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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法律意识提高法治素养精选(九篇)

强化法律意识提高法治素养

第1篇:强化法律意识提高法治素养范文

当前,我国高校大学生的违法犯罪现象已呈多发趋势,据权威机构的一项调查表明:2000年后,高校大学生的犯罪占整个社会的17%。当前一些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水平还很低,违法犯罪的大学生多数是因为其法律知识贫乏。高等院校应该高度重视加强大学生的法律文化素养。2011年,中南大学的一名大学生杀害女友案,此事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高校用几年的时间却为国家培养了一个犯罪分子,严重威胁着社会的治安环境,所以学校应该反思自身的人才培养理念。加强大学生的法治观念教育,高等院校具有义不容辞的责任。解决社会的治安环境问题,单纯靠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是不能治本的。因此,要从根本上抓起,高等院校是向社会输送人才的摇篮。对大学生加强法治观念教育,培养一名具有较高法律文化素养的大学生,是高校办学的重要目标。

二、依托社团文化加强大学生法律文化素养是高校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

高校应积极营造旨在提高大学生法律素质的社团文化氛围高等院校的管理应做到“依法治校”,“以法育人”,潜移默化地影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和提高。在学校的环境中,学风环境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首先,学校应该通过举办多种社团文化活动,如:有关法律知识的讲座、讲坛、知识竞赛、学术报告等,通过活动来引导学生增强学习法律的兴趣,使学生们扩展法律知识面,提高法律知识水平。其次,学校还应从“依法治校”开始,因为一个学校的“法治”状况直接影响对学生法律意识的教育。高校在校规校纪方面应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循”,在日常管理中,特别是对学生违规违纪的行为,要照章处理,决不因人而异、因人而改,为学生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给学生营造“有法可依,依法办事”的和谐教育教学环境。

(一)发挥法学研究会等学生专业社团组织的引领功能高校学生社团组织是学生开展第二课堂活动的主要载体,科学利用学生社团活动与学风建设的内在关系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质量是非常必要的。高校的团学管理部门可以积极引导学生组建法律专业社团组织,学校的二级学院也可以向学校请批成立法学教育性质的学生专业社团,在社团组织中,有科学完善的章程,有明确的分工,有一定的活动规则,让法律专业社团在学生中起到学习法律、运用法律的重要载体性作用。其中,法学研究会对于提高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促进学生在实践中运用法律能力的提升具有重要的实践作用。大学生们通过在法学研究会等学生社团组织中,参加法律知识演讲、辩论、竞赛等活动,可以达到寓教于乐的效果,也进而检验自己的法律基础知识,增强对法律知识的实践运用能力,从而提高自身法律素养。法学研究会也通过定期的普法活动,加强法治宣传和对学生的法治观念教育。

(二)举办模拟法庭,发挥“境遇式”教学模式在育人中的重要作用在实践教学过程中,高等学校应注重发挥模拟法庭这种“境遇式”教学模式的作用,利用这种“境遇式”教学模式可加强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与运用,让学生们在模拟法庭过程中结合所学专业知识,将理论与准实践结合起来,既可以加深对法律理论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又可增强实践运用能力。在《法律基础》课等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中,高校应通过开展法律基础知识教育、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在法律基础课教学中应探索以法治观念教育为中心的教学改革。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可发挥“境遇式”教学模式的作用,如引入“案例教学法”,可以组织真实案例当事人进行现身说法等。

案例教学是指由教师选用生动的、具有一定代表意义的司法判案成例,通过学生自己对案例分析及教师的指导、讲解,使学生掌握法学原理、基本制度。这一教学方法,打破了原有的纯理论知识满堂灌的单一的教学方式,使原来以教师为权威的教学变成了师生互相交流,学生充分参与的平等对话。教师在教学中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以案说法、以案解法、法案结合来组织教学,并组织学生进行案例分析和讨论,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达到掌握法律知识,使大学生形成正确的法律意识的目的。

(三)通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等社团文化活动加强大学生的法律文化素养大学生的违法犯罪是因为其法律观念的淡薄、法律知识的贫乏,而法律意识的缺陷则是由于其心理发展不平衡所致。高校的心理健康教育过程使大学生掌握了最基本的心理学知识,使其具有较强的意志力、控制力、稳定的情绪、乐观向上的进取精神,从而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影响,以增强法治的观念。对于一个有人格障碍的大学生,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分析,一方面属精神分裂性质,表现在他由于求学过程中的种种原因,出现的性格内向、孤僻、不爱与人打交道;另一方面则属攻击性质的人格分裂。两者结合在一起,可以看出这个学生平时很压抑,如遇上某些困难和挫折,就有可能大爆发、高释放,而且可能对他人进行报复打击。如今,导致当代大学生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自身的不良情绪占主导地位,而不良情绪则源自于家庭、社会、学校及自我心理调节能力水平较低下,社会优胜劣汰的竞争原则,家庭过高的期望值与自身能力差异所产生的压力,有的找不到正确的方式排解,久而久之,使他们有可能通过犯罪的方式而发泄出来。大学生的违法犯罪动机是内因和外因相互作用的结果。因此,高校应通过组织大学生参加心理健康教育等社团文化活动,并且广泛发挥心理学专业学生社团组织的服务和引导功能,培养大学生的良好心理素质,从而提高大学生的法律修养、思想道德修养,要让学生通过学习和实践心理学知识、美学知识、伦理道德知识,全面认识自我,掌握心理调适的基本途径和方法,提高自身心理素质;同时,高校应该尽快全面建立起比较完备的心理咨询机构,积极开展心理咨询业务来引导大学生的开发潜能、完善人格,全面提高和发展自己,从而抵制不良习俗的侵蚀,促进自身良好法律意识的形成。

第2篇:强化法律意识提高法治素养范文

关键词: 加强; 高校法制教育; 途径

中图分类号: G64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9-8631(2010)06-0104-02

当代中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治国方略的确定和实施,客观上要求当代国人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因为“任何法律的制定、遵守、执行都离不开一定社会的法律意识的指导和支配”。尤其是当代大学生作为社会的精英部分,其法律素质的高低对于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实现依法治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我国高校承担着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才的重任,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大学生作为国家未来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不但要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更要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只有这样才能适应社会发展和个人发展的需要。可以说,大学生的法律素质直接影响着国家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在高等院校,加强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质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一、当前高校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高校扩招引发的问题

处在转型期的大学教育,由过去每年只招几十万人的“精英教育”变为每年招收数百万人的“大众化教育”,虽有利于提高全民的整体素质,但招生规模的迅速扩大,导致生源标准降低。学校基础设施达不到标准、收费高、贫困生负债上学,经济、思想负担沉重。大学由过去集体封闭型的管理变为多种形式并存的开放式管理,如校外建学生公寓,学生在外租房等。远程教育只教知识不见学生,对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重视程度不够,这些因素都会诱发大学生犯罪。

(二)高校《法律基础》课授课存在不足

法律意识的培养,法治观念的养成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然而从各高校有关法律基础部分的教学计划来看,法律基础部分的教学时数十分有限。《法律基础》在2006年之前是单独一门课,有教学时数(36学时)的保证,但自2005年、教育部联合制定和了《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实施方案》以后,原本分别开设的思想道德修养课与法律基础课被合并为一门必修课,教学时数锐减,可供进行法制教育的课时安排仅剩12~18个学时,与新方案出台前的36学时比较,其比例被大幅压缩,在如此有限的时间内实施法制教育,其效果可想而知。此外,法律基础部分的教学主要安排在大学一年级第一学期,此时的大学生尚处于懵懂期和心理调试期,理性思考能力还不够成熟,过于抽象的法律理念教育则可能会因他们对法律教育内容的不理解而影响实际的教育效果。

(三)高校《法律基础》课的目的不够明确

作为大学生必修的《法律基础》课,是高校法制教育的主要环节之一,由于课时少,教授者只能是简单的知识点罗列,案例分析、社会现象分析等都无暇顾及;学习者死记硬背,应付过关考试,师生都苦不堪言。师生间缺乏交流,一些课堂讨论、典型案例、社会现象分析等也因课时限制而不能进行。直接导致的结果是学生法律知识不少,但只是记在笔记里,划在书上,没有培养起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只学不用。

(四)高校《法律基础》课的重视程度不够

由于《法律基础》课作为“两课”内容,虽然其重要性不断被强调,但因属于非专业课,部分高校在实际操作中并未给予应有的重视,当前我国高校从事法制教育的教师大多为政工干部,在体制上属于“两课”教师,他们中的多数不仅担任着法律基础课的教学,同时还担任着思想道德修养课的教学,他们中大部分人的专业重点在思想道德修养方面,受过系统的法学专业教育的人不多,对法学理论的掌握也相对有限。此外,由于公共基础课教学任务繁重,这些教师出去进修学习的机会不多,多是通过自学的方式来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受专业能力、专业素质的影响,这些教师在实际的法制教育过程中则多倾向于对法律条文、法律概念做简单解释,有关法的价值剖析、理念引导相对较少,很难使相关的法制教育活动走向深入[1]。

二、加强高校法制教育的必要性

法律素养是大学生全面素质的重要部分,必备的法律素养已成为青年大学生将来立足社会的基本要件。大学生是未来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力量,他们担负着建设祖国的神圣使命,他们的法律素质的高低关系到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命运,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无论他们将来在什么行业、哪个领域工作,遵纪守法、严格执法都是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法制教育是培育大学生良好的法律品质、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的有效途径,加强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对依法治国的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一)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是高等院校的历史地位和功能的要求

高等院校担负着向国家培养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历史重任。邓小平同志在80年代就明确指出:“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2]”那么,在普法工作中,高等院校就应责无旁贷地担负起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工作,其所起的教育效果显然是家庭和社会无法替代的。

同时,在21世纪的知识经济时代,世界各国经济的竞争集中体现在高科技与人才的竞争,而高等院校又是培养高科技人才的主要基地,所以说国家之间的竞争在很大程度上将归结为教育的竞争。高等院校教育思想的转变、教育内容的改革和课程的合理设置,都将直接影响着人才培养的方向、素质和类型。而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人类社会的进一步发展,需要大量的文理兼通的具有综合性知识的复合型人才。法学作为一门重要社会科学,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已把法律素质作为自己成材过程中的一项重要指标来要求自己。所以,对大学生加强法制教育是高等院校培养高级复合型人才必不可少的一个方面。

(二)切实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需要

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政治建设是方向,经济建设是中心,思想文化建设是灵魂,而民主法制建设是保障。社会主义法制思想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有着很大的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市场经济要求其管理者和参与者具备良好的法律素质和法制观念,比较成熟的市场经济必然要求比较完备的法制环境,在国际交往中,也需要按国际惯例和国与国之间约定的规则办事。因此,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都要求加强大学生的法制教育。

大学期间是青年学生思想成长的关键时期,他们思想活跃开放,又具有合理的知识结构、较高的理论素养,有许多人是未来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者或执行者,他们法律意识的强弱直接关系到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命运,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必须用社会主义法制思想教育大学生,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

(三)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是促进大学生社会化和提升大学生综合素质的内在需要

大学生社会化就是从学生自进大学起,在中学社会化的基础上,以校园文化为依托,能动地学习知识、掌握行为规范、发展自己的社会属性、取得社会成员的资格、成为祖国有用人才的过程。大学生社会化的目的就是要通过大学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技能与专业知识,增强适应社会的能力和扮演社会角色的能力。而大学生社会化包含着法律社会化的任务。法律社会化使大学生树立了法律观念意识,知道了法律权利义务,并且养成了守法的行为习惯。大学生今后走向社会,将成为社会的主体,同时也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生力军,是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接班人,是未来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的重要来源。其思想意识在今后的工作过程中就有可能起到负面的影响。

三、加强高校法制教育的有效途径

高等学校的“法制教育”是为了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他们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了加强高校法制教育,针对高校法制教育的问题和不足,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途径:

(一)加强高校法律基础课的学习

法律基础课是国家为培养大学生的法律素质而专门在高校开设的一门公共必修课。此门课程的开设,对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形成和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包括法学基础理论、基本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教育。加强法学理论教育,让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在思想上树立起法律权威;结合不同专业,有选择地向学生介绍一些专业法律知识,如经济管理专业等除了学习最基本的法律常识外,要求了解掌握与本专业相关的《票据法》、《会计法》、《合同法》;艺术类专业要掌握《知识产权法》;医学专业了解《卫生法》,理工类了解《环保法》以及教育类专业学生了解《教师法》、《教育法》等[3]。进一步完善和改进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使法制教育贴近学生,潜移默化,让学生成为课程的主体,引导学生发现有关的法律规范、事实材料、及其各种因素之间的关系,学生自己开动脑筋思索,这样学生掌握的知识就会更为牢靠、更加深入;运用模拟法庭,让大学生扮演角色、进行模拟案件审判,对真实或模拟的案例进行课堂分析和讨论,让更多的同学通过观察、评论、角色转换和辩论等方式,从中学到有用的知识,达到很好的教学效果。

(二)将法制教育同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

法律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学科,没有经过法律实践是无法真正学好法律的,实践是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最佳途径,法律知识的学习要理论联系实际,要让大学生走出校门,到农村、街道、积极参加法律实践,为人民群众服务,学会用所学知识解答他们提出的有关继承法、婚姻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社会治安管理、邻里纠纷等问题,遇到当时解答不了的问题就回来请教老师,然后再解答,既帮助了别人,又提高了自己的素质和能力。采用讲座、报告会、发宣传单、文艺演出、个别谈心等方式积极宣传法律、法规。

(三)学校要优化大学生的法制教育环境

大学生在特定的校园环境中生活,学校的法制教育环境对大学生法制教育效果有很大的影响[4]。要贯彻“依法治校”、“以法育人”,潜移默化地影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和提高。在校规校纪方面应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循”,特别是对学生违规违纪的行为,要照章处理,为学生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给学生树立“有法可依、依法办事”的榜样,为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提供良好的环境。

注意校园外的环境对大学生的影响。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治国方略的确立,为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培养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社会条件。但是,在我国民主法治建设过程中,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不完善,监督制度不健全,在某些方面还存在不和谐因素,如:诈骗、假冒伪劣、偷税漏税、走私等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活动时有发生,、或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现象也影响学校的法律素质教育和大学生法制观念的形成。利用广播、有线电视、报纸、宣传橱窗、校园网、板报等宣传媒体宣传法律知识,营造一个健康向上的校园环境,使大学生全方位感受到一种强烈的法治氛围,达到良好教育效果。

(四)要不断提高教师和管理干部的法律素质

法制教育是一项政治性、理论性、知识性、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教育,要不断提高教师和管理干部的法律素质。干部是高校管理的主要力量,他们在管理中能否严格按照法律和制度办事,关系到依法治校的实施状况,直接影响到大学生的法制教育的效果。因此,高校教师和管理干部的法律素质就显得尤为重要,应该说他们是依法治校的根本。每一个教师和管理者应该具有良好的法律意识,积极依法办事,做学法守法、护法用法的模范。所以,高校教师和干部应具有很强的法治观念,能够自觉地按照法律和制度来管理学校事务,必须确立较强的法治观念,熟悉相关的法律和制度,具备依法办事的能力。

综上所述,加强高校的法制教育,对培养其大学生个人的综合素质,对建设法制化国家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为了使大学生能够适应法制社会对人才的要求,就必须重视对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教育,为社会输送具有较强法律意识的优秀人才,确保我国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晓惠.我国高校法制教育的现实困境和理性选择[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2009(7).

[2] 小平.邓小平文选(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163.

第3篇:强化法律意识提高法治素养范文

(一)实现依法治国的必要保证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依法治国的实现有两个必要条件:一是建立起一套完备的法律制度;二是全社会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的提高。只有不断地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观念,才能使他们自觉遵守法律,才能对国家立法、执法和司法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目标的早日实现。大学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民族的希望、祖国的未来。要使大学生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不仅要大力提高他们的科学文化素质,更要大力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才能确保党和人民的事业代代相传、长治久安。

(二)实现高校教育目标和提升大学生素质目标的需要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培养大学生法律素质,并把法律素质作为现代人素质的主要方面,这就为大学生的素质教育提出了明确要求。高校教育目标是培养社会主义“四有”新人,而法律素质、法律意识的培养则是高校教育目标不可或缺的内容之一。大学生不仅应该具备高水平的专业知识技能,而且更要具备比一般社会成员高的法律意识。我国的教育方针要求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而且强调把德育放在首位。只有把法制意识牢固树立,才能实现人才培养目标。

(三)维护大学生合法权益的需要培养法律意识

当前大学生要具备两个基本条件:首先,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丰富的专业知识;其次,更需要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明确自己的义务与权利,懂得利用法制武器维护自己正当权益。提高大学生的当选意识,有利于抵御不良的社会风气,维护稳定的社会治安,减少犯罪,反之,这样的社会大环境的氛围有助于大学生的健康成长。

我们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继续借助文化内涵的提升来为经济建设的发展提供持续动力。当今时代,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越来越成为我国人民的热切愿望。在此基础上,向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发出了“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的号召,吹响了“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号角。这不仅是重大工作部署,也是具有广泛感召力的响亮口号,有利于调动广大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有利于动员社会各方面关心和支持文化建设。在此基础上,要做好文化建设重要内容的当代大学生法制意识培养,需要我们做好以下方面:

(一)提高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促进法制教育的自觉性

提高大学生的法制意识,首先在于提高其道德素质,实现法制教育的自觉性和权威性。具体来讲有以下内涵:第一,法律必须在整个社会调制机制和全部社会规范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不得以政策、道德、习俗等调整手段或其他社会规范冲击或代替法律;第二,社会主体的一切行为都要以法律为最高权威,严格依法办事,依法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第三,国家政治权力受法律的保障和控制,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允许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因此,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当前我国依然还有一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知法犯法、执法者违纪现象存在。一部分大学生低估了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作用,把金钱、关系、背景看得很重,甚至凌驾于法律之上,对法的信仰产生困惑,发生冲突。为此,教育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律信仰意识,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违法乱纪为耻的良好风尚,树立起大学生的“法律权威”意识。

(二)结合校园文化活动,把法律意识的培养渗透到各种活动中

一方面,积极开辟法律第二课堂,如播放法制教育电视录像、电影和专题广播;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组织有奖征文、“模拟法庭“等活动普及法律知识教育;另一方面,学校可以聘请有一定影响的法官、监察官、律师或立法工作者来校进行专场司法实践讲座,让学生感受社会现实生活中的法律秩序,还可以组织学生参观监狱,旁听有关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审判活动,使大学生亲历法律实践,达到升华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目的。特别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现阶段,法制建设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基本要求,实现国家发展、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社会和谐,不仅需要强大的经济力量,而且需要强大的文化力量;不仅要有坚实可靠的物质基础,而且要有丰富多彩的精神生活。没有文化的积极引领,没有人民精神世界的极大丰富,没有全民族精神力量的充分发挥,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不可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大学生作为文化法制建设的一环,具有重要的传承和纽带作用,要实现文化法制建设的目标,就必须利用各种活动机会宣传党和国家的文化建设理念,寓教于乐,结合校园文化活动,把法制意识渗透到各种活动中去。

第4篇:强化法律意识提高法治素养范文

关键词:法治教育;法律观念;法律意识;解决措施

中图分类号:G415 文献标识码:A

一、概念界定

“法治”是与人治相区别的,它强调法的权威性,尊重法律地位,注重实践。法治教育是有计划、有目的、有组织地将“依法治国”方略句公民进行宣传和教育,实现用法治意识指导公民自己行为的一种活动。[1]相应地,大学生的法治教育就是指把法治教育的对象限定在大学生群体,通过对大学生进行有目的、有计划的法治教育,使大学生养成良好的法律习惯,用法律精神指导自己的行为。

二、大学生法治教育的意义

1.加强大学生法治教育有利于法治社会的建设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方略。在构建法治社会的过程中,既需要公检法等国家机器的强力保障,同时也需要法律精神的发扬和法律文化的传播,而后者的作用显然更大。法律文化的形成离不开每个公民的法律素养的提高。大学生是最接近社会的学生群体,其法律素养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本身的就业及祖国以后的发展。所以,在构建法治社会的过程中,大学生良好的法治教育可以起到示范作用。

2.加强大学生法治教育有利于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

社会主义国家是法治国家,社会主义经济自然也就是法治经济。在法治经济中,参与者的法律素质高低对经济的发展有着直接影响。大学生作为受过高等教育的高素质人才,是经济建设的主要参与者,其法律素养的高低对国家的经济发展影响甚大:法律素养高,则会促进经济发展;反之,则会阻碍经济发展。因此加强大学生的法治教育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平稳发展。

3.加强大学生法治教育有利于高校的和谐稳定发展

随着高校的大力扩招,大学生数量不断增多,同时高校的自由度也在不断增大,因此高校的管理难度越来越大。近十年来,大学生犯罪的案例不断增多,而且愈演愈烈。小到打架斗殴,偷盗抢劫,大到投毒、砍人、撞人、,其行为令人发指。在这样的情况下,加强对大学生的法治教育势在必行。只有让大学具备了较高的法律素养,高校才能有效对大学生进行管理,这样高校才能更加安全、稳定。

4.加强大学生法治教育有利于学生个人的全面发展

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到来,高校毕业生人数越来越多,用人单位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要求越来越严苛,就业成为一大难题。法律素养作为约束公民行为的一种重要品质,在学生综合素质中的地位举足轻重。当大学生学会用法律的标准来要求自己时,他们将会更严格地规范自己的行为,具备更好的素质,无论在生活还是工作中都能全面提升自己。因此,法治教育对塑造个体形象意义重大。

三、大学生法治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1.高校法治教育资源缺乏,法律教学存在不足

(1)师资力量匮乏。在师资力量上,法治教育并没有形成专业师资队伍,在多数情况下,我国高校的学生培养模式中主要以政治、哲学教师教授法治教育课程,很少有专业专职的法律人才细致化对大学生进行法律素质培养。[2]比较专业的法律教师都集中在法学院,其他学院相关教师甚少,并且大部分非法学院的教师对法律知识也不甚了解。这就导致一个现象:法学类专业学生的法律知识明显比其他专业的学生强。所以,师资的缺乏直接影响到了法治教育的开展。

(2)教学目标重结果而轻过程。高校在进行法治教育的过程中,只是单纯地向学生灌输法律知识,并不是以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为目的。有关法律知识的考核也只是看最后的成绩,而不是考查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对法律精神或者法律理念的掌握程度以及法律素养的提高程度。对法律知识的学习,过程往往比结果更重要。

(3)教学方式重理论而轻实践。无论何种教学,教学方式的正确与否会直接影响教学效果,法治教育也不例外。但是目前高校的法治教育主要以理论教学为主,而且对大部分学生来说主要是公选课,因此学生的学习兴趣并不高。在课堂授课中,很多学生只为拿到学分,因此并不仔细听课;即使听课,也停留在浅显的理论阶段,不能深入理解法律的价值和意义。

(4)教学内容陈旧浅显。在大部分高校中,学生法律知识的获得主要是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一书,作为公共课,书中的法律知识部分内容浅显,学生学到的只是一些皮毛;另外,法律方面的内容“亘古不变”,学生很难了解最新的一些法律条文。法治教育课程的核心在法律条文,而非法治文化背景因素及法学与社会学等学科的整合等。[3]

2.大学生意志相对薄弱,学习态度不端正

大学生一路走来都是在学校度过,社会阅历少,经验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差。此外,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不够认真。网上的一份随机小调查显示,有超过半数的同学表示自己上课没有认真听讲,甚至于不知道老师讲过什么。[4] 这种态度的不端正直接导致法律知识的贫乏。

四、大学生法治教育中存在问题的解决措施

1.营造家庭法律氛围,父母树立守法榜样

家庭是学生的第一个受教育场所,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因此,家庭的教育氛围以及父母的言行举止对法治教育的开展至关重要。在家庭中,父母要做到懂法守法,注意自身的言谈举止,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同时,要在平常聊天中向孩子讲解一些法律常识,并通过新闻或发生在身边的一些违法犯罪案例来教育孩子要守法、爱法,通过这些方式来营造一个守法的家庭氛围,让孩子在潜移默化中了解法,接受法,遵守法,为高校的法治教育提供良好的基础。

2.优化社会环境,重视法治教育

社会是一个大环境,每个人都生活其中。置身在这样的大环境里,受到的影响跟环境的好坏关系甚大。因此,良好的社会环境对大学生的法治教育也会有一定的影响。一方面,要完善社会法制系统。法制系统是法治教育能够良好进行的渠道和前提条件,系统有漏洞则整体无法运行;另一方面,加强对执法机关以及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法律管制,保证大学生身边环境的干净。

3.高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法治教育

(1)增加法学专业教师,增强教师专业素养。教师作为大学生法治教育的落实者,既是教学活动的组织者,也是影响教学效果的最重要的变量。[5]教师的能力高低直接影响学生学习的效果。因此,一定要提高法学教师的专业能力,定期对教师进行培养和考核,使教师保持高水准的专业能力。此外,可以给教师合理的时间进行进修,帮助其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另一方面,要适当扩充法学教师数量,以便向其他专业的学生讲授法律专业知识。

(2)合理设计课程,提高法治教学效果。对在校大学生来讲,课程是培养学生能力,提高其认识的重要载体,因此,必须夯实课程建设。首先,原有的道德法律类课程继续保留,这样可以将道德和法律结合起来进行教育,用道德辅助法治教育;其次,要增加新的法律类课程,包括基本的法律常识课程、关乎学生安全的日常法律课程以及与专业相关的法律课程。基本的法律课程可以作为公选课,但是专业法律类课程要作为必修课;最后,增加法学课程的课时。在保证专业课学习的同时,要适当增加法律课程的学习课时,保证学生积累法律知识。

(3)变革教学内容,实现与时俱进。教学内容的陈旧严重影响了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因此,一方面,要保留之前一些基础性的法律知识,对于一些常规性的法律常识必须保留,这是认识法律的关键;其他不相关的一些东西则应删除,以提高知识的实践性和社会性。另一方面,课程内容应多增加案例,提高内容的趣味性。同时,对学生的权利义务教务要均衡,反对重义务而轻权利的教学。

(4)转变教学方式,提高教学效果。首先,要学会利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介,提升大学生课堂参与积极性,营造浓厚的课堂学习氛围,形成踊跃发言的良好课堂环境;可以将传统讲授与多媒体讲演相结合,课本知识与实际案例相结合,在课堂上让学生就案例展开讨论、发表看法,甚至可以进行模拟演练。同时,要利用好“第二课堂”,高校要与法院等部门搞好合作关系,让学生有机会参与公审大会,甚至开庭等,通过真实案例提高学生自身的法律素养。

4.大学生要端正学习态度,提高法律素养

作为法治教育的实施对象和法律学习的主体,大学生的学习态度很重要。一方面,大学生要认识到法律学习的重要性,端正学习态度,切实用心学习法律课程,不能为了通过考试而应付学习;在平常的学习中能够积极与同学探讨相关法律问题,将法律学习作为自身的重要任务之一。另一方面,多多关注与法律相关的新闻,思考法律问题,在学习法律的过程中能够锻炼意志,培养法律思维,能够将法律作为维护自身利益的武器,遇到问题时能用严谨的法律逻辑思维来解决问题;对于身边发生的违法事情能够主动站出来解决,以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形成法律精神,并且能够影响他人。

大学生是国家未来的建设者,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承担着重任,因此,提高其法律素养势在必行。通过家庭、高校和社会的共同努力,加之大学生自身的学习,相信法治教育工作能更好地开展,大学生违法犯罪的案例会逐渐减少,高校依然会是纯净安全的港湾。

参考文献:

[1]郝 军.大学生法治教育探析[D].成都:西南财经大学,2012.

[2]代明智.论法治教育在高校学生培养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途径[J].经济研究导刊,2012,(14):242-244.

[3]董升太.当代大学生法治教育现状及对策分析[J].菏泽学院学报,2011,(1):109-111.

第5篇:强化法律意识提高法治素养范文

关键词:医学生 法律素质 培养

法律素质是指个体通过法制环境影响和法制教育训练所获得的、并按照法律要求自觉地规范自己行为的内在稳定的特征和倾向。它是一个内涵丰富的综合性概念,涉及人的法律信仰、法律意识、法律知识、法律情感、法律行为等各个方面。

一、医学生法律素质培养的重要意义

培养法律素质是当前医疗市场的需要, 医疗行业是一项服务于患者的高风险职业,疾病种类多,情况复杂,转归又难以预测。医护人员需要应对竞争激烈的医疗市场,满足患者不断提升的健康需要。所以必须树立强烈的法律意识,既维护患者的权益不受侵犯,也维护医护人员自身的权利,只有时刻将法律意识贯穿整个医疗过程,才能确保医疗安全,最大限度地避免医患矛盾、纠纷。

1、培养医学生的法律素质,是构建和谐医疗关系的需要。和谐医疗关系的构建是和谐社会、和谐文化建设,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几年来,医患纠纷上升幅度十分明显,令人担忧和警惕的是,在目前的医疗纠纷中通过正常途径解决的不多,许多纠纷演变成了冲突事件,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医疗秩序。中国医师协会的调查显示,90%的受访医生对自己的职业环境不满意。医学生是未来的医务工作者,培养医学生的法律素质,采取医学与法学相结合的方法,是医学生将来走上工作岗位,构建和谐医疗关系的良策。

2、培养医学生的法律素质,是完善和优化医学生的知识结构和文化素质的需要。医学生是我国未来的医疗卫生事业建设的骨干力量,在市场经济的竞争下,对人的素质有更高的要求。医学生应当具备更高层次、全方位的知识能力,不仅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而且要具备相应的其他学科的知识;不仅要有良好的文化素质,而且要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身体素质等。法律素质是现代人才素质的重要内容。在现代法治社会中,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大学生必须学习法律基础课,掌握法学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努力完善和优化自己的知识结构,才能成长为不致被淘汰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的专门人才。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管理社会的本领。我国的社会主义改革和各项建设事业、对外交往,都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不学法、不懂法,没有相应的法律知识,将不能适应时展的需要。

3、培养医学生的法律素质,是坚持依法治国方略,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的需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客观要求,也是全党和全国人民需要经过长期的努力才能完成的艰巨任务。医学生学习法律基础课,懂得基本的法学基础理论和基本法律知识,有助于了解并充分认识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性、必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了解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特色及其规律,进一步增强民主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自觉地积极投身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实践中。

二、医学生法律素质的培养方略

1、注重学习和掌握法律修养的基本知识

法律修养的主要内容是法学基础理论、基本法律知识、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法律修养的学习重点,在法学基础理论部分,掌握法的本质特征和涵义,了解法律的形成和发展的简要过程,了解法治的本质、特征和作用等。在宪法部分,了解宪法的本质及其产生和发展历史,了解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在部门法部分,掌握我国行政法、刑法、民商法、经济法、诉讼法等基本法律部门的基本原则和制度。结合医学院校的特点,侧重培训《民法通则》、《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医疗卫生法》等,由最基本的“民法”入手,到与医疗行为息息相关的“医法”,使医学生对其有相当层次的了解和熟悉,加强自我修养、培养法律素质。

2、安排典型案例分析

在教学过程中,适当安排与医疗纠纷有关的案例分析。在学生掌握了有关基本知识和分析技术的基础上,教师精心策划,对临床上曾发生过的具有代表性的医疗事故、医疗纠纷,针对问题,进行详细解析,将学生带入特定事件进行案例分析,通过学生的独立思考或集体协作,提高其识别、分析和解决某一具体问题的能力。正如美国法学院的一句名言所说的那样,案例教学的目的是“训练学生像律师那样思考”,学生从司法审判和法庭辩论的角度去阅读案例,寻找依据,进行推理,得出结论,学习过程带有很强的“务实”色彩,通过案例学习,学生能够得到相当数量的法律运用和能力的训练。

3、注重理论结合临床再教育

在临床实习中,要求学生在进行各项临床实践时都能从法律角度去分析、理解、体会。防范在医疗过程中如执行医嘱、护理操作、医学检验、配药发药、文件书写、与患者接触沟通可能会出现的潜在性问题,使学生对医疗行为中常见的可能的法律问题有较为感性的认识,也就是将法律知识渗透到医疗实践中,更牢固地培养法律意识。

4、注重知行统一,在践履中学习

前人说过:“修以求其粹美,养以期其充足,修犹切磋琢磨,养犹涵育熏陶也。”知行统一,强调践履,这是由法律修养的特性所决定的。学生通过学习讨论掌握了法律知识,这谓 “知”。但“知”并不是法律修养的最终目的,“知”的目的是为了“行”,是为了“践履”。中国古代思想家早就指出,“不行不为真知”。因此加强法律修养是知、情、意、行辩证统一的过程,只有通过个人的主观努力和亲身实践,在学中做,在做中学,不断增强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激励的能力,慎独自守,防微杜渐,才能实现提高自己法律修养素质的学习目的。

医学生法律素质的培养,对提高其综合素质,和谐医患关系的构建,都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冯玉芝.医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途径与措施[J].辽宁医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1):12-14

[2]古津贤.高等医学院校医事法律专业教学模式探讨[J].中国高等医学教育,2007(3)

[3]王雁菊,李江,孙明媚.医学人才法律素质的培养[J].理论界,2005(8)

第6篇:强化法律意识提高法治素养范文

论文关键词 法律素养 教育 改进

法律素养,是一个综合概念,是由法律知识、法律理论、法律心理、法律观念、法律信仰等要素整合构建而成。其中法律知识和理论是基础。

大学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梦的生力军。大学生法律素养如何,关系到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党的十指出,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快速提升大学生的法律素养是高等学校参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不可推卸的职责。因此,我们应“在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以法律制度为核心的制度性法律文化的同时,应当高度重视人们现代法律意识的培养,逐步形成对现代法治精神和价值取向的认同和接受,达到制度性法律文化和观念性法律文化内在协调一致和功能的良性耦合”

一、提高大学生法律素养的重要意义

(一)提高大学生法律素养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指出,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实现依法治国进程的宏伟蓝图中,公民法律素养的提高具有基础性地位,也是衡量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公民法律素养的高低决定着一个国家的法治土壤。大学生是各行各业的生力军,大学生法律素养的高低影响着我国公民法律素养的整体。例如,随着公务员法的实施,“凡进必考”成为青年人进入公务员队伍的硬性要求。纵观我国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招考要求,除人大机关(我国主要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主要招录法律专业毕业生之外,大多数机关招录各类专业人才。因此大学生在校期间所掌握的法律专业知识影响着公务员群体(法治实施者)的法律素养。

(二)提高大学生法律素养是培养新世纪人才迈向人才强国的必然要求

同志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庆祝大会上讲话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科技是关键,人才是核心,教育是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后确立了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精准地把握了新经济时代下实现我国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脉搏,逐步建立了依靠教育培养人才的可持续发展体系。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教育发展还处在不发达阶段,尤其是培育公民人格方面还处在落后阶段。目前,高等教育发展最大的瓶颈是知识教育与塑造人格的差距方面。高等教育担负着在市场经济和就业市场冲击下,形成教育知识、塑造人格的新模式的任务。在培育学生德育时,塑造学生法律素养成为主要内容,法律素养能够完善青年人人格。

(三)提高大学生法律素养是大学生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要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利益需求呈现多元化态势。一位大学生日常生活中面临着诸如:购物、交通、旅游、打工等经济交往问题,进入社会后,面临着就业、创业、婚姻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产生纠纷后,法律修养比较高的青年首先应当抱有理性冷静的态度去处理,其次甚于运用法律知识来解读,用比较低的成本(法律途径)而非过激等行为来实现自己诉求。在校期间,学校应当及时关注在校生权益维护问题,有效避免学生过激化、极端化的维权行动。

二、大学生法律素养亟待提高

(一)大学生犯罪问题触目惊心

在校大学生犯罪主体广泛化,高学历犯罪现象凸显。涉案在校大学生不仅包括大专生、本科生,还包括硕士、博士,且涉案大学生不乏名牌高校学生。据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对2010至2011年对该院所受理未成年犯罪案件情况统计,该院所承办涉案75人中,硕士4人,博士2人。其中一起案件的3名涉案硕士生,因酒后寻衅滋事造成被害人1名轻伤、2名轻微伤。1名博士因感情纠葛,造成被害人重伤。同时大学生犯罪手段凸现智能化。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2件2人,传播物品1件1人,倒卖车票1件1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1件1人,非法持有枪支1件1人。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大学生犯罪的手段也随之发生了变化,他们接受过高等教育,智商高,知识面广,往往利用现代化先进科学技术来进行犯罪活动,凸现智能化。如某名牌大学的大学生张某,担任国外某管理员,通过互联网上传、,对该网站进行管理,案发时,该网站的点击量达到约16万次。

(二)大学生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

目前,无论是专科生还是本科生,在法律基础课教学中存在着以下“三少三多”现象,即“课时少、专业教师少、教学花样少,学生多、讲授多、理论知识多”。学生抵触情绪,法律虚无主义,应付考试而学习的情况普遍存在。究其原因有以下:(1)课程内容设置不够科学,目前高校法律基础课与思想道德一起作为一门课程来开设。其中法律部分分为法律基本理论和我国法律制度部分。在法律制度部分里,宪法、民法商法、行政法挤在拥挤的最后一张,一般用两三节课将其讲完,效果可想而知。(2)专业教师匮乏。很多从事法律基础课教学的老师都不是法律科班出身或从未真正研究过法学,其教学效果可想而知。(3)教学手段单一。在授课时,一般采取灌输、照本宣科、填鸭式,使得学生容易产生疲劳乃至厌恶情绪。(4)学校不重视。一般而言,学校更重视德育、轻视普法,将法制教育从属于德育范畴。在整个政治理论课里面,老师和学生更为看重哲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概论,而“思修法基”则属于边缘课程。很多学校师生,直接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知识课程简称为“思品”课,这或多或少体现着“法律”基础课教学的尴尬地位。

(三)法律意识、法律思维尚未养成

法律思维是运用法律原则、精神和规定思考处理判断法律问题的趋向和看法。法律思维的养成是漫长的过程,其中法律意识是基础。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是人们的法律观念和法律情感的总和,其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和看法,对现行法律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界定,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某种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是关于法律现象的知识以及以及法制观念等。”目前,大学生法律意识和思维方面存在极大的欠缺,主要表现在:(1)法律基本范畴、概念掌握不清。在学生中,以下几组概念容易产生混淆:“权利”与“权力”、“法制”与“法治”、“被告”与“被告人”、“检察”与“检查”、“司法机关”与“政法机关”。对以下几个基本范畴不能准确把握,权利、义务、责任、救济、法治、公民、部门法、法律体系、法系、诉讼人、当事人、抗诉等等。(2)对法律知识掌握不平衡、不全面。学生掌握宪法和刑法知识比较多,而更加贴近自身生活的民法、商法、经济法、诉讼法知识相对少。(3)程序意识不强。学生普遍存在国人对待法律的通病——重实体、轻程序。在学习法律知识时候,学生更愿意听生动的实体法案例,学生更关心“坏人”有没有受到惩罚,而不关系怎样接受的惩罚,“坏人”的权利有没有得到保护。(4)权利意识不高。多数学生仍然抱有“法律是镇压工具”,“律师是为坏人说话的职业,律师狡猾、诡辩”,“为什么法院和司法局还要为杀人犯提供司法援助”“对待贪污犯哪怕贪污一块钱也应枪毙”的观点。

三、大学生法制教育改进方案

(一)丰富教学方法

大学法律基础课教育不要求把每个大学生都培养成法律人才,但必须把每个学生培养成有法律意识的人才。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学科,甚至可以说是一门工具甚于一门科学。单纯的理论讲解很难获得良好的教学效果。过多的从理论到实践也违背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因此,在教学中应当摒弃传统“填鸭式”教学,结合司法实践,多措并举地改进教学方法,使得学生在学习知识的同时感受法治潜移默化的熏陶。比如运用案例分析法、参与审判旁听、课堂讨论、法律辩论式、模拟法庭等教学法等才有可能使学生真正理解法律。

(二)改革考试考核方式

在目前教育大环境下,教学围绕考试考核也是无奈之举。因此,某种意义上讲,改革教学方式应先从改革考试方式开始。考核方式改革的首要方面就是改变过去重记忆、重突击的闭卷考试。应当逐步加大对学生利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的考察,这就需要加大平日学生课堂表现考察。应该鼓励学生在课堂上积极参加双边互动活动,运用开卷考核的方法辅之以通过课堂讨论、研讨性论文、调查研究报告等进行考核,从而强化学生学以致用的能力。

(三)增设法律选修课

有法律专业的院校可以充分利用法律教师人才资源开始为非法学专业的法律选修课,在课程安排、师资选派、考试方式、学分设置等问题上充分考虑非法学专业学生的基础和兴趣点,开始一些司法实务课程和法律热门话题课程,充分启发学生法律学习兴趣点。没有法律专业的院校可以采取外聘教师或聘任法官、检察官来开展。

(四)提高教师实践教学素质

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核心是增强实践性。为了实现法律素养实践教学的实践性,首先要求健全学校的制度保障,不仅要通过各种形式培训他们的业务水平,还要增强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鼓励教师投身实践教学中,积极参加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学校可以安排教师假期到法院等实践教学基地挂职锻炼,增强其实践素质,同时也经常邀请法院等单位专家学者来参与实践活动,提供共同学习的机会。

第7篇:强化法律意识提高法治素养范文

[关键词] 独立学院;学生干部;法律素养;提升方法

【中图分类号】 G6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4244(2014)07-168-2

法律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重要保障,国家要实现法制化建设的目标要通过社会各阶层对法律的尊重、了解、接收及认可。大学生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他们将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骨干力量,而大学生中的学生干部是大学生中出类拔萃的领军人物,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大学生作为接受高等教育的群体,他们的法律素养将引领整个社会青年群体的法律素质、法律意识的提高以及整个社会对法律的信赖程度。因此,对独立学院学生干部法律素养的提升,不仅有利于起到对其他学生的模范带头作用,还将有利于促进他们自身的全面发展,增强他们对社会的适应能力,在校园内形成良好的法律风气,从而不断提高社会的整体法律素养。

一、培养学生干部法律素养的重要性及紧迫性

在大学的日常学生工作中,法律的落实及落实的程度,都离不开对学生干部的综合素养的培养。而学生干部的综合素养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法律素养。提高学生干部法律素养的培养,就是通过法律知识的宣传与教育,使得学生干部学习法律知识,具备高尚的法律信仰,把法律规范内化为自身的一种行为准则,并通过这一行为准则在日常的生活学习中,带领其他同学认真领会法律的精髓,从而成为法治社会的合格公民,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人才素质的要求。

加强学生干部的法律素养,使其明白法治不仅仅意味着具有良好的法律和法律制度,它还内在的包含着崭新的法治思想、精神和法治理念。加强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培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良好运行和良性发展规律的要求。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它要求依法确定市场主体的法律资格,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财产所有权和相互合法交易的市场自由。但是,市场经济法律的制定与实施,必须以市场主体的法律素质的提升为前提条件。作为未来经济建设骨干力量的大学生,他们的法律素养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将影响我国今后市场经济的发展进程。因此,提升学生干部的法律素养,使学生干部知法、懂法、守法,掌握法律知识,自觉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言行,养成依法办事的思维习惯,对于促进社会市场经济的建设,具有积极价值。

提高学生干部法律素养的培养,是学生干部综合素质提升与发展的内在要求。面对新的历史形势,面对新的发展起点,我国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强调了全面发展教育,重视素质教育的培养。长期以来,我国教育受单一应试教育模式的影响,导致学生的综合能力不高,相当一部分学生对于除考试内容以外的知识了解不多,知识面窄,缺乏创新意识与能力,适应社会能力差,这样的情况已很难满足当今社会对人才的需要。解决的出路是更新教育观念,改革传统教育对于人才的培养模式,切实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作为高校素质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法律素养是这一综合素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全面提高学生干部的法律素养对于高校的素质教育有很大的示范、引导效果。一个合格的公民,应该是一个有较高的道德修养与法律素养的人。那么,合格的学生干部理应首先是合格的公民。通过法律素质的教育与学习,使学生干部在学习以及以后的工作中,有一个普遍而明确的行为规范,这是培养合格公民的重要途径。在当代社会,法律已经逐渐渗透于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帮助学生干部形成相应的法律素养,也是当今社会对人才的基本要求。

二、现今独立学院学生干部法律素养现状

(一)法律观出现偏差,脑海里少根“法律”弦

一部分学生低估了法律在现实社会中的作用,把权力看的很重,甚至凌驾于法律之上,二是很多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了解程度不是很高。有调查显示,只有10%的学生干部认真读过宪法,有近70%的学生干部对民法只是略知一二,对于刑法的了解度更是少之又少。这种认识水平将会导致学生干部在遇到自身权利被侵害以及同学权利被侵害时,手足无措,不知如何应对。三是部分学生干部把法律看成是一种神圣而远离自己的东西,认为它纯粹是一种强制手段、统治工具,只要不去杀人放火,一般与自己没有太大的关系。学生干部法律观念的偏差将会影响其自身法律素养的提高。

(二)学生干部法律知识学识层级较低,法律素养较低

法律知识是大学生具备法律素养的首要条件。了解、认知法律知识的多少与法律素养成正比例关系。现今,我国独立学院学生干部法律知识水平偏低,法律知识薄弱。除了法律专业的学生系统的学习过法律知识以外,其他专业的学生很少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他们缺乏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不具备一定的法律学识,达不到一定的法律知识水平,对法律的认知处于模糊阶段。例如2006年2月23日,清华大学机电系专业学生刘海洋用硫酸伤害北京动物园内的狗熊,造成多只狗熊受伤。这一事件充分的证明了学生法律知识储备不够,严重缺乏法律素养。

(三)部分学生干部法律信仰缺失,难以树立牢固的法律意识

学生干部法律素养的最高标准就是法律信仰。这种信仰包含了对平等、正义、人权等法的价值的恪守,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树立大学生法律信仰,是我国实现法治现代化的重要目标之一。然而,目前的独立学院学生干部普遍缺乏对法律的信仰,这与传统的法律意识及社会、学校对学生法律宣传不到位有很直接的关系。

三、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升学生干部法律素养

独立学院学生干部法律素养的提升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它需要社会、学校、家庭以及学生自身的努力等共同因素去完成、实现。针对独立学院学生干部法律素养的提升,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找到一条适合独立学院学生干部法律素养提升的有效途径。

加强对学生干部的法治教育

设立试点,让部分独立学院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课程分开进行教学,特别是要将“法律基础”作为每位大学生专业必修的课程来认真对待,以此为契机建立“法律基础”的学分与学生的本科学位挂钩制度。

提高“法律基础”的教育、教学水平。学校的教务管理部门领导成员组成评审专家组,定期对讲授“法律基础”课程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进行评估。受到学生好评的优秀讲师,学校对其进行相应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对教师的奖惩机制,不但能够提高教师的教学质量,而更重要的是,严格的教育管理使学生真正能够学到相关法律知识,对学生自身的未来发展大有帮助。

独立学院设立学生干部法律知识学习研讨班,通过讲座、专题授课、模拟法庭等形式对学生干部集中进行法律素养的培训,以此带动整个学校法律风气的提高。

四、加强学生干部的自身法律修养

大学辅导员可以采取有针对性的法律宣传和指导,做到法律宣传、教育、管理、服务有机结合的模式,帮助学生干部树立法律意识,强化学生干部的自身法律修养。组织学生干部开展各种相关的法律活动,例如,收看法律宣传片,进行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加强学生干部法律知识培养的互动与交流。使得学生干部养成知法、懂法的良好习惯。在活动中,使得学生干部对法律知识产生兴趣。这样的方式让学生干部既实现了自我完善,又提高了自身的法律素养。

五、培育学生干部的现代法律观念

就独立学院学生干部这一群体而言,要培养他们具有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相适应的现代法律观念,以影响、带动全体学生信仰法律、接受法律、运用法律,为实现法治开辟道路。然而,在我国大力推进法治化的今天,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许多独立学院学生干部尚未完全形成“法律至上”的健康精神品格。因此,只有不断强化学生干部的法律权威观念,才能使其对法律的感性认同内化为自己的意志和信念,他们才会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去尊重法律、积极维护法律。

参考文献:

[1]李润青.高校校园的法治环境与法制建设[J].南方论刊,2010,(1).

[2]梁正瀚.法律信仰构建和谐社会的法治之维[J].法制与社会,2008,(3).

第8篇:强化法律意识提高法治素养范文

【关键词】 高校 图书馆 法治教育

自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以来,提升全民法律素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成为我国当下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的重要任务。对高校而言,学生的法律素养成为衡量人才培养工作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而如何提升学生的法律素养,在很多学者看来,已经不能局限于传统的法制教育,而应上升到法治教育的高度,“必要从教育政策和法治发展战略的高度来重视高校非法学专业学生法治教育工作”。[1]图书馆作为高校的文化阵地,在学生法治教育中应该有所作为。

一、增加法律类图书的馆藏,提高法律类图书的质量

法治素养的提高首先要求学生认知法律、了解法律,图书馆是知识的宝库,是学生汲取知识营养的重要场所,因而,图书馆在学生法律知识的了解和掌握这一点上大有可为。但在传统观念中,图书馆是学校的附属,因此在很多方面都只是起到辅助的作用,这使得很多高校图书馆在工作中缺少育人的主动性。因此,这就首先要求图书馆要转变服务观念,一方面要重点围绕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在专业类图书的采买上有所侧重。另一方面,在学生的人文素养提升特别是法治素养的提高上,图书馆要围绕国家和学校在学生法治教育中的目标,有目的、有计划地增加一些法律类图书的馆藏。

馆藏的增加不能仅仅在数量的绝对值上增加,更要注重质量的提高。从高校的法律类图书的馆藏来看,很多学校的法律类图书在数量上并少,但由于法律的时效性很强,过去一段时期,相当一部分的法律类图书就失去了实用价值。这些老旧的法律图书只好被束之高阁,有的几十年都没有被借阅。另一方面,很多法律类图书理论性较强,语言晦涩难懂,这给学生带来了很大的阅读障碍。

因此,高校图书馆在采购法律图书的过程中要注意几点:一是要抓住学生求知的心理特点,注意围绕法律的热点问题;二是要结合学生的专业特点,尽量多采购与学生专业关联较大的法律图书;三是要注意学生的层次,重点着眼于通俗易懂且能够抓住学生兴趣点的普法读物;四是图书馆本身也要注意图书自身的质量,避免采购一些粗制滥造的书籍。

二、优化服务环境,拓展服务领域,让学生浸润于“法境”中

法治素养的提升需要培养学生对法律的热爱,而这种热爱不是天然形成的,它需要包括环境塑造在内的多种手段。自大学产生以来,图书馆就成为学生最重要的场所,当今更是如此,根据一项抽样调查显示,大学生中有41.5%的人在图书馆中每天要停留1到1.5小时,有18.6%的会停留在1.5到2.5小时,有8.6的在图书馆的停留时间在2.5小时以上[2]。在这么长的时间里,图书馆要充分利用自身的空间打造图书馆的“法治文化”。将一些“法谚法语”、法律人物上墙,让学生在学习中将自身置身于一个法治的环境中。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高校图书馆可以在网站界面的设置中,见缝插针推出一些法律常识的介绍和一些法律热点分析的链接。目的不在于必须让学生掌握法律知识,而在于为学生提供一个走近法律的平台,从而去培养他们对法律的一种感情。

三、加强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培养学生的法治习惯

高校图书馆应加强学生法治习惯的培养。法治素养绝不应该只停留在法律常识的增加,更是树立对法律的信任和依法行事习惯的养成。这就需要图书馆在加强管理、提升服务水平上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自身管理制度特别是涉及学生方面制度的完善。亚里士多德曾经指出,法治社会的重要前提之一就是法律必须是良法。从学校与学生的关系上看,图书馆的一些规定是对学生的管理上的约束,具有 “法”的某些特点,但现实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学生书籍丢失后几倍赔偿的“霸王条款”,这既有悖于法治的精神,同时让学生很难接受。因此,图书馆的管理制度就要本着合法合理的原则进行修订完善。

2、图书馆要依规行事。从某种意义上讲,图书馆的很多规定同时也是与学生之间的一种契约。契约遵守是现代法治社会所要弘扬的一种精神。但现实中很多高校图书馆自己违背规定的开放时间、场所等,这就容易给学生造成一种“规则无用,强者具有话语权”的印象,从而使他们失去对规则的尊重与敬畏。

3、图书馆要提升服务水平。作为服务部门,提升服务质量是对自身职责认真履行的体现,同时也是法治社会对高校图书馆人员作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要求。这就要求图书馆在服务态度、服务方式等多个方面都要不断深化改善,为学生树立良好榜样,做到服务育人。

参 考 文 献

第9篇:强化法律意识提高法治素养范文

缺少了职业化的素养,单纯的规范无法得到真正有效的实质性的贯彻实施;同时,职业化的技能也无法充分发挥作用实现最终的价值诉求。所以,必须要关注职业素养的问题,必须要强化法律职业素养的培养,这是法律职业化正常发展的必备条件,更是实现依法治国方略不可或缺的内容。法律职业者的素养有两个层面:其一是基础层面上的素养,即与法律相关的最基本的素养,并非法律职业者所特有;其二是在更专业层面上的素养,即完全基于法律职业的特殊性而对应的特有的素养,是法律职业与其他职业的区别所在。显然基础层面上的素养是一般意义上的要求,也是法律职业素养根基性的所在;但特有素养却是法律职业素养的核心所在,也最能体现法律职业素养的价值以及诉求。我们称之为法律职业者双层面的法律职业素养。

一、法律职业者的基础素养

1.法律职业者要有对“法治”的信仰信仰是人对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等的选择和持有。正如伯尔曼所说,法律只有被信仰才能得到切实的遵守。我们认为法治是一种信仰,而这种信仰来自于对人性的深刻观察和对法律的透彻领悟。法律职业者必须信仰法治,必须对“法律至上”“人人平等”“权利本位”“程序正义”等法治的基本理念抱有深刻的甚至是刻骨的信念。信仰也可以被理解为是一种崇尚和追求,更是从法律职业者内心深处发出的对以公平正义为内核的法治精神的敬畏。

2.法律职业者应具有清晰的法律意识法律意识是人们对于法和有关法律现象的观点、知识和心理态度。法律意识是一种观念的法律文化,它表现为探索法律现象的各种法律学说,对现行法律的评价和解释,人们对自己权利、义务的认识,对法、法律制度了解、掌握、运用的程度,以及对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等等。法律意识对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都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一直是我国依法治国理念下的目标之一。对于法律职业者而言,更要在以上方面表现出清晰的意识,而且这种意识还应当比普通人更为强烈。

3.法律职业者应具有不断更新完善的专业知识无论是法官、检察官还是律师以及其他法律工作者,对法律的精通都是最起码的职业素养,这不仅仅是法律职业本身的要求,也是现代化国家在法治路上前进的基石之一。例如法官这种职业,“定纷止争”是其工作的核心和实质,那么为了实现这一职业目标就必须对有关争议的实体法了如指掌,同时为了能够真正地平息纷争,其在矛盾和纠纷的解决过程中又必须审慎地履行各种程序法上的要求和限制。

4.法律职业者在行使职责时要掌握“法律方法”所谓“法律方法”一般认为包括法律推理、法律解释、法律论证等等,另外也包括法律程序技术、证据运用技术、法律文书制作技术等技术性手段。这些方法与技术具有鲜明的专业化特性,不可能通过短时间的接触和了解便能掌握和适用。相反,对于法律方法和技术的学习是一个循序渐进且专业化程度很高的过程,同时还需要大量的积累与实务性的操作训练。法律职业者正是通过各种法律技术和法律解释方法的运用才能把成文法和司法有机地结合起来,也才能更进一步和更形象地展示“法”的面目和精神。

二、法律职业者的特有素养

1.法律职业者要具有现代司法理念理念是比意识更加清晰、更加坚定,比信仰更加客观和理性的一种心理状态或者说是思想状态。作为法律职业者,在信仰法治和具有法律意识的基础之上应当再进一步升华为具有现代司法的理念。现代司法理念的内涵实际上是极其丰富的,例如司法的公平、公正、独立、中立、民主、及时、清廉以及程序正义等。可以说,现代司法理念包含了对法治的信仰,实行法治的宗旨和法治的价值追求,因而是法律人的灵魂,是衡量法律职业者够不够格的重要标准。

2.法律职业者需掌握“法律人”的思维方式法律人的思维方式是从法律的逻辑和角度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式。法律职业思维有自身特点,比如:借助于法律概念进行观察和思考;通过程序进行思考;注重缜密的逻辑,谨慎地对待情理因素等。法律思维实际上也是一种惯性的思维,但是这种“惯性”来自于“法律之上”“权利保障”“公平正义”“程序正义”等法治理念,同时也来自于法律的逻辑,强调对于社会事务的看待和评价一律以“法”为统一和唯一的标准。更进一步来看,法律思维讲求的是以权利和义务为思考问题的基调,以程序正义为衡量的基本标准,以注重合法性和普遍性代替注重客观性和特殊性……概括起来,法律思维就是“重形式正义、重秩序、重形式意义的合法性思维”。

3.法律职业者特定的职业道德是其职业素养的重要组成法律职业道德指法律职业者在其职务生活与社会生活中应遵守的相应的道德行为规范。其内容主要体现为对法律的恪守、对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保障、对自身职业操守的维系等等。当然,在法律职业者内部,由于具体分工不同,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的职业道德并非完全一致,但从整体上来说它们仍具有高度的共性。而且随着民主法治的建设进程,法律在社会中的地位越来越高,作用越来越大,对法律职业者的职业道德要求必然越来越严格。

4.法律职业语言的掌握和适时运用是法律职业者重要的特有素质法律语言是与司法机关、司法活动性质相适应的法言法语,也就是民族共同语在长期的法律科学和法律实践中逐步形成的、服务于一切法律活动并且具有法律专业特色的一种社会方言,是在法制发展过程中,按法律活动的要求逐步磨砺、逐步构建的一种有别于日常语言的“技术语言”,它包括表述各种法律规范的立法用语和为诉讼活动、非诉讼的法律事务服务的司法用语。法律正是通过法律人专用的法言法语向公众语言转化,并成为我们称之为法治的生活方式的规则。正是由于法律职业具有高度的专业化特点,所以以纯粹和精准的法言法语来进行相关活动不仅是职业化素质高低的体现,更能很好地向公众传达法的精神,促使人们形成对法治的信仰。

5.法律职业者与众不同的气质风度是其不可或缺的职业素养之一“气质”一词在《辞海》里的解释为“人的相对稳定的个性特点和风格气度”。我们将这样一个本不带有任何专业化、职业化特点的词用在这里是为了强调对于法律职业者而言,必须具有与众不同的且与其职业特点相匹配的内在个性,并且时刻外化显现的风格气度。这种气质风度并非定型的或者唯一的,但至少应让人感觉到正派、沉稳、细致、严谨、诚信、无私和执著。#p#分页标题#e#

三、法律职业者特有素养的培养