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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核依据
县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直有关部门签订(下达)的年度质量振兴工作目标责任书。
二、考核内容
(一)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直主管部门切实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提高产品质量、强化食品安全和打假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落实质量工作责任制。
(二)目标措施。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主管部门根据《质量兴县活动实施方案》及省、市有关质量工作要求,制订提高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具体目标措施。
(三)工作实绩。主要考核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主管部门提高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目标措施落实情况及与县人民政府签订的质量振兴工作目标责任书的完成情况。
三、考核方法
(一)由经济局牵头,组织县质监局等有关部门组成考核小组,采取听、查、看等方式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县政府办公室。
(二)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直各主管部门质量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采用百分制考核,对照“考核评分细则”逐项进行考核评分,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80分以上(含80分)为良好,70分以上(含7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结果予以通报。
四、奖惩办法
(一)按照《质量兴县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对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乡(镇)、县直主管部门给予表彰,成绩显著的授予质量管理奖;对质量工作目标任务完成较差、得分在70分以下的乡(镇)和县直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
(二)对质量工作达到优秀等次及荣获质量管理奖的乡(镇)和县直主管部门的主要责任人给予一定的奖励。
五、有关要求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直主管部门要对照本考核办法,在年底认真做好总结自查工作,并将自查情况书面报送县质量考核小组办公室(县质监局)。
一、考核范围和对象
农村公路考核范围是指我镇行政区域内纳入农村公路统计口径的已硬化的乡道、村道。
考核对象为各村场及养护责任单位,考核的主要内容是管养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和经费落实及管养范围内的公路、桥涵及其附属设施的日常养护、小修保养、大中修挖补、路产路权维护、水毁抢修、公路绿化、安全管理等工作,考核重点为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
二、组织领导
成立农村公路建设管理领导小组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动员阶段(年7月1日至7月10日)
召开全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会议,对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各村场迅速动员,制定方案,建立组织机构,明确养护责任人,与镇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站签订用工合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工作氛围。
(二)全面启动阶段。(年7月10日至7月31日)
各村场组织专门的力量和资金,完成各种标识牌的设置,对照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进行公路养护。
(三)检查验收阶段。年8月1日至8月5日
迎接县农村公路管理部门的半年度检查验收。
(四)巩固提高阶段。(年8月以后)
按照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进行本辖区的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形成长效机制,迎接县、镇的日常巡查考核、半年度考核和年终考核。
四、考核办法和计分标准
㈠考核方式:根据本办法统一的计分标准,按日常巡查考核、半年度考核和年终考核各100分,年终取平均分值作为最终考核依据的方式进行考核。半年度考核和年终考核按养护责任单位总里程的50%进行随机抽样检查。
㈡计分标准:
1、管理机构及职责10分
⑴设立养护管理机构及明确管理人员,有上墙的养护管理制度,有挂牌的固定办公场地;各项目都落实养护工,且对养护工建档,报镇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站备案(4分)。考核采取查看人员分工是否明确、岗位职责是否上墙、查看名册、查看现场等方式予以评分。对未设立养护管理机构及人员和养护工未到位且未建档的、职责不明确的扣1-4分。
⑵养护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安排,明确自筹经费的来源(3分)。考核采取调阅帐簿、查看财务手续等方式予以评分。对养护经费和自筹经费未列入年度预算的扣1-3分。
⑶养护管理制度讲评兑现,建立讲评兑现记录档案(3分)。考核采取查看养护制度是否兑现、讲评兑现记录是否齐全等方式予以评分。对未兑现及讲评兑现记录不齐全的扣1-3分。
2、路产路权维护10分
⑴做好有关公路路产路权维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工作,每年开展二次爱路护路活动,张贴标语、办宣传窗、发宣传单(5分)。考核采取查看宣传记录、活动记录等方式予以评分。对未做好有关公路路产路权维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工作的,未按规定开展活动的,扣1-5分。
⑵维护路产路权,及时举报、制止占用和破坏公路、红线内建筑、超限运输、污染公路等违法行为(5分)。考核采取查看台帐、处罚记录等方式予以评分。对不及时举报和制止侵犯路产路权行为的,每起扣1-5分。
3、路面养护30分
⑴路面、绿化带内每半月清扫一次,保持整洁(10分)。考核采取查看出工记录、抽查路段等方式予以评分。对路面砂、石等散落物未及时清扫、不清洁的,污染面积每50平方米扣2分。
⑵及时清除路面积水积雪及其它堆积物(3分)。考核采取查看出工记录、路面巡查等方式予以评分。对路面积水不及时清除的,每处扣1分;不及时清除积雪的,每200米扣1分;不及时清除影响路面通行的其它堆积物的,每处扣1分。
⑶及时修复需清缝灌油的路段(10分)。考核采取查看地施工日志、实地察看方式予以评分。对需清缝灌油未实施的每10米扣1分。
⑷有大中修挖补工程的要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自筹资金并组织实施(5分)。考核采取查看计划是否实施、方案是否制订、自筹资金是否到位等方式予以评分。对路面破损严重需大中修而未制订、上报修复方案计划的,扣1分;未组织实施的,扣3分;实施组织不力的扣1-2分。
⑸制定灾害性天气公路养护应急方案(2分)。考核采取查看方案是否制订、险情是否处置等方式予以评分。对未制订防范灾害性天气应急预案的,扣1分,发现险情不及时设立醒目标志的,每次扣1分。
4、路基养护30分
⑴培好路肩土,路肩宽度不少于30厘米,保证路肩不积水,表面整洁,无堆积物或垃圾物,砍割路肩草,保持路肩横坡、边坡顺适(15分)。考核采取查看出工记录、随机抽查路段等方式予以评分。对路肩土未培的扣15分;路肩土宽度、厚度达不到要求的,每50米扣1分;路肩各水严重、不整洁、平整度差的,每50米扣1分;路肩有堆积物、垃圾等严重路容路貌的,每处扣1分。
⑵边沟排水畅通(8分)。考核采取随机抽查路段等方式予以评分。对边沟淤塞排水不畅的,田路、屋路不分家的,每50米扣1分。
⑶构造物保持良好,及时清理水毁挡土墙和边坡塌方并设醒目标志(7分)。考核采取查看现场等方式予以评分。对未及时清理水毁挡土墙和塌方的,未设醒目标志的,每处扣2分。
5、桥涵养护5分
⑴桥头(涵顶)平顺(2分)。考核采取随机抽样、现场查看等方式予以评分。对桥头(涵顶)出现跳车严重影响行车安全的,每处扣1分。
⑵保持桥面、涵洞排水良好畅通,清除桥涵周边漂浮物,疏通堵塞物(3分)。考核采取逐个现场查看、调阅出工记录等方式予以评分。对桥面积水、桥涵周边漂浮物、涵洞堵塞未清除的,每处(道)扣1分。
6、绿化管养5分
宜林路段栽植树木,并做好绿化修剪和防病治虫工作(5分)。考核采取路段巡查、实地查看等方式予以评分。对宜林路段未栽植树木的,每处扣1分,未进行绿化修剪和防病治虫工作的,每处扣1分。
7、安全管理10分
⑴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做到制度落实,责任明确(3分)。考核采取查看台帐、安全例会记录等方式予以评分。对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度不落实、责任不明确的扣1-3分。
⑵及时维护、修复、更新安全设施(5分)。考核采取查看安全记录维修记录、实地查看安全设施状况等方式予以评分。对安全设施维护不到位的,安全设施损坏未及时修复的,扣1-5分。
⑶做好养护工安全保险工作(购买相应的劳动保险),签订安全生产合同(2分)。考核采取查看相关合同等方式予以评分。对未按规定做好养护工安全保险工作(未购买相应的劳动保险)和未签订安全
生产合同的,扣1-2分。
因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事故的,扣10分。
㈢等级评定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设“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得分90分(含80分)以上为优良,70分(含60分)-79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五、考核奖惩
根据《华容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的规定:村道日常养护经费1000元/年公里。年终综合考核等级为优良的1000元/年公里、为合格的600元/年公里、为不合格的300元/年公里。
六、资金管理与拨付
1、乡、村道养护资金的拨付: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组根据日常巡查考核、半年度考核、年终考核结果出具评定报告,由县财政分两次拨付到镇,镇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站按县评定结果拨付到村场。
1.1一般资料:
选取我院不同科室临床护理人员53例,分为两组,均为女性。观察组29例,年龄23~55岁、平均年龄(31.04±2.69)岁,从业时间1~19年、平均时间(5.86±2.77)年;对照组24例,年龄24~53岁、平均年龄(32.18±2.03)岁,从业时间2~21年、平均时间(5.62±2.28)年;文化程度:本科24例,大专18例,中专11例;职称:主管护师13例,护师19例,护士21例。两组人员年龄、从业时间、文化程度与职称方面差异较小,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方法:
对照组接受传统护理方法,观察组接受全面质量管理模式,方法如下。1.2.1完善规章制度:参照“二甲”医院标准,结合医院实际情况,补充完善原有的规章制度,明确质量控制相关标准、工作流程、细则与操作要求、工作制度等。制定详细的消毒隔离、一级护理、治疗室护理管理、急救药品及医疗器械管理、危重患者护理标准,组织所有护理人员进行反复学习,并利用多种形式进行考核。分解各项工作,明确个人职责,各项工作细化到人,使每位护士了解个人每日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标准,加强护理人员团结协作、应急能力、服务态度与带教能力方面全面考核,同时做到奖惩分明,尽量营造团结向上环境氛围。
1.2.2以人为本,实行责任制管理:
首先,对住院病人进行分区,确定每区对应相应责任人,相应床位对应相应护理人员。其次,确定每个护理人员需要负责病人数目,保证每位护理人员可看护6~8名患者。护理期间,实行全面管理,主要包括给予患者必要心理干预、密切观察病情变化、主动与患者沟通交流。同时,注重护理人员护理知识培训,使其准确掌握疾病临床治疗原则与护理要点,在实际护理中将各项服务工作落到实处。此外,护士长对护理人员的每日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征求患者与家属意见;不定期抽查护理人员对于分管患者健康宣教与病情掌握情况。检点包括:重点人员、环节、交班、重点制度以及薄弱环节。
1.2.3弹性排班:
注重晚间护理与晨间护理为给予患者持续性且无缝隙护理管理服务,也为使护理人员感到满意,护士长设计一份调查问卷,同时主动与护理人员沟通,合理调整护理排班。夜班人员值班过程中,可安排一位护理人员从旁协助,以有效减轻夜班人员工作压力,协助护士要帮助行动不便或功能障碍患者,尽量满足于患者生活要求。此种排班模式,既可以使夜班护士工作量减轻,又能够调动护理人员积极性。
1.3考核办法:
每周不定期的考核护理人员护理质量、应激能力、团队协作、药品管理、带教能力、患者临床满意度评分等,护士长进行评分,满分为10分,定期总评护理人员平均分。每位护理人员都建立一份个人护理档案,每次考核结果、奖惩等均记录其中,优胜劣汰。
1.4统计学方法:
对本文实验数据均采用SPSS12.0统计学软件进行检验,所得计量资料采用t检验,所得计数资料采用X2检验,以P<0.05为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观察组考核评分明显高于对照组。实施半年后,观察组满意率为93.10%,对照组满意率为66.67%。两组考核评分与满意率差异显著,有统计学意义(P<0.05)。
3讨论
小学社团活动考评细则一为了促进学生社团系统自身建设,确保社团的正常活动和健康发展,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黎集一中中学生社团管理方案》、《黎集一中中学学生社团活动章程》,制定本细则。考核在校团委的指导和监督下,由学生会具体负责。考核结果将决定其社团的升降级,并按照一定的比值,纳入黎集一中中学教师综合量化考核,并计入黎集一中中学学生综合素质量化考核总分。
一、考评内容
考评将社团工作分为三大项及附加项。三大项内容分别为:社员人数考核项目、社团组织管理工作部分考核项目、社团活动部分考核项目。
注意事项:
学生会社团部对各社团的考核每学期一次。结合两学期考核情况,进行年度考核。
学期考核总分:社团自评分占考核总分的15%,会员反馈分占考核总分的20%,学生会社团部考核分占考核总分的65%。
年度考核总分:第一学期考核总分占年度考核总分的60%,第二学期考核总分占年度考核总分的40%。
二、考评程序
1.上交社团学期工作、活动总结手册(附照片)。
2.就一学期本社团的社员人数考核项目、社团组织管理工作考核项目、社团活动考核项目及附加项等方面的综合情况如实填写《黎集一中中学学生社团量化考核表》。
3.学生会在社团的学期末会员大会上进行会员反馈评分。
4.学生会结合各社团的社员人数考核项目、社团组织管理工作部分考核项目、社团活动部分考核项目及附加项等方面的综合情况及会员反馈分加以考核。
5.学生会将考核结果上报校团委审核。
三、考评标准
(一)社员人数考核指标(10分)
1.不遵守黎集一中中学社团管理办法的(0分),按照黎集一中中学社团管理办法进行社员招聘及资格论证(2分)。
2.每学期末进行社员人数统计,与学期初人数相同或增加的(8分),比原人数少15%以内的(5分),比原人数少30%以上的(4分)。
(二)社团组织管理工作考核项目及考核指标(50分)
3.及时、齐全上交本社团社员名单及相关活动材料的(6-10分),延迟的(0-6分),不上交的(0分)。
4.每次社团活动结束后认真打扫活动教室,整理社团活动教室(门窗、饮水
机、多媒体等设备),整洁卫生的(6-10分),马马虎虎的,(2-6分)基本上无人管理的(0-2分)。
5.按照学校要求每星期准时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的(6-10分),偶而不开展活动的(2-6分),经常不开展活动的(0-2分)。
6.社团指导老师集会或相关负责人按时参加各类会议讨论,并积极发表意见和提出建议,及时准确的传达各种精神的(6-10分),经常不参加或参加少部分的议题讨论的(0-6分)。
7.社团骨干培养
(1)有健全的社团骨干培养计划和制度,并得到实施(6-10分),无计划、制度或未实施( 0 -6分 )。
(2)认真贯彻落实学生会评优工作( 6-10分 ),应付或舞弊( 0 分 )。
(三)社团活动考核项目及考核指标(30分)
8.特色活动(20 分 )
(1)不提前报批或不接受考核特色活动(0 分)。
(2)每学期结合社团特点,积极开展社团品牌活动( 5分 )
(3)活动主题及形式:
①主题好、形式多样有效(5 分 )。
②主题一般,形式单一(2 分 )。
(4)会员参与面:
①90%以上会员参加( 5分 )。
②75%-90%会员参加(2 分 )。
③75%以下会员参加(1分 )。
(5)活动策划、组织方面:
①策划周全,组织有效( 5 分 )。
②策划、组织欠佳( 2 分 )。
(6)活动结果:
①活动成效显著( 5 分 )。
②影响及效果不佳(2分 )。
9.其他活动( 10分 )
(1)不提前报批或不接受考核其他活动(0分)。
(2)每学期至少有一次内部活动( 2 分 ),未进行内部交流( 0 分 )。
(3)活动形式多样有效( 2 分),形式单一( 1 分 )。
(4)会员参与面50%以上(2分 ),50%以下(1分 )。
(5)社团内部成员有较好的交流、反映良好( 2 分 ),成员反映不佳( 1 分 )。
(6)活动在学校活动影响大效果好( 2 分 ),影响及效果不佳( 1分 )。
(四)附加项(10分)
1.完成校团委、学生会临时交办任务( 2分/项 )。
2.社团间合作开展活动成效及影响显著( 3分/次 ),影响及效果不佳( 1 分/次 )。
3.结合本社团特点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形象好(3 分 ),一般(1 分 )。
4.承办校级活动( 3分/次 )。
5.参加大型活动或比赛,学校的每次加1 分,校外的每次加3分。
6.在刊物、广播台、网站等媒体投稿并被录用,校级每篇( 1 分 ),市级每篇( 3分),省级每篇(5分 ),国家级每篇( 10分)
7.社团获得市级荣誉( 3 分 ),获得省级荣誉( 5 分 ),获得国家级荣誉加( 10 分 )。
8.借用物品和使用会议室不按照要求归还和清洁的社团( 每次扣 2 分 )
9.有损害社团间团结的社团( 扣 10分 )。
10.不配合校团委、学生会的工作( 每次扣 5 分)。
注:累计加分超过10分按10分。累计扣分超过10分按10分计。
小学社团活动考评细则二(以100分为满分)
(一)活动的计划(20分)
1.基本分(10分):
能根据活动制定合理的活动计划,在指定的时间按时交计划书。能计划出活动中各项活动的进度和时间。
2.奖励分(10分):
(1)计划合理,各项活动具体可行,在活动主题,内容,形式,组织活动的形式等方面有创新,可酌情加2~5分。
(2)活动的计划周密,内容充实,内容清晰完整,可酌情加1~3分。
(3)在计划工作中其他方面工作突出的酌情加1~2分。
(二)活动的进行(50分)
社团活动进行的评价主要以活动过程为主,再加上总社长的评分。另外活动的跟踪人员还要有一定的书面活动评价报告。
1.基本分(30分):
能成功地完成活动,达到预期效果。活动中没有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和各项规定。
2.奖励分(20分)
(1)活动按时开始,有条不紊,活动中时间安排的合理,没有因故而影响活动的延迟进行。(1-5分)
(2)活动的气氛热烈;同学们热情参与,活动过程中社团各社员通力合作。(1-10分)
(3)活动期间的秩序、组织纪律良好,活动过程中没有违规现象。(1-5分)
(4)在活动中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酌情加1~5分。
(三)活动的影响(20分)
1.基本分(10分)
活动能在某方面使同学们有所收获。
2.奖励分(10分)
(1)活动完满结束,活动的层面涉及广,达到预期效果酌情加1~2分。
(2)同学们普遍反映较好,活动后会员对该社团的活动很满意,酌情加1~2分。
(3)能在全校有很好影响,形成代表性活动的酌情加2~3分。
(4)能在校外媒体报道的酌情加2~3分。
(四)活动的总结(10分)
1.基本分(7分):
能认真写总结并按时(学期末)上交。
2.奖励分(3分):
(1)认真总结能为下次活动提供很好借鉴酌情加1~3分;
(2)因主观原因没能按时交总结的扣1分。
小学社团活动考评细则三一、指导思想:
为强化竞争意识和创新意识,激励各社团积极有效的开展活动,促进各社团的全面健康发展,制定《昆阳镇第五小学社团活动考评细则》,以对社团进行更为有效的监督和服务,通过评价激励予以正确导向,推动社团建设向更高层次发展。本细则将对社团的各项活动和日常工作进行量化,实行打分制,以此作为社团奖惩的依据。
二、考核内容:
(一)社团管理。100分
1、安全管理。
(1)社团活动辅导老师及时到位。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到位,需提前向教导处请假,并自行安排代为辅导的老师。10分(突击检查)
(2)活动安全保障有力,无出现人身事故。20分(期末评估)
2、档案管理。
(1)活动点名及时,记录真实。(资料上交)10分
(2)活动前有计划,活动后有记录。(资料上交)10分
3、活动管理
(1)活动内容丰富,形式生动,学生满意度高。(座谈调查)10分
(2)能积极配合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期末评估)20分
4、场地管理
(1)内部物品管理有序,无丢失等现象。(总务处)10分
(2)活动后场地内地面干净、桌椅整齐、墙壁无污迹、教学具无破损。(总务处)10分
5、特色管理
(1)活动有一定影响,有报道。(教导处)校级、县级每篇加1、2分以此类推
(2)活动有成果展示,参加校内校外获奖或展演受好评。(教导处)校级每人每次1分,县级每人每次加2分,以此类推。
(二)个人考核
1、参加社团活动不迟到、不早退,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出席或需提前离开,提前向辅导老师请假,否则视缺席处理。10分
2、参加活动表现积极,态度认真。
3、能听从老师的安排。
4、能遵守纪律,不讲空话、不做小动作。
5、社团活动有成果,能根据老师的要求提交作业或作品。
加分:参加社团成果展示在校内校外获奖或展演受好评的,校级每人每次1分,县级每人每次加2分,以此类推。
三、奖惩
1、考核分数名列前茅的社团,推荐参加明星社团评选,辅导老师推荐参加优秀社团辅导员评选。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遵循新时期的治水思想,创新机制,加强管理,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巩固和提升河道管护成果,形成“工程完好、水清流畅、人水和谐”的河道生态新环境。
二、管护要求
1、各村、有关单位要积极推行“五个一”工作制度即成立一套管理班子、制定一套管理考核标准和办法、建立一本管理台账、落实一支管理队伍、每条河设立一块管护公示牌。
2、围绕“底清、面洁、岸绿、水畅、无各种污水直排河道”的总体要求,具体做到:河面干净,无水花生、浮萍等水生植物,无漂浮物;河道通畅,无长期滞留船只、鱼网、鱼簖、暗坝等非法侵占河道现象;堤岸整洁,无乱搭建、乱堆放建筑及生活垃圾和乱垦乱种等侵占岸线现象,同时对河道垃圾清运要及时。
三、管护分工
全镇各级河道的长效管护工作由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实施。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推进我镇河道长效管护工作,各村要切实加强对河道长效管护工作的领导,明确分管领导专门负责,由水利站扎口管理,全面落实市、镇、村河道长效管护工作,做到精心组织,确保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2、广泛宣传发动。各村、镇有关部门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横幅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河道长效管护工作的意义和政策,积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统一全镇各级干群的思想认识,努力培养全民自觉爱河、护河的良好风尚,形成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主动参与,自觉支持河道管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3、创新工作机制。建立河道管护工作社会化、专业化的管护工作长效机制,积极采取市场化运作的办法,向社会公开招标,选择责任心强,身体素质好的同志组成管护队伍,具体负责河道的长效管护。各村要对照考核细则进行每月一次检查,将管护效果与报酬挂钩,明确任务,强化管理,加强督查,定期考核,实现河道及堤防工程的完好和环境的整洁。
4、加强督查。镇政府将根据河道长效管护年度实施任务,以村为单位进行每年不少于四次检查考核。考核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重点河道、薄弱区域抽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等形式,对检查发现的情况迅速反馈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各村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强化考核,对照考核细则,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做到一级考核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镇水利站将检查考核结果与管护经费和奖惩相挂钩,年终进行总结评比,对工作认真、管护考核优秀的单位予以奖励;对管护效果差的管护单位给予经费核减和通报。
五、考核办法
1、考核组织:由镇水利站具体负责对各村开展河道管理工作的检查和考核。
统一了采购渠道,有效建立合格供应商信息库和合格供应商评估制度。集中采购,从源头上确保供应商合格和规范。同时,与合格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能享受商家提供的大客户各项优惠条件和优质服务。如上述企业电梯采取分散采购时,选择品牌不一,质量、安装及售后服务良莠不齐,实行集中采购后,与中标厂商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统一了品牌,不但获得产品优惠价格,又享受了大客户服务优惠条件,维保期和质保期都得到相应延长,付款条件、免费仓库保管时间都提供优质服务,由于资源的整合,企业提高了话语权,厂商高度重视和维护长期合作关系,解决问题反应速度快,工作质量、成效明显提升。组建专职采购队伍,避免分级项目和单位采购部门重复设置,使机构扁平化,大幅降低人工成本。集团成立专门采购中心或责任部门,专职于集中招投标、采购与供应工作,避免了分公司或项目重复设立采购部门,增加人手现象,项目施工进度申报采购计划,采购部门根据计划做好采购与供货组织实施,项目专心于施工建设,把精力放在施工质量上,分工明确,各尽其责,避免了人浮于事,达到大幅节约人工成本目的。组建采购队伍,通过不断磨练,致力于采购、流程科学管理的提升,形成专业性强、整体素质强的采购队伍,为进一步做好集中采购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充分利用现代网络,为采用ERP物资采购管理系统提供条件。通过ERP管理系统,建立专业化分工合作、公开透明、相互制约、协调配合的规范和优化管理标准,全面优化企业集中采购业务流程,提高集中采购管理和信息化水平。形成内部有效的监督机制。通过采取ERP系统管理、公开招投标、集体决策等投标方式,大大提高采购的公开和透明度,有效规避和防范采购风险,杜绝采购过程暗箱操作等不规范现象的发生,提高公司规范化管理程度。
集中采购实施所采用的一般管理模式:
(1)建立建全的组织体系。成立由企业高层牵头,相关技术、采购、财务、监督部门组成的集中采购领导小组,下设评标委员会及集中采购中心,落实责任,明确分工。组织实施集中采购日常招投标和采购工作。
(2)进行项目大宗材料设备需求总量摸底调查。摸清整个企业需求总量,了解原采购方式,多方收集和听取各项目建设性意见,供采购领导小组研究制定集中采购可行性实施方案。通过数据统计和分析研究,建立集中采购物资目录,梳理出批量大适合操作的物资纳入目录,从易入手,先行试点,循序渐进,逐步扩大集中采购的范围。
(3)合格厂商推优。对拟实施的集中采购物资,可由各项目分公司推荐2到3家区域合作记录良好的厂商,供采购领导小组参考,与供应厂(商)进行战略性谈判和考察,初步了解价格优惠条件和服务模式,由采购领导小组制定合适招投标方式与方案,建立与中标合作厂签订长期战略性供货协议,努力实现以最低的采购成本获取最大优惠条件。
(4)建立实施业务流程。由实施采购的执行部门编制钢材集中采购业务管理流程和实施细则,经采购领导小组审批后下发执行,流程包括集中采购物资请购流程、招投标流程、合同签订审批流程、结算流程等,明确采购计划申报、(总部实施部门、项目、厂商之间)的业务衔接、人员联系、合同签订审批、到货验收、业务结算等工作程序,指导集中采购日常工作,使集中采购工作有序进行。
(5)强化制度化建设,加强过程监督和奖惩制度。集中采购涉及多部门、多项目、多单位,组织协调非常关键,需要统一思想和全局意识,打破固化思维,因此,必须出台相应的配套制度,如实施方案、采购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和奖惩制度等,形成统一集团管理模式,避免政出多门,多头管理,相互扯皮,确保采购工作的贯彻实施;同时,建立激励和考核机制,考核工作可与岗位职责落实情况、项目成本节约、工作效率挂钩,使上下同心,目标一致,真正起到节约成本、提高管理效能、保证产品质量、确保施工进度的目的。
(6)形成集中采购工作指南手册,指导日常业务。工作指南是集中采购工作中有效指导各项目如何按照既定步骤和程序实施采购工作一种指导性文件,可装订成册,下发至各项目,作为日常工作指导。一般内容包括工作程序、进度安排、技术对接、人员联系、具体做法及办理内容及完成时间、所涉及的相关部门等,成为实施过程业务指导必不可少得工具。
二、加强执法制度建设,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度体系。我分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和依法办事、依规办事责任制,全面落实过错责任追究制,按照公安部《关于解决执法突出问题推进公安执法制度建设的工作计划》的要求,继续抓好执法制度建设,以市局制定的执法责任体系制度为基础,认真贯彻执行《XX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实施办法》,促使全体民警恪尽职守、依法行政,确保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效率,规范执法行为,防止和减少行政过错,真正做到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明确分局及民警的执法责任,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检查行为,确保执法的合法性、公正性、科学性、有效性,使全分局的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并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杜绝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
三、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和民警绩效考核制度。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安机关队伍管理的长效机制和竞争激励机制,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治安队伍,保证各项治安工作的顺利完成,科学、公正地评价民警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考核体系,努力推动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综合管理长效机制建设的落实。分局根据《人民警察法》、《国家公务员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惩条例》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等规定,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XX公安局XX分局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和《XX公安局XX分局民警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对各科所队和民警的具体工作目标从共同目标、执法质量、业务工作目标三个方面进行考核。将年度工作任务分解量化到个人,确定每个民警必须完成的基本工作量,并按设定项目和分值进行考核评分。对民警目标管理的绩效考核实行逐月考核、逐月通报、逐月排名的办法进行,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优评先、晋职晋升、公务员考核和计发考核工资及年终目标考核奖的主要依据。
四、制定分局学习制度和开展法制教育的规定。在分局建立学习制度,以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对民警每月完成学习任务进行量化,定期检查。通过加强学习,特别是对程序法的学习,改变了“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制定开展法制教育的制度,要求各科所队深入基层选定一批学校、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企业作为工作联系点,每月定期上门讲法制课,进行法律咨询。
五、建立案卷管理、检查制度。在民警中强化制作法律文书的规范意识,将填写法律文书、案件装订是否规范纳入考核内容,保证案卷不漏项,不错项。加强案卷的归档、检查工作,使案卷的管理经常化,从而促进这项工作不断提高。
一、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一)事故控制指标
坚决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重大事故;有效遏制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较大事故;减少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一般事故。各乡镇(场)、各单位、各部门将各类事故指标控制在县人民政府下达的指标之内。
(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国家、自治区关于安全生产职责要求,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职责,实行“一岗双责”。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逐级分解事故控制指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并把安全生产考核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各级干部政绩、业绩考核的一项内容,严格考核,加大奖惩力度,在工作决策和评优选先中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2、安全生产保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并对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落实有关精神做出安排部署。各单位按要求将落实情况上报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单位“十一五”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实施“十一五”安全生产发展规划。
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各乡镇(场)、各部门要按照要求建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配备专(兼)职安监员,每年安排一定预算资金用于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经费;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制度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加快信息网络建设,加快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实施“科技兴安”战略。进一步完善重大危险源台帐等有关管理档案。
4、严格落实《*县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联席会议,由行政正职召集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布置、督促、检查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工作,对重大事项要做出决定,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5、事故防范。进一步加强事故预警分析。按照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建立和实施安全检查制度,结合实际,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及重要时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明确检查范围和内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做到方案、措施、资金、人员、时间“五落实”;认真落实《自治区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对重特大事故隐患实行公示制度。对有关单位上报的重大安全事项,研究制定相应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事项进行核实、调查处理、监控。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
6、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每年要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治理公共设施的基础建设,进一步预防事故隐患;对招商引资、引进项目要依法严格把关,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做好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工作。同时,加大工业园区安全管理。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设备。依法打击、取缔、关闭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和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
7、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深化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农机等行业或领域开展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所属单位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各项任务。依法取缔、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以及非法从业单位。
8、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大力推进安全文化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各相关单位要制订年度安全生产宣传方案和计划。有计划的开展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培训工作。加强负责人、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定期在主流媒体开辟安全生产专栏,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交通安全宣传周”和“119消防宣传日”、“12·4”法制宣传日、“安康杯”、“平安畅通县”、“农机安全村”等活动。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在各学校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青少年在道路交通、消防、城市燃气等方面的辩灾和防灾能力。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制度,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关人员,以及对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特大事故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9、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体系。根据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修订完善各乡镇(场)、各单位、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逐级建立和完善各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各预案的衔接。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储备救援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应当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0、事故报告和查处。严格按照《关于实行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切实做好事故报告和事故查处工作,及时上报各类事故和安全生产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发生事故后,认真做好事故救援工作,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查处各类事故,落实事故处理决定,严厉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建立各类事故处理结案跟踪督办机制。建立健全交通事故责任倒查制度,对较大交通事故纳入事故发生地和车辆所在地的年度考核。在规定的期限内结案,事故结案率达到100%。
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县人民政府将20*年全县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到各单位,实行层层负责制。各单位行政正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县人民政府主管领导与各单位行政正职签订《*县20*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
(二)《责任书》主要内容
1、事故控制指标(包括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煤矿伤亡事故、火灾事故、交通伤亡事故和农机事故等);
2、安全生产主要职责;
3、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4、奖惩。
(三)《责任书》一式两份,县人民政府和责任单位各执一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任书签订人如有工作变动,接任者为责任人。
三、考核标准
(一)考核时间
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二)考核内容
1、事故控制指标。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局(交警大队、消防科)、农机局提供的考核数据为依据,总分400分。
2、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按照《*县20*年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细则》进行考核打分,总分600分。将事故控制指标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进行综合评分,总分1000分。其中控制指标占40%,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占60%。
3、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较大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受到道路交通事故等安全生产事故红牌警告实行“一票否决”;事故控制指标超出县人民政府下达的控制范围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评定标准
1、先进单位。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综合评分在950分以上;没有受到安全生产红牌警告;各类事故起数、伤亡人数、经济损失不超过县人民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
县直部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综合评分在950分以上;没有受到安全生产事故红牌警告;各类事故起数、伤亡人数、经济损失不超过控制指标;
2、合格单位。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综合评分在800-950分;没有受到安全生产事故红牌警告;各类事故起数、伤亡人数、经济损失不超过县人民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
县直部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综合评分在800-950分以上;各类事故起数、伤亡人数、经济损失不超过控制指标;没有受到安全生产事故红牌警告。
3、不合格单位。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综合评分在800分以下;或事故起数、伤亡人数、经济损失超出事故控制指标;或受到安全生产事故红牌警告;
县直部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综合评分在800分以下;或事故起数、伤亡人数、经济损失超出事故控制指标;受到安全生产事故红牌警告。
四、组织领导和管理
(一)县人民政府负责对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组由县精神文明办、监察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会、公安局(交警大队、消防科)、农机局等单位共同组成。
(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考核组对各乡、镇(场)和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进行考核;对企业的考核,重点考核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采用自查、抽查、核查等方式进行。企业根据《考核细则》进行自查,将自查情况进行上报县安委会办公室;考核组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对于申请申请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企业,由企业提出申请,县安委会办公室组织考核组进行核查。
(三)考核工作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四)县安委会办公室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单位进行不定期抽查,抽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成绩。
各单位主动通过县人民政府网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及各新闻媒体,主动搜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性文件及有关安全生产信息,开展相应工作。
五、奖惩
(一)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实行奖惩制度,考核结果在全县通报。
(二)获得安全生产考核先进单位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20*年度*县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奖牌,同时给予物质奖励。
(三)受奖单位,奖金中的20%用于奖励责任书签订人,其余部分由单位奖励有关人员。
(四)经考核被评为合格的单位,不奖不罚。
(五)经考核被评为不合格的单位,由县人民政府在全县进行通报,同时给予与先进单位奖励金额相同的经济处罚。被罚单位,罚款中的30%由责任书签订人承担,其余部分由单位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安全生产不合格单位,单位行政正职须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做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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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及员工绩效考评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对部门和员工的绩效考评制定本制度。
1.目的
通过对部门和员工日常工作和行为规范的考核、考评,建立公司绩效考评管理系统,促进个人工作素养和整体工作效率的不断提高,防止和纠正部门和员工渎职、失职、违纪、违规行为,保证公司绩效目标管理的达成。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部对部门和员工的各级考评、各类行为规范的考核的管理。
3.职责和权限
3.1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或公司主管领导对总经理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有考评权和考核权,负责对各类考评、考核结果的最终认定。
3.2公司成立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主管领导、总经理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等职能部门组成的考核小组,考核小组对各部门有考评权和考核权。
3.3各部门和生产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员工进行管理,行使考评权和考核权。
3.3人力资源部负责归口公司考评和考核结果,并将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
3.4员工和部门对同级和上级单位有考评和考核的建议权。
4.绩效考评管理程序和考核管理办法及考核实施细则
4.1绩效考评、考核管理程序
4.1.1员工每月26日向部门负责人汇报或提交工作总结,作为月度考核的依据。
4.1.2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的工作总结、工作表现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填写《绩效考核表》(员工,见附录1),打分并作出评估,并将考核结果于每月27日交人力资源部存档和作为计算绩效工资的依据。
4.1.3部门负责人每月27日向考核小组交个人工作总结和部门工作总结(两项总结可以合写,也可以分开写),作为对部门负责人和部门工作的考核依据。
4.1.4公司考核小组根据部门负责人个人工作总结和部门工作总结、工作表Q/BW·G0802-04
现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填写《绩效考核表》(部门负责人和部门两种,分别见附录2、附录3),打分并作出评估,由总经理办公室将考核结果交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并将审批后的考核结果于每月30日前交人力资源部存档和作为计算绩效工资的依据。
4.1.5人力资源部将收到的各类考核结果根据规定计算部门、部门负责人和员工的绩效工资,并与员工薪酬兑现。
4.1.6 负责考核的负责人应及时将考核结果与被考核部门负责人或员工见面沟通,出现异议时被考核部门负责人或员工可直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裁决,由人力资源部调查落实,确属必要时可对考核结果进行适当小的调整。
4.1.7人力资源部每季度末根据各类考核结果和部门及其负责人、部门员工的工作成果,进行一次综合评价,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奖励或处罚。
4.2考评、考核管理办法
4.2.1考评、考核的组织:考核小组组织对公司部门和部门负责人的考评和考核,部门负责人组织对本部门员工的考评和考核。
4.2.2考评、考核的原则:重点考核原则——以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完成结果为主要依据,按照岗位职能职责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分别考核原则——按对应的岗位职能设置考核要素逐项进行考核;主体对应原则——由各自的直接上级进行考核,并对考核结果及时沟通;部门联动原则——部门经理和一般员工的最终绩效均受部门整体考核结果的影响;目标考核和专项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对各部门负责人的质量、安全、成本等专项工作,设置相应的权重,与考核期内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一并纳入考核体系。
4.2.3考评、考核的方式:考核以月度为单位进行考核,考评以季度为单位进行考评,年终进行一次总考评。
4.2.3.1采用通用评价和岗位职能职责评价法对员工进行考核,并结合目标管理法对部门进行考核。
4.2.3.2部门考核以部门月度业务计划和部门职能职责执行结果为主要考核、考评依据,按考评、考核实施细则和考评、考核程序进行。
4.2.3.3员工考核以岗位职能职责和工作任务执行结果为主要考核、考评依据,按考评、考核实施细则和考评、考核程序进行。
4.2.4考评、考核结果的处理
4.2.4.1按月度考核结果确定绩效系数:部门绩效系数和员工个人绩效系数
为考核结果分值的百分数,部门负责人个人绩效系数为工作目标考核结果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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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专项考核结果分值的百分数的连乘积。
4.2.4.2按绩效系数与工资挂钩计算发放薪酬:
部门员工工资总额=基本工资总额+年功工资总额+全勤奖总额
+(岗位技能工资总额+绩效工资总额) ×部门绩效系数
=∑部门员工工资
部门负责人工资=基本工资+年功工资+全勤奖
+(岗位技能工资+绩效工资)×负责人个人绩效系数
员工工资=基本工资+年功工资+全勤奖+
∑部门(岗位技能工资+绩效工资)×部门绩效系数×[(个人岗、效工资和×个人绩效系数)÷∑部门(个人岗、效工资和×个人绩效系数)
(“个人岗、效工资和” = 岗位技能工资+绩效工资 )
4.2.4.3按考核、考评分值调整薪级。
4.2.4.3.1连续三个月考核低于65分的的员工或部门负责人解除聘用或解除劳动合同。
4.2.4.3.2年度综合考核经考评为75分以下的员工或部门负责人,75~70分的,下调一级,70~65分的,下调二级,低于65分的淘汰。连续两年考核经考评低于75分的淘汰。
4.2.4.3.3年度综合考核经考评为90分以上且无月度考核不合格记录的员工或部门负责人,90~95分的,上调一级,95分以上的,上调2级。76~89分的不调整薪级。
4.2.4.4按考核、考评分值调整薪等。
4.2.4.4.1连续2年考核经考评95分以上的上调1个薪等。
4.2.4.4.2年度考核经考评100分以上的上调1个薪等。
4.2.4.4.3连续2年考核经考评低于80分的下调1个薪等。
4.2.5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上交考核、考评结果的,视为考核者工作失误,按每延误一天,减发考核负责人10%的绩效工资,直至减完为止。
4.2.6考核负责人应采取公正、公开、公平的态度对被考核部门和员工进行考核和准确的考评,若在考核、考评的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蓄意打击报复等恶性行为,一经查处,减发考核负责人20%的当月绩效工资,并提出书面警告一次;若一年内考核者出现三次考核、考评失误,导致人力资源部裁决的,视同失职处理,对考核负责人将考虑降级、降等或转岗直至解除聘用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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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考评、考核实施细则
4.3.1 员工奖励条件: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部门负责人或考核小组上报人力资源部酌情签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奖励。
4.3.1.1 对公司业务有特殊功绩或贡献,有利改进计划经采纳施行,观察六个月以上有效的;
4.3.1.2对于舞弊或有危害本公司权益之事,能事先发现或防止,而使公司
减少或免受损失的;
4.3.1.3遇到非常,能临机应变,措施得当,奋勇救护保全公司财物或人身安全的;
4.3.1.4 研究改进设备、工艺、材料,提高公司产品生产能力、降低各种消耗有显著成效,观察六个月以上有效的;
4.3.1.5才能卓著、业绩优异、品德优秀,可为公司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员工树立良好风气的;
4.3.1.6领导有方,服务勤劳,受到各部门赞誉的。
4.3.2员工奖励种类和标准
4.3.2.1能衡量创造价值的,按年所创造的价值评定(公司可指定专家评定小组评审):10000元以下的一次奖励100元,记嘉奖一次;超过10000元至100万元的按5%提取奖金,20万元以下记小功一次,20万元以上记大功一次,50万元以上上调一个薪级;超过1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上调二个薪级。
4.3.2.2不能直接衡量所创造价值的,参照4.3.2.1条进行嘉奖、记小功、记大功、加薪等奖励,奖励金额一次最高不能超过1000元。
4.3.2.3嘉奖三次算记小功一次,记小功三次算记大功一次,记大功两次上调一个薪级,不跨年度计算。
4.3.3员工处罚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部门负责人或考核小组上报人力资源部酌情签报予以处罚,出现记过以上处罚的须经主管领导审批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处罚。
4.3.3.1有渎职、失职、对问题失察、违规行为,给公司财物和工作造成损失的;
4.3.3.2泄露公司机密、向主管人员或有关人员隐瞒或谎报事实的;
4.3.3.3故意浪费、损害公司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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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4遇有突发事件故意逃避,知情不报的;
4.3.3.5未经公司最高管理者允许而为其它公司、机构或私人工作的;
4.3.3.6工作时间干私活、窜岗、睡觉、怠工或擅离职守的;
4.3.3.7工作不服从分配、扰乱秩序、侮辱同事、妨碍他人工作的;
4.3.3.8品行不端、行为粗暴屡教不改的;
4.3.3.9拒绝接受主管人员或上级正常的工作检查的;
4.3.3.10任何时候有从事与公司利益冲突的任何行为的。
4.3.4员工处罚种类和标准
4.3.4.1能衡量经济损失大小的,如属非故意行为,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的大小处罚(公司可指定专家评定小组评议):1000元以下口头警告一次;1000元至5000元以下的一次处罚50~500元,记书面警告一次;超过5000元至1万元的处罚500元~1000元,记小过一次;超过1万元至5万元的按5%提取罚金,记大过一次;超过5万元的按损失大小处罚金1000~5000元,并免职或解除合同。
4.3.4.2不能直接衡量经济损失大小的,如属非故意行为,经济损失参照4.3.4.1条进行,其它按工作损失天数处罚:工作损失1个工作日以下的,记书面警告一次;工作损失3个工作日以下的,记小过一次;工作损失5个工作日以下的,记大过一次;工作损失5个工作日以上的,免职或解除合同。
4.3.4.3经济损失或工作损失如属故意行为,按一般故意、轻度故意、重度故意、严重故意处罚如下:经济损失1000元以下或工作损失1个工作日以下的,属一般故意,按非故意损失加倍处罚,给予记小过一次;经济损失1000元至1万元的或工作损失3个工作日以下的,属轻度故意,按非故意损失加倍处罚,给予记大过一次;经济损失1万元至5万元的或工作损失5个工作日以下的,属重度故意,按非故意损失加两倍处罚,并免职或解除合同。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或工作损失5个工作日以上的,属严重故意,按损失金额全额赔偿,免职或解除合同,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3.4.4一年内书面警告二次算记小过一次,记小过二次算记大过一次,下调一个薪级,记大过两次免职或解除合同。
4.3.5月度考核按公司《绩效考核表》中部门、部门负责人、员工三种情况分别考核,其中关于奖惩情况的考核如出现上述考评、考核细则规定的事项时,在《绩效考核表》中规定的考核仍要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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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6生产人员的考评、考核可参照本制度有关条款进行,不再另行规定。
4.3.7各类专项考核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
5.相关文件
Q/BW·G0205-04质量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Q/BW·G0305-04安全生产奖惩条例
Q/BW·G0306-04环境保护奖惩条例
Q/BW·G0702-04成本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Q/BW·G0801-04员工聘用管理规程
Q/BW·G0803-04员工薪酬方案
Q/BW·G0805-04考勤管理制度
6.记录文件
GJ0802/01绩效考核表(员工)
GJ0802/02绩效考核表(部门负责人)
GJ0802/03绩效考核表(部门)
附加说明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编制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主要审定人:
日期: 04 年 5 月 30 日
版本号: G-A
受控(编号/章):
Q/BW·G0802-04
附录1、绩效考核表(员工)
编号:GJ0802/01-
(样表)
年 月 日
姓名:
部门:
职务:
考核时间
考核人:
考核人职务:
考核项目
考 核 内 容
加减分标准
该项扣分
考核得分
厂纪厂规
1、迟到、早退
-1分/次
2、中途外出(未经请假)
-1分/次
3、串岗、脱岗
-1分/次
4、其它违纪被公司扣罚或通报批评
-3分/次
5、会议迟到、早退、旷会
-0.5分/次
工作主动性
1、不服从安排(包括临时性抽调)
-3分/次
2、遇到困难不想办法、不协调、不反映或反映不及时
-2分/次
3、服务态度差、有投诉
-4分/次
4、与其它部门缺少沟通,不能很好协调
-2分/次
专业水平
1、进、销、存信息反映不完全
-2分/次
2、储存信息和实物不相合
-4分/次
3、保证24小时手机畅通,发现联系不上
-4分/次
4、错发、不按计划收货
-5分/次
5、帐、卡、物记录不完全、不完整
-3分/次
6、专业水平欠佳,其它部门有抱怨(技术状态)
-2分/次
7、不按工作程序办事
-2分/次
8、每月大件盘存表不按时交纳
-2分/天
9、每月积压不合格明细表不按时交纳
-2分/天
10、货物摆放不整齐
-2分/次
职业素养
1、思想不端正,有投诉(查情况属实)
-10分/次
扣 分 合 计
奖励情况
1、为改进部门工作提供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
+3分/次
2、为公司工作提供建设性建议并采纳
+5分/次
3、公司级奖励
+5分/次
4、经评议服务态度好
+3分/次
5、在公司《博盈园地》上发表文章
+4分/次
加 分 合 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