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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档案管理办法精选(九篇)

房地产企业档案管理办法

第1篇:房地产企业档案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房地产企业 档案工作 规范管理

所谓房地产企业,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和服务活动,并以营利为目的进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房地产相对于传统的机械、电子等行业起步较晚,属于改革开放后的新兴产业,对档案管理方面的关注与研究也相对比较少,而且由于房地产行业发展速度较快,档案管理更是无法满足其发展要求。然而,档案工作是房地产企业运行和生产的参考和依据,事关群众的基本生活,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因此,房地产企业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尤为重要。

一、房地产企业档案

1.房地产企业档案的范围

房地产档案一般是指房地产权属档案,包括权属登记、调查、测绘、权属转移、变更等房地产权属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保存备查的各种文字、图表以及声像、电子文件等历史记录。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房地产权属登记档案只是一小部分,房地产企业档案还涉及建设项目档案、文书档案、合同档案、人事档案、会计档案等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档案,可能是房地产开发建设过程中形成的,也可能是房地产管理、使用过程中形成的。

2.房地产企业档案的特殊性

首先,房地产企业档案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房地产企业档案是房地产企业在生产、管理活动中形成的权证、合同、文件、图纸、照片、光盘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它记载了房地产产权的归属和沿革,反映了房地产企业的经营与发展状况,是在特殊的专业背景下按照专业要求形成的,有相对统一的格式和行文规范,并且专业术语较多,如土地界限认定、房地产面积丈量、房地产平面图测绘等,专业性十分明显。

其次,房地产企业管理类档案的构成以合同为主体。从土地开发到经营、管理、服务,每一项活动的开展基本上都要签订合同。房地产企业的经营运作离开各种合同就不可能得以完成和推进。通过这一系列的合同,将各个相关的部门和单位联系起来,共同推进和完成一个项目。据统计,合同在房地产企业管理类档案中所占的比例高达百分之五十以上。因此,在进行房地产企业档案的规范管理时,必须要认识到这一点。

最后,房地产企业档案具有综合性。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房地产企业的档案与专门的房管机构不同,不仅有房地产权属登记档案,更多的是专业的项目档案、合同档案,以及企业内部行政、经营管理活动中形成的档案。涉及内容庞杂,领域宽泛,种类繁多。这就要求在档案规范管理的过程中,要通盘考虑,全面系统地进行分析,以防出现规范没有涉及到的空白区。

二、房地产企业档案规范化管理的必然性

加强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是提高企业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也是衡量一个企业档案整体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加强房地产企业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是企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加强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是时展的必然要求。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信息时代的深入,标准化、规范化已经成为现代企业的标志和企业发展的必然选择。档案工作也不例外,必须要适应现代化和办公自动化的时代需要。推动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是其必由之路。

加强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是房地产企业提升管理效率的必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档案管理是房地产行业单位诸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房地产企业的开发项目由于其规模大、工期长,在执行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多。特别是由于其关联和涉及的部门和单位环节众多,因此需要在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过程中做到规范化、标准化,仅仅依靠传统的手工方式已经是难以实现对其进行有效的管理了。

三、房地产企业档案的规范化管理

1.完善管理制度,规范房地产企业档案管理行为

加强档案制度建设,做到依法管理档案,这是我们做好档案工作的依据和保障。首先,我们应该以《档案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规范,结合房地产企业发展对档案工作的要求,制定企业自己的档案管理规范,明确档案工作原则和管理方式,界定文件形成、积累与归档职责,规定档案收集、鉴定、整理、保管、统计、利用要求等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其次,要制定管理制度,构建包括立卷归档制度、保管制度、鉴定销毁制度、提供利用制度、统计制度、保密制度、岗位责任制等的企业档案管理制度体系,并编印成册加以落实执行。同时,要随着时间、环境、事物的发展变化要适时修改、补充和完善,以适应企业和档案事业的发展要求。

2.梳理业务流程,明确需求,规范档案工作的各个环节

流程梳理是指围绕企业的内、外部要素,对整个企业的业务运行情况展开深入、全面的分析、整理、提炼,明确管理或业务活动的关键节点、信息化管理要解决的重点问题、可能的解决方式、完成程度、实现深度等。对业务活动进行调研,明确各业务环节所要形成的档案,这是制定归档范围的首要步骤。规范、合理的流程是应用系统的基础条件,也是提高办公效率的必然选择。尤其是信息化、网络化的办公环境下,流程梳理更为重要。按照形成、整理、鉴定、归档、再整理、保管、利用、销毁等工作环节,建立科学规范的房地产企业档案管理工作程序,保障每个环节之间能够互相检查、校对、制约,发现问题并且能够及时纠正。

3.明确职责和分工,保证工作质量

所谓岗位职责是指一个岗位所要求的需要去完成的工作内容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明确岗位职责可以最大限度地实现劳动用工的科学配置,有效地防止因职务重叠而发生的工作扯皮现象,提高内部竞争活力,更好地发现和使用人才,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规范操作行为。房地产企业的岗位职责可以分为三个层次:一是企业层,企业应将文件形成、积累和归档要求纳入各部门、项目及专项工作职责和有关人员岗位职责,并对分管领导、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考核;二是部门层,各职能或承办部门及项目文件形成者应负责积累文件,并对归档文件的齐全、准确和形成质量负责;三是档案人员层,专兼职档案人员应负责收集、整理应归档的文件,对归档文件的整理质量负责。

4.加强宣传教育培训,优化档案工作环境,提高队伍素质

加强房地产企业档案管理工作,需要一支既懂档案管理,又精通房地产管理和熟悉计算机知识的档案专业队伍,同时还需要企业全员的支持和参与。因此,房地产企业要加强对专兼职档案员的培训,既要培训现代化档案管理的专业知识,加强对计算机技能的培训,还要使其了解企业各项业务工作及其形成的文件,熟悉房地产管理活动。同时,加强档案宣传,使企业全员树立档案意识。因为无论是哪个部门或个人,在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都会形成一定的活动记录,而这些记录的一部分会对以后的活动具有查考价值,需要归档保存。为了保证档案收集的及时、规范、完整,必须需要全员的参与和支持。

5.不断评估、优化档案管理,提升规范水平

第2篇:房地产企业档案管理办法范文

一、物业档案的特点

1.来源广泛。物业档案的形成涉及方方面面,其中物业管理行政职能部门产生的物业档案内容有:物业企业资质管理档案;维修资金管理档案;业委会管理档案;综合整治档案;物业执法档案等。由房管所转制而成的物业公司形成的档案内容有:产业类档案,包含每户居民的公房凭证副本(存根)、产业管理手册等;业务类档案,包含记录每户居民租赁使用情况的业务件袋、住房调配单、售后公房资料等;测估类档案,包含测估手册、各类图纸;维修管理类资料,包括房屋大修资料、房屋完损等级评定记录、各类设备维修保养资料、群众来信和投诉处置情况、维修资金管理资料等。开发商组建的物业公司所形成的资料包括物业建筑、结物业档案管理现状与建议构、隐蔽工程竣工图;业主(住户)管理手册;各类设备维修保养记录;维修资金管理资料;群众来信和投诉处置情况等。

2.内容丰富。物业档案包含了基建、设备、经营、管理、服务等多方面内容。物业档案的形成涉及到方方面面,如建设单位移交的物业前期资料;与水泵、空调、电梯、锅炉、化粪池、安保门禁等设备的生产厂家、安装公司、保养单位之间形成的有关资料;消防、供电、供水、供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方面资料;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资质证明、物业管理招投标文件、各类经济合同方面的资料;业主委员会成立、运作、改选方面的资料;维修资金使用、审批、监管方面的资料;投诉和物业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等文件。

3.动态变化。不论是住宅小区、高层楼宇还是酒店、办公楼、商业场所,各类物业在使用过程中都会发生各种变化。如物业的各种设施、设备需要进行维修、更换;因客户不同的使用需求而改变物业原有的布局,重新进行装修;业主因权属的变更而发生变化;租户的频繁变动。另外,随着旧区改造的深入发展,城市地形面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物业档案中各类图纸须及时进行修测;房屋完损等级评定记录每年调整一次。围绕着这些变化,物业档案也需及时补充新的内容,以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

二、物业档案的作用

1.为加强直管公房管理提供有效的依据。物业档案资料详细地记载了每幢房屋的结构、类型,以及所有直管公房的产业情况。如果将全市直管公房的产业资料汇集起来,就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全市直管公房的面积数量,便于正确掌握全市授权物业公司管理的直管公房的房屋状况,为有关部门加强对授权的直管公房管理提供有效的依据,为制定旧区改造政策提供参考数据,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2.物业服务企业从事日常管理的依据。物业档案资料详细地记载了每户居民的居住面积、家庭成员及物业管理等费用的交付情况;售后公房出售时同住的家庭成员以及家庭成员同意与否等情况。这些档案内容是维护居民合法权益的原始凭证,使物业服务企业能够有针对性地为居民提供各类服务。

3.物业服务企业顺利开展各项工作的基础资料。物业档案是物业服务企业以往各项工作的真实记录,它可以为物业服务企业解决合同纷争、化解各种矛盾提供备查的依据,使物业服务企业在各种经济纠纷中立于主动地位。同时,物业档案既是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各项工作、维持正常管理、保持各类设备正常运转不可缺少的基础资料,也是开展物业维修、设备保养和更新改造等必不可少的依据材料。

三、改进物业档案管理工作的建议

1.重视物业档案管理工作。房屋管理部门应充分重视物业档案管理工作,加大物业档案的管理力度,将留在业务部门与经办人员手中的物业管理资料及时地收集归档,确保业务管理部门形成的物业档案能系统、完整地归档入库。同时,各有关部门应加强房管办事处的档案业务指导工作,对兼职档案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档案意识,形成办毕就归档的工作流程,确保所有的物业档案都能按时归档。

2.确保物业档案的完整、准确与规范。各有关部门应采取措施对公房资料进行抢救性整理,遵循尊重历史的原则,对不同内容的物业档案进行合理分类,对破损或不规则的文件进行托裱,使文件材料有序排列、规范整理,确保物业档案内容的完整、准确。随着物业管理工作的开展,有些内容会发生变化。这就需要及时将最新的资料内容充实到物业档案中,使物业管理情况动态地在档案资料内得到反映。

第3篇:房地产企业档案管理办法范文

一、国有破产企业档案归属与流向面临问题及解决办法

国有破产企业档案归属与流向的核心问题是档案处置所需资金的严重短缺。

1998年国家档案局下发的《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暂行办法》第11条规定:“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过程中,档案的整理、鉴定、移交、寄存等工作所需费用,由原企业或接收单位支付,破产企业由破产费用中支付。需要向地方国家档案馆寄存档案的,由原企业支付、破产企业由破产费用中支付一次性寄存保管费。”

但在实际工作中,大部分国有破产企业档案处置所需费用由企业破产费用中支付,往往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一厢情愿的事情:企业破产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严重资不抵债。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破产企业的工作重心和有限资金的利用重点,往往放在企业职工工资清欠等切身利益问题的处理上。并且。有关法律对国有破产企业档案的安置没有制定明确条款,因此造成在档案的处置问题上,破产企业无力解决。有关部门也不可能将此事作为主要矛盾摆上破产清算工作议事日程。因此。档案处于长期拖而不决的尴尬局面。

大连市自1994年至今,已有109家市属国有企业破产。其中档案已经进馆的只有24家。大部分破产企业档案因鉴定、整理、寄存所需资金匮乏,长期无法得到妥善安置。如大连锦达集团及下属10家纺织、印染类企业,因资金短缺等多种原因。造成破产清算工作困难重重,久拖不决。直接影响到档案的安置。

破产企业档案长期处于上述状态,对档案的安全保管和利用。将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如档案封闭在破产企业原档案库房,长期无人问津,安全和保管条件无法保障。企业会计档案、退休职工个人档案一旦丢失、破损。将给职工办理退休、保险、福利待遇、特殊工种等有关事宜带来困难,从而引发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矛盾。破产企业有利用价值的其他档案,也因长期无法鉴定、保管。不能提供有效利用。

大连市解决国有破产企业档案归属与流向资金严重短缺问题的方法是:

1.政府协调,破产企业管部门负责,各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大连市档案局与市政府有关部门沟通,达成共识:对确无资金保证,无法妥善安置档案的国有破产企业,由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企业档案价值进行鉴定。在严格筛选、评估基础上,对确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登记,统计数量,预算整理、保管费用。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提出档案处置方案。最后,由政府协调、帮助。破产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妥善安置。确保档案的安全保管及合理利用。

2.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有关部门支持,政府投入档案专项资金。多渠道、多方法地解决档案的归属与流向问题。大连市金州区档案局自1988年第一家国有企业破产至今。已有26家破产企业档案需要进馆保管,因此面临档案馆馆藏容量紧张,部分国有破产企业无力支付档案整理、寄存相关经费等问题。为此区档案局专门绘区委、区政府打报告,请求财力、物力、政策支持。区委书记亲自批示,将与档案馆相邻的原区委机关食堂改造为符合标准的档案库房。区政府又先后两次拨专项资金40.6万元,用于库房建设改造。新增库房面积5001H2。新增密集架205节。增加库存量7万余卷(册),配套新增9个办公用房。另外,为今后有效解决金州区工业国有破产企业档案安置问题,区政府进一步明确由工业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现为:中小企业局,统一负责和管理全区工业国有破产企业档案处置工作。如果上述企业破产,自身无法解决档案处置资金问题,将由该中心从工业管理收费中解决。上述各项举措,全面解决了困扰金州区多年的国有破产企业档案归属与流向问题。现已有23家破产企业档案52045卷全部接收进馆,另有三家破产企业档案进馆工作正在进行中。

3.加强监督管理,建立解决国有破产企业档案处置相关问题的长效机制。

首先,为进一步明确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国有破产企业档案处置工作中的职责,明确国有破产企业清算组和企业主管部门在档案处置工作中的责任。大连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共同加强对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确定了对国有破产企业档案处置的事前、事后监督、管理的工作原则:第一,资产与产权变动的国有企业,应向当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申报表》,申请档案处置事宜:第二,未经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共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置资产与产权变动国有企业的档案;第三,国有资产与产权变动企业档案处置工作,应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与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其他各项工作同步结束。

其次。明确破产企业档案处置工作的责任程序和工作程序,各负其责。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首先由破产清算组担当档案处置第一责任人,从企业破产经费中预留专项资金,妥善安置档案。如果破产企业无力承担档案处置所需经费,则由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协调解决。主管部门解决有困难,报告政府有关部门,由政府各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4.由政府牵头,协调各相关部门,规划、建设国有破产企业档案管理中心。

利用破产企业原厂房或办公用房,改造成为符合规范要求的档案库房;培训破产企业职工成为合格的档案管理人员;成立国有破产企业档案管理中心,集中统一保管和提供利用国有破产企业档案。

上述解决问题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在实际工作中仍处于探索、协商、不断改进的阶段,亟待有关法规、政策的支持。

二、国有转制企业档案处置的原则与方法

笔者认为,国有转制企业档案的归属与流向应灵活处置。在遵循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守国家机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的原则下,应从有利于企业保持经营管理的连续性和便于档案利用的愿望出发,合理安置。

大连市档案局首先在监督指导国有转制企业档案的处置工作中,重点监控党群工作、行政管理档案中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及国家秘密的有关档案的流向。严格按规定处置。监控党委会、行政会议纪要等涉及组织、个人利益,应保守机密档案的归属与流向,因为这些档案处理不好或泄密,会对企业内部团结、和谐稳定带来负面影响;重点监控企业产品、科研档案中涉及商业秘密及专有技术、专利、商标,名优产品相关档案的价值评估及归属与流向。需要进入档案馆保存或移交原国有企业主管部门的档案,坚决按规定办理。切实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合法利益。

其次,在遵循原则的基础上,灵活处置其他档案的归属与流向问题。按照《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暂行办法》第12条、第14条和第17条的有关规定:国有企业整体出售给集体、私营和中外合资、合作等非国有企业或被其兼并的,其党群工作、行政管理、生产技术管理、经营管理及部分其他各类档案应作为国有资产的组成部分,移交企业主管部门或寄存在国家档案馆。但在实际工作中,情况却比较复杂。

从大连市情况看,原国有企业转制为非国有企业后,相当一部分是由国有企业的原班人马继续管理企业。转制后企业开展各项工作,对原企业文书、会计、科技档案的利用都十分频繁。如果将上述档案全部按规定移交主管部门或寄存档案馆的话,对企业工作会带来极大不便。这就在客观上提出了将档案留在企业为企业今后的工作和发展服务的要求。

大连市主管企业改制的有关主管部门认为。企业由国有性质变为民营,意味着原国有资产已经全面改变性质;而转制后的企业工作与原企业具有连续性,需要经常不断地利用档案。从企业工作衔接和发展的角度出发,档案留在转制后的企业更为有利。

因此,大连市国有转制企业档案的处置,都是从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有利于企业保持经营管理的连续性和便于档案利用的愿望出发,在有关主管部门严格监督、审查之后,将绝大部分档案留在转制后的企业。

第4篇:房地产企业档案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字:企业档案;安全保管;利用

企业档案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科研、行政管理等职能活动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历史记录,它为领导决策、工程设计和产品研发佐以历史参考、借鉴,为解决法律纠纷、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品牌形象提供有力凭证。因此,为了使企业档案在各项业务工作中发挥最大效益,档案安全保管一直倍受档案部门的重视。

笔者所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公司)科技档案馆,从核二院成品档案室发展至今,已有50多年历史。档案库藏量大、种类齐全,大量的历史文件和珍贵资料凝聚了几代核电建设者和档案工作者的智慧和心血,是公司一笔巨大的无形资产。因此,工程公司档案部门在开展基础业务工作的同时,也非常重视档案安全保管。

1. 档案安全保管的重要性

档案安全保管是实现企业档案系统与完整的重要环节和直接手段,是衡量档案管理水平高低的度量尺,其工作质量的高低也影响着档案部门的整体管理水平,甚至在一定条件下具有决定性作用。

工程公司档案部门为了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的安全、完整,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使用寿命为总包模式下的核电项目服务,突出重点对文档质量实施前端控制、全程管理,建立健全文档标准化管理体系和文档管理能力体系,加强档案库房安全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

2. 档案安全保管的要求和措施

2.1 安全保管的要求

库房是保存档案的基地,是档案保管的安全屏障。档案安全保管除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还离不开人因、物因的保障和支持。

2.1.1 树立良好工作态度,创造条件做好保管

档案安全保管需重视人因的影响,要求库房管理员具备细心、耐心和责任心,充分发挥个人主观能动性,为公司档案保管改造条件、创造条件,在有限的条件下做好保管工作。

2.1.2 建设合格档案库房,提供安全存放环境

工程公司档案库房是按照JGJ25-2000《档案建筑设施设计规范》要求,对旧办公楼进行楼层加固、墙体围护结构隔热处理、防水防潮处理、配电线路保护等设计改造而成,库房相对集中,自成一区,符合库房、阅览室和办公室三分开要求。库房内安装了空调、除湿机、温湿度仪、烟感器、感温器和遮光窗帘;库区各楼层配置有消防器材、摄像头,保密库房还专设指纹识别门禁系统,达到防火、防盗、防高温、防潮、防光等要求。根据各库房楼面荷载情况分别安装了档案柜或密集架,为档案存放提供了第二道安全屏障。

2.1.3 以防为主、防治结合

库房安全无小事,它不仅关系档案实体的安全,甚至还可能影响或制约企业经济建设发展,因此每一位管理员都应该认真坚守库房岗位职责,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保管方针,加强安全防范意识,熟悉家底,掌握紧急情况下应急抢险的措施和流程,以及修复、救治受损档案的技术。

2.2 安全保管的措施

2.2.1 强化安全意识,落实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库房安全管理制度,有利于明确岗位职责,消除库房安全隐患。因此,《CNPE-MSW-1140-1403A总部档案库房管理要求》、《CNPE-MSW-1140-1404A总部档案库房救灾应急预案》等管理程序明确了工程公司档案库房管理职责、任务和要求。

按程序要求将“九防”工作固化到具体的表格和记录中,保障日常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库房巡检登记,人员和档案出入库记录、库房温湿度记录、保洁和投放鼠药等记录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库房安全状况,是分析、评价库房安全管理的重要数据,因此每一类表格每一个数据都要客观真实地记录,这样才能及时发现问题和实施解决办法。

2.2.2 建立借阅管理制度,规范文档利用服务

档案安全管理在提供文档利用这一环节也是至关重要的,不规范的借阅管理很容易造成文件遗失或信息失控等严重后果。因此,工程公司《CNPE-MSW-1140-0305A文档利用管理规定》管理程序要求提供文档利用服务必须在保障文档实体和信息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方可满足利用需求,并对受限文档和各级文档利用审批权限和利用范围,文档出入库登记、逾期文件催还、遗失文件处罚进行详细具体的规定。

外借档案在脱离管理人员视线和恒温恒湿的保管环境下有纸张老化破损、涂画等潜在风险,因此,在接收归还文件时,要认真清查文件载体和内容是否完好,是否存在勾、画、涂、抹等现象,对违规情况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及时将归还文件回库上架,以保障文档安全和再次利用。建立文档利用信用记录,适时宣传档案安全利用的重要性;重视利用效果的信息反馈,客观分析、发现各业务环节的优劣,有利于扬长补短,不断提升档案管理水平。

2.2.3 加强绩效考核,鼓励管理创新

将档案安全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管理,把绩效评价与薪金、聘用制度挂钩,明确岗位职责,量化安全工作目标,从工作态度、工作成果、工作效率等多方面对员工进行客观评价,对业务水平强、操作准确无误的员工给予物质或精神奖励,实行岗位能上能下制,有利于积极引导员工成长,激发其个人潜能和积极性。

3. 加强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业务素养

企业档案库房管理员作为档案安全管理制度的直接贯彻者,对档案实体安全负有直接责任,必须具备良好的从业素质。那种认为库房管理只要锁住文件、守住摊子就万事大吉的想法是不正确的,也是不能适应、满足现代化档案管理的条件和要求。

加强学习和掌握档案管理学等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是每个档案工作者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库房管理员一定要摈弃传统守旧观念,与时俱进、不断学习,努力成为一名掌握档案保护技术、外语交流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复合型管理人才。

要“走出去”,积极参加档案行业协会交流活动,参观、学习现代化档案馆的库房管理经验和方法的机会,以拓宽自己的眼界和思路,为改善库房管理注入活力和动力。

1. 结束语

档案安全保管是企业档案管理中一项长期、持续、重要的工作,它是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企业借鉴历史、把握现在、开拓未来的无形资产,因此,我们一定要正确对待档案库房安全保管工作,通过细致入微的工作延长档案使用寿命为公司各项工作提供价值服务。

参考文献:

[1] 陈兆,档案管理学基础,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6:217-233

[2] 王传宇,科技档案管理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216-228

[3] 郭莉珠,档案保护技术学教程,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143-244

第5篇:房地产企业档案管理办法范文

论文摘要基建施工企业档案工作会随着项目的不断竣工而变得繁琐,但随着计算机科学的飞速发展,加之信息化建设在施工企业中的推广,促使企业档案管理工作在新形势下向信息化方向迈进。本文从施工企业集团档案管理制度建设,档案人员建设、监督考核、保密措施以及档案信息系统建设角度探讨了企业档案管理与档案信息化工作。

建设项目指建筑、安装等形成固定资产活动中,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独立组成的,在经济上统一核算、行政上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单位。基建施工企业档案工作会随着项目的不断竣工而变得繁琐,但随着计算机科学的飞速发展,加之信息化建设在施工企业中的推广,促使企业档案管理工作在新形势下向信息化方向迈进。在国家刺激内需的四万亿基建投资接近尾声之时,年初国家4万亿水利投资、万亿城轨规划、保障房建设等投资建设项目规划又相继出炉,为基建施工行业新一轮发展加足马力,也为基建施工行业档案工作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活力。

现在国内档案学者紧紧围绕档案馆和事业单位档案室周围对传统档案工作、档案数字化和电子文件管理等方面进行研究,却忽视了国内大中型建筑施工企业的档案管理和档案信息化工作。随着国家在建重大基建项目陆续完工和新项目不断开标,基建档案正在成倍的增长,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了数量巨大、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工程档案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应该做成一套套记录着项目生命力鲜活档案。大多数建设、施工单位在施工技术和管理方面是强手,然而在施工后期工程资料竣工鉴定、归档、保存、利用和销毁方面却暴露出了薄弱的一面。

国内大中型施工企业的集团管理性、业务繁忙性、部门与下属单位的多样性决定了企业对档案工作的关注力度不够,往往在需要利用档案去解决实际问题时才想到要综合治理好档案工作。由企业专职档案管理人员根据国家各项档案法规和标准制定本企业档案制度,在企业‘一把手’支持与企业全体员工共同努力与协助下,加强档案工作各项制度的执行与监督,同时将加强档案人员的考核与提高兼职档案人员工作技能相结合,做好档案的利用与保密工作,才能从真正意义上做好本施工企业的档案管理与利用工作。

一、针对集团型企业下属分公司及项目比较多,实际生产活动工作量大,产生文件资料与实物档案多的特点,集团档案工作者易采取集中领导、分级保存与监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来做好档案工作。

集团内部设置专职档案主管人员,直接上级为主管档案工作的副总经理;各分公司设一名专职档案主管负责所在公司档案工作,由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抓;各项目设兼职档案员,负责监督办理项目档案归档。集团总部设档案室,负责集团本部档案资料保存;各分公司设档案室和档案库房,档案室和档案库房的规模设计时要根据公司发展状况考虑能存放10-15年数量档案;各施工项目设临时档案室,由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项目文书档案与工程档案归档的监督和指导工作,项目竣工后档案交由分公司档案库房集中保存。建立一套集团档案主管监督指导、分公司档案管理人员密切配合、项目兼职档案人员严格执行的集团内部档案工作者网络,加速企业兼职档案工作者业务能力培养,同时,企业在发展壮大中也要不断增加档案人员数量。

二、制定一套详细的集团档案整理、分类、归档、保存、鉴定、销毁、保密制度,明确档案工作者与各部门负责资料归档相关责任人员的具体职责,做到岗有其人、人有其责,确保集团各部门及各基层单位所属部门资料、文件以及有记录价值特殊载体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能够得到顺利开展。

集团应严格参考国家《档案法》、《企业档案工作规范》、《国家保密法》以及地方档案局制定的档案管理办法,制定出本企业的《档案管理办法》,并将《档案管理办法》纳入企业管理手册中去。各分公司参照集团《档案管理办法》和国家相关行业档案工作规定制定出分公司以及所属项目的档案管理办法。各《档案管理办法》中应明确归档文件类型、归档范围、归档时间、文件保管期限、归档文件整理方法、销毁制度、保密制度以及归档文件所属部门责任,制定各种载体类型档案材料的归档方法、保管与定期检查措施,做好档案室及档案库房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档案保护技术要求搞好档案室以及档案库房的防虫、防腐、防高温、防光、防蛀、防盗、防尘工作。

集团应当制定《企业档案人员保密责任制》,确保档案人员认清自己的职责和工作中保密的重要性。划分明确的归档范围,提高其在日常档案工作活动中责任心,确保日常生产活动形成的具备查考价值的档案文件都能够得到有效归档;定期开展保密工作教育,提高专兼职档案人员的保密意识,确保公司商业秘密不被竞争对手窃取,机密不泄露。建立明确的保密责任制有利于提高企业内部员工的保密意识,使专兼职档案工作者有一种做不好自己的工作就有可能被做得好的员工淘汰,使得其不得不提高工作能力,为实现集团最高利益而努力。

三、购置专业信息化系统,制定企业信息化工作发展方向,搞好集团的档案信息化工作。大中型企业应当配置现代化的机房,高端的服务器和高容量移动存储设备,建立档案数字化管理制度,加强档案信息化录入人员素质培训,提高各岗位员工档案信息化水平。

从国内或者国际上的大型档案系统服务商处采购一套基于网络平台的集团版档案管理软件(也可购置具备对接功能的单机版档案管理软件),并与其签订软件维护与版权开发服务协议,确保档案系统能在原有基础上进行少许调整便能够更为合理的服务于本集团的档案信息化工作。每个单位配备一台专用于档案信息化的扫描机器,经过扫描的文件可以直接形成pdf加密格式文档。

在集团服务器机房配置一台专用于档案管理的服务器,服务器硬盘至少要达到10tb,将档案管理系统装入服务器,设好管理员帐号,做好数据库自动备份程序。给集团所有人员分配档案信息系统帐号和对应的权限,组织并做好信息系统使用前调试,用户操作培训,确保档案信息系统可以在最短时间内被所有员工掌握。

在信息系统使用初级阶段,努力发现各模块存在的问题以及系统可以完善的地方,及时联系软件服务商,对系统进行二次开发,使系统能够更为合理运用于本集团档案管理。信息系统要定期维护与检查,制定信息系统安全制度,防止黑客入侵。档案信息系统运行时也要制定明确的系统管理制度,明确信息录入人员职责以及录入信息的格式和数据文件类型、大小以及格式。

四、制定纸质档案与电子文件的利用制度,并监督执行,搞好档案利用工作。

档案最原始的形态就是构成记录性的介质,故在一个企业内部,形成的档案多为纸质档案,或者基于磁介质的录像带、磁带、磁盘等。纸质档案在做好电子数字化之后,按照档案整理办法进行整理、组卷、装订成册;数字化的档案上传到档案信息化系统中去。纸质档案利用时根据利用对象,档案室专职人员按照档案利用制度填写利用者信息,填报利用内容;电子档案借阅只能通过档案信息化系统利用,利用者需使用专用软件狗,只能打印不能下载(如果要下载需要办理特殊的下载利用手续),不能修改档案的原始信息,电子档案利用时,数据库自动通过软件狗识别利用者信息,系统自动记录和统计利用者操作记录。

电子文件的处理和保存应符合国家的安全保密规定,针对自然灾害、非法访问、非法操作、病毒侵害等采取与系统安全和保密等级要求的防范对策。

五、制定档案专职人员与兼职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与考核工作。

根据国家档案局相关法规规定,专职档案人员每年至少要进行两次集中的在职继续教育用以提高档案人员的档案工作素质和技能。继续教育包括国家档案协会会议,档案知识交流班等用以提高档案人员技能。企业内部应每年集中开展一次档案培训会议,由行政部经理组织,档案主管主办,邀请1-2名档案学者给施工企业专兼职档案人员讲习档案技能培训课程,制定培训考核措施,考核培训效果。

六、制定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归档工作监督制度。

制定每季度档案工作自查制度,每季度末由档案主管、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开展档案工作自查。有档案室和档案库房的单位,每月开展一次库房自查,并上报自查情况总结。制定不定期抽查制度并严格执行,在总结抽查过程中遇到问题时要及时辅导兼职档案人员改正,力争做到促使档案工作向完美方向发展。建立完善的企业档案监督制度,档案主管要坚持在公司领导支持下,认真落实档案工作监督职责。

总之,搞好施工企业档案管理工作是一项持续性、技术性,并带有管理者管理艺术性的工作。档案事业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但中国近代档案工作起源比较晚,档案人才与西方国家相比比较薄弱。中国企业档案工作起步比较晚,现在大型国企企业、外资企业、大型民企中从事档案工作的专业人手比较少,特别是基于信息时代的档案信息化工作者数量远远跟不上国家发展的脚步。每年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考,国有企业招聘中,档案专职管理人才需求数量比较大。可以说,档案工作正逐步从手工工作转化为基于信息化网络的管理技能工作。

参考文献

[1]李和平.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m].企业档案工作规范.中国档案出版社.2010。

[2]丁海滨.档案工作空间论[j].档案学研究,2011(2):15。.

第6篇:房地产企业档案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敏感信息 管理现状 管理对策

1.敏感信息管理概述及现状

无论是在政府还是企业中,很多日常工作中都会遇到内容包含各类信息的档案,可能是政府部门的决策信息,也可能是企业单位的技术信息,类似这样的信息就是本文所强调的敏感信息。随着政府企业的发展,敏感信息数量以及种类在不断的增多,这些敏感信息包含大量的国家、企业的秘密,信息一旦被泄露出去,就会对国家或是企业的经济与发展造成损害。所以,如何对政府、企业中的敏感信息实施正确的管理办法将是关系到其自身利益及安全的重要步骤。

2.敏感信息管理意见及对策

2.1加强敏感信息管理意识

著名的“海恩法则”强调,再完善的规章制度,在实际操作中也无法取代人的素质和责任心。物防、技防不如心防,政府企业敏感信息的管理的重点在意识的培养。只有领导以及员工有了良好的保密、管理意识,才会减少那些无意识的敏感信息的泄漏。

(1)政府与企业领导意识的培养

无论是在政府还是在企业所产生的敏感信息都会经过部门领导的检查,所以,以往说的泄密有些时候往往都是在领导不经意之间说出的。政府与企业的领导是档案密工作的首要责任人,对于领导而言,保密观念淡漠使得敏感信息的保管存在不安全的隐患,这势必会对政府企业的安全造成影响,所以,作为政府企业的领导应该具有较高的保密警觉性。与此同时,作为部门的领导者,应认清敏感信息的重要性,重视敏感信息的管理,实施正确的管理办法,这样才会使敏感信息能够安全的保存,政府、企业也就能够稳定正常的发展。

(2)增强档案工作人员的管理意识

档案工作人员是敏感信息的直接管理者,政府企业敏感信息管理效果的好坏与档案工作者有着绝对的关系。档案管理人员要有较强的责任心、事业心和高度的保密意识来要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档案工作者由于其身份的特殊性,可能会提早的知道政府企业内部的相关敏感信息,平时由于保密意识不强,往往容易随口说出,导致敏感信息的泄漏。所以,作为档案工作者,应该有较强的责任感与保密意识,这对于政府企业敏感信息的保护尤其重要。

所谓的管理办法都是硬性的标准,真正的要做到的良好的敏感信息保护,管理人员与政府企业的领导都要重视。

2.2敏感信息的精细化管理

在政府、企业的日常工作中会产生大量的包含各类信息的档案,随着各个组织越来越重视档案的管理,这些随工作产生的档案都会经过固有的程序进入专门的档案库中保管。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越来越多敏感信息的产生使得原有的档案管理方法变得漏洞百出,为了科学的管理政府、企业的敏感信息,进行精细化的档案管理已是重中之重。

(1)敏感信息的鉴定

与日常工作中产生的其他档案不同,我认为在对包含敏感信息的档案进行收集整理的候,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鉴定。敏感信息因为其对政府或是企业具有的特殊性质决定其在管理过程中要格外小心,所以在对所有档案的管理钱要提前对包含敏感信息的档案进行鉴定,分辨出敏感信息的种类,并对不同的种类进行不同的收集整理。

(2)确定敏感信息的保管期限

通过敏感信息的鉴定,可以确定政府、企业中该类敏感信息的内容,从而根据政府、企业经济发展需要和积累信息资源的需要,全面确定敏感信息的保存价值,准确地判定敏感信息的保管期限。

确定敏感信息的保管期限是档案工作中的一项重点,档案管理的一大作用就是增加单位组织的信息资源,使需要时可以再次利用。而敏感信息由于其特殊的性质导致其对于政府、企业而言具有一定的保密程度。但当部分决策实施后,部分档案就失去了其敏感性,可以对外公开,而有的敏感信息如被泄露,则将对政府、企业的安全和利益造成的危害。所以正确的对敏感信息进行鉴定,准确的确定保管期限,对政府、企业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3)档案库房管理

档案的库房管理是敏感信息档案保管工作的重要前提。档案库的库房门必须是专用的防盗保险门,窗户应专门加固,库房内外都要安装防盗监视器,以防盗窃。还应尽量做到库房与办公室分开,库房与阅览室分开。档案库房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制定严格的库房管理制度,无关人员一律禁止入内,从档案库房内外部的硬件保管条件上确保企业档案的安全。

3.总结

对于在政府企业的日常工作中所产生的敏感信息,我们有足够的认识,这些敏感信息既是工作的重要前提也是发展的潜在危险,如果稍有不留意就会造成不可弥补的后果。正是针对现今社会中一样的矛盾,前文主要针对现今敏感信息管理的现状进行了相关问题的分析,明确敏感信息的相关概念,并初步提出了政府、企业中敏感信息管理的改进意见,对敏感信息进行合理的管理,这些都是为了能够最大限度的实现包含敏感信息的档案的利用价值,使其更好的为政府企业以及社会服务。

参考文献:

[1]杨艳萍.论档案的管理[J].兰台世界.2009

[2]张晓霞.企业档案工作与商业秘密保护[J].兰台世界.2007

第7篇:房地产企业档案管理办法范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和管理行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条件,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交易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住房状况和收入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目标、建设标准、供应范围与对象、销售价格。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及家庭的收入线标准由市、县(市)(以下简称市、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

第五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省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指导和监督管理。

市、县建设或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管理。

发改、国土资源、规划、价格等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住房制度改革、金融机构,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工作。

第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交易和管理,应当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交易和管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投诉举报。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应当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接受公众监督。

第二章 开发建设

第七条市 、县人民政府应当编制本行政区域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划,报省发改、建设、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市、县发改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建设、房产、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以及住房制度改革、金融机构,根据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划,编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和用地计划。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和用地计划应当在本行政区域内公告。

第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

禁止以经济适用住房名义取得行政划拨土地,变相开发商品住房。

第九条 城市房屋拆迁安置用房以及引进人才用房等专门用房,不属于经济适用住房,不得占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计划。

第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合理布局,以成片开发为主。

第十一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机构负责立项申报。

市、县发改主管部门会同建设、国土资源部门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报经省发改、建设、国土资源部门批准后列入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开发企业,由项目立项申报机构依法通过招标投标等方式择优选定。

开发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资本金,并有良好的开发业绩和信誉。

第十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企业对其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工程质量负最终责任。

开发企业应当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并按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第十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一般为建筑面积80平方米或60平方米两种套型,高层、小高层建筑可以适当放宽面积标准,但每种套型增加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0平方米。

市、县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居民的收入、居住水平、家庭人口结构等,在前款规定的建筑面积标准范围内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户型面积和各类户型的比例。

第十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的规划设计应当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的配套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建设、同期交付使用。

经济适用住房小区规划以外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

经济适用住房小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实行物业管理。

第十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经营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收取。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企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以在建项目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开发贷款。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执行,不得上浮。

第十七条 地处边远、住房困难户较多的工矿区和企业,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利用单位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

集资、合作建房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参加集资、合作建房的对象,必须符合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禁止任何单位借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搞实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

第三章供给、买受和管理

第十八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或承租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一)具有

当地城镇居民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人);

(二)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

(三)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者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购买或承租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申请者已享受实物分房,或通过市场方式购买商品房,或因赠与、继承、自建等方式取得的所有住房,其建筑面积均纳入申请者家庭住房建筑面积的核定范围。

第十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销售方案,并提前15日在本行政区域的主要传播媒介上公示。销售方案包括住房地址、数量、建筑面积、套型、销售价格、销售方式等内容。

第二十条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向当地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书面证明材料:

(一)户籍证明、家庭成员身份证明;

(二)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和住房情况证明;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进行初审,经过初审符合前款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

第二十一条 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可以通过查阅房产登记资料等方式对申请者的住房等情况进行审查。审查期限为20日。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应当在申请者现户籍地及居住地社区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请者姓名、家庭收入及住房情况。公示期限为10日。

公示后有投诉举报的,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取消其申请资格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无投诉举报或对投诉举报经查证不属实的,应当在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上签署同意意见。

第二十二条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在面积控制标准内的,按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价格购买;超过面积控制标准的,超过部分由当地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参照同地段商品房的平均价格水平予以核定。

经济适用住房超过面积控制标准部分的差价款收入应当上缴财政。

第二十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应当与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按照保本微利原则,实行政府定价。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座谈会、征询会、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公众意见,并在住房销售之前核定价格,向社会公布。

销售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实行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经公布的费用。

第二十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供不应求时,可以采取轮候等方式确定,具体销售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规定。

申请者凭准购证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不得销售给未取得准购证者。

第二十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者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依法办理权属登记。房屋、土地登记部门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当在登记证书上注明房屋种类属经济适用住房、土地属划拨性质等内容。

第二十六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订经济适用住房示范合同文本,指导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交易、管理。

第二十七条 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一定年限后,方可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具体限制年限由市、县人民政府规定,但不得少于3年。

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应当比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交易时的差价,按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出让金等收益。具体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制定。

经济适用住房未满本条第一款规定限制年限上市出售的,有关部门不予办理房地产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安排专项计划用于建设出租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具有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但无经济能力购买的家庭承租,租金以成本价计算,由当地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

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用于出租的经济适用住房,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出租,租金标准由当地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

经济适用住房的承租对象、租金及面积标准等具体规定,由市、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达到规定的限制年限可以上市交易的经济适用住房可以予以回购,用于向符合承租条件的家庭出租。

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符合本办法规定限制年限,以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得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如需换购,应当按市、县人民政府规定,以原购买交易时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出售给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的家庭后,方可再次申请购买。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单位或行政监察机关对有关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或纪律处分:

(一)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项目列入经济适用住房年度建设计划的;

(二)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故意进行刁难、拖延或拒绝给予办理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程序和期限的;

(四)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将经济适用住房批准销售给未取得准购证者的;

(五)其他、或者的行为。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占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计划的,由上级机关或行政监察机关对单位负责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或纪律处分。

第三十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二款和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将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用于普通商品住房等其他房地产开发经营或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三十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依照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处理。

第三十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在明示标价之外收取其他费用的,依照国家价格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三十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者采取编造、伪造住房情况证明及隐瞒家庭收入情况,或采取其他手段骗取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的,由市、县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注销其准购证,并可处以20__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已经骗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收回其所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或者责令其补交与同地段商品房平均价格水平的差价款,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未满规定的限制年限和未补交土地出让金等收益擅自上市转让的,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责令其补交土地出让金等收益,并可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20__年6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生效之前已经购买和签订买卖合同的经济适用住房,仍按原有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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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地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加强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规范城镇廉租住房档案管理,我部制定了《城镇廉租住房档案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建设部

二六年八月十九日

城镇廉租住房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城镇廉租住房档案管理,确保其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结合城镇廉租住房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廉租住房档案是廉租住房管理机构在实施住房保障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包括纸质、电子两种档案。

第三条 廉租住房档案真实记录廉租住房政策落实情况,反映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状况,是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工作的基础。

第四条 廉租住房档案管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纸质档案中的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等分别按有关规定管理,电子文件的整理归档执行《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__)要求。

第五条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地局)负责对本地区内的廉租住房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各市、县(区)房地产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地区内廉租住房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

第六条 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专(兼)职廉租住房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其职责是:

(一)执行城镇廉租住房管理的政策法规及业务技术规范。

(二)对实施廉租住房保障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统计、利用、销毁等,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

(三)维护档案信息,提供档案利用。

第七条 廉租住房档案管理工作与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工作实行同时布置、检查、验收。

第八条 廉租住房档案应一户一档,包括申请、审核、实施保障及年度复核等有关材料。

(一)申请材料。包括廉租住房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家庭收入证明、家庭住房情况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

(二)审核材料。包括廉租住房审核表,工作人员入户核查记录,公示内容及反馈记录,群众举报、来访记录等。

(三)实施保障材料。包括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登记通知单,实物配租入住通知书,租金补贴发放通知书,租金补贴变更、停发通知书,房屋租赁合同,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合同或实物配租合同,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终止保障通知书等。

(四)复核材料。根据年度复核结果对档案及时进行调整变更,包括家庭收入、住房状况变更记录和年度复核记录等。

第九条 建立廉租住房管理档案。管理档案包括申请家庭名单清册(台帐),租赁住房补贴资金发放名单清册(台账),银行对帐单,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统计月(季)报表,实物配租家庭租金收缴情况及廉租住房管理工作文件、表、图、册等相关资料。

第十条 用于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应保留项目前期各项审批手续及相关图纸资料,账目及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招投标合同、协议,项目竣工及后期管理等相关材料。通过收购方式筹集的廉租住房,应保留收购协议等相关材料。

第十一条 要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化手段对廉租住房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建立相应的电子档案。根据申请、审核、登记、年度复核、终止退出等有关情况,及时更新廉租住房管理系统的有关数据。

第十二条 保障对象档案应以户为单位进行整理,按实施廉租住房保障过程中材料形成的先后或重要程度顺序排列归档。

第十三条 廉租住房档案由各地廉租住房管理机构负责保管,在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停止享受住房保障一定时限后,及时移交本单位综合档案室统一管理,电子档案同时移交。

第十四条 健全廉租住房档案检索体系,做好档案的收进、保管、利用、移出等情况的详细记录。

第十五条 对保管期满的廉租住房档案,应由廉租住房管理工作人员、档案管理工作人员按规定程序予以销毁。

第十六条 档案保管部门要根据廉租住房档案的数量配备相应的库房和档案柜等设施,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为电子档案的保管配备专用的数据存储设备,定期备份。通过网络管理的,还须做好网络安全防护,确保数据的完整、安全。

第十七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廉租住房档案丢失、损毁等不良后果的,按照《档案法》及有关规定处理。

第8篇:房地产企业档案管理办法范文

1 引言

工程档案主要存在于设计院或与建设相关的企业中,这是由工程档案的产生特点所决定的。工程档案是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形成的,为重要的工程项目文件材料,包括工程设计基础资料、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及附图、主要设备材料表、概算书、施工图、施工图设计说明书、计算书、预算书等。工程档案凝聚了工程设计人员的心血与智慧,是建设工程施工的依据,是设计院的重要技术支撑,也是国家的知识产权和宝贵财富。

工程档案中涉及到的设计、产品信息等属于企业或国家的核心秘密,关系到一个企业经营发展的进程,甚至关系到国家的建设发展、利益及安全。为确保核心秘密的安全,必须做好工程档案的保密管理工作。

2 管理方法

为了更好的完成工程档案的保密管理工作,本人结合目前档案保密管理工作方法,及在设计院多年的档案管理工作经验,重点就以下几个内容进行探讨。

制度建设。完善的制度是工程档案保密管理工作的基础。一般地,档案利用规章制度有阅览制度、外借制度、复制制度等。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层次的利用人员确定不同的利用范围,规定不同的审批手续,使提供利用工作有章可循,在大力开展档案利用工作的同时,确保不失密、不泄密及文件的完好无损。各项档案利用规章制度的条文应严密而简明,便于执行,并在实践中认真加以总结,不断充实和完善。

在正常的档案利用规章制度之下,对于保密方面,为了适应档案调密工作制度化、正规化的需要,企业的工程档案保密管理应建立以下三个制度:①建立划定密期制度,以便届满自行解密;②建立调密通知单制度,对保密期间提前解密或发生升降变化的密级文件,要下发通知单告知有关科室,以便衔接工作,及时掌握,适时变动;③建立保密档案接收标准制度,加强保密档案的规范化建设。

队伍建设。专业、高素质的管理队伍是工程档案保密管理工作的要素。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的安全负有直接责任,必须具备较高的素质。一是政治素质,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热爱档案和档案事业,有高度的保密意识,把保守国家和企业秘密做为自己的神圣职责和应尽的义务;二是业务素质,要具备专业知识,熟悉所保管的档案内容,熟悉档案法规;三是文化素质,要有较高的文化知识,能总结和分析利用工作中的经验与问题,从中掌握工作的规律。此外,还要有敏锐的工作能力和观察能力,能独立处理工作中出现的一般问题。

管理体系建设。健全的管理体系是工程档案保密管理工作的保障。具体内容可分为: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档案保密领导小组,由院长或分管档案工作的院领导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部门负责人任组员,统一领导全院档案保密工作。该文原载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主办的《环球市场信息导报》杂志http://总第535期2014年第03期-----转载须注名来源此外,进一步健全保密和密码工作领导责任制,把领导干部履行责任制的情况纳入党组学习会和领导干部年度绩效考核内容。根据人员调整情况,及时调整保密领导小组,加强保密工作目标责任管理,将日常工作和保密工作同布置、同安排、同要求,确保各项档案保密工作任务的落实,严防泄密事件发生。

加强保密档案的日常管理。保密档案的调阅、移出、销毁等应严格按规定手续办理,必须经指定领导人审批,认真履行登记、签字手续,任何人无权擅自调阅。保密档案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对、检查,发现失密、泄密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进行补救。

要加强保密档案的科学管理。管理人员在调密工作中容易把密和非密文件混合组卷、混合保管、混合提供,造成了扩散机密的漏洞。对此,可以采取分段治理的办法。以某年某工程的档案划控工作为界,对以前大量混订在卷内的密级文件可原封不动,但在今后一般查档中只提供所查内容,不提供含保密文件的原卷;外供卷时,可采取对与所查档案无关的保密文件进行密封等措施。今后对密级文件特别是绝密文件应当单份盒装保存,彻底解决密与非密的文件材料混卷问题,堵塞过去那种因混卷在提供利用中造成机密扩散的漏洞,以及保密档案文件分散不集中,日后调密不便的问题。同时,要按立档单位档案中的文件密级编制目录或卡片,建立保密文件统计台账和存放地点索引,为科学的管理,准确的掌握,有效的保密,及时的提供创造条件。

技术支持建设。硬件、软件、配套设施等技术支持是工程档案保密管理工作的后盾。

档案库房的设立是配套设施的主要体现。从总体上讲不论单位规模大小,凡是档案库房的设立,都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兴建。从企业档案管理与安全保密的角度来看,不宜将库房设在办公楼的最底层,库房门窗等应专门加固,以防盗窃。还应尽量做到库房与办公室分开,库房与阅览室分开。档案库房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制定严格的库房管理制度,无关人员一律禁止入内。

对于电子化的档案文件,网络安全尤为重要。将网上信息实行物理隔离的办法是相对简单并易操作的。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设计院等企业的局域网和互联网分离,严禁机算机上互联网,并对于计算机,统一采取口令设置,避免造成资料泄密。对可以上外网的计算机要配备信息网络的信息过滤系统、自我隔离系统和信息防护系统等。

禁止任何计算机私自安装无线设备。给计算机安装防火墙,杀毒软件并定期进行升级,要建立起万无一失的安全网关防护体系、HTTPS加密传输等适合企业自身的一些核心安全机制。

严格落实《移动存储设备管理办法》,利用新技术手段加强对移动存储设备的使用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对内网上使用的移动存储设备进行注册、加密,让外来移动存储设备“进不来”,让内网使用的移动存储设备“拿不走”,内部使用的移动存储介质在外网计算机上“不能用、改不了”。本设计院针对工程图纸等CAD文件进行加密处理,效果良好。

完善计算机、移动磁介质、笔记本电脑、多功能一体机等办公设备的购置、领取、使用、清退、维修、销毁等环节的保密管理要求,抓好全过程安全保密职责的监督和落实。

应设有计算机专业人员及时对企业单位的计算机的系统安装补丁,修补漏洞,及时升级防病毒软件和病毒代码库,定期对计算机进行全面扫描,清除病毒、木马。本设计院在科室设置中,专门设有科技部下属的计算机室负责这部分工作。

第9篇:房地产企业档案管理办法范文

探索改制档案管理模式,搭建集约化管理平台

据不完全统计,上海市市属16家产业类的国有企业集团及所属国有改制企业拥有改制档案约330万卷,平均每家集团拥有企业改制档案约20万卷,有的集团甚至多达100多万卷。统计表明,各集团、系统子公司及所属改制企业,都面临着管理大量企业改制档案的挑战。上海市档案局坚持国有企业改制档案处置工作从实际出发,不搞管理模式“一刀切”的原则,提出各集团公司改制企业档案处置工作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相适应的指导思想,结合工作实际做好国有企业改制档案处置工作,探索出了适应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情况的档案处置管理模式,即按照企业行业板块和壳体企业集约化管理模式,搭建企业改制档案集约化管理平台,实行企业改制档案的区域化、集中化管理。

1.企业按行业板块集约化管理改制档案

上海电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所属子公司,公司总部按行业划分设置5个管理部,分别负责机床机电、液压气动、通用、电线电缆和日用电器等设备的管理,公司下属33家子公司。该公司按照行业板块管理,利用已关闭企业的旧厂房对4个管理部的改制企业建立起了10个档案保管区域,其中管理一部有2个档案保管区域、管理二部有3个档案保管区域、管理三部有2个档案保管区域、管理四部有3个档案保管区域。10个保管区域,保管了171家改制企业、共29.3万卷已通过鉴定的企业改制档案。公司综合办公室对各保管区域的企业改制档案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制度和统一指导,制定了《上海电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改革重组企业档案鉴定整理工作规定》,统一了公司系统改制企业档案鉴定整理要求,明确必须经过鉴定整理,验收合格后,方能进入保管区域。同时,为保证改制企业档案的有效利用,公司要求,进库档案的纸质与电子案卷目录同时归档,有条件的单位要拟写全宗介绍。档案保管区域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硬件设备,还有专职档案人员管理和提供借阅利用,库房条件符合“七防”要求。目前该公司10个档案保管区域库房面积近2733平方米,利用率达1828人次/年。

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位于上海市中心,为了便于档案处置工作的开展。在改制企业集中的区域建立了集团档案分室,集中统一管理集团下属关闭企业的档案。公司还在所属企业粮油仓储公司建造的嘉定粮库综合办公大楼内,开辟档案库房,集中存放仓储、油脂、集团清理办等三部分企业改制档案,为安全保管改制企业档案,创造良好的硬件环境。

2.“壳体”企业实施档案集约管理

所谓“壳体”企业是指已停止生产和经营,还暂时保留原企业法人地位,并承担着原企业不良资产和债务清理的企业。上海纺织控股(集团)公司自2005年2月成立资产管理中心后,针对“壳体”企业实施集权、集聚、集约和专业化管理,对行业系统企业改制档案也实施了相应的集约化管理。一是将全行业改制档案集中到一个地方管理。棉纺印公司统一负责该行业系统改制档案的集约管理,将所属“壳体”企业的档案进行集中管理,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制度、统一安排、统一指导,统一配备专职档案管理人员和必要的保管设施。所属停产企业按照公司部署,将企业改制档案清理、造册,并通过公司检查符合要求后,移交归档,使改制企业档案管理切实做到定点、定人和定时。目前,该公司档案集约点库房面积561平方米,专职档案干部2名,保管了27家企业、17.9万卷档案。二是按地理位置分块集约管理。如针织、华宇等公司,根据企业所处的地理位置,划分出几个集约地进行档案的相对集中管理。针织公司将下属改制企业档案按照东、南、西、北、中地域划分,建立了5个集中保管基地,集约管理改制档案,基本保证了企业改制档案的保管和利用需要。上海纺织控股(集团)公司在本系统各行业中积极推行改制档案集约管理模式,公司系统实施集约管理的覆盖率达83%。

在“壳体”企业的人、财、物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由行业公司牵头,统筹考虑和安排改制企业档案管理等问题,不仅确保了改制企业档案的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同时,对于整合改制企业人、财、物等现有资源,盘活存量,减债增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