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公务员期刊网 知网收录(中) 杂志介绍(非官网)

出土文献与法律史研究杂志

省级期刊

同学科期刊级别分类 CSSCI南大期刊 北大期刊 CSCD期刊 统计源期刊 部级期刊 省级期刊

  • 年刊 出版周期
主管单位:华东政法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
主办单位:华东政法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
创刊时间:2012
开本:B5
出版地:北京
语种:中文
审稿周期:1个月内
类别:历史
数据库收录:

知网收录(中)维普收录(中)国家图书馆馆藏上海图书馆馆藏

查看更多

出土文献与法律史研究杂志简介

《出土文献与法律史研究》创刊于2012年,发行周期:年刊,华东政法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主管、主办的学术期刊。是一份专注于通过出土文献探讨中国古代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的学术集刊,创刊以来,它已经成为国内外唯一以甲骨、金文、简牍等法制史料为研究对象的专业刊物,体现了多学科交叉融合的“新文科”特色。旨在弘扬中华法律文化,推进出土文献与传世文献对比研究,深化对早期中国法制状况的理解。致力于挖掘出土文献中的法律信息,为学者们提供一个展示研究成果、交流学术观点的重要平台。

每一辑都会收录一系列高水平的研究论文、学术札记以及会议纪要。这些文章通常基于最新的考古发现或未被充分重视的历史资料,对古代法律体系进行重新评估。例如,通过对尚书·甘誓所载夏代“军法”的考析,或是对楚简中记载的法律名称含义进行分析,来探讨早期法律制度的具体形态及其社会背景。此外,期刊还特别关注秦汉时期的法制史料研究,因为这一时期是中国法律发展的一个关键阶段。相关的论文会利用岳麓书院藏秦简、长沙五一广场东汉简牍等新材料,对《史记》、《汉书》中记载的内容进行细致的考证,揭示秦汉法律制度的细节特征。

出土文献与法律史研究杂志栏目设置

甲、金、简牍法制史料汇纂通考、学术前沿、学术评论

出土文献与法律史研究杂志荣誉信息

出土文献与法律史研究杂志订阅方式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7号,邮编:100073。

出土文献与法律史研究杂志社投稿须知

1、稿件中凡采用他人研究成果或引述,在正文中采用括号注(括号注内注明作者、出版年份,书类文献加注页码)与文末列参考文献形式予以说明;正文括号注与文末参考文献必须一一对应。

2、来稿文责自负。根据《著作权法》,结合本刊具体情况,编辑部可作修辞等文字修改、删节,凡涉及原意的重大修改,则需征求作者意见。修改稿逾期不返回者,按自动退稿处理。

3、文内标题层次不宜过多,序号按1;1.1,1.2;1.1.1,1.1.2……的顺序排列。标题一律左顶格。各级标题字数不宜过多,同级标题不应时有时无。论文按引言、材料与方法、结果、讨论等顺序结构撰写。

4、为检索需要,文章应给3—8个关键词,关键词标引应建立在对全文进行主题分析的基础上,选择能够反映文献特征、内容规范的词、词组。

5、获得基金资助产出的文章应在文章首页地脚以“基金项目:”作为标识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其项目编号。

6、摘要中不出现图、表、化学结构式和非公知用的符号和术语,也不宜引用文中图、表、公式和参考文献的序号。关键词一般选用3~5个叙词,中英文相一致。

7、正文一级标题采用汉字数字“一、二、三……”形式排序;正文二级标题采用汉字数字加括号“(一)、(二)、(三)……”形式排序,正文三级标题采用阿拉伯数字“1、2、3……”形式排序,正文四级标题采用阿拉伯数字“①、②、③……”形式排序。

8、引征注释以页下脚注形式连续编排,翻译文章中,译者需要对专有名词进行解释说明,并以【*译注】的方式在脚注中表明;如译者对原文内容进行实质性补充论述或举出相反例证的,应以【*译按】的方式在脚注中表明。

9、稿件必须注明第一作者和通信作者简介,简介均应包括:姓名,性别,民族(汉族可不写),籍贯,(注明省、市或县),职称,主要从事什么研究或工作,E-mail,详细通信地址,联系电话。

10、文章摘要篇幅以200~300 字为宜。摘要的作用是补充题名的不足,介绍文章主要内容以引导读者阅读全文。摘要一般要求: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4个要素,采用第三人称表述。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7号,邮编:100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