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单数第三人称范文

单数第三人称精选(九篇)

第1篇:单数第三人称范文

2、词尾是ch、sh、s、x的原型动词,在词尾加es构成第三人称单数的形式;

3、词尾是o的原型动词,在词尾加es构成第三人称单数的形式;

4、词尾是以辅音字母加y结尾的,构成第三人称单数的形式将y改为i,再加es;

第2篇:单数第三人称范文

关键词:be动词;实义动词;助动词;单数第三人称;主谓一致

中图分类号:G63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25-0165-02

在初中英语语法教学中,初学者往往因为没有正确掌握动词的功能和用法而写不出结构完整、意思表达准确的英文句子,最终造成英语学习的失败。这是因为动词在英语中承担了句子的主要成分――谓语,所以我们常常把动词称为谓语动词。谓语动词相当于每个句子的骨架,只有一个句子有了骨架,那么再加上其他的辅助成份――名词、形容词、冠词、副词、介词等这些“血”和“肉”,最终才能完成有血有肉、生动活泼的英语句子,才能描述我们这个美好的世界,才能帮助我们进行深入的思想沟通和学术交流,才能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加和谐美好。那么怎样才能帮助学生更加快速、有效、熟练地掌握动词的功能和用法,使他们在英语学习中少走弯路呢?不妨尝试从以下几点着手。

一、动词的分类

初中英语教材中共出现了三种动词形式,他们分别是be动词、实义动词和助动词(也称情态动词)。be动词有三种形式,即am、is和are,它们属于判断动词,意思是“是”。实义动词在英语中非常多见,他们可以明确地表示一个动作或者一种思想意识,比如说“jump”和“come”,它们表示“跳跃”和“来”这两个具体的动作,而“want”、“like”则表示一种思想意识“想要”和“喜欢”。实义动词在初中英语课堂教学中是一个重点同时也是难点。助动词顾名思义就是对于其他动词起到辅助的作用,它们永远不是句子的主角,初中教材出现的助动词有do、does、can、may、must、should、would等。

二、be动词与实义动词可以独立承担句子的谓语

三种动词的能力各有不同,学习者在初学时必须首先分清它们的作用。Be动词与实义动词功能强大,可以独立充当句子的谓语成分,而助动词不能独立承担句子的谓语,只能对其他动词起到辅助作用。比如在下面两个句子“My sister is a teacher.”和“They are not our classmates.”中,“is”与“are”构成了句子的谓语。同样在“He plays soccer every day.”和“We go to school at the same time.”两个句子中“plays”与“go”同样起到了谓语的作用。但是助动词就不同了,我们不能说“I can English very well.”因为can是助动词,它没有能力做谓语,它只能辅助另外的动词,并且与其他动词一起构成句子的谓语,所以我们可以说“I can speak English very well.”或者“Don‘t be late for school again!”在这两个句子中,助动词can与实义动词speak、助动词Don’t与be动词一起完成了完美的合作任务,构成了两个句子的谓语成分。

三、be动词与实义动词不可同时使用在一个句子中

七年级上册教材1~4单元的内容是以“be”动词为主来展开教学的,经过将近一个月的学习,学生基本上掌握了be动词的用法,在心中形成了“先入为主”的概念,所以在后来的学习中往往习惯在原来句子的基础上再加上实义动词,把be动词与实义动词同时写在一个句子中,导致出现众多的语法错误。比如:They are like English very much.所以我们必须让学生明白,在英语语法中实义动词的功能非常强大,它和be动词一样,完全可以独立充当句子的谓语,所以这两类动词在一般现在时态的句子当中互不相容,不能同时在一个句子中使用。

四、要熟练掌握实义动词的用法必须把握以下几个要点

1.区分两种人称――单三与非单三。含有实义动词的句子基本分两种:单数第三人称作主语和非单数第三人称作主语,所以要了解句子的结构就必须分清这两种人称。首先,第一人称指的是自己或包括自己在内的群体,也就是I和we。第二人称指的是离自己较远的人,也就是you。第三人称是指离自己最远的人,也就是he、she、it和they。这四个第三人称代词中的they属于第三人称的复数形式,he、she和it才是真正的第三人称单数形式。但是在英语学习当中句子的主语往往不会直接以he、she和it的形式出现,所以学生必须学会识别。比如my sister、his book、Lucy’s father等词组做句子主语时分别可以用she、it和he替换,它们都属于单数第三人称,所以句子的主语如果能用he、she和it代替,那么主语就是单数第三人称;反之,如果句子的主语不能用he、she和it代替,那么主语就是非单数第三人称。

2.区别动词的两种形式――动词原形与动词的单三形式。在一般现在时态中,行为动词有两种形式:原形和动词的单数第三人称形式。动词变单数第三人称有以下方法一般情况在动词后面加s;以辅音字母加y结尾的动词,变字母y为i再加es;以元音字母加y结尾的动词,直接加s;以字母s、x、ch和sh结尾的动词后面加es。当然也有一些特殊变形,比如go―goes;do―does;have―has等。

3.保持一个原则――主谓一致的原则。一般现在时态的句子主语与谓语的形式必须保持一致,就是说如果句子的主语是单数第三人称,那么谓语动词必须要用单数第三人称动词形式;如果句子的主语不是单数第三人称,那么谓语动词必须要动词原形。许多学生往往没有分清主语的类型,导致主谓语形式不一致。在英语语法当中,主谓一致是一个重要的语法原则。在含有be动词的句子当中,也要遵循单数is复数are的主谓一致原则。也就是说如果句子的主语是单数,就用is;如果句子的主语是复数,就用are。

第3篇:单数第三人称范文

关键词:中国 泰国 人称代词 比较研究

一、引言

近几年中泰一直保持着有好的关系。两国在贸易经济、语言教学等方面密切沟通。在语言体系中,人称代词占据着相当重要的地位。汉语和泰语的人称代词的使用频率以及文化特征等都具有各自的特色。人称代词对泰国人来说是一个比较感兴趣的话题。泰文的人称代词比中文多,而且词汇功能是不一样的,在口语和书面语中使用方法各有异同。现代的泰语人称代词谦敬称谓比现代汉语丰富得多。泰国学生学中文的人称代词时会觉得不难学,但是当用起来而真正地掌握词的语法和语义功能的时候会有问题。本研究是为了更好地实现跨文化交际,使读者了解两个语言的语法、文化而在生活中能准确地使用它,并能了解语言点,使泰国学生对两国文化的理解更加深刻,对学习语言有帮助。

二、人称代词的定义

(一)汉语和泰语人称代词的定义

汉语的人称代词可以分为三类:第一人称、第二人称和第三人称。一般汉语人称代词可以当作名词、动词、形容词、副词等。汉语的人称代词比泰语的人称代词少,使用时比较简单,根据年龄或社会地位的称谓大部分不分开,每一个人使用同样的词。汉语人称代词大部分属于“指别性”人称代词。

泰语的人称代词也可以分成三类:第一人称、第二人称和第三人称。 在语法上也跟汉语差不多,但是泰语的语法比汉语丰富的多,谦敬称谓也比汉语多。泰语有谦称、敬称、昵称、鄙称和俗称等多称谓功能。选用的使用必须考虑对方的年龄、性别、社会高低、情况、熟悉程度、口语还是书面语等等,有着比较严格的原则。

(二)人称代词的分类

1.第一人称。第一人称代词是指称自己。“我”是第一人称,复数形式是“我们”。基本相同的是“咱”“咱们”。但是“我”一定是单数,“咱”却可单可复。汉语“我”的应用范围比较广,男或者女都可以用,年龄高或者小都使用这个词。但是泰语的“我”有很多种,有的词可以用于男的,有的词可以用于女的,有的是用于年纪小的,有的是用于朋友之间的关系等。第一人称代词可以分为两大种,单数和复数。中国官方承认的有56个民族,宗教主要是儒教、佛教、道教等。文化也是跟泰国差不多说话时要自谦而尊重别人,但是现代的汉语人称代词并不像泰语复杂。泰语是泰国的官方语言,它有声调跟汉语一样可以区分词汇。还有一些泰国人是华裔,所以有的是使用汉语说话的,尤其是潮州话。在泰语的人称代词中也出现几个潮州话的称谓。

2.第二人称。第二人称,又叫对称。“你”是汉语最基础的第二人称代词单数,复数是“你们”。“你”是说话的人称听话的人。但有时可以表示泛指,指任何人或任何事。 (KHUN)是泰语最基本的第二人称代词。男性和女性都可以使用。它是一个礼貌形式的人称代词,在一般正式场合中都可以用。但正常用于成人的,比如20岁一样使用,对小孩子会选择另外的词。

3.第三人称。“他”是汉语的第三人称,复数形式是“他们”。书面上,第三人称代词分为“他”“她”“它”,分别称代男性、女性和事物,跟泰文相似。泰文的第三人称代词也分为人和事物。但每一个汉语的第三人称只是文字上的区别,说话的时候都是tā。第三人称代词也可以分为两大种,单数和复数。

三、泰语人称代词的汉语借词

泰国跟中国一直有友好的关系,所以有不少了中国人在泰国,叫做“泰国华人”。因此,现在出现了不少泰语的汉语借词。除了汉语,泰语中的语言也有从其他国家借来的词,如高棉、巴利、拉丁、梵文、英文等。至于泰语的汉语借词,平常从潮州语和台湾的福建话,由于中国的潮州人和台湾人先从中国移民来到泰国之前。泰语的汉语借词的来源有一些词跟语言和文学、宗教、思想、传统等有关。至于泰语人称代词的汉语借词也有了自己的特点和文化。

四、汉泰人称代词的语法特征

(一)“性”的语法特征

“性”对语言特别的重要,每一个语言在“性”的语法上有了不同的特征,影响到每一个国家的程度也不一样。在汉泰语言也有了不少影响到人称代词,尤其是泰文。有许多泰文的人称代词分析了男性和女性。

(二)“数”的格式不同

汉泰两种语言都有“数”的格式不同,分为单数和复数形式。两种语言大致是单数形式而组成的复数形式,汉语跟泰语的复数形式的数目差不多,汉语的复数形式有;我们、咱们、你们、他们等几种人称代词。

五、汉泰文化对人称代词的影响

语言与文化的关系非常亲密。语言是文化,文化也是语言。在语言体系中,人称代词占据这相当重要的地位。在日常生活中,人们要通过使用人称代词来称呼自己或者别人。在汉泰语言中都占了重要的语言因素之一。

人称代词今天对人们越来越有意思,在人们的生活中占着重要的地位。这次研究本文通过把两种语言的观点分析为人称代词的意义、来源、语法、文化等观点。本文对学生常遇到的困难来解释,教师必须对有关内容总结主要的内容讲解以便学生掌握,从而能够让学习者了解人称代词的本性,对语言文化有所了解,最终达到使用汉泰语言进行交流的目的,内容有所帮助。

参考文献:

[1]邢福义.汉语语法三百问.商务印书馆出版社,2009.

[2]丁声树.现代汉语语法讲话.商务印书馆出版社,2009.

[3]高名凯.汉语语法论.商务印书馆出版社,2011.

[4]李世之.现代汉语语法.泰国留中大学出版社,2012.

作者简介:

第4篇:单数第三人称范文

关键词:汉语方言 代词 人称 指示

截至目前,汉语方言代词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除期刊论文大幅度增长外,专题论文集、专著也不断问世。例如:李如龙、张双庆主编的《代词》(1999),伍云姬主编的《湖南方言的代词》(2000),张惠英的《汉语方言代词研究》(2001),卢小群的《湖南土话代词研究》(2004),汪化云的《汉语方言代词论略》(2008)等。内容上,从描写性研究逐渐深入到某一具体的方言现象,如人称代词单复数形式的探讨、指示代词的类型划分、方言代词比较研究、词源和语法化问题等。

疑问代词的研究大多集中在讨论其类型及用法,汪化云将其概括为询问人,询问数目,询问事物,询问“性质、状况、方式、原因”,询问“地点、时间”等五大类。限于篇幅,本文从人称代词、指示代词出发,以人称的复数表现形式和指示的类型划分为重点综述对象,略述汉语方言代词的研究成果。

一、人称代词

现代汉语各方言的人称代词,尤其是三身代词单复数形式的关系颇受研究者重视。万波(1996)、崔淑慧(1998)、项梦冰(1992)、郭校珍(1997)、沈同(1983)、施其生(1993)、乔全生(2003)等对某一地区的方言进行了全面分析:从人称代词的形式、意义、语法、功能、语用等角度出发,基本绘出了各方言点人称代词的全貌。

(一)人称代词复数表现的类型

李蓝(2008)对443个汉语方言的人称代词复数表示法进行了归纳和整理,指出现代汉语方言中使用的人称代词复数表示法有同用型、换用型、换标型和复用型四大类。

湖南汨罗方言是“同用型”,因为它由单数人称代词“我、尔、他/凇焙蠹哟饰病百怠保构成“我俚、尔俚、他俚/谫怠钡母词形式。这种采用增标且用“俚”作为相同的复数标记的方式即为“同用型”。武安方言人称代词单数“我、你、他”的复数形式为“我、你、他都”,第三人称用增标法,第一、二人称用同字法,即不同的人称使用了不同的复数表示法,因此为“换用型”。粤方言曾一度被认为其复数标志为词尾“O”,属于“同用型”,但是,甘于恩发现除“O”外,还有“”“伲”“类”“笠”“待”“呢”等词尾,并且不全都是“同用型”。如阳山地区的粤方言,由“我/你/凇北涑伞拔掖/你呢/谀亍保第一人称和第二、三人称使用了不同的复数标记,因此属于“换标型”。再如连山地区的粤方言,虽用“笠”作同一复数标记,却由“我/你/凇北涑伞百笠/你笠/隗摇保第一人称使用了换字法和增标法,即同一人称用了两种复数表示方式,因此为“复用型”。银川方言与阳山地区的粤方言相似,它的单数形式“我、你、他、别(家)”,有两套相对应的复数形式,分别为“n们、你们、他们、别们”和“n们都、你们都、他们都、别们都”,虽然他们都使用同样的复数标记,但鉴于第一人称“我”换成“n”,因此被认为是“复用型”。

方言人称代词复数的表现形式除李蓝的四类型说外,其他学者还有不同的看法。史秀菊(2010)认为可以把复数表现形式概括为单纯型、并用型、叠加型、叠用型和叠置型五种,她根据山西方言(晋语和中原官话)单复数之间转换时运用的附加、和音、变调、异根四种方法进行概括。汪化云(2011)认为在东南方言中,还存在着因省略而构成的复数标记,多音节复数标记的省略是构成单音节复数标记的重要手段,如“几、侬、人”。

(二)人称代词单数的相关问题

陈昌仪(1995)通过调查江西铅山方言的人称代词单数“格”的情况,指出该方言人称代词的单数都有主格和宾格的区分。围绕这一方言现象,肖萍、陈昌仪(2004)进一步提出存在的问题:这是否属于铅山方言孤立的现象?“格”的变化是否仅限于主宾语这一范围?如何解释这一语法现象?为解决这三个问题,他们对全省全部县市的汉语方言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发现江西境内方言的人称代词单数的“格”的分布呈现主宾格严格区分和不严格区分两种类型,并且对这一语法现象进行了解释,认为“格”的区别来自上古中原汉语,词性则受吴方言词缀的影响和启发。

“侬”在都昌方言人称代词中除了表示复数外,在单数人称后加“侬”,仍表示单数意义。从全县境内看,西部及部分的中部地区单复数均可加“侬”尾;中部的蔡岭、北炎,东部的大港、盐田加“侬”表单数,加“俚”表复数;东部人称代词单数加“侬”,只有加“侬都”表复数。总之,全县人称代词单数有加“侬”尾和不加“侬”尾两种形式,而复数形式具有地域差异。

二、指示代词

现代汉语方言指示代词类型多样,情况复杂,持二分说和三分说的观点占绝大多数,也有部分支持一分说或多分说的观点,可见类型划分问题是最受争议的。此外,指示代词的来源问题也颇受关注。

(一)指示代词的几分说

汉语方言指示代词近指、中指、远指“三分”现象,自日本学者小川h树在《苏州方言的指示代词》一文中论述后,引起了热烈的讨论。吕叔湘(1990)、刘丹青(1995)、邢向东(2005)、张维佳(2005)等学者对此进行了深入地探讨。其后,汪化云认为大多数所谓“三分”现象可以归纳为三种类型:其一,第三指(可能不属于当地方言固有的近指、远指代词系统的“第三个指代词”的简称)为长音重读等形式的三分现象;其二,第三指为定指词的三分现象;其三,第三指可能是共同语远指代词叠置的三分现象。这三种类型的三分实质都是二分的。而陈认为,若根据这三个判断标准,河南省新县指示代词的三分是真正的三分,因为:首先,新县方言的第三指不是远指代词的特殊变形形式;其次,新县方言的远指代词“来”并没有被共同语的远指代词取代;最后,新县方言中不存在定指代词,所以,它不属于汪化云提出的这三种类型,是真正的三分。

也有不少学者认为,三分现象实质上还是二分的,即近指和远指。张振兴对“指示代词二分”这一观点持肯定态度,他指出汉语方言的指示代词是二分的,并针对各个学者提出的三分说进行了讨论,说明了其不应为三分的理由。如苏州方言指示代词形式上虽有三套,内容上却不是远、中、近三分,而是远、近二分的。也有学者认为存在二分与三分并存的现象,如晋萍和安部清哉考察了四川方言指示代词的现场指示用法,并通过与日语进行比较,得出四川方言指示代词系统是二分法与三分法并存的结论。此外,还有学者认为存在一分(刘丹青,1995)和多分(史秀菊,2010)的现象。

(二)指示代词的来源问题

汪化云考察了两类比较特殊的方言远指代词,分别是n/?声母的音节和v或零声母w开头的音节。记录这两类远指代词的汉字多且不统一,他从意义和读音两方面进行论证,认为这两类远指代词的本字是“乜”和“兀”。对于“兀”的性质或来源,不同的学者产生了争议。吕叔湘、杨天戈等认为“兀”和“阿”相等,“兀底”“阿底”和“阿堵”相同,而邢向东认为不能将“兀”看作词头或前缀。邢向东对陕北晋语黄河沿岸方言的远指代词“兀”做了一番研究,并根据文献资料中“兀”和“阿”的混用现象,推断出“兀底”“阿底”是同一个词在不同方言中的语音差异及其在同一方言中所形成的同源异流叠置的反映,即“兀”和“阿”很可能是同源的成分,“兀”来源于“阿堵”的“阿”。汪化云也认为“兀”不是词缀,“兀”字不是“阿”字,不是代词前缀,“兀的”是复合远指代词。张维佳也对山西晋语中指示代词的来源做了考察,但他针对的是整个指示代词的三分系统。从结构和地理分布出发,发现山西晋语指示代词主要由“这/那”二分系统构成,而在毗邻中原官话的地带则存在着“这/兀”二分系统。因此,推断晋语中的三分系统是这两种二分系统叠加的结果,显示了地理竞争对语言的影响。

汉语方言代词研究蒸蒸日上,人称、指示、疑问代词等方面都取得了不错的成果,某些问题虽受争议,但取得了初步的共识。方言代词的研究仍存在一些不足,需要在整合以往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拓展和深化研究领域,进行调查和补充。

参考文献:

[1]汪化云.汉语方言代词论略[M].成都:巴蜀书社,2008.

[2]万波.安义方言的人称代词[J].方言,1996,(2).

[3]崔淑慧.代县方言的人称代词[J].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

版),1998,(2).

[4]项梦冰.连城(新泉)方言的人称代词[J].方言,1992,(3).

[5]郭校珍.娄烦方言的人称代词[J].语文研究,1997,(2).

[6]沈同.祁门方言的人称代词[J].方言,1983,(4).

[7]施其生.汕头方言的人称代词[J].方言,1993,(3).

[8]乔全生,王晓燕.中阳方言的人称代词[J].山西大学学报(哲学

社会科学版),2003,(1).

[9]李蓝.汉语人称代词的复数表示法[J].方言,2008,(3).

[10]陈山青.湖南汨罗方言复数人称代词词尾“俚”的语源[J].湖

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

[11]甘于恩.广东粤方言人称代词的单复数形式[J].中国语文,

1997,(5).

[12]李树俨.银川方言人称代词复数的两种形式及词缀“都”[J].

语文研究,2001,(1).

[13]郭莎莎.武安方言人称代词[J].语文学刊,2012,(3).

[14]史秀菊.山西方言人称代词复数的表现形式[J].方言,2010,

(4).

[15]汪化云.省略构成的人称代词复数标记[J].方言,2011,(1).

[16]陈昌仪.江西铅山方言人称代词单数的“格”[J].中国语文,

1995,(1).

[17]肖萍,陈昌仪.江西境内赣方言人称代词单数的“格”之考察

[J].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4,(6).

[18]卢继芳.都昌方言人称代词“侬”尾及其历史来源[J].语文建

设,2012,(11).

[19]吕叔湘.指示代词的二分法和三分法――纪念陈望道先生百年

诞辰[J].中国语文,1990,(6).

[20]刘丹青.吴江方言的指示范畴:二分、三分与一分[A].全国汉

语方言学会第8届年会论文集[C].武汉,1995.

[21]邢向东.陕北晋语沿河方言的指示代词及其来源[J].陕西师范

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2).

[22]张维佳.山西晋语指代词三分系统的来源[J].中国语文,

2005,(5).

[23]陈.新县方言的指示代词[J].南开语言学刊,2005,(2).

[24]张振兴.汉语方言指示代词二分与三分[A].汉语方言语法研究

――第二届国际汉语方言语法学术研讨会论文集[C].武汉,2004.

[25]晋萍,安部清哉.四川方言指示代词三分现象初探――兼与

日语指示代词比较[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

[26]史秀菊.晋语盂县方言指示代词四分现象的考察[J].语言科学,

第5篇:单数第三人称范文

关键词:都昌方言 人称代词 历史来源

赣北鄱阳湖畔是江西赣文化最早的发源地,南北沟通的地理位置决定其必然受到不同历史时期东西南北多种外来文化的冲击,再经历史沉积上形成当前赣北文化多源一体化的发展态势,本文将联系赣语昌都片都昌方言及其他汉语方言情况,探讨都昌方言人称代词“侬”尾的历史来源,以从中窥见赣北鄱阳湖文化的多源性。

一、都昌方言人称代词加“侬“尾情况

都昌方言内部南北差异小,东西差异大,中西部方言是都昌方音的主体。我们结合当地人语感,根据田野调查材料,将都昌方言分东部、中部、西部三大片。根据1993版的《都昌县志》,全县分为30个乡[1],各片包括的乡镇分布是:东部片包括大港、鸣山、盐田、狮山、鸣山、中馆、南峰、芗溪、万户;中部片包括北炎、蔡岭、杭桥、化民、土塘、阳峰、三汊港、和合、大沙、西源、周溪;西部片包括春桥、苏山、徐埠、左里、多宝、北山、七角、汪墩、大树、都昌镇。全县境内人称代词加“侬”尾情况如下:

1.西部片及中部的杭桥、化民、土塘、鸣山、和合、大沙、三汊港、阳峰、西源、周溪方言中人称代词单复数均可加“侬”尾。第一人称单数我/我侬复数包括式俺/俺侬一傍人复数排除式我/我侬一傍人第二人称单数你/你侬复数你/你侬一傍人第三人称单数渠/渠侬复数渠/渠侬一傍人2.中部的蔡岭、北炎,东部的大港、盐田方言中人称代词单数均可加“侬”尾,复数形式则加“俚”尾

第一人称单数我/我侬复数我俚第二人称单数你/你侬复数你俚第三人称单数渠/渠侬复数渠俚3.东部南峰、芗溪、万户(当地人简称南芗万)方言中人称代词单数均可加“侬”尾,复数形式中加“侬都”。第一人称单数我/我侬复数我侬都第二人称单数你/你侬复数你侬都第三人称单数渠/渠侬复数渠侬都从地理分布上看,都昌人称代词加“侬”尾情况不一致的。全县人称代词单数形式均有两套:可加“侬”尾和不加“侬”尾;而复数形式有差异,东部和中部大部分地区复数也可以加“侬”尾,中部接邻湖口的的蔡岭、北炎,东部接邻彭泽的大港、盐田复数不可加“侬”尾;东部偏南的南芗万复数加“侬都”。另外处于都昌东部中端的中馆镇方言中人称代词的复数形式存在“我侬一傍人/我俚/我俚一傍人/我侬都”多种混杂表达。全县“侬”尾均读轻声。从实际语用看,偏僻乡村“侬”尾保存更完整, 50以上的人及文化程度不高的人的口语中更易带“侬”尾,年青人用人称代词时往往不说“侬”尾。

二、都昌方言“侬“尾人称代词语法功能

都昌方言“侬”尾人称代词在句中所处的位置没有主语、宾语及定语的分工。(标*说明此句不成立。括号内的句子为相应的普通话;字下划波浪线表示同音字。)

1.“侬”尾人称代词可出现在主语、宾语位置。

我侬明朝去。(我明天去。)

么人?――我侬。(谁?-我。)

你只叔寻渠侬哟。(你的叔叔找他。)

2.“侬”尾人称代词可以出现在定语的位置。

我侬只姑婆来。(我的姑婆来了)

里是我侬只姑婆。(这是我的姑婆)

但在对话答句中, “侬”尾却可以出现在省略中心词的定语结构中:

里是么人个?(这是谁的?)――我侬个。(我的)

――你侬个。(你的)

――渠侬个。(他的)

当用作一些指人和处所名词的定语时,侬尾后面加量词(只、把、根等),以省略“侬”为常。

我(侬)只姑婆来了。(我的姑婆来了)

里是你(侬)只狗。(这是你的狗)

3.一句话中若多处出现人称代词,一般只允许出现一个“侬”尾。

从本地人语感来看,人称代词加“侬”尾语气会更舒缓些,在句中,侬尾处可停顿、拖音。尽管“侬”尾人称代词可出现在主宾语位置上,但是若一句话中有多处人称代词时,一般只出现一个“侬”尾。如“昨天我去找你,你不在家里。”可以这样说:

昨日我侬去寻你,你不在屋里。

昨日我去寻你侬,你不在屋里。

昨日我去寻你,你侬不在屋里。

昨日我侬去寻你侬,你侬不在屋里。

据刘纶鑫《客赣方言比较研究》和陈昌仪《江西方言志》所载,客赣方言中许多地方的人称代词在方言中有“格”的区分。如铅山县最为典型,主语用阿、尔、渠,宾语用阿仂、尔仂、渠仂[2]。从都昌人称代词的使用上看,单数虽可用两套,但已经没有语法上“格”的区分。

三、人称代词“侬”尾在其他汉语方言中的使用情况。

据钱乃荣《当代吴语研究》指出吴语中人称代词单数形式有两类,第一人称第二类为双音节,如黎里、嘉兴、宁波,在过去的文学作品中常写作“我侬”,如清代的宝山、金山、青浦等地的县志中都记为“我侬”。明代冯梦龙《山歌》中也记为“我侬”。第二人称第二类也是双音节,上海地区明清县志写为“你侬”,现在很多地方(如上海、罗店、周浦、余姚等地)“你侬”两音节省略称为“侬”[3]。江西广丰、玉山是吴语的自然延伸,胡松柏《赣东北方言调查研究》记广丰话、玉山话人称代词单数形式记为阿农、尔(你)农、渠农,这也应是吴语人称代词的特点表现[4]。

据黄伯荣《汉语方言语法类编》中记载,湖南汝城方言中人称代词有加“侬”尾的情况,同都昌与吴语点不同,汝城方言中我侬、你侬、之侬分别对应普通话中的“我们”“你们”“他们”。汝城方言中侬尾人称代词可以用作事物的名词的定语,当用作一些指人和处所的名词的定语时,后面的“个”也可以省略,如你侬(个)单位。(你们的单位)[5]

又据彭泽1992年版的《彭泽县志》的方言卷分类词表[6],人称代词单数形式记作“我侬、你侬、其侬”,彭泽县同都昌东北部接壤,故人称代词“侬”尾同都昌方言“侬”尾地理上连成一片,具有相关性。不同地域汉语方言都有人称代词加“侬”尾现象说明现代汉语方言在历史上有着共同的源头,在不同地域有多样性的发展

四、都昌人称代词“侬”的历史来源

“侬”是吴语人称代词的一大特征。隋代陆法言《切韵》(五代刊本)中记:“侬,奴冬反,吴人云我” [7]。钱乃荣《当代吴语研究》也指出上文所指吴语单数人称代词第二类“我侬、你侬”之类是比较古老形式,具有古老吴语的特色[3]。敏、潘悟云《论吴语的人称代词》都用大量史料论证吴语三身代词经历了“我侬、你侬、渠侬”才发展到今天的状况[8]。

我们认为包括都昌方言在内的赣北人称代词“侬”尾应是同吴语人称代词“侬”有着同源关系。明代冯梦龙《古今谭概》杂志部第三十中提到的“嘉定近海处,乡人自称曰‘吾侬’、‘我侬’,称他人曰‘渠侬’、‘你侬’,问人‘谁侬’。夜闻有叩门者,主人问曰‘谁侬?’外客曰:‘我侬。’主人不知何人,开门方认,乃曰:‘却是你侬。’后人因名其处为‘三侬之地’” [9],这段话是早期吴语的生动再现,可就都昌人来看,这段话几乎讲的就是都昌话。都昌同治十一年县志在《封域志*风俗》一节也提到都昌话“语不无吴楚舌之余音”,从当前语言使用事实来看, “侬”尾人称代词应是更早的历史层次,同吴语有着历史上联系。

都昌方言中人称代词“侬”尾同吴语的“吻合”不是巧合。春秋战国时期,江西鄱阳湖平原有番、艾两邑,据史料及史家考证,番就是今天的鄱阳县,艾在今修水县境,当时都昌境地处于番邑内。《史记?楚世家》云“(楚昭王)十二年(前504年),吴复伐楚,取番。楚恐,去郢,北徙都” [10], 《左传》鲁哀公二十年(前475年)记:“吴公子庆忌聚谏吴子,曰:‘不改必亡’,弗听。出居于艾。[11]”根据这两条语料,我们可以确知吴国西疆包括今天赣北平原的西部,楚国东界至少到达了今天鄱阳一带,由于春秋战国楚吴越政权的兴衰交替,赣北鄱阳湖平原自古被称作“吴头楚尾”。我们可以推测,当时的赣北文化与古吴楚文化相近。据此,赣北当时的方言也应同古吴楚方言相近。比如浊音现象,古全浊声母仍念浊音主要集中分布在今湘语区、吴语区。近年来调查发现鄱阳湖畔湖口、星子、都昌、修水、武宁、瑞昌西南的田义镇(与武宁相邻)也有浊音现象。所以都昌方言中人称代词“侬”尾现象同古吴楚文化也不无连系。

综上所述,方言是文化的载体,“它是民俗文化赖以留存、传承的媒介,同时它也是民俗文化的表现形式和内容”[12]。都昌方言人称代词“侬”尾、吴语“侬”尾人称代词有着历史同源性,这种渊源同这些地域曾经共处的行政地理和相同的文化背景有关,而都昌方言人称代词“侬”尾又有着不同他处的特点,这些语言个性化特点正是反映赣文化在融合土著文化和外来文化基础上的创新发展。

参考文献

[1]都昌县志[M] 北京:新华出版社,1993:10

[2]陈昌仪 江西方言志[M] . 北京:方志出版社,2005:14

[3]钱乃荣 当代吴语研究[M] . 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2:716

[4]胡松柏 赣东北方言调查研究[M] .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9:415

[5]黄伯荣 汉语方言语法类编[M] .青岛:青岛出版社,1996:459

[6]彭泽县志[M] 北京:新华出版社,1992:536

[7]游汝杰 汉语方言学教程[M]. 上海: 上海教育出版社,2004:190

[8]敏 潘悟云 论吴语的人称代词[J].中国东南部方言比较研究丛书(第四辑)(李如龙、张双庆主编),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1999:716

[9]冯梦龙编著 古今谭概[M].北京:中华书局,2007:491

[10]司马迁(汉) 史记[M]. 北京: 中华书局,1982:1716

第6篇:单数第三人称范文

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机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保障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合法权益,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行政机构、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配置,编制、领导职数和编制结构核定以及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规定所称行政机构,是指全省各级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工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等。

本规定所称事业单位,是指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全省各级使用行政、事业编制的国家机关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第三条行政机构、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应当按照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适应全面履行职责的需要,遵循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科学配置职责,合理设置机构,优化编制结构,提高行政效能和公益服务水平。

第四条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本级行政机构、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机关。

第五条行政机构、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体制。

第六条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履行管理职责,并对下级机构编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下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每年向上一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告工作。

第七条依照国家和省规定的程序设置的机构,核定的编制、领导职数和编制结构,是录用、聘用、调配人员,配备领导和核拨经费等的依据。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机构编制、人员工资与财政预算相互制约的机制,在设置机构、核定编制时,应当充分考虑财政的供养能力。机构实有人员不得突破核定的编制。禁止擅自设置机构和增加编制。对擅自设置的机构和增加的编制以及超编人员,不得核拨财政资金或者挪用其他资金安排其经费。

全省财政供养人员占总人口的比例、财政供养编制占总人口的比例原则上不得高于全国地方平均比例;各市、县财政供养人员占总人口的比例,财政供养编制占总人口的比例原则上不得高于全省市、县平均比例。已经高于的,应当采取内部调整、只减不增或者先减后增等措施逐步控制在规定比例内。

第八条上级行政机构、事业单位不得干预下级行政机构、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不得要求下级行政机构、事业单位设立与其业务对口的机构。各业务部门制定的行业编制标准,不得作为审批机构编制的依据。

除专项机构编制规章、规范性文件外,地方其它规章、规范性文件不得规定机构编制具体事项。机构编制具体事项,应当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专项办理。

第二章行政机构设置和职责管理

第九条行政机构应当以职责的科学配置为基础,综合设置,做到职责明确、机构精简、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建立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并在国家和省规定的限额内进行。

行政机构应当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适时调整。但是,在一届政府任期内,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应当保持相对稳定。

第十条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上一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还应当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十一条行政机构的职责配置应当遵循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原则,在机构设立时一并确定,并根据政府职责的转变,适时调整。

行政机构的职责配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凡国务院已经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行政机构均应当相应取消和调整。

行政机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设定,应当符合其职责配置。

第十二条行政机构职责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则上由一个机构承担;必须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承担的职责,应当划清职责分工,明确主要管理部门和协助管理部门。

行政机构之间对职责划分有异议的,应当主动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报本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协商不一致的,应当提请本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协调意见,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工作部门。省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设立办公厅、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等,一般不设立部门管理机构;市级人民政府设立办公厅、工作部门等,一般不设立部门管理机构;县级人民政府设立办公室、工作部门,不设立部门管理机构。

乡(镇)人民政府可以设立综合性办事机构,或者根据工作实际只设立若干岗位。

街道办事处是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可以设立综合性办事机构,或者根据工作实际只设立若干岗位。

第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设立议事协调机构应当严格控制,不单独设立办事机构,具体工作由有关行政机构承担。可以交由现有机构承担职责的或者由现有机构进行协调可以解决问题的,不另设立议事协调机构。

为办理一定时期内某项特定工作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应当明确规定其撤销的条件和期限。

第十五条行政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则,设立必要的内设机构。设立内设机构应当在职责分解的基础上进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机构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该行政机构报本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

第十六条行政机构一般应当按照下列层级设置:

(一)省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实行两级建制,即委员会、厅、局、办公室与处、室。少数业务繁重、人员编制较多的经批准可以在处、室以下设立科;

(二)市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实行两级建制,即委员会、局、办公室与科、室;

(三)县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实行一级建制,即委员会、局、办公室。

第十七条行政机构的名称、规格应当规范、明确,并符合其机构的类型、职责和层级,一般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省级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称委员会、厅,直属特设机构称委员会,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称局;市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称委员会、局,部门管理机构称局;县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称局。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等机构中,少数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称办公室;

(二)省级

人民政府办公厅、组成部门为正厅级,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等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为正厅级或者副厅级。其内设机构称处、室,均为正处级。个别部门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可以设立处级局,确有必要时,局以下可以设立科;

(三)市级人民政府办公厅、工作部门、部门管理机构等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为正处级或者副处级。其内设机构称科、室,均为正科级;

(四)县级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为正科级或者副科级;

(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置的综合性办事机构称办公室。

第十八条行政机构及其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应当制定方案。

设立行政机构的方案,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设立机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机构的类型、名称、规格和职责;

(三)与业务相近的其他机构职责的划分;

(四)内设机构的数量、名称、规格和职责;

(五)编制、领导职数和编制结构。

撤销或者合并行政机构的方案,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撤销或者合并机构的依据或者理由;

(二)撤销或者合并机构后职责的消失、转移情况;

(三)撤销或者合并机构后编制的调整和人员分流情况。

设立、撤销或者合并行政机构内设机构的方案,参照本条规定制定。

第三章事业单位设置和职责管理

第十九条事业单位设置,应当以搞好公益服务为目标,做到基础优先、门类齐全、区域均衡、体现公平,建立公益目标明确、投入机制合理、监督制度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微观运行高效的事业管理体制。

第二十条省属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的设立,由其举办主体提出方案,经省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批;在编制总额内的合并、分设或者变更名称,由省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

市、县属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本级机构编制委员会提出方案,报上一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其中,县属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还应当报省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

市属正、副处级,县属正、副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本级机构编制委员会提出方案,报上一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

其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其举办主体提出方案,报本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

第二十一条事业单位的职责配置应当遵循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的原则,并在机构设立时一并确定。

第二十二条非经法律、法规授权和国家规定,事业单位不得承担行政职责;非公益服务性职责的机构不得批准为事业单位。

第二十三条事业单位的经费来源,应当根据其职责配置的不同情况,确定为财政拨款、财政补助或者自收自支。

第二十四条设立事业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二)有规范的机构名称;

(三)有明确的举办主体;

(四)有明确的职责;

(五)有合法、稳定的经费来源;

(六)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需的设备设施;

(七)业务范围涉及国家实行资质认可管理或者执业许可管理的业务事项,应当具备相关业务归口主管部门的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证明文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五条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则,设立必要的内设机构。设立内设机构应当在职责分解的基础上进行。县属以上事业单位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其举办主体报本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

第二十六条事业单位的名称应当规范、准确,能够反映其机构的性质特征、举办主体、所在区域、主要职责、组织形式等内容,并与党政机关、企业、社会团体、市场中介组织的名称相区别。

事业单位的名称一般由三个部分组成:机构的地域位置或者举办主体;主要职责或者工作性质;机构组织形式的中心词。“中心词”一般称为院、所、校、社、馆、台、站、团、队、园、中心等。

省属及省以下事业单位的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国家”、“中华”等字样。

第二十七条事业单位的规格一般应当比其举办主体的规格低一格:举办主体为正、副厅级,正、副处级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当分别确定为正、副处级,正、副科级。但是,规模较小、任务较少的,可以再降低半格确定。事业单位内设机构的规格应当比事业单位低一格:事业单位为正、副厅级,正、副处级的,其内设机构应当分别确定为正、副处级,正、副科级。

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的规格,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规格比照本级行政机构的规格确定。

第二十八条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予以撤销:

(一)一年以上未履行职责的;

(二)承担的职责已经消失的;

(三)机构性质改变的;

(四)举办主体决定撤销的;

(五)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销的。

第二十九条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应当制定方案。

设立事业单位的方案,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本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条件;

(二)设立机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三)机构的规格;

(四)内设机构的数量、名称、规格和职责;

(五)编制、领导职数和编制结构。

撤销或者合并事业单位的方案,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撤销或者合并机构的依据或者理由;

(二)撤销或者合并机构后其职责的消失、转移情况;

(三)撤销或者合并机构后编制的调整和人员分流情况;

(四)撤销或者合并机构后其资产的处置和债权债务的清算情况。

设立、撤销或者合并事业单位内设机构的方案,参照本条规定制定。

第四章编制和领导职数管理

第三十条行政机构、事业单位的编制,应当根据其职责配置、编制标准等条件,遵循精简的原则核定。

第三十一条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按照编制的不同类别和使用范围审批编制。行政机构使用行政编制,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不得混用、挤占、挪用或者自行设定其他类别的编制。

第三十二条行政机构、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的编制,应当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

各级行政机构的行政编制总额,由省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在国务院批准的行政编制总额内提出分配方案,报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批;各级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事业编制的年度总额,由省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批。

省属事业单位核定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事业编制,由其举办主体提出方案,经省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批。

市、县属事业单位核定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事业编制,由本级机构编制委员会提出方案,经上一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批,省、市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可以授权本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适量编制。其中,县属事业单位核定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事业编制,还应当报省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

事业单位核定自收自支事业编制,由其举办主体提出方案,报本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

行政机构、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核定编制时,不得突破国家和省批准的编制总额。

第三十三条根据工作需要,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在全省行政编制总额内对特定的行政机构的行政编制实行专项管理。

专项管理的行政编制,应当用于公安、司法行政(含监狱管理)和国家安全等机关。

第三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调整职责的需要,可以在行政编制总额内调整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编制。但是,在同一个行政区域不同层级之间调配使用行政编制的,由省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中央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

第三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不单独核定编制,所需要的编制由承担具体工作的行政机构解决。

第三十六条行政机构、事业单位的编制、领导职数和编制结构在机构设立时一并核定,并根据职责的变化,适时调整。

第三十七条行政机构、事业单位的编制标准,可以由省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提出,报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确定。

第三十八条行政机构及其内设机构的领导职数,一般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核定:

(一)省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正、副职领导职数为二至四名。其内设机构的正、副职领导职数:编制三名以下为一名;四至七名为一至二名;八名以上为二至三名;二十名以上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增加副职领导职数一名;

(二)市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正、副职领导职数为二至四名。其内设机构的正、副职领导职数:编制三名以下为一名;四至七名为一至二名;八名以上为二至三名;

(三)县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正、副职领导职数为二至三名;

(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综合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增加副职领导职数一至二名;专业性强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置一至二名行政技术领导职务(如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统计师等)。

第三十九条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的领导职数,一般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核定:

(一)事业单位的正、副职领导职数:编制五名以下为一名;六至十五名为一至二名;十六至五十名为二至三名;五十一至一百名为三至四名;一百零一至五百名为四至五名;五百名以上为五至六名。其内设机构的领导职数,参照本级行政机构内设机构的领导职数标准核定;

(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的正、副职领导职数,参照本级行政机构及其内设机构的领导职数标准核定;

(三)国家和省有关编制标准中有领导职数标准的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的领导职数,按照标准核定。

第四十条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在核定编制时,行政机构的编制结构一般应当按照综合管理人员编制、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和行政执法人员编制分类;事业单位的编制结构一般应当按照行政管理人员编制、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生产工人编制和后勤工作人员编制分类。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对机构编制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会同监察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对机构编制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关组织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四十二条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应当遵循实事求是、依法办事、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监督检查与加强管理相结合,预防、教育与惩处相结合。

第四十三条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发现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第四十四条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实行行政机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并配套实行控编审核制度。机构编制管理证是反映行政机构、事业单位的机构性质、名称、规格、职责、编制、领导职数、编制结构、经费来源、内设机构和实有人员、实有领导等内容的凭证。

行政机构、事业单位设立或者机构编制管理证内容变更,应当按照规定期限到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办理机构编制管理证或者变更手续,并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年度审核。

行政机构、事业单位人员增加时,应当到机构编制管理机关进行控编审核,领取控编通知单。

第四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实行机构编制年度考核制度。各级机构编制管理的执行情况,应当列入本级人民政府年度考核内容。

第四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实行行政领导机构编制离任审计制度。各级机构编制管理的执行情况,应当作为本级行政领导离任审计内容。

第四十七条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对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机构编制及其执行情况,应当通过有效形式向本单位工作人员或者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第四十八条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如实向上一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交机构编制年度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伪造。

第四十九条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定期评估机构编制管理的执行情况,并将评估结果作为调整机构编制的参考依据。

第五十条行政机构受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依法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答复。不批准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审批条件和期限应当向申请人公开。

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设定和实施,参照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一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均有权向机构编制管理机关、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举报。受理机关对举报者的情况应当予以保密。

“12310”电话,是机构编制管理机关统一设置的举报电话,专门受理反映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行为的举报。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明确规定受理程序和纪律。

各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设立、撤销、合并行政机构、事业单位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的;

(二)擅自改变行政机构、事业单位职责的;

(三)擅自增加编制或者改变编制使用范围的;

(四)超出编制限额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为超编人员核拨财政资金或者挪用其他资金安排其经费、以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用财政资金的;

(五)擅自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的;

(六)违反规定干预下级行政机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

(七)违反规定审批机构、编制、领导职数和编制结构的;

(八)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的;

(九)不按照规定办理机构编制管理证及其变更手续和年度审核的;

(十)不按照规定进行控编审核、领取控编通知单增加人员的;

(十一)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7篇:单数第三人称范文

[关键词]兰州方言;代词;兰银官话

[中图分类号]H17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115(2013)22-0048-02

甘肃方言属官话方言,内部分为兰银官话、中原官话和西南官话。兰银官话又分为金城片和河西片。兰州市的皋兰、榆中、永登方言同属于金城片。三地的方言既有明显的共性,又有独特的个性。本文通过对三地方言代词的比较探究,揭示其特点。

代词有代替、指示作用,它跟所代替、所指示的语法功能大致相当。就是说,所代替的词语能做什么句子成分,代词就能做什么句子成分,皋兰、榆中、永登县方言代词的分类跟普通话一样,可分为人称代词、指示代词和疑问代词三类。

一、人称代词

人称代词是代替人和事物的词。根据所指对象不同,人称代词分为三身代词,即第一人称、第二人称和第三人称代词。除此之外,方言里还有己称代词、旁称代词、统称代词等。本节主要对兰州三点的三身代词进行研究,从本身形式上比较揭示各自的特点和找出共性。三点三身代词列表如下:

从上表可以看出,第一人称和第二人称代词单数内部比较一致,都是“我”和“你”;第三人称代词单数有两套,“他”型没有非“他”型的使用频率高。在某些方言内部有的代词有多种形式叠置使用的现象,如永登的第二人称代词复数。三点人称代词的句法功能与普通话的一致,即都可做主语、宾语、定语等。例如:

(1)我吃饭起尼。(“起尼”意思与普通话中“去呢”一致)

(2)那是那们滴东西,拗几个再不老动咯。(那是他们的东西,你们几个再不要动。)

(3)假可能不知道卬们今天走,你给说上一声。(他可能不知道我们今天走,你给告诉一声。)

三点方言人称代词在三身代词的复数方面存在较大差异。虽然三点方言中复数表达形式都有“单数人称代词+们”的形式,但因当地人的表达习惯,这种用法在日常生活中并不常为人们所使用,更多的使用合音形式。比如皋兰方言第一人称复数用“卬”表示,榆中多用“旺”来表示,永登虽有“我们”的说法,但以调查地点秦王川和苦水镇为例,人们大多说“卬们”。“卬”、“旺”、“您”的形式应该是单数形式与“们”的合音。“卬们”“您们”的说法可能是受了普通话复数表达形式的影响造成的。

在古代汉语里没有第三人称代词,彼、其、之虽然有时可指人,但都是指示代词。“他” 发展为第三人称代词是在唐代。方言里第三人称代词通常有两种表达形式,其一是并不常用的,与普通话发音近似的“他”、“他们”,雒鹏的文章称为“他”型;其二是三点方言各具特色用法的“那/假”、“那们/假们”,雒鹏的文章称为非“他”型。永登县秦王川和苦水镇的“假”、“假们”有兰银官话河西片的特色,这可能是地缘关系造成的。例如:

榆中方言:那忙滴尼。(他忙着呢)

皋兰方言:那们又浪起咯吗?(他们又逛去了吗?)

永登方言:假们来了。(他们来了。)

三点方言单数第一人称和第二人称代词都是上声,第三人称是阳平,这是明显的区别。

二、指示代词

根据所指的对象,指示代词有指人或物、指时间、指处所方位、指情状方式、指程度频率的不同,也有旁指代词、遍指代词、统指代词的不同。本节主要是对前五类的研究,其中指情状方式的和指程度频率形式相同。现列表如下:

三点的指示代词基本形式是“致”和“奈/内”,相当于普通话的“这”和“那”。永登的远指代词是“内”,属于“奈”的音变。指代不同内容时,三点方言的指示代词一般都是复合形式。例如:把奈个东西给我给哈。

指处所方位时,三点的表达形式有所不同。指处所方位,皋兰方言一般在指示代词“致”和“奈”后加上词尾“塔塔”来表示,榆中方言在指示代词后加一个“搭”词尾,或再在其后加一“儿”尾。永登近指说“致扎扎”,远指说“内扎扎”。例如:

皋兰方言:(1)你到致塔塔来一哈。

(2)到奈塔塔给我取个笔去。

榆中方言:致搭又没有浪头,旺还不如走奈

搭起。(这里不好玩,我们还不如去逛那里。)

永登方言:你先过内扎扎起。(你暂到那

里去。)

皋兰、榆中、永登三点的旁指代词、遍指代词和统指代词用法基本类似。旁指代词用“剩”、“别”、“再”等,遍指代词一般用“每”遍指人,“满”遍指物,例如:“满个四处都是灰。”统指代词的“一”不是确定的数词,而表泛指,根据表达习惯,在其后搭配不同的量词。例如“一挂玩走”,“一划走”。

三、疑问代词

根据疑问对象不同,疑问代词可分为问人、问物、问时间、问处所、问数量、问原因目的、问性状方式的七种,列表如下:

在问人的疑问代词中,皋兰、榆中和永登县的方言代词与普通话里问人的疑问代词一致,用“谁”来表达,“谁”读阳平。榆中方言中有时会在“谁”后加上数量结构“一个”,有时会加上语气词“呀”,永登方言里还有单数和多数的区别。

在问时间的疑问代词中,榆中、皋兰方言的基本形式是“撒”,使用时后加附加语素,如“撒时候”、“撒时节”。榆中和永登的还有“多会”的形式。例如:

(1)撒时节还能来沙。

(2)桃子多会下来滴尼?(桃子什么时候有?)

(3)你多会过来给我打电话。(你什么时候过来给我打电话。)

问处所时,汉语普通话一般用“哪里”来表达,但由于兰州人受不分n,l发音的局限,“哪里”一词首字母的n、l相连让兰州人发音很不习惯,所以一般情况下用“哪塔”表达。皋兰方言中“哪儿尼”的“儿”并不是指问处所时存在有这样的儿化音,而是在“哪尼”的发音过程中有一个腭化的过渡音。永登方言中还有不同于两地的说法,如“阿里”、“阿咋”,据方言调查统计结果显示,带有“阿”词缀问处所的用法在兰银官话中只有永登和红谷两个地方。

另外还需说明的是,由于表达过程中形成的特定习惯,在皋兰、榆中两地方言里,一般“哪儿滴”特指问人从哪里来或是哪里人,同时指问距离远的事物;“哪儿尼”一般指人或事物在哪,距离较近。

汉语普通话问原因的书面语是“为什么”,口语表达形式是“为啥”。兰州人一般用的就是这种口语形式,只是容易将“啥”的发音读作“撒”,所以就用“为撒”来表示问原因的疑问代词。例如:你为撒来晚了?永登方言里还有一种特殊用法“子麻”,如:你子麻上课来迟了?“子麻”相当于普通话里的“怎么”。“怎么”也可以在日常口语中用来表示询问原因,如:“你怎么把它扔了?”

在问性状方式时,皋兰方言和榆中方言里把普通话“怎么做”的意思用[ ]的形式表达,这是由于合音造成的。兰州人习惯把“怎么”发成[ ]的音,汉字写成“总”。例如:

(1)致个事总组尼?(这个事怎么办”)

(2)到底总组我也不清楚。(到底怎么办我也不清楚。)

四、结语

通过对皋兰、榆中、永登三地方言代词的调查,我们发现其代词系统既是一个封闭的系统,也是一个活跃的词类系统。说其封闭,是就其数量不多且能做穷尽性的考察这一点来说的;说其活跃,是就其内部同一语法意义可以用不同的形式叠置使用这一点来说的。就三地方言代词的区别来看,可以看出语言发展不平衡性在地域上的表现,即使同属于一个方言区、方言片,不同地域也有着区别于彼此的特征。

[参考文献]

[1]蒋绍愚,曹广顺.近代汉语语法史研究综述[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

第8篇:单数第三人称范文

【关键词】著者号 查号法 自动取号

一、系统设计构思

(一)总体设计思路。将系统主要按三大模块来设计,它们分别是:著者号码,即著者号自动生成模块,其中包括生成的著者号的显示输出,清除(复位),打印等功能;著者号码表,即为对《通用汉语著者号码表》数据库记录可进行修改,删除,添加,查阅等功能模块;著者复分表,是向习惯于使用人工方式编制著者号的人员提供复分表查阅功能的模块。

(二)系统创新功能。为使软件具有特色,使用方便,著者号的生成效率高,本系统做一些特色功能方面的设计,其创新主要有以下三大方面:

1.灵活的汉语拼音输入。根据通用汉语著者号码表生成著者号规则,为方便用户操作使用,系统应提供了汉语拼音键盘,借助鼠标输入汉语拼音。该键盘主要作用是提供英文键盘中无法直接输入的拼音字符,和方便多拼音字符组合的声、韵母一次性输入,即保证了拼音输入的正确性,又可提高输入效率。

2.高效的多形式输入法。为提高输入效率,系统提供了一些常见的个人著者名称和团体机关著者名称。需要时,可以直接在相应的下拉列表框中通过选择得到,系统会自动将其填入相应的输入框中,完成著者名称的输入。与此同时,系统还提供了输入法选项设置功能,通过不同的设置,可分别实现“键盘输入”、“鼠标输入”和“自动输入”这三种方式,这些方法各有所长。如:“自动输入”,可配合语音输入软件实现著者名称的语音汉字输入,可以借助系统搭建的平台,调用用户建立的汉字—拼音数据库,省略汉语拼音的输入步骤,简化操作。

3.动态的帮助提示。用户在输入数据时,当输入的内容有明显的表达错误时,系统则会自动提示,并能对预先设计可能出现的语法错误自动进行纠正。此时弹出的“说明”按钮,可显示系统使用方法和著者名称在录入时应注意事项的详细内容。鼠标移动到通过单击或输入则可以完成所需的功能的控件或图标按钮上方时,除鼠标指针会自动变成小手形状外,同时还会给出帮助提示及语音解说。

为方便成功开发出通用汉语著者号自动生成系统,使计算机能顺利实现上述功能,本系统则着重从以下三大方面构思设计:

(三)构造数据库。要使计算机能识别通用汉语著者号码表,并能准确快速地查找并读取数据,则必须把著者号码表改造成为二维表结构的数据库。在此以刘湘生先生主编的《通用汉语著者号码表》为例。按其编制规则要求,在构建的数据库中建立了四个字段,并依次分别命名为“名称”、“字符”、“数码”和“尾符”,用于存放通用汉语著者号码表中的各项数据。以此为基础设计建造的关系型数据库Ts.dbf,设计说明如下。

1.“数码”字段虽然要参与数值运算,但由于《通用汉语著者号码表》编制方法的规定,即数据不足三位数的,要在其前面补0,以确保由三位构成,故将其设定为字符型。为了解决其运算问题,本系统是在程序代码设计时将前面有0的数中的0取出,然后使用函数,将剩下部分转化为数值型,再进行计算,在计算完毕,再在生成著者号码时,按《通用汉语著者号码表》的规定再将所需的0补上,并变回字符型。

2.为使查找准确而高效,在此改用著者汉字名称为第一查找字段,并为此建立“名称” 字段,就此,把著者号码表中的第一查找字段汉语拼音数据项去除。

3.将《通用汉语著者号码表》中的著者名称前三部分中的第二部分(第二个字)的汉语拼音字母的声母项设定为一个字段项,命名为“字符”。

凡文章中提及的著者名称前三部分是指:如:为人名,则取前三个字;为机关团体名称,则前一部分为《通用汉语著者号码表》中已存在的最大部分,后两个部分为紧接其后的两个汉字。例如:北京大学图书馆期刊部,分为:北京大学--图--书 三部分,因为“北京大学”是《通用汉语著者号码表》中相对该著者名称而言,为已存在的最大部分,所以“北京大学”是前面的第一部分。

著者名称若为单名,则第三部分是指第二个部分韵母的最后一个字母。

4.用于查找复分表的数字项,在《通用汉语著者号码表》中称之为“圈码”,在此把它命名为“尾符”, 由于“尾符”要参加数值计算,故设定为数值型。为配合上述记录指针的移动查找,在此事先将该数据库按名称进行排序(升序)。

(三)程序操作界面设计。由于《通用汉语著者号码表》查号法是根据“字”、“音”两方面来进行著者号码编制的,使用者在操作时必须提供著者中文名称,以及该名称的前三个部分的汉语拼音。为使这一输入工作简化,提高操作效率,在程序主界面上提供了四个选项卡,分别为著者号码,著者号码表,著者复分表,关于本系统,其目的是使操作界面更加紧凑、清晰和方便编目人员查阅使用。

在著者号码选项卡界面下方提供了两个文本输入框text1和text2,供操作者分别输入汉语著者名称以及该名称的汉语拼音;为方便输入和输出,在著者号码选项卡中设置了“打印”、“清除”(复位)等命令按钮,并在界面右上角构建了下拉列表框,供用户选择常见著者名称。在其下方提供了一个配合输入汉语拼音的汉语拼音键盘,同时在右边提供了一个选项设置区,使用户能根据不同需求进行设置,方便输入。

(五)主要程序代码设计思路。

1.基本设计思想:按通用汉语著者号码编制规则进行。先查找,即找到著者名称第一部分在著者号码表数据库中的准确位置,并读取数据。其次则是转换,即将读取的数据,其字符型转化成数值型,便于计算。第三,则为判断,即根据所获数据和复分表规则判断得到著者复分表值。第四是运算,即根据所得到的著者号码表数据库中对应的值和复分表值进行数值运算。第五则为再转换,就是根据计算结果和著者号码表所要求的格式生成标准的通用汉语著者号码。

2.程序代码解决的关键问题:实现计算机自动查找通用汉语著者号码表;根据著者名称的第三个部分的汉语拼音声母或韵母以及对应的尾符,根据查复分表规则通过条件判断语句,赋值语句来确定相应值,完成查找复分表值工作;确定著者名称第一个汉字为 “王”,“刘”,“张”等这样几个大姓开头字的著者名称第二部分汉语拼音细分后的数码和尾符(圈码)值;将计算所得到的值转化成著者号码格式输出;提供对通用汉语著者号码表数据库的增补缺字、修改等功能。

3.程序实例说明:由于整个系统的程序代码较长,在此仅以介绍计算机自动查找通用汉语著者号码表,并根据查复分表查表规则,生成通用汉语著者号码部分为例进行说明。以数据库编程软件Visual Foxpro 6.0版本编写的程序代码为例说明其程序设计主要思路。以下是确定(显示)command1按钮的Click事件程序代码:

(下转第196页)

注:本程序执行前,已对数据库Ts.dbf按名称字段排序(升序)后进行了保存。在输入著者名称的汉语拼音时,每个部份要用一个空格隔开。

首先是对有关变量赋初值,实现初始化 ,如:ms=""

姓名1=allt(thisform.text1.value) ……

其次,是对输入的著者名称中出现的简称进行处理,如:

do case

case 姓名1="中华人民共和国"

姓名1=rtrim(substr(姓名1,15,30)) && 对常见的词组进行处理

……

endcase

if at(left(姓名1,2),"刘,李,张,王,马,陈,阿,潘,特,吴,徐,杨");

0.or.len(ltrim( rtrim(姓名1)))=4 && 对常见的几个大姓氏做特殊处理

……

&& 省略部分包括给出提示信息,并对输入不合规则的部份(有语法错误的部分)自动纠错。

endif

第三,在 Ts.dbf 数据库中查找‘姓名1’内存变量中著者名称第一部份所在的记录位置,然后根据第二个字的首拼音字符(第二部份)下移指针到准确的记录上(实现精确定位),其中包括在“汉字- 拼音”库中查找其著者名称第一、二、三部份汉字对应的汉语拼音。

第四,确定特殊字第一部份细分后,第二个字的汉语拼音对应的“数码1”、“尾符1”的值。若查找到的记录对应的字符满足条件:字符=" ".or.尾符1=0,这时直接生成著者号,然后从数码中取出数字,将其转化成数值型,并赋给‘号码’变量。对于通用汉语著者号码表中规定的特殊少数的几个大姓氏,如:张,李等字的汉语拼音对应的“数码1”、“尾符1”的取值,则采取用do case语句嵌套方式,先判定变量“姓名1”中的姓氏,再通过函数at(拼音21,"字符串/")判断其值是否为零来确定。程序代码如下所示:

拼音21="/"+拼音2+"/"

do case

case left(姓名1,2)="张"

do case

case at(拼音21,"/sa/sai/san/sang/sao/se/sen/seng/sha/ shai/shan/shang/shao/she/shai/shen/sheng/")0

数码1="160"

尾符1=10

case at(拼音21,"/xi/")0

数码1="200"

尾符1=10

……

endcase

最后,断判单双名。将输入著者姓名的汉语拼音保存到“姓名2”内存变量中,在拼音中找出第三个或第二个字的拼音的首或尾字母,将其保存到m3内存变量中。最后根据Ts.dbf库中查找到的数码值和用多条件判断语句得到的著者复分表值,计算并给出著者号,完成著者号的自动编制。程序代码如下所示:

……

zzh=" "

do case

case lin=0

zzh= upper(substr(姓名2,1,1))-ltrim(str(号码+c))

case lin=1

……

endcase

if len(ltrim(rtrim(zzh)))=2

zzh="库不全……" && zzh 为保存生成的著者号的内存变量

endif

thisform.pageframe1.page1.label2.caption=zzh && 将著者号在标签框控件label2中显示出来

if asc(left(zzh,1))>=48.and.asc(left(zzh,1))

thisform.pageframe1.page1.label2.caption=""

endif

endcase

二、系统基本操作方法

(一)著者中文名称输入。

1.直接输入法:即通过键盘打字,直接把著者中文名称填入要输入著者名称的text1文本框中。

2.选择输入法:根据输入的是机关团体著者名称还是个人著者名称,单击右上角相应的组合框,从中选择所要的常见著者名称将其填入其中。

注:组合框中收集有常见的著者名称,个人著者名称有,如:潭浩强、刘湘生、鲁迅、张琪玉等,机关团体名称有,如:北京大学、开滦市、南昌市、北京图书馆等。

3.语音输入法:本系统支持多媒体,若为多媒体计算机则可使用该方法,可通过麦克风借助IBM语音输入系统,如:IBM ViaVoice 2000,用语音传入方式输入著者中文名称。

注:当中文名称输入完毕,可按回车键确认。此后要求输入著者名称的汉语拼音。若在输入完著者中文名称后,按下“确定”按钮,本系统将会给出应输入的著者名称的第一、二、三部分拼音对应的汉字提示,以及对于一些特殊的著者名称在进行简化拼音输入时应注意的事项。这也是本系统的一大特点。

(二)著者名称汉语拼音输入。

1.完整拼音输入法:就是将著者名称前三个部分的汉语拼音全部输入到text2文本框中。

2.简化输入法:直接输入著者名称前三个部分的汉语拼音的第一个声母于text2文本框中。

注:①对于单名,第三部分应为第二个字汉语拼音的韵母的最后一个字母。②输入时,要求每个拼音字母之间要用一个空格隔开。例:“北京大学图书馆”这时输入b t s即可。③使用该方法有条件限制,即95%以上的著者名称可用简化输入法,但对于著者名称第一个字为“王”,“刘”,“张”等这样少数几个大姓开头的字的著者名称,以及著者名称为单名的,要求用完整拼音输入。

3.自动输入法:当操作者输入著者中文名称后,选中拼音输入设置项中的自动输入项,这样系统将会自动将其拼音填入,可使整个拼音项的输入工作省略。注:该项功能,要求用户借助本系统提供的构建汉语拼音数据库平台所建立的汉字—拼音数据库较为完整)

4.鼠标输入法:即通过鼠标来选择主界面下方汉语拼音键盘上对应的拼音字符进行输入。该方式可通过直接点中所要的拼音字符将其输入。

注:①用鼠标输入汉语拼音时,要先进行设定,即选中使用“鼠标输入”项中的“是”单选钮,这时键盘将被锁定了,以防止不小心触及键盘而出错。当著者号生成后系统会自动解锁。

②汉语拼音键盘中提供了在英文键盘中无法直接输入的拼音字符,如:“ü”字符和含有声调的拼音字符,如:“ě”,“ó”字符,同时也提供了多字符拼音键,如:“ing ”、“ai ”、“ang”等,可以通过鼠标单击右下角组合框中对应项,实现一次性输入这些字符。

③在输入拼音字符前,若未设置使用拼音输入法,则系统默认拼音输入项中的键盘输入方式,界面上的汉语拼音键盘会处于锁定状态。这里的完整拼音输入法、简化输入法,均指键盘输入方式。

以上著者汉语拼音输入完毕,单击“确定”按钮,或按回车键,著者号将会自动生成,并显示在屏幕上的“著者号码”选项卡中的标签框label2中。

注:若用户巳建立了汉语拼音数据库,并选择了自动输入选项按钮,则以上拼音输入项操作可省略。

三、结束语

该系统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特点:(1)独创性:在我国图书馆系统中,这是首次实现利用计算机在windows 98及以上系统环境下对通用汉语著者号实现自动生成,使传统的著者号编制工作进入了更高级的自动化的行列。(2)先进性:本系统功能齐全,支持多媒体及网络,基本上可与计算机中的各种软硬件相连,输入形式多样,操作效率高,生成著者号速度快。(3)实用性:系统提供了汉语拼音键盘,实现了在微机中汉语拼音特殊字符的输入。系统提供有操作帮助功能,用户无须培训,系统操作简单方便,通过查看操作说明和自动演示,很快就可做到,即学即用。(4)通用性:该系统是根据全国通用的《通用汉语著者号码表》研制开发的,提供有对著者号码表的扩充(增补缺字)、编辑等功能,可在全国各个图书馆和情报机构等部门推广使用,能创造出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第9篇:单数第三人称范文

关键词:泸溪话;复数标记;系统;类型学价值

作者简介:彭晓辉,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文史系副教授,博士(湖南长沙410002)

泸溪县是古老的盘瓠文化发源地,位于湖南省西部,是湘西土家族自治州的“南大门”,辖8镇11乡,总人口28万人。泸溪多山,地形复杂,交通不是很方便,该县除了汉族之外,还有苗族、土家等少数民族,所以泸溪县境内的语言比较复杂,甚至出现十里不同音的现象。但县城通行的方言比较统一,与普通话比较接近,其系属为西南官话。本文所调查的泸溪话主要指泸溪县城通行的方言。

一、湖南泸溪话中的复数标记“”

1 “”的构形功能

“”尽管是北方方言中应用非常广泛的复数标记,但在使用上不同的方言有所不同,属于西南官话区的湖南泸溪话也使用复数标记“”,读音为[men],轻声,与北京话基本一致。在泸溪话中,“”一般附加在单数人称代词后面造成复数形式,下面是泸溪话人称代词单复数对立的情形。

单数

偶(我)

复数

俺/俺 你 他

第一人称的复数有些特别,不是直接在单数人称代词后面附加“”来造成复数形式,而是用另外一个词根“俺”来表示,在后面加“”其意义不变。泸溪话第一人称的复数有合音形式,而二、三人称没有合音形式,说明第一人称代词的合音已经完成,二、三人称的合音还在虚化过程中,这是泸溪话人称代词系统发展不平衡的体现。“俺”是怎样形成的呢?“”附加在二、三人称单数后面,就构成了二、三人称代词的复数表达结构,反过来,这种结构对第一人称代词的复数又产生一定的影响,即,“俺”本来是“我”与“”的合音,其外在形式就是一个词根,二、三人称复数结构在人称代词系统中具有一定的类推作用,“俺”可以附加复数标记“”,但“俺”的意义与“俺”相同,“”在语义上实际是个羡余成分。“”尽管是一个羡余成分,但从人称代词复数系统来看,“”发挥了作为人称代词复数标记的系统作用,所以,“俺”的形成从深层看是人称代词系统性发挥作用的结果。“俺”和“俺”的用法上的差异在下文再论述。

在泸溪话中,“”不能附加在指人名词后面造成复数形式,没有“孩子、老师”的说法,这与普通话不一样。“”没有实在意义,只能依附在单数人称代词的后面表示复数的意义,所以“”是泸溪话人称代词数范畴的标记手段。

“三身代词+”可以作主语、宾语、定语。如:

(1)俺都去做事了。我都去干活了。

(2)价条老人家根本眯碰到过你。这位老人家根本没有碰到过你。

(3)莫用他东西。别用他的物品。

前一例“俺”、后一例的“他”做定语、中间一例的“你”做宾语。“俺”做定语时,既可以理解为单数,也可以理解为复数,视具体的语言环境而定。

二、湖南泸溪话表示双数的“两”

在泸溪话中,“两”能够用作数词,与普通话的用法差不多,但又可以直接用在人称代词的后面,如“俺两”、“你两”、“他两”,一般读[liau],轻声,表示双数,这是与普通话用法的不同之处,本文着重考察“两”的这一用法。在论述之前,先说说第一人称代词,“俺”和“俺”是复数形式,“偶”是单数,但在后面加“两/两条”时,只能用“俺”。

1 “单数人称代词+两”是泸溪话人称代词表示双数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个句法功能:

一是能做主语,这是最主要的语法功能。如

(4)俺两一起去爬山,你呢?我俩一起去爬山,你呢?

(5)他两都得奖了,俺脸也有光。他两个得奖了,我脸上有光。

(6)你两到后里去呢?你两个到哪里去了?

二是可以直接做宾语。如:

(7)那条老人家骂了你两蛮?那位老人家骂了你两个吗?

(8)俺已经把事情的经过报了他两了。我已经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他两个了。

(9)张镇长真的不认识俺两。张镇长真的不认识我两个。

当然也能作介词的宾语。如:

(10)让他两到外婆屋去,你在屋里陪妈妈。让他两个到外婆家去,你在家里陪妈蚂。

(11)你跟俺两一起玩去罗。你跟我两个一起去玩。

三是可以做定语,一般要加结构助词“的”。如:

(12)俺两的学校是离价里很近。我两个的学校离这里很近。

(13)价条是你两的语文老师。这位是你两个的语文老师。

(14)他两的东西你莫拿。他两个的东西你不要拿。

从句法功能看,“单数人称代词+两”与“单数人称代词+”的差别不大,说明“x两”经常以整体结构的形式充当句法成分,“两”具有表示双数的语法功能。

2 泸溪话“两”双数用法的形成机制及认知分析

在泸溪话中,用来表示“二”的数量的语法结构有几种:一是数量名结构“两+条+x”;一是联合短语“x+Y”;一是同位短语“(X+Y)两条”;一是同位短语“x两条”形式,x为人称代词(后同);一是“x两条”;一是“x两”,具体举例如下:

(15)两条客人在讲话。两位客人在说话。

(16)俺爸和俺妈都去砍柴了。我爸和我妈都去砍柴了。

(17)晓军和小红两条拿影碟机去了。晓军和小红两个拿影碟机去了。

(18)他两条在山上摘了柑。他两条在山上摘了柑。

(19)他两条望了好多书。他两个看了很多书。

“条”是泸溪话的个体量词,能修饰表示人和动物的名词。“两条客人”是典型的数量名结构,“俺爸和俺妈”是一个联合短语,“晓军和小红两条”是一个同位短语,“他两条”也是同位短语,“他两条”稍微特别,可以看成是同位短语的省略形式。结合上述例句,我可以发现不同的句法结构对x或Y的句法语义要求有所不同,具体如下表:

两+条+x

X+Y

(x+Y)两条

x两条 x两条 x两

是否有定

是/否

语境依赖程度

更高

是否为类别名词

是/否

(“是/否”表示两种情况均可以使用)

由上表可知,“两+量词+X”是典型的数量结构,与后面各个结构的性质不同,该结构中的x成分与后面结构中的x没有同一性,这就表明数量结构形式上与“x两”没有直接的同源关系,暂时不加以讨论。后面各个结构的关系非常亲密,这主要表现在“两条”前的成分都具有强有定性的特征,在意义上各个结构能够相互替代,而形式上有繁简之分。

根据泸溪话目前的语言状况,可以推测出这些语言结构的发展关系,其具体路线为:

X+Y(X+Y)两条X两条x两条/X两x

“两”最后附在单数人称代词之后,一定要读轻声,仅仅表示“双数”的意义,量词“条”的意义已经脱落。上面的发展路线也可以从第一人称表达双数的形式得到证明。泸溪话第一人称单数代词为“偶(我)”,但第一人称表达双数时一定要在复数形式“俺”后附加“两”来表示,而二、三人称表达相同的语法意义却用单数形式,这种差异从表面上看是湖南泸溪话人称代词系统发展不平衡而导致的,实际上正是双数形式来源于同位短语的表现,因为“俺”与“两”可以分析同位关系。现在泸溪话的“俺两”结合很紧密,其句法功能、语里意义均与“二三人称单数+两”基本相同,根据类推效应,“俺两”成为一个表示双数的固定语法形式,“两”是人称代词表达双数的系统形式,“两”更倾向用作双数标记。

在人称代词双数表达形式中,“x两条”和“x两”的用法相同,应用很广泛,一般能够互换,用哪一种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个人的语言习惯。如:

(20)问:俺妈和阿姨两条都到后里去了?

答:他两到学校去了。或他两条到学校去了。

“俺妈和阿姨两条”在问句里出现过,相对交际双方来说,就是一个旧信息,在回答时可以用“x两条”或“x两”(x为人称代词)来指代。

但在下列情形中,“两”不能取代“两条”。如:

(21)小军、小强两条在那里望电影。

“小军、小强”是人名,则只能用“两条”,而不能用“两”,前者可以用来构成同位短语,后者不能,这就表明“两”的语法功能更趋向单一,即专门用来表示人称代词的双数。

“x们两条”、“X两条”、“x两”在形式上不同,事实上使用频率也不相同,在泸溪话中的地位不一样。笔者在泸溪进行调查的时候,有意识地把下列句子带进日常交谈中:

(22)你望到小军、小强两条蛮?

(23)俺爸和俺妈到后里去了?

(24)你跟哪两条去蛮?

一共抽样调查了100个人,以脱口而出的回答为准,经过整理,统计情况如下表。

他两

他两条

他们两条

他们两

次数

52

45

3

百分比 52

45

3

从上表统计可以看出,日常口语里三者之中以“他两”出现的频率最高,其次为“他两条”,这就说明使用何种双数形式不仅仅是个人的说话习惯,它表现了一定的倾向性。“x两”成为人们表达双数的首选结构,在于其形式更为简洁,表达更为经济,符合语言的经济原则,这也与人们的认知心理是一致的。但“x两条”的使用频率也很高,根本还没有退出人称代词双数的领域,说明泸溪话的双数还在发展当中。

由上述的调查和分析可知,尽管“两”还有一定的实在意义,但与人称代词组合表示双数时,要把它看作语法手段而不能看作词汇手段,这是对比“两”大的数目加以比较分析而得出的结论。泸溪话中比“二”大的数目一般不能直接用在人称代词后面,没有“俺三”、“你四”之类的说法,如果要表示相应的数量意义,至少要添加量词“条”,一般用数量名结构,所以“两”与“三”、“四”以上的数词相比,“两”标记双数形态的语法功能非常明显,更适合把它看作双数标记。

三、泸溪话表示少量数的“几条”

在湖南泸溪话中,大于三人,少于十人,还可以用“x几条”来表示。如:

(25)你几条到后里望电影蛮?你们几个到哪里看电影去了?

(26)我在街上眯碰到他几条。我在街上没有碰到他们几个人。

“几条”用于人称代词后面表示少量数,一般后面不要出现“人”,这与“两条”的句法功能差不多。而且在日常对话中,前面交谈所提及的人多于两个以上,除了用“人称代词+们”的形式,用得最多的就是“人称代词+几条”的形式。如:

(27)问:你跟小红、小军、小章玩得好不好?

答:俺几条玩得好。

“几条”具有表示少量数的功能,与“们”、“两”的功能形成了互补。

“人称代词+几条”的形式可以用来表示少量数,但用“几条”有突出少量数的倾向。如果不关注少量数,往往就用“人称代词+们”的形式。因此,泸溪话表示少量数的“几条”不是很典型的用法,只能算作准少量数标记。

四、泸溪话复数标记系统的类型学意义

1 泸溪话复数标记的使用特点

泸溪话中复数标记类型有:“们”附加在人称代词后倾向表示3人以上的情形;“两/两条”附加在人称代词后面倾向表示双数,但“两”表示双数形态的功能更为专一;“几条”附在人称代词后面表示少量数,一般表示3人以上lO人以下的数量。由此可见,湖南泸溪话在一定程度上由复数、双数、少量数组成了较为完整的复数表达系统。

根据前面的分析,湖南泸溪话的复数标记的语法地位不相同:泸溪话的“们”没有词汇意义,只有语法意义,“们”表示复数的地位十分稳固,其他标记往往在不同程度上都表现了一定的词汇意义。在表达式,复数标记“们”与“两”、“两条”、“几条”之间不是绝对互相排斥的关系,有时可以合用,但倾向不同。为了更清楚地了解泸溪话复数标记的使用情况,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综合比较。

两条 几条

语法意义 十十 十

附加意义 ―十 十

稳定指数 十十 十

使用频率 十十 十

(说明:“十十”表示特征非常明显,“―”表示的特征比较弱)

“附加意义”指除了表示“数”的意义之外,在表达中还存在强调等语用因素。

根据上述“数”的语法标记的表现,可以把它们构建一个语法等级:

们>两>两条>几条

越靠近左边,标记的语法功能越强,虚化也越彻底。…这个级差序列较为恰当地反映了泸溪话复数标记系统的基本情况,它的形成是语言系统自动调节的结果。各个标记在一定程度上有分工的趋势,也就是说,泸溪话的人称代词存在复数、双数、少量数,人称代词的“数”的表达是系统的、完整的。

综上所述,泸溪话的人称代词虽然有复数、双数、少量数等语法意义类型,但是这些“数”的语法意义不是严格对立的,只是体现了一种趋势:复数最为稳定,与单数存在严格对立,其标记为“们”;双数体现的是使用上的倾向性,其语法标记有“两”和“两条”,其中“两”更为典型,它略微带有强调的意味;少量数的强调意味最强,所以最不稳定,其标记为“几条”,但经常被“们”所取代。因此,复数、双数在泸溪话中是比较稳定的。

2 湖南泸溪话复数标记系统的类型学意义

国内外的研究表明,在人类语言中,名词短语“数”的形态表现往往跟生命度有关。Comrie对生命度进行了深入研究,并构建了名词短语的生命度等级:

第一/第二人称代词>其他人类名词短语/动物名词短语>无生命名词短语

一个名词短语越是靠左,生命度越高。当然上面构建的生命度等级并不是用来说明名词短语的形态,但对名词短语“数”的形态依然适用。在讨论“数”的形态时,如果对上面的生命度等级进行修改,也许会看得更清楚。

代名词>其他人类名词短语>动物名词短语>无生命名词短语

精选范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