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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行政管理论文精选(九篇)

军队行政管理论文

第1篇:军队行政管理论文范文

[关键词]国防生;思想政治教育;路径分析

[中图分类号]D64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2)06 — 0132 — 02

“国防生是改革开放以后, 国家为加强国防现代化建设,根据军队建设需要, 由普通高等学校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中录取的学生或在校大学生中选的毕业后定向分配到军队工作的学生。”〔1〕新形势下,培养军政兼优、使命坚定、政治思想优秀的合格国防生,是对普通高校依托培养工作的根本要求。科学判断国防生培养工作的内涵特性、突出军营文化教育作用、建构合力教育体系是提高国防生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的应有视角。

一、国防生教育培养的内涵特征

依托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后备军官,是党和国家从适应世界军事变革和加速我军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的战略高度做出的科学决策,是赋予承担这一任务的普通高校的政治任务。依托培养工作有着特定的内涵意义。

一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党十七大报告提出,要贯彻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加快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加紧培养大批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切实转变战斗力生成模式。党中央和中央军委作出依托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军事人才正是贯彻这一精神的具体举措。因此,这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其工作内容、模式和标准等均表现出政治性强、使命艰巨、责任重大的特点。二是一项系统的工作。依托培养工作要达到军队人才素质标准的目的,需要从系统工程的角度考虑工作开展。把突出高校优势资源与个性特点结合起来;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的素质需要与军队人才特殊能力需要结合起来,通过深入、全面、系统的工作,建立起适应国防生培养的制度、师资、教学内容、科研平台、特色育人方法等,从而形成科学、完备培养模式。 三是一项创新的工作。我国依托高等教育培养军事人才起步较晚,培养的目标、模式、方法尚需要进一步在实践工作中探索。工作的创新开展是决定人才培养质量的根本。深入探索军事人才的培养规律,研究军事人才的特点、中国特色新军事变革的伟大任务、探讨深化政治思想教育的路径、融合选取中西方国防生培养的经验,是创新这项工作的基本内容。

二、国防生思想政治素质能力与教育实效分析

国防生是人民军队的后备力量,是军队现代化建设的特殊人才。思想政治素质是第一素质,笔者认为其内涵特征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高度的政治觉悟。政治立场坚定,始终保持人民军队的本色,视祖国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自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二是完备的理论素养。能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熟知党史军史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科学认识和掌握形势政策。三是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有良好的军人道德品质,能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积极践行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四是丰满的人格素质。不怕牺牲、勇敢顽强、乐观向上,敢于面对困难、迎接挑战,有一往无前的胜利精神。

目前,国防生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培养工作中的重要一环,其课程设置、内容、评价体系和模式方法都有了创新发展,各教育机构和系统更加重视。但从实效性上评判,尚需进一步探索提升。国防生的政治意识、奉献意识、责任意识和战斗作风还与入伍第一任职能力要求有很大差距。同时,从教育培养工作来看,还有许多不足之处。比如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质量效益较低;激发和促进国防生学理论、懂理论、用理论的积极性的教育空间还需进一步拓展;传统模式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主角色彩还仍然浓厚;模式新、方法新、载体新的教育路径还待进一步探索。为此,我们需要深化对国防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的探索,寻求提高教育实效性的路径。

三、创新国防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路径

结合国防生特殊的政治要求,以大学校园文化为基点,积极培育军营文化,充分融合不同教育资源、建构合力育人模式是提高国防生思想政治工作质量的应有路向。

(一)审视军营文化和学校文化的异同点,强化军营文化培育

一般来说,“学校文化是指某一学校在长期的教育实践中积淀和创造出来的,并为其成员认同和遵循的价值观念体系、行为规范准则和环境风貌的整合与结晶,它表现为某所学校的‘综合个性’ 。” 〔2〕一般来说,校园文化的共性特点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真理追求的学术精神。为学之道在于识真理、求真理、实践真理,这是文化传承之根本。二是开放自由、兼容并包的多元思想。“和实生物,同则不济。”大学是文化的交锋地、思想的碰撞园、人文的融合区,思想自由、学术自由、开放、宽容、包容等特征是大学生命所在。三是创新精神。创新是社会进步的灵魂,创新氛围、创新能力和创新精神是大学本然特色,是促进教育发展、育人水平、文化繁荣、知识更新的重要推动力。四是引领思想、服务社会的职责意识。大学是思想的发源地、积聚地和辐射区,是思想引领的桥头堡和大窗口,是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核心价值体系的践行者、发扬者和传承者。服务社会、奉献社会、实践于社会是大学的职责所在,服务能力、服务意识、服务精神是考量大学发展水平的重要条件。

“军营文化是军营特有的精神风貌、政治信仰、道德品质、传统作风、价值观念、娱乐活动等方面的总和。”〔3〕军营文化建设于军队发展的历史过程中,培育和成熟于军队现代化建设的历程中,党对军队绝对领导和军队服务人民的政治要求是军队文化的灵魂所在,严格的纪律意识和勇敢顽强的必胜信念是军队文化的主要特征,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的时代精神是军队文化新的内涵。

大学校园文化和军营文化的育人对象都是当代大学生,文化育人的目的是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但因国防生和普通大学生的素质要求在标准和尺度有所不同,所以在文化教育的要求上也有所区别和侧重,在异中求同,在同中求新。一是突出军校资源融合。突出军校思想政治教育平台、师资队伍的力量,深化国防生思想政治理论素养培育。通过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成绩标准、加强专家学者引领、建立人生导师负责等,不断提高国防生的理论素养和道德修养。二是创设军营环境。普通高校一方面要重视环境文化差异研究,突出学校本身的文化特色,另一方面借鉴军事院校的培育模式及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经验,以国防生未来任职思想政治素质为需要创设军营文化环境。通过军营环境文化、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建设,建设高校国防生军营文化区。在浓厚的文化氛围中,深化教育内容、优化教育环节、丰富教育实践,不断提高军营文化的育人质量和水平。三是搭建实际平台。通过社会实践、军队实习、科学研究、志愿服务等实践平台,突出引领思想教育、战斗精神培育和军魂意识锤炼,促进提高国防生军政素质。

(二)选取有效管理模式,为教育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建立突出高校特色与国防生培养要求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国防生教育管理的模式实践和研究,是深化促进思想政治工作的保障体系。

在十几年的培养实践中,不同的依托培养高校在国防生管理模式上各不相同。从宏观上看,基本是集中、分散与分散集中结合三大类管理模式。集中管理类似于“校内小军校”,让国防生单独居住、学习、训练。分散管理与普通生的管理模式一样,主要突出以班级为主,突出大学的管理模式展开教育。集中与分散结合模式突出专业文化分散学习,日常管理和军政训练的相对集中。从微观上看,有部分高校进行了一些积极探索,成立国防生依托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后备军官学院、国防生自我管理的模拟营或党总支等,加强国防生教育管理体制。这些模式的优劣、科学与否,目前尚未有正确的统一定论,推广和指导作用并不明显。笔者认为,在把握以促进军事人才素质培养最优化的基点上,探索有利于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易于日常管理,适于培养的模式,还要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并且要突出国防生群体的政治思想素质标准与大学教育规律的科学结合,在科学有效的教学体制、管理体制、军营文化教育体制建构上求深入,才能保证国防生的教育培养的路向更正确,管理模式更成熟,管理制度更科学。

(三)整合支持体系,突出教育合力

高校教育活动和实践活动资源丰厚,可谓处处皆教育,时时有教育。科学、合理、有效的整合这些资源优势,形成教育链、教育源和教育系统作用于国防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以保证教育的多样化、系统化和实效性。

一方面在思想政治教育支撑体系上求成效。第一,突出国防生党团组建设。以管用、有利于教育的模式加强国防生党团组织建设。把国防生党团支部建设作为加强国防生政治思想建设、军营文化建设和个人能力水平提升的平台,保证人人得到锻炼,得到提升。在实践中,科学设置党团支部,按军人党员的学习内容、教育内容和实践内容开展支部活动,促进国防生提升党性锻炼和军魂意识培养。第二,提升国防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质量和效益。创新国防生思想政治教育课程体系与学习制度,针对国防生思想实际,着眼于未来战场对国防生的素质要求,以全新的视角整合优化国防生思想政治教育课程体系,尤其要精选精编我军历史、军事理论和军人道德修养、军人心理学等内容,进入教育系统,列入教学课程,加强教学管理,提高学习成绩,保证思想政治理论课成为深化国防生政治思想教育的主抓手和主平台。第三,突出日常管理的助推作用。加强日常养成抓作风,日常生活抓榜样。通过严格执行军人一日生活制度和军人意识培养,在日常管理中营造浓厚的军队管理氛围和、培育丰富的军营文化元素。

另一方面在教育合力形成上求成效。第一,突出驻校选培办的教育职能。中国人民解放驻校选拔培训办公室要加强军政训练的课程设置、时间安排、组织协调和师资队伍建设。军政训练课程要进入教学系统,列入高校教学计划,军、校各级机构要做好军政训练课教学质量的监督与管理,制定量化考核与定性考核标准,保证课时不少、内容不少和效果显著。第二,用好国防生部队当兵实习锻炼好时机。军队一线具有我军优良传统和军营文化积淀的优势,而且形成了符合我军军事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的成熟而系统的思想政治教育模式,抓好国防生入部队基层当兵锻炼和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铸牢军魂,提升素质。第三,强化综合素质培训中的辐射作用。以国防生第一任职需要加强国防生人文素养、演说读写、协调指挥等综合素质培训和实践,在培训和实践中促进国防生思想政治素质的培育和提高。

〔参 考 文 献〕

〔1〕 钟庆杰, 尚晓军,李维启.依托普通高校培养国防生的探索与实践〔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2006,(03) .

第2篇:军队行政管理论文范文

【关键词】军队预算;制度安排;理论框架

一、军队预算制度安排的概念界定

军队预算是国家预算在军队中的继续和延伸,它包括军队预算的编制、执行、监督和决算四大环节。作为军费的计划和管理系统,军队预算追求三个核心目标:一是军费总量控制,严格控制军费支出总量;二是配置效率,将有限的军费在众多部门和项目间合理配置;三是运行效率,争取以最低的军费投入获得最大的战斗力生成。军队预算制度安排,既要涵盖规范在军费规模和结构确定过程中的军队预算活动、处理军队各机构间及机构内部经济和权利关系的具体规则,也要包含军队内部的军队预算资金运行管理机制的设计。所以,笔者认为军队预算制度安排是规范军队内部预算活动、协调军队与政府及军队内部各种预算关系的一组具体规则的集合,以提高军费的配置和使用效率,保证军队预算工作顺利执行。它包括各类军队预算法规、规范、意志观念和军队预算的内部治理机制等。

二、军队预算制度安排的理论基础

(一)产权理论

产权理论是新制度经济学的核心理论之一,它主要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产权的界定和交易问题,具体地讲,就是研究产权的内容如何以特定的和可以预期的方式来影响资源的配置和使用。军队预算是政府以行政权取得收入并由军队再进行资源配置的过程,因而行政权决定资源的配置往往容易导致寻租行为。一方面,军队预算资金使用者在资金运用上具有更多信息优势,凭借其信息优势,并利用国防产出服务于广大民众的正义感召力量,通过各种游说与寻租活动向政府部门施压,人为地扩张其预算需求;另一方面,军队预算决策部门具有资金配给“自由裁量权”上的信息优势,可以利用资金配给权来影响资金使用者行为,从而,通过不断改变预算资金配给的规则与结果,人为地创设超额预算资金配给的分布结构,并以这种“设租”行为,诱导预算资金使用在新的租金分布格局下,展开新一轮寻租活动。资金供求双方的这种影响和互动使得军队预算过程中的寻租活动长期存在,其最终结果很可能产生使军队预算陷于低效率发展路径的“锁住效应”(Lock Effect),那就是各资金使用者通过竞相寻租来获得超额预算资金配给,而不是通过“科学理财”使资源从低效的状态中释放出来,并转入具有高度的军事、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项目中来,其长期演进的后果将导致军队预算资源的总体配置逐渐演变为一种低效率的格局。

(二)委托理论

委托理论主要研究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委托人如何约束以及激励人问题。该理论认为,在存在委托关系的情况下,委托人和人由于利益目标不一致,人常常会采取偏离委托人利益的“逆向选择”,利用信息优势侵害委托人的利益。而委托人为了避免损失而采取种种措施加以约束,必然引起“成本”的产生。军队预算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为一系列的委托关系,它实际上是社会公众、国家立法机关、军队各级机关及具体职能部门之间就军队预算资源的投入范围、方向及运行管理所形成的委托关系。为了减少军队预算中的冲突、降低成本,必须尽可能缩减层级,并构建一套有效预算治理结构,对人进行有效的约束和适当的激励。

(三)交易成本理论

交易成本理论认为交易成本分析的逻辑起点是契约人。契约人的基本行为特征是“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有限理性就意味着因环境复杂性和人的认知能力的有限性,所有协议和契约不可避免地不完全。同时,机会主义的存在,增加了契约的风险,契约人对自我利益的考虑和追求,通常会在履行契约过程中违背约定,而按照自己的利益目标行事。军队预算制度安排是一种关于“契约”的制度安排。从军队预算形成过程看,社会公众为了满足对国防安全的共同需要而愿意让渡自己的部分私人财产,交由政府和军队使用而换取他们需要的公共物品;政府通过对社会公众私有财产的“必要侵犯”所筹集的资金,用于为社会公众提供国防安全产品,军队预算在本质上体现为社会公众与政府之间的一组契约关系。由于军队预算中的“契约人”的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倾向,军队预算制度必然是不完全契约,并且还会出现违背制度规定而依照个人利益最大化的方式行事现象。所以,军队必须通过制定军队预算制度规范“契约人”的行为,避免发生违规行为。

(四)制度变迁理论

制度变迁理论为军队预算制度变迁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依据。著名学者杨瑞龙提出了制度变迁方式转换的三阶段论:计划经济体制有可能成功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现实路径是,由改革之初的供给强制性制度变迁方式向中间扩散性制度变迁方式转变,并随着排他性产权的确立,最终过渡到需求诱致性制度变迁方式。实践也表明,地方政府预算制度作为政府制度的重要方面,其变迁方式遵循着三阶段论的路径。而军队预算制度因涉及国家安全而不同,其每一次的变迁方式都是自上而下开始,由总后勤部根据国家法律规定颁布实施的,是典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这为充分发挥军委、总部在军队预算制度变迁中的主导作用提供了理论支持。

三、军队预算制度安排的理论框架

军队预算制度安排理论旨在告诉人们:军队预算制度安排是什么,军队预算制度安排干什么,谁来提供军队预算制度安排,军队预算制度安排具体构成是什么。对这四个问题的回答,也就形成了军队预算制度安排理论的基本内容。而我们对这些基本内容按照内在的逻辑关系加以排列组成的方式便是军队预算制度安排的理论结构。

(一)军队预算制度安排的本质

军队预算制度安排的本质就是关于军队预算现象根本性质的抽象归纳,它决定了军队预算制度安排的运动、发展和变化,也是整个军队预算制度安排理论的逻辑起点。研究军队预算制度的本质,要追溯到“军费”的本质,而“军费本质=军费价值+军费权利”是军费本质最恰当的表述。军队预算制度安排就是对军费价值运动过程和军队预算过程中人们之间的相互“权利关系”进行有效的规范和协调。引入军费“权利关系”后,能够更好地表述军队预算制度安排的本质特色。所谓军队预算制度安排的本质是保证军费合理配置和高效使用,实现军费价值运动与权利关系的有机融合。

(二)军队预算制度安排的假设

军队预算制度安排假设是指,根据预算制度安排客观存在的不确定性因素,所作出的合乎情理的判断。它实质上就是对不确定环境的约定,是对军队预算制度安排对象、目标等研究的必要限制条件,是进一步研究军队预算制度安排理论的基本前提。军队预算制度安排,在基于有限理性假设的同时,还应当考虑嵌入性假设。嵌入性假设,就是将军队预算制度安排视为“嵌入”一些关联的结构之中,并受其限定。首先,军队预算制度安排是对军费价值运动和军费权利关系的规范,军费价值运动是嵌入广阔的社会经济结构之中的,军费权利关系也取决于军事组织构成及其军队内部的指挥权的配置和安排,其规范必然限定于特定的社会和军队的情境之中。其次,军队预算制度安排是基于社会道德和军营文化判断之上,这种判断会影响军队预算制度安排的界定和使用。再次,军队预算安排是军队管理的重要方面,它的成败与否会影响其他的管理活动。嵌入性假设要求我们将社会结构、军事组织体系、人和文化等社会要素纳入军队预算制度安排的分析框架,由此来开辟研究的新内容。

(三)军队预算制度安排的职能

由于军费的本质包含了“价值运动”和“权利关系”两层涵义,那么,军队预算制度安排的职能也应该从“价值运动”和“权利关系”出发,将其基本职能定义为“价值运动的控制职能”和“权利关系的安排职能”。“价值运动的控制职能”是军队预算制度对军费的规模与结构的安排,及对军费运行进行引导和控制,它接近于军队预算的收支计划作用;“权利关系的安排职能”是军队预算制度对军费预算机构、军费支出机构及相关人员的权力、责任的安排,接近于军队预算的管理作用。对这两方面界定的理论意义在于为我们提供了基本判断标准,即科学的预算制度安排必须能够合理配置军费,正确处理军费背后的各种“权利关系”,以保证军队预算活动运行顺畅、各种关系的规范协调。

(四)军队预算制度安排的主体

军队预算制度安排是由其主体发生的,主要包括那些具有一定的知识和技能,具有军队预算制度安排的能力,具有立法权或获得立法机构、政府的认可,直接参与军队预算制度安排实践的权力机构。军队预算制度变迁不同于政府其他制度变迁的三阶段方式。实践表明,每次的军队预算制度变化都是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供给制度的主体具有多元性:一是国家立法机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在法律层面或原则方针上为军队预算制度安排提供了总体框架;二是总后勤部财务部门结合军队实际情况,制订更为详细的预算体系。上述主体相互协调,共同对军队预算制度作出有效的安排。

(五)军队预算制度安排的对象

军队预算制度安排的对象就是军队预算制度安排指向的客体。只有明确了对象,才能明确军队预算制度安排的研究范围和目标。从军队预算系统的整体运行来看,军费价值运动是军队预算活动关注的中心线索,贯穿于全部军队预算活动之中,显然,军队预算制度安排作为预算行为的规范,其对象自然就是军费。如前所述,军费从配置到支出的价值运动背后,还隐藏着更为本质的“权利关系”,它就是军队预算制度安排的对象的另外一种表现形式。

(六)军队预算制度安排的目标

军队预算制度安排目标是军队预算活动中主观愿望与客观规律、军队内部条件与军队外部环境、预算管理者与预算执行者、其他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等一系列矛盾相互作用的综合体现。军队预算制度安排在军队预算管理中起双重作用:一是导向作用,它是军队预算管理工作的起点目标,为军队预算管理指明了方向;二是评价作用,它为军队预算管理工作提供了最终的标准,为衡量军队预算管理工作优劣提供可靠的依据。

第3篇:军队行政管理论文范文

关键词:军队;思想政治教育;文化环境;结构;功能

中图分类号:G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22-0203-02

一、军队思想政治教育文化环境的结构

结构是指系统内部各个要素及形态之间的连接方式和序列,它向内呈现出要素之间的关系,向外以整体质态展示着事物的性质和功能。因此,通过对军队思想政治教育文化环境结构,特别是对其层次结构和形态结构进行分析研究,可以准确把握军队思想政治教育文化环境系统所呈现出来的功能与性质。

(一)军队思想政治教育文化环境的层次结构

军队思想政治教育文化环境的层次可以划分为宏观环境和微观环境。

军队思想政治教育文化环境的宏观层次是指影响军队思想政治教育的不同文化要素的总和。这里是从广义文化出发,它包括军队物质文化环境、军队制度文化环境和军队精神文化环境三个子系统。军队物质文化环境是指直接满足官兵存在发展所需要的文化要素;军队制度文化环境是指与官兵个体军事活动和群体军事实践活动相关的各种制度规范,表现为全体官兵都要共同遵守并按照一定的机制运行的管理体系,如军队政治制度、军队经济关系;军队精神文化环境是官兵社会实践的精神成果,表现为官兵的价值观念、行为规范等形态存在的文化形式。军队思想政治教育文化环境宏观层次的三个子系统基本确立了军队思想政治教育文化环境的基本框架,共同作用于军队思想政治教育文化环境。军队物质文化环境具有优先地位,它不仅是官兵存在和发展的物质基础,而且决定着军队制度文化环境和军队精神文化环境的基本内容;军队制度文化环境处于军队思想政治教育文化环境的中层,它既能展示官兵存在的特定社会规则,又以制度的强制约束力主动选择或维护现存的军队物质文化环境和军队精神文化环境;军队精神文化环境居于军队思想政治教育文化环境的核心,并且内化于军队物质文化环境和军队制度文化环境,对它们发挥价值导向的功能。因此,军队精神文化环境不是独立于军队物质文化环境和军队制度文化环境之外,而是渗透其中,使这两者成为其外在形式。

军队思想政治教育文化环境的微观层次是影响特定的军队思想政治教育对象,即官兵,或运行的文化要素的总和,主要有网络文化环境、营区文化环境、基层的小文化环境(军人的群众性组织,如“文艺”、“体育”小组)等。它们具有一定的特质或对象,其影响更为直接和具体。随着社会的发展、思想的进步,军队思想政治教育文化环境展现出了不同的形态。军队网络文化环境是指围绕并影响军队思想政治教育和官兵思想的网络文化要素的总和,它是军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环境因素。信息时代的网络发展,必然促进军队网络文化的产生,这种文化又使得官兵必然是依赖其生存的个体,而军队网络文化环境能够生存也必须要求有官兵的参与。军队网络由军队内网(军网)和军队外网构成。军网是一种和互联网物理隔离的内部计算机网络,它使用与互联网同样的技术,建立在军队组织的内部,仅限于为军营内部现役军人提供信息共享和交流等服务。军队外网、军队内网两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共同促进了军队网络文化的发展。营区文化环境,顾名思义,是指一个营区所特有的与其他营区相互区别的文化环境。基层的小文化环境主要是指军人的群众性组织,如“文艺”、“体育”等兴趣小组,通过开展文化活动,组织比武竞赛,增强娱乐性和参与性,提高官兵的知识技能,达到愉悦身心的目的。

(二)军队思想政治教育文化环境的形态结构

形态是指事物的存在样式。军队思想政治教育文化环境的一般形态包括自在性、自觉性、历史性、共识性。本节主要从军队文化环境的存在形态与官兵的关系着手,对其自在性、自觉性进行结构分析。

从军队文化环境的存在形态与官兵的关系着手,军队思想政治教育文化环境可以分为自觉性和自在性两种形态,其实质是呈现官兵在军队文化环境中进行主体介入的程度。自在性的军队文化环境是指传统、经验、常识等文化因素,它既包括历史积淀下来的军队经验常识、军队行为规则,又包括普及化、常识化的军队知识。自觉性的军队文化环境是指以自觉的知识或思维方式表现出的文化因素,如部队中形成的行为规范、军队典范等。二者对立统一于军队思想政治教育文化环境中,体现军队文化环境发展的不同阶段。

军队思想政治教育文化环境包括内层的自觉形态的军队文化环境和外层的自在形态的军队文化环境。自在形态的军队文化环境居于外层,它潜移默化地渗透于官兵(军人个体)的日常生活和行为中,是军队思想政治教育的大文化背景,具有隐形和无意识的选择标准。自觉形态的军队文化环境居于内层,以鲜明的规范模式和行为模式引导着官兵的行为,这种导向性是军队有意识地建立军队文化环境的结果,体现出其自觉性和创新性。自在形态的军队文化环境与自觉形态的军队文化环境之间的关系是“外在”和“内在”的,缺一不可。另外,自在形态的军队文化环境不是永恒的,在官兵的介入下,它逐渐向自觉形态的军队文化环境转化,这一过程即是军队文化环境建设的实现。

二、军队思想政治教育文化环境的功能

功能,是事物或方法所发挥的有利作用。军队思想政治教育文化环境的功能是其结构与特征的外化,它的有利作用呈现为凝聚、育人、规范、激励、辐射等特质的文化力,而这些特质的文化力潜移默化地运行于军队思想政治教育之中,决定着影响军队思想政治教育的方式和途径。

(一)军队思想政治教育文化环境的凝聚功能

凝聚,就是把一些本来分散的、孤立的东西通过某种富有吸引力和黏合作用的物质,有意识地聚合到一起,以形成一股强大的、具有同一作用方向的力、向着既定的目标运动的一种机制。军队思想政治教育文化环境具有强大的凝聚功能,这是其他任何教育方式、方法都无法比拟和替代的,它能以自己特有的内容和形式,通过相应的载体或者氛围营造,把分散的官兵个体凝聚起来,形成强大的合力,为实现军队建设目标而努力奋斗。充分发挥军队思想政治教育文化环境的凝聚功能,就必须认识其重要性,用浓厚特殊的文化环境体现马克思主义理论、共同理想、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荣辱观,满足官兵精神需求,凝聚官兵智慧、力量,激发官兵内在动力,真正实现其凝聚功能。

(二)军队思想政治教育文化环境的育人功能

首先,军队思想政治教育文化环境的育人功能,体现在对官兵进行特定军事内容的教育。如军事理论、军队规范等,使官兵成为合格的军队一员。军队中的主题教育、新闻报道、文艺创作和基层文化等各项工作都有助于官兵思想教育、舆论引导、文化熏陶、典型示范和实践养成,能够深化官兵对“旗帜”、“道路”、“理论体系”的认识,能够促进育人工作更加深入、更加富有成效。其次,军队思想政治教育文化环境的育人功能,还表现在它渗透到军队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对提供的各种信息进行选择整理、概括提炼,为军队思想政治教育制定目的、规定教育任务和原则提供依据,促使军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现。军队思想政治教育文化环境中的党史、军史以及军队富有特色的军史文化和传统精神,都能为军队思想政治教育提供资源借鉴。同时,依托军队思想政治教育文化环境不断创新思想政治教育的方式方法,健全制度保障,拓展文化熏陶平台,扩大舆论引导阵地,强化典型示范作用,不断培养造就全面发展的新型高素质人才。

(三)军队思想政治教育文化环境的规范功能

生活在社会中的人,都要受到社会规范的约束。思想政治教育、思想品德和政治观点的形成,也必然是处在一定的文化环境之中,社会的政治法律制度、法律规范、行政规范等占统治地位社会的意识形态都约束着、规范着思想政治教育,规范着人们的思想、行为。在军队这样一个特殊环境中,与军队思想政治教育相适应的文化环境,对生活于其中的官兵起着规范作用。这种规范除了有更高的要求,还显得更为严格。军队的条令条例和各种规章制度,明确规定了每个官兵的行为,必须认真贯彻上级的指示、命令,一丝不苟地执行相关要求,严格法纪、赏罚分明,违反纪律的官兵都将受到严肃处理,引导官兵严格遵守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自觉维护纪律,自觉规范自己的言行。文化环境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表现出来的特点不是简单的直接灌输,也不是简单的强制约束,而是通过潜移默化的作用达到教育的目的。军队思想政治教育文化环境中寓抽象的道理于形象的物质载体之中,为官兵创造一个富有感染力的文化环境和气氛,在这种环境和气氛的影响和熏陶中,丰富其思想感情,陶冶其道德情操,锤炼其意志品格。

(四)军队思想政治教育文化环境的激励功能

激励,就是激发、鼓励,即通过各种形式的外部刺激,使人们奋发向上、积极进取。军队思想政治教育文化环境之所以具有激励功能是因为官兵在参与军事实践的过程中具有能动性,而人的能动性是有层次和深度的,它不可能完全自发地释放出来,需要对其不断地进行激发鼓励,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释放内在潜能。军队思想政治教育文化环境的激励功能体现为运用多种手段,通过各种文化形式和载体充分调动广大官兵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他们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为军队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例如榜样激励、情感激励,就是通过大力宣传军队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军营文化氛围,用榜样激励广大官兵,提升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规范自己的行为。

(五)军队思想政治教育文化环境的辐射功能

辐射就是能量的一种传播方式。军队思想政治教育文化环境的辐射功能,是指军队在训练、教育、管理等实践活动过程中所总结出来的经验成果以及产生的实际效益、影响,借助军队思想政治教育文化环境,以其特有的方式辐射出去,对其他群体或者个体产生影响、发挥作用,从一个侧面体现着军队思想政治教育文化环境的本质、特征等。比如说,现在许多地方企业借鉴军队管理的先进经验,实行军事化管理,提高生产效率,这些社会、生活实践充分表明,军队思想政治教育文化环境对社会具有辐射功能。

参考文献:

第4篇:军队行政管理论文范文

【关键词】 军队 审计文化 审计文化建设

文化之于军队,犹如车之轮,鸟之翼,任何时候都不可或缺。伴随着我军日益现代化,必然会出现日益繁荣的军事文化。审计文化是军事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审计部门及其人员在履行审计职能,发展审计事业中形成的共同价值体系及其表现形式的总和。军队审计文化是适应军事经济和军队文化要求,以文化管理为根本手段的思想理念和制度方法,其目的是培养军队审计干部正确统一的价值观念和职业道德,促进军队审计事业不断向前发展。因此,大力弘扬体现时代特征,富有我军特色、引领新风正气的军队审计文化,不断推进军队审计文化建设,是军队审计建设的重要课题。

一、军队审计文化基本内涵

1、军队审计文化的概念

文化,是人类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审计文化就是审计部门及其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发展审计事业过程中培育形成的,是共同认可、遵循的价值观念、道德规范、行为准则、群体意识的总和。军队审计文化的灵魂是姓军,我军的历史使命承载着党的重托、人民的福祉和国家的利益。军队审计文化必须植根于先进军事文化的沃土之中,必须维护党的利益、保持军队性质本色和履行历史使命服务。军队审计文化是军队审计理念、价值体系、军队传统和军人作风,表现为全体审计人员的整体精神、共同价值观、统一行为准则,对审计人员产生重要影响,是军队廉政文化的重要内容和反映。先进的军队审计文化,能够对审计人员产生强烈的感召力、凝聚力和向心力,能够把全体审计人员的兴趣、目标、追求、需要及行为统一起来,使审计人员振奋精神,把工作热情引导到实际工作中去。

2、军队审计文化内容

(1)审计价值观。审计价值观是在长期的审计实践中,在正确价值观念体系的支配和滋养下,逐步形成和优化出的群体意识。它代表和反映着审计整体的追求、志向和情趣,是审计的灵魂。同审计文化的其它要素相比,审计价值观处于支配地位。对于我国,新时期的审计价值观表现为:独立、谨慎、依法、公正、公共责任、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崇尚理性与证据、主张证明与公开、建设性等。

(2)审计职业道德。审计道德是审计人员在长期审计活动中信守的、具有继承性和舆论性的审计行为原则和审计行为规范的总和。审计职业道德是一种软性约束,它从道德观念上促使审计人员自觉保持审计职业应有的态度和风范,树立良好的审计形象,赢得社会对审计事业和审计人员的尊重和信赖。诚实守信,敢说真话,敢于碰硬,清正廉洁等审计职业品格,就是审计道德的人格化。加强审计项目廉政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审计部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机制,确保廉洁从审规定落到实处。要加强军队审计干部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的教育和培养,不断提高审计队伍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

二、加强新时代军队审计文化建设的重要性

审计文化源于审计实践,又超越审计实践。一方面,审计实践孕育了审计文化,审计文化随审计实践的产生而形成,随审计实践的发展而成熟,随审计实践的深化而完善。审计环境的变化,必将引发审计目标、审计理念、审计思维变化,进而促进审计文化的不断丰富与发展。同时,审计文化具有强大的导向、凝聚、约束、辐射等功能,对审计发展具有强大的推动作用。

1、军队审计文化建设是促进军队审计事业发展的需要

军队审计文化是由审计自身的历史传统、行业特点、人员素质、审计水平等因素所决定的,是作为一种价值观与审计同时存在的一种文化。军队审计文化既有社会文化所赋予的共性,又有军队这个特殊领域的个性。在当前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防和军队建设深入发展的背景下,通过不断加强军队审计文化建设,能够全面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水平,推动审计事业良性发展,为国防和军队建设筑牢“防波堤”。为此,必须加强审计精神文化建设,倡导科学的审计理念,追求高尚的审计精神,创造符合时展要求的审计方法和思维模式,实现军队审计事业由传统审计向现代审计迈进。

2、军队审计文化建设是加强军队廉政文化的本质要求

廉政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文化支撑。军队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武装集团,发展军营廉政文化既是纯正部队风气、实现“三个确保”的现实课题,也是当好先进文化建设表率的重要任务,而军队审计文化则是廉政文化的“重头戏”。不可否认,当前“官本位”“潜规则”等消极腐败思想文化在军内滋长蔓延,少数干部受不正之风、享乐主义的影响,其价值取向和道德规范的混乱,继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因此,建设军队审计文化,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使廉洁成为一种自觉行为。

3、军队审计文化建设是加强军队审计人才队伍建设的现实要求

恩格斯在《欧洲军队》中谈到:“枪自己是不会动的,需要有勇敢的心和强有力的手来使用它们”。加强军队审计文化建设有利于培育这样的“心”和“手”。当前社会发展对审计干部所引起一系列思想冲击,少数干部不能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从根源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从全体审计干部职工树立共同的价值观入手,寻求具有号召力、凝聚力的价值体系,把全体干部职工凝聚为一体,把共同的目标和理念激发出的内心的热情转化为审计管理的自觉行动,引导干部形成积极健康的人生观、世界观,从而成为审计干部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力量源泉及奋发向上的精神动力。管子曰:“一年之计,莫如树谷;十年之计,莫如树木;百年之计,莫如树人。”抓审计干部培养教育绝非一朝一夕之功,而是积沙成塔、集腋成裘的百年大计,所以需要军队审计文化的长期熏陶和潜移默化的影响。

三、塑造新时代军队审计文化的基本思路

军队审计文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通过生动活泼的形式、独特新颖的载体,使审计文化建设的触角伸入到审计工作的方方面面以及干部职工及其家庭日常生活的各个领域,把审计文化建设同审计部门开展的其他各项工作整合起来,将审计文化核心理念贯穿渗透于审计工作的各个环节。

1、用创新的理论发展审计文化

军队审计文化的持续发展,应有科学的理论作支撑。在新时代,既要把科学发展、建设和谐社会、坚持公平正义、诚实守信、民主法制等富有时代特征的新理论、新观念、新道德作为审计文化创新发展的内在核心,与日俱进,为我所用,又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积极加强审计理论和业务工作研究。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审计署为全军审计工作的领导机关,加强对全军审计理论和工作研究的领导、指导、统一确定课题、分配任务,把握理论研究主方向。二是要定期召开军队审计研讨会,总结年度审计成果,交流传授理论研究方法,提高审计理论研究质量。三是结合国防和军队建设实际,针对审计发展现状,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改善审计方法。

2、用信息化载体展示审计文化

近年来,军队审计信息化建设得到很大发展,无论是应用计算机技术辅助审计,还是对审计信息的集合共享,都有了长远进步,不仅提高了审计效率和质量,还较好地缓解了审计工作人少事多的矛盾,对审计工作发展至关重要。军队审计信息化建设必须在顶层设计上下功夫,在硬软建设上求突破,要确定“技术推动、需求牵引、建用并举、军民融合、统一设计、上下联动”的指导思想,以硬件建设为基础,人才培养为重点,软件开发运用为核心,确保军队审计信息化建设紧跟时代步伐。一要利用好已开发研制的成果,推广预算审计软件、装备审计软件,基建审计软件,有重点地开发一些项目审计软件,力争经常性审计项目都有软件;二要实现审计信息管理网络化,把军队审计信息管理的终端计算机设备连接成一体化系统,采用计算机技术、数据库技术、通信技术、网络技术和多元统计、智能分析、搜索引擎等手段,实行各级、各单位、各部门及面向社会的统一提供和采集、集中管理、互相交换、有效利用、严格审核监督的管理模式,形成了全新的具有先进管理方法和科学管理手段的自动信息化管理体系;三是加强数据库建设。数据库是网络的基础,只有建立科学、完备、配套的数据库,才能实现信息化。审计部门要有自己的数据中心,包括审计数据、财务数据、装备数据等。通过适用的软件、畅通的网络,科学的数据中心,达到业务工作自动化,数据采集快速化,信息处理电子化,提高审计部门监控军事经济的能力。

3、科学的规划推动审计文化建设

审计精神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应当把审计精神文化建设纳入到审计工作的整体规划中来,同审计任务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努力探索审计精神文化建设的规律,制定出与审计事业发展相适应的审计精神文化建设中、长期规划,并切实从人、财、物上做好充分准备。以《审计法》修订为契机推进军队审计制度文化建设,随着国家《审计法》的修订与颁布实施,《中国人民审计条例》修订工作也进入积极论证研讨阶段。军队审计体制改革应以此为契机,着力从以下两个方面为突破点,以增强审计独立性、权威性为立法理念和立法精神,并以此推进军队审计制度文化建设:一是健全军队审计组织体系。现行军队审计双重领导体制制约了审计独立性的充分发挥,国家审计“派出机构”的设置为军队审计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军队审计应以《中国人民审计条例》修订为契机,在军队审计组织体制方面明确增设军队审计“派出机构”的有关规定。二是拓展军队审计的内容和范围。随着我军后勤建设的不断发展,各种后勤改革政策相继出台,如军队保险、住房、军队采购、后勤保障社会化等等,与之相适应,军队审计的内容和范围也在不断拓展从制度建设的角度看,迫切需要将新增的审计内容在《条例》中加以规范,为现阶段军事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提供法律层次上的保证。

(注:本文属2014年度大学生科研计划项目。)

【参考文献】

[1] 李安、刘便廷、张璇:顺应时展塑造新时期军队审计文化[J].军事经济研究,2007(11).

第5篇:军队行政管理论文范文

关键词 人本管理理论 部队 管理 应用

一、前言

部队管理工作不同于其他管理工作,其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强制性、权威性等特性,只有进一步做好部队管理工作,保证部队官兵训练、学习、生活井然有序,才能有效提升部队的整体战斗力,人本管理理论是进一步做好部队管理工作的基础,要把人本管理理论贯彻到部队的日常管理中的每个环节,发扬我军艰苦奋斗、团结友爱的优良传统,真心爱护广大部队官兵,深入了解官兵在日常训练生活中所关注的问题以及思想动态,解决和满足官兵提出的合理诉求,充分尊重部队官兵在部队管理工作中的主体地位,抓好军事训练等各项任务的同时,注重加强官兵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文化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部队官兵的政治素养与文化素质,从而有效增强部队的凝聚力与战斗力。

二、人本管理理论的内涵

人本管理就是人从事的所有活动中,以人性的角度来分析问题,以人为核心,依据人性来进行管理的管理模式,人本管理把人作为管理工作的中心和重要资源,把组织所有成员当作管理主体,充分发挥和开发人力资源,服务于内外的利益相关者,达到实现组织目标和组织成员个人目标的管理理论和管理实践活动,人本管理在清晰了解人在活动中的作用的基础上,着重突出了人的地位,坚持以人为中心,在从事任何活动中只有人的智慧、才能、知识才是决定一切的根本,所以,要树立依靠人的管理理念,把人作为管理主体,掌握行为科学理论,正确地认识人,科学地研究人,大力的激发人,通过人的努力获得最大利益。[1]

三、人本管理理论在部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在武警部队的实际管理工作中,武警部队的人力资源没有得到充分的开发与利用,部队在激励机制上以及人本管理建设上还存在不足,身处和平年代,容易导致部队管理工作存在思想麻痹问题,受到市场经济的冲击,部队官兵中存在着部分官兵价值观偏离的问题,没有对军营文化有清晰的认识,所以,只有贯彻落实人本管理理念,才能有效促进武警部队的管理工作。

四、人本管理理论在部队管理中的重要意义

(一)人本管理理论是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人是组织最重要的主体,一切劳动的客体都需要在人的运用下转化为生产力。人本管理理论在武警部队管理中的应用,必须符合我国国情,被与中国文化与思想相融合,一支强大的武警部队必将是由无数优秀的武警战士所组成的充满和谐与战斗力的团队,通过对人本管理理论的实践运用,只有以部队官兵为核心来开展管理工作,才能培养出优秀的武警战士。

(二)人本管理理论是国家武警部队的内在要求

从讲政治的角度出发,中国的宪法明确指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政、军的根本宗旨,这就决定了武警部队的管理者和机构要做到全心全意为部队官兵和基层服务,把人本管理理论贯彻落实到官兵的日常训练生活中,在部队管理工作中,充分以官兵为主体,尊重官兵的个性化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从而充分突出人本管理在武警部队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三)人本管理理论是加强部队建设的基础

科技的发展也带动了军队的不断进步,近年来,先进的武器装备的列装部队,充分体现了中国武警部队的现代化发展,但是无论科技如何发达,技术与信息如何先进,人依然是决定性因素,是决定战争胜负的决定性力量,只有把人本管理理论贯彻始终,为部队建设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从而推动我国军事力量实现跨越式发展。

五、人本管理理念在部队管理中的应用

(一)树立人本管理理念,提高对部队人才的培养

在武警部队的日常管理工作中,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增强对部队专业人才的培养,要高度重视部队官兵的政治素质的培养工作,用正确的政治思想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增强部队官兵用辩证思维对待事物发展,提高官兵对问题的分析和解决的能力,并且着重提升官兵的文化素质与科学素质,结合部队实际情况制定文化理论学习计划,促进官兵学习文化理论知识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加强官兵的心理素质锻炼,从而全面提高部队官兵的综合素质。[2]

(二)深化人本管理理论,真心关爱官兵训练生活

武警部队作为国家重要的内部安全保卫部队,身上肩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要把人本管理理论深化到部队管理工作的每个环节之中,从真心关爱官兵的训练生活着手,把人文关怀在部队官兵日常训练与生活当中体现出来,从而进一步增强部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紧紧抓住“以人为本”这个主线,坚决维护部队官兵的正当权益,对部队官兵关注的热点与敏感问题,要及时正确的加以处理,严格把握党性原则,以公正、公开、公平的方式来选拔任用干部,在部队建立公正、公平的升职竞争环境,从而激发部队官兵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增强部队官兵的历史使命感,进一步提高武警部队的战斗力。[3]

(三)创建和谐的部队氛围,加强部队人本管理

人本管理理论在武警部队管理中的用,就是尊重部队官兵的尊严、价值、意义以及资格,要不断加强对部队官兵的实际需求进行了解与分析,解决部队官兵合理的物质、利益需求,深入基层与官兵一起训练生活,拉近部队管理人员与官兵的距离,从而使得部队管理工作更具有感染力和亲和力,努力解决部队官兵在训练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对官兵不同差异,加以尊重并给予足够的重视,创造出团结向上的部队氛围,激发部队官兵的爱国与训练热情,从而增强部队管理工作水平。

六、结语

在武警部队的管理中充分实践人本管理理论,就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论,以依治治军、从严治军为出发点,把人本管理理论贯彻到部队管理工作中,充分发扬我军艰苦奋斗、团结友爱的优良传统,尊重部队官兵在部队管理工作中的主体地位,真心关爱官兵的训练生活,把人文关怀在部队官兵日常训练与生活当中体现出来,紧紧抓住“以人为本”这个主线,坚决维护部队官兵的正当权益,及时正确处理部队官兵关注的热点与敏感问题,从而进一步增强部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坚决完成党和国家、人民所交给的任务。

(作者单位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州指挥学院)

参考文献

[1] 祁亚辉.从科学管理到人本管理――兼论人本主义在管理理论发展中的地位[J].社会科学论坛,2005,06(02):23.

[2] 刘刚.人本管理的理论基础及人性假设

第6篇:军队行政管理论文范文

1.今年军校和国防生招生计划与以往相比有什么不同?今年,军校和国防生招生计划按照军队改革后军官编制总员额要求,严格总量控制。全军21所军校在我省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447人,32所普通高校在我省招收国防生164人,共招收611人。2.今年有哪些招生院校?今年在我省的招生院校,全军军队院校18所,武警部队院校3所,地方高校32所。其中,招收国防生的地方高校包括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以及在太原市的太原理工大学等,这些院校多数是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今年除了武警院校少量计划(67人)划线为二本外,其余军校和国防生招生均为一本。3.如何获取准确的招生信息?主要是4个渠道:一是登陆“山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sxkszx.cn),了解我省军校和国防生招生工作有关文件和具体要求;二是关注微信公众号“军校招生”、“山西军校招生”,有关军校招生和军检等信息,会第一时间通过微信公众号对外;三是通过上网、打电话等方式,向招生院校了解院校情况、专业特色、毕业分配去向和以往录取分数线等信息;四是中国军网(www.81.cn)、国防部网、军队人才网(www.81rc.mil.cn)开设了军校、国防生招生专栏,内容包括招生动态、热点图库、招生政策、招生计划、院校掠影等,可登陆浏览。4.报考军校和国防生有哪些基本条件?①招生对象为参加今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②年龄在17周岁以上、20周岁以下(截至今年8月31日),未婚;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③参加省军区组织的政治考核和军检(面试、体格检查和心理检测),结论均为合格。报考机要、潜艇、飞行、刑侦、艺术类专业的,还应符合相关专业政治条件、身体条件方面的特殊要求,院校招生简章中会作出具体明确。高考体检结论不作为考生是否参加军检条件,具体检查以军检结果为准。5.报考军队院校和国防生的程序有哪些?(1)参加政治考核。高考结束后,有意向报考军队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的考生可从山西省招生考试网下载打印或到县人民武装部领取《政治考核表》,于6月15日前填报好个人信息后报送县人民武装部参加政治考核。(2)填报志愿。报考军队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的考生,按全省统一规定的时间及要求网上填报志愿,志愿均填在提前批本科。(3)确定军检面试名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后,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在达到同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报有军队院校和普通高校国防生志愿且符合有关规定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参加军检的考生名单,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扩大到第二志愿上线考生。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在“山西招生考试网(www.sxkszx.cn)”公布参加军检考生名单和军检时间地点,并通过县(市、区)招生办及有关中学通知考生本人。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将免费向考生发送本人参加军检提示短信。考生也可通过“山西省招生考试网(www.sxkszx.cn)”查询个人的参检名单。(4)参加军检。考生根据通知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军检。军检包括体格检查、面试和心理检测3项内容,由省军区具体组织,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配合。省军区拟制军检工作手册,明确军检工作流程、标准条件、复议程序、申诉渠道、结论查询等,并通过省招生考试网公布,考生可从省招生考试网下载或在军检现场领取《军检手册》。(5)录取。政治考核、军检工作结束后,省军队院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将合格考生信息录入考生电子档案。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依据院校招生计划,区分性别和指挥、非指挥类分别向院校投档。我省实行顺序志愿投档,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将院校招生计划数110%(投档数量按四舍五入取整)的考生电子档案投给各招生院校,由院校择优录取。总分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单科成绩,其中文科专业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专业比较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生源不足的院校,届时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将通过短信(手机号为考生填报提前批志愿时所填号码)提醒政治考核、军检合格的考生填报志愿,具体方式注意查看省招生考试网通知,征集志愿结束后,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和计划缺额数量的100%向招生院校投档。6.报考军校和国防生如何参加政治考核?考生持《政治考核表》到中学所在地县(市、区,下同)人武部参加政治考核。具体工作由县级人武部会同县级招生办、考生所在中学和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组织实施,有意向考生须于高考后尽早上交表格。考生户籍所在地与其就读的普通中学、教育机构和工作单位等不在同一区域的,政治考核工作由考生报考所在地县人民武装部负责,考生户籍所在地县人民武装部配合。未参加政治考核或政治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7.军检时有哪些注意事项?考生参加军检时,须持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和1寸免冠照片4张,到军检面试点领取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政治考核、面试结论及体格检查表》,并参加面试和体检。军检现场实行全封闭管理,工作人员统一佩带省军区印制的工作证,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现场。考生的《政治考核、面试结论及体格检查表》在传递、填写时,要注意保持表格平整和清洁,以保证有关结论扫描效果。考生在填写体检表“既往病史”栏时,凡隐瞒自己既往病史而被军校及国防生录取后退学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军检是一个筛查过程。请考生在军检前三天内,保持正常饮食、卫生等,从身体、心理等方面做好相关准备。8.如何了解军检结果?军检各项目结论应当场告知考生本人。考生对军检结论有异议可现场提出复议申请,对复议结果仍持异议的,可向省军区所在军区级单位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明确规定对当场不能作出结论的血常规、尿液、血清艾滋病毒抗体等体格检查项目,应于考生体格检查结束后2天内向社会公布检查结论,考生可按规定自行查询检测情况。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议,考生的初检结论即为最终结论。军检结束后,考生可登陆“山西招生考试网”查询。9.报考军队院校(含国防生)的考生进行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的结论有哪些?报考军队院校(含国防生)的考生,必须进行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的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面试的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体格检查结论分为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三种。指挥专业合格者,非指挥专业也合格。考生政治考核、面试、体检中有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指挥专业只能录取政治考核和面试合格、体检为指挥专业合格的考生。非指挥专业只能录取政治考核和面试合格、体检是非指挥专业合格或指挥专业合格的考生。10.军队院校学员有什么待遇?军校录取新生入校后,由院校组织进行政治考核和身体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和军籍,享受部队供给制学员待遇,每月按标准发放津贴费,学习和生活费用由军队承担。按月发放学员津贴和伙食费,津贴费标准第一年900元/月,每年递增100元;伙食费标准,每天21元左右,寒暑假期间按标准退伙。每年按规定报销一次探亲路费。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学员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军、体等方面考核合格,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学位。毕业学员由院校根据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下达的分配计划,统一分配到军队系统,任命为军官或文职干部。毕业学员可按照有关规定报考硕士研究生,特别优秀的可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毕业生定副连职,授予中尉军衔;工程技术专业毕业的学员,本科毕业生定专业技术13级,授予专业技术中尉军衔。11.哪些军队院校招收女生?军队院校除初级指挥专业不招收女生外,一般军队院校都招收少量女生。教育部和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在下达的招生计划中,对当年招收女生的院校、专业以及比例或数量做出明确的规定。各招生院校也在各自的招生简章中给予明确的说明,详细情况请参阅今年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填报志愿指南》。没有注明招收女生的院校及专业,均不招收女生。12.报考军队院校(含国防生)是否影响报考地方院校?军队院校(含国防生)招收高中毕业生的工作,安排在提前批录取,优先于后续批次的地方普通高校录取。对报考军队院校(含国防生)未录取者,将按其填报的后续批次的地方高等院校志愿参加录取。因此,报考军队院校(含国防生)的考生,实际是增加了一次被录取的机会。未被军队院校(含国防生)录取者并不影响在其后续批次进行的其他地方院校的录取。13.国防生是如何定义的,国防生与军校学员、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有什么不同?国防生指根据部队建设需要,由军队有关单位依托普通高校从参加全国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中招收培养和从签约高校在校大学生中选拔培养的青年学生。国防生与军校学员同为军队干部生长补充的重要来源,二者主要区别在于,军校学员“入学即入伍”,拥有军人身份;国防生在普通高等学校学习期间不办理入伍手续。国防生与普通高校其他在校大学生接受大体相同的课程学习和专业教育,在校学习期间享受由军队提供的国防奖学金,同时可享受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同时在校学习期间,要接受必要的军政训练,达到培养目标,取得毕业资格和相应学位后,按协议办理入伍手续并任命为军官。14.国防奖学金的标准有何规定?国防奖学金由学杂费和生活补助费构成,目前标准为每人每年15000元。国防奖学金标准将根据高校学费和市场物价的变化做适当调整。15.国防生毕业后如何分配,入伍后有哪些待遇?国防生在校学习期满,达到毕业要求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后,按协议定向分配到部队担任军官。根据培养目标、国防生本人所学专业和个人素质特长,按照专业对口、按需补充、保障重点的原则在军队内统一分配。毕业入伍的国防生,在首次评授军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确定专业技术等级以及住房等方面,与同期入军队院校学习的毕业学员同等对待。大学本科毕业的国防生,一般定副连职(专业技术十三级)、中尉军衔。16.如何填报志愿填报高考志愿,全国主要有两种模式:顺序志愿和平行志愿。我省军队院校(含国防生)实行顺序志愿,是指每个志愿只能填报一所院校,特点是“志愿优先,依照分数”。顺序志愿:第一志愿是关键。顺序志愿的录取是按照院校志愿顺序依次进行的,对于军队院校,第一志愿录取率多数在95%以上。考生应根据自己的分数情况,切合实际地填报第一志愿。填报第一志愿很关键,但并不意味着可以放弃其他志愿。这些志愿的作用很大程度取决于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方案中,第一志愿与后续志愿之间的“梯度”是否合理,如果关系处理得当,将会大大提高被录取的概率。另外,我省采取考后知分填报志愿,在考生填报志愿时也将公布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及各分数段的考生人数,考生可以对自己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17.如何提防招生诈骗?军校和国防生招生不是军队单方行为,而是国家选拔人才的一部分,报考军校和国防生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考,并统一录取。目前,我国军校招生工作制度的规范程序、管理程序已日渐成熟,有关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的详细信息,在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站和《山西招生考试网》上都可以直接查到,也可以查阅相关院校的招生简章。广大考生和家长在报名时要慎重行事,认真仔细了解军校招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的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和程序。千万不要轻信各种“关系”,防止上当受骗,避免“财学两空”。一旦收到诈骗信息或遇到可疑分子,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防止受到侵害。省军区招生监督举报电话为:0351-4980059。具体要注意以下5个方面的细节:一是识破收费骗局。军校招生不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如果有人扬言可花几万元、十几万元甚至更多的钱就可以上军校的,或借上军校须缴纳“中介费、赞助费、学杂费”等名目要钱的,其中必定有诈。二是勿信内部指标。假冒军校领导、军队高级干部、军队高级机关工作人员等身份,以“内部招生指标”、“计划外招生指标”、“军校扩招”为幌子,是不法分子的惯用手法。军校招生无内部指标,也不可能计划外扩招。三是识别假冒文件。有些不法分子为骗取学生及家长信任,会拿出“军队高级机关文件”、“录取函”、“录取备忘录”、“特招入伍批准证书”、“入学批准书”等材料,这些一般都是伪造的,千万不要相信。院校录取通知均按规定通过邮局寄给考生。四是注意招生时间。在全国高考招生工作中,军校录取早于普通高校。如果有人在普通高校录取工作结束后,还在组织所谓军校招生的,应是假军校假招生。五是查看招生场所。从2003年起,军校招生全部实行网上录取,由各省招生办与有关院校通过网络完成录取工作。而不法分子组织的所谓军校招生,场地往往设在居民楼、招待所或商用写字楼进行,通常要在学生或家长交了钱款后,才被允许进入“招生场所”。遇有上述情况,考生和家长应及时向当地招生部门、省军区招生部门和有关院校反映,向当地公安部门报警。又是一年“招生季”,一大批优秀青年人才即将通过选拔考核步入军校殿堂。人才是强军之本,青年是军队未来。我们深信,随着招生政策的调整规范和院校教育改革的推进,一大批怀揣理想抱负的优秀学子将脱颖而出,成长为强军兴军的栋梁之才。

第7篇:军队行政管理论文范文

[论文摘要]自《行政诉讼法》于1990年10月1日施行起,法学界便开始了在我军建立军事行政诉讼制度的研究探讨工作,成果颇丰。但是目前我国的军事行政诉讼制度理论研究还处于初始阶段,对军事行政诉讼制度的基础性核心问题也未能形成一致看法。本文就军事行政诉讼的概念、军事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以及军事行政诉讼制度建立的必要性及其意义三个方面的问题进行探讨。

自我国《行政诉讼法》颁布实施以来,军内外的专家、学者即开始研究和探讨军队内部是否应当适用行政诉讼法、军事行政行为是否具有可诉性、军事机关能否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等问题,可惜的是至今仍无定论,甚至没有形成主流意见。随着依法治军方针的确定和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开始认识到,解决“军事行政诉讼问题”不仅是大势所趋,而且具有一定的理论依据和现实可能,建立军事行政诉讼制度将对国家和军队法治建设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在军队实行行政诉讼不仅有必要,而且也有可能。因此,笔者试就目前军

事行政诉讼理论中存在的三个基础理论问题略述管见。

一、关于军事行政诉讼概念的厘定

由于对军事行政诉讼要解决哪些主体之间的行政争议及何种性质的行政争议有不同理解,所以学术界对军事行政诉讼的概念尚未形成一致看法。要客观地对军事行政诉讼的概念进行厘定,必须对相应的法律关系予以分析,能够进入军事行政诉讼研究视野范围的法律关系大致包括四种:第一种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与行政机关之间的行政管理关系,即使存在国防军事的因素,也不应划入军事行政诉讼的范围;第二种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与军事机关之间的军事行政管理关系,很多学者坚持因此种关系而发生的行政争议应纳入军事行政诉讼的范围,这与军事法院目前执行的“属人管辖”原则不一致。正如前述所言,笔者认为此类纠纷数量有限且在处理时,军事机关一般移交国家行政机关最终处理,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已不是军事机关。第三种是军人及军事单位与行政机关之间的行政争议是普通的行政争议,普通人民法院就可以解决。能够纳入军事行政诉讼的就只剩下第四种,即军人、军事单位与军事机关之间发生的军内行政争议。从军事行政诉讼主体得出,军事行政诉讼就是军人或军事单位对军事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向军事法院提讼,要求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并由军事法院作出裁判的法律制度,它是国家行政诉讼制度在军队的延伸。

二、关于军事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具体构想

凡事皆杂于利害,司法实践表明,权利也可能滥用。如果行政相对人滥用行政诉讼权利,无疑会干扰军队行政机关的正常工作,影响军队行政权威,同时令军事司法机关增加工作负担。因此明确军事行政诉讼案件的受案范围,是有其重大价值的。

根据已厘定的军事行政诉讼的概念,能纳入军事行政诉讼的是军人、军事单位与军事机关之间发生的军内行政争议。因为涉及军人、军事单位与军事机关纠纷的种类及数量繁多,而军事法院的承受能力有限,不可能将所有涉及军人、军事单位与军事机关的纠纷都纳入军事行政诉讼的范围,况且部分军事行政主体还具有自我监督的机制,所以没有必要将所有军事行政纠纷都通过军事行政诉讼途径加以解决。科学合理地界定军事行政案件的受案范围,有利于军事法院对于军事行政主体实施有效的司法监督,促进军事行政主体依法行政。

经过多年的完善,国家行政诉讼制度建设已经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国家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正呈现出逐步扩大之势。自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诉讼法》,其第2章专门规定了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其后,分别于1991年7月11日和2000年3月10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和《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两项司法解释,进一步扩充和优化了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军事行政诉讼案件的受理范围,应以国家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为主要依据,两者在总体上应当保持协调一致。同时,由于军事行政诉讼案件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在军事行政诉讼制度建立之初,为了军事行政诉讼活动能够平稳有序地进行,确保部队的安全稳定,其受案范围宜小不宜大。当军事行政诉讼制度逐步完善之后,其受案范围可以再行扩大。因此,在目前情况下,军事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起的军事行政诉讼的案件范围,主要应包括以下方面:1.对军事行政处罚不服的。如果军队保卫部门对某涉嫌违法的军人实施了行政拘留,而被拘留的军人认为该军事行政行为违法,即可提起军事行政诉讼。

2.对限制人身自由、对财产的查封、扣押等军事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某军事行政主体对于涉嫌违纪违法的军职人员,限制其人身自由,并将其部分财物当作非法所得而实施查封、扣押,当事人如果对此不服,则可以提起军事行政诉讼。

3.对颁发许可证和执照的申请,军事行政主体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假设一名符合条件的军人,向有关军队行政司法机关申请军队律师执业证,该机关迟迟不予答复或者拒绝颁发其军队律师执业证,该军人就此可以提起军事行政诉讼。

4.有关当事人认为军事行政主体没有依法给予其相应经济待遇的。有关军人住房等涉及军人经济待遇的问题,相关的军事法规政策都有着明确的规定,但在现实中,一些法规政策难以得到彻底贯彻的执行,军人的权利时常遭受损害。此时权利受损的军人就可以通过军事行政诉讼解决问题。

5.军事行政主体非法干涉军队律师的会见权。依据《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的相关规定,军队律师有权会见在押的军人以及军人犯罪嫌疑人,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看押军人或军人犯罪嫌疑人的军队保卫部门,如果自行设置障碍,非法阻止军队律师会见权的实现,则军队律师有权提起军事行政诉讼。

6.军事院校学员(此处专指具有军籍的生长学员或军队干部学员,不包括地方委培生)与军事院校之间因学籍管理、学位颁发以及学费缴纳等方面涉及军事行政管理的问题而产生的纠纷。近年来,在军事院校中,在职干部学员逐渐占据了绝大多数。入学以后,在职干部学员的人事关系仍然保留在其原所在单位,在职干部学员与军事院校之间,已经不再是以往那种纯粹的内部行政关系。如果这两者之间,因学籍管理、学位颁发以及学费缴纳等方面的问题产生了争议,在职干部学员有权提起军事行政诉讼。

三、关于军队实行行政诉讼制度的必要性及其意义

军事行政诉讼制度作为一种“体制内”制度,让军人受冤屈,或者权利、尊严和人权受到损害时能得到一个被保障的途径,正如同普通公民遭到国家公权利侵害时,通过提起行政诉讼保障个人权利般,这可以说明在我军建立行政诉讼制度的大环境已经形成,而且该制度的建立不仅必要而且非常有意义。第一,有利于依法治军方针在军队切实得到贯彻实施、推进军队行政法治的现实需要,维护了军队的稳定。若及时、有效的军事行政诉讼依法解决问题,则能将军队内部矛盾迅速消解。第二,有利于维护军队的高度集中统一,通过军事行政诉讼可将军事行政主体和相对人的行为统一到国家和军队的法律法规中,克服个别部队组织松散和有法不依的混乱现象。第三,有利于提高军事机关的工作效率,克服因军事行政相对人无休止地逐级申诉,导致军事机关大量的人力、精力和时间被牵扯的弊端。最后,为完善我军的法制监督体系补上最后一块拼图,加强了军人合法权利的保障体系。

第8篇:军队行政管理论文范文

论文摘要:军队政治工作要走法制化建设道路,已成为军队政治工作理论界之共识。军队政治工作法制化建设依赖于政治工作法律、法规体系的建立,军队政治工作法律意识的确立和政治工作的严格执法。

军队政治工作要走法制化发展道路,是新时期依法治国、依法治军方略的题中应有之义,也已日益成为军队政治工作理论界之共识。但是,目前我军政治工作实践中法制建设的现状和这种共识相距甚远,具体表现为政治工作法律、法规体系的不健全、不完备;政治工作法律、法规意识不强;政治工作的执法不严;对政治工作的法律效益不够重视等等一系列问题。本文试对政治工作法制化建设的上述问题作以思考,以抛砖引玉。

思考之一:军队政治工作法制化建设的基点——政治工作法律、法规体系的建立

政治工作法律、法规体系,是我国军事法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以现行的(1995年版)《政治工作条例》为核心,包括一系列、多层次的有关政治工作法律、法规的有机统一整体。政治工作法律、法规体系的建立和健全,是军队政治工作法制化建设的基础。政治工作的法制化,必须建筑在有法可依这一基础之上,否则政治工作法制化就会变成一句空话。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我军政治工作已经有了包括《政治工作条例》在内的一系列基本的法律、法规,但是政治工作法律、法规体系还很不完备、很不健全,和我军政治工作的现状还不相适应,和政治工作法制化建设所要达到的要求相距甚远。因此,健全、完善我军政治工作法律、法规体系应尽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目前,健全和完善我军政治工作法律、法规体系也已具备许多有利条件:

首先,有丰富的历史经验做基础。纵观我军的历史,政治工作十分注重法规、制度建设。早在1930年,中共中央就颁布了《中国工农红军政治工作暂行条例草案》。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我军又多次修改和制定了政治工作条例。新中国成立后,中共中央又根据形势的发展,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修定了《政治工作条例》。除了《政治工作条例》以外,党中央和中央军委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还作出了一系列有关政治工作的决议、决定等。以上这一切,都为我军政治工作法律、法规体系的建立、健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其次,政治工作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政治工作法律、法规的制定,它在实质上就是将反映我军政治工作本质、作用、地位、原则、规律、方法等一系列政治工作基本原理,提升为国家意志,依靠法的普遍性、稳定性和权威性,最终达到政治工作所预期的目标。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军各级政治机关十分重视军队政治工作理论研究,专门成立了政工研究部门,各政治院校都设立了政治工作学系。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一支专职军队政治工作学理论研究队伍,出现了一大批政治工作学理论研究成果,使我军政治工作学已形成了完整的知识体系。政治工作学理论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使政治工作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完善有了深厚的理论基础。对于如何构建政治工作法律、法规体系。笔者认为,在立足于我军实际和政治工作本身特点的基础上,可以大胆吸取地方、外军和军事法其它领域的立法经验,为我军政治工作立法所用。

其一,可以吸取地方立法经验。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建立和完善,党中央、国务院提出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经过几年的努力,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现已初具规模。在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构建过程中,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地方,如超前立法就是一个范例。政治工作只有在立足现实的基础上,正确认识和把握事物发展趋势,作出科学的预测,进行超前立法,才能避免被动的局面。

其二,可以吸取外军有益经验。任何一国国内的立法都不可能也不应该是在完全封闭的情况下,而是在借鉴和吸取外国立法某些合理的、科学的、积极的因素中进行的。我军政治工作立法也理应如此,如美国等西方国家对军人的福利、社会保险等方法方面,有其合理因素,都可以作为我军建立和完善政治工作法律、法规体系的参考和借鉴。

其三,可以吸取军事法其它领域的立法经验。在党中央依法治国和依法治军方略的指导下,我军在军事领域进行了广泛立法,一系列重要的法律、法规已建立起来,例如《国防法》《兵役法》《军事设施保护法》。我军政治工作在立法时完全可以借鉴军事法其它领域的立法经验,结合我军政治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制定出有利于政治工作建设的法律、法规来。

思考之二:军队政治工作法制化建设的重点——政治工作法律意识的确立

法律意识是在一定社会条件下,人们(或集团)对以现行法为主体的法和法律现象的认识、评价、情感体验,进而调节自己行为的各种意识现象的总称,它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政治工作法律意识应是社会意识的一种,从一般法律意识看,我们是否可以将政治工作法律意识理解为:军队广大官兵对现行的政治工作法律、法规和政治工作法律现象的认识、评价、情感体验,进而调节自己行为的各种意识现象的总称。十一届三中全会特别是进入90年代以来,我军政治工作法制建设得到了加强,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初步形成了以《政治工作条例》为核心的政治工作法律、法规体系。但是,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完备的政治工作法制,并不是仅仅依靠制定必要的政治工作法律规范所能实现的。关键在于政治工作法律、法规要为广大官兵所掌握。如果政治工作法律、法规不为广大官兵所掌握,不在广大官兵深层意识里扎根,即使有再多的法律,也只能是一纸空文。因此,政治工作法律意识在政治工作法制建设中的地位十分重要。然而,从现实情况来看,忽视政治工作法律意识的确立正是我们政治工作法制建设中的薄弱环节。目前,树立政治工作法律意识方面存在的问题很多,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

其一,轻视政治工作法律、法规的地位。有人认为,政治工作领域没有法律、法规,就连《政治工作条例》也只能算作是军队政治部门工作的一个指导性文件,它规定的是军队政治工作方面的内容,因此,在政治工作领域中,无法律、法规可言。

其二,对政治工作法制功能的误解。由于受传统思想文化的影响,人们一谈到法制,就将它与惩治违法犯罪联系起来,甚至将两者等同起来。而实际上在现代法制概念中不仅仅包括制裁,而更多地包括积极因素,即运用法律调整民事关系、经济关系、进行行政管理。法已不再只是一种制裁手段,而且还是调节手段、管理手段、导向手段以及鼓励手段等。比如,在政治工作领域中,有人认为,政治工作是做人的工作,须和风细雨,以理服人,应采取说服、教育的方针,政治工作和法制水火不相容,认为依法治军是对我军政治工作地位的淡化。这种认识的错误之处主要是他们对政治工作法制功能的理解还仅仅局限在传统的理解上,而不知政治工作法制除了惩治功能以外,更多的还具有指引功能、组织协调功能、教育转化功能、激励强化功能等诸多功能。这既符合现代法制的基本趋向,也体现了我军政治工作的本质特征。

其三,虽承认政治工作法律、法规的存在,但在具体操作中不依法办事,仍我行我素。有的虽然在口头上强调政治工作要走法制化道路,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将政治工作法律、法规抛之九霄云外,对明显违反政治工作法律、法规的行为,也不按照政治工作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或是避重就轻,或不了了之,实际上是缺少政治工作的法律、法规意识。确立政治工作法律、法规意识地位十分重要,但要在全军官兵头脑中深深扎根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而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要靠全军官兵的共同努力。目前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努力:

第一,要加大政治工作法制宣传力度。法律意识是不会自动形成的,同样政治工作法律、法规意识的确立也要经过积极的提倡、推广和灌输。目前,全军上下正在大张旗鼓地进行普法教育,广大政治机关和政治工作人员要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加大政治工作法制宣传的力度,真正使广大官兵确立政治工作法律、法规意识,使其深深扎根于广大官兵的头脑之中。

第二,要加强部队的民主制度建设。实行民主制度是我军的一项建军原则,是人民军队的本质特征之一,新时期要根据我军特点,结合现实情况,提高广大官兵对民主的认识,正确处理好民主与法制的关系。

第三,广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做遵守、执行政治工作法律、法规的表率。确立政治工作法律意识,广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是关键。一方面,干部是政治工作的主体,政治工作开展如何、效果的好坏,主要取决于广大干部是否严格按政治工作的规章制度办事,取决于干部的政治工作法律、法规意识的牢固程度。另一方面,广大干部自身的政治工作法律、法规意识的确立,能够不折不扣地按政治工作法律、法规办事,才能有巨大的说服力和感召力,才能在部队中形成遵守政治工作法律、法规的良好风尚。

思考之三:军队政治工作法制化建设的难点——政治工作的严格执法

政治工作法制,即政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我们可以从静态和动态的角度来给政治工作的法制下定义,从静态意义上讲,政治工作法制,就是指政治工作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等一系列制度;从动态意义上看,政治工作法制,就是按照民主原则把政治工作制度化、法律化,并严格地依法办事的一种政治工作工作方式,即我们平时常讲的“政治工作法制化”。有了完备的政治工作法律、法规体系,有了较强的政治工作法律、法规意识,还只能说是已具备了政治工作法制化的良好基础,而政治工作法律、法规在军队建设中的最终实现,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执法这一重要环节。古人云:“徒法不足以自行”。光有法,即便法制定得如何完备,而没有将制定的法实施于现实社会,再好的法也只能是一纸空文。在这种意义上我们可以说,法的实现是法的生命。因此,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是否公正、严格执法,直接影响到政治工作法律、法规的权威,也直接影响到政治工作作用的充分发挥。当前,政治工作法律、法规在执行中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第一,执法主体的职权不明。执法主体的设立和职权的规定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只能在其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各司其职,不可超出法定权限。对于执法主体及职权,我军政治工作基本法规《政治工作条例》已作了明确规定。而在实际生活中,有的上级政治机关往往越级管理下一级政治机关事务,上一级政治主管往往干涉应由下一级主管行使的具体职权等,造成职权不清,责任不明,以致于影响各级政治机构和各类政工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办事效率。

第二,执法内容不合法。有的政治工作人员在执法时不按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而是自定一系列所谓的规定,在执法过程中经常出现以言代法、以情代法、以权压法、以情枉法、以政策代法等一些不符合政治工作法律、法规要求的现象,严重影响政治工作法律、法规的权威,最终影响和削弱我军政治工作的作用。

第三,执法中赏罚不明。只有赏罚严明,才能确立法律的权威,而赏罚必须是依法而定,即法律明确规定应该给予奖赏的就必须赏,法律规定应给予惩罚的就应该坚决罚。而在目前政治工作执法实践中,不依法进行奖赏的现象屡见不鲜。有的根据领导的意愿进行奖罚,领导认为不错就该奖励,领导认为不行就该罚;有的按资论辈进行奖励;有的认为无过就是功,只要不出事,就该奖励;有的惩罚不依法处理,而是避重就轻,最后不了了之。

可以说,执法不严已成为政治工作法制化建设的一大障碍。针对目前部队政治工作执法现状,加强执法环节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强化执法人员的执法意识。目前政治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和执法人员的执法意识有很大关系。因此,要努力培养政治工作人员以下几种意识:第一,要有政治工作执法的荣誉意识。政治工作执法水平直接影响到政治工作法律、法规的权威,以至于政治工作在整个军队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作为政治工作执法者的广大政工人员,要时刻认识到自己的工作是一项关系到政治工作生死存亡的事业,是一件值得光荣和自豪的事业,从而兢兢业业、努力工作。第二,要有政治工作执法的责任意识、表率意识。政治工作执法要严格按政治工作法律、法规办事,这是广大政工人员的法定责任。要努力克服这么一种错误认识,认为自己是执法者,只要求他人严格守法,而将自己排除在外。

其次,要提高广大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政治工作执法人员的素质严重制约着政治工作的执法水平。必须通过自学、函授、院校进修等多种途径,努力提高各级政工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治工作的实际操作能力,以提高他们的执法水平。

再次,要完善政治工作法律、法规的制裁部分。从法律规范的基本构成来看,一般应包括三个部分,即假设、提示和制裁。而从我军政治工作法律、法规,包括我军政治工作基本法规《政治工作条例》来看,大都缺少制裁部分或对此论述极少,使执法人员在具体执法时往往不容易操作,对违反政治工作法律、法规的现象很难作出符合法律明确规定的处罚。因此,在完善和制定政治工作法律、法规时,应力求完善制裁部分,使对违法的制裁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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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徐学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军队思想政治工作概念[M].北京:国防大学出版社, 1993.

第9篇:军队行政管理论文范文

关键词:部队管理;科学管理;理念;实施

作为国家安定、经济发展的基础,军队管理与建设一直以来都是我军发展的基础。科技的发展要求部队的管理水品也必须跟上科技的发展。同时经济的快速发展不仅仅对社会经济、文化等带来了冲击,同时对于人们的思想关键以及生活方式也带来了影响。通过怎样的管理理念及方式,加快我军部队管理的改革、促进我军管理水品的发展已经成为我军基层管理人员及有关研究人员的首要问题。文中就如何提高部队管理效率进行了简要的论述。

一、关于部队管理目的、职能的分析

部队管理的目的及职能随着年代的不通也要进行不同的调整以适应社会、国家以及人们思想的转变。现阶段我军部队管理的首要任务仍以提高部队战斗力为根本目的。围绕提高部队战斗力,综合运用各种管理方法和手段,提高部队组织功能效率,充分发挥广大官兵的积极性,按照人民军队的宗旨,性质,把部队建设成强大的现代化,正规化的革命军队,圆满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各项任务。 目前我军部队管理职能主要集中的五大职能:计划职能、组织职能、指挥职能、控制职能、协调职能。通过职能的相互作用围绕管理目标发挥管理作用。

二、现阶段我军部队管理效率提升的关键――科学化管理理念的实施

(一)加强现阶段我军部队管理中的思想教育、促进科学化管理的实施

经济的发展对于我军的部队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们物质生活的普遍提高也加快了部队整体文化素质的提升。士兵结构也从以前的农村兵、工人兵为主变为现在的高学历兵、城市兵增多。这增加了部队管理的难度,士兵文化高、思想活、独生子女独立性较差、好冲动、社会习气重等都对现阶段的部队管理提出了要求。因此,在实施科学化的部队管理中,思想教育必须现行。

(二)科学化管理的具体实施

1、加强部队管理理念科学化

部队管理的科学化是一项系统的工程,在其实施过程中要通过对管理理念及手段的科学化做好管理的基础工作。通过管理理念的更新,运用系统管理观念,将部队人力、物力、财力、时间等作为一个完整的系统进行管理。同时注重管理效率观念的加强,加强成本管理的学习,运用成本管理理念促进部队科学化管理过程中的效率、效益提高。另外在进行管理理念改革过程中要加强借鉴和创新,通过对基层管理人员的鼓励及有关活动,促进基层管理人员对于管理理念及信息的反馈,加快部队管理信息的建设。

2、部队科学化管理实施――管理组织的优化

部队管理的科学化要有科学的管理组织来实施。因此,在进行我军部队管理科学化管理的实施过程中,对我军管理组织的体制也要进行改革和优化,力求将我军部队管理组织结果建设成为管理信息快速、顺畅有序的、具有快速反应能力及作战能力的高效管理团队。

3、科学化管理的细节――精细化管理

现代管理的关键要求管理精细化,通过细节的管理提高管理的质量。以提高战斗力为目的,运用现代管理模式和信息化手段,对管理对象实施精细、快捷的管理控制。应摒弃传统的粗放型管理模式,把提高管理效能作为管理创新的基本目标。应把管理的信息化运用到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之中,运用数理方法实现定性、定量的管理和保障。还应运用智能技术和电子监视系统,对管理对象实行全时制连续自动控制,通过实时的数据采集和网状的信息传递,提高决策效率和反应速度。

4、人性化管理的实施――官兵一体

通过人性化管理的实施,应突出强调以人为中心,最大限度地调动被管理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应通过教育引导启发鼓励官兵自觉执行命令、指示和条规。应贯彻执教重于执纪、内在胜于外在、心理重于物理和身教重于言教等原则,通过心灵沟通、感情认知,消除咄咄逼人和畏惧无奈。应依靠理解和尊重,依靠人格的高尚和心灵的互动实施管理。同时应关心官兵切身的实际利益,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

5、从严治兵、以情带兵,促进我军战斗力的提高

部队纪律必须严格,这是部队的职能所决定的,因此严是带兵之道,疏是带兵之方,情是带兵之本。实行综合治理,必须把这三者有机结合起来。一是要在严字上下功夫。严格管理是部队这个特殊群体的重要标志之一,是和平时代培养和造就合格军人的重要保证,只有严格才能令行禁止,步调一致,经的起复杂情况的考验;二是要在疏上动脑筋。一方面要注重教育疏导。通过耐心的教育说服,使广大官兵知道改怎么做,为什么这样做,从而自觉的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另一方面要注重行为疏导。行动是无声的命令,干部要注重自己的模范行动去影响战士处处做表率,事事作样板,一增强疏导的感召力。三是要在情字上做文章,以情带兵是我军的优良传统,是管好部队的客观要求,一次要端政干部对战士的根本态度。干部要以父母心,兄长情去对管理教育战士不能有亲疏厚薄之分。

三、部队管理发展的基础保障――基层管理干部的培训

建立部队管理人员及全体官兵思想政治教育长效机制是保障我党、我军思想政治教育的基础,是我军实施全面科学化管理的基础。通过建立一支过硬的干部管理队伍,突出部队管理队伍的建设是建立我军思想政治教育及科学化管理长效机制的关键。加强部队管理干部的管理学理论学习是确保我军科学化管理的重要环节。针对现代官兵思想进行有针对性的心理学课程以及管理学教学是充实我军基层管理人员管理理论及实践基础的关键。加强基层管理干部的培训一方面可以增加管理官兵在管理过程中的理论基础,同时也使得基层管理人员在管理的过程中有据可以有章可循。配合我军的纪律、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管理体系的建立,才能将我军建设成为一支忠于党和国家、人民的,具有坚强战斗力的忠诚卫士。

结论

部队管理科学化的实施是促进我军管理工作效率的提高的基础,在其实施过程中,不仅仅是部队管理干部的学习与实施过程。同时也需要不对全体官兵在实施过程中的积极参与,通过全员的参与可以极大的加快管理的进程,同时全员参与的管理科学化可以极大的促进管理效率的提高。加快我军部队管理的改革,使其快速跟上时代的发展。通过管理科学化的实施,促进我军信息流、执行力、管理效率等多方面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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