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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审计

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审计

摘要:随着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的加速,确保2020年实现全面脱贫的政治目标,我国扶贫工作的开展力度也不断加大,一系列扶贫政策相继推行与实施,为扶贫工作的顺利开展加油助力。与此同时,对于专项扶贫资金的绩效保障也要严格执行审计流程,创设良好的监督环境,使得专项扶贫资金得到合规合理的运用,实现优质的工作绩效。本文基于这一政策出发点,对专项扶贫资金的绩效审计进行相关研究。

关键词:专项扶贫资金;绩效审计;扶贫工作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国家财政通过前期预算,安排用于各省特殊地区扩大其经济社会发展规模,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帮助提高收入水平,促进消除农村贫困现象的专项资金。国家为了扶持和发展贫困地区,专项扶贫资金通常针对某个特殊时期或特定政策推行,进而实现国家政策方针的贯彻落实。由此观之,我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应用于贫困地区,因而其效能的发挥与国家经济发展和民生问题密不可分。近年来,随着公共财政理念的建立与普及,越来越多的人愿意并期望对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与流转有所了解,这也给我国专项扶贫资金的绩效审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审计的实施背景

自新中国成立伊始至改革开放之初的30年里,由于自身极度薄弱的经济基础和较为低下的生产能力,1978年的中国是世界上贫困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之一。然而接下来的40年间,中国农村贫困人口数量由7.7亿人减少至1660万人,农村贫困发生率由97.5%下降至1.7%。“十二五”期间,我国扶贫工作更是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投入资金高达460亿元,贫困人口占比降低56%,由此也看出国家对于开展扶贫工作的高度重视。在2017年的新年贺词中提出,他最关心的是我国广大的困难群众。综上,我国政府和地方各级部门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目标,均大力着手落实扶贫工作,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投入也在逐年增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政策推行至今,资金运用不合理的情况始终存在。追根溯源,说明各级政府对于资金管理方面的政策存在缺陷,如此一来,大众的关注点将直接转向舆论谴责。为稳固住扶贫工作开展的良好开端,切实保障资金的有效利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审计工作的实施应运而生,审计监督行为能够对政府职责的履行过程进行全面规范,从而实现专项资金落实的预期成果。综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审计工作的有序开展,既能实现对于资金使用情况的有效监督,也有益于相关政府部门的廉政建设。

2.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审计存在的不足

2.1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范围的覆盖面较为局限

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审计工作的实施,都是以其所在贫困地区的实际情况为前提进行后续开展,主要涉及不同地区在扶贫项目推行后经济效益情况和增长值等指标,换言之,审计工作的入手点局限于经济效益层次。例如,对审计过程进行精确研究发现,审计指标大多为贫困人口收入和区域GDP变动,仅对外部数据进行循环式的审计和监管等同于画蛇添足。贫困地区受到自身地域环境和文化程度等条件的限制,普遍存在交通不便、基础设施配置滞后、人员技术水平偏低等特点,以上均是改善贫困现状的必备条件,也是当前审计工作覆盖范围的漏洞所在。除此之外,精准扶贫政策的落实也应纳入审计工作的监督范围内,从而实现政策的高效推广,精准落实扶贫政策。

2.2专项资金绩效对于审计过程的重视度较低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绩效审计工作不同于普通的审计行为,对于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要求较高,这也导致部分能力较差的工作人员盲目追求审计结果,而忽视了审计过程的重要性。作为国家普惠政策下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从最初资金的申请到发放,都需要遵循严格的工作流程,同时还要兼顾不同地区的政策差异,以及后期如何实现合理、公平的分配使用都需要按部就班的响应文件要求,这也使得整体的审计工作具备了一定的复杂性。例如资金从申请到发放,就需要经过层层审批,进行资金点对点的精准下发,这一过程需要充足的时间得以开展,每一个环节也都有其必要的审计行为。若在这一闭环过程中,只对审计结果高度重视,而忽略了审计过程的相关流程,必然无法得出精确的审计结果。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目前有相当数量的地区存在重结果、轻过程的审计问题,这也是亟待解决的漏洞之一。

2.3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法制保障不够完善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作为国家针对贫困地区的惠民政策,极度需要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度保障,然而我国当前还未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审计方面的法律制度进行完善,这也使得审计工作的实施过程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从法律层面来看,对于专项扶贫资金绩效审计这一工作的概念阐述与范围界定仍然不够明晰,因此各地政府在执行过程中也存在明显的差异,这无形中就加大了审计工作的执行难度;从制度层面来看,专项扶贫资金审计工作的责任划分也不够明确,正是这一疏漏导致无法有针对性地对审计工作责任进行落实,甚至还会出现互相推脱、逃避责任的情况。由此观之,缺乏完善的法制保障,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工作效率将大幅下降,审计工作目标的实现也面临巨大风险。

2.4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监管力度明显不足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管力度的匮乏主要体现在两方面。其一,立足于审计人员的角度观之,综合当前绩效审计情况不难看出,大多审计行为的发生都是在独立工作的状态下,单一的工作结构不仅搁置了大量的审计人员,更无法实现审计监督行为的真正意义。与此同时,审计人员业务能力的偏重性也使得整个工作体系内的人员具备扎实的财务专业知识水平,实操经验的缺失也加大了其无法胜任审计工作的可能性。其二,从各级地方政府的角度来看,不同地区往往各自为政,缺乏沟通与交流,没有妥善应用好国家政策的联通性。综上,审计人员专业素质的提升和相关审计部门统一、高效的监督管理机制,都是提高监管力度的有效途径。

3.关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审计问题的对策

3.1实现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统筹工作全面覆盖

经济效益一度被默认为衡量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结果的重要指标,这也导致审计工作的关注重点开始出现偏颇,对经济效益影响不大的指标逐渐被忽视,造成审计内容缺失,影响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工作的覆盖范围。这一现状也给审计工作的执行者们提出了明确要求,即严格遵循资金的流转过程开展审计工作,按照资金的初始筹集、依规分配、使用与监管三个阶段逐项审计,全面覆盖工作内容,确保审计工作的完整性。从国家宏观的角度来看,审计工作范围应全面覆盖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范围,对可预见的风险与问题进行精确把控;从微观指标的角度来看,要构建严密、立体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在延伸审计工作平面的基础上,考虑审计目标对社会可持续发展带来的影响,进而评价经济效益的实际情况,从而实现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工作的综合性与全面性。

3.2强调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工作过程的重要性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审计工作,需要兼顾审计过程与评价结果,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资金项目的立项申请通过审批后,还要经过层层下拨进行指标分配,这一大规模的资金流转过程一定要有体系化的监管行为进行保障,加强各环节的内控监督,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有效利用保驾护航。当前,我国大部分地区专项扶贫资金审计工作过于强调评价结果,但在后续的修正过程中也不能顾此失彼,转向“主攻”审计过程,而忽略结果的重要性。审计评价结果是工作人员追根溯源的切入点,通过反映出的问题对症下药,找准问题所在的审计环节,进行有针对性的改正与完善。无论过程还是结果,审计工作的目标终究是明确资金的流向与用途,实施全面审计监督,正确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政策。3.3完善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法律法规体系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审计工作的开展要严格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而审计目标的实现也必须遵循完整、合理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在国家政策的统一标准下,执行审计工作的体系内部也要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在审计工作范围明确的前提下,遵照科学合理的审计工作实施规章,并匹配以特殊情况的细则说明,提升整体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审计工作的综合水平。除此之外,对于专项扶贫资金绩效审计工作还要实行责任制监管,明确各项责任的类别与内容,保证事件问责机制的灵活性,有效提升审计效率。

3.4综合提升专项扶贫资金绩效审计力度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审计人员的专业能力对于审计工作的结果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各部门应结合内部实际情况,定期开展审计人员的专业能力培训活动,提升专业能力,发掘内在潜力,如此一来,既提高了审计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又能实现增强审计行为力度的最终目标。从社会层面来看,可以考虑启聘信任度高的审计组织或购买优质审计服务,实现专项扶贫资金绩效审计效力的叠加。由此观之,在国家对审计工作高度重视的前提下,专项扶贫资金绩效审计工作的高度配合必然实现优势互补、相得益彰的成效。

结语

我国积极推行政府绩效管理,旨在不断提升执政能力,促使政府绩效评价趋于常态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作为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处于初步发展阶段,随着工作的逐步深入与落实,在实施过程中也兼顾了探索与创新,经过不断地完善与充盈定会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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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稼葆 单位:辽宁师范大学数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