划质量。如对房地产业享受的相关税收优惠的限制条件把握不严,既有可能使企业错失税务筹划的好时机,也有可能使企业陷入偷税、漏税境地。此外企业人员功利的、甚至是违法的税务筹划动机,也会使企业税务筹划偏离了正确方向,影响企业发展。
(四)税务行政执法制约税务筹划的实施 税收法律是人为制定的,因此难免会存在法律漏洞或者未明确规定的部分。作为税务筹划的制定者,往往会向着有利于自身的方向去理解税收政策;而税务机关则会向维护国家税收利益的方向去执行税收政策。一些税收优惠政策、税收处罚措施并没有一个确定的标准,而是在一个可以商榷的范围内执行。因此,税务筹划能否执行、执行的程度最终取决于税务机关认可的程度。这也就导致了很多税务筹划方案执行效果不能达到方案制定者的初衷。
三、商业类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的对策
(一)全面防范税收风险因素 无论商业类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筹划方案做得有多完美,有经过多少专家的拟定、论证,企业仍然应当正视风险的客观存在,不能认为方案在何种情况下都是合法和可行的。企业应当意识到,税务筹划风险是无时不在的,不能以事先安排的、不变的税务筹划方案去应对万变的企业经营环境和房地产业税收政策。对于商业类房地产企业而言,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以及企业所得税是最主要的纳税支出项目,因此,这三大税种的税务风险即是房地产企业总体税务风险的深刻反映。企业在生产经营和涉税事务中应该保持对这三大税种纳税风险的警惕性。(1)营业税纳税风险分析。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影响营业税纳税风险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种:一是开发产品的处理方式。房地产企业对开发产品有两种不同的处理方式:对外销售或长期持有。如果企业选择对外销售则应缴纳营业税,而持有开发产品,则无需缴纳开发环节的营业税。二是开发产品的销售价格。营业税是按销售收入作为计税依据。企业确定的销售价格越高,企业缴纳的营业税也就越多。三是开发产品的转让方式。有偿转让方式,需按转让所得计算缴纳营业税;受托代建方式,即房产企业受购买者的委托而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移交给购买者,这种方式需按收取的代建费计算缴纳营业税;投资人入股方式,即房产企业将开发完成的产品以实物资产的形式投入到购买企业。根据规定,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以上这三个因素是决定房地产企业营业税税负的关键因素,因此也是税务风险控制的关键环节,必须进行税负测算和方案选择以降低税收负担及纳税风险。(2)土地增值税纳税风险分析。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影响土地增值税纳税风险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种:一是开发产品的处理方式。房地产企业对外销售需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而如果对开发产品长期持有,则无需缴纳土地增值税。二是开发产品的销售价格。土地增值税是按房地产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开发产品的销售价格直接决定了增值额的大小,因此,企业确定的销售价格越高,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也就越多。三是开发产品的转让方式。对于在营业税中涉及的三种不同的转让方式,土地增值税政策的规定是:有偿转让方式和投资人入股方式需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而受托代建方式无需缴纳土地增值税。四是开发产品的成本。开发产品的成本越低,企业取得的增值额就越大,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也就越多。五是共同成本的分摊方法。对于企业同时拥有销售物业和经营性物业的情况下,共同成本的分摊方法则决定了销售物业成本的大小,从而决定了销售物业土地增值额以及土地增值税的大小。(3)企业所得税纳税风险分析。企业所得税是对房地产企业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而征收的一种税。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无论是销售还是持有,无论是有偿转让还是受托代建或投资入股,均需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开发产品的处理方式和转让方式都不会对企业所得税税负产生影响。由于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经营所得征收的,因此,影响经营所得的收入以及成本水平就是影响企业所得税的关键因素。另外,由于房地产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是按照预计毛利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影响预计毛利额的因素也将影响企业最终企业所得税总额的大小。总之,企业所得税纳税风险影响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开发产品的销售价格和成本。企业确定的销售价格越高,开发产品的成本越小,企业的经营所得就越大,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也就越多。二是开发产品的预售时间和进度。开发产品预售时间越早,按预售收入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时间就越早。同样,开发产品预售收入越大,预缴的企业所得税也就越多。三是开发产品的竣工时间。税法规定,开发产品竣工后,企业应对预缴的企业所得税进行清算,一般情况下,企业在清算时要补交很大一笔企业所得税。因此,开发产品竣工的时间越早,清算补交税款的时间也就越早。
(二)及时关注税法变动 税务筹划与偷税、漏税等行为的界限就是法律。税务筹划之所以为税务筹划,前提就是它必须是合法的,成功的税务筹划更应是能体现税收政策导向的。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企业要做到学法、懂法、守法。一是学法,房地产业法律、法规种类数量繁多,变化也比较频繁,稍有不慎,使用的法规就会过时,从而为企业的税务筹划带来风险。只有对税收法律法规的变化了如指掌,才能立足于企业的实际情况,对税务筹划方案及时作出调整;二是懂法,企业应该深刻领会立法精神,全面掌握税收规定,准确把握税收政策内涵,为税务筹划方案的制定打下坚实的基础。三是守法,严格按照税法来进行筹划,严守税务筹划合法的底线,正确处理税务筹划与避税、偷税、漏税的关系。
(三)提升企业税务筹划人员素养 一方面,税务筹划人员应不断提升自身的道德素养。在处理企业与国家利益时,坚持应有的职业道德。任何税务筹划方案的制定和执行要坚持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违反法律的税务筹划方案必将带来巨大的风险。税务筹划人员不能因为企业的一己私利而损害国家的利益,应该立场鲜明地维护税法的权威性。在企业领导由于对某些涉税事项不清而混淆了合法与非法的界限时,要及时进行解释;对于企业领导提出的某些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筹划要求,要进行规劝。另一方面,税务筹划人员应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税务筹划的专业性,决定了税务筹划人员既要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又要有丰富的实际操作经验。理论知识不仅指税收方面的,还应包括会计、财务管理、金融等方面的知识;实际操作经验要求税务筹划人员能对企业的涉税业务、涉税种类、涉税数额作出正确的分析,进而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找准税务筹划的切入点,制定出符合企业要求的最有效的税务筹划方案。如果税务筹划人员一心只想获取税收上的好处而没有坚实的专业知识作支撑,最终只能导致税务筹划的失败。
(四)建立良好的税企关系 税法许多条文的制定权和解释权在税务机关。国家在制定税收政策的时候,往往在征税范围、税收优惠、税收减免、税收处罚等方面留有一定的余地,税务机关可以凭借实际操作的经验和对不同企业经营状况的了解,在这个范围之内进行灵活的操作。同时,税务机关会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采取适合本地的税收征管方法,导致各地税收征管情况存在差异,而房地产企业的业务往往又遍及各省,税务筹划受当地实际情况的影响很大。因此房地产企业应加强与当地税务机关的沟通。
再好的税务筹划方案只有付诸实施、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可才能真正的发挥作用。一是企业要咨询当地税务机关对相关法规政策的具体理解应用、实际操作程序,使税务筹划方案主动适应当地税务机关的管理特点;二是企业要能够对税务筹划方案的思路、操作步骤作出明确的解说,对税务机关的有关提问作出相应的解释,争取筹划方案获得税务机关认可;三是对税务筹划方案的疑点要及时与税务机关沟通,争取达成共识,对方案的难点要及时向税务机关反映,从而向上级争取政策支持,避免失去应有的收益。
参考文献:
第3篇:房地产企业税务管理范文
【关键词】 大数据; 云会计; 房地产开发企业; 税务管理
【中图分类号】 F232;F234.3;C39;C9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7)08-0134-04
一、引言
2013年,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报道,珠海市某房地产企业通过股权转让规避土地增值税1亿余元。同时,2005―2012年间全国商品房销售总额超过31.2万亿元,2009年全国房地产行业平均毛利率为55.72%。据央视测算,房地产业毛利率达到34.63%以上均需缴纳土地增值税,因此全国各类房地产企业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超过4.6万亿元,实际上8年间征收的土地增值税仅为0.8万亿元,这意味着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缴未缴的土地增值税总额超过3.8万亿元。自1999年国家税务总局开始实施税收专项检查以来,房地产被列入指令性检查已有10余年,每年被查处的偷漏税金额巨大,存在伪造报价、预收账款不及时入账、开具多个账户逃避监管、随意调整申报税额等多种问题。当前,税务机关由于征收管理方式和技术方法等方面的问题,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务管理极其有限和滞后。
云会计[1]是一种基于互网、以数据为中心的会计信息系统,具有动态性和可扩展性等特点,其核心是资源共享、应用模式的改变,其可信性包括可用性、可靠性、风险可控性等9个一级属性[2]。大数据是运用数据采集、挖掘、分析等技术,进行实时数据处理、实时智能决策,通过嵌入到具体业务流程中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大数据时代,基于云平台进行税务管理,云会计的动态性和可伸缩性的计算能力使高效海量的涉税数据分析成为可能;云会计环境下的群体智能为领导决策支持提供了运行环境;云会计的服务化特征为面向广大纳税人的数据挖掘个带来机遇。
大数据时代的来临,随着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的上线,税务管理将以信息技术为依托,不断推进税务管理现代化,对保障税收职能的发挥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房地产业已成为中国经济的引擎,随着城镇化进程持续推进,旧城改造被中央确定为民生工程和国家发展战略之一,面对其复杂的开发业务以及集团化的经营战略,如何在种类繁多、数量庞大的数据中快速获取并高效利用有价值的信息显得尤为必要,基于云会计对房地产企业进行全面、有效的税务管理,同时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A集团税务管理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A集团背景介绍
A集团创立于1988年,主要由广场和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构成,形成了商业地产、高级酒店、文化旅游、连锁百货四大产业。集团的核心是以广场命名的城市综合体,在其多年经营商业地产的基础上,持续发展并逐步完善,形成汇集大型商业中心、高级酒店、写字楼、公寓、住宅和公共空间等多种建筑功能、业态的大型综合型建筑群。通过将不同的业态融为一体,有机地整合了商业、商务及居住等多种城市商业功能。在规划设计中通过建筑功能分区实现综合体中不同业态的划分与互动,成为我国城市综合体投资与运营管理的先行者与领导者。
A集团下设北方项目中心、南方项目中心、酒店建设公司、商业管理公司、商业地产研究部等,划分南北区域,按照商业地产、高级酒店、文化产业、连锁百货等开发业态进行管理。业务范围分布全国,分别在各地设立项目公司管理具体业务,开发业态涉及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各大税种,经营流程涉及拿地、开发、销售、持有等多个环节。
(二)存在的问题
随着信息化进程的不断深入,税务机关征收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工作流程有了较大的改进,质量与水平也不断提升。但由于数据来源、数据处理等原因,对A集团等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管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3]。
1.数据来源渠道单一,真实性、准确性不够
A集团从事的房地产行业是一个资源整合型行业,开发流程长、资金密集,住宅从拿地到交房一般开发周期为22―26个月,商业地产则更长,开发周期为3―5年。在商业地产中以速度取胜的A集团,从拿地到开业开发周期也至少需要18个月。在其税务管理过程中,采集了大量涉税数据,如房管国土部门的土地出让、拆迁许可数据,工商部门的公司登记数据,发改委的立项数据,规划部门的选址、方案审查、用地许可、放验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数据,建设部门的初步设计审查审批数据、施工图审查备案数据、工程招标及备案、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数据等,均由A集团主动把相关证照提供给税务机关。在这个过程中,税务机关不能及时获取其立项证明、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数据,造成无法在开工前合理确定其土地增值税项目分期、合理确定其企业所得税成本对象等。同时,由于其开发周期长、过程复杂,且涉及公司设立、拿地、开发、销售、竣工后持有等各个环节,面对复杂繁冗的数据,其真实性、准确性税务机关难以逐一验证。
2.数据处理效率和质量不高,无法进行实时、动态监控
随着集团的急速发展与扩张,除消费税和关税外,A集团的业务几乎涉及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契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各大税种,由于其业务的特殊性和涉及税种的复杂性,这就要求税务机关对其进行全面有效的税务管理。对于其开发过程中收集到的各种涉税数据、企业会计数据、第三方数据等各种结构化、半结构化及非结构化数据,税务机关目前只能进行局部的、常规统计分析,无法进行充分的数据应用和信息共享,没有建立并利用数据仓库分析企业的财务状况和内外部信息用于纳税申报的“情报深加工”,不能及时发现企业纳税申报中存在的潜在问题,造成许多“信息孤岛”,难以形成实时、动态的税源监控。
三、基于云会计的A集团税务管理框架构建
对A集团进行税务管理,按照“项目控税、集中管理、事前监控、事后清算”的原则,以项目管理为对象,基于云会计平台,依托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从取得土地使用权开始,对其项目立项、规划设计、施工、预售、竣工验收、工程结算、项目清盘等房地产开发全过程进行实时动态监控,实现税务管理与纳税人项目开发同步。本文以A集团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涉及的税收业务为分析对象,从数据采集、数据处理分析、数据应用三个层次,分析了云会计在登记管理、过程监控、纳税申报管理、稽查管理和纳税服务中的应用,构建了大数据时代基于云会计的A集团税务管理框架[4],如图1所示。
对A集团进行税务管理将不再仅仅依赖于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中内部数据,应借助云会计平台,通过社交网络、语义Web、物联网等新兴应用,运用Hadoop(Map Reduce技术)、批量流计算(Twitter的Storm技术)、Apache等数据处理方法,OLAP、ODS、DW/DM等数据分析和挖掘技术,获取税务机关内部、企业会计和外部第三方的各种成组数据、面板数据、空间数据、高维数据、多响应变量数据以及网络层次数据等结构复杂的数据形态,基于无形数据的有形模式进行识别、比较、分析、融合,生成房产国土信息、建委信息、规划信息等,对数据中的信息进行有序解读、有效运用,从而实现实时、动态、个性化的税务管理。
(一)登记管理
登记管理分为税务登记和项目登记。其中项目登记包括项目土地登记、项目开发登记、项目预售登记、项目产权登记和项目销售登记五个方面。
税务登记时,对A集团提交的证件和资料进行审查。在云会计环境下,通过查验工商营业执照信息、组织机构代码证信息、法人身份信息,核其提供给税务机关的数据是否相符,以确认企业登记类型、所属行业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查验中介机构的验资报告,核实企业股东构成、投资规模、投资国别、出资方式等资本结构;查验房产部门提供的产权证明,核实企业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查验集团合同、章程、协议书等,核实其生产经营业务的真实性进而对其进行税种鉴定;查验其会计核算办法及软件,全面分析集团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履行纳税义务等情况,审核确定其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
项目登记时,通过查验国土部门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涉及土地转让及投资入股,通用云平台查验其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土地投资入股协议、股权收购协议、土地评估及验资报告等相关资料,建设部门提供的项目开发协议及补充协议、立项批复或《投资备案登记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建筑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等,规划部门提供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规划总平面图,房产部门提供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源统计表》、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商品房预售方案、初始《房地产证》等核实其建筑施工、规划和房源情况,逐一填写项目登记信息,确保项目登记真实、完整。
(二)过程监控
通过云会计平台,强化房地产开发各环节和税源监控,以登记管理和信息采集为基础平台,以拿地―开工―预售―竣工―销售为关键节点,以契税“先税后证”为支撑,以项目完工清算作保证,全方位、全过程加强A集团的各税种管理。
在土地登记环节,将土地使用税进行全面监控;对通过资产或股权收购,企业兼并、分立、置换等债务重组形式取得的土地,以契税“先税后证”或变更登记为基础,加强土地转让或变相转让时各税种的征收管理。通过土地登记环节土地使用状态的监控,加强土地再开发环节的营业税管理。
在项目开发―开工登记环节,跟踪了解土地利用规划、计划投资、施工单位、出包合同或协议以及建设施工进度等情况,掌握从事建设施工、装饰装修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所得税、印花税等税种的税源情况,并利用建设施工、装饰装修的单位或个人的纳税情况,确定A集团的建筑安装成本的实际进度,为税前扣除提供参考;根据A集团所得税前工资等税前列支情况与个人所得税扣缴情况相比对,确认其工资税前扣除是否真实及个人所得税是否足额缴纳;根据土地增值税的开发成本、开发费用等扣除项目与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相比对,分析集团税前扣除金额的真实性、准确性。通过该节点全面深入掌握A集团各开发项目的开发模式、立项及规划数据、物业类型及开完工时间,实现税务管理精细化。
在项目开发―预售登记环节,全面加强预售阶段的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的管理。通过云会计平台中的房屋销售数据、发票开具金额等,强化该节点的不动产发票监控工作,全面了解A集团各项目的实际销售进度、价格变化、营销策略等。
在项目开发―初始产权登记环节,全面掌握A集团各项目的竣工面积、可售物业面积、不可售物业面积、已售面积、未售面积等;了解工程建设项目的完工情况及工程结算进度,及时做好建设环节各承包商及分包商的税款清算工作,为项目最终的税项清算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在项目开发―销售申报登记环节,利用契税征管中获取的A集团房地产交易信息,掌握房地产交易中转让房地产的有关税源信息,将转让方名称、识别号码,转让房地产的坐落地点、面积、价格与有关纳税申报资料进行比对分析,实时掌握集团的销售收入、销售面积以及计税成本与收入实现是否配比,确属差异的进行纳税评估及预警分析。对达到清算条件的项目,及时发出清(结)算通知书。
同时,对A集团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中产生的各类会计与税收的差异、各类审批和备案事项的相关数据与综合纳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以及其他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加强企业所得税的动态、后续管理。结合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行业特点,重点关注其跨年税前扣除项目、亏损及税前弥补亏损、职工教育经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
(三)纳税申报管理
通过云平台获取全面、真实和客观的涉税信息。包括A集团涉税基本信息,如企业名称、税务登记代码、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会计核算方式等,各种核定、认定、减免税审批事项等,生产经营规模、开发量、开发流程、开发成本、开发费用、水电气能耗等各类与税收相关的数据,房屋销售、自用、捐赠及抵债情况,拨付工程款项,不动产销售统一发票领购和开具明细,不动产销售监控明细及企业申报数据、财务会计报表等。根据云平台中的行业信息,结合行业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特点,掌握房地产业成本构成特点,针对A集团纳税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确定税务管理的重点环节。
以A集团提供的纳税申报和财务会计数据作为实施监控的主要数据,以日常税源管理采集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其他数据作为实施监控的辅助数据,与预警指标进行比对,对A集团一定时期内的纳税情况进行监控。通过拿地信息,判断其楼盘规模,核实其是否缴纳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印花税;通过前期开发费、基础设施费、工程建设费、公共配套费等,核实其成本,作为土地增值税清算、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开发项目完工产品结算的依据;通过房屋销售合同、预售登记等,核实销售情况,判断其是否足额缴纳营业税金及附加、预征土地增值税、预缴企业所得税;通过云会计平台获取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银行贷款利息结算、项目工程合同结算、商品房购销合同、销售明细等与转让房地产的收入、成本和费用有关的数据,以及中介出具的《鉴证报告》,审核完成其土地增值税清算和企业所得税完工产品结算;结合A集团的申报、税款征收及入库信息、发票使用信息、享受税收优惠信息、涉税违法信息等,通过对A集团涉税指标与历史指标的纵向比对、与其他房地产业纳税人涉税指标的横向比较,分析税负等指标的变动趋势,实现动态监控。根据审核分析的结果,及时风险警报,按执法风险的性质提出管理建议。同时,根据建议对预警信息进行持续监控和评价,及时启动征收管理、纳税评估防范措施。
(四)稽查管理
充分利用云平台,构建稽查信息系统[5],全面涵盖选案、实施、审理、执行四个环节所需要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各种税目税率、企业经营状态、外部稽查情况等相关信息。在全面及时掌握A集团企业变革、市场变化、电子商务等信息的基础上,进行偷逃税比对,一旦发现问题及时进入稽查程序。
(五)纳税服务
通过税收信息服务系统,根据A集团房地产业的特征,及其复杂的业务形态,自动为其推送相关的税收政策、纳税提醒、评估预警等,并可实现实时政策咨询。利用程序服务系统,为A集团提供涉及具体办税事项时可能运用到的所有程序。具体包括网上办税、税务登记、资格认定、发票管理、远程抄报送、网上认证、申报缴税[6]。同时实现实时办税查询,如受理办税结构查询、文书审批结果查询、证照办理查询、发票流向查询、欠税户查询等。通过权益服务系统,启动执法监察和检查程序,受理A集团的投诉、提起行政复议、进行监督举报等。最终实现以纳税人为中心,以信息化为依托、以降本提效为原则,为满足纳税人的合法需求提供全过程、全方位高效便捷的服务,提高社会税法遵从度,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
四、结语
大数据、云会计的产生和发展正逐渐影响税务管理的质量和效率。以A集团为例,对数据视角下房地产业税务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通过案例研究的方法进行了分析,从登记管理、过程监控、纳税申报管理、稽查管理、纳税服务等方面构建了基于云会计的A集团税务管理框架,期望能够充分发挥大数据、云会计对税务管理的支持与促进作用,进而加强房地产业税务风险管理,提高税务机关的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参考文献】
[1] 程平,何雪峰.“云会计”在中小企业会计信息化中的应用[J].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55-60.
[2] 程平,温艳好.基于云会计的AIS可信性层次结构模型[J].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2):24-31.
[3] 张艳玲.云审计――审计信息化的发展趋势[J].商业会计,2013(10):47-48.
[4] 张建光,朱建明,张翔. 基于云计算的税务信息化建设模式探讨[J].税务研究,2013(11):59-61.
第4篇:房地产企业税务管理范文
关键词:营改增;房地产;财务管理;影响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03-000-02
引言
营改增是一项顺应我国经济发展需求而实施的一项重要的税收改革举措。自实施营改增改革试点以后,参与试点的地区及公司数量也越来越多,试点的范围也随着改革政策的落实而逐渐扩大。营改增的逐渐推广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对企业的财务管理的影响特别大的影响。为了有效地提高企业财务管理的工作效率,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就必须要弄清当前改革的形式,以此次营改增作为契机,以增强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与能力。本研究以房地产企业为例,着重阐述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以及具体的对策。
一、营改增概述
营改增就指“营业税改增值税”,主要指的是某些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进行改征增值税。从宏观意义上而言,实际税制改革之后,彻底地解决了在纳税程序以及课税范围上存在重复纳税等方面的问题,从而降低了企业的成本,缓解了企业所面临的压力。进一步地分析,在某种程度上对部分企业的定价产生了影响,对于扩大消费以及推动我国经济发展、优化企业投资结构等具有一定的促进价值。从微观意义上而言,在税制改革以前,营业税是在我国境内征收的商品劳务费的一种类型,其课税对象主要包括:无形资产转让、应税劳务以及销售不动产。与营业税不同的是,增值税属于一种流转税,主要是以商品以及应税劳务在其流转过程中而产生的增殖额作为计税的主要依据。增值税主要包括进项税与销项税两种类型,其中进项税主要用于抵扣。
二、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分析
营业税改增值税后,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受到了一定的影响,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的影响:
1.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负债表的影响
固定资产是房地产企业的一个重要的资产,房地产企业的资产的变动会使得房地产企业的整体经济结构产生很大的改变,从而使得房地产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中的数据发生显著性波动。我们通过对营改增措施试点的具体情况的分析,不难发现,营改增实施之后,房地产企业的固定资产的原值入账金额及累计折旧均出现一定程度地减少,除去房地产企业自身应该缴纳的营业税,其期末的余额会显著降低。一端时间后,房地产企业的资产与负债的金额均会明显降低,而房地产企业内部的流动资产与负债的比重均会上升。从长远角度来看,该举措会使得房地产企业的规模明显扩大,利于企业的长久发展。
2.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利润表的影响
实践证明,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利润的影响主要包括长期影响与近期影响两种。近期影响情况为:营改增在实施后,房地产企业的原值税金便会被免除,从而会使得税金的金额与成本水平明显降低,对增加房地产企业的经济效益具有非常大的促进作用;长期影响情况为:营改增的实施可明显降低房地产企业的纳税成本水平以及房地产企业的税务负担,更利于房地产企业积累资金及投资新项目或者扩展业务等。
3.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现金流量的影响主要可归为如下几点:(1)营改增的实施会对房地产企业的各项投资带来显著性的影响。房地产企业为了能够取得更好、更快地发展,常常会采购大量的施工装备,然而由于增值税具有相抵扣性,那么这就会使得房地产企业的现金流出在现金流量表的显示数据比营改增实施之前会减小,相对应的则会促使房地产企业加大投资。(2)营改增制度的实施对房地产企业现金活动的影响,由于房地产企业的成本水平会不断降低,相应的则会使得房地产企业的现金流水平不断提高。(3)对房地产企业筹资活动产生的影响,市场竞争会随着时代的改编变得越来越激烈,那么这就使得房地产企业不得不考虑加大投融资范围,房地产企业通过本金的借入或者投资引入,会使得房地产企业内部的现金流变得越来越大。然而从长远而言,由于房地产企业融资活动具有阶段性,同时还面临着非常沉重的利益压力,会不断地增加房地产企业的负债压力。
4.对房地产企业财务风险管理的影响
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财务风险管理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1)对房地产企业财务工作人员水平及基本业务素质的挑战。营改增实施之后,在某种程度上对房地产企业的会计核算状况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包括会计科目的增加的改变,更为严格地要求房地产企业的会计核算制度。如此,就要求房地产企业的财务工作人员学习全新的知识以及提高业务水平。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人员则面临着更大的挑战,财务管理工作人员需要站在整个企业以及市场的高度对营改增实施后给房地产企业的各种利弊关系进行科学化的分析,合理的制定出房地产企业的发展战略。所以说,营改增不仅对企业财务工作人员而且又对房地产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2)对房地产企业资本结构管理的影响。降低税收率,相当于政府给房地产企业的补助,可显著地减轻房地产企业的债务负担,给房地产企业一个更为清晰、明朗的发展局势。房地产企业管理人员应该选择最佳的资本结构,使得房地产企业在营改增制度实施之后达到资本成本的最低水平,将风险控制在房地产企业所能承受的范围之内,使得企业的盈利能力以及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均得到显著地提升。
三、当前时期下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应对营改增的具体策略
基于营改增的内容、意义及其对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的分析与阐述,提出如下几点具体的对策:
1.进一步优化且完善税收筹划管理工作
房地产企业在税务体制改革后,对于其中所提出来的营改增的新方案,应该按照自身的实际纳税能力、纳税情况以及主体情况来采取积极的措施,某些房地产企业在从营改增政策之中获得了利益之后,还应做好充分的准备以应对营改增实施后所带来的巨大挑战与压力,由于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提出全新的要求。所以说,我国房地产企业就必须正确地应对且适应好营改增的政策,更为重视纳税的筹划管理方面的工作,且努力在实际过程中对其进行更深层次的优化及完善等,要让纳税主体借助于流通环节对相关税费进行合理地转移,特别是在选择合作供应商时,则应该保证房地产企业的财务管理程序更加完善,可开出整套的增值税发票等,从而在充分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带来利益的同时,更好地将自己的合作范围扩大。
2.严格筛选合作伙伴,加强对供应商进行管理
营改增实施后,由于房地产企业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方面的进项税额,房地产企业更重视对供应商进行选择,对供应商的选择可上升至战略水平的高度。对供应商的选择不单单需要考虑是否可以预防房地产企业财务风险,同时也要考虑到其是否会对房地产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提高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以及管理水平
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人员是一个企业资源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内容,他们拥有知识资源。房地产企业的发展方向掌握在财务管理人员的手中,从而对房地产企业的软实力具有决定性作用。在营改增实施过程中,对房地产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进行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其会计以及税务知识水平,培养其防范风险以及发现机会的能力,提高财务管理人员服务意识;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凝聚力,多与房地产企业高层管理者以及税务部门进行沟通与联系,保证房地产企业可快速地适应税制改革,做好过渡期的企业财务风险防范工作,防止产生不必要的损失,促使房地产企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4.将降低房地产企业税负作为契机, 使房地产企业的竞争力全面提高
制定“营改增” 政策的目的是为了减低行业整体税负, 然而, 并不是所有的政策目的都能很好的被市场反映, 结果会是有一部分的企业因“营改增” 而减低了税负, 也会有另一部分企业因“营改增” 增加税负。不论怎样, “营改增” 都为企业进行合理的“纳税筹划” 提供可选项, 能通过节税增加企业的盈利, 企业应综合各方面因素, 把“营改增” 作为契机, 使企业竞争力得到全面提高。
四、结论
综上所述,营改增税制实施之后,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对此,房地产企业应应以此为契机,抓住改革的机遇,利用营改增为房地产企业带来的优惠,从而促进企业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成寿萍.刍议交运企业“营改增 ”后的财务管理[J].新会计,2012(6).
[2]白杰松.营改增对财务管理的影响分析[J]. 首席财务官,2012(7).
[3]周佳雯“.营改增 ”全面展开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J].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2012(9).
[2]秦文.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及应对策略[J].财经界(学术版), 2013(22).
第5篇:房地产企业税务管理范文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税收已渗透到社会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对企业的影响越来越重要。公众普遍认为房地产企业是涉税风险很高的行业,偷税漏税现象十分严重,并且房地产企业投资额巨大,涉及的税种多,税收在总投资额中所占的比例又很大,所以,房地产企业在建立一套完整的内控体系的同时建立一套适合本行业的税务内控体系将会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文结合房地产企业的行业和税务特点和内控体系中的涉税流程、风险控制点、审批权限等内容探索构建适合房地产企业的税务内控体系的意义和构建方法。
关键词:房地产企业税务 内控体系构建 意义和方法
内部控制是一个企业实现战略目标的一种手段,在企业内部管理监控体系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很多企业来说,企业内部控制已经很熟悉,它已经充当着企业防范风险舞弊的一面“防火墙”。但是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起着一个重要成分的税务内控,却还没有得到相应的重视。伴随着我国税收环境的不断改善,国内很多企业整体的税负在逐年的下降,税负的下降给企业带来诸多实惠的同时也导致了企业的税务稽查风险也越来越高。这种外部税务环境的变化对企业税务内控水平提出了相应的要求。要求企业在加强内部控制的同时,更要防范税务风险的意识,应将税务内部体系融入到企业整体内控体系中。
一、税务内控的背景、定义和目标
税务内控已经逐步走入人们的视野,并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心和注意。作为企业内部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的―税务内控,业界对此还没有明确的定义,我国学者普遍认为税务内控是由企业的董事会、管理当局和企业的全体员工共同实施的,旨在保证企业实现“在防范税务风险的基础上,创造税务价值”这一最终目标的一整套流程、规范等控制活动。从税务内控的定义中可以得出:企业实施税务内控的最终目标有两大类:一是防范税务风险;二是创造税务价值。
二、房地产企业构建税务内控体系的意义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房地产企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支柱产业,房地产税收收入也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逐年增长,成为国家税收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今政府对房地产业的宏观调控影响下,政府部门(尤其是税务管理的部分)对房地产业的管理日渐严格。自2002年起,房地产企业一直被国家税务局列为当年度税收专项必检的对象。并且公众目前普遍认为房地产企业偷漏税现象特别的严重,这也说明了目前房地产企业涉税风险很高。
首先对于国家来说,从2006年开始,国家逐步加大了对房地产行业宏观调控的力度,比如限购令、银行加息等政策的出台,2011年密集出台的调控政策已经对整个房地产市场产生了较大的影响,限购城市成交量普遍同比下降,房价下调的趋势已从一线城市向二三线城市全面蔓延。但是整个房地产行业的税收收入在国家财政收入中还是占有很大的比重,因此建立有效的税务内控体系有利于引导房地产行业健康和谐的发展,对整个金融系统和国家经济的健康发展意义重大。
其次对于企业自身来说,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保证企业高效率地实现其经营目标。一方面成立税务管理部门进行税务内控管理可以使企业进行整体涉税事项布局,合理安排税务事项处置,并利用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进行有效的纳税筹划,节约税收成本,实现企业税后收益最大化,创造税务价值。另一方面可以经得起税务机关的纳税检查、避免税收处罚、形成良好的企业形象和信用评价。另外企业税务内控机制紊乱会导致企业税务风险的产生。税务内控制度不健全或者涉税事项处理的不正确都可能产生重大的税务风险。企业能否进行有效的税务内控管理会直接影响税务机关对企业的纳税风险评估、检查,进而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三、构建适合房地产企业税务内控体系的方法
为了尽可能的规避税务风险,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房地产企业应该在深入学习和研究《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等文件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适合本企业的税务内控管理实践,现结合所学知识,提出几点房地产企业建立税务内控体系的方法。
(一)为了提高企业税务内控管理水平
应在财务管理部门下设立专门的税务管理部门,即使没有能力设立专门的部门,也应设立专人专岗来负责企业具体的税务管理工作,并明确税务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涉税岗位不单单指税务申报的人员或者财务人员,还包括与公司税收紧密联系的其他部分人员(如业务、采购部门)还应当有房地产公司领导层的支持。税务管理的职责包括:税务申报数据核算、填制申报,发票使用管理情况,税务风险事项分析、评估、处置和监督;收集并整理分析财政税收政策的最新变化,确定与房地产企业相关的有效涉税业务信息;对各业务部门进行一定的税务指导,杜绝经营过程中潜在的税务风险;积极参与公司投资、筹资等方面税务管理讨论,并能提出有效的税务评价意见。
(二)对各环节的风险管理流程进行控制
企业内部控制机制是一种防范性的控制机制,是企业防范风险的基础,也是企业防范风险的前提。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为企业保证企业正常运作、规避和化解风险等一系列的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措施。作为内部控制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企业要进行税务内控管理,就必须要建立科学的内部涉税事物管理组织。还要加大税务工作事前筹划过程的控制力度。实现每个企业流程税务价值的最优化。房地产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对各个涉税环节的风险点进行评估、控制,建立一套完整的风险控制体系,通过这些体系的有效运行,对涉税风险进行有效控制,最终达到控制涉税风险,创造税务价值。房地产企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业务环节,开发建设环节主要涉及土地增值税;交易环节,即房地产企业的销售环节,涉及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和企业所得税等多个税种,是房地产企业涉税最多的环节;保有环节,即出租取得租金收入或以房地产入股联营分得利润,这个环节所涉及的主要有房产税、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费、企业所得税等。
(三)建立健全企业内部风险汇报制度
风险汇报,是包括汇报制度和汇报标准这两个方面。它的主要作用是在于能明确各级涉税人员的责任,提高房地产企业对涉税风险的反应速度。汇报制度,涉税内控人员要以公司管理者的角度,分析公司税务情况。一些重大的涉税事项的确定,是很难一概而论的。必须要根据实际的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分析。一般而言税务的检查、筹划、重大涉税合同、重大税收优惠政策的应用,税额超过万元以上的涉税风险等都属于必须的汇报事项。汇报的标准决定了各部门涉税人员如何进行汇报,是一个流程标准的问题。方便于汇报文本在不同的部门、不同的人员签字流转中能得到统一理解。譬如,税管人员在工作中发现问题一定要及时汇报,并且已标准化的内部文本进行签字流转。税务主管再与其他部门人员协商纠正那些不合理的处理方式。如果存在较大税务风险,那么他应该向他的主管部门领导进行沟通交涉,并向公司高层领导进行汇报。
(四)建立内部税务风险测评制度
所谓建立风险测评制度,就是从房地产管理的角度对税务风险测评进行明确的制度。并将其作为房地产企业日常管理的一部分。
一是要提高每个员工的风险控制责任感和敏感度。这一点可以通过加强培训来实现,尤其对涉税业务岗位、生产经营人员进行基本税务知识的培训,使其对涉税风险有全面认识和深刻理解,同时培养端正的风险效益观。
二是各涉税部门应当定期(每月或每季度)对本部门的业务进行涉税风险评估,对于存在的风险应当及时整改,消除风险,对于可预见的将要发生的风险可以合理规避,防患于未然。
三是税务风险测评制度要根据税收政策的变化,房地产内部管理体系的变化及时进行调整,另外即使设计了清晰的目标和措施,但是由于相关部门和人员的不理解,可能会导致责任人不能有效的执行,实施的效果将会大打折扣,所以,信息的交流和沟通对整个纳税风险管理工作来说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房地产企业各部门、房地产企业和其他企业以及公司和税务机关之间都要加强信息交流和沟通,特别是要加强和税务机关的友好联系,同时对风险管理结果进行分析,并做好下一步的纳税风险预测。
四、结束语
以上是本人结合房地产公司的行业特点和涉税事项以及内控体系的流程提出的几点适合房地产企业税务内控体系构建的方法,希望对房地产企业构建完整、系统高效的税务内控体系和对房地产企业防范涉税风险能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方红星,王宏译.(美)COSO制定.企业风险管理――整合框架[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
[2]郭伟,肖大勇.税务内控为企业筑牢“防火墙”[N].中国会计报,2008
[3]林凤羽.企业税收风险产生的原因及控制对策[J].金融经济,2007(16)
[4]张红玫.论企业税收内控[J].现代商贸工业.,2010(2)
[5]李建琼.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机制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硕士论文,2007
[6]张舒.加强房地产企业税收征管的思考[J].财政监督,2007
第6篇:房地产企业税务管理范文
一、房地产行业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
房地产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它具有广泛的产业关联性,可以带动多个产业部门的发展。但是,由于房地产行业经营的特殊性和会计核算的复杂性,加上房地产税收涉及的税种多,征管的难度大,税源控管存在较多漏洞,以致房地产行业税收流失问题较为严重,成为税收征管工作的难点。目前,在房地产行业税收征管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社会纳税意识不够,偷税现象比较严重。
由于房地产企业纳税人普遍的纳税意识淡漠,法制观念不强,财务管理混乱,一味地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导致偷逃税现象较为严重。首先是财务人员素质较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核算办法不熟悉、不了解,乱用会计科目、随意结转成本费用情况普遍;其次是有意隐瞒利润逃避税收,不记或少记收入,虚列成本费用;其三是财务制度形同虚设,设置“帐外帐”,开具虚假、白条现象比比皆是;其四是房地产代收款项不按规定申报纳税,如物业费、收视费、绿化费等。其五,房地产企业在项目开发前期投入资金大,经营周期长,其收益主要集中在房产开发的中后期。房地产企业从自身利益出发,对收取的预收款和银行按揭款不进行纳税申报或少申报,长期将这样的收入挂往来帐,把挤占税款后的资金用于滚动开发经营中或弥补注册资金的不足,这样以来,一部分税款就由占转偷,变成了无声消失。
(二)政策宣传力度不够,政策执行不能到位。
目前,在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房地产开发、转让、保有诸环节分别征收营业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税种。由于涉及的税种较多,其中“耕地占用税”和“契税”今年年初才交由地税部门征收,其相关的税收政策都在不断的修订完善中。因此,相对于房地产方面的税收政策不能及时、全面的送到纳税人手中,使一些纳税人无法对房地产相关税收政策有所认识。但由于房地产企业绝大多数是私营企业,这些企业的负责人往往是只将帐记在心中,根本不注重财务管理,更别谈了解相关的税收政策。如房地产企业从商品房的预售到办理房产证的过程中,由于一些销售行为的不确定因素,如应付款中的押金、定金、预收帐款中的预收款何时确认或转作收入核算认识不一。同时,房地产公司不积极配合也增加了征收难度,导致房地产企业相关税收政策执行不到位。
(三)税收征管力度不够,征管漏洞较为明显。
由于房地产行业的会计核算复杂,涉及税种相对较多,使得征管难度加大,再加上税务部门征管手段的落后,房地产行业税收基础管理工作不扎实,使得房地产行业的税收征管存在较多的缺失。主要原因:一是税务人员管理的不衔接。如房地产企业在开发前期主要涉及施工企业的建安营业税,开发中期主要涉及到销售不动产的营业税,而在开发中后期涉及企业所得税。在通常的税收日常管理中,税务人员偏重于营业税的征管,而忽视了对企业所得税的管理。二是部分税种征管不够。房地产开发项目多,时间长,现行的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制度与税收法规存在较大的差异,特别是对收入与成本的认定上分歧较大。三是行业税收管理措施不到位。如目前对企业所得税的征管,有核定征收、查帐征收,还有以工程为单位,待工程完工后进行结算征收等,而土地增值税则由于提供税款不多,计算程序复杂,以及预征政策落实问题,使得征管上存在较大的漏洞。四是控管力度不强。主要表现在:其一,施工企业结算不开具建安,无法确定工程成本。其二,房地产公司不开具销售不动产,在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时,难以确认收入,从而影响税款征收。其三,房地产公司与施工企业大量使用白条结算,混淆纳税义务时间,少申报收入。
(四)税收违法打击不够,稽查工作力度不到位。
房地产企业领取后,大肆开具“鸳鸯票”,恶意偷逃国家税收。管理的缺位,税务部门对违章行为的处罚不力,极大地影响了房地产及相关税收的管理。很多时候,税务部门只注重了当期征收,不注重回头检查,也不重视税源普查和重点税源的稽查工作,给那些少缴、不缴、甚至偷逃税款的人有机可乘,造成税源的白白流失。另外,对偷逃税的处罚不严,虽然刑法、税收征管法对偷逃税行为列有明文处罚的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税务部门往往以补代罚,以罚代刑,使偷逃税的人总存有侥幸的心理。如契税是一次性的行为税,涉及的纳税人面宽且复杂,事后监督检查,追缴税款相当困难。目前,产权交易双方或者中介机构采取瞒报成交价,订立假合同等手段降低计税依据以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由于税法对这类偷逃税行为没有相应的处罚条款,加上查处不严,致使开发商、中介机构以及产权承受人肆无忌惮地弄虚作假,偷逃国家税款。
(五)部门配合缺乏合力,激励制约手段欠缺。
税务部门在具体进行房地产税收征管过程中,一些基础信息来源于房管、土地等部门,但由于彼此不属于同一领导部门,以及没有一个具体的法律或规章来约束相关部门对房地产业的协税护税行为,致使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乏力。税务部门对房地产业税收的征管工作,普遍需要依靠相关部门的协助配合,才能掌握房地产企业的税源资料,但在实际工作中,出于种种原因很难形成部门合力,由于涉及的部门较多,其各自又有各自的管理程序,目前相互之间的合作只处于相互约定和协商的状态,遇到问题不能及时解决,必须召开部门间的协调会议才可解决,缺乏相应的激励制约手段,未能实现信息共享,难以实现房地产行业税源的源泉控制。
(六)税收费用负担过重,影响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一方面费大于税现象极为严重,房地产开发企业所要缴纳的各种费用近30项(不包括取得土地价款和施工成本),内资房地产开发企业费用支出高达投资额的25%左右(不含税收支出),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费用约占投资额的20%,高额的费用支出明显加重了房地产行业的整体负担水平,扰乱了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又大大弱化了税收的调控能力。另一方面,现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收种类繁杂、结构松散、税负偏高且存在重复课税问题,这些因素都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对房地产行业税收实施一体化管理的建议
针对房地产行业税收征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了提高房地产税收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进一步发挥税收的调控职能,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有必要在现行管理体制下落实各项管理要求的同时,通过整合现有征管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搞好各征管环节连接,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实施一体化管理。
(一)强化税收政策宣传,营造浓厚的纳税氛围。
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过程中的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采取送政策上门、纳税辅导上门、组织培训等方式理顺、沟通征纳关系。譬如利用强大的新闻媒体网络开辟房地产行业税收专栏,建立相关网站,启动相关税收政策语音热线、广播,印制宣传手册,举办相关政策培训班等,有针对、有重点地进行宣传,增强房地产企业的纳税意识,营造房地产行业税收良好的征收环境。
(二)革新税收征管措施,推进税收精细化管理。
具体来讲,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入手:一是加强日常税收辅导。针对当前房地产行业纳税人普遍存在的纳税意识不高的现状,税务人员要经常深入房地产企业做好纳税辅导工作。如帮助企业理解认识国家有关房地产业的税收政策;帮助企业建立完整的财务核算体系;帮助企业审查其实现收入是否结转以及纳税申报是否正确等。二是完善“以票控税、栋号管理”办法,把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涉及的耕地占用税、契税、建安和房地产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等全部纳入税源监控,对房产开发项目实行“栋号管理”,按施工栋号或商品房销售的栋号登记台帐,一栋一档,全面掌握每一栋号的成本、核算和销售情况,实施税源监控。三是加强管理工作,把房地产企业向用户收取订金、预售房款的票据全部纳入地税管理,定期检查房地产企业使用情况,核对的金额是否与房屋实际销售的价格一致,对违规操作填开的,严格进行处罚。四是加大税收检查力度,打击房地产业涉税违法行为。要切实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要强化其管理职责,及时掌握纳税人在开发经营、财务核算以及纳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情节、性质及时处理或移送稽查部门处理,及时有效地打击税收违法行为,提高稽查选案的准确性,加大对偷逃税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三)加强联合控管力度,建立健全协税护税网络。
房地产行业的税收管理需要多方面的支持,因此税务机关要建立健全协税护税的控管网络,严密监控房地产行业税收的税源动态。
首先,加强与土地管理、房产管理等部门的联系,建立信息共享传递制度。把握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项目审批、预售及销售、产权登记、二手房交易五个关键环节,全面掌握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涉税资料,建立房地产税收电子档案,实行全程动态跟踪管理,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如征收契税的税务部门或岗位要将土地使用权承受方及其承受土地使用权的交易信息,及时传递给管理房地产开发环节有关税收的税务部门或岗位;要将房地产转让方及其房地产交易信息,及时传递给管理房地产转让环节有关税收的税务部门或岗位;征收契税的财政部门要将获取的房地产交易信息集中传递给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再分解传递给有关税种的主管部门或岗位。同时,各税种主管税务机关或部门也要将实施有关税收管理过程中获取的房地产权属转移信息,及时传递给契税征收机关。
其次,以契税征管为契机,全面掌握税源信息。实施一体化管理,主要是以契税征管为把手,严格执行“先税后证”的有关规定,以证控税,堵塞漏洞,把住税源控管的关键环节,再通过征收机关间的配合,准确、快捷传递信息,实现信息的互通共享。凡不持税务部门监制和税票,房产、土地部门不予产权证照,从制度上堵塞税收流失的漏洞。税务机关要充分利用契税征管中获取的信息,明确责任人,跟踪掌握有关房地产税收的税源情况,对有关税收实施有效管理,提高税收的管理质量和效率。
第三,要利用现有的设备和资源,以当前契税征管中积累的信息为基础,对从房地产管理部门以及纳税申报过程中取得的信息进行整合归集,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房地产税源信息数据库,通过信息比对堵塞税收漏洞。譬如,通过跟踪了解掌握房地产开发商发生的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商品房预售和实际销售、收款方式、收款时间等情况,利用契税征管中获取的房地产开发商销售商品房的信息,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税情况,进行纳税评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关税收的税收管理。又如,利用契税征管中获取的房地产交易信息,掌握单位、个人在房地产二级市场转让房地产的有关税源信息,将转让方名称、识别号码,转让房地产的坐落地点、面积、价格与有关纳税申报资料进行比对分析。发现漏缴税款的,及时进行追缴,切实加强在房地产二级交易市场转让房地产的有关税收的管理。
(四)简化办税工作程序,提高征收工作效率。
税务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简化办税程序,优化纳税服务,方便纳税人缴纳税款。首先,要本着“就近”和“方便纳税人”的原则,采取与土地、房管、银行等联合办公的方式,真正方便纳税人,降低纳税人的税外成本负担。其次,全面推行“一窗式”管理。对转让或承受房地产应缴纳的税收,如营业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凡可在一个窗口一并征收的,可在交易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或缴纳契税时一并征收。另外,为了方便纳税人,及时掌握二手房交易价格情况,可在契税征收场所或房地产权属登记场所财产转让销售。有条件的地方,争取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的场所开设房地产税收征收窗口,争取将金融机构引入征收场所,以节省纳税人的纳税时间和纳税成本,努力提高办税质量和效率,树立起良好的税务执法形象。
第7篇:房地产企业税务管理范文
1、相关的税收法规制度不完善
据了解,我国现行的有关房地产税收方面的权威大法还是1951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尽管后来根据不同的历史时期做过各种各样的补充和修改,但作为上位法已经不能满足现实社会的变化和需求,尤其是我国财产评估制度、财产登记制度不健全,而私人财产登记制度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房产、土地、户籍等有关管理部门与税务机关的协作配合不够,影响了税收征管的力度,造成财产税收的流失。同时目前在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房地产开发、转让、保有诸环节涉及到的税(费)种有10多个,相关的税收政策正在不断的修订完善中,政策变化快难以掌握。
2、房地产企业纳税意识不强
一方面,有些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财务人员对税收政策学习不够、理解不透。房地产开发企业大多数都是在取得土地开发权后,注册登记的,财务人员就地聘请,开发企业的股东也只是房地产行业的行家里手,对税收法规和政策了解不多、学习不多,加上工程开发前期投入较大,资金周转较紧,造成了企业欠交税款情况较为普遍。另一方面,房地产开发企业一般具有一定社会背景和社会活动能力,他们为了追求高额利润,利用其自身影响力和拥有的各种社会资源干扰和影响着房地产税收的征管。因此,他们在税收上往往是能偷则偷,能逃则逃,“勇”于以身试法,纳税意识比一般的纳税人更差。
3、财务管理比较混乱
在房地产企业,不做账、做假账、记流水账、账务混乱等现象普遍存在。还有些房地产公司不按规定设置账簿;将部分收入或预收账款直接存入老板私人账户,不及时在会计上反映该部分收入,或将其混入其他往来账户;将预缴的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等记入预缴年度的扣除项目,违背了配比原则,减少了企业当年的利润;与往来单位交叉摊计费用,将对方成本费用在本企业账上反映,虚增成本费用,偷逃税款;多头开户,隐瞒收入。这些不规范的会计核算,为其偷漏税提供了方便,加大了税务稽查的难度。
4、房地产经营项目难以管理
房地产企业对房屋的开发,要涉及规划、国土、建设、房管等部门。但是目前这些部门相互之间的合作只处于相互约定和协商的状态,遇到问题不能及时解决,必须召开部门问的协调会议才可解决,缺乏相应的激励制约手段,未能实现信息共享,难以实现房地产行业税源的源泉控制。使得一些房地产企业有机可乘,造成国家税款的大量流失。
5、税务征管能力不强
一是稽查人员配备不足,业务水平有待提高,稽查工作效率不高,查处力度不强,违规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纠正,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违规者的侥幸心理。其次是税务部门出于扶植企业发展、维护税源的考虑,征管力度较弱,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持“仁慈”心理,处罚较弱,以补代罚,以罚代刑,处罚决定得不到严格执行,往往流于形式。第三是行业征管手段滞后。目前,许多地方对房地产行业的税收征管还处于“粗放”阶段,特别是征管手段上还不能适应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信息共享难、操作处理慢。
二、加强我国房地产企业税收征管的措施
1、完善相关税收政策
我们要针对房地产税收政策的一些缺陷,加大改进力度,力求每项政策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不留漏洞。对自用没有同类可比价开发产品的房地产企业,要求其提供法定评估机构的评估证明严格界定拆迁补偿费,建立拆迁补偿费列支的管理和审批制度;制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安装计税成本的基准定额,加强审核、管理力度,有效堵塞偷逃税漏洞。
2、提高纳税意识
一个良好的纳税企业服务体系和精心策划而有目标的税法宣传活动,对促进纳税企业守法至关重要。为了促进自觉守法。税务机关必须通过良好的宣传方法向纳税企业提供持之以恒、公正、礼貌和快捷的服务。宣传方法应该是通俗简明,达到即使是没有受过多少教育的纳税人也能够理解。同时税务人员对不同的纳税人应采取不同的方法来宣传税法、规章、规定和通告,以便提高其遵章守法水平,从而减少对税收的误解。把申报纳税变成公民的自觉行为。还有加强税务的信息化建设。随着现代信息技术产业的发展,税务机关不但可以通过网络获取企业和个人房地产方面的信息,为税收征管其他环节提供基础,而且可以通过与银行等其他相关部门的联网了解纳税人的收入及经营情况。而纳税人也可以通过网络获得多数纳税相关信息。尤其是电子邮件的广泛使用可大大缩小征纳双方之间的交往成本。可见,实现信息化管理对于税收征管的各个环节,都有促进作用。
3、加大房地产税收稽查力度
为了防止房地产企业的偷税漏税,稽查人员在对房地产业开展检查时,应做好以下工作:第一,实行主查人责任制,明确职责,加大考核力度。第二,每年都应重点安排若干户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在开展全面性的税收检查基础上,分析、剖析加强税收管理的对策和措施,提出有效的办法和建议。第三,加大对存量房交易完税凭证的检查力度,依法追缴应纳税。对违法行为,要加大曝光和惩罚力度。第四,各税种检查相结合,加强对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纳税人的稽查力度。国税、地税、财政、金融、审计等机构应加强联手配合,互通营业税、所得税及其他税种的纳税评估情况,相互印证,联合开展对房地产的重点、交叉稽查。
4、实现房地产税收一体化
在房地产税收征管工作中,各级地方税务、财政部门应以存量房交易环节所涉及的税收征管工作为切入点,主动与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取得联系,建立有效的协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整合征管资源,优化纳税服务。首先,各级地方税务、财政部门应与房地产管理部门建立紧密的工作联系,充分利用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信息,建立、健全房地产税收税源登记档案和税源数据库,并根据变化情况及时更新税源登记档案和税源数据库的信息;定期将税源数据库的信息与房地产税收征管信息进行比对,查找漏征税款,建立催缴制度,及时查补税款。其次要开展科技创新,开发“房地产税费一体化管理”软件,多方采集房地产企业的涉税信息。同时建立健全部门间的协调与配合机制,明确部门职责。
5、提高税务征管能力
一是要提高稽查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政治素质。要在人员录用上力争吸收一些专业水平较高的人才,并定时组织培训和学习,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对稽查人员加强服务意识和职业道德方面的教育。二是改进征管手段,提高科技含量。要不断提高房地产税收征管的科技含量,在税务机关之间、部门之间、税企之间充分实现网络互联、信息共享。可由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或政府信息管理部门牵头,在政府共享平台上搭建“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信息共享系统”,规划、国土、房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相关信息要实现共享。同时加大以票管税力度,全面推广使用电脑版建安、不动产发票。
【参考文献】
[1]赵晋林:当前我国房地产税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J].涉外税务,2004(4).
[2]韩雪:我国现行房地产税制的博弈分析[J].税务研究,2005(5).
第8篇:房地产企业税务管理范文
关键词:房地产企业;税收问题;审计对策
由于房地产行业纳税的特殊性,许多房地产企业在申报纳税过程中出现逃税、漏税现象。如何正确分析房地产企业税收存在的问题,如何针对问题提出解决对策,是本文研究的重点。
一、房地产企业税收存在的问题
1.房地产企业偷税、逃税严重
房地产企业的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包括材料销售收入、无形资产转让收入、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商品房售后服务收入等。部分房地产企业故意隐瞒应税收入,会造成偷税、逃税等。偷税、逃税的手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账务处理时使用假发票和假合同,部分主营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少入账或者不入账。
(2)账务处理时将定金和预收款列入预收账款账户,不结转为营业收入,造成收入下降,导致税收减少,达到逃税、偷税目的。
(3)多列成本费用。部分房地产企业通过缴纳建安营业税及附加,在发票管理部门或者税务征收部门多开发票,增加成本费用,降低营业收入,减少税收。
(4)虚增成本费用。大多数房地产企业利用当地的优惠政策少付或不付某些费用,计列费用时仍然按照应付的费用提取,导致费用增加。
(5)某些房地产企业将几个相似的开发项目成本合到一起,共同列入共同费用账户,通过共同费用账户任意调整成本,不按照权责发生制结转营业成本。
(6)申报纳税时,大部分房地产企业不按照我国企业所得税申报公式严格纳税,将本年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一并列入准予扣除项目金额,造成税收减少。
2.企业内部账务处理不合法
房地产企业内部财务人员进行账务处理时,不按照我国房地产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账务登记混乱、不及时,按收付实现制随意登记营业收入和成本费用支出。财务人员在进行账务处理时,使用的记账凭证不规范,原始凭证不合法。
二、审计对策
1.建立健全财务税收征管制度
当地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税收征管制度。税收征管制度应当包括房地产销售房明细申报制度和房地产评估制度。房地产销售明细申报制度可以加强财政部门、房管部门和国土部门之间的协作,加强对房地产企业的数据信息管理。房地产评估制度可以帮助财务部门确定房地产企业在占有、使用、转让过程中的计税依据。当地政府税收机关应当加大对房地产企业申报纳税的检查、辅导和管理。对房地产企业的纳税辅导应从开发到项目投资,保证核算的连续性,加强对房地产行业税收核算管理。
2.加强对房地产税收日常监管
政府税务机关应加强对房地产企业税收的日常监管。在房地产企业开发初期,税务部门可以查看房地产企业的相关开发文件,比如立项书、项目规划图、建筑公司承包合同等,应对项目的开工时间、预计竣工时间、项目总投资金额等有一定的了解,方便后期监督、管理。税务部门应当要求房地产企业在项目完工后,及时上报项目成本、费用等,防止企业偷做手脚,逃避应缴税。对存在税收问题的房地产企业设立税务人员调查分析,及时征收应缴未缴的税款。在调查过程中,如果发现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支出等核算不正确,应向企业财务部门主管索要真实、完整、准确的纳税资料。对于不能提供纳税资料的企业,税务机关应当采取核定征收或定额征收方法,征收应缴未缴的税款。
3.加大偷税、逃税惩治力度
政府税务机关除了要加强对房地产税收的日常监管,还应当加大对偷税、逃税行为的惩治力度。税务机关应加强对房地产企业纳税人的申报纳税管理。加大对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的审核,禁止房地产企业财务部门使用非法票据。设立专门的稽查部门,一旦发现疑似偷税行为的,及时移交稽查部门处理。坚决杜绝人情税和关系税,加强税务机关人员的道德修养,杜绝违法现象发生。经检查确有偷税、逃税行为的房地产企业,要通过强制措施督促依法纳税。对偷税、逃税行为严重的房地产企业应当移交司法机关处置,追究企业法人代表和财务部门人员的法律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税收五倍以下的罚款或五倍以上罚金,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4.加强依法纳税的宣传力度
政府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宣传依法纳税的重要性,使房地产企业领导人都能做到依法纳税。可以制作依法纳税小册子,在城市各大显示屏播放依法纳税宣传广告,或者通过发送手机短信或其他网络形式,督促房地产企业纳税人依法纳税。
三、结束语
近几年房地产企业数目越来越多,行业竞争越来越激烈。税务机关应当加强依法纳税意识,提高执法水平和纳税服务水平,严格依照税率征收税款,杜绝税务机关内部利用职权谋取税收利益现象的发生,保证国家财政收入[4]。
参考文献:
第9篇:房地产企业税务管理范文
一、房地产税收流失原因分析
(一)房地产企业利用行业特殊性偷逃税款是房地产税收流失的直接原因
房地产企业开发环节多,时间过长,流动性大,成本核算方法复杂,监督难,房地产产品销售方式又多种多样,取得收入方式灵活。纳税人利用行业的以上特点,想方设法虚增成本、隐匿收入,达到偷逃税款的目的。主要表现为:
1、利用特殊的开发方式偷逃税款
房地产的开发形式多种多样,针对不同的开发形式,政策规定及执行方式和力度上存在差异,给房地产企业偷逃税留下了可乘之机。主要表现在:一是以经济适用房为名,利用减免税政策偷税;二是采取虚假立项,造成“委托开发”的假象,逃避销售不动产有关税金;三是自建房产销售后,不申报缴纳建安环节的税金;四是回迁房部分不按销售不动产缴纳相关税费。
2、开发环节成本核算混乱,房地产企业趁乱“混水摸鱼”
一是利用虚假购货发票,虚列建筑开发成本;二是借支付拆迁安置费之名,大肆以白条虚列拆迁安置费。房地产企业的拆迁安置费大部分是支付给了个人,无法提供合法的发票或收据给房地产企业。这也为房地产企业虚列开发成本提供了便利。三是不分项目设立成本明细,造成项目成本计算混乱,使成本无法在完工项目和在建项目中合理分摊;四是不按期结算项目成本。有的企业滚动开发,虽然房屋已全部售完,但迟迟不进行工程结算,不结转收入,成本也不及时结转,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盈亏情况,影响企业所得税正确、及时、足额缴纳。
3、房地产销售环节,利用一些特殊的经营方式隐匿收入
如房地产企业采用预收房款方式经营房地产,企业在收到预收房款时不入账,而是通过借款方式计入“应付账款”科目核算,以假拆借资金来隐瞒真实销售收入。又如:采取银行按揭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款确定收入额,其首付款应于实际收到日确认收入的实现,余款在银行按揭贷款办理转账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某些房地产公司利用金融按揭贷款售房方式的特殊性,将银行按揭款项记入其他应付款,不作预售收入处理, 从而隐瞒收入、偷逃税款。
(二)房地产税收征管、监控不到位是税收流失的间接原因
1、税收源头管理困难、税收有效管理滞后
通常开发一个房地产项目,必须经过规划、国土、房管、财政、建设等多个行政部门的审批、许可与监督。由于没有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换制度,这些行政部门掌握的房地产开发信息难以共享。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购置、项目立项和施工许可等信息,都是在税务管理和纳税申报事项之前发生的,由于目前对房地产业的社会化综合协调管理水平尚处于较低层次,这些重要的涉税信息不能有效实现部门共享和信息互换,客观上导致了税收源头管理困难的实际问题。
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其他部门对房地产开发的管理基本上都是事前管理,审批手续不办理,前期费用不交齐,房地产就不能开发,企业追求利润的目标就无法实现,而税务部门的管理是一种事后管理,现行税收政策是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了销售收入时,才对确定收入时间、成本扣除及成本分摊作了相应的规定的,税务机关征管是一种事后介入。税务部门的管理所处的阶段和时限决定了其虽然是依法管理但力度却弱化于其他部门的管理。一些许可的办理及成本费用的支付都是在税务管理和纳税申报事项前发生的,税务机关不能有效监控、不能准确掌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形成的成本费用信息。
2、房地产税税种多,税源的可变性和流动性较大,税收征收难
首先,在房地产业的链条中,从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到房地产的开发、转让、保有等诸环节涉及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10多种税种,由于房地产税税种多,各税种的征收环节和计税依据各不相同,征收机关不同,征收难度大。其次,房地产企业开发多为跨年度、跨地域滚动开发,税源的可变性和流动性较大,税源控管难。第三,税务工作人员对房地产企业经营特点、会计核算不熟悉,再加上纳税人会计核算复杂,加大了税收机关征收稽查的难度。
(三)对偷漏税处罚力度弱,打击力度不够是难以遏制房地产企业偷漏税另一重要原因
稽查人员在查处各类涉税案件过程中受到各种因素的干扰,常常是以补代罚、以罚代刑,导致行政处罚力度弱,客观上助长了偷逃税行为的蔓延。企业偷逃税如果不被发现,必定大赚一笔,即使被发现了,查处了,也只是补足税款,缴纳少量的罚款和滞纳金而已。收益与成本的巨大反差,助长了部分房地产企业偷逃税的主观故意。偷逃税成本不高,是房地产企业偷逃税款屡查屡犯、屡教不改的重要原因。
二、房地产税收流失治理对策
(一)加强对纳税人的服务引导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进行个性化宣传和服务,开展有针对性的办税辅导,帮助企业健全财务核算,综合分析评估开发商纳税情况,对有涉税疑点的税户,要及时开展约谈,详细宣传税收政策、办税知识和法律责任,促进开发商知法、懂法、从而自觉守法;进行专项的税收情况检查,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规定进行财务核算,加强财务管理,为税收征管营造一个良好的财务基础。
(二)规范部门协作
提请政府制定各环节相互衔接的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需承担的职责,以制度规范和加强国土、规划建设、房管、招投标中心、银行、税务等各相关部门的协作,及时传递项目立项、规划设计、土地使用、房产证办理及资金走向等信息,通过资源共享完善税源监控。
(三)建立健全项目档案管理,完善日常监管
一是在开发初期,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上报项目立项书、项目规划图、建房方式、主要材料供应方情况、与建筑公司的承包合同、项目总投资额等,总体掌握工程的开况,及时登记掌握房地产企业税源状况,为后期的监管打下基础。二是项目竣工后,要求企业及时上报成本费用分摊办法,了解并掌握房地产开发商发生的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情况,防止企业私自转移利润,逃避纳税。同时,要求企业按月上报销售合同和发票清单、《存量房产盘点表》等涉税资料,监控商品房的存量变化等措施,跟踪监控商品房的销售进度,对其销售情况实施过程监督。建立房地产企业监控管理动态台账,逐户分季度反映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情况、预售收入纳税情况、账面收入、成本、利润情况及税务机关调整情况。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检查调整,对应缴未缴的税款进行补征。
(四)加强涉税资料审核,提高征管质量
一是加强发票的审查。检查发票的领购、开具和取得是否符合规定;成本列支中的大额发票是否属实;有无使用假发票、白条入账等情况。此外,房地产业的税收主要体现在销售环节,税务机关在销售环节上应加强票据的领、用、存管理,最大限度地掌握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收入情况,据此审核企业纳税申报的真实性。
二是加强合同的审查。对购销合同内容、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通过审查开发项目合同,核实房地产开发方式 ,防止房地产企业“张冠李戴” 偷逃税款;通过审查购货(原材料等)合同,核实成本的实际开支情况,防止利用假合同、假信息虚增成本;通过审查房地产销售合同,掌握销售收入、付款方式等情况,防止纳税人取得收入不及时或不入账的行为。
三是是加强收入、成本核算的审查。加强对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材料费用等账目的审查,审查成本费用的真实、合理、准确、合法,以杜绝企业多列费用,虚增成本,偷逃企业所得税;加强对预收帐款、应收帐款、其他应付款、应付帐款等往来帐目的审查。规定所有房地产企业每月必须将预收帐款等往来帐目的全部数据形成情况报告、及增减变化原因上报主管税务机关,以杜绝企业利用往来帐目调节税收的不法行为。此外,在书面资料审核的基础上,还要经常通过实地走访获取有关信息,避免征管上的盲点。
(五)加大处罚力度,打击偷逃税行为
首先对经查实的偷税行为,税务机关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该处罚的处罚,该曝光的曝光,该移送司法机关的移送司法机关,杜绝以罚代刑,从而消除纳税人在偷税时的侥幸心理,充分发挥税务稽查的威慑作用。其次实行偷逃税企业定期公告制度,房地产企业担心被公告后影响其诚信度和企业形象从而不敢肆意偷逃税款。最后出台相关配套规定,对凡是偷逃税款达到一定数额的企业不得办理银行贷款,已办理的取消其贷款资格。
(六)提高征管人员业务水平,培养高素质的征管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