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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家乡变化的作文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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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家乡变化的作文

第1篇:关于家乡变化的作文范文

关键词:变化中社会;乡村秩序;乡村文化

中图分类号:C9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605(2008)12―0048―06

秩序是人类社会为克服冲突和混乱而力图实现的一种社会状态。不同社会势力之间由于各种原因不断发生矛盾,冲突与混乱经常伴随人类活动,对秩序的追求,实际上已经成为人类社会永恒的话题。亨廷顿认为,对政治秩序影响最大的,是各种社会势力与政治制度之间的关系,而现代化在很大程度上包含了社会势力的多样化。文化、制度和权威构成任何秩序的基本要素。乡村秩序主要指农村社会结构要素之间平稳有序地互动,乡村社会处在相对稳定和均衡状态。本文的目的在于,通过分析乡村秩序看在一个整体社会变化中乡村文化如何同步变化并影响到自身。

乡村秩序与乡村文化

在古代中国,国家权力并不干预乡村具体事务。皇权止于县政,历朝历代都在县以下实行类似于地方自治的乡村组织,建立稳定的乡村秩序。乡村秩序以家族和宗族为基础,通过多层次的结构来维系,而以家庭为核心和人生价值与生命目的构成整个乡村生活与乡村秩序的基础,从而,也是乡村文化的内在模式。

人群组织成为社会,有多种方式,血缘、地缘和业缘是三大基本的社会关系。中国古代乡村社会的形成,将血缘与地缘关系高度紧密的结合在一起。聚族而居是中国古代村庄形成的特点,在华北地区和中原地区,这个特点尤为显著。血缘关系是人类最原始最自然的结合方式,在各种文化中都曾经占有重要地位。在中国乡村秩序与乡村文化中,它所具有的地位,是所有其他文化与秩序无法相比的。

同时,自秦以后,小农经济成为中国长期占据支配地位的生产方式。以家庭为生产单位,经济活动首先与家庭成员发生联系,从生产到分配,生产者与社会的联系微不足道。家庭成为一个人满足自己需要的直接依靠。所以,传统中国的“重农抑商”价值导向,重视农民的伦理,贬低商人的伦理,其实是重视以家庭为本位、以农业为基础的伦理活动与经济活动。

冯友兰认为:有以家为本位的生产方式,就有以家为本位的生产制度。有以家为本位的生产制度,就有以家为本位的社会制度。在以家为本位的社会制度中,所有一切的社会组织均以家为中心。所有的人际关系,都从家的关系出发。中国古代的人际关系为君臣、父子、夫妻、兄弟和朋友,谓之五伦。五种人际关系中血缘关系就占了三种。其余两种虽然不是血缘关系,但中国人也经常将它们看作具有血缘关系的意义,比如将君主称为父,将知心朋友称为兄台。既然家庭处于生产、日常生活、社会乃至政治生活的核心,中国文化以亲情为纽带而形成就是必然的。需要注意的是,今日所说中国传统文化,大体上就是乡村文化。中国古代的乡村秩序即以这种乡村文化为基础。

由于中国人重视人际关系,在乡村社会中,即使村庄中的非家族成员,一般也会与邻居形成较为良好的人际关系。邻里乡亲、远亲不如近邻等俗语都说明了,乡情同样是乡村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乡村秩序形成的重要纽带。

既然亲情与乡情是乡村文化的出发点,是形成乡村秩序的纽带,伦理要求就成为乡村文化的主要内容,也成为乡村社会中规范个人乃至集体行动的基本准则。梁漱溟认为,中国自古就是伦理本位的社会。伦理对于经济生活、政治结构和政治活动都具有决定性的作用。而且,伦理还具有宗教的作用。因此,中国古代以伦理组织社会,“中国社会向来强调长幼之序,此伦理秩序之一原则。”乡村秩序主要依赖乡村文化所确立的伦理关系与原则来确立,这构成乡村社会的基础秩序。乡村社会中男女老少各色人等,根据伦理关系确定自己在乡村中的位置与角色,不同的人根据不同的位置与角色在乡村社会中具有不同的地位与社会功能。如果乡村中有人逾越了自己位置与角色所规定的行为边界,就会被认为是越轨行为而受到普遍的鄙视,也会受到家法的惩治。安分守己、尊老爱幼、孝敬公婆、知恩图报、扶弱济贫等,都是一个人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救危扶难却不图回报,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被视为应有的品德,在这里没有理性与算计存在的空间,有的只是情感。以情感为纽带确定行为规范,目的在于建立人们之间的信任,而且也的确在一定范围内建立起人们之间的信任。而信任就为乡村秩序创造了最为重要的文化条件。

古代中国,乡土文化对占中国人口绝对多数的乡村居民的道德约束与行为规范,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乡土文化提供了乡村秩序所需要的基础性条件。然而,乡村文化对于乡村秩序的重要性更在于,它为乡村居民提供了生命意义和人生价值的体现。家庭在中国文化中的极端重要性,来源于中国人对家族血脉延续的极端重视。因此,在乡村社会中,一个家庭乃至家族能否传宗接代,就成为人生的首要问题。所以,成家立业是人生要解决的头等大事。一个人哪怕家财万贯,如果没有后代继承,就被认为是人生最大的失败。当某个家族中的某个家庭的第一个男孩来到人间,绝对成为这个家庭与家族的最大的喜庆,也是人生价值的最大体现。人只有了解生活的意义才能对未来充满希望,人必须通过各种途径体现个人价值,才能感受到生活的意义和成功。乡村文化给予人以生命意义和价值体现,也就给了人对未来的希望。当人们感觉未来的生活有希望时,乡村秩序就有了可靠的保障。

当然,我们也不能忽略家族制度与士绅对乡村秩序的作用,但对那些问题的讨论已经超出了本文的范围。

到近代中国,随着新文化因素进入乡村,乡村文化受到侵蚀,中国大部分乡村社会陷入危机与混乱。政府未能重建乡村秩序,这也是其失败的原因之一。而主要又在于没有能够重建乡村文化。中国共产党在革命中就开始在根据地重建乡村秩序,而这一重建往往以重建乡村文化为先导。新中国建立以后,中国共产党将根据地获得的经验运用于全国,在很短时间内就在全国农村重新建立了秩序,特别是建立了新的包含革命内容的乡村文化。

中国共产党重建乡村文化的努力,虽然以国家力量的强大介入为特点,但如果没有来自农民的积极回应,也是难以成功的。其实,中国共产党提倡的新文化、新思想、新道德,在否定过去乡村社会伦理道德的某些内容的同时,也与乡村社会伦理道德中的某些内容相一致,因而在乡村形成了新的有利于确立乡村秩

序的文化环境。而乡村社会中长期存在的伦理道德要求,也的确有需要破除的内容。因此,中国共产党重建乡村文化与乡村秩序的努力,得到了积极的响应。吴毅对四川双村的研究,就说明了当时农民对中国共产党重建乡村秩序的态度:“通过各种会议,工作队向村民们宣讲政治形势和国家政策。村里办起了夜校,帮助农民扫盲。青年人被组织起来,成立了宣传队,歌颂翻身。那无疑是一个让人感到荡气回肠的激情年代。长期以来,外于政治,无组织,生活于社会低层,一向为生存奔波的农民发现自己成了国家主人。那种激动和由此而焕发出的热情是惊人的,许多老人都说,刚解放那会儿,事情特别多,一天到晚东奔西忙,但就是不感到累,浑身都充满了劲,像着了魔似的。”庄孔韶的研究也描述了类似情况,并指出:“一度流行的‘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口号几乎感染了所有村人,互助蔚然成风。”而且认为这是农民报恩心理的表现。

中国共产党还采取在乡村社会中建立大量的以村为基础的各种形式的文艺宣传队,在乡村社会中进行与党和政府提倡的新文化、新思想和新道德要求相一致的文艺宣传活动等形似,来加强乡村文化的重建。毛丹在对尖山下村的研究中发现,该村妇女组织的尖山剧团,“每年春节期间在村内外演出,热热闹闹达七年之久。”实际上,这样的情况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后的相当时期内,是乡村社会中较为普遍的现象。

新中国建立后,重建乡村秩序的努力,无疑是有效的。如果没有乡村文化的重建,也就不可能有乡村的重建。

市场化过程对乡村秩序与乡村文化的影响

1978年以后,中国进入改革时代。虽然改革从农村开始,并逐步影响到城市,从而开始了全国范围的改革,但在1992年以后,乡村社会实际上是被动地随着中国的工业化、市场化、城市化过程而变化(其主动因素在于农民时时寻找生计的出路,他们在顺应非农化过程,被动的方面在于他们没有什么社会资源的支持,几亿人进城市打工,却只被看作农民工,而不是正式意义上的城市居民)。中国社会已经发生和正在发生的变化,改变了乡村的结构,也解构了原来意义上的乡村秩序的基本条件,特别是乡村文化。

农村改革改变了农民的劳动方式,他们不再是集体劳动过程中的社员,而又重新成为分散进行农业生产的农民。每一个农户都不能不独自依靠自己的力量来解决遇到的生产、生活中的几乎一切问题,包括他自己无法预料到也无法依靠自己的力量克服的困难。这个事实就是:曾经集体化的、利益差别微不足道的农民,“已经不再是一个阶级整体,而是分化成了不同职业、不同利益与要求的社会阶层”。

与新中国刚建立时期的中国农民相比,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农民,“对政治、经济、社会等一切问题都有着自己的认识、评价以及相应的行为态度,他们强烈地要求维护自身的利益,提高农民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地位”。作为乡村社会主体的农民,在获得自由、选择的空间,形成新的自主意识的同时,也分化为具有不同利益的、身份地位存在差异的不同社会群体,尽管他们依然被习惯性地称为“农民”、“农民工”。这样的变化虽然意味着进步,但也意味着以亲情和乡情为纽带的乡村文化与伦理关系开始削弱或解体。或者像苏南一样,昔日的村庄里有工厂、科学园、大学城,或者像中部地区那样,越来越多的村庄里多为老人与孩子。“村庄”成为“从城市回来的人”与“去城市打工的人经常往来”的“空间”。现实中的乡村文化,不纯粹是一种农民文化,也不是城镇文化。

那么,乡村世界在经历什么呢?“人自由了,这种自由具有双重的结果。一方面,人失去了以前那种无可非议的所属感,无论在情感上还是精神上都感到茫然不知所措;另一方面,他可以自由行动,成为自己的主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生活而不必听命于人。”当我们高度评价农民自主意识增强的同时,不能忽视其产生的文化影响以及对乡村文化和乡村秩序的双重作用。

然而,成为自己主人的中国农民,并不都能按照自己的意愿生活,因为他们中的多数人基本上没有任何资源或资本。相反,已经分化的、自主意识已经大大增强的农民,很快就发现自己面对市场,更多的是无奈。在市场经济开始在中国建立以后,分散的个体农户突然要面对风云变幻的农产品市场,他们所遇到的困难和挑战是空前严峻的,实际上他们不能得到(或者极少得到)可以依赖的社会组织的实质性的帮助。我们在中国已出现的数不清的矿难中,在山西黑砖窑事件中,看到一个巨大的底层社会,看到一个无奈选择中农民群体所承受的悲剧。

市场经济的建立,必然带来市场文化向一切领域的渗透,乡村社会也不可能避免市场文化的入侵。市场文化一旦进入乡村社会,在彻底改变农民的人生态度和价值取向的同时,也彻底改变了农民的生活方式、行为方式和交往方式。农民所发生的这些变化,不但将新中国建立后经过数十年努力建立的新的思想和文化基本瓦解,而且也将残存的以亲情和乡情为纽带而形成的朴素的道德规范和乡村文化基本瓦解。从阜阳毒奶粉到三鹿奶粉的三聚氰胺,可以看到底线伦理解体的一个轮廓(当然,被解体的不仅是乡村文化,还有城市下层平民文化、精英文化。曾经质朴的农民、下层平民不愿对陌生人负责任,精英管理者的冷漠与失职)。

市场文化包括市场价值观和市场化的文化产品。弗罗姆曾经指出:“市场的价值观念,即强调交换价值而不是使用价值,使人们对他人、尤其对自己也形成了类似的价值观念。”强调交换价值的市场价值观具有极强的穿透力,它在几乎所有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都毫无例外地越出经济领域,逐步渗透到政治与社会生活。市场经济的压力和市场价值的侵入,促成了农民生活的新的理性化。这个理性化的基础就是利己的考虑与打算。生活的理性化与过去更具情感性质的生活(这恰恰是乡村社会生活的特点)形成鲜明对比。今日生活于乡村社会的人们,也必须时时进行计算、衡量和决定。“生活的理性化产生了一种主体性的防御原则,因为人成为越来越理性的精于计算的人。”观察今日的乡村社会,虽然不能说所有农民都以市场价值观指导自己的行动,但农民已成为今日中国理性、现实、精于计算的人群,应该没有任何疑问。

在乡村已经存在了千年以上的关系格局因此而解体了。在这种情况下,“人们自己选择关系,选择的关系,依他们的理性计算。市场经济和现代传媒则为农民提供了进行理性计算地交往朋友的理由。人际关系与经济利益越来越紧密的挂上了钩,人际关系变得越来越理性化了。”人际关系理性化首先消解了人们之间依靠情感形成的信任关系。如果说古代中国人已经产生了“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的意识,但这种心理即使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也仍然没有成为乡村社会中普遍的行为准则。但在今日中国,越来越多的人恰恰是以这样的心理对待他人。这种不信任他人的主体性防御原则在社会中产生了冷漠,在乡村则导致村庄内部的关联度低,“这类村庄很

难形成合作,也难以保持秩序”。

市场价值观和理性化逐步支配农民的各种行为,瓦解了过去长期存在的以亲情和乡情为纽带、以伦理为基础的乡村文化和行为准则的同时,也就瓦解了农民曾经执着的人生意义的基础。传宗接代被媒体和一些学者认为是愚昧落后的思想,而传宗接代的行为也受到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的制约,对支撑农民生命意义的文化因素的否定,也就挖掉了旧有的乡村文化的根基。

在这种情况下,以电视等传播媒体为手段的市场化的文化产品大批进入乡村社会,将消费主义价值观带人乡村社会,激起了农民的消费欲望,但农民普遍并不具有消费能力。

消费主义本身不可能给人以生命意义的体验,即使它可以带给人生命的意义,对于多数农民来说,也不具有现实性。消费主义进入乡村不但没有带给农民以新的个人价值的体现方式,反而使他们更加感受到自己是生活的失败者。“被刺激起来的消费欲望得不到满足的农民处于痛苦不堪之中。”因此,“农民越来越感受到自己处于社会的最底层,把握命运的无力感,让人无法对未来抱有希望。”社会秩序能否建立并维持的重要条件之一,就是人对未来是否抱有希望,当市场文化导致越来越多的农民对未来失去希望时,乡村秩序的动摇就是必然的。

按照滕尼斯的观点,现代化过程中,是一个从ge-meinschaft转变为gesellschaft的过程,即从礼俗社会到法理社会的过程。如果这样的转变必然发生在一切社会中,伴随这一转变的还应该有人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的转变。在这一转变中,过去文化的衰落应该同时有新的文化形成,以为新的行为准则的形成提供基础性条件,而过去的行为准则也将被新的行为准则所替代。

在这个转变中,人的行为准则应该从伦理为基础转变到以法理为基础,并形成契约意识和法律意识。如果在社会变迁中没有发生这样一些替代,就将出现文化断裂引发的道德失范,社会将因此陷入无序状态。当下中国的乡村社会恰恰面临这样一个严峻的挑战,由于农民整体的人生价值不能确定,就必然出现乡村社会的价值与道德空白或者说在乡村社会中出现了文化断裂,如此一来,构成乡村秩序的第一要素已经不复存在,乡村社会的基础秩序被瓦解,乡村秩序就难以维持了。

乡村秩序与乡村文化会走向何方?

今日乡村社会中存在着大量的不满、失望,这些都是潜在的冲突性因素。值得关注的是,在乡村中形成的冲突因素因为社会流动的加强,已经外移,即将本来应该发生在乡村中的冲突,通过社会流动,转移到乡村之外的城市地区。如何解决乡村秩序中出现的问题,学者已经提出了许多建议,政府进行了大量的尝试,但这些建议和尝试基本上集中于制度与权威,而少有文化角度的分析。

乡村文化构成乡村秩序的基础,乡村文化的瓦解使乡村秩序失去了基础,没有基础的秩序总是难以稳定的。同时,不对乡村文化未来的演变方向进行分析,也就忽略了乡村秩序的基础。要判断未来的乡村秩序,就不能不分析乡村文化未来可能走向何方,因为,“人们为之工作和奋斗的目标是由文化决定的”。拒绝文化的基础性作用,将无法维系乡村秩序。

分析乡村文化的未来走向,必须分析乡村文化的现状,特别是分析存在于乡村中的不同文化之间的关系以及它们的各自实际的影响。在今日中国,一个人随意选择一个村庄,进行短时间的表面观察,即可直接观察到两种强势文化,分别借助于权力与资本,进入乡村社会,这就是政府倡导的主流文化与经济力量所推动的市场文化。如果一个人选择一个村庄进行短时间的但更加深入的观察,就可以发现,乡村文化虽然已经瓦解,但还没有被消灭,不过已经与市场文化相当紧密的联系在一起。已经被恢复的礼仪和新发明的礼仪,所具有的更多的是形式,而不是真实的反映曾经强势的乡村文化的意义。当然,如果碰巧,也许这个人所观察的村庄正好建有一座教堂,于是,宗教文化就纳入了视野。当然,如果一个乡村文化的研究者,到一个村庄,依赖他在这个村庄建立的人脉,就能够真正深入地洞察那些局外人难以了解的乡村文化,当然,更正确地说,应该是存在于乡村的亚文化,比如大姓家族的势力、儿子多的家庭的力量、地下宗教或者、拥有某种乡村公共权力的家庭的优势等等。所以,今日的乡村文化本身已经成为一个多种文化并存,相互之间存在冲突因素的复杂的现象。

主流文化在中国乡村的影响依然是一个事实,通过国家意识的力量强化的新农村建设,依然引人注目。到任何一个村庄,都能够看到与中央最新精神一致的大幅标语。对乡村党员的政治教育在许多地区仍然一直在坚持。

但即使是非常表面的观察也能发现,主流文化对乡村社会影响,特别是对农民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与交往方式的影响,与新中国建立初期相比,即便不是微不足道的,至少也是不明显的。其实,主流文化倡导的内容,大多数应该说与乡村社会的文化需要是吻合的。其收效之所以不明显,除了同样强势的市场文化的竞争,还因为主流文化在内容上往往出现自相矛盾的地方,而且形式单一,更重要的是缺乏有效的载体,缺少公共产品的供给,也就不能调动乡村居民主动积极的参与。所以,减免农业税,免除农村中小学生的学杂费,在文化上意义是增加对农村的公共资源的供给,强化对主流文化的认同。但农村社会在转型中的许多社会建设、文化建设都不是一蹴而就的。贺雪峰在湖北洪湖和荆门组织老年人协会,开展文化建设所进行的努力;何慧丽在河南兰考组织乡村妇女开展文艺活动所取得的成功,都说明,主流文化在乡村文化建设中具备取得成功的可能性,但要真正成为乡村社会中占主导地位的文化,并能够引导乡村居民的行为,不但取决于中国共产党与政府的重视程度与文化自觉,还取决于能否重建革命时期与初期,党与群众的血肉联系。虽然主流文化依靠国家力量,以强势文化的姿态出现在乡村,但未来对乡村文化走向的影响,却仍然是一个难以进行准确判断的问题。虽然如此,依靠国家的强大力量,主流文化将不断地向乡村传达新的信息,灌输新的理念,或者至少使乡村居民熟悉新的概念,因而或多或少地影响到乡村社会,这应该是没有疑问的。

市场文化是当今中国真正的强势文化,它凭借资本,通过大众传媒,依靠消费主义激起的欲望,借力于地方机构和官员,甚至借力于主流文化,不但在城市,也在乡村大行其道。但市场文化在中国激起了发财与消费的欲望,促使人们越来越理性,越来越精于计算,却没有在中国促成与理性和计算紧密相联的、对于经济与社会都不可缺少的诚信与对游戏规则和法律的敬畏与尊崇。所以,市场文化侵入乡村社会,带来的是经济的活跃与文化的衰败,结果是信任的丧失。其原因是很复杂的,其中之一,是传统的乡村文化并不支撑陌生人之间的契约化信任,它更强化一种亲缘认同、熟人认同。一位法国思想家认为:如果考虑实行市场经济,“成功的关键要素是建立信任,对内

建立信任,对外建立信任。”与许多中国人的理解不同,市场经济实际上也是道德经济。韦伯曾经指出:“只是因为这种新型的企业家具有确定不移并且是高度发展的伦理品质,他才在顾客与工人中间赢得了不可缺少的信任。没有任何别的东西能够给他克服重重障碍的力量。”市场文化其实也包含着对人的伦理与道德要求,而不仅是理性和计算。理性和计算与相应的伦理和法理相结合,才能形成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信任关系。但市场文化带给乡村(实际上是整个中国)的仅仅是狭义的理性和计算,在破坏曾经存在的伦理道德的同时,并没有形成新的伦理与道德。如果乡村社会不变成当代中国公民社会的一部分,当代中国城市不把乡村社会看成公民社会的一部分,中国是不可能建成公民社会。

然而,无论我们如何认识市场文化对乡村文化的作用,市场文化将继续保持强势则是毫无疑问的。未来的市场文化在乡村将如何演变,取决于党与政府的努力,取决于其他文化包括主流文化对市场文化的作用,还取决于我们要建立的是一个社会大于市场的国家,还是市场大于社会的国家;是一个文化大于市场的社会,还是市场大于文化的社会。在未来还将发生近几亿人的非农化的转移的情境下,我们必须把农民看成国家农业劳动者,看成城市社会的新增劳动者,这是城乡统筹的需要,也是城乡统筹背后的建立统一的公民文化的需要。对市场文化的负面性因素的回应,需要加强社会建设,需要重提公民文化下的权责意识。

过去存留下来的乡村文化基本模式已经被瓦解,但它们的一些内容仍然在乡村生活中发挥着功能,它们的某些载体(传统礼仪等)还呈现出复兴的态势,特别引人注目的是,作为一种乡村文化的遗产,它们有着不可替代的历史作用及文化传承的作用。但这一切都不能作为传统乡村文化复兴的简单象征,在经历了五四时期后的全面反传统、“”的打倒一切,以及全民经商的冲击后,我们可能看到一种对传统文化的反思与梳理的新的冲动与浪潮,它涉及到对乡村文化的再梳理与历史考量过程。我们并不能完整的恢复历史,但我们需要在革命化或市场化后,获得更多的文化自觉。

在某种意义上说,当我们在乡村看到所谓的乡村文化的复兴,如周庄、南浔、宏村等,它所体现的只是传统,而不是当下的习俗,或者说,它所表现的只是历史形式,而缺乏这个形式本身实际应有的内容;是文化审美意义上的发现,而不等于现实的文化建设。甚至于一些重修家谱的复兴甚至祠堂的修建,并不意味着乡村文化就此具备复兴的条件,因为,在一个全球化、市场化、工业化快速发展的今天,今日中国乡村的家族祠堂根本无法具备过去的功能,它甚至也不能调解家族内的矛盾。如果说,今日中国乡村出现了修家谱、祭奠祖宗甚至重修祖坟的热潮,那也更多的是一种怀旧,并不具有真正的传统习俗所包括的内涵,而且这些活动也经常与家族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联系在一起。而政府不断进行着的发现乃至保留文化传统、再造“乡村天堂”的活动,其更真实的动机更多地来自于对经济发展的考虑,而不是来自于作为执政党必须具备的文化自觉。所以,文化搭台,经济唱戏,一方面成为发现传统的主要形式,另一方面,又会造成中国的今天与中国的昨天和前天的无法割断的联系,表面化、商业化,其结果也是对乡村文化新的破坏性。因为,这种行为将一切文化的形式和内容都转变成为纯粹经济利益的考虑。它不和内心深处的信仰、认同发生联系。如此分析,我们不能不对如何做我们的“乡村文化”的未来表示担心。

第2篇:关于家乡变化的作文范文

关键词:社会转型;精神家园;人文关怀

贾平凹是一个时刻都背负着精神重负的作家,他的小说创作表现出追寻精神家园的强烈意味,从文化寻根、人性反思、都市文化批判到超越乡土与都市文化而直探人类文明本源,作家进行精神探索的心路历程在其小说创作中留下深深的印痕。贾平凹这些年来在反思现代性的过程中所经历的精神或心理轨迹,其中既有绝望的批判,又有矛盾而困惑的进退两难,从中传达出现代人精神无处扎根的感伤与茫然以及失去精神家园的焦虑,贾平凹的精神探索和文化价值追寻充满矛盾困惑和走向迷茫虚无,这其中蕴涵着贾平凹的文化人格及其内在矛盾冲突。

一、营造精神的乡土

阎连科曾深有感触地谈到:“作家精神的故乡,就是产生一个作家独有的一种精神的那块土地。我们只有找到了那块土地,才能使我们的种子在那里种植和结果。贾平凹也深怀感念地说:“商州成全了我作为一个作家的存在。商州成了他创作的根据地,他产生了这么一个妄想:“以商州作为一个点,详细地考察它,研究它,从而得出中国农村的历史演进和社会变迁以及这个大干世界里的人的生活、情绪、心理结构变化的轨迹。在时代变化不息的思潮里,贾平凹始终在自己的世界中开拓对于人生和生命的理解,坚持着自己对文学的理解。商州不仅是生养他的故乡,也是他的文学创作沃土。商州不仅成为贾平凹认识世界、历史、人生的一个法门,而且还是贾平凹精神世界的一个“乌托邦”。故乡永远是人类心灵的家园。“故土”和“家园”的回忆已不仅是一种心灵获得暂时安慰的手段,更是一种获得力量的途径。贾平凹从小在农村生活了19年,长大后,读书写作进城,城市文明使他有了新的视角。在极大的变化和文明反差中,回视曾经生长的乡土,乡土迫使他逃离,乡土又令他魂牵梦绕。在告别乡土的过程中徘徊反顾,寄情于村野,托志于乡情,从乡土文明中挖掘理想的生存方式和生命形式,商州世界与他的生命有着一种内在的交融与对应,商州情结内化为一种价值观念,成为他观照和反思都市生态的参照尺度,贾平凹在困惑与浮躁中构筑着自己心中的商州乡土圣地,以此对抗现代文明,坚守属于自己的精神家园。

贾平凹的《山地笔记》就带着浓厚的乡恋情结,以充满真挚与热情的孩子般清澈的眼光回望滋育他成长的苦难而饱含温情的故乡母亲,用散淡纡漫的笔调创造了温情脉脉的田园般的商州乡土氛围,向人们讲述着一个个温馨的故事。20世纪80年代初发表的《好了歌》、《二月杏》、《厦屋婆悼文》、《晚唱》等反思讽喻型作品受到的批判让贾平凹感到异样茫然,也促使他寻找创作上的变化,他找到了“心灵根据地”,用“商州系列”构筑乌托邦式的商州世界,并进行文体试验,刻意追求形式的自觉,把拙厚、古朴、旷远的美好追求与中国农业文化的优美之处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表现了乡风民习的挚爱和对纯朴人性的赞美。从此,他魂归商州,从商州故土及传统文化中去寻找文化之根和精神家园。随后,贾平凹一方面进行文化寻根,另一方面反映时代的变革。《小月前本》、《鸡窝洼的人家》、《腊月·正月》、《浮躁》这四部反映农村生活变动的小说在普通农民浸着古风的日常生活情态中,通过商州农村变革与传统文化人格的冲突,传达出时代变革的律动。对变动着现实关系的态度,最直接地牵动着人们对传统的态度,对于商州,贾平凹有着复杂的感情,从文化的依恋走向文化的批判,又努力在文化批判中寻找着文化的精魂。

二、失园者的焦虑

20世纪90年代以来贾平凹的小说创作表现出对失落的家园的苦苦追寻。贾平凹浮躁不安的灵魂在乡村文化和城市文化之间飘荡,不断地寻寻觅觅以安妥自己的灵魂。从《废都》开始,透露出一股浓重的迷失家园的沮丧感。《废都》、《白夜》、《土门》、《高老庄》、《怀念狼》、《秦腔》和《高兴》这些长篇小说表现出贾平凹对精神归宿的痛苦追寻。

与其说《废都》表达的是作家一种文化批判态度,不如说是作家对失落的精神家园的痛苦追寻。《废都》中的庄之蝶集迷醉与清醒于一身。小说主人公庄之蝶在“废都”中由颓废而不甘沉沦到迷途,则代表了中国一部分知识分子在社会转型时期的精神焦虑。庄之蝶对自己也有清醒的认识,也想有所作为:“我觉得我并没有完,将有好的文章叫我写出来,写作或许能解脱我”,他不止一次地呼喊“我要写书啊!我是作家,我很想静下心来写我的书!”,身为知识分子而无法实现自身价值的痛苦、无奈、酸楚溢于言表。他想抗争,却无法突围和超越自我,最后却在温柔乡里难以自拔,放纵肉欲,寻找感官刺激,他失去了麻木,在放浪形骸、自暴自弃中实现自我消解,结果,他毁了自己,也毁了他所爱的女人,庄之蝶最后试图逃离西京,隐喻着他企望精神突围和灵魂自救,却中风倒在车站,他的出走并没有找到精神归宿。庄之蝶对人生的痛苦和焦虑,暴露了一个病态而痛苦的真实灵魂和作家心灵的痛苦无助、精神的迷茫,对现实的困惑失去精神家园的悲凉,《废都》表达出对现代人失去精神家园的焦灼。

《废都》还通过牛的境遇表现出强烈的“生存焦虑”,牛的话语背后是无比的苍凉、孤独和寂寞,灵魂的无所依靠,精神的无所寄托。牛哲理性的话语提醒现代人因脱离自然的天性而导致的人种和身体病变。作家是借牛对现代城市文明进行反思,站在农耕文化的基点上来批判、否定城市文明,以警诫世人对城市生活方式的盲目崇拜和迷恋,防止人的本真生存价值的丧失,“作者对当代城市文化的一种悲怨、失望之情,而愈益反衬出作者的乡村、自然、田园情结之浓烈,寻找精神家园的焦灼。”

如果说《废都》表现了贾平凹对失去精神家园的痛苦与悲怆,《白夜》则表达了作家追寻精神家园而不得的悲哀。《白夜》写了在物欲横流的现世中一批小人物的抗争与沉浮、寻求与悲欢及他们殊途同归的悲剧命运。以颜铭等为代表的对现实物质生活的追求与失败,和以虞白等为代表的精神贵族们的悲凉和孤独的命运,而兼具白天与黑夜即雅与俗双重性格特征的夜郎试图超越自我再生,却像精卫填海那样成为非人非鸟,找不到应有的精神归宿,他们都在都市之海中浮沉、挣扎着。《白夜》寄寓了作家深切的人生感受和严肃思考,注目于当代文化转型中人们的生存困境和灵魂的痛楚与蜕变,探寻的悲剧表达了作者深重的忧世情怀和内在精神的彷徨。

在《废都》、《白夜》这两部以西京城为背景的长篇里,贾平凹对当代中国的城市生活和现代城市文明进行了不遗余力的价值批判,尤其是深刻地揭示了人们置身于当下消费社会中精神异化、无家可归的生存处境。于是,作家把目光投向了城市与乡村的交界地——仁厚村。《土门》写城市文明与乡村文明的冲突,寄寓着作者对理想生存方式的思考与追求。《土门》通过成义的毁灭和仁厚村的消失,真实地再现了现代化对传统文化的胜利,仁厚村的必然消亡象征着农业文明的没落,整个西京城在物欲支配下呈现出的冷酷与浮躁,作者同时展开对现代城市文明和传统农耕文化的双重批判。城乡文明都是残缺的世界,理想的生存家园在哪里呢?作品提到了神禾塬,它是一个理想的生态乌托邦,作者在寻求一种独立、健全的文化理想来调和乡土与都市、传统与现代之间的对立冲突。然而,无家可归如丧家之犬的仁厚村人在寻找生存的归宿,梅林找到的却是母亲的子宫,“呵,我们没有家园了,不是真正的家园而暂居这里的阿冰也没有了家园和生命。真正的狗没有了,我们成了又一群丧家的犬,我们将到何处去,何处将怎么等待着我们呢?”这种慨叹,传达出的是双重文明意义上的无家感。人们在寻找新的家园,然而却又疑惑、茫然。乡村城市化,既可以反映传统文明与现代文明的冲突,也能表现人的选择的困惑。“《土门》把背景放在城市与乡村之间,揭示了乡村的城市化问题,对城市文明的野蛮无情和乡村文明的保守落后进行了双向批判,同时表现出在传统与现代相冲突的时下,人们的选择与困惑。作者既认识到城市文明的发展标志着时代的进步,却又满怀对城市文明侵吞传统农耕文明的焦虑。

《土门》和《高老庄》是贾平凹精神旅途中的两部重要作品,集中体现了社会转型期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农业文明与工业文明之间的冲突和碰撞以及中国人普遍的无归宿感,留下了作家心灵探索的轨迹,他在城与乡之间挣扎着,寻找着。作为精神上“被抛于都市”的作家,贾平凹痛切地感到寻觅精神家园和灵魂栖所的重要,尤其是坚守文化理想与寻求精神超越的重要。因而,贾平凹创作《高老庄》,进一步在文化选择的困惑与矛盾中寻找文化理想与精神家园。回到高老庄是人们在城市与城郊寻找精神归宿而不得之后的无奈之举。《高老庄》展示文化的冲突,进行文化的审视和反思。《高老庄》体现了贾平凹精神还乡的尴尬,诗意的乡村看不见了。《高老庄》暴露了存在于贾平凹精神深处的一种文化迷茫和困惑。他留恋着乡村,但又痛感它的种种弊害,乡村严峻的真实在他笔下流出,揭示着人种退化和历史文化与现代文化的碰撞与交融,表现的是作家对于人类生存的一种焦虑与忧患。从都市里进行精神突围的子路回到《高老庄》仍逃不出精神重围,子路又要回城了,要出走了,要再度去继续他的精神漂泊和文化追寻,家园不在,正映衬着精神上渴望家园存在的巨大心灵伤痛。子路的还乡是贾平凹长期以来致力于寻找人类精神家园的一种艺术的呈现,子路与传统文化的决裂,寓含了20世纪90年代以来贾平凹的文化选择的矛盾与困惑,这意味着创作《高老庄》时的贾平凹是痛苦的,进退失据,但还无法摆脱内心的精神困境。这种回归与逃离的悖论,是一切具有怀乡情调的乡土作家所面临的难题,也是贾平凹创作中长期存在的难题之一。一方面,他对乡村的民间传统和精神文化充满着眷恋,另一方面,又对传统文化的弊端充满着失望。

贾平凹在《怀念狼》中表达了对于现代人生命力萎缩和精神危机的焦虑。作品表现出一种人类生存、人存在的焦虑,一种生命的困惑与恐惧,甚至一种人类生存的荒谬感。“寻找狼”的过程本来出于保护目的,最终变成对狼的杀戳过程。这一过程却尽显现代物质文明面对自然和人类生命本真的无奈和尴尬。作家正是出于对人类文明走向的忧患意识,对人类自身的生命状态的改善和强化表现出深切关注。《怀念狼》是贾平凹20世纪90年代思想矛盾和精神冲突的一个继续,作品视野投向了更广阔的境地,作家由对现实的忧患与批判转向了对人类环境与生存的忧患与批判,这应该说是贾平凹文化关注的深入,是他自觉的文化探寻领域的扩展。展现出作家对人类文明的疑虑和对人类生存境遇的关注,隐含了作家对当下人类困境的忧虑和对东方“天人合一”观的怀念。

真正宣布了乡土家园失去的是《秦腔》。“《秦腔》是贾平凹行将逝去的故乡的纪念碑,也是他漫长的精神旅途上的里程碑,它记载着作家30年寻找的心路历程,也标志着他一贯视为精神家园的乡土故乡的失去。在《秦腔》中读者能感受到作者面对30年来农村变化时精神与情感上的强烈困惑。经历着情感的困惑与悲虑,作为精神流浪者的作家在为自己寻找一种心灵栖息,他把最后的目光投向了哺育他成长的故乡,当他面对以往的熟悉时,竟然惊恐,再也找不到以前的那种慰藉,作者对变化着的时代有惊恐感,对乡村世界及其文化即将消失这一事实怀着惊恐。贾平凹写作《秦腔》时满怀着内心的惶惑和悲怆,他复原了这个世界,却对这个世界不安心,对故土的现状和未来充满迷茫。

乡土中国的历史与文化发展到今天正在经受着深刻的裂变,当下的农村,不可避免遭受着现代化、城市化浪潮的冲击,新一代农村也不可避免要面临古老的农耕文化的解体,现代化带给人民的,不仅仅是幸福的承诺,它被遮蔽的灾难时时在其进程中显露出来,现代化不是令农民失去家园便是直接摧毁文化传统,它面对的是一个非常深的精神困境,表现出极大的矛盾性,处于两难境地。贾平凹一直关注乡土精神的变化,进入20世纪90年代之后展示乡村文化的尴尬境地,对正在蜕变的乡土精神流露出深深的忧虑,家园已被摧毁,还乡寻根的可能性正逐步丧失,精神家园已失却,使作家感到滞重、困惑与绝望,贾平凹在《秦腔》中写出了处于式微瓦解状态的乡村文明与传统文化的凭吊和惋惜,这表现了贾平凹对都市对乡村的冲击,现代对传统的侵蚀的深深忧虑,表达了他思索和展示文化转型所致的思想困惑和价值冲突。

作家对于当代中国农村的观察分析与思考担忧,形象地反映在其对清风街乡民的生活描写中,小说以凝重的笔触对当下农村作了全景式的展示,贾平凹为家乡立的这块碑文涉及到生活的方方面面。贾平凹在矛盾和痛苦的心态中,讲述故乡的现实,讲述乡亲在现实中的转变,集中表现了改革开放中乡村的价值观念、人际关系和传统格局巨大、深刻变化。作品讲述了农民从土地剥离的解脱与无奈,失落与无助,期待与努力。现代人与土地的关系正在面临着破裂和毁灭。作者寻根的过程其实也是失去根的哀叹,就像一曲绝唱。秦腔成为一种与农业文明相联系的精神情感的载体,是传统文化的精神符号。秦腔作为一种整体性的精神意向消失,是一种纠结太多矛盾的尴尬。夏天智、白雪、王老师等对秦腔精神的坚守也无法挽回秦腔衰落的局面。贾平凹很关注社会变革对农民的传统心理与价值观念所产生的强烈撞击以及引发的后果,“小说表现了作者对传统村社文化的“仁义礼智”的精神的失落和现代商业文明的急功近利行为的茫然。”深爱着故土的作家内心已蒙上了一层浓重的感伤与困惑,贾平凹的乡土情结经历了一个感伤与焦灼的阵痛,《秦腔》表达出乡村在城市化过程中所带给人们的生命情感的无归宿和精神飘游以及由此所带来的困惑、眷恋与挽留、叹息,表达了对现代人失去精神家园的焦虑。

如果说《秦腔》展开的是一群在家园中生活的农民,在社会转型期如何在自己的土地上一步步挣扎的心灵故事的话,那么《高兴》无疑是在继续追寻这些开始脱离自己的土地到城里谋生的农民的心灵之旅。贾平凹诠释的是农民工在城市里肉体与精神的双重流浪、漂泊。都市的扩张和现代文明的侵蚀,使乡村的可耕土地越来越少。生存困境和都市的诱惑,使这些身份难以确定人开始了都市的漂泊生涯。他们离开故乡便开始了身体与灵魂的飘泊,他们靠捡破烂维持生计,在城市中艰难地生存。作品着重描写了小人物刘高兴的悲喜剧。刘高兴努力地活着,想使自己成为一个真真正正的城里人,刘高兴在坚韧中享受生命的自在和生活的情趣,内心却隐藏着深深的伤感、落寞与悲凉。作为光棍汉的刘高兴,他来城市的目的,除了找到另一个肾、挣了钱做城里人,另一个目的是寻找他的爱情。可那仅有的浪漫是沉重的,颜色灰暗,迷茫痛苦。刘高兴为这一份不太可能成为婚姻的爱情付出了全部,甚至同伴五富的生命。失去了五富,刘高兴仍然在城市漂着。农民所具有的坚韧性又使他毅然、决然地继续留在这个城市里“去不去韦达公司,我也会呆在这个城里的,遗憾五富死了,再不能做伴”刘高兴在以后的日子里还能得到什么?他以后真的能成为城里人吗?能寻回自己的精神家园吗?值得深思。

三、魂归何处

贾平凹的文学创作是在中国社会转型、中国文学转型的背景下进行的。社会生活和文化背景作为文学的时代条件,它们的丰富性必然在历史转折时代尤为明显。时下正处于社会转型,改革开放进入发展的新时期,出现了更加复杂的新情况、新问题。他焦躁不安的灵魂时刻在历史和现实、现代和传统之间游移不定与漂泊,从特有的中国文化困境中作艰难文化选择和反思。贾平凹执著精神家园的求索和追寻,随着贾平凹对时代、人生感悟的日渐成熟,他在小说中表现的追寻家园的思想也得到了进一步的深化。

第3篇:关于家乡变化的作文范文

关键词 中国乡村教育 文字下乡 文字上移 社会变迁

〔中图分类号〕G5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15)06-0122-07

一、导论

百年来,中国村落空间中的社会教化经历了复杂而又艰难的结构性变迁,这种结构性变迁的复杂性一方面体现在中国整体社会结构剧烈变革和思潮激烈涌荡的大背景下,乡村教育发展理念、方向、目标、路径等一系列根本性的内生命题从来没有被真正厘清:乡村教育究竟应该是“城镇化”①还是“守护乡土本真”?②究竟是“离农”还是“为农”?③究竟是“文字下乡”④还是“文字上移”?⑤这一系列有关农村教育发展的二元治理悖论一直困扰着研究者和决策者。真实而完整的乡村教育形态在多元化的理论博弈与实践探知中反而被彩绘化和碎片化,不同的研究者因其不同的观念前见、生活经历与理论视角而对乡村教育采取了完全不同的现实判断,这种判断唯一的底线共识即是“乡村教育出了问题”。除此之外,研究者对乡村教育的“病理诊断与临床治疗”很难达成有效的实质共识,甚至诸多相互通用的理论概念与主流话语,在言说和实践时都呈现出完全不一致的意义和内涵。例如“城乡教育一体化”“城乡教育统筹”等近几年有关乡村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核心概念,稍作研究即不难发现隐藏在这些概念内部差别迥异甚至南辕北辙的具体治理策略。“一体化”与“统筹城乡”作为近年来城乡教育发展的行政性纲领,其不同的理论解读和实践导向事实上形成了两条截然不同的乡村教育发展之路。

二、“对立”还是“一致”?――中国乡村教育从“文字下乡”到“文字上移”

“文字下乡”是费孝通先生在其经典著作《乡土中国》中所使用的概念,文字下乡的背景是源于传统乡土中国是一个封闭内卷且彼此熟悉的“礼俗社会”,礼俗社会“面对面”的社群空间特征和“定型生活”的社群时间特征使村落共同体内部连使用象征意义上的语言都显得多余,更不要说作为间接接触而可能导致意义走样的文字。新学教育在村落社会中的嵌入一直伴随着私塾的抵抗和农民的反对,因为这本质上是一场有关“教化权”的争夺:需要持续深入到村庄中的政府性国家力量,注定要以“新学”模式瓦解以“宗族”和“家庭”为办学主体的“私塾”模式,前者属于“国家行为”,而后者属于“社会行为”和“市场行为”。通过半个多世纪的国家运动与行政推进,原初意义上并非乡土社会中人们主体性诉求的“文字下乡”,时至20世纪80年代中央政府布置实施国家九年义务教育普及项目时,乡土社会早已是新式学校一统天下的局面,教化权早已成为了国家一元主体控制的政治权力。在教化权国家主义控制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实现教育的普及目标,同时节约教育开支、行政成本,又有利于国家教学的一维化管理,以“农村学校布局结构调整”为核心的乡村教化重心上移推动了另一波与“文字下乡”似乎截然对立的运动形式:“文字上移”。

乡村新式学校百年来所经历的由“文字下乡”到“文字上移”的复杂历程,表面上看二者相互对立与冲突,但细致观察则不难发现这实质上与国家权力对村落空间垂直下渗的意愿相关。“下乡”和“上移”实质上都是“国家主义”和“发展主义”政治逻辑在不同发展阶段中的一致性文化控制行为和治理过程,当国家需要通过单一的普遍性文化符号和教育仪式统一控制乡村文化空间时,“文字下乡”即成为必然性的教化选择,但当国家普遍性知识所能达到的控制能力足够标签和解构“异质性”与“冲突性”的地方性知识,或者地方性知识沦为国家权力可以有效预控的“类普遍性知识”时,“文字上移”自然可以使学校在国家“压缩财政开支集约式办学”和“高质量普及教育”的口实下轻易地从村落空间中溢出。事实上,新式学校最初在村落中的开设即体现了国家对地方性知识统一性控制和村落自为性身份主体解构的努力,以学校为载体,国家教化作为一种具有合法性的、占统治地位的文化符号权力开始真正意义上第一次强覆盖了村落的文化角落。特别是对新生代的农村子弟而言,封闭式的新式学校教育所培养出来的对国家普遍性知识的文化认同与祛地方化意识使他们更容易成为注定要离家出走的村落抛弃者,新式学校在这个过程中日益明显且不断固化着的“人才抽水机”角色无疑使其沦为了与村落互不相干的“文化堡垒”,由此,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何“文化堡垒”的植入与抽离在国家权力运转体系下会处理得如此轻松,迅速实现的“文字下乡”、随后迅速实现的“文字上移”,再之后即当下又迅速进行中的“文字留村”,似乎学校的存废本质上与村落社区无关。因此,与其说“文字上移”与“文字下乡”是相互对立的,不如说“文字上移”是“文字下乡”发展的新阶段,这决然不同于“文字下乡”之前中国乡土熟人社会中文字显得多余的村落古典时代。

三、“文字上移”何以成为可能?――中国村落社会转型过程中的结构性因素

1.文化权力制衡结构的崩溃使“文字上移”成为国家单方面可操控的事务

现代新式学堂的建立显然打破了“国家”“宗族”“乡绅”三层交互制衡的权力结构,其中最直接受到严重破坏的则是“乡绅权力”。乡绅在传统中国村落中所拥有的最大权力是“教化权”,即作为乡村中“道德正统”与“文化贤达”的社会形象而具有法理层面上的正义认同感,这种正义认同感使村落中的宗族族人愿意将族内子弟送于乡绅开办的私塾中就读。显然,乡绅与宗族在文化层面上的认同一致性是维持村落文化保存与发展的基础,集聚于祠堂或民居中由乡绅所施授的教学本身就凸显了村落文化发展的公共性:一方面,塾师本身作为村落中一员,与农家子弟日常琅琅的书声互动本身就构成了村落公共文化生活中的重要环节;另一方面,在传统中国村落这样的“道德性”社区中,私塾教育本身具有浓厚的地方性色彩,中举并扶摇入仕途的理想人生毕竟与村落中绝大多数人无关,故乡绅在村落中的私塾教育更多地体现为让一般族内农家子弟初通一些基本的文字和道德规训,能够应付日常的农家生活与礼仪之需,镶嵌于村落中的私塾,其功能更像是一个公共性的礼仪文化广场,是村落公共性文化兴起、传播与繁荣的“子宫”。

然而,1905年科举制废除后,由新式小学起步,现代性的新式学堂逐渐将这种公共性文化的“子宫”从村落中剥离出来而迁至城市,同时逐步将乡绅从这个文化“子宫”中切除,村落中的教育从此不再是由宗族和乡绅在认同一体化的文化共识下举办,而是由政府为推广国家意识形态和普遍性知识而单向度举办。尽管直至建国前,私塾还尚与新式学堂并存,但以新学推广为终极目标的文化教育体制机制内部变革则从根基处彻底动摇了村落公共文化得以繁荣的基本平衡点,“宗族”与“乡绅”被动性结构化退出使国家迅速全面控制了村落文化生存的脉搏,从此按照西方现代化话语哲学而建构起来的新式教育体系以其“标准化”“国家化”“专业化”和“制度化”特征很快适应了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国家战略发展需要,“面对面”的“地方性知识”迅速瓦解或主动向国家需要的“普遍性知识”转化,施授于村落子弟身上的教化规训自此与村落日常生活无任何关系,地方公共文化的主体认同度自然在农家新生代中急剧下滑,以至于作为故乡的村落最终演变成为一个需要被农家子弟们努力奋斗而苦苦挣脱的生命藩篱。

2.建基于经济绩效上“城优于乡”的文化认同使“文字上移”具有价值合法性

如果说现代新式学堂的建立使村落社会内部知识权力相互制衡的宏观结构从根基处崩溃,进而使中国村落公共文化逐步走向了解体,那么20世纪90年代以来更为深刻的城乡社会结构性变迁和制度性转轨则使村落公共文化零星苟延的地方性空间也最终彻底堙没,村落地方文化从此亦步亦趋于城市附属而再无主体性和自为性可言。

20世纪80年代中国农村生产要素改革曾使乡镇企业和个体经济出现过短暂繁荣,基于经济繁荣基础上的乡村比较优势曾使新恢复和新创生的村落小共同体以及个体化农民对村落地方性文化葆有因经济绩效所带来的合理自信,但是随着90年代以来因乡村之于城镇比较优势的萎缩、农村经济的不景气以及大规模的外出务工潮,这种本应以维护地方性知识文化为己任的村落小共同体,其自信注定迅速让位于对经济发展更好的城市崇拜,城市崇拜的背后实质上是对一套井然有序的城市符号编码的崇拜,其本身正是一套蕴含了国家意识形态的普遍性知识,它迅速地将改革开放后并没有厚重积累的村落地方性知识击垮,以至于村落地方性文化似乎天然要沦为其附属文化。事实上,建基于“经济绩效合法性”之上的文化优越性社会价值认定有着复杂的结构性社会根源:建国后系列化和同一化的政治改造和社会变革,使村落文化的古典性和地方性特质丧失殆尽,最终文化优劣的评价标准只能通过一维化的经济统计方法来判断,经济优劣与文化优劣之间更为同质和顺畅的转换逻辑在改革开放后进一步被确立,并最终使中国村落地方文化难以避免地沦为拥有更强大经济绩效优势的城市的附属品而缺乏独立的主体性和自为性。由此也就不难理解,为何2000年以来,中国几乎所有涉及城乡事物的公共政策逻辑,无论是“城乡一体化”,还是“统筹城乡”,抑或“均衡发展”,无一不是强质文化自上而下单向度磨灭弱质文化的过程,而弱质文化标签式认定背后的根本理据则是“经济绩效”。故愈是强调一体化、统筹抑或均衡的城乡公共政策逻辑,则愈是在终结中国村落地方性文化,愈是对城乡天然异质性这一基本事实的背离。

3.底层发声的无力使农村精英巧妙捆绑群体诉求致“文字上移”具有舆论一致性

村民自治作为中国乡村治理模式的发展取向,被更多理解为主要有赖于乡村精英作用的发挥,孔令刚、孙自铎:《乡村精英在村庄治理中的作用――“五老会”参与乡村建设案例研究》,《江淮论坛》2013年第1期。正是因为精英作用被过度强调,才导致出现了新的乡村治理困局:“精英俘获”。“精英俘获”(Elite Capture)是发展社会学中的一个概念,意指在发展中国家的发展项目或反贫困项目实施过程中,地方精英凭借其自身具有的参与经济发展、社会改造和政治实践的机会优势,支配和破坏社区发展计划和社区治理,扭曲和绑架了发展项目的实施目标进而影响了社区发展项目的实施和效果。参见李祖佩、曹晋:《精英俘获与基层治理:基于我国中部某村的实证考察》,《探索》2012年第5期;邢成举、李小云:《精英俘获与财政扶贫项目目标偏离的研究》,《中国行政管理》2013年第9期。由此可见,农民早已不是内在高度同一的同质性阶层,内部利益诉求的多元性和对立性成为常态,要防止“精英俘获”,核心是要重视分层化的利益主体表达,尤其是村落底层群体的话语表达。

事实上,传统村落社会公共性文化解体某种程度上也是村落社区中农民之间利益高度分化的结果,在农业生产被全面纳入城市市场轨道的同时,农民群体中的精英迅速结成了丰富的社会资本网络,在这个资本网络体系内有权力、资本、媒介的共同交织,农民内部多元化利益诉求往往被拥有更强大社会资本网络的精英农民所左右,而广大的中下层农民群体则往往被排斥在社会资本网络之外,他们的主体性表达往往是无力、无能且无效的:一方面来自于底层农民的真实利益诉求在与上层农民诉求发生不一致时,往往被遮蔽在拥有更强大社会资本网络的精英农民诉求之中而难以独立发声,底层农民真实的主体性需求往往被以“少部分”的名义而轻易忽视;另一方面,真正的底层群体之所以很难发出真实的主体性声音,很大程度上源于他们根本就没有发声,长期苦闷的日常生活早已使他们对底层生活适应而无从抗争,底层生活的被动性和琐碎性也使他们很少再去关心公共领域,日常生活的消极性也使他们不愿意去公开抗争。

以“农村学校布局结构调整”为例,根据笔者在重庆市、四川省38个乡镇(其中重庆32个、成都6个)和吉林省D县4个乡镇的调研可发现如下现象:按照农民财富拥有关系划分阶层来看,分别占村庄10%左右的村庄富裕阶层和5%左右的富豪阶层对农村学校布局调整不关注,这可能与他们拥有良好的教育选择能力可自主遴选教育服务有关;占70%左右的农村中产阶层对农村学校布局调整最大的关心点是“教育质量”,只要教育质量优异,孩子成绩有所提升,他们就支持调整,因为他们有充分的能力支撑子女因布局调整而产生的额外花费;而占15%左右的村庄贫弱阶层,也就是底层的农民,很明显更关心孩子“就学距离”,能否每天回家是核心,因为回家后至少可以从事一些简单劳动,从而减轻家庭负担,因此“是否发展校车”和“提供相应的经济补助”是他们最为关注的,而不特别关注教育质量。参见李涛:《中国城乡底层教育公正的政策研究:基于社会分层的视角》,《中国行政管理》2013年第3期。可见,底层农民、中层农民和上层农民对于农村学校布局调整的利益诉求截然不同,底层的诉求往往被屏蔽而沦为无声者的悄悄话,甚至当中层的诉求在与上层诉求发生冲突时也会被自动屏蔽掉。

2.“人员编制短缺”与“事权增加”的二元悖论使“文字上移”成为必然性的政策选择

这里的地方行政部门主要是指县教育行政部门。县域内教育的日常管理包括两个层面:一是教育行政部门内部的日常行政管理;二是教育行政部门面向全县教育公共事务的日常行政管理,而本研究主要指后者。要明晰这种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日常管理中的困难,必须要回归到对中国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教育公共管理的变革中来理解。很明显,当今中国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日常公共管理的重点是义务教育,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这与农村义务教育的管理重心和财政拨付关系的结构性上移直接相关。中国农村义务教育在30年的社会改革中实现了由“人民教育人民办”的乡村自给模式到“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和“各级政府共担”的公共财政保障模式的转变,陈静漪、宗晓华:《中国农村义务教育供给机制变革及其效应分析――基于“悬浮型”有益品的视角》,《江海学刊》2012年第4期。该转变之所以形成源于中国财政结构变革中的三重发展困局:一是1994年中央实施“分税制”改革以来,财力逐年逐级上收而事权层层下放的事实;二是2000年后农村税费改革的推进,乡级财政自给能力不足从而不得不依靠上级财政转移支付来保证公共管理的常规性运转;三是源于税费改革后,由于片面强调“以县为主”的财政供给,从而导致义务教育事权和财权不对等矛盾突出。财权的上移意味着管理权力也从乡镇上移到县级政府,而县教育行政部门作为县级政府的直接业务部门无疑也在这种教育管理重心上移的过程中承担了更多的事权,但事权的增加并不意味着教育行政部门人员编制的增加。以笔者所调研的四川芥县为例,该县教育局在编在岗的公务员行政编制人员仅为10人,其中包括教育局长1人、副局长3人、副局级调研员2人、财务科科长1人、督导办公室主任1人、人事科科长1人,成职幼教科科长1人。而该县目前共有58人在局机关从事工作,其中绝大多数属于教师编制,系从该县各类学校中借调而来,包括县政府总督学、基础教育科科长、局办公室主任、德育科科长、招生办公室主任等一批干部,及少数几位后勤人员,如司机、厨师属于合同制用工人员。这意味着在教育局从事公共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工作人员其实主要是隶属于各学校的教师,即便从各学校借调了大量的教师到县教育局工作,但相对于各科室日益复杂的常规和突发工作而言,人手仍显得捉襟见肘。据该县教育局局长的测算,如果要基本顺畅地应付当前该县的教育行政管理工作,保守估计至少需要70人左右。该现象并非个例,这在笔者于2012-2013年曾调研过的江西、吉林、四川、重庆等省市的县教育行政部门中也大量存在。一方面,在中央实施大部制改革从而精简机构和压缩编制的导引下,县级政府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另一方面,不断膨胀和事无巨细的教育公共事务,促使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不从本系统内部的学校中借调大量教师来从事行政工作,即便这些教师部分已经成为局里的中层干部,但其身份依然是教师编制,晋级路径依然是专业技术职称序列。另外,这种行政权与身份权不对等的尴尬使借调教师也很难真正寻找到自我主体性,究竟是属于学校人,还是属于行政人,这种模糊的定位使得他们在日常行政工作中难免对原学校有所照顾和倾斜,而更重要的是,身份主体的模糊性难免导致行政执法和行政监督的不力。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面对日益复杂的常规性工作以及其他各种临时性和突发性工作,面对行政人员编制不足的尴尬现实,不得不加快推进学校的集中化步骤:一方面,将分散的农村学校大规模撤并,在城镇中实行规模性集中,从而减少管理幅度和层级;另一方面,将从学校中借调锻炼过的教师安排到各学校领导班子中,从而使教育行政部门的行政命令进入学校更为顺畅,学校的行政工作也更符合教育行政部门的胃口。

五、结语和讨论

显然,当“控制生产要素流动”和“行政区划隔离管理”的传统体制一旦结束,投资主体多元化和流动性资本无疑会创造大量的流动性就业岗位,从而导致数亿流动人口在中国版图上规模性和季节性迁徙,这种迁徙是中国过去30年城镇化洪流的根源:一方面,它使城乡分离的二元固化结构打破,造就了规模庞大的新移民,提升了中国的城镇化率;另一方面,快速的城镇化并非配套有公共服务等全方位的制度性保障,这种形式的城镇化率提高显然是统计学意义上的,而非实质意义上的城镇化。因此,在新的历史时期,强调“人本化”的新型城镇化无疑具有重大的时代价值。乡村教育必须要面对现实的社会变迁,其出路既不是回归乡土乌托邦的想象,也不是传统意义上抛弃了鲜活个体而单纯从经济效益和统计意义出发的乡村教育城镇化,乡村教育发展绝不能在提高教育质量的口实下强调片面性的“文字上移”,从而把政府成本在所谓人民都满意的假想下转移给弱者,特别是那些村落底层为之付出巨大代价甚至还无法表达,也不是要全盘回归到以前那种资源分散化且效率低下的村落学校时代。

第4篇:关于家乡变化的作文范文

在工业化和快速城市化的背景下,乡村田园风光和乡土文化正日益成为稀缺资源,交通便利、景色优美的乡村社区也成为都市居民休闲度假旅游的重要目的地。截至2012年底,全国共有8.5万个村庄开展乡村旅游,全国乡村旅游经营户超过170万家,其中农家乐150万家,从业人员达2600万①。但与此同时,一些乡村旅游社区在经历早期的快速发展之后,直接面临游客量下滑、旅游收入下降、城市化或商业化现象加剧、乡村景观特征减弱并迅速进入衰退阶段的发展状态,有学者将这种现象称为乡村旅游的“围城效应”[1]。乡村旅游社区复杂的演化现象引起了人们的高度重视,但以往的研究多关注于乡村旅游社区参与[2]、社区增权[3]、社区治理[4]和社区居民感知[5]等方面,对乡村旅游社区景观空间演化的研究成果并不多见,而景观空间的演化是乡村旅游社区演化不可忽视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应用演化经济地理等相关理论对乡村旅游社区景观空间的演化进行研究,对进一步完善乡村旅游社区演化的相关研究内容,推动乡村旅游社区向良性方面演化具有重要意义。

1 乡村旅游社区景观空间的文献研究

1.1乡村旅游社区景观空间的概念内涵

景观是地球表面的动态系统,是包括地球表面的沉积物、岩石、土壤、动物、植物以及土地形态等复杂体,而且还包括空间结构内在的能量物质变换过程[6]。景观通常可以依据人类对其影响程度大小划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指完全未受到或受人类影响较小的景观,称之为自然景观;第二类是指受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影响较大的景观,称之为人源景观。对这两类景观进一步划分,自然景观又可分为原始景观和轻度改变景观,人源景观可分为自然―人源景观和文化景观。自然―人源景观是指那些虽然受人类活动影响但之后还是能按照其自身规律发展的景观,而文化景观则是人类为满足某种需要而有意识地建立的景观[7]。乡村旅游社区是人类为了满足生产或生活的需要在乡村社区范围内开展旅游及其相关活动,其本身是一种文化景观。因此,乡村旅游社区景观空间是指在乡村旅游社区这一区域范围内的文化景观。区域文化景观主要包括聚落景观、建筑景观和土地利用景观等三方面,它是由地域文化景观与地理环境相适应并产生和发展而成的[8]。集聚型农业村落文化景观分为聚落景观、民居景观和土地利用等[9],乡村文化景观的核心是聚落和土地利用[10]。

综上,我们认为,乡村旅游社区景观空间是指在乡村旅游社区地域范围内由于人类活动所产生的文化景观的总和。如表1所示,乡村旅游社区景观空间包括乡村旅游社区聚落景观、民居景观和土地利用景观等三部分,其中,聚落景观是指乡村旅游社区各种房屋集合所形成的景观,包括民居、厂房、社区公共建筑等;民居景观是指乡村旅游社区居民房屋景观,包括居民住宅内景、外观以及其结构和功能等内容;土地利用景观是指乡村旅游社区由于不同用途的土地所形成的景观,包括农业用地、工业用地、旅游用地、绿化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等内容。

1.2 乡村旅游社区景观空间演化的现有解释

(1)符号学视野下的乡村旅游景观形成及演化机制。陈岗等运用符号学的理论和方法对旅游景观的形成及演化机制进行了研究,他们认为,处于自在状态的文化景观经过旅游开发后就形成了旅游景观[11]。根据符号学理论,当旅游者对乡村社区景观产生“凝视”的时候,也就是说当乡村社区景观作为旅游吸引物而吸引旅游者的时候,景观符号就从自在的景观符号转换成为乡村旅游景观符号,形成了新的“能指”和“所指”。作为自在的乡村景观的“改造”过程,实质是通过本地居民、当地政府、外来开发商等乡村旅游参与者的“意义博弈”最终形成乡村旅游社区景观的过程。在“意义博弈”的过程中,由于旅游开发运营商的现代文化背景和旅游者的外来文化背景,使得乡村旅游社区遭受现代商业文化和城市文明的冲击,进而推动乡村旅游社区的城市化和商业化。因此,旅游文化主体意义博弈所形成的旅游景观符号的现代化重构就是乡村旅游城市化的本质含义。

符号学理论对乡村旅游社区景观演化的解释是将社区旅游景观形成的过程视为意义主体博弈的结果。在符号学理论框架下,乡村旅游社区演化一定会导致商业化和城市化并最终会使乡村旅游社区景观走向消亡,也即乡村旅游社区景观的演化是单维的(最终走向消亡)。这种单维演化理论是针对乡村旅游社区景观空间长期演化而言的,忽视了乡村旅游社区在某一阶段通过创新而走向复兴的可能,因此,符号学理论对乡村旅游社区景观空间演化的解释存在一定局限性。

(2)传统经济学及地理学视野下的乡村旅游社区景观城市化解释。池静等应用经济学“公地悲剧”等理论对乡村旅游社区乡村性被削弱、城市化和商业化日趋严重的现象进行解释[12]。乡村旅游资源公共产权的属性决定了“公地悲剧”产生的必然性。在乡村旅游社区,农家乐的发展对公共空间无度挤压,公共管理的无效和公共服务提供的短缺损耗了社区核心资源,损害了社区旅游品牌形象。钟伟运用城市化理论构筑了“乡村旅游目的地城市化问题”这一概念,探讨了“过度城市化”和“滞后城市化”两种不同情况对乡村旅游目的地造成的危害并从宏观背景、客观因素和主观原因等三方面进行了深入分析[13]。乡村旅游社区的主要客源是渴望体验乡村文化景观的城里人,而乡村旅游的经营者是向往城市生活的农民,城里人虽然渴望体验“乡村性”浓郁的乡村文化景观,但生活习惯和消费习惯仍然是城市化和商业化的,在游客消费习惯的城市化和乡村旅游经营者向往城市化生活的双重推动下,乡村旅游社区的城市化和商业化不可避免[14]。可见,传统经济学和地理学相关理论重点关注乡村旅游社区城市化和商业化形成的过程和机制,但对乡村旅游社区景观空间演化的历史过程和机制并未做详细深入的探讨。

2 基于演化经济地理学的分析框架

演化经济地理学将演化经济学中的时间和历史等因素和经济地理相融合,借鉴达尔文主义的遗传、变异、选择及演化经济学中的路径依赖、报酬递增等概念对微观、中观和宏观经济景观演化给予了有力的解释[15]。相对于传统景观空间演化理论的解释,演化经济地理更加注重对区域经济景观演化的历史和过程分析,其假设更加“真实”,对现实问题也更具解释力[16]。因此,本文应用演化经济地理的基本理论,将乡村旅游社区景观空间的演化置于演化经济地理视野下,借助遗传机制、变异机制、选择机制、路径依赖等演化经济地理的基本概念工具,分析乡村旅游社区聚落景观、民居景观和土地利用的演化(图1)。

乡村旅游社区景观空间的演化由聚落景观、民居景观和土地利用景观的演化共同决定,这个演化是一个三位一体的过程,它们分别沿着各自的方向演化,每一时点将会形成一个演化面,最终形成景观空间演化。在该分析框架中,遗传机制、变异机制是景观空间演化的内部因素,选择机制、关键事件和起点状态是外部因素。

(1)遗传机制。正如生物体具有遗传基因一样,按照演化经济地理理论,乡村旅游社区景观空间的三个层面在演化的过程中也存在遗传因素的影响,这种遗传基因实际上是乡村旅游社区文化基因的体现,如乡村旅游社区民居建筑风格的继承、相对固化的聚落分布等。

(2)变异机制。在自然界中,生物亲代与子代之间,以及子代的个体之间在性状上的差异称为变异。生物体的变异特性使生物体产生新的性状,以致形成新的物种,变异对生物演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理,就乡村旅游社区景观空间而言,也存在变异,如在旅游等产业的冲击下民居建筑风格和聚落形态的改变、社区土地利用发生变化等。

(3)选择机制。自然界选择的基本准则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自然选择是解释物种起源和生物进化的主要动力。在乡村旅游社区景观空间演化的过程中,市场竞争机制是决定乡村旅游社区景观空间演化方向的重要力量。

(4)关键事件。演化经济地理还认为,外部环境的突变对区域的演化也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重视偶然因素的触发机制。乡村旅游社区景观空间的演化还受社区外部环境突发性因素影响,如交通条件改善、重大政策或社会因素影响等。

(5)起点状态。不同乡村旅游社区景观空间演化的起点不同,对其演化的方向也将产生重要影响。

3 乡村旅游社区景观空间演化过程和机制

乡村旅游社区景观空间的演化体现了随着社区产业形态的变化而在聚落景观、民居景观和土地利用等方面的变迁,其本身是一个具有路径依赖演化特征的演化过程。如图2所示,按照演化经济地理的理论,乡村旅游社区景观空间演化的路径依赖过程可以划分为旅游景观空间形成之前阶段、形成阶段、发展阶段和锁定(或创新)阶段,在遗传机制、变异机制等内因和选择机制、起点状态、关键事件等外因共同作用下,每一阶段都是随着产业变迁的变迁而发生演化且每一阶段都形成各自的演化过程和机理。

(1)乡村社区旅游景观空间形成之前阶段。乡村社区独特的民居建筑、浓郁的乡土气息、乡村田园风光……,这些社区景观在外来旅游者“凝视”之前都只是乡村社区景观而已,旅游者的“凝视”使之从乡村社区景观转化为旅游景观。因此,在乡村社区旅游景观空间形成之前阶段,乡村社区的演化是有意识或无意识地为向旅游景观空间的演化做准备或者创造机遇,一旦外部条件发生变化或机遇成熟,乡村社区景观空间将开始向旅游景观空间转换。

(2)乡村社区旅游景观空间形成阶段。当旅游者进入乡村社区并将其作为旅游目的地时,乡村社区就逐渐完成了由社区景观空间向社区旅游景观空间的转化。在遗传机制的作用下,乡村社区旅游景观仍主要保持着原有的乡村景观特色,但同时,旅游者的进入使得乡村旅游社区产业发生演化,社区逐渐出现以旅游为主导的产业结构,由此推动原有景观空间发生变异,主要体现在旅游接待服务设施增多、旅游基础设施增加、现代化配套设施增多等方面。在此阶段,乡村旅游社区旅游产品处于开发成长阶段,供小于求,选择机制的作用尚不明显,因此该阶段主要是在遗传和变异机制作用下,乡村旅游社区景观空间逐渐形成。

(3)乡村旅游社区景观空间发展阶段。在报酬递增机制的作用下,旅游产业发展加速,接待游客量快速上升,景观空间变异加快,吸引外来旅游投资商进入乡村旅游社区,旅游商业用地增加,乡村集体用地减少。同时,社区民居内外景观功能发生重大改变。外来旅游投资商在乡村旅游社区投资建设的旅游商业服务设施,将使得乡村旅游社区城市化和商业化现象更加明显。此阶段市场选择机制已经开始产生作用,农家乐经营户之间竞争相对比较激烈,一些规模较大、营销和经营能力较强的经营户接待游客较多,规模不断扩大,侵占庭院景观,同时农家乐经营户和外来投资商也开始了市场竞争。

(4)乡村社区旅游景观空间锁定或创新阶段。在路径依赖规律作用下,乡村社区旅游产业发展停滞或衰落,由此社区景观空间将进入一种“锁定”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乡村旅游发展模式逐渐固化,旅游设施长期缺乏维护,外来旅游投资商经营不景气并逐渐闭门歇业,农户接待游客量显著减少,乡村社区景观破败,乡村旅游社区景观空间将逐步走向衰落。另一方面,如果此时乡村旅游社区景观空间处于动态变化状态,通过创新(变异)寻求新的演化路径,就有可能实现乡村旅游社区景观空间的创新。在促进空间创新环境的作用下,乡村旅游社区景观空间将会走向创新和变异,从而进入新一轮演化。

4 案例研究:前卫村景观空间演化过程和机制

4.1 案例地与研究设计

前卫村位于上海市崇明县中北部,面积2.5平方公里,2013年有239家农户,500名村民。作为上海市远郊的一个村庄,前卫村于1970年由围垦而形成。建村以后以农业为主,1980年代初期开始发展乡镇工业,走上“以工致富”的道路。1990年代中期乡村工业发展逐步走向衰落,由此走上乡村旅游发展道路。1994年前卫村开始对外开展旅游接待,1999年8家农户率先改造自家住房接待游客,开辟了上海市农家乐旅游发展的先河。2004年国家领导人视察前卫村后,前卫村乡村旅游步入快速发展阶段,2010年全村有108家农户开办农家乐。除此之外,前卫村还引进外来资本建立了“木化石馆”等景点。2010年被评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2012年前卫村旅游门票收入500万元,全年全村旅游营业收入达1570万元,农家乐接待户收入数万元至几十万元不等,乡村旅游已成为前卫村主要产业。

为了掌握前卫村乡村旅游社区景观空间演化的过程和事实,研究者主要采取了实地观察、深入访谈和资料搜集等方法。其中,对前卫村的实地调研于2013年4月至7月陆续完成,深入访谈同时进行,访谈人员共计60人次,涉及前卫村“两委”干部、旅游公司负责人、农家乐开办者及普通农户等。

4.2 前卫村景观空间演化的过程分析

自1970年建村,到1999年正式开始发展农家乐乡村旅游,再到2011年开始进入路径锁定阶段,崇明前卫村景观空间演化大致经历了景观空间形成之前阶段(1970~1998),景观空间形成阶段(1999~2004),景观空间发展阶段(2005~2010)和景观空间锁定阶段(2011~)。乡村旅游社区景观空间各个层面演化过程及主要特征如表2所示。

4.3 前卫村景观空间演化机制分析

如表3所示,在乡村旅游景观空间形成之前阶段,前卫村围垦后形成的景观空间起点状态体现了农业产业特征,1978年中国所实行的改革开放政策使得前卫村产业发生巨变,1981年开始和上海市长征联营厂合作开办工业,这一关键性的历史事件改变了其发展轨迹,传统农业产业发生变异,走上了村办工业的发展道路,乡村工业的发展使景观空间产生变异。1993年,随着市场经济竞争的日趋激烈,前卫村村办工业发展陷入困境,与长征联营厂和上海市牙膏厂合作失败这一关键性历史事件终止了原有的工业化发展道路。

在遗传机制作用下,乡村工业发展阶段所积累的良好的接待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和知名度为前卫村走上乡村旅游发展道路打下基础。1999年8家农户率先开办农家乐并迅速走红这一事件直接推动前卫村走上乡村旅游发展道路。2004年国家领导人视察前卫村这一关键性事件更强化了前卫村乡村旅游发展道路。2010年上海长江隧桥开通和上海世博会召开这一外部条件的变化,使得前卫村乡村旅游的发展达到了顶峰。但与此同时,随着周边地区乡村旅游的逐渐崛起,竞争日趋激烈,选择机制发生了显著的作用,前卫村农家乐的吸引力逐渐下降。2011年前卫村老书记突然中风病倒使得其发展所积累的矛盾集中爆发,乡村旅游景观空间的陷入停滞和衰落阶段。因此,前卫村乡村旅游景观空间是在遗传机制、变异机制等内因和选择机制、起点状态、关键事件等外因共同作用下,随着产业变迁而发生的具有路径依赖特征的演化过程。

5 结论及展望

第5篇:关于家乡变化的作文范文

一、乡土与都市

20世纪中国乡土文学是在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的现代性冲突中凸显其独特的意义与价值的,因此作为相对于都市这一特殊地理空间的乡土具有重大的存在意义、辨析价值。乡土在此具有多重指涉意义。一般而言,乡土指的是作家出生、成长、曾经离开的出生地或原居地。但在世界文学史上,乡土具有原乡神话色彩。乡村的原型意义是大地、母亲、故乡、家、爱、童年、温馨、苦难等一切本源意义的代名词。乡土还具有巨大、深远的象征性,文学的基本母题和人类命运的基本命题都能在此找到寄托。

在乡土美学之既定学科语境中的乡土,是指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和大工业文明出现以来,与城市在空间形态和时间性质上双重同步对立的农村、乡村[1]。乡土并非如某些字词典所阐释的等同于家乡、故乡、地方、本土、本乡等。正如简德斌所言,乡土具有时间、空间的多层面意蕴,在现代化进程中乡土包含着丰富的指代意义。乡土的空间性指的是区别于都市的农村、乡村。乡土的时间性则指向它是与现代社会相对应的传统、古典、前现代社会。乡土在现代化进程中包含着丰富的指代意义。自近代社会开始,尤其是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城市和乡村不再只是空间意义了,同时,更是一种时间上的新旧对照,蕴涵着丰富的指代意义:城市往往蕴涵现代、将来、发展、进步、创新、文明、富裕等意义;而乡村则越来越成为传统、古典、过去、守旧、愚昧、野蛮、贫穷、落后的代名词了。

正因为乡土地域空间的特殊性质,加之中国农业大国国情,就决定了乡土文学必然关注农民命运、农民革命,展现民族文化、民族心理等不同于都市文学的别样特征,也天然决定着乡土文学在20世纪成为中国文学创作主力军的地位。除了从空间地理学角度探讨乡土文学独特性外,还要从社会学角度探讨乡土社会本质特征及其在文学上表现、及对乡土现代转型关联问题的思考。乡土文学研究要格外关注社会学认识论研究。著名社会学家、人类学家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指出中国社会性质是乡土性的[2],与他国不同:中国历来是一个农业国,乡下人是构成中国社会的主体,他们和泥土分不开;传统社会是个严格遵守“差序格局”[3]的礼俗社会或“礼治社会”。这样结合社会学研究有利于学生明辨整个20世纪中国乡土现代化进程中突围的艰难与阵痛的必然、农民改造问题的艰巨和深远。

二、乡土文学

“乡土文学”概念变迁需要比较研究,它不仅展现了时代巨变,同时彰显作家创作主体能动性。概念厘清实质就是对该门学科性质的把握。

乡土文学概念最早出现应追溯到鲁迅1935年在《<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序》明确提出的“乡土文学”概念。他依据当时贵州的蹇先艾、江浙的王鲁彦、许钦文等乡土作家创作而归纳。鲁迅得出“凡在北京用笔写出他的胸臆来的人们,无论他自称为用主观或客观,其实往往是乡土文学”的结论。鲁迅强调的是乡土文学“乡愁”和“异域情调”特征。“乡愁”指的是自我放逐或被放逐的20世纪乡土现代知识分子在作品中流露出的还乡思乡与漂泊意识。“异域情调”凸显的是作品中的地方色彩和民俗风情。这两点在严格意义上是20世纪乡土文学学科所必须具备的特质,也是世界乡土文学发展的理论共识。美国赫姆林·加兰1894年的理论著作《破碎的偶像》就曾强调地方色彩对乡土文学至关重要[4],这一论断直接影响了“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的20世纪中国乡土文学的理论与创作实践。

教学中要强调除了鲁迅揭示的经典乡土文学的特质外,还要结合中国社会变迁乡土文学所表现出新的审美内涵和气质。如乡土文学还有“农村题材”、“地方文学”、“新乡土文学”之说。农村题材主要是指建国十七年时期,摒弃、弱化经典乡土文学概念上的风俗、乡土特色,被裹挟在革命古典主义思潮中,更强调意识形态、政治理性的乡土叙事。其概念渊源来自茅盾在1936年发表的《关于乡土文学》论述:“关于‘乡土文学’,我以为单有了特殊的风土人情的描写,只不过像看一幅异域的图画,虽能引起我们的惊异,然而给我们的只是好奇心的餍足。因此在特殊的风土人情而外,应当还有普遍性的与我们共同的对于命运的挣扎。”茅盾指出单有“特殊的风土人情”,“只不过像看一幅异域的图画”,提出“应当还有普遍性的与我们共同的对于命运的挣扎”,要做到这一点,则“必须是一个具有一定的世界观与人生观的作者”。此类乡土文学逐渐从重视乡土风情的描绘是转向重视作家世界观和人生观及作品对被压迫阶级命运的关注。其原因与农民运动普遍高涨,以及五四启蒙文学思潮向30年代革命古典主义文学思潮转化相关。茅盾政治层面的乡土文学理论影响深远,建国后十七年、文革时期的农村小说成为最宽泛意义上的乡土文学。

“新乡土文学”概念明确提出在2007年由《佛山文艺》发起,联合《人民文学》《莽原》及新浪网主办的“新乡土文学”征文大赛上,并对乡土文学之“新”作出了相应阐释:一是在视角和观念上,“新乡土文学”要求作家在文化全球化和乡土现代化背景下要具备一种新视野、新观念、新思维,去发现和阐释巨变中的新乡土。二是作品所要表现的乡土,不要拘泥于传统意义上的乡村,而是一个开放性、包容性、复杂性、多变性的地理空间;最后描绘的对象是广义上的农民,既包括那些长期穿梭于城乡之间的企业家、乡村知识分子、基层干部以及离乡进城的打工者。

综上,农村题材是单纯政治意义上的乡土文学或宽泛化的乡土文学。经典乡土文学超越了单纯的风土描绘和对农民政治命运的展示,显示了极大的包容性。新乡土文学概念具有有别于传统乡土文学的独特题材、内涵、审美特质。

三、现代化、全球化与民族化、本土化

我们现在理解的“现代性”是指启蒙时代以来的“新的”世界体系生成的时代。尽管中国的现代性具有后发性特征,但整个20世纪中国的许多问题都离不开现代性这一命题。因为中国的首要问题是民族解放的问题也即是农民解放的问题。农民问题的核心地位影响到中国的现代文学走向,因此现代文学在五四文学革命中即以乡土文学占绝对优势。在发展过程中涌现鲁迅、茅盾、沈从文、赵树理、韩少功、贾平凹、莫言等一批大家,几乎中国的每一个现代化进程不乏代表性作家。20世纪90年代深化改革以来,乡土文学依然具有强劲的生命力,打工文学、打工诗人名噪一时。因此中国现代文学主要表现为乡土文学,分析文学的现代性也必须从乡土文学开始。而乡土文学与现代性命题关系从其诞生之日就纠缠在一起,甚至可以这样说每个阶段的乡土文学即是对现代性不同侧面的回应。从五四启蒙乡土文学的呼唤、肯定现代性到30年代以废名、沈从文等为代表的浪漫主义反思、批判现代性,到解放区乡土文学反旧习俗、封建迷信的现代性,再到80年代中后期伴随文化上新儒学热出现的乡土寻根文学都体现为对乡土现代性转换的深入挖掘。现代如何进入乡土、民间?现代与传统关系该如何演绎?我们该怎样建构不乏传统美德、又富有现代意识的健全民族品格?启蒙对于中国依然任重道远。在这样一个全球化时代,这也是中国乡土文学需要回答的一个世界性命题。因此从现代性角度研究乡土文学能更好地把握乡土文学发展变迁脉络和时代审美特征,也才能更好地理解乡土文学的本土性、民族性与现代性、世界性关系,以便在全球化时代明确乡土文学独特的地位和价值。

(备注:本文为吉首大学教务处新开课程建设立项(2012kc809)系列成果之一)

注释:

[1]简德彬.乡土何谓?——乡土美学引论之一[J].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3).

[2][3]费孝通.乡土本色,乡土中国[M].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7.

第6篇:关于家乡变化的作文范文

论文摘要: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发展,在我国民族文化的深层心理结构中,隐约萦绕着一种愈益浓烈的被称为“文化乡愁”的历史焦虑情绪,其负面效应已初见端倪。这种全球化的文化乡愁本质上导源于现代性的流动性、多变性、快速化、物理距离的终结,以及全球化、“景观社会”或“拟像”世界的形成等现代性后果;而中国文化语境的特殊性更使这种文化乡愁被赋予了悲壮性的使命。以健康、理性的文化心态去面对当前全球格局中的文化冲突,是走出文化乡愁情结、重整中华文化气象,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的当然选择。

一、文化乡愁析义

应该说,乡愁意识是人类所具有的一种自然的心理机制和普遍性情绪体验。在西文中,“乡愁”和“怀旧”基本上是同义词,源于两个希腊词根nostos和algia,含有回家、返乡和思乡的意思。1688年,瑞士医生霍弗尔首次使用了nostalgia一词,专指当时一种军队中士兵由于远离祖国和亲人而产生的强烈思乡病,并导致的身心上的不适反应。霍弗尔认为,思乡病的生理原因在于“轻快精神经由中脑纤维的持续运动,而中脑中仍然粘附着关于祖国思想的印痕”。1770年前后该词被引入英语。19世纪中叶的工业化与都市化发展造成了人口的大规模迁移,流动的人群普遍怀念曾经的稳定生活,nostalgia的词义也就随之由个人的思乡扩大为一种集体心理情绪,抽象为一种时代的症候,一种特定历史语境下人群的漂泊状态。在汉语里,“乡愁”一般是指漂泊在外的游子对家乡、故土的思恋情怀,当然这与中国长期的传统农业社会性质有着直接的关系。我国学者王一川认为,由于时代的变化,乡愁在当下则“一般是指身在现代都市的人对于飘逝的往昔乡村生活的伤感或痛苦的回忆,这种回忆往往伴随或多或少的浪漫愁绪”。可见,乡愁是人们感时伤怀的一种情绪,是人们对于过去的一种含有情感的记忆与回望,它本身蕴涵着强烈的怀旧情绪。自19世纪末2o世纪初以来,西方许多精神分析学家开始关注这一问题,使得“乡愁”、“怀旧”逐渐成为心理学科的重要范畴;而从上个世纪5o年代以来,西方社会的经济和科学技术飞速发展,导致了“可能是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社会及文化变迁”,这一概念的病理学、心理学内涵在这个变迁的大背景下渐渐地被淡化,而其社会学、文化学的意蕴则愈益凸现了出来。以至于一种作为思想运动的所谓现代乡愁社会思潮已经悄然兴起,并越来越引起了人们的重视。

乡愁、怀旧是潜藏于每个人心底的一种思念情绪,一旦远离过去与故土,它便会或急或缓地涌流而出。一般而言,乡愁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对亲友、乡亲、同胞的思念;第二层次是对故园情景、故国山河、旧时风景的怀念;第三层次也是最深层的,就是对作为安身立命根本之历史文化的深情眷恋。前两个是其形下层面,后者则是其形上层面。乡愁既是一个时空概念,也是一个文化概念。首先,乡愁是心理学的概念,它是人类羁旅异域的一种普遍的心理状态。其次,乡愁是个地理和距离概念,离故乡愈远乡愁愈浓重强烈。再次,乡愁是个时间概念,乡愁的内容和对象往往是记忆中昨日的人与事。最后,乡愁还是个文化概念。因为有时,“故乡”或故园不仅是狭义上的出生地或是籍贯地,更包括了广义的精神家园,著名作家白先勇先生把这个说成是“文化乡愁”,并曾解释道:“台北我是最熟的——真正熟悉的,你知道,我在这里上学长大的——可是,我不认为台北是我的家,桂林也不是——都不是。也许你不明白,在美国我想家想得厉害。但那不是一个具体的‘家,一个房子,一个地方,或任何地方——而是这些地方;所有关于中国的记忆的总和,很难解释的,可是我真想得厉害。”无独有偶,著名作家贾平凹在其新作《秦腔》后记中也表现出了同样浓烈的文化乡愁情怀:“我要以它(《秦腔》)为故乡树起一块碑子。”“故乡几十年来一直是我写作的根据地,但我的大量作品取材于一个商州概念的‘泛故乡’,真正描述故乡的作品,《秦腔》是第一部。可以说,《秦腔》动用了我所有素材的最后一块宝藏,倾注了我生命和灵魂中的东西。”评论界有关专家认为,《秦腔》敏感地捕捉到当代中国社会转型期间、农村巨变中的时代情绪,是对正在消逝的古老乡村的一曲挽歌,也是书写当代中国农村的具有史诗性意义的重要作品。的确,物理外壳上的家,并非人之真正安居的家。真正的安居之所,乃在于那种能安顿灵魂的,文化、精神和心灵的认同和承认的“家”。进言之,传统的乡愁往往指向有限的场景、人和事,而现代意义上的文化乡愁的所指则是抽象、模糊的意象,或者说是概念上的、象征性的,它并不一定有具体的实指对象。因此有学者认为,如果说传统怀旧是在寻找乡愁,那么,现代怀旧却正是乡愁本身。

二、全球化与中国文化乡愁

伴随着全球现代化的历史进程及其现代生产交往方式的日益扩展和相互渗透,这种从欧洲发端的资本主义生产交往方式,逐渐以同心圆的方式向外扩展,并通过无形的手影响着全球政治生活和文化价值取向。这是一种地域性因素压倒另一种地域性因素的过程,在此过程中,人们的思维空间、精神与民族心理等都发生着微妙的相应变化。

对于参与全球化的众多发展中国家来说,一方面,在来势凶猛的西方强势文化的面前,短时间内还来不及多想,“古老的民族工业被消灭了,并且每天都还在被消灭。它们被新的工业排挤掉了……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的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来和各方面的互相依赖所代替了。物质的生产是如此,精神的生产也是如此。似乎原来熟悉的、习以为常的一切规范都要受到西方的影响与冲击,都要被全球资本的消费逻辑格式化而重新编码。在剧烈而快速的时空置换中,正如美国学者斯诺所说,本世纪以前“‘社会变化’慢到一个人一辈子都看不出来什么。现在,变化的速度已经提高到我们的想象力跟不上的程度。旧的文化习惯的被迫断裂和在新的生存方式面前的生疏与不适感,带给人们的震动可想而知。另一方面,在前全球化时代,由于传统的生产方式和落后的交通工具的限制,人们之间的联系只能是建立在自然血缘关系和狭隘地域统治,服从宗族关系基础上的“地方性联系”,“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而在全球化之世界性交往普遍化的状态下,由于市场经济固有的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性、变动性、功利性特征,人们的存在已经是“世界历史陛而非地域性的存在。例如,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城市化的进程加快,大量的农民从世代生息的土地中剥离出来,背井离乡,四处奔波;每天都有大量的人口在全球无声地流动、游走。几千年来为中华民族文学引以自豪的诗意的农耕文明与游牧文明书写已经被挤到了边缘,呈逐步衰减之势;象征着工业文明和后工业文明的城市文化形态已然成为主流。这一生存悖论使得这个时代的人们的乡愁更为浓烈和真切。

19世纪中叶,西方列强的坚船利炮无情地敲碎了中国人向来自我感觉良好的“天朝大国”之文化心态。被迫进入世界现代化进程之后,我们才发现,不仅自己的文化只是世界文化家族中的普通一员,而且由于超长期的自我封闭和超强度的自我一体化,我们自己的文化确实已经远不如某些他者文化那般富有活力和魅力。由是,中西之间呈现的土与洋、旧与新、落后与先进之别,不仅具有事实差异的描述性意义,而且也同时有了文化比较的价值评价意味。此后,中国人的文化心态开始失去了往日的从容和平衡,而有了痛苦、失落、焦虑的负面体验;自大与自卑两种极端的心理在此情形下得以同时产生。一概排斥外来文化、固守传统,以及崇洋媚外、“全盘西化”的心理似乎成为近代以降许多中国人无法抗拒的时代潮流。事实上,自近代以来,以西方文化为榜样的文化激进主义和以唯传统文化是尊的文化保守主义两种对立的声音在我国从来就未断绝过;即便是走“第三条道路”的中西文化“结合论”的思路,也常常因为难以在彼此之间掌握好分寸而左右为难。卷入潮流常使人身不由己,而在潮流中沉浸既久又让人顿生进退失据、无家可归的伤感,这或可谓之现代性文化乡愁的表征之一种。而令人伤感的是,我们不是自觉自愿地而是带着许多无奈、牵挂、甚至怨恨而被迫“离家”出走的。时至今日,当我们发现(抑或受人提醒)自己的离家出走有可能踏上一条不归之路,可能以后再也没有机会亲近我们的家园时,我们便会禁不住驻足回首,遥望身后那渐去渐远、变得越来越模糊的家园风景。在此意义上,马尔科姆·蔡斯和克里斯托弗·萧在《怀旧的不同层面》一文中认为:“怀旧是现代性的一个特征;它同时为确定性和解构提供肥沃的土壤,它是对现代性中的文化冲突的一种反应。

在中国的文化语境里,全球化中的文化乡愁具有本民族的体温。换言之,中国人的文化乡愁尤其具有自身的特殊性,究其原因大概是:

第一,由于长期处在封建农耕文明时代,中国人天然有着深深的恋家情结和乡土情结。家乡、故乡的概念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根敏感神经,它如同一只无形的手始终影响着中国人的日常行为,归拢着中国传统的长幼亲情,形成整个民族共同的心理趋向。“家”通常被视为生命的本源,所以中国人常常是安土重迁、故土难离。游子思归、落叶归根、衣锦还乡、光宗耀祖,是我们中国人骨子里最深切、最浓郁、最真挚的一种“恋家”情结。正是这种恋家的情结,牵引着一代又一代游子思乡的神经。

第二,中国人由于具有厚重的乡土意识,所以常常是身在外而心在“家”,出门“在外”的“孤儿心态”或是边缘心态比较明显,更易体验到异域文化的陌生感和生存的痛楚感。一方面失去与家乡、亲友的联系,失去了旧有的文化依凭和社会地位,另一方面又感觉自己在新环境里无助无望,原有的自我意识在新环境中得不到认同与赞许,就会产生语言、文化、生活习惯、空间距离等方面的疏离感和漂泊感。

第三,相比起其他民族,中华文化自古以来就形成了愈益强大的内聚性,海内外炎黄子孙对文化寻根的愿望非常执著。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说,“文化身份”的确认是人的一个内在行为的基本要求,尤其是域外华人,由于所处的特殊环境,这种确认就显得更为重要,文化寻根就是要确定“文化身份”,所以对他们而言,故土不仅仅是一种地域上的归属,还是一种文化归属。也正因为如此,他们的乡愁也变得更为厚重和悠远。

三、以理性的心态面对全球化中的文化乡愁

从其效果上进行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全球化背景中的现代文化乡愁与传统怀旧相比,它所指涉的范围更为深广,显然拓宽了后者的视域而具备了开阔的历史跨度。现代怀旧通过对过去的重构和再造,作为一种“疗伤”或“修复”的手段,不自觉承担起了对人类所遭受的文化伤害的“救赎”与抚慰功能,真正体现了作为一种精神文化在真实与想象之间的文化冲突。所以,怀旧心理可被看做是现代人要求把握现实、防止自我在虚幻和迷茫中自我迷失,与现代性对立的一种批判力量;其实质是对现代性为自然和传统“祛魅”过程的对抗和逆转,即生态主义所倡导的“复魅”,以恢复大自然的神奇性、神圣性和潜在的审美性。

但是,任何事物的合理性都是有其限度的,我们也不可过分地高估文化乡愁的意义。一方面,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怀旧主要体现为回归的姿态,它可以是而且应该是一种人类普遍的“望乡”现象。怀旧能够产生一种必要的反思作用,有助于人类总结经验,及时地调节前进的方向和坐标。但另一方面我们又不能不觉察到,在某种意义上文化乡愁与怀旧乃是一种对现实生活的躲避和逃遁,它把我们所不想回忆的痛苦和压抑置于意识的底部而隐藏、忘却了,以致我们自己永远不会再想起;同时,它又把我们过去生活中美好的东西大大强化了、美化了,过去被赋予了一种温暖的激情、甜蜜的忧伤、神圣的价值和绝对的善,以致人们把自己营造的回忆当做历史的真实,其实过去未必就真的那么美好。因此,就文化乡愁、怀旧本身来说,在怀旧中寻找童稚与宁静本无可厚非,但要防止这一情绪的过度泛化而带来的消极性后果。

那么,究竟如何解决现代文化乡愁情结呢?在笔者看来,当前我们应该注意一下几点问题。

首先,必须顺应时代潮流,从历史唯物主义、世界历史和人类社会进程客观规律的角度来认识问题。全球化是不可逆转的历史发展趋势。经济全球化的发生发展并非空穴来风,而是有其深刻的历史必然性,它是人类社会历史领域中多种主客观因素综合作用而形成的一种“合力”的结果。全球化反映了西方掠夺性资本主义发展的需要,其实质就是西方大垄断资本企图凭借经济实力逐步控制全球经济。当前,资本向全球扩张,“这是一种普照的光,一切其他色彩都隐没其中,它使它们的特点变了样。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依然是世界占主导地位的生产方式,并且在资本主义历史上破天荒地真正成为全球的抽象,而脱离了其特定的欧洲历史渊源。依照文化传播理论所阐述的一般规律,强势文化必定向弱势文化流动,以至于淹没、取代弱势文化,就像在地球上水往低处流一样。许多学者认为,各种文化发展程度上的差异,以及文化传播的这种趋势,决定了任何文化交流不可能真正地具有平等性质。所以,我们要认清、承认这一现实。

其次,要以自信、健康的心态,大胆地与世界各国文化进行交往和交流。无论中西文化,还是南北文化,都是人类的共同财富。英国哲学家罗素在《中西文化比较》中写道:“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过去已被多次证明是人类文明发展的里程碑。希腊学习埃及,罗马借鉴希腊,阿拉伯参照罗马帝国,中世纪的欧洲又摹拟阿拉伯,文艺复兴时期的欧洲亦效仿拜占庭帝国。”从罗素简短的历史概括中可以看出,文化的借鉴是先进文化兴盛和发展的必由之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要寻求自己的发展,都必须有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和学习。常言道“有容乃大”,一种文化的容纳能力取决于它对其他文化的接纳程度和给予其他文化多大的空间,而文化容纳空间的大小又与这个民族对自身文化与外来文化所持的态度密不可分。在“全球化”时代,健康的文化心态和开放的文化视野对每个国家都至关重要。文化上的各种中心主义、狭隘民族主义等与全球化是不和谐的引。

第7篇:关于家乡变化的作文范文

近十多年,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改革一直是国内城乡规划研究重点领域,相关研究主题涉及:以纵向政府规划权力配置为核心的规划集权和分权论争;以横向政府部门规划权力分配为核心的规划事权和责任安排;以规划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为着眼点的规划委员会、规划公众参与、规划决策听证等制度建设;以跨区域协调为核心的规划协同机制。但专门针对城乡规划管理体制变迁的研究不多,如,田莉(2001)对建国后我国城乡规划管理体制变迁的划分;刘健(2004)、卓健(2004)等基于中央与地方关系变迁,对法国规划管理体制演化和地方分权历时性分析;谭纵波(2008)对“二战”后日本城市规划由中央集权到地方分权的分析。深入理解问题是解决问题的前提。改革开放以来,影响我国城乡规划管理体制变迁的主要因素是什么?规划管理体制变迁的机制是什么?城乡规划管理体制变迁本质是制度变迁。“惟有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才有可能令人满意地探讨制度变迁的机制问题。”从诺斯(DouglassCNorth)的制度变迁的历史分析,到格雷夫(AvnerGreif)的“历史比较制度分析”(HistoricalComparativeInstitutionalAnalysis,HCIA),再到青木昌彦(MasahikoAoki)的比较制度分析(ComparativeInstitutionalAnalysis,CIA),历史比较分析已成为研究制度变迁的重要方法。为此,以制度变迁的演化博弈理论为分析工具,本文尝试着建立一个城乡规划管理体制的变迁分析框架,将城乡规划管理嵌入到整体治理变迁之中,对改革开放以来城乡规划管理体制变迁及其机制进行历时性解析。

1演化博弈制度观和分析框架

1.1演化博弈的制度观演化博弈的制度观认为制度是博弈均衡的结果,是社会建构的产物(Aoki,2000)。自1981年肖特(rewSchott)在《社会制度的经济理论》一书中首次运用博弈均衡阐释制度内生性及其起源后,萨格登(RobertSugden)、扬(HPeytonYoung)、阿西莫格鲁(DaronAcemgolu)、格里夫、青木昌彦等一批国际一流经济学大师运用演化博弈论对制度变迁给予了进一步解释。萨格登、扬等人通过演化博弈的稳定策略概念重演了制度起源,提出了惯例(convention)和参与人特征的共同演化,给出了由惯例到成文法的制度演进路径(Sugden,1986,1989;Young,1998)。阿西莫格鲁则将制度看成是政治市场的博弈均衡,强调政治权力对在制度变迁的重要性,认为,只有当政治权力分配格局有重大变化时,制度变迁才会发生[19]。杨小凯[20]等人也认为政治制度和政治权力的变迁决定了社会经济制度的变迁。格里夫强调文化在制度变迁中的作用,制度改革既要充分尊重既有制度背后的文化,又要通过改造思想、改变文化观念来实现新制度的构建(GreifLaitin,2004;Greif,2006)。青木昌彦综合了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多种因素,建构了一个综合性的博弈均衡制度分析框架。他运用“博弈域”(domain)①、“嵌入”(embeddedness)、“捆绑”(bundling)等概念,在分析制度共时关联和历时关联的基础上,对制度稳定性、多样性及其变迁进行系统性阐释。制度间相互关联意味着制度变迁具有耐久性和路径依赖性,任何单个制度在孤立情况下都不会轻易被改变或设计。植入的制度难以产生理想效果的主要原因在于其与现存制度环境之间存在“非耦合”(青木昌彦,2001)。各种博弈域间关联结构的多样性决定了博弈多重均衡的存在;技术、资源、政策等变化会打破原有的博弈均衡,通过在各种博弈域间互动,参与人行动策略和“共有信念”(SharedBeliefs)共同变化推动了制度变迁。

1.2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演进的分析框架以演化博弈作为城乡规划管理体制变迁分析工具,主要是出于以下四点考虑:

(1)目前演化博弈已成为“最富有理论活力且最具广阔研究前景”的制度分析工具,并日益成为国内外制度理论研究的主流范式。在国内,演化博弈已被应用于村庄选举制度(周雪光,艾云,2010)、经济制度(靳涛,2003)、土地制度(韩德军,朱道林,2013)、城乡关系(薛曜祖,张平,2013)等制度变迁分析之中。在理论上,运用演化博弈来解析改革开放以来城乡规划体制变迁是可行的。

(2)权力在不同主体间配置变化是制度变迁的核心考察内容,权力配置变化带来了制度变迁。城乡规划权力分散在上级政府、下级政府和社会之间(图1)。从一个时期到另一个时期,城乡规划权力在上级政府、下级政府和社会之间流动,将导致规划权力配置的变化。根据不同时期的城乡规划权力配置及其组合关系可将规划管理体制划分成不同的模式,而通过规划权力配置变化的原因分析来探究规划管理体制变迁机制。

(3)改革开放以来,行政性分权,地方利益主体的不断强化,加剧了上下级政府间博弈。进入新世纪,政府与社会间的博弈日趋频繁。在城乡规划领域,伴随着多元化社会生成,利益博弈也日益常态化。从静态角度,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是上级政府、下级政府与社会三大利益主体博弈均衡的结果。从动态角度,伴随着三大主体间力量的此消彼长,上下级政府、国家与社会关系深度调整,引起了规划权力的配置变化,成为推动城乡规划管理体制变迁的根本力量。

(4)演化博弈的制度观强调激励相容和制度的自我实施(Hurwicz,1993;1996)。不能被实施的规则不是真正的规则(青木昌彦,2000)。在中国现行的政制下,国家的法律和上级政府制定的政策并不能自然地转化为下级政府的行动指南。真实的制度变迁不能仅仅看纸上的规则文本变化,更要考察其在真实世界中的实际运作状态。在现有相关研究中,从实际的运作状态来考察制度变迁容易被学者所忽视。本文将城乡规划管理体制变迁嵌入到特定时期上下级政府、国家与社会等不同博弈域中,以规划权力配置为考察核心,从法律文本(或政策)和实际运作两个层面,尝试对改革开放以来城乡规划管理体制变迁及其机制进行解析。

2改革开放以来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演进

2.1规划纵向分权改革开放始于极权主义政制(邹谠,1994)。权力高度集中于中央、国家对社会的全方位控制是这一体制的两大特征。在这种体制下,中央政府几乎垄断了所有社会资源和权力,地方政府和社会缺少独立性和自主性。在发展经济的强大社会政治压力下,1980年代以“放权让利”为中心的改革激发了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如果说“中央—地方”维度上经历了一个明显的放权,那么在“国家—社会”维度上的放权则以国家控制为前提,一开始就具有很强的选择性[23,24]。这也意味着与行政性分权相比,“国家—社会”维度上的放权是缓慢的、非常有限的。在行政性分权的大潮中,城市规划权限随着投资、工商、税收等经济管理权一同出现了下移,进入了规划纵向分权时代。

2.1.1立法层面的规划分权该时期规划分权具体表现为:(1)城市规划编制权、实施权下放。1984年出台的《城市规划条例》第十条规定:“市长、县长、镇长领导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实施”。1989年颁布的首部《城市规划法》对此又进行了明确。(2)详细规划的决策权下放。《城市规划条例》第二十三条和《城市规划法》第二十一条对此进行了明确。(3)城市总体规划决策权下放。1980年原国家建委颁布《城市规划编制审批暂行办法》首次提出城市总体规划分级审批制度。该审批制度在《城市规划法》中得以延续。大致按“下管一级”原则,下级地方政府驻地城市的总体规划由上级政府进行审批。城市总体规划的分级审批制度,使省、市、县三级政府拥有管理各自辖区城镇规划权和发展权。

2.1.2实际层面的规划分权1989年《城市规划法》将编制、审批和实施等规划管理权集中在县及其以上政府层面上,但在实际运作中,规划权力更趋分散。在乡村经济发达地区,如珠三角、苏南等地区,许多乡镇甚至行政村事实上拥有程度不等的规划权。

(1)无论是《城市规划条例》,还是《城市规划法》,都采用了城乡二元分治的规划管理体制。由于乡村集体土地开发缺少明确规划法规约束,在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推进的珠三角、苏南等地区,乡村在很长时期内处于“我的土地,我做主”规划自主状态②。

(2)1990年代中后期到新世纪初,全国各地大兴开发区,为了进一步激发基层政府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市、县纷纷将规划权力下放到各自开发区、乡镇。规划权力分散客观上造成了大量土地违法、规划违规现实。根据《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国各类开发区清理整顿工作总结的报告要点的通知》(发改外资[2007]591号)统计,通过对开发区清理、整顿,到2006年,各类开发区数量由6866个压缩到1568个,规划面积由3.86万km2减到9949km2。

(3)在实际运作层面,为什么规划权力更趋分散?中央与地方博弈可以更深理解这一现象。①在压力型体制下,上级政府的政绩需要下级政府“实干”出来。②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改制后,以空间资源配置为核心的城市规划在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的作用越来越突出,被广泛地誉为“城市建设与发展的龙头”。规划也成为各级地方政府践行发展主义的重要工具。换言之,在压力型体制和规划重要性日益凸显的背景下,上级地方政府有下放规划权力的经济动机,下级政府也有获得规划权力的强烈需求。③受激励相容机制驱动,规划权力下放就成为上下级地方政府间隐形契约或博弈均衡。上级地方政府缺少治理下级地方政府土地违法动机,相反,出于共同利益,基层政府间采用“共谋”策略[27],利用信息优势,共同对抗高层政府的各种运动式治理。针对珠三角存在大量土地违规违法开发,魏立华发现,镇级政府对乡村集体土地的违规开发多采取默认或“不作为”的态度,在涉及集体土地的规划编制过程中更偏向于村集体经济组织[28]。颇具悖论的是,许多城镇在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上的现有成就又是建立在早期土地违法、规划违规的基础之上。正如昆山市一位受访官员所言,“如果没有早期在规划、土地上的违法违规,就不可能有现在的‘昆山模式’。”2.2规划纵向适度集权如历史数次分权,由于缺少对地方权力的有效制约机制,规划纵向分权也没能逃脱“一放就乱”的怪圈。规划分权之“乱”集中体现在两

个方面:一面是“土地城市化”快速蔓延,造成土地资源极大浪费和区域开发无序;一面是强制性征地所带来的“城市化暴力”[29]和农民维权抗争事件大幅度上升。两者不仅共同解构了以人为本的城市化意义,也在不断侵蚀政府施政合法性的根基。在此背景下,2000~2003年,国家密集地出台了一系列旨在加强城乡规划统一管理的政策。

2.2.1政策、立法层面的规划适度集权

(1)在政策层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2000]25号)规定:“城市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市一级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擅自下放的要立即纠正。”《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明确要求:“市一级规划的行政管理权不得下放,擅自下放的要立即纠正。”原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建规[2002]204号)中要求,“市一级规划的行政管理权擅自下放的要立即纠正。”

(2)在立法层面,2008年《城乡规划法》取代了《城市规划法》,结束了城乡二元分治的规划管理格局,通过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等制度将包括村镇在内的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权统一到县级政府层面,从而在法律层面终结了长期以来“我的土地,我做主”的乡村规划状态。同时,《城乡规划法》第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2.2.2实际层面的规划纵向集权城乡规划权力配置关系到基层核心利益。规划适度集权的政策能否得到有效执行?这不仅需要从多重博弈视角进行阐释,还需要考量技术、资源等变化在多大程度上打破原有的博弈均衡。如格里夫指出,制度从一种博弈均衡演进到另一种博弈均衡,资源、技术、文化等约束条件的变化在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Greif,1995)。

(1)从中央与地方博弈的角度,随着遥感、网络等现代技术进步,中央与地方之间信息不对称得到了很大缓解。一方面,随着遥感等现代技术在土地利用动态监测中应用越来越成熟,中央政府监测土地利用变化的成本越来越低,精准度越来越高。面对地方土地开发,中央政府不再是“瞎子”。另一方面,随着互联网技术发展,网络问政已成为权力制衡的利器。面对地方政府非法征地拆迁、侵犯农民利益,中央政府也不再完全是“聋子”。在中央政府对地方城乡规划监管的效能越来越高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土地违法、规划违规的风险在不断加大。换言之,技术进步与中央政府监管效能的提升,将打破原有的规划权力博弈均衡,向规划适度集权演进。

(2)从地方政府间博弈的角度,在耕地资源相对较多、建设用地较为宽松的年代,对上下级地方政府而言,规划权力下放是一个双赢的格局,上级政府收获了政绩,下级政府收获了经济增长。但在经长期大规模土地开发后,尤其是耕地刚性约束后,建设用地指标越来越稀缺。建设用地指标自上而下分配机制使得上下级政府间成为一种“零和博弈”。一般而言,在同一市辖区,由国家级开发区到省级开发区,再到县级以下开发区,土地利用率逐级递减。为了获得更大经济收益和政绩,上级地方政府有打破原有的博弈均衡的动机,会充分利用现有政策及自身权力的优势,推动规划适度集权。

(3)从下级政府或组织的角度,基层政府或组织承担发展经济、增进民众福祉的责任,因而,也具有发展的合理诉求。正因此,面对规划权力上收,上下级政府会展开复杂博弈。更为重要的是,“一刀切”政策因没有顾及地方的差异性和特殊性,很难在现实中被不折不扣执行。以2003年前后国家整顿开发区为例,《关于清理整顿现有各类开发区的具体标准和政策界限》(发改外资[2003]2343号)明确规定:“对县级及以下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一律撤销”。对于无经济基础、盲目跟风的乡镇开发区,该政策具有合理性。但对于苏南众多规模大、效应好的乡镇开发区,该政策则显得简单而又粗暴。为了规避政策,在上级地方政府默许下,苏南乡镇开发区纷纷采用摘牌、挂靠,整合到省级及其以上开发区。土地监测技术进步和耕地资源的变化,上下级政府间和“政府—社会”多个博弈域间关联互动,原有规划分权的博弈均衡被打破,在现实中,规划出现了适度集权的趋势。制度关联结构的多样性,决定了博弈均衡的多重性和制度的多样性(Aoki,2000)。在现实中,地方政府规划管理体制往往要比“一刀切”政策丰富得多。以苏州为例,在“地级市—区—街道(乡镇)”序列中,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特许,苏州工业园区独立行使规划管理权。除此之外,苏州高新区、太湖国际旅游度假区、吴中、相城等区规划管理权上升至苏州市规划局。苏州市规划局向该区派出规划分支机构(各区分局)实施统一规划管理。街道规划办或乡镇建管所不具有任何规划审批权和执法权。在“地级市—县级市”序列中,昆山、张家港等县级市独立行使规划管理权,仅在业务接受苏州市规划局指导。在“县级市—区—街道(乡镇)”序列中,乡镇建管所(或街道规划办)为县级市规划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没有规划审批权和执法权。但仍有许多国家级开发区③、省级重点开发区独立享有一定的规划管理权。以昆山市为例,自1990年代以来,为了提高规划行政效率、加快建设步伐,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桥经济开发区和昆山旅游度假区,先后取得辖区相应规划建设审批权和自行规划许可④。

2.3规划社会分权与政府内部自上而下分权相比,国家向社会分权一直是选择性的。尽管改革开放以来向社会分权的累积效应是巨大的,但分权的步伐始终跟不上社会发展的需要。新世纪以来,伴随着社会大幅度上升,产生了所谓“倒逼机制”,迫切要求国家治理方式转变。2005年中央政府首次提出服务型政府的建设目标,以此推动由“管制”向“治理”的政府管理模式转变。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角度,政府管理模式改革重点是通过向社会赋权,重构国家与社会关系,重塑政府施政合法性,并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同时期,伴随着快速城市化,城乡规划的利益分配功能日益凸显,围绕征地拆迁、老城改造,官民之间利益冲突事件快速上升,政府与公众也日趋频繁。在此背景下,作为行政管理一部分,城乡规划管理也出现向社会分权的态势。

2.3.1立法层面的规划社会分权规划社会分权目标是通过规划管理社会化转型,推动规划科学化、法制化和民主化进程。具体体现:规划制定向公众倾斜,强调按公众意愿进行规划;规划决策向规划委员会让渡,规划实施监督向社会让渡。2004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就曾指出:要打破城乡规划封闭式管理模式,规划编制让给专家、公民,规划的实施监督要让给社会[30]。为了保障公众对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007年颁布的《城乡规划法》初步建立了规划公众参与的制度框架,其中17条条款都涉及规划公众参与及其内容。孙施文对此已进行过详细的分析,不再赘述。在借鉴香港规划制度基础上,1998年深圳市在国内首次成立了城市规划委员会。2003年原建设部在贵州省推行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试点工作。此后,上海、武汉、厦门等城市纷纷制定了规划委员会章程,成立规划委员会。但各地规划委员会在功能设置、决策方式等方面也存在明显差异(郭素君,2009)。

2.3.2实际层面的规划社会分权从演化博弈制度观的角度,规划社会分权是国家与社会长期博弈互动的结果。国家与社会力量的变化决定了公众参与的深度和广度。在实际中,无论是规划委员会、还是规划公众参与,不仅与发达国家现实运作迥异,而且离规划科学化、法制化和民主化的要求相差甚远。从各地规划委员会成员构成来看,以市长、规划等部门“一把手”等领衔的规划委员会并没有摆脱“官办”的帽子;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在“一把手”权力没有得到真正有效监督情况下,规划委员会决策机制很容易“借集体决策之形、行领导意志之实”,“长官规划”在实际中仍未破题。在公众参与规划实践领域,由于缺少一个明确的、具体的、可操作的程序,公众参与难以真正有效地展开,使得制度化的公众参与流于形式。为什么立法层面的规划社会分权在现实中难以实施或实施不理想?在青木昌彦看来,各种博弈域间相互“嵌入”与“捆绑”导致一项制度存在很大惰性。当一项制度与其他域的现存制度不相耦合时,该项制度将无法实施或难以奏效。即使从国外借鉴良好的正式规则,由于其与本土制度不能协调而失效(青木昌彦,2001)。在发达国家,规划公众参与水平与其公民社会成熟度、民主化水平等息息相关。对于尚处于向现代国家转型的中国而言,规划公众参与程度不仅受制于公众素质、公民社会发育水平,而且受制于民主化水平、政治体制。在国家权力机关———各级人大———尚没有摆脱“橡皮图章”尴尬角色的语境下,在还在强调法治的当下,不能对规划公众参与提出过高要求。在得不到其他相关制度改革的配合下,规划公众参与不可能有实质性的突破。从这个意义上讲,规划社会分权改革的突破口并不在于规划自身,而在规划管理体制之外寻找解决问题之道。城乡社会分权改革及其推进速度取决于国家治理理念变革、公民社会成长等,并最终取决于国家与社会之间博弈互动和如何实现有机对接。

3结论

第8篇:关于家乡变化的作文范文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快速社会转型过程包括:社会结构转型和经济体制转轨两个密切相关的过程。社会结构转型是指中国社会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和信息社会的转型过程,是工商服务业在社会生产中逐渐占据主导地位的过程;经济体制转轨是指中国20世纪50年代建立起来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过程,是国家主导下的市场化过程。社会实践结构的这种历史性巨变反映在农村社会发展过程中就体现为传统农村“乡土社会”向“新乡土社会”的转型。

一、传统中国农村的乡土社会

传统中国社会是一个典型的农业社会,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和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业人口造就了其“乡土”特征。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指出“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把中国传统社会的基本性质理解为“乡土社会”。此后,“乡土社会”便成为人们对中国传统乡村社会性质的基本判断。“乡”和“土”是理解乡土社会的两个关键字:“乡”是一个标志特定地域文化和情感归属的概念;“土”是一个标志特定地域范围的概念。“乡土”合在一起则指特定地域范围及人们对此特定地理区域及区域亚文化的某种特殊情感关系。“乡土社会”是理解中国传统农村社会结构的一把钥匙。与以农业为主的经济生产方式相联系,乡土社会具有土地依赖、聚村而居和家族归属三个显著特点。

(一)土地依赖

在乡土社会里,土地是至关重要的。乡土社会中“‘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农村居民对基本生活资料——粮食作物的依赖和基本谋生手段——种植业的依赖,转变为对土地本身的依赖。正是由于与农民的生计息息相关,土地才成了农民问题的关键。正如斯科特所说的“对土地的控制成了权力的关键基础,在同寻求获得小块土地的佃户的交往中,土地所有者的地位得到了加强”。虽然斯科特讨论的是东南亚殖民地时期佃户和地主的关系问题,但土地问题背后所映射的权力关系则是仍然适合于传统中国农村。在中国历史上,无论是“均贫富、等贵贱”,还是“耕者有其田”,其所指向的都是土地问题。历史上,中国革命的关键问题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的关键是土地问题,谁解决好了土地问题,谁就赢得了天下。因此,“土地是调动农民激情和积极性的激励机制”,土地问题也是农民问题中最敏感的问题,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

(二)聚村而居

中国传统农业社会中,农村居民的活动范围非常有限。农民对土地的半人身依附关系、不发达的工场手工业和工商业、落后的交通通讯工具等都大大限制了农民的活动范围。往往是若干户相互联系的人家聚居在一起,形成一个村落,在长期的交往中形成了一种共同的村落文化和非正式制度。村落之间少有往来。聚村而居会产生两个直接后果:第一,生于斯长于斯的村民之间互相熟识,形成了一个“熟人社会”,村庄内居民的社会行动更多地受当地长期形成的村规民约、习惯法等支配;第二,由于村民之间互相熟识,并因生产、安全、情感等需要相互依赖,从而形成对村庄的归属感和依赖感。前者形成村庄的“礼治秩序”,后者形成村民的“乡土意识”。“礼治秩序”所展示的是文化传统和非正式制度的巨大力量。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认为中国传统社会“可以说是个‘无法’的社会”,是一个“礼治”的社会。这里的“礼”就是一种长期的文化积淀所形成的区域亚文化及其制度表现形式——非正式制度。“乡土意识”体现了村落居民对养育了他的村落的归属感,所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相应地,一方人也会依赖于一方水土。农村居民这种对生于斯长于斯的家乡的依赖根深蒂固,“乡”也成为联系来自同一地区互不相识的人们间一种天然的纽带。这种联结纽带背后所维系的是聚村而居的生活方式所形成的村庄认同及其延伸形式——村落认同、地区认同、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

(三)家族归属

在西方,“家”一般是指夫妻及未成年子女。在中国文化中,“家”的含义比较模糊,在西方“家”概念以外,中国的“家”还可能包括兄弟姐妹、成年子女、父母、祖父母、叔婶姑姨等远近亲疏关系不同的其他社会关系。中国传统家庭“是一个自成一体的小天地,是一个微型的邦国”。在多数情况下,“家”实际指的是家族或宗族。在中国文化中,个人从来都不是意志自由、行为自决的独立个体,庞大的“家”结构把个人的社会生活完全纳入了家族的整体意义结构之中,从而成为家族整体结构的一部分。个人和家族共同体之间形成了一种互依关系,各家族之间则相对独立。中国的家族和家族主义引起了文化人类学家浓厚的兴趣。弗里德曼研究指出福建和广东家族组织度比较完善的三个可能原因:水稻种植、水利灌溉和边区环境。这种概括与费孝通对中国农民聚村而居原因的概括都强调了农业生产和居民安全两个因素的重要影响。许娘光通过中国、印度和美国家族的比较研究认为中国人具有情境中心和相互依赖的处世观,他们“倾向于在家庭这个人类初级社会群体中来解决他生活中的问题”。林耀华则认为外界环境包括组织、物质、技术及家族内部主要成员更替是家族组织发展变化的影响因素,并指出在家族组织的发展变化中文化发挥着重要作用,“它们制约着每个人与其他人之间的关系,决定了一个人必须与其他哪种人往来,因而也就为他的体系和结构组成提供了基本的规则”。强大的家族力量不但维系着中国的家庭稳定,也复制了千百年来形成的社会关系。每一代人都按照上一代人培养他那样教育他的下一代,这种对家的依赖和忠诚构成了中国人行为的意义基础。

费孝通在研究中国的乡土社会时提出了“差序格局”理论,把中国社会比喻为“就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离投入点越远,圈就越大,关系也就越远。费孝通由此认为中国社会是一种“自我主义”。这种自我主义的核心就是居于中心的“我”,而一圈圈的波纹则是与“我”的不同关系。虽然表述方式和研究重点不同,但费孝通与弗里德曼、许烺光、林耀华所讨论的核心问题是一样的,都是中国的以“我”为中心的家族关系。

中国农民对土地的依赖、对乡土的归属和对家族的依托使传统农业社会形成了一个相当封闭的、低流动性的社会结构,一般情况下,农村居民不愿进行社会流动。在社会流动过程中,农村居民即使因各种原因离开家乡,终老之后仍然要以各种形式回归村庄,被称为“叶落归根”,这里所归属的是村庄,更是家族。

改革开放以来,快速而广泛的社会转型过程不可避免地扩展到广大农村地区,开启了中国传统农村社会结构的快速现代转型进程。进入21世纪以来,伴随着农业税的取消、逐年加大的农业补贴政策的实施以及20世纪90年代以来风起云涌的进城务工浪潮等因素交织在一起,共同促进了近年来中国农村社会的结构性巨变。“分散和封闭的乡土社会已越来越深地进入或者卷入到一个开放的、流动的、分工的社会化体系中,与传统的封闭的小农经济形态渐行渐远”。乡村经济结构、社会关系、家庭结构等在社会转型期所发生的显著变化使得“乡土社会”已经无法概括当今中国农村社会的基本状况。贺雪峰提出“半熟人社会”来指称结构巨变中的中国农村社会;陆益龙则提出“后乡土社会”概念;黄家亮等用“新乡土社会”来指称快速转型中的中国农村社会。本文以为,用“新乡土社会”来概括加速变革中的中国农村社会,明确地指涉了中国当前社会结构的新特质,也表达了新乡土社会与传统乡土社会的连续性,比较贴切。因此,本文沿用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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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述,认为中国农村社会转型就是从“乡土社会”向“新乡土社会”转型的过程。与上文所讨论的乡土社会的三个特点相联系,本文从经济结构、文化结构和家庭结构三个方面分析“新乡土社会”的特点。

二、新乡土社会的经济结构:人地关系与农户收入结构的变迁

自20世纪80年代末期开始,伴随着国家的整体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以及持续存在的工农业“剪刀差”迫使农村劳动力开始流向劳动收益更高的工业和服务业部门,从而减少了农业从业人口,缓解了由于农村人口增长而日益尖锐的人地矛盾。图1是1990--2010年中国乡村从业人员与乡村人口的变化情况。

与乡村人口的减少相应,乡村从业人员中非农从业人员的比重却逐年升高,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而异军突起的乡镇企业成为乡村非农就业的首选,其就业人员比例逐年上升,到2010年,达到乡村从业人口的38.37%。乡村私营企业和个体户也成为农村非农就业的重要形式,到2010年分别达到乡村从业人口的8.08%和6.16%。图2反映了1990--2010年中国乡村非农就业情况。本文由收集整理

传统农业种植业从业人员的减少和乡村非农就业人数的稳步上升反映了农业在农户家庭经济结构中重要性的下降。值得注意的是,即使乡村农业从业者中,也出现了大量的兼业行为,即通过家庭兼业手工业及副业生产,以及在村庄、乡镇及周边地区“早出晚归”或短期外出从事其他非农产业。这种兼业行为和外出务工一起促进了农民从传统的低效率农业生产中脱离出来。这不但改变了传统农业社会中农民对土地的强经济依附关系,而且改变了农户家庭的收入结构,促使农民的现金收入增加,实物收入减少。表1是1985—2010年以5年为间隔的中国农村居民收入构成状况。

由此看来,自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以来,中国农村居民收入构成发生了重大变化,其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在家庭收入结构中的比重增加,相应地,家庭经营收入的比重逐渐降低,农业和非农收入的重要性正在发生逆转。这表明,外出务工的工资收益已经成为农户家庭现金收入的重要来源。2011年,中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已达到6977元/人。由此看来。农村劳动力人口大量外出务工和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改变了传统农村的种植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甚至全部收入来源的收入结构,从而使农民与土地的传统依赖关系出现了部分松动,土地不再是农民的唯一“命根子”。无论是地广人稀的农村山区、还是人口稠密的平原地区,都出现了势不可挡的进城务工潮流,务工收入已经成为农户家庭现金收入的最主要来源。收人结构变化必然带来农村社会关系、社会观念的结构性变迁。

三、新乡土社会的观念结构:乡土意识的式微

传统乡土社会中,居民对村庄和家族的认同感构成了农村居民生活意义的基础。村民的村庄认同可分为两种类型:自愿认同和强制认同。前者是特定地域(村落)居民在长期的社会化过程中内化的自觉自愿的村落归属感和认同感;后者是基于村落地方性文化和非正式制度的强大压力而被迫表现出来的对村落的归属和依赖,是一种表象认同。当社会结构处在剧烈变动的社会转型时期,基于不同认同方式村庄成员对外来文化的反映也各不相同:基于自愿认同的居民会对外来冲击产生排斥和疏离反应;基于强制认同的居民的反应则是对村庄的疏离和对外来新生事物的接受。这种认同差异在农村社会转型过程中主要表现为年轻一代和老年一代之间在乡土意识和家族归属感上的巨大差异。随着青年一代的成长和地方话语权的代际转移,乡村的地方文化和非正式制度环境也发生了重要变化,这种变化最主要的就是乡村居民对村落和家族的归属感和依赖感的降低。

自20世纪80年代末“农民工”现象出现以来,中国以农民进城务工的形式进行的城乡社会流动已经有20多年历史了。虽然20年来到底有多少农民工进城务工,没有统一的统计数据,但是中国的农民工可区分为若干代,并存在明显的代际差异却几无争议。本文把中国的农民工区分为两代:第一代农民工和第二代农民工。两代农民工的区分大体上以出生年代区分为“80前”和“80后”两个群体。两代农民工在外出务工的动机、务工形式、务工待遇、务工去向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转贴于

在外出务工农民中,第一代农民工是外在压力驱使的结果,其外出的主要目的是解决农户家庭日益增长的现金支出需要同家庭收入来源单一且数量有限的矛盾,这是家庭作为生产和消费的基本单位,在现有的生产体系内无法生产出家庭经济支出所需数量的现金收入,是“硬预算约束”的结果。进入21世纪以来,20世纪80年代后出生的新一代农民逐渐成长起来并成为外出务工的主力军。第二代农民工基本接受了完整的义务教育,其“库存知识”与第一代农民工明显不同,也容易接受新生事物,其外出务工的动机不再是挣钱回家盖房、娶妻生子,而是脱离农村。新一代农民工在职业期望、个人权益保护、城市人的身份认同、创业知识学习需求等方面都具有明显的特点。和第一代农民工相比,第二代农民工“表现出更高的职业期望、融入诉求和个人发展期望”。如果说第一代农民工外出务工主要是一种经济生产行为;那么,第二代农民工的务工行为则可视为一种人力资本投资。他们可以承受城市的排斥与疏离,也可以承受城市生活的窘迫,就是为了能够使自己在城市立足,从而成为城市居民的一员。有学者对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和中西部地区四个城市农民工进行了问卷调查,把农民工按出生年份分为1956—1966年、1966—1976年、1976—1985年三个组别并研究了不同组别农民工外出务工的动机,发现农民工的出生年代与生存型动机负相关、与个人发展动机正相关。在新一代农民工中,大约有40%的人外出务工是为了寻求个人发展,这一比例在前两个组别中分别为6.7%和22.4%。谋求在城市中立足。获得个人发展已经成为第二代农民工的主要务工诉求。

新一代农民工务工诉求变化使新生代农民工把在城市落脚、融入城市生活作为自己外出务工的基本目标。务工动机的改变直接改变了农民对传统村庄和家族关系的依赖关系,其个人认同的基础正在发生静悄悄的革命,传统的“叶落归根”的乡土意识逐渐式微。虽然很难清楚分辨农民外出务工和农民对乡土依赖程度的降低那个是因、那个是果,或者是其他复杂的因果关系,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这二者之间存在一种选择性亲和关系,并且在经济体制转轨和社会结构转型的中国农村不可逆转地发生了。

四、新乡土社会的家庭结构:家庭规模与结构的变化

家庭既是一个经济单位,也是一个基于血缘和姻缘关系的社会共同体。在中国历史上,家庭一直是兼具生育、经济、政治、教育、情感等多重功能的社会基层组织,而且,家庭总是和家族、宗族等组织联系在一起。20世纪80年代以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普遍实行使家庭重新成为独立的社会经济组织。在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健全完善、社会结构调整和分化的社会转型时期,家庭的形式和功能也发生了重要的变化。

费孝通对江村家庭结构变迁的研究表明,在1936年时。江村家庭中主干家庭和残缺家庭最多,分别为45.4%和27.6%;到1960年,这一数据分别下降到35.5%和27.4%,核心家庭第一次超过主干家庭,占32.3%;到1984年主干家庭和核心家庭分别占43.2%和39.0%,开始占据绝对主导地位。值得注意的是,1936—1984年间,联合家庭的比例都没有超过5%,1980年更是下降到0.4%,已经算是凤毛麟角了。由此看来,中国传统社会家庭结构中,大家庭一直是不占主导地位的。费孝通在《生育制度》中认为传统中国户均人口数在4~6人之间。基本可以肯定,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家庭结构是以联合家庭为主的。

自1978年以来,我国农村居民家庭人口规模出现了持续下降趋势。1978年,户均人口为5.7人,和费孝通调查研究的30年代江村的家庭人口规模基本一致。到2007年,这一数字下降到4.0人,并在此后多年内一直保持这一数字。按照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农村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孩子来计算,这只相当于一个普通农村核心家庭的人口规模。图3反映了这种人口变动趋势。

传统中国的家庭是一个集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社会的“细胞”,满足了家庭成员多种需要,也是社会人口再生产的基本单位与社会稳定的“安全阀”。家庭规模的缩小必然引起家庭功能的变化。在社会现代化、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的背景下,家庭原有的子女教育等功能逐渐被专业的教育机构承担起来。就目前来说,农户家庭的最主要功能是情感寄托、人口生产和经济核算等功能。人们在解释为什么两亿多农民工在城乡之间游走却没有引发大的社会问题时,更多地关注了土地的重要性,认为土地这种“零风险资产”构成了农民工的“最低生活保障”,使他们免于成为“绝望的群体”,从而降低了其疏离感和被剥夺感。对于作为“人性的养育所”的家庭的重要性却关注不够。实际上,农户家庭不但是经济单位,也是社会的细胞,承担着社会成员的情感寄托和人性抚育的重要功能。就目前的社会流动趋势来看,农民流动以青壮年男劳动力进城务工为主,其妻子、子女、父母则大部分仍然留在农村,形成“留守儿童”、“留守妻子”、“留守老人”,“农村家庭中最强壮的劳动力被城市工业体系所吸收,但他们代际人口再生产的成本却由农村家庭不成比例地承担了”。家庭承担着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是社会的“安全阀”。特别是在社会结构快速转型,各种社会矛盾集中爆发的社会转型加速期,这种安全机制的作用更加突出。

五、余论

第9篇:关于家乡变化的作文范文

【关键词】乡土校本教材;选择和使用;课程改革

【中图分类号】 G63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671-1270(2012)03-0016-01

临泽乡土校本教材,是一套非常优秀的本土化教材,内容均来自于本县的人文、地理、风情、景观,对学生了解家乡、认识家乡,增强热爱家乡的情感,提高文化素养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为了使这套教材实现教学效益的最大化,我们要求一线的教师可以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灵活应用教材,努力运用多种教学策略创造性地选择和使用教材,以此来弥补国家教材和地方教材的空白,拓宽学生的视野,提升学生的人文素养。

一、学校在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中突出“三个为了”

即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施是为了学生的发展、是为了教师的发展、为了学校的发展。经过一年多的尝试与实践,学校呈现出喜人的变化。

(一)学校在变。学校办学理念在变,教学内容在变。“科研兴校”与“特色办学”已成为学校的发展趋势。

(二)教师在变。教师的教学思想在变,教学行为在变,教师的专业化水平在不断提高。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教师主动学习的积极性高了。参与教材开发等,必须学习新的知识,学习新的教育理论,更新教育观念,从而提高了结合学区为创建“书香校园”启动的读书工程,教师通过参加学习,教育理论水平得到提高,为教材开发奠定了基础;二是课堂教学方式有了突破。研究校本课程不同于必修课的教学方法,教师通过学习,在教学方法上有了突破,改善了课堂教学方式;三是教师通过指导学生开展探究性学习活动,加强了学法指导,改善了师生关系,提高了教学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四是教师分析问题的能力得到提升。案例分析是一个解决问题的过程,教师们集结在一起,就某一个案例进行商讨研究,各抒己见,各种思想火花碰撞、融合,提高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育了团队精神;五是组织开放式教学,与家长、与社区沟通,扩大了信息来源,开阔了眼界,增强了教育服务意识。

(三)学生在变。学生反映在学习中的突出变化在于:学习兴趣增强了,学习积极性上来了,对身边的事关注多了,说话有了主题,也有了内容,学生的综合能力明显提高了。

二、文本和实践相结合的学习,突出了学生这个主体

引导学生将课本的学习与课外的生活结合在一起,是新课程标准的重要理念。乡土教材由于教学内容的丰富性和特殊性,如果仅仅采用传统的讲授法、灌输式的学习方式可能只是涉及了我们乡土文化的毛皮,也难于调动起学生对本部教材和乡土文化的兴趣。为此,我认为我们应该根据各单元教材的内容引导学生采取文本学习和实践活动相结合的学习形式,以求全面理解授课内容。

阅读文本,教师主要采取忆、读、议的方法学习。如学习《美丽的风光》一单元时,引导学生向自己的父母了解一些家乡的原貌,对有关旅游胜地的,我们可以利用春游、秋游等活动组织学生参观游览;进行小组交流,通过回忆对比家乡的变化,让学生们激情倍增,也为自己家乡的变化感到自豪;读教材中一些描写家乡特色景区新貌的章节,通过富有情感的朗读,使学生对家乡发展感到欢欣鼓舞,对家乡的明天充满希望;最后,学习小组针对教材内容进行议论。如:你还知道家乡哪些变化?你最喜欢家乡的哪一处景色?我们应以怎样的实际行动为美丽的家乡作出贡献?通过议论,使他们进一步认识到家乡变迁与家乡人民的努力、与国家的发展是分不开的,也更促使他们爱家乡爱国情感的萌发。

平时,要求学生通过看、听、游、记等方式,亲身感受乡土文化。如了解家乡的特产——红枣,我们就布置学生跟父母一起劳动打红枣、晒红枣、品红枣,通过亲身体验来了解红枣的生产过程,进而体验到劳动的收获与艰辛。

三、通过多种渠道拓展教材内容

我国著名的教育家叶圣陶先生曾说过:“教材只能作为教课的依据,要教得好,使学生受益,还得靠老师的善于运用。”这句话告诉我们,教材仅仅只是提供了最基本的资源,教师对教材的使用应从实际出发,科学地处理教材,灵活地驾御教材,创造性地开发教材。教材只是我们学习乡土文化的主要课程资源,而不是唯一的课程资源。我们还在教学完各类课文时做适当补充、延伸教材,让学生更深入地感受了我们临泽文化,使学生的文化素养得到了更多的提升。

不管是旅游景点、家乡特产,还是风俗传说等,教材只是介绍了其中的一部分,对于我们生活在广阔天地里的学生来说,我们让他们通过向家长、有经验的老人咨询或网上搜寻等方式方法了解更多相关的内容。学校通过每学期搞一次乡土文化征文、出一期乡土文化黑板报、办一期乡土采风手抄报等策划和组织,让学生既开阔了视野,又提高了对学习乡土教材的兴趣,可谓是“一举两得”。

四、重视运用“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

新一轮的课程改革提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理念:就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重视运用“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这也是一种“以人为本”、“以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基于一种对学生的尊重和教学生“学会学习”的有力保障。乡土校本教材是新课程理念下的教材,它不仅是一种文本课程,更是学生体验的过程;它不再只是知识的载体,而是教师和学生共同探索知识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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