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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防汛应急预案精选(九篇)

地下防汛应急预案

第1篇:地下防汛应急预案范文

1 总则

1.1为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能更好地应对台风、潮汛可能带来的威胁和损失,保障公司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根据上级防台防汛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防台防汛处理机制,特制定《公司防台防汛处置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1.2各部门的防台防汛工作必须公司在统一指挥、调度的情况下有序进行。

2 组织机构

2.1为了及时地做好防台防汛期间的处置领导工作,公司成立防台防汛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防台防汛办公室(以下简称"防台防汛办")和防台防汛应急抢险小组(以下简称"应急抢险小组")。

2.2防台防汛领导小组是公司防台、防汛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

2.3防台防汛办地点设在公司安委办,由安委办主任担任防台防汛办主任。

2.4应急抢险小组组长由公司值班领导担任。

2.5操作、工程、商务、后勤、安保等部门设立相应的下一级防台防汛组织机构,在公司预案的框架下建立各自部门防台防汛实施细则。

3 职责分工

3.1防台防汛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指挥全公司的防台防汛工作,对重大问题进行统一指挥和协调;根据台风、汛情的实际情况和厦门港口管理局、厦门港务控股集团要求,决定启动或者解除公司防台、防汛预案。

3.2防台防汛办负责预案启动、实施或解除后的对外沟通协调、信息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3.2.1保持与厦门港口管理局和厦门港务控股集团防台防汛办的及时沟通联系,接受信息并汇总上报公司领导小组;

3.2.2接受领导小组指令,将预案启动或解除指令传达给各个部门;

3.2.3及时掌握防台防汛及其解除的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防台防汛及其解除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3.2.4经领导小组同意,统一对外信息;

3.2.5整理上报台、汛期间公司值班人员排班表,并在公司网上公布;

3.2.6负责防台防汛后的工作总结与损失统计工作,填写相关记录。

3.3应急抢险小组负责根据值班期间台、汛实际情况,决定并组织值班人员开展现场应急抢险活动。

3.4操作部门职责

3.4.1根据公司预案要求,完成协作人员准备及交接、堆场平箱、底层集装箱防汛、闸口关闭、空箱防台、计算机网络防台及解除等工作;

3.4.2对部门防台工作进行动态检查,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解决,保障部门防台工作全面到位;

3.4.3及时向防台防汛办汇报:防台进度、防台完成时间、防台解除重新投入使用的时间、损失情况等内容;

3.4.4及时填报《在港船舶防台动态表》和《防台值班记录表》等记录。

3.5工程部门职责

3.5.1根据公司预案要求,完成设备和设施的防台、防汛工作;

3.5.2对部门防台工作进行动态检查,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解决,保障部门防台工作全面到位;

3.5.3及时向防台防汛办汇报:防台进度、设备设施等防台完成时间、防台解除后设备重新投入生产的时间、损失情况等内容;

3.5.4及时填报《防台值班记录表》。

3.6商务部门职责

3.6.1根据公司预案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3.6.2负责将公司的防台工作信息通报客户和口岸监管单位,并做必要的解释工作;

3.6.3及时向防台防汛办汇报防台工作的完成时间,及时填报《防台值班记录表》。

3.7后勤部门职责

3.7.1根据公司预案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3.7.2负责公司防台防汛的交通、食品、饮水、必需物品等后勤保障工作;

3.7.3及时向防台防汛办汇报相关信息,及时填报《防台值班记录表》。

3.8安保部门职责

3.8.1根据公司预案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3.8.2负责预案执行期间港区及周边责任区域的防台汛检查、安全巡查、车辆和人员疏导,并及时报告防台防汛办;

3.8.3组织防台工作动态巡查和专项检查,对各部门防台防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解决,确保公司防台工作全面到位;

3.8.4及时填报《防台值班记录表》。

4 台、汛前保障措施

4.1物资保障与前期工作

4.1.1进入台风季节、汛期前,各部门应组织对防台防汛设施进行自查,要求巡查人员如实记录巡查情况并签名确认,根据巡查汇总情况及防台防汛的实际需要及时整改并及时向采购部门提出防台防汛物资采购需求。

4.1.2操作部门负责箱锁、箱扣、防风拉带等防台防汛工属具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防台防汛工属具数量齐全并且始终处于良好可用状态。

4.1.3工程部门负责防台防汛设备、设施等物资维修、保养、发放领用以及防台防汛设施的建造、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防台防汛设备、设施等物资数量齐全并且始终处于良好可用状态;安排台风期间仓库值班,保证防台、防汛物资随需随取。

4.1.4后勤部门负责根据公司防台防汛工作开展的情况,安排采购部门采购食品、饮用水等必需物品,做好值班人员的后勤物资保障。

4.2部门组织机构和人员保障

各部门和外协单位应根据人员变动、设备设施更新等综合变化情况,及时应对并修订各自防台防汛实施细则,确保组织机构完整和人员保障到位。

4.3通讯保障

厦门市气象台影响厦门港的台风消息时,各部门、各协作单位必须按各自负责的范围,做好防台汛的前期准备工作,有关负责人移动电话要确保24小时开机,随时接收防台防汛办的相关信息并传达给所属员工;防台值班期间,在家待命员工移动电话要确保24小时开机,确保预案启动或解除时能及时接收信息。防台汛指令以短信群发形式,各部门接信息后应及时回复,明确收悉。

5 预案启动程序

5.1预案启动程序

防台防汛领导小组根据台风、暴雨、潮水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做出相应的响应,下达启动预案的指令,防台防汛办接到指令后立即通知有关人员,被通知人接到通知信息后应及时回复,明确收悉,按各自部门防台防汛实施细则开展工作。

6 防台应急响应

按台风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分为Ⅳ、Ⅲ、Ⅱ、Ⅰ四个级别,其中Ⅳ级、Ⅲ级应急响应由公司防台防汛领导小组授权防台防汛办决定启动,Ⅱ、Ⅰ级应急响应由公司防台防汛领导小组决定启动。根据市气象台的台风预测预报及厦门港口管理局和厦门港务控股集团的通知,适时调整响应行动,提高或降低响应级别。

6.1Ⅳ级应急响应

市气象台台风消息,预计台风未来可能影响我市。

6.1.1防台防汛办根据市气象台台风消息,分析台风可能对码头造成的影响程度,适时发出《关于启动防御××年××号台风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6.1.2各部门接通知后做出相应准备工作安排。

6.2Ⅲ级应急响应

市气象台沿海台风警报,预计台风未来48小时内将影响或登陆我市。

6.2.1防台防汛办根据市气象台沿海台风警报及厦门港口管理局和厦门港务控股集团的相应通知,《关于启动防御××年××号台风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各部门接消息后应及时进入24小时应急值守状态,随时待命。

6.2.2操作部门要根据场内空、重箱分布及堆存情况,提早制定针对性的平箱预案,加快组织空箱外送,场内重箱增量部分按平箱预案合理堆放,存量部分按平箱预案逐步整理,减少防台预案启动后的大规模平箱,缩短启动后平箱时间,减少平箱作业成本。

6.2.3安保部门、操作部门应加强码头岸边设施安全监护,按划分区域组织疏散、监管、禁止渔船靠岸的工作。

6.2.4根据台风发展趋势及上级通知,在7级风圈到来之前6小时,操作部要做好船舶平衡装卸,确保船舶随时离泊。

6.2.5操作部门应及时通知劳务、运输等外协单位做好人员、拖车准备工作,劳务工人及拖车数量应准备足够,随时等待启动指令。人员配置上,操作部门与工程部门应保持良好沟通,通过合理有序的组织与交替使用资源,合理投入人员。

6.3Ⅱ级应急响应

市气象台台风警报,台风正向我市逼近,预计台风未来24~48小时内将影响或登陆我市。

6.3.1公司防台防汛领导小组根据厦门港口管理局、厦门港务控股集团的通知,指令防台防汛办《关于启动防御××年××号台风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召开会议部署全面防御工作要求,实行各部门24小时值班和公司领导带班制度,应急抢险小组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

6.3.2根据台风发展趋势及上级通知,当风力达到8级时,全面启动预案,码头全线停止作业,船舶离泊避风,所有装卸机械、港口设施、空箱按要求进行防台加固。

6.3.3各部门和外协单位接到指令后,应立即按照各自防台防汛实施细则开展工作,人员、拖车按要求数量、时间、地点进行交接。

6.3.4防台预案启动后,桥吊防台锚固应在两个小时内全部完成。

6.3.5堆场平箱任务应在预案启动后120分钟内完成。

6.3.6进、出场闸口在预案启动后按防台领导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关闭。

6.3.7进场闸口关闭后, 堆场内的提、卸箱作业应在30分钟之内全部完成。

6.3.8龙门吊防台锚固应在预案启动后四个小时内全部完成。

6.3.9空箱防台应在预案启动后四个小时内全部完成。

6.3.10除因特殊需要,特殊项目指派专人跟踪外,其他所有防台工作应在预案启动后四小时以内全部完成。

6.4Ⅰ级应急响应

市气象台台风紧急警报,预计台风24小时内将影响或登陆我市。

6.4.1公司防台防汛领导小组根据厦门港口管理局、厦门港务控股集团通知,指令防台防汛办《关于启动防御××年××号台风Ⅰ级应急响应的通知》,领导小组坐镇指挥部,应急抢险小组集结待命。各部门全面检查、落实各项防御措施,组织人员对防台绑固进行复查,将检查结果填写于《设备、设施防台检查表》,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报告防台防汛办。

6.4.2按航空要求,只许在飞机停航之后升起大梁的东渡港区Q8、Q9、Q10、Q13、Q14、Q15、Q21、Q22八台桥吊,在12级(含)以上台风正面袭击厦门市前要升起大梁防台,升起大梁应在飞机停航之后,升起大梁防台后要报备厦门航管站。

6.5在防台加固过程中,各部门值班领导应在预案启动后每隔两个小时以移动电话短信形式及时向防台防汛办汇报防台、防汛进展情况,防台防汛办汇总情况后及时汇报领导小组。

7 暴雨洪水灾害应急响应

7.1Ⅱ级应急响应

厦门港务控股集团《关于启动防御暴雨洪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后,公司防台防汛领导小组授权防台防汛办以短信群发形式立即向领导小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传达,各部门应及时回复,明确收悉,按各自部门防台防汛实施细则开展防汛工作。

7.1.1操作部门应明确积水严重场地,及时组织相应集装箱、货物转移。

7.1.2对于天文大潮等可能造成的海水倒灌情况,工程部门应根据高压电缆接电方式区别对待。采用接线柱方式的应将码头前沿电井高压供电切断;潮汛过后,电缆等应做耐压测试,符合送电要求后恢复高压供电。

7.1.3临时存放在露天堆场的贵重、易损物资、设备、设施,应采取入库或及时组织疏运转移,不能转移的应采取相应防水措施。

7.1.4工程部门负责配备抽水泵等抽排水设备、管路,确保汛期应急排水需要。

7.1.5防汛有特殊要求时,由防台防汛办及时通知相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7.1.6公司各部门和协作单位应及时向防台防汛办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按照预案完成工作后,组织员工进行自查并将完成情况立即上报防台防汛办。

7.2Ⅰ级应急响应

7.2.1厦门港务控股集团《关于启动防御暴雨洪水Ⅰ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后,公司防台防汛领导小组授权防台防汛办以短信群发形式立即向领导小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传达并确认收悉,实行各部门24小时值班和公司领导带班制度,应急抢险小组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各部门全面检查、落实各项防御措施,组织人员对防汛情况进行复查,将检查结果填写于《设备、设施防汛检查表》,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报告防台防汛办。

8 解除

8.1解除指令下达

公司防台防汛领导小组根据防台防汛办提供的综合信息,确定解除防台防汛紧急状态,并由领导小组组长向防台防汛办下达解除预案的指令,防台防汛办应立即通知有关人员,各部门应及时回复,明确收悉,及时开始解除工作。

8.2解除工作要求

8.2.1在收到解除防台指令后一小时内,各部门应组织人员到位开始解除工作,根据生产服务需要优先安排相应设备、设施解除防台。在收到解除指令后100分钟内开始恢复生产。

8.2.2公司各部门和外协单位接到解除防台状态的指令后,应在三个小时以内完成解除防台工作,恢复全部正常生产,并由部门值班领导向防台防汛办汇报解除进展情况及重新投入生产的时间。

8.2.3防台解除后,为缓解进场拖车拥堵,操作部门应协调开通闸口,场内合理安排调动机械作业;商务部门加强与拖车公司的联系,及时反馈作业高峰情况,提醒避峰作业;安保部门及时加强交通的现场秩序维护及疏导。

8.2.4公司各部门须在解除防台、防汛紧急状态后的12小时内向防台防汛办汇报损失情况,并将损失情况进行摄影存底;防台防汛办将信息汇总后向公司防台领导小组和厦门港务控股集团防台防汛办报告,同时由商务部门负责向保险公司联系理索赔事宜。

9 紧急事件处理程序

9.1紧急事件系指防台防汛预案启动至解除期间发生的、造成防台防汛工作受到影响意外事件或事故。

9.2若紧急事件涉及人员伤亡或造成公司重大损失,处理程序立即按《公司重大突发安全事件、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执行。

9.3其它紧急事件按以下程序执行

9.3.1当事人或现场第一目击人立即向本部门(单位)或防台防汛办报告,直至向领导小组报告。

9.3.2根据领导小组指示,应急抢险小组立即采取合理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或事故损失扩大 .

9.3.4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和取证工作。

9.3.5通知保险公司作好理索赔前期准备工作。

10.附则

第2篇:地下防汛应急预案范文

编制人(签字):                     

审核人(签字):                     

审批人 (签字):                        

施工单位:陕西麟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日     期:    2018年08月 10 日

目     录

一、方案适应范围……………………………………2

二、工程概况…………………………………………2 

三、防汛工作坚持预防为主…………………………3

四、应急准备…………………………………………3 

五、组织机构…………………………………………5 

六、应急物资和人力准备……………………………6 

七、应急保卫工作……………………………………7 

八、值班制度…………………………………………7

九、保安措施…………………………………………8

十、应急预案的具体实施内容………………………8

十一、受影响区域的疏散机制………………………9 

十二、事故报告及预案的评审………………………9 

十三、应急预案的终止与善后工作…………………9 

十四、保障措施………………………………………11

施工现场防汛预案

为了汛期防止洪水为害,保障拟建工程施工区域的安全工作。做好关于培训防汛人员;检查防洪工程设施,消除隐患;制定渡汛方案;备足防汛物料;建立健全洪水预报警报系统等方面的工作。在汛期工作包括:及时了解气象水文状况,预报水情,必要时下达警报;巡查和守护防洪工程,运用防洪系统各项措施,依据水情和工程状况以及防汛调度计划,控制调度洪水,遇有险情立即抢护;当发生超标准洪水时,请示上级同意后采取紧急措施以减小损失。为此,我项目部统一部署,为确保榆林市第二十六幼儿园施工现场安全渡汛,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一旦发生汛情,能够及时有序、科学地采取相应有效措施,迅速排除汛情造成的危险,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现场人民生命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榆林市第二十六幼儿园施工现场防汛方案。 

一、方案适应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榆林市第二十六幼儿园区域内建筑施工现场防汛工作。

 二、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榆林市第二十六幼儿园,建设地点位于榆林市榆阳区西沙财政局家属区北侧、永安路南侧。结构形式:框架结构;抗震设防列度为6度;抗震分类:乙类;使用年限:50年;耐火等级:二级。建筑层数:地下一层,地上三层。总建筑面积:8414.14㎡,其中地下3233.58㎡,地上5180.56㎡。±0.000相对于绝对标高1075.200,室内外高差为0.15m。

 三、防汛工作坚持预防为主 

3.1、提前预防,能有效地减少甚至阻止汛期给建筑工地现场的材料、已建好的房屋结构以及附属设施(结构)和施工现场人员带来的危害。 

3.2、应急培训 

在汛期来临之前,按照应急预案的计划安排,组织施工现场各级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进行应急技能的学习和培训,适时组织应急技能的演练,讲解防洪基本知识。通过培训和演练,及时修正应急的不足和缺陷,逐步完善应急实施机制、培训演练内容和措施。 

3.3、在现场显著位置(由技术组平时确定)配备适当的救生器具,如救生圈、安全绳等。 

3.4、手机、对讲机等联系工具保持畅通。 

3.5、自备发电机和照明专线保持良好工作状态。 

3.6、现场预备沙袋等物,利于堵水和引导水流方向。 

3.7、汛期派专人对施工现场内的施工道路进行巡视,及时掌握其稳定性、渗漏水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以组织抢险处理。 

四、应急准备 

4.1 针对最近我国大部分城市极端灾害性天气频发的状况,平时要注意收看天气预报,并与当地及业主的水文、气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随时掌握准确、及时的水文和气象情况,对暴雨、洪水的袭击作出正确的分析、判断,提前做好各项防范准备。同时做好防风、防雷电准备。 

4.2 为了确保该工程工期,应正确处理好施工、渡汛之间的关系。 

4.3  排查治理工程隐患:平时要加强对现场尤其是深基坑的巡视、检查,不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逐个进行整改,并制定出具体的渡汛应急方案,落实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保证防汛检查不走过场、工程治理不留后患。

4.4  对临时搭建物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固紧,且人员应当避开临时搭建物,妥善安置易受雷雨大风影响的室外物资材料。 

4.5  接到所在地或应急指挥人员的有关紧急警报通知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全体人员应立即召开会议,并组织项目经理部作好抗灾准备工作,督促做好各项应急措施,同时加强巡逻检查;汛期派专人对施工现场内的施工道路进行巡视,及时掌握其稳定性、渗漏水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以组织抢险。配备好抢险器材和物资。 

4.6  按防汛区域做好应急措施,使施工现场的排水系统和通讯畅通 

4.7 做好危险品存放位置的标明工作,防止洪水将其搅乱、混杂、流失、造成事故,需要时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 

4.8  当发生严重意外灾害事故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以求得援助和指导,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同时应组织全体抢险人员根据灾害事故情况的特点,实施有效的应急措施,争取短时间内,努力将损失、不利因素降至最小程度或消除。 

4.9 如设备不能撤离到安全位置,应使设备处于动力关闭、加固和适当防护状态,防止设备造成不必要的损坏。 

4.10 要注意保障现场必要的照明需要。 

4.11 自身无能力救援和无能力控制事故进一步扩大时,应立即向当地上级主管部门求救;上级领导及有关人员到现场后,立即组成现场临时抢险指挥小组,研究现场救援方案的可行性,或另外确定更安全有效的救援方案,并实施救援。 

4.12  宣传报道组对第一现场用拍照、摄像、书面记录等方法取证,并妥善保管有关物证。

五、组织机构成立

榆林市第二十六幼儿园建筑施工现场防汛应急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职责:服从业主及监理防汛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和安排,负责施工现场防汛应急抢险救灾的指挥、部署、实施和督察;及时汇报抢险救灾情况,妥善解决、协调抢险救灾工作及善后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施工现场经理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办公室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汛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具体负责建筑施工现场灾情报告,及时通知防汛应急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传达防汛应急领导小组关于防汛抢险救援的指示,确保通讯联络畅通。

办公室下设应急抢险组、物资保障组、技术组。

5.1、应急抢险组:组长:李小林 成员:米利峰

具体负责根据专家技术组的技术建议和事故现场情况制定的防汛抢险救援方案,按照方案迅速组织抢险队伍进行抢险救援。 

5.2、物资保障组:组长:贺美丽 成员:张爱兵

具体负责落实防汛抢险抢险物资、器材和车辆到位的情况,并按照防汛应急领导小组要求,对防汛抢险力量进行统一调配,确保防汛抢险物资、车辆、器材及时赶赴防汛抢险现场。 

施工现场防汛抢险应急队组成成分(人员、物资、器材、车辆配备要求)。

5.3、技术组:组长:李培祥 成员:曹宏伟

具体负责及时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制定防汛抢险救援方案,并提出建议,为防汛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具体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单位迅速展开对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协调120救护车将受伤人员转移到医院救治。

六、应急物资和人力准备

6.1 加强防汛队伍组建和防汛物资储备。汛期来临前需准备充足土工布、编织袋等防洪抢险物料,保证在遭遇特殊灾害天气时,有准备、有对策、有措施,确保度汛安全。准备大功率的水泵,做为暴雨后及渗水的基坑临时抽水。 

6.2  现场管理人员提前制订施工现场应急物资的储备计划,按计划检查、监督、落实应急物资的储备数量,并建立挡案。 

6.3  应急器材供应组负责定期检查、监督、落实过期应急物资资源的更新和达标状态。 

6.4  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应急总指挥的部署,有效地组织周边施工现场的应急物资资源,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应急救援补充。 

6.5 定期收集和整理应急行动人力资源信息,建立档案并归档,为应急行动的启动,作好人力资源的数据储备。 

6.6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应急总指挥的部署,及时赶赴现场,根据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及时提供后勤物资保障。 

七、应急保卫工作 

7.1  保卫组在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应急总指挥的部署,及时赶赴现场,协助组织事故现场的保卫工作,必要时负责组织场区外的居民疏散工作。     

7.2  做好消防、医疗、交通管制、抢险救灾等各公共救援部门联系工作。 

7.3  引导现场作业人员从安全通道疏散,对受伤人员进行营救至安全地带。 

7.4  对场区内外进行有效的隔离工作和维护现场应急救援通道畅通的工作。 

八、值班制度 

成立巡逻小分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按照项目部统一安排设置24小时值班人员,密切观察汛情变化,并与后方分管领导保持通讯联系,在接近警戒水位时及时上报本单位的领导并逐级上报到有关部门和领导。 

九、保安措施 

9.1在发生水灾时,门卫应加强巡视,隔离安全地带,禁止闲杂人员围观,禁止一切人员进入危险区域,禁止市民进入施工现场。

9.2加强现场看护,未经现场负责人同意不得放入任何人员。 

十、应急预案的具体实施内容 

10.1汛情一旦发生: 

(1)、立即停止施工 

(2)、切断不必要的电源 

(3)、转移施工现场不参与抢险的人员,清点人数,确保地下室等无滞留人员 

10.2、所有人员都要尽可能密切保持联系 

10.3物资保障组组全员到岗,指导、督促、现场做好抗涝工作,重点做好加固施工现场围墙和一些必要结构的加固和堵漏、搬运物资的有关协调工作;负责落实抗涝时工具和器材的调运组织工作。根据汛情严重程度和技术组制定的防汛抢险方案就地组织现场的施工工人员到防汛工具及器材堆放房运输防汛物资。

10.4技术组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制定防汛抢险救援方案,先观察洪水涌进的方向,如果洪水由拟建项目的南面涌流,则首先用编织袋装大沙堵住施工现场大门,同时由应急抢险组带领小部分人员快速检查并加固围墙。

若洪水涌向围墙,应急抢险则组织大部分人员检查加固围墙,用沙袋将配电房和箱变室围起来,堵住大小洞口,密切关注洪水流向,在项目入口处用砂袋堵住。 

10.5当有洪水涌入施工现场时,应急抢险组在施工现场指定地点接通电源。如果所有电源被切断时,技术组选定地点,应急抢险组安好发电机,确保安全后开始发电,供应水泵排水。 

10.6如果汛情发生在晚上,灯泡的接电地点和水泵接电地点相同,技术组和应急抢险组确需用的灯泡只数和线路所走路线,时刻互相提醒注意用电安全。 

10.7从汛情开始发生起,医疗救护组必须在技术组和应急抢险组所指定的地点待命,及时救助溺水、外伤、触电等伤员,并联系和协助当地救援队伍进行救援工作自身无能力救援和无能力控制事故进一步扩大时,应立即向当地上级主管部门求救;根据事故情况报相应主管部门。 

 十一、受影响区域的疏散机制 

在对施工场区周边情况的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应确立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疏散路线和方向,形成行之有效的疏散通道。应急状态时,由应急总指挥决定下达应急疏散令。 

十二、事故报告及预案的评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写出《灾害情况分析报告》,并组织相关人员评审本应急救援预案的适应性,如发现该预案部分条款不适应时则对本预案予以修订。 

十三、应急预案的终止与善后工作 

13.1施工现场经过应急预案实施后,洪灾得到有效的控制、消除后,

所有现场人员均得到清点,确保未经许可不会进入事故现场,不再存在其他影响应急预案终止的因 素,相关人员已经全部撤离。由应急救援组长下达终止应急救援。应急预案实施终止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物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事故报告。 

13.2对事故过程中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做收集统计、归纳,形成文件,为进一步处理事故的工作提供资料。 

13.3对应急预案在事故发生实施的全过程,认真科学地作出总结,完善预案中的不足和缺陷,为今后的预案建立、制订提供经验和完善和依据。 

13.4该防洪度汛应急预案是一般的常规求援方法和措施,项目经理部特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编制该应急预案。一旦发生洪灾事故,应立即启动本预案。 

十四、保障措施 

14.1、办公室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汛情和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措施。检查指导各成员单位抢险队伍的演练工作,

确保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4.2、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灾机械和工具、物资等必须时刻保持良好的使用性能和状态。 

14.3、各成员单位要定期对抢险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抢险演练,提高实战能力,确保一旦发生汛情,迅速组织抢险,保证高效、有序、及时,并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同时,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14.4、保证通信畅通,领导小组成员及有关成员单位责任人必须保持每天24小时畅通的通讯联系。通讯电话如有变化,要及时通知办公室。 

14.5、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 

值班电话:项目经理:李培霞   13629128882  

技术负责:李培祥   18109127244

14.6、各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都必须无条件听从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的指令,服从统一指挥调度。对在抢险救灾过程中,擅离工作岗位,组织抢险工作不力,延误时机,造成重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第3篇:地下防汛应急预案范文

防洪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技术评审意见

 

按照《三明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转发省防指关于做好2021年水库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明汛防指〔2021〕4号)、《三明市水利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水库大坝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明水函〔2021〕11号)等文件精神要求,2021年3月22日,三明市水利局在三明市召开“2021年度三明市中型水库和水电站大坝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技术评审视频会。参加会议的有:12个县(市、区)水利局、40座中型水库和水电站管理单位的代表和评审专家,并成立了技术评审专家组(名单附后)。与会代表和专家根据《福建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规定(试行)》(闽政〔2009〕24号)、《福建省水库大坝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审批管理办法(试行)》(闽防〔2010〕1号)及相关规程、规范和有关文件等的规定要求,并结合水库和水电站初设、大坝安全鉴定与除险加固情况和历年汛期调度运用计划的执行情况,对2021年中型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及防洪抢险应急预案进行了认真讨论,形成技术审查初步意见,会后编制单位根据技术审查初步意见及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提交了40座中型水库和水电站大坝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以下简称《防洪调度运用计划(报批稿》),经复审,认为《防洪调度运用计划》的内容和深度基本达到相关规程、规范和有关文件等的规定要求。主要技术审查意见如下:

 

一、汛期分期及起讫时间

2021年汛期时段为4月1日~10月15日。

二、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与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一)斑竹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斑竹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125.50m,堰顶高程为117.0m(溢洪道挂闸)。2014年10月16日通过了国家能源局大坝安全中心第三次大坝安全鉴定(坝监函〔2014〕111号),大坝审定为正常坝,拟计划2021年再次开展大坝安全鉴定工作。水库控制水位123.50m,相应库容1132万m3,水库正常蓄水位125.50m,相应库容1844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三明市城区和下游1个乡(镇)、1个行政村涉及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205国道、鹰厦铁路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4月~7月,水库运行控制水位123.5m~125.5m,当预报入库流量小于980 m3/s,控制水位在正常蓄水位125.5m(含)以下运行;当预报入库洪水流量将大于980 m3/s,小于1440 m3/s,将库水位降至125.0m(含)以下;当预报入库流量大于等于1440m3/s,小于1820 m3/s时,将库水位降至124.5m(含)以下;当预报入库流量大于等于1820m3/s,小于2040m3/s时,将库水位降至124.0m(含)以下;当预报入库流量大于等于2040m3/s时,将库水位降至123.50m(含)以下;

(2)当预报入库流量大于2250m3/s时,控制水位在123.50m(含)以下,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当闸门已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闸门全开自由泄流。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三明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三明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东牙溪、竹洲、台江、斑竹四座中型水库水电站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明防〔2018〕16号)进行批复。

(二)东牙溪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东牙溪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315.55m,相应库容1840万m3,堰顶高程为315.55m。2014年12月经福建省水利厅《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三明市东牙溪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的通知》(闽水建管〔2014〕79号)安全鉴定为二类坝;2021年2月9日通过了市水利局组织的东牙溪进水口改造工程的下闸蓄水验收(明水函〔2021〕9号);拟计划2021年完成再次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水库按正常蓄水位315.55m 运行,相应库容1840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下游富兴堡街道、城关街道等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212省道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预腾防洪库容,4月~6月水库水位不低于305.0m,7月1日~10月15日水库水位不低于310.0m。

(2)当水库水位超过正常蓄水位时,保持自由泄流,最大限度加大放水,直至水位回落到正常蓄水位。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三明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三明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东牙溪、竹洲、台江、斑竹四座中型水库水电站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明防〔2018〕16号)进行批复。

(三)台江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台江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133.5m,堰顶高程为125.0m(溢洪道挂闸)。2014年10月31日经三明市水利局安全鉴定为二类坝,拟计划2021年完成再次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水库按正常蓄水位133.5m运行,相应库容1833.0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上游1个乡(镇)、7个行政村和下游三明市城区涉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205国道、鹰厦铁路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预腾防洪库容,汛期泄洪时,以控制水位在133.5米以下为原则。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

(2)当闸门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全开自由泄流。当水位回落至133.5m时,应及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三明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三明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东牙溪、竹洲、台江、斑竹四座中型水库水电站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明防〔2018〕16号)进行批复。

(四)竹洲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竹洲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146m,堰顶高程为137.2m(溢洪道挂闸)。2015年9月经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大坝安全监察中心,第二次定期检查专家组鉴定,大坝为正常坝。水库防洪控制水位145.0m,相应库容1017万m3,正常蓄水位146.0m运行,相应库容1370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上游1个乡(镇)、2个行政村和下游1个乡(镇)、1个街道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205国道、鹰厦铁路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4月~7月水库运行控制水位145.0m~146.0m,当预报流量小于1054 m3/s,库水位保持在正常蓄水位146m(含)以下运行;当预报洪水流量将大于1054 m3/s,小于1700 m3/s,将库水位降至145.50m(含)以下;当预报洪水流量将大于1700 m3/s,将库水位降至145m(含)以下。

(2)当水位降至145m,洪水流量继续大于1700 m3/s,通过闸门开度控制按来水泄放洪水,使库水位保持在145m(含)以下;当闸门全开启水位仍上涨,则保持全开自由泄流。待洪水消退,水位回落到145m时,控制泄流,待机回蓄。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三明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三明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东牙溪、竹洲、台江、斑竹四座中型水库水电站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明防〔2018〕16号)进行批复。

(五)丰海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丰海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190.5m,堰顶高程为178.5m(溢洪道挂闸)。2020年10月19日经三明市水利局安全鉴定为一类坝(明水审批〔2020〕53号)。水库汛限水位188.5m,相应库容755万m3,正常蓄水位190.5m,相应库容1085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上游的曹远镇丰海,安砂镇热水、水南、水礁、江芳、曹田、苔茹等七个行政村涉及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下游曹远镇丰海、前坪、鸬鹚、埔头、上墩、下墩等六个行政村涉及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省道307及工矿企业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4月~7月水库运行控制水位188.5m~190.5m,当水库入库流量小于500m3/s时,可根据流域雨水情采取灵活调度措施,水位可控制在正常蓄水位190.50m(含)以下运行。当遭遇暴雨洪水时,水库水位应逐步降至188.50m以下运行。

(2)泄洪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

(3)当闸门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闸门全开自由泄流。当水位回落至187.50 m时,应及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永安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永安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贡川等5座中型水库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永防〔2019〕8号)文进行了批复。

(六)鸭姆潭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鸭姆潭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176.2m,堰顶高程为171.7m(溢洪道挂闸)。2018年12月21日经三明市水利局安全鉴定为二类坝(明水电〔2018〕675号),水库正常蓄水位176.2m,相应库容1430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上游曹远镇丰海、前坪、鸬鹚、埔头、上墩、下墩和下游1个乡镇、1个街道、5个行政村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预腾防洪库容,汛期泄洪时,以控制水位在176.2米以下为原则。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

(2)当闸门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全开自由泄流。(3)当水位回落至176.2m时,应及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永安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关于2018年度中小型电库大坝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永防〔2019〕8号)进行批复。

(七)上坂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上坂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305.0m,堰顶高程为300.8m(溢洪道挂闸)。2017年9月20日经三明市水利局安全鉴定为二类坝(明水电〔2017〕495号),4月~6月水库汛限水位303.0m,正常蓄水位305m运行,相应库容1003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下游1个乡(镇)、3个行政村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4月~6月水库运行控制水位302.0m~303.0m。当预报入库流量大于150 m3/s,将水库水位降至302.0m(含)以下,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当预报入库流量大于450 m3/s时,闸门全部开启泄洪,当闸门已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闸门全开自由泄流;当水位回落至303.0m时,应及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

(2)7月1日~10月15日,水库运行控制水位303.0m~305.0m。当预报有大暴雨时,水库水位控制在303.0m(含)以下运行。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永安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永安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贡川等5座中型水库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永防〔2019〕8号)进行批复。

(八)西门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西门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166.0m,堰顶高程为159.0m(溢洪道挂闸)。2020年12月30日经三明市水利局安全鉴定为一类坝(明水审批〔2020〕62号)。水库按正常蓄水位166.0m运行,相应库容1031.5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上游1个乡(镇)、1个街道、6个行政村和下游城区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及205国道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预腾防洪库容,汛期泄洪时,以控制水位在166.0米以下为原则。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

(2)当闸门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全开自由泄流。当水位回落至166.0m时,应及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永安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永安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贡川等5座中型水库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永防〔2019〕8号)进行批复。

(九)贡川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贡川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157.5m,堰顶高程为147.5m(溢洪道挂闸)。2015年1月29日经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大坝安全监察中心(坝监函〔2015〕66号)安全评定为正常坝,拟计划2021年再次开展大坝安全鉴定工作。水库按正常蓄水位157.5m 运行,相应库容2786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上游燕北街道、坂尾村,贡川镇南板村和下游贡川镇居民的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古城墙及“会清桥”保护文物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预腾防洪库容,汛期泄洪时,以控制水位在157.5米以下为原则。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

(2)当闸门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全开自由泄流。当水位回落至157.5m时,应及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永安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永安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贡川等5座中型水库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永防〔2019〕8号)进行批复。

(十)水口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水口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331.5m,堰顶高程为321.5m(溢洪道挂闸)。2019年8月27日经三明市水利局安全鉴定为二类坝(明水农电〔2019〕3号)。水库汛限水位330.0m,相应库容1608万m3,按正常蓄水位331.5m运行,相应库容1872.2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上游夏坊乡的李沂村,下游大龙乡的角溪村的沿河群众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角溪电站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4月~6月以在汛限水位330.0m以下运行为原则。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

(2)当闸门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全开自由泄流。

(3)7月1日~10月15日,按正常蓄水位331.5m以下运行为原则。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明溪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明溪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黄沙坑等四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明防〔2020〕3号)进行批复。

(十一)芦下陂水库(大坝安鉴,2017年已审查,但未审批,讨论是否需降低水位)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芦下陂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451.5m,堰顶高程为451.5m。拟计划2021年再次开展大坝安全鉴定工作。水库按正常水位451.5m运行,相应库容825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上游为建宁县盟鹏水电有限公司(焦坑电站)等重要设施和下游坊头村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306省道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建议安全鉴定未完成前按相关文件要求,降低水位运行。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预腾防洪库容,4月~6月泄洪时以控制水位在451.5m以下为原则。

(2)当水库水位超过451.5m时,加大放水,直至水位回落到正常蓄水位451.5m以下运行。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明溪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明溪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黄沙坑等四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明防〔2020〕3号)进行批复。

(十二)蒙州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蒙州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389.0m,堰顶高程为383.0m(溢洪道挂闸)。2017年9月18日经三明市水利局安全鉴定为二类坝(明水〔2017〕471号),水库汛限水位388.0m,相应库容1652万m3,按正常蓄水位389.0m运行,相应库容1779.5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上游的新建村、下游的李沂村的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李沂电站、306省道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4月~6月以在汛限水位388.0m以下运行为原则。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

(2)当闸门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全开自由泄流。

(3)7月1日~10月15日,按正常蓄水位389.0m以下运行为原则。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明溪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明溪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黄沙坑等四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明防〔2020〕3号)进行批复。

(十三)黄沙坑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黄沙坑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447m,堰顶高程为442.0m(溢洪道挂闸)。2020年12月9日水库通过了由三明市水利局组织的竣工验收(明水函〔2020〕64号),水库控制水位445.0m,相应库容1424万m3,按正常水位447.0m运行,相应库容1620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下游大陂村、姜坊村沿河两岸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涉及下游姜坊电站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4月~6月水库在控制水位445.0m以下为原则。

(2)当水库水位高于445.0m时,采用闸门全开由溢洪道自由泄洪,做到“来多少,泄多少”。

(3)7月1日~10月15日,按正常蓄水位447.0m以下运行为原则。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明溪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明溪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黄沙坑等四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明防〔2020〕3号)进行批复。

(十四)琴源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琴源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10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589.8m,堰顶高程为589.8m。2016年2月26日经三明市水利局安全鉴定为二类坝(明水管〔2016〕45号),水库按正常蓄水位589.8m运行,相应库容1220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下游1个乡(镇)的6个村沿河两岸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预腾防洪库容,以控制水位在589.8米以下为原则。水库按正常蓄水位589.8m运行。

(2)当水库水位高于正常蓄水位589.8m时,采用敞泄方式,由溢洪道自由泄洪。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清流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清流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清流县琴源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清汛〔2020〕5号)文进行了批复。

(十五)嵩口坪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嵩口坪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285.0m,堰顶高程为278.7m(溢洪道挂闸)。2017年11月经三明市水利局安全鉴定为二类坝(明水电〔2017〕524号),4月~6月水库控制水位284m,相应库容1480万m3,按正常水位285.0m运行,相应库容1670万m3。

2.防洪任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上游清流县城区及下游1个乡镇的3个村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省道重要设施等。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4月~6月水库以控制水位在284m以下运行为原则。泄洪时,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

(2)当闸门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全开自由泄流。

(3)7月1日~10月15日,按正常蓄水位285.0m以下运行为原则。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清流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清流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嵩口坪水电站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清汛〔2020〕5号)文进行了批复。

(十六)泉上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泉上水库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洪水设计,10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464.5m,堰顶高程为463.5m(溢洪道挂闸)。常态化除险加固工程于2019年3月进行下闸蓄水验收(宁水利〔2019〕42号),于2021年1月19日通过由宁化县水利局组织的竣工验收(宁水利〔2021〕8号)。水库控制水位463.5m运行,相应库容1158.0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2个乡(镇)的2个村,沿河两岸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4月~10月水库以控制在463.5m以下运行为原则。泄洪时,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

(2)当水库水位高于堰顶高程463.5m,闸门全部开启,由溢洪道自由泄流。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宁化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关于隆陂、泉上、桥下、沙坪四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宁防〔2019〕字第5号)进行批复。

(十七)隆陂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隆陂水库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洪水设计,10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419.0m,堰顶高程为419.0m,常态化除险加固工程于2019年3月进行下闸蓄水验收(宁水利〔2019〕 42号),于2019年11月29日通过由宁化县水利局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宁水利[2019]145号)。水库按正常蓄水419.0m运行,相应库容1350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下游2个乡(镇)的2个村沿河的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永宁高速公路和307省道、通讯长线及下游7座电站等重要设施防汛安全。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4月~10月水库水位以在控制在419.0m以下运行为原则。

(2)当水库水位高于正常蓄水位419.0m时,采用敞泄方式,由溢洪道自由泄洪。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宁化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关于隆陂、泉上、桥下、沙坪四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宁防〔2019〕字第5号)进行批复。

(十八)沙坪水库(安鉴工作)

1.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沙坪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10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472.13m,堰顶高程为472.13m,除险加固工程于2011年3月16日通过竣工验收。水库控制水位为471.13m,水库按正常蓄水位472.13m运行,相应库容918.0万m3。建议补充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安排情况。

2.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下游3个乡(镇)的7个村,沿河两岸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下游1个电站、省道221等重要设施防洪安全。

3.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县意见汛期均为471.13m以下运行)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4月~10月水库水位以在控制在471.13m以下运行为原则。

(2)当水库水位高于正常蓄水位472.13m时,采用敞泄方式,由溢洪道自由泄洪。

4.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宁化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关于隆陂、泉上、桥下、沙坪四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宁防〔2019〕字第5号)进行批复。

(十九)桥下水库

1.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桥下水库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洪水设计,20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434.5m,堰顶高程为434.5m,常态化除险加固工程于2019年3月进行下闸蓄水验收(宁水利〔2019〕42号),于2021年1月19日通过由宁化县水利局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宁水[2021]7号)。水库按正常蓄水位434.5m运行,相应库容786万m3。

2.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下游2乡(镇)的8个村沿河两岸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下游4个电站等重要设施防汛安全。

3.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4月~10月水库水位以在控制在434.5m以下运行为原则。

(2)当水库水位高于正常蓄水位434.5m时,采用敞泄方式,由溢洪道自由泄洪。

4.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宁化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关于隆陂、泉上、桥下、沙坪四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宁防〔2019〕字第5号)进行批复。

(二十)合水口水库

1.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合水口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317.50m,堰顶高程为317.5m。2016年11月21日经三明市水利局安全鉴定为二类坝(明水电〔2016〕430号), 水库按正常蓄水位317.5m运行,相应库容750万m3。

2.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上游1乡(镇)的1个行政村和下游2乡(镇)的2个行政村涉及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省道S306等重要设施。

3.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预腾防洪库容,泄洪时以控制水位在317.5m以下为原则。

(2)当水库水位超过正常蓄水位317.5m时,采用敞泄方式,由溢洪道自由泄洪。

4.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建宁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建宁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合水口电站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建防〔2020〕4号)进行批复。

(二十一)良浅水库

1.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良浅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211.2m,堰顶高程为199.2m(溢洪道挂闸)。2016年4月坝监安监函〔2016〕152通过大坝第三次定期检查,大坝审定为正常坝(A级)。水库按正常蓄水位211.2m运行,相应库容1437万m3。

2.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上游1个乡、1个行政村和下游1乡(镇)、1个行政村涉及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将乐到泰宁X751县道等重要设施。

3.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预腾防洪库容,汛期泄洪时,以控制水位在211.2m以下为原则。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

(2)当闸门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全开自由泄流。当水位回落至211.2m时,应及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

4.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泰宁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关于2018年度中小型电库大坝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泰防〔2018〕5号)进行批复。

(二十二)水埠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水埠水库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洪水设计,10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680.6m,堰顶高程为680.6m。2015年8月24日经福建省水利厅《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泰宁县水埠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的通知》(闽水建管〔2015〕65号)安全鉴定为二类坝;水库按正常蓄水位680.6m运行,相应库容1042万m3。

2.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下游泰宁城区和2个乡(镇)的13个村沿河两岸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涉及下游地下电缆、向莆铁路、建泰高速公路和黎泰公路等重要设施。

3.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预腾防洪库容,以控制水位在680.6米以下为原则。水库按正常蓄水位680.6m运行。

(2)当水库水位高于正常蓄水位680.6m时,采用敞泄方式,由溢洪道自由泄洪。

4.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泰宁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关于2018年度小型水库汛期防洪调度应用计划和中(小)型水库汛期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泰防〔2018〕8号)进行批复。

(二十三)小王水库

1.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小王水库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洪水设计,10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278.35m,堰顶高程为274.05m(溢洪道挂闸),2015年5月29日经三明市水利局组织专家组对大坝安全鉴定(明水管〔2015〕147号)),大坝鉴定为二类坝。水库汛限水位276.15m,相应库容1057.0万m3,水库控制水位276.65m,相应库容1107万m3。水库按正常蓄水位运行,相应库容1283.0万m³。

2.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下游2个乡(镇)的9个村沿河两岸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涉及下游省道岭文线等重要设施。

3.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4月~6月以在汛限水位276.15m以下运行为原则。泄洪时,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当闸门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全开自由泄流。

(2)7月1日~10月15日,按控制水位276.65m以下运行为原则。

4.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将乐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关于小王水库等13座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将防〔2018〕8号)进行批复。

(二十四)黄潭水库

1.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黄潭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186.0m,堰顶高程为176.5m(溢洪道挂闸)。2019年7月经三明市水利局组织专家组对大坝安全鉴定(明水农电函〔2019〕2号)),大坝鉴定为二类坝。 4月~6月水库汛限水位185.5m,相应库容713万m3,按正常蓄水位186.0m运行,相应库容786.5万m3。

2.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上游黄潭镇的将溪、大言等2行政村和下游黄潭镇与下游五个行政村的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等。

3.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4月~6月以在汛限水位185.5m以下运行为原则。汛期泄洪时,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当闸门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全开自由泄流;当水位回落至185.5m时,应及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

(2)7月1日~10月15日,按正常蓄水位185.5m以下运行为原则。

4.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将乐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将乐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高唐电站水库等6座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将汛〔2018〕6号)进行批复。

(二十五)大言水库

1.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大言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197.8m,堰顶高程为184.8m(溢洪道挂闸)。2015年1月通过大坝安全定期检查,大坝审定为正常坝。拟计划2021年完成再次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水库按正常蓄水位197.8m运行,相应库容1240万m3。

2.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上游1个乡、1个行政村和下游2个行政村涉及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将乐到泰宁X751县道等重要设施。

3.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预腾防洪库容,汛期泄洪时,以控制水位在197.8m以下为原则。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

(2)当闸门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全开自由泄流。(3)当水位回落至197.8m时,应及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

4.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将乐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将乐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高唐电站水库等6座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将汛〔2018〕6号)进行批复。

(二十六)孔头水库

1.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孔头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175.8m,堰顶高程为163.8m(溢洪道挂闸)。2018年9月大坝通过大坝安全第三次定期检查,为正常坝,水库按正常蓄水位175.8m运行,相应库容2526万m3。

2.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上游1镇、3个行政村和下游1镇、3个行政村涉及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将乐到泰宁X751县道、将乐到明溪县的S204省道等重要设施。

3.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预腾防洪库容,汛期泄洪时,以控制水位在175.8m以下为原则。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

(2)当闸门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全开自由泄流。(3)当水位回落至175.8m时,应及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

4.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将乐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将乐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高唐电站水库等6座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将汛〔2018〕6号)进行批复。

(二十七)范厝水库

1.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范厝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161.0m,堰顶高程为149.0m(溢洪道挂闸)。2016年1月坝监安监函〔2016〕27通过大坝第三次定期检查,大坝审定为正常坝(A级)。水库按正常蓄水位161.0m运行,相应库容2500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上游1镇、3个行政村和下游将乐县城2镇、4个行政村涉及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将乐至顺昌S204省道、向莆铁路、邵三高速公路、将乐工矿企业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预腾防洪库容,汛期泄洪时,以控制水位在161.0m以下为原则。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

(2)当闸门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全开自由泄流。(3)当水位回落至161.0m时,应及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将乐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将乐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高唐电站水库等6座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将汛〔2018〕6号)进行批复。

(二十八)高唐水库(安全鉴定,讨论是否降低水位)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高唐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146.0m,堰顶高程为134.0m(溢洪道挂闸)。2015年11月10日通过省水利厅组织的竣工验收(闽水农电〔2015〕10号),拟计划2021年完成首次大坝安全鉴定工作。4月~7月水库防洪控制水位144.0~145.5m运行,相应库容1346万m3、1943万m3,按正常水位146.0m运行,相应库容2144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上游将乐县城2个镇、4个行政村和下游1个镇、2个行政村涉及沿河群众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将乐至顺昌S204省道、向莆铁路、邵三高速公路、将乐工矿企业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4月~7月水库运行控制水位144.0m~145.5m,当预报洪水流量小于800m3/s,控制水位在145.5m(含)以下运行;当遭遇暴雨洪水时,水库水位应逐步降至144.0m以下。

(2)当闸门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全开自由泄流。(3)当水位回落至144.0m时,应及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将乐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将乐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高唐电站水库等6座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将汛〔2018〕6号)进行批复。

(二十九)官昌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官昌水库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洪水设计,20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444.5m,堰顶高程为440.0m(溢洪道挂闸)。2014年12月31日经三明市水利局安全鉴定大坝为三类坝(明水管〔2014〕484号),除险加固工程于2018年6月通过三明市水利局恢复蓄水验收(明水管〔2018〕431号)。拟计划2021年4月进行除险加固竣工验收。4月~6月水库汛限水位442.0m,相应库容1830万m3,7月1日~10月15日控制水位在443.5m以下运行,相应库容2174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下游1个开发区、1个镇与1个街道的7个村沿河两岸群众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涉及308省道、205国道、向莆铁路、鹰厦铁路、南龙铁路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4月~6月以在汛限水位442.0m以下运行为原则。泄洪时,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当闸门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全开自由泄流。

(2)7月1日~10月15日,按控制水位443.5m以下运行为原则。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沙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关于沙县官昌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沙防〔2018〕11号)进行批复。

(三十)沙县城关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沙县城关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115.0m,堰顶高程为103.8m(溢洪道挂闸)。2013年1月大坝定期检查评定为正常坝(坝监函〔2013〕186号);2021年3月已编制完成大坝安全定检的相关资料,待审查。水库按正常蓄水位115.0m 运行,相应库容1132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上游三明洋溪镇洋口仔村沿河群众生活与生产设施;下游沙县虬江街道的金泉村、城南居委会、水南村、洋坊村,凤岗街道的大洲村、石桥居委会、城西居委会、府前居委会、庙门村沿河群众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205国道、鹰厦铁路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预腾防洪库容,汛期泄洪时,以控制水位在115.0m以下为原则,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

(2)当闸门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全开自由泄流。(3)当水位回落至115.0m时,应及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沙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关于沙县城关电站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沙防〔2018〕16号)进行批复。

(三十一)高砂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高砂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103.0m,堰顶高程为89.0m(溢洪道挂闸)。2019年11月通过第三次安全定检,评为A级正常坝, 4月~7月水库控制水位102.0m,相应库容1911万m3;按正常蓄水位103.0m运行,相应库容2489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上游2个街道(凤岗街道、虬江街道)、5个行政村(琅口居委会、古县村、茅坪村、东门村、大洲村)和下游1个乡镇(高砂镇)、3个行政村(高砂村、龙慈村、樟墩村)的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及205国道、鹰厦铁路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4月~7月水库运行控制水位102.0m~103.0m,当预报洪水流量小于1200m3/s,控制水位在正常蓄水位103.0m(含)以下运行;当预报洪水流量大于等于1200 m3/s、小于2460 m3/s,将库水位逐步降至102.5m(含)以下;当预报洪水流量大于等于2460m3/s、小于3270 m3/s时,将库水位逐步降至102.0m(含)以下;

(2)当预报入库流量大于等于3270m3/s时,控制水位在102.0m(含)以下,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当闸门已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闸门全开自由泄流。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沙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关于沙县高砂电站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沙防〔2018〕13号)进行批复。

(三十二)双溪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双溪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320m,堰顶高程为314m(溢洪道挂闸)。2021年3月2日通过由市水利局组织的水库下闸蓄水验收(明水函〔2021〕12号),水库控制水位314.0m,水库汛限水位319.0m,防洪高水位320.55m,水库按正常蓄水位320m运行,相应库容2578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1个开发区,1个乡镇3个村的沿河两岸群众与耕地的生产与生活设施,以及308省道、205国道、向莆铁路、南龙铁路、鹰厦铁路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4月~6月水库在控制水位314.0m以下为原则。

(2)当水库水位高于314.0m时,采用闸门全开由溢洪道自由泄洪,做到“来多水,泄多少”。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建议水库注册登记后抓紧编制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并报相应部门审查审批。

(三十三)双里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双里水库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洪水设计,20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491.0m,堰顶高程为491.0m。2019年8月5日,《福建省水利厅印发双里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的通知》(闽水函〔2019〕467号),大坝评定为二类坝。常态化除险加固工程于2020年3月27日通过下闸蓄水验收(尤水〔2020〕35号),于2020年12月28日通过由尤溪县水利局组织的竣工验收(尤水〔2020〕147号)。水库控蓄水位489m,相应库容679.49万m3,水库正常蓄水位491m,相应库容775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涉及下游2个乡(镇)的7个村沿河两岸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涉及下游2个电站、厂矿、厦沙高速公路、向莆铁路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以控制水位在489.0米以下为原则。4月~6月水库控制水位489.0m以下运行。

(2)当水库水位高于正常蓄水位491.0m时,采用敞泄方式,由溢洪道自由泄洪。

(3)7月1日~10月15日按正常蓄水位491.0m以下运行为原则。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尤溪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尤溪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柳塘、双里等91座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尤政汛〔2018〕6号)进行批复。

(三十四)兴头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兴头水库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洪水设计,10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284.0m,堰顶高程为284.0m,2016年7月7日,福建省水利厅以(闽水建管〔2016〕47号下达了下闸蓄水鉴定书,2020年12月11日通过了由三明市水利局组织的竣工验收(明水函〔2020〕62号),水库按正常蓄水位284.0m运行,相应库容1836万m3。

2.防洪任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下游2个乡(镇)的9个村沿河两岸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涉及下游5座电站、厂矿、厦沙高速公路、向莆铁路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预腾防洪库容,水库按正常蓄水位284.0m运行,汛期泄洪时,以控制水位在284.0m以下为原则。

(2)当水库水位高于正常蓄水位284.0m时,采用敞泄方式,由溢洪道自由泄洪。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尤溪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尤溪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兴头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尤政汛〔2019〕8号)进行批复。

(三十五)柳塘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柳塘水库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洪水设计,20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582.8m,堰顶高程为576.8m(溢洪道挂闸),2015年12月31日,经三明市组织专家组对大坝安全鉴定(明水管〔2015〕438号),水库按正常蓄水位582.8m运行,相应库容4100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下游3个乡(镇)的13个村沿河两岸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涉及下游13座电站、厂矿、厦沙高速公路、向莆铁路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预腾防洪库容,4月~6月水库按正常蓄水位582.8m控制,汛期泄洪时,以控制水位在582.8米以下为原则。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

(2)当闸门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全开自由泄流。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尤溪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尤溪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柳塘、双里等91座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尤政汛〔2018〕6号)进行批复。

(三十六)雍口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雍口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87.0m,堰顶高程为72.0m(溢洪道挂闸)。2020年12月31日国家能源大坝安全监察中心《福建省雍口水电站大坝安全第三次定期检查审查意见》(坝监〔2021〕4号),大坝评定为正常坝。水库控制水位85.0m,相应库容2041.0万m3,水库按正常蓄水位87.0m运行,相应库容2545万m3。

2.防洪对象

雍口电站开发任务是以发电为主,水库不设防洪库容,水库调洪方式以确保水力枢纽本身安全为原则。水库上下游无特定的防洪对象。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汛期水库运行控制水位85.0m~87.0m。当出现小于或等于十五年一遇洪水(Q≤4420m3/s)时,控制水位在正常蓄水位87.0m(含)以下运行

(2)当出现大于十五年一遇洪水,小于二十年一遇洪水(4420 m3/s≤Q≤4760m3/s时,以控制水位在85.0m(含)以下为原则,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

(3)当出现大于二十年一遇洪水(Q>4760m3/s)时,闸门全部开启泄洪;当闸门已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闸门全开自由泄流。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尤溪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尤溪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柳塘、双里等91座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尤政汛〔2018〕6号)进行批复。

(三十七)南溪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南溪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826.0m,堰顶高程为826m。2018年1月19日经三明市水利局安全鉴定为二类坝(明水电〔2018〕26号),水库按正常蓄水位826.0m 运行,相应库容1139.0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上游有福建省侠天下文化产业运行公司经营管理的“侠天下”景区和下游“侠天下”景区以及下游梯级开发的六级水电站。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预腾防洪库容,泄洪时以控制水位在826.0m以下为原则。

(2)当水库水位超过正常蓄水位时,采用敞泄方式,由溢洪道自由泄洪。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尤溪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尤溪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柳塘、双里等91座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尤政汛〔2018〕6号)进行批复。

(三十八)双剑潭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双剑潭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716.0m,堰顶高程为716.0m。2019年9月9日《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尤溪县双剑潭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的通知》(闽水审批〔2019〕43号),大坝评为二类坝。水库控制水位为714.0m,相应库容790万m3,正常水位716.0m,相应库容880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上游汤川乡1个行政村和下游中仙乡3个行政村涉及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溪边、江下、溪岭、上坂四个电站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4月~6月泄洪时以控制水位在714.0m以下为原则。

(2)当水库水位超过714.0m时,加大放水,直至水位回落到汛限水位714.0m以下运行。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尤溪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关于柳塘、双里等91座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尤政汛〔2018〕6号)进行批复。

(三十九)坑口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坑口水库主坝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副坝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10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614.5m,堰顶高程为608.5m(溢洪道挂闸)。2015年8月21日,福建省水利厅印发坑口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闽水建管〔2015〕水管64号文),应急除险加固主体工程于2018年8月8日通过由大田水利局组织的下闸蓄水验收(田水〔2018〕138号),拟定2021年10月前完成应急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根据(闽水〔2002〕78号)的文件精神,4月~6月水库防洪汛限水位611.8m,相应库容2164万m3,按正常蓄水位614.5m运行,相应库容2547万m3,防洪库容153万m3。

2.防洪对象和任务

该水库具有承担防洪任务,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下游大田县城区及3个乡(镇)的11个村沿河两岸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涉及泉三高速公路、省道、县道公路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4月~6月水库以控制水位在611.8米以下为原则。汛期泄洪时,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当闸门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全开自由泄流。

(2)7月1日~10月15日,按正常蓄水位614.5m以下运行为原则。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大田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关于坑口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田防〔2018〕9号)进行批复。

(四十)六角宫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六角宫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539.0m,堰顶高程为534m,(溢洪道挂闸)。2016年9月5日福建省水利厅印发坑口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闽水农电〔2016〕8号),大坝认定为二类坝。4月~6月水库防洪控制水位537m,相应库容6003万m3,按正常蓄水位539.0m,相应库容6521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上游大儒村1个行政村和下游仙峰村、京口村等2个行政村的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4月~6月以控制水位在537.0m以下为原则。汛期泄洪时,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

(2)当闸门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全开自由泄流。(3)当水位回落至537.0m时,应及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

(4)7月1日~10月15日按正常蓄水位539.0m以下运行为原则。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大田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关于六角宫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田防〔2018〕12号)等批复。

 

      

            2021年度三明市中型水库   

   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技术评审专家组

           2021年3月25日

 

 

 

 

 

 

 

 

 

 

 

 

 

 

 

 

 

 

 

 

 

 

 

 

 

第4篇:地下防汛应急预案范文

1.1城市防汛组织机构

四方区城市防汛由区防汛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设总指挥一名,由区政府区长担任。副指挥三名,分别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政府办主任和区建管局局长担任。

区城防办成员单位有区发改局、教体局、民政局、建管局、城管行政执法局、城建维护总公司、爱卫办、卫生局、市场建设中心、、房产管理处、公安四方分局、四方交警大队、四方公安消防大队、工商四方分局、规划四方分局、阜新路街道办事处、海伦路街道办事处、嘉兴路街道办事处、兴隆路街道办事处、水清沟街道办事处、洛阳路街道办事处、河西街道办事处几个有关专业单位。

1.2防汛指挥部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

2.建立由防汛指挥部、防汛通讯网、防汛队伍、应急保障所组成的防汛救灾系统,提高汛期应急救援快速反应能力。

3.及时掌握防汛信息,并将防汛情况及时通报各有关单位。

4.研究防汛工作对策,组织、协调城市防汛工作,科学调控洪水。

5.组织召开各有关单位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制定并审核汛期应急工作的规章、工作计划、经费预算及使用情况。

6.做好汛期灾害预防和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全民防汛救灾的意识。

1.3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2.在防汛指挥部领导下做好防汛救灾工作和防汛宣传工作。

3.参加防汛指挥部召开的工作会议。

4.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指挥机构,实施防汛责任到人,并配备第二防汛责任人,两位责任人在汛期不得同时外出,第一责任人外出时,应向第二责任人做好工作部署。将所属防汛任务分解至承担具体防汛任务的队伍,加强防汛抗洪专业队伍的建设,并落实防汛抢险物资、器械。

5.及时掌握防汛执行情况,督促各项相关工作的落实,及时向防汛指挥部汇报防汛动态。

6.保障本单位或本系统的搜救力量和资源处于随时可用的良好状态,及时按防汛指挥部要求参与防汛工作。

7.根据本单位或系统职能,制定详细的防汛方案和切合实际的应急工作程序,参加防汛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8.在防汛应急行动中,向防汛指挥部提出合理建议。

2应急联动机制

1.防汛指挥部在需要时可在本系统内调动大型设备和人员、物资等或启动社会联动网络。

2.由于各类应急时间发生的地点不一,而该设施属于不同的管理单位管辖范围,因此在处理应急事件中应以管理该设施的单位为主体,其他单位或部门根据事件的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与各种支援。并根据应急事件的程度相应通知相关单位或部门,请求他们的支援和协助配合,同时上报防汛指挥部。

3预防与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

3.1.1气象信息

1.由市气象局加强对洪涝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工作。

2.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洪涝灾害时,防汛指挥部应尽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3.1.2工程信息

1.河道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堤防管理单位应加强监测,及时将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防汛指挥部。防汛指挥部应在每日9时前向市城防办报告工程出险情况和防守情况,河道干流重要堤防、涵闸等发生重大险情时,应在险情发生后第一时间报告市城防办。

2.堤防、涵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可能决口时,工程管理单位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被淹没的区域预警,同时向防汛指挥部准确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除险情况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技术责任人名单及通信联络方式。

3.2预防预警准备

1.思想准备。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预防洪涝灾害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洪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建立健全防汛的组织指挥机构,落实责任人、抢险队伍,完善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专业抢险队伍建设。

3.工程准备。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紧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全面落实安全度汛的方案。

4.预案准备。防汛指挥部负责修订完善城市防汛预案、山洪灾害应急预案。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能分工,分别制定系统内切实可行的详细的防汛方案。

5.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成员单位按照防汛工作标准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并进行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储备足够的抢险物料,以备急需。

6.通信准备。加强对社会通信公网的检查维修,确保防汛通信专网、滞洪区预警反馈系统完好畅通。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确保雨情、水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7.防汛检查。实行以“五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立即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召开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制定并审核汛期工作的规章、工作计划、经费预算及使用方案。

3.3预警行动检查

防汛指挥部负责预警行动的监督检查。

1.监督检查内容:防汛值班、防汛人员、防汛队伍、防汛物资、防汛方案的准备情况等。

2.检查可采用电话查询、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

3.4预警支持系统

1.公众通信网

主要指公众通信网为市城防办及各成员单位提供通信服务。防汛指挥部领导和各成员工作的电话、手机,构成一个较全面的应急预案通讯网络,保证应急预案实施中通讯的保持和及时。

2.新闻媒体网络

报刊、广播、电视、国际互联网。

4预案启动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启动本预案:

1.较大范围内24小时降雨量超过100毫米,且市气象局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将发生大面积内涝;

2.一条以上主要河道干流水位全面接近警戒水位,并预报将超过警戒水位;

3.市气象局预报台风(热带风暴)将登陆或严重影响我市,并发出紧急警报;

4.大中型水库或重要河道堤防出现重大险情;

5.重点在建水利工程遭遇超标准洪水;

6.其他需要启动本预案的情况。

5应急响应

1.本预案启动后,防汛指挥部立即召开防汛工作紧急会议,部署防汛工作各项任务。防汛指挥部领导和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上岗到位。

2.根据洪涝灾害和水利工程出险情况,各街道办事处赴现场指导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经区政府同意,可成立现场抢险救灾机构,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3.区建管局要配合各区街道办事处做好对易受洪涝淹没地区的居民、物资的转移工作。

4.区建管局负责检查市内各区树木,对高大乔木特别是新栽乔木进行加固、支撑,必要时砍掉枝丫,以防被风刮倒砸到房子或行人,对风雨中倒伏的树木及时进行清理架扶,确保倒伏树木不妨碍交通。

5.区建管局、中国网通青岛分公司等部门分别指导市政基础设施、交通道路、电力设施、地质灾害、公共通信设施等的抢险救灾工作。

6.公安四方分局负责组织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和抢险救灾道路的交通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物资以及破坏防汛设施等违法犯罪活动。

7.区教体局落实好区内各中小学校的安全检查工作,加强全体师生的防汛自救意识,研究安排洪水期间的学校的停课事宜。必要时刻为居民提供临时避难和安置场所。

8.街道办事处立即召开防汛动员会,组织专门的防汛队伍对辖区内的海岸、护坡、堤坝、水库、河道、桥涵、排水系统等进行排查,发现险情立即抢修。同时负责辖区内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拨付工作,指导、督查救灾款(物)的使用和发放。

9.其它防汛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6灾后处置

1.区防汛指挥部接到上报的灾情后,应及时安排或组织对灾情进行全面调查,核定实际损失,确认灾害等级。

2.区防汛指挥部会同各成员单位对灾情进行评估,总结防汛的成功经验,提出改进建议。

3.区政府根据洪涝灾情及防灾减灾工作需要,统筹规划,妥善安排灾区重建工作。

4.区教体局组织好各中小学校的校舍修缮和管理工作,安排部署各学校的正常教学工作。

5.其它防汛成员单位在完成防汛职责后恢复日常的工作。

7附则

1.名词术语定义

标准内洪水:根据不同河段的具体情况,海泊河洪峰流量达到350m3/s时,李村河洪峰流量达到1000m3/s时,楼山后河洪峰流量达到300m3/s时,属标准内洪水。

超标准洪水:海泊河洪峰流量达到450m3/s时,李村河洪峰流量达到1400m3/s时,楼山后河洪峰流量达到400m3/s时,属超标准洪水。

2.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区防汛指挥部负责管理。本预案每3年评审一次,由区防汛指挥部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审,视情况变化做出相应修改,并报区政府批准。

3.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防汛抢险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区政府和人事部门联合进行表彰;对在防汛抢险工作中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区防汛指挥部负责解释。

第5篇:地下防汛应急预案范文

一、关于形势问题

刚才,王书记对这次降雨情况进行了详细分析说明。11日20时至13日12时,全县普降大到暴雨,降雨量最高的瓦庙镇已达到175.7毫米,最低的斑桃镇也接近70毫米。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我县降雨将持续到19日,这期间部分时段还会出现大到暴雨。由于前期降雨持续时间长,土壤水分已经饱和,极有可能引发山洪泥石流、滑坡和流域性洪水,我们后几天的防汛防滑工作压力会更大,形势会更严峻。

二、关于防范措施

根据当前严峻的防汛形势,我们要立即采取三条措施:

一是启动三级防汛应急预案。今天上午,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县防汛指挥部已经了启动三级防汛应急预案的命令。启动三级防汛应急预案,我们要做些什么工作呢?首先,所有联镇县级领导及包抓单位要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奔赴一线,查看灾情,了解汛情,组织指挥各镇和重点部位的防汛工作;二是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要立即进入防汛抢险应急工作状态。由于时间关系,这里我就不一一赘述各个单位的具体职责,各部门要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会后立即进入工作状态,围绕各自工作职责和承担的工作任务,迅速组织人力,集中精力开展好工作;三是全县上下要全面进入防汛工作状态,全力做好以防汛为重点的各项工作,换句话说,启动了三级防汛应急预案,全县上下要以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为中心,一切工作要让位于防汛抢险救灾;四是重点地段,重点部位要采取必要的管制措施,特别是危险道路、水上交通要采取管制措施。要重点做好学校防范工作,如果学校不宜开展教学工作,各镇和教体局要本着一校一策的原则,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该放假的放假,不放假的要做好安全上学,安全授课。危险地段的工农业生产活动、重点工程建设,都要根据雨情汛情的变化采取必要的管制措施,由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防汛预案的要求,依照防汛指挥部的统一安排,发出通知,督催落实。

二是全力做好抢险救灾工作。这项工作我想着重强调以下几点:一要及时抢修重点基础设施,确保重点地段路通、电通、电讯通、广播电视通,请防汛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对照预案的要求迅速组织人力集中精力开展相关工作。今天电信部门响应很迅速,在大部分镇电讯中断的情况下,及时争取市上支持,市上专门派出工作组协助我们抢修抢险,其他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也要在这个特殊时期蓄积好力量,及时履行各自的职责;二要果断处置危险情况。随着雨情汛情的不断变化,各镇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灾情,要按照属地负责,分口把关,密切配合,全力协作的要求,迅速处置一些紧急情况;三要做好灾民临时生活救助。对受灾群众进行生产生活临时救助是防汛工作的核心内容之一,民政局要迅速调拨资金,各镇要参照7.18的工作经验,给予灾民一些必要的帮扶。四是做好灾情统计上报工作。上次我们也启动了三级防汛应急预案,各镇查灾报灾反应迟缓,各个部门反应也不一致。各镇、各部门要及时摸清本镇和本系统内受灾情况及时上报,县政府办、防汛办统一把关汇总再往上报,绝不能不报、漏报、特别是不能未经审核把关乱报。

三是全面做好防滑工作。防滑工作是我们这次防汛救灾工作的一个核心工作,也是关系防汛工作成败的大事。全县有1200多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这些隐患点居住着将近6万群众,所以今天会议我要再做特别强调,各镇必须全力以赴做好工作,首先要及时撤离危滑地带重点人群,这是确保不死人的基本要求,下去指导各镇开展工作的时候,重点人群的撤离工作要落实到户、到人头。二要认真监测重点滑坡地段。上次启动三级防汛应急预案的时候,我到防滑办检查,情况很不理想,没有进入三级防汛应急预案工作状态,对相关措施和要求一问三不知。防汛和防滑工作有区别,也有交叉,防滑办应该从领导到干部对应急预案了如指掌,切实做好滑坡地段的监测、预警、防范工作。三要做好雨后防滑工作。据气象预报,预计我县9月13日夜间到14日白天有大到暴雨,15日、16日雨量稍减,17日、18日又将出现大到暴雨。根据多年的工作经验,雨后是滑坡集中形成的重要时段,要把雨后防滑工作作为这次防汛工作的重中之重,各镇要认真安排部署14日以后的防滑工作特别是重点滑坡地段的监测工作,在确保安全,确保万无一失的情况下,撤离的人群才能返回居住,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状态。

第6篇:地下防汛应急预案范文

1.1编制目的

做好突发性水旱灾害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列》《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省抗旱条例》、《*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主要包括:洪涝灾害、山洪灾害、台风暴雨、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地震、恐怖活动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的现代化水平。

1.4.2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4.3防汛抗旱工作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防汛抗旱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5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

1.4.6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限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1.4.7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负责组织、指挥全市的防汛抗旱工作,其办事机构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指办)设在市水利局。

2.1.1市防指职责

负责组织、指挥全市的防汛抗旱工作,主要职责是组织制定淮河、内河、水库防御洪水方案和跨县的调水方案,及时掌握全市汛情、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统一调控和调度水资源,组织灾后水毁修复及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2.1.2市防指领导及成员单位职责

政委、指挥长:负责指挥全市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等全面工作,执行国家防总和省防指的命令,进行重点检查,及时研究解决防汛、抗洪抢险和救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副政委:协助政委工作。

常务副指挥长(分管副市长):协助指挥长抓好全面工作,负责全市防汛、抗旱、抗洪抢险和生产救灾的经费和物资筹集,解决防汛、抗旱、抗洪抢险和生产救灾以及行蓄洪区迁移安置等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并联系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副指挥长(军分区参谋长):负责组织民兵抢险和友邻部队联络工作,协助指挥长审定行、蓄洪区和城镇群众的迁安撤退方案,督促检查部队防汛命令的执行情况。

副指挥长(市政府联系副秘书长):抓好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全市防汛、抗旱、抗洪抢险和生产救灾中的相关事宜。

副指挥长(市水利局局长):负责防汛抗旱工程的行业管理,安排检查、督促防洪抗旱工程的运用、维护、汛前检查、应急工程处理、水毁防洪工程的修复等。为市政府、市防指组织防汛抗旱当好参谋,提供雨情、水情、旱情,组织防洪抢险工作,并负责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负责督查各级领导干部及国家工作人员防汛抗旱责任制落实情况,掌握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及国家工作人员在组织抗洪抢险、抗旱和救灾工作履行职责及遵守防汛抗洪纪律情况。

市委宣传部:负责把握全市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导向,及时协调、指导新闻单位做好防汛抗旱宣传报道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防洪保安建设、抗旱水源工程计划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

市交通局:负责公路和水运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负责公路、航道设施建设等满足和保障防洪需要,优先运送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及时征调、组织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所需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紧急防汛期督促船舶航行服从防洪安全要求。

市建委:负责城建系统所属防洪、排涝供水工程安全运行。组织、指导城市市政设施和民用设施的防洪排涝工作。做好城市供水相关工作。

市经委:负责全市工矿企业的防汛工作,协调安排防汛抗旱有关物资,根据市防指安排意见,协调落实防汛抗旱用电指标。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运送防汛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负责维护行蓄洪区启用前现场警戒以及灾区社会治安工作,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偷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洪与抗旱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

市民政局:负责全市水旱灾害的救灾工作,对受灾群众实施救助安置。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助工作。

市财政局:按照市防指确定的防汛抗旱资金分配方案,及时下拨中央和省级防汛抗旱经费,督查全市各级财政对防汛抗旱经费的投入使用情况。

市农委:负责掌握农业洪涝、旱灾情况,负责农业生产救灾指导和技术服务,做好灾后农业生产自救和生产恢复工作。

市林业局:负责防汛抗洪需用毛竹、杉木的调拨和供应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市防指提供水旱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市广电局:负责组织指导各级广播、电视等媒体开展防汛抗旱宣传。及时准确报道经市防指审定的汛情、旱情、灾情和各地防汛抗旱动态。

市环保局:负责水环境质量应急监测。在水污染危险期,及时向市政府、市防指报告水质状况,防止饮用水源地污染造成水质性缺水,避免和减轻污染事故造成的重大损失。

市粮食局:负责灾民、民工口粮筹集拨付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协调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预报、防治及其他相关工作,协调解决防汛抢险取用土地问题。

市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对汛情、旱情形势作出气象分析和预测。汛期,及时组织力量,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作出滚动预报,及时向市防指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气象预报信息。组织开展防汛抗旱救灾现场气象保障服务。适时组织人工增雨工作。

供电*分公司:负责有关水电站的防洪及电力调度安全工作。保障防汛、抗旱、排涝和灾民生活的电力供应,组织水毁电力线路修复工作。

电信、移动、联通*分公司:负责保障水文报汛、防汛通讯的通畅,遇特大洪水时要及时提供有线、无线通讯服务,协调支持防汛抗旱专用通信网和国家公用通信网的互通互联。

省淠史杭总局:负责淠史杭灌区内中型水库的防洪和灌区的水量调度,以及干渠的防汛抢险、水情测报工作。

市武警支队:根据汛情、旱情需要,组织武警官兵参加抗洪抢险,转移营救危险地区群众,以及抗旱应急送水等防汛抗旱紧急任务。协助当地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

财保*分公司:负责洪涝旱灾发生后的灾后保险理赔工作。

2.1.3市防指办职责

承办市防指的日常工作,及时掌握全市汛情、旱情、工情;根据市防指决策,统一调度全市跨县防洪抗旱工程;组织拟定主要河流湖泊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和全市抗旱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督促有防汛抗旱任务的县、区防指制定和实施防御洪水方案和抗旱预案;指导检查、督促受涝地区开展排涝;指导、检查、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制定山洪、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预案并组织实施;督促指导有关防汛指挥机构清除河道、湖泊、行蓄洪区范围内阻碍行洪的障碍物;负责中央水利建设基金、特大防汛抗旱补助经费、省级防汛抗旱经费、市级防汛抗旱经费、农业抗灾用电指标计划安排,省拨防汛抗旱物资管理和调拨;组织、指导防汛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队的建设和管理。

2.2防汛现场指挥机构组成及其职责

当干流及主要支流出现超警戒水位、水工程出现重大险情或其他紧急情况需要现场指挥的,组建现场指挥机构。现场指挥机构由当地行政首长、参加抢险的、武警部队首长和水利专家组成,专家组负责拟订抢险方案,行政首长对抢险方案进行决策,并组织实施。、武警部队参加抢险,由事发地军分区(人武部)负责组织、协调。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

3.1.1气象水文信息

(1)气象信息。主要包括:降水量及天气形势分析,预报中、短期降水量及天气形势、台风生成及走向趋势、其他有关气象信息。

气象部门应做好灾害性天气预测预报工作,当有可能发生灾害性天气时,要加强与上级和周边地区气象部门的会商,滚动预报最新气象变化趋势,并及时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2)水文信息。主要包括:降水量、蒸发量、水位、流量、水量及其变化趋势,以及洪峰水位、流量、预计出现时间等水文特征值。

各类报汛站应将监测和收集的水文信息及时报上级水文部门、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当预测河道超警戒水位、水库超汛限水位时,水文部门要按水文信息报送规定报送,必要时加密测报、预报。

河道、湖泊、水库塘坝蓄水,非汛期实行月报,汛期实行旬报。旱情严重时,增加上报频次。

3.1.2河道堤防信息

河道堤防信息主要包括:实时水位、流量、工程运行状况、巡堤查险有关情况(包括查险队伍人员组成、人数、交接班等);工程出险情况(包括出险时间、地点、类别、程度、处置措施等情况);负责处理险情的行政负责人、技术责任人和应急通信联络方式、抢险队伍、抢险消耗物资等。

现场防汛指挥机构、工程管理单位应随时掌握河道堤防信息,认真做好记录。当河道水位超设防水位时,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负责巡堤查险并及时将情况报告同级防指和上级主管单位。当河道水位超警戒水位时,由当地防指组织民工上堤巡堤查险和防守。现场防汛指挥机构应及时将有关工程及防汛信息报当地防指,并逐级上报至市防指办。当淮河干流达到警戒水位后,所在县防指办应按每日2时段(即8时、14时)向市防指办报告汛情、工情信息,并根据汛情发展趋势增加报告次数。重要堤防、涵闸等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1小时内报到市防指办,市防指在险情发生后2小时内报市政府和省防指。

3.1.3水库工程信息

水库工程信息主要包括:实时坝上、坝下水位及库容,入库、出库流量及变化趋势,泄水建筑物调度及运行状况等。若发生险情要形象描述险情状况及采取的应急抢险措施。

水库超汛限水位后,水库管理单位应按照规定,增加对大坝、溢洪道、输水管(洞)等区域的巡查次数,增加大坝安全监测设施观测频次,做好记录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在安全运行状况下,水库管理单位按规定向水库所在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水库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当发现险情或建筑物运行出现异常时,应立即报告所在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水库主管部门。大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应在1小时内报至市防指办,市防指在险情发生2小时内报市政府和省防指。

3.1.4洪涝及旱灾信息

(1)洪涝、旱灾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土壤墒情、蓄水和城乡供水情况;灾害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灾害发生后,有关部门应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洪涝旱灾受灾情况,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及时上报,重大灾情发生后1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到市防指,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3)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规定上报洪涝旱灾情。不得瞒报、虚报、越级上报。

3.2预防和预警行动

3.2.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防汛抗旱队伍和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有堤防防护的城镇及时封闭穿越堤防的输排水管道、交通路口和排水沟;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河流、湖泊和城市防洪预案、台风暴雨防御预案、蓄滞洪区安全转移预案、山区防御山洪灾害预案、抗旱预案以及水库控制运用办法、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研究制定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大洪水。对堤防险工险段要制定工程抢险方案。

(5)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须的防洪物料。在防汛重点地段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通信专网、蓄滞洪区的预警反馈系统完好和畅通。

(7)防汛抗旱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依法开展防洪安全检查工作,对影响防洪安全的非防洪工程,要督促消除对防洪安全的影响。制止影响防洪安全行为。

3.2.2江河洪水预警

(1)当河道水位达到警戒水位后,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本区域内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汛情信息。当河道、湖泊水位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水库、堤防、涵闸等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县级以上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视情依法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2)当河道堤防及涵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水库出现重大险情时,水工程管理单位或现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向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水工程主管部门报告,当地政府应迅速成立现场抢险指挥机构,负责组织抢险,并立即向可能淹没的区域发出预警,同时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

(3)当水库大流量泄洪、遭遇特大暴雨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可能导致溃坝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及时向水库所在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水库主管部门报告,水库所在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向水库下游预警。

3.2.3行蓄洪区预警

当预报行蓄洪区达到规定运用水位时,当地政府应按有关规定启动行蓄洪区运用预案,做好群众、重要物资安全转移准备。所在地县防指接到市防指转移通知后,立即组织人员转移和安置,做好进洪闸的开启或口门爆破等准备工作。

3.2.4山洪灾害预警

(1)山区山洪灾害易发地区政府应明确山洪监测防治机构的设置及职责,国土、水利、气象等部门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实现信息共享,组织制定、完善本区或山洪灾害防治预案,划分并明确易发山洪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定群众、重要物资安全转移方案,及时预警预报。

(2)山洪灾害易发区由国土部门负责建立专业检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和预报措施。当预报或发生强降雨时,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加强观测。每个乡镇、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本地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3.2.5台风暴雨灾害预警

(1)气象部门应密切监视台风(含热带风暴、热带低压等),做好趋势预报。对可能造成灾害的台风暴雨,及时将台风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速度和台风暴雨的量级和雨区分布等信息,与水文部门、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会商,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台风影响临近时及时将有关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

(2)预报将受台风暴雨影响的有关地区,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加强值班,组织气象、水文、国土资源等部门会商,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社会。

3.2.6干旱灾害预警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掌握实时旱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影响范围及程度,采取相应预警措施,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视情通过新闻媒体在本区域内向社会旱情信息。

3.3预警支持系统

3.3.1建立通信及信息传输系统

充分利用公共通信网络,建设市、县及重点防洪抗旱工程骨干通信网,完善行蓄洪区预警反馈系统等防汛抗旱信息采集传输专网,保障雨水情、工情、灾情信息畅通和指挥调度指令及时传递。

3.3.2制定防御洪水、抗旱调度方案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区域内社会经济、人口、水工程等情况及防洪抗旱需要,组织编制和修订防御洪水方案、应急抗旱供水方案、防洪工程调度方案、主要水工程枢纽及闸站控制运用办法等,按规定报同级政府或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批准后执行。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4.1.1按洪涝、旱灾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参照《*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

4.1.2进入汛期、旱期,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跟踪掌握水情、工情、旱情和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预案。水工程管理单位应配合当地防指加强巡查,发现险情立即向当地防指和主管部门报告,同时采取措施,努力控制险情。防指各成员单位应按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4.1.3洪涝、干旱灾害发生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抗旱等方面工作。按照权限和职责负责所辖水工程的调度,并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时报告情况,重大突发事件可直接向市防指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堤防、水库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对跨区域发生的水旱灾害,或者突发事件将影响到临近行政区域的,在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通报情况。

4.2I级应急响应

4.2.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I级响应

(1)淮河干流*段主要控制站发生超过保证水位的洪水;

(2)淮河干流*段堤防发生决口;

(3)中型以上水库发生垮坝;

(4)发生面积大于150万亩的洪涝灾。

(5)两个县以上发生特大干旱;

4.2.2I级响应行动

(1)在省防指的指导下,市防指指挥长主持会商,防指全体成员参加,作出相应的工作部署,并迅速将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和省防指。情况严重时,提请市委常委会听取汇报并作出工作部署。按照《防洪法》等有关规定,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可每天在皖西日报、*有线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汛(旱)情通告》,宣传报道汛(旱)情及抗洪抢险、抗旱行动情况。市防指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工作。

(2)市防指协调、武警部队参加抗洪抢险、应急送水。按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或组织强化抗旱工作。市防指办紧急调拨防汛抗旱物资。市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3)相关县全面启动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全面承担本区域的防汛抗旱工作,并将工作情况报市防指。受灾地区的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应到一线指挥,防指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

(4)当防洪工程、设施出现险情时,当地政府应立即成立现场抢险指挥机构,全力组织抢险。市防指领导到现场督查指导抢险工作,并派出专家组进行技术指导。按程序申请、武警部队参加抗洪抢险。

4.3Ⅱ级应急响应

4.3.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响应

(1)淮河干流*段大部分河段发生超警戒水位的洪水或发生重大险情;

(2)两条以上主要内河堤防发生决口;

(3)小一型水库发生垮坝;

(4)发生面积大于100万亩的洪涝灾;

(5)两个县以上发生严重干旱;

4.3.2Ⅱ级响应行动

(1)在省防指指导下,市常务副指挥长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按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及时控制险情,或组织强化抗旱工作。尽快将情况上报市政府和省防指,通过防汛抗旱快报等方式通报市防指成员单位。必要时、由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汇报并作出工作部署。可定期在皖西日报、*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汛(旱)情通告》。按照《防洪法》等规定,可视情宣布部分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市防指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工作。市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2)有关县区启动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县区防指视情依法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全面承担本区域的防汛抗旱工作,并将工作情况报所在县政府和市防指。受灾地区的各级防指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相关县全力配合友邻地区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3)当防洪工程、设施出现险情时,当地县政府应立即成立现场抢险指挥机构,全力组织抢险。必要时,可按程序申请、武警部队参加抗洪抢险。上级防指派出专家组赴现场指导抢险工作。

4.4Ⅲ级应急响应

4.4.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应急响应

(1)淮河干流*段控制站出现超警戒水位的洪水或发生一般险情;

(2)一条主要内河堤防发生决口;

(3)大中型水库、大中型水闸出现严重险情或小二型水库发生垮坝;

(4)发生面积大于70万亩的洪涝灾;

(5)两个县以上发生中度干旱;

4.4.2Ⅲ级响应行动

(1)市防指副指挥长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发展趋势,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尽快将情况上报市政府和省防指,并通过防汛抗旱快报等方式通报市防指成员单位。可在皖西曰报、*有线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汛(旱)情通告》。市防指视情派出工作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工作。

(2)有关县防指可视情依法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当地防指应按职责承担本区域的防汛抗旱工作,按规定上足防汛抗旱民工,加强防汛查险,并将工作情况报同级政府和上一级防指。

(3)当防洪工程、设施出现险情时,当地政府应立即成立现场抢险指挥机构组织抢险。必要时,上一级防指派出专家组赴现场指导抢险工作。

4.5Ⅳ级应急响应

4.5.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Ⅳ级应急响应

(1)主要内河堤防发生重大险情;

(2)大中型水库、大中型水闸出现险情,重点小(二)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

(3)发生面积大于30万亩的洪涝灾;

(4)两个县以上发生轻度干旱;

4.5.2Ⅳ级响应行动

(1)市防指办负责人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汛情、旱情的监视和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市防指领导和省防办。市防指办视情派出检查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工作。

(2)有关水工程管理单位应密切监视汛情,按职责加强巡逻查险,并将巡查情况上报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上级主管部门。

(3)当地防指应按职责承担本区域的防汛抗旱工作,按规定组织民工上堤防汛查险,组织开机排涝或抗旱提水,并将工作情况报同级政府和上一级防指办。当防洪工程、设施出现险情时,当地政府应立即组织抢险。

4.6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

4.6.1淮河洪水

(1)淮河干流及我市七条主要内河水位达到警戒水位时,市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到分工的责任段督查防汛工作,县防指成员和技术人员要按照分工要求,进岗到位,开展工作。按《*省长江、淮河干支流主要堤防巡逻抢险规定》上足防汛民工,巡堤查险和防守。当河流水位继续上涨,危及重点保护对象时,市防指按上级指示或调度权限及防御洪水方案,适时调度防洪工程,运用行蓄洪区,确保重要堤防及重要城市的防洪安全。

(2)淮河干流及七条内河预报接近保证水位或遇到重大险情时,市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到责任段,靠前指挥,现场防汛指挥部负责人应根据需要增调防汛抢险民工,重要险工险段应确定专人防守。抢险技术难度较大时,市、县防指可申请省级防汛机动抢险队支援抢险。必要时,可按程序请求动用、武警部队参加突击抢险。

(3)当遇特大洪水时,按照上级防指指示做好各项防汛工作。

(4)发生涝灾的地区要按先自排后机排的原则积极开展排涝。当地政府须组织劳力,拆除堵坝,保持沟渠畅通;全力开启固定泵站,调集并架设临时排水机械,抢排涝水。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积极筹措排涝经费,电力部门要优先保证排涝用电。

4.6.2行蓄洪区启用

当预报行蓄洪区达到规定运用水位时,当地防指应做好开闸进洪、口门爆破行洪的各项准备。需爆破行洪的,当地防指应积极为部队实施爆破提供保障。行蓄洪区启用命令下达后,由部队实施爆破,当地公安部门维护治安秩序,当地防指将实施情况及时反馈市、省防指。

4.6.3山洪灾害

当预报可能发生山洪灾害时,由当地防指或相关部门及时发出警报。政府对是否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应立即通知相关乡镇或村组织人员安全撤离。转移群众应本着就近、迅速、安全、有序的原则进行,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幼病残,后其他人员,先转移危险区人员后警戒区人员。转移过程中要防止出现道路堵塞和意外事件的发生。

当发生山洪泥石流等灾害时,国土资源部门应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灾害点,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当地政府应组织民政、水利、交通、电力、通信等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山洪灾害造成更大灾害损失。

发生山洪灾害后,若有人员伤亡,或滑坡体堵塞河道,当地政府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进行紧急抢救、抢险,必要时向当地驻军、武警部队求援。

4.6.4台风暴雨灾害

(1)台风可能影响地区的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防汛负责人应立即上岗到位,根据当地防御台风暴雨方案进一步检查各项防御措施落实情况。对台风暴雨可能严重影响的地区,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台风暴雨动员令,组织防台风暴雨工作,派出工作组深入第一线,做好宣传和组织发动工作,落实防台风暴雨措施和群众安全转移措施,指挥防台风暴雨和抢险工作。

(2)防汛指挥机构督促相关地区组织力量加强巡查,督促对病险堤防、水库、涵闸进行抢护或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置措施。台风暴雨可能明显影响的地区,根据降雨量、洪水预测,控制运用水库、水闸及江河洪水调度运行,超蓄库应将水位降到规定的蓄水位;湖泊水位高的应适当预排。

(3)台风中心可能经过或严重影响的地区,当地政府应动员和组织居住在低洼地、危险区、危旧房,特别是人员集中的学校、医院等人员的及时转移,在大湖(河)面作业的船只回港避风,高空作业人员停止作业。电力、通信部门落实抢修人员,一旦损坏,迅速组织抢修,保证供电和通信畅通。城建部门做好市区广告宣传标牌固定、树木的保护工作。医疗卫生部门做好抢救伤员的应急处置方案。国土资源部门对山洪泥石流、滑坡易发地区加强监测频次,采取应急措施。

(4)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及时播发台风预报警报、防台风暴雨措施以及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防御部署。

4.6.5水库溃坝、堤防决口、水闸垮塌

(1)当出现水库溃坝、堤防决口、水闸垮塌前期征兆时,当地防汛指挥机构要立即启动抢险预案,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尽可能控制险情,同时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防指直至国家防总报告,向下游可能受灾区域的当地政府预警。

(2)工程出险地点的下游地区政府或防汛指挥机构应迅速组织转移淹没区或洪水风险区内群众,并根据预案利用有利地形构筑二道防线,控制洪水影响范围或减缓洪水推进速度。同时上级防指应充分利用行蓄洪区及其他次要堤圈,做到有计划分洪,为抢险创造条件。

(3)当水库溃坝、堤防决口、水闸垮塌,启动堵口抢护预案,充实现场抢险领导力量,设立技术专家组、施工组、物资器材组、后勤保障组、转移安置组等,迅速实施堵口抢护。

4.6.6干旱灾害

县级以上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按特大、严重、中度、轻度四个干旱等级,制定相应抗旱措施.并负责组织抗旱工作。

(1)特大干旱

抗旱工作成为全市中心工作。强化抗旱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市领导到受旱县指导抗旱救灾工作,确保城乡居民生活和重点企业用水安全,确保灾区社会稳定。市防指进一步加强旱情监测和分析预报工作,及时掌握旱情灾情及其发展变化趋势,宣布进入紧急抗旱期;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组织会商,全面部署抗旱工作;做好抗旱重点水源的统一调度和管理,市防指派出抗旱指导组深入受灾地区指导抗旱救灾工作。动员全市抗旱服务组织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流动机械及送水设备,全力以赴开展抗旱服务,并重点向饮水困难地区送水。及时将旱情及抗旱情况报告市政府和省防指;定期召开新闻会,通报旱情旱灾及抗旱救灾情况。

市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全力做好抗旱救灾相关工作。环保部门要加强水质监测,防止发生水污染事件;气象部门要加大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力度。县防指及时掌握旱情、灾情,分析旱情发展趋势,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指报告。受灾地区迅速启动相关抗旱预案,运用各项特殊的应急抗旱措施,包括应急开源、应急限水、应急调水、应急送水等。组织、动员抗旱服务组织和社会有关单位向饮水困难地区送水。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受旱地方政府视情采取强制性应急措施。限制直至暂停造纸、酿造、印染等高耗水、重污染企业的工业用水;限制直至暂停洗车、浴池等高耗水服务业用水;缩小农业供水范围或者减少农业供水量;限制直至暂停排放工业污水;限时或限量供应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其他限制措施。

(2)严重干旱

市防指及时掌握旱情、灾情及其发展趋势,视情宣布部分地区进入紧急抗旱期;不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全面部署抗旱工作;强化抗旱骨干水源的统一调度和管理;派出抗旱指导组,深入受旱地区指导抗旱工作;及时将旱情及抗旱情况报告市政府和省防指;召开新闻会,通报旱情旱灾及抗旱情况;提请市政府将抗旱作为全市重点工作,加大对受旱地区资金和抗灾用电的支持。市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抗旱救灾相关工作。

受旱地区适时启动抗旱预案并报上级防指备案,当地政府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全力抗旱,视情采取应急抗旱措施,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发生饮用水困难的地区应组织、动员抗旱服务组织和有关单位送水。督促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各成员单位落实抗旱职责,做好水源的统一调度和管理,落实分配抗旱用电指标、应急抗旱资金和物资。加强水质监测,防止发生水污染事件。

出现水源紧缺的城市,启用应急水源工程,经本级政府批准,可采取限制高耗水低效益企业和高耗水服务业用水等措施。

(3)中度干旱

市防指及时掌握旱情发展情况,适时部署抗旱工作,做好抗旱骨干水源的统一调度和管理,适时向受旱地区派出抗旱指导组,并向市政府、省防指报告旱情;受旱地区防指根据旱情发展情况适时会商,布置抗旱工作,及时分析预测水量和供水形势,加强抗旱水源的统一调度,加大抗旱投入;定期向上级防指报告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4)轻度干旱

各级防指办及时掌握旱情信息和发展趋势,适时旱情预警预报,强化蓄水保水和水源统一管理,组织开展抗旱服务。

4.6.7供水危机

当发生供水危机时,有关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加强对城市地表水、地下水和外调水实行统一调度和管理,严格实施应急限水,合理调配有限的水源;采取辖区内、跨地区、跨流域应急调水,补充供水水源。水质检测部门加强供水水质监测,保证城乡居民生活和重点单位用水安全。针对供水危机出现的原因,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供水。

4.7信息报送和处理

4.7.1信息内容。防汛抗旱信息主要包括:雨水情、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水工程、行蓄洪区调度运用情况,参加防汛抗洪、抗旱人力调集情况,防汛抗旱物资及资金投入情况,因水旱灾害转移人口及安置等情况。

4.7.2信息报送。防汛抗旱信息实行归口管理,逐级上报。防汛抗旱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实行一事一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4.7.3信息处理。市级一般信息由市防指办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出,重要和需要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信息,须经市防指负责人审签。本级防汛抗旱的一般信息,报送本级防指办有关负责人处理;重要信息经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签批后,按领导批示分头办理,防指办负责督办。

4.7.4信息核查。凡本级或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准备采用和的水旱灾害、工程抢险等信息,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上级部署立即调查核实。

4.8市慰问及派工作组

4.8.1一次性灾害损失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市委、市政府派工作组赴灾区慰问、指导工作。

(1)一个县区受灾面积占耕地面积的30%;

(2)一个县区因灾死亡5人以上。

4.8.2一次性灾害损失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市政府或市政府委托有关部门派工怍组赴灾区指导协助工作。

(1)一个县区受灾面积占耕地面积的20%;

(2)一个县区因灾死亡3人以上。

4.8.3达不到上述情况的,由市防指或其他有关部门视情向灾区派工作组协助指导工作,并表示慰问。

4.9应急结束

江河水位落至警戒水位以下、重大险情得到有效控制,严重旱情已缓解,并预报无较大汛情、旱情时,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按规定的权限宣布解除紧急防汛(抗旱)期。

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抗旱)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旱)期结束后应及时归还或按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调用专业机动抢险队或抗旱服务队,由申请调用的单位支付成本费用。

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协助当地政府进一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5、应急保障

5.1组织保障

达到Ⅲ级以上响应条件时,各级防指成员单位要抽调精干人员,充实、加强本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力量,在防指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处理防指紧急事务和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保证防汛抗洪和抗旱工作高效运转。

5.2队伍保障

5.2.1群众防汛抢险队伍

群众防汛抢险队伍是防汛抗洪的基本力量,承担巡堤、查险、排险任务。按照《*省长江、淮河干支流主要堤防巡逻抢险规定》,一线民工每公里10—20人,二线民工每公里20一30人,三线民工每公里30—50人,以行政区划统一编队,明确负责人,由当地防指调度。根据汛情发展,县级以上防指或现场防汛指挥机构可决定增调防汛民工。

5.2.2部队抢险队伍

和武警部队是抗洪抢险的骨干力量。视汛情、险情发展,各级防指可逐级向市防指申请调动部队给予支援。申请调动部队时,应说明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受灾区域和程度、采取的救灾措施以及需要使用的兵力、装备等。

5.2.3防汛机动抢险队

防汛机动抢险队主要承担对抢险设备要求较高、专业性较强的防汛抢险任务。市防汛专业防汛机动抢险队,由市防指调遣,赴指定地点实施抢险。县级防汛机动抢险队由本级防指调遣,必要时听从上级防指调遣,赴其他地区执行防汛抢险任务。

5.2.4抗旱服务队

抗旱期间,抗旱服务组织应服从本级防指调遣,到受旱地区提供抗旱流动机械,维修抗旱机具,租赁、销售抗旱物资,推广和指导农户使用旱地龙等生物抗旱措施。

5.3物资资金保障

5.3.1物资储备

(1)按照“分级负担、分级管理’’的原则,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重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旱灾威胁的其他单位应按规定储备防汛抢险、抗旱救灾物资。

(2)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储备的防汛抗旱物资品种及数量,根据本地抗洪抢险、抗旱救灾的需要和具体情况,由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确定。

5.3.2物资调拨

(1)防汛抗旱物资的调用,应本着“先近后远,先主后次,满足急需,及时高效”的原则,优先保证重点地区的防汛抢险和抗旱物资急需。

(2)省级储备的防汛抗旱物资调拨须逐级申请。紧急抢险情况下,可用电话或明传电报申请批准调动,用后补办手续。申请内容包括用途和需用物资的品种、数量、运往地点、时间等。

(3)各储备单位、仓库接到调拨令后,必须立即组织发货,申请单位负责组织运输,并及时反馈调拨情况。

(4)进入紧急防汛期,各级防汛指挥机构根据防汛抗洪的需要,可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凡运送防汛人员、物资的车辆在各等级公路、桥梁和渡口均免费优先通行。电力部门要全力保障防洪、排涝、抗旱供电。

5.3.3资金保障

市、县各级财政预算要每年安排防汛抗旱经费,用于辖区内防汛物资储备、水利设施运行与维护、水利工程应急除险、抗旱应急水源工程、防汛抢险和卫生防疫。因汛情、旱情需要,可动用市长、县长预备费和其他资金。中央财政下拨的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应及时安排,专款专用。

受洪水威胁的市、县为加强本行政区内防洪工程设施建设,提高防御洪水能力,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在防洪保护区范围自征收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

5.4灾民安置及医疗保障

县级政府负责组织转移行蓄洪区和低洼地群众,当地政府及民政部门负责为临时转移出来的群众提供临时安置场所,妥善安置灾民生活。医疗部门负责保障灾民基本医疗条件。

5.5通信保障

5.5.1专网通信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落实专人负责防汛抗旱专用骨干通信网络的管理和维护,汛前对专用通信网进行全面检查。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必须配备各有线、无线通信设施;各雨水情、旱情采集点必须配备有线或无线通信设施,对于自动采集点,必须制定设备出现故障时的监测信息应急采集、报汛预案,确保信息畅通。

5.5.2公网通信

各级通信管理部门应保障利用公网建立的防汛抗旱指挥调度通信系统正常运转,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信息,使广大群众快速反应。

5.5.3编制通讯录

各级防指办应编制防汛抗旱所涉及到单位及个人防汛抗旱通讯录,每年汛前必须更新,对关键部门及关键人员要明确多种联系方式。

5.6技术保障

建立完善的信息传输网络。各级防指应建立专家库,当发生水旱灾害时,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调度,派专家组,指导防汛抗旱工作。

5.7宣传及培训演习

5.7.1公众信息交流

汛情、旱情、工情、灾情及防汛抗旱工作等方面的公众信息交流,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防汛抗旱信息的规定》,实行分级负责制,由本级防指办负责人审核后,通过媒体向社会。防汛抗旱的重要公众信息交流,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经本级政府同意后,由防指指定的发言人,通过本地新闻媒体统一向社会。

5.7.2培训

市、县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分别负责县、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本级所属防汛机动抢险队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

5.7.3演习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练,提高防汛抢险队的应急响应能力。市县级防汛机动抢险队的演练由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6、新闻报道

6.1新闻报道原则

坚持稳定、团结、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和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把握适度的原则,为抗洪抗旱救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6.2新闻审查

由皖西日报、*有线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市级以上新闻单位公开报道的汛情、旱情、灾情及防汛抗旱动态等报道,由市防指负责审核。国外及港澳台记者采访洪涝、旱灾地区,在市委宣传部统一领导下,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

7、善后工作

发生水旱灾害的地方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7.1水毁工程修复

汛期结束或洪水退去后,市、县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或工程管理单位做好水毁修复前期工作,提出水毁修复计划,抓紧组织实施,力争在下一次洪水到来之前恢复主体功能。涉及跨行政区域的交通、电力、通信、水利等重要设施的水毁修复工作,由上一级主管部门负责协调。

7.2防汛抗旱物资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抗旱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集的原则,各级财政应安排专项资金,由防指办及时补充到位,所需物料数量和品种按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确定。

7.3行蓄洪区补偿

当年行蓄洪区运用后,财政、水利等部门按照《蓄滞洪区补偿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组织核查财产损失,提出补偿标准和办法,报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7.4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应根据汛(旱)期受损情况,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但经上级批准同意的重要工程,可提高标准重建。旱情解除后,对经批准的临时截水工程和设施须尽快拆除,恢复江河沟渠及其堤防原貌。

7.5防汛抗旱工作评价

各级防指办应针对当年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必要时引进外部评价机制,征求意见和建议,以利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水平。

8、和上级预案的衔接

当国家、省启动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响应级别涉及我市时,市启动相应防汛抗旱应急响应级别。

9、附则

9.1名词术语解释

9.1.1紧急防汛期:根据《防洪法》规定,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在紧急防汛期,各级防指根据防汛抗洪需要,可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9.1.2防御洪水方案:凡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际状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制定的防御江河洪水、山洪灾害等方案的统称。防御洪水方案经批准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必须执行。

9.1.3抗旱预案:是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和抗旱能力下,针对不同等级、程度的干旱,而预先制定的对策和措施,是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门实施指挥决策的依据之一。

9.1.4一般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5~10年一遇的洪水。

9.1.5较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10~20年一遇的洪水。

9.1.6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20~50年一遇的洪水。

9.1.7特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大于50年一遇的洪水。

9.1.8轻度干旱:旱情对农作物正常生长开始造成不利影响,干旱地区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30%以下;以及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在20%以下。

9.1.9中度干旱:稻田缺水,旱情对作物正常生长造成一定影响,局部已影响产量,受旱地区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31%~50%;以及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达21%--40%。

9.1.10严重干旱:田间严重缺水,稻田龟裂,禾苗枯萎或死苗,对作物生长和作物产量造成严重影响,城镇供水和农村人畜饮用水发生困难,受旱地区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51%~80%;以及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达41%~60%。

9.1.11特大干旱:农作物大面积枯死,城镇供水和农村人畜饮用水面临严重困难,受旱地区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80%以上;以及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高于60%。

9.1.12城市干旱:因旱造成城市供水水源不足,或者由于突发性事件使城市供水水源遭到破坏,导致城市实际供水能力低于正常需求,致使城市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受到影响。

9.1.13城市轻度干旱:因旱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需求量的5%~10%,出现缺水现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一定程度影响。

9.1.14城市中度干旱:因旱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需求量的10%~20%,出现明显的缺水现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较大影响。

9.1.15城市重度干旱:因旱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需求量的20%~30%,出现严重缺水现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严重影响。

9.1.16城市极度干旱:因旱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需求量的30%,出现极为严重的缺水局面,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极大影响。

9.2预案链接资料

国务院、国家防总、省政府、省防指批准的有关防汛抗旱方案、预案、规定等可作为本预案的重要链接资料,主要有国务院、国家防总批准的《黄河、长江、淮河、永定河防御特大洪水方案》、《淮河洪水调度方案》、《*省大型及重点中型水库控制运用办法》、《*省长江、淮河干支流主要堤防巡逻抢险规定》、《*省抗旱预案》、《*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以及有关河道、水库、湖泊、闸站调度方案和控制运用办法等规章制度。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9.3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市防指办负责管理。根据市防指要求,适时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对预案进行评估,并视情况需要及时修订。各级防指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关河道、地区和重点工程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9.4奖励与责任

对防汛抢险和抗旱救灾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对防汛抗旱工作中因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9.5应急指挥机构及联系方式

9.5.1市防汛抗旱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图(见附件)

9.5.2总值班室电话:*

9.6有关格式化文本

9.6.1预案启动格式框架

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来源;突发公共事件的现状;宣布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等级;单位或人及时间。

9.6.2新闻内容框架

突发公共事件的基本情况;国家及省领导同志的指示;应急处置工作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需要说明的其他有关问题。

第7篇:地下防汛应急预案范文

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至上,依法抗洪,科学防汛,通过规范程序管理和科学防控,在现状工程防洪标准内,确保大中型水库不垮坝,重点河堤不决口,内涝少成灾,城市保安全;超标准洪水有应急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防洪安全保障。

二、指挥调度权限与组织实施

(一)大沽河段的防汛工作在青岛市防指的统一领导下,由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负责调度,市大沽河管理所组织实施。

(二)大中型水库的防汛工作,根据青岛市防指的统一部署,由市防指负责指挥调度,由各大中型水库管理局(所)具体实施。

(三)跨区(市)重点边界河道的防汛工作,根据青岛市防指的统一指挥,由市防指负责调度,相关河道管理所、沿河镇政府组织实施。

(四)小型水库的防汛工作由市防指负责调度,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五)塘坝工程的防汛工作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调度。

三、日常管理

(一)责任制落实

1、落实以各级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负责制、部门责任制、包工程责任制、包工程技术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防汛工作责任制,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2、公布重点防洪工程、小型水库责任人名单和技术责任人名单及其联系方式。

3、公布防汛专家组组成及其联系方式。

(二)预案制度

修订完善全市防汛预案、洪涝灾害应急预案和大中型水库控制运用方案。

(三)防汛检查

1、防汛检查由市防汛办组织分组实施。其中,城市防汛检查由城市防办组织实施。

2、防汛检查的主要内容:(1)防汛责任制落实情况;(2)大中型水库、小型水库、主要河道的险工隐患及处理措施;(3)在建工程防汛准备情况;(4)重点河道、水库防洪预案的修订和落实情况;(5)雨水情遥测和会商调度系统的运行情况;(6)河道清障情况;(7)防汛料物、抢险队伍等非工程措施以及其它防汛工作准备情况。

3、防汛检查结束后,由市防办统一汇总,提交检查报告,并下达防汛检查存在问题的处理意见。

4、对重点险工隐患和水毁、岁修工程制定应急度汛和岁修工程计划,报青岛市水利局或市政府,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防汛队伍

1、市防汛队伍以武装部门组织的基干民兵、镇(街道)组织的防汛抢险队、城市防办组织的抢险队伍组成,我局组建市机动抢险队,市林业防火队员汛期编入市机动抢险队。

2、群众防汛队伍由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企业)群众组成。各级防指负责本辖区内群众防汛队伍调度,跨镇(街道)群众队伍的调度由市防指负责。

3、市武装部门基干民兵抢险队和市机动抢险队主要承担急、难、险、重防汛抢险任务的实施,由市防指统一指挥调度。

(五)防汛料物

1、防汛料物包括市级防汛物资储备料物、镇(街道)级储备料物和群众号料、重点防洪工程储备料物等。

2、市级防汛物资储备料物,由市防指负责调度。具体按《防汛专用物资管理规定》执行。

3、镇(街道)级储备料物和群众号料,由各镇(街道)防指根据抢险需要,负责本辖区的料物调度。

4、防汛紧急时期的防汛料物实行依法征调,先征后补。防汛料物调拨实行出入库手续管理和核销、补充制度。

(六)防汛工作会议

1、会议由市防汛指挥部指挥或常务副指挥主持。

2、主要内容:传达贯彻上级指示;总结上年度防汛工作经验教训;研究部署本年度防汛工作。

3、参加人员:市级有关领导、市防指成员单位负责人、镇(街道)防指负责人、镇(街道)水利水产站负责人、大中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负责人、其他有关单位负责人和专家。

(七)防汛值班

1、汛期(6月1日-9月30日),市防办、市防指成员单位以及镇(街道)防办、大中型水管单位均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市防指汛前发文公布防汛值班制度、联系电话和其它联络方式及防汛值班要求。

3、在汛期市防指负责对成员单位、各镇(街道)防办、各大中型水库、河道管理单位、小型水库的值班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每月不少于四次,抽查情况报相关领导,市防办备存。对擅离职守、贻误工作的,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八)防汛信息与传递

1、建立防汛信息定期制度,市防办负责涉及全市的防汛信息。

2、重要防汛信息内容须经市防指审查,并经市防指相关领导签字后,方可对社会公布。

3、各级防办要及时了解掌握当地的水情、雨情、工情和灾情等信息。下级防办要及时向上级防办报送防汛信息,由市防办汇总上报。

(九)洪水预报

1、当发生较大降雨时,由青岛水文局分局负责洪水测报、预报各控制站洪峰水位和洪峰流量,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做出修正预报。

2、洪水预报结论应及时报送市防办,经专家组会商和审查同意后,由市防办上报和通报。

(十)防汛会商和调度

1、当发生较大汛情时,由市防指副指挥召集有关人员研究分析汛情,确定近期防汛工作重点,拟订洪水调度意见。

2、洪水调度令,由市防指领导签发,各镇(街道)防指、城市防办及有关单位必须执行。

3、市防办负责对市防指的各项决定(命令)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十一)紧急防汛期的和取消

1、根据雨情、水情、工情及台风暴潮情况,或水库、河道等重点防洪工程设施将发生重大险情时,市防指可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2、紧急防汛期通过广播、电视、金宏网等媒体向社会。

3、在紧急防汛期,市防指根据防汛抗洪的需要,有权在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决定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物和其他必要的紧急措施;必要时,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按照市防指的决定依法实施交通管制。

4、当汛情恢复正常后,市防指宣布取消紧急防汛期。

(十二)防汛抢险救灾

1、市防办接到险情、灾情报告,应及时向市防指领导汇报。

2、了解核实情况,组织有关专家研究对策,指导各镇(街道)做好防汛抢险工作。

3、防洪工程遭重大险情,及时通知各镇(街道)防指做好下游群众的安全转移工作,确保人员安全,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4、根据需要,调动基干民兵和机动抢险队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十三)汛后工作

1、组织汛后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轻重缓急,提出水毁工程修复和除险加固工程计划,上报青岛市水利局。

2、编制上报防汛工作总结。

四、不同量级的防汛工作规程

(一)预报无雨或小雨

1、一是防汛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二是机关值班按防汛值班表正常值班,带班领导到岗,值班人员全员值班,不得单人顶岗,值班车辆为当日值班车辆(下同)。

2、一般情况,由值班人员请示带班领导处理;特殊情况请示分管局长处理。

(二)预报中雨

1、按防汛值班表正常值班。

2、带班领导到岗。

3、防办值班主任到岗,雨水情测报和会商系统安排一人值班。

4、及时沟通气象预报,密切注意卫星云图走向,掌握天气及降雨趋势。

5、准确、及时采集、统计、校对、报送降雨量。其中,雨水情信息数据核对汇总、短信发送、雨情报送分别于次日6:30、7:00、7:30前完成,有“防汛抗旱信息”时要在次日8:30前完成。

(三)预报大雨

1、按规定正常值班,领导带班。

2、分管局长到岗。

3、防办值班主任到岗,通信组、水情组和洪水调度组分别安排值班人员到岗。

4、局办公室除当日值班车辆外,另外安排二辆车到岗并通知防办。

5、及时沟通气象预报,密切注意卫星云图走向,掌握天气及降雨趋势。

6、准确及时采集、统计、校对、报送降雨量。其中,雨水情信息数据核对汇总、短信发送、雨情报送分别于次日6:30、7:00、7:30前完成,有“防汛抗旱信息”时要在次日8:30前完成。并按要求加密报送时段降雨量。

(四)预报暴雨以上

1、防办全体人员上岗,遇连续降雨天气轮流值班。

2、各防汛职能组和专家组到岗。

3、局属全部车辆到院内集结。

4、局长及分管局长到岗。

5、开启调度会商系统,做好随时与青岛市防指联通的准备。

6、局长主持会商,密切监视汛情变化,研究拟订调度方案,将工作情况上报市政府并通报市防指成员单位。

7、通信组及时沟通汇总气象预报分析,准确测报降雨量,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市政府、市防指和有关单位。当预报即将发生洪水灾害时,提前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和单位做好相关准备。

8、水情组加密时段雨水情测报,雨水情2小时内、重要水库河道的水情30分钟内报市防指(办),为适时决策提供依据。

9、雨水情信息数据校对、短信发送、雨情报送分别于次日6:00、6:30、7:30前完成,有“防汛抗旱信息”时要在次日8:30前完成。强降雨地区的降雨量按1小时加报时段降雨量。

10、当河道即将出现洪水和大中型水库达到汛限水位时:

(1)水情组做好洪水预报、跟踪分析洪水的发展趋势,滚动预报最新水情,及时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

(2)市防指确定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范围,按照权限向社会。

(3)专家组会商,分析雨、水、工情及发展趋势,研究对策措施。

(4)调度组按照大中型水库控制运用方案和大沽河等洪水调度规程修订洪水调度方案,经局长或分管局长签发后下达。

(5)当发生超标准洪水或出现险情时,启动《市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六)遇特大暴雨、台风暴潮和水库河道出现重大险情

1、防办全体人员值班。

2、各防汛职能组和专家组到岗,全局机关工作人员到位待命。

3、局领导全部到岗。

4、开启调度会商系统,确保测报和会商系统畅通。

5、市防指防汛紧急通知,包工程负责人、技术责任人、部门责任单位和防指成员到岗,组织专家和常备队、群众防汛队伍巡堤查险,严密布防。

6、市防指指挥或副指挥主持会商,做出防汛应急工作部署,视情启动《市洪涝灾害应急预案》和《市台风暴潮应急预案》,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并将情况上报市政府和青岛市防指。

7、水情组加密时段水情测报,跟踪洪水发展趋势,提前拟订洪水调度方案。

8、通信组及时提供气象预报分析,密切监视水情、汛情和险情,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和单位做好相关准备,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市政府、市防指及有关单位。

9、当洪水超过警戒水位,并危及重点保护对象时:

(1)专家组会商,分析雨、水、工情及发展趋势,研究对策措施。

(2)调度组按经批准的洪水调度预案或专家组商定调度方案,适时调度洪水。

(3)抢险组做好抢险准备。

10、水库河道重点工程出现险情灾害时:

(1)调度组通知相关镇(街道)防汛指挥机构,强化巡堤查险,加大防守措施,及时控制险情。

(2)专家组进行紧急会商,提供抢险救灾措施方案。

(3)抢险组赶赴现场指导抢险。

(4)水库、河道即将发生重大险情时,按防洪预案和防汛责任要求实施抢险救灾。

(5)发生水库垮坝、河道决堤等重大险情和超标准洪水人力不可抗拒时,根据预案转移受灾地区群众,首先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大雨、洪水及重大险情紧急时期,指挥决策、综合调度和各职能组负责人及重点岗位人员,应保持岗位相对稳定。

五、应急处置

1、调度会商系统电力突然中断。责任人:局办公室

(1)开启备用电源设备。

(2)切换UPS电源,保持设备供电。

(3)启动备用发电机组,30分钟内保障供电。

(4)快速检修,争取30分钟之内恢复系统供电。如属外部供电原因,联系市供电公司突击抢修。

2、雨水情测报系统失灵。责任人:防汛办公室

(1)实行人工观测,电话(电报)提报。其中,每降雨10毫米或30分钟加密测报一次。

(2)快速检修测报系统,如属内部网络故障,争取1小时内修复网络;如因青岛网络故障,及时与青岛市防指取得联系,争取2小时之内恢复网络。

六、职能组职责及防办内部分工

(一)各职能组职责:

1、洪水调度组

职责:及时准确掌握雨情、水情和工情,科学制定洪水调度方案,并按照领导指挥决策下达调度指令。

会商地点:防汛会商室

2、水情组

职责:及时准确测报雨情、水情,拟定洪水调度方案。

会商地点:防汛办公室

3、工程抢险组

职责:熟练掌握各种险情的抢险技术,科学制定抢险方案,现场指导抗洪抢险工作。

会商地点:二楼会议室

4、通信组

职责:负责通讯设施的管理维护,确保雨水情遥测和指挥调度系统正常运行。沟通上下情况,传达上级指示,准确及时汇报、通报有关情况。

会商地点:防汛办公室

5、信息报道组

职责:及时采集、掌握、整理汛情和抗洪抢险资料,报道全市的防汛动态,发表水情公报,报道水情、工情及抗洪抢险事迹,编印《防汛信息》。

会商地点:二楼办公室

6、后勤保障组

职责:根据汛情及抗洪抢险需要,做好救灾物资的组织、调运及防汛人员的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集结局属车辆;负责电力保障。

会商地点:水资源办公室

7、物资供应组

职责:熟练掌握市级防汛物资的储备地点、种类、数量和运输路线,熟悉常用防汛物资的生产厂家、库存数量及联系调运方式,落实调度运输车辆。根据市防办的调度指令调拨、发运抢险物资。

会商地点:二楼会议室

8、专家组

职责:对全市防汛工作提出指导建议,参加汛期气象、雨情、水情、工情等防汛会商,参与重大险情分析研究,为全市防汛抢险提供技术咨询等。

会商地点:四楼会议室

(二)重点工程技术负责人

小型水库、河道及塘坝工程的技术负责人由所在镇(街道)防指和单位选派。

(三)防办内部人员分工及AB角:

(A)全面负责上传下达协调调度工作、工程抢险、洪水调度、预案启动及抗洪抢险队伍的联络调度工作;

(A)负责洪水调度和抢险技术方案的会商、拟订和调度工作;

(A)负责工程抢险、洪水调度和抢险技术方案的拟订及通信联络工作;

(A)负责雨水情测报、系统维护、通信联络,掌握防汛信息、进行汛情;

(A)负责通信联络、雨水情测报和灾情的统计上报、抢险物资调度和后勤保障工作。

(A)负责工程情况的统计汇总、水雨情测报及通信联络工作。

第8篇:地下防汛应急预案范文

关键词:山洪;预警系统;建设;工作内容;探讨

1、前言

湟源县位于青海省东部,隶属省会西宁市,在我国黄土高原最西端日月山脚下,湟水河上游。地理坐标位置为东经100o54′至101o25′,北纬36o20′至36o53′之间。县城南北长62km,东西宽41km,总面积1509km2,区域海拔在2470m~4898m之间,多年平均降水量408.9mm左右,年平均气温3~5?C,多年平均蒸发量1454.3mm,主要气象灾害有干旱、霜冻、冰雹和洪涝等。

2、山洪预警系统建设的作用

在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建设高科技山洪灾害预警系统,使防汛指挥部门在度汛期能够高效、正确的对缺少水文、气象资料和易发生强降暴雨的区域做出指挥部署。未建成山洪预警系统时,每逢汛期,防汛部门只能凭借气象部门和以往经验进行防汛工作指挥,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但无法及时准确掌握突发山洪暴雨对下游的袭击,以致造成无谓的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自1960年至今,湟源县境内发生较为严重的洪水灾害就有17次,每次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实例1:2001年的“7.8”洪灾中湟源县自西向东大部分地区突遭暴雨袭击,据水文站实测,湟水河流量为270m3/s,药水河为180 m3/s,致使全县11个乡镇、121个行政村、一个居委会和部分机关、厂矿、学校遭受洪灾,经统计,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5289万元,受灾群众13912户55650人。

实例2:2010年7月6日发生的山洪灾害中据统计,全县9个乡镇118村、14316户60092人受灾。灾害造成人员死亡13人、失踪2人,受伤11人。初步统计,全县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2.25亿元。

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成后,能实现对山洪灾害有效预防、提前预警、及时处置,可直接有效保护湟源县87个危险区10.56万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3、山洪预警系统建设的现状

该项目招标部分自2011年5月份开始建设,目前已通过省级验收,正在运行中,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正在实施当中。至目前共完成40个自动气温雨量监测站、2个自动水位视频监测站,县级预警指挥平台以及有关软件开发,9个乡镇87个重点村101套无线预警广播,为乡镇和村配发了187个手摇报警器和100个铜锣。基本形成了技防和人防相结合的防洪预警体系。

4、山洪预警建成后的工作内容

4.1、预警到乡

“预警到乡”核心是在乡镇建立防汛指挥机构,制定乡镇防灾抗灾预案,建立乡镇防汛值班和物资储备制度,建设乡镇防汛信息接收、平台,组建乡镇应急抢险队伍。通过无线预警广播建设,以实现“工作组织保障到乡、预警信息到乡”为目标,全面提升乡镇防灾抗灾的指挥决策和应急处置能力。

4.2、预案到村

“预案到村”指以行政村为单位,制定村级防汛抢险救灾应急预案。村级防汛预案要求做到“六个明确”:一、明确防御工作重点,摸清各村危险区域、灾害点;二、明确警报途径,确保预警信息能及时传递到各家各户;三、明确通讯联络方式,指定具体联系户、联系人;四、明确转移安置方案,确定转移路线、安置点和责任人;五、明确巡查抢险人员,确保险情发生前有人巡查、发生后有人抢险;六、明确预案宣传演练,确保灾害发生时有序有效运作。

4.3、责任到人

“责任到人”就是把防灾抗灾每一个环节的责任落实到个人。县、乡、村三级每年都公布堤防、涝池、城镇、乡村等重点防洪目标防汛责任人,特别是落实了县乡村三级防汛责任人、预警信息人、抢险救灾人员和村级各危险区域安全转移责任人。

5、存在问题不足

5.1、监测预警系统方面

一、站点布设不足。湟源县属山区丘陵地势,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局地极端气候时有发生,目前站点的布设数量无法全面反应各地雨情;二、水雨情信息传输的滞后、丢数等技术问题仍然存在;三、防汛、气象数据信息没有共享;四、气象部门对局部的预测预报精确度有待提高。

5.2、机构编制、人员方面

目前,县防汛办未设专门编制,山洪预警系统信息监测、等工作由县水政办临时抽调4名人员担任。汛期抢险救灾应急处理工作紧迫繁重,人员急需增加,防办应急综合能力有待提高。乡(镇)水利工作站挂靠农业服务中心,无专门防汛机构、人员,严重影响防汛工作的日常运转。

5.3、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应急反应能力差

应急预案编制不够规范,应急处理综合能力较差,遇抢险救灾等紧急情况下,各部门之间配合不够协调;防汛抢险队伍没有进行培训演练,应急能力和抢险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水患意识不够强,存在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对防洪安全构成隐患。

6、山洪预警系统今后工作探讨

山洪地质灾害具有成灾时间短、来势猛、毁灭大的特点,决定了山区防汛抗灾的关键,就是要抓好“防”和“移”,做到“防”字当头,“移”字为重。“防”字当头就是坚持“防重于抢”的方针,山区防汛抗灾线长面广,抓好了“防”字,就抓住了工作的“牛鼻子”,就能把握防汛抗灾的主动权。坚持“移”字为重就是及时有效地应对山洪地质灾害,把人的转移放在首位,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有效的利用山洪预警系统,科学指挥,第一时间转移危险区的群众。

6.1、严格落实领导负责制

要严格落实以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落实县、乡、村、水利工程各级各类防汛责任人,以山洪预警系统为指挥。要牢固树立防汛抗灾“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指导方针,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落实各项防汛工作。

6.2、完善监测预警网络

要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灾害普查,划定危险区,确定临界雨量和水位等预警指标,大力增设水位雨量站点。要加快乡镇、村级预警系统建设,提高山洪地质灾害预警系统覆盖面。同时,县气象部门要不断提高预测预报能力,做好极端天气预报预警工作。

6.3、构建群测群防体系

由县、乡(镇)、村、监测点构成的防御体系,实现预警信息上下级、上下游互相传递。由于山区地势特点,小尺度极端天气时有发生,自动测报站点无法反应局部雨情,要依靠乡镇、村组等基层组织,落实山洪灾害的防御责任,加强巡查值守,尽早发现险情,及时安全转移危险区域的群众。

6.4、要完善各级预案,并加强宣传演练

要不断完善县、乡、村各级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特别是村级预案,要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并加强宣传演练,确保险情发生时,能按照预案科学有序地应对。要广泛开展山洪地质灾害防御知识宣传教育,将山洪地质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到人,普及到户,增强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第9篇:地下防汛应急预案范文

【关键词】 金清新闸 防汛预案 编制策略

金清新闸工程地处温黄平原金清水系主要出海口,位于路桥区金清镇剑门港村,是一座以排涝为主,御咸蓄淡,并兼有通航功能的大型水闸,为省级重点工程,是温黄平原防洪排涝的重要骨干工程之一,对减轻温黄平原金清水系辖区内的洪涝、旱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促进当地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水闸主体工程由排涝闸、上游新引河,引河公路桥、老港道拓浚、老港道堵坝五个部分组成。金清新闸于1991年5月28日动工,1995年4月12日试运行,1998年7月8日竣工验收投入正式运行,历时17年多。全闸10孔,分成8个排涝孔(每孔孔宽8m)和2个通航兼排涝孔(每孔孔宽10m,闸室总宽102.8m)净泄流量84m,通航标准为500t级,最大泄流量1446m3/s,总投资1.4亿元。

根据《水利水电枢纽等级划分及设计标准(平原、滨海部分)》《水闸设计规范》(SL265-2001)的规定,金清新闸工程的主体工程水闸设计最大流量介于5000-10000m3之间,防护对象属建制镇,设计浇灌面积为94万亩,重要性为中等,新闸设计排涝标准按十年一遇一三日暴雨310mm四日排出设计,最大泄量为1446m’/s;设计挡潮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标准为50年一遇;确定金清新闸为大(2)型Ⅱ等工程,件建筑物级别中主要建筑物2级,次要建筑物3级。

1 预案编制依据和原则

为提高金清新闸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有序、高效与科学地做好新闸遭遇突发事件时的防洪抢险调度和险情抢护工作,力保新闸工程安全,最大程度地保障新闸上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防止和减轻灾害的损失。

1.1 预案编制依据

本预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闸安全鉴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台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台州市防汛防台防旱总体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为编制依据。

1.2 预案编制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生命第一”原则,体现风险管理理念,尽可能避免或减少损失,特别是生命损失,保障公共安全。(2)贯彻“以防为主、防避结合”原则,通过对新闸可能突发事件的深入分析,事先制定减少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对策。(3)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原则,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实施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实行分级管理,明确职责与责任追究制,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位、反应敏捷、运作高效。(4)突出“可操作性”原则,预案以文字和图表形式表达,形成书面文件。(5)力求“协调一致”原则,预案应和本地区、本部门其它相关预案相协调。(6)实行“动态管理”原则,预案应根据实际情况变化而适时修订,不断补充完善。

2 应急组织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构成

金清新闸管理局是金清新闸的管理单位,管理局成立金清新闸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6个工作组,分别为监测与巡查组、预警组、调度组、抢险组、信息保障组、后勤保障组。突发安全事件有关信息的上报对象:温岭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台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浙江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调度指令下达部门:台州市防汛防旱指挥部。

预警信息部门:

(1)温岭市、路桥区防汛防旱指挥部,面向全区、全市范围,重点向新闸上游沿岸乡镇;(2)金清新闸管理局,面向金清新闸管理和保护范围,以及金清新闸管理局全体人员。

2.2 应急工作组职责

金清新闸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密切关注枢纽工程险情、汛情监测信息,及时做好应急抢险准备工作,确保及时传达枢纽工程险情、汛情信息;(2)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或者新闸自身抢险需要,宣布启动《金清新闸安全应急预案》。(3)根据工程险情发展情况决定是否请求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启动《台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温岭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或《路桥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4)统一协调、统一指挥各组的抢险工作;(5)负责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险情,领导并协调抢险和救护工作;(6)负责工程补强加固、隐患整治等后期处理工作。

下设六个工作组,担负如下职责:

监测与巡查组:负责对大坝及其他建筑物的监测巡查,提供工程技术资料,同时参加专家组的险情分析。预警组:负责险情的预警工作。调度组:负责水文测报、洪水预报调度、泄洪闸和泄洪洞的开启。抢险组:负责工程的抢险。信息保障组:负责信息宣传工作。后勤服务组:负责做好车辆、食宿安排等后勤服务工作。

3 信息传递与预警系统

监测信息、巡查与险情监测信息的传递与处理程序流程图见图1。

预警信息网络流程图如图2所示。

4 应急响应

4.1 金清新闸提请启动应急响应

当金清新闸发生特别重大(Ⅰ级)事件、重大(Ⅱ级)事件、较大(Ⅲ级)事件和一般(Ⅳ级)事件时,分别提请启动相应的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应急响应。

金清新闸管理局将突发安全事件上报路桥区、温岭市、台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区、防指根据事件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应急响应启动可以分为以下两种:

(1)直接启动。突发事件效应明显,可直接判断出事件等级,如工程溃坝、内河水位超过响应特征水位等,直接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2)会商启动。突发事件效应没有立即显现,无法直接判断危害程度,市、区防指组织召开专家会议,分析研究,确定事件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后发出命令,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

4.2 根据上级0要求启动应急响应

当省、市、区防汛防旱指挥部预警,启动应急响应时,金清新闸管理局根据要求启动响应的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应急响应。金清新闸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级防指启动的应急响应等级,结合新闸自身实际情况需要,宣布启动同等级应急响应,或者启动更高一级应急响应。

5 应急处置

5.1 险情报告、通报

在值班人员或巡查人员发现险情后,应及时向新闸管理局汇报,管理局立即组织技术人员现场察勘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尽可能防止险情的进一步扩大。管理局根据现场勘察情况和分析,编写汇报材料向路桥区、温岭市、台州市防指汇报,如情况紧急,可同时向沿渠沿江乡镇通报。同时,管理局召开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根据险情情况,部署本单位管辖范围内应急工作,宣布本单位进入应急状态,以及应急响应等级,各应急小组根据应急响应等级按照要求就位,枢区做好警戒,全处做好应急准备,加强对险情监测,随时向市、区防指汇报新情况,做好市防指的调度指令和现场的应急措施。

5.2 应急调度

如果工程出险,申请市、区防指派专家组到现场指导,勘察、分析研究并制定应急方案,上报市、区防指并同意后实施方案。如果新闸遭遇大洪水或其它原因引起内河水位暴涨,水位将超过相应等级事件的水位,管理处做好洪水预报,并初步制定出调度方案,一同上报市、区防指,市、区防指组织专家会商,制定出详细调度方案下达新闸管理局,新闸管理局及时执行调度方案,并实时向市、区防指汇报调度方案执行情况和险情发展情况等。

5.3 应急结束

(1)在新闸工程险情消除后,根据灾区卫生防疫等工作和二次成灾的隐患消除完成情况,金清新闸管理局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可视情况,报台州市、路桥区、温岭市防指,经市、区防指会商,并批准后,结束应急响应。(2)在路桥区、温岭市防指结束防汛应急响应后,金清新闸管理局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可视情况,适时宣布结束应急响应。

6 善后处理

应急结束后,金清新闸管理局应立即组织人员对工程各个部位进行检查,遇到破损现象,应组织抢修。严重工程事故的恢复重建工作由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组织国内有关专家研究论证后提出恢复处理意见,落实经费,由台州市人民政府组织对受损工程进行修复。

当发生较大事故时,依据程序由上级有关部门委托组织专家组进行事故的调查分析,金清新闸管理局有关技术人员配合、参与。专家组对新闸的安全认定及风险评估,对新闸安全调度提出参考意见。

7 总结与评估

(1)若发生工程险情,在险情影响结束后,在台州市水利局的领导下,由金清新闸管理局会同路桥区、温岭市水利及环保等部门和单位对险情发生起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和应急情况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于应急响应结束后15日内向台州市、路桥区、温岭市防指作出报告。(2)若发生汛情,在防汛应急响应结束后,金清新闸管理局及时应组织本单位技术人员对汛期及防汛期间出现的险情进行调查、分析,做出总结和评估,于应急响应结束后15日内向台州市、路桥区、温岭市防指提供总结报告,并存档。

8 结语

新闸预案的编制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既要符合规范,又要科学合理,且须与各级预案的衔接,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只有不断总结历史教训,吸收先进的防汛举措,逐步推进防汛预案的完善,才能在面临较大或者突发的汛情时,能真正做到科学防范、一触即发、预案启动,并严格按照预案各就各位,有序应对,才能安全度汛,减少损失,发挥出工程在防汛、排涝、通航等方面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水利部.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与防汛防洪应急抢险措施指导手册[M].北京:中国科技文化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