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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工作方案精选(九篇)

时间:2023-08-16 16:08:20

河长制工作方案

第1篇:河长制工作方案范文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按照省十三次党代会和市委四届四次全体会议部署,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建立“点、线、面”相结合的河长制责任体系,加强监督考核,落实管理责任,确保河长制在我镇取得实效。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处理好河道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维护河道生态功能。

2.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建立以政府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部门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3.坚持标本兼治、长效管理。统筹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扎实推进源头治理,加强河道综合整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持续改善河道水环境质量。

4.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依法治水管水,建立健全河道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水环境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目标

按照“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长效监管、严格考核”的要求,建立健全河长管理制度。2017年9月底建立健全镇、村河长体系,明确各村责任河段,推进河道综合整治,确保河道管理保护范围内污水无直排、水域无障碍、堤岸无损毁、河面无垃圾、岸线无违章,持续改善河道水质和水环境,保障经济社会与水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二、主要任务

相关站所依法履职,建立点、线、面相结合的管理体制(“点”的管理,即:由环卫所、国土所、畜牧站、林业站、农技站、交管站等站所,对破坏河道生态环境的行为,坚持常态化巡查督查,依法实施管理;“线”的管理,即:水管所从上游到下游,由水管站分段实施管理;“面”的管理,即:由村组按属地化原则进行管理)。

(一)整治垃圾倾倒。严禁在河道管理及保护范围内倾倒各类垃圾。各村要加大河道垃圾整治宣传力度,设立宣传警示标志,引导群众摒弃乱倒垃圾的陋习;在靠近村镇、企业等河道关键地段建设防护设施,杜绝河道内乱倒垃圾的现象发生。加强河道日常巡查,对河道内新倾倒的垃圾,违法主体明确的,报相关部门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违法主体不明确的,由各村负责及时清理。

(二)水污染综合防治。镇环卫所负责开展入河排污口清理工作,彻底取缔封堵非法设置的入河排污口;镇畜牧站负责禁止在河道及两侧堤岸保护范围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对河道及两侧堤岸保护范围内修建的畜禽养殖场,要督促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镇农技站要加强指导化肥、农药的合理利用,做好农业面源污染控制。严禁在河道及两侧堤岸保护范围内违规排放各类生产、生活污水,河道排污违法主体明确的,由镇环卫所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违法主体不明确的,由各村负责及时清理。

(三)规范河道采砂工作。严格按照《区河道采砂规划》划定的可采区、禁采区、保留区、科学确定禁采期、可采期,建立健全河道采砂长效管理机制,保障防洪、行洪、供水和生态安全。水管所要加强河道采砂作业的监管和日常巡查。禁止超时超量超范围采砂,禁止在河道内堆放尾料或弃料,水管所督促采砂企业作业完成后及时恢复河道原状。对河道管理及保护范围内违法违规采砂的,由水管所、国土所根据各自职责依法依规查处。

(四)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禁止破坏水源林、护岸林等一切影响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的活动。水管所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要设置明显的界限标识和隔离设施,依法清理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定期监测饮用水源保护区水源安全状况。环卫所、水管所要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依规查处破坏水源地违法违规行为。

(五)加强渠道保护。用水单位要做好渠道的日常管护,各村组要做好辖区范围内斗农渠等末级渠道的日常管护,确保渠道安全、清洁、稳定运行。对破坏渠道工程设施及在渠道内排污、倾倒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报水管所依法依规查处。

三、职责分工

(一)镇级河长、村级河长设置

我镇由镇党委书记、镇长同志担任乡镇河长,河道流经的村党支部、村委会作为责任单位,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担任村级河长。

(二)镇级河长、村级河长职责

乡镇河长职责:负责制定辖区内“河长制”相关管理制度,确定专管人员开展动态巡查监管,负责对辖区河道内垃圾清理、河道清淤、沿岸绿化、排污监管、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工作;建立违法行为报告制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配合执法部门对涉河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做好宣传工作,引导群众自觉保持河道清洁;对辖区内村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考核;完成上级河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村级河长职责:各村组织本村范围内的河道整治工作,督促巡查员、保洁员开展对所辖河道的巡查、保洁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引导约束本村村民自觉维护河道整洁;建立违法行为报告制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配合执法部门打击处理违法行为;完成上级河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河长办公室职责

设立河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科技副镇长同志兼任。环卫所、国土所、林业站、畜牧站、农技站、派出所、交管站、安监站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河长办公室职责:具体负责实施“河长制”,主要职责为组织协调、贯彻落实,负责制定“河长制”相关配套制度、建立工作台帐,统筹谋划落实"河长制"工作;建立镇政府、水管所、执法部门协调统一的网格化管理机制;调度各有关站所按照职责协同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并贯彻各项任务的落实;处理涉河问题的各类、举报,及时向有关站所交办问题整改和案件查办任务。

(四)相关部门职责

水管所:配合水管处负责编制河道治理规划,做好涉河建设项目前置审批等工作,指导、监督实施河道综合整治、划界确权、采砂管理、堤防管理与养护;依法查处涉河涉堤等违规违法行为。做好河道防汛度汛,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涉河建设项目审查。各村段长负责管理范围内河道的动态监管,做好日常巡查。

环卫所:负责指导、监督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负责水源保护区的监管,对擅自排污、破坏水源地、建设项目未批先建等涉河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负责断面水质监测和评价。

国土所:负责指导、监督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对涉河违建、违法采砂行为进行联合查处;负责协调河道治理项目用地保障,会同水管处协调推进对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的划界确权。

农技站:负责指导、监督农业面源污染,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和管理。

农监站:负责做好废旧农膜的回收利用,以及尾菜的处理利用,

畜牧站:做好畜禽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

派出所:负责对涉河环境犯罪行为的打击工作。

交管站:负责指导、监督交通工程建设中涉河工程设施符合河道管理要求;负责临河、跨河、穿河、穿堤的桥梁、公路等交通设施的建设与安全防护监督。

林业站:负责生态公益林保护和管理,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建设,河岸绿化造林和湿地修复工作。

安监站: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活动,依法查处违反《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违法行为。

以上站所及其他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切实做到治理措施上部门联动,执法监督上齐抓共管,信息资源上及时沟通,共同推动“河长制”工作落实。

四、工作要求

河长办公室主要负责建立镇政府、水管所、执法部门协调统一的管理机制;调度各有关站所按照职责协同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督促村级河长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各相关站所确定专人做好河道日常巡查监管,预防和监控涉河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发现河道内的违法违规行为后,要第一时间向河长办公室报告。

村级河长要组织河道巡查员每周开展一次巡查,并做好巡查台账,对发现违法主体明确的,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罚,对违法主体不明确的,及时通知河道保洁员进行清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镇政府成立以镇党委书记、镇长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河长制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协调推进河长制的落实。各站所、各村要把实施“河长制”作为落实“生态立区”战略的重要工作来抓,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2篇:河长制工作方案范文

根据《中共湘西州委办公室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州办〔2017〕14号)和《中共泸溪县委办公室泸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溪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泸办〔2017〕11号)文件要求,潭溪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高要求、高标准认真落实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各项任务。稳步开展河长制各项工作,使河库环境得到显著提升,河库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现将2020年工作进行总结,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潭溪镇是泸溪县西北面的门户,距离县城40公里,319国道、常吉高速公路穿镇而过,东邻洗溪镇,南接白羊溪、小章两乡,西连吉首市河溪镇,北与吉首市丹青镇,排吼乡接壤。境域面积为144.87平方千米,辖11个行政村、1个社区。全镇境内共16条河道溪流、5个水库、48个山塘。

二、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1、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了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和河长制办公室。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彭晓云为总河长、镇长穆支磊为第一河长、副镇长龚家彪为副河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和河长制办公室,龚家彪为办公室主任,各村(社区)支书为河段长的河流管理体系,明确了一把手亲自抓的工作格局。同时下设河长制工作办公室,龚家彪为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处理,层层落实职责,确保各项任务责任到人,有效地建立了强有力的组织机构体系。明确各村(社区)“河段长”开展巡河普查工作,全面地掌握所管河道周边的污染源,加强日常巡查,并就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2、制定方案

 根据县河长制工作相关要求,结合实际, 制定了《潭溪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明确目标,细化分工,强化责任。积极实施“一河一策”,严格落实河长制。根据河道性质落实了河长、河段长、保洁员、水管员,有效地对河流进行治理。根据不同河段存在的问题逐条建立个性治理方案,形成了“一河一策”,并制作了公示牌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实施。

3、具体工作落实

一是认真开展巡查。积极做到镇每月一巡河、村每周一巡河,巡河记录、图片、资料做到完善归档。对巡河中发现淤泥、垃圾阻塞河道的情况及时清理河道,二是大力整治。2020年共开展峒河沿岸及水面垃圾清理整治200余次,其他溪流垃圾清理80余次。开展山塘水库巡查60余次,并对4座蓄水山塘进行日常维护管理,清理拥塞淤堵山塘3座。三是加强宣传。每月召开河段长工作会议不少于1次。制作了河长公示牌22个,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利用大喇叭、巡回宣传车播报、海报、宣传栏、标语等广泛宣传,制作发放宣传标语200余张,增强全民参与保护河流的责任意识。四是完善信息报送。认真落实河长制工作信息报送制度,河长制信息共享制度等工作制度,每月30日前,镇河长办专人负责将全面推行河长制月工作进展情况及“清四乱”工作开展情况按时上报送县河长办。

三、存在问题

通过一年来河长制工作的开展,我镇辖区内河流水质大幅提升,河道沿线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河岸管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小坡流村出现涉河乱建情况;二是镇生活污水治理无法长效、有效彻底解决;三是河长制工作开展经费不足,四是河道保洁不彻底、河道漂浮物打捞不彻底;五是缺乏专业治污设施和人员,对污染源确认、水质监管、治理措施等不到位;六是群众参与积极性有待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对治水护河工作的宣传,着力提高沿河尤其是峒河两岸居民节能减排、清河、护河的意识,努力引导群众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河长制”工作。营造全镇上下爱护河流、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

二是进一步加强问责追责。坚决惩处工作不力和违法现象。对小坡流村杨必花涉河违建要求限时整改,对松柏潭、盘古岩、兴隆寨三个河长制工作台账不完善、巡河治理力度不够的村河长进行约谈,进行扣分,并纳入年终绩效评比。

三是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督查。加强长效保洁,围绕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环境染预防治理、河库执法监管等任务。对辖区内16条河道溪流、5个水库、48个山塘定期开展巡查和不定期督查、突查,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定期组织联合整治,水岸齐抓、标本兼治,同时根据日常巡查中发现的急需解决的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

第3篇:河长制工作方案范文

一、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按照上级部署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落实各项水旱灾害防御责任制度。继续扎实做好今冬明春抗旱工作,抓好水毁工程修复,增强工程防御灾害能力;要做实汛前准备。建立并落实各类责任,抓好防汛物资储,做好各类水工程度汛方案,开展水利工程防御检查,抓好隐患排查整改;做好值班值守,落实山洪灾害防御指挥系统维护,及时信息报送;要落实山洪地质灾害防御措施,开展避险宣传与培训,组织防灾避险演练,增强群众避险意识;要抓好强降雨过程应对工作,确保实现年度水利工程以及山洪灾害防御防汛目标。

二、协助河长办做好河长制工作

1、高标准规划建设碧道。密切配合省市河长办开展万里碧道远期规划和近期建设,指导各乡镇结合现有项目开展碧道建设工作,总结经验,推进和完善我县碧道建设项目。

2、继续开展“五清”“清四乱”专项行动。把“五清”(清污、清漂、清淤、清障、清违)专项行动纳入河流管护常态化工作。

3、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完成当年上级下达的河流划界工作清单任务;完善已划界河流的河道范围管理。

4、健全机制,发挥河长办统筹协调作用。统筹发挥县级河长助理和联络员的作用,让河长助理在县级河长巡河、召开河长会议、催办督办巡河发现问题等事务中切实发挥好河长助手的作用;完善“一河一策”“一河一档”;进一步强化县河长办公室统筹协调流域涉河湖事务的作用。

5、夯实河长制信息化平台水平,助推智慧平台精准监管。 进一步推广“广东智慧河长”平台使用,跟进“广东智慧河长”、“广东省河道信息查询和公共服务平台”、“全国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填报和动态信息更新。

6、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查处涉河违法违规用地案件。强化日常动态巡查,督促指导各级执法监察部门利用在线巡查系统对涉及河岸线的违法用地行为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制止、及时查处到位。

7、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河湖管护良好社会氛围。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和河湖健康教育宣传;加强河长制湖长制教育培训;广泛发动民间力量护河治河。

三、加强水行政执法

1、继续加强执法队全体人员思想政治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增强执法队伍法制化、制度化、程序化执法意识,增强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执法服务水平,计划参加上级水行政执法部门对执法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系统培训。努力提高水行政执法队员的整体知识水平和执法能力。

2、继续加大水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活动,采取多种多样的宣传方式,提高广大群众对水法规的认识。

3、加大巡查力度,坚持每周至少二次巡查,对于通过举报、交办,巡查中发现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做到及时处理,严肃对待,办理的水事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引用法律条款正确。

第4篇:河长制工作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立目标、做好规划;明确职责、增加投入;强化管理,狠抓落实”为工作原则,并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二、XX镇江河卫生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江河支流总体分布概况

XX镇位于XX市西北部,总面积168.7平方公里,总人口3万人。境内河溪众多,主要有丰溪河,大江水河等。全镇河溪总集雨面积250k㎡,河流总长25km,流经辖区内除XX、XX以外的11个村委会。

(二)江河卫生状况

江河中塑料袋、泡沫盒、纸张、化纤等悬浮物常充斥河中,存在乱挖乱采的非法采沙、非法占用河滩地、弃置土渣垃圾导致河堤受损的现象。

(三)造成江河卫生污染的主要原因

1、餐饮服务业废水和居民生活污水这些生活废水未经处理而直接排放所致;

2、镇卫生院的医疗卫生废水没有经过消毒处理就直接排放到河中,医疗垃圾没有经过处理倒入河中造成污染;

3、农业生产和生活废弃物如农药化肥袋瓶、包装泡沫、薄膜等污染。

三、整治江河卫生的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XX镇党委、政府要将江河卫生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充分认识到抓好江河卫生工作,对于提高广大群众的健康水平,保护和美化生态环境,改善XX镇的投资环境,促进当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均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镇政府成立了“XX镇治理江河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主管环保工作领导任副组长,并根据人事变动,及时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并要求沿河各村委会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抽调专门人员共同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

同时,XX镇还切实抓好江河卫生的调查研究工作,为制定江河卫生整治工作的决策提供依据。加大环保宣传力度,通过各种会议、广播电视、张贴标语、出专栏、中小学生环保知识课等形式,大力宣传江河整治的意义和有关环保的方针、政策、法规。并指导各村制定了环保村规民约,提高全民环保意识。推广无公害种植技术,减少农药等对河流的污染。

(二)确立目标,做好规划。

XX镇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制定了《XX镇江河卫生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按时间分启动阶段(2002年12月前),主要是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等;实施阶段(2003年1月——2006年12月),主要是建章立制、完成相应的各个江河卫生治理项目的硬件建设;结案阶段(2007年1月——7月)三个阶段,主要是对照有关要求进行自查,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结案检查。实施方案的制定确保了XX镇江河卫生整治工作有目标、有组织、有步骤地稳步推进。

切实做好整治规划,实施“清水河”工程。镇环保所每年要制定年度环保工作规划,将实施“清水河”工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去抓落实,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保护母亲河行动;对固体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垃圾倒入河流污染水源。

(三)明确职责,增强投入。

江河卫生整治工作涉及面广,需要各村委会、各部门、各机关单位的通力合作,齐抓共管,才能如期实现整治目标。XX镇明确规定,XX镇治理江河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是江河卫生整治工作的责任人,负责结合实际将《XX镇江河卫生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落到实处。镇环保所作为主要职能部门,加强对饮食服务业排污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三同时”制度,把好建设项目的环保关,防止新污染源的产生。

江河卫生治理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是造福子孙后代的一项长期性工作任务,必须有人力,物力、财力的保证。结合山水田林路整治,通过“几个一点”的方式筹集资金,加大投入,保证江河卫生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

第5篇:河长制工作方案范文

大家好,根据会议安排,现我就扎实开展河长制工作进行以下发言。

根据《XX市XX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要求,坚持以生态文明环境保护工作为重点,以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和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集中整治、长效管理的原则,着力恢复和提高河道综合功能,维护河库健康生命。

我镇主要河流共有XX条。其中区级河流X条,镇级河流X条,村级河流X条;小一型水库X座,小二型水库X座。构成我镇镇级实施“河长制”、“库长制”工作的河湖管理体系。我镇发挥党员和干部共同参与,以高标准、严要求开展河长制工作。

一、大力宣传、提高意识

3月、6月,我镇利用赶集日,同环保、安监部门联合宣传2次,全面宣传河长制工作,共计发放宣传资料2500余份、宣传袋500个,现场解答群众300余人,有效地提高了群众知晓率和环保意识。

二、制定方案及制度、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为确保顺利开展河长制工作,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了《XX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9个河长制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根据每条河流、水库实际情况,制定了一河一档和一河一策。

三、多举措并施、环境逐步改善

(一)、落实巡河制度、督促企业治污

各镇、村级河长每月按照要求完成巡河任务,对自己负责的河流和水库的污染源进行了认真细致地摸排。对发现存在河道垃圾的,立即组织人员开展清理工作;要求泥鳅园区业主按照养殖面积设置了污水消纳沉淀池;督促屠宰场、回味食品加工厂完善污水处理设施,要求生产污水必须达标后方可排放。

(二)、生态绿化建设

我们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积极开展了退耕还林和河道水系绿化工作。我镇共实施退耕还林XX亩,其中2013年至今实施XX亩;实施河道水系绿化XX公里。

(三)、面源污染治理

为减少我镇化肥、农药、农膜使用量,我镇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大力推广实施了测土配方施肥、秸秆还田、水稻统防统治、梁平柚树使用粘贴板和生物防虫等新技术。

(四)、认真开展秸秆禁烧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为减少大气环境污染,我镇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一方面印发通告,镇政府和各村(社区)均成立宣传队和巡查队,大力宣传和巡查力度。并采取疏堵并施的办法,一方面禁止老百姓燃烧秸秆,另一方面宣传推广秸秆还田技术,确保秸秆禁烧工作到位。

(五)、畜禽养殖场关闭及监管

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我镇对河道禁养区的畜禽养殖场共XX家进行了关闭。其余XX家已停止养殖或少量家庭养殖的,一方面加大了监管巡察力度,落实了人员实行一盯一监管措施,督促业主完善环保设施,采取就地消纳措施,排污还田还土,杜绝养殖业主排污。

四、党员带头、全民参与

第6篇:河长制工作方案范文

【论文摘要】笔者根据多年在黄河基层工作的经验,水事违法案件的防范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方面:一是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遵守水法规的自觉性;二是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震慑违法犯罪滋生的苗头;三是培育和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和氛围;四是加大对水工程和河道管理范围的管理力度,不给违法分子可乘之机。现结合东营黄河河务局的实际情况,就如何防范黄河水事违法案件谈几点自己的见解。

1水事违法案件释义

水事案件包括水事违法案件和水事纠纷案件。“水事违法案件”是指水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水法规对违反水法规行为的责任人给予行政制裁的事件和违反水法规行为情节严重,由公安或司法机关查处的案件。其特点是行为人与国家或人民之间的权益争端。“水事纠纷案件”指地区之间、单位之间、个人之间、单位与个人之间在分享水利、防治水害或其它水事活动中发生的权益争端。从某种意义说“水事纠纷案件”具有一定程度的不可避免性,它可以用调解的方法来解决。而“水事违法案件”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不适用调解;它是以法律为准绳进行衡量的,因此可以依据“准绳”,通过告诫、制止、管理等措施进行防范。

2防洪工程现状

东营黄河河务局所辖工程全部处在南展区,其中临黄堤12.18公里,南展堤6.75公里,险工3处、坝岸91段,护砌长度4266米;涵闸5座。临黄堤背侧有避水村台10个,工程长度占临黄堤线的50%;沿堤居住着19个村庄1.5万人,平均每米堤防1.2人,加之这里是四县区交界处,社会环境复杂,经济发展落后,群众法律意识淡薄,水事违法案件时有发生,防洪工程设施屡遭破坏,致使黄河工程管理在山东局是出了名的老大难。

3防范对策

3.1深入做好水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水法规宣传教育是水政监察的一项基本工作,也是防范减少水事违法案件的重要措施,水法规的宣传教育不仅可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遵守水法规的自觉性,而且有助于监督、打击水事违法行为的良好群众基础。水法规的宣传方法多种多样,如电视、广播、咨询服务、张贴标语、散发传单资料等。以上例举的宣传方法是我们在每年“水周”期间经常采用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一般都需要投入较大的人力和财力,不能在较长时间或长时间内持续开展,且具体到每一个被宣传的对象来说,最直接最有效的宣传方法莫过于促膝交谈,这种宣传方法在其它部门也许存在一定困难,但在黄河部门却具有可行性和有效性,其有效性是因为针对防范水事违法案件来说,沿黄乡村群众是主要的宣传对象,也就是说宣传对象相对集中且具有针对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东营局共有工程专管人员80余人,局里组织专管人员定期进行水法规知识学习,再通过专管人员向沿黄群众进行水法规宣传,由于专管人员具有一定的水法规知识,而且人数较多,他们工作、生活在沿黄工程的一个乡镇的26个自然村,常年奔波在沿黄第一线,熟悉情况,与人民群众交流的机会也较多,可以利用田间地头,茶余饭后的闲聊向群众们宣传水法规和发生在身边的及其它地区的典型水事案例等。目前,通过黄河部门多年来坚持不懈的水法规宣传,人民群众特别是沿黄广大群众的水法规意识有了很大提高,但要形成保护黄河工程,打击水事违法行为的良好群众基础,还需要河务部门在很长时间内作出切实有效、形式多样的水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3.2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

制定法律的目的是规范人的行为,它教育人们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法律教育性的集中体现是它的不可违反性和强制惩戒性。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是依法制止和防范水事违法案件更有效而直接的措施。对已经发生的水事违法案件,应依照水法规快速查处,严肃处理,维护水法规的尊严,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将极大地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同时,它作为一种惩戒式的宣传教育在群众中产生的作用是法律条文宣传所不能替代的。

3.3培育和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和氛围

良好的执法环境和氛围是消除滋生违法苗头的有力保证。大家都知道目前执法环境不尽人意,人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还普遍淡薄,尤其黄河流域机构的执法难度更为突出,本位主义和地方保护主义观念还很严重。首先要逐步培养和建立一个让社会有关执法部门、沿黄行政村镇等广泛参与和监督齐抓共管的水法规贯彻落实运行机制。每月或每季度向沿黄乡镇派出所、行政村委会及各乡镇执法职能部门(公、检、法、司、物价)等发放征求意见卡,对黄河的水行政执法、水事案件查处、违障建筑清除、堤防管理、临背河淤区土地开发、水闸工程管理、堤防收费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提出建设性意见,以便征得他们对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从而营造一个宽松的相互理解和配合的执法环境和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良好执法氛围。另外在向相关部门发放征求意见卡的同时,把有关的水法规知识向他们发放和宣传。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山东省黄河工程管理条例》、《防汛条例》以及堤防养护补偿费、水费、采砂取土费征收、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必须申请报批的有关文件、规定等,使沿黄村镇及有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增强和了解黄河、认识黄河工程的重要性、掌握和熟悉国家对黄河工程新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等,从而给黄河部门的水行政执法工作奠定一个坚实的基础和营造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

3.4加大巡查管理力度

在依法打击水事违法行为的同时,加强水工程和河道范围内的日常巡查管理十分必要,不给违法分子可乘之机是防范水事违法案件的又一重要措施。东营局的40余名工程和涵闸养护管理人员兼任水行政执法联络员,他们和80名专管人员在搞好工程和涵闸管理的同时,也协助水政执法人员搞好工程的安全保护工作,按照制定的巡查管理制度,专管人员在各自工程和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经常性巡视检查,对近堤取土、违障建筑、损毁工程设施等违障行为力争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把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不能解决的重大案件要及时快速上报。综合分析,上述四个方面是相辅相成、相互联系和促进的。在这四方面的工作中,黄河水政监察人员不仅是打击水事违法的主力军,也是搞好宣传、各方面协调和巡查管理的主要组织者和实施者。因此,加强水政队伍建设是防范水事违法案件的重要基础。

第7篇:河长制工作方案范文

根据《关于对全市河道推行“河长制”管理的实施方案》精神,为有效配合全市河道“河长制”管理工作的深入实施,确保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现结合我单位工作职能和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部署,根据河长制管理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全市河道长效保洁监管机制,积极探索河道保洁提效新方式,巩固和提升河道保洁质量和水平,促进“河长制”管理在保护水资源、保障水安全、遏制水污染、重建水生态等方面取得更大的成效。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配合“河长制”管理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相关科室、环卫处、属地专管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城管执法局配合“河长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环卫处主任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内容

(一)全力配合,建立市级河道“河长制”管理保洁工作分工联系制度

为全市25条市级河道30个河段的“河长制”管理工作分别配备一名联系人,负责相应河道“河长制”管理过程中河道保洁情况的现场踏看及汇报说明,协助开展河道保洁质量检查和建立河道保洁质量档案,协调、监督相应河道的长效保洁实施工作。

(二)监管协调,严格落实全市河道长效保洁管理措施

对于市、镇、村三级河道“河长制”管理过程中反映的河道保洁死角或不到位的地方,及时与属地“四位一体”长效保洁专管机构联系,督促河道保洁单位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对反映的保洁难点或实际困难,加强与相关部门及属地专管机构的协作配合,共同探索研究、克服困难。同时,除“四位一体”日常督查考核外,市级河道河长制联系人员每月对所负责河道开展一次保洁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属地部门落实整改。

(三)健全机制,完善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考核制度

健全盐官下河和长山河饮用水源河道保洁作业质量标准及考核办法,组织人员分别以每月4次和20次的频率对盐官下河和长山河饮用水源河道保洁实施专项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与保洁资金结算挂钩。

同时,建立饮用水源保护区长效保洁专项考核制度,对饮用水源保护区长效保洁实施月查季考,组织人员以每月1次的频率对水源保护区内的村庄、河道、道路的环境卫生状况进行专项检查。将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环境卫生纳入“四位一体”季度考核必检区域实施重点督查,专项通报,并根据考核结果向所在镇(街道)拨付水源保护区长效保洁“以奖代补”资金。

(四)积极调研,加快推进河道保洁提效工程

以城乡环境卫生“双百双提”工程为重要载体,积极研究河道保洁作业新方法,构建“集中拦截打捞为主,船只机动保洁为辅”的河道保洁新模式,首先在市区河道开展试点,选择市区上游河道合适位置设置固定式垃圾拦截设施,建设河道垃圾上岸设施,加强拦截设施处的打捞管理,提高保洁作业效率。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及时总结完善,在饮用水源河道保洁中推行,全面提高市区及饮用水源河道保洁效率。

督促属地继续开展农村河道长效保洁拦截设施建设工作。由属地负责,根据《市河道长效保洁拦截设施设置方案》要求,协助河长督促相关属地结合原有进度,继续完成全市市级及以上河道与镇村级河道接口处及镇(街道)交界河道分界处的河道拦截设施设置工作,减少河水流动造成的漂浮物和水生植物流动污染,并加强拦截部位的清理打捞工作,强化属地保洁管理责任。鼓励有条件的镇(街道)建设或租用河道垃圾上岸设施,选择合适地点参照市区试点经验对市级通航河道尝试实施拦截打捞,进一步提高河道保洁效率。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市河道推行“河长制”管理是市委、市政府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要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职工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以认真的工作态度、全面的工作措施、完善的工作制度投入到配合“河长制”管理保洁工作中去。

第8篇:河长制工作方案范文

今年以来,水利系统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精心组织,统筹抓好工程建设、防汛防旱、水资源管理、水环境提升和行业监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现将有关工作简要总结如下:

(一)以高度的使命担当,切实推进水利工作

1、水利建设。(1)洼地治理项目。加快实施2019年度工程,拆建黄沙港沿线闸站35座,整治潮河6公里、拆建闸站3座,整治杨家河2.3公里,水下土建部分、闸门水泵安装调试、水下工程全部通过验收,并开坝放水;河道疏浚完成土方30%。提前谋划2020年度工程。县城越河芦沟河段工程完成招标图设计,编制招标文件和预算;各专项部门组织前期现场查勘、预算编制和财政评审。(2)中小河流重点县工程。冈西项目区综合整治河道15条,疏浚河道62.83公里、土方82.06万方;岸坡整治9.64公里,其中格宾石笼网档墙2.16公里,连锁块护坡2.3公里,砌石护岸5.18公里;岸坡植物防护41207平方米;拆建西冈河灌排结合站1座。建阳项目区4月29日开标,概算投资3000万元,已完成工程量35%。(3)农村河道疏浚工程。根据农村河道“十三五”轮浚规划以及村庄河塘专项整治方案,疏浚整治村庄河塘227条200万方,高质量完成了省市下达的任务。(4)圩堤加修工程。加修加固不达标圩堤39公里,加修土方47万方。利用上级专项资金对病险闸站进行维修养护,有效保障汛期安全。

2、防汛防旱。扎实开展汛前检查。2月12日,县防指按照“查严、查细、查实”要求,对各类工程和非工程措施开展拉网式排查。在各镇区、街道、和部门自查的基础上,局领导班子带队,分成5个督查组,重点督办隐患整改,督查操作技能培训、闸门试开试关、泵站试运行情况,督查不达标圩堤加固除险,5月10日前能整改的全部整改到位,一时无法加固除险的,迅速落实预案及应急措施。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及时调整指挥部成员,召开全县防汛防旱工作会议,签订责任状,在《建湖日报》公布责任人名单,从严落实防汛防旱责任。认真编制应急预案。按照“建重于防、防重于抢、抢重于救”的防汛方针,结合往年暴露的新问题,对《建湖县防洪预案》《建湖县抗旱预案》《建湖县防御台风预案》《建湖县城防洪预案》《建湖县城市供水应急预案》《建湖县饮用水源地污染应急调度预案》等六个预案进行修订,进一步提高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根据省市要求,编制《建湖县城超标洪水预案》《建湖县滞洪圩区应急预案》,送省厅审批,随时应对汛情旱情。从6月1日起,县防办、各镇区严格坚持全天候防汛值班带班制度。夏插前期,我县降雨偏少、外河水位下降,从6月8日降至0.6米以下,6月12日达到今年最低水位0.28米。县防指及时组织缺水地区二级翻水,水稻栽插用水得到有效保障。6月9日我县入梅,比常年偏早10天左右,12、17日全县普降大到暴雨,至6月24日累计雨量为198.6㎜,外河水位迅速上涨,上游及县城水位一度超警戒,大部分地区关闸排涝,水位降至警戒线以下,全县生产生活秩序正常。

3、水资源管理。认真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支撑能力不断增强。上半年预计用水量2.2亿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为83.4立方米,市局检查后给予了充分肯定。巩固水源地达标建设成果。加强节约用水管理,推广节水新技术和节水型器具,指导企业加强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实施自来水管网改造、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建设,完成申报材料和高清视频,创建部级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工作稳步推进,以县政府名义向省厅创建申请。加强地下水管控。根据《建湖县地下水压采方案》《建湖县深井处置方案》,封填深井27眼,完成全部地下水压采任务。与省水文盐城分局签订23眼监测井技术服务项目,确保做到及时检测并上报数据。按程序审批地热井取水项目,帮助九龙口旅游度假区向省水利厅提出地热井探采结合预申请。规范取水许可。坚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严格依法治水“两手抓”,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履行取水审批手续,按时完成取水许可等水资源管理数据信息系统录入工作,录入率达90%以上。截止目前,我县取水许可证保有量为107个。从去年11月开始,开展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坚持依法规范,切实加强取用水管理,着力提高取水工程(设施)和水资源管理水平。

4、生态河道。4月份,对上年度重点打造的44条生态河道,组织逐条现场察看,查漏补缺,交办问题,要求各镇区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回头看”,及时落实整改方案,落实长效管护措施和管护责任,巩固生态河道建设成果,确保每条打造的河道全部达到标准。2020年原计划建设生态河道13条,其中大港河、徐王中心河、西冈河等冈西镇7条河道,依托中小河流重点县项目,完成了河道疏浚的护岸建设,正在植树种草;另外6条位于建阳项目区,完成招投标工作,施工单位正在进场施工,年底前完成河道整治任务,明年开春栽植绿化。截至目前19条生态河道建设已完成。根据市委、市政府增加生态河道建设任务的要求,我县自我加压,各镇区增报1-2条以上具备打造条件的河道进行生态提升,今年生态河道建设达到33条,原计划3年打造生态示范河道69条,通过加大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力争3年打造生态示范河道100条,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5、河长制工作。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各级河长、湖长、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完成省市县三级河长湖长巡河治河服务工作,全面推广利用河长制APP巡河治河,全面更新全县五级河长湖长公示牌。开展河湖“两违”整治行动,在各镇(街道、区)上报的基础上,组织人员逐一现场排查,确定问题发生地点时间规模及解决难易程度,形成第一批41个问题,及时交办整改,通榆河学滩村公墓、通达船厂、射阳湖建阳镇违建用房等问题提前完成整治任务。开展农村黑臭河道整治。明确整治责任,列出垃圾水草清理、清淤疏浚等具体整治任务及时间节点,建立进度月报制度,针对进度滞后镇(街道、区)重点督查,13条黑臭河道已整治过半。

6、改革监管。加快农业水价综合改革,6月底,县级验收工作全部完成。成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办公场所、人员及工作职责全部落实到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压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聘请第三方,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上半年未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认真落实《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规程》等文件精神,加强质量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对县水利部门组建的项目法人工程质量监督基本达到全覆盖。集中力量,对重点工程实行全程现场跟踪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监督整改,为工程顺利实施提供了质量保证。加强湖泊湖荡管理。探索实施湖区网络化管理,联合涉湖五镇,运用APP对湖泊湖荡进行常态化巡查,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通榆河等骨干河道运行管理,适时补植绿化、加固堤防,确保防洪安全。

(二)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切实深化从严治党

强化纪律规矩。局党委中心组坚持定期集中学习制度,认真抓好机关和基层支部党日活动,组织上好专题党课,讲纪律规定,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守底线,把好关口,时刻绷紧廉政之弦。组织党员干部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和廉政教育基地,召开510警示教育大会。要求大家时刻牢记党的宗旨,牢记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有关规定。局党委重申规定,局机关和各单位一律不准参与水利工程建设,所有项目全部实行招投标,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及其直系亲属一律不准投资投股水利工程项目。对机关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重要工作制度进行回头看,经过修改完善后敦促大家共同遵守、互相监督,建立全方位的管控体系,扎紧制度笼子,发挥制度效能。局党委成立两个小组,专门检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一旦发现问题,坚决一查到底,运用执纪武器,推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强化作风效能整治。开展系列活动和专项行动,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化风成俗,实现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做到“四治四强”:治慵强担当。以提升执行力为发力点和落脚点,培育办事雷厉风行、令行禁止的习惯,确保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治懒强服务。对群众和企业反映的问题,高效快捷“立即办”;对基层单位反映的问题,迎难而上“主动办”;对重大问题或突出问题,深入实际“上门办”,不断提升机关服务力。治怠强纪律。着力提升机关公信力,强化压力传导,认真对照服务承诺,形成“说了定、定了干、干必成、成必优”的工作纪律,不让承诺打白条。

强化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学深悟透关于扫黑除恶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纳入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党委中心组和各基层支部多次组织专题学习,自上而下开展谈话活动,教育引导各层各级从更高的政治站位认识和把握专项斗争,切实排查解决认识不深、动作迟缓、成效不明显等问题,真正把专项斗争当作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牢。局党委多次研究部署“回头看”,提出具体细化的工作要求。认真排查分析存在问题,特别对前一阶段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认真剖析,查找不足,制定深化整改、完善提高的具体措施方案,推动水利系统“回头看”和问题整改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始终把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专项斗争“回头看”的重要导向,听取最基层群众的反映和呼声,群众满意度达98%以上。

(三)以高度的责任意识,切实抓好疫情防控

树立大局观念。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作为阶段性最重要工作来抓,把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要求落到实处。健全组织体系,恪守部门职责,完善工作机制,严密打好阻击战。广大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自觉佩戴党徽,主动亮明身份,带头站在防控斗争第一线,带头发扬无私无畏精神,带头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带头落实防控措施,带头顾全大局,带头坚守岗位。水利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胜利。

落实防控措施。根据“非必须,不举行;可推迟,即推迟”的原则,对存在交叉感染风险的人员聚集性活动一律停办,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渠道。各单位看好自己人、守好自己门,同时配合做好疫情高发地区往来人员的排查追踪和管控,及时报告情况。所有上班和外出人员,全部佩戴口罩等必要的防护工具,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切实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对办公区域做好清洁、消毒、通风工作。加强人员进出管理,无关人员禁止出入办公场所。严格执行报备制度,杜绝接触传染源,确保水利系统人员自身安全。

加强巡查值守。深入社区街道,开展科普宣传,增强市民防护意识。局机关和各单位加强值班应急力量和在岗工作力量,随时待命,全力以赴,有效应对各种突发情况。认真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值班值守,确保24小时信息畅通。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加强教育引导,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最大限度减少出入公共场所,最大限度减少聚会活动,各项防控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及时组织复工。从2月中旬起,在继续扎实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统筹组织水利工程复工开工。复工前“四个到位”:责任到位,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将防控责任压实传递到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摸排到位,做到一人一档,形成台帐资料;物资到位,购齐备足口罩、手套、消毒剂、体温枪等必需物资;宣传到位,组织复工人员培训学习,作出守规承诺,张贴悬挂标语,增强人人自觉防控意识。复工后“四个严格”:严格实名制考勤制度,参建人员一律凭身份证和有关证明进入工地;严格人员检查措施,实施封闭式管理;严格生活后勤管理,保障食品安全;严格每日信息报送。对施工现场进行全程跟踪监督,确保不发生安全和质量事故。

下半年,将围绕全年工作目标,加快推进各项工作。

1、继续推进重大项目。全力推进洼地治理工程。2020年9月至2021年8月,整治县城越河(芦沟河、尤沟河)13.3公里,开挖土方210万方,拆建闸35座,拆建桥梁4座,完成投资约6.5亿元。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工程建阳项目区,整治河道14条、39.93公里、61.78万方,生态护坡11.84公里,建设水系连通建筑物5座,完成投资3000万元。充分发挥水利部门对水务工作的督促指导,全部完成省水利厅农水管网改造项目50公里,确保县域东部供水安全。

2、继续推进水安全保障。严格按照防汛工作责任制要求,督促防汛工作行政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做好应对特大洪涝灾害的思想准备和组织准备。对防汛重点地段、险工患段、病险闸站,督促所在镇(街道、区)和县城防洪责任单位,落实各项应急措施,明确专人防守,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险情。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制度,及时雨情、水情预警信息,保持防汛信息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当好领导决策参谋助手。

3、继续推进水环境整治。坚持高目标、高标准,打好生态河道提升攻坚战,对新增的生态河道建设任务,抓紧制订实施方案,项目、资金全部落实到位,确保今年完成33条生态河道建设任务。对列入整治的13条黑臭河道,注重抓源头、抓根治、抓巩固,确保取得突破性成效。以推进深化河湖长制为抓手,优化服务指导,当好参谋助手,推动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职,形成上下联动、克难攻坚的工作合力。协助各级河湖长熟练使用APP巡河、巡湖,充分利用遥感监测、无人机巡查等手段,强化科技支撑,提升巡河、巡湖工作信息化、精细化水平。以推进专项整治为重点,深入排查梳理我县河湖“两违三乱”问题,及时交办,落实整改,边查边改,动态管理,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河湖问题整治任务。

4、继续推进行业监管。围绕省市考核目标,加强巡查检查,巩固西塘河、戛粮河水源地整治成果,联合相关部门抓紧办理通榆河取水口注销手续。以申报创建部级节水型社会达标县为契机,推进建设节水型企业,控制供水管网漏损,加强再生水利用,全县新创建节水型载体10家,GDP用水量控制在80立方米/万元以下。按照协会运行、计量设施安装、水价核定、水权发放、协商定价、水费收缴、设施管护、专业维修等“八个到位”的要求,加快推进水价综合改革,确保通过省市验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所在地水利站的监管责任,切实加强水土保持监管工作。坚持建管并重,社会化和专业化相结合,强化长效管护措施,确保水利工程效益长久发挥。

第9篇:河长制工作方案范文

2018年7月10日至7月25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第一督察组进驻我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10月18日向我市正式反馈了督察意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最严格的标准、最有力的措施抓好整改落实。截至2019年11月末,46项整改任务已全面启动,34项任务已完成或基本完成,其他任务正在有序推进,督察问题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完成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狠抓反馈问题整改

一是坚持高位推进,把督察整改作为“第一任务”。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由书记和市长为双组长的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整改,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专题会和全市整改动员部署会、推进会、调度会,对督察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福春书记和灵计市长亲自部署、亲自调度,对整改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深入一线调研督导,全力推进问题整改。市委、市政府建立了市委常委包保各县(市)区,市政府领导包保各行业部门的包保制度,定期对整改工作调研督办,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市人大、市政协领导同志也积极参与和协助推进生态环保工作。各地各部门成立了相应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亲自上阵,全市上下形成了党政同责、齐力整改的良好氛围,为整改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锁定问题清单,把反馈意见作为“第一靶向”。四平市坚持从省级督察反馈的问题出发,瞄准靶向,精准发力,全力做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针对督察反馈意见,细化梳理出4个方面、15类、46项整改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5个县(市)区和38个部门,层层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优化了“三本账、四个清单”管理模式,将督察问题信访案件拉条挂账,强化实地核查和专项督查。对督察整改问题实行台账式动态管理,积极开展环保督察期间群众反映问题“回头看”,坚决杜绝“一刀切”,确保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案件“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省级督察交办的435件信访案件现已整改完成430件。

三是盯紧两个责任,把落实责任作为“第一目标”。市委、市政府结合机构改革情况,及时对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调整,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先后出台了《四平市综合考评实施办法》《四平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办法》《〈四平市河长制市级会议制度〉等七项河长制配套制度的通知》《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和《深入推进辽河流域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等多项规范性文件,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日常考核。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职责,印发《四平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开展了伊通满族自治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试点工作。我市还编制印发任务清单、问题清单和项目清单,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强力推进整改工作。

(二)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一是严格落实市领导包保制度。为确保市领导包保制度有效落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四平市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局领导包保方案》,由市生态环境局各局领导牵头,生态环境作风调研指导组组织精干力量成立五个工作组,配合做好工作对接、资料收集、综合协调等工作,确保市领导“双包保”制度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二是加强督察整改人员配备。经四平市委研究决定,由市委组织部在全市范围内择优抽调十名后备干部和硕博研究生借调到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两年,组成市生态环境作风调研指导组,专职从事督察整改工作,大幅提升了对我市各项整改任务的实地检查频次和覆盖范围,对我市督察整改工作的跟踪问效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三是开展专项督查。6月上旬,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和生态环境作风调研指导组组成3个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共检查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问题21个,信访案件207件,现场检查点位528处。对各地各相关部门分别列出了生态环保专项督查问题清单,下发通报,并对90余个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建议,进一步促进全市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形成“严实深细”的工作作风,有效推动各地各部门整改工作落实。

四是开展市级督查。为推动各地切实落实整改工作属地责任,拓展和延伸中央、省环保督察整改成效,我市于8月中旬开展了为期10天的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督查。此次督查由五名副市级领导带队,分为五组分别进驻五个县(市)区和两个开发区,并设立有奖举报电话和专用邮箱。通过听取汇报、调阅资料、个别谈话、受理举报、现场督查等方式,参照省级督察模式开展工作。共调阅资料748份,个别谈话75人,受理群众来电来信十批次203件信访案件,下达责令改正30家,停产1家,关停取缔2家。实地检查1026个点位,发现问题231个,下发督办函51份。对各级督察整改问题及生态环境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核实。10月下旬,各督查组正式向各地反馈,要求各地制定整改方案同步推进整改,做到了既查点又查面、既查标又查本、既督政又督企,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效。

(三)强化考核,严肃追责问责

四平市着力加强督察整改工作的制度建设,将各级环保督察整改完成情况纳入全市督查考评体系,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为切实推进整改工作,实施提示、预警、督办、约谈、问责“五步工作机制”,建立了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定期调度、督导工作机制,推动督察整改工作落实、责任落地。2019年已下发提示函、预警函和督办函105份,并对整改推进不力的县区领导进行了约谈,督促整改问题加快落实。中央环保督察以来,全市共追责问责252人次,特别是对省级督察反馈问题,已追责问责38人,树立起了求真务实、履职尽责、主动作为的督察整改工作导向,坚决杜绝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和拖延整改。

(四)聚焦重点难点问题,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全市上下坚持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标志性战役为载体,聚焦水、气、生态等重点难点问题,狠抓环保督察整改落实。

一是扎实推进碧水保卫战。围绕“两方案一规划”,制定下发《四平市重点流域劣五类水体专项治理和水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0年)》和《四平市2019年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目前,完成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流转土地1.22万公顷,建成河流两岸保护带1903.25公顷。深入推进61个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建设,现完工51个,在建10个。四平市、梨树县、伊通满族自治县、双辽市4座污水处理厂升级扩建工程,城市污水处理能力由15.5万吨/日提升至26.5万吨/日,出水全部达到一级A标准;郭家店镇、孤家子镇等5个重点乡镇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污水处理能力达到4.66万吨/日;9个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基本完成,新建污水收集管网约120.5公里。南、北河截流干管已完成36公里,建成区排水管网长度301公里,已完成雨污分流改造66公里;市区累计改造海绵城市老旧小区117个,40个自备水源小区全部改造完成。持续开展清河行动,各级河长累计巡河12万余次,全市共清理河道垃圾7.51万立方米,其中辽河流域6.02万立方米。强化畜禽粪污监管,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1%,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完成高效灌溉农田4.4万亩。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积极深化“走遍四平”工作,完成铁东120万立存量垃圾无害化处理,铁西112万立存量垃圾完成筛分。强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成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站34个,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710个,改造农村厕所1.3万户。全市755个行政村基本实现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村屯全覆盖。2019年1-11月份,东辽河四双大桥、招苏台河六家子断面平均水质均为四类,条子河林家断面为五类,西辽河金宝屯断面扣除上游来水超标影响后达到四类,伊通河星光断面扣除伊通河整治清淤影响后达到三类,达到考核要求;二龙山水库、下三台水库、山门水库3个饮用水水源水质稳定达到三类。今年1-3季度,东辽河、招苏台河、条子河、西辽河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指数分别下降73.97%、68.17%、55.82%,改善幅度连续3个季度位居全国第一。

二是纵深推进蓝天保卫战。深入落实我市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制定下发《四平市工业炉窑整治实施方案》和《四平市落实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加强煤烟型污染整治,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57台,47台20蒸吨及以上锅炉完成升级改造,30万千瓦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启动了柴油车黑烟抓拍系统建设;开展了“两清单、一规划”编制工作;加强“散乱污”企业整治,依法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26家;强化建筑施工和道路扬尘管控,市区主要街路机扫洒水达到100%;强化秸秆禁烧管控,划分5647个秸秆禁烧网格单元,确定8827名各级责任人;对我市重污染天气预案进行了修订,严格落实13家供暖企业错峰起炉、4家水泥企业差异化错峰生产等措施,并对重点企业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1-11月空气优良天数264天,同比减少1天,重污染天数5天,同比增加5天,PM2.5浓度均值为36μg/m3,同比减少2μg/m3。

三是全面启动黑土地保卫战。加快推进黑土地保护利用工程建设。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292万亩,新增测土配方施肥面积80万亩。全面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完成69个地块的用地信息数据采集和质控工作。持续开展“清废行动”,规范固体废物存贮、处置与管理,市、县、乡、村医疗废物处置率达到100%。铁西区112万立方米存量陈腐垃圾筛分项目已全部完成垃圾筛分全部。我市192家加油站、755个地下油罐,除2家因拆迁和改造外,其余已全部完成改造。

四是深入开展青山、草原湿地保卫战。坚持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同步发力,深入开展造林绿化,完成河边、路边、村边、城市周边“四边”植树7421.6公顷,累计投入4225万元、植树4343.3万株。集中开展矿山整治,拆除118家证照不全的采矿企业生产设备,完成矿山复绿189.1公顷,一举解决了存在近50年的矿山无序开采乱象。强化水源涵养保护,完成5个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专项整治,拆除二龙山、下三台、山门水库水源地保护区违建53处,安装围栏21043米,修复拆除违建后裸露地面4.7万平方米,生态放流鱼苗45万尾。全市退耕还河土地面积9062公顷,开挖边沟约1000公里,安装围栏364公里,建设河流两岸保护带1903公顷,完成条子河、招苏台河水源涵养林417.6公顷。我市林木绿化率达22%,城市绿化覆盖率达39%。2019年被全国绿化委员会授予“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荣誉称号。

(五)改善能源结构,推动经济绿色转型

推进“多规合一”,加快能源结构调整,积极抓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大力发展以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生物质发电为代表的新能源产业。积极推进生物质燃料建设,全市建成及在建秸秆成型燃料加工项目9个,建成后预计年产25.8万吨秸秆成型燃料。保证天然气供应,天然气使用量逐年提高,2019年天然气用气量预计达到5300万立方米。

(六)强化铁腕执法,实施管家式服务。

严格落实新《环保法》及4个配套办法,强化司法联动,建立网格化、全覆盖监督体系,开展多项专项行动,持续强化环境监管,不断强化服务举措,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和服务水平。

一是强化监管铁腕治污。制定了辖区生态环境监管事权划分意见、行政处罚案件查办制度、环境信访举报工作制度等,出台了有奖举报办法,建立举报平台。截至目前,检查企业2100余家/次,受理信访举报411件,办结400件。立案63起,查封扣押3家,限停产6家,移送拘留9起,罚款761.07万元。

二是实行管家式服务。加快优化分级审批管理,有效落实取消环评资质法律要求。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信息系统与政务大厅“一窗受理”平台对接,实现网上材料申报和“不见面”审批;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加大部门间联合检查力度,不断减轻企业负担,共核发9个行业72个排污许可证;提供技术服务,今年以来,聘请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50余人次进行现场指导,解决技术问题20余项。

(七)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围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的主题,聚焦以蓝天保卫战为重点的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工作,开展环境日宣传,并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开辟随手拍、生态环保整治进行时、热点聚焦等专栏宣传报道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情况,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共同保护生态环境。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市督察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距离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还存在很大差距,四平市整改任务进展还需要进一步加快,整改质量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形势还比较严峻。在环境质量方面,东辽河、西辽河、招苏台河、条子河水质还未实现稳定长期达标,受极端天气等因素影响,水质易出现反弹。空气质量方面,“散乱污”企业整治、秸秆禁烧、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扬尘管控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城市污水管网还不完善,雨污合流制排水管线占比仍然很高,由于资金困难,污水处理运营难度大。在农村人居环境方面,生活垃圾、畜禽养殖粪污、农业种植污染普遍存在。在能力建设方面,基层监管能力薄弱,普遍缺少环境监测、监察执法专业人才和设施,综合执法能力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导致出现监管空白。

三、下步工作打算

我市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和绿色发展,尽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全面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一)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督察整改任务。高度聚焦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信访案件,算清楚整改任务账、举一反三账、长效机制账,明确整改目标清单、措施清单、时限清单和责任清单,对标整改、对表落实,推动剩余各级环保督察反馈案件和问题清仓归零。

(二)聚焦重点问题,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实施《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深入实施蓝天、碧水、黑土地、青山草原湿地保卫战,重点解决辽河流域水污染严重、大气不稳定达标等问题,努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美丽四平建设。

(三)严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加快建立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切实提升治理能力。

附件:四平市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四平市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一些领导干部政治意识不强、环保意识不强,对生态文明思想研究学习不深入,掌握不全面、不系统、不到位。在谈到环境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时,总是归结为生态缺水、队伍缺人、财政缺钱等客观原因,缺少主动解决问题、主动担当作为的精神。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1.市政府高度重视督察整改工作,召开了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部署会、调度会、整改推进会议等80余次会议推进各项督察工作整改落实,召开的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中20余次涉及督察整改工作。

2.生态委更名为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调整部分成员单位,制定下发问题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明确整改任务和责任。召开4次领导小组会议,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国家、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今年重点工作任务。

3.将生态文明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培训计划。市委组织部制定了《十三五期间第二期市管干部进修班学员手册》,设立“生态文明思想”为课题的专题培训课程。在市管领导干部进修班课程中,由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专题讲授生态文明思想。四平市于2019年3月印发《关于2019年全市干部理论学习的安排意见》(四宣联发〔2019〕2号),明确要求专题学习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等内容。

4.严格执行《四平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措施不到位、整改效果不明显的,采取提示、预警、督办、约谈、问责等措施压紧压实责任,2019年共下发预警、督办函105份,对3个地区进行约谈,今年以来生态环境方面问责32人(不含第一形态)。

5.制定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下发了《进一步落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任务责任清单》,纵深推进蓝天、碧水、黑土地、青山草原湿地保卫战,开展秋冬季百日攻坚,重点解决辽河流域水污染严重、大气不稳定达标等问题,努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市、县(区)两级党政环境保护职责不够明确,部分领导干部对分管领域的环保职责不够清楚,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压力传导层层递减。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1.生态委更名为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调整部分成员单位,制定下发问题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明确整改任务和责任。召开4次领导小组会议,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国家、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今年重点工作任务。

2.积极推动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按照《指导意见》要求率先开展市级执法队伍改革,实行“局队合一”管理体制。四平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经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3.市政府与各县(市)区签订了2019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制定印发了《2019年度生态环境目标责任制考评细则》,拟于2020年1月至3月对各地进行考核。

4.印发了《2019年度督察考评实施方案》,设置了能源节约、辽河流域综合整治、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水污染防治的方面指标,指标权重不低于22%,并强化常态化跟踪考评。同时,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市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和季度考核之中,并在干部提拔任职前征求市生态环境部门意见。

5.加大核查力度,组织开展了专项督查和市级督查工作。对3次督察反馈的问题和信访案件组织了督查。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实施五步工作机制,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措施不到位、整改效果不明显的,采取提示、预警、督办、约谈、问责等措施压紧压实责任,2019年共下发预警、督办函105份,对3个地区进行约谈,今年以来生态环境方面问责32人(不含第一形态)。

三、一些县区和部门在向督察组提供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报告中,讲成绩头头是道,洋洋洒洒几千字,谈问题却避重就轻,只有区区三五行字,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报喜不报忧,导致市委主要领导不能完全了解和掌握真实情况。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1.市督改办定期调度全市督察整改问题整改情况,形成通报,报书记、市长和各市级领导,2018年共印发7期督察整改通报,2019年已印发6期生态环保督察通报,实施双周调度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完成情况。

2.四平市人民政府在2019年3月四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由副市长王有利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情况。

3.印发《四平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开展了伊通满族自治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试点工作。

4.对重大生态环境问题信息公开,《四平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四平市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重大事项已与全省同步公示公开。

5.对生态环境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工作,8月份开展的市级督查,参照省级督察模式,设立有奖举报电话和专用邮箱,通过调阅资料、个别谈话、受理举报、现场核查等方式,开创了我市生态环保整改工作的先例。实地检查1026个点位,发现问题231个,已完成155个,受理群众来电来信10批次203件。持续传导压力,有力推动了整改工作。

四、个别部门履职不到位。一些领导干部对整改问题责任、进度、措施研究不够不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没有得到真正落实,有些部门整改任务完成不好。市住建局在对承担的第21项整改任务,辽河流域内生活垃圾污染严重的问题上,缺乏认真研究,只围绕河道问题写整改措施,导致整改措施缩水、偏题,整改成效不明显。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制定了《四平市农村生活垃圾整县推进工作实施方案》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标准及规程》,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通知》。整治成果通过省住建厅、省文明办联合检查组的检查验收,达到全市90%以上行政村的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工作目标。

2.截止目前,全市共建有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710个,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站14个,乡镇垃圾集中收集转运点13个,配备垃圾箱(池)92714个、垃圾收集转运车651辆、配备保洁人员4609人,已有748个行政村的生活垃圾得到了有效治理,覆盖率达到97.65%。梨树县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806处,双辽市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7处,并已在《国家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信息系统》中申请销号。

五、市执法局在承担的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问题整改任务中,未按时间节点要求对问题排查到位,未建立问题清单,导致全市积存渗滤液底数不清,整治措施没有针对性,整改效果难以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

1.市执法局对全市垃圾渗滤液进行了排查,建立了清单,并按月调度各地垃圾渗滤液处理情况。

2.2019年3月26日经梨树县环保局批复,将渗滤液在厂区初步处置后运送至梨树县污水处理厂。现日处理量为40吨左右。截至11月末已处理积存渗滤液9920吨。

3.双辽垃圾填埋场已完成A、B两区的防渗漏处理,并将原有渗滤液封存在导排管内,同时投资799.8万元建设日处理能力100吨的集装箱式两级DTRO渗滤液处理项目,目前A、B两区建设基本完成,实现封场,新建C区防渗已建设完毕,拟作为应急填埋场。

4.伊通满族自治县将生活垃圾送至辽源天楹垃圾焚烧厂进行处理,现有垃圾场进行深土覆盖,做封场处理。垃圾渗滤液采用二级RO膜反渗透工艺,日处理能力100吨,做到日产日清。

六、市林业局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应承担的毁林整改任务推进不够,中央环保督察期间交办的2370项、3994项信访案件整改不到位,仍有部分林地未还林。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伊通满族自治县2370号案件已完成相关案件处罚,并于2018年底完成了相关林地恢复工作。

2.梨树县3994号案件已完成相关林地还林工作,并对成活率不高的地块进行了补植。

3.市林业局对相关涉及毁林的信访案件开展了“回头看”自查,对各地还林工作进行指导,明确林地属性,并对还林进展缓慢的地区进行督促。

七、市农委在承担的第20项整改任务中,尚未建立健全畜禽类污染资源化利用工作长效机制。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制定《四平市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方案》《四平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草原生态保护的长效工作机制》。

2.加大对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检查指导力度,督导各地因地制宜推进固体粪便堆肥利用、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有机肥生产加工利用等模式,强化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指导和服务。截至2019年10月末,全市各地共排查出畜禽规模养殖场655个,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6%。梨树县、伊通满族自治县、双辽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分别为96%、100%、95%。

3.加强督导调度,建立和完善信息互通机制,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和查处畜禽养殖污染环境行为,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结合四平市生态环境督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组织三个督查组,对全市规模化养殖户进行排查,发现问题立整立改。

八、整改方案体系不够完善。市级整改方案中的整改任务第一项“站位不高、认识不够”的问题没有分解落实到各相关部门,致使市直部门在政治站位不高、缺少清醒认识、责任意识不强、不狠抓落实等方面,无法有针对性的进行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已经完成整改。

1.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完善部门整改方案,将第一项“站位不高、认识不够”的问题加入到本部门的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中,并向市整改领导小组报备。

2.已完成《四平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并向省督察整改领导小组报备。

3.对整改完成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对整改方案进行了审核并提出相应修改意见,对整改方案不符合要求的地区和部门要求重新细化整改措施。

九、四平市公安局整改方案中的“21字整改措施” 内容空洞,泛泛而谈,操作性不强。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市公安局重新修改完善了整改方案。

2.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结反馈程序。对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案件,不予立案的及时书面通知移送单位,立案、起诉的将办理情况定期反馈移送单位。

3.与畜牧部门建立执法联动机制,开展破坏草原案件联合执法工作。

十、四平市发改委整改方案中的“一句话整改措施”,内容空洞,泛泛而谈,操作性不强。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重新完善了整改方案。深化细化整改方案,重新总结切实有效、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形成新的整改方案上报四平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市发改委提高认识,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生态环保工作。

十一、整改销号存在薄弱环节。整改方案中任务第1项,现有制度并没有充分体现出“一票否决”制度,且缺乏加大县域考核等生态环境保护权重的具体内容,各县(区)均缺少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考核的具体内容,以及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奖惩依据的文件及公示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大多数部门已经自主验收销号,并且进行网站公示。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市委组织部已责成各县(市)区补充完善“一票否决”制度,目前各地已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本地区绩效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考核制度中。

2.印发了《2019年度督察考评实施方案》,设置了能源节约、辽河流域综合整治、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水污染防治的方面指标,指标权重不低于22%,并强化常态化跟踪考评。同时,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市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和季度考核之中,并在干部提拔任职前征求市生态环境部门意见。

3.制定并下发《四平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了整改问题和交办案件自查,严格执行销号工作程序,补充完善材料,完成整改的及时销号。

十二、整改方案中任务第2项,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半年、政府常务会和部门党组每季度研究解决生态环境问题,但各部门上交的销号材料中部分部门未提供会议记录,还有部分提供会议记录的部门未按照要求每季度召开会议,而且有的会议记录根本与生态环境问题无关,这种情况下就申请销号,在网站上公示证明整改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1.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内容,定期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2.组织开展了整改问题和交办案件自查,按照《四平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严格执行销号工作程序,补充完善材料,各地各部门对反馈问题开展了自查,对不满足要求的重新组织销号。

3.各地各部门上报整改销号时,严格执行销号工作程序,加大现场核查力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十三、存在拖延整改问题。四平市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在石岭镇哈福村砍伐树木修建院墙和道路案件,四平市林业局于2017年9月20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并限期3个月恢复原状。但直至督察组进驻,该企业仍未缴纳罚款,未拆除违法修建的院墙,未对破坏林地进行恢复,存在拖延整改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相关违建院墙已拆除,并对相关地块进行了植被恢复。

2.该企业已于2019年4月上缴了罚款。

十四、存在拖延整改问题。中央环保督察进驻期间交办的第2346号、5682号群众举报案件中反映,梨树县十家堡镇多处林地被违规占用修建山庄、水库等问题,现场检查发现违规建筑尚未拆除,违法占用林地尚未恢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2018年8月26日至9月18日,梨树县十家堡镇对上述地块进行了集中清理及林地平整作业,现已全面完成清理平整任务,达到恢复植被林业用地条件并于2018年底完成了植被恢复工作。

2.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了森林资源林地管理,加强日常监管巡查,进一步规范林地管理。

3.对相关的案件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十五、存在拖延整改问题。铁东区山门镇龙王村非法采石案件公示的整改方案为要求采石场拆除生产设备,恢复林地植被。实际上金鼎矿业采石场现场设备均未拆除,剩余砂石未清理,林地植被并未恢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目前,已经完成设备拆除、砂石清理工作。

2.2018年底前已完成植被恢复工作。

十六、存在敷衍整改问题。第1778号案件反映的垃圾场污染周边环境问题,四平市公开的办理情况为“梨树县孤家子镇将所占地块复原,并已将垃圾运送至指定的垃圾分选厂”。但督察组现场检查垃圾分选厂时发现,该分选厂没有环评手续,不具备处理资质,个别厂房没有地面防渗和顶棚,导致垃圾污染问题不仅没有得到彻底解决,还对土壤造成二次污染隐患。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孤家子中央大街桥西150米处前钱家陈旧垃圾和分选厂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共清运7万方)。

2.在完成的垃圾坑周边进行加装围栏并消毒,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防止出现反弹现象。

十七、举一反三不到位。四平市没有围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和交办的举报投诉案件,深挖根源、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梳理出其他类似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1.2018年10月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百日攻坚,持续推进未完成的整改工作。2019年先后于6月份和9月份印发了《关于开展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回头看”行动的通知》(四环督改〔2019〕19号)、《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四环督改〔2019〕25号),对全市各级环保督察交办的信访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了深入自查和细致梳理,确保整改到位。并对整改完成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

2.为推进问题整改,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相继开展了夏季攻势、打赢蓝天保卫战“一微克”行动、秋冬季百日攻坚等专项行动,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改。

3.建立生态环境投诉举报长效机制。制定下发《四平市生态环境局环境信访举报工作制度(试行)》(四环字〔2019〕94号),对信访举报工作流程进行了规范,形成了信访举报闭环机制。印发了《四平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试行)》(四政办发〔2017〕48号),通过建立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环保、参与环保,并在8月份市级生态环境整改工作督查中设立了有奖热线举报电话,发放举报奖励20余件。

十八、铁西区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缓慢整改任务中,没有对辖区内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污水排污吐口等问题进行自查自纠,整改方案中只有一句“没有铁西区管理范围内的污水处理厂”,就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铁西区党委和政府组织开展辖区内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排污口排查行动,将排查情况逐一建立台账,全力配合市直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十九、长效机制不健全。四平市没有按省委、省政府关于立整立改、建立长效机制的要求,在既要治标也要治本方面,更加重视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机制、制度建设。整改方案里明确列为整改措施的日统计、周通报制度,通报约谈、督办考核制度,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制度多数没有建立健全和实施。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1.我市先后印发出台了《关于印发四平市黑臭水体治理三年攻坚作战的通知》《四平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四平市重点流域劣五类水体专项治理和水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0年)》《四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四平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办法》《四平市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辽河流域退耕还河指导意见》《四平市河长制工作考核问责办法》《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文件,逐步完善相关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建设。

2.市委、市政府建立了市委常委包保各县(市)区,市政府领导包保各行业部门的包保制度,定期对整改工作调研督办,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下发了重点任务清单、项目清单、整改问题清单,深化“四项机制、八项制度”,优化“三本账、四个清单”,进一步明确整改任务,推动整改落到实处。

3.严格督查督办,加大现场核查力度,先后开展专项督查和市级督查,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措施不到位、整改效果不明显的,采取提示、预警、督办、约谈、问责等措施压紧压实责任,2019年共下发预警、督办函105份,对出现逾期情况的地区进行了约谈,今年以来生态环境方面问责32人(不含第一形态)。

4.先后开展了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VOCs排放重点单位专项整治、重金属污染专项整治、消耗臭氧层物质排查、“工业炉窑”排查整治、水源地排查整治行动、危险废物排查整治、噪声污染集中清理、“2019夏季攻势”问题整治、污染防治攻坚“2019秋冬百日会战”专项行动等10余次专项执法检查。截至目前,检查企业2100余家/次,受理信访举报411件,办结400件。立案63起,查封扣押3家,限停产6家,移送拘留9起,罚款761.07万元。

二十、流域水质长期不达标。在近3年来,四平市条子河、招苏台河、西辽河、东辽河、伊通河等主要江河出四平断面水质大多长期超标,条子河林家、招苏台河六家子、西辽河金宝屯断面均呈水质恶化趋势。2016年和2017年四平市均未通过“水十条”省级考核。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整改。

2019年1-11月份,东辽河四双大桥、招苏台河六家子断面平均水质均为四类,条子河林家断面为五类,西辽河金宝屯断面扣除上游来水超标影响后达到四类,伊通河星光断面扣除伊通河整治清淤影响后达到三类,达到考核要求;二龙山水库、下三台水库、山门水库3个饮用水水源水质稳定达到三类。今年1-3季度,东辽河、招苏台河、条子河、西辽河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指数分别下降73.97%、68.17%、55.82%,改善幅度连续3个季度位居全国第一。

1.围绕“两方案一规划”,制定下发《深入推进辽河流域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完成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综合规划的中期评估工作,辽河项目61个,已经全部开工建设,完成51个。

2.制定下发《四平市重点流域劣五类水体专项治理和水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0年)》和《四平市2019年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59个项目,调整至十四五期实施项目1个,完工49个,在建9个。

3.调整黑臭水体整治方案,开展黑臭水体整治。黑臭水体整治包括蔺家河(南河)和红嘴河(北河)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共8个子项目。四平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二期)EPC项目已通过环保验收,投入商业运行。四平市西湖湿地项目已完工,投入使用;南河生态修复工程已完成。生态缓冲带建设完成总面积约14.6万平方米。四平市南河黑臭水体清淤工程已完工,清理淤泥约10万余立方米。南北河截污干管改造工程已完成36公里,2018年已完成创业路、兴达路、太平沟街等道路雨污分流改造12公里任务。2019年文博路、文凯路、烟厂路等多条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持续推进,目前已完成雨污分流改造12公里。

4.深入落实河湖长制度,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清洁整治工作的通知》,积极开展清河行动。开展清河行动,截至目前,四平市各级河长累计巡河12万余次,全市共清理河道垃圾7.51万立方米,其中辽河流域6.02万立方米。

5.针对金宝屯断流问题,我市多次与省厅沟通,并向生态环境部汇报有关情况。

二十一、部分重点治污工程进展缓慢。四平市部分辽河流域“十二五”规划项目进展仍较缓慢,除已完成和终止实施的项目外,继续实施的12个未建成项目中,10个长期处于在建阶段,2个长期处于前期准备阶段。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

1.按照《四平市重点流域劣五类水体专项治理和水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将7个项目进一步调整优化,压实项目内容,优化项目投资,59个项目,调整至十四五期实施项目1个,完工49个,在建9个。

2.实施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三大类61个项目,总投资约49亿元,其中市级财政投入4.22亿元。截至目前已完工51个,在建10个。采取“五步工作机制法”按时调度项目建设进展,督促进展缓慢的项目加快推进。

二十二、《吉林省清洁水体行动计划》中要求2017年10月完成的项目中,梨树县喇嘛甸镇、四棵树乡污水处理工程至今仍未完工,十家堡镇污水处理工程、招苏台河干流和重要支流污染河道清淤疏浚工程仍未开工。要求2018年6月完成的梨树县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工程至今未实施。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整改。

1.梨树县喇嘛甸镇、四棵树乡污水处理工程已建设完成,2018年9月通过环保验收。

2.完成十家堡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全长10公里,现已通水运行。

3.梨树县辽河流域招苏台河河道治理及湿地项目已完成建设,明年春季进行蓄水和绿植工作。

4.梨树县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已建设完成,完成验收。

二十三、伊通县人工湿地工程仍未开工。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新建水闸,副坝前坡及两侧支沟引渠护砌长度275米,坝体前坡采用格宾护垫进行砌护,坝顶铺设砂石路面。重建两侧东、西支洞,并且对上游河道230米清淤整形等。工程建成后范家拦河闸形成34万平方米库区,最大蓄水量达180万立方米。

2.目前已封闭蓄水,对伊通河水起到了围水降解作用。

二十四、条子河达标方案的20个治污项目中,目前仅3个建成,12个在建项目中有2个完成时限为2018年4月的项目仍处于建设起步阶段,5个未开工项目完成时限均为2018年12月。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

1.已对《条子河四平市控制单元水体达标方案》进行了调整,将涉及的20个治污项目调整为17个项目,并按照方案要求有序推进。

2.截至12月,已完成11个项目建设,6个项目在建。项目已投资7.39亿元,市生态环境局定期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调度,并每年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公示整改进展。

二十五、招苏台河达标方案的100个治污项目中,目前仅4个建成,14个在建项目中有7个完成时限为2017年底前,剩余82个均未开工。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

1.梨树县对上述项目进行优化调整,纳入到《吉林省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综合规划(2018-2035》,2020年底前需要建设完成水污染综合整治项目24个,完工21个、在建3个均按照序时进度推进。

2.加强督导调度,县督察办和县辽河办对进展缓慢的项目进行督办。

3.梨树县总投资约14.96亿元,积极争取资金14.96亿元。

二十六、重点工程已建成设施没有及时发挥治污效果。四平市西湖湿地项目从2016年就开始建设,其中投资2000多万元用于污水深度处理的2个4万平方米生物廊道虽已建成,但至今没有投入使用。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西湖湿地项目已于2018年底完成竣工验收,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发挥治污效益。

二十七、十家堡镇接入郭家店镇污水处理厂的管网设施还未建设,虽然孤家子镇污水处理厂已经开工建设,但现场看处于半停工状态,进展十分缓慢,两个镇每天有2500吨生活污水直排。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2018年9月孤家子镇污水处理厂已经通过环保验收,出水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2.完成十家堡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全长10公里,现已通水运行,现十家堡污水排入郭家店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解决了污水直排问题。

二十八、农业面源污染没有得到有效遏制。除上游公主岭来水外,干流和支流仍存在水源涵养与河道生态保护措施薄弱,行洪区内占用河道、农田侵占河滩现象较为普遍。在辽河四双大桥断面明显看到东辽河辽宁一侧已全部实现了退耕还林还草,而我省境内东辽河段全部被农田覆盖,农药化肥等面源污染直接对水体造成污染。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整改。

1.制定出台《四平市关于东辽河退耕还河指导意见》和《四平市河流水系今秋明春造林绿化实施方案》。

2.2019年6月底前已基本完成完成辽河流域内河流两岸保护带建设。完成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流转土地1.22万公顷,建成河流两岸保护带1903.25公顷。

3.全市退耕还河土地面积9062公顷,开挖边沟约1000公里,安装围栏364公里,建设河流两岸保护带1903公顷,完成条子河、招苏台河水源涵养林417.6公顷。

4.市农业部门在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全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入户率、推广覆盖率和化肥利用率提高上已达到标准。2018年和2019年全市化肥和农药使用量持续负增长。

二十九、黑臭水体整治滞后。四平市南河和北河是条子河的上游,也是流经市区的重要景观河流,已被确定为黑臭水体,是条子河污染的主要原因。由于市政污水干管沿南北主河道内铺设,并在南、北河道两侧设置了68个雨污溢流口,每到雨季生活污水被雨水挤压从雨污溢流口直排南北河,7个企事业单位向南北河排放工业和生活污水,年排放污水量约41万吨。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

1.2019年4月将南北河汇合口处的污水管溢流口下移至西湖湿地二号钢坝(10+800)下游。

2.完成南北河截污管线改造工程建设,总长度36公里。

3.开展清河行动,截至目前,四平市各级河长累计巡河12万余次,全市共清理河道垃圾7.51万立方米,其中辽河流域6.02万立方米。

4.调整黑臭水体整治方案,开展黑臭水体整治。2018年已完成创业路、兴达路、太平沟街等道路雨污分流改造12公里任务。2019年文博路、文凯路、烟厂路等多条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持续推进,目前已完成雨污分流改造12公里。

5.按照排污口整治工作要求,68个溢流口全部完成改造,封堵15个,改造53个。7个企事业单位均已完成排污口整治工作。

三十、污水处理厂污泥大量堆存。四平市污水处理厂每年约产生3万吨污泥,目前采取将污泥在厂内加工有机肥进行处置,由于生产的有机肥没有取得许可无法销售,厂内堆集了大量生活污泥无法处置,直接影响到污水处理厂的稳定运行。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将露天堆放的生活污泥和有机营养土运送到生产车间,规范处置。

2.拓展了污泥处置后的有机营养土的销售渠道,污泥销往各地有机肥厂、苗圃花卉基地,实现污泥处置企业良性发展。

3.严格落实污泥全程管理,完善了相关安全生产、接收、销售等制度。市住建局已派人长期驻厂监管并定时检查,确保市污水处理厂持续稳定运行,出水达标排放,污泥规范处置。

三十一、部分“水十条”任务至今未完成。江河源头及现状水质达到或优于三类的江河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方案、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都未按规定时间节点出台。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整改。

积极配合省生态环境厅相关部门做好江河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方案、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的制定工作。

三十二、未完成“土地开发利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留足河道、湖泊的管理和保护范围,非法挤占的应在2017年底前退出”的任务。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

1.在完成主要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边沟或围栏设置工作基础上,按照《四平市关于东辽河退耕还河指导意见》《四平市河流水系今秋明春造林绿化实施方案》要求,开展退耕还河工作。

2.已基本完成完成辽河流域内河流两岸保护带建设。完成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流转土地1.22万公顷,建成河流两岸保护带1903.25公顷。

3.全市退耕还河土地面积9062公顷,开挖边沟约1000公里,安装围栏364公里,建设河流两岸保护带1903公顷,完成条子河、招苏台河水源涵养林417.6公顷。

三十三、还有100家加油站内370个地下油罐未完成双层罐更新或防渗池设置。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全市共192家加油站,除2家因拆迁和改造外,所有加油站已基本完成防渗改造。

三十四、大气环境污染不容乐观。四平市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不够理想,城市空气环境质量改善不够明显。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整改。

1.落实《四平市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相继开展打赢蓝天保卫战“一微克”行动、秋冬百日会战等专项行动,启动了柴油车黑烟抓拍系统建设,加强散乱污企业整治,依法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26家;加强煤烟型污染整治,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57台,30万千瓦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落实秸秆禁烧责任,狠抓秸秆管控,秸秆露天焚烧现象明显减少。修订重污染天气预案,市区主要街路机扫洒水率达到100%,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主要街路机扫洒水率达到100%。

2.《四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完成修订,下发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错峰生产措施。

3.定期调度实施进展情况,对实施不力的实行通报、约谈等措施。

三十五、秸秆露天焚烧现象屡禁不止。2018年春季巡查共发现四平地区火点53个,占全省总火点总数的16%,禁烧包保和网格化监管责任没有得到有效的落实。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1.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县(市)区政府年度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项目。

2.深入落实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及政策,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五化”工作。大力推广以秸秆还田、休耕轮作为核心的保护性耕作技术,突出抓好玉米种植“梨树模式”的推广和应用,不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今年我市秸秆总量预计为493万吨,计划综合利用量416万吨。

3.制定了四平市秸秆禁烧区划定及管控方案,实行禁烧区全面禁烧,限烧区有计划烧除政策。强化秸秆禁烧管控,划分5647个秸秆禁烧网格单元,确定8827名各级责任人。

4.每年春秋两季持续开展禁止露天焚烧秸秆专项行动,按照“禁烧区全面禁烧,限烧区有计划合理烧除”的原则,扎实做好秸秆离田和限烧区烧除工作。秸秆露天焚烧高发期间,加大巡查、督导力度。严格执行《吉林省秸秆禁烧量化责任追究办法》,对秸秆禁烧工作不力、秸秆焚烧高发地区的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保持秸秆禁烧工作高压态势。

三十六、餐饮油烟污染问题比较突出。中央环保督察期间餐饮油烟的信访举报案件共54件,此次省级督察期间餐饮油烟的信访举报案件又达到85件,占转办总数435件的19.5%,出现了严重反弹现象,群众反映强烈。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对城区内未安装和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餐饮业进行地毯式检查。持续打击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及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的现象。

2.2019年6月,市执法局牵头对全市涉及油烟噪声扰民信访举报案件进行了回头看,对整改不彻底和出现反弹的案件再次进行整改,确保案件整改到位。同时每年也将针对该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油烟污染问题有效解决。

三十七、个别建筑工地物料堆放未采取遮盖防护措施,土方挖掘未采取降尘措施,道路未实施硬化,运输车辆出入未进行喷淋作业,建筑工地标准化制度落实流于形式,未能做到标本兼治,扬尘污染现象比较普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1.积极开展建筑施工标准化管理建设工作,创建“省级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以项目带动全市建筑工地标准化建设,2018年我市20个项目获得“省级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证书。

2.开展越冬维护专项检查工作,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成立了冬季安全生产、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强化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对工地越冬维护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越冬维护方案和现场围挡进行专项检查,抽查现场22个,发现安全隐患19处,要求立即改正,现已整改完毕。

3.监督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车辆防止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对无照无证等合法手续的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车辆,依法查处;设立24小时举报电话,鼓励渣土运输公司和市民对违法倾倒建筑垃圾(渣土)的运输车辆及时举报。到目前为止,全市共查处、教育渣土车不加盖苫布、向路面飘洒装载物、渣土车辆带泥上路等问题160余起,对332辆带泥上路、不戴苫布车辆进行执法,对16家公司及车辆进行处罚,共罚款12200元人民币,有效的遏制渣土车辆带泥上路违法行为。

4.积极开展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对扬尘问题严重的建筑施工企业不予评优。

三十八、自然保护区违规开发建设问题仍然存在。四平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第二十六项“双辽市白鹤自然保护区内中粮家佳康(吉林)有限公司长岭第九猪场”的整改清单中,确定在8月底前完成清理工作。督察发现,中粮家佳康(吉林)有限公司长岭第九猪场,2016年底投入使用,养猪场占地50.25公顷,年出栏商品猪55万头,位于白鹤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与缓冲区交界处。现场检查时该养猪场养殖生产经营活动不但没有停止,而且又在保护区内违规新建了一个2万立方米的粪污储池。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1.双辽市白鹤省级自然保护区成立监督长岭第九养猪场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开展整改监管工作,定期到拆迁现场实地查看。

2.强化对白鹤自然保护区的日常巡查监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绿盾2019”自然保护地生态破坏问题整改工作,开展“绿盾2019”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和强化监督工作。

3.与长岭县保持密切沟通和联系,推动拆迁和植被恢复工作有序进行,截至目前保护区范围内长岭第九养猪场和第十养猪场的化粪池以及保护区范围内的一段2.5公里的水泥路已全部拆除,并恢复植被。

三十九、非法采矿屡禁不止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四平新型工业化经济开发区孟家岭镇马家油坊6户企业毁坏林地私乱开矿,破坏林地14处,面积达到230.44公顷,生态破坏现象严重。梨树县和新开区对山林生态环境监管均存在缺位,矿山整治工作力度不足,三家子、四台子等国有林场也没有尽到保护森林的责任,使山林非法盗采和占用土地违法情况突出。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

1.梨树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2019年4月印发《中共梨树县委梨树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矿山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梨委〔2019〕29号)制定矿山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严厉打击违法采矿,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严格落实林地矿山监管责任。

2.梨树县森林公安大队已对检查发现中存在非法占用林地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12起,目前案件已办结4起,涉及占用林地21.613公顷。

3.目前涉及企业林地内违建及设备已全部拆除,已全部复绿,复绿面积30.08公顷。

4.制定印发了《梨树县林业局清理整治非法占用林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梨林字〔2019〕34号),定期开展“举一反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矿、毁林行为。

5.印发《关于印发梨树县林业生态管护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梨政办发〔2019〕45号)的通知,明确属地监管责任,国有林地由四平新型工业化经济开发区国有林保护中心负责落实森林资源监管责任,集体林地由各乡镇政府、街道等负责落实森林资源监管责任。

四十、伊通县景石镇和伊丹镇大岭村域内有多家矿山开采和碎石加工企业,多年来这些企业在矿山开采和碎石加工过程中,生产工艺粗放,石料堆放无防护措施,道路运输过程中防尘抑尘措施欠佳,道路破损严重,导致周围区域扬尘污染严重。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

1.对石料堆无防护措施等达不到环保条件的石场,责令停产整顿。狠抓矿山治理,2011年起,对非煤矿山实行“到期不再延续、新设不予受理”,累计关闭拆除乙类采矿企业122家,停产1家,对仅剩的1家证照齐全采石场进行了严格监管。

2.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在矿区和重点路段设立卡点,昼夜值勤,严查偷采和超载。

3.推进矿区生态恢复,年度可复绿废弃矿坑100公顷。

4.交通运输部门对景台大榆树破损路段进行修复。

四十一、饮用水水源安全存在隐患。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

1.完成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围栏建设工程,完成了饮用水水源地建立界碑及警示标志工作。完成了一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项目的排查。进一步规范了保护区标志设置。

2.编制完成《四平市下三台水库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与安全保障规划报告》,已通过专家审核,政府已批复实施。

3.完成了水源地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筑的拆除,二龙山水库15家,下三台水库6家,山门水库10家。

4.市生态环境局按照《四平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三年攻坚作战实施方案》,开展水源地专项排查,按期公示水质状况,三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标。一级保护区内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县级地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有序推进,目前梨树县、伊通满族自治县已基本完成整改,双辽市正在整改中。

5.加强双辽市自来水厂反冲洗的强度。自来水厂常规24小时反冲洗一次,视水源地来水浑浊程度适当增加反冲洗强度,依据市疾控中心出水水质检测报告,出水水质达标。

6.对一级保护区内不允许存在的违法建筑和养殖户进行了专项清理整治,拆除井房14间并进行封井回填。

四十二、水源涵养林已经遭到严重破坏。四平市梨树县、伊通县,公主岭市以及辽宁省的西丰县部分乡镇都坐落在二龙山水库周围,在二龙山水库准保护区存在破坏林地的违法问题,二龙山水库周围水源涵养林近几年已遭到严重的破坏,水库周围的林地大部分已被耕地侵占。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

1.市林业局牵头对二龙山水库保护区内林地属性进一步核查,明确集体林地和国有林地管辖范围。

2.对破坏林地和侵占林地耕种问题进行摸排,完成对二龙湖周边排查,委托测绘公司进行土地勘界,并对照集体土地承包数据进行入户核查。经多方确认,二龙山水库保护区内非法侵占的林地面积共计3.9万平方米,其中,被侵占国有林地面积2.5万平方米,被侵占集体林地面积1.4万平方米。2018年11月中旬进行造林,恢复面积2.2万平方米,栽植云杉5600株;剩余3千平方米,2019年5月开始进行复绿工作,共恢复林地面积1.4万平方米,栽植樟子松4923株。

3.完成二龙湖水库周边401公顷土地流转,秋季植树。完成水库淹没线内已纳入第二轮700公顷承包田流转。将基本农田上报省自然资源厅申请调整,调整后进行植树和围栏。

四十三、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存在旅游、养殖等经营行为,对水源水质造成安全隐患。二龙山水源地人为将一级保护区面积缩小,半径为430米没有达到500米的划定要求。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已完成对旅游项目的全面清理,旅游标识已全部拆除,现大坝两侧焊接铁门,设置警示标语牌,设专人看管,实现了一级保护区封闭管理。

2.市水利局已于2018年7月16日完成了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问题的整改工作。建立二龙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巡查管理制度,确保整改成效不出现反弹。

3.对二龙山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上浮球位置重新进行测定和调整,解决浮球面积缩小、半径未达到500米的一级保护区设定问题。

四十四、农村生活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及交通穿越等隐患仍存在。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完成水源地整改5个问题。

二龙山水库:已由二龙山水库管理局完成整改,投放铁皮垃圾箱10个、垃圾桶60个、设置警示标牌21个。教育居民生活污水不再自然倾倒,已建设完成1处公共卫生厕所可满足现有居民使用。小孤家村3户拆除整改已完成。制定并实施了《铁东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和《铁东区关于化肥、农药“零增长”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禁止使用农药和限制使用农药名录》宣传单,推广绿色控害技术,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莫盘沟村4个屯及水源地周边耕地使用化肥相比减量2.2%,农药使用相比减量3.9%。

山门水库: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设施已整改完成。莫家屯、虫王庙屯2个屯,已经投资1.1万元投放57个垃圾桶(莫家屯27个、虫王庙屯30个),投放12立方米垃圾车1台,定期集中收集转运处理,已经全面启动生活垃圾整治工作,制定并实施了《关于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二级保护区内龙王村莫家屯、靠山村虫王庙屯(一社)2个雨排口,正在落实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和建设畜禽粪污收集池现已全部完工。3.已经制定完成《关于涉及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农村道路进行限行管理实施方案》,设立限行警示标牌 1个。在二道沟至靠山已建设30m截洪沟1个,3*6*3m规格的应急池1个。

下三台水库:城东乡下三台村上道子屯12户48人搬迁已完成整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设施已整改完成。山嘴屯、孙家屯、上道子屯、老虎沟屯共建设完成卫生厕所31个,其中,山嘴屯7户、孙家屯16户、老虎沟屯8户、上道子屯(搬迁未建);孙家屯增加改厕1户;新建户外水冲公厕6座。“三防”粪污收集池每屯建设1座,共4座。穿越公路及村级公路截洪沟、应急池和应急预案问题整改完成:已经制定完成《关于涉及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农村道路进行限行管理实施方案》,共设立限行警示标牌4个;分别在下三台水库南北两侧建设完成2处应急池及拦水带。二级保护区内耕地面源污染整改完成。2.石岭镇磨盘沟村整改情况。二级保护区内耕地面源污染整改完成。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设施已整改完成。投放29个垃圾桶,其中,安家沟屯7个、莫盘沟屯2社7个、3社8个、西莫盘沟7个,区环卫处投放12立米垃圾车1台,定期集中收集转运处理。莫盘沟村安家沟屯、磨盘沟屯4个屯2018年改厕31个,建设户外水冲环保公厕6座。“三防”粪污收集池每屯建设1座,共4座,已经建设完成。

四十五、伊通县小孤山镇红日养鸡场将带有外排口的储粪池建在了四合子河边的岸坡上,粪污积液直排,污染河流。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拆除了小孤山镇红日养鸡场带有外排口的储粪池,并对沿河一侧进行清理,消除排污口。

2.已加强对红日养鸡场日常监管。

四十六、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突出。四平市铁东区的房身村、老城村两个深水井均未设立饮用水源警示标志,未进行围挡防护。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铁东区对两口水井进行了围挡,并设立了安全饮水标识,在水井中安装紫外线杀毒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