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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健康工作计划精选(九篇)

妇幼健康工作计划

第1篇:妇幼健康工作计划范文

【关键词】计划生育;妇幼保健;合并模式

【文章编号】1004-7484(2014)07-4195-02

【Abstract】Objective: Study and analyses the benefits of combination model for family plan service and women and children service, in order to provide the knowledge to resources integration and establish the new system of family plan women and children service in the future. Methods: Analyses combined organization of Huoshan Family plan women and children service station’s cases in last twenty-three years. Results: The research proved the combined organization has complementary advantages, it makes the work of family plan women and children service more efficiently. Conclusion: The Combination by Family Plan Service Station and Women and Children Service Station could improves the resources organizing, technology, services and efficient. It exactly enhances the health level of women and children in our county.

【Key words】Family planning women and children service combination

1990年,我县争取并执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国人口基金关于《加强中国基层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合作项目,县委政府根据项目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将县“计划生育指导站”与县“妇幼保健站”合并,成立了“霍山县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总站”。通过计生服务站与妇幼保健站合并模式运行23年,回顾性评价该模式运行的成效与存在问题及对策和建议。

1合并背景

1.1合并前妇幼保健站情况

霍山县妇幼保健站成立于1979年,隶属县卫生局主管,主要业务是以上环、取环、人流、引产、男扎、女扎,对避孕节育规范服务和生殖健康内涵的理解相对滞后,对避孕节育等科普知识和宣传教育、培训、知情选择避孕方法的提供、针对育龄群众特殊情况的咨询和服务、多种避孕节育措施后的随访服务工作几乎没有开展。

1.2合并前计划生育服务站情况

县计划生育服务站成立于1986年,隶属县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由于服务站没有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资格,技术力量薄弱,精通业务的技术人员更缺,部分技术人员半路出家改行,尤其是乡镇技术人员是搞行政工作的,没有通过正规的医学教育和严格的医学训练,承担不了技术服务工作。虽然上级对计生有项目资金和设备支持,但无法利用现有的人才资源开展工作。长期以来,计划生育、卫生部门由于任务不同,服务功能和管理作用不同,虽然在生殖健康、计划生育、妇幼保健业务方面有交叉,各有优势,但为了部门利益,各自为政、各行其事[1]。面对的都是同一个服务对象,两站为了各自利益和事业的发展,经常发生“争饭吃”的现象,分歧很大,导致计生委和卫生局之间产生矛盾,关系紧张,很难协调,影响工作开展。

2 合并方法

存在着计划生育部门或是卫生系统都各有所长、互有优势,各自都不能单独满足广大育龄群众需求的现状,1990年,经上级部门同意,县委政府决定建立两站合一,一站服务的合并模式,整合资源和力量,实行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建立起一个新的以计划生育和妇幼保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服务体系和工作平台。

2.1积极做好合并思想动员工作

合并前县政府召开常务工作会议提出两站合并的决定后,在两个单位的职工中引发了不小的震动;由于合并将使每个职工面临新的工作环境和工作调整,一些职工心存疑惑,不赞成两单位合并,县领导及时做好两单位职工的思想工作,保证了两站的顺利合并。

2.2实行机构改革,理顺管理职能

合并单位名称定为“霍山县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总站”,为副科级全额拔款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县卫生局,实行站长负责制,岗位设置坚持“精简高效”、“一专多能”的原则,两站人员相互搭配,坚持按需设岗,进行合理配置,在职能相符、业务相同、不影响计划生育、妇幼保健工作的前提下,提出科学合理化的设置方案,通过调整和组合,设置宣传培训科(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科(药具管理),专门从事计划生育、妇幼保健、生殖保健健康教育知识为内容的宣教以及避孕药具的管理、发放等相关工作。对医疗技术工作设门诊科,围绕计划生育、妇幼工作开展相关系列的技术服务工作。一切岗位和科室设置都采取以有利于工作、便于管理,能充分发挥功能作用为前提进行设置。配齐领导班子,并选择具有一定业务能力和管理能力的人员担任中层干部,完善了管理体系。

3 合并后成效

3.1 计生系统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合并后,可利用原计划生育服务所医疗用房优势,改善了诊疗环境和服务流程,提升了计生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和水平。利用计划生育政策和信息管理上的优势,积极争取上级对计划生育工作发展的项目、资金、设备和技术培训上支持,极大促进了总站的全面发展。

3.2 卫生系统的技术优势得到充分发挥

利用妇幼保健卫生技术和专业人才上的优势,保障计划生育和妇幼保健技术服务开展,同时积极拓展临床业务,促进了我站儿科门诊和产科的建设和进步。

3.3 提高了计划生育和孕产妇服务质量

合并后妇幼保健工作充分利用县乡村三级计划生育服务网络,计生和妇幼保健互相协调与配合,提高了综合服务能力,重点做好孕产妇、婴幼儿两系管理工作以及正常的妇幼保健业务,儿童体检、出生医学证明签章,高危孕妇登记筛查,婚前检查与指导,以及对基层督导工作。基层网络健全,表、帐、卡、册从上到下统一规范,并对出生医学证明和登记进行台帐规范管理。

3.4 各项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指标提升

两站合并之初,以计划生育四项手术为主要工作内容,经过20多年的不断发展,目前,每年有2500多对新婚夫妇自觉参加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免费孕前优生检查2000对,每年有近2万人次的育龄妇女来我站就诊妇科病和生殖系统疾病,儿科每年门诊量2万人次,每年住院分娩1500多人,占全县总出生人口的2/3,年业务收入达到1400万元。

3.5 软硬件得到明显提升

合并后利用项目资金新建了业务楼,设置了内外妇儿门诊和手术室、产房和两个产科病区,配备了彩超、四维B超、X光机、乳腺钼钯机、X光机及一些先进的诊疗设备。人事管理、物资管理、财务管理、药品管理等均实行网络管理,电子处方、电子病历、自动收费均已实现。形成站、科、室三级管理结构,确立了以站班子为核心,以服务对象为中心,以专业技术力量为重心的管理服务模式,技术人员和设备得到了充分利用和发挥,保证了计划生育手术及育龄产妇住院分娩的安全性,保障了妇女儿童的健康。目前,在政府支持下,一所占地25亩,建筑面积26800m2,集妇女健康保健、儿童健康保健、围产期健康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为一体的新的霍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正在建设中。

3.6 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提高

合并后计生妇幼保健总站职称晋升可两条腿走路,计生人员可晋升计划生育专业职称,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参照卫生系统城市基层专业技术人员晋升条件予以晋升,保证了职工的福利待遇,提高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4 存在问题

两站合并23年来,在各级政府关心支持下,不断发展壮大,但一些问题也日益显现。

4.1主管体制的问题[2]

目前在某些管理环节一定程度上存在脱节性,由于市级妇幼主管部门在卫生部门,而县级主管部门是计生部门,按我国的行文关系,行文是要有隶属关系的,卫生行政部门不能向下级计生行政部门行文或安排部署工作,然而,现有的妇幼保健站承担一定的临床医疗工作,很多卫生的相关规定不能传达到我站。另外,计生工作是基本国策,上级部门大多重视抓计生工作,而妇幼工作相对薄弱。

4.2政府投入不足

计生妇幼保健站主要服务人群是是孕产妇、儿童、育龄妇女,政府投入资金主要是用于健康宣传及正常的计划生育手术和住院分娩补助费用,而对于妇女儿童的病理疾患无资金投入。妇科和儿科所从事的工作就是一个医疗过程,更是妇幼保健工作的高级阶段,是妇女儿童健康保健的大范畴,医疗是做好计生妇幼保健服务的一个非常重要平台,妇儿科技术力量更是做好保健工作的重要保证。因而,需要政府的大量投入。

4.3专业技术人才缺乏

目前基层计生妇幼保健站的主要功能还是公益性,报酬和待遇低以及专业发展受限,不能发挥个人能力,致使大中专医学院校毕业生主要是流向综合性医院,致使我站在开展新技术、新业务方面严重缺乏人才,对我站今后发展和服务能力提升造成制约性瓶颈。

5 体会

5.1 转变观念是取得工作突破的前提[3]

多年来,由于各级政府的重视,主动打破部门的局部利益,对计生妇幼保健总站建设和发展上给予政策支持,才使得我县计生妇幼事业得以持续向前发展。但我们还要继续解放思想,转变思想观念,树立“大保健”观,全力开创我县妇女儿童健康保健新局面。

5.2找准市场定位是发展的根本

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体制下,关于计生妇幼保健站的市场定位问题一直存在争议,我们是单等国家补助完成国家计划生育指令性任务,还是一味追求经济利益,把计生妇幼保健站发展成综合性医院性质,我认为我站在发展中要找准自已的位置,立足保障妇女儿童的健康为本,坚持以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为中心,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紧紧围绕“婚、孕、产、育、老”五期健康保健,开展延伸服务,不断拓展业务。

5.3抓住机遇是发展计生与妇幼保健事业的关健

全国妇幼健康工作会议指出妇幼保健和计生技术服务将整合资源,构建妇幼健康服务新体系,这给了我们政策上的保证,政府将加大对妇幼和计生服务的投入;加之单独两孩政策的实施,对妇幼健康服务数量、质量和服务资源形成新的挑战,出生人口、安全分娩、儿童医疗等服务需求将明显增加,我们将抓住机遇,积极争取项目和政策支持,加速县域内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的建设,加快人才培养力度,切实提高我县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参考文献:

[1] 徐建风.与时俱进,推动计划生育妇幼事业蓬勃发展[J]中国计划生育杂志,2002,12(86):728-730

第2篇:妇幼健康工作计划范文

一、加强妇幼卫生监督管理

(一)进一步加大母婴保健执法管理力度。贯彻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实施办法,严格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准入。整合卫生监督力量实行统一执法,加大对非法行医的打击力度,加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监管力度,坚决查处非法接生、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B超管理,按照“谁发证、谁主管”的原则,对从事B超工作的医务人员签订《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的责任书,做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与医疗机构负责人、医疗机构负责人与医务人员层层签定责任书,禁止非医学需要的性别鉴定。提高行政管理和技术服务人员依法行政、依法服务的能力,举办一期母婴保健法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

(二)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管,依法执业和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督促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和《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认真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执行凭证取环、凭证定点引产、凭证施行输卵管再通术和凭生育联系卡进行辅助生育等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计划外妊娠报告制度。

(三)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督促各发证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舟卫发〔20*〕65号)文件,确保《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准确无误。发放单位《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实现计算机网络化管理。

(四)督促医疗单位的妇幼卫生工作职能落实。各级医疗单位特别是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要继续执行《浙江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计划任务书》提出的各项妇幼卫生工作要求,加强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服务功能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各级医疗保健单位妇幼卫生工作质量的考评。市直医疗机构妇幼卫生工作纳入市属单位综合目标考核指标。

二、切实提高妇幼保健服务质量

(一)建立健全母婴保健服务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规范围产保健管理。各级医疗保健单位要继续执行《关于要求各级医疗单位进一步做好妇幼卫生工作的通知》(舟卫发〔20*〕51号)文件规定,依照《*市围产保健实施手册》及相关管理常规,规范围产保健操作规程,提高质量。继续实行孕妇自愿选择建册,加强首诊负责制,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早孕建册率和孕产妇系管率。按“浙江省高危孕产妇管理办法”加强高危分级管理,进一步完善重症高危妊娠报告、会诊、转诊、追踪等工作,提高高危孕产妇筛查水平和县级高危筛查率。

(二)加强产科急救服务功能。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各级医疗机构应加强产科力量建设,建立健全孕产妇、新生儿“抢救绿色通道”,充分发挥产科抢救小组作用,提高产科急救能力。尤其是基层助产单位,要加强业务技术培训、提高院内高危孕产妇及疑难病症识别能力和应急救治技术,进一步完善危重孕产妇抢救应急机制。提高助产技术服务质量,努力避免孕产妇死亡,降低围产儿死亡率,确保母婴安全。

(三)着力解决流动妇女儿童保健难的问题。继续抓好外来流动孕产妇管理和流动儿童管理工作。根据外来流动孕产妇、儿童保健管理办法,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密切协作,并依托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宣教和摸底工作,努力提高流动孕产妇保健率、流动儿童保健覆盖率和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各级助产技术定点单位要积极推进住院分娩和贫困救助工作,并做好困难(流动)孕产妇救助登记,降低外来流动孕产妇、婴儿死亡率。

(四)进一步规范儿童保健技术服务操作常规,提高儿童保健管理质量和各项工作指标。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转变“以人为本”的健康管理理念,加强辖区内活产婴儿的摸底、核对,及时做好委托管理及信息反馈工作,防止儿童漏管,努力提高儿童保健建卡率及系统管理率;规范高危儿、体弱儿管理工作,重点是对异常儿童做到及早发现、早期干预,降低儿童病残率、死亡率。为进一步规范儿童保健技术服务操作常规,年内编印《*市儿童保健管理实施手册》。

(五)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充分发挥各级托幼机构协调指导组的作用,建立例会制度,加强部门间联络,规范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考核合格制度。重点加强农村托幼园所的管理、培训,定期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指导、考核,使各项工作逐步达到规范。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根据“乡镇级卫生保健示范性幼儿园(托儿所)评估标准”,做好自评及推荐工作,拟在“六一节”前举行“*市农村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三、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预防和降低出生缺陷

(一)加强婚前医学检查和出生缺陷监测干预。在全市推广免费婚检的基础上,学习普陀区、嵊泗县好的经验,当好政府参谋,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加大婚检宣教力度,提高免费婚前医学咨询服务率。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依法开展婚前保健服务,严格执行婚检操作常规,创新婚检服务模式,努力提高婚检率和婚检质量,力争全市婚检率达到50%以上。按照要求,认真做好优生优育技术服务工作,重点加强一级预防,积极推动二级、三级预防措施,努力降低出生缺陷和残疾的发生。

(二)进一步规范产前诊断和产前筛查工作,提高质量。加强组织管理,严格执行《浙江省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实施办法》和《浙江省产前诊断中心工作手册》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努力提高产前诊断符合率和产前筛查率。高风险孕妇召回率和随访率要求均达到100%,低风险孕妇的随访率达90%。

(三)规范管理,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质量。严格执行《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新生儿听力筛查运作方案》及工作常规,完善筛查网络。各管理中心要加大管理力度,按“*市新生儿两病筛查及听力筛查工作质量评价标准”,加强对筛查单位的业务指导和质控,做好可疑病例的追踪、召回和解释工作,把好质量关,规范登记、及时报告,努力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复查率和筛查质量。争取建立“儿童听力诊断治疗中心”,以满足疑似儿童的进一步检查、诊断和治疗。

四、加强妇幼保健网络建设

(一)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建设,继续抓好规范门诊的创建工作。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按浙卫发〔2003〕22号“浙江省妇幼保健规范化门诊和规范工作标准”巩固和创建“二个规范门诊”,增加机构的硬件投入和人员素质的培养,切实落实“两个规范门诊”的各项标准和操作规范,拓展保健服务项目。市妇幼保健院要巩固“三级乙等妇幼保健院”创建成果,通过20*年省卫生厅的“回头看”。嵊泗县妇保所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创建工作。有条件的基层卫生院要根据“*市乡镇卫生院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两个规范工作评估细则”要求,积极开展创建工作,通过创建,规范服务,提高服务能力。加强科研工作,积极推广适宜技术和新项目。

(二)完善三级妇幼保健网络建设,大力发展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要发挥三级网的“龙头”作用,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督导和技术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切实承担起妇幼保健的职能,指导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公共卫生联络员开展妇幼卫生基础性工作。认真落实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三大类12项的服务内容和目标,推进社区妇幼保健工作的进一步开展。进一步加大健康宣教力度,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认真做好社区“孕妇学校”和“育儿学校”工作,提高健康教育覆盖率,增强人们的自我保健意识。

(三)加强妇幼卫生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保健人员素质。认真贯彻《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的要求,将妇幼保健机构纳入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按有关规定配备妇幼保健人员,解决基层妇幼人员待遇,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订切合基层妇幼卫生工作实际的奖惩办法,切实稳定妇幼保健队伍,促进我市三级保健网的巩固和发展。进一步加强专业人员培训,不断提高保健人员素质。

五、积极推进母婴健康工程和妇女健康促进工程项目

根据浙江省“*”《母婴健康工程项目》执行文本和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年度计划书。依托“母婴健康工程项目”,加强妇幼保健专业人员尤其是基层妇儿保人员和产科医生的业务技术培训,规范操作。增加投入,加大基层产科建设,特别是急救物品的配备。加强高危和重症孕产妇的监护和诊治工作,建立健全产科应急抢救机制,提高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加强宣教,提高流动人口保健意识和母婴保健系统管理率,开展贫困孕产妇的医疗救助和优惠政策,确保通过《母婴健康工程》项目省级评估。

启动妇女健康促进工程,制定并落实妇女健康促进工程实施方案,开展两年一次的妇女病查治工作,争取年内完成40%已婚育龄妇女的妇科疾病检查工作。

进一步贯彻落实《*市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工作要求,把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纳入妇幼保健日常工作,争取政府财政投入,规范和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和免费原则,确保母婴健康。

六、加强妇幼卫生信息管理

加强妇幼卫生年报/监测工作。各级医疗保健单位按照市卫生局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完成妇幼卫生年报/监测和质控工作。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和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交流平台,加强基础信息的收集,摸底和随访调查。建立健全信息质控员例会制度,每年一次进行年报的汇审,防止漏报错报。普陀区按省监测规定程序,及时规范地完成监测和计算机网上直报工作。逐步逐级建立妇幼卫生信息网络,不断完善妇幼卫生信息计算机管理工作。

七、努力完成以下指标

第3篇:妇幼健康工作计划范文

关键词妇幼卫生服务项目成本全时等值人员数(工时)

一、前言

建国以来,党和政府十分关心我国妇女儿童的身体健康,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显著提高。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独生子女比例上升,促使妇幼卫生保健需求不断增长。由于妇幼卫生保健需求具有明显的外部效应,它所产生的社会效益,既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又关系到国家的兴旺与的民族发展。因此,全社会和各级政府应该对妇幼卫生保健事业给予足够的重视。

本课题以福建省为项目省份,以黑龙江省为对照省份,通过现场调查,开展妇幼卫生机构项目成本测算研究,反映妇幼卫生机构有偿服务和无偿服务所消耗的卫生资源,为政府分析评价妇女卫生保健消耗,制定合理的补偿标准和范围,调整妇幼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提供参考依据。

二、资料来源与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为各级各类妇幼卫生保健机构。根据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在福建省抽取泉州、莆田、龙岩和厦门4个市,黑龙江省抽取哈尔滨、牡丹江、黑河、鹤岗、绥化地区5个地市作为本次调查样本。每个城市选择2个县,每个县选择1个乡。共调查妇幼卫生保健机构47所,其中包括省级妇幼保健院2所,市级妇幼保健院9所,县和区级妇幼保健院18所,乡卫生院18所。

通过机构访谈调查,了解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提供的全部服务内容,在妇幼保健业务人员的协助下,对全部服务内容进行项目归类,建立项目成本测算指标体系和测算方法,对妇幼保健机构服务项目成本进行试测算。

调查资料主要来源于《财务决算报表》和《卫生统计报表》。部分资料来源于现场调查。

三、结果与方法

1.建立妇幼卫生保健机构成本测算指标体系根据现场调查,在妇幼保健服务技术人员的帮助下,按照服务性质不同,将妇幼保健服务分为有收费(低成本收费)的服务项目(称为有偿服务)和无收费的服务项目(称为无偿服务)。有偿服务项目包括妇女保健、计划生育、儿童保健、婚前检查等项目;无偿服务项目包括健康教育、业务培训、信息统计和专项调研等。

2.确定测算妇幼卫生服务项目成本的方法和步骤本次调查首次采用了“全时等职人员数”测算妇幼保健机构项目成本。全时等职人员数是指每一名职工从事某项服务时所消耗的时间相等于多少全职工作时间(8小时)的职工人数。

妇幼保健机构项目总成本是指在一定时间内(通常为1年)从事全部业务活动所消耗的费用总额。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直接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和设备折旧。①计算直接成本。按照正常的工作时间,妇幼保健机构的总工时=妇幼保健机构在职职工人数×8小时×全年有效工作时间252天。单位工时成本=该机构工资总额/妇幼保健机构总工时。将单位工时成本作为计算各个服务项目工时总成本的依据。根据每名职工从事某一项服务的技术含量和时间不同,计算全时等值人员数。按照职称不同确定不同加权值,最后确定出某项服务的加权有效工时总额。根据专业设备购买价值以及各种设备用于某项服务的利用程度,采用20%的折旧率计算各个服务项目的折旧额。各个服务项目的直接成本消耗来源于现场调查。②分摊间接成本。根据妇幼保健机构总支出确定间接成本总额。按照各个服务项目有效工时占全年总有效工时的比例,将间接成本分摊到各个项目中。③汇总各项服务项目成本总额。根据各个项目直接成本测算结果和该服务项目分摊的间接成本,汇总计算各个服务项目成本总额。并分别汇总有偿服务项目成本总额和无偿服务项目成本总额。

四、分析与讨论

1.妇幼保健机构成本分析根据妇幼保健机构成本测算方法,2001年福建省妇幼保健机构成本总额为2.36亿元(不包括住院分娩服务)。扣除住院分娩收入,妇幼保健服务有收费项目的业务收入为1.48亿元。两者的差距为8800万元,业务收入不足以补偿妇幼保健机构的成本消耗。由此可见,妇幼保健机构生存艰难。

按照服务性质不同,妇幼保健服务分为有偿服务和无偿服务。以2001年福建省为例,除有收费的服务项目外,妇幼保健机构成本总额中还有11.8%的服务只有消耗而没有任何收入。表1表明了黑龙江省和福建省无偿服务的费用成本,2001年福建省职工人均无偿费用消耗为1.33万元,职工人均财政补助收入1.90万元,财政补助收入恰好仅弥补了无偿服务的成本消耗。而黑龙江省两项指标对比,政府财政补助仅无偿服务的成本都没有得到补偿。那么,政府补助主要用于什么地方?芽从表1中我们可以看到,政府补助的70%以上是用于职工的工资。以黑龙江省为例,2000年政府人均拨款1万元,其中,7000元是用于人员经费,剩余的3000元才能用于开展业务的消耗,而无偿服务的成本消耗就有1.17万元。

2.妇幼保健服务工作量开展情况分析由于妇幼保健机构补偿不足,对妇幼卫生服务工作的影响程度如何,表2列出了2001年两省妇幼保健机构工作量完成情况。从表2中看,两省妇女病检查只完成了计划任务的45%左右,不及工作量的1/2。儿童系统管理也只完成了要求的83%左右,黑龙江省还不到计划工作量的80%。

3.妇幼保健项目成本分析为了全面反映妇幼卫生服务的消耗情况,妇幼卫生费用的调查采用的是全口径,即妇幼保健业务收入既包括妇幼保健机构所开展妇幼卫生服务的收入,也包括医疗机构中开展妇幼服务的业务收入。表3将每个项目的成本及其收入进行对照。结果表明,除计划生育及婚前检查外,其他各项服务所消耗的成本均大于它的收入。而计划生育服务之所以能够有结余,除了自身提供的服务外,政府每年均有计划生育事业费专项拨款也是一个主要原因之一。福建省计划生育事业费3年平均增长速度为15.4%,高于妇幼保健机构政府拨款平均增长速度9.97%。从而保证了计划生育服务的各项费用支出。相比而言,其他妇幼服务除婚前检查成本与消耗基本保持收支平衡外(福建省有大量涉外婚检,收费水平较高),其他常规服务项目基本上是收不抵支。测算结果再一次表明妇幼保健机构生存和发展的艰难。

4.妇幼保健资源投入与健康产出之间的因素分析妇幼卫生服务属于公共卫生服务,妇幼卫生服务资源的投入与消耗关系到2/3的健康人群,对人群健康的提高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表4表明,妇幼卫生费用增加1.89亿元,婴儿死亡率下降1.15个千分点。而在妇幼卫生费用中,70%是由于住院分娩费用的增长所引起的,其中,孕产妇死亡率下降的幅度也最大。2001年妇幼卫生费用增长幅度小于2000年,健康指标下降的幅度也小于2000年。这表明,虽然健康水平的提高要受到不同因素的影响,但是,妇幼卫生服务的利用与消耗程度对健康的提高具有很大的作用。

五、讨论与建议

1.按照妇幼卫生服务的实际需求量调整政府投资方向妇幼卫生服务提供的产品是公共卫生产品,它的特点是无论消费者是否出钱,都不影响其消费这种产品。妇幼卫生服务是公共卫生服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覆盖全体妇女和儿童,政府理应承担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职能。现场调查结果表明,妇幼保健机构的政府拨款收入并没有弥补它的成本消耗。今后,如果院、所分开,保健院市场化,妇保所的生存将难以为继。因此,各级政府应及时了解本地妇幼卫生费用水平和政府投入比例,根据妇幼卫生保健消费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调整和配置卫生资源。对于偏远和经济落后地区,中央政府应该增强转移支付能力,帮助经济落后地区增加妇幼卫生投入。尤其要解决乡级基层妇幼保健人员的经费补助问题,保证基层妇幼保健工作的质量。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财政体制改革,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应该逐步实行项目管理,进行项目成本核算,根据不同服务项目性质,制定不同补偿政策,按照卫生服务项目合理消耗进行补偿。全面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2.实行院、所分离,保持妇幼保健工作的独立性在政府补偿不足的前提下,妇幼保健机构提供的大量卫生服务,特别是无偿保健服务得不到合理补偿,许多妇幼保健机构开始扩展有偿服务范围,向医疗领域延伸,渴求从这些服务中获取经济收入,弥补妇幼保健工作补偿不足部分。现场调查表明,2001年福建省妇幼保健机构的医疗收入平均占妇幼保健机构收入的66%。妇幼保健院院、所合一,对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的提高有一定的帮助,但是,用医疗补偿保健,虽然解决了妇幼保健机构经费不足的问题,但是,由此产生的后果却是妇幼卫生保健工作的削弱。这种“重医疗保健”的现状,对人群健康会产生什么影响?芽对妇幼保健工作产生什么样的导向作用?是政策制定者必须面对和思考的问题。因此,建议保存独立的妇幼卫生保健机构,即便是院、所合一,也要实行一院两制,必须保存一定数量的卫生技术人员,专门从事妇幼保健工作。这部分人员经费应该独立核算,由政府预算进行补助,以维持正常的妇幼保健工作。

3.调整部分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规范妇幼卫生服务项目名称和收费标准在调查中发现,许多妇幼卫生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远远低于成本;还有许多项目已使用新的方法和设备,但仍然沿用过去的标准。许多项目无法收费,如涉外婚检、乳透等,只能套用计划生育指导站或者是医疗机构相类似检查项目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因此,为了保证妇幼保健工作的正常开展,主管部门应对现有的服务项目收费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制定一套完善的妇幼卫生服务的项目名称以及相应的收费标准。通过妇幼卫生服务项目成本测算,客观地反映这些无偿服务项目成本支出,对这部分服务项目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提出费用补偿标准,为调整和制定妇幼卫生机构补偿政策,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提供量化标准和依据。

4.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对健康教育等无偿服务进行适当收费目前,健康宣传教育普遍是免费服务,它的服务量在不断扩大,尤其是在城市。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在城市,对健康教育的各种培训班进行适当收费服务,以弥补无偿服务的费用消耗。同时,在保证基本需求的前提下,提高城市人群对健康的投资意识,刺激社会经济的发展。

5.政府应全面完整地反映妇幼卫生服务的工作量妇幼卫生费用指标体系是参考《全国卫生统计年报资料》中所提供的妇幼卫生服务量来设计妇幼卫生服务业务收入的测算范围,但是,在现场调查中发现,除卫生统计年报资料中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外,还有大量的工作量没有被统计到妇幼卫生服务工作中。不能全面完整地反映妇幼卫生服务的工作情况,建议有关部门将健康教育与业务培训工作量列入到卫生统计年报资料中。

第4篇:妇幼健康工作计划范文

海南省“妇幼双百”人才引进工作方案为加快发展我省妇幼健康事业,解决基层妇幼健康人才紧缺问题,根据《海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xx大、xx届历次全会和习书记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省委六届历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我省妇幼健康服务发展需求,推动解决我省妇幼卫生服务资源短缺问题,促进我省妇幼健康服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任务目标

从20xx年起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儿科、妇产科医生各100名。通过实施人才引进,切实提高我省妇幼健康服务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基层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服务能力,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全面两孩政策顺利实施,着力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三、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20xx年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临床医学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年龄不超过40岁。

(二)根据工作需要,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守法律法规,热爱妇幼健康服务事业;

2.具有比较扎实的医学基础知识;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不存在规定不得流动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由省卫生计生委牵头负责,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相关部门配合,具体工作由省妇幼保健院组织实施。

(一)招聘信息。

省卫生计生委在《健康报》、《海南日报》、政府门户网站、省卫生计生委网站、省人力资源网站和省妇幼保健院网站等媒体上人才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应聘人员通过邮寄、电子邮件或现场报名等形式,将相关材料(含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打印)、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和荣誉证书等)复印件递交至省妇幼保健院进行确认。

(三)资格审查。

省卫生计生委指导省妇幼保健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省卫生计生委网站进行公示。

(四)考试评估。

省卫生计生委会同相关部门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考试,考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等。

(五)体检。

根据考试评估结果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六)录用与公示。

根据考试和体检结果择优录取,并在省卫生计生委网站公示。

(七)签订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以下方式签订劳动合同:

1.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由省妇幼保健院与其签订规培合同3年。

2.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由省妇幼保健院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省卫生计生委统筹安排到市县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工作。

五、培养管理

(一)人员培养。

1.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由省卫生计生委委托省妇幼保健院安排到部级或省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培训3年。

2.统筹安排到市县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工作的,定期到省妇幼保健院进修培训,累计时间1年。

(二)人事管理。

1.所有招聘人员执行本项目服务期为6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不计入服务期),与省妇幼保健院建立劳动关系,省卫生计生委统筹安排到市县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工作。

2.招聘人员到市县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工作累计时间为5年,到省妇幼保健院进修培训累计时间为1年。

3.志愿留用在市县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的,可由市县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在现有编制内优先解决,市县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已满编的,由市县在事业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市县事业编制总量无法调剂解决但确需引进人才的,可报省编办批准后采取先进后出的方式予以解决,并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录用手续。

4.执行项目服务期满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在省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工作,或自主择业。

5.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培训期满时需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否则按有关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相关待遇。

1.中央、省财政和培训基地对聘用人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给予专项补助。其中,在省外规培人员补助:中央财政2万元/人/年(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助资金)、省财政4万元/人/年;在省内规培人员补助:省财政按4万元/人/年补助。省财政补助列入省卫生计生委部门预算,培训基地补贴按有关规定执行。

2.聘用人员工作期间,省财政、市县财政分别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工作补贴,连续补助6年,分别列入省卫生计生委和市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预算;“五险一金”、档案工资由聘用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发放,服务机构按季度将所需费用返还聘用单位。

3.在市县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工作期间,奖金及各项奖励性绩效工资不低于当地综合医院同级别医生的平均水平,由所服务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解决。

4.在省妇幼保健院进修培训期间,与省妇幼保健院员工同工同酬,相关工作待遇由省妇幼保健院负责。

5.无法定或约定的正当理由退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应当向省妇幼保健院退还已发放的规范化培训补助费用,并支付前述培训费用50%的违约金。少于规定服务期而解除或终止合同(如自行要求调离、辞职、自动离职、解聘等)的人员,工作补贴不再发放,并按每少服务1年向省妇幼保健院返还1/6的规范化培训补助费用和支付前述费用50%的违约金。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卫生计生委、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组成人才引进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引进工作的宏观指导,提供政策和经费支持。有关市县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保障计划实施。

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切实做好招聘实施工作。

省卫生计生委牵头负责招聘计划的组织实施,做好综合协调,按计划申报资金预算,加强对人才招聘过程的监督指导,开展人才效能评估;省妇幼保健院负责招聘工作具体实施。

省编办负责协调落实聘用人员的编制问题。

省财政厅负责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助资金和工作补贴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予以保障。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公开招聘、调动等审核办理、社保政策衔接落实等,会同省卫生计生委对专业技术资格进行确认。

各市县卫生、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等要按相应职责分工落实好具体工作。

第5篇:妇幼健康工作计划范文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妇幼健康技能竞赛,以赛促学、以赛促练,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激励广大妇幼健康服务战线工作人员钻研业务、岗位练兵,切实提高理论水平和操作技能,展现妇幼健康服务系统勤于学习、业务精湛、爱岗敬业、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良好社会形象。同时,选拨优秀的人才参加全市竞赛,以树立妇幼健康服务队伍知识全面、理论高超、技能一流的先进典型,为妇幼卫生事业争光。

二、组织机构

全县妇幼健康技能竞赛由县卫生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县总工会和县妇联联合举办。由县妇幼保健所具体承办。

竞赛成立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竞赛的统筹协调、宣传及组织实施工作。由中共县卫生局纪检组负责监督整个竞赛过程,确保竞赛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三、竞赛内容

技能竞赛设“围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4个项目,竞赛内容包括相关政策规范、基础专业知识和技术操作技能。每个项目推荐2人参加全市竞赛。

(一)围产保健

1.政策规范。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卫生部贯彻2011-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孕前保健服务工作规范(试行)》、《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2011年版)》、《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等相关行政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2.专业知识。包括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产前筛查、母婴传播性疾病、高危孕产妇识别和管理等专业知识。

3.操作技能。包括产后出血识别和处理、新生儿复苏、肩难产处理。

4.参考书目。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参考书目为《妇产科学(第8版)》、《孕产期保健技术指南》、《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技术指导手册(第3版)》。

(二)儿童保健

1.政策规范。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卫生部贯彻2011-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及其技术规范、《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试行)》及《新生儿访视技术规范》等8个技术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2011年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婴幼儿喂养策略》等相关行政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2.专业知识。包括各年龄期儿童保健、儿童体格生长、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儿童营养、儿童五官保健、儿童常见病和伤害防治、儿童保健工作质量管理等专业知识。

3.操作技能。包括儿童体格测量与评价、母乳喂养指导、辅食添加指导。

4.参考书目。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参考书目为《儿童保健学(第四版)》(刘湘云,陈荣华,赵正言主编.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2011)。

(三)妇女保健

1.政策规范。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卫生部贯彻2011-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修订)》等相关行政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2.专业知识。包括青春期保健、婚前保健,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妇女盆底功能障碍防治等妇女常见病防治,以及更老年期保健等专业知识。

3.操作技能。包括妇科检查、宫颈癌细胞学取材及结果判断、分段诊刮。

4.参考书目。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参考书目为《妇产科学(第8版)》(谢幸,苟文丽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14)、《妇女保健学》(熊庆,吴康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07)。

(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1.政策规范。包括《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行政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2.专业知识。包括宫内节育器放置取出术、皮下埋植剂放置取出术、终止早期妊娠技术和绝育术等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避孕药具规范使用,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避孕节育方法的副反应和并发症的诊治和预防等专业知识。

3.操作技能。包括T型宫内节育器放置技术、环形宫内节育器取出技术。

4.参考书目。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参考书目为《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计划生育学分册)》(中华医学会主编.人民军医出版社,2004)、《临床诊疗指南(计划生育学分册)》(中华医学会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05)、《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咨询指南》(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学技术司编译.中国人口出版社,2009)。临床诊疗指南(计划生育学分册)》(中华医学会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05)、《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咨询指南》(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学技术司编译.中国人口出版社,2009)。

四、参赛范围

县、镇乡(街道)各医疗卫生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中从事围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妇幼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三家县级医院、县妇幼保健所、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的相关医务人员,所有乡镇(街道)卫生院妇幼人员。

参赛人员要求具体如下: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优良的道德品质。

2.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精湛的专业技能。

3.医德医风好,群众口碑好,责任心强,既往无医疗事故和违纪情况。

五、竞赛形式及组队参加市级竞赛要求

1.竞赛形式

(1)笔试:参赛队员分别参加围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4个专业之一的笔试,试卷统一由省卫生计生委负责命题,于7月13日(周日)9时开始,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地点:围产保健、儿童保健专业设在县妇幼保健所四楼会议室;妇女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业设在卫生局四楼会议室。

(2)操作技能和知识竞答:每个参赛的人员根据参加的竞赛项目,分别参加围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4个专业之一的技能操作和知识竞答。

2.推荐参加市级竞赛

根据选拔成绩组建县代表队,参加市级竞赛。县代表队由领队1名、副领队1名、参赛队员8名和联络员1名组成,由卫生行政部门分管妇幼工作的领导担任领队,县妇保所领导担任副领队,负责妇幼工作的科室负责人任联络员;8名参赛队员包括围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4个项目各2人(其中来自县级、乡镇(社区)级各1人)。

六、竞赛计分

个人成绩为闭卷笔试、操作技能两个部分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按照70%、30%的分值比例相加组成。

七、奖项设置

(一)县五一巾帼标兵候选人。围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4个赛项目的个人总成绩获县级第一名和获市级竞赛二、三名的女参赛选手,作为候选人申报“县五一巾帼标兵”称号。

(二)县巾帼建功标兵候选人。4个竞赛项目的个人总成绩获县级前三名的女同志,作为候选人申报“县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三)个人奖。4个竞赛项目的个人总成绩列全县第1名为个人一等奖、第2-3名为个人二等奖;第4-6名为个人三等奖。

第6篇:妇幼健康工作计划范文

一、制订“十二五”妇幼保健工作规划

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围绕《浙江省十一五儿童发展规划》、《浙江省十一五妇女发展规划》等目标,统计、分析、总结“十一五”各项妇幼保健指标的完成情况,结合我省妇幼卫生工作现状,制订“十二五”妇幼保健工作规划;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制定《浙江省十二五儿童发展规划》、《浙江省十二五妇女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努力提高妇幼保健水平,促进妇女儿童健康素质和全民健康水平的提高。

二、加强妇幼保健执法监督和管理

加强妇幼保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和教育工作,让群众和妇幼保健人员知法、懂法、守法,依法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健康权益,促进妇女和儿童健康;严格按照《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使用与管理,严禁征收《出生医学证明》工本费,防止乱收费行为发生。加强妇幼保健知识的培训,完善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准入。协同卫生监督部门,加大对非法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和非医学需要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违规者。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保障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幼儿园、托儿所所享有的平等权利。

三、加快妇幼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加快妇幼保健的网络建设。严格按照卫生部《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的要求,落实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编制,健全妇幼保健管理制度,完善妇幼卫生投入运行机制。积极推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的实施,健全以县妇幼保健机构为龙头、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村卫生联系员为网底的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网络。

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工作,抓好妇幼保健机构省级规范化妇女保健和儿童保健门诊创建,推进市级妇女保健和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评定,强化妇幼保健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夯实妇幼卫生服务体系网底。加强市级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和县级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分中心建设,健全危重孕产妇转诊、抢救预案,进一步提升危重孕产妇抢救及时性、有效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四、全面完成国家重大公共卫生妇幼保健项目

认真落实《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卫发〔2011〕166号),着力抓好农村妇女乳腺癌、宫颈癌检查项目,总结试点经验,召开经验交流会。加强对基层妇幼卫生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妇幼保健机构对妇女乳腺癌、宫颈癌检查能力和水平。加强对“两癌”检查的管理和督导,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

全面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积极开展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2011年实现全省住院分娩率达到99%,危重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

五、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

健全出生缺陷防治服务网络,落实三级防治措施。积极推广免费婚育健康咨询等工作,提高群众对防治出生缺陷的意识和知识,不断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加强生殖健康服务,探索婚姻登记和婚前医学检查实行一站式服务,方便群众进行婚前医学检查。加强对婚前医学检查的指导和督导,确保检查质量,保证专款专用。

加强孕产期合理营养与膳食指导,逐步将孕产期营养纳入孕产期保健,提高保健工作内涵。建立健全产前筛查和诊断网络,提高孕期出生缺陷发现率。重视对产前诊断人才培养,加快产前诊断专项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健全新生儿疾病筛查体系,提高27种遗传性疾病筛查覆盖率,进一步规范和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治疗工作。开展调研和培训,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逐步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和治疗能力。探索新生儿疾病筛查确诊患儿诊疗救助机制。

六、提升妇幼保健整体水平

重点加强母婴健康工程、妇女健康工程项目县人力资源建设,强化培训,加快提升基层卫技人员素质,着力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继续抓好全国预防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普陀区和鹿城区)的工作,加强城乡基层艾滋病母婴阻断防控网络建设,加大对艾滋病的免费治疗力度。

第7篇:妇幼健康工作计划范文

儿童保健实习心得体会【1】

回顾20xx年的儿保工作,在医院及上级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圆满完成了今年的儿童保健工作。先将工作总结如下:

1、截止20xx年10月1日掌握辖区内儿童情况:0-7岁儿童 人,0-3岁儿童数 人,新生儿数 人。

2、7岁以下儿童保健服务 人,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人数 人,按要求进行4.2.1(0-1岁一年检4次,1-3岁一年检2次,3-7岁一年检一次)免费体检,同时给于发育、心理、营养等方面的指导,并对体检有问题的儿童及时进行转诊。

3、本年度共有 名新生儿,对其中 名进行了家庭访视,对新生儿进行体格检查,在喂养,母乳喂养,护理,疾病预防等几个发那个面进行指导,并作针对性指导,尤其新生儿脐疝,得到家长的好评及认可。

4、为辖区内儿童提供健康知识咨询,发放联系卡,随时进行电话咨询。并对高危儿童进行电话随访。

5、开展儿童保健针对性健康宣传,如婴儿抚触,疫苗接种,甲流防控等。

6、对辖区内儿童贫血、佝偻病、腹泻、肺炎等常见病及体弱儿专案管理:体弱儿专案管理人数 人,共 人进行血红蛋白检测,发现中重度贫血 人,并及时转诊。

7、每天上网查询新生儿数,与妇保医生共同打电话确认是否居住在本辖区,与新生儿家长联系确定产后访视时间,准备上门访视。每年度上报相应的报表。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努力学习儿童保健知识,虚心像兄弟单位儿保岗位的同行学习请教,再接再厉争取取得更好的成绩。

儿童保健实习心得体会【2】

一、妇幼保健服务机构与人群

扶沟县辖16个乡、镇、场,411个行政村,总人口744315人。县卫生局辖16个乡、镇、场卫生院,411个村卫生所。全县已婚育龄妇女147645人,7岁以下儿童52582人,5岁以下儿童35364人,3岁以下儿童220xx人,当年出生6411人。

二、认真做好围产期保健工作,提高孕产妇系统管理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围产期保健工作是妇幼保健的重要内容,一直以来党和政府都给予高度重视,特别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极大地提高新法接生率和住院分娩率,孕产妇和新生婴儿的生命安全得到大力保障。各级妇幼保健人员,大力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县妇幼保健院增设围产期保健门诊、高危妊娠门诊及孕妇学校。当年活产数6411人,产妇总数6404人,孕产妇系统管理5503人,孕产妇系统管理率85.84%;产后访视5669人,产后访视率88.43%;住院分娩6173人,住院分娩率96.29%;新法接生6351人,新法接生率达99.06%;孕产妇死亡3例,孕产妇死亡率46.79/10万。

三、扎实做好儿童保健工作,提高儿童系统管理率,降低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儿童保健工作是妇幼保健另一项重要内容,儿童是祖国的希望,民族的未来,倍受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当年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46941人,儿童保健管理率达89.27%;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19350人,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87.92%。5岁以下儿童营养评价,实查29565人,结果显示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1.15%,说明儿童的营养状况有待改善。县妇幼保健院六一儿童节前夕,在县教委大力支持下,在各幼儿园教职员工积极配合下,对城镇所属的7所幼儿园集体儿童进行全面系统的体格检查,共体检2109人,检出缺点疾病630人,检出率为29.87%。对检出的轻度贫血176人,佝偻病120人,龋齿350人,腹股沟疝9人,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3人,在保护儿童隐私前提下,提出相应的诊疗处理意见,深得家长的好评。通过群策群力的保健措施实施,全县5岁以下儿童死亡79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2.32婴儿死亡率58例,婴儿死亡率9.05。

四、积极做好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改善妇女整体健康状况,保护劳动力资源

妇女是重要的劳动力资源,是经济建设的主力军,国家一直给予相应的保护政策。县、乡医疗保健、计生部门共对79443名妇女进行了妇女病普查普治,检查率为161.42%,查出妇科病35808人,妇科病率为45.07%。在县妇联大力支持下,县妇幼保健院坚持一年一度的城镇妇女病查治工作, 35月份共普查单位98个,普查人数870人。由于普查的项目全,有乳腺检查、妇科检查、b超检查、阴道镜检查、宫腔镜检查及阴道脱落细胞学检查,妇女患病率达80.00%,查出子宫颈癌3例,属较高水平。经过相应的规范治疗,妇女整体健康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五、继续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杜绝计划生育手术死亡的发生

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仍是妇幼保健重要内容。县妇幼保健院作为全县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单位,一直注重对乡级计划生育工作的规范培训,取得明显效果。当年各项节育手术总数4884例,放取节育器占49.30%,输卵管结扎占2.83%,人工流产率占10.24%,药物流产占20.07%,引产占2.52%,无一例引产死亡发生。

六、做好妇幼卫生监测工作,为全省实施干预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自1996年以来,我县一直是省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及出生缺陷监测点。孕产妇死亡监测在全县实施,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在崔桥乡实施,出生缺陷监测在县医院和保健院实施。多年来县医院妇产科、小儿科、保健院保健科、崔桥卫生院防保站,始终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认真的工作作风,踏踏实实、甘干奉献,每季度向上级输送宝贵的科研资料,为全省制定切实可行的妇幼卫生工作方略,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七、实施生殖健康 /计划生育国际合作项目,促进我县妇幼卫生工作紧跟时展步伐

中国联合国人口基金第六周期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项目在我县实施以来,极大地提升了全县妇幼保健工作服务能力。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群众需求为出发点的理念已深入人心。项目信息科学管理、青少年保健门诊及计划生育规范服务培训,以及项目县互访参观学习,使我们大开了眼界,把握住了妇幼卫生发展的时代脉搏。青少年保健门诊、孕妇学校、围产期保健、计划生育服务门诊的规范建立与正常运行,使我县妇幼卫生工作跟上了时展步伐,妇幼保健工作面貌一新,优质规范服务及各项健康教育活动的开展,使我县妇女、儿童、男性及青少年受益非浅。

八、实施出生及出生缺陷监测项目,掌握个案信息,锻炼一批专业技术队伍,进一步提高妇幼卫生信息质量

20xx年国务院淮河流域癌症综合防治项目全面启动,实施出生及出生缺陷监测项目,各乡、县直医疗保健单位及时网络直接出生、死亡及缺陷信息,保健院保健科负责终审。自20xx年6月下旬实施以来,截至到11月22日已累计上报6870例,出生缺陷17例,不但及时掌握了个案信息,拓宽妇幼保健服务内涵,而且锻炼一批专业技术队伍,进一步提高妇幼卫生信息质量。

九、做好项目信息管理暨年报培训工作,为做好项目及常年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扶沟县是联合国人口基金生殖健康/计划生育第六周期项目、淮河流域

出生及出生缺陷监测项目、河南省妇幼卫生监测项目,进入9月份以来,国家、淮河流域、省、市相继举办了信息管理及年报培训,为了达到资源共享,综合利用相关信息,我们整合

各项目信息及年报内容,于20xx年9月27日至29日,举办了项目信息管理暨年报培训班。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医疗保健单位、私立接生医院、计划生育服务站的防保站长、妇幼专职、网络直报及季年报人员40人,接受了培训。为做好项目及常年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十、加强妇幼保健建设,规范医务人员服务行为,提升妇幼保健及临床医务人员服务能力

妇幼保健的工作方针是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人的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县妇幼保健院借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项目部级督导契机,在XX年年增设孕妇学校、围产期保健门诊、青少年保健门诊、计划生育服务门诊、门诊手术室的基础上,20xx年新增新生儿重症室,并配备了相应的检验、辅助检查设备,扩大服务范围,完善空调、饮水机等服务设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保健需求。制作灯箱广告牌、张贴各种宣传标牌、宣传折页和宣传报架,营造亲情服务氛围,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借保健院医疗质量管理年验收机会,加强医护质量、控制感染、急诊救护方面规范管理,病历书写体现良好医患沟通关系,突出知情选择人文关怀、优质服务理念,大大提升了保健院的临床综合服务能力,年创业务收入400万元,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十一、妇幼保健工作中面临的困难与建议

1、县、乡妇幼保健人员待遇过低,队伍难于稳定,影响工作质量

县、乡妇幼保健人员待遇都低于临床医务人员收入,新农合开展以来距离更加拉大,势必影响妇幼保健人员工作热情,借专业对口、执业需要调入临床,保健队伍难于稳定,培训知识无法进行,影响工作质量。应单列防保人员的工资,由卫生局统一拨付发放。

2、群众对自愿婚检工作认识不足,应加大宣教力度,最好政府买单婚前医学检查费用。

3、县妇幼保健院起步晚,长期处于求生存的困境中,围产期保健、儿童保健等保健工作一直没有能力很好发展,为了适应新时期妇幼保健卫生事业的发展需求,希望各级政府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大力政策支持和财政倾斜。

儿童保健实习心得体会【3】

在领导下,圆满的完成了20xx年的儿童保健工作。先将工作总结如下:免费向0~36个月儿童提供基本保健服务,儿童保健服务,逐步提高儿童健康水平,降低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1. 在2011年内掌握辖区内儿童情况:0-7岁儿童2948人,0-3岁儿童数1378人,新生儿163人,0-7岁包括外来儿童3032人,0-3岁包括外来儿童1438人。

2. 7岁以下儿童保健服务覆盖率为94.2%,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人数1342人,覆盖率95.5%。按要求进行4.2.1(0-1岁一年检4次,1-3岁一年检2次,3-7岁一年检一次)免费体检,同时给与发育,心理,营养等方面的指导,并对体检有问题的儿童,及时进行转诊。

3. 本年度共有135名新生儿,对其中35名进行了家庭访视,使访视率达到95%。对新生儿进行体格检查,在喂养,母乳喂养,护理,疾病预防等几个方面进行指导,并作针对性指导,尤其新生儿脐疝,得到家长好评及认可。

4. 为辖区内儿童提供健康知识咨询,随时进行电话咨询。并对高危儿童进行电话随访。

5. 开展儿童保健针对性健康宣传,如婴儿抚触,疫苗接种,甲流防控等。

6. 每天上网查询新生儿数,与乡医医生打电话确认是否居住在本辖区,与新生儿家长联系确定产后访视时间,准备上门访视。

第8篇:妇幼健康工作计划范文

一、提高各级领导对计划生育与妇幼保健档案管理的重视

档案管理的对象是档案,服务对象是档案利用者,所要解决的基本矛盾即是档案的分散、零乱、质杂、量大、孤本等状况与社会利用档案要求集中、系统、优质、专指、广泛之间的矛盾。一直以来,在我国对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普遍的偏见,认为其是“形式工作”“机械劳动”,甚至将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称之为“半退休式工作人员”。总之,目前我国对档案管理工作未给予足够的重视,对于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档案同样如此。因此,应当提高各级领导对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工作的认识,充分认识到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将妇幼保健与计生档案管理工作纳入主要工作议事日程中去,在年度经费预算上,给予此工作足够的经费支持,将档案管理工作放到各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年终考核中去。

二、 明确计划生育与妇幼保健档案管理的目的与任务

对于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而言,其最基本的职业责任是保证档案管理的及时性、安全性以及完整性,同时这也是档案管理工作的主要目的之一。对于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应当保证所管理的妇幼保健与计生档案的完整性――不被损坏,做到所管理档案的安全性――不丢失,同时还应担保证所管理档案的有序性――规律摆放,不凌乱。

三、加强计划生育与妇幼保健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的建设与完善

对于任何一项工作,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是保证工作保质保量有序完成的关键。对于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工作而言,建立健全一套有效的档案管理制度,是做好与促进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的前提之一。对于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而言,其管理的对象是数量庞大、凌乱、毫无规律的纸质材料,档案管理工作更是一项琐碎杂乱、大量消耗体力、脑力的工作,如果没有成熟的规则制度对工作内容及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约束,就会造成档案管理工作的杂乱无章。所以各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应当依据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一套适合自身的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工作。同时,上级领导部门也应该加强对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档案管理中心的指导与监督,使得档案管理形成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促进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工作责任化、细心化、标准化和规划化。

四、加强计划生育与妇幼保健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培训与考核

虽然目前可以通过计算机辅助管理档案,但是就目前实际情况而言,人依然是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工作的核心。为加强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档案管理的质量与效率,一方面必须吸纳一批对档案管理具有创新思想、技术熟练、专业技能高的专业人士进入妇幼保健与计生档案的管理的工作岗位上;另一方面,应对现有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进行业余培训,定期对其工作进行考核,建立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奖惩制度,改善目前档案管理工作人员懒散、消极的工作态度。

五、 树立计划生育与妇幼保健档案管理的法制意识

档案是认识和把握事物发展规律的钥匙,档案工作是维护历史真实面貌的重要事业。档案把往复不断的现象真实地记录下来,使瞬间变成永恒,成为人们进行反复观察和研究历史现象、准确寻找事物发展规律的可靠依据。在档案管理的实际工作中进行抽档、修改档案甚至故意损坏档案的行为是违反相关法律的。所以,对于妇幼保健与计生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必须要树立档案管理的法制意识,提高其对自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第9篇:妇幼健康工作计划范文

(一)总体目标

全区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0/10万以下;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和6‰以下。

(二)具体工作指标

早孕建卡率达85%

孕产妇系统管理覆盖率达95%

高危孕妇管理率达100%

住院分娩率达100%

7岁以下儿童管理覆盖率达90%

6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率达90%

高危儿童筛查率达90%,高危儿童专案管理率达80%

孕前传染病检查率达90%

产前筛查率达80%

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苯丙酮尿症、听力障碍筛查率达98%

儿童髋关节发育不良、先天性白内障筛查率达95%

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率达90%

妇科病检查率达60%

剖宫产率控制在50%以下

二、采取有力措施,严禁发生可避免孕产妇死亡,降低儿童死亡

(一)消除隐患,规范产科行为

按XX市产科管理质量的评估标准和市局文件精神,对于产科技术落后、技术水平低的接产单位实行重点管理,上述单位必须按资质范围提供服务,对超范围服务将给予批评教育,全局通报,取消资质,追究责任等措施,彻底解决历年来存在的不规范行为。

(二)提高防范产科风险意识

具备产科资质的单位,院领导要加强对产科的管理,除规范产科各项医疗行为外,必须增加医疗设备的投入,提高医务人员技术水平,努力降低产科风险。

(三)加强高危孕妇的管理

在孕产妇系统管理过程中,凡是筛查出的高危孕妇,要及时跟踪、随访,转诊,任何一级医院不允许接诊,按规定及时向二三级医院转诊。

(四)建立便捷、通畅的危重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

加强高危孕产妇救治工作,保障孕产妇安全。充分发挥区高危孕产妇抢救基地的作用,在**年基础上,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抢救制度和措施,如基层遇有孕产妇危重情况,随时可取得联系,做好抢救准备。

(五)确立区人民医院为我区新生儿抢救基地,实施抢救预案,整体提高新生儿救治水平,降低婴儿死亡率。

(六)加强产科管理工作,强化孕产妇死亡的追究制度。

加强孕产妇的系统管理工作,坚持孕产妇死亡的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和加强孕产妇死亡评审制度和死亡报告制度,发挥围产期协会的作用,定期开展协会活动。

三、加强妇幼卫生工作体系建设,加大投入,推动妇幼保健机构健康、持续和规范地发展

(一)深入落实市政府《**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妇女儿童卫生保健工作意见的通知》(X政发[200X]18号)精神,履行妇幼卫生工作的公共卫生职能,确保房屋设备到位,人员专职,制度建全,目标明确,工作到位,全面推进妇幼卫生工作体系的建设和发展。

(二)继续加强二级妇幼保健机构公共卫生能力建设,从硬件配置上予以支持,提升二级妇幼保健机构的服务能力和区域影响力。

(三)加强各级妇幼保健人员培训,提高妇幼保健队伍服务能力。

(四)加强妇幼卫生政策研究,探索妇幼卫生事业长期发展的有效机制。

四、针对妇女儿童主要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

(一)全面启动适龄妇女妇科病检查,重点规范技术操作,严格质量控制,确保受益人群的健康利益。

(二)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倡自然分娩;推广适宜技术;严格剖宫产指征管理,加强督导,定期公示,逐步降低剖宫产率。

(三)加强生殖健康教育,提高育龄人群自我保护意识,逐步降低人工流产率,减少性病、艾滋病的传播。

(四)针对不同人群,积极开展儿童肥胖控制、高血压干预、心理卫生、视力保护等项目。

五、做好妇幼卫生信息的统计、监测,不断规范和完善妇幼卫生工作的信息化、网络化管理工作。

(一)强化妇幼常规报表质量,做好部级、市级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五岁以下儿童死亡及出生缺陷监测统计和质量控制,保证数据真实可靠。

(二)完善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妇科病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信息系统,实现数据的实时采集、上报、统计和分析,充分发挥信息网络化的优势。

六、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一)加强对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规范服务行为。

(二)贯彻执行《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严格掌握常用计划生育手术的适应症和禁忌症,严禁因非医学需要的超常规引产。确保手术质量,保障受术者的安全与健康。

(三)加强对药物流产和中期引产的监管力度,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药物流产和中期引产的医疗保健机构及其人员予以惩处。

(四)坚持执行B超和染色体检查制度,严格执行中期引产手术的登记及上报规定。加大监管力度,严格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及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

七、做好托幼园所和学校卫生保健工作

(一)定期对托幼园所保健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学术交流,提高托幼园所保健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加强对托幼园所儿童疾病防治、膳食营养、食堂卫生、消毒及安全等方面的指导,提高托幼园所卫生保健水平。

(三)开展儿童心理卫生健康教育,逐步推广入园儿童、入学儿童的心理卫生评估工作。

八、大力开展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促进

(一)制定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发展规划,推进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事业。

(二)对各区、县妇幼保健机构的健康教育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化、规范化培训,逐步培育我区妇幼保健健康教育队伍。

(三)加强孕期健康教育工作,推广标准、规范的健康教育模式,在全区医疗保健机构创建一批合格的孕期健康教育阵地。

九、加强妇幼保健技术服务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