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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精选(九篇)

时间:2023-06-01 06:17:55

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

第1篇: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范文

一、投资对经济带动作用定量测算的新思路

投入产出法是在有关经济理论的指导下,综合考察和分析国民经济各部门和社会再生产各环节间数量依存关系的方法。用投入产出数学模型测算投资对经济的带动作用,不仅考虑了投资对经济的直接带动作用,而且还通过产业关联考虑了投资对全社会各部门的间接带动作用。

X=(I-A)-1Y(1)

投入产出模型中列昂惕夫逆矩阵(I-A)-1是一个很重要的系数矩阵,其元素(用bij表示)表示j部门增加一个单位最终产品通过完全消耗(直接消耗和间接消耗)对i部门产品的需求量,式(1)中的Y是各部门的最终产品列向量。由此式可计算一个部门提供单位最终产品通过完全消耗对国民经济其他部门产品的需求量。本项目的研究思路,就是把各部门固定资产投资额所需的投资品看作是投资品生产部门应提供的最终产品,从而用式(1)测算投资对各部门的带动作用。用式(1)计算的最大特点是考虑到了各部门在生产过程中的多次间接消耗,以科学的方式定量分析固定资产投资通过产业关联对全社会经济的带动作用。用式(1)进行定量测算的首要问题是把一个部门的固定资产投资额转化为对有关投资品生产部门的投资品需求额,这些生产部门又是与投入产出表的部门对应的,思路如图1。按照现行投资统计制度,一个部门的投资总额可分为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工器具购置和其他费用四个项目。我们对这四个项目分别处理。

1、对“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费用的预处理。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是建筑业总产出的构成内容。建筑业在生产过程中,要以有关的建筑材料为中间投入,同时向职工支付劳动报酬。这个比例可以直接从有关研究总体的投入产出表得到。以河南为例,从河南省2002年投入产出表中可知,在建筑业的总产出中,中间投入占64.24%,“劳动者报酬”占19.44%,其余16.32%为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和营业盈余。因此,我们可以分别把各部门的投资额中“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总费用中的64.24%按照建筑业的直接消耗系数(列向量)计算各部门投资额中对各种投资品的需求(列向量),把其作为投入产出数学模型式(1)中的Y,以测算投资中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通过对建筑材料需求而对经济的拉动。占“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总费用中19.44%的劳动报酬不是通过对建筑材料的需求而拉动经济增长的,而是通过对消费品的需求拉动经济增长的。所以,我们把占“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总费用中19.44%的劳动报酬乘以当年的消费倾向计得建筑业劳动者的当年消费支出额。同时,根据投入产出表计算居民的消费结构,以此来推算建筑劳动者的消费支出额对各种消费品的需求(列向量),又为下面用投入产出数学模型测算各部门投资通过消费对经济的拉动做好准备。另外,占“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总费用16.32%的建筑业的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和营业盈余的费用,视为对当年经济不存在直接拉动作用,故这里可不予计算。

2、对“设备工器具购置”费用的预处理。我们可以借助于设备购置矩阵表把各部门用于“设备工器具购置”的投资额转化为与投入产出表的部门相对应的对有关产品的需求。设备购置矩阵表的主栏是各部门的设备工器具购置项目,我们根据“中国投入产出调查方案”的部门分类把这些“购置产品”――归并到投入产出表相应的部门中去。设备购置矩阵表的宾栏为投资部门(企业或行业)。表中各流量Kij为第j部门投资额中对第i种设备的购置金额。所有部门对各种设备工器具购置金额组成的矩阵称“设备购置矩阵”,用K表示,即K=(Kij)nxm。

设备购置系数表示第j部门单位设备工器具购置额中对第i种设备工器具的购置额(Qj为j部门用于设备工器具购置的金额)。所有设备购置系数构成的矩阵称为设备购置系数矩阵(E),即E=(eij)nxm。设Qtj为第j部门t年度设备工器具购置总额,则t年第j部门对第i种设备的购置额为Ktij=eijQtj,所有Ktij构成的矩阵用Kt表示,则Kt=EQt(Qt为t年度各部门设备工器具购置总额构成的列向量)。把矩阵Kt中第i行元素看作是生产第i种设备的部门应增加的最终产品,就可以用投入产出行模型分析由于j部门需求有关设备工器具通过直接和间接消耗对各部门生产拉动的状况了。

3、其他费用。包括旧建筑物购置费、土地购置费、土地占用使用费、包干结余等,由于这些项目对当年经济的带动作用不是直接的,并且这些项目在投入产出表中没有显示,所以这笔费用暂不予参加计算。

4、计算各部门投资总额中对投资品的需求总量。把上述“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对各种建筑材料的需求、通过劳动报酬对消费品的需求和通过“设备工器具购置”对各种设备工器具的需求对应相加,就得到各部门投资总额中对投资品的需求总量(列向量)了。下面的投入产出分析就是以此资料为依据。

5、把计算的总产出转化为增加值。把上述各部门投资对投资品的需求量看作是相应投资品生产部门应提供的最终产品(Y),用投入产出行模型式(1)测算得到的是各投资品生产部门应增的总产品(X)。把式(1)代入投入产出列模型G=(I-??r)X即G=(I-??r)(1-A)-1Y(该模型中的??r为直接消耗系数矩阵的列合计做成的对角矩阵),便可测算各部门投资由于对投资品的需求而拉动各投资品生产部门创造的增加值(G)。对G中各元素进行合并或排序,就可得出投资对全社会经济的影响作用及投资对哪个部门影响程度最大或哪个部门投资对全省经济的影响作用最大等结论了。

二、实证分析结果

我们以2004年河南省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提供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为依据进行了试算。

1、全社会投资对全省经济的带动作用分析。2004年河南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为3099.38亿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2024.36亿元,设备、工具、器具购置727.44亿元,其他费用347.57亿元。由此拉动全省增加生产总值(GDP)1826.5亿元,相当于2004年河南省生产总值(8815.09亿元)的20.72%;每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可带动全省增加生产总值0.5893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每增长1%,可带动全省增加生产总值18.3亿元。其中,通过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对建筑产品的需求而带动全省增加的生产总值为835.5亿元,通过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额中支付的劳动者报酬对消费品的需求而带动全省增加的生产总值为263.7亿元,通过设备工具器具购置带动全省增加的生产总值为727.5亿元。

2、全社会各经济类型投资对全省经济的带动作用分析。为了分析各经济类型投资对全省经济的带动作用,我们又分别对国有经济、民间投资和外来投资进行了计算(具体计算结果此处从略)。从测算结果我们可以看出:由于“民间投资”是一个总体的称呼,即包括的范围较广,所以说,在多种经济成份共同投资的局面下,国有经济投资仍然是投资的主体。无论是投资额所占的比重,还是投资带动的GDP所占的比重,国有经济投资都是领先的。但是国有经济的投资效果却是不容乐观的。所研究的三类经济成份中,只有国有经济投资额带动的GDP比重低于投资额所占的比重。从“百元投资额带动的GDP”指标也可证实这个结论,即国有经济百元投资额带动的GDP为54.5元,是这几种经济类型中最低的。在民间投资中,集体经济的投资效果最好,百元投资额带动的GDP为66.72元,是国有经济的122.4%,用占13.19%的投资带动的GDP占14.91%。其次是城乡个体经济的投资效果较好。但私营经济的投资效果不容乐观。外来投资占的比重很小。

第2篇: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范文

摘 要 市场经济的良好运行给建筑企业创造了广泛的发展空间,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扩张,其施工量、建设规模的庞大势必会导致企业固定资产的持续增加。因此,本文通过对建筑施工企业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工作的特点及现状分析,力图通过有效的管理措施改进落后的财务管理方式,增强建筑施工企业的综合竞争力,使之又好又快的持续发展。

关键词 建筑施工企业 固定资产 财务管理

一、前言

建筑施工企业作为描绘城市蓝图、勾画未来的使者,担负着城市建设、美化家园、造福人类的重任。同时,企业固定资产的庞大给财务管理者提出了全新的挑战,面对行业持续过热、迅速发展的现状,如何利用有效、高质量的财务管理提升建筑施工企业的综合竞争力,防止资产流失成为我们目前面临的严峻任务。随着市场经济的多元化发展,建筑施工企业的业务开展也如火如荼,其施工种类包罗万象,以大型项目为主,道路升级、桥梁改造、地铁建设、棚户改造、楼宇建设均属于其工作范畴。可想而知,如此庞大的施工建设,其企业固定资产的投资与保有无疑是巨大的。而企业原有资产和新增资产在财务管理中的体现及保值增镇又与企业的经济效益紧密相关,因此,面对纷繁复杂的竞争态势,建筑施工企业对于固定资产的财务管理工作倘若仍旧一沉不变,则必将遭到残酷的淘汰,因此改进建筑施工企业的财务管理水方式在必行。

二、建筑施工企业固定资产财务管理的特点

建筑施工企业担负着多种生产管理职能,与一般企业不同,其固定资产财务管理的特点较为明显,即建设规模的庞大、工作性质的复杂决定了在建筑施工中企业所用设备的众多,不仅数量庞大且种类繁多,因此势必导致企业对设备引进、管理、存储、维修、报废、更换、组装、搬运等一些列环节的资金投入。可以这样说,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管理中用于固定资产的投资金额要远远超出其他投入。而这一现象又会引发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当固定资产使用一定时间后就会出现折旧、损坏的现象,而维修又会进一步带来固定资产的减值,使附加费用进一步扩大,这将造成企业为了弥补固定资产的减值而挪用盈利的一部分用于维护经济效益的持续增长。另外,建筑施工企业的盈利需要大型建筑项目的依托方可实现,没有施工项目的开展,施工企业将成为空壳。而施工项目的不同又导致了施工企业固定资产的不断变化。用于这一项目的施工设备在下一个项目中可能根本用不到,因此随着项目的变迁,新增固定资产的机率将会大大增加,这也进一步加大了施工企业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工作的难度。

三、建筑施工企业固定资产财务管理面临的现实问题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建筑施工企业固定资产的种类繁多、变换之快、调整迅速给财务管理工作提出了更精准、更快速、更及时的要求,然而,目前多数的建筑施工企业固定资产的财务管理工作却不尽人意,没能跟上时代的步伐,体现与时俱进的创新意识。首先建筑施工企业固定资产存在账外不符的现象。通常来讲,企业财务管理者在管理初期应如实、认真、细致的记录每一固定资产的数量、价值、型号等信息,而后才能正常的开展后续工作。然而,建筑施工企业的工作性质决定,其项目承接与实际施工分属两个不同的公司,这就导致了总包和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不共享的现实问题,而总体财务管理也很难通过一己之力实现对帐外固定资产的调查、比对与统计。长此以往,不但会导致建筑施工企业固定资产财务管理的真实性、透明性、准确性遭到多方质疑,更会令企业的持续发展饱受管理风险的威胁,处在发展极不稳定的尴尬境地。

四、建筑施工企业固定资产财务管理的建议

1.严谨固定资产管理流程、构建财务管理的统一平台

严谨的固定资产管理流程是施工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稳步、有序开展的重要保证,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应制定严谨的固定资产管理流程。针对总包公司固定资产采购、入账和下账的流程进行严格的约束,即在购置前通过年度总预算、季度财务预算审核新增固定资产的必要性及购入用途,在批准采购后必须统一纳入年度总账到总包公司,充分强化其统一管理固定资产的全面掌控力,分化其他部门的管理权力。同时我们还应对进入账目的固定资产进行进一步的审核,包括产品用途、价值、购置年限并作出准确的价值评估供总包公司及时掌握,形成有力的管理依据。完成以上工作后总包公司就可将原有或新增的固定资产投入到目标施工单位,并对下账环节做到准确登记、严密把关、逐条核实、完整备案,从而评估出各项固定资产变动的周期与价值波动取向。当整个施工项目完成后,总包公司还应履行再次评估的任务,做到回收及时、再分配合理、登记准确、变动细则明确,、有条不紊、有始有终。严谨的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在总包公司的宏观管理基础上,因此,构建统一的财务管理平台,使之与分包企业间实现财务数据的共享、实时管理也是十分必要的。在这一数据共享的过程中,总包企业行驶对分包企业固定资产的实时监控,有利于更好地开展各项建筑施工任务,使施工作业按部就班的进行。同时,固定资产的所有数据变更、情况登记均将如实的反应在管理平台中,使数据被篡改、误操作的可能性降到最低,杜绝了分包企业固定资产增加不明的不良现象。

2.实行监管责任制、拓宽固定资产的保值、增值

在实行总包公司宏观管理的基础上我们还应设立专人专项的固定资产监管责任制,对资产项目的真实性、合理性做进一步的监督,加强对总包、分包过程中固定资产变动的有效监督,使资产的价值评估、变动做到有理、有据。同时,我们还应进一步拓宽固定资产的保值、增值途径,使其尽可能的在有效期内创造更多的服务价值,尽量减少闲置资产、控制折旧速度,使固定资产的使用做到环环相扣、严格紧密、真实有效。

五、结语

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固定资产的财务管理关键就在于是否能用严格的规章制度、高效节约的管理意识、完善的监督体系、紧密的管理流程、统一的管理平台来构建固定资产财务管理的全新模式。因此,我们只有本着统筹兼顾、科学创新的意识才能最终使建筑施工企业的固定资产在切实的服务中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第3篇: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范文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策略分析

一、建设施工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特点

建设施工企业有着施工点多、施工面广、施工范围大、施工流动性强等特点。企业经常在一个城市或者几个城市之间进行跨面或同时施工,固定资产管理较为困难。建筑规模大、项目工程复杂程度决定了其使用设备的多少,这也使得施工设备的引进、使用、维修、报废等一系列环节的管理都面临不小的挑战。此外,建筑施工企业固定资产核算、管理也难于一般生产企业。一是固定资产的转移。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每个下级单位而言,鉴于其施工特点,固定资产的转移及分配具有临时性,且要求其具有时效性,这就导致固定资产管理难度较大。二是每个大的施工项目由多个小项目组成,而各项目均有其自身特点,这就要求其资产管理具有针对性,根据小项目特点分类管理。三是施工进度受天气影响较大,固定资产管理需要做好相应的准备和应急预案,确保资产的完整性。四是施工项目受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变更设计、项目调整等,必然会对固定资产管理产生影响,这需要财会人员及时做好会计核算变更,进行预算调整,以保证施工项目的正常进行。

二、建设施工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问题

(一)管理者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够重视,管理意识淡薄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者往往从经济利益角度考虑,侧重于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管理,而对固定资产管理等却不够重视,管理意识相对淡薄。此外,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缺失,有的也未设置相应的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多数为兼职人员。在具体管理上,存在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盘点不及时、新购入固定资产不及时入账、固定资产核算混乱等问题,甚至还些固定资产在使用多年后仍在在建工程账户挂账,固定资产管理效率较低。

(二)固定资产管理机制存在问题

目前,国内建筑施工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模式通常是集权和分权相结合,由于施工企业经营的特殊性,一些固定资产的购置,往往是由下级建筑单位根据施工需求进行自主购买,但固定资产管理机制不健全,对购置前后相关事项未做明确规定。一些施工单位在购买固定资产的时候没有进行详细的信息登记,导致固定资产使用后无法进行有效的数据录入,存在部分设备信息缺失的问题。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管理责任不明确的问题,就算设备损坏或者丢失,也找不到具体的责任人,归根到底还是管理机制不完善。

(三)固定资产投入盲目,缺乏可行性研究

不少建筑施工企业在固定资产的投入上较为盲目,在没有经过科学论证和可行性研究的情况下购买大量大型的专用设备,而这些设备的使用效率并不高。一方面,固定资产购置的目的是出于建筑施工企业竞标考虑。施工企业为了包揽一些大工程,不得不购买大量固定资产以提高企业资质,但是一旦竞标失败,这些设备就会无用武之地,从而导致设备的闲置,固定资产浪费现象极为严重。另一方面,在大型施工项目上建筑企业获利丰厚,因而会不惜重金购置工程设备,但项目一结束设备就可能闲置,而很少再次使用,浪费现象严重。

(四)存在账实不符的问题,会计信息质量不高

建筑施工企业固定资产存在账实不符问题,这也是其会计信息质量不高的原因之一。账实不符的主要原因是固定资产清查制度没有严格贯彻实施,加上固定资产管理人员执行力度不够,使得固定资产管理水平难以提升。不少建筑施工企业固定资产分类不明确、相关资料不齐全,更不用说固定资产的清查了,使得固定资产核算不清晰,账实不符问题时有发生。由于施工企业点多线长,固定资产管理跨度大,在资产的使用、保管等方面也有不少问题,随意变更资产分类和折旧计提方法等问题突出,这些都会造成固定资产管理效率低下,影响会计信息质量。

三、建设施工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对策

(一)提高全员固定资产管理认识

建筑施工企业相关人员必须提高固定资产管理意识,并在实践中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一是要优化固定资产管理人员配置,将固定资产管理纳入施工项目管理之中。二是从管理层到经办人员都要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并将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个人头上。三是要扩大固定资产管理的范围,不仅仅是对固定资产的数量进行登记,还要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维修、报废等方面严格把关,实现固定资产的全流程管理。

(二)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完善管理体系

建筑施工企业要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完善管理体系。首先要将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建设放在首位,从固定资产的新增到处置都必须制定明确的流程,并且要有清晰的记录,包括固定资产的购置人员、购置日期以及固定资产的型号、规格、出场地等,进行详细的记录,使得后期查阅时一目了然。其次要明确违反制度规定的惩罚措施,用制度约束固定资产管理相关人员的行为,将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为完善固定资产管理体系奠定基础。

(三)购置大型固定资产要经过科学论证

对于金额较大、具有特殊功能的大型固定资产,在购置时一定要经过科学论证,以避免后期资产的闲置。建筑施工企业在投标时,必须做好成本预测,尤其是专用设备的成本收益比,需要经过精确计算、反复论证后才能确定固定资产是否应该投入。同时,购置大型或专用固定资产设备前,要考虑设备的功能和再利用性能,若是不能转场再使用,则必须考虑清楚资产闲置的成本,以及资产使用后回收的收益,将资源的合理利用放在设备购进的考虑范围之内,避免资产的闲置和浪费。

(四)加强固定资产清查,确保资产保值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做好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避免资产账实不符。首先要形成固定资产清查制度,确定固定资产的清查日期,定期盘点固定资产,检查资产的使用和闲置情况,为固定资产的正确核算提供保障。其次,固定资产的清查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对资产购置、保管、维修、报废等环节进行核查,尤其是临时不用设备的保管,要注意其存放地点,尽可能避免设备的自然损耗。同时,要详细记录检查结果,以确保固定资产清查效果。最后,要做好固定资产清查报告的编制工作,详细说明固定资产的使用及闲置情况,为管理层决策提供帮助。

作者:吴双梅 单位:太原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参考文献

[1]鲁艳艳.施工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和核算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交通财会.2014(11).

[2]赵爱明.对施工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思考[J].财经界(学术版).2013(8).

第4篇: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范文

关键词:建筑业发展 经济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 is the pillar industry of China's national economy and its close links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national economy and improve people's living standards. With China's accession to the WTO, the development of market economy system and constantly improve China's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will be faced with technical higher financial strength more strong competition in the foreign-funded enterprises, construction companies for long-term survival and development, how to deal with the current environment the change has become the problems faced by construction companies need to, the next 20 years, our country's infrastructure,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the process of urbanization to further accelerate western development and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northeast old industrial base development strategy, investment and financing system and public utilities management system reform,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onstruction market has provided a broad space. This article first analyzes the new environment, China's construction industry economic development status, and then outlined the opportunities and challenges faced by 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 concluded Several strategies for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construction industry and economic.

Keywords: construction, development of economic

中图分类号: TU19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中国建筑业经济的发展现状

建筑业是从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安装和维修更新的物质生产部门,建筑业围绕建筑活动的全过程来开展自己的生产经营活动。2009年我国建筑业总产值再创历史新高,全国共完成建筑业总产值75864亿元,比上年增长22.3%;建筑业企业实现利润2663亿元,增长21.0%。全国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实现利润2663亿元,增长21.0%,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697亿元,增长23.9%。2010年我国建筑企业发展态势良好,去年,是我国进入新世纪以来经济发展最困难的一年。为应对世界金融危机,中央政府实行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以及一揽子经济刺激计划,尤其是投资4万亿元加快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建设等举措,较快扭转了经济增速下滑的局面。基础设施投资持续快速增长,是去年刺激经济走势的一大亮点。新开工项目的不断上马,为建筑业的发展带来了机遇。从今年及未来发展态势来看,全国多个区域经济规划的推出与实施,高铁建设的巨大投资以及大规模保障性住房的开工建设,预计我国的建筑市场仍将会保持增长态势。中国建筑市场体系进一步健全,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目前我国有《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了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颁发了《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等,印发了“有形建筑市场”、“施工专业分包”和“施工劳务分包”三个示范合同文本,启动一批涉及建设项目决策、村镇规划编制、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建设项目管理、企业质量安全管理等新标准的编制工作。建立全国统一开放、有序竞争建筑市场,建筑市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有了较大好转。

二、中国建筑业市场发展的机遇与挑战

第5篇: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范文

一、入园条件

第一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工业投资项目管理要求。

第二条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

第三条符合园区产业规则与布局。其中,古樟工业园以新型矿山机械、现代轻纺电子为主;屏山创业园以建材、矿产品精深加工产业为主;小松创业园以生态、绿色食品加工业为主。

第四条现代轻纺电子及食品加工类工业企业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低于2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少于100万元/亩;机械制造类企业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150万元/亩;矿产品加工类工业企业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元/亩。

第五条高新技术、高税收、出口创汇项目企业以及其它重大项目,可实行“一事一议”。

二、入园程序

第六条为切实做好企业入园工作,成立县工业园项目审核领导小组,由县委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工业小区管委会、工信局、财政局、城乡规划建设局、审计局、国土资源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审核小组常设成员,同时视工作需要邀请其它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共同审核。

领导小组负责入园项目实际投资、创税、用地、建筑密度、容积率及财政奖励、税收奖励等内容的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工业小区管委会,由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七条企业入园按如下程序操作:

1.投资者向县工业园项目审核领导小组提交项目入园申请书,并提供项目建议书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由县工业园项目审核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项目论证后,提交县政府相关会议讨论。

3.根据县政府批复,投资者与县工业小区管委会或工信局签订入园合同书(重大项目与县政府签订)。

4.由县工业小区管委会或工信局确定用地界址面积、提供用地红线图及规划条件,企业建筑设计。

5.企业项目建筑设计方案经县工业园项目审核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开工建设,但应及时办理法定基本建设相关手续。

三、用地管理

第八条入园企业项目用地按5.62万元/亩的起始价格通过招、拍、挂进行供地。

建立企业基础设施建设补贴机制。按纳税标准补贴,企业项目竣工投产后税收达3万元/亩以上的,在3个会计年内,第1年按1万元/亩标准补贴、第2年按1.6万元/亩标准补贴、第3年按2万元/亩标准补贴。

对现代轻纺电子类也可实行如下补贴方式:企业项目竣工验收达标后,由县财政按房屋建筑面积(厂房)单层每平方米奖励70元,二层每平方米奖励110元,三层每平方米奖励130元,四层每平方米奖励150元;最高奖励额不超过企业实际交纳的土地出让价款。

第九条为节约用地,项目建设建筑容积率不低于0.8,建筑密度不低于35%,非生产性生活用地面积不得超过企业总用地面积的7%。鼓励企业建三层以上标准厂房,提高土地利用率。

第十条入园企业不得任意改变土地使用用途,否则,县政府将予以收回或按新用途收取土地收益金。

四、建设管理

第十一条企业在签订《入园合同书》之日起,必须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设计、建设并竣工投产,约定期限自正式供地之日起计算,至验收之日止,建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其中:固定资产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下的,建设期限不超过10个月;固定资产投资额在2000—3000万元的,建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固定资产投资额在3001—5000万元的,建设期限不超过15个月;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建设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如遇特殊情况需顺延开工期或建设期的,须经县工业园项目审核领导小组批准。

第十二条企业在接到正式用地通知5个工作日内,须按合同约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30%向县工业小区管委会或工信局缴纳工程建设保证金,设立保证金银行专户用于支付企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款,否则,取消供地资格。

第十三条工程启动后,由县工业小区管委会或工信局根据工程建设合同要求和实际进度拨付工程进度款,企业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将已拨付工程进度款及时补充回专户,依次类推,直至工程竣工结算完毕,未经过专户的工程建设支出不计算投资。如企业未及时补充工程进度款超过一个月的,则视该企业主动放弃该项目,由县政府依法进行处置。

第十四条入园企业必须严格按县工业园项目审核领导小组审查批准的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和实际审查的施工图纸施工,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质量及安全生产监管。若不按批准的规划方案建设的,将由有关部门责令其停建、限期整改;对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将予以强行拆除,所造成的损失由企业承担。

第十五条企业如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开工建设,或不能按时投产,由县工业小区管委会或工信局下发书面限期整改通知,超出整改期限一个月以上仍未整改到位的,由县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法规、政策收回土地使用权及处置建筑物。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必须主动接受建设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建设部门应及时派人监管。

第十七条建设业主应确保安全生产的足额投入,工程施工中要坚持安全生产、文明作业,切实履行安全责任,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供水管道,不得在公路和园区道路上堆放砂石、水泥、钢材等建筑材料,不得损坏公共设施,否则,责任自负。

五、项目验收

第十八条项目建成后,由企业向县工业园项目审核领导小组提交竣工验收书面申请。

第十九条项目建成后,由县工业园项目审核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县财政、税务、国土、审计等部门对项目投资进行审计审查,对投资强度达不到要求的,投资方要按合同约定增加投资,否则,按实际投资额和投资强度标准折算,多占的土地每年按土地出让价(工业用地按国家规定的最低限价、商业用地按摘牌价,下同)20%的比例,依法征收土地闲置费。

第二十条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必须在企业竣工验收并达到合同约定的“三度”后,方可办理。

六、配套服务

第二十一条园区实行封闭管理体制。在项目建设生产期间,未经县工业小区管委会或工信局同意,任何部门、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园区企业收取任何费用(除税收、安检外)。

第二十二条建立引进项目跟踪服务机制。项目一经审定入园即确定引进单位为该项目的“终身”服务单位,该单位主要领导为服务第一责任人。入园企业的建设进度、投资额度、投资强度未达到合同要求的,不能认定该项目引进单位的招商引资任务。

第二十三条入园企业工程建设的相关手续的办理,由引进单位牵头负责,县工业小区管委会、工信局、商务局积极配合。

第二十四条为及时掌握项目进度,以便为项目提供必要服务,各在建单位要按季度报送进度报表,报送时间为每季度首月的5日前,报送地点为县工业园项目审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内容包括到位资金、完成投资、形象进度等内容。

七、附则

第6篇: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范文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 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或超过一年的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按资产的占用形态可分为现金、存货、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账款及预付账款等。

无形资产是指特定主体所控制的,不具有实物形态,对生产经营长期发挥作用且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主要有专利权、非专利权、商标权、商誉等。

其他资产是指除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以外的资产。主要有开办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生产准备费、样品样机购置费和农业开垦费等。

本文笔者粗浅地谈谈各类新增资产价值的确定方法:

一、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确定

新增固定资产价值是建设项目竣工投入使用后所增加的固定资产的价值,它是以价值形态表示的固定资产投资最终成果的综合性指标,新增固定资产价值计算以独立发挥使用能力的单项工程为对象的。单项工程建成经有关部门验收鉴定合格,正式移交使用,即应计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一次交付使用的工程,一次计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分期分批交付使用的工程,应分期分批计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

1.主体工程(如住宅、办公楼、医院、食堂等)在建成并交付使用后就要计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

2.辅助工程(如空调工程、消防工程、强弱电工程等)只要全部建成,正式验收交付使用后也要计入新增固定资产价值。

3.凡购置达到固定资产标准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工器具(如汽车、电脑等),应在交付使用后计入新增固定资产价值。

4.属于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其他投资,应随同受益工程交付使用的同时一并计入。

5.交付使用财产的成本,应按下列内容计算:

(1)房屋、建筑物、管道、线路等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建筑工程成果和待分摊的待摊投资。

(2)动力设备和生产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需要安装设备的采购成本,安装工程成本,设备基础支柱等建筑工程成本或砌筑锅炉及各种特殊炉的建筑工程成本,应分摊的待摊投资。

(3)运输设备及其他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工具、器具、家具等固定资产一般仅计算采购成本,不计分摊的“待摊投资”。

6.共同费用的分摊方法。一般情况下,建设单位管理费按建筑工程、安装工程、需安装设备价值总额作比例分摊,而土地征用费、勘察设计费等费用则按建筑工程造价分摊。

二、新增流动资产价值的确定

新增流动资产价值的确定,包括货币资金、应收和预付款项、短期投资、存货价值的确定,主要是存货价值的确定,应区分是外购的还是自制的,两种途径取得的存货其价值的计算是不一样的。

1.货币资金,即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包括在外埠存款、还未收到的在途资金、银行汇票和本票等资金)。一律按实际入账价值核定计入流动资产。

2.应收和预付款项,包括应收工程款、应收销售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及预付分包工程款、预付分包工程备料款、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预付购货款和待摊费用。其价值的确定,一般情况下按应收和应预付款项的企业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时的实际成交金额或合同约定金额入账核算。

3.短期投资包括股票、债券、基金。股票和债券根据是否可以上市流通分别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确定其价值。

4.各种存货是指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耗用而储存的各种自制和外购的各种货物,包括各种器材、低值易耗品和其他商品等。其价值确定:外购的,按照买价加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途中合理损耗、入库前加工整理或挑选及缴纳的税金等项计价;自制的,按照制造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实际支出计价。

三、新增无形资产价值的确定

新增无形资产价值的确定,原则上应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确定。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土地使用权价值的确定。

1.专利权价值的确定。专利权分为自创和外购两类。自创专利权的价值为开发过程中的实际支出,主要包括专利的研制成本和交易成本。研制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直接成本是指研制过程中直接投入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材料费用、工资费用、专用设备费、资料费、咨询鉴定费、协作费、培训费和差旅费等);间接成本是指与研制开发有关的费用(主要包括管理费、非专用设备折旧费、应分摊的公共费用及能源费用)。交易成本是指在交易过程中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技术服务费、交易过程中的差旅费及管理费、手续费、税金)。由于专利权是具有独占性并能带来超额利润的生产要素,因此,专利权转让价格不按成本估价,而是按照其所能带来的超额收益计价。

2.非专利技术价值的确定。非专利技术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使用价值是非专利技术本身应具有的,非专利技术的价值在于非专利技术的使用所能产生的超额获利能力,应在研究分析其直接和间接的获利能力的基础上,准确计算出其价值。如果非专利技术是自创的,一般不作为无形资产入账,自创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按当期费用处理。对于外购非专利技术,应由法定评估机构确认后再进行估价,其方法往往通过能产生的收益采用收益法进行估价。

3.商标权价值的确定。如果商标仅是自创的,一般不作为无形资产入账,而将商标设计、制作、注册、广告宣传等发生的费用直接作为销售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只有当企业购入或转让商标时,才需要对商标权计价。商标权的计价一般根据被许可方新增的收益确定。

4.土地使用权价值的确定。根据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不同,土地使用权价值可按以下几种方式确定:

(1)建设单位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并为之支付一笔出让金时,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2)建设单位获得土地使用权是通过行政划拨的,这时土地使用权不能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3)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土地出让价款时,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四、其他资产价值的确定

其他资产价值的确定主要包括开办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工程支出、生产准备费、样品样机购置费和农业开垦费等价值的确定。

1.开办费价值的确定。开办费是指在筹集期间发生的费用,不能计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价值的费用,主要包括筹建期间人员工资、办公费、员工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利息支出等。根据现行财务制度规定,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应于开始生产经营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期的损益。企业筹建期间开办费的价值可按其账面价值确定。

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工程支出费用价值的确定,应在租赁有限期限内摊入制造费用或管理费用。

第7篇: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范文

关键词:本文结合国防科技工业和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特点,从建设地点、设备方案、工程方案、建设周期等主要方面分析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项目可行性论证的方法。

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作用是全面分析、论证拟建项目在技术、工程和经济上是否合理和可行,为项目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和可行的建议,是主管部门审批项目的重要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项目建议书(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其批复进行编制,围绕前阶段确立的建设目标,从影响项目可行性的建设地点、设备方案、工程方案、建设周期等主要方面展开论述。各方面的可行性论证都应紧密结合国防科技工业和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特点。

一、建设地点

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大部分是在原有厂址进行的技术改造项目,对于项目选址无需太多的论证。建设单位承担的生产任务一般具有继承性,项目所在地的自然条件、地质条件、交通运输条件、动力供应条件、环境保护条件等均可适应新增任务的要求。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城市规划逐步调整,环保、安全要求日趋严格,周边居民自我保护意识逐渐增强,可能导致使得原本可行的建设条件变得不可行。如,由于规划调整,现有厂区被调整为非工业区,新建工业项目必须择址另建。又如,市区限制电镀生产线,新建的电镀线不能选择在市区现有厂址进行建设。对于火工品类项目,各建(构)筑物项目与内部建筑物、外部建筑物均有安全距离的要求,拟建项目可能导致原有距离不满足规范要求,需根据拟建方案详细复核,一旦与规范不符,则需要选址另建。对于环境影响较大的项目,需要评估周边居民对于项目的接纳程度,避免造成不良社会问题。

对于新选址建设的项目,除了考虑现有厂址对应的各项条件外,需额外考虑特殊产品的运输及配套市政条件等问题。国防科技工业有些超大、超重产品,选址需要充分考虑产品的运用方式、线路。采用公路运输的,运输线路沿途的道路宽度、限高、承载能力均应符合产品运输的需要,采用铁路运输的,桥、隧断面尺寸应容产品通过。对于拟选建设地点不在城市建成区的,要重点考虑市政配套设施的解决方案,如供水、供暖、供电等。

二、设备方案

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要求说明设备的必要性和其具有的先进性、可靠程度,对设备仪器的技术要求、设备规格型号、供货厂商等情况做分析。设备方案可行性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工艺可行性。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相关的工艺方案提前已经基本确定,设备方案主要针对特定的生产任务,在既有工艺方案的基础上,补充相关的仪器设备,填平能力缺口、补强薄弱环节、突破技术瓶颈,保障生产任务顺利完成。有些设备主要解决加工能力的不足,满足产能扩大的需要,其工艺可行性在于新增设备的能力可以补齐加工能力缺口。如,承担某任务每年要完成12000小时的车加工,现有设备年总加工工时8000小时,新增设备的车加工工时为4000小时以上则方案可行。有些设备主要解决现有设备关键指标任务要求的差距,其工艺可行性在于新增设备的指标能够满足任务的要求。如,某任务的产品最长尺寸为8m,现有设备的加工范围为5m,新增设备加工范围达到8m以上则方案可行。在现有同类设备的情况下,诸如设备加工精度、测量范围、测量精度、有效容积某个或某些技术指标等等与任务要求不匹配均属此类问题。有些设备解决的有无问题,即任务要求采用某种设备而现有无该类设备,其工艺可行性在于能够配置相应的设备。如任务中的某零件型面复杂必须加工中心进行加工,而现无加工中心,配置相应的加工中心则方案可行。

二是购置可行性。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中配置的设备一般都是技术比较先进、性能比较优秀的设备。对于标准设备,采购渠道通畅、交付及时、设备性价比高,则具备购置的可行性。对于非标准设备,需要有能力的承制单位开展产品研制,该单位技术储备充足、类似研制经验丰富、产品方案满足任务需要也是可行性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对于由若干设备集成的系统,还需要明确有能力的集成单位。

三是条件可行性。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很多属于技术改造类项目,新增设备购置后应用于既有生产线、研制线的特定工序,并现有场地内安装、使用。设备的使用均对场地的配套条件有一定的要求,如环境的洁净度、温湿度、楼(地)面承载能力、净高等等。在明确设备对土建及共用专业的主要要求的基础上,应对现有条件的相应情况进行复核,确保新购置的设备能够正常运行。新增设备选取还应考虑与既有上、下游设备、辅助设备协同配套,以免新设备购置与其他设备的相互制约,影响正常使用。

三、工程方案

工程方案主要研究论证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方案。对于工业项目而言,工程方案可行性体现为满足使用功能要求、符合相关标准规范。使用工程要求即“工艺对土建及公用专业的要求”。工业生产过程根据自身的特点,对总图布置、建筑特征、给水排水、采暖通风空调、动力、电气、弱电等各专业均不同的技术要求。如,生产加工大型产品对建筑的层高、跨度、甚至起重设备会有相应要求;重量较大的设备对一般需安装在建筑物首层,可能还需要专门的设备基础;电子类的很多工序需要防静电环境,有的更需要洁净环境;噪声较大的工序应考虑设置吸音降噪措施。符合相关标准是指工程方案符合现行工程建设领域的法律、标准、规范和项目所属行业的标准。如,国防科技工业行业的工程应执行专门的安全防范工程规定,兵器行业的火工品项目应执行相关的安全规范。

四、建设周期

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一般都是为特定生产任务服务。建设周期可行性体现在与既定任务生产进度的相匹配,能够如期审计、验收。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建设周期是指投资计划下达到项目验收的周期。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应在相应生产任务开始前到位,并形成生产能力,而项目验收一般应在生产任务开始之后。对于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需要逐项分析,落实重大时间节点,以确定合理项目建设周期。对于统筹新建建筑物,涉及多个项目的进度协调,可能出现建筑物建设周期超过生产任务进度节点的情况,需论证临时的解决方案,以支持项目的建设周期可行性。 

建设地点、设备方案、工程方案、建设周期均是国防科技工业固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关注的重点,紧密结合任务背景、行业特点进行相关分析,才能充分论证各方面的可行性,为项目的可行性提供有力的支撑。

参考文献:

第8篇: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范文

(一)建筑市场呈现内外市场同步发展新态势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中,投资拉动依然是经济动力之一,仍然维持巨大的建筑市场。据世界银行专家测算,我国城镇化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仅住房消费就能拉动GDPI个百分点、新增投资需求6.6万亿元;加之,全国10多个区域发展规划的推出与实施,促使建筑市场总量持续增长。同时,随着中东战后重建和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提速,以及国内企业“走出去”,我国对外工程承包呈现迅速发展势头。

(二)基础设施和高层建筑比重高,项目大型化、企业装备重型化增强

一方面,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投资实力增强,大型“铁、公、基”和大型工业投资项目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占比上升、并占主角;另一方面,随着城市用地成本的上升。城市房屋建筑中的高层化成为普遍现象,相应促成施工项目大型化。与此同时,城市地下空间、隧道、超高层、大跨度等工程项目技术含量的增强,促进了施工自动化、信息化和绿色化的趋势,施工企业重型装备水平日渐提高。

(三)企业发展走向规范,国有大型企业和中型民营占主导地位

一方面,随着国家投融资体制改革推进,落实项目投资来源,以及工程款优先受偿、建筑工程招投标、工程价款结算制度、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体系等法律、法规的实施。为建筑施工企业规范化建设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经营环境。另一方面,按照产权制度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近年来,施工企业通过改制、兼并重组等改革,企业专业化、集团化建设得到加强,公司治理、内部管理、信息披露等内部管理逐步规范,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中国建筑、中国中冶等特大型央属建筑企业相继成功上市,一些区域、地方骨干施工企业脱颖而出,这些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增强,主导建筑市场。

(四)企业经营由单一化趋向多元化

随着市场的不断扩展,国内大型建筑企业已突破了单一的施工服务领域,基本上形成了以建筑业为主体、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或转型的实体投资、生产和贸易等综合性、集团化,涉及工程承包、勘察设计、技术装备制造、资源开发、房地产开发、建材生产、维护服务等相关行业或产业,投资经营呈现多元化发展态势。

二、建筑业授信面临的主要风险

(一)宏观调控引起的资金需求扩大的授信风险

随着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调整。特别是对政府融资平台的清理和房地产市场的调控,直接导致政府投资项目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资金供应不足,一方面,已开工的项目和新开工项目资金供应不足,投资人就会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增加垫资,施工企业就会增加对流动资金贷款的授信需求。从近期建筑施工授信申报的情况看,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和银行承兑汇票额度的增加趋势明显。另一方面,建筑施工企业承担的BT基础设施项目会增加,可能直接导致这类授信需求增加。

(二)企业资金固化导致客户的流动性风险

随着投资项目的大型化和施工技术难度的增加,建筑企业再不是“脚手架+农民工”的模式,而是依托机械化和重型设备来提高竞争力和生产效率。建筑企业不断投入资金购买大型设备导致资金固化,用于周转的流动资金减少,授信客户的流动性弱化,影响短期和即期偿债能力,导致信贷风险加大。据统计,截止2008年,有资质的建筑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由2002年的6184亿元增加到10258亿元,在6年时间增加了4000多亿元,增幅达65.88%。而同期实收资本和利润总额仅分别增加603亿元和1831亿元。可见,建筑业为了满足项目大型化施工的需要,装备重型化增强,固定资产购置资金主要来源于负债。

(三)资产负债率、应收账款上升,导致企业财务风险增加

国家统计局的经济普查数据显示,2004年我国建筑企业资产负债率62.6%,2008年为62.56%。但据业内统计分析,2009年建筑企业资产负债率上升到75%,表明建筑业的负债水平上升较快。随着国家治理政府融资平台和房地产价格政策的实施,宏观调控导致市场流动性趋紧,项目融资难度加大,建筑施工企业应收账款有进一步增加之势。恶化建筑施工企业的流动性;同时,由于行业竞争加剧,建筑企业竞相压价或增加垫资,必然导致行业整体利润率过低和资金吃紧。企业财务风险增加。

(四)多元化投资风险

如前所述,建筑企业经营的多元化已成为普遍趋势,而建筑施工企业实收资本金低、自有资金不足既是行业特点,又是我国建筑施工企业的弱势所在。2008年,我国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7万多家,实收资本仅1000多亿元,户平不到150万元。在自身资金实力不足的情况下,加之资产负债率普遍过高,实行经营多元化或主业转型,只能依靠银行的贷款而负债扩张,加大银行的授信风险。

(五)海外承包工程的违约风险和汇率风险

随着部分国内企业走出去,到海外承接建筑施工业务,商业银行境外业务如内保外贷、境外保函等业务量增加,但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并未消除,全球经济仍然处于动荡之中,项目业主资金链断裂风险加大,拖延工程款支付甚至故意违约等的风险增大,这些风险会转嫁到银行身上;同时,境外工程以外币结算,人民币升值预期增加。汇率风险加大。建筑施工企业因外部原因或因自身境外施工经验不足,导致承揽的工程不能按期完工。无法按时归还银行贷款,商业银行办理的包括内保外贷和境外保函等信贷业务的风险加大。

第9篇: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范文

编者按:2007年3月16日,十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新税法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而新会计准则已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企业所得税法》与新会计准则存在哪些差异?企业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如何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与新会计准则进行纳税调整?本刊根据中国税务报系列文章整理出一组文章,希望对读者理解新企业所得税法与新会计准则有所帮助。

一、基本概念比较

新会计准则所定义的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而有之的房地产。主要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企业所得税法》中没有专门规定投资性房地产的概念。从税法上区分,投资性房地产可以区分为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其中,房屋、建筑物归入固定资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通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并扣除;土地使用权应归入无形资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通过计算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并扣除。

二、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初始计量与

计税基础

(一)投资性房地产确认和扣除的差异

在会计处理上,投资性房地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与该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税务处理上,按新会计准则确认的投资性房地产,区分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分别处理:

1.经会计处理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的房屋、建筑物,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如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房屋、建筑物,不再确认为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已出租的房屋、建筑物,即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房屋、建筑物,可以确认为固定资产并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2.经会计处理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土地使用权,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即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可以确认为无形资产并计算摊销费用扣除。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即企业取得的、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目前没有用于经营活动的,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该土地使用权在转让时,可按其计税基础扣除。

(二)投资性房地产的初始计量与计税基础

在会计处理上,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满足规定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不满足规定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税务处理上,投资性房地产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所谓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企业持有投资性房地产期间产生资产增值或损失,除税收规定可以确认损益的外,不得调整有关资产的计税基础。企业区分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按照下列原则确定投资性房地产的计税基础:

1. 房屋、建筑物的计税基础。外购的房屋、建筑物,按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作为计税基础;自行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按竣工结算前实际发生的支出作为计税基础;融资租入的房屋、建筑物,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中孰低者,加上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作为计税基础;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取得的房屋、建筑物,按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计税基础。

2.土地使用权的计税基础。外购的土地使用权,按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的其他支出作为计税基础;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该土地使用权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计税基础。

三、 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与纳税调整

(一)成本模式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建筑物的后续计量,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土地使用权的后续计量,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在税务处理上,如果没有减值迹象,企业没有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减值准备,采用成本模式的企业不需要对后续计量进行纳税调整;如果有减值迹象,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则需要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第十条规定,对后续计量进行纳税调整。

(二)公允价值模式

在会计处理上,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税务处理上,企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应进行纳税调整;投资性房地产可以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扣除。

四、投资性房地产转换的差异

在会计处理上,企业有确凿证据表明房地产用途发生改变,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将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其他资产或者将其他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开始自用;作为存货的房地产,改为出租;自用土地使用权停止自用,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自用建筑物停止自用,改为出租。在成本模式下,应当将房地产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应当以其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投资性房地产按照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价,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税务处理上:(一)企业将原采用成本计量模式计价的、没有计提减值准备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一般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时,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改为自用的,土地使用权可以确认为无形资产,计算摊销费用扣除,其他方面基本一致。(二)企业将原采用成本计量模式计价的、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一般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时,会计上和企业所得税对资产的计价不一致,需要进行纳税调整。(三)企业将原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价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一般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时,其计税基础维持不变,按会计处理的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的部分,应进行纳税调整。(四)房地产开发企业将作为存货的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时,无论采用成本计量模式还是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当期都要按视同销售确认收入,同时按开发产品的公允价值确认投资性房地产的计税基础。

五、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置

在会计处理上,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应当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企业出售、转让、报废投资性房地产或者发生投资性房地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税务处理上,企业处置投资性房地产时,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应当将出售、转让收入并入转让财产收入;同时,该项资产的净值和转让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投资性房地产的报废、毁损,按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