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年度考核自我评鉴范文

年度考核自我评鉴精选(九篇)

年度考核自我评鉴

第1篇:年度考核自我评鉴范文

工作中我不断钻研科学育人的方法,探索教育规律,以不怕苦累的实际行动感召学生,以朴实端庄的人民教师形象教育学生,做到了为人师表,修德修才。

教育工作中,我把课前精备、课上精讲、课后精练作为减轻学生负担,提高教学质量的教学三环节,面对有限的课时,我以改革精神探索提高教学效率的科学方法,激发学生自觉参与学习的意识,最大限度地提高单位时间里的教学效益。把提高教学效益当作首要任务,把课前精备、课上精讲、课后精练作为减轻学生负担,提高教学质量的教学三环节。课前精备,是指上课前把功夫下在深入钻研教材,广泛搜集有关资料,精心设计课堂结构及教学方法上,特别是认真研究怎样“用最节省的时间、最简洁的方法让学生掌握最多的知识,并促使学生最快地转化为能力”。课上精讲,是指在课堂教学中,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讲清教材的重点、难点、疑点、能力点、思路和规律,激活课堂气氛,教得生动,学得主动,充分发挥课堂潜在功能。课后精练,是指在课后作业的安排上,本着质量高,数量少,内容精,方法活,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要求,精心设计,合理分配,严格控制作业数量。

先后担任三年时间班主任工作。积极探索班级管理新路子。所带班级班风纯正,学风较端正。倡导“严谨、求实、启智、育人”的教风,不断加强自身师德,提高业务素质,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为热爱国家、爱社会、爱他人的时代青年。

爱学生如亲人,对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予以更大的支持,对成绩或生活情况较差的有自悲心理的学生予以鼓励和帮助,日常通过班会、团活、升旗、宣传栏等形式开展活动以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鼓励学生竟选学生干部,树立起自强自立精神。我提出的“抬头做人埋头学习”的要求已成为学生的自觉行动。

教学中我认真的调查研究,虚心向同仁学习,对五中的老教师们,我一个一个地拜访求教。不断吸收别人的经验,以丰富自己,使自己成长进步的速度快,

班级管理中我能够创设宽容、理解、和谐的班级气氛,尊重学生个性,具有与学生一起共同学习的态度,具有能激发学生创造渴望的教学艺术。应该把学生看成学习的主人,对好质疑、好提“怪”问题、回答问题超越课本的学生,应持热情欢迎的态度。要鼓励学生超过教师,爱护学生的自尊心和自信心,鼓励学生的创造性;

长期的教学生涯中我一直遵循的准则是: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作真人。注重研究教学规律,精心组织教学,受到学生们的普遍好评,

我大胆改革劳动技术课的教学模式,将“我讲你听”的“满堂灌”变成授课、实践和竞赛等双向交流的多种方式并存,活跃了课堂气氛。我运用录音、录像投影等现代化手段,增强了教学直观性、趣味性,受到学生的普遍欢迎。组织学生开展野外实践活动并指导学生撰写实践报告、小论文,在提高应用能力方面作出了可贵的探索。

学习是手段,创造才是目的。在教育学生时我以培养能力,发展智力,造就新型人才为目的。以思维能力及创造力的培养为突破口,以地理课堂教学为主阵地,以地理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为两翼,全面渗透创造力培养的教学原理、原则与策略,在探索中小学生创造性思维规律,开发中小学生创造潜能的途径等方面取得了突破性研究成果。

学生思维能力及创造力培养是时代的需要。一是注重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二是提高学生的参与意识;三是能使学生养成不盲目接受、深入思考、敢于否定、勇于发表见解的优良心理品质,培养了学生创造性思维能力。

学生思维力、创造力的培养,主渠道是课堂教学。要最大限度地发扬课堂民主,调动学生参与学习的积极性,创设生动活泼的气氛,让学生愉快思考、主动探索、大胆质疑,敢于标新立异。采用“引导式”,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要巧设问题,善设疑点,给学生一个自由发挥的天地,说己之欲说,写己之欲写,提供其积极参与的思维空间。学生只有在此境界中才会产生最佳心态,从而诱发潜在的创造智能,使思维趋于活跃,使灵气得到解放。

富兰克林有一句话:“空无一物的袋子是难以站得笔直的。”同样,地理教师如果没有渊博的知识,不注重吸纳时代活水,创造力就是一句空话。

在现代科学迅速发展的今天,各学科间的横向交叉、渗透和融合趋势日趋明显,这必然反映到地理教学内容上来。“我始终是教育教学战线上的一名新兵。”我总是用这样的想法来鞭策自己学习和不断提高。正是一直有这样的业务上的饥饿感,培育努力学习,在学习中探索的习惯。并常以自己的读书行动体会去感染学生,熏陶学生,潜移默化中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学地理的习惯。由于自身文化底蕴逐渐厚实,95年,我以优异的成绩考入省教育学院进行数字专业本科学历函授学习,于97年合格毕业,三年函授学习,我阅读了大理专业书籍,开阔了视野,丰富了理论知识。为干好教育教学本质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凭着对教育事业的挚爱深情,凭着“干什么都要争第一,样样工作争优异”的强烈事业心,我针对地理教学中存在的弊端,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进行了大胆的教学改革,创造了许多成功的经验。我撰写的论文《人类与地理自然环境的关系》荣获省奖励。

我们认为:读书,是凸现地理教学边缘性特征,实现地理教师自我“充电”的最佳途径。读书不仅为创造提供原材料,而且能够启发地理教师创造的灵感。

事业上的不断追求与创新就是一名教师的生命。如今,我的思路更加开阔,目标更加远大,步伐更加坚实。有决心在地理教研乃至普教研究这块园地中,更加辛勤地耕耘,用自己的汗水,浇灌出更加丰硕的果实,让青春在对事业的追求中焕发出光华。

幼儿园教师年度考核自我评鉴(二)

一年来,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我始终坚持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确立“以学生为主体”,“以培养学生主动发展”为中心的教学思想,重视学生的个性发展,重视激发学生的创造能力,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这年里,我在思想上严于律己,热爱教育事业。时时以一个团员的身份来约束自己,鞭策自己。对自己要求严格,力争在思想上、工作上在同事、学生的心目中树立起榜样的作用。我还积极参加各类政治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水平和业务水平。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配合领导和老师们做好校内外的各项工作。

一、 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业务素质。

这一学期,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我始终坚持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确立“以学生为主体”,“以培养学生主动发展”为中心的教学思想,重视学生的个性发展,重视激发学生的创造能力,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我在思想上严于律己,热爱教育事业。时时以一个好教师的身份来约束自己,鞭策自己,力争在思想上、工作上取得进步,得到提高,使自己能顺应社会发展的需要,适应岗位竞聘的需要。

一学期来,我还积极参加各类学习,深刻剖析自己工作中的不足,找出自己与其他教师间的差距,写出心得体会,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水平和理论修养。同时,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配合领导和老师们做好校内外的各项工作。

“学海无涯,教无止境”,作为一名教师,只有不断充电,才能维持教学的青春和活力。随着社会的发展,知识的更新,也催促着我不断学习。所以,本学期,除了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外,我还积极进行业务学习,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养,使自己能够更好的胜任自己的教师工作。结合课程改革利用书籍、网络,认真学习课程改革相关理论,学习他人在教育教学中好的经验、方法等。通过学习,让自己树立了先进的教学理念,也明确了今后教育教学要努力的方向。

二、求实创新,认真开展教学、教研工作。

教育教学是我们教师工作的首要任务。我明白,工作再苦、再累,我也不能落后,应该尽力去作好本职工作,特别是教学工作。课前,我认真钻研教材、教参,课程标准,认真分析教材,根据教材的特点及学生的实际情况设计教案。并虚心向有经验的老师学习、请教。力求吃透教材,找准重点、难点。课堂上,我努力将所学的课程理念应用到课堂教学与教育实践中,积极利用远程教育资 源,运用课件,运用多种教学方法,精讲精练,从学生的实际出发,注意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思维,力求用活教材,实践新理念,增加课堂教学的吸引力,增强学生学习的兴趣和学习主动性。力求让我的数学教学更具特色,形成自己独具风格的教学模式,更好地体现素质教育的要求,提高教学质量。总之,不管在课堂教学中,还是在课外辅导中,我都以培养学生能力,提高学生的成绩与素质为目标,力求让数学教学对学生的成长和发展起到更大的作用。

三、任劳任怨,完成学校其他工作。

我在工作之余,把自己在教学中反思、案例、收获等收集起来,并记录一些自己的工作过程、生活故事、思想历程,精选和积累了自己最为需要的信息资源,并积极与其他教师在博客上进行交流、讨论在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四、加强反思,及时总结教学得失。

反思本学期的工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在思量着自己在工作中的不足。不足有以下几点:

1、对数学教学的理论学习还不够深入,需要进行反思,教学水平提高速度缓慢。

2、教育科研在教学实践中的应用还不到位,研究做得不够细和实,没达到自己心中的目标。

3、数学教学中有特色、有创意的东西还不够多,今后还要努力找出一些自己在数学教学的特色点。

4、工作的积极性不够高,主动性不够强,有惰性思想。这也有待于今后工作中的进一步改正和加强。五、继往开来,开创新的天地。 鉴于自己在本学期的各方面表现以及在工作中存在的诸多不足,我今后的努力方向是:

1、加强自身基本功的训练,特别是课堂教学能力的训练。做到精讲精练,注重对学生能力的培养。

2、对后进生多些关心,多点爱心,再多一些耐心,使他们在各方面有更大进步。

3、加强学生行为习惯方面的教育,使学生不仅在课堂上集中注意力学习,课下也要能严格约束自己。

4、在教学上下功夫,努力使班级学生的成绩在原有的基础上有更大的进步。一份春华,一份秋实,在本学期的工作中,我付出的是汗水和泪水,然而我收获的却是那一份份充实,沉甸甸的情感。

幼儿园教师年度考核自我评鉴(三)

一年来,本人在思想上严于律己,时时以一个人民教师的身份来约束自己,鞭策自己,热爱党,热爱人民,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在工作中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重视学生的个性发展,重视激发学生的创造能力,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我还积极参加各种业务培训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服从领导安排,积极配合学校各种工作,按时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任务。

在学校教务的工作安排下,按照课程标准要求,认真专研教材,认真备课,把课标、教参与实际操作能力有机结合,按时完成了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并确立“以学生为主体”,全面提高学生的知识和技能,切实落实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造能力,从而使学生在语文、数学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等方面的能力不断得到提高。

认真制定班级工作计划和撰写工作总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师德、校本教研、新课标、教育技术培训、科学发展观知识等培训学习,每次学习都能提前安排好工作,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

第2篇:年度考核自我评鉴范文

【关键词】考评员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G4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3)02-0198-01

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是实施职业人才培养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我国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手段。自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以来,职业资格考评越来越规范,也越来越受到企业、行业甚至国际的认可。作为职业资格考核的考官自然也备受人们的关注,考评员能否公平、公正的鉴定以及考评员的专业技能水平能否胜任考评员这一重要岗位等问题。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强考评员队伍的科学管理,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考评员队伍,促进职业资格证书健康、快速及有效的发展。本文就考评员队伍建设中所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详细分析和阐述,并针对性地提出了加强考评员队伍建设的若干对策。

一、当前考评员队伍建设中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考评员考评缺乏公平、公正

通过职业资格的相关等级考评,从业者在得到职业技能等级提升的同时往往还能得到待遇上的提升,如在很多企业技师可享受工程师待遇,高级技师可享受高级工程师。因此一些动机不纯的从业者,会想尽办法拉拢甚至贿赂考评员,以期考评员在考评中放宽考评尺度。而部分考评员也认为,从业者的职业技能提升了,待遇也将提高,因此在考评中没必要过于严肃,给从业者放宽考评尺度是在帮人家,是在做好事,这样的心态导致鉴定结果失真,严重地影响了职业技能鉴定的公平、公正。

(二)缺乏行之有效的考评员考核和评价机制

专业技术人员通过相关考核后即可获得考评员资格证书,也将终身获得考评资格。因缺乏行之有效的考核和评价机制,而很多考评多为职业技能的考评并无相应的成果可保留被查,存在“干好干坏一个样”问题;部分考评员考取考评员资格的动机就是为自身评职称,一旦职称评定后就以工作忙等借口不再参与考评工作,也没有明文规定考评员一年以内必须完成多少考评工作量,考评的工作量也丝毫不影响考评员本身的工作考核,因此存在“干多干少一个样”问题。缺乏行之有效的考评员考核和评价机制,无法调动考评员的工作积极性,也无法对考评员的考评质量进行有效监督,严重影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质量。

(三)考评员的专业技能水平更新过缓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新技术、新产品不断涌现,更新的速度也是越来越快,而我们的考评员往往无法跟上技术、产品更新的脚步。

二、加强考评员队伍建设的若干对策

(一)加强考评员的职业道德教育

考评员的素质直接影响着鉴定工作的质量,影响着考评员队伍的形象。考评员的素质高不高,业务精不精,是衡量鉴定工作的重要因素。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考试的“裁判员”,考评员必须充分认识到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重要性,切实认识到开展职业技能考评工作与提高劳动者素质、加速推进企业人才素质提升、建立和完善劳动力市场的重要关系。考评员必须把考评工作作为一种义务,变为自觉行动,树立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认真做好考评工作。对考评员的公平、公正意识教育,把严格鉴定、公平公正、廉洁奉公作为考评员职业道德教育的核心,常抓不懈。

(二)提高考评员队伍的“准入标准”

构建一支思想政治过硬、业务水平高超的考评员队伍首要工作是要把好考评员的入口关。因此我们要提高考评员队伍的“准入标准”,将真正意义上德才兼备的业务能手吸收到考评员队伍中来。要成为一名合格的考评员必须达到两个标准:一是思想政治水平高。考评员应具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考评工作,并能公平、公正地开展鉴定工作。二是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考评员需对职业者的技能水平进行考核,因此考评员需具备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完全掌握开展相关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所必备的专业技能和专业知识。

(三)加强考评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当前信息技术等各类技术发展速度飞快,可谓“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因此要不断加强对考评员队伍的业务技能水平的培训,使考评员能够熟练掌握职业技能鉴定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考评工作技术和方法等。如工业机器人技术在近几年已得到了广泛的应用,而我们的很多考评员至今仍不知道工业机器人的概念,缺乏工业机器人的相关知识及技能,需通过不断的培训才能使考评员所掌握的技术不落伍。

(四)完善考评员的管理考核机制

改变当前考评员终身制模式,围绕提高鉴定工作质量,建立一支数量相对固定的考评员队伍,要让考评员“进的来”,也能“出的去”。一是将考核不合格的考评员淘汰,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结合的方式,组织相关行业的企事业单位的专家成立考核组,由考核组对考评员的专业技能及考评技能进行考核, 考核不合格的考评员取消其考评员资格,从而给考评员一种不进则退的压力,促使其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二是实行末位淘汰制,经专家组考核,成绩为后20%的考评员予以淘汰出考评员队伍。三是实行聘任制,改变以往培训合格即聘任为考评员的做法,技能鉴定中心可根据考评需要从具有考评员资格的人员中,择优聘用,聘期为三年,期满经考核后决定是否再聘用。

从业者手中的职业资格证书的含金量如何,企业、行业对职业资格证书的认可度如何,将直接影响到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能不能越走越远。因此,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考评员队伍,对有效保证职业技能鉴定的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孟永刚.浅析强化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的职业道德教育[J].中国培训,2010年第09期

[2]邹星.关于高职院校考评员培训工作的探讨[J].内江科技,2010年05期

[3]何娟.建立测评技术管理机制 加强考评员队伍建设[J].现代技能开发,2000年10期

[4]杨扩武,马军强,邹星.高职院校考评员建设初探 [J].中国培训,2009年08期

第3篇:年度考核自我评鉴范文

Abstract: Performance appraisal is the important part of the personnel management in institutions. A suitable appraisal system will be a great help for better salary distribution. This paper will give suggestions on performance appraisal based on practical operation.

关键词: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

Key words: institutions;performance appraisal

中图分类号:D03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28-0195-02

0 引言

为了正确评价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建立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机制,激发事业单位活力,提高工作效能,探索出一条适合于本单位实际情况的考核办法并加以实施。

1 绩效考核的原则和构成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和节约高效的原则。考核工作实行民主评议、定量考评与定性考评相结合。

2 绩效考核的内容

2.1 考核内容分为单位绩效考核和单位领导年度考核。单位考核以本单位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为依据,具体依照当年工作任务书和评定标准执行。工作任务书和评定标准于当年3月中旬前制定完成。单位年度工作任务书分政治责任、工作任务、文明建设、经费管理和“其他”五个方面:①政治责任:主要考评学习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情况,贯彻落实局党组各项工作部署和局领导各项要求;健全完善本单位规章制度情况;执行“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民主决策情况;职工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建设团结和谐单位的情况。②工作任务:主要考评履行本单位的工作职责情况;年度工作任务完成程度、完成的质和量以及取得的成效情况;完成局领导交办任务等。③文明建设:主要考评开展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情况;开展岗位创先争优活动及荣誉保持情况。④经费管理:主要考评遵守国家和省局的各项财经制度以及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情况;资金使用、控制、监管情况;教育职工遵守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情况。⑤其他部分:主要考评机关各职能处(室)要求的保密、档案、信息、防火、防盗等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评分采取百分制,具体为:政治责任10分;工作任务60分;文明建设10分;经费管理10分;其他部分10分。

2.2 单位考核结果计入该单位领导年度考核个人得分中。领导的考核强调个人的德、能、勤、绩、廉表现和单位的当年工作业绩,其考核结果最终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①优秀:思想政治素质高;组织领导能力强;密切联系群众;工作作风好;工作实绩突出;清正廉洁;当年单位无违规违纪事件发生。②合格: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组织领导能力较强;能联系群众;工作作风较好;工作实绩较突出;清正廉洁,当年单位无违规违纪事件发生。③基本合格:思想政治素质一般;组织领导能力较弱;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某些不足;能基本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但工作实绩不突出;能做到清正廉洁,当年单位无违规违纪事件发生。④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组织领导能力差;不能胜任现职领导岗位,工作不负责任;团结或工作作风存在严重问题;有行为,当年单位存在违规违纪问题。

3 绩效考核的程序

3.1 单位绩效考评按百分制计算,实行定量考评与定性考评相结合的方法。定量考评和定性考评各占总分的50%。具体流程为:①局成立绩效考评组,由定量考评组和定性考评组组成。②定量考评组:分别由局领导带队,相关职能部门和职工代表参加,根据事业单位提交的自查报告,各相关部门提供的统计信息,按照年度工作任务书的内容,逐一对各事业单位进行定量考评,对任务没有完成,或完成不好的进行扣分。③定性考评组:由局领导和相关人员组成,听取各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的述职报告,对各单位进行定性考评,按百分制进行打分。在分数计算时将去掉最值分数。

3.2 单位领导年度考核程序较单位考核略复杂,在实际计分时,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副职进行区分,具体为:对单位主要负责人:民主测评占20%;单位绩效考评占50%;局领导评鉴意见占30%,其中局长评鉴意见占12%,分管副局长评鉴意见占10%,其他的局领导评鉴意见占8%。对单位其他副职领导:民主测评占25%;单位绩效考评占40%;局领导评鉴意见占30%,其中局长评鉴意见占12%,分管副局长评鉴意见各占10%,其他的局领导评鉴意见占8%;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评鉴意见占5%。(见表1)

其中,民主测评计分采用加权方法,通过大会投票,以实际得票率乘以相应的系数计算得分。优秀系数为1.5,合格系数为1,基本合格系数为0.5,不合格系数为0。计算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见表2)

单位领导考核具体流程为:①各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每年年底按照岗位职责和有关要求准备述职述廉材料,提交本单位绩效考评自查报告。②召开年度考核述职大会,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代表领导班子作述职报告。班子成员作个人述职报告。参会人员进行民主测评。③局长、分管副局长对各事业单位领导提出评鉴意见。④考核委员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领导评鉴意见、单位绩效考评结果综合计分,初步确定考核等次,上报局党组研究决定。

4 绩效考核的运用

根据绩效考评结果,对事业单位进行不同等次的奖励。单位绩效考评结果分A、B、C三等。奖励分为奖励性绩效奖励和机动性奖励。

①对单位绩效考评分数低于80分的单位直接定为C等,年终核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的90%,该单位不参加第二轮定性绩效考评,不享受机动性奖励。绩效考评分数80分以上的单位,年终核发100%奖励性绩效工资,参加第二轮定性考评。②根据定量考评和定性考评的累计总分,确定A或B的具体等次,核发相应的机动性奖励。③各单位内部具体人员的机动性奖励由各单位领导班子根据其本人考核的结果进行发放。

5 绩效考核的纪律与监督

绩效考核要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考核工作的全程监督,认真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并按照职权范围进行核查和处理。

6 结束语

本文试图通过本单位绩效考核的具体事例,对绩效考核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难量化、难平衡、难操作的问题提出一个参考方案。绩效考核不仅仅是一个约束机制,更是单位前进的推动力,利用好它,促进单位健康有序的发展是我们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的目标和使命。

参考文献:

[1]吴承锋,徐洪刚.项目人力资源的绩效考核研究[J].价值工程,2006(05).

第4篇:年度考核自我评鉴范文

年度考核个人总结范例一

为做好全县卫生系统机关事业单位20XX年度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根据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20XX年度全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工作考核的意见》(桓人发[20XX]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对全县卫生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年度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20XX年度全县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要在认真总结20XX年度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实施,整个考核工作从20XX年3月8日开始,20XX年3月15日前结束。

为确保年度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局党委成立了20XX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年度考核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考核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年度考核工作。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考核计划,做好准备工作,保证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对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人员,可视同称职(合格)等次晋升级别和档次,但当年不发年终考核奖,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通过诫勉谈话、上岗培训等办法,促其改正提高。

这次年度考核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个人总结。个人总结由被考核人按照考核内容将自己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写成书面材料,以工作实绩为重点,针对个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进行实事求是地总结。个人总结填写在《年度考核登记表》中“本年度工作总结”或“个人总结”一栏。国家公务员填写《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机关工作者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民主评议。年前由县委考核的科级干部、年后由局党委考核的部分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不再进行评议,其他工作人员的考核由各单位组织进行。在评议过程中,参加评议的人员要坚持对自己负责和对他人负责的态度,严格按标准和要求评议。各单位考核小组要在全面了解被考核人情况的基础上,作出综合评价,防止和克服“以评xx”、“重评轻考”、“以票取人”等简单做法。

(三)主管领导评鉴。本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的考核由县分管领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20XX年度县直部门履行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评比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提出评鉴和等次意见;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考核由局党委主要领导根据其工作考核情况进行评鉴,并提出评鉴和等次意见;其他工作人员的考核分别由本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根据其工作考核情况进行评鉴,并提出评鉴和等次意见。评鉴意见填入《年度考核登记表》中“主管领导评鉴意见”或“本单位评鉴意见”一栏。内容包括主要成绩、存在问题和考核等次意见。

(四)审核。审核分层次进行。年前已由县委组织部考核的科级干部的考核等次,由县委组织部根据考核情况审核后确定;未按科级管理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评鉴意见和考核等次由局党委根据考核情况审核后确定;其他工作人员的评鉴意见和考核等次,由各单位考核小组负责审核。考核意见和考核等次要填入被考核人《年度考核登记表》中“考核委员会(小组)审核意见”或“审核意见”一栏。

(五)确定考核等次。在经过审核的基础上,局党委主要领导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考核等次予以确定;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其他工作人员的考核等次予以确定。

(六)反馈和复核。反馈由各级考核组织通过单位主管领导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并由被考核人签署意见。

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单位考核小组申请复核。考核小组要在接到复核申请十日内,进行认真调查,提出复核意见,若被考核人仍有异议,可向县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诉。

二、关于对下列人员的考核

(一)各单位20XX年2月1日以前办理提前离岗的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但在其提前离岗期间,无违纪违法行为的,年度考核结果按称职(合格)对待。

(二)20XX年内办理退休手续和提前离岗手续的人员,参加年度考核。

(三)20XX年新录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间,由单位对其进行考核,但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考核情况只作为定级的依据。

(四)20XX年系统内调动的工作人员考核由现单位结合在原单位的表现对其进行考核。

(五)当年的退伍军人,可根据退伍时的鉴定及近期表现对其进行考核,确定考核等次,并作为一个考核年度计算。

(六)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工作人员,由原工作单位进行考核,主要根据学习、培训表现确定等次,其学习、培训的有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非单位派出,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超过半年的,不进行考核。

(七)因病假、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从企业单位调入事业单位不满半年的工作人员,不进行考核。

(八)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工作人员,未停职的要进行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已停职的不再进行年度考核。立案审查已结案人员,可根据对其处理情况确定考核结果。结案后未受党纪、政纪处分的,立案审查期间仍按正常考核确定等次。

(九)受警告处分的工作人员,在受处分的当年,不得定为“优秀”等次。受党内严重警告至开除党籍处分或行政记过至撤职处分的,对其进行考核时,受处分的当年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因犯与职务行为无关的错误的,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受处分期间,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按正常情况对待。受党纪处分同时又受行政处分的,按受党纪处分的情况确定其考核等次。

(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管制、拘役、缓刑期间不参加考核;缓刑期满正式分配工作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但不确定等次,从正式分配工作的第二年起参加正常年度考核。

(十一)被收容教育、劳动教养的,在收容和教养期间(含所外执行的),不进行年度考核。期满正式分配工作半年以上的可进行年度考核,确定等次。

(十二)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可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十三)因公负伤人员养伤超过半年的,不参加年度考核,养伤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可作为正常考核年度对待。

(十四)事业单位中停薪留职人员不参加考核,经组织批准复职后,当年工作时间超过半年的,可参加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

(十五)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参加年度考核、考核未定等次或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不发年终考核奖。

(十六)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三、关于优秀比例的确定

1、各单位科级工作人员按35%的比例确定优秀等次。

2、各单位一般工作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优秀等次。

3、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优秀等次根据《关于20XX年度县直部门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评比的实施意见》(桓发[20XX]XX号)文件确定,其优秀指标占本单位指标。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信访、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招商引资一票否决的部门或单位党政一把手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四、关于考核结果的公示和审核备案

(一)公示。根据有关规定,对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为优秀等次的科级工作人员,组织人事部门予以公示;对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其他工作人员,由各单位进行公示,时间为3天。通过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增强考核结果的公正性。公示期间实行举报工作负责制,确保受理工作的严肃性和真实性。举报电话:2621872、

(二)审核。在公示的基础上,县委组织部和县人事局将对各单位考核结果进行审核批复。审核内容包括单位考核的范围对象是否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各类人员名册是不是准确无误;对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必须有书面说明的处理意见。经审核不合格的,不予批复。

(三)备案。考核评议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填报以下有关的材料,于20XX年3月16日前上报局组织人事科备案:

1、《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年度考核登记表》;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4、《年度考核情况审核备案统计表》;

5、《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名单》。

《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年度考核登记表》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由组织人事科单独发放;《年度考核情况审核备案统计表》、《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名单》见附件。

依据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职务工资的,从审核备案的次月起按规定办理兑现手续。经考核确定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人员发放年终一次性考核奖,其标准为当年12月份本人的基本工资,奖金发放按资金渠道列支。

对在年度考核中确定等次的人员,实行《年度考核手册》注册登记制度,由各单位如实填写考核等次。对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发放《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证书》,作为评定职称、增资晋级和奖励的依据,由单位负责填写优秀等次证书。《年度考核手册》的注册登记和优秀等次证书的审核验印由组织人事科负责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这次年度考核工作是加强单位建设的重要环节,年度考核结果是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培训、辞退的重要依据。因此,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20XX年度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年度考核个人总结范例二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星移斗换,不知不觉一年已成为过去,通过XX年的工作,学习,劳动,出警,辞旧迎新,在这一年中,经历过许许多多工作上的酸甜苦辣,人生道路上的不平与坎坷,但仍然坚定信念,渡过XX年,非常不平静的一年,也是难忘的一年,迎来展新的XX年。过去紧张,忙碌的生活都成为历史,现将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学习情况,作如下个人总结:

一、思想认识有了进一步提高:

(1)是认真参加了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深刻领会开展这次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以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来指导工作。

(2)是进一步加强公安业务知识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做到不仅熟悉公安业务工作,而且了解国家的方针、政策,切实把工作做到点子上。

(4)是不断提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不折不扣地认真落实好xx部五条禁令九要九不要,等各项规定,做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

二、完成各项业务工作,充分发挥了领导参谋助手作用。

XX年10月28日以前在公安局警令部接访处大厅值班室工作,在部门领导的正确指挥下,领导我们前进的方向,督促我们行动的准则。努力学习,搞好本职工作。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做好一些有益的闲杂事情,打扫卫生,浇花水,有关办公区的安全检查,群众来人来访以及询问,都做到热情的将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特别在节假日,包裹、信件、挂号、邮递特别多,工作繁忙,常常加班加点,顾不上休息,做好和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三、工作认真严格

工作上严格遵守政治坚定,忠于国家,勤政为民,依法行政,务实创新,清正廉洁,团结协作,品行端正。切实做到:不让办事的人员在我这里冷罗;不让工作的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机关的形象因我受到影响;不让群众利益因我受到侵害;不让工作的事在我这里压延误;不让工作机密在我这里泄漏;不让影响团结的言语在我身上出现;不让违法违纪行为在我身上发生。平时团结同事和睦相处,积极上进,虚心学习,努力工作。好人好事不断涌献出来,助人为乐,借钱与他人,捐款扶贫救济。宣传教育,调解制止他人参赌,打架斗殴。劝人从善,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做人诚实,办事守信。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自觉地维护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

四、XX年11月4日,被公安局局党委研究决定,调整到新的工作岗位,装备财务处工作。

在本处内务会议上,汪领导交待本人工作安排,局机关内务事宜。大院花草、树木,以及与保安配合,协作的事情,办公大楼局各处、支队、部门、楼层的办公用品,安全维护、维修等事项的管理工作。XX领导交待:工作中的事情,维修的过程,报销,到仓库保管员郭姐那里领一本笔记本,做好事情的记录,维修事项记录。对所做的工作及时督促,监督发现问题,处理问题;协助领导工作,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

五、对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认识和改进的方向。有人认为搞机关事务后勤工作没出息,做些鸡毛蒜皮的事情;也有人说,干后勤工作的人,大事干不来,小事又不原意做,等等,如此之类的话言,让人受不了。我不在乎,人贵自知之明,我没有多大才能,就这点能耐,知足者常乐。

第5篇:年度考核自我评鉴范文

江西省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管理条例全文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活动,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展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活动和职业资格证书的核发、管理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职业技能考核鉴定(以下简称考核鉴定),是指经依法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对劳动者的职业技能进行考核、评价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职业资格证书,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为考核鉴定合格的人员核发的,证明其具备某种职业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和工作能力的凭证。

职业资格分为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五个等级。

第四条 考核鉴定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客观、公正、公开、规范的原则。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推动考核鉴定工作,鼓励劳动者提高职业技能水平。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考核鉴定管理工作。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考核鉴定指导机构,具体负责考核鉴定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服务。

第七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参加考核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对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应当招用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从事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职业的在职人员,在本条例实施前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应当申请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第二章 主管部门职责

第八条 省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省考核鉴定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本省考核鉴定工作的有关政策和措施;

(二)对考核鉴定机构的设立实施许可;

(三)对全省考核鉴定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四)监督管理考核鉴定考评人员和质量督导员;

(五)组织拟定国家考核鉴定试题库(以下简称国家试题库)以外的考核鉴定试题;

(六)核发各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九条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市考核鉴定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对本市考核鉴定初级、中级职业资格的考核鉴定机构的设立实施许可;

(二)对本市考核鉴定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三)监督管理本市考核鉴定考评人员和质量督导员;

(四)核发初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

第十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县(市、区)的考核鉴定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对本县(市、区)的考核鉴定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二)监督管理本县(市、区)的考核鉴定考评人员和质量督导员;

(三)核发初级职业资格证书。

第三章 考核鉴定机构

第十一条 考核鉴定机构的设立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考核鉴定机构,不得从事考核鉴定活动。

第十二条 设立考核鉴定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拟考核鉴定的职业和等级相适应的场地、设备、检测仪器和设施;

(二)有专职的管理人员,每种考核鉴定的职业有与拟考核鉴定等级相适应的3名以上考评人员;

(三)有必要的管理办法、考核鉴定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

国家对考核鉴定机构的设立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三条 申请设立考核鉴定机构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向有相应许可权限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人名称、地址、拟考核鉴定的职业范围和等级等;

(二)场地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租赁意向书),设备、检测仪器和设施的目录及证明材料;

(三)管理人员、考评人员的有关证明材料;

(四)管理办法、考核鉴定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

第十四条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以收到申请材料之日为受理之日。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以收到补充材料之日为受理之日。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部门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第十五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同意设立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许可证,明确考核鉴定的职业、等级等事项;不同意设立的,应当在书面决定中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可以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评审工作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专家选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不承担评审所需费用。

第十六条 考核鉴定机构应当随着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变化,更新设备、检测仪器和设施,考评人员应当更新知识,满足考核鉴定工作的需要。

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考核鉴定机构的监督管理。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考核鉴定机构的鉴定场所进行实地检查。发现考核鉴定机构的鉴定条件已无法满足考核鉴定职业或者等级的需要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要求该考核鉴定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改进。

第十八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将依法取得许可的考核鉴定机构的名称、地址、考核鉴定的职业和等级等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考评人员和质量督导员

第十九条 从事考核鉴定工作的考评人员分为考评员和高级考评员。

考评员应当具有高级以上职业资格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高级考评员应当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考评人员由省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考核鉴定指导机构组织进行上岗前的培训、考核。

第二十条 考评员可以承担相应职业初级、中级和高级职业资格的考核鉴定工作。

高级考评员可以承担相应职业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考核鉴定工作。

第二十一条 考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对考核鉴定对象所具备的职业能力进行考核、评审,客观、公正、独立地评分,并对所作出的评分结果承担责任。

考评人员应当遵守工作守则和考场规则,并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更改评分结果等不正当要求。

第二十二条 考核鉴定工作实行质量督导制度。省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从有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从事考核鉴定工作3年以上的考评人员中聘请质量督导员,对考核鉴定工作实施质量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二十三条 考核鉴定质量督导分为现场督考和质量检查两部分。

考核鉴定机构实施考核鉴定活动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指派质量督导员,负责现场督考工作。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需要,可以采取定期或者不定期方式,向考核鉴定机构派遣质量督导员,负责考核鉴定的质量检查工作。

第二十四条 劳动者对考核鉴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考评人员在考核鉴定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检举、控告;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考核鉴定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行为,有权向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同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检举、控告。

第五章 申请考核鉴定的条件

第二十五条 从事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职业的劳动者,应当根据本章规定的条件,向考核鉴定机构申请考核鉴定,并依法申领职业资格证书。从事其他职业的劳动者可以自愿申请考核鉴定,申领职业资格证书。

劳动者可以跨区域申请考核鉴定,具备申请条件的,可以申领1个至多个职业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二十六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相应职业的初级考核鉴定:

(一)取得初等职业教育毕(结)业证书的;

(二)取得初级技能培训合格证书的;

(三)在同一职业岗位工作满6个月的。

第二十七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相应职业的中级考核鉴定:

(一)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毕(结)业证书的;

(二)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取得中级技能培训合格证书的;

(三)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满2年的。

第二十八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相应职业的高级考核鉴定:

(一)取得高级技工教育或者高等职业教育毕(结)业证书的;

(二)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取得高级技能培训合格证书的;

(三)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满2年的。

第二十九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相应职业的技师考核鉴定:

(一)取得技师学院毕(结)业证书的;

(二)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满3年的。

第三十条 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并在技师岗位连续受聘3年以上或者累计受聘5年以上的,可以申请相应职业的高级技师考核鉴定。

第三十一条 鼓励劳动者努力钻研技术,更新知识,提高职业技能。

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组织或者联合其他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特别优异成绩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直接核发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有技术专长并在本职岗位作出突出贡献的劳动者,经用人单位推荐或者个人申请,可以提前或者越级申请考核鉴定。

第六章 考核鉴定与证书核发

第三十二条 劳动者申请考核鉴定,应当持本人身份证件和本条例第五章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到相应的考核鉴定机构报名。

考核鉴定机构应当定期公布考核鉴定的职业、条件、时间等信息,并根据各地报名情况,及时组织考核鉴定。

第三十三条 考核鉴定机构应当按照本条例第五章规定的申请条件,对劳动者进行资格审查。劳动者经考核鉴定机构资格审查合格后,交纳考核鉴定费用并领取准考证。

考核鉴定机构收取考核鉴定费用,应当依照国家和省价格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考核鉴定机构应当根据参加考核鉴定的人数和职业、等级,确定考评人员,并于考核鉴定的7个工作日前,将考核鉴定时间及考评人员、参加考核鉴定的人员情况报许可其设立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备案材料后,应当及时指派质量督导员到考核鉴定场所实施现场督考,并对考核鉴定的过程予以记录。

第三十五条 考核鉴定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技师、高级技师的考核鉴定应当在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审。

取得职业学校学历证书的毕业生申请与所学专业相应的初级、中级考核鉴定时,免除理论知识考试,只进行操作技能考核。

第三十六条 考核鉴定试题由考核鉴定机构从国家试题库中提取。国家试题库中没有的,由省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组织专家拟定。

第三十七条 在考核鉴定过程中,参加考核鉴定的人员有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考评人员可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中止考核鉴定或者宣布成绩无效,并将处理结果填写在考场记录上。

第三十八条 考核鉴定结束后,考核鉴定机构应当向参加考核鉴定的人员出具加盖本机构印章的考核鉴定成绩通知书,并妥善保存参加考核鉴定人员的理论知识考试卷、操作技能考核评分表、考场记录等材料。考评人员应当在有关评分材料上签名。

参加考核鉴定的人员对考核鉴定成绩有异议的,可以向考核鉴定机构提出。考核鉴定机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人。参加考核鉴定的人员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第三十九条 理论知识考试或者操作技能考核单项合格的成绩,有效期限为2年。2年内劳动者再次申请考核鉴定的,免除该合格科目的考核鉴定。

第四十条 经考核鉴定成绩合格的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条例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向有相应核发权限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领取职业资格证书。

劳动者申请领取职业资格证书,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职业资格证书申请表;

(二)本人身份证件;

(三)与本条例第五章规定的申请条件相对应的有关证明材料;

(四)考核鉴定机构出具的考核鉴定成绩通知书。

第四十一条 职业资格证书申领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以收到申请材料之日为受理之日。

职业资格证书申领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职业资格证书申领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以收到补充材料之日为受理之日。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应当向职业资格证书申领人出具加盖本部门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第四十二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对职业资格证书申领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审查过程中,可以要求考核鉴定机构提供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其保存的有关材料。

第四十三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职业资格证书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发的决定。对考核鉴定成绩合格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核发国家统一的职业资格证书;对考核鉴定成绩不合格的,不予核发职业资格证书,并说明理由,告知其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四十四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本部门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实行统一管理。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建立职业资格证书网上查询系统,方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查询职业资格证书核发的有关情况。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未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许可从事考核鉴定的,依照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第四十六条 考核鉴定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处罚,并责令退还劳动者所交考核鉴定费用;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超越许可范围进行考核鉴定的;

(二)未按照本条例第五章规定的申请条件对劳动者进行资格审查,收取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劳动者考核鉴定费用,并为其进行考核鉴定的。

第四十七条 考核鉴定机构在考核鉴定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提高、降低考核鉴定标准进行考核鉴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处罚;在考核鉴定过程中负有责任的考评人员,不得再从事考核鉴定工作。

第四十八条 考核鉴定机构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拒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改进鉴定条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核查,确认其已无法满足考核鉴定职业或者等级的需要时,可以变更其考核鉴定职业、等级等事项,或者吊销其许可证。

第四十九条 考核鉴定机构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许可证的,由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第五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质量督导员在考核鉴定管理工作或者质量督导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 实行全国统一考核鉴定的职业,其考核鉴定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二条 本条例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职业技能前景21世纪是知识经济发展的世纪,世界各国综合国力的竞争,主要是经济和科技实力的竞争,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更加残酷,

职业技能教育在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就业、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延迟就业、缓减就业压力、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增进社会和谐稳定中所起的作用日益明显。

第6篇:年度考核自我评鉴范文

关键词:职业技能 鉴定 考评员 管理

职业技能考评活动需要针对于职业技能水平进行鉴定。它通过对考试考核内容的开展,来对劳动者的职业技能与知识理论水平进行测评。职业技能的鉴定,需要确保劳动保障部门能够提高测试者的劳动技能与劳动素质,增强其市场竞争力,促进整个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实现生产建设水平的提高。最终,为市场就业率的提高以及劳动者的生活水平增强提供良好的发展契机。

一、对职业技能的鉴定意义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力市场的发展需要更为完善的制度,其在加强于对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开展,通过对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建立与完善,能够为整个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更为科学、高效的人才评选制度。在2009年颁布的人才工作意见中,高技能人才在市场中的价值被进一步地提高。同时,就业活动与再就业也成为了市场战略性建设的工作开展需求,借助于对一系列政策措施的颁布,经济建设的发展离不开对就业形势的缓解,而技术鉴定俨然成为了市场从业者得到市场认可的核心竞争力。特别是,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转型的核心时期,确保服务产业与就业政策满足市场需求才能更好地度过这一时期。所以,加强于对职业技能的鉴定价值由此可以看出。

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管理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考核工作的业务水平还需增强

现在,职业工种的技能鉴定考评内容与考核方法会不断的发生变化。这也就要求了考核工作需要做到与时俱进,如果仅仅是对传统考核方法固守,执行标准势必会出现差异化的表现。比如,一些地方的考核制度与国家标准之间存在着差异化的矛盾,这也就导致,如果考核工作者自身的工作能力与处理能力存在不足的时候,这样的矛盾会给实际工作带来问题。

2.考核工作的责任意识存在不足

存在一些考核工作者在实际的工作活动中,因为缺乏高水平的考核工作责任心,导致其在工作中,会出现考核松懈以及的问题,进而降低了鉴定工作的公平性与公正性。

3.执行“轮换、回避”制度不够

在鉴定过程中,有时会发现个别考评员与考生闲谈聊天等现象,经了解是朋友亲戚等较为熟悉亲近的关系。虽然督导、巡考人员及时给考评小组提出来,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但仍给鉴定工作带来许多不便之处。

4.教学与鉴定任务矛盾存在

大部分考评员都是教师中的业务骨干,教学任务多,往往只能挤出时间对学生进行鉴定。

三、推进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管理的方案

1.提高考评工作中的职业道德修养

我们认为,考评员要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素质是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和必要条件。工作期间,按照单位的安排,积极参加了各项学习活动。对工作不推托、不拖延,与各部门相互协调,很好的融入单位整体工作氛围。通过学习、集中培训、自学、相互讨论等各种形式的活动,逐步提高了自己的业务素质。加强考评工作者的责任意识。通过增强考评工作者对工作活动的重视程度来引导其建立起全局意识,实现鉴定工作的责任价值。

2.加强制度建设

要在考评人员的培训、使用、管理等方面加强制度建设,建立“考评人员评价指标体系”,使考评人员的考核、评比、奖惩都有标准、有规则可依,要实行考评人员资格认证制度,真正实现考评人员管理的规范化与制度化,保障培训鉴定质量。

3.提高考评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水平

不断加强对考评员的培训,把提高考评员的业务水平作为搞好鉴定工作的基础。要做好技能鉴定工作,对考评队伍的业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要求考评人员必须不断地汲取新的知识、工艺技术,学习政策和评定方法,不断升级现有的知识结构,关注技能鉴定工作的发展趋势和新的要求,提高职业技能鉴定的服务能力。要提高鉴定工作的服务水平,一是精通本专业的业务,二是精通鉴定工作的业务。

比如,进一步加大对考评员的培训,除定期组织考评员学习技能鉴定的政策法规等理论、参加相关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培训学习外,还要组织考评员进行相关技能的培训和考核,以进一步提高考评员的业务技能;同时,要积极和市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系,创造条件和机会外派考评员异地参加考评工作,通过实践提高考评员的水平。

总的来说,通过对职业技能鉴定制度的建立与完善,能够一方面加强对鉴定工作的宣传水平,推动企业建设规模的拓展;另一方面,这样的制度内容也能帮助电力企业针对于技能考核内容来完善岗位培训方案,增强生产技能人员的履职能力。这也是让职业技能鉴定制度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参考文献

第7篇:年度考核自我评鉴范文

关键词 职业技能鉴定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职业技能鉴定是按照国家规定的职业标准,通过政府授权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与认证工作。①《劳动法》、《工人考核条例》、《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和《职业资格证书规定》是我国实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配套行政法规和技术性管理文件。②自1994年6月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成立以来,我国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取得突出成绩。1995年原劳动部制定并颁发了《劳动部关于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校和就业训练中心毕(结)业生实行职业技能鉴定的通知》,从国家层面确立了在院校中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规范。2006年国家教育部在l6号文件中进一步明确提出在高等职业教育要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推行“双证书”制度。近年来,应届毕业生就业市场出现毕业生就业难、用人企业招不到合适的专业技能人才的供需矛盾现象。这个现象反映出中职教育和高等教育与市场需求之间出现了偏差,学历证书的应聘功能被削弱,专业技能和职业能力的应聘功能在不断增强。在国家大力提倡和社会需求的推动下,院校间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工作迅速发展,并取得巨大的成绩。但是,这项工作在实践中也出现不少问题,本文针对当前我国院校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存在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

1 院校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现状

1.1 院校高度重视,积极投入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培养社会需要的实用型和技能型人才是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基本目标。当前中职院校和高等院校已经认识到职业技能鉴定在提高学生职业技能和职业能力、适应社会需求的重要性,非常重视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绝大多数的中职院校将职业技能鉴定融入专业培养计划中,大部分的高职院校在职业技能鉴定基础上实行“双证书”制度。同时,很多的中职及高等院校成立“职业技能鉴定所”,鼓励专业教师通过考取职业资格证书,成为“双师型”教师。

1.2 院校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很多学生“一人多证”

近年来,院校学生参加鉴定的人数和工种数持续增长。工科类专业的学生主要申报劳动部门的职业技能鉴定,文科类专业的学生主要申报劳动部门和对口行业系统的技能鉴定。为扩宽就业面和强化自身的竞争力,很多学生考取了一个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例如营销专业学生在考取营销中级证书后,又考取物流师中级证书;旅游管理专业的学生在获得导游证的基础上,每人又考取了中级餐厅服务证或内审员证等。

2 院校职业技能鉴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分析

2.1 缺乏有效的宣传、组织,院校组织机构不健全

当前中等职业院校一般都有较为完善的组织机构,宣传组织也较为好。但是很多高等院校没有专门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机构或部门,学校也很少进行专门宣传,学生不知道职业鉴定,即使知道,也不知道考什么职业,如何报考。

2.2 技能鉴定标准有待完善,鉴定质量亟需提高

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前提条件是科学、全面、规范的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如果职业技能鉴定缺乏科学有效的鉴定标准,这不仅会导致职业技能证书的含金量大打折扣,而且也无法实现院校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目标。但是,当前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存在着试题库不完善、试题结构缺乏有机统筹、各地区鉴定标准混乱、理论知识与实践活动脱节等问题。另外,因缺乏具体、精准的量化评判标准,考评员无法准确评判学生的技术等级,技能考核鉴定的质量受到严重影响。

2.3 缺乏高素质的考评员

职业技能考评员是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具体操作者,是评判学生技能等级的主导者。保障技能鉴定工作质量的关键就是拥有一支高素质的考评员队伍。但是,考评员的门槛较低(一般要求中级以上职称),这就导致许多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入考评员队伍。另一方面,在考评员的培训中,培训内容以宣传国家政策、熟悉考核标准为主,忽视了对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的培训,这就影响了考评员业务能力和职业素质的提高。③

2.4 证书种类需要扩展,试题题库需要更新

我国职业工种的分类依据的主要标准时1999年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简称《职业分类大典》),之后,2005年、2006年和2009年分别增加了30多种工种。但是,伴随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已有工种的内容也不断发生变化,同时,社会中也涌现很多新的工种。这就导致新工种在《职业分类大典》里找不到,内容已发生变化的工种缺乏与之配套的试题库等问题。

3 院校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对策

3.1 健全机构,完善制度

院校应成立专门负责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机构或部门,同时选派工作认真、能力较强的人员充实到该机构或部门,配置相应的办公设施。另一方面,院校应从制度上建立相关的规定和具体的实施,将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取职业资格证书纳入院校教学考核和管理中。如济南工程职业学院在学生职业鉴定中构建完善组织和程序,取得良好的效果。④

另外,院校职业技能鉴定还应融入学校教学环节。例如,在制定培养方案时,将院校开设的有关专业教学内容与对应的国家职业标准进行整合;在专业培养方案中结合专业特点增加实践教学环节;在专业考核环节,将学生通过职业技能鉴定作为一项考核内容,通过鉴定的学生可以同等获得对应专业课的学分或视同通过考试。⑤

3.2 依据工种的发展制定各工种统一的职业鉴定标准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鉴定指导中心可建立国家、省两级的网络管理体系,研究属于全国通用的职业标准更新周期的方案。同时,允许各省鉴定指导中心自行开发和修订自己特有的工种的职业标准,经报人社部鉴定指导中心审批备案后使用。

3.3 强化考评员的管理,大力提高考评员的整体素质

严格按照标准选拔和培训考评员,在考评员队伍的管理中采用择优选用的竞争机制。在聘任时,明确考评员的聘任原则、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等。在鉴定过程中,强化对考评员的工作过程的监督。在鉴定工作完成后,组织由鉴定中心、鉴定单位和鉴定对象三方参加的考评员工作评价会,对考评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对表现差、不符合鉴定要求的考评员取消其以后参加考评的资格。还要对考评员定期培训,采取多种培训方式,增加模拟考评培训,以更好地提高考评员对考评要素的把握。另一方面,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还可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由不同地点、不同单位的考评员组成的考评小组,合理调派考评员并实行不定期轮换的制度。

3.4 健全试题的命题和管理,加强题库的开发

严格执行《职业技能考务管理规定》中“实施统一命题的原则,实施鉴定必须从国家题库中抽取试题”。在鉴定方案确定后,对于国家题库已经开发并实施的工种,省级或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应向国家题库申请试卷清样;对于暂未建立和颁布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题库的工种,可由省级或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专家编制试卷,经省级劳动行政部门或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劳动工资机构审定后在本地区本行业使用,并报人社部鉴定中心备案。在题库的建设方面,开发和增加题库的工种量必须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在开发和增加新的题库需注意两个问题:一是要发挥题库的应有作用,对于开展题库内已有工种的鉴定必须使用题库,确保鉴定质量;二要做好题库试题的更新,要根据专业工种培养目标的调整和教学大纲及教材修订的实际对有关工种试题内容进行更新。⑥需要强调的是当前要大力强化安全生产知识和职业道德,在职业鉴定题库中,增加安全生产知识和职业道德,作为单独一科考试,不得免试。

注释

① 熊艳.历史、制度与趋势:中英职业技能鉴定比较研究[J].职教论坛,2013(30):88-91.

② 徐燕.我国职业技能鉴定的发展历史及现状[J].职业技术教育,2007(19): 66-67.

③ 洪列平.我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职教论坛,2012(10): 84-46.

④ 白红村.高职教育与职业技能鉴定的实践与探索[J].科技创新导报,2012(2):240.

第8篇:年度考核自我评鉴范文

一、过去几年工作发展回顾

(一)年工作发展

1.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要求,中盐总公司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下发了《关于做好企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并制定了《中盐总公司职业技能鉴定试点工作实施细则》(中盐人[]号)文件,明确了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机构及职责,部署了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任务和目标,安排了下一步的工作实施方案,对各企业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提出明确的要求。

2.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上报〈试点企业职工职业技能鉴定情况调查表〉的通知》(劳社鉴函[]52号)文件要求,经调查统计汇总,上报了《试点企业技能情况调查表》,掌握了中盐企业职工的技能情况,为开展企业职工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做了一个摸底。

3.组织各企业开展年职业技能竞赛的各项活动,认真组织上报第七届全国技术能手评选表彰活动,并对年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做了计划安排。

4.经总公司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在企业内召开了中盐企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会议。各有关省、区、直辖市盐业总公司、院校、全资、控股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和从事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特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徐玉平副处长做了重要讲话,她从专业角度介绍了全国职业技能鉴定试点工作的形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法律地位、国家战略,以及对中盐企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具体要求,既体现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中盐企业的重视与关心,也对我们今后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中盐总公司党委副书记、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程文杰,也出席了本次会议。他要求各企业领导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要把它作为企业人才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企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要以“坚持质量,规范操作,有利企业,方便职工,长期坚持”为目标,认真做好中盐企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二)年工作发展

1.组织编写盐业特有工种培训教材,召开部分教材审定会。

公司领导非常重视教材的编写工作,在前期的编写中投入了10.4万元,并于4月12日在天津科技大学海洋工程学院召开了国家(盐业)职业资格培训教材工作会议。中盐总公司党委副书记程文杰就编写教材工作做出指示。确定了四个教材编写单位,共落实12个工种,5个等级,51本培训教材编写分工,成立了编写委员会。会议特邀劳动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标准教材处刘永澎处长做了现场业务授课。刘处长就国家等级标准的发展历程,技能等级教材的编写原则和具体要求做了详细指导。考虑到培训教材将会在全行业通用,总公司特别组织了全行业有丰富实践经验、专业理论修养的专家精英团队共同编写。准备以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教材的编写,并尽快出版。

2.选择建立考核站筹备工作。

经总公司研究,在考察、调研的基础上,初步选择了15个拟建立中盐企业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站单位,报劳动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请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了建立中盐考核站的条件标准、规章制度、任职资格和人员配备等相关文件要求。

3.考评人员的选拔、培养。

总公司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对二级企业职工的技能状况做了一次全面的摸底调查。在企业内选拔第一批考评人员,建立起考评人员队伍。并对技术人员进行了汇总分析,对具备资格的考评人员进行备案。9月,总公司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向公司领导递交了《盐业企业生产工人技师培训项目计划书》,计划于年举办两期约40人技师培训班。

4.选拔组织技能人员参加中央企业维修电工、焊工比赛。

根据国资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参加国资委年举办中央企业职工技能大赛的通知》文件,总公司组织各企业参加中央企业技能大赛维修电工,焊工比赛。通过两次技能大赛,我们认识到中盐企业和中央企业兄弟单位之间还存在很大差距。我们将总结经验,提高认识,在企业内广泛开展技能培训、技术竞赛和技能比武等多种形式的练兵活动。有效地调动广大职工学专业、钻技术的热情,为职工提供自我发展、岗位成才的机会。要培养出一支技术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为实现中盐集团“两步走”发展目标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

(三)年工作发展

1.组织完成了中盐企业考评人员和管理人员第一期培训班。

总公司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在对二级企业的职工技能状况全面摸底调查的基础上,选拔出56名各工种考评人员,并进行了资格审查和备案。在3月份举办了第一期考评人员培训班,计划培训管理人员20人,专业考评人员36人,共计约60人。实际完成73人次,其中行业特有工种44人,通用工种6人,管理人员23人。所有学员一次性通过考试,全部取得证书。借助此次培训机会,我们邀请了劳动部多位专家进行企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的部署与指导,为今后更好地开展工作,保证专业人才持证上岗,加快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建立一支本行业专业化技能鉴定工作队伍奠定基础。

2.落实盐业特有工种培训教材的编写、审定工作。

全年共召开六个工种的教材审定会,它们分别是:海盐制盐工、真空制盐工、精制盐工、盐斤设备分装操作工、盐斤收放保管工和驳筑集拆坨盐工。与出版社签订合同,《盐斤收放保管工》和《海盐制盐工》教材正在出版发行当中。

3.建立第一批中盐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考核站试点单位。

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我们从15个候选单位中选择了5家企业作为重点,建立中盐第一批试点考核站。目前已按要求报批总公司,待总公司陆续派专项考察小组进行初审后,报劳动部审查,挂牌建站。

4.认真组织参加第八届全国技术能手评选表彰活动。

组织二级单位进行技术比武,选拔出8名中盐行业技术能手参加第八届技术能手候选人评比活动。最终,中盐皓龙盐化有限公司的焊工高级工蒋永钊同志获得全国技术能手奖项。

5.筹备组织考评人员第二期培训班。人员名单已经上报,正在审批当中。

6.配合上级领导和总公司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工作要求,完善了中心制度建设等相关配套环节。

(四)年工作发展

年年底,中盐总公司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人员进行了第三次变动。07年在新领导的带领下,中盐企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继续向前推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经验和建议

自年中国盐业总公司成立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来,该项工作一直处于初创和打基础阶段,各项工作都在为建立中盐企业考核站做准备。年是“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实现总公司第一步发展战略目标的关键一年。总公司在人手紧缺、硬件落后、人事变动的重重困难下,努力推进技能鉴定工作。首先是做好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现状的摸底工作,成立专门的项目组,对人员状况进行了全面的分析,集中力量制定了《人力资源子战略规划》,努力抓好相应的管理制度建设工作。其次是有计划地开展培训工作,分层次、狠投入地抓培训。争取在2-3年内,建立和完善盐业企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体系。同时,在总公司成立了高级工程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为人才发展提供机会,鼓励人才朝这方面努力。另外,我们还向做得好的兄弟单位取经、学习,到劳动部与有关专家领导座谈,学习经验。

中盐企业的鉴定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步伐远远不够。主要原因有:

(一)近年来总公司人事变动频繁,人手紧缺,没有专人负责专项工作,导致时间、精力分配严重不足,许多工作都被搁置了下来。另外,开展工作的思路没有突破,缺乏开创性和工作经验,缺少“走出去”的信心和精神。

(二)由于中盐企业分布地区范围广、条件差,大多处于贫困边远地区,无论是自然环境还是企业硬件设施都比较落后,人的思想观念也比较陈旧,再加上具体工作人员人手少,大多为兼职,各单位领导重视程度不一,在开展工作方面面临很多困难。新上收的二级企业规模、资产和人数不断扩大,覆盖面广,不断给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带来新的挑战和课题。

(三)盐行业特有工种的技能鉴定尚属空白,即使劳动部门已经给予我们一定的优惠政策,但培训、鉴定、考核工作还是要依靠我们企业自身来推动和落实,要我们自己出教材、出师资、出场地、出试题,许多工作都是在“摸着石头过河”。

(四)企业领导重视程度不够,各企业认识上存在较大差距,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没有相应的得力举措。多数企业对此项工作不够重视,认为是投入大、见效慢、对企业经济发展没多大贡献的事,导致没有专人负责开展技能鉴定培训考核工作,也没有相应的配套制度做保障,工人有证无证一个样,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比较差。

以上种种主、客观原因,导致中盐企业鉴定工作整体进度缓慢,与上级部门的要求有很大差距,与企业职工的需求也有一定距离。但总公司始终在坚持不懈地推动此项工作。主要采取在经济相对发达、交通较为便利的地区设立鉴定站,在“地区就近、工种相近、一比三”的原则(一名考评员最多只能担任三个工种的考评工作)下,集中开展培训、鉴定工作。

第9篇:年度考核自我评鉴范文

财政部曾于2001年11月了《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号——内部控制审核(征求意见稿)》,后又在2002年2月以注册会计师协会《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的形式予以。导致这一变动的主要原因在于,在准则项目的征求意见过程中,会计界、实务界以及有关政府部门对内部控制鉴证服务的性质、对象、、范围等存在着许多重大争议。本文综述了《内部控制审核(征求意见稿)》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存在的主要争议,并提出有关探讨。我们认为,关于内部控制鉴证服务的许多争议不仅涉及到我国会计服务市场和会计服务行业的发展问题,在更深层次上也反映出我国会计界对内部控制理论体系的认识上还存在着不少差异。对有关争议的探讨有助于我们进一步思考在我国会计服务市场开展内部控制鉴证服务的一系列问题,也为会计界内部控制理论及实务提供了新的角度。

关于内部控制鉴证服务性质的界定

独立审计准则制订部门对内部控制鉴证服务的潜在定性形成于《独立审计准则实务公告第2号——管理建议书》(于1997年1月1日起施行),在总则部分已经把“管理建议书”和专门接受委托的内部控制鉴证服务进行了区分,表现为“注册会计师接受委托,对内部控制专门进行审核,并提出管理建议,不适用本公告”。中国证监会对内部控制鉴证服务的性质界定也有一个变化过程,从最早的“管理建议书”变化到“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评审报告”。于是,独立审计准则制订部门对涉及内部控制的专门性鉴证业务的规范既有别于独立审计准则框架中的“管理建议书”,同时在制订《内部控制审核(征求意见稿)》时又和中国证监会最初提出的内部控制“管理建议书”的要求存在规则制订时间上的差异。因为《内部控制审核(征求意见稿)》的立项起草工作从2000年底开始,当时关注的是证监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新要求。由于在我国现有的独立审计准则框架下无法对“评价”进行明确的性质界定,同时考虑到证监会提出的内部控制评价涉及到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发表意见,而独立审计准则制订部门又早已存在对内控鉴证服务的潜在定性,因此我们认为,我国在规则制订初始便将内部控制鉴证服务界定为“审核”。

根据美国的会计服务框架,审核(examination)与审计的区别通常在于对象不同。例如,审核对象可以是未来的会计信息(即盈利预测审核)或内部控制结构。但审核在取证范围上同样是广泛的,保证程度为高水平,意见表述形式为积极式,在报告的分发使用方面也是没有限制的(Arens和Loebbecke,1997)。正是由于这种认识,使得对内部控制鉴证服务的定性从一开始就非常沉重,加之要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发表意见,因此我国在征求意见稿的形成以及征求意见过程中对注册会计师的审核责任尤为敏感。会计理论界和实务界纷纷指出:一方面,在公司治理结构远未具备一定基础的环境下,注册会计师从事该项业务风险过大,且成本极高,责任过重;另一方面,在我国内部控制规范尚未充分建立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执行此项业务缺乏必要的尺度和标准。相应地,征求意见稿对内部控制的保证程度、意见表述形式以及报告的分发使用方面也是争议不断。

在这种争议之下,我们查阅了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要求注册会计师提交的内部控制报告。以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订的证券公司审计与会计指南为依据,我们发现:其保证程度较低,并以消极保证的方式进行表述,同时对报告的分发和使用做出了严格的限制。以下是从一份向SEC提交的内部控制报告示例中的有关摘节:

“……我们对内部控制的考虑未必已披露出按照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所制定标准属于重大缺陷的所有内部控制事项。……在包括确保证券资产安全的控制措施在内的内部控制方面,我们没有发现按照上述界定所指的重大缺陷。”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董事会、管理当局、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指定的自律组织]以及其他遵照1934年美国证券交易法17a-5条(g)款对已登记证券经纪与交易商进行监管的监管机构使用。本报告并不希望、也不应被除了上述特定主体以外的其他任何方面使用。”

从上述示例中我们可以感受到,美国证券监管部门对注册会计师提交的内部控制报告并未施加很重的压力和责任。显然这与SEC对内部控制报告的需求目标有关。由此可见,关于内部控制鉴证服务的定性争议,关键在于我们有必要了解报告需求者和使用者的政策制订初衷。从最早的“管理建议书”形式要求考虑,或许监管者希望借助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形式发现公司存在的一系列问题。这也启发我们在对内部控制鉴证服务进行定性时,可以采取“审核”以外的、其他性质的业务报告类型,在合理保护会计服务行业发展的前提下提供能够满足报告使用者需求的有效供给。当然,这个问题一方面涉及到我国独立审计准则框架的重构,另一方面也有待于各有关方面的共同探讨和协调。

内部控制评价与会计报表审计中对内部控制的考虑之间的关系

在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往往需要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并运用控制测试评价控制风险,最终确定检查风险的大小和重要性水平的高低,实施相应的实质性测试。在此过程中,对内部控制作出评价的目的主要是合理确证会计报表不存在重大错报漏报。那么这种目的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涉及到的内控评价是否一致呢?从目前监管部门对内部控制的评价要求来看,并不仅仅局限在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目标上,往往还涉及到确保经营效果和效率以及遵循适当的法规等目标。因此《内部控制审核(征求意见稿)》将审核范围限定在“与会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上的做法,即使在形式上也与证券监管部门的需求之间存在较大分歧。

现在的问题是,如果我国证券监管部门将内部控制的评价要求限定在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目标上,那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涉及到的内控评价”与“会计报表审计中对内部控制的考虑”这两者能否实现目标上的统一?在《内部控制审核(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过程中,许多观点认为这两者的目标是不一致的,即内部控制评价中内部控制是“结果”,而在会计报表审计中对内部控制的考虑是“手段”。但是我们在了SEC要求注册会计师提交的内部控制报告之后发现:美国证券监管部门对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是统一的,因此其对内部控制报告的需求目的似乎与我国会计界及有关政策制订部门的理解存在一定差异。以下为一份向SEC提交的内部控制报告中有关段落的示例:

“在计划并实施对X公司(以下称”贵公司“)20X1年度(会计期末为12月31日)的合并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我们考虑了贵公司包括确保证券资产安全的控制措施在内的内部控制情况,目的是为了在对合并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时合理确定审计程序,而不是对内部控制提供可信性保证。”

根据这段表述,美国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注册会计师提供内部控制报告的目的显然在于强化注册会计师在执行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对内部控制的考虑,这两者的目标是一致并相互加强的。另一个明显的例证是,在SEC的内部控制报告示例中,有以下说明:

“如果注册会计师披露了存在重大缺陷的情况,报告应当对注册会计师所关注到的缺陷做出描述,并指明这些缺陷将不会针对会计报表做出的审计报告。”

上述报告示例中的措辞体现出SEC要求的、注册师将内部控制评价与其会计报表审计相联系的协调性。我们认为,SEC的这种政策取向有助于明确内部控制鉴证服务的性质和作用,即这种内控评价报告是为了注册会计师在对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时合理确定审计程序,而不是对内部控制提供可信性保证,因此对我国证券监管部门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首先,能够有效促使注册会计师在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进一步地(或实质性地)关注被审计单位的会计相关控制及其对会计报表的潜在,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其次,便于我国内部控制评价标准的协调与形成。第三,能够在注册会计师擅长的领域内发挥其作用。SEC的这种观点对于独立审计准则制订部门同样具有一定的启示。根据《独立审计准则实务公告第2号——管理建议书》,管理建议书是指注册会计师针对审计过程中注意到的、可能导致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产生重大错报或漏报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提出的书面建议。将该界定与SEC要求注册会计师提供的内部控制报告格式与进行比较,我们认为并不存在原则性的差异,因此提出可以考虑对《独立审计准则实务公告第2号——管理建议书》的有关内容做出适当修订。

关于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含义的界定

我国会计界对内部控制的性质、内容、结构体系等的讨论在近年来开展得尤为热烈,在探讨证监会提出的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上则争论得更加激烈。首先,何为内部控制的“完整性”?有没有一套适用于各种组织形式的会计主体的完整内控?这是征求意见稿讨论过程中存在的一个重大争议。事实上,不同组织形式的会计主体之所以需要内部控制,是为了实现该主体的特定控制目标,各主体的控制目标差异往往导致内部控制具体做法的差异,此外,内部控制还应建立在成本效益原则的基础上,因此并不存在完美无缺的内部控制(吴水澎、陈汉文、邵贤弟,2000a)。还有相当一部分观点提出,即使是同一个会计主体,对于不同的管理者,由于其管理风格和管理水平的不同,内部控制所发挥的作用也是存在差异的,相应地,评价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就显得缺乏必要了。

其次,内部控制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一般指内部控制设计上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对这一点的争议主要在于设计合理与执行有效的标准是什么。财政部已于2001年6月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而根据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建设的总体思路,这只是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开始(刘玉廷,2001),我国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体系尚待在未来若干年内逐步建立。同时我们还注意到,即使在证监会于2001年1月的《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中也没有对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做出明确的界定。除了内部控制评价标准上的不完备性,被评价单位采用的内部控制标准由谁制订,财政部、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同样是一个重大问题。

鉴于以上问题在阶段尚难以解决,我们认为,可考虑待我国基本建立起适应我国要求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体系后,由有关方面共同探讨、协调,以便确定公认、合理的内部控制评价标准。

关于内部控制评价的内容

内部控制的评价是否限于会计相关控制,还是扩展到内部控制的各个环节?根据证监会在《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中的提法,公司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环境控制、业务控制、资金管理控制、会计系统控制、信息系统控制、内部稽核控制等。显然,这些内容中已经包含了会计相关控制以外的其他控制,如环境控制中的治理结构控制、管理思想控制、员工素质控制等。而财政部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在定位上采用了“以单位内部会计控制为主,同时兼顾与会计相关的控制”的意见,并不包括组织结构控制和人员素质控制等内容。相应地,在内部控制评价内容上采用财政部的标准与采用证监会的标准存在一定的差异。会计界和实务界普遍认为,以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目前的执业水平而言,将内部控制评价范围限定在会计相关控制方面还是合理的,如果要对会计控制以外的其他控制做出评价,则有必要考虑自身的胜任能力和责任。因此,征求意见稿在总则部分强调了对“与会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进行审核。这一点显然与目前证监会的要求存在一定距离,也构成了一项主要争议。

关于内部控制评价的时点与时段之争

内部控制的评价应针对某一时点还是某一时间段(期间)?相当一部分观点认为,内部控制是持续运行的,不存在仅在某一时点上有效的内部控制,评价某一时点上的内控没有任何意义。也有一部分观点认为,在一般情况下,对内部控制的评价应当反映出在评价当日那个时点上的内部控制运行状况,但作出该时点内控是否执行有效的结论并不意味着仅仅考察该时点,而是需要考察一个合理期间内的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如果注册会计师在面对特定委托要求其对一定期间的内控做出评价时,也可以接受委托,但应当评估有关风险和成本因素。吴水澎等(2000b)认为,应“对企业内部控制进行整个年度的审计与报告”,理由是某一时点有效的内部控制不能保证年度财务报告的可靠性或企业在整个经营期间内守法经营。潘秀丽(2001)认为,“对内部控制评价的期间,应当与注册会计师所审计的、且准备公布的会计报告所覆盖的期间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为准。”Arens和Loebbecke(1997)指出,内部控制鉴证服务的时间范围应由管理当局和注册会计师共同商定,同时应考虑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在目前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中,我们没有发现对评价涉及的时间范围所做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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