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防火培训的目的范文

防火培训的目的精选(九篇)

防火培训的目的

第1篇:防火培训的目的范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有效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依照本规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三条 公*、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广电、安全监管、旅游、文物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能,依法组织和监督管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纳入相关工作检查、考评。

各部门应当建立协作机制,定期研究、共同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四条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应当符合全国统一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的要求,主要包括:

(一)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

(二)消防法律法规;

(三)火灾预防知识;

(四)火灾扑救、人员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知识;

(五)其他应当教育培训的内容。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公*机关应当履行下列职责,并由公*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

(一)掌握本地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向本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

(二)协调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三)会同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四)定期对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负责人和专(兼)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的负责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第六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教育培训规划,并进行教育督导和工作考核;

(二)指导和监督学校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

(三)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在职培训内容;

(四)依法在职责范围内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审批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 民政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结合救灾、扶贫济困和社会优抚安置、慈善等工作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二)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各类福利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三)负责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的登记,并实施监督管理。

第八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内容;

(二)依法在职责范围内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审批和监督管理。

第九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和监督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城市燃气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风景名胜区经营管理单位和城市公园绿地管理单位等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将消防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纳入建设行业相关执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及考核内容。

第十条 文化、文物行政部门应当积极引导创作优秀消防安全文化产品,指导和监督文物保护单位、公共娱乐场所和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文化站等文化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十一条 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和协调广播影视制作机构和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作、播出相关消防安全节目,开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指导和监督电影院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监督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二)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和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内容;

(三)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纳入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及执业资格考试内容。

第十三条 旅游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和监督相关旅游企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督促旅行社加强对游客的消防安全教育,并将消防安全条件纳入旅游饭店、旅游景区等相关行业标准,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旅游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及考核内容。

第三章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四条 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明确机构和人员,保障教育培训工作经费,按照下列规定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一)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职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三)对在岗的职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其他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单位对职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应当将本单位的火灾危险性、防火灭火措施、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人员疏散逃生知识等作为培训的重点。

第十五条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

(二)在开学初、放寒(暑)假前、学生军训期间,对学生普遍开展专题消防安全教育;

(三)结合不同课程实验课的特点和要求,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四)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体验;

(五)每学年至少组织学生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

(六)对寄宿学生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用火用电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至少确定一名熟悉消防安全知识的教师担任消防安全课教员,并选聘消防专业人员担任学校的兼职消防辅导员。

第十六条 中小学校和学前教育机构应当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学生认知特点,保证课时或者采取学科渗透、专题教育的方式,每学期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小学阶段应当重点开展火灾危险及危害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日常生活防火、火灾报警、火场自救逃生常识等方面的教育。

初中和高中阶段应当重点开展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基本知识和灭火器材使用等方面的教育。

学前教育机构应当采取游戏、儿歌等寓教于乐的方式,对幼儿开展消防安全常识教育。

第十七条 高等学校应当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报刊等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对学生进行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知识、火灾自救他救知识和火灾案例教育。

第十八条 国家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设置消防类专业或者开设消防类课程,培养消防专业人才,并依法面向社会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人民警察训练学校应当根据教育培训对象的特点,科学安排培训内容,开设消防基础理论和消防管理课程,并列入学生必修课程。

师范院校应当将消防安全知识列入学生必修内容。

第十九条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

(二)在社区、村庄的公共活动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栏,利用文化活动站、学习室等场所,对居民、村民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三)组织志愿消防队、治安联防队和灾害信息员、保安人员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四)利用社区、乡村广播、视频设备定时播放消防安全常识,在火灾多发季节、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日和乡村民俗活动期间,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确定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具体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第二十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服务工作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本单位员工和居民参加的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第二十一条 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同一建筑物,负责公共消防安全管理的单位应当对建筑物内的单位和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第二十二条 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医院、客运车站、客运码头、民用机场、公共图书馆和公共展览馆等公共场所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对公众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一)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设施等处的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标识等;

(二)根据需要编印场所消防安全宣传资料供公众取阅;

(三)利用单位广播、视频设备播放消防安全知识。

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站等单位,应当对服务对象开展经常性的用火用电和火场自救逃生安全教育。

第二十三条 旅游景区、城市公园绿地的经营管理单位、大型群众性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在景区、公园绿地、活动场所醒目位置设置疏散路线、消防设施示意图和消防安全警示标识,利用广播、视频设备、宣传栏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导游人员、旅游景区工作人员应当向游客介绍景区消防安全常识和管理要求。

第二十四条 在建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建设工程施工前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二)在建设工地醒目位置、施工人员集中住宿场所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栏,悬挂消防安全挂图和消防安全警示标识;

(三)对明火作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四)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在建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配合施工单位做好上述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第二十五条 新闻、广播、电视等单位应当积极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制作节目,对公众开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第二十六条 公*、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安全监管、旅游部门管理的培训机构,应当根据教育培训对象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四章 消防安全培训机构

第二十七条 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面向社会从事消防安全专业培训的,应当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批准,并到省级民政部门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第二十八条 成立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条件,有规范的名称和必要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费一百万元以上;

(三)有健全的组织章程和培训、考试制度;

(四)具有与培训规模和培训专业相适应的专(兼)职教员队伍;

(五)有同时培训二百人以上规模的固定教学场所、训练场地,具有满足技能培训需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

(六)消防安全专业培训需要的其他条件。

前款第(四)项所指专(兼)职教员队伍中,专职教员应当不少于教员总数的二分之一;具有建筑、消防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五年以上消防相关工作经历的教员不少于十人;消防安全管理、自动消防设施、灭火救援等专业课程应当分别配备理论教员和实习操作教员不少于两人。

第二十九条 申请成立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受理申请后,可以征求同级公*机关消防机构的意见。

省级公*机关消防机构收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移送的申请材料后,应当配合对申请成立消防安全培训专业机构的师资条件、场地和设施、设备、器材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书面意见。

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有关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规定,并综合公*机关消防机构出具的书面意见进行评定,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向社会公告。

第三十条 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规定,开展消防安全专业培训,保证培训质量。

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开展消防安全专业培训,应当将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和自动消防设施施工、操作、检测、维护技能作为培训的重点,对经理论和技能操作考核合格的人员,颁发培训证书。

消防安全专业培训的收费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一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依法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管理,监督、指导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依法开展活动。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定期组织质量评估,并向社会公布监督评估情况。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质量评估时,可以邀请公*机关消防机构专业人员参加。

第五章 奖惩

第三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单位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成绩突出的职工,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广电、安全监管、旅游、文物等部门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职责的,上级部门应当给予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由上级部门和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根据权限依法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建议有权部门给予处分。

公*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在协助审查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的工作中疏于职守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四条 学校未按照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教育、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其改正,并视情对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第三十五条 单位违反本规定,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由公*机关消防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予以处罚。

第三十六条 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批准擅自举办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的,或者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在培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依法予以处理。

第2篇:防火培训的目的范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河北省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有效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北省消防条例》、《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结合河北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均应依照本规定开展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三条 各级公*、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安全监管、旅游、文物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能,依法组织和监督管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相应工作标准和考核办法,纳入相关工作检查、考评。相关工作情况于每年年底前报至本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依托省、市和区(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建立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协作机制,每年召开一次工作例会,通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具体的工作措施,共同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四条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应符合公*部、教育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试行)》(公消[2011]213号)要求,主要包括:

(一)消防法律法规

(二)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

(三)火灾预防知识;

(四)火灾扑救、人员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

(五)其他应教育培训的内容。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省、市和区(县)公*机关应履行下列职责,并由公*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

(一)掌握本地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向本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

(二)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社区警务室工作职责和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内容;

(三)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监督管理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查处未取得相应资质违规培训等行为;

(四)协调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五)每年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开展一次监督检查;

(六)定期对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负责人和专(兼)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的负责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第六条 省、市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中小学校按照《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内容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二)指导和监督学校在课堂教学、学生校外社会实践、团组织和少先队活动中落实好消防安全教育内容;

(三)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在职培训内容;

(四)会同公*机关消防机构,开展消防安全示范校创建活动;

(五)会同公*机关消防机构,督促、指导学校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应急疏散演习和消防安全主题宣传活动。

第七条 省、市和区(县)民政部门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利用每年“国际减灾日”、“防灾减灾日”等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纳入创建“减灾示范社区”内容,结合救灾、扶贫济困和社会优抚安置、慈善等工作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二)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纳入社区工作者队伍培训课程,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发动社区志愿者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活动;

(三)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纳入社会福利机构的管理内容和相关考评,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内容,指导社会福利机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安全疏散演练。

(四)依法在职责范围内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

第八条 省、市和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内容;

(二)依法在职责范围内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审批和监督管理。

第九条 省、市和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指导和监督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将消防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纳入建设行业相关执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及考核内容。

第十条 省、市和区(县)文化、文物行政部门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文物保护单位、公共娱乐场所和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文化站等文化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二)推动消防文化建设,开展消防文艺作品创作和演出,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文化下乡活动。

第十一条 省、市和区(县)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和协调广播影视制作机构和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作、播出相关消防安全节目,开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指导和监督电影院开展“消防宣传进影院”活动,组织放映消防安全知识宣传片;

(三)在“送电影下乡”活动中加入消防科普影片。

第十二条 省、市和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监督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二)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和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内容,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从业人员上岗和转岗前培训;

(三)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纳入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及执业资格考试内容;

(四)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全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内容并进行考评。

第十三条 省、市和区(县)旅游行政部门在重大活动、旅游重点时期应指导和监督相关旅游企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督促旅行社加强对游客的消防安全教育,并将消防安全条件纳入旅游饭店、旅游景区等相关行业标准,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旅游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及考核内容。

第三章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四条 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消防教育培训方案,明确机构和人员,建立消防教育培训档案,保障教育培训工作经费,按照下列规定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一)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职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性作业的人员和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从事建筑物、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监察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工作的人员应取得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

(三)每年至少组织在岗职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其他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五)在单位内部显著位置设置消防宣传栏、消防安全警示牌等,利用单位广播、闭路电视、电子屏幕等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六)应将本单位的火灾危险性、防火灭火措施、基本消防设施的操作与维护、灭火器材操作使用方法、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人员疏散逃生知识等作为单位职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重点,保证职工做到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基本消防常识、懂预防火灾措施,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第十五条 各级各类学校应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校公共安全教育内容;

(二)在中小学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日和开学初、放假前、相关实验课中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三)每学年至少组织学生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对寄宿学生至少开展两次安全用火用电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

(四)利用校园媒体,聘请消防专业人员讲课,或适时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市民防灾馆等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参观学习。

第十六条 教育机构应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学生认知特点,保证课时或者采取学科渗透、专题教育的方式,每学期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小学阶段应重点开展火灾危险及危害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日常生活防火、火灾报警、火场自救逃生常识等方面的教育。

初中和高中阶段应重点开展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基本知识和灭火器材使用等方面的教育。

学前教育机构应采取游戏、儿歌等寓教于乐的方式,对幼儿开展消防安全常识教育。

高等学校每学年应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报刊等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对学生进行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知识、火灾自救他救知识和火灾案例教育。

第十七条 有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设置消防类专业或者开设消防类课程,培养消防专业人才,面向社会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人民警察训练学校应根据教育培训对象的特点,科学安排培训内容,开设消防基础理论和消防管理课程,并列入学生必修课程。

师范院校应将消防安全知识列入学生必修内容。

第十八条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在有关部门指导下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

(二)在社区、村庄的公共活动场所和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宣传栏,悬挂消防安全挂图,利用文化活动站、学习室、警务工作站等场所,对居民、村民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三)定期组织志愿消防队、治安联防队和灾害信息员、保安人员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四)利用社区、乡村广播、视频设备不定时播放消防安全常识,在火灾多发季节、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日和乡村民俗活动期间,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社区居民或村民应急疏散演练。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确定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具体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第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在物业服务工作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本单位员工和居民参加的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第二十条 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同一建筑物,负责公共消防安全管理的单位应对建筑物内的单位和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第二十一条 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医院、客运车站、客运码头、民用机场、公共图书馆和公共展览馆等公共场所应按照下列要求对公众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一)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设施等处的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标识等;

(二)根据需要编印场所消防安全宣传资料供公众取阅;

(三)每日利用单位广播、视频设备播放消防安全知识。

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站等单位,应每半年对服务对象开展经常性的用火用电和火场自救逃生安全教育。

第二十二条 旅游景区的经营管理单位、大型群众性活动主办单位应在景区、活动场所醒目位置设置疏散路线、消防设施示意图和消防安全警示标识,每日利用广播、视频设备、宣传栏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导游人员、旅游景区工作人员应向游客介绍景区消防安全常识和管理要求,相应责任部门应制定介绍内容。

第二十三条 在建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建设工程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二)在建设工地醒目位置、施工人员集中住宿场所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栏,悬挂消防安全挂图和消防安全警示标识;

(三)对明火作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四)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在建工程的建设单位应配合施工单位做好上述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第二十四条 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应积极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制作节目,对公众开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做到每周有消防内容播出。

第二十五条 电影放映单位等应积极组织放映消防安全知识宣传片或消防公益广告,加强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第二十六条 公*、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全监管、旅游部门管理的培训机构,应根据教育培训对象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四章 消防安全培训机构

第二十七条 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举办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面向社会从事消防安全专业培训的,应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批准,并到省民政部门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第二十八条 成立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有规范的名称和必要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费一百万元以上;

(三)有健全的组织章程和培训、考试制度;

(四)具有与培训规模和培训专业相适应的专(兼)职教员队伍;

(五)有同时培训二百人以上规模的固定教学场所、训练场地,具有满足技能培训需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

(六)消防安全专业培训需要的其他条件。

前款第(四)项所指专(兼)职教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资格方可上岗;专职教员应不少于教员总数的二分之一;具有建筑、消防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五年以上消防相关工作经历的教员不少于10人,实操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消防职业资格;消防安全管理、自动消防设施、灭火救援等专业课程应分别配备理论教员和实习操作教员不少于2人。

第二十九条 申请成立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应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受理申请后,可以征求省公*机关消防机构的意见。

公*机关消防机构应配合对申请成立消防安全培训专业机构的师资条件、场地和设施、设备、器材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书面意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有关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规定,并综合公*机关消防机构出具的书面意见进行评定,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向社会公告。

第三十条 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规定,开展消防安全专业培训,保证培训质量。

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开展消防安全专业培训,应认真执行《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试行)》和职业技能标准,落实规定课时和内容,推行小班教学和模拟实践教学,将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和自动消防设施施工、操作、检测、维护技能作为培训重点,提高实操培训课时比例,定期开展分专业的岗前培训和授课质量评估,对经理论和技能操作考核合格的人员,颁发培训证书。

消防安全专业培训的收费标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一条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依法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管理,监督、指导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依法开展活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定期组织质量评估,并向社会公布监督评估情况。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质量评估时,可以邀请公*机关消防机构专业人员参加。

第五章 奖 惩

第三十二条 省、市、区(县)、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奖励。

单位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成绩突出的职工,应给予奖励。

第三十三条 公*、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安全监管、旅游、文物等部门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职责的,上级部门应给予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由上级部门和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根据权限依法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建议有权部门给予处分。

各部门组织有收费要求的消防安全培训,参与经营性消防安全培训机构,指定或变相指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或向消防安全培训机构收取管理费等各种费用的,上级部门应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公*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在协助审查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的工作中疏于职守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四条 学校未按照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教育、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主管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其改正,并视情对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第三十五条 单位违反本规定,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由公*机关消防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予以处罚。

第3篇:防火培训的目的范文

[关键词]消防安全 知识 培训

1引言

对于目前消防知识培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从我个人的理解来看,应该转变以往培训的观念和方式,增强学习的兴趣,采取灵活有创新的方式,达到培训的目的。但是许多油田火灾的发生并不是人力所不能抗拒的,而是诸多不安全因素结合在一起而造成的,是人们缺乏消防安全知识、安全意识淡薄而受到的最严厉的惩罚,培养消防安全潜意识,提升消防安全知识水平,是可以有效防止或减少火灾危害的。本文从“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的认识出发,提出了如何进一步做好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工作,为强化员工安全意识具有一定的指导性意义。

安全是一项任重道远的工作,消防安全更是企业发展的首要前提和关键因素。下面,我就从培训方式上来谈谈自己对消防知识培训的一点见解。

2消防知识培训的途径和方法

2.1加强培训,不断强化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严格的消防培训,加强对职工油田消防安全知识教育。该油田需要十分注重消防重点单位的安全管理人、负责人、消防控制人员以及操作人员的培训,并且应当实施持证上岗制度。在加强对油田消防管理人员培训的基础之上,油田还应该重视加强对普通职工的培训,即让职工做到“三会四懂”。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的火灾、会操作消防措施;懂油田消防安全知识、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本岗位的消防流程、懂火灾危险性。并且还应该熟悉掌握和了解其油田的建筑特点、危险物品、火灾危险性、工艺流程以及灭火措施等情况。并且还应该结合有关油田火灾案例,有针对性的展开学习研讨,借鉴别人的经验教训,从而提高自己对于油田消防知识水平。

2.2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的宣传,提高职工消防意识

我们目前的培训现状,只是因领导或岗位管理人员的意图、认为、需要去培训,找出一些知识来共同学习,往往就会出现内容重复,出发点太高或者理论性太强,与实践不能紧密相连,造成培训教育内容枯燥,接受培训教育的没有兴趣,根本起不到明显效果,从而浪费时间。因此,我们应该在职工家属中树立天天都是“119”概念,搭理开展具有油田特色的消防宣传的活动。在施工工地设置消防宣传栏,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知识的讲座,使油田消防安全意识渗透在工地的每一个角落。通过宣传关于油田消防知识,提高职工自防自救的能力。

2.3以事故案例为基础,提升消防安全防范意识

一是筛选适当案例穿插其中。尽量用油田企业发生的真实性典型案例,这类案例是员工在现场操作中亲身经历或亲眼目睹的实例,这类案例具有更直接、更现实的教育意义,实践证明:选好、用好这些案例,对于安全培训石油企业的员工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通过把案例进行分类讲解和分析,提高了油田消防事件的针对性、实效性,对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防范意识都具有很好的效果和直接的警示作用。二是围绕有关油田消防的案例展开讨论。在员工培训中,对每个消防不到位的案例要讲深讲透,不能照本宣科。每个案例均可分成3个部分,即事故经过、原因分析和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通过对消防事件学习后,让员工详细了解,掌握一些特殊油田消防中的情况,然后引导员工围绕学习中的设问进行分析、讨论。在讨论中分析,从而,积极开动脑筋思考,各抒己见,畅所欲言。从讨论中明白油田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人的错误是什么,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如何处理油田消防事件等,从而提高安全知识的认识理解能力及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2.4经常性开展演练,不断提高职工的消防安全能力

首先应该树立全体员工的消防理念,推进义务消防队的发展。同时加强义务消防队伍的建设,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骨干到专职的消防队进行技能培训。针对专职的消防队可以重点开展固定的消防设备维护、使用和保养、技术装备的操作、岗位灾害事故的处理以及岗位灾害事故处理的演练。然后通过对队伍的检查、竞赛、考核等痛经检验其消防效果。另外,在进行巡回检查督导时,还应该采取现场提问、操作、实地演练以及模拟处置突发事件的形式,从而确保义务消防队把人员训满、内容训全、时间训够、技术训精。并且经常性的演练,可以提高全体职工防火预火的实战能力,提高了对油田消防知识培训的水平。

第4篇:防火培训的目的范文

关键词:公安消防;训练;改革;问题;措施

Abstract: the author analyzes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training work, under the new situation how to develop good fire training reform work put forward the training work, strengthening the attention war theory innovation, reform the fire control system, the training war training talents, a sound management system, the standard work on duty, and carry out the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training, improve combat some Suggestions.

Keywords: public security fire control; Training; Reform; Problem;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U998.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新形势下,消防部队的作战对象和环境日趋复杂,传统的消防战训理论、模式与新的形势、新的要求已经产生了一定差距。战训工作在消防工作中有着重要的地位,战训工作的开展得好与不好,是消防部队是否具备战斗力的关键。

一、当前消防部队在训练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1.战训工作理论与时展需要脱节。一是灭火救援作战理论还不完善,而未对社会抢险救援、救助等有关内容进行规定。二是战训工作理论体系不够健全,对新时期战训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科学、正确的理论作为指导。三是战训业务理论统编教材内容不够完全。目前,消防部队常用的《新兵训练》、《消防灭火救援》等业务理论上的学习资料,已经不能够满足新时期消防官兵学习的需要,应该围绕新形势下消防工作的职责要求进行补充。

2.战训工作体制仍然存在不合理之处。一是战训人员总体编制过少。消防部队的灭火救援任务越来越重,但消防部队战训人员的总体编制始终没有增加。二是灭火救援技术岗位人员不足。这种情况的存在,一方面是战训技术岗位本身编制较少,另一方面是大部分官兵不愿意在危险性大、工作艰苦的战训技术岗位工作。三是“消”“防”思想没有形成密切联系。一方面长期执行的机制体制,使很多身处消防监督岗位的干部对战训业务工作不了解,在进行灭火救援时不能进行有效指挥。另一方面战训部门人员和基层中队人员没有参与消防监督部门对消防工程的验收工作,使战训部门不了解辖区内的重大火灾隐患,开展灭火救援演练时缺乏针对性。

3.官兵的业务训练与实际需要不相适应。一是当前训练内容不能满足消防部队执行任务的需要,不能有效应对日益复杂的火灾形势和抢险救援等繁重任务。二是训练标准不能满足实际需要,一些单位仍然把训练工作的目的定义为“看、演、考”,有的地方甚至在训练中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只在考核前搞突击训练,与提高部队战斗力的训练目的相去甚远。三是训练模式还需要改进。新的兵役制度缩短了士兵的服役时间,但新兵的训练时间仍为三个月,而在消防部队中,有的总队只集中训练新兵队列,各支队还需开展业务训练,使本来警力不足的支队还得抽调干部、班长等对新兵再次进行集中训练,这样势必会造成消防部队警力的严重不足。

4.灭火救援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一是灭火救援工作现场的秩序不规范,主要表现为交通秩序不畅通,通信器材短缺等。二是所制定的灭火救援预案的质量达不到要求,实用性差。三是灭火救援官兵安全防护意识不强,有的官兵不按规定着装,有的不按规定配戴器具等。四是装备器材的配备跟不上要求,对灭火救援工作产生了极大影响。五是灭火救援方面的录像资料不完整,达不到质量要求,使战评工作的第一手资料严重不足。

二、新形势下开展好消防训练改革工作的几点建议

1.重视战训工作,加强理论创新。在新的形势和新的历史条件下,消防战训工作要坚持以理论创新为中心,健全消防战训工作的理论体系。当前,消防战训工作的理论创新重点应该是:冲破旧桎梏,拓宽新视野,形成新思路,树立新认识。一要注重灭火救援理论创新,要结合消防部队当前工作对象的特点、人员装备及构成等,健全灭火救援的指导思想和处置原则。二要注重训练理论的创新,要结合实际编写实用的业务教材,要根据官兵的入伍年龄、职级编写理论学习教材。三要注重执勤理论的创新,要大刀阔斧地对与消防部队实际情况不相符合的内容进行改革。

2.改革消防体制,培养战训人才。要着眼于消防部队人才培养的需要,统一思想,立足长远,全面加强对战训人才的培养。一要加强对战训干部的教育和培训。可根据不同级别、不同层次,灵活采取院校代训、远程培训等形式,围绕提升战训人员的政治、文化和业务素质,定期对战训干部进行不少于半个月的轮训。二要优化战训干部的成长环境。要建立现代战训干部管理工作制度,为战训干部岗位落实补助标准,从政治上、待遇上、生活上关心战训干部,使战训干部能够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三要有计划地将有一定专业特长、有一定发展潜力的战训干部选送到高等院校深造,使部队培训和院校培训能够有机结合起来,使人才培养工作走向正规化、专业化。

3.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执勤工作。一要规范消防部队执勤工作,使执勤工作能够最大限度地与当前灭火救援工作相适应,要修订完善《执勤条令》,要规范消防车辆和消防器材的生产标准。二要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器材装备的管理。一方面要加强人员培训。在购买各种特种消防车辆及特勤器材时,要要求厂家或经销商针附相应的培训教材,有条件可要求其对官兵进行培训,使官兵能够做到懂性能、能操作、会保养。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健全并执行制度。要建立健全一整套管理制度,规定好消防车、消防器材装备应该怎样保养和管理、由谁来保养和管理、保养不善怎样处理等相关内容。

4.开展科技练兵,提升作战能力。现阶段,我国的消防器材装备总体水平与先进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而高质量的训练是弥补这些差距和不足的一种有效途径。因此,要加强对消防部队的业务训练,全面提高部队的战斗水平。要通过训练,让消防官兵能够熟练使用各种装备,并在训练中使部队养成英勇顽强的战斗作风,全面提升各级指挥员的综合能力。

三、结束语

总之,消防训练是提高消防部队战斗力的关键所在。只有针对日益复杂的灭火救援实际,摆正消防训练的战略位置,分析和解决影响、制约消防部队战斗力的关键因素,重视战训工作、加强理论创新,改革消防体制、培养战训人才,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执勤工作,开展科技练兵、提升作战能力,才能整体提高消防部队的训练水平,提升消防部队的战斗力。

参考文献:

[1]韩玉祥.浅谈公安消防部队的训练改革[J].山东消防,1999,(09).

[2]周云伟.消防部队训练改革也要与时俱进[J].浙江消防,2003,(03).

第5篇:防火培训的目的范文

关键词:火电厂;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对策

随着火力发电厂的建设和生产规模越来越大,对消防系统设施的投入也越来越大,消防安全隐患也越来越多。火力发电厂对消防安全工作也非常重视,依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厂都建立了厂、车间、班组三级防火责任制,规章制度和奖惩措施也比较全面,但在平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当中,由于生产任务重等诸多因素,消防安全培训落实不到位,有的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技能素养欠缺,与当下火力发电厂大机组、消防系统智能化、高投入严要求不相适应,制约了企业预防和自救的能力。

1 火电厂生产环境的特点

火电厂的生产环境有几个明显的特点:①电气设备多,分布面广,构造复杂;②高温高压设备多;③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多;④工作环境恶劣,如煤仓和输煤区域的煤粉尘等。这些特点表明,火力发电厂生产环境相当复杂,潜在危险性大,稍有疏忽,潜在的危险会转化为安全事故。

2 火电厂消防安全的重要性

火电厂属于资金密集型和人员聚集型,一旦发生火灾,一是损失大,动辄就是上亿元的资产设备,甚至可能对设备是毁灭性的损失;二是伤亡大,空间密闭,人员集中,后果不可估量;三是影响大,伤害带来的影响和负面效应扩散蔓延,会对社会造成恐慌。所以为了能够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效稳定自身生产和增加社会和谐,在当前火力发电厂火灾事故频发的态势下,显得尤为重要。

3 火电厂员工消防安全培训的必要性

要保证火电厂全方位的消防安全,除了确保厂区消防安全设施系统技防外,首先要放手发动群众,抓住员工这一大众群体。其理由如下:①厂义务消防队人员构成均分布在基层车间重要岗位和班组;②全厂消防责任区划分到了车间部门班组,随同其设备一起管理;③火力发电厂生产流程工艺复杂,点多面广线长,员工随岗位工种分布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整天与自己分管的设备打交道,熟悉自己分管设备的原理工艺流程和特性,容易掌握设备的灭火性能;④设备分布在全厂的沟沟道道,岗位人员巡回检查和维护设备,容易发现存在的火险隐患,便于提早将火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所以只有通过抓好培训,强化员工消防观念,增强员工的消防意识,提高员工的消防技能,消防安全工作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4 火电厂消防安全培训存在的问题

由于强抓消防培训的力度欠缺,致使车间部门班组生产任务紧与不紧,均借故工作忙抽不出人为由,生产骨干参加消防培训少,总是派老弱病残或女员工参加培训,使得培训效果不理想,出现以下问题:①部分员工消防观念不强,意识淡薄,消防技能薄弱;②消防规章制度和消防规程相关内容不熟悉;③责任心欠缺,对分管的消防器材设施不能及时巡回检查、更换、维护和试验,未达到消防器材设施的完好率100%。④考核处罚力度不够,由于近年火电厂效益普遍不好,职工思想不稳定,致使管理对违反规章制度等类似问题,处罚考核的手段失之于宽,偏之于软。

5 火电厂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及对策

消防工作是一个综合性的系统工作,它互为条件,互为因果,要想抓好消防工作,在员工消防安全培训上,不能靠单打独斗就事论事,或者靠简单粗暴处罚的管理模式。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通过消防安全管理培训这一外因,充分发挥调动员工这一内在因素的积极主观能动性,抓好以下环节。

①深化管理。管理部门要一切从消防安全工作的实际出发,从消防责任落实上、体系建设上、宣传教育上、能力培养上着手,把消防当做一种技能和技术来管理,找准工作的着力点,紧扣治理隐患,防止火灾事故发生这一主题,强化防火安全领导责任制,狠抓措施落实,加强防范,把“做好火文章,传播火文化”当做业务部门的神圣使命,在思想上增强主动意识,业务上树立创新意识,作风上强化服务意识,加强三级网络管理体系建设,强化防火监管力度,在消防工作全面推进整体上台阶上下功夫。

②责任落实。依据消防安全工作“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安全第一责任人为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逐级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把各级防火安全责任制落到实处,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形成一级保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层层压担子,分工把关,分线负责的三级防火防爆网络管理体系。以确保从宏观上控制不发生火灾事故,从微观上强化做好日常消防安全基础工作的扎实性。

③培训到位。员工消防培训,一是严把五关:外委项目人员入厂教育培训关;新员工入职培训关;转岗人员培训关;全体员工年度定期培训关;重点岗位人员取证关。二是通过培训增强员工防火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与意识,使全体员工做到“四懂”、“四会”(即:懂本岗位产生火灾的危险性、懂本岗位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本岗位火灾扑救、懂疏散逃生方法。会报火警、会使用本岗位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为贯彻消防工作群抓群防打下坚实的基础。

④处置有力。加强义务消防员队伍建设,注重消防专业知识学习、积极开展灭火技能演练,不断提高义务消防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处置突发火灾事故的应急能力,达到能够及时发现火险隐患和扑救初期火灾,扼制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⑤奖惩分明。将消防工作贯穿于安全生产的全过程,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对消防工作成绩突出者,及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人和事,该奖励的奖励,该处罚的处罚,保证规章制度贯彻落实的严肃性,对工作形成合力及强有力促进。

结束语

综上所述,火电厂员工消防安全的培训工作直接影响着火电厂安全生产和发展。因此,只有不断构建完善的火电厂员工培训制度,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工作,促使员工更快的适应当前岗位的工作,并通过自身的努力和创新思维,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进而推动火电厂安全健康发展,实现企业和个人的双赢。

参考文献

第6篇:防火培训的目的范文

摘 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及《四川省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企业消防管理应当管什么?专业消防队员应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掌握何种技能?方能满足消防工作需要。从“天津港”事件到近期亲历的火灾险情处置,本文意在通过对一些现状的思考,初步提出企业消防管理的内容和对专业消防员的具体要求。

关键词 企业 消防管理 认识

大家知道,“天津港”火灾事故教训深刻,令人深思。对一般人而言,随着时间的推移,似乎已不在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但作为一名企业消防管理人员,本人从关注这一事故开始,在加强和规范自身日常管理的同时,通过对企业近年来消防管理工作的梳理,以及对现状和案列的分析,对照“消防法”、“条例”和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过程中的具体做法,结合“消防管理档案”记载事件的描述,对做好今后消防管理工作有了新的想法。在此浅谈对企业消防管理工作中的一些认识,希望能引起同行的共鸣和思考。

一、企业消防管理的现状

依据“消防法”、“条例”,作为一个特除的化工企业,我们组建了消防管理机构,成立了消防队,管理模式为消防结合,即消防日常管理和火险出现时灭火救援为一体。平时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受过专业培养和训练的人员少;岗位上尚未有取得国家专业资质证人员。防火管理人员普遍文化水平和操作技能不高,只能适应传统的消防管理;对目前新工程项目中所涉及的消防自动控制系统(见附图一)设施、设备和性能等,不愿学、不会操作、不敢使用的现象比较突出。

图一:消防自动控制系统

案例一:在对基层消防值班室人员进行操作检查时发现,值班人员对发生的误报警信号不知道怎么处置,正常的设备自检不会操作。个别单位值班人员擅自将消防自动控制柜信号关闭,导致现场发生的火灾情况不能在第一时间报警和处置。

(二)日常管理中的消防检查仅限于对现场的常规配备传统消防设备、器材(见附图二)外观及数量多少的观察,对设备、设施的功能使用、有效性综合测试很少现场检验。

图二:传统消防设备、器材

(三)由于各种原因,专用消防设备自投入日起几乎未曾真正使用、演练次数屈指可数,从而导致器材阀门锈蚀、管道堵塞,配件老化、损坏。案例二:在对专用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仪表盘破损、阀门开关不畅、喷枪阀柄断裂等。对个别操作人员进行实际测试时,发现相关知识欠缺,业务不够熟练。

(四)管理人员对专业知识的了解和掌握不多,对火灾处理后期的现场调查、整改、防范措施等明显欠缺;消防档案应记载的内容、项目不够完整和规范。重点防火部位没有明确标示,一旦发生火灾,将对第一时间处置、报警、救灾等带来影响。案例三:某单位报废设备处理厂房发生火情,由于事先对厂房性质不了解,用水、用泡沫?还是用干粉、二氧化碳?待查明原因、采取正确的扑救方式再进行处置时,时间上延误了许多,对第一时间扑救、降低损失产生了影响。

二、原因分析

根据观察和了解,由于“消防法”和“条例”的相关内容没有真正贯彻落地,企业消防管理队伍从管理人员到车辆驾驶员,几乎都是从其他部门调配、分流到岗的人员,普遍存在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不高、消防专业知识匮乏;由于行业特点,长年没有大的出警任务,缺乏专业训练和培训计划,队员体能、专业扑救技能不能满足标准要求;在管理上,因岗位低等具体问题,没有吸引力、留不住人,队伍比较难带等,单位也疏于对人员的纪律、业务、技能要求;消防工作在部分管理部门人员心中普遍存在是摆设、是后勤,处于企业管理的低端。因此从业务培训到岗位配备人员都不能得到落实。

三、做好企业消防管理工作的具体建议

第7篇:防火培训的目的范文

   2022年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心得体会

  这次酒店也是组织我们去进行了消防安全方面的一个培训,对于如何去预防,如何在事情发生后去处理也是有了更多的了解,同时也是清楚在工作之中如何尽可能的去避免出现安全上面的问题,导致最后是有不好的后果发生,我也是在这次的一个酒店消防安全培训之中有一些心得和体会。

  培训之中,我也是了解了消防的一些器材,知道如何去使用灭火器,如何的查看消防的通道,平时的工作之中遇到一些通道不疏通的情况也是要及时的去汇报,一些可能导致火情的情况也是要及时的去通知,彻底的去解决好,避免真的出现问题,培训里面老师也是讲了很多关于一些工作失误导致出现问题的例子,我也是要在以后尽力的去避免,安全的问题是非常的重要的,不能去松懈,而且酒店一些情况也是非常的容易导致安全问题的发生,像我们酒店的地毯,很多的家具都是易燃的物品,虽然都是有装消防的设备,但是也是要确保万一,所以对于遇到情况如何的去处理,培训之中也是讲了很多。

  当然更多的是如何的去预防,像也是要在显著的地方贴放消防的标志,给予客户提醒,同时自己也是清楚,特别是像吸烟这件小事,其实也是很容易发生火情的,很多消防的问题出现也是由于一些小的问题导致的,所以也是不能够去松懈,培训让我明白,只有在日常的一个工作之中去把小事情做好,做好预防,那么才能更好地保障酒店的消防安全,而不是等到出了事情之后再去处理。那样也是可能来不及了。通过培训让我更加的明白安全的重要性,以前没培训的时候,虽然我也是知道有这个消防的意识,但是并不完善,对于灭火器也是知道在什么位置,但是却并不会去使用。而培训过后我也是对于酒店会出现的一些安全情况有了更多的了解。

  在今后的一个工作里头,我也是要更加的去注重消防的安全,确保不会出事情,做的每一件事情也是要更多的去考虑安全方面,这样也是能让自己的工作做得更好一些。同时我也是对于消防方面的知识知道更多,对于自己来说,也是要多去关注,避免有情况在我们酒店发生,只有在平时工作之中多去注意,那么才能更好的把消防的安全予以保障。

  2022年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心得体会

  为了践行公司的安全理念,由韦总号召,安保科牵头组织了一次为期十天的消防安全培训,将各车间班长和车间骨干员工组织在一起,来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和实战演练。在消防安全培训期间既有个人的体能训练,也有消防水带的40米对接训练,穿戴空气呼吸器50米往返跑,还有以部门为单位的3人5盘水带的组合连接的集体训练。在本次训练中我收获了很多。

  火灾发生时,逃生是至关重要的,但是个人防护器材也一定要会用,如果有防护器材不会用,那只能是一种摆设。在此次训练中个人的防护器材的使用和理论知识,也是这次活动的主要内容之一,空气呼吸器是在有毒环境的情况下使用的一种个人装备,会使用它这是我们精细化工生产特点所决定的。因为在生产过程中如果发生火灾会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的气体,简单的过滤式防毒面具就会失去作用,只能用空气呼吸器。我们先从理论知识学起,学习使用方法,佩戴时注意事项,使用前的检查,使用后的清理消毒,如何佩戴空气呼吸器是就合适的等等。并且在考试考核中也有这项内容。检查、佩戴、往返50米跑。用时最短的只用29秒,我的成绩是35秒,在学员中间是中等水平。

  处理初期火灾时,队员的相互配合和速度决定着损失程度的大小,发现险情时用最短的时间,最好的配合会大大减小损失。因此在这次训练过程中我们也有这样的集体配合项目。那就是3人5盘水带的对接,距离是100米。在此次训练中2#位的成功与否,是决定此项目成败的关键所在,我们巴豆醛车间有我和张忠厚、曹佰峰为一小组,我跑1#位,曹佰峰跑2#位,张忠厚跑3#位。在训练时我们就发现2#位就很关键。因此我们安排曹佰峰跑2#位。1#、2#位每人都有两盘水带,需要在跑动中接口,这里面有很强的技巧,训练时我们的成绩就跑到了22秒,与化产车间这样的强队相差不多,在考试考核中我们三人暗下决心,要与化产车间争一下高低。考试中我们相互配合,积极跑位在行进中都是一次性接好口,并且没有脱口现象,最后我们的成绩是20秒,比化产车间快了一秒中,在这个集体项目中我们巴豆醛车间得到了第一名。成绩的取得固然与每个人的努力是分不开的,但是我自己觉得是三人的配合是至关重要的,只有一个默契的配合,才是这次培训的目的之一。

  以上的消防安全培训只是一个基础工作,在这次培训中实战演练才是此次活动的重头戏。我们模拟了粗苯大库泄漏后,在抢修的过程中不慎产生了火花,引起了火灾。然后展开了公司级预案。接到报警后,首先是警戒队赶到了现场,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工作。紧急疏散人群,禁止一切过往车辆。应急小分队到达后,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耐酸碱胶靴和手套,戴上空气呼吸器,4人一组,进入现场查找泄漏源头,发现不能处置,需要抢修抢险小分队支援,在抢修的过程中不慎有人产生了火花,发生了火灾,围堰外的消防分队立即开启水枪和泡沫枪,然后将火扑灭。由于泄漏的物料比较多,在回收时有人中毒,有应急队员和抢修队员,将伤员抬至上风处,然后有医疗分队给予简单的救治,等待专业的医护人员的到来。在整个事故的预案演练过程中每个小分队之间的配合至关重要。配合越默契,事故的损失就会降到最低,在演练的过程中娄科不断的纠正,总结在演练中的错误,经过我们不断反复的演练最后基本达到了我们所期待的结果。一次一次的演练每次都在逼近现实。让我们的演练和预案非常使用有效。

第8篇:防火培训的目的范文

一、消防安全管理

1、局属各单位要依法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每年召开2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会议,于单位内部层层签订消防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检查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研究部署和协调解决各自存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参加消防工作会和联席会,汇报消防工作和目标责任书的完成情况。

2、局属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人;也是政府立项涉及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单位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负总责;局属各单位必须层层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签订责任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3、局属各单位第一责任人要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的责任。一是建立和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二是每月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三是及时向主管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报告火灾隐患和整改火灾隐患的进度;四是每月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五是认真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六是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七是建立健全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档案,如实反映消防安全工作的基本情况。

二、消防安全检查

1、每年组织人员对本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不少于4次,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2、督查所属科室、分队按《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进行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3、对本单位及所属的老、弱、病、残、妇、幼、酒七类人员简历重点户档案进行管理,每季度组织人员入户开展检查和宣传教育不少于1次。

三、火灾隐患整治

1、局属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对确属本级职能部门管理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则该职能部门的法定代表人是隐患整改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督导整改;对应属上一级职能部门或行业主管单位管理的隐患单位,要及时提请上一级的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单位隐患单位牵头督导整改,确保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销案。

2、局属各单位应建立本单位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确保自查出的和公安消防部门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得到及时有效的整改;对确属本职能单位管理的隐患单位,则职能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隐患整改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督导整改;对应属上一级职能部门或行业主管单位管理的隐患单位,要及时提请上一级的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单位牵头督导整改,确保按期整改完毕。

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加强本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并积极督促本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每年组织消防安全培训不少于1此;组织员工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每季度不少于1次;充分利用本单位的黑板报、宣传栏、内部局域网、警示牌、标语等载体,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不少于10次。

2、组织本单位依法应当接受消防专门培训的人员(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及其他特殊工种人员)参加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持证上岗率达100%。

3、组织开展消防青年志愿者在行动活动。建立部门消防青年志愿者骨干队伍,人数不少于本单位适龄人数的15%,适时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安全检查。

第9篇:防火培训的目的范文

今年,是市政府确定的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为切实做好我县消防安全工作,扎实推进“平安*”建设,经县政府同意,现就2009年全县消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和“平安*”建设的总体部署,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总要求,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为总目标,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升城乡火灾防控能力,不断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工作,着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工作网络,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目标任务

——重大火灾隐患到期整改率达到100%以上,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到期整改率达到100%。

——消防设施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合格率达到100%。

——从业人员、消防控制室人员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率达到100%。

——40%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达到标准化管理要求。

——购置1台消防抢险救援车辆、1台消防宣传车辆、9辆消防摩托车,补建4个市政消火栓。

——建成9个乡镇政府专兼职消防队和20个村志愿消防队。

——完成新农村建设“千百工程”示范村、推进村消防建设任务。

三、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加大新《消防法》的宣传贯彻力度。将《消防法》纳入社会消防安全培训重点内容和“五五”普法内容。举行《消防法》宣传月活动,在县内主流媒体开辟《消防法》宣传专题专栏,在县内主流网站刊登《消防法》,组织开展“消防志愿者学法、用法、送法上门服务”活动,举行宣传贯彻“一法、一例、一规”知识竞赛活动。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紧抓新《消防法》宣传贯彻实施的契机,大张旗鼓地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活动,掀起学习消防法、遵守消防法、落实消防法的热潮,营造全社会关心消防工作、重视消防工作的浓厚氛围。

(二)全力构建消防工作社会多元责任体系。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制定本地区消防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工作考核内容进行考核。进一步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行业协作组织,定期开展消防工作交流、交叉检查、评比活动;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建立公安消防、安监、建设、工商、文化、质监等部门的信息沟通、抄告通报制度。在全县开展“零火灾”单位、社区、村争创活动,认真总结行业标准化管理达标示范活动经验,全面启动各行业标准化管理工作,积极引导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确保全县40%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达到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要求。加强基层消防组织建设,整合监管资源,借助乡镇(街道)“六位一体”、村(居)“七位一体”的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充分利用乡镇安监办、综治办力量,推动建立乡镇“消防管理办公室”,根据实际需要配备消防安全专兼职监管人员,不断强化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三)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继续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违法高层建筑以及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高层建筑,全力消除高层建筑存在的火灾隐患;按照“三拘留、四整改、五查封”和“三个一律”的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地下建筑、公众聚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集中连片棚户区、校园及周边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在“两节一会”和国庆前夕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行动,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和重大节庆活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重大火灾隐患立案、销案、挂牌督办制度,出台强化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措施,对整改进度缓慢且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健全重大火灾隐患基础台帐,建立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常态督查机制、整改核查机制;重大火灾隐患到期整改率达到80%以上,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到期整改率达到100%。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紧紧围绕县政府和县防火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部署,认真研究辖区火灾隐患情况和突出问题、火灾事故发生发展规律以及诱发重大火灾事故的因素,进一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

(四)切实加强农村消防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消防组织机构,依托社区(村)治保会、巡防队、志愿消防队等建立治安、消防联户联防组织;制定灭火应急救援预案,实现群防群治。积极推行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障人员“一对一”帮扶措施,切实预防和减少农村亡人火灾事故发生。按照《重庆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试点工作标准》,完成全县新农村建设推进村、示范村消防建设任务。加强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补建市政消火栓4个。

(五)全力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按照《*县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三年规划(*~2010)》要求,加快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确保年内完成9个乡镇政府专兼职消防队、20个行政村志愿消防队建设目标;要从“建、管、训、用、养”等关键环节入手,健全运行保障机制,确保已建成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健康协调运转;要加强对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管理培训,实现联勤联训,组织开展业务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切实提高灭火救援实战能力;要不断完善组织调度指挥程序,充分发挥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作用;要不断创新保(安)消(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全面落实保安员和单位内部治安保卫人员消防工作职责;要大力加强消防文职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具有地方特色的消防力量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