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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信息精选(九篇)

大气污染防治信息

第1篇:大气污染防治信息范文

关键词:金华市 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 现状 创新措施

中图分类号:U4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4)11(c)-0103-02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机动车保有量与日俱增。据统计,目前金华市机动车总数已超100万辆,并且这一数字还在以每年新增约16万辆的速度逐年高速增长。机动车尾气对大气造成的污染也日益加重,机动车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已经占了城市空气污染物的近30%,大气中的PM2.5约1/3来源于道路源污染。因此,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对深化金华市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都具有重要意义。

1 金华市打出“六记重拳”全面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

(1)创新模式,完善排气检测体系。截至2014年6月底,全市具有环保检测资质的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已覆盖7个县(市、区),共计9家、29条检测线,其中已建设升级为简易工况法检测线的有20条;市区、兰溪、永康、武义等地均已启动排气检测机构扩建和检测方法升级,以满足国家、省排气检测的要求;义乌市于2013年8月份在全省率先进行了路上排气遥感检测,翻开了金华市机动车排气路检崭新的一页。

(2)精心部署,开展环保标志核发。金华市环保标志核发工作于2013年7月15日,全面实施。之后通过开通机动车环保标志委托申领双向快递(EMS)平台、简化环保标志申领方法、设立移动申领窗口、增加临时工位、延长工作时间和开设代办服务等一系列措施,方便车主首轮申领环保标志。截至2014年6月底,实现了全市全覆盖,共核发环保标志80多万张,核发率已超80%。

(3)有序推进,落实区域限行管理。市区车辆区域限行,2013年11月4日公告,12月10日起市区一环内对黄标车实施限行;出台“黑烟车”举报办法,鼓励市民举报限行区域内的“黑烟车”;抓好限行区域的路查监管工作,开展公安、环保限行路查劝导宣传行动;落实环保标志管理执法,2014年5月29日再度执法公告,7月1日起实施执法。截至2014年6月底,金华市已实现了市区和所辖7个县市黄标车限行措施的全实施。

(4)管促并举,督促车辆注销淘汰。一方面严格落实国家车辆注销淘汰规定,实行强制淘汰;另一方面按照于2014年7月出台《金华市区黄标车淘汰补助实施办法》实施机动车淘汰补助,“管、促”并举的推进高污染机动车尽早更新淘汰。截至2014年6月,全市2014年上半年已淘汰黄标车近9000辆。

(5)严格规范,提升车油质量标准。于2013年7月1日向社会公告,明确在金华市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注册登记和转入登记的机动车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现阶段相应的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同时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推动实行了车用汽油国Ⅳ标准,并积极向出租车和公交车等高频使用的车辆推广清洁燃料和替代燃料,推进广泛普及甲醇汽(柴)油和混合动力公交车。

(6)奖督结合,推进油气回收治理。截至2013年12月底,全市284家加油站,除搬迁的27家之外,均已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程建设;57辆油罐车,已全部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程建设;3座储油库,其中2座已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程建设、1座已关停汽油储油业务。

2 目前金华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法律法规未健全、难操作

目前,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适用的法律法规,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一部上位法。其他《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实施细则》和《金华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虽然明确了工作任务目标,规范了各部门职责,但由于属于行政规章,法律效率低,部门约束力差,已远远不能适应当前形势的需要,致使出现机动车排气检测规定与安全检测规定互相矛盾、3个机动车年检周期未年检车辆强制注销的判定标准不明确的现象,从而导致金华市在各部门协作联动和工作整体推进中问题较多。

2.2 协作机制未形成、缺合力

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公安、交通运输、环保等多个部门,而任何一项工作都需要多部门配合,共同协作。但目前各部门间自上而下的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协作机制尚未形成,且上级部门对各自相关工作未给出明确的指导实施意见,致使基层部门工作开展缓慢且相互间步调不一致,从而导致整体工作部门联合推动困难,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合力难以形成。

2.3 思想观念认识浅、不重视

多年来政府和广大群众关注最多的是工业污染对环境的影响和破坏,但对近年来日益严重的机动车尾气污染,却没能引起足够的重视关注,致使个别县(市)工作不积极、措施不到位,部分群众不理解、不支持,造成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在推进过程中困难大、问题多。

2.4 机构队伍欠完善、不齐备

目前,全市仅市本级和所辖义乌、浦江单独成立了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机构,且各县(市)从事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的人员普遍较少、流动也大。除此之外,金华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系统性工作刚起步,从事机动车排气检测和油气回收治理等这些专业技术性较强工作的专业人员也很匮乏。

3 创新六大体系,构筑六类监管,全面强化金华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

下一步,金华市将创新出“制度规范化、考评制度化、工作信息化、部门协作化、队伍梯队化、宣传系统化”六大体系,构筑起“精细化、奖惩式、自动化、联动制、持久型、公众性”六类监管,全方位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

3.1 建立制度规范化体系,实现精细化监管

(1)出台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管理规定。该规定旨在对全市排气检测机构建设规划编制,以及排气检测机构的委托、续延、变更和责任、义务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明确和规范,使金华市机动车检测机构开展机动车排气检测工作从申请资质、变更续延,到能力建设、日常检测,再到内部管理、外部监督均有规范可执行。

(2)制定车辆排气维修管理规范。结合金华市实际编制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维修管理办法。该办法将明确从事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维修业务的维修机构所应达到的等级标准和所应执行的标准规范等。并把维修机动车排气污染的技术性能指标纳入维修质量保证体系,排气维修列入车辆维修单位二保内容,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排气维修,完善对车辆排气维修行业的准入与管理,确保排气超标车辆能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维修。

(3)编制油气回收治理工程运行监督管理制度。明确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程各项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状态和日常运行标准,列出治理单位和业主应建立的运行管理制度、台账体系和人员监督备案机制,并要求各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业主对油气回收治理工程要开展日常运维巡查和年度检测工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制度的出台利于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业主按规定落实油气回收治理工程日常运行,便于环保部门监督管理操作,助于保障油气回收治理设施长期稳定正常运行。

3.2 建立考评制度化体系,施行奖惩式监管

(1)拟定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考评办法。对全市具有资质的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开展每季度一次的日常监督检查和每年一次的年度考核考评,并将监查考评结果作为环保检测资质续延、扩建和开展特定业务的评判依据,对监查考评结果不合格的检测机构将给予一定业务工作限制;对监查考评结果优秀的检测机构将授予先进检测机构称号,同时给予相应奖励。以此来确保检测机构按规范开展排气检测工作。

(2)拟定车辆排气污染治理维修机构考评办法。采用自查和抽查、排气污染治理维修考评和其它维修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具有二类以上资质的机动维修机构开展考评,并将监查考评结果作为机动车维修资质续延、升级和维修业务扩展的评判依据,对监查考评结果不合格的维修机构将不予续延资质;对监查考评结果优秀的维修机构将授予先进排气维修机构称号,同时享有优先升级维修资质或扩展维修业务的权利。以此来保障维修机构按规范开展排气污染治理维修工作。

3.3 建立工作信息化体系,打造自动化监管

(1)完善机动车排气检测和复检监控系统。使系统能全程视频监控检测机构检测行为;能随时查询车辆检测数据和通过率,以及复检车辆排气维修信息;能即时查询各检测站设备运行情况,各站、各条检测线检测人员开机、校准、运行及检测数据报告和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能通过输入车辆牌号,远距离调用车辆检测数据及检测时间等资料;能自动存储检测车辆和复检车辆排气维修资料;能自动生成检测设备运行维修记录汇总报表;能自动告警提醒有异议的数据记录及可能存在的问题。

(2)部署机动车环保标志验证系统。在新购、转入机动车领取车辆悬挂车牌和核发年检合格证书的窗口部署与车辆管理系统联通整合的环保标志验证系统,并依托该系统建立环保标志前置审验机制。即通过扫描环保标志上印制的二维码,读取车辆环保标志信息进行验证,只有在环保标志通过验证后,方可通过年检。

(3)建设非绿标车区域限行车辆查控系统。建立公安、环保机动车非信息及时共享机制,并向现有道路交通监控平台和“警务通”系统中即时导入环保标志信息,同时增加监控平台和“警务通”的限行区域自动识别和车牌筛选、抓拍等功能,建成限行区域监控网络和车辆查控系统。

(4)开发车辆尾气治理监管系统。对现有系统进行拓展,增加整合排气检测和复检监控及车辆尾气治理监管功能模块,并通过信息数据交换,实时同步具有车辆尾气治理资质的维修厂的控制参数、维修项目表以及维修车辆的有关数据;及时跟踪高排放车辆的维修记录,记录包括故障原因、处置措施、处置时间等信息;按时出具维修报告;及时上传至环保和交通运输部门。实现对车辆尾气治理信息的跟踪与采集,进一步规范车辆排气维修和复检工作。

(5)应用机动车排气遥感监控和集中地抽检系统。将机动车排气遥感监控和集中地抽检系统,分别与环保部门机动车排气检测监督管理和环保标志管理信息系统及公安部门车辆管理系统联网。在开展道路尾气监测时,应用遥感监控系统,以避免道路拥堵;在同步开展集中停放地尾气监测和安全检测时,应用集中地抽检系统,以实现高效便捷。

(6)研发黄标车淘汰管理系统。该系统作为机动车排气检测监督管理和环保标志管理信息系统的一个子系统,与公安部门车辆管理系统及商务部门车辆报废管理系统数据共享,实现对通过政府补助、注销转出、主动报废和管控倒逼等措施淘汰黄标车的实时分类统计分析和自由跟踪监控管理,为黄标车治理淘汰任务完成情况提供实时报告和及时预警,为政府工作决策提供信息辅助和数据支撑。

3.4 建立部门协作化体系,落实联动制监管

(1)联合实施高排放车管控。针对黄标车淘汰,由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向环保部门提供各自所属和监管车辆信息,环保部门根据相关标准规范梳理出黄标车信息,并协助其督促淘汰;针对“黑烟车”举报,在根据举报办法采取限期接受排气检测和维修的基础上,由环保部门向相关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通报其管辖范围内被投诉举报的“黑烟车”信息,再由其落实进一步的管理监控或淘汰更新措施。形成“所属部门直接管理、环保部门辅助监控”的高污染排放车辆联合管控机制。

(2)合力强化标志管理执法。公安交警部门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执法,并适时会同环保部门开展机动车尾气排放的抽检监察。

(3)协作开展运行管理监查。由环保、交通运输、商务、质监等各相关部门遵循各自监管职责,分别牵头,联合其他部门对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尾气治理维修厂和各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治理回收工程开展定期日常巡检和不定期突击检查,对检查的情况记录评分,发现的问题限行整改,违法的行为依法处理,并及时落实后督查工作。

3.5 建立队伍梯队化体系,着眼持久型监管

(1)实现机动车污染防治管理机构市县全覆盖。在各县(市、区)单独设立机动车污染防治管理及技术机构,配备充实的专职人员,建立一支既懂行政和法律知识,又精通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业务的队伍。

(2)组织相关学习培训活动。不定期组织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排气检测技术、尾气治理维修、油气回收工程运行维护等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活动。组织省内外考察,学习工作经验,进一步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3)开展调研和民主恳谈。采用发放调查问卷,走访交流,邀请座谈等形式,就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问题进行深入的调研,帮助基层环保部门切实解决困难。认真梳理调研对象提出的建议和建议,帮助改进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

(4)成立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相关课题研究小组。启动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相关课题研究,通过推荐选拔,抽调各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排气检测、尾气治理维修、油气回收治理机构和相关职能部门人员成立相应课题研究小组进行课题研究,在为金华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决策支撑的同时,也进一步培育增强金华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人才队伍。

(5)组建机动车排气检测协会。协会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全市各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共同参与组建,以“服务会员、服务行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为宗旨,实现协会增进检测机构交流合作、维护检测行业合法权益、推动检测质量技术进步的作用。

3.6 建立宣传系统化体系,开展公众性监管

(1)编印资料手册宣传。组织印制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知识读本,编发宣传资料和相关政策解读宣传页,分放在车管所、机动车检测机构和环保标志申领窗口供车主取阅。

(2)借助社会团体宣传。与金华市各大车友会联合,发动车友积极参与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并通过合作开展绿色行车、宣传巡游和环保车展等活动向广大公众发放宣传材料,解答提问。

(3)组织主题活动宣传。一是设置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开放日。二是组织绿色低碳骑行活动。三是实施黑烟车有奖举报活动。

(4)利用多种媒体宣传。除了新闻媒体和平面媒体,还积极借助新兴媒体,利用公安短信平台及“金华市环保局”等官方微博和微信信息,达到滚动宣传的效果。

(5)依托网站互动宣传。在金华市人民政府和金华市环保局等门户网站上及时上传政策法规、重要信息和宣传知识等,并开展“网上座谈”和“网上对话”等互动活动,切实发挥好网站互动宣传的优势。

参考文献

第2篇:大气污染防治信息范文

北京风光,千里朦胧,万里尘飘,望三环内外,浓雾莽莽,鸟巢上下,阴霾滔滔!车舞长蛇, 烟锁跑道,欲上六环把车飙,需晴日,将车身内外,尽心洗扫。空气如此糟糕,引无数美女戴口罩……

今年全国两会上,环境保护话题成为最热门话题之一,代表和委员的议案提案和建议强烈而迫切。

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权入宪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这同党的十报告一脉相承。“生态文明”也成为2013年全国两会热词。

安徽代表团在《关于设立“美丽中国”区域实现模式滁州试验区的议案》中指出,建设美丽中国既要有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更要有试点经验和板块突破,建议设立“美丽中国”区域实现模式——滁州试验区。据介绍,滁州是安徽的东大门,西接中西部地区,东邻长三角,地跨长江、淮河两大流域,地理和生态环境兼具多样性和典型性特点。

在安徽代表团小组审议中,六安市市长毕小彬代表建议中央财政加大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铜陵市委书记宋国权代表建议制定资源枯竭型城市生态环境修复扶持政策。池州市市长赵馨群代表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建议国家出台差别化政策,对于生态建设领域和项目给予资金和税收上的优惠,“用利益导向推动生态建设,推动低碳城市建设。”

这一话题也在贵州代表团引发热议。中共十八届中央委员,贵州省委书记赵克志代表建议进一步实施退耕还林政策,治理石漠化、沙漠化,同时强化环境执法。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代表针对贵州生态脆弱的实际,建议中央预算安排考虑贵州的情况,加大支持力度。

在河北代表团分组审议中,承德市市长赵风楼代表说,应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产业,加强生态环境文明建设。河北农业大学校长王志刚代表建议,加强对京津冀地区生态资源承载力的研究,促进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

来自广东团的王如松代表希望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权写入宪法。“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特别是在节能减排、优化国土空间、提高防灾减灾能力,以及保护海洋环境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但是,从长远来看,要让享有美好环境成为每个公民的权利,让保护环境成为每个公民的义务,还是有必要将相关内容写入宪法。”今年65岁的王如松是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已致力于生态环境研究数十年。在他看来,入宪是转变一些地方政府“GDP至上”发展方式,从源头上治理生态恶化的需要,“在一些地方,口号是生态,行动是经济。干部考核主要看经济成绩”。

“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充分保障公民的环境权。”王如松认为,环境权是公民在安全、健康的环境里生活的权利,是免于环境污染和破坏的权利,是基本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将环境权写入宪法,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必然要求。在他看来,环境权入宪是国家保障人权和履行国际义务的需要,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已包含环境权的实质内容和要求;有助于受害者维权,有利于单行法中对环境权进一步细化,使公民正当环境权益得到维护,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可以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等。

王如松表示,在他领衔、陈敏等代表附议的《关于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权入宪的议案》中,建议宪法“序言”第七自然段“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改为“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协调发展”;宪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后增加:“人人都有在安全、健康的环境里生活的权利,同时也有为当今和后代保护和改善环境的义务。”

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

到3月11日大会规定的议案截止时间,全国人大代表共提出议案401件,其中有关立法方面的393件,监督方面的5件,其他方面的3件。有关环境保护的立法提案成一大热门。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古今来律师事务所主任吴青表示,“为了建设美丽中国,应尽快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吴青早在当广东省人大代表时,便对土壤污染问题作过深入调研。她向记者列举了近日互联网上被关注的“中国癌症村地图”,来说明土壤污染的危害。“环保公益人士制作的图表中,村子数量被认为超过200个,这说明土壤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危害何等严重。”吴青解释说,各种有害物质在土壤中积累后,被植物或者动物、禽类吸收,间接被人体吸收,危害人体健康。

在议案调研中,吴青遇到很多困难:相关土壤污染数据无法获得,因此土壤污染产生的危害情况无法了解得更详细、深入。她从环保部的《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国务院印发的《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及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等文件中感受到环保现状不容乐观。“最大的问题在于,现行有关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分散而不成体系,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吴青认为,宪法、侵权责任法、刑法、农业法、环保法、土地管理法等主要保护的是农业用土壤污染防治,均未全面覆盖各类用地保护,特别是法律责任方面,规定明显不足。

据悉,环保部已于2012年初启动了土壤环境保护法规的起草工作。在议案中,吴青等代表建议建立土壤污染标准、污染风险评估、污染检测、污染治理与修复、公众参与等制度,明确土壤污染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治理大气污染刻不容缓

农工党中央的提案指出,目前我国“污染减排手段”与“空气质量改善”严重脱节,建议各级政府建立PM2.5监测、评价及考核的具体规范,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实行党政领导干部行政问责。

我国污染物防治目前实行的是属地控制,但现在出现的综合性污染、复合型污染则是由区域共同作用形成的,按行政区防控大气污染的方式不尽理想。3月5日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提出,加强PM2.5监测和信息,实施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开展区域联防联控。

如何开展区域联防联控?全国政协委员、河北省政协主席付志方建议,由国家大气污染治理主要责任部门牵头,有关部委和相关省市共同参与,明确责任主体,通盘研究、规划。同时,对污染联防联控工作的所有方面与预期目标作出全面安排,其中能源结构、产业结构、消费结构调整以及生态环境建设等内容要有刚性的量化指标。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口腔医院教授俞光岩在这次两会上也重点关注治理大气污染问题。他建议,由环保部、卫生部、科技部共同设立空气污染与人口健康专项科研项目,研究城乡空气质量与相关疾病的关系,提高与空气污染相关疾病的防治水平。

全国政协委员、贵州省政协副主席谢晓尧认为,防治大气污染,应大力推进完善相关立法工作。

谢晓尧建议尽快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完善配套法律法规,构建适合我国发展阶段的、适度超前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律体系,“通过完善立法,严格依法追究污染者的环境责任”。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朝阳糖尿病医院院长王执礼委员建议,将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环境质量改善的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绩效评定的重要依据,严格实行空气污染行政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制定单行的环境损害赔偿法,明确环境损害责任承担主体、赔偿责任范围、责任承担方式、救济途径等基本制度。将环境和生态系统的公益损害与公民的私益损害,列入赔偿范围。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董事长徐龙认为,在大气污染形势严峻的情况下,加快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法已刻不容缓。徐龙说,1987年制定、1995年和2000年两次修改过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主要存在6方面不足:立法理念上,过于依赖行政手段,缺乏从源头、全过程控制大气污染的理念;重要制度及标准缺失,缺乏可操作性;没有建立环境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缺乏问责条款;机动车污染监管不够得力;法律责任部分多为刑事责任,过于单一、僵化,实施效果不理想;信息化治污有待加强。徐龙认为,现行大气污染法缺乏治污信息公开的规定,导致实践中信息监测及公布手段单一、渠道狭窄、僵化,无法有效借助互联网、云计算等先进技术。

记者看到,徐龙等代表在《关于加快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议案后附上了大气污染防治法草案,共8章137条,而现行大气污染法仅7章66条。该议案主要修改内容为:完善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完善机动车污染防治规定、建立政府环境问责机制、建立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等。

全国人大代表、中科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建议:将水利、环保、国土资源中涉及环保的相关职能合并在一起,赋予大环保部更多职能与权限;之后,实现环保部门的垂直管理,让相关政策真正落地。

有评论认为,虽然环保部门一路从环保局升格到环保总局,直到环保部,但一直以来,环保部门是缺乏强硬执法手段的“软衙门”,这种局面必须得到改变,正在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有必要授予环保部门强制执法权,让环保部门成为对污染企业拿得出强力反制手段的“硬衙门”。环保部门的确应被授予更大的权力。 另一方面应该发挥公众监督污染、监督监督者的作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益诉讼应该“松绑”,让民间力量通过诉讼、索赔,对污染企业形成有效的震慑。

联防联控跨省水污染

第3篇:大气污染防治信息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按照《应急方案》的要求,根据我局职能,认真做好空气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最大可能的改善我区空气质量,保护群众身体健康。

二、工作重点

(一)履行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指挥部办公室)职能,协调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建立重污染天气空气质量保障应急联动机制,协调各成员单位在持续出现重污染天气时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落实相关应急措施;做好区指挥部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

(二)落实相关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以减少影响空气质量指数的污染物排放为主线,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重点大气污染源监管机制,监督重点大气污染源落实限产限排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三)加强空气质量的预测、监测工作;完善空气质量信息报告机制;实时空气质量数据及健康防护提示;协调有关部门在持续出现严重和极重污染天气时,通过政务微博、手机短信等方式加强空气质量及应急措施等信息的。

三、组织机构

为保证本方案的实施,区环保局设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领导小组),刘立正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为环境管理科、环境监察大队、局办公室、法规宣教科、生态科、计财科负责人。局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本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境管理科,董志新担任办公室主任。

四、职责分工

环境管理科:负责协调区局各相关部门、科室建立重污染天气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机制;组织协调各部门、科室及单位在出现重污染天气时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开展工作;承担区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同区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的联络工作。会同监察大队制定限产限排企业名单及限产限排内容,并根据企业状况,及时调整限产限排企业和限产限排内容;在出现持续重度污染、严重污染、极重污染天气及时通知环境监察大队采取应急监管措施;

办公室:负责收集上级环保部门下发重污染天气启动和解除通知,及时向局领导小组组长汇报。

环境监察大队:负责对燃煤锅炉、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在持续出现极重污染天气时向相关区控企业发送限产限排通知,并监督其落实;监督超标排放和不正常使用治污设施的企业进行停产整改;对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察。在出现持续极重污染天气时下发企业限产限排通知。

法规宣教科:负责与区委宣传部及新闻媒体的联系协调,组织做好信息和新闻报道工作。

生态科:利用手机短信及时全区空气质量、健康防护提示及应急措施等信息。

计财科:负责全局参加应急工作经费保障。

五、工作机制

根据空气质量预测结果,当全市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重度(201-300)及以上,同时未来48小时将持续出现重度污染天气、严重污染天气、极重污染天气时,按以下程序开展工作。

(一)环境管理科在收到市环保局关于启动持续重度污染、严重污染、极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的通知后,要立即向局领导小组报告;在局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要在半小时内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提出实施重度污染、严重污染、极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的建议。

(二)区指挥部同意采取应急措施后,环境管理科以区指挥部办公室名义起草通知,经区指挥部审核后下发至区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通知其落实重度污染、严重污染、极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

(三)环境管理科与相关部门、科室确定重点大气污染源企业,起草限产限排通知报局领导小组批准,监察大队将限产限排通知送达相关企业。

(四)监察大队加大对燃煤锅炉、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检查限产限排企业落实情况,监督未纳入限产限排范围企业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对检查中发现的超标排放及不正常使用治污设施的企业要责令其整改或停产,并依法高限处罚。

(五)环境管理科接到市环保局关于解除重度污染、严重污染、极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的通知后,应立即向局领导小组报告;在局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要在1小时内向区指挥部提出解除重度污染、严重污染、极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的建议。

(六)区指挥部同意解除重度污染、严重污染、极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后,环境管理科以区指挥部办公室名义起草通知,经区指挥部审核后下发至区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解除应急措施,恢复常态管理。

第4篇:大气污染防治信息范文

防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关于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相关部署,严格落实《安徽省2021年应对气候变化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21﹞3号),以及我厅会同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的《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等工作要求,为全省持续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做出积极贡献,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继续强化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各地要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百”措施;县级以上主城区内施工现场严禁露天(或未密闭)搅拌混凝土、砂浆和灰土拌合;严控拆除过程中扬尘污染。实现规模以上建筑工地安装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并与属地相关部门联网。

(二)持续提升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质量。根据《安徽省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和《标准》要求,排查和解决标准落实不高、措施不严等问题。指导企业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和完善内部管控机制。配合属地政府做好搅拌站布点规划和取缔无资质搅拌站工作;积极推进建设绿色搅拌站建设;实现搅拌站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全覆盖。

(三)持续推进城市道路扬尘管控。各地要加强城市道路扬尘管控工作,采取有效的降尘及防尘措施,降低道路扬尘。大力推进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市场化、专业化、标准化,持续加大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推进力度,提高城市建成区和县城道路机械化清扫率。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

1.压实监管部门职责。按照省大气办《关于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有关工作的通知》(皖大气办〔2017〕27号)(简称27号文)要求,各市要落实市政道路(含轨道交通)、国有投资建筑工程、拆除工程等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监管部门及层级监管责任。建立扬尘防治“三单制台账”(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实施清单管理。同时,市级监管部门要落实辖区内县(区、开发区)监管部门“三单制台账”全覆盖,按月更新“三单制台账”。

2.强化各方主体落实扬尘治理主体责任。各地主管部门要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按照《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定期检查施工现场落实扬尘防治措施情况。严格检查建设单位落实扬尘防治工作方案和扬尘防治费支付情况,确保经费按时拨付,未落实扬尘防治措施的新开工项目要暂缓开工。

(二)强化扬尘防治薄弱环节监管全覆盖

加强对各类园区(含自贸区)的扬尘污染防治监管。加大对市政道路(含轨道交通)、政府投资建筑工程(含未批先建)和拆除工程(含未批先拆)巡查力度。严格按照《标准》要求,督查建设单位在开工和拆除前组织编制并上报扬尘防治专项工作方案实际落实情况;施工单位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监理单位扬尘防治监理责任落实情况。对扬尘防控措施不到位的项目,要加大监督整改力度;对屡改屡犯、消极整改、拒不整改等情节严重的责任单位,要加大处罚力度。

(三)推进扬尘防治差别化管控

要结合《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污染天气建筑扬尘防治应急预案》和本地实际,强化部门联动,加强与生态环境部门协调联动,在属地大气办统一指挥下,互通工作信息,做好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分级分类管控,在重污染天气管控时严禁“一刀切”。注重奖优罚劣,差异化管理,对扬尘治理成绩突出的工地,优先推荐申报文明示范工地、省市优质工程等。

(四)提高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信息水平

积极推动“智慧工地”建设,推广和应用先进的扬尘防治技术和设备,发挥科技在扬尘防治中的作用,提升施工现场文明和智慧化施工、信息监管水平。按要求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鼓励市本级建立统一监管平台,实现超标预警,远程控制施工现场降尘设施联动自动降尘。建筑工地出入口安装的视频监控系统对车辆冲洗情况可进行核查,视频监控资料需保留1个月,供监管部门核查和倒查。

(五)持续提升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质量

一是对照《安徽省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和《标准》进行全面排查,建立“三单制台账”,对照台账问题,按期整改。解决好已建料场大棚规模不能满足产能需求,铲车作业区无抑尘措施,筒仓和搅拌主机收尘不符合强制性脉冲除尘设施要求,废水废渣管控不严等问题;指导企业健全内部各项环境管控制度。二是搅拌站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全覆盖,并与属地有关部门联网。三是推进绿色搅拌站建设,新建、迁建搅拌站鼓励按照绿色搅拌站要求建设,扶持有条件搅拌站改建为绿色搅拌站。各市应出台绿色搅拌站建设激励机制,引导和扶持绿色搅拌站健康发展。四是配合属地政府取缔无资质搅拌站,按照省大气办27号文要求,做好无资质搅拌站摸底排查上报工作。

(六) 加强道路扬尘综合整治

持续加大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推进力度,提高城市建成区和县城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城市重点区域全面实施道路湿扫、吸扫作业,城市主要道路机动车道每日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进行洒水降尘或者冲洗,提高城市道路保洁质量和效率,有效控制道路扬尘污染。严格渣土运输处置监管执法,充分发挥数字城管平台作用,加强渣土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

(七)推广新型绿色建造方式

加快完善装配式建筑技术标准体系,加强部级装配式示范城市、基地建设指导和监督,坚持质量安全和宜装配则装配原则,因地制宜选择适合本地区的钢结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等装配式建筑技术,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培训宣贯。2021年是大气污染防治“十四五”开局之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大气污染防治主管部门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强化对扬尘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实现扬尘治理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要认真组织,深入到企业和施工现场宣贯《标准》和《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用好农民工夜校,对照《标准》边学边改,使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和广大从业人员人人知晓,提高扬尘防治行为自觉。

第5篇:大气污染防治信息范文

关键词:污染源;在线监控;监督管理

中图分类号:TE08文献标识码: A

1环境污染源的研究内容

(1)大气污染源.(2)水污染源状况.(3)固体废物污染源.(4)种植业污染源对环境的影响.(5)畜牧养殖业污染源对环境的影响等等。 以下就这些方面对其防治方法进行了阐述,并对其监控进行了探讨。

2各污染源污染所采取的方法

2.1大气防治方法 .(1)加强大气监测,大众媒体监督;(2)促使企业进行工业改造,加大环保投资;(3)控制交通污染源和生活污染源;(4)选好树种,搞好卫生防护林的营造与管护。

2.2 针对水体污染的对防治。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尽快实现从末端治理向源头和过程控制的战略转移,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综合治理点源、面源和内源污染,高度重视污水再生利用。同步规划和建设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实现由单一的污水处理达标排放向污水综合利用转变。

2.3 固体废物的防治方法。(1)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全名环境保护意识;(2)逐步推进固体废弃物排放收费制度;(3)实行工业企业固体废弃物排放许可证制度;(4)积极推行ISO14000生命周期思想。

2.4土壤种植业的治理方法 。(1)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2)积极指导农民科学施肥,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提高肥料利用率;(3)普及推广生物防治、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减少农药用量;(4)积极回收农膜,大力推广新型可降解农膜;(5)依靠科学技术,开展生态农业建设

2.5畜牧业污染治理方法 。(1)合理加工日粮,在饲料中减少使用含硫矿物质如硫酸铜和硫酸铁,可降低含硫臭气;(2)添加酶制剂,消除相应的抗营养因子,补充动物的内源酶,提高饲料转化率、减少排泄物;(3)粪便能源化和肥料化,畜禽粪便可以作为沼气池填充原料,经发酵后的残渣返田增加肥力,改良土壤,防止土地板结,减少化肥的用量。

3 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平台的应用

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应用自动控制技术、数据通讯、数据库等技术,建立起完善的数字化环境监控体系,采集具有时效性、可靠性的环境信息,提高信息的利用率,最大化的为环境监测与管理提供及时、准确科学的依据。(1)数据传输方式。数据的传输一般是采用通讯公司的GPRS方式来实现的,该传输方式保证了数据的稳定性、运营费的低廉性的前提下,保证数据传输的安全性。(2)数据传输特点。数据传输具有实时性强;可对监控点仪器进行远程控制、建设成本低;监控范围广、良好的扩展性;系统传输容量大;数据效率高等特点。(3) 污染源监控平台的功能。监测项目类别的界面,实现废水监测、废气监测项目的归类管理;监测类别是对监测项目的一个具体诠释,对污染物和污染物产生的数据进行分类,达到监测数据的要求;权限管理设置是完成对用户访问数据的授权

4 污染源监控设施的监督管理

国家把“促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高度融合”作为“十二五”环保规划的核心思想;让重要的生态系统休养生息;突出强化环境保护的国家意志;对此我们要多研究多重视新技术的应用,努力实现污染源全面监控与完善管理措施。

4.1工况在线监控系统。此系统的建立可以对企业污染治理实行全天候监控,对无组织排放污染源进行有效地定量控制,同时弥补视频监控由于夜晚光线不好的难以取证的不足,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该系统由传感器系统、采集系统、信号分配系统、存储系统、传输系统、中心数据系统平台组成。用户根据需要对现场设备进行配置,对检测频次、通讯延迟、报警参数、通讯参数等各种参数进行设定,并在中心系统平台上显示及控制。

4.2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环境保护部颁布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旨在落实污染减排指标,强化监测和考核体系能力建设工作,加强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根据国家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要求,全国所有重点污染源和重点治污设施,均要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备,并要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加强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

4.3视频监控系统.目的是对重点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状态,检测仪器工作状态等情况的图像监视,对图像数据进行存储,同时将视频信息传输到地市监控中心及省监控中心。系统由摄像机、DVR(视频服务器)等设备,主要完成图像采集、编码和传输等工作。 视频监控设备的功能要求。远程视频监控设备需长时间运行,处理数据量大,因此要求设备稳定性好,运行速度快,达到实时监控效果,需要考虑设备的兼容性和可扩展性。为方便远程视频监控,前端的各种设备如:视频参数、支持的解码器协议要求、录像控制、报警功能等应实施统一管理。

4.4移动车载应急视频监控。(1)移动环境检测车。在环保部门制定的车辆上进行改装,配置移动视频监控系统远端站、350M警用无线集群系统、处理系统等辅助设备,是应急指挥系统的远端移动信息采集平台。(2)5.8G扩频数字微波系统。无需频率申请,系统可靠性高,传输能力强,安装使用灵活方便。(3)监控中心站显示系统。(4)广播系统。在应急通信车上完成现场的宣传广播和喊话。

4.5其他措施.对于一些不具备条件实施在线监测管理的污染源,比如,小型企业,农业,固废等,我们通过污染源调查、污染源评价和污染源控制来完善污染源管理。其中污染源调查是环境保护的基础工作,做好这项工作,有助于掌握污染源的变化趋势和污染物消长规律,结合环境质量监测可以监测量变化趋势,同时采取相应对策,减少和控制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通过污染源调查,可以找出一个区域或一个工厂的主要污染源和主要污染物,资源、能源及水资源的利用现状。为企业技术改造、污染治理、综合利用、加强管理指出方向;为区域污染综合防治指出防治什么污染物,在哪防治;为区域环境管理、环境规划、环境科研提供依据。污染源调查是污染综合防治的基础工作。

4.6监控方面的日常工作.监控日常工作主要包括:企业前端情况的掌握、自动监测数据的处理、自动监测数据的统计分析,环保相关业务的支持等等。(1)企业前端情况主要包括:装机容量,机组情况、机组运行负荷、发电量、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治污工艺、排放口基本情况、设备检修等等。(2)自动监测数据的处理主要包括:数据掉线处理,数据异常处理、数据超标处理。(3)自动监测数据的统计分析包括:联网情况统计、数据传输情况统计、超标分析,总量分析、异常情况分析等。(4)环保相关业务支持包括:环境监察部门、污染控制部门、环境检测部门等提供相关的业务支持数据。

结束语

当前污染源污染日益加剧,通过环境保护部门颁布一系列的保护措施,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污染源污染,合理利用在线监控系统管理模式和自动监控管理模式,可以更有效地发挥其作用,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脚步。

参考文献:

第6篇:大气污染防治信息范文

关键词: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项目资助: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13YJC630196);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HB14GL018);2015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2015030241)

中图分类号:X321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5年9月22日

一、我国区域联防联控机制演化过程

我国区域大气污染联动机制演化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大气污染属地管理模式到“两控区”(酸雨控制区、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的“分区域管理”,再到区域环境保护督察中心设立;第二阶段:从区域环境保护督察中心设立到局部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实践。北京奥运会期间环境保护部与北京及周边六省区市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完成奥运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开启了我国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新模式;第三阶段:从局部区域、临时性的实践活动上升到国家层面的重点区域联防联控长期规划,并开始付诸实施。2010年国务院转发的《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是我国第一次提出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制度。也就是说,解决我国区域大气污染问题,应当走点源防治和区域联防联控相结合的立法路径(常纪文,2010)。2012年国务院批复的《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是我国第一次以全国五年规划形式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制度。但是区域联防联控仅局限于规划的编制,缺乏持之以恒的行动力(柴发合等,2013)。2013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立了我国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新模式。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分别于2013年10月、2014年1月开始启动区域大气染防治协作机制,但具体的联动内容、联动措施、联动执法等方面的长效机制都还很不完善,联动工作进展缓慢。

二、河北省大气污染原因分析

(一)城市内源过量排放污染是河北省雾霾爆发的决定性因素。河北省的内源污染主要来自煤烟型污染源、石油型污染源和扬尘型污染源。

1、煤烟型污染,主要由工业、电厂、垃圾焚烧、小锅炉、餐饮业、居民生活等炉窑燃煤释放出的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等一次污染物,以及由这些污染物发生化学反应生成的硫酸盐、硝酸盐等二次污染物。首先,以煤炭为主要燃料的能源结构导致煤烟型污染严重;其次,工业排放的二氧化硫、烟(粉)尘是煤烟型污染的首要来源;再次,工业污染主要集中在火电、钢铁、水泥、有色、化工、石化六大行业。最后,餐饮业及市民生活排放对PM2.5亦有重要贡献。2012年河北省常住人口7,280万人,目前市民生活燃料主要是煤气、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煤气和液化石油气的用户和用量家庭仍然占有较大比重。

2、石油型污染源,主要是机动车尾气排放,尤其是高污染的“黄标车”排放。一是巨大汽车保有量导致大量尾气排放。2012年河北省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总量647.8万吨,全国排名第一,其中排放颗粒物7.42万吨,占全省颗粒物排放总量的5.05%,排放氮氧化物56.18万吨,占全省所有行业氮氧化物排放量的31.13%。同时,由于城市道路拥堵严重,低速、怠速等产生更多有害气体和细颗粒物,使污染严重;二是长期存在的“黄标车”是各类机动车污染排放的最大“制造者”,全面淘汰“黄标车”,可降低PM2.5浓度9%~10%。河北省的“黄标车”总数105万辆左右,却占了80%左右的机动车污染排放。与国IV标准车辆相比,“黄标车”排放高出5~10倍;三是燃油品质较低是造成机动车污染严重的重要原因。巨大的机动车燃油消耗制造的尾气污染非常可观。

3、扬尘型污染,主要来自城市施工建设。2012年,全省各种房屋施工建设、道路建筑工程,缺乏有效扬尘管理的巨大施工量从土方作业、堆场、渣土运输等多方面制造大量扬尘,雾霾的污染源中约10.35%来源于工地扬尘。

(二)外源输入污染是河北省雾霾爆发的重要因素。河北省属于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气候,大部分地区四季分明。有利于气态污染物朝颗粒状污染物的转化和累积,且秋冬季节多西北季风,容易受周边城市传输的影响。PM2.5污染物由于粒径小,易漂浮在空中随风传输。经分析2013年10月~12月河北省与周边城市PM2.5爆发规律发现:河北省与华北区域内其他城市大气污染变化过程呈现明显的同步性,重污染天气一般在一天内先后出现,河北省PM2.5浓度与距离较近的北京、天津、济南、太原等城市有较高的一致性。外源输入污染加剧了河北省雾霾污染程度。

(三)内外源共同作用生成二次污染。在内外源共同作用下,大气中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挥发性有机物等多种污染物在一定条件下相互反应,生成硫酸盐、硝酸盐、二次有机气溶胶等颗粒态物质,成为PM2.5污染的重要因素。因此,防控PM2.5污染,不但要减少一次颗粒物的排放,还要降低二次颗粒物前驱体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的排放。

(四)不利天气是河北省雾霾爆发的诱发因素。由于污染物产生量远远大于城市大气环境容量,一旦遇到逆温、静稳、高湿等不利气象条件,污染物不易扩散而累积,马上导致雾霾污染爆发。不利天气只是城市雾霾爆发的诱发因素,而不是决定因素,要想彻底消除雾霾,必须从大量减少内外污染源的污染物产生量。

三、河北省大气污染治理对策建议

综合借鉴国内外区域大气污染治理成功经验,构建河北省大气污染区域环境转移补偿体系,推进大气污染治理联防联控机制,并对管理体制、机制、组织、技术、标准、监测体系、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全面创新以适应新的管理模式。

(一)联防联控机制与目前属地管理相结合。根据区域内不同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与环境污染状况,划分重点控制区与一般控制区,实施差异性管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区域内大气污染减排的责任与主体。环保厅负责制定区域空气质量标准,区域内市级政府负责制定本辖区达标方法与时间表,县级政府负责具体实行并针对本地特殊情况对此进行补充的大气污染防治三级管理体制。

(二)总量控制与质量改善相统一。建立以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的控制、评估、考核体系。根据总量控制与质量改善之间的响应关系,构建基于质量改善的区域总量控制关系体系,实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多污染物的协同控制和均衡控制,有效解决当前突出的大气污染问题。从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物抓起,以点带面,集中整治,着力解决突出大气环境问题。

(三)组建权威的跨市区域环境管理机构。根据大气污染的区域性特征,划定大气污染控制区域,组建河北区域大气污染管理委员会,隶属河北环境保护厅,实行区域联动,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治理、统一监管,增强对区域内各地市的约束力,确保区域内大气环境资源协同管理。并赋予其执法、监督、处罚的权利,通过推行空气质量管理计划、排污许可、检查、监测、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等方式,实现治污目标。

(四)采用行政或税收手段推动市际联防联控机制的协同管理。考虑目前我国大气环境管理体制和政策实施难易程度,采用行政或税收手段推动市际联防联控机制,既能充分利用经济手段发挥区域各地市污染物去除成本差异优势,又具有强制执行、公平感强等优势,考虑到征税立法程序时间比较长,可先以征转移费作为过渡,等排污转移税立法获批后,再用排污转移税取代转移费。在此基础上,应尽快地建立一个跨市的区域级税收征管系统,制定具体的排污转移税征收政策、征收标准和对象、征收资金的征收和补贴办法。

(五)建立统一协调的区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建立河北省区域内地市级政府的联席会议制度下,定期召开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相关部门与区域内各地市级政府参加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主管省级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区域内各地市轮值召开年度联席工作会议,通报上年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进展,交流和总结工作经验,研究制定下一阶段工作目标、工作重点与主要任务。

(六)提升大气污染相关数据统计能力,扩展统计范围,加强统计水平,实现信息共享。建设河北省区域大气污染相关数据库,确保数据的时效性、真实性、全面性和一致性,为科学政府决策的提供保障。首先,要确保统计数据的全面性,强化全方位、多角度统计,只有真实的数据经过计算才会真实的反映实际情况,真实的数据是决策科学的保障;再次,要确保统计数据的一致性,区域各地市统计各种数据、各项指标值时口径、标准应一致;最后,要确保统计数据的时效性,适时公布、及时更新并及时通过各种新闻媒体编发报道统计信息,实施宏观调控、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及时的数据支撑。

(七)建立河北省大气污染预警应急机制。加强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大气污染预警体系建设,加强区域内大气环境质量预报,实现风险信息研判和预警。建立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构建区域内地市联动一体的应急响应体系,将保障任务层层分解。当出现极端不利气象条件时,所在区域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实行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源限产、建筑工地停止土方作业、机动车限行等紧急控制措施。

(八)完善区域内大气污染治理法律体系。发达国家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成功经验表明,大气污染的治理,必须是配套体系的多管齐下,除了技术上的保障,还要有立法的配合。而我国现行法律远远滞后于目前大气污染治理的需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不健全,排放限值过于宽松等,积极探讨、完善具有河北省特色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律体系迫在眉睫。

主要参考文献:

[1]常纪文.域外借鉴与本土创新的统一:《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之解读(上)[J].环境保护,2010.10.

第7篇:大气污染防治信息范文

   一、明确任务分工,强化责任落实

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任务,市气象局党组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研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吉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应急管控措施减缓重污染天气影响的指导意见》、《四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文件精神,明确任务分工,成立以局长王喜文为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四平市气象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层层落实责任,市气象台承担重污染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

气象台值班员全天24小时开展空气质量监测、气象监测,预测大气污染变化趋势,当预测重污染天气可能发生时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监测、预报数据信息,为预警、响应提供决策依据。

与铁东区、铁西区政府和区委办公室负责人对接,了解服务需求,已经将两区主要负责人纳入短信平台,出现重污染天气时及时环境专报和预警信号。

    二、完善会商机制

    2014年与环保局签订合作协议以来,气象局先后与市环保局、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建立会商机制。

此次会议后,气象局与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完善日常信息共享及会商机制,每日早8点,气象局向市环境监测站未来72小时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及当前各气象因子数据,环境监测站为气象局提供各种空气污染物浓度及当前AQI。当监测或预测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时,启动临时会商,双方主要负责人参与研判,共同相关信息和预警信号。

三、制作秸秆焚烧预报

近几年四平地区雾霾天气频发,其中一个因素是肆意焚烧秸秆,气象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相关文件要求,密切配合市委市政府、农委等部门开展秸秆焚烧预报工作。相关部门按照气象部门提供的指导预报,有针对性的对秸秆焚烧进行规划和禁止,有效缓解因秸秆焚烧造成大气污染。

四、业务能力稳步提升

按照中国气象局《全国空气质量预报业务实施方案》要求,从2013年9月5日起,吉林省正式开展空气质量预报业务工作。四平市气象局从2013年11月5日起开展环境气象预报预警业务,并建立《四平市气象局环境气象预报预警业务流程》,该流程从环境气象内容、环境气象预报、环境气象制作、环境气象、预警、保障措施等六方面进行规范,预报人员严格遵守业务流程开展环境气象预报预警工作。

气象局加强环境气象综合监测分析技术和环境气象发生发展机理研究,开展环境气象天气的影响分析评估,逐步建立环境气象天气概念模型和客观预报方法,切实提高监测分析水平和预报能力。2016年自主研发“四平市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预警系统”。2017年1月1日正式投入使用,目前该系统使用良好,随着新的资料进入,该系统也在不断更新和完善。

五、重污染天气应对情况

    当出现重污染天气时,气象局与环保局加密会商,研讨下一步天气变化及应对措施,及时响应预警信号,启动应急响应,同时24小时加密观测,预测未来短时临近天气变化趋势。

第8篇:大气污染防治信息范文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和环境发展全局,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建设“首善之区”为目标,巩固**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的工作成果,进一步解决**市饮食服务业油烟废气与噪声污染扰民等环保热点、难点问题,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和谐舒适、清洁安静的工作与生活环境。

二、整治目标

贯彻执行《**市**8-2010年空气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有关加强饮食服务业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建立健全饮食服务业新建项目并联审批、污染投诉信息共享、违法行为联合查处3个工作平台;完善饮食服务业布局规划,确保饮食服务业布局既便民又不扰民;依靠管理创新,提高管理水平和质量,实现饮食服务业污染从末端治理向全过程防治转变;整合各部门力量,集中实施饮食服务业污染防治;加大执法力度,严查饮食服务业户污染扰民行为,逐步整治不符合《**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污染扰民严重的饮食服务业户,力争一年初见成效,两年明显好转,三年步入正轨,并形成长效机制,确保饮食服务业污染扰民现象得到明显改善。

三、整治范围及时间

整治范围包括全市10区、2个县级市范围内的饮食服务业户,整治时间为**8年至2010年。

四、工作思路

将饮食服务业户分为新建和已建成两类,重点整治居民楼下的饮食服务业户。解决饮食服务业户污染扰民,主要把好三个关:一是规划先行,落实好新建楼宇内置饮食业专用烟道;二是商、住分开,严格控制“住改商”的餐饮经营行为;三是使用清洁能源。

(一)按照有利于**经济发展、方便市民饮食、不扰民、不污染原则,积极推进全市商业饮食网点规划的落实;对新报建的饮食服务业项目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从严审批居民住宅区内新开办的可能会产生污染的饮食服务业户,由各相关职能部门从审批机制上联合把关,防止新增污染扰民。

(二)对已建成的饮食服务业户采用分类处理的办法,凡是有群众投诉的一定要依法查处,造成噪声、油烟等污染扰民的,各区、县级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一定要依法严查和纠正。

对无证照饮食服务业户的整治,由所在区、县级市政府负责,依照《关于整治无证照生产经营场所若干问题的意见》(穗府办〔**7〕41号)要求,将无证照饮食服务业按照“规范区”、“引导区”和“过渡区”分别处理,对规范区内的严格查处,取缔利用城区商品房住宅从事饮食服务业项目;对引导区内的农村、“城中村”无证照饮食服务业户加以引导办证;对过渡区内饮食服务业户依法完善有关手续。

持有证照的饮食服务项目污染扰民的,由经营场所所在区、县级市环保部门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或者整改无效的,由所在区、县级市责令停业或者限期关闭。

五、工作内容及分工

(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饮食服务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告》,构建饮食服务业污染防治合作机制。严格执行《**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依法严把新建饮食服务业项目用地、卫生、环保等审批和营业执照核发关,从源头上杜绝因饮食服务业项目选址不当造成的污染扰民问题。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规划局、卫生局、工商局、国土房管局,各区、县级市政府。

(二)加强对污染饮食服务业户办理企业变更手续的监管。饮食服务业户在接到环保行政处罚之日起至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期间,工商、卫生部门暂缓办理有关该经营场所的工商登记事项、卫生许可等手续。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卫生局、环保局,各区、县级市政府。

(三)严查饮食服务业污染扰民问题。分批开展对无证、无照、超范围、占道经营饮食服务业户的查处和取缔工作,**8年底前,重点整治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的第二批114家饮食服务业户。

责任单位:各区、县级市政府牵头,市环保局、工商局、卫生局、规划局、城管局配合。

(四)加大饮食服务业污染治理力度。**8年底前,督促未安装油烟治理设施的饮食服务业户安装油烟治理设施;因地制宜建立饮食服务业油烟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机制。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区、县级市环保局。

(五)继续推进饮食服务业使用清洁能源工作。**9年底前,结合天然气置换工作,以海珠区为试点,分批推进饮食服务业使用清洁能源工作。

责任单位:市市政园林局、环保局,各区、县级市环保局。

(六)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结合出租屋管理、“住改商”、“五小”、“六乱”整治等工作,协助环保部门解决饮食服务业的规范发展问题;协助处理群众环境污染投诉,提高环境工作实效。

责任单位:各区、县级市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六、部门职责

(一)市环保局。牵头组织全市饮食服务业污染整治工作,制订整治计划,建立饮食服务业污染防治工作制度,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严格把好新建饮食服务业项目的环保审批关;查处饮食服务业户污染行为;组织对饮食服务业专项行动及《关于进一步加强饮食服务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告》的宣传报道工作;深入推进饮食服务业油烟治理,建立油烟治理设施长效管理机制。

(二)市工商局。严格把好饮食服务业营业执照核发关;查处、取缔无照和超范围经营的饮食服务业户;在环保行政处罚之日起至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暂缓办理其经营场所变更工商登记事项;与环保、规划、卫生、消防等部门合作,共同建立新建项目并联审批和污染投诉信息共享平台,联合查处违法行为;在日常巡查中,及时将无证饮食业户名单函告环保、卫生等部门。

(三)市规划局。进一步优化城市布局,配合市经贸委做好落实《**市商业网点发展规划(**3-2012)》的工作,积极推进饮食服务业项目与居民住宅楼分离,建立相对独立、不污染扰民的饮食一条街、饮食综合楼和点档;严把规划审批关,在新建饮食服务业项目使用功能规划审批时,先征求环保部门意见;严把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关,防止因此造成新的污染扰民;与环保、工商、卫生、消防等部门合作,共同建立新建项目并联审批和污染投诉信息共享平台,联合查处违法行为。

(四)市经贸委。联合规划部门,牵头落实做好《**市商业网点发展规划(**3-2012)》,积极推进规划新建社区饮食服务业项目与居民住宅楼分离,建立相对独立、不污染扰民的饮食街(区)、饮食综合楼;配合组织饮食服务业开展有关环境保护行动,引导饮食服务业户落实环保治理工作。

(五)市国土房管局。根据《**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和《关于整治无证照经营场所若干问题的意见》(穗府办〔**7〕41号)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房屋规划用途,把好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关;加强信息化建设,与环保、工商、规划、卫生、消防等部门实现污染投诉信息共享,联合查处违法行为。

(六)市城管办。将饮食服务业占道经营、无证摊档乱摆卖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年度计划并抓好落实;协调、监督市城管局开展饮食服务业占道经营和无证摊档乱摆卖专项整治执法工作;督促下级部门配合开展饮食服务业污染防治工作。

(七)市城管局。查处非法占道经营的饮食服务业户;定期开展饮食服务业占道经营、无证摊档乱摆卖专项整治执法工作;配合环保等部门联合开展饮食服务业污染整治专项执法工作。

(八)市卫生局。严把新建饮食服务业项目卫生许可证核发关;与工商、环保部门联合监管、互通信息;对政府同意关闭的饮食服务业户注销其卫生许可证;查处、取缔无卫生许可证经营的饮食服务业户;与环保、工商、规划、消防等部门合作,共同建立新建项目并联审批和污染投诉信息共享平台,联合查处违法行为;与环保等部门联合开展饮食服务业污染整治专项执法工作。

(九)市法制办。提供有关饮食服务业污染整治中的法律支持。

(十)市整规办。组织协调开展全市整治饮食服务业无证照经营联合执法行动;督促落实《关于整治无证照生产经营场所若干问题的意见》(穗府办〔**7〕41号)。

(十一)市公安消防局。依法对饮食服务业户消防安全严格把关。

(十二)各区、县级市政府。建立本级饮食服务业污染防治工作机构和工作制度;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批开展对辖区内无证、无照、超范围、占道经营饮食服务业户的查处和取缔工作;以街道为单位督促辖区内饮食服务项目整改及办理有关手续;基层组织结合出租屋管理、“住改商”、“五小”、“六乱”整治等工作,协助解决饮食服务业的规范发展;配合环保部门处理群众环境污染投诉;依照本方案制订各自辖区的饮食服务业污染防治方案;依照联席会议的部署开展饮食服务业污染防治工作。

七、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动员摸查阶段(**8年11月1日至**8年11月30日)。

**8年11月15日前,对全市饮食服务业污染现状进行调研,各区、县级市政府在原第一批224家和第二批114家饮食服务业污染整治名单基础上,再整理列出污染投诉较严重的饮食服务业名单作为整治重点,提出已建饮食服务业分类处理对策。召开饮食服务业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明确饮食服务业污染防治工作的目的、意义及主要任务、实施计划。

**8年11月底前,建立饮食服务业污染防治工作架构;依据本方案细化本单位的工作方案,并报饮食服务业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下称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二)第二阶段:全面整治阶段(**8年12月1日至2010年7月31日)。

重点整治居民住宅楼下无证、无照、未经环保审批,污染扰民的饮食服务业户;整治的顺序为先城区后乡村,先投诉多后投诉少、先无证照经营后证照不齐全的饮食服务业户。

1.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饮食服务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告》。

2.**8年12月起,规划、环保、工商、卫生部门从源头把关,严格执行《**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对第二十五条规定4种情形的新建饮食服务项目不予审批。

3.整合各部门力量,发挥媒体宣传、监督的作用,形成全社会重视和参与饮食服务业污染防治的氛围。

4.建立我市饮食服务业新建项目并联审批、污染投诉信息共享、违法行为联合查处3个工作平台,形成可操作的工作机制。

(三)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10年8月1日至10月31日)。

各部门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工作总结,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并总结经验,提出进一步完善饮食服务业管理长效机制的建议报市政府。

八、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根据市政府印发的《**市**8-2010年空气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成立市饮食服务业污染防治工作组,由曹鉴燎副市长任组长,工作机构依托原饮食服务业污染防治联席会议,由市环保局和市工商局牵头,成员单位包括:市经贸委、环保局、规划局、工商局、卫生局、公安消防局、国土房管局、整规办、法制办、城管办、城管局及各区、县级市政府。工作组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办公室由市环保局、规划局、工商局、卫生局、城管局派员组成。

各区、县级市政府参照市的做法相应成立饮食服务业污染整治机构。

(二)工作制度。

1.联席会议制度。工作组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成员联席会议,总结上一阶段工作,解决存在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重点。工作组办公室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会议,互通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典型案例,协同解决各部门难于独立解决的问题。

2.定期督办制度。由工作组办公室定期召开会议,督促各相关责任部门按期完成阶段性目标。各相关部门须明确工作责任人,并根据阶段性目标的具体要求,定期以书面形式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3.工作信息制度。各相关部门须明确一名信息员,以月报、季报的形式定期向工作组办公室报告饮食服务业污染防治工作进度、工作经验、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案,办公室汇总后定期向工作组报告。环保、规划、工商、卫生、公安消防、国土房管、城管等部门在饮食服务业污染监管问题上要加强沟通,建立污染投诉信息共享机制。

第9篇:大气污染防治信息范文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落实措施。x月xx日,召开了大气污染防治“控车”工作调度会,要求市控车污染防治组各成员单位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紧密围绕大气污染防治“控车”工作内容主动作为、合力攻坚、落实措施、稳步推进。

二是强化联合执法,全力整治。市公安局高度重视,主动联合交通、城管、农机等部门持续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高污染车辆交通违法整治攻坚行动,严管严控严查严处农用车、工程车、重型柴油货车等高污染车辆,同时大力开展静态专项整治,对永安大市场、社会停车场、背街小巷等区域进行地毯式搜查,发现停泊的农用车、拖拉机等高污染车辆一律拖移扣留。截至xx月xx日,全市累计抓拍大货车闯禁区xxxx起,查处大货车交通违法行为xxx万起,较去年同期上升xxxx,扣留闯禁区农机车辆xxxx台。出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高污染车辆报废淘汰实施意见(试行)》,现已排查达到报废标准的农机车辆xx台,目前已按程序即将进入公告阶段,公告结束后将集中拆解报废。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全员上路,扎实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和重点车辆治理,严格落实24小时交警路面勤务,围绕全市5处国控站点及周边交通秩序开展集中整治,严查严处高污染车辆违法行为。截止x月x日,已在国控站点周边道路查处高污染车辆xxxx台。

三是强化动态管控,重拳打击。市公安局持续加强打击黑加油站点专项行动,突出打击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不合格油品、天然气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是强化多管齐下,源头治理。从新车环保硬件要求入手,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在新车销售、检验、登记等场所建立健全环保装置抽查机制,把牢第一道关,目前全市除免检车辆外,所有新注册登记车辆一律执行环保检测要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全市xx家机动车检验机构列为重点监管单位,严格日常管理,发现信联和大原检测公司环检器具未校准,责令立即停检并限期整改,对x家单位分别依法约谈,目前均已整改完毕,恢复检验检测工作。全市老旧车辆淘汰工作已按要求完成任务,

五是强化科技手段,严密防范。市生态环境局依托四个遥感监测点,每天对柴油货车尾气开展遥感监测,每周将超标车辆信息发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由交警部门依法处罚或采取相应措施,对首次出现超标的车辆及时发送短信提醒维修,由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监督,形成信息化动态化高效联合监管执法模式。截至目前已向公安交警部门推送尾气排放超标车辆xxx台次。市生态环境局正在积极推进一体化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以及重型柴油货车远程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和联网工作,完善重型柴油车进出禁行区通行证管理制度,8月1日起严控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车辆进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