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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设施精选(九篇)

垃圾分类设施

第1篇:垃圾分类设施范文

省发改委:

为全面落实《*****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切实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创造优良人居环境,*****市政府制定印发了《*****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市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方案(2017-2020)》和《*****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酒政办发〔2017〕378号)。方案确定了主要目标、实施范围、主要任务及保障措施,明确在*****区、*****市开展先行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后向全市推广实施。现将我市垃圾分类工作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总结如下:

一、垃圾分类进展情况

*****区政府制定并下发了《*****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办法实施方案》,根据方案要求,委托西北设计院编制《*****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即着手建设实施。项目估算总投资5000万元,通过建设城市社区多功能垃圾分类收集站点、落实垃圾分类到户、建立垃圾分类物联网、实现垃圾分类工作智能化管理、建设“互联网+资源回收”系统,建成后垃圾分类制度落到实处。

*****市积极落实垃圾分类处理制度。通过报刊、网络、电视等多种方式积极营造舆论氛围。促使垃圾分类处理制度深入人心。在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先行示范,制定了内部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并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备案。编制垃圾分类实施办法,构建*****市垃圾分类、餐厨处理集于一体的智慧环卫系统。主要建设内容分为四大模块。分别是前端保洁模块,主要购置含垃圾分类标识的垃圾回收装置;餐厨垃圾监管模块,主要建设餐厨垃圾收运处理设施;生活垃圾监管模块,主要建设生活垃圾中转、收运系统及购置运输车辆;垃圾分类及监管模块,主要针对宣传垃圾分类制度,垃圾分类处理奖惩措施进行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目前,医疗废弃物、建筑固体废弃物及生活垃圾已实现了分类填埋和处理。智慧环卫系统可行性研究正处于编制阶段,该项目估算总投资6100万元。

*****市政府在党政机关率先实施垃圾强制分类制度,印发《*****市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酒管局发〔2018〕4号)和《*****市公共机构常见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细则》,建立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统计制度。党政机构和公共机构率先垂范,形成良好的示范作用。垃圾分类工作在公共机构顺利推行。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居民垃圾分类投放意识薄弱。由于垃圾分类制度在我市目前还处在起步阶段,很多市民还不具备垃圾分类的自觉和意识。虽然通过多种宣传渠道对垃圾分类常识进行了广泛普及,部分居民已经有了垃圾分类的概念,但对于如何分类、如何投放、分类意义等问题仍处于一知半解的状态。由于缺乏相关的垃圾分类知识以及受长期以来垃圾袋装化生活习惯的影响,再加上垃圾收集设施的缺位或标识的混乱,公众垃圾分类投放的自觉性和执行力还不强。

二是建设完整的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建设难度大。长期以来,固定的垃圾处理体系已成型,垃圾分类制度下新的垃圾收运模式还不完善,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和运营服务积极性不高,仅靠政府投资难以健全垃圾分类运营体系,推进落实难度较大,致使垃圾分类体系链条较短,甚至无法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有机衔接。

三、整改措施

第2篇:垃圾分类设施范文

一、《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立法工作思路

按照“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要求,从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目的出发,围绕下面五个方面,确定了《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思路:

第一,固化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定位与基本思路;第二,明确政府、社会公众以及作业单位的责任;第三, 建立科学合理的规划体系,促进处理设施建设;第四,确定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各环节的责任主体及其权利义务关系;第五, 加强对生活垃圾处理全过程的监管,保障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

二、《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主要制度内容

(一)适用范围

按照“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原则,《条例》法规的适用范围为北京市行政区域,即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条例》规定“本条例所称生活垃圾,包括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

此外,由于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不属于生活垃圾,并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已对其管理主体、要求有了明确规定,因此,《条例》未将这些事项的管理纳入适用范围。

(二)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定位、管理原则和生活垃圾处理的技术路线

按照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条例》确定了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定位及管理原则和生活垃圾处理技术路线。

工作的定位:生活垃圾处理是关系民生的基础性公益事业。加强生活垃圾管理,维护公共环境和节约资源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管理原则: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方针和城乡统筹、科学规划、综合利用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市统筹和属地负责,逐步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处理的社会服务体系。

生活垃圾处理的技术路线:北京市坚持高标准建设、高水平运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采用先进技术,因地制宜,综合运用焚烧、生化处理、卫生填埋等方法处理生活垃圾,逐步减少生活垃圾填埋量。

(三)明确政府、社会公众及专业作业单位的责任

各级政府职责:生活垃圾管理是北京市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市政府统一领导全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制定专项规划,确定生活垃圾管理目标,统筹设施规划布局,制定经济保障措施,保障资金投入;区县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生活垃圾管理工作,落实市政府确定的管理目标;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的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动员市民积极参与生活垃圾管理工作。

部门职责:市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检查指导、督促考核和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监督管理。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规划、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农村工作、商务、卫生、工商、园林绿化、城管执法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条例和各自职责,做好生活垃圾管理的相关工作。

社会公众的基本权利义务: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国家和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的规定,减少生活垃圾产生,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按照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用,并有权了解相关的政府及企业信息,举报、投诉违反生活垃圾管理的行为。

专业作业单位的责任:从事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作业标准、规范以及相关规定,提供安全、稳定、环保的服务。

(四)加强生活垃圾设施规划、建设的统筹

1.在解决设施落地难的问题方面

一是将北京市的垃圾设施建设工作纳入规划中予以保障落实。规定市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生活垃圾处理规划,涉及事业发展的,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涉及设施规划布局和用地的,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

二是规定区县政府应当根据北京市的统筹安排,制定规划、设施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保障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行。

三是强调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标准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指标的衔接。要求编制建设工程配套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标准,并将设施建设标准的有关内容纳入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指标。同时要求规划部门对居住建筑项目、公共服务建筑项目进行行政许可审查时,就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建设征求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2.在解决设施建成后使用难的问题方面

一是规定发改委部门在批准生活垃圾转运、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时,要就处理工艺、规模、服务范围征求市政市容部门意见。

二是规定生活垃圾转运、处理设施须经环境影响评价,分析、预测和评估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并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单位应当将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向社会公示。

三是规定建设项目配套建设垃圾设施的,垃圾设施的位置、功能应当在房屋销售场所公示,并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示。买房人同意签订合同的,同时接受配套垃圾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停用、拆除或者要求停用、拆除设施,保障设施的有效使用。

(五)确定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1.《条例》明确实行垃圾分类制度,确定了生活垃圾分类的原则、投放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的原则:按照全程管理、系统衔接、科学分类、适应处理的原则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对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生活垃圾投放标准:规定了餐厨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它生活垃圾、废旧家具、建筑垃圾、农村村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灰土等分类投放的标准。

同时也对建筑垃圾、园林垃圾、果蔬垃圾进行分类管理,并将生活垃圾分类的管理要求贯穿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全过程。

2.规定了源头减量。规定了对列入国家强制回收目录的产品和包装物实行强制回收,鼓励单位和个人减少使用或者按照规定不使用一次性用品,优先采购可重复使用和再利用产品;鼓励净菜上市;要求餐饮经营单位应当在餐饮服务场所设置不剩餐的醒目标识,在服务过程中提示消费者合理消费,适量点餐;鼓励建立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合理布局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筑垃圾要在产生的源头实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

3.在投放环节设定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制度和分类指导员制度。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由物业服务企业、村委会、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等担当,负责设置相应分类收集容器,宣传、指导、监督社会公众进行垃圾分类,与垃圾运输企业签订运输合同。

街道、乡镇组织居委会、村委会设立分类指导员,宣传分类知识,指导市民正确分类。

4.在收集环节规定根据生活垃圾产生量和分类方法,按照相关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分类收集、贮存生活垃圾。

5.在运输环节规定根据生活垃圾分类方法,配备符合标准的收集工具、运输车辆分类收集、运输不同种类的生活垃圾。

6.在处理环节规定生活垃圾集中转运、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单位应当按照要求接收生活垃圾,并进行分类处理。

(六)加强建筑垃圾的处置管理

1.针对建筑垃圾产生源头

第一,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对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综合利用,优先选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及可以回收利用的建筑材料。

第二,要求新、改、扩建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承担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等拆除工程的单位应当在施工前,依法办理渣土消纳许可。并且,渣土消纳许可应当在施工现场公示。

第三,要求拆除工程的建设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拆除工程施工备案时,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资料中应当包含渣土消纳许可证。

第四,要求居民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单独堆放,并承担处理费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应当依法办理渣土消纳许可。

2.针对运输及处置环节的监管措施

第一,明确了建设工程和拆除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采取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进行处置:一是将建筑垃圾交由有资质的运输单位,按照渣土消纳许可确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运输至符合规定的处理场所。二是实施建筑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置的,应当采用符合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要求的设备或者方式。

第二,对实际产生的建筑垃圾的种类、数量、运输者、去向等情况,要求建设单位在向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报告的同时,应当告知渣土消纳许可确定的处理场所。处理场所发现与实际接收的数量不符的,应当报告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

第三,明确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管理部门制定建筑垃圾再生产品质量标准、应用技术规程,采取措施鼓励建设工程选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和可回收利用的建筑材料,支持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生产企业发展。

(七)餐厨垃圾的管理

第一,《条例》要求北京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快餐厨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处理能力,并按照集中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原则,推进餐厨垃圾源头就地处理,对餐厨垃圾就地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给予指导和经济补助。

第二,《条例》规定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单独收集餐厨垃圾,并委托有资质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专业服务单位进行集中处理;达到一定规模并具备就地处理条件的,应当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建设符合标准的餐厨垃圾就地处理设施,对餐厨垃圾进行就地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第三,《条例》明确禁止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垃圾饲养畜禽;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以餐厨废弃食用油脂为原料的食用油;禁止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收集、运输餐厨垃圾。

(八)实行生活垃圾排放的全过程监管

第一,实行垃圾排放登记制度,掌握源头数量。要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向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政府登记生活垃圾产生情况。

第二,实行运输合同制度,掌握垃圾流向。要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选择收集运输专业服务单位,签订运输服务合同,并在排放登记时一并提交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政府。

第三,实行台账管理,掌握垃圾流量。要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收集运输服务单位、处理单位分别建立生活垃圾管理台账,记录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进行全过程监管,发现问题易于追查责任,防止乱丢、乱倒生活垃圾。

第四,明确监管责任,加强部门协调。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建立生活垃圾管理综合考核制度,纳入政府考核指标。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生活垃圾排放全过程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生活垃圾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的协调配合机制,定期通报情况,实现生活垃圾监督管理信息、数据的及时互通和共享。

(九)加强宣传,引导公众规范参与

第一,《条例》要求加强生活垃圾管理的综合宣传教育。各级政府充分利用媒体,宣传、普及生活垃圾管理的相关知识。市政市容部门组织专业服务单位向社会开放,建立生活垃圾管理宣传教育基地。教育部门应当将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处理的知识,纳入中小学校课程。

第二,《条例》要求加强设施规划建设的公开。编制设施规划,征求专家、社会公众及设施周边居民的意见。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应当依法予以公告。设施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应当征求公众意见,环评通过的,公开环评结论。

第三,《条例》要求加强设施运行的公开。在规定的公众开放日,处理设施对外开放,接待社会公众参观、访问,公开设施污染监测指标和处理设施运行数据。设立驻厂监督员,参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规定对违反生活垃圾管理行为的行政处罚

第3篇:垃圾分类设施范文

1主要设施设备

1.1收集点各郊区(市)县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形式多样,一般设置在路旁、院坝、社区办公区、活动区等公共区域。收集点分为2类:一类是垃圾桶点,以2~3个垃圾桶为1组,分别收集不同类垃圾;一类是垃圾房,垃圾房设多个投放口,内部划分不同区域并隔断,每个区域可摆放垃圾桶,收集不同种类垃圾。为与周边环境协调,各郊区(市)县对部分收集点进行了美化升级,并以不同颜色区分不同种类垃圾,同时在垃圾桶桶身或垃圾房投放口张贴或安装垃圾投放种类铭牌,以方便居民更准确地投放。

1.2分类收集车各郊区(市)县为分类试点区域保洁人员配置了新型垃圾收集车,收集车内分出3~4个仓位,对应存放不同种类的垃圾。保洁员的分类收集车大多仍是人力三轮车,少量电动车,但各郊区(市)县分类收集车的样式和标识尚不统一,多为自行设定。

1.3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各郊区(市)县基本建立了村、镇两级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实现了镇乡有回收站,村村(社区)有回收点,将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深入基层,同时配合预约回收的方式,提高了再生资源的回收效率。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均设有明显标志,主要回收废金属、废纸、废塑料、玻璃、橡胶、布料等,前4类的回收量可占到可回收垃圾总量的80%以上,但可回收垃圾仅占生活垃圾总量的10%左右。

1.4生物降解池农村生活垃圾中“餐厨垃圾”其实主要是菜叶、果皮、杂草、树叶等植物类垃圾,以及少量的食物残余等,主要通过设置生物降解池进行就地处理。生物降解池是在林间空地上挖出长宽高1m的土坑,每填入30cm餐厨垃圾回填1层薄土,利用土壤自净作用使餐厨垃圾得到降解,降解后的腐殖土可作为林业种植的底料。

1.5无害化处理设施为实现城乡统筹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目标,各郊区(市)县都建有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或焚烧厂。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试点后,填埋场和焚烧厂也就成了其他垃圾的无害化处理设施。

1.6分类试点的成效经过不断推进,各郊区(市)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已初见成效,农村生活垃圾的减量化效果明显,2012年成都市各区(市)县农村生活垃圾减量比例见表1,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平均减量18%。

2成都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模式

为促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工作的长效化和制度化,在经过实地调研和成果总结,可将成都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的经验归纳成统一的“户分类、组(小区)分拣、村(社区)分流、镇运输、县处理”分类收运处理模式。

2.1分类方式按照“干湿为主、先粗后细”的原则,将农村生活垃圾分为4类,即可回收垃圾、有毒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可回收垃圾:通常指再生资源回收站点长期收购的废旧物品。主要包括:①未被严重污染的纸类,如报纸、杂志、包装纸盒、废纸板等;②未被严重玷污的塑料,如各种干净的塑料瓶、泡沫包装塑料、硬塑料等;③金属,如易拉罐、铁皮罐头盒等;④玻璃,如酒瓶等。有毒有害垃圾: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物质,包括废旧日用电子产品、废旧含汞电池、废荧光灯管、水银温度计、废油漆(桶)、农药(瓶)、过期日化品、过期药品、过期化肥等。湿垃圾:也称可堆肥垃圾,主要包括农业生产和家庭生活饮食的残留物,包括剩菜、剩饭、菜叶、树叶、瓜果皮、蛋壳、茶渣等含水率高的垃圾等。干垃圾:以上分类中未包括的、不明确归属的且含水率较低的生活垃圾。

2.2收运处理模式

2.2.1散居区散居区农户多是以村组为单位,居住环境相对开放,周边大多围绕着农田和林木,并多喂有家禽和牲畜,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可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基础上采用“户分类、组分拣、村分流、镇运输、县处理”的模式。户分类:要求农户将生活垃圾分成“干垃圾、湿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干垃圾和湿垃圾投放到农户家中配发的“干湿”分类垃圾桶(袋)或垃圾收集点配置的分类收集桶里,有毒有害垃圾由农户自备密闭容器单独放置,由保洁员上门收集。鼓励农户自行处理可回收垃圾、湿垃圾以及煤灰炭渣。组分拣:保洁员每日上门收集有毒有害垃圾和干湿垃圾,并清理垃圾收集点的分类垃圾桶,对所收集的垃圾进行二次分拣,分别存放在分类收集车上的对应仓位。有条件的地区可设置分拣员岗位协助保洁员进行垃圾二次分拣。村分流:保洁员对二次分拣后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将可回收垃圾送至村级再生资源回收点回收处理,将湿垃圾送至村指定场所就地处理,将有毒有害垃圾和干垃圾送至垃圾收集站装车统一收运。镇运输:各乡镇负责到垃圾收集站定期收运有毒有害垃圾和干垃圾,并分开运输。干垃圾集中运至县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有毒有害垃圾则运至环保部门指定的处理地点。县处理:各区(市)县对干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有毒有害垃圾则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或贮存。

2.2.2集中居住区随着城乡一体化和新农村建设的推进,许多地区出现了农村集中居住新型社区,大多由多个封闭或半封闭式小区组成,新型社区基础设施和配套设备与城市居民小区基本相同,采用“户分类、小区分拣、社区分流、镇运输、县处理”的收运处理模式。户分类:要求农户将生活垃圾分成“湿垃圾、干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分类投放至小区设置的分类收集桶中。鼓励农户自行处理可回收垃圾。小区分拣:每个小区设置专门的有毒有害垃圾收集桶,并按单元设置若干个垃圾收集点,每个收集点配置2~3个“湿垃圾”和“干垃圾”分类垃圾桶。小区保洁员对分类垃圾桶中的垃圾进行二次分拣,分别存放在分类收集车上的对应仓位。有条件的地区可设置分拣员岗位协助保洁员进行垃圾二次分拣。社区分流:保洁员对二次分拣后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将可回收垃圾送社区再生资源回收点回收处理;将湿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和干垃圾送至社区垃圾收集站装车统一收运。镇运输:各乡镇负责定期收运湿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和干垃圾,并分开运输。湿垃圾集中运至县级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干垃圾集中运至县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有毒有害垃圾则运至环保部门指定的处理地点。县处理:湿垃圾和干垃圾由各区(市)县分别在专门的垃圾处理厂(场)集中无害化处理,有毒有害垃圾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或贮存。

3结论与建议

3.1完善政策法规,加快立法进程成都市应尽快制定全市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工作的政策文件,以及相应的资金补贴、建设标准等配套文件,适时出台相关企业税收优惠、资金奖励、鼓励和限制性项目、分类收运市场化等配套政策,规范、激励和引导各区(市)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加快推动《成都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出台,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工作有法可依,以强制性约束力保障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的长期效果。

3.2加强监督考核,实行奖惩激励完善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管理体系及目标责任制度,加强监督考核,建立健全激励奖惩机制。市级政府将农村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区(市)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目标任务并组织考核,考核结果可作为区(市)县考核加分,并与发放的市级补贴经费挂钩。同时各区(市)县也应出台相应的激励奖惩措施,层层考核,将考核结果与相关部门及人员的绩效挂钩。各区(市)县还应建立对居民的激励措施,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表彰、发放奖品、日用品兑换等方式,对生活垃圾分类效果好的家庭及个人予以奖励。

3.3加快设施建设,完善配套设备各区(市)县应尽快完善分类处理末端设施规划建设,确定有毒有害垃圾处理设施,合理规划村级堆肥点,加快建设厨余垃圾处理厂,规划新增生活垃圾焚烧厂,从而满足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需要。同时,对现有生活垃圾收集点、收集站、转运设施进行优化布局、功能改造和提档升级,并按照统一的分类标准和标识,逐步淘汰和更换现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桶和保洁员分类收集车,配置相应厨余垃圾密闭运输车辆,向农户发放分类垃圾桶(袋),以满足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存放和分类运输要求。

3.4搞好宣传引导,加强人员培训在前期宣传效果的基础上,从“政府、社区(村组)、保洁员、志愿者”4个层面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栏、宣传单、分类垃圾桶分类标识、市(县)电视公益广告、专题节目(如有奖竞猜等)、志愿者入户宣传、保洁员上门宣传等多种方式,配合报纸、移动传媒、网络等多种媒体,持久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宣传教育工作,普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同时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管理人员、保洁人员、分拣人员、志愿者等的专业培训,以保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4篇:垃圾分类设施范文

自开展“四级人大代表回选区访选民,助力排查解决突出民生问题”活动以来,**镇人大紧紧围绕当前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组织各代表小组通过实地走访、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调研方式,全面了解全镇生活垃圾处理的情况,现将调研报告汇报如下:

一、全镇的基本情况

**镇共有17个村,集镇区主要集中在**集镇和**集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突击清理暴露垃圾阶段,借助村庄环境整治,各地突击清理村庄内的垃圾,尤其是河道沟塘的暴露垃圾;二是建立管护机制阶段,建设和完善了一大批垃圾收运设施,基本形成了村收集、镇中转、市区处理的机制;三是探索多元处置、分类减量阶段,**镇从2018年以**村、**村作为垃圾分类试点村,逐步到2020年实现全覆盖,达到一户一桶,每天村保洁员上门回收,集镇区和园区安排专人巡逻清运,基本做到日产日清,近三年累计投入200多万元用于购买垃圾分类设施。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总体来说,农村垃圾处理工作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二、存在问题

(一)暴露垃圾现象仍较为严重。虽然建设了一大批垃圾设施,但农村暴露垃圾仍然存在,垃圾不入池、清运不及时、垃圾随手扔现象仍较为普遍。每到重大活动,清理垃圾仍然成为必不可少的突击行动,长效机制不健全或作用发挥不明显。

(二)垃圾量较大带来清运难度。由于垃圾分类减量没有完全到位,垃圾混堆现象严重,干、湿混放,生活垃圾、工业垃圾混堆,有的将建筑垃圾与装修垃圾投放到生活垃圾中,在农村杂草、秸秆等更是问题严重,给清运工作带来较大的问题。据统计,全镇农村垃圾总量达到人均每年0.11吨,镇年产生活垃圾就有近6000吨。

(三)处理方式较为简单。目前,建筑垃圾仍然以乱倒为主,再利用方式简单或缺乏,清理后大多集中存放。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后以焚烧为主,易造成二次污染,且处理能力不足,一旦设备运转不畅,后果难以想象。工业垃圾处理重视程度不够,偷倒现象严重。

(四)垃圾收运不够到位。主要表现为收运不及时,垃圾箱池易发生腐臭。由于农村散居现象普遍,垃圾箱池分布较多,虽然要求日产日清,但收运者为减少工作量,偏僻地方往往几天清运一次,且一般需要人工装车,清运人员的健康得不到保证。

三、原因分析

(一)思想认识不够到位。群众生活习惯没有转变,对垃圾投放缺少积极的分类投放意识,大多图省事,打包投放,且没有真正投到垃圾箱池内。基层干部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认识上还有偏差,没有真正启动垃圾源头分类、垃圾减量工作,存在等待观望的现象,有的只注重示范村建设,缺少由点及面的系统落实。

(二)收运机制不健全。收运承包方式简单,收运工作人员整体素质不够高,大多是农村闲散劳力,有的甚至是高龄人员,未引入市场化、专业化运作。收运设备简单,机械投入不足,很多村都是靠搞单一的突击行动,长效化机制建立和运行不足。

(三)利用回收体系滞后。前期推广的每村设置可腐烂垃圾堆肥点存在选址难、实际操作难度大等因素,影响了推广程度。另外农村历来有回收废旧物品的习惯,村民在垃圾丢弃前进行分选,将其中可以卖钱的部分保留下来,按照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进行分类在农村实际意义不大,同时垃圾收运车辆也未进行改造,垃圾回收时可回收垃圾与不可回收垃圾混倒,导致未能实现垃圾减量的目的。

(四)管护资金不足。目前,我区农村大多没有开展垃圾收费或收取保洁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资金主要以财政投入为主,全区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长效管护费人均32元,包括环境整治和垃圾清运,白米镇一个中等村一年仅有4万元左右,村集体经济收入有限,即使今年镇财政拿出80多万元设立专项考核资金,但与实际支出仍存在较大差距,难以实行高质量的收运,如实施垃圾分类,村保洁员人数增加,相应的人工工资支出增多,镇村难以承受资金压力。

四、建议意见

针对存在的困难、不足和问题,下一步需要着眼于“长效”,围绕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打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这场攻坚战和持久战。

(一)加强宣传引导,推进分类减量。垃圾分类是关键,减量是目标。要采取多项措施,向群众普及相关垃圾分类的知识和好处,提高群众对美好居住环境的保护意识,增强自觉行动,从“政府要我分”转变为“我要主动分”。要进一步转变干群观念,清醒认识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不是应付上级考核,而是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生活垃圾的有效措施,是生态文明新内涵的要求。机关干部、党团员要带头,人大、村民代表要做表率,共同支持和参与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垃圾分类教育,共同营造浓厚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氛围。新闻媒体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宣传,对违反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二)加强资金保障,引入市场运作。要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农民自筹”的资金筹措机制,增强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资金保障力度,加快分类处理设施建设的进度。各级财政要通过“优化资金结构、适度增加总量”的办法,落实好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的专项资金。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通过PPP模式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理设施运行。积极探索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参照城区居民水费中包含保洁费的做法,在水费中适当增加垃圾处理费,通过经济手段鼓励群众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

(三)加强技术指导,提高处理能力。为避免“分后又混”挫伤群众的积极性,要进一步加快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及机械设备建设,尽早实现餐厨垃圾生态处理设施全覆盖。要培训农村垃圾分类技术骨干,积极探索智能化运维管理系统,实时在线监管终端站点运行情况,定期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长久正常运行。

(四)加强回收利用,增加社会效益。要加大对可腐烂垃圾堆场建设的推广力度,真正实现“变废为宝”。要完善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机衔接,推动形成崇尚节俭、科学、绿色的消费理念和生活方式,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发展,同时也要建立有害垃圾强制回收体系,减少有害垃圾产生。

第5篇:垃圾分类设施范文

垃圾分类管理规定

一、垃圾的分类:

依据公司目前的垃圾情况,分为危险废弃物垃圾、可回收利用垃圾和不可回收利用垃圾三大类。

1.1危险废弃物垃圾:是指会对大气及周边环境产生危害的垃圾。这类的垃圾有化学品废弃物(实验产生的废漆,废料,污水池废渣,生产时产生的废料废渣,包装过滤袋等。

1.2可回收利用垃圾:是指虽然暂时拆除、报废或不用,但经过处理可以利用;或此处无用它处有用,以及可以被废品回收部门回收的垃圾。这类的垃圾有可以利用的金属类、木板类、书刊类、文件类、塑料类、玻璃类以及包装材料等。

1.3不可回收利用垃圾:是指公司无法经燃烧处理和回收利用,需交由施工单位或环卫部门外运处理的垃圾。这类的垃圾有建筑类、保温材料类(石棉、聚酯)、化学品废弃物(硅藻土、含污染物化学品的尘土、废弃物等)、生产性材料(二科RO膜撤换的滤芯、反应釜衬胶、包装物、废弃润滑油、电子类、取样瓶、胶管、桶、滤布、废弃胺化物、活性污泥、焚烧灰渣等)、尘渣类、生活类(蔬菜根、叶、果皮、核等)等。

二、垃圾定点设置及垃圾分类存放划定

2.1垃圾定点设置:公司的垃圾存放采用定点设置的方法,并实施分类存放管理,以利于外运处理和日常管理。垃圾定点区为新建仓库北,分别设有金属类、包装类、岩棉类、硅藻土类、滤芯类、玻璃类、及生活垃圾类7个单独临时存放周转区。

2.2区域放置垃圾类别定义:

2.2.1金属类区存放车间维修报废的一般金属废弃物,如管路、阀门、边角料、废弃铁丝、铁皮等金属垃圾。

2.2.2包装类区存放车间报废的软、硬类原料包装物及容器。

2.2.3岩棉类区只存放因设备、设施维修报废的保温岩棉及其它保温材料。

2.2.4硅藻土类区存放车间废气的硅藻土、含染料的渣土类及废气树脂、胺化物类垃圾。

2.2.5滤芯类区存放车间报废的滤芯、反渗透膜、滤布。

2.2.6玻璃类区存放玻璃类、电子类、塑料类及车间较小的包装容器。

2.2.7生活垃圾类区存放食堂及各部门产生的菜叶、果皮等垃圾和焚烧后的灰渣。

三、垃圾的分类管理制度:各部门依据垃圾产生的种类特点,严格实施分类存放,并确保及时转运至公司的垃圾中转站,实施分区存放,部门对输送的垃圾分类质量负责到底。

3.1可燃垃圾:

3.1.1生产一、二、三科、仓库及门卫的可燃垃圾,一律在每日下午1:00以前,集中送到焚烧炉北空地处,由环卫人员检查确认后进行集中焚烧。

3.1.2综合办公楼各部门的可燃垃圾,于8:30以前集中到垃圾桶中,由环卫人员拿到焚烧炉处,和其它部门的可燃垃圾一起烧毁处理。

3.1.3公司所有部门的可燃垃圾中,如有涉及部门或公司机密的,由自己部门到焚烧炉处进行烧毁处理。

3.2可回收利用垃圾:可回收利用垃圾的处理,必须在实施去害处理后,统一交由安全环境科联系处理。垃圾产生部门因私自处理产生的问题,由处理部门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

3.2.1车间直接产生的废弃物,由产生部门负责无害化处理后,交由环卫人员验收存放;

3.2.2公用工程设施的维修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由三科负责,并及时交由环卫人员验收并分类存放。

3.3不可回收利用垃圾:不可回收利用垃圾由于产生途径不同,而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由各部门参照上述垃圾分类进行日常归类管理;安全科每天下午1:00后开始接受车间垃圾废弃物,车间及环卫验收人员双方共同对垃圾是否按规定做了分类处理进行检查确认,验收不合格的由垃圾产生部门负责分拣,否则不予接受;存放的垃圾实施登记管理,分别标注垃圾名称、数量、输送人、接受人及接受时间等相关信息。

3.3.1建筑垃圾:由三科负责与施工单位协调外运处理。

3.3.2公用机电工程、维修工程产生的垃圾由三科负责清理运送,并按分类要求放到指定位置。

3.3.3其它部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及明确属于部门受益设备设施维修产生的垃圾,由所在部门和受益部门负责清理,并按分类要求存放到指定位置。

公司各垃圾区里的垃圾及废弃物,由安全环境科负责联络外运处理,三科的活性污泥单独临时放置,尽可能及时处理。。

四、其它注意事项

4.1后勤及车间办公区等相关场所、部门,为确保垃圾的分类丢弃,必须至少有两个垃圾桶,用来存放可燃及生活垃圾,并确保在垃圾接受时间段将垃圾运送到指定位置。

4.2生产车间的各个楼层,要依据部门的垃圾种类,应该至少设置3个垃圾临时存放点,确保生产垃圾的分类存放,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交由环卫人员验收存放。

4.3为确保垃圾分类管理,取消现行垃圾箱设置分划,所有垃圾箱统一安排到生活垃圾区,夏季由环卫人员进行喷药灭害处理,防止蚊蝇滋生;三科RO膜前的报废设备存放区保留。

4.4部门垃圾在被输送到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后,因垃圾分类不好而发生不被接受情况,相应责任由垃圾产生部门及接受人员承担责任。

本制度自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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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垃圾分类设施范文

在平常生活中,垃圾分类处理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通过此次活动,让学生们知道垃圾分类的意义和标准,了解可回收垃圾、生活垃圾和有害垃圾都包括哪些,从而引导学生养成在日后生活中能够分类投放各类垃圾的好习惯。为大家带来的垃圾分类活动方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垃圾分类活动方案

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办发〔20xx〕13号),按照垃圾分类要实现“三个全覆盖”,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系统全覆盖。结合街道工作实际,薛家岛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xx年,按市、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方面的相关政策及标准规范等;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推进其他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辖区开展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分类覆盖率达到30%;整合优化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体系,推进垃圾分类相关设施建设,推进餐厨垃圾、建筑(装修)垃圾、有害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5%。

20xx年,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政策体系建设;实现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继续扩大居民小区试点范围,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50%;加快实施标准化农贸市场改造;力争建设完成餐厨垃圾、建筑(装修)垃圾和有害垃圾处理设施项目;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0%。

20xx年,生活垃圾分类政策和标准规范基本完善;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基本健全,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基本建立,居民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70%;辖区内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人均生活垃圾末端处理量同比减少,原生垃圾基本实现“零填埋”;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

二、主要任务

坚持街道带动、部门联动、全面发动、全民参与的工作原则,实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理,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一)完善政策法规制度。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文件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制定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梳理国家及省市区现行有关垃圾分类政策法规,并根据新区的实际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配合区完善街道监管考核体系。

(二)完善垃圾收运体系

1、配置分类收运容器、车辆。街道和市政作业队根据居民生活区、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大小和人员数量,按照“四分类”要求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容器、分类运输车的选型、采购和配置。在辖区范围城市道路、旅游景点、广场公园、公交场站、车站码头、机场等公共场所设置分类垃圾桶。

2、按照全区统一要求,完成垃圾分类运输车辆的外观设计喷涂工作,确定各类垃圾的分类收运路线。

3、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街道和市政作业队选址建立有害垃圾临时贮存场所,针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收集、运输、暂存,建立完善有害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确保有害垃圾得到妥善处理。

(三)加快大分流体系建设,增强垃圾终端处置能力

1、加快餐厨垃圾处置设施建设。推进餐厨垃圾处理厂二期(扩能)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餐厨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各区开展农贸市场有机垃圾、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餐厨垃圾的就地或相对集中处置设施的建设。

2、推进大件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大件垃圾资源化利用体系的建设;建立并完善大件及装修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城区大件及装修垃圾收集全覆盖。

3、配套足够的装修垃圾消纳场地。加快建设装修垃圾消纳场地建设,推进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体系的建设。装修垃圾中可燃部分运至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进行焚烧处置,不可燃部分运至装修垃圾消纳场按要求进行回填、利用或无害化处置。

4、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研究制定低价值可回收物品价格补贴机制,激发全社会参与回收的积极性。

5、加快建立有害垃圾收运管理体系。建设有害垃圾暂存设施,将有害垃圾统一送往具有有害垃圾处置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置,确保源头分类的有害垃圾得到分类运输、妥善处理。

(四)分步推进垃圾分类实施片区建设

1、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同时,各区积极探索驻区内可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的相关企业,包括物业管理的高档写字楼、宾馆、饭店、综合商超、工矿企业等。到20xx年底,各区基本实现辖区内所有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垃圾分类全覆盖,配套垃圾分类收运体系。

2、以街道办事处机关、xx管区、xx岛示范区、xx湾社区为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到20xx年底,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的居民户数达到本行政区域内总户数的70%。所有新增的垃圾分类小区、单位及公共区域在设置垃圾分类投放设施的同时,必须配套建设相应的分类收集、运输及处理设施设备,严格做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要建立固定的宣传阵地,引导居民将厨余垃圾沥干水分后投放至其他垃圾。

(五)深化宣传教育培训,形成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局面

1、思想高度重视,街道大力宣传垃圾分类重要性。城市管理中心、宣教文卫中心和管区、社区要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工作氛围,加快推进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宣传中心建设,各社区要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通过更多的形式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在各类媒体上进行广泛宣传,扩大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影响力;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树立先进典型,形成示范效应。

2、抓住学校教育,小手拉大手促进垃圾紧迫性。街道通过区相关部门的教育培训,重点在大中小学和幼儿园普及垃圾分类知识,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实践练习,让学生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并以学生带动家庭、以家庭带动社会。各区、各单位要围绕宣传重点,确定适合的宣传引导模式,对所辖区的社区、居民小区、单位、学校等制订不同的宣传方案。

3、结合街道实际,建立垃圾分类培训制度。根据市级开展针对区级垃圾分类管理人员、志愿者等的集中培训工作,通过培训班、专题讲座、参观实践等方式,提高垃圾分类各层级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街道积极引导社区垃圾分类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管区、社区要充分认清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的重大意义,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任务。街道成立由办事处主任为组长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协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大事项。街道建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费统筹管理制度。建设垃圾分类专项补贴政策,对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涉及的设备采购、征地拆迁、设施建设和宣传推广等予以支持;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投融资体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积极探索特许经营和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积极争取国家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政策性资金。

(三)严格执法检查。把握好处罚与教育并重的原则,个人以“督促、教育、责改”为主,管理责任单位以“严管、重罚”为主。采取“过程抓环节、环节抓重点、重点求规范”的执法工作思路,通过执法活动,督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等公共机构以及相关企业切实承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示范带头作用和主体责任。

(四)广泛宣传发动。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以“垃圾分类,人人有责”、“垃圾分类,从我做起”为主题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各管区、社区组织干部、督导员、志愿者进家入户开展宣传和示范,各社区、物业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基础知识、操作流程、政策法规的宣传。通过广泛持续宣传,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家喻户晓。

(五)提升科技水平。在智慧城市、智慧城管的大框架下,推进智慧环卫建设,建立生活垃圾产生、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管控体系,实行精准管理,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的智能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垃圾分类活动方案

一、活动背景:

校园在进行施工建设,基础设施还不太完善,我们的环境越来越恶劣,垃圾随处可见,污水随意从窗户往外面倒,垃圾随手从窗户扔,影响到了我们的公共卫生,环保学院不再环保。垃圾分类回收不仅关系我们个人的素质,还关系到学院的良好发展。

二、活动名称:

xxx垃圾分类环保活动

三、活动主题:

“垃圾分类,保护环境,共建美丽校园”

四、活动目的:

1、让同学们更加重视垃圾分类的意义。

2、通过宣传活动,让同学们知道垃圾分类与环保切实相关,让他们自觉的保护环境,让环保学院真正环保。

3、让同学们认识到垃圾分类是世界的潮流,一场不可阻挡的洪流,这将让我们每个人改变,让我们的环境改变,让我们祖国更加美丽,让民族在世界之林中更加有地位。

五、活动口号:

保护环境,从我们做起;美丽学院,从垃圾分类做起。

六、主办单位:

xxxx

七、活动时间:

20xx年x月x日

八、活动地点:

校内

九、参加对象:

学校学生

十、活动形式:

演讲,宣传手册,宣传海报,小游戏,知识卡片等。

十一、活动流程:

(1)、活动宣传:校内主要宣传点设在餐厅与宿舍楼交汇处,分专门人员讲解垃圾分类的好处与不分类的危害,分发书签式纪念小传单(上面可以申请院长签署关于垃圾分类的倡议书),并且在各个寝室楼下贴出倡议传单,在人流量大的地方打出相关的横幅,贴出宣传海报,也可以进行签名活动。

(2)、主题活动:

A、在校内各个垃圾桶上贴上标签(有关可分类与不可分类的物品名称),用次来提醒同学们进行垃圾分类。

B、在校内分发环保垃圾袋或者布袋(在袋上注明xxx学院和垃圾袋分类标示等名称)。

C、在宣传处进行有关垃圾分类小游戏(主持人待定),游戏获胜者给予不同颜色(如可回收用绿色,不可回收用黄色)的环保垃圾袋与其它物质奖励(物品待定)。并进行知识卡片小问答,奖励物品同上。

D、在校广播台及相关平台进行报道

(3)、活动结束

1.安排宣传报道人员,由院新闻中心负责。做好本次活动后期宣传报道,并公布于校新闻网。

2.协会做好此次活动的总结以及相关资料(活动照片和报道等)的留档保存工作。

3.成立机动小组,谨防活动当天发生意外事件。

4.对乱扔的相关宣传产品进行回收

5.最后参加的活动成员进行校园内乱扔垃圾的回收工作,每个人的一个动作,将是我们热爱的学院环境前进的一大步。(视情况而定)

垃圾分类活动方案

镇属各党组织:

为充分发挥昌化镇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表率意识,深化垃圾分类服务指导“七个一”工作法,大力营造全民参与垃圾分类浓厚氛围。根据临安区生活垃圾分类办工作要求,特制订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生态文明建设为指导,以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升全镇对垃圾分类的知晓度、认同度、参与度。运用“党建+”模式,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模范带头、示范引领作用,发动党员干部积极开展进小区助力垃圾分类活动,推进我镇垃圾分类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垃圾分类我先行党员干部在行动”主题活动总体目标就是实现垃圾分类党员+“357”临安模式。“3”就是紧紧围绕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正确率这三个维度,全面提升群众“三率”。“5”就是实现全镇垃圾分类五个覆盖,实现城乡居住区、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公共场所垃圾分类全覆盖,重要道路垃圾不落地音乐线全覆盖;“7”就是通过结合七个一活动,即通过建立一支志愿者队伍、举行一次启动仪式、联系一个责任小区、进行一次工作对接、开展一次宣传培训、带动一个示范家庭、每月一次检查考核等七大方面的工作,促进全镇垃圾分类大提升。

三、工作举措

(一)建立一支志愿者队伍。一是建队伍。各有关党组织分别建立一支垃圾分类志愿队伍,队伍人数不少于党组织人数五分之四。二是明责任。志愿队伍要求由各党组织书记或党建联络员为组长,各党员干部要明确结对小区,做到人人有责任,人人有任务。三是抓学习。由镇综合信息指挥室组织各党组织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开展垃圾分类相关培训。(2019年9月底前完成)

(二)举行一次启动仪式。举行昌化镇“垃圾分类我先行党员干部在行动”主题活动启动仪式。组织相关企业、单位在场外设摊,通过分发宣传册、展示智能机、游戏等方式持续性进行宣传。启动仪式后,各党组织上街入户开展垃圾分类面对面服务指导,现场解答居民疑惑。

(三)联系一个责任小区。各党组织以固定主题党日为依托,组织党员参与结对小区的垃圾分类各项工作,切实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各党组织要积极参与本辖区垃圾分类各项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工作。(2019年9月-2019年12月)

(四)进行一次工作对接。党员干部要定期了解、掌握结对小区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一是抓走访。询问垃圾分类工作难点,协调物业和居民,搭建沟通的桥梁,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发挥作为小区垃圾分类责任人的作用。二是出点子。党员干部积极为结对小区的垃圾分类工作出点子,提供建议意见。三是办实事。倡导有条件的党员干部承诺每年为群众办1至2件垃圾分类方面的实事。(2019年9月-2019年12月)

(五)开展一次宣传培训。一是入户宣传。党员干部每月对结对小区要开展一次进门入户的垃圾分类宣传,做到责任小区宣传工作全覆盖,走进小区居民家中,对垃圾分类有关知识进行面对面的宣讲,让居民群众意识到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培训宣传。镇综合信息指挥室组织一次对结对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分类专管员、保洁员、楼道长等进行垃圾分类知识培训,内容包括如何宣传、如何分类、不分类的法律责任等,促使物业工作人员、分类专管员、保洁员、居民群众皆知、皆懂、皆会做。三是全面宣传。通过党员干部结对宣传、上门服务、培训指导,确保到2019年9月30日前,全镇实现垃圾分类宣传“全覆盖”。(2019年9月-2019年12月)

(六)带动一个示范家庭。党员干部要在家庭中积极践行生活垃圾分类,个人带动家人,养成主动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当好垃圾分类示范员。要总结提炼家庭垃圾分类方法,亮出家中垃圾分类好做法、好经验,偕同家人修身齐家,作好表率。(2019年12月底前)

(七)每月一次检查考核。镇综合信息指挥室将组织人员对全镇垃圾分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各小区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正确率等进行考核通报。请各党组织按照活动要求落实人员,定期开展结对小区自查与指导工作,确保督导检查取得实效。(2019年9月-2019年12月)

四、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各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要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认真抓好垃圾分类各项活动的组织、指导和保障工作。

第7篇:垃圾分类设施范文

一、指导思想

在认真总结扩大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围绕垃圾分类工作目标,以“亚青会”的举办和区划调整为契机,按照“稳步扩面、强力推进、抓住机遇、着力提质”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加大评估考核,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提升市民的环保意识和垃圾分类意识,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工作目标

1、到2013年底,完成全区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70%的目标任务。

2、全面推进机关单位垃圾分类工作,区级机关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其他社会单位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70%。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宣传教育

1、加大社会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街道要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标语等宣传垃圾分类;妇联、团委等部门要将垃圾分类宣传纳入各类公益活动中,持续广泛地开展宣传、引导,营造浓厚的垃圾分类社会氛围。

2、强化社区垃圾分类宣传,提升居民参与意识。以社区为单位,各街道定期组织开展以垃圾分类工作为主题的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社区要通过设立垃圾分类指导站、在楼道告示栏张贴宣传画、向居民发放宣传手册、利用宣传橱窗和宣传展板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全覆盖、全渗透的宣传,实现宣传活动“到单元、入楼道、进家庭”,做到居民入耳、入脑、入心。

3、推进校园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活动。区教育局要安排各中小学将垃圾分类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开展“垃圾分类——心泉行动”、“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将垃圾分类融入中小学、幼儿园的相关实践活动中,从小培养爱护环境、自觉分类的环保意识。

(二)强化垃圾分类知识培训

1、适时邀请市垃圾分类办公室的领导、业内专家讲课,对区垃圾分类办公室和相关部门垃圾分类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2、区垃圾分类办公室负责街道及辖区内社会单位垃圾分类工作人员的培训;

3、街道负责社区垃圾分类工作人员的培训,通过社区课堂、现场观摩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对分类指导员、物业管理人员、保洁人员、家政人员等进行垃圾分类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指导能力。

(三)稳步扩大分类覆盖范围

1、有序推进居民小区垃圾分类。根据2013年度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70%的目标,进一步完善基础资料,量化指标,按月推进,明确职责,责任到人。要充分做好垃圾分类前的宣传发动、人员培训、设施配置和分类收运等各环节的衔接工作,做到有序推进、扎实有效,确保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

2、积极推进社会单位的垃圾分类工作。区级机关全面推开垃圾分类工作,中小学、幼儿园、医疗机构等社会单位启动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积极探索社会单位垃圾分类工作模式。区机关垃圾分类工作由区政府办牵头组织。

(四)着力提高垃圾分类率

1、深化试点工作成果。在认真总结扩大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规范分类流程,优化分类模式,创新管理方式,通过经验交流会、现场会等形式扩大成果,不断探索提高垃圾分类率途径。要注重示范典型的树立,把工作推进扎实、管理得法、效果明显的街道、社区作为标杆,引导全区工作的整体推进。

2、加大垃圾分类指导力度。以街道为单位,建立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制定指导员工作制度,落实指导员分片包干工作责任机制。街道、社区干部每周不少于一次进小区监督、指导垃圾分类工作。

3、发挥物业服务企业作用。各街道要根据《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责任,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积极配合社区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物业服务企业要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做好员工培训和所服务小区的居民宣传引导,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区住建(房产)局要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考评体系。

(五)深化服务保障工作

1、引导居民增强环保意识。宣传引导居民购买可降解的厨余垃圾袋,鼓励居民使用可重复使用的垃圾容器。

2、做好垃圾分类收运工作。城洁公司、清诚露洁公司根据各自的服务保障范围和工作特点,制定收运方案,落实运输车辆,确保垃圾按规定分类收运,并接受市民和媒体监督。

3、进一步完善全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区商务局按照市商务部门统一部署,加强回收站点的建设。

(六)完善考核机制

1、加大考核力度。依据《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市垃圾分类考核暂行办法》和《市垃圾分类检查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加大对各街道、夫管局、新管办垃圾分类工作的考核力度,加强对垃圾分类工作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

2、开展创建活动。根据市垃圾分类办公室制定的《垃圾分类先进社区和示范单位创建标准》,努力开展创建“垃圾分类先进社区”和“垃圾分类示范单位”活动。

3、建立激励机制。建立逐级考评机制,对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小区,按照知晓率、参与率、正确投放率、减量率、回收率、厨余收集率等指标评价出分类收集工作的成绩。区、街道设立一定数量的考核奖励基金,对市检查中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好、考核督查成绩优秀的社区,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区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区长胡洪任组长,常务副区长孙小忠、区副巡视员蒋兆友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团区委、区妇联、区监察局、区政府办、区发改局、区住建(房产)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工商分局、区环保局、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夫管局、区旅游局、交警二大队、交警三大队、各街道、新管办等单位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城管局局长冯尧任办公室主任,统筹负责全区垃圾分类工作;区爱卫办主任焦安宁、区城管局副局长罗勇具体分管区垃圾分类工作,协调各相关单位按照实施意见规定的职责和要求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二)责任分工区委宣传部负责联系媒体,加大对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力度,并对全区垃圾分类宣传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团区委负责在全区青少年中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垃圾分类青少年志愿活动。区妇联协助各街道进单位、社区、家庭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区监察局负责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中的行政监察工作,重点加强对各责任单位履职情况的监督考核。

区政府办负责指导和帮助区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城管局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垃圾分类相关的各项工作;负责在区级机关推进垃圾分类。

区发改局负责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垃圾分类相关的配套政策。

区住建(房产)局负责指导协调物业公司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指导、督促和协调物业管理单位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监督、指导环境卫生管理单位、房地产管理建设单位按照标准建设(改建)环境卫生公共设施。

区教育局负责将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并进行宣传教育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垃圾分类工作的资金保障。

区审计局负责垃圾分类推进工作中,基础建设项目投资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的审计工作。

区工商分局负责可回收物(再生资源)回收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行为。

区环保局负责有害垃圾的监督管理和收集、运输、处置工作;负责对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过程进行环境污染防治监督;协同区委宣传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

区城管局负责厨余垃圾的收集、转运;负责日常垃圾分类工作监管和考评;指导和督促下属单位按要求处置垃圾。

区商务局负责可回收物的收集运输处置,对接市职能部门,负责全区再生资源回收中心的建设、管理、处置和协调等工作。

区卫生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爱卫办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对宾馆、酒店、机关单位院校食堂、农贸市场等饮食相关行业餐厨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

区旅游局负责全区旅游系统垃圾分类工作。

交警二大队、交警三大队负责监督指导、协调解决垃圾分类工作中涉及行业管理问题及专用车辆的管理、运输通行等工作。

各街道、新管办、夫管局是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制定本辖区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各街道开展垃圾分类的社区,在街道垃圾分类办公室的指导下,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发动工作;督促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按时上岗履职,引导辖区居民、驻区单位按规定要求进行垃圾分类;定期组织垃圾分类情况评比;及时上报垃圾分类工作情况;建立和完善社区垃圾分类工作档案。

五、垃圾分类工作模式

垃圾的源头分类、分类投放和收集、运输、处置,按照宁政办发[2011]125号文件、宁政发[2013]153号文件的要求实施。六、实施步骤

2013年度垃圾分类工作分三个阶段:

1、巩固提高阶段(2013年1—5月)

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巩固40%覆盖区域的垃圾分类工作成果。同时,按照市下达2013年垃圾分类收集达到70%覆盖率的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开展工作。

2、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6月)

全面启动新增社区、小区垃圾分类的宣传发动工作,通过上门入户发放“致市民的一封信”、宣传画册、手册等材料,大力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强化居民的参与意识。要通过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促进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展开。

3、全面实施阶段(2013年7—11月)

从2013年7月份开始,全面启动新增社区、小区的垃圾分类工作,按照要求建设垃圾分类宣传阵地,配备垃圾分类桶等硬件设施,加强对垃圾分类指导员的业务培训,扎实有效地推进工作,确保到11月底,严格按照市下达的目标,完成垃圾分类工作任务(详见附表)。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区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垃圾分类工作例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建立联络员和信息报送工作制度,各街道、新管办、夫管局、各相关部门要定期向区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度。各街道、各相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切实把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作为年度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抓好、抓实、抓出实效。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街道、新管办、夫管局、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要求,紧紧围绕如何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抓紧制定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三)把握工作时序。要科学统筹地安排好全年垃圾分类推进工作,把握好时间节点和工作时序,确保垃圾分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第8篇:垃圾分类设施范文

垃圾分类,事关群众生活环境改善,事关绿色可持续发展大局,事关生态文明建设的整体推进。为深入践行该项举措,依据上海市垃圾分类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区民防办将通过以下具体措施,全面推进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工作。

一 强化内部宣传培训:在民防办内部召开“生活垃圾分类部署动员会”,宣传垃圾分类形势任务,部署具体工作要求,同时发放垃圾分类宣传手册和“关于推进垃圾分类的告知书”,并将常见垃圾分类方法逐一列出,以“温馨提示”的方式发给每一位办公人员,强化每个办公人员的垃圾分类意识。

二 、加强公共部位宣传:引入社会专业力量,策划实施公共部位宣传方案,在分类垃圾桶旁设置一组易拉宝立式宣传海报,摆放醒目且人流集中的位置,办公人员和外来人员进度大楼都能方便直观地注意到;在每个楼层分类垃圾桶上方,张贴装裱过的垃圾分类宣传海报,让大家在处理日常垃圾时能看一看、想一想、分一分,切实从源头,从个人做好垃圾分类。

三、积极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利用午间时段,在民防办人流集中的地方及在各楼层垃圾收集部位,提供垃圾分类志愿者服务,引导工作人员将纸巾、小型塑料包装等投入相对应的分类垃圾桶内,引导办公人员正确分类投放垃圾。

四、完善分类设施配置:在各大楼大厅醒目位置设置垃圾分类投放点地图,按照“干垃圾、湿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四分类要求,在机关大院内各楼层和广场配置了相关收集容器,如在每个楼层茶水间均设置有“干垃圾、湿垃圾、可回收物”三类收集容器;在办公大楼的大堂、楼过道专门设置不锈钢“四分类”收集容器;在各楼层电梯间设置有“干垃圾”收集容器,从设施上引导每位工作人员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五、严格规范作业: 在垃圾收集和清运中,要求物业保洁操作人员规范操作,进一步落实垃圾分类工作。分类垃圾桶使用的垃圾袋应与垃圾桶颜色一一对应,分别为干垃圾黑色、湿垃圾棕色、可回收物蓝色、有害垃圾红色,优化细节、直接醒目,增强了统一性,确保从楼层到垃圾箱房垃圾全程分类,避免混装混运。

第9篇:垃圾分类设施范文

一、基本情况

(一)领导重视,规范管理

一是健全了机构,切实做到了有人管、有人做。成立了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垃圾分类指导队伍,由各村保洁队长担任指导员,并加强保洁员培训,在日常保洁中指导村民做好垃圾分类。二是健全制度,切实做到规范管理、有序运行。为保障垃圾分类工作有效推进,制定了《BB镇农村垃圾分类处理制度》《BB镇生态乡村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二)宣传有力,氛围浓厚

一是动员机关干部职工、全体社区专职人员深入到街辖内各社区居民家中开展入户宣传,派发垃圾分类宣传单张、居民垃圾分类手册;二是充分利用街道和社区宣传栏、宣传橱窗等传统宣传载体进行广泛宣传,制作垃圾分类宣传栏、宣传橱窗。三是开展垃圾分类“进小区、进校园、进公共场所、进机关”四进宣传活动。根据不同场所,制定不同的传宣计划,制作了垃圾分类宣传视频、动漫短片、宣传彩页、指导手册、校园四分类卡通人偶、中小学生垃圾分类宣传图书等,让垃圾分类理念深入人心。

(三)加强措施,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1、垃圾分类从机关、单位做起。在我镇行政范围内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推行垃圾分类活动,配备分类垃圾桶,要求镇干部做好垃圾分类进袋。

2、小区、学校、农户家配备垃圾分类设施。发放分类小型垃圾桶11000多套,中、大型分类垃圾桶300多套,较好提高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效率。

3.从“小”抓起。坚持“垃圾分类,从孩子抓起”,利用校园广播定期垃圾分类活动信息,开展垃圾分类小游戏,组织垃圾分类知识竞赛、设立垃圾分类积分荣誉榜等多种形式,提高中小学生对垃圾分类工作的认识,从小养成保护环境、爱护家园的意识,促进我镇垃圾分类工作深入开展。

三、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一是宣传范围不够广,村民垃圾分类知识及参与度不高,二是对垃圾分类处理能力不够。垃圾回收处理设施还不够完善,且没有形成产业链。

四、下一步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